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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煽动仇恨者挣脱仇恨的故事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4118
于迈

  发现一本有意思的书,《挣脱仇恨:一个前白人民族主义者的觉醒》(Rising out of Hatred: the Awakening of a Former White Nationalist,2018)。作者伊莱·萨斯娄(Eli Saslow)很会讲故事,他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故事生动有趣,又跟美国当前政治、文化生活中的种族问题密切相关,阅读这本书,能够增加对当下美国种族问题的了解。

  书中的主角,一九八九年出生的德里克·布莱克(Derek Black),原是当代美国白人民族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人物,二十多岁时逐渐认识到白人民族主义理论的谬误,于是放弃了原来的信念,并公开与白人民族主义运动决裂。作者伊莱·萨斯娄是《华盛顿邮报》的调查记者,以数年时间追踪德里克的变化历程,并将之记录在这部可视为长篇报道的书中。

  德里克的父亲唐·布莱克(Don Black),出生和成长于阿拉巴马州的雅典镇,镇上一万多居民百分之九十三是白人。唐·布莱克长得英俊高大,小时候雄心勃勃,喜欢阅读,梦想成为一名核物理学家。他上中学时,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南方种族隔离制度被废除了。从十四岁起,唐·布莱克开始大量阅读白人至上主义者所写的书,相信在美国白人作为一个种族正在面临消亡的威胁。他对周围的白人缺乏这样的危机感极度担心,于是他在自己就读的中学散发白人至上主义的传单,导致地方警察和联邦调查局(FBI)介入调查,警告他不要煽动种族仇恨和冲突。唐·布莱克知道他上了联邦调查局的名单,再也没有希望成为核物理学家了,从此他就铁了心,一头扎进某些极端的白人组织,成了一个坚定而狂热的白人至上主义者。

  唐·布莱克对白人的命运怀有巨大的恐惧,同时他坚信白人一定会觉醒,一定会行动起来,挽救“被消亡”的命运。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不停地预测,“未来几年白人就会觉醒了”,但他预测的“觉醒”始终没有发生,他很是失望沮丧。

  一九八二年,失望太久的唐·布莱克,不假思索一时冲动,参加了一场根本没有任何可能成功的冒险行动—“红狗行动”(Operation Red Dog),目的是到加勒比海的多米尼加去进行武装暴动,推翻当地政府,清除有色人种,建立一个纯粹白人国家。报名参加这项行动的只有十几个人,多数是酒鬼,或做过一些非法勾当的家伙。他们携带枪械和弹药,坐上一辆货车前往海边,半路上就被执法人员逮捕。这些声称要做惊天动地大事业的人,被捕后迅即彼此揭发以求减刑。

  唐·布莱克被判刑,坐了三年牢。中年以后他承認,自己年轻时狂热冲动,做了不少荒唐愚蠢的事,如果生命可以重新开始再过一次,他一定选择不做狂热冲动的蠢事。因此,当他看到他的儿子德里克从小就显示出冷静、克制的特点时,不禁大喜过望。如果德里克继承他的优点(坚定而忠诚),没有他的弱点(冲动狂热),那么这小子一定会青出于蓝,有希望成为白人至上主义运动的领袖。

  德里克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未及成年就对白人至上主义运动做出了贡献。他小学只念到三年级,父母便让他在家自学。和父亲一样,德里克自幼喜欢阅读,尤其喜欢语言,对语言的变化极有兴趣。他的语言天赋,为他父亲推动白人至上主义运动帮了很大的忙。

  互联网时期,唐·布莱克为了“唤醒”白人,成立了最早也是影响最大的鼓吹“白人骄傲感”的网站“风暴前线”(Stormfront)。但他睁眼直视美国社会现实时,不免有一种沮丧,常常有“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他有时不禁感到困惑:自己所做的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德里克,他的儿子,终于使他重新振作起来。

  儿子是年轻时狂热冲动的老布莱克的反面:他与人交往彬彬有礼,说话谦和,从来不说带有种族主义腔调的粗话脏话。他确实青出于蓝,将他父母从小灌输给他的种族主义思想,以不同的语言在新的形势下重新包装,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使这些种族主义思想得以更有效地传播。德里克·布莱克

