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是2010年8月26日获批成立的。当时,关于前海的批文中有两条涉及法律服务:一条是关于仲裁方面的,另一条则是关于法律服务业发展方面的。因为前海也是获批的中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区,所以,法治建设是其肩负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使命。
2012年,华南地区最大的律所之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简称“华商所”)高级合伙人王寿群应邀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当时,她就看到了律所在前海发展的机会。更令她兴奋的是,前海合作区计划重点开展金融试点,而金融正是她的专业所长。前海未来要做跨境金融,这也是他们在前海要做试点的,因此,她当时就预料到,前海将是一个可以实现理想、可以展开法律服务创新的地方。
于是,在她的提议下,华商所的三个高级合伙人便作为创始合伙人,一道参与,设立了华商所前海分所,由王寿群出任执行合伙人。
那时,司法部的《合伙联营管理办法》尚未出台,还在政策研讨阶段。在这个阶段,王寿群作为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始终深度参与,因此她了解政策制定出台的进展情况。当时,她就请深圳市司法局领导帮助推荐了几位有意向来前海合作设立联营所的律师。就这样,王寿群找到了时任香港律师会会长的林新强律师,同他进行诚恳的商议。
结果,两人不谋而合。因为林律师也对成立联营所很感兴趣,正在大力推动此事。
就这样,华商所和林新强担任创始合伙人的香港林李黎所很快便达成了合作意向。
2014年8月4日,司法部批准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
随着这一《试行办法》的印发实施,11月7日,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商林李黎所”)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合作区获准成立。这是由华商所和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的。王寿群告诉我,之所以选择在前海设立华商林李黎所,是因为前海既是“特区中的特区”,又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业在这里会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持以及新的发展机遇。
华商所创立于1993年,是我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亦是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共有执业律师200多人。华商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市唯一两度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的律师事务所,是证监会、全国律协评定的全国证券业务综合排名前15名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亚太法律500强》评选出的在公司法和商业法等领域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26日,华商所在前海率先设立分所——华商(前海)律师事务所,成为第一所落户前海的律师事务所。
华商所之所以首选香港的律所进行联营,则是因为香港的法律事务比较发达。相比较而言,澳门的律师界还是一个比较小的圈子,律师总数才500多人,而香港的律师则多达15000多人,且香港的法律服务是国际知名的。就这样,华商所选择了跟香港合资,而且拿到了联营所001号执业牌照。华商所占70%的股份,港方律所占30%的股份。
华商林李黎所的香港合伙人——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1年3月,是一所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范围涵盖诉讼和非诉讼多个法律服务领域。该所大部分合伙人均曾在海外留学,是中国香港及多个英联邦国家的律师,并拥有多项国际专业资格和二十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多年来,林李黎所及其律师担任了不同企业和专业团体的法律顾问,为各界客户提供全面、周详、优秀的专业法律服务。该所主管律师林新强时任香港律师协会会长、广东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和前海管理局第一届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此外,林律师还被委任为厦门仲裁委员会委员及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之仲裁员,并曾担任国际律师协会事务委员会的政策委员。
华商所和林李黎所强强联合,实现了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事务跨区域、跨法域合作,以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内地和香港客户创造法律价值。华商林李黎所秉持“法律创造价值”的理念,立足前海,充分发挥华商林李黎所在金融、证券、产业、知识产权、跨境投资等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优势,为客户提供高端、高度、高效的法律服务。联营之后,香港律师在前海可以拿到工作证,以为联营所效力的律师身份在前海执业。这在机制体制上是一个非常大的创新。
从成立之日起,华商林李黎所就肩负起了推动中国法律“走出去”以及在“一国两制”下探索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的使命,涉足金融证券及基金资本管理、新三板及IPO、涉外涉港等跨境争端解决、房地产与工程建设、知识产权、政府法律顾问、财税法律事务等领域,为中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创建国内法律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法律服务新领域和行业国际化新高度,奋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但是,刚开始联营时,律所就遇到了不少的难题。
