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胡菊人原名胡秉文, 1933年出生于广东顺德,在香港当过校工和教堂杂工,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曾在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先后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等职;上世纪70年代任《明报月刊》主编,成为香港最著名的专栏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之一;1981年合作创办《百姓》半月刊,任主编。胡菊人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文论和“红学”研究,蜚声世界华语文坛。近期,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有《胡菊人作品集》(《小说红楼》《小说金庸》《小说水浒》)。本刊特选载《小说红楼》部分文章,以飨读者。
后四十回的用字
近日偶有小恙,偷闲重读《红楼梦》,略有所得,倒是要有大闲心,在静敛心情下,才能读出味道来的。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少年时代,只会追情节;第二次读,是着心去找书中意旨;第三次读,才领略到笔意用字。
欣赏《红楼梦》最便捷的方法,是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互相比照一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差极大,大部分非曹雪芹原作。有些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不能读。
试举一例,第八十七回探春、湘云、李纹、李绮探望黛玉,闲聊一会,说起南方的事,黛玉又勾起思乡之念,这样写道:
“于是黛玉一面说着话儿,一面站在门口,又与四人殷勤了几句,便看着他们出院去了。进来坐着,看看已是林鸟归山,夕阳西坠。因史湘云说起南边的话,便想着:‘父母若在,南边的景致,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不少下人服侍,诸事可以任意,言语亦可不避,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今日寄人篱下,纵有许多照应,自己无处不要留心,不知前生作了什么罪孽,今生孤凄!真是李后主说的,此间日中只以眼泪洗面矣!”
这段文字,有经验的读者一看,便知劣笔。若与前八十回曹雪芹所写黛玉自伤身世的话来比较,优劣立现。这段文字不能使读者有共感。不像前边,例如第六十七回,宝钗送了她哥哥带回来的小礼物给黛玉,黛玉看见家乡之物,反自触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那里有人也给我带些土物来?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仅三两笔,便使我们觉得黛玉之伤怀,合于情理。
听旁人说起家乡的话,有所感触,是黛玉的本性,因此上引续貂之坏,完全是文字带来,文字破坏了黛玉形象。这段文字赘累、庸俗。用的“四字成语”又是馊文腐词。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像“顺口溜”,黛玉不会念这些字眼,一个人伤感时亦不会这样文绉绉地念陈腐诗句。什么“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又岂是黛玉随口说得的话!
“刺心”“跺足”“跌脚”
《红楼梦》后四十回,有个明切的现象,那就是作者“词穷”。他的词汇似乎有时不够用,就像是一个积蓄不多的人,无法再置新东西,只好一味用旧货。
这实在让人扫兴,那位作者,如果是高鹗的话,他常常用同一样的词儿,去描写同类型的动作和感想。似乎是没有心思,去想另一个更好字眼。我们读来,便了无意兴了。
例如,他颇喜用“刺心”一词。
八十一回宝玉“看见曹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一首,不觉刺心”。
八十二回代儒老师叫宝玉读“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一章書,“宝玉觉得这一章却有些刺心”。
同一回黛玉回房,“不禁想起日间老婆子的一番混话,甚是刺心”。
如果我们把标准降低,这也不见得就是大疵。但是,拿着来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相比,就显赘累。这几个情节,所遇所受的事情不尽相同,感觉亦不必一样,却统统以“刺心”来形容。
更碍眼的一个词,却是他用来形容男人或焦急或惶乱或生气的动作,他往往是用“跺脚”。请看:
一百一十三回凤姐重病,用手向空乱抓,“贾琏也过来一瞧,把脚一跺道:‘若是这样,是要我的命了!”
同回宝玉去找紫鹃,紫鹃伤感哭泣,宝玉“便急得跺脚道:‘这是怎么说!……”
一百一十五回王夫人因为惜春决意出家,告诉贾政,“贾政叹气跺脚”。
一百一十九回贾环要把巧姐儿骗去嫁给藩王,差贾芸去做说客,事败回来,向贾环报告,贾芸慌忙跺足道:“了不得!了不得!”
这些“跺脚”“跺足”的描写,是不算太适合的。偶用还可以,常用就显得突兀不自然。一般来说,情急、发怒或惶乱之时,“跺脚”叹怨的,是小姐、太太们的动作,不大会是大男人的常有反应。但高鹗却无论哪个男人,都是这样“跺脚”,宝玉、贾芸“跺脚”还说得过去,贾琏、贾政是不应有那“女儿态”的,贾政这一家之主,一直就道貌岸然。
笔者没有全部核对,曹雪芹形容男人急困之时,用过此词没有。但在六十二回,香菱弄污了裙子,宝玉为她又困又急,曹雪芹却是用“跌脚”——“宝玉跌脚叹道”。这个“跌”字适合用来形容男性的姿态。“跌”字不像“跺”字有那么的娇态。
认真说来,曹雪芹用“跺脚”“跌脚”这些字眼时,是相当小心的。在女性身上,只用“跺脚”,不用“跌脚”。在男性身上,则要看情形,一般而言,“跌脚”是用于男性的。
二十八回宝玉得遇蒋玉菡,知道他就是钦慕已久的琪官儿,“不觉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
三十九回宝玉听刘姥姥说一个叫若玉的女儿家病死了,“跌足叹息”。
六十六回柳湘莲听到宝玉说尤三姐和他们有过往来,“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
六十九回贾琏知道他偷娶的尤二姐,已被凤姐赚到府里,不由得(在马上) “只在镫中跌足”。
七十九回宝玉祭晴雯,撰《芙蓉女儿诔》,给黛玉偷听到,建议他何不用“茜纱窗下,公子多情”,宝玉听了,不禁“跌脚笑道:‘好极!好极!”
同一回宝玉知道迎春许与孙家,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自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真清净人了”。
以上描写男性的例子都用“跌”字,只有一次形容宝玉因为烧坏了“孔雀裘”,“进门就嗐声顿脚”,是用了“顿”字。但是也有一些特例。
第九回在家学里,大家打架,“贾蔷遂一跺靴子”,这是“暗号”,不是写心情。二十四回贾芸在茗烟身后把脚一跺,这是要吓他,也不是形容情急。另一次则是贾母说笑话,“孙行者把脚一跺”,亦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
真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是第十九回及八十回,用了“跺脚”来形容男性。前者是描写宝玉发现茗烟与小丫鬟偷情。但那时候宝玉还是十二三岁小孩,用“跺脚”还适当。后者则是写大男人薛蟠,他老婆小妾大哭大闹,并且和他母亲骂吵,“薛蟠急得跺脚”,怕街坊邻里知道,不敢声张,此情此状之下,用“跺”字来形容这位专闹同性恋、为人放荡不检的薛蟠,亦不显得突兀。除此之外,曹雪芹就断断不用了。
后四十回随意滥用,不管与其人其情其态是否相匹。尤其用在贾政身上,把他稳重严肃的个性破坏了。曹雪芹对这位五十多六十的严冷的家长,无论如何发怒心躁,也不用到这种字眼。但续书人一律不管,全用“跺脚”,词与情态便相失了。
誓不作雷同语
高鹗笔下的后四十回,毛病之多不可尽数。有些读者可能看出来,却心存忠厚,不予指出,现在笔者似乎有意揭人之短,但是我们的目的,不在与高鹗(?)为难,而是借此显示曹雪芹的长处。
要详细全部点出后四十回,哪些字眼用错、哪些段落有遗漏、哪些对话不贴切、哪些描写有问题,太琐碎、太啰唆了。因而,我们只能总论式地,尝试把这些缺点归为十五个字,就是“欠词藻、缺形象、乏颜色、少动态、无肌理”。
“欠词藻”我们在上面已经略为说过,举出“刺心”“跺脚”的例子。我们知道前者不是曹雪芹乐用的字眼,但凡有什么“刺心、碍眼、逆耳”之事,他总是会用多一点笔墨,说得透一点,且往往会归到心理描写上去;尤以在林黛玉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特例,因为她是有一丁点的不顺意之言,都会心内翻腾,思前想后,看到一片落叶,也会引得五内俱灰、心冷意沉的,曹雪芹不会只以“刺心”两字带过。至于“跺脚”,我们已举出了曹雪芹用的时候,极有分寸的例子。
曹雪芹在詞藻上的丰富,很多人已经写过文章;也一定有什么红学专家,把他书里的特用名词字汇、俗话口语,编过一字不遗的字汇表格了。笔者既非“专家”,不胜此大任,仅举出些我觉得特异的来。
在宝玉心中,大观园里的女孩子,都是一等一的。天下间未嫁的女子,也是最珍贵的。在曹雪芹笔下,便出现了一个难题,怎样各别称赞她们,难道人人就用“第一女子”这样字眼么,个个都“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么?
