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一个我的故事。
今年的夏天对我来说很重要。
随着待业天数的不断增加,我愈发相信百无聊赖也是一种合理的生活方式。这当然是从前。很多故事都发生在从前,但未必从前的故事都可以改变一个人。我是人。我母亲给我讲的故事无法诉诸数字,我依旧一天到晚吊儿郎当。
所以,我说改变一个人不容易。
夏初那个中午,我从一场棋战中挣脱出来,不免有些乏味。吃饭的时候,我忽然想出这样一种游戏:闭上眼睛在心里描绘自己所要寻找的女孩的模样,然后,把她当作自己的上帝,向她诉说自己的苦闷。这一定很有趣。
我激动。
名字怎么办?信怎么寄?
我潇洒地耸耸肩,洋腔洋味地说:“都随便。”
乌——拉——!
万岁!这游戏。
我找了一张白纸,在上边一本正经地写了“雪雪,我的上帝”几个字。这是发向天国的一封信。我颇为动情地向她诉说我的一切,其中包括所谓的爱情经历(实际上是对邻家女孩儿的单相思),包括待业始末,包括失去双腿双手的痛苦(这是撒谎!)。
杭州路10号袁小雪。
“有没有杭州路我不知道,也不必知道。”我说。我说过,这是游戏,是一封类似乡下爷爷收的信。
信寄出去了。
我很快便把它忘却。
生活中竟有这么巧的事,巧得让人害怕。
几天之后,我正躺在床上看书,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惊起。我打开门,邮递员的手正好触到我的鼻子上。
“信。”
“我的?”我不相信,是因为从来没有人给我写信。
杭州路10号。
我惊坐在沙发上。仿佛有无数只小手在信封里捣鬼,我好半天才把它拆开。字很清丽,一看就是女孩子。信很短:谢谢您信任我,向我诉说您的痛苦。我不是上帝,但我理解您。别放弃信念,给生活以时间。您的朋友雪雪。
人都有良心。我也有良心。从这封信可以知道袁小雪是个善良的女孩子,欺骗善良无疑是犯罪。我不回信不能回信不敢回信。
这里边有一种崇敬。
我认为这件事会过去。只要我闭口不言。
但是,从那封信开始,我每个月初都能收到一封袁小雪的信。信都很短,执著、感人。她还寄两本书给我:《张海迪的故事》《生命的诗篇》。
我渐渐自省。
袁小雪,你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呀?!
我渐渐不安。
四个月过去了,你知道我无法再忍受这种折磨。我决定去看袁小雪,也算负荆请罪。告诉她我是个小混蛋,不值得她这样为我牵肠挂肚。我想知道袁小雪是大姐姐小妹妹还是阿姨老大娘。我必须亲自去,不然的话我不可能再平静地生活。
秋天了。
窄窄的小街上黃叶飘零。
杭州路10号。
我轻轻地叩打这个小院的门,心中充满少有的神圣和庄严。门开了,老奶奶的一头花发映入我眼帘。我想:如果可以确定她就是袁小雪,我一定会跪下去叫一声奶奶。
“您是——”
“我,我找袁小雪。”
“袁?——噢,您就是那个——写信的人?”
“是——是他的朋友。”
“噢,您,进来吧。”
我随着她走过红砖铺的小道,走进一间整洁明亮的屋子里,不难看出是书房,就在这间屋子里,我被杀死了一次。从那里出来,我就是另外一个人了。
“她不在吗?”
她转过身去,从书柜里拿出一沓信封款式相同的信,声音蓦然喃喃:“人,死了,已经有两个多月了,这些信,让我每个月寄一封……”
我的血液开始变凉。这是死的征兆。
“她?”
