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喜欢拍黑白照片,还通过社交媒体接了点散活儿,给一些中产家庭拍写真。我本不乐意在固定场景中拍人物照,觉得十分做作,靠拍这类照片挣钱更让我瞧不上,不过那是以前。如今我的英国老板去南美休长假,扔下伦敦这摊子事,我们这个搞影视制作的团队已有月余无事可做,大家纷纷开始發展副业,有个女同事神神道道的,竟研究起塔罗算卦来了。酷爱英式橄榄球的男同事埃德调侃她还不忘捎上我,“不如你先算算咱们这位黄金单身汉什么时候找到命中注定。”他拿胳膊肘狠狠地撞了我一下。
我心里清楚,我对摄影机的痴迷可能看起来“书呆子”了些。这是没办法的事,我平日也尽量同他们一块儿去喝酒、踢球,很少推三阻四,但有些东西是“矫正”不来的。我虽然个头不矮,却比他们个个都瘦一圈,时常背摄影器材导致我有点儿驼背。我平时戴隐形眼镜,或许还显得精神些,可一进剪辑室我就会换上框架镜,电脑屏幕的幽光被我鼻梁上厚厚的镜片吸进去,我脖子往前伸得老长,一手把持键盘,另一只手里的鼠标像真老鼠一样“咔咔”地啃食桌面。不用他们评价,我也知道那样子挺“nerd”。
我本来觉得手头的工资还算宽裕,没必要闲不住非得挣外快,就整日拎着相机满大街溜达,拍些街头照片放在一个闲置已久的社交媒体账号上。不料有人主动找上了我,问我能不能给他拍组黑白照片。那人开的价钱挺诱人的,我没怎么犹豫就去了。拍完一组,我对成品很满意,就发到了网上,之后就接二连三地来了生意,我也就一组接着一组地拍起来。
入冬了,举国都在买南瓜和骷髅头迎接万圣节,我想歇在家暖和一阵子,一连推掉了好几单约拍。不过有一单,我犹豫好几天,还是决定跑一趟。那头发来一张亚洲女人的生活照,说要给自己的妻子在家中拍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女人看起来四十岁不到,她手里端着只褐色的马克杯,显然有些抗拒镜头,却还是羞怯地笑了。我一看那张脸就觉得自己能拍出好作品。作为一个在领英档案里大言不惭地写了“photographer”的人,我没法拒绝这个机会。
这家人住在“乡下”,还是威尔士的乡下。我得先坐火车从伦敦到威尔士的首府卡迪夫,再从那儿换一趟车,继续往南,在一个小镇下车。我“下乡”那天刚好天气不错,火车车厢的走廊对过坐着一对父女,女儿不过六七岁模样,爸爸身材精壮,着装休闲,戴着副棕色墨镜。小女孩儿晃悠着双腿,歪头看我胸前伸出老长的镜头。她爸爸不好意思地赔笑脸说:“出公差?”我说:“抓住好天气。”在英国生活了几年,我也开始喜欢拿天气说事儿了,出门是因为天气,不出门也因为天气;心情好因为天气,心情不好还是因为天气。我其实很想给这对父女拍一张照片,但我纠结一路,还是劝自己,算了。在这个国家,即便在公共场所想拍儿童,也得向其家长征求同意才行。我抹不开面子张嘴,怕碰钉子,可能因此错失了很多精彩的照片。我胆小,所以成不了大艺术家,但我还是有颗想要成为“一般”艺术家的心。所以我偶尔会“偷拍”小孩儿,在大街上、公园里,人们乌泱乌泱地出现在我镜头的扫射范围内,没人能确定我究竟在拍什么,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贸然质问我是不是拍了他家孩子。我举起相机,看似目标广泛,在某个瞬间快速拉近焦距锁定目标儿童,按下快门。不过这些照片我都自己私藏,绝不会随便公开发布到网上,我怕招惹麻烦。
火车罕见地准点在“卡迪夫中央车站”停靠,这里跟伦敦的帕丁顿站相比虽说简陋了不少,客流量却不容小觑。我被指示牌上挤作一团的威尔士语字母搞得晕头转向,因此错过了下一趟火车。我的雇主倒不介意,反而跟我道歉说自己今天不在家,要我直接联系他太太——也就是我的拍摄对象。一番折腾,我迟到了将近一小时。终于下车时,这位陌生女人来信息说她在火车站广场等我,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儿蠢,毕竟我肩膀上背着三脚架,脖子上挎着相机,在这么个穷乡僻壤,不能更显眼了。相反,她才应该告诉我她开的是什么车。不过我还是回复道:“我穿的灰色上衣。你开什么颜色的车?”
她说:“真巧,我开灰色的车。”
我一眼就看到站外停着辆银灰色SUV,那颜色和车型都太过现代,在古朴宁和的小镇街面上显得很突兀。车里的女人也很快看见了我,从驾驶室出来朝我招手。她身材瘦小,比车顶还矮了一截,穿着一件卖场里随处可见的那种薄羽绒服,黑色紧身裤配棕色小皮靴。这身打扮跟时尚没多大关系,倒是非常本地化,是英国中年女人的典型搭配。她看到我的亚洲脸时仿佛有点儿吃惊,但很快就掩饰过去。她伸手要接过我的器材,我摆摆手说不用,直接坐进了副驾驶座。
女人无名指上戴着戒指,手指甲剪得很秃,握方向盘的指关节微微泛白。她开车的姿势和我母亲有点儿像——椅背调得很直,脖子略往前探,两只手并不是搭在方向盘上,而是紧抓着它,显得一丝不苟。当然,她年纪没那么大,应该也就比我大不过十岁的样子。她的样貌并不显老,只是透出一种长者气质。我觉得很多女性都有这样的气质——沉着、恬静、对周遭充满关怀,这特性在有些人身上更显著,比如她;还有一部分女性截然相反,比如我的朋友小宇。小宇和我一样在英国念书,然后留了下来。在伦敦的这些年,我俩也算是铁哥们儿了。她向来对除她自己以外的事充满包容——也可以说是漠不关心。当然,我没有不满或者批评她的意思,“漠不关心”在我这很大程度上是个好词儿。
“不巧,我丈夫今天不在家,临时有个活动不得不去。”驾驶座上的女人启动车子,打亮转向灯。仪表盘上小箭头的“滴答滴答”几乎盖过了她的说话声。她音量偏小,腔调也细,像是咬青苹果似的咬英语单词,脆而涩。许多定居英国的华人都是这么讲英语的,我一听就猜出了大半。其实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照片时就有此猜测,这甚至可以说是我大老远跑来威尔士的一点儿期待。
当下尽管十拿九稳,我也没有立即讲中文,而是用几乎可以乱真的伦敦腔说:“是,他已经告诉我了,没关系。”
她笑了笑,没说话。车子拐了个弯驶上坡面。两侧的古宅半掩在枝杈和矮墙后,电影画面般频频闪过。
“这地方真不错啊。”我望向窗外,发出城市人的感慨。
“这些老房子?”