第六十五回借小厮兴儿,赞林黛玉、薛宝钗是“两位姑娘,天下少有”;六十六回贾琏对柳湘莲赞尤三姐,“是古今有一无二的了”;四十三回焙茗对宝玉说“受祭的阴魂……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的一个女子;四十九回宝玉想现在的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了,哪知还有薛宝琴这样绝色女子。
这几种不同字句,可见曹雪芹活用文字,“天下少有”“古今有一无二”“有一无二”“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每处都换了一个说法。高鹗笔下九十七回称黛玉“寡二少双”,亦是脱自《汉书·吾丘寿王传》内有“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句,自是好的,只是比起曹雪芹,他在词藻上缺乏才能。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通的成语滥句,经曹雪芹增删改易一二字,就有了生命。
“猴”“蝎”及其他
喜读《红楼梦》的人,都特别欣赏其中用的“猴”字。这似乎是专用来形容贾宝玉的,当他爬到凤姐或其他女人身上撒娇时,就用“猴”,第十四回“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凤姐道:‘我乏的身上生疼,还搁的住你这么揉搓”,竟是把这两人当时情态,写得活现眼前。难得的是作者不说“猴”到身上的动作,“揉搓”是借凤姐嘴里说出来的。在凤姐身上是如此,在别的女性身上又有不同,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把脸凑到她的脖项上,闻那香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以下,“便猴上身来,涎着脸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这次不是“揉搓”而像“扭股糖”,紧紧地“粘”住,一副急色儿的样子。
第十五回送秦可卿的殡,凤姐叫宝玉坐到她的车里,说“你是尊贵人”“别学他们猴在马上”,可见这个“猴”字,在曹雪芹笔下,是双手抱住紧缠不放,还游目四顾的样子。宝玉“猴”到王夫人或凤姐身上,其神态也一定如此,眼珠溜溜地盼顾着他的众姊妹。这个字同时也是坐不牢、伏不稳的意思。
可以注意的是,这个“猴”字用在宝玉身上,是限于他少时十二三岁的光景,到他长大了以后,就不再用了。因为年纪大了些,神态、动作自然也得稍庄重些,不可能再这样爬到女人身上。
这是把一个名词,转用为动词和形容词,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动作,有神态。把名词活用,使有形象性——把白净青嫩的女人称为“水葱儿”。有动态性——把急躁快利的晴雯称为“透出嫩箭的兰花”,像这些例子多的是。尤以后者“嫩箭”是形容兰花开始盛放,象其青春勃发,又可表其性急,希望向上爬;更喻她貌美,这“透、嫩、箭、兰”四字,竟把晴雯外在内在都活脱脱地画出来了。
赵姨娘是书里最坏的女人,六十七回她因为宝钗送了东西给贾环,便到王夫人那边卖好,形容她“蝎蝎螫螫的,拿着东西,走至王夫人房中”。“蝎”是毒虫,“螫”是虫咬人,拿来写这女人走路姿态,实是一绝。这四个字也用来形容老婆子说话大惊小怪,阴阳怪气,如五十一回晴雯说宝玉“偏惯会这么蝎蝎螫螫老婆子的样儿”。但在后四十回续书者竟拿这四个字来斥史湘云,恐有逆原著者敬爱女子之意。
用字之主奴关系
文字忌用“陈语”,用滥了的文词,无论原来有多好,就像一切物件一样,失去了光彩和作用;也像天仙一样的美人,到老总是丑得皮皱肌瘪的。如果我们形容一个人的歌声好,说是“她的声音连天上游动着的云儿,都要刹住来听听”,这会给读者一个鲜明印象。这个句子的形象,却是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了,所以新鲜,是因用了不同的说法;可是我们看到梨园歌坛墙上,有绣着“响遏行云”的旗子,难道我们会生出任何新鲜感吗?
所以古人说“必去陈言”,曹雪芹是牢牢握住这个原则的。但是并非为了新创,就离开了大多数人读来顺畅、听来通达的范围。前几年有位年轻台湾小说家,写了一部新小说,一意改易人们习惯的用语和句法;新了,奈何拗口难读,又没有理由非要这样改不可,便是做作了。
曹雪芹谓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显有新意,“孤芳自赏”就俗了。晴雯带病补毕孔雀裘,已是“力尽神危”,说“心疲力竭”就滥了。五儿偷偷拿了茯苓霜送芳官,不愿让人知道,走路样子是“花遮柳隐”,不说“躲躲藏藏”,而极写物态。
“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正是曹氏最厌恶者,所以别出心思。形容火势蔓延愈烧愈多,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形容一堆人闹哄哄地聚赌玩乐,是“称三赞四,耍笑之音虽多,又兼着恨五骂六,忿怒之声亦不少”,这三四五六几个数字,一配到这句子里去,竟像有数十人在那里嬉笑喝骂似的。曹雪芹善于利用数字,于此可见。更有描写许多彩灯连在一起的是“联三聚五”;若是玉盆上的簇簇小花,则说是“攒三聚五栽着一盆单瓣水仙”,这“攒”字有动态。至于拖着大大小小一家去找人,则是“一窝一拖”。
我们在后四十回,极难读到新句妙词,当与续书者的文字修养有关。很多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读不下去,想必这也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我们从上述例子,知道文字虽然约定俗成,但自己是主人,随我们怎样用,反主为奴,则给陈俗文字束缚了。
怎样做主人呢?
中文像一颗颗珠儿,用一条线可以串起来,随意结成各式各样的花儿、鸟儿种种样样形状。甚至不用线就可排成千变万化的图样。这是单音单字而缀字联句的中文的特点。
英文像一套套的积木,也可以砌成各种形象和图案,但是它自有模型,砌的形状必须按照原定的模型才行。
中文和英文都有文法,但中文文法只可说是一条线,英文文法却非常严谨,每字放于什么地方,那个字应连什么字,先后次序都有个大致规定。形容词、名词、动词、副词、介词、冠词等等各有身份和应处地位,不能越分,所以我们说英文文法就是像积木图样的固定模型。
但凡伟大的作家,都会打破文法的固有限制,而另创新的文句缀造法。在英文作家里不乏这样的人。但是,无论如何,英文所享受到的自由缀造的限度,没有中文来得宽裕。因为不能太过违背读者久受训练的文法习惯。
中文文法因为太自由了,对于庸手,可能写文章确是难事。不像英文只要了解了大致文法就可写相当通顺的文章。不过中文对于高手可就是像鱼儿出了大洋、鸟儿飞上天空,正是天地无限,可以纵横上下的任意浮游。
曹雪芹正是这样一位千古难逢的高手。
《红楼梦》第十四回说到秦可卿之丧,临尾处有这样的一句话:“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这“压地银山”四字,可说是利用中文之自由组合的特性,到了极妙极绝的境界了。
就单字而言,“压”是动词,“地”是名词,“银”是形容词(或名词),“山”是名词,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划分。因为“压地”连在一起马上从它们原来的身份变成另外的身份了,从动词一变而为形容词和动词双重性格——一方面描写了大殡行列贴着地面的情景,同时又写出它滚滚缓缓而来的动态。
至于“银山”连在一起,照字面是“银白色的山”,银是形容“山”这个名词的。那么,它们便是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可是,“银山”本身又成了另一个“新组合”,正像我们说“乌云”“蓝天”“绿波”“春花”“玄衣”等等一样亦是名词。更难得的是,從这新组成的名词本身,又包含了形容词和名词的两重身份,表达了一种词外之象,即富宦之家出殡时素衣白马的盛大森穆的态势。
照现代用法,我们大可写成“像一座座银白色的山丘贴着地面”浩浩荡荡而来,仍觉不及原文的有力。正因为压、地、银、山四字连在一起又成为一新组合。只有这样连在一起才能表现四种状貌——“压”是力、“地”是重、“银”是色、“山”是势,这力、重、色、势四意一组合,就是一幅极为完整统一的图画。
这四个字各有身份,每两字连起来又另变性格,四字连一起又成另一新组合、新个性,已如上述。但这四字嵌在整个句子中,又是纯粹的一个形容词而已,“压地银山”在全句中又另有名词(宁府大殡)、副词(浩浩荡荡)、动词(从北而至)来协助它、规范它。从这来看,不正是用珍珠结编成的美丽的大团花一样,花内有花,卉中有卉,层层结合,分开来各自独立,合起来又成整体的一个复繁而又整齐的图画吗?