“骨癌。”
她指了指桌子让我看。
在一个黑色的相框里镶嵌着一张3寸黑白照片。照片是新的。照片上的人的微笑很健康很慈祥。照片上的人,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
他叫骆瀚沙。
他是著名的病残心理学教授。
秋夜
这是那年深秋的一件事,但是现在想起来还是让我感动,让我不能忘怀。
我和佳卫认识快十来年了,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们无数次见面,无数次谈诗、谈文学,无数次相约去郊外旅行。郊外能有多远呢?还用得着加上“旅行”两个字吗?可是,我们喜欢说“旅行”,因为这样的旅行虽短,但我们一次也没有实现过。
直到那年深秋。
佳卫突然打电话给我。
他说:“我们去郊外旅行吧。”
对于他的提议我当然高兴,可也颇为犹豫,因为深秋这个季节实在不适合去郊外旅行。
在北方,这个季节早晚已经有霜了。
但佳卫坚持。
我说:“这回怎么有时间了?”
电话那端,他只是笑了,没有回答。
我们所说的郊外叫土门岭,是个半丘陵地区。我们认识住在那里的一个农民诗人,我们特别想吃他家的豆饭,烀土豆,炸辣椒酱,萝卜大葱白菜心儿。我们给农民诗人打电话,说我们要去,他当然高兴极了,早早地站在村口接我们。
那一天,对于我,对于佳卫,对于农民诗人——他叫老李,对于我们来说是兴奋的。
在这样一个以赚钱为主的氛围里,三个早已告别了蔷薇花一样的青春岁月的典型意义上的中年人,还能围着热炕头,围着小饭桌,热情奔放地背诵阿赫玛托娃、普希金,背诵叶芝、雪莱、泰戈尔,实在是不容易了。
让我奇怪又高兴的是,那一天,佳卫喝了不少酒。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从来不喝酒的。
就这样,天不知不觉地黑了。
正在酒兴上的老李突然说:“我们去点篝火吧!”
“好啊!好啊!”
我欣然同意。
篝火就架在老李家的地里。
庄稼已经收回仓了,秸秆还没有拉,一捆一捆地横在垄台上,月光清清地洒下来,大地一片银白。我们把干透的秸秆支在壕坝上,欢呼着,跳跃着,孩子似的把它们点燃。
篝火燃起来了,把我们的脸映得又红又亮。
“我们接着背诗吧。”佳卫说。
受到篝火的感染,我们诗兴大发。
我先来。
我背诵的是英国诗人魏尔伦的《三年以后》。
“小门推开了,在那儿震颤,/我又到小园里独自徘徊,/清晨的阳光满地泼洒,/朵朵花含一颗颗湿津津的星点。……”
接著是老李。
他背诵的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在路易斯安娜我看见一株活着的橡树正在生长》。
“在路易斯安娜我看见一株活着的橡树正在生长,/它孤独地站立着,有些青苔从树枝上垂下来,/那里没有一个同伴,它独自生长着,发出许多苍绿黝碧的快乐的叶子,/而且,它的样子,粗壮,刚直,雄健,令我想到我自己;……”
接着是佳卫。
他背诵的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致大海》。
“再见吧,大海!你壮观的美色/将永远不会被我遗忘;/我将久久地,久久地听着/你黄昏时分的轰响。/心里充满了你,我将要把/你的浪花,你的港湾,/你的光和影,你的浪花的喋喋,/带到森林,带到寂静的荒原。”
在剧烈抖动的火光中,我看见佳卫的脸上划过一串晶莹的泪花。
他喃喃地说:“我是那么的恨火,可现在我突然发现,我又那么的爱它!”
后 记
佳卫离开我们已经很多年了,他是一个诗人,发表过很多美丽的诗章。除了诗人的桂冠,他还是我们这个城市一个区的消防中队的中队长。我所说的那年秋夜,他复员了,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我永远忘不了他,忘不了那年秋夜他脸上的泪水——因为,就在事隔不久的一场救火战斗中,他牺牲了。他已经复员了,完全可以远离火场,可他像一只美丽的飞蛾一样,最终融化在让他恨、让他爱的烈火中。
他不是飞蛾,而是凤凰,我相信,他涅槃了!