“是啊,多优雅。”
“是不错,就是贵。”她半开玩笑地说。
我默默点头表示同意。车子绕了半个环后重新回到平坦的马路上,典型的英国中产街区出现在眼前。天光惨淡,人迹稀少,车道灰得发绿,把无甚差别的朱红色砖墙和洁白窗框连成一片。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不过,你不好奇吗?”
她诧异地扭头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她笑出来,用普通话说道:“是,你好。”
我终于也说了母语,我说:“你好。”
“但也不完全是,”她补充道,“我入籍了。”
所以严格来说,她是英国人。这也没什么可吃惊的,毕竟她跟本地人结了婚。
“当然了,还是中国人。”她又笑着补充了这么一句,好像怕我会对她有什么不好的评判似的。我没这闲心。
她家的装潢挺有品位,完全不是如今在大城市泛滥成灾的现代简约风格。大部分家具都是浅色原木系,样式的细节颇具巧思和个性,肯定不是来自宜家的流水线产品;楼梯扶手、地垫、沙发靠枕这些充满生活气息的配件一概齐全,到处透露着富足和悠闲的迹象。我最中意她家奶油色的墙壁,颇有乡野味道。环顾四周,这座传统的英式小樓简直就是我多年漂泊的终极理想。女主人步伐轻盈,像纸片一样在我梦中的房子里飘来飘去。她让我随便坐,自己则忙活着煮咖啡、拿点心。我从来不在别人家吃东西,只是说:“您想在哪块儿拍?”
她也跟着四下张望了一遍,仿佛这不是她自己家似的,“我丈夫跟您说了要求吗?他想拍什么样的?”
“得是你想拍什么样的,”我有点儿哭笑不得,“你自己说想在哪拍。这是给你拍照片。”说完我立马觉得自己口气太冲,很没礼貌,赶紧喝了口咖啡补充道:“没事,你慢慢想,拍照不是急事。”
她难为情地笑了一下,搓着手说:“我没什么想法,要不你决定吧,我相信摄影师的判断。”
我最讨厌和没主见的拍摄对象打交道,如果对方过分依赖摄影师的判断,甘愿像个布偶似的任由摆布,那拍出来的照片是缺乏生命力、没有情感的,顶多是件商品,和艺术无关。一般情况下,若是碰到“对自己毫不负责、对艺术毫无尊重”(我曾经这么对好友小宇说过)的拍摄对象,我会耐心引导,但对于面前这个中国女人,我好像懒得费这力气,只觉得烦。因为她让我联想到我的母亲——这并非贬低,只是对于母亲,我们似乎总是由于过分亲近而生出莫名的倦怠。其实在我看来,我妈妈很漂亮。“美”有许多类别,有些美丽是罕见、惊人的,而我的母亲则平实乃至寡淡,她因为平易近人而美。小学时写作文,我总写妈妈“心灵美”,因为她与人为善。我到现在还清晰地记着,当时她好像很喜欢(也有可能是崇拜)我那女同桌的妈妈。每次在校门口看到那位阿姨,她都主动迎上去说话,还总发出惊喜、欢乐的笑声,人家则每每一笑回应,随口寒暄几句便匆匆离去,留下裙角的一缕香风和鞋跟“嗒嗒”的响声。我不喜欢我妈那个样子,她对我同桌妈妈那种近乎讨好的态度让我难受——就像是我妈臣服于那位阿姨身上漂亮的长裙和高跟鞋,我也因此跟着矮了我同桌一头,何况那小女孩本就自以为是,惹人讨厌。还有,我妈特别喜欢给我掖被子,不论冬夏,非得把我裹成“木乃伊”才放心,这导致我到现在还只愿盖毯子睡觉。
在其他人眼里,我母亲大概算不上美女,顶多是个长相顺眼、穿着洁净,且“心灵美”的女人,我以前也这么觉得,反正我妈比我那同桌的妈妈差远了。但开始学习摄影后,我逐渐透过镜头里那个弯曲的空间看见我母亲的一种恒久的神态——如同想给世间万物奉上笑脸、掖紧被角的那种过剩的忧虑——也就是她美丽的体现。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我妈了,面前这个女人让我想到她,甚至在某些瞬间清晰地看到了她。我作为一个陌生男人出现在母亲眼前,在她整洁的房子里四处走动、打量,还摆弄着长短镜头和相机支架这些看起来高级昂贵的东西,任由她在一旁默默好奇。
另外还有一点:我说中文时显得自信多了,简短而坚决,像个大艺术家,又像是在和我妈说话。我的拍摄对象大概有些被震慑住了,所以才拿不定主意。
我说:“那行,我可以随便转转吗?”
