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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难逃英雄关

时间:2023/11/9 作者: 台港文学选刊 热度: 13641
孙绍振

  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的历史有三种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比较通用的方法,按时间顺序,从神话叙事讲起,从最原始的向最高级的方面攀登。通常我们写自然史呀,中国通史呀,西方文学史呀,欧洲经济史呀,用的都是这种办法。顺时间程序,最容易看出发展变化,有了变化,原来是这样的,后来变成了那样的,就有矛盾了,就有分析的对象了,就不愁研究不出名堂来了。当然,这个方法也有缺点,那就是被动追随现象,失去揭示深层规律的主动性,纷繁的现象很容易淹没内在的、深邃的逻辑。第二种方法,不是从最原始、最本初的状态讲起,而是从最高级的阶段回溯过去。这种方法之所以有必要,就是顺时间程序,可能太顺理成章了,直观所见略同,提不出深刻的问题来。只有倒过来看看,后来有的特点,原先没有啊,就可以提出问题了。比如,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什么条件造成的啊?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先有了一个完备的形态作为参照,此前一切形态的不完备性就一望而知了。第三种,既不从最高级、最完备的,也不从最低级、最不完备的,而是从当中比较典型、比较发达、比较成型的形态讲起,特别是研究太古代的东西的时候,这种方法有优越性。这在研究语音史的时候,特别有用。因为古代没有录音机,不可能准确记录古代语音的实况。但是,那些变化了的语音在方言、在汉字、在诗歌的用韵,还有双声叠韵词语方面留下了很多痕迹,不过是分散的,零乱的。语音史学者,可以把这些零碎的资料收集整理成系统性的知识。如果单纯从上古时代开始,距离太遥远,根据可能就很渺茫,也不容易准确,而仅仅从当代开始,又不利于往前推演。于是,想出一个方法,抓住一个中间时段的成型期,比如唐朝的语音,将其声母与韵母、声调研究清楚了,往上一推到上古,往下一推到现代。我的老师王力先生研究古典音韵,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我研究中国古典小说中的英雄和美女,要综合运用这三种方法。

  我们从英雄和美女这两个字眼出发。

  一、是“英雄”还是“英雌”

  我还是先把基本的观念弄得比较清楚一点,一个是美女的“美”,一个是英雄的“雄”。

  中国人心目中的“美”是什么?学者们一直说“美”是“羊”和“大”的会意,“羊大为美”,也就是味觉为美的核心,许多中国学者,如刘纲纪、肖兵,还有一些日本学者都是这样看的。如果真是味觉为美,就只是生理的快感给人的感觉,一言以蔽之——馋。“羊羔美酒”,吃饱了,喝足了,就美滋滋,笑眯眯,连睡大觉,脸上都带着猪八戒式傻乎乎的微笑。口腹之欲的满足,是饱,饱的结果美不美呢?很值得怀疑。“饱暖思淫欲”,可知“饱”和“美”还有一段相当的距离,超越生理的快感才可能有美感,“饱暖思淫欲”,吃饱了,倒是和丑与恶接近到危险的程度。

  美食家,说是“美”,因为讲究“色”“香”“味”,充分发挥眼睛和鼻子的职能,舌头的感觉倒排在第三。重点是让你盯着看,凑近了闻,一动舌头舔,口水拉下来,姿态就很难美得起来。狼吞虎咽,吃相不好看;囫囵吞枣,有拉肚子的可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有失君子风度;从容一点,又怕人家说黄雀在看着螳螂,阴险毒辣。光是会吃,通俗的说法,叫作“好吃鬼”,福州人叫作“贪吃婆”。吃喝不应该属于“美”。一头小山羊看着很可爱,碰到个馋人,把它宰了锅里一煮,吃起来是很不错,可是小山羊那可爱的样子,对任何人都信任、都善良的眼神却没有了。哪儿还有什么美呢?和以畜牧业起家的欧洲人、匈奴人不同,汉族人感觉中,茹毛饮血一点不美,我们以神农氏后代为荣。六畜之中,据说老猪在排行榜上,位置不低。猪的体积比羊大,可不管比羊大多少,也永远是美不起来的。虽然,闽南人把公猪,也就是配种的猪,叫作“猪哥”,(笑声) 那不是说它和自己有什么血统关系,而是说它骚包。(大笑声)

  汉人的“美”,是和农业联系在一起。男子汉的“男”,就是人在田里出力。从美学来说,中国男性的力量是一种征服自然的勤劳,但是,光出死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美不起来。农业这玩意儿,太不保险。水旱蝗疫,说来就来,种族绝灭,像影子一样追赶着人类。一场瘟疫来了,孩子都死得差不多了,人的再生产就比五谷丰登还重要得多。没有盘尼西林啊,也没有医疗保险公司啊,所以,《山海经》里,最大的女中豪杰叫女娲,她唯一的能耐就是批量生孩子。不怕老天消灭多少,我就是批量生产,让你消灭不了。

  生孩子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一个女人所生、所育,极其有限。所以古希腊最早的维纳斯,并不像从米罗岛发现的维纳斯那样仪态万方,而是一个又胖又矮的女人,不过有一对硕大无朋的乳房,因为这个,她就成了当时的美女。恩格斯论文艺复兴时说:“这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巨人的时代。”这话真是有点道理。需要巨乳,也就产生巨乳。(大笑声) 需要多生孩子,就能产生母亲英雄,中国的女娲。先是用黄土造人,多方便啊!你想生一个孩子,十月怀胎,不能劳动,还得吃些酸梅汤,可是哪儿有啊,很难受,牙齿老是酸酸的,这还不算,处处得小心,不然,就流产了。就是临产了,还说不准要难产。我小时候听我母亲说,生个孩子,等于在棺材边上转三转,多可怕啊!女娲之所以是英雄,就是因为她把生孩子的麻烦的生理过程简单化了,手工化了。但是,她的伟大,还在于手工化转化成某种程度的机械化,一个一个造太麻烦了,用绳子一甩,泥点飞溅,孩子纷纷落地,省事多了,这可能就是荀子說的“人定胜天”。有人说荀子说得不对,“胜天”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以为,女娲生人例外,不是战胜了老天,人早就没有了。今天我们还在这里,开讲座,就证明女娲胜了老天。决胜的关键在于速度,你消灭得快,我比你更快,“速度就是硬道理”,历史就是这样证明的。女娲就是理想主义的英雄加上美人。在《诗经》里,我们还有一个女英雄,叫姜嫄,也是英雄。她是踩了一个特殊的脚印,才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表明了造人的英雄是女的,而不是男的。

  我们中国没有留下当时女娲的形象,虽有画图,形象是和蛇有关的,但是没有《圣经》中那个教唆人吃智慧果的蛇那么刁钻古怪。总的来说,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是不够漂亮的。我们的文字所泄露的信息却是比较可靠的,“母”字,以女字为框,当中两点,乳房,能够生育,又能哺育,这就是很了不得的美人啊!世界上还有比养育生命更美的吗?还有“姓”字,是血统的标记,这个标记是什么样的呢?一边是一个“女”,一边是一个“生”,这是会意的,血统由来,就是女性生的。《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人都是女性生的,这没有问题,但是,男性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可在“姓”这样一个重要的符号中,就被忽略了,就是说,男的没份儿。古代的姓氏很大一部分是与女子有关的,如“姬”“姜”,这表明在中国历史很长一段时间里,女人是英雄,是生命的赋予者。这样的人,就是当时理想的、公认的美人。

  学术研究说明,这不是孤立的现象,可能是母系社会留下的痕迹。据道教文化研究专家詹石窗教授研究,道教经典里好多神是女性,比如西王母。他的结论是,中国有一段历史对女性的崇拜是高于男性崇拜的。