老李还在土门岭种地,前不久,他来电话,对我说:“又秋收了,要是佳卫活着就好了,我们又可以去点篝火了。”
听了他的话,我哭了。
祝福
炸果子的这个女人有点瘸。
她没有丈夫,丈夫三年前出车祸死了。她有一个女孩,七岁,今年上了小学。她原是一家阀门厂的工人,后来工厂放假,她就摆摊炸果子。一张条桌,几把椅子,一张案板,十斤面。她和面很有规律,一天十斤面。用刀把面划开,用啤酒瓶子滚滚压压,再用刀切成小长条,两条一拉一捏,放进油锅里用大筷子翻动几下,眼见着果子就黄黄地酥酥地膨起来。
“浆子、果子、豆腐脑哎——”
她喊一声,尾音拖得长长的。
她知道,她喊过一声之后,她的第一个顾客就该到了。
果然,朦朦中那个终年一身蓝衣裤的哑男人拖着扫帚过来。
哑男人是市保洁大队红卫中队的工人,他负责扫这条街,他四十几岁的年纪,没家没业,白天扫街,晚上回中队打更,无烟酒嗜好,爱吹口琴,又不识谱,死记硬背了两支歌,一支《洪湖赤卫队》,一支《铁道游击队》。心情好了就吹“赤卫队”,心里郁闷就吹“游击队”,他的口琴和他形影不离。
他到女人的摊上吃早点,一碗豆腐脑,三根果子,完后喝一碗豆浆。
女人说:“你很会生活。”
他抬头笑笑,从口袋里掏出半截白毛巾在嘴上擦了又擦。
他是一个干净人,一条毛巾剪成两半,两半毛巾像两个爱脸面的女孩子,一个赛着一个地白。他自己洗衣服,那套不合身的衣服已经由蓝变白,领口袖头都起了毛边。
同事都逗他:“搞套西服穿上?攒那些钱干啥?”
他把六个衣袋都从里往外翻出来,意思是说他没有钱。
同事就佯装去解他的铺盖卷。
他竖竖眼睛,有力地伸出四个手指头。四大碰不得。东北有四大碰不得,其中之一就有光棍汉的行李。
见他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同事们开心地散了。他的那些同事,都是些半大岁数的老娘们,平日泼辣惯了,也都是急了敢掏出奶子往男人嘴里塞的主儿。她们和他在一起,还多了一些女人的爱护和体贴。
“一个光棍子不易呀。”
她们总这么说。
家里有好吃的了,就多带出一口,他的嘴上并不亏。
大家说:“给哑巴介绍个对象。”
他听了,就嘿嘿地笑。
他总去那摊上吃早点,认识了女人的孩子,孩子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金铃。
金铃是他的知音。
周日的早上,金铃不去上学,就也扎了个小围裙来帮妈妈经营。她人小脑子却快,一般的账难不倒她。她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红衣红裤梳短头,精神着呢。她早早地起来,还有点犯困,到底是孩子。可一见了哑巴她的神儿就提起来,哑巴一吃完早点,她就缠过去,一定要听个曲儿。
听个什么曲儿呢?
当然是《洪湖赤卫队》。
这一早,都市小街的口琴和着远处广场上扭秧歌的锣鼓唢呐成了一种特殊的奏鸣。
金铃说:“咱要住一块就好了,天天晚上能听你吹口琴。”
孩子一句无遮挡的话,惊了两个大人。哑巴执了口琴怔怔地坐在那里,一口气叹得悠长;女人也是,油条在锅里已经变焦变黑了,她拿筷子的手还静静地放在那里。
孩子的话怎能当真呢!
孩子的话怎么就不能当真呢?