她马上说当然没问题。我觉得客厅不行,我不想留下一个沙发上端坐着或站在开放式橱柜旁假意喝咖啡的女主人形象,那样未免太俗气。我转到门廊,注意到楼梯一侧的墙上错落着挂满了相框,除了这对夫妻以外,还有很多两个长得很像的年轻小伙子的相片——穿橄榄球衣的、穿学士服的、穿西装的……这应该是一对亲兄弟,金发白肤。我随即意识到这家的女主人并非他们的亲生母亲。不过即便是作为继母,她也显得太年轻了些。毕竟照片里的父亲看起来至少有六十岁上下了。
楼梯底下有扇小门,大概后面是储物间。我问她能不能进去看一眼。她起先看起来很为难,说里面只有些杂物,没什么可看的。我坚持说任何场景都可能很有拍摄价值。她踌躇片刻,终于还是有点儿发愁地妥协了。“不过麻烦你稍等,我进去收拾一下。”她说。
我完全理解女主人的担忧,那储物间的确不是什么该给客人看的地方——除非你的客人是个执拗的摄影师。房间逼仄、气味陈旧,地上堆满了纸箱和报刊,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我随手拿起几本刊物翻看,大多是一些本地商业杂志,摞在最顶部的几本封面人物都是同一位:这家的男主人。简介说他在威尔士开辟了一条医疗复健的“神奇之路”,他的公司曾帮助一位遭遇严重车祸、几乎瘫痪的女士重新站起来,她后来成了本地有名的马拉松选手。文章顶头,我的男雇主和那位马拉松选手站在领奖台旁,笑容灿烂地竖起大拇指。
墙上有两排钉子和方框形的灰尘痕迹,像是悬挂过照片的样子。在这不足几平米的空间里找东西并不难,我几乎立刻就在刚才翻阅的那堆杂志后面看到一些相框靠墙倒放着。
外头传来钥匙开门和换鞋的响动,接着是女主人惊喜的声音:“你回来啦?”她这句发音富有弹性,比跟我说话时自然多了。我决定按兵不动,等男主人问起我时再现身。然而我支着耳朵听了几分钟,男人和女人的说话声渐远,半点儿也听不到了。接下来的几分钟安静至极,楼梯间里连角落的尘土都一动不动,只有带胃酸味儿的热气不断从我嘴里跑出来。
储藏室的小门依旧紧闭着,门外无声。我弯下腰,一手摁在杂志封面男主人的笑脸上,另一只手小心地抽出其中一个相框。相片里是一张黑白的亚洲女人的面孔。她和门外的女人看着年纪相当,甚至脸盘儿也有些相似,应该也是华人没错。我抽出第二个相框,另一个亚洲女人的脸出现在浑浊的玻璃后。我继续往外拿相框,第三个亚洲女人对着我微笑。我跪在地上,整个身子扎进杂物堆,纸箱猝然在我衬衫下发出惊叫。我不得不改变姿势,半侧着身,手费力地往墙角深处够,一次次抬起、落下,直到七个相框全部被摆在地上。七个女人从不同的角度凝视着我,她们黑白的轮廓因年代差异而显得深浅不一,或生动,或模糊。隔着滚动的尘雾,她们逐渐丧失各自的特征,全都化为门外那个中国女人的模样。我怀疑这些就是她先于我进来“收拾”的东西。
“摄影师先生呢?”客厅突然传来男人的声音。
“在走廊,我去叫。”女主人的脚步声随之迫近。
我来不及物归原处,她便已推门而入,看见了我和我脚边的“七个女人”。那七张美丽面孔在昏暗的小吊灯下折射出幽微的光,她的脸则被一块形状诡异的阴影笼罩。她们一齐愤怒地盯着我,我手足无措。她迅速关上身后的门,咖啡机的响声弹簧似的被推出去。
“你怎么随便乱翻东西?”她极力收起惊慌,拿出自己女主人的派头质问我。
“不好意思……”我结结巴巴。外头的男人大声咳嗽着,我担心他随时可能走来。
她蹲下来把所有相框摞在一起,放在印有她丈夫笑容的杂志堆上,动作迅速却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那七个相框叠放得老高,四面凸出不规则的棱角,玻璃表面和金属边框同时闪着光,在暗淡、蒙尘的杂物堆里十分突兀。墙角除了杂志还有几个生锈的奖杯,她放照片时,灰尘从杯子里升起来,像一缕废墟上的烟。
她不等我解释便打开门,冷冰冰道:“请出去吧。”
走廊弥漫着咖啡的苦味,我的双腿像两根桩子似的打在那儿,她从身后拍了一下我的手臂,率先走向客厅。我想起当年我妈站在学校走廊尽头替我向老师道歉时,轻轻拍在我后背的巴掌——不疼,但凉冰冰的,能让我一激灵。我不怕恶狠狠的巴掌,却受不了饱含柔情的苛责,它让我觉得我的母亲有点儿可怜,她就像位软弱的仙女,因太过善良而无法驯服顽劣的我。
我随她走进客厅,一个年轻小伙儿从沙发上站起来,热切地朝我伸出手。
回来的是这家的其中一个儿子,他看起来跟我年龄差不多,已不是家庭照里青涩的模样,成熟也挺拔多了。他穿着合体的浅蓝条纹衬衫,最上面两颗扣敞开着,衣领自然堆叠,形成一条优雅的褶皱。
年轻的儿子问我:“怎么样,拍好了吗?”那口吻就像是问同事要不要一起出去抽根烟或者买包薯片。
“还不确定要在哪儿拍呢。你爸爸突发奇想,招呼也不打就请人过来了。”她略有些孩子气地抱怨道。
“他就是这样,一贯如此,”儿子向餐厅走去,“我觉得餐桌旁不错,你说呢?”
她跟在他身后,于是我也提线木偶似的跟了过去。餐厅连着后院,光线明亮,亚麻质地的浅蓝桌旗和桌后的原木色酒柜温柔呼应。他拉开一个凳子,示意她坐下,然后这位儿子扶住她的肩膀,对我说:“摄影师觉得怎么样?”
她配合地坐在那儿,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微笑着轻轻摇头。
我觉得怎么样?我觉得这一切都太奇怪了。什么都不对劲,尤其是餐桌上花瓶里那支新鲜百合,香气扑鼻、喧宾夺主。
“当然可以,”我说,“咱们拍吧。”
我快步走回客厅,给相机装上镜头,设置参数。餐厅隐隐传来低语,我放缓手上的动作,把注意力集中在偷听上。
“别这样,我只是想回来看看你。”男声说。
“你不应该突然回来。”女声说。
“别担心,我已经告诉爸爸了,我说我落了要紧的东西在家。”男声说。
“你落了吗?”女声质问道。
“落了。”男声低沉、深情地回答。
“什么要紧的东西?”