首先,是双方的律师都必须是由原先的律所委派而来,而且只允许从各自的律所派律师。譬如,王寿群律师就是入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亦即华商所的总所,然后再派驻到前海这边来任职的。但是,这种委派方式却存在诸多不便。因为律师行业存在很多门槛,实行的是职业资格的考核制度,所以,一名律师要入职前海就涉及职业资格证的转移。这个过程非常复杂,显然不利于律所的发展。与此同时,华商林李黎所自身不能招收实习生,因此,所有的实习生也必须先由总所招录然后再派过来。这也给华商林李黎所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后来,随着改革的深化,相关规定不断地修订完善。现在,华商林李黎所已经可以直接聘请内地的律师、直接招用实习生;而在港澳方面的变化,则是华商林李黎所可以聘请除了其合伙的律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港澳律师。
其次,香港的法律服务规则跟内地迥然不同,这就涉及一个规则对接的问题。因为内地的规则跟国际的不一样,所以大家在合作时就会产生非常多的不理解,合作起来也就存在着诸多困难。譬如,香港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都是按小时收费的,而且他们不会因为案件的胜败诉而影响到自己的服务费收入。而中国内地的律师,基本上都是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案件来确定法律服务费用的,在提供服务前期律所可能只收取一点基础费用,只有打赢了官司后才能拿到全部的费用,双方通常都要约定,官司胜败诉分别按照怎样的比例收费。这种收费方式对于中国的企业和政府部门而言都比较容易接受。政府部门、国企都不太接受按小时收费,因为政府部门和国企的经费都是有预算的,如果法律服务按小时收费,那么预算金额实际上是不可控的,这就存在着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因此,在跟香港律师实际合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很大的冲突。有位熟悉香港制度的专家当时就曾尖锐地提到,我们内地的制度和规则跟香港有时真的是水火不容的。“一国两制”、香港回归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一直以来内地和香港的合作都会有很多问题,其实问题就出在规则的对接上。而不同的规则又直接衍生出了不同的文化。香港人一直是生活在这样的一种规则下,他们便形成了自己的一种文化,如此一来,因为这种“文化的差异”,彼此“冲突”非常大。譬如,内地律师可能愿意参加有市场拓展意义或者可以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事情,从事一些社会性的工作,譬如成立法律联络会,大量的工作都是既花精力又花钱,而且短期内还不一定有效益,但是这些事情对我们国家有益,对律师行业也有益,长远来讲做得越多既对社会有利也对个人有利,大家的理念是把个人的发展跟行业的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而且要以国家和行业的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华商所和林李黎所刚开始合作的时候,也因为彼此的模式不同、规则不同、文化不同,合作起来难免存在着一些摩擦。當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也在不断地相互磨合靠拢,不断地解决这些问题。
再次,在华商林李黎所的管理上双方也存在一些分歧。香港律所的管理比较机械化,基本上采取公司这种模式;而内地律所则较多地采取合伙人的模式。因此,华商林李黎所具体的管理工作、日常工作基本上是由内地律所来做,从而让香港方面的律师尽量少地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内地方的律师都把职业证转到了华商林李黎所,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放在了华商林李黎所。而香港律师则是两地执业,而且主要还是在香港执业,所以他们的收入都放在香港。如果双方产生了一些合作的收入,他们也要把它放在香港,因为香港税率比内地大概低了一半。然而,这样一来,实际上就发挥不了华商林李黎所的作用,因为华商林李黎所想要做大就得把双方的业务都放进来,放进来后才可能做得更大。但是,实际上,不管是在业务开拓还是在业务承办方面,双方都有各自的诉求,其间的磨合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双方都在努力克服分歧,增进共识,推动联营所的发展。
至2021年,华商林李黎所从最初的7名合伙人、10余名律师助理发展到了拥有各类专业人员近百人,拥有多名中国港澳地区和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执业律师,其中内地律师35名,香港和澳门律师14名。律师中90%以上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博士4人,1/3以上拥有海外留学背景。2019年12月,该所设立中国第一家联营律师事务所分所——华商林李黎(前海·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2020年5月设立深圳市坪山分所。2020年2月,与香港黄得胜岑文光律师行及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山东省第一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泰华商恒(青岛)联营律师事务所。并与香港、澳门及海外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力推动深港律师深度合作。华商林李黎所的发展历程印证了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道路是正确的,已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冲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遭遇了医疗物资紧缺等难题。这一状况牵动着海内外众多同胞的心。然而,境外防护物资捐赠到国内,通关等繁琐的手续难倒了不少人。