  德里克不再用“白人至上主义”(White Supremacism)的说法,而改用“白人民族主义”(White Nationalism),自称是一个“白人民族主义者”(White Nationalist,WN)。他认为,只谈白人的生存,声音未免微弱,因而改用“白人种族灭绝”(White Genocide)这样耸人听闻的词句,来形容白人面临的危机。在美国这样白人仍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会有“白人种族灭绝”的危机?一开始,连德里克的父亲老布莱克都觉得这种说法未免太离谱,后来,他看到越来越多的白人认同“白人民族主义”,频繁使用“白人种族灭绝”来表达他们的恐惧和仇恨,唐·布莱克才认识到儿子的语言天赋和政治敏感,感谢他创造了这套新的宣传语言,为白人至上主义运动注入了新的能量和活力。

  对普通民众来说,“白人种族灭绝”的说法违背事实和常识,很荒谬,但是德里克却把它发展为一套他的同道人认为是言之成理的言说。本来,美国社会经过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黑人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改善提高,这是美国社会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立国原则所做的进步,而所有这些进步,在德里克口中和笔下,全成了“白人种族灭绝”的证据:白人不再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白人不再在所有的领域占统治地位,白人生活在一个已不是他们的祖辈生活过的国度—这一切都显示白人正在被“种族灭绝” 。

  这套非白即黑的言论,植根于白人优于一切其他种族的所谓“科学的种族理论”。这一理论强调白人的体能、智商都远远高于其他种族,要保持这种优势,白人必须要坚持保证美国是一个白人国家,将其他族群驱逐出去。白人若和其他族群通婚,混血的后代便会失去白种人的种种优势。因此,白人民族主义者要反移民,反不同种族通婚,要尽力保持白人种族的“纯洁”和“优越”。

  对于非白人民族主义者来说,这套种族主义理论的新包装的最不可思议之处,是它居然以苦大仇深的受害者的口吻和姿态,指控黑人民权斗士、支持“人人平等”原则的个人和团体、多元文化主义者及支持不同种族通婚者为“种族主义者”,说他们才是“真真正正的种族主义者”,“仇恨白人者”(white haters),是他们导致了“白人种族灭绝”。

  这套有事实和逻辑谬误的言说,根本经不起认真辩驳。但德里克为他自己和他的同道者设计了一个辩论策略,就是只坚持说自己想说的一套,永远不与对手交接。德里克若碰到对他的理论的质疑,他就始终重复他的立场和观点,根本不理会任何疑问和批评。他将一切不同意他、质疑他的人,都视为满怀恨意者、被误导者,不与他们进行任何对话。

  德里克十几岁时就跟他父亲一起主持“风暴前线”网站,另外他自己还有一个电台节目。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父子两人在他们的网站和电台节目中反复宣传这套白人种族主义的理论,梦想有一天,能够将美国重新打造成一个白人国家。他们和他们的同道人及追随者,选择生活在与美国主流社会绝缘的环境中(insulated environment),相互声援,分享相同的意见观点,一起拒绝代表多元主义价值的通俗文化(好莱坞电影、流行歌曲等)。在他们的世界里, 他们有自己的江湖义气和处世之道。德里克上大学前的一个夏天,曾带着他的小侄女,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开车行驶一万多英里,穿越美国,游览国家公园。他们没有野营帐篷,也没有钱住旅馆。每到一个城市,德里克便和当地给“风暴前线”网站捐款的同道人联络。那些人绝大多数是德里克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但他们热情接待德里克和他的小侄女,带他们游览当地城市,和他们一起爬山,招待他们晚餐,让他们在自家的沙发上过夜。

  德里克的父亲老布莱克,对待志同道合的白人民族主义者,也很慷慨大方。他曾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为一个被警方逮捕的年轻“光头党”(白人民族主义者)支付保释金。他还让“风暴前线”网站聊天室一名主持人把房车泊在自家车道上,一待就是两年。未读此书之前,对白人民族主义者之间这种基于相同意识形态而慷慨互助的江湖义气,笔者一无所知,读此书知道这些故事细节之后,印象深刻,使我更多地理解时下一些美国政治理论家对美国现实政治的分析,譬如福山的《身份认同:当代身份认同政治和寻求尊敬的斗爭》 (Identity: Contemporary Identity Politics and 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2018)。

  白人民族主义运动意识形态的核心观念,是仇恨。他们仇视黑人,仇视犹太人,仇视少数族裔,他们认为这些非白人的存在和在美国社会中所取得的平等地位正在导致“白人种族灭绝”,因而要消除他们,在美国重建一个纯白人的国家。

  德里克生长于这样一个充满仇恨气氛的家庭,他自己又多年如一日地煽动这样的仇恨,成年后居然能够慢慢认识到这一基于仇恨的理论是错误的,最终挣脱仇恨,痛悔前非,转而批判这一仇恨理论,并揭露它对美国的危害。他的转变似乎是最不可能发生的,然而确实发生了。

