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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人家(外四题)

时间:2023/11/9 作者: 台港文学选刊 热度: 12992
夏阳(中国广东)

  

  老刀和老马,我挺好的一对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不到一年,就散伙了。

  朋友做成这样,真没劲,老马太操蛋了。老刀丢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地走了。去哪儿?上白云山种植药材。白云山,云海苍茫,是方圆数百里海拔最高的一座山。

  老刀刚去的那阵子,一天好几个电话打下来:山上太无聊了,要不是看在几个钱的分上,老子早下山了。兄弟,我现在饿得奄奄一息,麻烦你送几个妹子来救救我。

  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地躺在我家里,吃饱喝足后,霸在电脑前,两眼直冒绿光,对MM狂发亲吻的表情符号,在破旧的显示屏上撒下一片猩红的嘴唇。

  后来,老刀就来得少了,偶尔下山进城,也是采购一些药材种子,来去匆忙。不仅人来得少,电话也少,十天半个月无音讯。

  你是在山上养了狐狸精,还是嫌兄弟我这儿招待不周?我感到纳闷儿,忙给老刀打电话。

  老刀在电话那头只是“嘎嘎”地笑,鸭子般开心。

  我最后一次接到老刀的电话,是两年后的事。那天,老刀告诉我,不想种药材了。是挺来钱的,但开公司欠下的债还清了,不想种了。所以,手机也没有保留的必要。他的意思是从此不再用手机了。

  挂了电话,我愣了好一会儿:这家伙怎么了?赚钱的买卖不做,手机也不用,在山上成仙了?

  又过了半年,待到满山泻翠时,我收到老刀的一封信。信在路上走了足足半个月。老刀在信里热情邀请我上山住几天,还画了一张草图,蛇一般乱窜的箭头旁,孩子气十足地写道:不识老刀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我哭笑不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着满肚子的好奇进山了。

  按照老刀草图的指引,我那辆心爱的路虎越野车,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吭哧了半天,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白云山脚下的一个林场场部。把车寄存后,林场的干部递给我一根木棍,指了指一条悬在头顶的羊肠小道,说:走到头,便是老刀的家。

  老刀的家——山的腰际,白云深处。

  我拄着木棍,胆战心惊,在深山老林里蜗牛一样连滚带爬。四野万籁俱寂,一条小路,绳一般抛向浓荫蔽日的原始森林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七八公里,一拐弯,眼前突然变得开阔:云朵在脚下快速地流动,云海雾浪下,崇山峻岭、城镇村庄、阡陌田野、河流树林,像摆在一个棋盘上一样一览无余。浩阔的地貌让人平静,我的心陡然升起一片清凉。久居城市的我,面对这样一方突然冒出来的世外桃源,如痴如醉。

  老刀站在几间瓦房前笑吟吟地看着我。

  晚上,老刀隆重地烧了几道菜:小鸡炖蘑菇、山笋红焖兔子肉、清炒野菜、凉拌木耳,奇香无比。明亮的松油灯下,两个人的影子在墙上张牙舞爪,大碗大碗的地瓜酒,咣咣地碰,直到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群鳥吵醒。一群鸟的绿嗓子,唤醒了整座白云山。四周影影绰绰,牛奶一样的雾霭在指间流动。空气雨后般清新湿润,我伸了伸懒腰,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一碗鲜甜的地瓜粥,一碟爽口的咸萝卜。早餐后,我们隔桌对坐,喝着绿茶聊天。一团雾停在桌上,停在我们中间。我问老刀,干吗不种药材——不是挺来钱的吗?

  老刀说,这里的气候和土壤特殊,种植的药材,几乎接近于野生的品种,来钱确实挺快的。但你看我现在还需要钱吗?喝的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自产的?

  我心有不甘地说,你这样远离尘世,会远离很多快乐,容易被时代抛弃的。

  老刀挥了挥手,使劲把桌上的那团雾扒拉开,说,抛弃什么?无非是互联网上那些流水线作业的八卦新闻——谁和谁睡了,谁打记者了,谁当总统了,哪个球队输了或者赢了,股票涨了或者跌了。其实想想,那都是傻瓜式的快乐,挺没劲的。我这里完全不插电,没有任何电器设备。但你看看,满天星空比不过城市的霓虹灯?飞禽走兽的啼叫比不过歌星声嘶力竭的吼唱?书上的唐诗宋词比不过电视连续剧里幼稚的缠绵?每天午后一场雨,一年四季盖被子,比不过城市里密密麻麻的空调?枕着松涛伴着花香入眠,比不过夜总会的买醉?出门靠脚走路,双手勤耕细作,比不过打的去健身房跑步?