  汉人的“美”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是羊与大的结合,羊大为美。但是,近来中国美学研究有了突破,据我的朋友陈良运教授研究,古代中国人,并不以羊大为美食,相反,倒是以羊小为美食。所谓羊羔美酒是也。“羊”和“大”的结合,并不是美味的享受。从《易》的角度来解说,“羊”性情柔顺,生殖力强,“大”则为刚健雄强,是男性之意。上女下男,上阴下阳,在老祖宗那里,是男女阴阳交感为美。

  这不是不要脸吗?但是,当时全世界的老祖宗都不知道要脸。古希腊和古印度原初的“性美学”,就美在不要脸,大家都不要脸,要脸的反而不美了。连孔夫子,据说,都是他老爸老妈野合而生的,也就是一时冲动,就有了旷古未有的美好结晶。孟子引用告子的话,“食色,性也”,不好色就是没有人性。要认真讲到美,最强烈的,就是色。因为它的刺激太强了,所以就不能不严加防范。

  一要比生孩子的潜在能量,女性并没有多少优势,男性批量生孩子的潜能超过女性十万倍,可是就没有以生孩子为能事的男英雄,理由很简单,男性本来在这方面就够英雄的了,不是有个词叫作“雄起”吗?所以,最早的美学,就带有抑制男性的本能,性的冲动,本来就是够野性的了,再鼓励他朝这方面施展,一来怕地球上人太多,没法插脚,二来怕人和野兽也就差不多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就要变成退化论。

  所以,男性英雄在这方面受到压抑,到什么方面去发挥呢?往力量方面去施展。传说中国古代最早的男英雄夸父,古人在逐猎美人方面不让他有所成就,却让他在疯狂地追赶太阳方面大享威名。结果是渴死了,可是他的手杖化为“桃林”。有一种解释说是舍己为人的表现:让后人在大旱时期解渴。另一个男英雄后羿,把天上十个太阳射下来九个。哪来十个太阳?不过是形容大旱而已。征服了大旱,当然是豪杰。但是,就是再大的英雄,也是要抑制他的男性本能。大禹战胜洪水,有重新安排大好山河的丰功伟绩,多年治水,他肯定也想老婆,却能三过家门而不入,肯定是难能可贵的,实在不是一般的英雄了。因而,就扬美名于千古。

  所有这一切可能是说明,男女在美学上似乎是有分工的。女性管繁衍,多生孩子的就受到崇拜;男性则要遏制本能,不发贱,才能保证不让老天欺侮。

  在老祖宗那里,男性的美学是力的美学,叫作阳刚之美。这一传统一直到中世纪传奇小说,都源远流长,如江河不废。关公、张飞、赵子龙等等,似乎都有超人力量,但是,要问他们有没有老婆,可能比较难以回答,当然是有的。不然,关公的儿子关兴(一般认为,关平是义子,关兴是亲生)、张飞的儿子张苞,从哪儿来的?还有诸葛亮正准备出征,忽然一阵大风吹折了大旗,诸葛亮就悲从中来,泪流满面,说一定有坏事,结果赵云的儿子来了,报告说赵子龙逝世了。《三国演义》没有交代赵云有太太,但是也没有交代赵云像贾琏一样见异思迁呀!(大笑声)

  拿我们的神话和《圣经》來做比较,在创造人的业绩上,我们是女性 (女娲)英雄创造了人类,《圣经》里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第一个人——亚当。亚当是什么性别呢?亚当是男的。因而可以推知,上帝也是男的。如果说把希伯来文化和后来发展的基督教文化算在西方文化里的话,则似乎可以说,西方的上帝是男性,而我们的始祖则是女性。

  当然,这一点不能说绝了。因为我们的汉字里,还有一个字,那就是祖宗的“祖”字。这个偏旁,在象形方面,是一个祭坛,而这边的“而且”的“且”字,则是一个男性的生殖器的形象。(笑声) 不要笑啊,我据很严肃的学者考证啊,它的确是在座男同学无论如何都要遮挡起来的那个部位。(笑声) 这在今天来看,是很不严肃的,是吧?但在当时可能是很庄重的,是受到顶礼膜拜的。这玩意儿,有什么可崇拜的?可了不得啦!庙堂里那些牌位,包括孔庙里、祠堂里那些牌位,包括我们祖先的,为什么搞成那样一个样子?你们想过没有?就是因为,它仿照“而且”的“且”啊!(笑声,掌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管是皇帝,还是老百姓,都要向这样“而且”的“且”磕头的啊!而且……(大笑声)这一磕,就磕了上千年,磕得忘乎所以,都忘记了这个“而且”的“且”原本是什么玩意儿了。甚至皇帝们称自己的前辈为太祖、高祖的时候,也忘记了太祖、高祖的原初意义,应该叫人怪不好意思的。据考证,东南亚一带,至今仍然有拜石笋的风俗,石笋就是“而且”的“且”字的另一种形象,不过那个很庞大、伟大,而且(大笑声),你们不要笑,我说的这个“而且”,不是那个“而且”(大笑声)。一般人,没有那么庞大、伟大就是了。(大笑声) 而且,(笑声) 好,糟了,从今以后,我不能再说这个连接词了,而且 (大笑声)连讲“祖宗”都感到亵渎了。(大笑声)

  一方面是女性的生殖英雄,一方面又是男性血缘祖先崇拜,这不是矛盾吗?不矛盾,学者们研究的结果是,女性的生殖英雄在前,母系社会,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后来到了父系社会,男性的生殖英雄才开始“雄起”,走上祭坛,发出神圣的光辉。(惊叹声)

  但是,这个男性的“且”有点矛盾,一方面是受到崇拜,可是另一方面,渐渐觉得,无遮无拦,怪害臊的。《圣经》上说,吃了智慧果以后,亚当就觉得这个“且”不太雅观,用无花果的叶子把它给挡起来,不能大摇大摆地走路。这个办法很简单,可是只适用于日常生活,写成文字的时候,这种遮拦的办法却行不通。还是我们汉字厉害,就发明一种办法,把了不起的人叫作花,花的功能,也是生殖呀。不过比那个“且”,要漂亮好多了,是不是? (众答:是,是) 不过这个“花”字,太直白了,不够含蓄,换一个文雅些的吧,“英”“华”都是花的别称,后来就集中在“英”上。

  英者,花也。屈原的《离骚》中不是有“夕餐秋菊之落英”吗?落英,就是落花。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落英缤纷”也就是花瓣纷纷落地的意思。用“英”来形容人,就是说,像花在植物生命中最为鲜艳、最为重要 (生殖、传宗接代)、最为美好、最为杰出。现在我们说男英雄,就是男花瓣,女英雄,就是女花瓣,似乎是顺理成章。孟子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英才就是最精华的、最精英的。孟子为什么只说英才,而没有说雄才?因为“雄才”就比较不够全面,就不能把女英才包括进去了。英雄,英雄,一定要是雄的?有一个女英雄,叫花木兰。说她是女“英雄”,但,这是不通的。英雄,英雄,在原初的字义里,英雄只能是雄的,只有男性才能“雄起”啊!(笑声) 这是男权社会观念的普遍表现吗? 是不是?(众答:是) 有没有怀疑的?(众答:没有)可是我有怀疑。(众问:为什么呢?)不能孤立地研究问题呀,不能满足于单因单果的逻辑啊!这就要做比较。比如说,和英语比较,同样是英雄,就有一个男英雄 (hero)一个女英雄(heroine)啊。俄语也是一样,读音有差异,词汇也是两个。而我们汉族,就很武断,英雄,就只能是雄的!(大笑声) 那女英雄怎么办?花木兰怎么办?花木兰也只能是英雄,杰出的雄花朵。这是标准的汉族大男子主义!其实,花木兰根本不能称作是英雄,因为她不是雄的嘛,她是雌的嘛!她的正式名称,应该是“英雌”,是女性中杰出的花朵,对不对?(众答:哦,对呀)