在抗疫期间的医疗物资通关、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等方面,华商林李黎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协助了数起跨境医疗物资采购的交易,在非常紧急的时限、不停更新的出入口限制和人员流动限制下,为有关交易主体提供了综合法律和商务资源配对服务。
深圳医效医生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丘女士是香港人。她看到抗疫前线医生一个口罩使用了12小时的情景,感到特别揪心,于是主动从印尼采购了10万个以上的医疗口罩,但却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报关运回内地。
1月30日,丘女士联系上了王寿群律师,咨询报关事宜。
王寿群立即与华商海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立新律师、实习律师谭永杰组成律师团队,发挥在海关、进出口贸易、商品关税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优势,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渠道,积极协助、指引丘女士做好报关手续。
经过律师团队的指导,这一批物资报关渠道很快得以打通,并于2月中旬运抵内地。
2020年下半年,随着内地和香港人员长时间不能通勤,一些原本只需一地律所处理的事务需要两地律所跨境同步协调,诸如跨境公证业务、跨境房地产买卖、跨境婚姻、跨境争议解决和跨境债务执行等。华商林李黎所积极联动各联营方和合作的港澳律所,设计各种摆脱传统地域限制的服务方案。联营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跨法域的法律资源,因此客户只需要咨询联营律师事务所,便可一站式办妥跨法域、跨地域的复杂法律问题。这一模式是由供方主动对服务做出整合,为深港律师深度合作提供了一个现实可操作的平台。
华商林李黎所经过几年的发展和不断探索,逐步推动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让港澳律师既可以在本土执业,亦可从事内地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进一步扩大了港澳律师的业务范围。而且,由于与内地大的律所联营,香港律师得以参与承接一些标的额很大的法律服务业务。
香港适用的是普通法系,历史更长,与国际接轨更紧密。通过与香港律所合作(由于其对涉外法律更为熟悉,同时英语表达也更好),内地律所就可以更好地承接涉外法律服务。同时,这种合作也为内地律师打开了一扇了解普通法系运行规则及其法治文化的窗口。香港律师和内地律师也可以联手,共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海外的法律服务。
2018年,深圳市最大国企——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委托华商林李黎所就收购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基建”)66.69%的控股权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金额高达155亿港元。华商林李黎所协助深投控设计交易方案、融资方案,并协助公司完成国资委审批,发改委、经信委、商务部及外管备案及审批。
这次交易时间紧迫,交易方案复杂,融资方案创新,收购方为深圳市国企,涉及境内多重审批。华商林李黎所内地与香港律师团队联动,凭借双方多年来探索出的合作服务路径、快速响应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疑难事项专题会议制度等机制保障,全力配合、合理分工、顺畅沟通,快速推进项目。9月,深投控完成收购合和基建控股权的全部工作,实际持有合和基建71.83%股权,取得了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要道广深高速公路和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的相关权益。
此次收购是深圳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市属国企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第一单,通过境内外资本联动,为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这次收购顺利完成交割,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2020年,华商林李黎所通过竞标,接受了深圳市某大型企业委托,就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执行纠纷在香港的诉讼程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因为与内地律师沟通更为便利,同时,华商林李黎所提出的服务报价也比企业预估的要低了一半左右。这些都是企业所能够承受的。华商林李黎所由该所在香港的律师与大律师正式接管有关诉讼工作。其内地律师负责内地法律事务并负责统筹、协调、与客户沟通等工作,香港律师以及香港大律师则在香港法律领域上提供专业服务。经过该所内地律师、香港律師、香港大律师与客户几轮沟通,最终确定了诉讼方案。
在诉讼过程中,律所各方律师对于案件做出了大量书面法律分析,协助客户了解香港诉讼规定、程序以及案件进程。凭借华商林李黎所粤港律师深度融合服务,充分发挥内地律师了解内地企业、熟悉国际环境以及香港律师在香港专业法律服务的优势,高效完成了客户所委托的时效,大幅降低了客户委托香港律师的成本,并集中两地律师力量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跨法域专业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成立以来,华商林李黎所还在多个法治领域进行了深耕运作。
2016年,华商林李黎所推动成立了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