……
通常我的大脑陷入混乱时,其他感官就会变得格外敏锐,尤其是视觉。这也许是种职业属性,比如,拍摄静物时,我会盯着拍摄对象使劲看、看很久,耐心等待它们一点点“活”起来,小宇曾恭维我说这是“天才观察法”,我说我这是“尽量捕捉数字时代的生命力”。那天,我看见客厅墙壁上几个东方风格的装饰瓷盘上的花纹开始蠕动,顶灯也像八爪鱼似的伸出会发光的触角。这座温馨的房子忽然变得神秘、危险、让人毛骨悚然。
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拉开了餐厅的落地门,一阵冷风挟着百合花粉吹过来,我险些打了个喷嚏。我故意大声清嗓,拿着装好的相机快步走向餐厅说:“真抱歉,我今天错拿了没电的电池。”
2
回伦敦的路程似乎快得多,我家门口的人行道堆了很多落叶,很多叶子尚未形成饱满的黄和红就被风吹落。我一直喜欢伦敦的花草树木,它们比这里的人更多愁善感、可亲可近。此时初冬,枯叶下的水汽顺着墙根往上攀爬,一路到我家窗户下,在那里,路灯的光投出一个喑哑的圈。我久久在楼下停留,拿出相机把公寓楼的四周角落拍了个遍。植物、土壤、建筑和灯光这些东西因具体而让人心安,它们周围不存在谜团。
我把沉重的器材从肩膀卸下来倒在沙发上时,她的脸庞浮现在脑海——和藏在储物间的那七张脸类似又不同,她仿佛有种额外的、難以形容的气质。我揣摩她的五官,觉得她最适合拍那种黑白特写,不需要任何背景,只要焦点聚集在她那双池塘般的眼睛上,池塘的水面静得像结了冰,但水下有鱼偶尔快速游过。她眼眶下淡淡的眼袋像水塘边的杂草,与下垂的眼角相连的细纹则如同伸向森林的小径。她的鼻子小而端正,嘴巴微微向下撇,嘴唇有点厚,有种纯真的美感。另外七张黑白照片中女人的模样于我都已模糊,我只是有种预感:自己可能将拍出有史以来最好的一张黑白照片。
创作热情让我兴奋不已,但同时我开始担心这位威尔士老板会反悔——毕竟我连电池都能拿错,再说了,我收那可怜巴巴的几十磅定金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第二天上午,我去了通电话为自己的不靠谱道歉。对方仿佛丝毫不介意,开朗地说:“下周末,我们可以约下周末。到时候我也会在家。”我长舒了一口气,说完全没问题。
那天深夜,我接到一通陌生来电,但其实那串数字并不陌生,我认得它们——我头天在威尔士小镇的火车站广场见过它们一次。
“喂?”电话那头声音很小,背景里仿佛有下雨的聲音。我朝窗外看了一眼,伦敦城夜空晴朗、灯火繁华。她可能正坐在那间浅蓝的餐厅的落地窗边,面对着漆黑的院子。
“你好。”
“你好。”我觉得用中文说这两个字很别扭,但还是跟着她说了一遍。
“昨天回伦敦还顺利吧?”她问。
“挺顺利,火车没有延误。”
“哦,那挺好,很幸运。”我觉得她也找不到别的话来寒暄了,该进入正题了。
“我知道你在好奇那些照片。我不希望造成误会,”她并没有沉默太久,“或者说,你因此对我丈夫有什么不好的揣测。”
我没说话——我总不能撒谎说“我没揣测”吧。电话那头像在思考、组织语言。雨声渐渐清晰起来,我可以确信威尔士在下雨,水滴大概正顺着她那扇隐约映出百合花的落地窗往下淌。
“我就开门见山吧,”她接着说,“那些照片上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我老公一直喜欢黑白照片。我觉得那些照片很好,扔掉太可惜了。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和我结婚前的事。”
我没料到她会特地来电话解释这件事,不过既然我值得这么一通电话,那其中就一定不像她轻描淡写的那么简单。
“全是中国女人?”这句话多少有些无礼和冒犯。不过毕竟她主动打电话来,这就表示同胞身份赋予了我某种话语权。
“怎么了,跟中国女人谈恋爱犯法吗?”她笑着反问我。
是不犯法,但有些欧美男人对东方女人的迷恋在我看来近乎变态。我还在读书时,就听本地同学说过有些白人老头儿时常在热闹的地方闲逛,随时准备“hunt for young Chinese girls”(“捕猎年轻的中国女孩”,这是我同学的原话)。他们穿着合身的呢子外套,戴格纹鸭舌帽,甚至配有手帕和拐杖,俨然一副儒雅老绅士派头。他们伺机接近那些初来乍到、充满新鲜感的小姑娘,称赞她们美,假装好意给她们指路、介绍商店和品牌,只为把她们变成囊中之物。我的一个中国女同学亲口告诉我她差点中了这种糖衣炮弹,那时我们刚开学,她在商场买化妆品,一位满头银发的老爷爷上前攀谈,说她“长得像巩俐,真的太美了”!她当时受宠若惊,跟对方笑着聊个不停,直到对方开始问她,“你有男朋友吗?为什么不和男朋友一起逛商场?”我那同学感觉不大对劲,谎称自己有男友,对方却说:“我不信,你撒谎。”接着他掏出手机,向她大方展示相册里各种年轻亚洲脸的照片,说那些都是自己以前认识的中国女孩,吓得我同学落荒而逃。她刚拔腿走开几米,就有位当地的年轻姑娘一脸担忧地追上来嘱咐她:千万小心这个老头儿,他经常在这一带搭讪亚洲女孩。
那天,我看到那七张黑白照片的瞬间,就联想到自己听过的这个恐怖故事。“只是我以前听过一些不大好的事——”我试图委婉。
“我来这儿十几年了,应该比你久吧,”她冷冷地打断我,“二○○五年我大学毕业,也在伦敦工作过很多年,和你一样。”她误会我了,我并没有瞧不上她的意思。我想解释,但她先道了晚安。
无所谓,我已经认死了她就是当初未能逃脱的我的女同学,被困在那栋漂亮却阴森的房子里。整整半个礼拜,我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甚至忍不住去找玩塔罗的女同事帮我算了一卦。她一边翻看飞出的牌一边夸张地惊呼,说牌面上出现了“命运之轮”。女同事用指甲盖飞快地敲击着纸牌上貌似罗盘的图案,说:“这意味着接下来有股神秘力量——好坏说不准,但它可能会给你的生活带来不可逆转的重大改变。”她后面编的夸张故事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只觉得这张牌的名字未免也太可怕了。一副塔罗牌在她手里七零八落,洗都洗不开,我不相信这么个“半吊子”占卜师。
同事埃德说想吃中餐,约我一起去唐人街找馆子。他是我在公司关系最近的朋友,乃至我在全伦敦唯一愿称之为朋友的“外国人”。我带他去过几次华人圈子普遍认证的中餐馆,他这才知道自己从小吃的橘红色、透着亮的酸甜味儿“炒菜”是西化了的版本,并不正宗。这次我打算带他去试试伦敦最近新开的一家火锅店,还在最后关头叫上了好友小宇,她在某知名会计事务所工作,性格开朗、气质出众,绝不给我“跌面儿”。
如我所想,滚烫热辣的红油锅果然震住了英国青年埃德。他一口气喝完大半杯冷饮,喝醉了似的,隔着鸳鸯锅上升腾的蒸气对小宇说:“你知道吗,我在油管上看过那种卡通节目讲中国传说里的神仙,就像你现在这样,烟雾缭绕的。”
小宇哈哈大笑,说:“对,没错,你这都知道啊,那叫仙女。”说完又转向我用中文说:“听见没,人家看我像仙女。”
“仙女不吃毛肚吧?”我泼她一盆冷水。
她瞪了我一眼,我乐呵半天。
“等等,你们刚刚说了什么?”埃德从红油辣味里缓过劲来,半倚在凳子上迷茫地看着我俩。我更乐了,深深觉得这位朋友——这个高大、壮实,却动不动就脸红到耳朵根的英格兰小伙子,同小宇一样对我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俩都在伦敦——我的生活重心和精神之所。我应当把关于威尔士的推测和忧虑放下。
算起来,我已经在伦敦工作近五年,偶尔去其他城市出差,共事的本地人若是问我来自哪儿,我肯定会说“伦敦”,而不是“中国”——这种语境下,我觉得回答自己的国家会很奇怪,但又隐隐觉得这才是人家真正想问的。不过越是如此,我就越要装糊涂:
-“Where are you from?” (你从哪来?)
