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翎,祖籍浙江温州,中国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加拿大英国文学硕士,现定居于多伦多市。
十六岁那年我辍了学,到一所郊区小学任代课老师。半年之后,我进入一家工厂,成为一名车床操作工。生活枯燥无味,我无所事事,开始把大量的空闲时间用来学习国画。那时学画的动机简单而实际,就是想换一份轻松干净些的工作,可以坐在温暖明亮的光线里,用狼毫描绘出口工艺彩蛋。但是我很快就发现,青春的身体所积蓄的能量,是七个任伯年和四十九个彩蛋也不能完全消耗的。有一天,突如其来地,我想到了学习英文。还要在很多年后,我才会意识到,这个“突如其来”其实并不突然,那是我身体里一条强壮的神经在经历了持久的压抑之后,发出的第一声呐喊。这个突发的奇想与学习国画的冲动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其中完全没有功利目的,我并未想通过它来改善我的生活境遇——上大学,出国留学还是很后来才冒出来的新鲜词。那时我想学一门外语,仅仅是因为喜欢探索乡音之外的那个奇异声音世界,尽管几年之后我的生活轨迹竟然因此而改道——那其实归功于世道的突变,与我最初的动机全然无关。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是如何在那个信息极为闭塞的年代里,弄到一本美国出品香港印制的《英语九百句》的。但我至今清晰地记得那本书的样子:厚厚的开本,纸质薄如蝉翼,封面已经被无数双手磨得起了毛边,许多页上都留有折痕。每天夜里我都会躲在被窝里,用被子蒙着头,把收音机调到最小的音量,悄悄地收听“美国之音”,跟随一个叫何丽达的女人,一课又一课地学习《英语九百句》。
每一次听完何丽达,我都会乖巧地把收音机调回到大家都收听的新闻台。有一天我实在太困了,结果忘了此事。第二天一位邻居过来串门,随意打开我放在桌子上的收音机。还没听完第一个句子,他竟然一脸的惊奇和疑惑。
在我的好奇心绽开的第一条裂缝里,何丽达第一个钻了进来。在她之后,缝就大了,紧接着钻进来各式各样的人。之后的两三年之中,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满城嗡嗡乱飞,嗅闻找寻着任何一个可以面对面教授我英文的师长。我惊诧地发现,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城里,竟然聚集着如此一群奇人,有曾在教会学校任教的教书先生,有联合国的退休职员,有因某种原因被分配到小城的学究,有闲散于正式职业之外的私人授课老师……我拜在他们的门下,贪婪地如饥似渴地掏取着点点滴滴的英文知识。我很快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共性:他们的英文长着一颗硕大的逻辑脑瓜子,可以无比清晰地解析每个句子的成分,挑出主语谓语直接宾语间接宾语状语定语;或从一长段文字中准确无误地演绎出有关动词变位从句复句种类等等的句法语法结论。他们的英文不仅长着一颗逻辑脑袋,也长着一双明慧的眼睛,可以一目十行地行走在书页之中。可是他们的英文没长耳朵和嘴巴,患了某种程度的聋哑症。
我跟在他们身边,学到了全套后来大派用场的语法知识。当我在聋哑的英文巷道里磕磕碰碰地行走了几年之后,我遇上了一位奇异的上海女子。这位女子姓周,毕业于北大西语系英文专业——仅仅这个背景在我们那样的小城里就已经戴上了某种光环。她跟随丈夫来到婆家落户,靠私下教授学生自谋生路。我每周三次风雨无阻地骑着自行车到她家中听课。在这里我使用了“听”这个字,并非随意或跟从惯例,我是另有所指,因为她授课的重点在训练口语。我们(我和她的其他学生)绕着她坐成黑压压的一圈,听她给我们讲述各种各样在当时的英文教材中从未出现过的新奇故事。我们的听力神经扯得很紧,紧得像一张满弓,因为两周之后,我们就得按照她的要求挨个重述那个故事。她的评判标准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看我们是否听懂并记住了诸如时间地点人物之类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是看我们使用的词句和语法是否正确合宜。就这样,我们用自己漏洞百出的破英文句子糟践着她的好故事,一个又一个,一次又一次,每重述完一个故事,常常已是一脸一身的汗水。渐渐地,那堵挡在我们跟前的黑墙裂开了口子,那些口子四周长着裂纹,裂缝如藤萝一样延伸交缠。终于有一天,所有的口子都串通成一气,墙轰然倒塌,我们走到了墙的那边。我们发现我们的英文不再仅仅是脑袋和眼睛,它也成了耳朵和嘴巴。它还是脚,领着我们走入他人的世界。它甚至还是手,带我们叩开灵魂和灵魂之间的那扇门。
周老师虽然靠私授学生维生,但她并不滥收学生。她衡量一个学生是否可教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这个学生的中文功底如何。她认为中文底子厚实的学生,外语水平的提升只在时日。在她的信念里,母语是一切语言赖以衍生的根基,而任何一门外语,都不过是母语根基之上抽出的一条枝干,结出的一枚果实。根若厚实,枝必繁茂;而根若浅薄,枝必萎靡。很多年后,我在海外偶然看到了徐志摩张爱玲的英文日记和随笔,不禁为他们在第二语言叙事中闪烁出的灿灿才华和机智幽默所折服,那时我才幡然醒悟:这两位并未经受过系统英语文学训练的大家,之所以能在非母语叙事中开出如此繁茂的花朵,着实得益于他们庞大精深的母语根系。我至此才真正理解了周老师当年如此关注我们语文功底的深邃用意。
1979年,我用这样东鳞西爪地学来的英文,叩开了复旦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专业的大门。我把我的英文比喻成一件百衲衣,每一个在我求学过程里与我相遇的老师,都在那件衣服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早已分不清哪一块布头来自何丽达,哪一片针脚来自联合国前职员或前教会学校教书先生,哪一条锁边来自周老师……我穿着这样一件百衲衣行走在第二语言的大观园里,感觉自卑,也感觉自豪。
(选自《香港文学》202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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