论形象
清道光画家姚燮著有《读〈红楼梦〉纲领》,其中提到两种意思,值得在这里引述。他把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都一一加上自题的绰号,诸如“情哥哥”(宝玉)、“冷郎君”(湘莲)、“幽淑女”(黛玉)、“浪荡子”(贾琏)、“苦尤娘”(二姐),以及什么俊袭人、俏平儿、勇晴雯、贤宝钗、憨湘云、酸凤姐,共列了十多二十个范例,以状每个人的特出性格。
这位姚燮先生有这一番意见,因为他读《红楼梦》,像天下任何人读的一样,书中每一位人物,都在他心中印下了明晰的影儿,这些人物活在他脑子里,一下便道出了各个人物主要个性和情态。曹雪芹塑造人物之成功,此是一证。另有一证是他描画场景。这位姚燮先生,又提出第二种意思,认为大观园写景韵事,有许多可以画下来的。如黛玉葬花、梨香院隔墙听曲、晴雯撕扇、众姊妹看菊吃蟹、湘云醉后卧芍、怡红院夜宴行令唱曲、凹晶馆倚阑联句……列的虽过半百之数,却都是在前八十回里的。后四十回只有一二,如“潇湘馆听琴”。他说将这些情景人事“摘拾如右,以备画本”。
其实《红楼梦》里,能入画的景色和事情,何止五六十项这么少,几乎每章回都有几段落深饶韵趣的图画,有一二百之数。不过重要的是,我们读《红楼梦》,亦像这位姚先生一样,会有身在图画之感,每一样事、任一景色,已经成了形,有了颜色,有了布景、人物和意态,比画在画布上的图形还真切、还生动似的。
为什么深镌脑间的图画,竟都是在前八十回,这位姚先生显然是读了一百二十回本的,在全书占三分之一篇幅的后四十回中,只取“妙玉宝玉听琴”一二场面(其实此段描写有琴学上的疑问,不无可诘难处)。这就证明后四十回的作者,不管是否高鹗,在这方面全然无功。后四十回发生了许多事情,有大有小,有雅有俗,有悲恐、有壮烈,有闲情逸意。但试问读者诸君,能形成疑幻似真的形态,像一幅幅有景有色的写意画的,究有几桩?
迎、探、惜三姊妹
繪画讲究所谓烘托、渲染、位置等等,画家若利用笔墨,在一张白纸上,勾勒出轮廓来,再一层层地涂彩,由淡而浓,把无形的变成有形的,无色的成为有色的,是为渲染。小说家若写人物,亦是将原来毫无影像的成为有影像,最先是淡薄而模糊,往后愈写愈多,愈多愈浓,人物的形象便在书里有了生命,在读者心中活了起来。
《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人数过,男子有二百三十五人,女子二百十三人,其中百分之九十几都在前八十回里出现,后四十回出现的新人,不过是甄应嘉、甄宝玉、包勇、李十儿、夏三等等,都不是重要角色。把几百人一一勾勒、烘托、渲染,自是非凡的大才。
为了欣赏曹雪芹的技巧,我们提出一问题,探春三姊妹,在书里是怎样给渲染出来的?
这三人地位特殊,都属于十二钗。就小说内容言,她们不是主角,不像黛玉、宝钗、宝玉有那样的重要性。她们是在家闺秀,不似王熙凤、平儿出来管事。她们是后辈,没有贾母、王夫人的威望。要经营这几位小姐的形象、个性,实在很费功夫。因为很多事情她们不必插手,主要情节与她们无关。
这三姊妹出场机会不多,反不若大丫头如袭人、晴雯、鸳鸯、司棋、紫鹃,甚至小丫头小红、芳官之属。这些人常常抢了她们三人的镜头,在很多的篇章中,声容华滋,三姊妹反而成了配角。若整部小说竟都是如此,就不合理了。她们是“正册”人物,又是贾家姑娘,但是怎样使读者不忘记她们,怎样使她们恰如其身份,造出鲜明的形象?这三人在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只说出她们的名字,第三回从黛玉主观之眼,看她们三个人的形态是:
“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材未足,形容尚小。”
但是这样的描写,不过淡淡几笔,并无印象。以后一直下来,二玉一钗的故事开展,无暇去写她们。要等到三十七回,探春得了机会出场,由她来建诗社;惜春是到四十二回,才借画大观园冒出一下;迎春在这些篇幅中是间中陪着写诗吟词。这三人还未成形,但终于有个事情,在七十三回以后使她们都活了。
《红楼梦》七十四回,是极重要、极出色的一章,不仅写得精彩,而且是大观园完结的预兆。搜查大观园,起因是邢夫人从傻大姐手上检获了“绣春囊”,夏志清先生将这件物事在大观园之出现,比作《圣经》上伊甸园出现了蛇,实在有真见。
此一章是直承七十一回司棋与她表弟偷会而来,但是我们细心读去,发现曹雪芹为了写这一章,远在四十回就有了伏笔:大家赏雪景吃鹿肉,平儿的一个镯子丢了,大观园有了“贼”。以后又发生了五儿涉嫌“偷”玫瑰露、茯苓霜的事情。这都是作者的经营手法,加强了大观园必须一搜的理由。
在这几章当中,司棋出现次数多了,也是为了加深读者印象,因为七十四回大观园的大灾大难,与她直接相关。在描写大搜查之前,在前一回作者还特别安排了一段迎春与司棋的对话,又接着写探春去访迎春,见到了司棋。表面上看,这对话及探访,与情节无大相干,可有可无,为什么作者如此安排?是顾虑到读者可能忘记了司棋是迎春的丫鬟,而她们的关系对以后情节十分重要,是以不着痕迹地再加点明。
等这一切布置都做好,气氛都够了,作者就全力来写这七十四回搜园一幕,字字都活,第一好笔。曹雪芹趁此良机,便将探、迎、惜三人性格完成了。
在此之前,三姊妹的个性描写,以探春较用笔墨,建诗社以后,又给她一个机会理家,因凤姐小产得了一症——与秦可卿之症相反。不过,形象仍未十分深刻,迎、惜两人更是模糊。现在经过此事,我们才真正认识了她们。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理解一个人的个性,是从他的行事做人来看的。有时候对同一件事情,各人所表现的反应不同,便显出每人不同的个性。此外,便是从别人口中对该人的评论来了解其性格。搜查大观园这个事件,在七十四回里先把探春、惜春两个人的反应写了,及至迎春,则是隔了两日,到七十七回才作交代。她们三人对下人来搜,对这件事的处理,对自己丫鬟的态度各有强弱,也就是各有个性相异之分了。自此以后,别人对她们的评论,例如七十四回尤氏评惜春,就顺于情理了。
曹雪芹在第二第三回,只写出贾家三姊妹的淡笔,要一直到七十四回以后,才见各人本色。这样的处理,除了上面说的原因之外,也是因为顺着时光推移,这三姊妹渐长,才显个性之故。我们前后这样一对比、一追溯,就更能与作者会心,更赏识他的匠心与才能,自己读来也就感到更高兴。
颜色之源
什么是颜色?斑丽夺目的画作?红男绿女的花衣?染料房内红黄蓝白黑紫绿的粉末,就是万色千彩的原质吗?