-“London.” (伦敦。)
对方脸上会闪过一瞬几乎难以察觉的诧异,接着赞美伦敦是个好地方,从不追问。
小宇则在这儿生活小十年了,她从本科起就在首都读书,是个十足的“伦敦人”了。我们是经共同的熟人介绍认识的。当时我们都刚毕业,我已经找到了现在的工作,顺理成章地搬来东伦敦,而她的学生公寓租约即将到期,既没有安身之所,也没有经济来源。那时我帮她找房子,喊她来我家蹭饭,在她面试屡屡受挫的时候以过来人的身份鼓励她,我能感觉出她至今仍默默铭记我那阵子对她的“好”,所以对我很宽容,从不在我身上挑刺儿,她绝不是热心肠,但时常主动帮我应付一些麻烦事。其实亏心地讲,我们之所以能成朋友,正是因为她那段时间的狼狈和挫败——我一般是不会主动和这类女孩儿做朋友的。首先,从小到大,我几乎不怎么和女性交朋友,其次我更容易和不太“显眼”的人亲近。对于小宇这样有些锋芒的人,我通常敬而远之。我承认,对于我俩的感情,我这些年不是没有过关于“朋友变恋人”俗套幻想。有一阵子我特别迷茫,想要辞职回国,经常约小宇出来吃饭、喝酒。她倒也不劝我留下,就是更频繁地在微信上跟我闲聊,好像不希望我离开似的,我当时就有种可笑的冲动:如果小宇是我女朋友,我们可以一起攒钱买房,换永居,在这个国家落脚,这样的结局岂不美好。毕竟据我所知,她在伦敦多年,只交过一个男友——是香港人,个头不高,戴副眼镜,文文弱弱的。就在我暗暗觉得我们之间“有机会”时,她交了新男友,一个来自瑞典的卷发大高个儿。她跟我抱怨和外国人谈恋爱要忍受他们种种奇怪的生活习惯时,看上去非常幸福、焕然一新。彼时我已经决定了继续留在伦敦,再次对生活充满动力,小宇的新恋情并没有让我过分伤神。
不过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她的瑞典大高个儿后来离开了英国,这让她难受了一阵子,也没再交往新的对象。我们始终是好朋友。
我問埃德:“以后还想吃火锅吗?”
“当然,当然,”他点点头,“我是说,它对我来说挺有挑战性,但是我绝对愿意再尝试。”——典型的英式虚伪,英国人从不当面对你作出任何消极评判,总是客套话连篇,还一脸真诚。总的来说,我很喜欢他们这种交流方式——或者说是礼节吧。我觉得好听的瞎话比不留情面的真实否定要好多了。不过偶尔我也真希望他们能说句实话,尤其是朋友之间,大可不必总这么客气。至少埃德绝对已经称得上是我朋友了,即便他说不喜欢火锅我也不会介意的。英国人的边界感让我很舒服的同时也认清了一个事实:我永远无法像同中国人那样同他们亲近。在某些方面,我喜欢那种“粗鲁”乃至“刻薄”的诚实。要是埃德知道我刚才见到小宇时说的第一句是“你最近是不是胖了点儿?”,他肯定瞠目结舌,觉得我没礼貌至极。
不过我还是选择入乡随俗,至少在和英国人交往时隐藏自己“中国”的一面。小宇就大方多了,比如在这晚的餐桌上——
“别勉强,”她对埃德说,“你看我,我就永远不会逼自己尝试往薯条上淋醋。太诡异了。”
“开什么玩笑,盐和醋可是薯条的绝配。”埃德一本正经地为自己的饮食文化正名。
“——在你们英国人看来。”小宇接过他的话茬补充道。
“那可是醋呀!”埃德语气夸张,好像醋是什么不得了的琼浆玉露。他说话向来淡定,一般不会这么戏剧化,像喜剧表演似的,这倒新奇。
“——但不能和薯条一起。”她两句节奏精妙的玩笑,就捅破了那层我觉得始终存在于我和埃德之间的文化隔膜。小宇不怕表现自己跟英国人“不同”,也不大介意西方关于中国人的刻板印象,但奇怪的是,在我们二人之间,她看上去才是更融入的那个。关于火锅和薯条的对话让小宇和埃德也成了朋友,这点已经很明确了。
“哦,对了,”我插嘴道,“我是不是还没提过,我这次的拍照对象是中国人。”
“是吗,这么巧。”小宇说。
他们二人似乎对这个威尔士的中国女人并没多大兴趣,但我还是接着说了下去:“其实应该说是英籍华人。”
小宇慢悠悠地点头,没说话,倒是埃德开口问:“哦?倒是好像很少听说中国人加入英国国籍的。”
“她嫁了个英国人,”他这问题正中我下怀,给了我一个同他们讲那件事的契机。小宇看起来依旧兴味索然,只顾埋头吃碗里的肉丸。
“她丈夫看起来有年纪了,是个企业家,好像在威尔士还小有名气。”我继续说道,一步步靠近故事的重点。小宇放下筷子,心不在焉地东张西望起来。
“怎么了?你需要什么吗?”埃德问她。
她站起来说:“我得去趟卫生间,不好意思,你们先聊着。”
小宇的离席打断了我说故事的心情,何况,光对着埃德讲那件事又有什么意思。我换了话题,同他聊起橄榄球。
小宇回来时瞪大眼睛问我:“你刚说那个威尔士女人,她丈夫怎么了来着?”