有的时候,一些骑车上班的人从瘸女人的摊边过,看了哑巴和金铃的风景还说:“这三口之家的日子不错嘛。”
这句话像是祝福,也像是证明,只是说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被说的人在怎么想。
或许他们也在等待。
百合花布
曾有一段日子,我和妻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那时,我的工资收入只有七十二元,而妻子没有工作。最不知深浅的要算妻子肚子里的宝宝,他茁壮地长到了八个月,在我们的日子缺少色彩的时候,他强大而有力的心音使我们义无反顾地握紧了生活的画笔!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和妻子开了一个小书店。
说我们的书店小,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它只有五平米,靠墙放了一个书架之后,余下的地方只允许我们再摆放一张小学生用的课桌。
我们请了一个帮工。
她叫阿纯。
阿纯在一所中专读书,学习的专业和勘探有关,她是通過朋友认识我和妻子的,经常到我们的家里来借书。
我们开书店的时候,阿纯正好放假,她不想回家了,就主动提出要来给我们帮忙,并讲好她只想借此机会多读一点书,工钱她是不要的。
我和妻子都不答应。
妻子说:“既然叫帮工,不拿钱是绝对不行的。”
阿纯坚持己见。
最后,妻子和她讲定,暂时不拿工钱也行,但就不要一个人在学校里住了,过来和我们一起吃住,多少可以节省一点。阿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说实话,我和妻子觉得,在这种时候,不但我们的小书店真的需要一个人帮忙,似乎我们的生活也应该出现一个人来“帮工”了。阿纯的进驻,使我们的小家增添了许多的笑声。阿纯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我和妻子都怀疑她的嗓子眼儿里是不是挂了铜铃,她一笑起来要好半天才能止住,而且,她的笑声叮叮当当的,像金子一样。
阿纯总和妻子用低低的声音说悄悄话,有时,她俩一边说,一边有意地提防着我,尤其是阿纯,她总用眼睛盯着我,只要我有竖起耳朵的趋势,她马上闭住嘴巴,并暗示妻子也停下来。
妻子说:“去去去,偷听女孩说话,真不知羞。”
阿纯和妻子的谈话范围非常广泛,但大多还是涉及女孩的穿戴、化妆,包括女孩的情感世界。
阿纯总对妻子说:“商店里有一种百合花布,你做连衣裙一定好看。”
妻子看着自己一天大似一天的肚子,笑着摆头。
阿纯说:“等生完宝宝再穿嘛!”
阿纯用很美丽的语言形容那些比她的语言更美丽的百合花。
她说:“不相信你去看一看!”
经不住阿纯的一再诱惑,妻子挺着大肚子去商店了。她看到了那种百合花布,怦然心动。她在柜台前站了许久,但她的手没有探进背袋。她低下头,匆匆地离开商店,一语不发地回了家。
一个下午,妻子话也不多。
阿纯好像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不知怎么安慰妻子好。
做一身连衣裙的布料价钱,等同于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妻子的选择再简单不过。
妻子说:“也许有更好的呢,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阿纯看看我,轻轻地转过头来。
我们的小店如期开业了,在一条小巷的入口处,妻子和阿纯守护着这一小爿店,如同守卫我们最后的一片精神家园。可以说,小书店的生意是不错的,因为我选店的地方距两所学校和一个工程局大院非常近,来租书看的人还真不少。收入最多的一天,小小的钱盒里装了17元钱。
我们的高兴劲可以想象。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阿纯要回校上课,而妻子也要临产,小书店刚开不久就面临停业。经过盘点,这个月,我们竟收入了一百八十二元钱!
我和妻子坚持拿出九十一元钱给阿纯,算她的工钱,阿纯推辞再三,收下了。她小心地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又把信封夹在书里,然后把书放到书包的最里层。
我们的生活又相对平静。
转眼二十几天过去了,妻子住进了妇产医院,有一天,我回家取东西,门卫室的大爷拦住了我,他交给我一个小包袱,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的,让转交给我妻子。
是阿纯。
小包袱里是那块百合花布和一个小手铃。
阿纯在信里说:“大姐,我要去秦皇岛基地实习了,这块百合花布送给你,是我用自己挣来的工钱买的,希望你收下。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祝你生一个又白又胖的宝宝。”
我发现妻子坐在那儿,眼泪一滴滴地渗入叠得十分整齐的花布里!