你观察过从秋天到冬天树叶的变幻?注意过仲夏的山头,一色深绿,忽然之间,都泛了红、染了褐,又再匆匆换上了嫩紫与深黄?那秃枝衰草,又如何一夜春雨都抽出了青芽、长上了斑点彩花,然后,一阵温风,山山野野,竟都是花花绿绿,层层染灿了。在这无尽的原野山头,你试划出了方丈地,细数那里面的显色,拿着一部颜料百科词典,也无法分类出所有的色泽来。
那么颜色感就是花草树木?此外还有的!深蓝我们归于大海和苍穹,晶光银辉我们仰视太阳和月亮;玄黑,当然是午夜的山穴;纯白,是冷日的积雪;灰湛,是阴沉的雨后黄昏。总之千变万化,不外自然万物。我们说桃之红、柳之绿、橙之黄,金澄澄是稻穗,赤耀耀是沙漠,没有自然万物,人类不会有颜色。
决定颜色的,仍是光与阴的时序推移,自然气温的变化,不单使青草绿树换装添衣,山园河湖移旧换新,就是人类也是随气候而转换不同的衣料和色泽。画家说,冷色暖色,亦非自己独创的,而是学于自然。
曹雪芹是画家,对颜色当有独特的敏感。那应该也是他的意见,他说一个冷夜,宝玉“没好生得睡,天亮了,就爬起来掀起帐子一看,虽然门窗尚掩,只见窗上光辉夺目,心内早踌躇起来,埋怨定是晴了,日光已出。一面忙起来揭起窗屉,从玻璃窗内往外一看,原来不是日光,竟是一夜的雪,下的将有一尺厚,天上仍是搓绵扯絮一般”。这是描写冬雪的色泽和景象。“搓绵扯絮”真亏他想出来,难得一个不用“白”字,却是极白极亮的了。
为什么不用白,因为雪与光才是白之真源。
宝玉换衣服,茄色的哆罗呢狐狸皮袄,前前后后,各人都换了装,史湘云等人之外,探春戴的也是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宝琴披着金翠凫靥裘。往后再写景色仍然吝一“白”字,“出了院门,并无二色,远远的是青松翠竹,自己却似装在玻璃盆内一般。……回头一看,却是妙玉那边栊翠庵中有十数枝红梅,如胭脂一般,映着雪色,分外显得精神。”
这就是具体的例子,自然、气候、万物、人类的色泽都一体相关。季节变了,颜色就变,不在人为。
物形彩气
自少生长南方,从未见过雪。一九六九年在北美,第一次站在积雪盈尺的野地上,远处,是一弯弧形青松翠柏,数十里望之不尽,先是乐得在雪上打滚,北欧来的友人都笑了。未见过雪,岂非天下奇闻!我把雪掏起来,要想嗅嗅它是什么味儿,一股晶亮剔透的银光逼眼而来,从此知道,人们为什么都只是说“白得像雪”,而从不曾说是“雪很像白”的。现在就体味曹雪芹何以不用白来形容它。公孙龙是很狡辩的人,他说“白马非马”,固然有他的道理。但是白马身上的白,可以与马分出来,而移到鹅或鸡的身上,白马、白鹅、白鸡,便是不同的东西。可是,白雪就不然了,你不能把雪与白分开,无雪便无白,不白便非雪,那是它的形色合一。所以公孙龙怎样善言,也不敢说“白雪非雪”。
这原是浅显的道理,却可以说明曹雪芹形容颜色的特点。他总是以物喻色,很少以色描物。因为一切颜色,本来是从物象抽离出来的抽象名词,红黄蓝白黑紫绿和所有的色泽,正如前面所说,都是大自然各物自有。所以自古以来,人们日常的谈话,作家描写事物,颜色多是拿物来比喻。形容女的羞涩,就说是“脸带桃花”;皮肤白洁,不外“欺霜胜雪”;殷红的口唇,就必然是“樱桃小嘴”。这些都是用得残旧的形容词,再不发生力量了。但是,这些词语所以流行千年,亦证明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道理,桃花、霜雪、樱桃,有形有色,原是物,本是“实”字,而“红”“白”“粉赤”等等,基本上可属“虚”字——只是基本上,与实物比较而言——所以就逊色乏力。前面被引的滥俗形容词,最先用的人是很值得佩服的。
明了听说的原则,我们可以了解曹雪芹的另一些带色有形的笔意。第十七回贾政带着一班清客,命宝玉为大观园景色题名,“一面说,一面走,倏尔青山斜阻。转过山怀中,隐隐露出一带黄泥筑就矮墙,墙头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株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
读到这里,是不能轻易放过的。少不得闭目掩卷一想,几百株杏花,灿灿盛放的景象,用什么别的方式和字眼,会比“喷火蒸霞”四字更妥切?
不用“喷”字,何以状它风中的动态,不用“火”字,怎样见它的色泽?剔去“蒸”字不能写出火红中的润气,舍了“霞”字,它在火辣辣、红阵阵之中的“氤氲”之象,就无法表现出来。但这些杏花的形容词,有一个颜色的字没有?都是“物”和“动”的实字。
“应物象形随类传彩”,在曹雪芹是物、形、彩、气同时乍现。
又应注意,大观园之建成,并未说明何月,但由杏花喷火,蒸霞的盛开,已知是在早春的二月。可见时间也是由实物之变显而易见。
颜色的脾性
前面我们举了运用实物色感的例子,见景色与天时(或说从天时景色见颜彩)。现在再举另一小段,以明曹雪芹怎样将他的彩笔,用在人物的身上。第二十一回林黛玉与史湘云同睡,宝玉一早起来,过去看她们:
“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幅桃红绫被,只齐胸盖着,一弯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
这八十二字的小段,可以讨论的很多,现在先谈其中的颜色。林黛玉只见一色,就是那张被。史湘云呢,发是“青丝”被是“桃红”,更有“雪白膀子”配了“金镯子”,一共四色。这四种颜色配起来,自是好看煞人。为什么这二人的颜色有此不同?是因为曹雪芹明知颜色是有个性的。
多色是“外放活泼”之色,一色是“纯简内收”之泽,正表现了两人个性的分别。黛玉若戴金镯不可想象。(这段文还以睡态显个性,以下论动作时及之。又有“不见”“只见”四字,涉及小说肌理问题,亦暂不论。)
读者中如有细心的,当会指正上面引文,各本不同。俞平伯校正本,就没有湘云的“桃红绫被”,《〈红楼梦〉稿》据说是高鹗手订,也是缺了的。通行印本却有,足见《〈红楼梦〉稿》不是最后定本。本人认为有才合理,因为两人分盖不同的被,就更明白了。不过,即使早本没有,读者也不能凭此,就指以颜色描性格的评论为不当。
这也不是什么新见,颜色装扮不同显出个性不同,原是日常生活人人可见。只是有些小说家不懂运用,没有色彩敏感,便牺牲了一个很有用的个性描写技法。倒是几乎给曹雪芹用尽了。我们记得雪景的描写,人人换了装扮,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有李纨不是大紅猩猩(这是以颜色表身份,她是寡妇)。岫烟是家常旧衣(这是以色泽装扮表经济状态,她很穷)。对黛玉、宝钗、湘云的华衣丽裘,各有写法,都与个性相匹。
明于此理,我们就了解到早在十七回,贾政初游大观园,各处景色有雅有丽,有贵有素,事实上已是作了伏笔。后来各姊妹住了进去,都与各处颜色配合,试想黛玉住到怡红院如何像话!以后通八十回,写各屋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配色,段落极多又极妙,刘姥姥所见,只是其中一显例。颜色还可状人物健康、年龄、性别,悲欢喜乐的心理,及各种场合的气氛。颜色对于小说,作用大矣哉!
心之颜? 彩之感
现代学术昌明,新派学问不穷出现,一定已有一门新的学问,叫作什么“色彩心理学”了。有也好无也好,说个笑话,即或真的有了,我们也不必出洋镀金镶银,只要在家里精读《红楼梦》,就可得这门学问的大要。
颜色与感觉有密切的关系,我们见人,第一感就是他的颜色,很多时候,劈头一句总是:“今天为什么穿得这样鲜艳?”到一个地方,首遇的感觉,也多半是色泽。你要让人兴奋一些,不妨就把客厅的颜色改动改动。你要年轻几岁,也可以把衣服换换颜色。
正因如此,有时候在小说里,轻抹一彩,就把人的心理状态表尽。曹雪芹写贾母与刘姥姥游大观园,丫鬟捧来一个翡翠盘子,上面养了各种颜色的折枝菊花,“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在鬓上”。我们要知道曹雪芹此写,重点不在戴花这件事,而是借此表示,像贾母这样年岁和庄重的人,那天居然要戴大红菊花,可知她当天的心情。
低能的小说家,就会直说“贾母原爱热闹,那天心情特别好,倒像年轻了几岁”,此类的描写读者不太会受感染,至少不会像上面所写那样,有这样深刻的印象。套用脂砚斋的说法:这样一描,“不知省却多少笔墨”。
又如大家都说妙玉这个角色,本来就不是真的石心铁肠、断尘绝俗的,是跨于槛外槛内之间的“两栖动物”。对于此点,曹雪芹又怎样烘托?在许多写法之中,其一是颜色,各种颜色之中,最焦点的是:她在宝玉生日的时候,送去一张贺笺,其色泽竟是“粉红”。这就把她素心、净屋、尼冠、玄服,一片冷色之下的那点“春心”,画龙点睛了。(这又可与写李纨之性格比较,她在“膏粱锦绣”之中,心如“槁木死灰”。)
同于此理,第六十五回分别描写尤二姐、尤三姐身上的色泽装扮,曹雪芹当然不是在搞时装展览或新装示范,而是着重写出贾琏、贾珍这两人的急色动情。那样的服色(可与六十三回芳官之色对看)、肌泽、打扮,用个俗话,就是“性感”的颜色。
色彩不同,引起读者不同心理反应。另一有趣的比较,是宝玉几乎被打死的一幕:面白气弱,一片血渍,或青或紫。我们感觉如何?到柳湘莲打那“龙阳”之人,也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曹雪芹却用“开了果子铺”,我们的感觉又如何?