  孔夫子讲究正名,中国这么多女“英雄”却没有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汉字里充满对女性的歧视,什么坏事情都是“女”字旁。比方说,奴隶的“奴”,妖怪的“妖”,明明《西游记》里,许多妖怪都是雄性的,可还是女字偏旁,谄媚的“媚”,娱乐的“娱”,其潜在预设就是女性,都是讨好男人的,都是男人的娱乐工具。最不通的是“奸”字,汉奸,大都是男的,为什么一定要女字偏旁呢?更荒谬的是,强奸,也是這个“奸”字,繁体的写法是三个女字叠在一起。就更不通了。明明是男性犯罪,写起字来,却全算在女人账上。对于这么普遍、这么多的冤案,居然没有人提出疑问,说明隐藏在汉字中的成见有多深了。

  懂得一点儿人类文化史的人知道,这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美国的女权主义却愤愤不平:英语里的chairman 中的man 就是男的,她们抗议,女的就不能做主席吗?!如果是女性当主席,改称chairwoman,要是主席还没选出来,不知是男是女,就改称 chairperson,有时候仅仅是一般抽象叙述,并没有具体所指,怎么办?就干脆改称 chair。这样她们就痛快了,感觉自己和男性平等了。其实,她们是把自己和男人一起贬低了,宁愿把自己当成椅子,也不愿让男人有任何优越感。我跟一个女权主义者说,这种改变是可疑的。美国人重视历史,因为美国历史太短。从保存古董的角度来说,你们这种改变,不但好笑得要命,而且改革也不可能成功,因为文字是历史积累的文化地层。你们可以改变 chairman,但是 history就不能改变。history就是 his story,就是男人的历史。改作 herstory,那就谁也看不懂了!文字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博物馆。我说,你们(美国女权主义者)去篡改它,是粗暴的。你们美国西部乡村酒馆的墙上,连20 世纪40 年代的花露水瓶子都当作古董来展示,可对文字这么古老的文物,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层,你们的态度不够文明。我一边说,一边把汉字“奴隶”的“奴”字写给她看。我说这边的偏旁是个女字,它本身就是象形的,是一个人 (侧面的) 被绳子捆住了,就是“女”字;这边一个“又”字,是一个人的右手。一个人被捆着,就是女人,另一个人的右手把绳子抓着,就是“奴”字。她问为什么被捆着的就是女人?我说,这是几千年前,古代嘛,部族之间战争是很残酷的。男人战死了一大批,没有死的,就被俘虏了,俘虏是要杀掉的,而女人则留下来,干吗?生孩子。女的不是要溜吗?就用绳子给捆起来。所以原初的“奴”字,就是留下来生孩子的工具。后来事情变化了,不仅仅有女俘虏,而且更多的是男俘虏,但是这个“奴”字,却一直没有改变。

  这个女权主义者大为兴奋,求我把所画的“奴”字送给她,她说:“你看看,从汉字里就有着女性受奴役的铁证。”我说其实并不一定要从汉字里才能找到这样的证明,就是《圣经》里,不是说人类之所以要受苦、受难,都因为女人,因为夏娃,才被上帝逐出天堂的吗?还有古希腊的神话,人类本来生活在没有任何灾祸的境界,所有的病毒恶疾都被关在一个箱子里,在普罗米修斯手中。他把这个箱子交给弟弟,叮嘱他,绝对不能打开,但弟弟的老婆、漂亮的潘多拉很好奇,趁老公外出,偷偷敲开了箱子。结果里面无数的灾祸、疾病、虫害就冒了出来,人类从此就受苦了。我要说明,我说的是历史的偏见,不是我自己的观念。我是尊重女性的。在座的女同学,不要误会。就是女权主义者,我也心怀敬意。一些美国男性说美国女权主义者把性骚扰扩大化了,说女权主义者是“女性希特勒”,我严正声明,我不同意。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母亲就是女的,我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否认母亲的伟大。

  二、古典英雄的无性

  从最原始的状态研究,这个方法是管用的,但是也有很大的缺点,很少有直接的材料,大多数是残缺的。我们中国最可靠的历史材料,不过是乌龟壳、兽骨上的原始文字,其他的,都是推理、想象出来的,虽然有很大的可能性,但不是绝对的可靠。

  这就用得上另一种方法,那就是从现实的、当代的情况出发。第一,那是我们亲身经历的,那是最没有疑问的。第二,用当代的生活经验,很高级的文明去分析历史。比如说花木兰,在《木兰辞》里,她女扮男装,参军去了。诗歌里写她在行军打仗,特别是宿营的时候,和男性在一起,一点没有女性的感觉。一千多年来,没有人发出怀疑。可是,以当代经验设身处地想想,一个单身女人,和男性同吃同住,是很不方便的,会不会引发男性的,或者自身的敏感?但是,一概没有。可是,美国的动画片《花木兰》就让她谈恋爱了,中国早期的电影《木兰从军》也让她谈恋爱了。从当代男女性爱的观念出发,就不难看出,花木兰可是一个没有女性感觉的女英雄啊!

  在美女和英雄方面,我们中国文学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

  西方的“文艺复兴”的口号,就是复兴到古希腊。他们反对中世纪的神学把人的身体、人的欲望当作是有罪的理论,而是借助古希腊的思想,把人的肉体当作是美好的、自然的、神圣的美,就是裸体也是美的。而中国恰恰相反,男女授受不亲,不能让他们在肉体上有接触,一接触,就是丑事。就是没有肌肤的直接接触,远距离的视觉的眉目传情也要防范,女人要把人体包裹得比较紧密,不透气才好。所以有了束胸的陋习。最极端的是,女性的身体不能被男性看到。有一个民间故事,属于孟姜女与万喜良的系列,孟姜女为什么要嫁给万喜良呢?原因是她在池塘边洗手,把袖子捋起来,让万喜良看到了,孟姜女就觉得非嫁给他不可,肉体也不能给第二个人看。

  人在对待自己的性别感觉方面,经历了一个很矛盾、很曲折的历史。

  英雄和美女的关系,本来是异性相互吸引,身体的吸引。一为本能的需要,无师自通,亦如食欲;二为发展,生儿育女。这本来是很自然的,但是,太自然就不美了。说是为了美,就要超越自然,才有精神,才有美。

  不过超越人性,超越生理的诱惑,就越搞越野蛮了。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宋理宗以来的小脚,都是以美的名义来折磨自己,损害健康。当然,西方近代也有为了瘦身而束腰的。据说用一种鲸鱼骨头,反正和今天的减肥一样,是很难受的。但是,西方有一句谚语说,人为了漂亮,就是要受折磨的。但问题是,一时流行的漂亮观念,可靠不可靠?比如小脚,比如西方近代女性用鲸鱼骨头卡腰,卡得那样细,不过就是为了突出乳房罢了。其实,很难受的,这样受苦,都为了既让它突现,又把它隐藏。干脆隐藏,或者干脆突出,不是舒服得多吗?但是,干脆突出,不加包装,又不敢;干脆隐藏,又不甘,真是苦得很,苦海无边啊!(笑声)

  在相当长一个时间里,全民努力把性征遮盖起来,掩盖到越是彻底越好,可是当代,又反过来,强调性感是一种美,越是暴露,越有诱惑性越好。据报道说,西方已经发明了一种新的乳罩,其实,就是像一片膏药,具有某种半透明的质地,可以让人隐约地看到,但是又不能看得很清楚。更为解放的,是一种人提倡“天体运动”,人体是神圣的,干吗要把它挡起来?不穿任何衣服,不是更好吗?于是,他们不但在浴場,而且在日常,不论男女,只要愿意,都可以把性征最强烈的部位露出来。这显然是部分人的一种追求。据说,加拿大人就立法保护这样的自由。这可能是太解放了,连美国,都不敢接受这样的解放。有些加拿大人就很生气,在国界这边,他们穿得严严正正,一到美国境内马上把衣服脱光。据说美国警察就只好把这些光溜溜、滑溜溜的泥鳅一样的家伙抓起来。