水下森林
那一年,无比年轻的我刚刚读到村上春树。
我喜欢上了海。可我居住的城市在内陆省,根本看不到海,所以,为了那份蔚蓝色的诱惑,我独自去了北方最著名的一个大湖边。那个湖叫松花湖,湖面宽广,水域辽阔,水产丰美。很多年前,有一支关于它的歌曾被传唱,曲调虽然简单,但旋律十分动人。
我是一个少年。
一个少年的怪异行为往往和爱情有关。那一年,我爱上了一个梦想做模特的女孩,她身材高挑,面容娇美,微笑起来像飞翔在殿宇间的天使。最主要的是,她有一双透明的耳朵,像无瑕的碧玉一样。平时,她的耳朵总被长发遮蔽,只有我们亲热的时候,它们才精灵般地闪现出来,泛着阳光的点点晶莹。
我不可遏制地爱上了她。
我们在一起拥抱,轻吻,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飚车。她的头发被夜风鼓荡起来,她的笑声,是那么的放肆,无遮无拦。每每这样的时候,我都想抚摸她,可她身体的凉润对我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阻挡。我爱她,发誓要和她结婚。
她说:“我会消失的。”
我想,怎么会呢?
后来,就在我们的恋爱达到高潮的时候,她从我的身边消失了。真的消失了,无影无踪。
她消失在北方最大的一片人工森林的边缘,我们正在悄语,她突然站起身,很快就和森林融为一体。
我大喊她的名字。
可是连她的名字也消失了。
松花湖水是凉的。
即使在夏天。
我一个人。乘坐渔人的柴油船,去他所谓的“自己的天堂”。那是溯湖而上百余里的地方,是渔人的垂钓之地。沿岸布满细绒绒的绿草,草地和山脚的结合部是藏了山鸡、野兔的灌木丛,山上是大片大片的榛树林。远处,传来啄木鸟的叫声,它们敲击木头的声音也很有节奏。
渔人的每年夏天都在这里度过。
他在这里盖了一间简易的土屋,开了一个可以种菜的园子。
童话般的世界。
我所说的水下森林真的就在大湖的下边。近百年前,当那个叫丰满的大坝蓄水的时候,大片的森林就直立于水下了。所以,许多好水的人都想来这里参观那片水下的葱郁,但,那片绿色是那么的凝重,而且沉默,不肯轻易把自己的身体示人。
我是那么的幸运。
那一年,在与渔人尽享了闲云野鹤的日子之后,我一下无比怀念我的女孩,她的笑,她的长发,还有那些公路上飞驰的日子。我想永远和她在一起。我相信,她的消失和水下森林有关,因为,只有这样的神秘的森林才可以承载这样神秘的事件。
我沿着月光进入大湖,很快向刺骨的寒凉靠拢。
入水的一瞬,我哭了,我的内心一片迷惘。
我看见了那片水下森林,它们的排列如同一个大大的“T”形台,一对白衣长裙的女孩款款而来。她们的身材高挑,面容娇美,微笑起来像飞翔于殿宇间的天使。最主要的是,她们都有一双透明的耳朵,像无瑕的碧玉一样。她们的身体向左摆动的时候,耳朵被长发遮蔽,身体向右摆动的时候,耳朵才精灵般地闪现出来,泛着水的点点晶莹。
……
生的欲望破空而来!
我被我的爱恋们托举着,回到了月光泛白的岸边草地。
五年之后,我和一个十分普通的女性结为夫妻,我的生命少有浪漫,十分朴实。我试图向她坦白水下森林及水下森林之前的女孩,可是,她吃驚的表情总是让我欲言又止。我再没去过北方的大湖,那个渔人也在三年前离开了人世。我很少做梦,很少去时尚店,除了新居的装饰我坚决要求要用纯质木材,对生活中的其他,再无多奢求。
三笑
这个故事发生在苏州。
或许,这也称不上是一个故事呢。
1993年的春天,他因为单位的业务,从北方直抵上海,又从上海转杭州,从杭州坐夜航船到苏州。船上的一夜充满诗意,他要了一碟豆腐,一碟青菜,一瓶老酒,一碗饭。他吃掉了这些东西。他近铺的一个老者说:“小伙子好饭量呢!”