第三回黛宝互看、第八回钗宝互看,二十八回宝玉如何为宝钗肌肤之色动念,二十六回宝玉见黛玉之颜怎样心荡,都借颜色而写心理。
动之静与静之动
《红楼梦》有些动态性的字眼,若在其他作家笔下,断乎不敢用。如果一个人醉了,睡着了,已经是昏昏沉沉、人事不知,就多半会说“他睡得如死猪一样”“一动不动地睡着”“静静地睡着”,一般人对醉后睡态的形容,不外如此。可是,第四十一回刘姥姥醉睡在怡红院,“袭人进了房门……一瞧,只见刘姥姥扎手舞脚的仰卧在床上”。这“扎手舞脚”四字是奇笔、是险字,原不合理,但一经用上,却是再适当不过。
那是“主观描法”,不必斤斤于客观的现象是否如此。原是静的我们在感觉上见它在动,原是动的,我们见它在静,在现实生活中亦常有此经验。二十一回写黛玉、湘云的睡态,用的那些字眼,湘云睡了仍是在动:“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弯雪白膀子掠于被外”,这“掠”字和“拖”字,都是动词,而且都是“现在进行式”。下笔时只要稍“老实稳重”,就没胆使用的。
小說里的动作,除了开展情节、渲染场面气氛之外,形容人物性格最是关要。湘云醒时睡时都最富动态。六十二回醉卧芍药裀的刻画,也是动的睡态,无论是移之于雕刻、图画、电影,都不及读原书这短短百来字,那样有动感、有韵味。(二十一回黛玉严严紧紧地睡着,动与静的对比,正是两人性格有别。)
刘姥姥饮宴大观园的一幕,曹雪芹是用了精心设计的,读者有否注意到连桌子的摆设都改变了?是每人面前摆一小几,分散而坐,这就腾出了许多空间,四边的人可以集中注意刘姥姥的“表演”,是有晚会节目的场面,以前吃饭都不是这样。刘姥姥的表演在四十回:众人都动,她一人静,四十一回是众人都静,她一个人竟跳起舞来。她在两回中都是主角,最活跃的角色,以她的动静为中心。她跳过舞以后一直到她醉倒宝玉床上,在众人眼中都是手舞足蹈,这个印象如此深刻,以致她醉睡了,仍是扎手舞脚。这就是主观感觉笔法。
静中动、动中静,原是曹雪芹笔墨的特色之一。二十九回贾府到清虚观打醮,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黑压压地站了一街的车,然后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声,只有车轮马蹄之声。
中国人向来动静并称,有动必有静,有静必有动,原是事态之必然。若说小说是静态的,舞台是动态的,那不合曹雪芹的艺术观。他把这两种传播媒介的长处都集于一身。所以读小说就比看戏还有动感。
文法语非实生活
自“五四”以来,有“新文学”及“白话文”运动,中国文学语言有了重大的改革,这自然是有积极的贡献和意义。但是由于盲目西化的结果,对低能的中国作家写中文创作,也带来若干坏的影响。
大量翻译小说的出现,使不少中国作家,学习了西方的语法。所写的文句亦仿照了西方的形式。若以小说中的对话来看,描写说话时的神态,有个特别显著的现象,是纷纷用上了“地”字。这“地”字大量使用,尽管已成习惯,为读者所接受,但五六十年来,至今仍可以说,不是中国文学语言的本色。
“他忧郁地说”“她勇敢地说”“她尴尬地说”“他阴森地说”“他愤怒地说”“他悲哀地说”“他军事性地说”……凡是说了一句话,就加上这么一条尾巴,什么“地”什么“地”的通篇散见。有时两个人物对话,连续许多句,竟然都是如此“地、地、地”地下去。是不是太懒闲了一点,板滞了一点?在读者看来,这些什么什么“地”,诚然是要写说话时的表情神貌,毕竟无法感受人物或悲伤或愤恨或害羞或阴险的话音和动静。
这个“地”字,我们在现实生活里见不到,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亦然。这个“地”字,在英文是从“ly”的语尾而来,它不是“生活的语言”,而是“文法的语言”。这是一些烦琐的文法学家、语言专家综合和设计出来的。据其理由是,无论“名词”或“形容词”或其他词类,只要加上这么一个字尾,就成了“副词”,副词可用来规范形态、动作或其他样貌,反过来就不行。
中国的文字结构,根本与英文不同,我们是单字单音。“五四”以后有许多译者,就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地”字来表示“ly”,什么什么“地”就如此这般地产生了。
中文在过去可以根本不用这个“地”字,亦并无什么表达上的欠缺,因为这原非实生活的语言。我们说“他全然屈服了”,大家就都明白,若照英文文法,“屈服”是动词,这动词的后面之“全然”(entire),必须是副词,所以得加上“ly”,中文就成为“他全然地屈服了”。
中文原来可用“的”字或可根本不用。笔者读旧小说,用“地”字的万不一见,只在《水浒传》(经金圣叹删改过的)第六十一回,有“娘子便漾漾地走进去”一句,也只见这一句而已。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写对话的特点,如果这人说话时羞涩,他不会写“羞涩地说”或“娇羞地说”,毋宁写她低了头脸上泛红,这才是现实生活里的“羞”相。不是什么什么“地”。他直接写动作与神貌,比新文学的“地”字高明。
二四例见一三流
几个人说话,在话与话当中,要有一些形容,这是写小说不得不注意的。现在抄几段《红楼梦》上的对话,为省篇幅,所说的话不引,只引话与话之间的字眼。
“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麝月接着道”“袭人道”“因又问”“袭人道”“宝玉道”“袭人答应了”。这是A例。
“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笑了一笑,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这是B例。
“袭人听了这话,又是恼,又是愧,待要说几句,又见宝玉已经气得黄了脸,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推晴雯道”“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袭人羞得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宝玉一面说”“袭人忙拉了宝玉的手”“晴雯冷笑道”“袭人听说道”。这是C例。
“宝玉道”“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宝玉也不理,忙忙地要过青盐擦了牙,漱了口,完毕。见湘云已梳完了头,便走过来,笑道”“湘云道”“宝玉笑道”“湘云道”“宝玉道”“说着,又千妹妹万妹妹地央告。湘云只得扶他的头过来,一一梳篦……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宝玉道”“湘云道”“黛玉在旁盥手,冷笑道”。这是D例。
我们上引的四个例子,倒像是看电影时,一下声带坏了,听不到说什么。因为我们把话都删去,只留话与话之间的形容。即使如此,大家是不是觉得,C、D两例,虽然不知所说的是什么,却也见到他们的动作神态。而A、B两例,只是单调死板的谁谁“道”,就像是看电影时,声带坏了,声音听不到,却跟着什么也看不见,银幕上一片漆黑,因为无动作、欠神态、无心理、没反应。
四例都出于《红楼梦》。A例见于第八十九回,B例出于九十一回。C例在三十一回,D例在二十一回。也就是说A、B两者是高鹗或另一些人的手笔,C、D则是曹雪芹的手笔,竟有这样重大的区别。所以后四十回乏动作。
这四段话字数差不多,都是四百字左右,显而易见,曹雪芹用很多字,来写讲话时的样貌神采、心理反应、动作对应、脸上颜色、语音状态。而续书者却是,对话就是对话,完全忽略人类在彼此对答时必有的动态。
这就是第一流与第三流小说家的分别。那续书者的对话,比录音机都不如,因为录音机还可听见声音高低。
听其言? 观其眸