  我得意地说,哼哼,你这里没有冰箱。

  老刀笑了。拉着我转到屋后,从一口幽深的井里往上拽起一个竹篮。湿淋淋的竹篮里,两瓶红酒和一个西瓜,丝丝地直冒凉气。老刀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午享用的。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的接触里,我发现老刀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抽烟,偶尔喝点酒,养一条狗几只鸡,种半亩稻田半亩瓜菜。每天早睡早起,晨时,携清风白云荷锄而出,晚霞烧天时,坐在家门口喝茶读书看脚下的行云流水。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所以还得下山。老刀一直把我送到山脚的林场场部。临别,塞给我五万块钱,叮嘱道,仔细想想,当年公司倒闭的事儿,主要是我的责任,不能怪人家老马。这点钱,算是我赔给他的。另外,我在这里种植药材赚钱的事儿,一定要替我保密,市侩之徒来多了,会污染这里的空气。说到这里,老刀有些忧心忡忡了。

  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南京的太阳

  到南京的第二个晚上,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警察说:“有个男人自称是你父亲,麻烦你来一趟,确认一下他的身份。”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来南京,是参加小鹿五周年演唱会。临来时,父亲在手机里千叮咛万嘱咐,别接听陌生电话,别搭理陌生男人,不独身走夜路……简直把人世间所有的黑暗与丑陋数落个遍。没想到真被他言中了,陌生的南京居然冒出来一个自称是我父亲的男人,真是狗血剧情,比小说还小说。

  我对着手机非常干脆地拒绝道:“骗子,我爸特意叮嘱过,这样的人肯定是骗子!”

  南京的太阳真大,铺天盖地,到处是它翻滚的热浪,把南京城变成一个巨大的平底煎锅,沸腾着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少年情怀。从故乡到南京,不到四百公里的路程,我却差点和父亲闹翻了。

  虽然隔着千山万水,但我完全能够想象出父亲在手机那端的样子,他肯定是板着脸孔,紧锁眉头。为此,我不得不耍点小花招。我对父亲说:“人家明年就要参加高考啦,每天日程排得满满的,脑袋都快要爆炸了。去南京也不是专程为了看演唱会,演唱会有啥好看的,其实我更想去南大参观一下,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你女儿明年保证把它拿下。”

  果然,父亲在那边沉吟了片刻,说:“你妈没时间陪你去,我这边又请不到假……”

  我立刻打断父亲的话,说:“老爸,你一向教育我要独立,现在正是锻炼的机会,你十六岁不也自己出去打工了吗?”

  一切很顺利,不到中午我已经踏上了南京的地盘。南京的太阳,果然名不虚传,一出火车站就晃得我睁不开眼。

  客栈早已在网上订好,手机导航和打车软件可以直接把我送到目的地,来前已规划好行程:先游覽南大,第二天上午参加歌星签售会,下午和晚上是他们的演出。第三天到小鹿他们下榻的酒店守候,得到合影后返回故乡。

  对于明年就要参加高考的我来说,南大的确是我心中的圣殿,这与当年高考失利的父亲一直对我的洗脑有关,他总是脸色凝重地说:“女儿啊,假如当年我考上大学……”我内心无论怎样不屑,表面也得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我知道,在我们之间,有些代沟是天然存在的,生活除了奔波劳碌,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作为父亲,他只知道在青岛干建筑小工,扛水泥、搬石块、挑砖头,数年如一日,从不知道演唱会是何等的气势恢宏,又怎么可能理解一个少女对心中偶像的深情膜拜和狂热迷恋呢?