他就笑了。
夜风从运河上吹来,潮潮的,带有一点水腥。
船是早上七点钟到的苏州,苏州给他的印象是水汽忒重。
他背了一个大包,茫然地伫立在街头。远远地可见北寺塔,高高地占据苏州的天空。他望着北寺塔,信手翻着从家里带来的小册子,那上面说“寺乃三国时代东吴大帝孙权为乳母陈氏买地所建”。他觉得这一切真遥远。
他翻看地图。
那上边标明,怡园离他最近。
他就步行去了。
他走了很远的路。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
他想他在江南见到的桐花,一树一树的,美丽极了。是桐花吧。那么高大的树开花了,他还是第一次领略。
他去怡园。
书上说:怡园位于人民路343号。
苏州的路少有灰尘。
他以全新的感觉走在苏州的路上,像一个诗人。他在心里说:苏州,是春天里的一条飘带,印花的飘带,淡淡的水墨把白绢点染出几分娇羞。
你看,他可不就是一个诗人。
诗人到怡园去了,他第一次看园林,一下就给迷住了。怡园中有一口小井,他去的时候,一个苏州女孩正用小桶向上提水,那优雅的姿势无限娉婷,腰肢款款的,春衫荡起微风。
他举起相机。
镜头里的女孩肤白,发黑,弯眉细目,齿洁唇红。
女孩说:“你照我干什么?”
她说的是苏州话,但他好像一下就听懂了。他没想到苏州话这样好听,像女孩手中的小桶,一注清水透明而晶莹。
女孩说:“你照我干什么?”
他说:“竹风。”
那女孩的身后真有一簇春竹呢,葱郁、茂盛、青翠。
女孩说:“什么?”
他说:“竹风,竹子刮起的风。”
女孩就掩口笑了,她的意思是:只有风能刮动竹子,竹子怎么能刮动风呢?她转而又笑了,她的意思是:可不嘛,风能刮竹子,竹子怎么就不能刮动风呢?
她提着桶往屋里去了。
屋子是一个茶室。
他往怡园的深处去,七拐八拐地到尽头。他读那些楹联,觉得古代的人真麻烦、真有趣、真有闲心。他原路转回,直奔那茶室。听说,有当年的春茶可饮呢。他于茶道是一个外行,但能饮一盏江南的新茶、苏州的新茶,不是一种享受吗?
他看见那个女孩在茶室里。
茶室里已有几个老人聚在一起闲谈,看得出他们是常客,家大概就在附近,也许每天进来票都不用买。他们自己带着水杯,很随便地取用热水瓶中的水。那个女孩就站在柜台的边上,她脚上的布鞋踩着地上的青砖。
他放下行囊,坐到茶室的最里边。
她为他送上一杯新茶。
他突然想说点什么,可说什么呢?
他看见室外的小亭,隐约见那亭上的字,就低声诵读:“主人友竹不俗,竹伴玉人不孤,万竿戛玉,一笠延秋,洒然清风。”女孩过来给他斟水,也低声说:“静坐观众妙,清潭适我情。”
说完她就笑了,提起暖瓶出了门,不知奔哪厢去了。
喝茶的老者转过头来看他。
一个诵道:“竹月漫当局,松风如在兹。”
一个诵道:“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
一个接着就问他:“小伙子不是本地人吧?”
他举杯过额,轻轻点头,那一杯清茶的香气正好漫入他的鼻翼。
他很神往此时的境界。他想起一个关于才子佳人的叫《三笑》的电影,他想那个女孩对他已经两笑了,如若再有一笑,岂不成就一段姻缘?
现在想想,那一年他刚刚戴了一副眼镜,留了一把过胸的大胡子,衣着松阔,风尘仆仆,长衫圆履,还真有一副才子形呢。
可惜,他已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
他离开怡园时,还想,人生真是一件美好的事,虽然不能成就一段姻缘,可一个南方女孩对一个北方男子的善意一笑,不也似梦一般印在自己青春的腮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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