  这说明什么呢?人类虽然号称万物之灵,但对于自己的身体,一点也不灵。对于自己的生命充满了困惑,还没有想出绝对安全的好办法。先前我们中国女士林黛玉式的樱桃小口,是美;今天梦露式的丰厚的阔大嘴唇,是美。当代人以自己的性征为自豪,“性感”成了一个美好的词语。可能是认识到,人类没有这种性别的感觉的话可能世界就不存在了,也不要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国家了,因为后代也没有了。但是,人又意识到,如果人类过分放纵这种欲望的话,也不得了,可能是到处充满罪犯。

  据说有人研究过,性欲这个东西最可怕,其快感是人最强烈的。表面上看食欲更强烈,不吃饭几天就要死,没有老婆十年也不会死,但是,色的诱惑性或者叫作刺激性,很强烈。有一个特点是,为了满足色欲,人会胆子特别大,中国人所谓“色胆包天”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希腊神话中小爱神丘比特是盲目的,相比起来,异曲同工。所以英国的妓院是不能做广告的,性商店也不能有色彩鲜明的橱窗。连美国女明星,在颁奖会上暴露一下乳房都是要受到谴责的。把红烧肉放到橱窗里不会有人去抢,不会引发犯罪的冲动。妓女在橱窗里,只有在少数地方,如汉堡和阿姆斯特丹才是合法的,但是都是穿戴整齐的;如果把一个女性脱光了放到橱窗里,就可能出乱子。

  对于自己的性欲,人类是最无可奈何的。

  所以,你们大学生,男女宿舍要分开,因为学校当局不相信男性能够“坐怀不乱”,柳下惠那样的君子几千年才出一个。性爱是排他的,排他就是会打仗的,所以古希腊的史诗《伊利亚特》里的特洛伊战争打得很有名。为什么会打仗?就是因为争夺一个美女:海伦。打了十年仗,死了十万人。等到海伦出现在特洛伊城楼上,那些元老院的老头子,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说是,这真是一个女神啊,为她打十年仗,是值得的哟!

  在座的男同学个个崇拜柳下惠,我愿意相信,但是,能不能坐怀不乱,我没有把握。至于会不会接受特洛伊战争的教训,为了美女决不干仗,就更没有把握了。(大笑声) 因为人性在这方面太经不住考验了。现在男女间间隔得更严格了,我们20 世纪 50 年代念大学时可以随便跑女生宿舍里坐着谈天,赖着不走也可以,而且是可以结婚的,有女同学喜欢,就宣布结婚,大家就来祝贺,现在允许不允许结婚,却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了。有人说,这是因为现在的女孩子穿得太暴露了,应该是太凉快了。这有什么办法?现在地球变暖了,人家凉快一点,透风一点嘛!(笑声) 那是不是一定要捂得紧紧的呢?在古代,张生见了穿戴得严严实实的崔莺莺,不是照样跳墙吗?我想,根本的原因,就是人对自己的本性只有两手,防御和惩罚,此外,有什么办法?可能有的,那就听听我的讲座之类。(大笑声)

  我们生而为人,可是对人、人性,究竟懂得多少呢?

  三、美女难逃英雄关

  研究人性,有个难处,人性就是所有人的性,就不是个别人的。研究每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只能研究个别的人,这就要选择。选择什么样的人呢?研究坏人,这是一种方法。弗洛伊德就是这样选择的。人在潜意识里,都是性心理,遵循“力比多”为基础的“快乐原则”,这是人的内趋力。虽然,下丘脑有所有约束机制,但是,那还是从自私、安全、面子角度考虑的。不过,马斯洛作为人本主义者,觉得不妥。他认为应该研究高尚的人,以无私的人为基础,不管对自我多么不利,就是面临杀身之祸,好人也很坦然,享受着一种“自我实现”的高峰体验。这两种选择都有可取之处。如果单纯用弗洛伊德的方法研究的结果,大家都和西门庆差不多,那样多少有点煞风景。按照马斯洛的方法,就应该研究英雄,这个方法可能比较优雅一点。

  正因为这样,我决定从英雄身上的人性、人的色与食的关系上深入研究。

  对这个问题,我想采用第三种方法,不是从最原始的英雄讲起,不是从当代英雄讲起,而是从中间讲起。具体说来,从《水浒传》,从小说比较成熟的时期讲起。这里所谓“成熟”的英雄有很奇怪的矛盾,凡是英雄,大概都有很大的食量,但是,对于色,偏偏就没有任何感觉。

  以武松为例。武松肯定是英雄,他打死了老虎呀,可他光打老虎还不够英雄,他那打虎的方法不科学,有人怀疑过他是不是真能打死老虎。更英雄的是看到美女无动于衷,尤其是潘金莲那样漂亮的女人,他居然无动于衷,眼皮都不抬一下。这一点却没有人怀疑过。这就是中国人的设想,或者叫作理想。这和西方恰恰相反,与中世纪英雄传奇——骑士文学恰恰相反,骑士是孔武有力的,最大的光荣是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女士,为美女献身,这是英雄本色。《堂吉诃德》就是讽刺骑士的小说,他看到美女就要冒险、献身,献出自己生命是最大的光荣。而在中国宋元小说中,中国的男性英雄碰到美丽的女性怎么办?当然,碰到王婆无所谓啦,我们都顶得住,但是碰到了非常漂亮的,碰到潘金莲啊,这就有难度了。有难度而能克服,那就是英雄了。

  《水浒传》里,理想的英雄可以海吃海喝,像武松那样,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还吃了几斤牛肉,也就是说,食欲,越是超人越是英雄。古语云:“饥寒起盗心。”到饿得发慌,就不要脸,什么坏事都敢干了。吃得饱,是一种理想;吃得多,就是志气豪迈。吃牛肉的胃口和打老虎的精神胆略成正比。但是,吃有一个缺点,肚子的容量非常有限,超过了肚皮的弹性限度,有爆裂的危险。所以谁能吃得多,肚皮的弹性没有限度,就很了不起,很值得崇拜。武松的英雄气概和吃喝的程度就成正比,尤其是喝醉了,能醉打吊睛白额大虎,能醉打蒋门神。如果不醉,头脑清醒,醒打蒋门神,其令人肃然起敬的程度,就要打折扣。

  当然,这一切充满了中国式的肚皮理想主义的天真烂漫。

  可是对于人性的另一个方面——性欲,却相反,英雄对美女是不能感兴趣的,一旦感兴趣,就不是英雄。《水浒传》里的“矮脚虎”王英,外号叫“虎”啊! 可他看到对方有个女将叫“一丈青”扈三娘,长得不错,就被迷住了,就打不成仗了,英雄宁愿被美女俘虏,就有点狗熊相了。幸亏,扈三娘比较随和,被梁山泊收服后,宋江做媒人把她许配给王英,没有嫌弃他个子太矮,但是王英成为被嘲笑的喜剧角色。

  而武松,则是真正的英雄,他就反复顶住了美女的诱惑。潘金莲去引诱他,先是关心他呀,做好吃的呀,这个没用,武松的戒备是密不透风的。后来潘金莲就更加放开一点,用身体来接近,武松没有表情,潘金莲就忍不住了,借酒为媒。酒能乱性呀!请他喝酒,就主动挑逗。一般地说,一次就被挑逗上钩,就太不够英雄了。调戏数次没用,说明武松不是一般的英雄。于是潘金莲采取了办法,“酥胸微露,云鬟半亸”,就是把胸衣敞开一点,露出来一点,将自己喝了半杯的残酒请武松来喝,武松拒绝,并且态度严厉。潘金莲看酒不行,身体就靠上去,靠在他身上,武松的男性感觉果然如铁壁铜墙,不仅没有内心的任何骚动,而且产生了一种厌恶,不但厌恶,而且严词痛斥“不知羞耻”。武松之所以英雄,不完全是因为打老虎,因为他在真正见到老虎时,心里七上八下。在《水浒传》的作者看来,最为完美的是,他在美人的勾引面前无动于衷,端的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然,这是形容,用科学的语言说,应该是血压、脉搏一概正常。聪明绝顶的金圣叹称赞他为“神人”“天人”,也就说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境界,这比柳下惠所受的考验要严峻得多了。柳下惠懷中的女士,光是坐着,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而柳下惠不过是不动而已。但是,武松怀中的女士有更多的动作,而武松的态度又更为严厉。这说明这种英雄的特点,就是根本就没有性的感觉,我把这一点叫作“英雄无性”。英雄就英雄在特异感觉系统的伟大和坚强——身为男性,却有一种“反男性”感觉。当然,我们不是英雄,但,我们和英雄相比,差别并不大,仅仅是多了一点点感觉而已。当然,我们要向英雄学习,但是,我们的这种感觉,就是一点点也不肯消灭。(大笑声)