这是一次社会组织的创新。作为一名律师,王寿群切身感受到,如果只依靠一家律所,其实很难把香港和海外的资源整合起来。然而,中国的企业在海外发展,很需要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服务。而之前存在的一个痛点就是,他们很难找得到这样的服务,因为我们国内还不具备这样的服务网络,也不具备这样的服务人才。所以,之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法律服务大多都是聘请国际律所。但是,国际律所收费昂贵,加上他们的文化理念跟中国存在很大差异,彼此的沟通交流存在不少问题。往往是中国企业在海外花了很多钱去请律师,最终可能还是败诉。
正是因为看到了中国的现实需求,看到了企业的真正痛点——如果我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发展得不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那么,即便生意做得再大,也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国家又正在倡导“一带一路”建设,于是,王寿群当时便萌发了一个想法:能不能建设一个组织,以港澳律师为基础——港澳律师中有许多涉外人才,而且港澳律师国际化程度很高,他们参与了很多国际组织,了解国际上四大法系是怎么运营的——通过他们,把全世界各地的华语律师联合起来,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发展提供服务。
当王寿群提出这个想法后,深圳市和广东省方面都高度支持。于是,王寿群他们就去向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李飞汇报。李飞同香港法律界接触甚多,也很关心华商林李黎所的成长,他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一个创意。
后来,经全国人大和司法部同意,由深圳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和深圳市贸促委联合主管,成立了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联合会以深港合作为基础,整合全球华语律师资源,并联合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也为海外华语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提供合作平台。联合会在会员合作、项目对接、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将逐步建成全球华语律师资源库、项目资源库、企业资源库,打造真正的联通国内国际的全球性法律服务网络。
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的成立获评深圳市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法制日报社举办的2018年度“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十佳法律合作机构”奖,入选前海蛇口自贸片区2018年15项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也入选了深圳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案例。
联合会也承载了国家的一些期望。现在,联合会已相继搭建起了四个平台。
第一个平台是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可以同香港的律师组织通过机构对机构的方式开展合作。
2018年12月4日上午,“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启动签约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深圳前海企业公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港澳与内地的40家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知识产权、会计服务、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行业组织机构积极响应倡议。“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共建,由参与各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发动汇集深港法律专业服务各方面资源,联手搭建开放包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机制模式,打造法律服务高地,务实推进协作型、互补型、配套化、一站式的业务合作和服务联动,共建两地法律服务专业交流互鉴、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机制,联手拓展“一带一路”华语律师合作网络,共同提升处理跨境、跨业、跨法域法律事务和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
目前,这个平台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为许多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了合作交流和對接推荐工作的机会;另一方面,促进了律所之间的合作,比如很多内地的律所需要找香港的律师,这个平台就能帮助提供那些爱国、爱港的律师人选。与此同时,香港的法律服务组织或者香港的律师要到内地开展合作交流,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去对接司法行政机关,对接律师事务所,甚至对接律师。
第二个平台是全球华语律师联盟。这也是华商林李黎所推动成立“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的初衷,即依托海内外各界律师,对中国资本的境外投融资活动和外国资本对中国的投融资活动等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服务支持,帮助中国企业寻找和聘请投资目的国的以华语为工作语言的律师。在目的国执业的华语律师既可以与中国企业良好沟通,又可以与外国交易方顺利对接,能够极大地促进交易的成功完成,满足“走出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需求,有效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业贸易沟通、基础设施联通以及资金资本融通。