  现场的演唱会上,荧光棒似海,呐喊声震天,数万人忘情地摇,忘情地唱,宛如一个盛大的节日。我举着自拍杆,录制视频的手激动得发抖,喉咙吼得嘶哑,双脚跺得生疼……

  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和众多意犹未尽的铁粉蹲守在他们酒店门口。你知道吗?老天不负有心人,我居然得到小鹿的同意与他合影,他还在签字本上留言:“努力冲刺,静候佳音。”我激动得全身颤抖,泪水迷离。所有的少年都在尖叫呼啸,现场气氛如同喷发的火山,而内心,更是海洋般澎湃。

  就在这时,我再次接到警察的电话:“姑娘,先不要急着挂掉,你认真听听这声音熟不熟?”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派出所里。一个狼狈不堪形容憔悴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的监控屏幕上。

  警察指着屏幕说:“最近周边发生了好几起强奸案猥亵案,警方一直在暗中进行蹲伏抓捕。这名可疑男子跟踪了你两天,具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和作案动机。但无论我们怎么审问,他坚决不招,一直自称是你父亲。”

  屏幕上的父亲,半年未见,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年。他头发灰白,野草一般杂乱,黑褐色的脸上,小眼睛倦怠无神,尤其满是血泡的嘴唇,于胡子拉碴间如一枚烂柿子。我清晰地听到他从监控器里发出的虚弱的声音:“我绝对没有欺骗你们,到时我女儿可以作证!”

  我几乎哭出了声音,对着监控屏幕哽咽道:“爸,您为什么就不能直接打电话给我?哪怕发个信息也好,您为什么要在这里待到现在!”

  听见我的声音,父亲愣了一下,欣喜地扬起头,脸上绽露出一贯的微笑。他柔声道:“演唱会还没有结束,爸怕影响你。”

  我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南京所有的太阳,突然跑进了我的眼睛,灼烈,滚烫。我不得不蹲下来,捂住面孔,捂住从指缝间奔涌而出的轰然暴雨。

  孤独的老乡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

  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头涌动如过江之鲫。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茄子”声此起彼伏。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像一条狗一样撵在人家身后,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

  形迹可疑。

  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小吴,问,你干吗?

  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

  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

  没干吗呀。

  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

  我……我在找人。

  找谁?

  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

  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

  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

  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

  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

  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

  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

  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

  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

  我安慰他说,实在是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

  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

  小吴找到按照他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

  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北京人!

  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

  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白晃晃的太阳下,小吴单薄的身体晃了一下。

  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

  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

  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

  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

  小吴狐疑地问,你?

  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凄然地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寡人

  父亲娶母亲时,母亲不大乐意。媒婆在一旁劝导,他就孤家寡人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负担轻呢。父亲也在一旁接话道,你嫁给寡人,就不是一般人了。該事在全村传为笑谈,“寡人”一词从此落地生根,成了父亲的绰号。父亲似乎毫不在乎,张口闭口也是“寡人”如何如何,以此取代“我”。

  父亲没有撒谎,他确实不是一般人。偌大的夏阳村,数百人之众,很长时间里只有他这个孤儿勉强念过初中,算是半个文化人。随着后辈读书人越来越多,再加上电视里宫廷剧的流行,有好事者曾经找父亲理论:你自称寡人,什么意思,想做皇帝?

  父亲大度地笑道,全村人叫寡人都叫了三十多年,你以为寡人愿意啊,打小爹死娘亡,全家光光。你喜欢,拿去用好了!对方立马避瘟神一样逃之夭夭,一边逃,一边说,还是你用好,还是你用好。

  父亲常年奔波在外,忙碌他的生意,不愿待在家里老老实实耕田种地。多年来,他和全村人都是若即若离,也不在外交朋结友。父亲所谓的生意,无非是鸡毛换糖,走村串户,和收破烂没什么区别。但他不是这样认为的。他每次出去,衣着体面整洁,中山装上衣的口袋里,常年别着一支钢笔。

  有一年除夕,父亲照例是踩着团圆的爆竹声走进家门,照例带回了一家人过年的年货,还有我们兄弟姊妹四个人的新年礼物。那次,父亲特别高兴,喝了几杯谷烧酒,满脸红光,他抹了抹嘴,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匣子。匣子是木头做的,上面雕龙画凤,极为精致。他打开匣子,从里面捧出一枚鸡蛋大小通身碧绿的印章,诡秘地说,这个啊,古董,是武则天赐给太平公主订婚用的。我们那时年龄尚小,不知道谁是武则天,也不知道订婚是怎么回事,但隐隐约约感觉这次家里发大财了。

  父亲招了招手,让我们俯首过去,咬着我们的耳朵说,其实呀,这个是赝品,假的。

  我们兄弟姊妹四个吓得直哆嗦。母亲紧张地问,你怎么知道是假的?

  嗤,就这货色也能骗得了寡人?寡人是干什么的?你们看看这上面的字——生日快乐——洋人流行的玩意儿,怎么可能出现在唐朝的印章上?