  中国古典传奇小说中一个很特殊的美学原则,就是“英雄无性”。

  正是因为这种“英雄无性”的美学追求,传奇小说中,英雄对美女,主要是性感觉强烈的美女,手段十分凶残。在《水浒传》作者看来,这可能比打虎更值得大书特书。金圣叹在评语中说,本来武松杀虎,凭的是赤手空拳,花了一回笔墨,可是要杀一个小女子,“举手之劳焉耳”,应该是没有什么写头的,但是,施耐庵也花了一回的笔墨,狮子搏兔,淋漓细致。手伸到漂亮女人胸脯中去两次,性的刺激本来应该比饥饿的刺激是更为强烈的,更疯狂的,更不要脸的。但是,英雄的手是带着刀的,是去捅美女的胸脯的。打虎和杀嫂,用俞平伯评论《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话说,是“遥遥相对,息息相通”。但是,打虎没有重复,杀嫂却不怕重复,可见是重头戏。武松的英雄姿态是这样的:

  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右手劈胸提住……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

  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手伸到女性胸脯中去,口里还衔着刀,肯定是《水浒传》作者精心设计的英雄姿态。

  似乎《水浒传》的作者对这段很得意,情不自禁地写了一次又一次,总共写了三次。有一个英雄叫杨雄,杨雄这个人一点也不雄,他自己马大哈,老婆与和尚通奸,都没有觉察。义弟石秀告诉他,他还不相信。他老婆也姓潘,叫潘巧云,对杨雄花言巧语,说石秀调戏她,杨雄就疏远了石秀。石秀也是英雄,对美女是以心狠手辣为特点的。你弄得我说不清楚,我就要让你活不下去。石秀就暗地侦察,踩点很精确,拿准了潘巧云到庙里烧香与和尚通奸的时间,把杨雄带过去看,抓了个现行。杨雄对待美女怎样呢?我再念一段:

  先用刀,挖出舌头。

  咔嚓!为什么呢?因为造谣石秀调戏她。下面是:

  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基本上是重复吧?是盗版武松的模式吧?这种重复,在中国古典小说评点中本来是大忌。毛宗岗在评论《三国演义》时说过罗贯中写了许多次火攻,容易重复,甚至雷同,这在艺术上叫作“犯”。但是,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濮阳、火烧盘蛇谷,等等,都各有特点,没有雷同,这就叫作“同枝异叶,同花异果”。而《水浒传》杀潘金莲、杀潘巧云、杀卢俊义的老婆贾氏,方法、工具、手段、部位实在是基本雷同,可以说是“同枝同叶,同花同果”,但是为了突出英雄仇视美女的本色,施耐庵也就顾不了许多了。当然,《水浒传》作者并不是没有避“犯”的起码自觉,写了武松打虎以后,再写李逵打虎,就不让他像武松那样赤手空拳,而是让他带着两把刀子,一把塞到老虎屁股里去了,腰里还有一把。而写杀美女,却不怕“犯”。杨雄这个家伙有什么资格配称为英雄?太太偷和尚,戴了绿帽子,被女人灌了迷魂汤,冤枉了义弟石秀,这样的窝囊废还偏偏名叫杨“雄”,他“雄”个什么呀?(大笑声) 枉了“雄”字的光彩。应该叫作杨“熊”才对。他“雄”在利索地套用了杀女人的模式,这种杀女人的办法大概是施耐庵的拿手好戏。武松和杨雄都没有多少文化,那么比较文雅的卢俊义,应该有比较文雅的办法了吧?结果还是老一套。可能,这是英雄的最高准则。这个准则太重要了,一次不够,两次印象不深,作者还不解气,又写了第三个淫妇的下场,这个是卢俊义的老婆,与大管家通奸陷害卢俊义,最后被抓住,送到梁山泊忠义堂上。卢俊义怎么对他老婆呢?是这样的:

  卢俊义手拿短刀,自下堂来,大骂泼妇贼奴,就将二人剖腹剜心,凌迟处死。

  年轻的读者可能不知道什么叫作“凌迟”,要直接详细说明是相当野蛮的。大体上相当于生削鱼片——把鱼肉从活鱼身上一片一片削下来,直到它不挣扎为止,不过要在想象中把鱼改为美女。英雄打老虎倒在其次,杀美女更见功夫。真好汉的标准形象是,杀美女“口里衔刀”,进行“切美女片”的操作。怪不得中国人把厉害的女人叫作“母老虎”(上海话叫作“雌老虎”),不然,杀女人的成就怎么能超过杀老虎?武松后来血溅鸳鸯楼,杀了张都监一大家子,刀口都杀卷了。他在墙上用布蘸着血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端的是英雄。但是,我时常感到还不够全面。多年写作教师的职业习惯使我时常有一种冲动,想去替他改成:“杀人者,打虎并杀嫂武松也。”现在看来,可能还是施耐庵老到,“打虎武松”中的“虎”,并不简单是指景阳冈上的吊睛白额大虎,而且包括潘金莲那样的美丽的母老虎。如果只会打山上的老虎,却杀不了美丽的母老虎,就和英雄无缘了。矮脚虎王英虽然号称“虎”,见了美丽的母老虎,就流口水,就只有受嘲弄的份儿,被作者安排当了“一丈青”的俘虏。万恶淫为首,女人是祸水,所以对她们不能心慈手软。不仅仅是《水浒传》如此,《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所有的英雄都是无性的。只有猪八戒,有性别感。但是,恰恰是这个正常人、男子汉,被处理成喜剧性的角色,三打白骨精,盘丝洞,女儿国,都是为了让他出洋相。

  对女人无情,是英雄。不但无情,而且要无感觉。

  反过来,有了感觉,轻则被嘲笑,重则被归入强盗中的丑类,如小霸王周通之类。但也有一个例外,宋江。《水浒传》在情节上千方百计为他辩护,强调他是被动的。首先,出于怜悯阎婆惜母女,她们太穷了,给她们弄了一座小楼,还给生活费。其次,并不常常去和阎婆惜睡觉,也就是不好色。这一点,有点牵强,不常常去,就是说有时去,去干什么?这个漏洞,不言而喻,虽然是推理,没有正面描写,虽有点骗鬼的嫌疑,但维护了天下英雄都无条件崇拜的宋江的光辉形象。最后,让宋江把这个女人杀了。杀的理由,其一,和潘金莲、潘巧云、贾氏是一样的——淫妇,这是古代语言,现代语言则是女性的感觉和性要求太强;其二,让这个女人从性行为上的出轨,红杏出墙,发展到政治上的讹诈,非杀不可,不杀后果严重。虽然杀得没有武松英雄,也没有让宋江口中含刀,但是,却把宋江推向逼上梁山之路。这对同情水浒梁山的读者是一个极大的安慰。

  《水浒传》对于女人也并非一味残忍,有时也宽容到让她们杀人放火,如菜园子张青的老婆母夜叉孙二娘,以杀害过往客商做人肉包子为生,还有以“母大虫”为绰号的顾大嫂,杀人越货,都可以列入梁山英雄的正式谱系之中。这是因为,这些女人,不像潘金莲,不像潘巧云,她们没有女人的感觉和感情,她们的感觉、行为方式早已和男人一样。