我愣了一下,说:“哦,没什么,就是觉得她有点儿像我妈。”
3
约定好第二次拍摄的周日终于到了,只是天公不作美,大雨倾盆。我脱下雨衣罩着我昂贵的宝贝器材,自己淋了个透。依旧是她来车站接的我,脚上还是那双靴子,身上换了件浅灰色呢大衣配黑色高领毛衣,走近后我发现她化了淡妆,涂红的嘴唇更显饱满,眉峰也修补得颇有都市味儿。上车后她递给我一条毛巾,让我擦干头发和衣服上的水珠。简单打过招呼之后她便没再搭理我,显然还在生气。我不想自讨没趣,何况我脑子里乱糟糟的,脑子里只剩下那些耸人听闻的占卜术语,根本也没心思聊天。
她的灰色座驾不紧不慢,在狭窄的道路上左拐、右拐,上坡、下坡,街边的商铺都在雨中大门紧闭,居民区排列有致的秀丽小楼群也一片沉寂,只有雨水砸在车顶的声音和雨刷器犹如钟摆似的枯燥响声。英国多雨,但这样的大雨不常见,还让我跟她一块儿碰上了——命运之轮。
她家门廊里燃着香薰蜡烛,一开门,男主人便在一股淡淡的茉莉味中迎面而来。他头发灰白,身材也比照片上单薄得多,已然不是陈年杂志封面上的样子。他看起来很儒雅、文气,跟那高大又魅力四射的儿子截然不同。他亲自帮我倒了杯咖啡,说自己年轻时也玩摄影,还办过小型作品展。“我很喜欢黑白肖像,太喜欢了!”他说。
我瞄了女主人一眼,说:“是吗?您太太拍黑白照片会很好看。”
他顺势称赞自己的妻子一番,又夸我以前那些作品“好极了”,还说若是我有兴趣,他很乐意以后帮我张罗办展。我说:“谢谢,但不必费心,我不以拍照片为主业。”
“哦?那你平时是做什么工作?”他问。
“我在伦敦的一个影视公司,拍短片,剪辑。”我简短地解释。
他讲起自己从前在伦敦投资失败的经历,口若悬河、感慨万千,说若不是在首都碰钉子,就不会有他今天在威尔士的成功。“跟这儿比,伦敦一无是处。”他说完撇了撇嘴补充道,“不过我也理解你们年轻人都喜欢伦敦。”
“亲爱的,你也在伦敦待过几年,不是吗?”他转向妻子。
她双手抱着杯子,点了点头。
“我大儿子也在那,”他又说,“他也偶尔拍些照片,拍得还不错。我之前发给你那张就是他拍的。”他指的肯定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妻子的那张生活照。
“哦,那是张好照片,”我说,“不是随便谁都能拍出来的。”
“他在这方面或许是有些天赋,”父亲称赞着儿子,口吻略显寡淡。
他有的当然不止天赋。这位父亲若真懂摄影,从那张照片里不难看出端倪。
“您儿子很帅气。”我说。
“你们见过?”他显然很诧异。
女主人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接过话茬说:“那天汤姆回来取东西,他说他告诉你了,你忘了吗。”
“哦,他是提过,是那天啊,”他面无表情,似是随口问道:“他落什么了?”
她的目光一闪,懒洋洋地操着英腔说:“或许是电脑充电器之类的吧,我也记不清了。你知道我记性有多差。”
“要是我没中途离开的话,或许会记得。我记性很好。”我半开玩笑地说。
“啊,对,那天您拿错了电池。”女主人微笑着回应我。
我说:“再次抱歉,竟然犯了那样的低级失误。”
“没问题的话,咱们开始拍吧?”不等我再说话,她便率先起身说道,“就在上次选定的餐桌旁边,如何?”
“选定了餐桌?”她丈夫表示疑问。
“是啊,汤姆的建议。”她走向餐厅,留给我们二人一个干脆的背影。
“他懂什么。”汤姆的父亲似乎对儿子的想法很不屑,却也还是跟了上去。
“你不该总是对你儿子有成见。”她轻叹一声表示无奈的责备,浑身散发着母性光辉。我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嘴上却和气地说:“我可以多拍几张,多取几处景,这没关系。”
餐桌上空空荡荡,那株百合大概因为凋谢而被她撤走了,不过这样一来,整个场景倒好像顺眼很多。我像上次汤姆那样为她拉开椅子。她坐下来,昂首挺胸,僵硬得像是颈椎出了什么问题。我说:“很好,保持住,笑一笑。”她嘴角上扬,露出一个端庄的微笑。
“看看她,太美了,不是吗?”她丈夫在我耳边低声道。
“是。”我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快门。接着,我为她在客厅沙发上、书柜前、进门处的走廊都拍了照。我敷衍地在这些无聊场景中切换角度、景别,眼睛总是不自觉瞄向楼梯下那个紧闭的小门。
我提议在楼梯上也拍几张,夫妻二人欣然同意。她在台阶上坐下,双手撑在胯两侧,肩膀凹成夸张的弧度,膝盖则倒向一侧,显得小腿很修长。我让她“尽量自然点儿”,试试把小腿摆正,手放在膝盖上。
“像这样吗?”她按照我的要求调整姿势,再次昂首挺胸,显得可笑起来。“不。”我连连摇头。她又别扭地尝试了几次,无论她怎么做,我都说:“不对。”
她几次向丈夫投去尴尬的笑,求助似的,男主人也只是笑笑,一言不发。一时间,这栋房子中的一切都仿佛在我的掌控之中。我感到某种不寻常的、可怕的快感像电流般传遍全身,又缓缓从我托着镜头的粗糙手掌、被器材压弯的肩背、被修图软件毁掉的眼睛里流出来,把我送上高处,让我得以通过镜头俯视她。我转动镜头,看着她在眼前忽近忽远,仿佛仅凭两根手指转动了命运之轮。
在充满温情的午后光线中,这位妻子如同绘画中的人物般凝固在那儿。我手指下快门声连续不停地敲击玻璃画框,直到把它敲碎——画中的妻子扭动了一下身体问:“大概有多少张了?是不是差不多了。”
“不少了。”我放下相机。
“你觉得够了吗?”我不确定她这是在问我还是她丈夫。
“你说呢,Lil?”他回应道。Lil通常是对英文名Lily(莉莉/百合)的昵称,原来她是“百合”啊。我一言不发地低头浏览照片。
“大概也没有别的场景值得拍了吧。”她有些倦怠地拍着膝盖说。
“我看到楼梯下有个小门?”我假装不经意地问。
她的丈夫说:“那是个储物间。”
“很多年没整理过了。”她从台阶上起身,拍了拍屁股。
他附和道:“是啊,有年头没进去,肯定积满灰尘了。”
我感到一阵急促的心慌,像是“击鼓传花”游戏来到最关键的节点,又像退堂鼓在我胸骨下面隆隆作响。
他自然而然地转移了话题:“只是今天光线不好,否则后院——”
我握紧相机镜头,打断男主人,问:“我可以进去看看吗?或许是个不错的拍摄素材呢—— 我是说,储物间里通常有些回忆……”这时快门突然在我手指下“咔嚓”一声,像剪刀似的截断了我脑子里的草稿,我慌张地摸索着按键,逐渐语无伦次起来,“不好意思,我比较怪,总喜欢找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拍照。”
他不置可否,也看不出情绪。一时间没人说话——除了客厅那个古董钟。“时间”发出明确的、機械重复的声音,催我结束这场荒谬的独角戏历险。
但还不是时候。我转向女主人,用中文说:“他会同意吗?”我讲过千万句中文,从未有哪句如此艰涩、锐利、有分量,尽管它仅仅五个字而已。手握“命运之轮”,我的勇气几乎达到一个荒谬的高度。我想试探,想挑衅,母语此时成了一种特权。
“摄影师坚持要看的话,我先进去收拾一下吧。”她没理我,而是继续对丈夫说着流利的英文,仿佛压根儿没听见我的话。
他说:“也好,还有人要再来杯咖啡吗?”问完便转身走回客厅。
我那句突兀而没有得到回应的中文悬在半空,像一次勇敢又滑稽的起跳。我感到身体不大舒服,鼻腔刺痛、脑袋发晕,像是鼻窦炎发作的前兆。我的斗志在鼻炎面前总是弱小至极。我按下关机键,切换回了英语:“算了,其实——我想这些照片够好了,可以收工。”
同夫妻俩告别时,我对丈夫说道:“不好意思,我刚刚突然讲起中文,甚至没意识到。希望你不介意。”
“当然不会,你和Lily其实大可以用中文交流的。”他露出大度的笑容,丝毫不好奇我说了什么。“那我们保持联系。”他同我握手告别。我连声说着“当然”,踏出了那栋房子。外头空气清凉,我感到身心畅通。
女主人提出开车送我去火车站。系安全带时,她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轻叹了口气。
“对不起,”我说,“你不会有麻烦吧?”