  德里克的转变过程延续数年,曲折起伏,伊莱·萨斯娄在他的书中引用许多具体生动的故事,对这一过程做了精彩的描述。若要欣赏这个故事的精彩,只能细细阅读全书。限于篇幅,我在此只选取几个故事略加概括介绍。

  当德里克生活在他的绝缘世界里时,他不知道那绝缘世界以外的人生,外面世界的人也不知道真实的他。他到佛罗里达新学院(New College of Florida)去念书之后,情况就开始改变了。

  佛罗里达新学院,是一所只有八百名学生的小型学院,自称是佛罗里达州最自由开放的文理学院,接纳各种各样的学生。进入这样一所学院,德里克不可避免地要与真实世界中的人们发生交接。在他原来的绝缘世界中,他虽然几乎每天都在网站和电台节目中散布仇恨黑人、犹太人以及其他少数族裔的言论,那些人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抽象的符号,并不是活生生的具体个人,他和那些人没有任何人际交流。反过来看,在他的绝缘世界之外,德里克也是一个抽象的符号,没有人知道,真实生活中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佛罗里达新学院

  德里克那套宣传言辞锋利激烈,平日为人却低调谦和。他二○一○年入学,修了德语和中世纪史等几门课,交了几个朋友,还交了一个女朋友,犹太女孩萝丝。他的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他是白人民族主义者。

  在新学院的第一个学期,风平浪静地过去了。第二个学期,他到欧洲去学习德语和中世纪史。就是在欧洲期间,二○一一年四月,他的真实身份在学校的学生网站论坛上被揭露出来,在自由派学生尤其是少数族裔学生中激起强烈反应。有学生觉得,来了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种族主义者,校园不安全了,当即买了手枪准备自卫,并向学校申请了佩枪上学的许可证。有学生宣告,要从德里克注册修习的任何课上退出,绝不和他坐在一起修课。

  二○一一年秋季,德里克从欧洲回到新学院继续学习。他的真实身份暴露之后,犹太女朋友离他而去,他在校园内受到满怀敌意的白眼,他搬离学校宿舍到校外租屋单独居住。大多数新学院的自由派学生,都接受了激进自由派学生的建议,对德里克采取“视若无睹”(ignore)的态度,不和他交往,不理睬他,甚至避免和他目光相接。

  不过,有几位学生仍然愿意和德里克交往。在德里克的真实身份公开之前的那一个学期,这几位学生曾和他一起修过课,彼此有好感。他们得知德里克居然是大名鼎鼎的白人民族主义的鼓吹手,着实吃惊,怎么样也无法接受,他们所认识的聪明好学的德里克原来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他们转念一想,德里克鼓吹仇恨黑人、犹太人以及其他少数族裔,我们都是他嘴里的“敌人”,何不干脆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亲眼看看他的活生生的敌人到底是些什么人,或许他能认识到,他不该仇恨别人。当然,一开始多数人对帮助德里克改变信仰没有信心,他们当中的一位,马修·斯蒂文斯(Matthew Stevenson),說这是推石上山,我们只管推石,石头动不动,那就再说了。

  马修·斯蒂文斯出生于美国南方一个白人基督教家庭,十来岁时,为了摆脱不明原因的疼痛,求助于一个犹太教神秘分支所建立的灵修中心,病愈之后决定改信犹太教。他天资聪颖,自学了希伯来语,中学读的是斯坦福大学专为特殊资质学生开办的“资优网上中学”。马修到新学院之后,每星期五都在他的宿舍烹制犹太安息日晚餐。最初是他和另一位犹太学生一起进餐,后来逐渐扩大到每次有五六人,来人不断轮换。这个社交小团体晚餐后便高谈阔论,往往直至深夜。

  马修得知德里克的真实身份,上网将德里克历年散布的反黑人、反犹太人的仇恨言论细细读了,思索了一段时间,决定邀请他来参加犹太安息日晚餐,如前所述,初意是让德里克好好见识见识他口中的“敌人”。马修立下规矩,德里克来参加晚餐,大家不要谈他的白人民族主义,只谈其他话题。

  德里克应邀来参加犹太安息日晚餐,饭后和大家一起高谈阔论数小时。马修机智幽默,讲些笑话,德里克听了大笑。他们谈历史,谈语言,谈他们共同爱好的乡村音乐,无所不谈。德里克和马修一番畅谈,觉得马修比他聪明,似乎无所不知。马修则认为,在同龄人中,只有德里克比他有更多的历史知识。两人彼此有了敬意。