  她们是英雄,就是因為她们没有女性的感觉,符合英雄无性的美学原则。

  这样的原则,不仅仅适用于这种草莽女英雄,而且适用于那些贵族美女。贵族美女和英雄在一起,在英雄左右,起什么作用呢?英雄末路的祭品、牺牲品。比如楚霸王是英雄吧,“力拔山兮气盖世”,英雄盖世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虞姬在哪里,在男的快完蛋的时候,女的突然冒出来了。做霸王太太的感觉,司马迁觉得不重要,没有必要告诉读者。等到楚霸王死到临头的时候,虞姬为成全英雄的事业,就提前自杀了。贵族美女和英雄的描写是不平衡的:一方面,英雄如何被美女迷住,如何缠绵悱恻,作家是不会告诉读者的;但当英雄倒霉的时候,作家则要正面描写她如何义无反顾,比英雄提前奉献生命,要不然会被别人俘虏去,捆起来替别人生孩子。美女的功能就是要为英雄牺牲。关键是提前,要死在英雄前头。有时,则更为突出,还没有开始英雄事业,英雄就亲自动手,把美女,自己的老婆给杀掉了。

  有一出戏叫《斩经堂》,又叫《吴汉杀妻》。刘秀起义的时候,他策反一个大将吴汉为他打江山。吴汉是王莽的驸马,老婆是王莽的女儿,这个驸马爷要当忠于正统王朝的大英雄,那要带着王莽的女儿去参加起义队伍,第一个问题是很拖累,第二个问题更为严峻,人家不会信任他。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老婆。那时夫人在经堂里念经,求菩萨保佑夫君平安归来,过红红火火的小日子,好不容易把丈夫盼回来,没有想到第一件事就是把她给捅了。

  贵族美女还有一种功能,就是做英雄的政治工具。比如貂蝉,让她嫁给董卓,就和董卓睡觉,为什么心甘情愿?因为身负政治使命,离间董卓和吕布的关系。这个美女和董卓这个老家伙睡在一张床,还要跟吕布那样的小白脸亲热,作为女人,应该有不同的感性,但是,作者不屑一写。

  周瑜设计想把刘备杀了,堂而皇之地招亲,要把孙权的妹妹嫁给他。刘备原来不敢去,诸葛亮说,你去不要紧的,我给你三条妙计,一条一条做下去就成了。孙权的妹妹是没有自己意志的,虽然她爱摆弄刀枪。而她的母亲一看刘备长得不错,而且还是正统王朝的后代,明知人家早有过两个老婆,还有孩子,明明是当刘备的小老婆,居然同意了。但孙权的妹妹一嫁给刘备,周瑜就把刘备软禁起来了。刘备要溜,她就死心塌地地跟他溜了,妈妈也不要了,哥哥也不要了。到了吴蜀关系紧张的时候,终于被孙权给弄回来了,和刘备就不能见面了。这样一过就是好些年,刘备军事上盲动冒进,死了以后,孙夫人居然不想活了,自己投江了。因为,刘备是英雄,所以他的老婆就要成为烈女,才能配得上。这是毛宗岗加上去的,虽然不是原文,但毛宗岗的本子被广泛接受,说明这个观念是普遍的。

  为什么刘备三顾茅庐,到诸葛亮庄上,什么人都见了,丈人、兄弟、朋友、童仆、邻居整整一个系统,可是,就是没有见诸葛亮老婆?难道他是没有老婆?有的,不然怎么会有儿子?诸葛亮后来有名的“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就是出自写给他儿子的信。只是在作者心目中,贵族女人除了发挥政治功能,还有什么功能呢?让她谈恋爱,《三国演义》 的作者不会写。强烈的女性感觉一来,就可能变成潘金莲,怎么把女性的感觉和男性战争中的情感与智慧结合起来,罗贯中是地地道道的外行。本来,诸葛亮要出山,参加刘备的军事集团,一去就二十多年。要不要和老婆商量一下?至少安顿一下啊。可是没有。老婆是不是要缠绵一番?是不是不太同意?冒这么大的险,干啥啊?图个什么呀?还不如老婆孩子热炕头,过小日子呢!但是,《三国演义》觉得不好玩,来个完全留白。老婆,英雄是不应该放在心上的,有了这些东西就麻烦了。在赵子龙从长坂坡杀回去,于百万军中救阿斗时,刘备的老婆糜夫人就投井自杀了。赵子龙血染征袍,把孩子交给刘备,刘备对其妻子的死活,问都没问。英雄就应该这样,美女也应该安于如此。

  英雄有自己的政治理想、谋略,需要美人的帮助,条件是美人不但不能有自己的意志,而且不应该有自己的感情,哪怕是和自己的老公太好,也是坏事,国家亡了,都是女人搞的。比如说把盛唐搞得一塌糊涂的是杨贵妃,所以陈鸿要写《长恨歌传》来“惩尤物,窒乱阶”,连白居易都未能免俗,说“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朝政不理,都是因为美女太漂亮,当然就要出事了。

  正因为此,英雄必须是无性的,美女也必须是无性的。

  英雄难逃美人关,美人难逃英雄关,美学原则遥遥相对,息息相通。

  女人还有一种恶德,那就是对大英雄不识货,势利。你们看过《封神演义》没有?姜子牙八十余岁,一直不得志,只是做些小本经营,卖面粉,结果风一吹,都飞走了,一塌糊涂,老婆嫌弃他,结果姜子牙写了一首诗: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最毒妇人心。

  姜子牙无疑是大英雄,辅佐周朝得到天下,在他心目中,女人就是这样的。这个评价不仅仅是英雄的评价,更是作者的评价,整个社会似乎都有这个共识。

  《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作者们才气都很大,可是并不是全才,他们只会写英雄豪迈,就是不会写儿女情长。写这种情感的才气,他们没有,他们似乎是外行。内行在唐宋传奇、“三言”“二拍”系列。作者对于这方面的艺术很是内行,什么杜十娘眼见爱情失落就自杀啊,崔宁和秀秀趁失火就卷包私奔啊,这些男女情爱之感,都强大到不要命的程度。可是,这些人物并不是超凡的英雄,而是世俗的小人物了。

  四、以丑为美,以傻为美和喜剧性

  但是,我们看到这三大经典古典小说,在揭示男女之情方面局限的时候,可不要绝对化。我觉得《西游记》在性意识方面,有一点很宝贵的发展,或者叫作突破。不过不是从英雄主义方面去突破的,不是向诗意的、美化的、颂歌的方向,而是向反诗意的、调侃的、幽默的、喜剧的,甚至是“丑”角化的方向发挥,应该说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在世界文学史上都很独特的创造。

  《西游记》和《水浒传》(英雄仇恨美女) 有所不同,它所有的英雄,在女性面前都是中性的,唐僧看到女孩子,不要说心动了,眼皮都不会跳一下的。在座的男生可能是望尘莫及吧,因为他们是和尚啊,我们却不想当和尚。孙悟空对女性也没有感觉。沙僧更是这样,我说过,他的特点是不但对女性没有感觉,就是对男性也没有感觉。(大笑声) 不过唐僧是以美为善,美女一定是善良的;孙悟空相反,他的英雄性就在于从美女的外表中看出妖,看出假,看出恶来。可以说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假,以美为恶。你越是漂亮,我越是无情。和他们相反的,是猪八戒,他对美女有感觉,一看见美女,整个心就激动起来,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真。不管她是人是妖,只要是美的就好。他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唯一的一个“唯美主义者”。(大笑声)三个人,三种美学原则,在同一个对象(美女)上就发生冲突了。唐僧就怪罪孙悟空了,去西天取经就是为了救老百姓,小乘佛教不够用,只能治病而已,大乘佛教可以使人长生不老,现在人还没救,你把一个善良的女生给杀死了。孙悟空解释说这是一个妖怪,是假的,要吃你的肉,想长生不老的。唐僧将信将疑,如果这时候猪八戒和孙悟空配合,说师父啊,你要相信师兄,他是火眼金睛,是太上老君炉里面炼出来的,假美女,真妖精,在他眼中,是无所遁逃的。如果这样,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但是猪八戒有性感觉,性意识,他内心有些骚动,这么多天了,就是在和尚堆里混,好端端一个女生,至少要和她讲几句话嘛!话还没讲上,就被打死了,多可惜。猪八戒就挑拨,说这个猴子天性残忍,师父你绝对不能饶过他。这就弄得孙悟空被唐僧开除了。结果是大家倒霉,一起被白骨精抓去,放在蒸笼里,差一点被蒸熟来吃掉。这就是对猪八戒的嘲笑。谁让你这么“色”了?自讨苦吃嘛。同样是“色”,猪八戒比王英那种单纯的“色”,可爱得多了。为什么呢?这里,有几个讲究:

  第一,吴承恩在折磨猪八戒的时候,反复揭露他明明出于私心,却冠冕堂皇说了一大堆套话,欲盖弥彰,错位很大,喜剧性很强。不是王英式的,光是流口水。

  第二,把孙悟空弄走了,被妖精抓住,小命难保,狼狈得很!祸闯得越大, 越有喜剧性。

  第三,猪八戒可恨而又可爱,还因为“性趣”,屡犯不改。在白骨精面前顶不住;到了盘丝洞,只见女儿身,不见妖怪,还是顶不住;到了女儿国,就更顶不住了。死心眼、活受罪。喜剧性层层加码。

  第四,不可忽略的是,他的恋爱史不但不可恶,反而值得同情。他本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一个将军,因为“调戏”王母娘娘的宫女,下放并不太过分,但弄成个猪脸,太过分。但这种丑脸,并不妨碍他喜欢女孩子。

  第五,孙悟空把他收服了,一路去取经。但是,猪八戒取经的意志并不坚定,迷恋浑家的意志却很坚定。在常人,应该是隐蔽的,而他却傻乎乎地公开讲出来。临行的告别词是这样的:“上拜老丈人,此番西天去取经,若能取成正果,那是最好,如果不成,我还回来做你的女婿。”孙悟空就骂他憨货,还没开拔,就公然想当逃兵。有私心,却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孙悟空经常说他“呆子”,这一点很关键,不呆,干那么多坏事,就不可爱了。

  第六,猪八戒取经坚持到最后,当然,也是英雄,不过,是比较平凡的、有毛病的呆英雄,但是,呆,是智慧的缺乏,却是心境的坦然,是缺点又不是缺点。从《西游记》作者的角度说,是对猪八戒的“呆”进行调侃,从当代读者角度说,猪八戒的“呆”恰恰是人性未灭的表现,还是蛮可爱的。火眼金睛看到敌人,一棒子打死,看到女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这种英雄值得尊重。但是,猪八戒看到女孩子动心了,孽根不断,呆头呆脑,表现出来,就更有人情味,更好玩,更有喜剧性的审美价值。

  猪八戒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个伟大的创造。伟大在何处?给猪八戒设计一个猪脸,又给他那么强的爱好女生的感觉;让他皈依佛教,又不让他六根清净,男性好“色”的本性,时时流露。他有情欲,照理说,应该把欲望遮蔽起来,但是,他很坦然,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和西方文学相比,他不像薄伽丘《十日谈》中那些教士好色而耍弄诡计,成为被讽刺的角色,也不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里的神父,很迷恋美女艾丝美拉达,一味虚伪。猪八戒是公开的,你笑话也好,调侃也好,都无所谓。就是被嘲笑,被惩罚,他也大度得很,好像是宠辱不惊,反正活得挺滋润。他和《巴黎圣母院》里那个外貌极丑,又迷恋美女艾丝美拉达的卡西莫多又有不同。卡西莫多只爱艾丝美拉达一个,无声的爱,很谦卑,碰都不敢碰一下,生死不渝,等人家死了,才敢和她爬到一起,死在一起。这个卡西莫多,也是以丑为美的典型,但是,是很浪漫的、理想的美。而猪八戒并不浪漫,他只有男性的本能,见一个爱一个,把男性多恋的弱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一个自发的男人,而不是神,不是大英雄。他也有自尊,掩盖小私心,希望得到尊重,但在性方面不同,卻不以为丑,读者也不觉得他有多丑。为什么?因为,他丑得很真诚,很自然,有点傻,有点痴,似乎很坦荡,无私无畏嘛!(大笑声)丑和美是对立的,其转化的条件就是“痴”,但是,他又不是贾宝玉那种痴,他没有那么深刻,他的“痴”其实就是“傻”。如果说贾宝玉是情痴,是以痴为美,那猪八戒就是以傻(呆)为美。痴是有智慧的人,只是在一个异性身上着了迷;傻(呆)是比较笨的人,见了异性都着迷。以痴为美,深层有智慧,情智交融,可能是抒情的正剧,或者是悲剧;而以傻为美,因为笨,智力低下,就反常,就可笑,就荒谬,故可能是喜剧。这表现在:第一,小心眼,大失算;第二,不断失败,永远快乐。融可笑可叹、可悲可喜、可爱与可恨于一体,充满矛盾、错位,又和谐统一。统一在他丑陋的外貌中,更统一在行为逻辑导致的出“丑”中。

  这叫作以丑为美,以傻、以呆为美。

  吴承恩把美与丑的尖锐矛盾放在猪八戒的形象中,又以一个中介成分“傻”(呆)而使之和谐,这在世界古典小说、戏剧史上,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是一大奇观。当然,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有小丑,我国戏曲中也有三花脸小丑,但只是配角,作用仅仅限于插科打诨,但是,猪八戒是贯穿首尾的重要角色。丑、傻、美三元错位又三位一体,达到水乳交融的和谐程度。高尔泰曾说,美是自由的象征。猪八戒的丑、傻、美三元错位交融的自由,在美学史上值得大书特书。

  对于读者来说,能不能、会不会欣赏猪八戒的这种三元错位交融,是内心美感是否自由的试金石。不会欣赏猪八戒,不同情他,就说明你没有看到不可抑制的人性。他所有的狼狈,都是因为坚持对异性爱好的不可更改,都是对中国文化中禁欲主义的冲击。

  不可忽略《卖油郎独占花魁》,也是公然坚持对异性的追求。卖油郎为了与青楼女子花魁一度良宵,把经营了好几年小生意才有的一点钱拿去只为见她,却碰上她应酬回来喝醉了,卖油郎尊重她,并没有发生什么。这样的人物,也是英雄吧,但是不如猪八戒可爱,因为他没有猪八戒那么丰富的内心,卖油郎太理性了,而且长得很端正,美好的外貌和道德化的内心统一得很单调。《西游记》的作者通过想象,把丰富的人性和一个长得非常丑的外貌结合起来,这种喜剧性的想象实在是了不起的,这是对诗性美化的喜剧性颠覆。

  很可惜,后来“三言”“二拍”宋元话本没有发扬猪八戒这个传统。虽然《说唐》中的程咬金,《说岳全传》中的牛皋,《大明英烈传》中的胡大海,固然有某种喜剧性,但是,都没有在性意识中开拓,七情六欲中独独回避了性欲,内在的悖谬就荡然无存,人性深度就与猪八戒那种可爱、可笑、可同情、可怜悯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古典小说,把性和恶联系的,比比皆是;把性和善相联系构成喜剧美的,绝无仅有。在《红楼梦》中,有把性和善结合为美的,如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但是,那是诗的和谐,而不是喜剧的,没有荒谬。当然,《红楼梦》中还有贾瑞和薛蟠,但那是真正的淫荡,那是闹剧,而猪八戒则是轻喜剧,恶中有真,丑中有善,这一轻喜剧传统没有得到继承。轻喜剧传统的断层是中国小说史的一大遗憾。