她启动引擎,瞟了我一眼,“当然不会,你别再瞎猜了。”车子因油门踩得太猛而向前蹿了一下。
我答:“你丈夫人很好。”这句话是真心的,我觉得她丈夫兼有富人和长者的魅力,让人敬畏,但不讨嫌;另外,对于一个人物摄影师来说,有一点错不了:他是那种罕见的能看懂自己妻子美丽的丈夫。
“嗯,他的确很好。”她仍旧保持着自己紧张的驾驶姿势,身躯笔挺,脖子轻微向前探。雨没停,但是比来时小了许多,现在几乎听不到它们滴落的声音了。车子驶出她的社区,即将进入那条缀着神秘古堡般的宅院的蜿蜒小路。
我说:“那汤姆呢。”这句话吓到了我自己,却没吓着她。她并没有失控、勃然大怒,说我污蔑她、说我胡扯,她仅仅是眼圈突然变得通红。
我举起相机,转动“命运之轮”,对着她的侧脸拍下一张照片。
4
摄影者或自认为懂摄影的鉴赏家们总想透过镜头窥探被拍摄者的秘密,但那从来都是天方夜谭。照片不过是一张单面纸,或者说是一种机制:从流动的时空中硬抠出来一个瞬间,用厘米乘以厘米为单位把它框进去,以正面示人,在相纸背面留下一块空白。不过有一件事已经可以确定,我无须再联系她了。尽管我是中国人,但相比汤姆或者汤姆的父亲,我只是个拿着相机的陌生人。就算我拥有转动“命运之轮”的能力,也没法改变任何事。
万圣节过完,我的英国老板终于休假归来。我请了一整个礼拜的假,每天只吃一顿中午饭,晚上喝点酒,凌晨开始正经工作——处理我给她拍的那些照片。我用了不到一周就把成品的黑白照片发给了她丈夫,一共四张:分别拍摄于客厅、餐厅、走廊、楼梯。还有一张我没发,那是张侧脸特写,拍摄于行驶在威尔士雨中的一辆银灰色SUV里。其余的时间我全都花在了谷歌上。我的浏览器历史记录满是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条:威尔士、复健“神奇之路”、企业家、东方女人、前妻、中国妻子……只是它们并没有连成我所期待的悬疑故事。网络信息向我透露他只结过一次婚——和一个英格兰女人,在四十来岁事业有成时婚姻走向失败,图库里有几张分辨率极低的一家四口的照片,汤姆也在里面。黑白照片中的七个女人——现在是八个了——毫无蛛丝马迹可循。
我白天脑子一团乱,晚上睡不着,决定约埃德和小宇去酒吧喝几杯。我们三人先去吃中东烤肉,我和小宇并排坐,埃德坐在对面。服务员端上被黄澄澄的米饭粒和焦黑的肉块堆满的大银盘子,对我们敷衍地说了句“用餐愉快”,便坐回餐厅另一端的空桌,继续玩起了手机。
小宇边吃边抱怨道:“其实我不大喜欢这种中东米饭——这种黄色的米。”
“怎么,你喜欢白米?(You prefer it White?)”埃德笑着接过话茬,我听出他要逗逗小宇的意思,因为他给“白”加了个重音。
“对大米的种族主义嫌疑警告一次,”我紧接着说道,十分默契地帮埃德完成了这则幽默,尽量在吞咽肉块时保持嘴巴紧闭和口齿清晰。
小宇举手表示投降,骂我们太夸张了。几秒后她还是不服气似的,笑嘻嘻地补充说:“怎么样,没错,我就是喜欢白的——米饭。”埃德连连点头说,当然,当然,没问题,选择自由。
那顿饭我吃得不大痛快,来英国久了,也习惯了“各吃各的”,大杂烩食物让我很没安全感,总感觉别人在从我盘子里夹菜。饭后我们步行找小酒馆,我走在他们二人中间,问小宇她的工作和生活近况,讨论同乡会八卦。一个字也听不懂的埃德闷闷走路,待他无聊到开始转头看街上的车辆时,我就赶紧同他聊几句近期的英式橄榄球赛程赛果。本来一切尽在掌控,可到酒吧后我忍不住先去了趟卫生间,我回来时,我的两位同伴已经把头凑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
“聊什么呢?”我试图把自己的脑袋挤进他们之间的缝隙。
“Rugby。”埃德说。“rugby”就是英式橄榄球。
“你懂rugby?”我惊诧地用英语问小宇。
她把脸往后猛地一缩,眼睛眯起来,用中文说:“太小瞧人了吧。”
事实证明小宇并不比我懂得少,且和我相比,埃德显然更愿意跟她聊橄榄球。有那么一会儿,我继续尝试强行加入他们的对话,但他们故意排挤我似的转而聊起投资来,我终于心灰意冷,把脑袋转向电视里无声循环的赛事重播,直到即将午夜。
从酒吧出来到附近地铁站的路程中,小宇走在我们两个中间,稍微有点摇晃,吐出的哈气混杂着龙舌兰味儿。她的胳膊老是撞到我,没撞到我时大概就自然撞向了埃德。
“对了,你的新房子怎么样了?”她问我。
“新年前搬家,欢迎大家来玩。”我说。
“恭喜乔迁,”我的兩位朋友一前一后说道——那大概是我那晚最舒心的时刻了。
“墙壁颜色决定好了?”小宇问。
“嗯,也许奶油黄吧。”我回想着威尔士那座温馨的小楼。
“这么老套?”她说。
“那你觉得呢?”我问。
“浅灰色不错。”小宇说。
“孔雀蓝,高级。”埃德说。
他们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把建材市场能找到的所有油漆颜色都列举了个遍,到地铁口时,我家的墙壁仍旧是悬而未决的一片空白。埃德说他乘地铁比较方便,其实我也一样,这条地铁线路直通我家附近。但我说,我要打车。
“你呢?”我问小宇。