曹雪芹认识到,在实际人生中,说话时的神态和语音,有时候比所说的话更重要,更能表示所说的话的真义。所谓“话里有因”“言外之意”,说同样的话,背后可能带有完全相反的意思。因此,写小说的对话,如果不寓讲话时的动作、神情、声音,就有不足。
同样是说“呵!谢谢你了!”,如果是咬牙顿声、一字一字吐出,就可能表示极大的愤怒;如果是别过脸去、作冷笑状地说出,就可能话里有怨恨、有讽刺;如果眼神闪烁、声音又低又弱,则恐怕不是真心而是带有疑惧;如果一面说一面紧紧握着对方的手,双眼凝望着对方,便一定有深刻的诚意。
我的朋友阅世很深,也写文章,一眼就看出来,谁的话真诚,谁的话敷衍,谁的话有酸味,谁的话竟有怨音,尽管说的都是同样的话。有些人把个别字拖得长长,说時又不庄重,笑皮不笑肉的,就表达了反意。
这也给写小说的人一个启示,光是写对话而不及其他,表现力绝对不够。《红楼梦》上有句话,引起红学家的兴趣和争论。六十八回凤姐指着贾蓉说:“‘今日我才知道你了!说着,把脸却一红,眼圈儿也红了,似有多少委屈的光景。”有些红学家就因此指凤姐与贾蓉有败行,有些人却反驳说不是,因为它本没有这段描写,这原是高鹗的《〈红楼梦〉稿》上加的。不管怎样,引起争论的不是这句话,而是说这句话时凤姐的神态。可见,说话的动静和神态,比话的本身包含更多的意思、更大的想象。同于此理,六十七回凤姐说“好,旺儿,很好,去罢!外头有人提一个字儿,全在你的身上”。如果没有话前“凤姐把眼直瞪瞪的瞅了两三句话的工夫”,又怎知说这句话时实带多少盘算和恼恨?又三十八回鸳鸯对凤姐道:“好没脸!吃我们的东西!”凤姐骂平儿:“死娼妇!吃离了眼了,混抹你娘!”如果不写动作神貌,竟以为是打架而不是玩笑了。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光听人讲话不够,还要看他眼神,才能知他善恶。(“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也就是这个意思。只是现在有些写小说的,惯于一句接一句话,据说是学海明威,但海明威全无动静神态么?真是东施扪心了。
动作 个性 阶级
语言和动作不仅因人而异,亦因“阶级”而不同。最现成的例子,我们在香港大排档就可见到,同是在街头吃一元五角的鱼蛋面,蓝领阶级的坐姿、吃相,以及叫伙计的用语,与白领阶级有极显著的分别,后者绝不会把鞋脱掉,腿儿高高地竖在凳子上。
亦正因此,《红楼梦》里有些话,只可以由刘姥姥来说,有些动作,只有她可以做出来。什么“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拔根寒毛比咱们的腰还壮”,说不上来的时候就连忙念佛,她说话如此,使她成了书里极可爱的角色。书里描写过许多吃饭的场面,唯有她在的那一次,最是热闹的。也只有她吃完了饭,还在“舔唇咂嘴”,这四个字,用于刘姥姥的动作,实在生动之极。在贾府的人,即使是丫鬟小厮,无论山珍海错,也不稀罕的,绝不会饭后仍留有余香地“舔唇咂嘴”。
动作又与个性密切相关,像凤姐,可以“在门前站着,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别人就断断使不来。把脚蹬在门槛,黛玉虽亦有一次,但情景大不相同,她“嘴里咬着绢子笑”,便与凤姐形象大别。那一次,她见宝玉为宝钗“雪白的胳膊”发怔,心里又气又笑,才有这样反常的动作。
第四十回刘姥姥表演的一幕,大家读过便永远记得。写刘姥姥高声说出“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然后,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怔住,然后一齐大笑起来。我们想想那场面,那动与静之对比,刘姥姥一人立着,像老树挺枝一样,其余的人却都花枝招展、叶飞草舞了,一动一静之间,那份描写的笔力比活动电影还强。这个场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各人的笑态。这是与每个人的个性、身份、年岁丝毫不差的。湘云最先忍不住,喷了一口茶。为什么不写最先笑的是林黛玉?黛玉也同样大笑,为什么却是伏着桌子只叫“嗳哟”;而宝玉则滚到贾母怀里,贾母是笑得搂着叫“心肝”;王夫人的笑,是用手指着凤姐却说不出话……年少的惜春拉着奶母叫“揉揉肠子”……就这一段,要写得活泼生动,不知难倒中外古今多少第一流小说家。这些不同的笑态,甲的移到乙的,乙的移到丙的身上,就完全与个性不相合。
相反,后四十回的作者,将动作随便安在任何人身上。对贾政用“跺脚”已不相称,在一〇六回形容他说话,竟用“嗔”字。又跺脚、又娇嗔,是把贾政变为“老母妖”了。动作、身份全然如此抵牾,又怎能对后四十回的作者称赏得来呢!
不定的和固定的
说话时的动态,在小说写作上很不容易处理,能力稍差就写不来,所以《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对话,有不少段落完全没有动作。其中虽有若干是说话与动作能配合的,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整个的说来,与前八十回比较,有时候倒像木偶配了发话机一样。
后四十回接连以“谁谁道”来写讲话,与现代一些小说家只会用“地”字,都得来一样結果,就是不生动。何以不生动?因与现实生活违背。讲话的人,彼此没有反应,张口没动作,心里无感情,脸上缺颜色,这种对话是要不得的。须知人类一讲话就有动作,即或四肢、头脸、眉目都毫无动静,但一旦发音,舌尖、嘴唇、牙齿、喉颚都开始了运动,音从喉部发出,发话时这些器官之状,在高能小说家笔下,也能借之表表讲话的情态。
对于伟大的小说家,我们不能不佩服,他们的成就得自于他们独有的努力和才能。小说家之养成,往往比科学家、学者、画家更为艰难。我们若以描写人类讲话来看,便是一切学问和艺术之中,最困难的事情之一。其中的变化因素之多,实比科学家在显微镜下,所研究和对付的具体事物要复杂。
以《红楼梦》的一个人物袭人为例,她讲话时的语音、动作、用语,对宝玉、黛玉、宝钗各有不同;面对王夫人和贾母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对她的同辈和低辈丫鬟,又得有另一态度。这是尊卑长幼之间的关系使然,又依她和各人的情感而异。就她自己来说,她受委屈的时候怎么样?高兴、发怒、忧愁的时候又怎么样?和宝玉初试云雨情以及规劝宝玉念书的时候……又该有怎样的话和动作?别人发怒或欢喜时她又怎样应付?
倘较多人在一起,若有凤姐在座,如何?贾母王夫人在座,又如何?只是怡红院里面的人物,又如何?倘喜庆的事饮宴,当哀痛的事吊丧,倘众姊妹有雅集……她的态度和谈话,也要因场合不同而有不同表现。更难的是,她对任何别人的千句话、万件事,她的反应和她的看法,都要在各不相同的言谈及动静上,与她的个性相合。
《红楼梦》有那么多人物,光举一次要人物的谈话及状貌,就已经这样繁杂,那是我们读小说时想象不来的。
因此许多人写小说,在对话及动态上就无法落笔,而采谁谁说、怎怎地的偷懒办法。说话动态虽千变万化,却完全是现实生活本就如此。伟大的小说家,观察人生、体验生活,面对的是不定而多变的人情,所以比科学家研究固定的具体事物为难。
肌理 进步 革命
你问,前面听说的,就是《红楼梦》最大的优点了?我说,不!最了不起的地方还没说它。
你问:《红楼梦》最了不起的地方又是什么?我会说:是肌理。
若论人物刻画,《三国演义》《水浒传》就很不错,即或没有《红楼梦》那么细致,但还不是一样论十论百的个个活泼生动?数百年下来同样活在人们心中的人物,诸葛亮、关羽、武松、鲁智深诸多面貌,又何下于金陵十二钗的黛玉、宝钗、湘云?至于气氛之渲染、形象之经营、动作语言之合契、颜色之描绘,何尝不是有数不尽令人拍掌赞叹的地方?一出“空城计”或“借东风”,或是“武松打虎”“阮三小诸盗智取生辰纲”,读过又岂能不留下难忘印象?论到奇趣横生、神思怪想,我们又岂可一下就说《西游记》输于《红楼梦》呢?你只可套个俗语说:各有千秋!但有一样你不能说千秋各具的,就是“肌理”!曹雪芹在这点上超越了一切前人。