  我们一群孩子脑袋挤脑袋,凑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仔细传阅这所谓的宝物,瞅了半天,上面的字鬼画符一样,一个也不认识。四个脑袋不由依次抬了起来,敬佩地望着父亲。

  接着,父亲讲述了他收购这枚印章的过程。他说是在湖南的一个古镇上,一户人家经济拮据,刚好遇到他去鸡毛换糖,就把他拉到里屋,问他要不要,说这个是唐朝女皇帝武则天的御用之物,和玉玺差不多,开价100块钱。父亲接过来看了看,瞅见“生日快乐”四个字,心里便有底了。父亲不好点破对方,委婉地说,寡人一个鸡毛换糖的,哪有这么多钱。对方认真看了看父亲,说,我看你非平庸之辈,眉宇间隐隐有天子之气,拿去吧,这叫弃暗投明,物归原主。对方接着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哽咽着说,要不是成分不好,要不是等钱过年等米下锅,打死也不可能出卖这祖传几十代的宝贝。父亲皱了皱眉,说,寡人身上只有50块钱。对方说,那我就半卖半送,谁叫我三生有幸,遇到您这样的贵人呢。

  我们听了沉默不语,气氛异常尴尬,只有煤油灯的灯芯在嗤嗤地吸油。要知道,那时的50块钱,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算是一笔巨款。镇长一个月的工资才38块钱呢。许久,母亲坐在墙角处垂首啜泣道,人家夸赞你一句有天子之气,你就鬼迷心窍了?

  父亲陪着小心说,我们不是还可以应付得过来吗?寡人主要是看不得人家为难,再说了,那户人家也是良善之辈,说不定也不知道是赝品呢。能够让人家好好过个年,我们不也开心吗?继而,父亲一脸正色地说道,寡人顶着一个“寡人”的名号,虽不能兼济天下,但面对路有冻死骨,施于援手也是天道。

  那晚过后,很少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我们都以为再也不会有下文了。二十年后,我刚刚结婚,妻子作为外人,第一次加入这个大家庭的除夕之夜。那一夜守岁,她偶尔听母亲当笑话一样数落起印章的故事,便提出想看看。父亲翻箱倒柜寻了半天,把一个蒙满灰尘的木匣子递给她。妻子对那枚印章反反复复端详了许久,又掏出手机打电话问了好几个人,然后郑重地对父亲说,这个不是赝品,是真的,确实出自唐朝,价值不菲。

  妻子是历史考古专业的硕士,她的话毋庸置疑。父亲愣了一下,嘀咕道,都“生日快乐”了,还真什么真?

  妻子轻轻地笑了,纠正道,什么“生日快乐”,这是“吉日良辰”,小篆。按理说,那家湖南人没有撒谎。

  妻子的话立即引起了一片沸腾,大家脸上洋溢着欢笑,彼此小心翼翼地争相传看这唐朝的宝物,叽叽喳喳,像一群欢闹的喜鹊。

  父亲杵立在客厅中央,面红耳赤。好一会儿后,他陡然一拍脑袋,喝道,你们不要再看了,寡人明天送还给人家,就明天,完璧归赵。

  母亲急了,壮着胆儿辩白道,我们是花钱买的,又不是偷的,凭什么送回去?

  父亲勃然大怒,拍着桌子吼道,当初买,以为是假的,如果知道是真的,那不是趁火打劫?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儿,平民百姓都不屑去做,更何况寡人乎?

  第二天一大早,也就是大年初一,双眼布满血丝的父亲执意登上了去湖南的火车。我们都劝阻说过完年去也不迟。父亲摇摇头,解释道,这东西在身边多一天,寡人心里就多遭一天罪。再说了,现在大多出去打工,过年人在家,好找。

  捡糖纸

  我七岁那年,湘云回来了。

  湘云是我们村嫁出去的姑娘,一家人生活在上海。这次,趁着休探亲假,带先生、女儿回娘家住上一段日子,算是衣锦还乡。

  我当时不明白湘云口里的“先生”是什么意思,看着她轻声细语地唤她带回来的那个男人,便感觉和我们父辈称呼学堂里的老师为先生是两码子事儿。湘云的先生很讲究,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西裤,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皂味,喜欢坐在院中樟树阴里的摇椅上看书。每次看书前,都要洗手,洗完后,再用雪白的毛巾擦干。

