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的名字起得很雅气,而且还透着几分活泼,我几乎就是冲着那名字才走进那家花店。
店内果真如想象中的琳琅满目,如花似玉的服务小姐满脸灿烂地迎上前来,问我选什么花,送给什么人,并且十分娴熟地介绍花色品种。我一边选择,一边感叹如今生活中竟多了这么一道西方人的习惯—— 逢某些日子要买些鲜花送给某些人。我是一个十分现实的人,总以为花钱买鲜花不十分合适,不如买些别的什么,比如吃的、用的……但朋友们却一再数说我的落伍,都什么年代了,人们现在追求的是生活的温馨和浪漫,只有鲜花才能满足这种情绪。这次朋友特意叮嘱我,大家都买鲜花去赴约,不许买别的,据说这是“东家”的意思。
我真不知道选什么花才好,因为是朋友的结婚纪念。本来嘛,你们自己纪念好啦,非要以这个理由让大家聚一聚,似乎不找出个什么理由,大家就不能聚会了。犹豫再三,还是由服务小姐做主,替我选了几种花搭配在一起,束好。
这时恰遇店老板进来,老板并不老,也是位如花般青春靓丽的小姐,且发型现代,太阳镜顶在头上,背后背着极流行的小黑包,一副“新潮人物”装扮。她那明亮的眼睛下方那颗黑痣,使我立刻觉得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她。看到我,她好像吃了一惊,只是她很快就明白了我是来买花的顾客。但她并没有因此就与我擦肩而过,她在注视了我片刻后,显得十分激动地说:“你还记得我吗?”我随口说:“很眼熟,好像我们见过面!”“两年前,还记得不?两年前,你和女朋友在文化路大排档吃饭时,曾买过我的鲜花……”我当然是记不起来了,看上去她不过十五六岁,那时也就十二三岁,还是个孩子。“你想想,当时你还问我为什么不上学呢?”我还是想不起来。见过的卖花姑娘很多,不仅有那些十二三岁刚辍学的孩子,还有满脸脏兮兮的直扯住你的衣服、你不买花就走不成的七八岁的小孩儿。当然也有十八九岁的大学生,只不过她们多在晚间或节假日才出來。由于从事新闻工作,晚饭常常因公事耽误而与同事出去吃,有几次是“被迫”为女同事在饭桌旁买了花的。大概卖花者总会趁青年男女在一起时,抓住男性好虚荣的心理,而不停说些你的“女朋友”多么多么漂亮之类赞美有加的话语,搞得你解释不得,不如买朵花迅速解决尴尬局面。这种事倒遇到过好几回,也就记不得哪一回了。更何况她有可能认错了人,毕竟她遇到的这种事,要比我多得多。
但她还是希望我能想起来,因为“我”当时多给了她钱,她去换零钱回来时,“我”已经走了。她在那家大排档找了几天,最终也没找到“我”。她坚信总有一天会再次遇到“我”的,今天果真就遇到了。
我理解她此时的心情。但我不敢冒昧相认,因为这或许真是个错误,有一天她真的再一次遇到了那天晚上的那个人,她是否会因为我的“相认”而断送了心中那一份记忆的美好?但我又不好让她过分失望,只好说记不清了,好像有那回事。
于是我知道了她几年前是因为母亲生病了,才不得不停学出来打工的。上个月在几个同乡的帮助下租了这家花店,开业才十来天,生意挺不错。她小时候听人说过,人的职业感是天生的,人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机遇与天才的结合等于成功……
我拒绝了她坚持要“还”的两元钱,在争执中强行付了30元买花钱后匆匆离去。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位卖花姑娘小小年纪,就能在这么激烈的生存竞争中,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来,靠的是什么呢……
在朋友家,我述说了自己的经历,大家都笑了。原来我买的花最少也得60元,我还自以为多给了人家呢!嘿,这一回,倒真真切切地欠她的啦……
(选自《当代小小说名家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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