全球华语律师联盟2016年12月在深圳成立。现在,这个律师联盟已有60多个国家200多个华语律所加入。深圳的包括前海的企业在海外所有的收购都是交由华语律师负责,效果又好又快捷,而且还节省成本。
这个平台正在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这个平台,也对海外华人律师产生了很大的凝聚力。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平台,他们可以比较容易地接到很多业务,而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需要到茫茫人海里去寻找。现在企业有需求,就去找这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去对接,而不再是单个单个的对接。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机构在中间撮合的话,彼此之间可能做完了这一单业务从此就一拍两散。而有了这个平台,因为海外律所都是长期跟平台合作,平台也会根据它的执业完成情况进行新一轮的评价,以开展后续的合作,所以,相互之间也更容易沟通协调。换言之,全球华语律师联盟其实是发挥了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的作用。
平台可以请海外律所来内地做宣传,介绍当地对投资的一些法律要求,帮助中国律师和中国企业了解当地相应的法律制度。王寿群认为,包括“前海法治大讲堂”,不能只在内地讲,还要到港澳去讲。其实我们的法治建设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和很好的自信,像诉讼我们一般一年左右都能结案,而在其他地方,一年能开庭就不错了,一个官司打五六年是很正常的;还有我们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其实做得非常好,为人民服务做得也很好,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到国际上去多宣讲我们的法治建设成就。
第三个平台是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这个平台是2020年8月由华商林李黎所推动成立的,重点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在各领域的跨境及国际商事争议,探索促进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商事诉讼、公证对接协作机制,提升商事调解可执行效力的渠道和做法,推动调解中心与内地(大陆)、港澳台及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发展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调解中心与企业及行会商会建立调解服务对接合作机制,打造多元化的国际争议解决机制。
企业在海外投资遇到问题时,调解最高效、便捷,而且收费低。因为如果是调解,只要是双方自己真实的意思即可达成,最容易突破规则;而法律审判的话,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则,都必须严格遵守。调解纠纷,只要不违法,只要双方意见一致,就能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设置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目的,就是希望在海外的纠纷,能够通过这个平台来进行高效率的调解。
第四个平台是前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上的一些法律运营专业机构要到深圳来为城市建设营商环境的发展服务,实际上是很困难的。这个困难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政策本身的限制或者说开放有限。其次,对方自身还没有发展这些服务的需求,因为成本等原因他也不愿意来。搭建这个平台,就是为了服务这些国际机构,让这些机构先在中国进行宣传,再引导其逐步地通过合作,进入中国。因此,这也是为了打造前海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圳的外贸已经连续27年位列全国第一,客观上已经有这种发展需求。比如香港,有很多国际的律所都在香港联营,那么,深圳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更好地吸引国际的律所,王寿群他们就提出了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这样一些方法和理念。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还负责组织运营深圳创客法律中心。这个中心是深圳市司法局主管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由前海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牵头成立,致力于为粤港澳青年创客提供专业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中心率先在前海进行试点,通过线下服务中心和线上互联网服务平台两种路径为创客服务,是国内首家针对创客群体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平台,为粤港澳的创客提供跨境法律服务支持,服务范围涉及内地、香港等地区和日本等国家。
创新创业型的企业通常规模都很小,而他们又特别需要法律服务,但是刚开始他们要聘请律师通常是请不起的,即便请律师,也有可能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都很有限。为此,华商林李黎所便策划了这样一个创客法律中心。由深圳司法局委托,政府给一部分资金采购律所的服务,然后由联营所来运营这个中心,为那些创业企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而且,这种服务是综合性的,整合了许多资源,包括专门从事产权支持、资本运作,还包括从事合同管理、劳动用工、股权激励、合伙人制等。企业既可以到线下的服务中心来咨询,也可以在线上服务平台咨询了解。待到企业做大以后,律所就可以为其提供专项的收费的支持。