你问,与西洋小说比较又如何?我说,在曹雪芹那个时代,西方小说还在起步的阶段,在各方面来说,自是无一能比。我们实在不懂这位曹雪芹,为什么走得这样快。至于往后来数,以英国来说,约在半个世纪之后,出现了一些大小说家,其中最为特出的如珍·奥丝丁(《傲慢与偏见》)、狄更斯(《双城记》),他们就写下不少不错的小说。但就全面技巧说,比曹雪芹仍是大逊。就肌理来说,奥丝丁并不差,可能优于狄更斯,然与曹雪芹比较,仍得再多借鉴学习。
若问:全面比较又如何?你是说,把曹雪芹置于中西自古至今的大小说家之林,他的地位之高低?我说,能与他相比的,数不出十个或者五个。这是纯就技巧来论,而不及于题旨,因为内容是难说得很。但技巧是实实在在的,无法在大口号上取巧。在技巧上我们可以说自清末至“五四”直至今天,在中国言,无人能与曹雪芹并肩。他的技巧,尤其在肌理上,细心研究,令人惊骇,以为是神鬼写下的文墨。
又问:在小说史上,无论中外,最重大的进步是什么?现今的进步是否超越了曹雪芹?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不过这个题目太难太复杂。如果要避难就易,大题小讲,挑最概括最重心的一点,无疑就是在“肌理”方面,肌理是现代小说的进步关键,是“现代”与“传统”最大的分界之处。
因为小说技巧最重要的一次革命,其实根本就是“肌理”问题。
推窗才可望月
什么是“肌理”?牵涉到多方面。肌理本来可以称为“布局”,或叫“情节”,但都不及“肌理”二字,来得恰当。因为:布局或情节,只是“肌理”的一部分,并非全部。肌理——是全面的表现方式问题。在本世纪初,西方小说的大革命,主要是反对传统的“布局”,布局虽可反,“肌理”却不可反。任何小说,都得有“肌理”,不管那是自然主义、写实主义、浪漫主义、古典主义,或超现实主义、象征主义、反小说主义,无论什么主义——这原是西方的叫法,但都不能没有“肌理”。
要说明什么是肌理,且举一例子。后于《红楼梦》约一百年,英国大小说家狄更斯写成《双城记》,是他成熟期的晚年作品。临近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那晚,是当年最后的一晚,将近九点钟的时候,一个穿黑衣服的人来叩大门,要见我,他静静跟着我的年轻仆人安尼斯特狄法治,来到楼上。我和我太太坐在那里,我的仆人走进房来……我们见到这个人,他应该留在大门外的,竟默默站在仆人的背后。”
这段话,就发生了“肌理”上的毛病。两夫妇既在楼上,有人叩门铃,当然可以听得到,但绝不会见到他是穿了黑衣服,除非是有千里眼,能看穿墙壁。除非他们凭窗外望或在骑楼上,或仆人来说有个黑衣人求见,才可以这样讲。照文句却全非如此,他们是在仆人和黑衣人来到楼上以后,才“见到这个人”。
当然也可以为狄更斯辩解,这番话是复述,是老医生在地下室被囚,偷偷忙忙写成那晚事情的经过,写时已见过这个人,那是一篇记录,忙急中可以这样写。不过,照那篇记录的全文来看,狄更斯是要顺着整个事件程序的发展来写,所以仍可以说,是狄更斯一时的疏忽。是狄更斯脑海中有“黑衣人”,写时想着那人穿了黑衣,下笔时一下忘记,这“穿黑衣服的”数字,其实应该放到“我们见到这个人”一句当中,才合事理的实情。
从这一例,我们可欣赏在狄更斯一百年前的曹雪芹,绝不会犯这样的毛病。我们前面引过宝玉去看黛玉,见到黛玉、湘云睡态的一段,一开始是“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这“不见”“只见”四字很重要。“不见”是全景,先看到全屋。“只见”是“近景”,在床上。程序应该如此。正像电影先用全景再用特写,若一下就用特写镜头,就会误会宝玉原来整晚都在那里。
推窗才可以望月。而狄更斯是:房内漆黑无窗,竟见了月。
无针如何引线?
《水浒传》第十回开头:“话说当日林冲正闲走间,忽然背后人叫,回头看时,却认得是酒生儿李小二。”这段话是介绍一个新人物的出场,李小二原是未出现过的,因为有“却认得”三字,便可以道出他的姓名,他们原是舊相识,乃觉合情合理。
《红楼梦》第九十一回,薛姨妈到她媳妇金桂那边,听见有男人说话的声音,来到门口,只见一个人影儿一闪。金桂偷汉子,已是无法隐避,便说那是她的过继兄弟,叫他出来见了薛姨妈:“作了个揖,问了好。薛姨妈也问了好,坐下叙起话来。薛姨妈道:‘舅爷上京几时了?那夏三道……”
这夏三是刚出场的人物,彼此并非相识,他的名字谁知道呢?读者一见这名字,自然打一突,此名何来?他与薛姨妈谈话,薛姨妈叫他舅爷,却不知他叫什么名字。知他名字的只有一个金桂,和他自己,他自己未报姓名,金桂又未介绍,那是作者(高鹗?)硬生生走进他们之中,给读者说出他的名字。这是写小说的大败笔。其实两三个字就可交代,那金桂道:“夏三哥,来,见过太太。”或向薛姨妈道:“他叫夏三,我的过继兄弟。”那就顺了。
外国小说当然也发生同样的问题,我大学一年级时极喜《咆哮山庄》(现译为《呼啸山庄》)。小说一开头,以“我”的第一人称来写。(按:全书用旁观观点。)
这个“我”是罗克伍德,主角则是赫斯克莱佛,他们第一次见面,罗克伍德去拜访他:
“当我还骑在马上时,他深缩在眉毛底下的一双漆黑眼睛怀疑地对着我,……‘赫斯克莱佛先生!”
不避吹毛求疵之讥,我要说这也是颇有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你怎一眼就知道他是赫斯克莱佛?既无任何交代,当第一次见面,在人们日常生活里,我们未经介绍的新朋友,也最多只能说“我要见×××!”或则“你就是×××先生吗?”之类来开头。怎能劈头就叫名字?因为他可能只是他家的客人,或另有其人。除非作者先交代了一见就知的原因,否则这样没头没脑的出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曹雪芹早于将近一百年,就能以极佳手法处理这个问题:
第一回贾雨村见有一个丫鬟回头看他,不知是谁,到第二回才说她叫娇杏,就是此理。
第七回周瑞家的到薛姨妈那里,“见王夫人的丫鬟金钏儿和一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不说是谁。到后来薛姨妈叫唤香菱,才知那小女孩原来就是她。
若说写小说如缝衣,那么介绍人物出场就是第一步:先要穿针引线。那夏三及赫斯克莱佛的出场都是无针引线。曹雪芹带人出场,大都通过书里人物,有纹有理。在小说史上这是肌理的第二点大进步。
论小红之出场
“宝玉见没丫头们,只得自己下来,拿了碗,向茶壶去倒茶。只听背后有人说道:‘二爷,看烫了手,等我倒吧……”
这里把一个从未出现过的丫头带出来,但是曹雪芹不说明她是谁(主观笔法),让宝玉和她谈了一会儿话,从宝玉眼里仔细地看了她一会儿,但见“容长脸面,细挑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这样说过以后,到此地步,很多作者就会急急跳出来横在读者的面前,说明她是谁。可是,你看曹雪芹怎样写:
“刚说到这句话,只见秋纹、碧痕唏唏哈哈的笑着进来:两个人共提着一桶水,一手撩衣服,趔趔趄趄泼泼撒撒的(按:此形容词绝妙,如闻其声)。那丫头便忙迎出去接(按:仍然不说明是谁)。秋纹、碧痕,一个抱怨‘你湿了我的衣裳,一个又说‘你踹了我的鞋。忽走出一个人来接水,二人看时,不是别人,原来是小红……”
以上的一段可以见出曹雪芹极现代、极非凡的手法。怎样让读者知道这是小红,其实可以在一开头就说明,如“宝玉旁边无丫鬟,只有一个叫小红的,她是……”就可以交代过去了,为什么曹雪芹要花这么转折的笔墨,为什么一定不自己说明她是谁,而是透过宝玉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并借了早已出场的人物秋纹、碧痕,才让我们知道她的名字呢?