  人的色欲是很排他的,食欲不同,有了好吃的东西,可以和别人分享,但是妻子却不能分享。《水浒传》里有一个理想,就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但是,异性,是不是可以共享呢?回答是,干脆共同禁欲。

  英雄和性的关系,一直是个矛盾。从《三国演义》《水浒传》到《西游记》都极端压抑。物极必反,就走向反面。后来,对于性的描写就泛滥起来。《金瓶梅》中就很直接描写肉欲,有时,还用诗词来描写、赞颂性事,感官刺激很强,以至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不能公开发行。我们要研究,还得到香港去买。当然,在西方,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谈》也有性描写,却很优雅,其中有许多暗示。我举一例:有一个教士,十分好色,经常接受女孩子的忏悔。有一个女孩子不懂得自己的私处是何性质,传教士说那是地狱,罪恶。传教士要和女孩子发生关系,女孩说,这是地狱呀,你来干什么?他说我这里有一个魔鬼,它要到地狱去。《十日谈》里讲得非常文雅,十分幽默,而《金瓶梅》则不然。

  极端禁欲导致极端泛滥,极端泛滥又导致极端禁欲,源远流长,导致当代所有样板戏中的男主人公没有妻子,女主人公没有丈夫,母亲没有亲生的儿子,孩子没有亲生的父母。這样的极端,导致在改革开放后,性事主题起初还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后来,就出现了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其后是王安忆的《小城之恋》等,现在就产生了卫慧的《上海宝贝》之类,这个是必然的。禁欲过于厉害必然会产生纵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过分的禁欲、英雄化最后导致走向它的反面,人都不再英雄了,而且变得卑下了。

  哦,对了,我讲得太多,应该是回答你们挑战和质疑的时间了。

  对话:

  问题一:孙教授,您好。您说,中国人的情欲观和西方不太一样,我们的孔夫子瞧不起女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西方则有骑士小说,把崇拜女人、将生命献身给女人当成一种光荣。这里,是不是有某种文化传统上的差异?

  教授答:你的说法是很有意思的,我可能刚才讲得不是很清楚,现在做些补充。我想这里的原因是很深邃的。西方文化关于性的观念和我们国家,从文化源头上,或者说原型上,就差异很大。源头上的差异,一点点小差异,到了后来,差之毫厘,就失之千里。关于男人和女人,在我们文化传统中,不管什么样的古代神话、民间故事,都是两个独立的人。要结合,就不免有主体之间的矛盾。男女之间性的吸引虽然是最强烈的,但是,两个人要结合,起码要沟通感情和感觉,然而,人性决定了人的感觉和感情是难以彻底沟通的。因为,人对外部信息并不是被动反应,而是以其主体认知模式去同化的,这个过程中,就免不了充满了误解。互相间完全认同就有挺高的难度,故先是女人不能充分估计男人的价值,后来是男人体悟不清女人的价值。因而在中国到文明社会之后,男女不平等的时间持续得可能就比较长,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可能要多一点。而西方的早期哲学则有所不同,有一种思想,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或者女人的一半是男人。柏拉图在《会饮》中引用阿里斯托芬的说法,认为最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的和女的,还有第三种,男女两性的合体,四只手,四只脚,两张脸,一模一样,方向相反,生殖器则有一对。这种人的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宙斯和其他神很恼火,想把这类人干脆灭掉,但就再也得不到从人那里来的崇拜和献祭了。宙斯绞尽脑汁想出了个法子,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人只能用两只脚走路,就变得虚弱,人数却倍增,要是继续捣乱,就把他们再切一次,只能一只脚蹦跳着走路。人被切成两半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这一半死了,活着的一半就再寻另一半去拥缠在一起,不管遇到的是女人的一半,还是男人的一半。这样,人就快要死光了,宙斯就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让人可以交媾。要是男的抱着女的,马上就会生育,传下后代;要是男人抱着男人,至少也可以发泄情欲。所以,人身上本来就有彼此吸引的情欲,像两片比目鱼,人人都在寻求自己的另一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西方的文化源头上,男人和女人相互追求,不过是恢复原生的自我,自己找回自己,沟通的障碍就微乎其微,就是互相进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不存在害羞之类的事情,相反可能是很光荣的。西方中世纪的骑士以崇拜女性为荣,而中国中世纪的好汉却以仇视美女为荣,是不是可以从这里看到一点原型?

  西方的原型意识,就是由于分成两半,人不完整了,就要追求恢复完整,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全都认为,通过性爱来爱他人,实际上是实现爱自己。性交媾就是对这种结合的幸福的庆典。柏拉图甚至鼓吹滥交,原因很简单,这是自己和自己的幸福的事情,和其他无关。希腊人(和一些东方宗教),还以某种带性交的仪式来赞颂爱神,还有圣洁而又淫猥的爱的法典。知道了这些,对20世纪60年代西方的性解放、群交、裸体运动才可能充分理解。显然,这一切,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原因就在文化原型有差异。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柏拉图的《会饮》。

  问题二:孙教授,您说,男人以力为美,难道男人就一直是出死力气的?后来不是有奶油小生吗?美是一个历史建构的观念,怎么能一概而论,是不是这样呢?请以古典传奇小说为例说明。

  教授答:谢谢你,这个问题可能补充了我刚才所说的不足。最初的人,女性以生孩子为美,男性以力量为美。所以中国的“男”字是田力,就是说他是从事农业劳动,很有力气的。中国的英雄是以力为美,“力拔山兮气盖世”。京戏里,张飞在长坂坡当阳桥前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光有力量就不行了,更大的英雄不是由于力。《水浒传》第一把交椅是宋江,他没有什么多大的力气。第二把交椅是卢俊义,和宋江一样,他的名声靠的是仗义疏财,是一种精神号召力。第三把交椅是吴用,他不会打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有智慧。这就渐渐显示一种转化,最美的、吸引人的不是力气,而是智慧,以力为美变成了以智为美。诸葛亮比一般武夫要美多了。《说唐》里面,程咬金做皇帝,有个徐茂公,程咬金简直可以说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后来《大明英烈传》中有徐达,在《太平天国》里有一个人叫钱江,虽然这些人武艺都不行,但都是以神机妙算见长。他们有更高的威信,这些人物可以叫作“諸葛亮系列”,都是以智为美。就女性方面来说,一些人物的美,既不是力,也不是智,如杜十娘、崔莺莺,而是情,以情为美。就男性来说就是贾宝玉了,最大的特点是“情痴”,感情到了发痴的程度就更美了。情感强烈,发痴,就是不讲理,不合逻辑,把感情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以情为美。所谓“痴”,就是说,这种情,是超越实用理性的。如果贾宝玉选择对象,局限于实用理性,先看对方身体怎么样,能不能生孩子,是绝对不会选林黛玉的。第一,她有疾病,相对健康的是薛宝钗;第二,脾气,心眼小,她越是喜欢你越是折磨你,整天挑剔你,整天讽刺你,弄得贾宝玉整天检讨。不赔不是不好,赔了不是更不好,这就是爱。有了感情就痴了,逻辑就乱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彼此最爱,却闹得最一塌糊涂,天天吵、天天闹。比较平静的是薛宝钗。薛宝钗非常冷静,她不痴,因此就没有情。她无所谓,看到唯一比较干净的男人被别人迷住,也不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不是感性人物,很有理性修养。这个人很漂亮,“艳冠群芳”,但不如林黛玉美。真正美的是把感情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就是林黛玉,谈恋爱到不要命的地步,这就是以情为美的典范。到这个时候,古典小说发展到了古典美的顶峰了。

  从中国传奇小说来看,从武松、孙悟空的无性,到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至上,感情一步步提到更高的价值层次。从17 世纪莎士比亚到19 世纪的托尔斯泰,从罗密欧、朱丽叶为情而牺牲,到安娜·卡列尼娜为情而自杀,都是同样的审美境界,把感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这正是世界文学历史不约而同的潮流。

  这时的奶油小生,美不美,就看你痴不痴了。

  (阎孟华根据录音整理,李福建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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