“地铁还是优步?”埃德补充问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说:“我也打优步吧。”
埃德笑着垂下脑袋同我们道别。
我和小宇沿街走了一会儿——喝完酒我就特别想讲中文,嗑瓜子似的咀嚼普通话的音节让我很过瘾。小宇没有选择坐地铁,我万分感激。那晚她说话不多,只是一直附和我,就好比天使一样温柔善良。我决定必须抓住机会追求小宇,不能再犹豫了。
5
我终于回到公司上班时,小宇还没答应我——应该说,我还没开口。我比先前还轻了好几磅,看着更干瘪了,同事们开玩笑问我是不是受了情伤,我让他们去问会算塔罗牌的女同事,那女同事什么也没说,笑骂他们还真把她当神婆了。不过下班离开时,她经过我的办公桌,幽幽丢下一句:“命运之轮转动了?”
她走后,办公室彻底空了。我打开个人文件夹,那张没发给客户的私藏黑白照片在最顶头。我把它冲印出来,裱装进前阵子特地买来的银色相框。照片里的女人直视前方,没有显著表情。我买了新书柜准备放在新公寓的客厅,在柜子底层留了个位置给这张黑白照片。
圣诞将至,我顺利搬进新家,来做客的一位朋友无意中瞥见角落的照片,问我这照片从何而来,我如实回答说是前阵子接的私活儿。
“拍得真不错,”我朋友称赞道,“只是她的表情也太冷酷了,像跟谁有仇似的。”
我笑了笑,说:“在我镜头下,只能是跟我这个摄影师有仇。”
我朋友走开了,去和另一个朋友分享桌上那道奶油烤三文鱼的做法。粉红的鱼肉浸在乳白的浓稠汤汁里,色泽柔和可人。
我独自走到阳台,拨通了照片里的女人的电话。她礼貌地同我问好,我问她照片收到了没,她把音调扬得老高说收到了,还替她们全家人表示感谢。我说,那太好了,你们喜欢就好。
“我老公在我旁边,你们聊吧?”她打断了我不知所措的沉默。听筒里,她用“那个摄影师”(that photographer)来介绍我。
很快,他高昂的声音传来:“你好啊,丹尼尔。”丹尼尔是我读初中时给自己取的英文名字,当时我迷《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知道扮演“哈利”的演员真名就叫“丹尼尔”,觉得这个名字很“洋气”。来英国之后,我发觉自己配上“丹尼尔”这名字显得有点儿荒谬,甚至傻气,就不再常对别人说我是“丹尼尔”。我很惊讶他知道我的英文名,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提过。
“不好意思,怕您在工作,直接打電话给您太太了。”我首先解释道。
“没关系,”他说,“照片太棒了,我们都喜欢。”
于是我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你们喜欢就好”。
“非常喜欢!连我那挑剔的儿子都说你拍得很好。”他说道。
“挑剔的儿子”大概指汤姆。电话那头传来欢声笑语。他说:“抱歉,我这边有点吵,家里在办派对,今天是我太太的生日,孩子们也都回来了。”
隔着紧闭的玻璃门,我的客厅里亦是杯盘狼藉,我的朋友们东倒西歪在浅灰色的墙上,其中也包括小宇和埃德。小宇在凳子上蜷成一团,抵着墙角,她在我家总喜欢这么坐。旁边的埃德手臂撑在桌面上,面朝小宇,背对着我。他们在聊天,透过玻璃我只能看见小宇笑着点头。听筒里的嘈杂和真实时空的嘈杂叠加在一起,万物难辨,唯有小宇的笑容非常鲜活,她看上去幸福、焕然一新。
我对电话那头说:“那就不多打扰了,祝您太太生日快乐。”
开春的时候,我之前的房东太太打电话给我,说信箱里有封信遗留了好几个月,信封上有中文,但又写着“To Daniel”(给丹尼尔)。
“丹尼尔是你吗,Lei(磊)?”她问。我难为情地承认我是,并答应她周末回去取信。
那信封上有“Royal Mail”威尔士的邮戳,信里是密密麻麻、工工整整的汉字,头一句写道:“我看见你相机背带上贴着张小标签‘Daniel,这应该是你的英文名吧……”
那张巨大的四开笔记本纸上写了太多字,有些字眼反复出现,诸如“误会”“并非”“其实”,总之它们包含了很多否定。
我起身走到书柜旁,从底层拿出银相框的黑白照片,我站在原地欣赏自己的作品,恍然看到那寒冷目光后的一些其他东西,或许有痛楚、柔情、犹疑,以及勇气——空白的相纸的背面。我觉得那张脸也没那么不可直视了,不如将它放在显眼的位置。那毕竟是我的得意之作,是我转动“命运之轮”的结局。不过这“命运之轮”仅关于我,至于她的命运,或者说这张黑白照片的背面,我都不再关心——说到黑白照片,我想给小宇也拍一张。最好她能在镜头前鲜活地笑,就像那天同埃德聊天时一样。我知道她大概不会,但无论如何,我要先转动镜头。
2022年11月23日
定稿于荷兰
【作者简介】王晨蕾,1996年生于河南。作品见于《上海文学》《文学港》《雨花》《江南》《山花》等刊物;有短篇小说被《思南文学选刊》《长江文艺·好小说》等转载;2021年获储吉旺文学奖优秀作品奖,入选《青年文学》年度“城市文学”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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