  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人交谈来往,终于使德里克开始脱离他原来的绝缘世界。他发现自己喜欢和马修交谈。有些时候,犹太安息日晚餐之后,其他人散去,只剩下德里克和马修两人继续交谈。过了五个小时,其他人回来,不胜惊奇地看到,他们两人坐在原来的位子上基本未动,仍在兴致勃勃地高谈阔论。马修的最初直觉判断看来不错,只要避免正面冲突,和德里克建立人际关系是可能的。

  马修朋友圈里有一位叫艾莉森·戈尼克(Allison Gornik)的白人女学生,一开始对马修要和德里克建立关系的想法很不以为然,她不相信可以改变德里克,不愿意和他来往,好几个月拒绝参加有德里克在内的晚餐。躲避了德里克六个月,有一天终于难以回避。二○一二年四月某天下午,新学院学生会主席,大大咧咧的麦克·朗 (Mike Long),喊了一帮同学,乘上他那艘老旧的游艇,出海去欣赏日落景色。未和任何人商量,麦克·朗路上看见德里克,就把他也拉上一起上游艇出海了。游艇不大,上船的同学中只有艾莉森认识德里克,躲无可躲,她只好跟德里克打招呼。交谈起来,艾莉森发现德里克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对佛罗里达海岸的生态系统所知甚多,对爬虫类生物很有兴趣,也知道得不少。于是,艾莉森对德里克这个具体的人产生了好奇心。不久之后,艾莉森接受德里克的邀请,去参加舞会,让德里克教她、领她跳舞。她欣赏德里克的舞技,尤其是他对待女性的彬彬有礼的风度。她承认这个男孩对自己很有吸引力,当然也很疑惑,这么迷人的一个人,心中如何充满了仇恨?艾莉森开始接受马修的想法,与德里克交往建立关系,或许有机会改变他的观点。

  艾莉森主修心理学,对人有兴趣。她从小就善辩、有主见、要强,而且富有冒险精神。她和德里克交往之后,越来越喜欢这个人,她凭本能直觉,相信德里克能够通过理智认识真实世界而去掉仇恨心态,她可以帮助德里克。艾莉森从她的心理学课上学到过,一个人在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有一段过渡期,最终变为独立的成年人。艾莉森相信,德里克只有二十二岁,身份认同尚未完全确定,使他改变信念是可能的。于是她用各种方法去促成德里克的转变。

  德里克一再强调白人是“受压迫”的族群,艾莉森给他提供了许多研究报告和文章,那些文本引用大量数据,证明白人在美国处处占优势,美国依然是一个白人的国家,而少数族裔则往往得不到平等机会和待遇。“你得看事实!看证据!”艾莉森对德里克说。这时候,两人已成为男女朋友了,德里克常在艾莉森的宿舍过夜。有时候,两人激烈辩论,互不相让,直至深夜,艾莉森会气得自己睡地板。

  最终,当艾莉森逼问德里克,若依照他建造纯白人国家的理论,他在新学院的好朋友犹太人马修等,就应当被驱逐出境,他是不是赞成把他们驱逐出境?德里克终于在情感上受到震撼,开始承认,他那套理论不仅仅是错误的“思想实验”(thought experiment),而是会真实地伤害具体的个人。他的信念不再顽固,他开始审视白人至上主义理论的毛病。

  德里克开始了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在他年轻的生命中,白人至上主义是他的一切—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身份认同;现在他的理智分析已让他认识到白人至上主义的谬误,而且他越是学习历史和现实,就越更清楚地看到这些谬误。

  德里克从小受白人种族主义影响,喜欢中世纪史,崇拜被浪漫化神奇化的中世纪的白人骑士(White Knights)和海盗勇士(Viking Warriors),要在当代重新恢复这些白人勇士的征服精神(the conquering spirit)。他十来岁时便自学拉丁文,还曾经拜一个铁匠为师,学习制造武士铠甲。他小时候加入了“中世纪模拟会”(Medieval Reenactment Society),参加那些模拟中世纪生活的活动,数次在射箭和击剑比赛中获奖。

  现在,德里克重读历史著作,到欧洲游学时遍访各国古迹,欲寻求现代种族和“白种人”概念的历史根源,却遍寻不着。相反,他研究历史事实之后不得不承认,“风暴前线”网站上大力推崇的那些“欧洲勇士”,其实从未自认是“白人”,而且他们并不是为他们的“种族”而战,而是像所有其他中世纪帝国的人一样,为宗教、文化、权势和金钱而战。