  湘云刚回来那阵子,村里很多人都去瞧新鲜儿。刚在水田里劳作完的村人,还没来得及洗净脚上的泥巴,便往湘云的娘家凑。一边抽着湘云散发的香喷喷的纸烟,一边看着人家一家三口白白净净,衣着光鲜,一脸菜色的村人尴尬地陪着笑,内心不由生出许多感慨。

  我就是在那时盯上了湘云的女儿。她叫榕榕,和我年纪相仿。用我今天饱经沧桑的眼光来看,不知道她长得是否漂亮,更可悲的是,我现在彻底记不起她的模样了。反正城里来的小女孩,在当时我这个衣不遮体的乡下孩子眼里,个个都是白雪公主。

  当我躲在门背后目不转睛地瞅着这个白雪公主时,湘云善意地笑笑,直截了当地问我,要不要我们家的榕榕嫁给你?

  要!我的回答,立刻招来哄堂大笑。

  湘云不笑,严肃地问我,如果我把榕榕嫁给你,你打算怎么样对她好呢?

  我挠了挠头,使劲地想,怎么样才算是对她好呢。我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来。我一急,眼淚吧嗒吧嗒地掉,仿佛榕榕马上要嫁给别人了。

  湘云和蔼地说,孩子,你别哭,你回去认真想想,想好了告诉我。我给你三天时间。

  我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三天我是如何度过的。整整三天,我心里像着火一般,白天躺在夏阳冈的草堆里,流浪汉一样,望着天上的浮云发呆,晚上等娘睡下后,偷偷溜到夏阳河边,在河堤上来回踱步,踩碎了满地的月光。银色的月光,在夏阳河面上拥挤,奔跑,喧声震天。

  三天后,我如约站在湘云面前。我嗫嚅道,我想学会打鱼,每天给榕榕鱼吃。

  湘云一怔,认真打量着我,问道,假如今天只打到了一条鱼,你会全部给榕榕吃吗?

  会!

  湘云又问,那你吃什么?总不能饿肚子吧?

  我想了一下,说,看着她吃得高兴,我心里就饱了。

  湘云点了点头,对旁边的人夸道,这孩子不简单,将来会有大出息。

  我当时不明白湘云为什么会那样说,我只关心榕榕会不会嫁给我。看到未来的“丈母娘”点了头,我心里的石头忽地一下落地了。我得意地想,娶了榕榕这样的城里姑娘,夏阳村的孩子就没人再敢小瞧我了。

  以后,我每天明目张胆地去找榕榕玩,好像她就是我的。

  榕榕说一口好听的上海话,软绵绵的,棉花糖一样,在我的心里漾出一道甜蜜的抛物线,让我如身处春天的花房,沉醉不醒。榕榕有一个爱好,喜欢收集糖纸。她搬出一个精致的木匣子,从里面取出一沓一沓的糖纸,花花绿绿,摆在我面前,说,可漂亮呢。我面对如此众多的糖纸,惊羡不已。我擦了擦鼻涕,像一个大男人一样豪气冲天地对她说,我一定要给你更多更漂亮的糖纸。

  榕榕很乖地点了点头。

  从此,我开始了我的捡糖纸生涯。

  我每天在村前村后、田间地头到处转悠,连路边的垃圾也不肯放过,只要发现是鲜艳的纸片,就捡回去交给榕榕。学校操场,村卫生站,唯一一家蓬头垢面的杂货店,都是我重点盯防的场所。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很多人家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给小孩买糖吃。所以,尽管我非常努力,但收获甚小,偶尔捡回来几张,也是千篇一律的一分钱一块的水果糖糖纸,脏兮兮的,让我不敢面对榕榕失望的眼睛。

  那天上午,我又在杂货店门口转悠,发现店里新进了一种高粱饴糖,三分钱一块,糖纸红艳艳的,煞是好看。我喜出望外,这种糖纸,榕榕是没有的。

  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悄声闪进家门,掀开米缸盖,从米里面挖出一个小布包,颤抖着从娘为数不多的角票中抽出一毛钱,悄悄地出了门。

  娘正在门口舂米,她似乎发现了什么,停下手里的活儿,目光锐利地盯着我。我低着头,攥钱的手在衣兜里直哆嗦,哆嗦了一阵,一扭身,撒腿向杂货店跑去。

  我买完糖,牛气冲天地直奔湘云的娘家。一进门,我大声喊着榕榕的名字。湘云的娘告诉我,一大早,榕榕全家回上海去了。

  本辑责任编辑:练建安 马洪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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