我们读《红楼梦》,很容易就把这些精彩的小地方忽略过去,更何况小红不过是宝玉身前的第三等丫鬟,我们却不可不知,对这样一个“小”人物费笔墨已然如此,则“字字写来皆是血”当非虚语。又——更不可不了解到,这种极易为人忽略的小地方,西方是要到现代像亨利·詹姆士这类大师才充分发展出来的。可惜的是不少青年“现代”小说作家,初学写作,就只会崇拜詹姆士,而不去学习早于詹姆士一百年,就成熟地发展了这种技巧的曹雪芹。
从“宝玉见没丫头们”一直到“你踹了我的鞋”,这整段描写都是透过宝玉“主观之眼”,这样写法的效果用王静安的话来说是“情景相融,是以不隔”,用我们现代的话来说是“使读者如进入书中的现场”。这当中“忽见”二字尤为巧妙,表面上是秋纹、碧痕两人所见,其实是宝玉也见到她们“忽见”,在三人“忽见”之下,很自然地便从原先的宝玉之眼转到秋纹、碧痕之眼,而以旁观笔法把小红的名字带出来。
为什么要如此写?因为不如此写事情的发展就不合理。小红既未出场,宝玉当然不知她是谁。若由曹雪芹直接说出,但曹雪芹不是书中人物,没有理由硬生生扫进来。若由宝玉问她,由她答出,那也是客观写法,因为有一仙人(作者)在他们之上,两人便都是被描写的客观事物。现在完全没有这些问题,由书中人物宝玉(主观)来看这个客观人物(小红),又由宝玉之主观傳递到秋纹二人之主观,而宝玉成了“旁观”。发展都极合乎自然。等到引出这个人的名字之后,曹雪芹才用客观笔法来写她——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因‘玉字犯了宝玉黛玉的名,便改唤她做小红……
“这小红虽然是个不谙事体的丫头,因她原有几分容貌,心内便想向上攀高……”
现在以客观笔法来写就一点都不觉得碍眼了。
关于小红的写法还有一些很妙的地方,例如她的心理描写,她的恋情,她的名字的象征意义,以及在第二十六回以旁观的笔法写宝钗偷听到她和别人的私话等等,都可细加评赏。
主观眼与客观眼
美国小说家之著名者,晚于曹雪芹一百多年,有亨利·詹姆士,两者同可称为“人情小说”家,詹姆士亦喜以女子为题材,若就探讨人性之深刻,观察人情之细致,以及在人生观、生命观、宇宙观之博大,则詹姆士万万不及。曹雪芹所提出的问题有普遍性意义,如时间、如欲望、如人生之解脱。詹姆士的眼光主要是欧美两个社会的文化对比,美国人在欧洲之“不相谐性”,意旨有所局限。有趣的是詹姆士所重视的小说技巧——主观笔法,人物重于故事,在一百多年前的《红楼梦》里都已经用上了。詹姆士的小说理论,在现代西方文学界极为重要,有前驱功绩。人物重于故事,以《红楼梦》言诚合。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这些人,不同性格、不同背景、不同人主观的彼此交缠和矛盾,正是故事人生悲剧和性格悲剧之由来。
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最大的分野,是前者以说故事、情节布局为主;后者以人物个性和主观描写为主。照此而论,十八世纪中叶左右的曹雪芹,处于传统小说的时代,但他的小说却极富于现代性,《红楼梦》的中心思想,亦是现代人可以心感身受的思想。一部作品,所谓长存不朽者,即在于此了。
在技巧上詹姆士的主观笔法,称为“单一观点”(a point of view)。是透过人物自己的眼睛,来看事物、来思想、来行动,是西方小说的一大转进。这样一来,作者本人就在书中人物与读者之间退隐了,读者与人物马上亲近起来,到了“无隔”的地步。我们发现曹雪芹亦善于利用“单一观点”的现代技巧。只须举对大观园的看法为例,贾政、元春、宝玉、刘姥姥等各人看大观园都不相同,《红楼梦》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个不同的主观眼来看大观园。又其中在视线转移而带动情节的运用上,多用“只见”两字,从此追寻,就可知他怎样运用主观之笔,为使读者如亲见亲闻了。
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交融于一,梦幻世界与现实世界互相映照,经常出现于《红楼梦》情节之中。透过床前的大镜贾宝玉做梦与甄宝玉相见的一段,是极新款的手法。主观与客观交错并行笔法,亦屡屡可见,有时还用上“旁观”笔法。这在至今为止的世界第一流小说里,亦未必能充分运用。现代小说所谓“view-point”的转移使用,曹雪芹是先声夺人的第一响。
宝玉与黛玉第一次相见小小一段文字,描写技巧的细致令人叹服。黛玉正与贾母说话,“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丫鬟进来报道:‘宝玉来了。黛玉心想:‘这个宝玉不知是怎样个惫懒人呢!及至进来一看,却是位青年公子:头上戴着……”
这当中“一语未了”之下是外象描写,至“黛玉心想”,则从外象转到内在心象,把读者带入黛玉的内心。
在黛玉的眼睛细看之下,对宝玉衣着装扮、面目、情态的一段细细的描绘,这种描绘有类于电影上的“凝镜”,一下停着不动,是既客观而又主观的笔法。客观,因为未动心思;主观,因为它透过黛玉之眼。
但是,曹雪芹觉得这样重要的会面,写得还要透彻点,于是,又运用另一角度去描画,请看以下接着一小段: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只见宝玉向贾母请了安,贾母便命:‘去见娘来。即转身去了。一回再来时,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
若在庸手笔下男女主人翁相会,焉有不急于让他们相识之理?可是曹雪芹,他让黛玉想了一会“倒像在那里见过”,居然转到贾母身上,其中“只见”两字极妙,是从黛玉之眼传递到贾母之眼的关键字。还让宝玉出去再来,换了便服再加形容。这后一次的形容,是“旁观”之笔。不是黛玉对宝玉的正面大特写,而是宝玉对着贾母,黛玉在旁观看动静,是侧面大特写。
以后,又由曹雪芹自己去看,引了两首《西江月》,就像大特写之后忽然来一个远俯镜头(全知观点)。最后才由贾母叫宝玉见林妹妹。
这不过是短短一千字左右,却有如此妙致与神奇。这描写比电影还好,因为电影拙于细描当下思绪。又比绘画还好,因为绘画难有灵活动态。读了曹雪芹的《红楼梦》,才知道文字如果能善用,竟是最佳最妙最奇最巧的表现媒介。
在上世纪初,西方文学界曾发生所谓“现实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论争。后者攻击当时一般的小说创作,内容和形式都是“伪写实”,是人为的“虚想”。指那些写实主义及其自然主义流派的作家,光是描写事物外象,而完全没有触及人们的内心。
英国女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推重詹姆斯·乔伊思。这位爱尔兰小说家的主要作品,纯粹以主观潜意识为内容。他们认为人的内在意识才是真实的世界,而完全否定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客观写法。
若以流水来比喻,此段写述是“分水后合法”,那中秋宴是中流,散席后一下分了路,一路溪水是湘云、黛玉,我们顺着看到它曲曲折折地流去,好看极了。另一股流水,转入山岩地下,我们看不见,却感到它在地下流着,就是紫鹃她们满院子地找,一直到湘云她们吟完诗,到了妙玉那里,有人叩门,丫鬟们出现,找着她们,茶钟有了着落。一条隔溪,一股阴泉,至此汇合。茶钟和丫鬟们就是转合的媒介,巧妙处,至矣尽矣!
千头万绪一线牵
读者也许会问:《红楼梦》不是仍然有许多字眼,是属于传统说书口吻的么?“欲知后事下回分解”“闲话少述,如今且说”之类处处可见,又有“看官”两字也是不止一见。那么毕竟仍未全脱旧小说转桥段的老法子。
这诘问对曹雪芹不公平,这类字眼只因中国人太熟习了,姑且留之,但是已与原来的作用大有分别,不是用来转变情节的关键字。曹雪芹已另有“现代”的新方法来转变桥段了。例如第六十三回“闲话少述,且说当下众人都在榆荫堂中,以酒为名,大家玩笑……”这“闲话少述,且说”六字,若在传统旧法子就大多是转到别一情节的过关语,但在曹氏用法却全不同。他的转接法是在接着的下一段“忽见东府里几个人,慌慌张张跑来说:‘老爷宾天了”,这是由宝玉生日转到贾敬去世,由喜事转到丧事。利用“忽见来报”,正是“主观转接法”,是小说极现代新巧的方法。
你再看《红楼梦》第六十四回,续述贾敬丧事,其转接法又是极為巧妙。东府的人在铁槛寺停灵,如何从贾蓉转到贾珍,由贾珍转到宝玉,再由宝玉转回到大观园诸姊妹。更妙的是,怎样又由诸姊妹寻赏诗——黛玉作《五美吟》——之际,“仍欲往下说时,只见有人回道:‘琏二爷回来了”。又怎样从琏二爷再转出本书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尤氏姊妹及贾琏这段情节。我们要注意其中转接虽然一波又一波,一桥又一桥,但大都是有“主眼线”来牵连的。这叫作:千头万绪一线牵。同时各种事又在笔下同时活动、同时进行,不是一件件流水账的转接,而是许多事错综夹杂彼此相连而同时发展。这叫作:百溪千水竞奔流。这是亨利·詹姆士也不及的。
不嫌啰唆,笔者再问一问题:四十一回写过大观园饮宴,转入刘姥姥怡红院醉睡之后,是怎样用线再把它们联合起来?“一歪身,就睡倒在床上,且说众人等她不见,板儿没了他姥姥,急得哭了。”是利用大家读时都多数忘记了的小角色板儿来牵线的。只有如此,才是现成,才是真实,才是具体生活。板儿哭了,大家才急去找她,袭人去寻,一直到怡红院才见到她,再把她带出来,又与诸人会合。这就像是黄河巨流,一折入河套,另一股打了一个大弯流到后套,才又回到主流上去了。
论到绝妙转接法,还有无数好例,不再另引。只是:这就是肌理上的另一项大进步,是传统现代之分界。
本辑责任编辑:练建安? 马洪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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