  承认白人至上主义理论的荒谬之后,德里克决定放弃它。他对艾莉森说,他恨不得到一个从未有人听过他演讲的地方去度过余生,但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退而求其次,他要退出白人民族主义运动,退出公共生活(public life)。

  艾莉森深深理解德里克要独善其身的愿望,但她诚实地告诉德里克,他不可能突然地、不留痕迹地从公共生活中消失,从此退隐山林。艾莉森指出,这么多年来,德里克在“风暴前线”网站,在他自己的网站和电台宣扬煽动仇恨的言论,他已是一个代表白人至上主义的公共人物,积累了一个巨量的“公共档案”(他的成千上万的文章、电台节目、演讲、访谈,等等),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岂能一声不吭地一走了之,期望和过去一刀两断,从此再无牵连?

  二○一五年六月,年仅二十一岁的白人男子戴兰德·鲁夫(Dyland Roof),在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市一座教堂里,用手枪射杀九名黑人。此案震惊全美,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这名年轻枪手的冷血残酷。但据联邦调查局的调查档案,鲁夫的行为深受“风暴前线”网站仇恨黑人言论的影响。在法庭上,鲁夫的辩护律师申述:种族主义网站必须对鲁夫的大屠杀负责,“他(杀人)的动机全部来自互联网……他把网上的种族主义宣传、口号、事实,等等,全部下载到他的脑袋中,(然后)变成他的行动”。

  确实,在惨案发生前不久,鲁夫曾登录“风暴前线”网站,试图与其他白人民族主义者一起开会未果,他抱怨道:“人人都在网上讨论,但没人做点实事。总得要有人有勇气在真实世界里做点事,看来那个人就是我。”在鲁夫用手枪射杀黑人教徒的过程中,他狂喊,他要用他的行动“发起一场种族战争”。

  这件惨案发生时,德里克公开宣布脱离白人民族主义运动差不多已有两年了,他读报道,得知“风暴前线”网站对鲁夫的影响,联想到他从前煽动种族仇恨的言论不知还影响了多少人,他不禁悔恨交加,无限内疚,产生自我憎恶(self-loathing)。艾莉森对他说,他参与“风暴前线”宣传鼓动种族仇恨十来年,对社会尤其是对有色人种欠下的孽债,他有责任偿还。在艾莉森的鼓励帮助下,德里克逐渐开始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接受访谈,叙述自己放弃从小深信不疑的白人至上主义的曲折痛苦过程,呼吁美国人民正视白人民族主义的危害。

  二○一三年,德里克公开和白人民族主义运动决裂,自然引起媒体注意,不过德里克一开始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后来,他在《每日野兽报》(Daily Beast)网站上读到一篇有关他的专题报道,觉得不够准确全面,遂决定公开回复。这篇文章说,德里克聪明过人,通过阅读书籍而“思考跳出白人民族主义”(thought his way out of white nationalism)。德里克在公开回复中说,这篇文章“大体公正”,但忽略了最关键的地方。德里克说:

  [在我转变的]过程中,那些不同意我的人是关键。特别是不同意我却成为我的朋友的那些人。我们讨论争辩时,他们让我知道,他们不同意我,但他们花时间提供证据和进行文明的辩论(civil arguments)。我并不总是同意他们的想法,但我聆听他们,他们也聆听我。

  [我轉变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是当我认识到,我所支持的哲学将我的朋友视为外人。这是一个巨大的矛盾—你和你所彻底尊敬的人夏天在一起共同活动,同时你认识到,你的意识形态并不把这些朋友视为社会的完全成员。我无法面对、也无法解决这个矛盾。

  这个巨大的矛盾—尊敬一个活生生的人,却又被自己信奉的意识形态指引去仇恨他—带给德里克巨大的痛苦。他唯有挣脱仇恨,才能摆脱痛苦。德里克诚实地指出,在他挣脱仇恨的痛苦过程中,他的大学朋友们不断地施以援手,这至关重要。伊莱·萨斯娄这本书的精彩之处,是大量搜集种种细节,重新呈现这一挣扎和帮扶的过程,讲述了一个从头到尾引人入胜的故事。

  从二○一六年起,德里克在美国一些主要报纸上发表文章,到哈佛大学等院校去演讲。二○一九年十一月五日,美国公共电视台播出对他的访谈。他已成为反对白人民族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公众人物。

  德里克现在是芝加哥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他的博士论文题目是“西方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起源”。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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