在创客创业前期,深圳创客法律中心还可以为其提供专业的指导。譬如编写《深圳创客法务指引》,这也是全国第一本此类书籍。它可以引导企业通过阅读案例了解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创客中心平时还通过举办培训、讲座、交流等,为创业企业提供很好的法律支撑。比如,许多创业企业拥有很好的创意,但在创业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合伙人之间的矛盾,或者与投资人之间的矛盾,或者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而导致了这个企业最终成长不下去,因此,法律也是创业企业十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支撑。在这方面,华商林李黎所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圳创客法律中心也成为深圳法治创新的案例之一。这个服务中心自2017年12月18日成立,至今已经服务了很多小型企业,也孵化了一些大型的企业。就在我采访王寿群的那天上午,她刚好就接到了一个做智能服务机器人的企业董事长的电话。
她告诉我:“这家叫坎德拉的高新科技企业从规模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由我们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现在这家独角兽企业估值已达20多亿,而且拥有了兩层办公楼。”
华商林李黎所还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创立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华商数字经济研究院和华商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华商法治营商环境研究院,在法治探索上不断进行创新,取得突破。
2020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赋予了香港执业律师参与前海法院开庭出庭的权利。华商林李黎所通过研究港澳律师来大湾区执业的实施路径,让港澳律师通过考试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进入内地执业和出庭,也帮助内地法官进一步学习到国际先进的庭审经验。
2021年7月31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第一次考试在深圳、珠海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开考。港澳律师执业满5年,即可报名参加这项考试。通过后就可以取得在大湾区范围内从事内地法律业务的资格。这,对比自2004年起开放的港澳居民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即后来的“法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入内地执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对于全职的港澳律师而言,无疑是增加了一条选择的路径。
通过大湾区的这样一个资格考试后,港澳律师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大湾区律师。虽然第一步只允许他在大湾区9个城市内执业,但是,他的身份却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他可以直接从事内地法律业务。这是吸引港澳律师参与中国内地的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手段。
对于法律和律师,我是个门外汉,基本上一窍不通。我一直以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因为在此之前,我也曾经常跟律师打交道,都是为了替当时所在单位打官司而去找他们的。我把这个疑问当面向王寿群律师提了出来。
她非常肯定地回答:“诉讼只是我们最简单、最基础的业务,而且不是我们的业务主体。”因为法律是整个国家的管理规则,而律师是懂这个规则的,所以,他们可以服务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第一种是担任法律顾问。华商所的服务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他们是深圳市商务局、发改委,深圳市各个区以及前海合作区的法律顾问。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就是为政府在整个的行政过程中提供合规的法律服务。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不仅要求政府的一切举措和决定不违法,而且还要合法、合规。这个“规”既包括了国际规则,也包括了政府的社会责任。
美国制裁中国通信巨头华为,借口就是运用其所谓的“长臂管辖”——只要你用美金交易或者跟美国的企业有交易,它都可以管辖你——认定华为在国际“合规”上存在问题。在全球化时代,我们谈到的“合规”不仅要合国内的“规”,还要合国际的“规”,所以,为政府行为、政府运营合规性提供服务是律所很重要的一个领域。比如前海管理局,其下有许多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投资方面的一些重大决策都要上报到管理局。但是管理局的人员很多都是行政官员出身的,不一定懂各方面的法律,包括基金、金融等领域都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他做法律风险管理和重大决策顾问。我们大力提倡建设法治政府,现在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都大大增强了。政府在做任何一个决策时,都需要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进行审查。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项目的合规性,同时确保内容的合规和程序的合规。所以,专业人士的介入能使政府更高效也更安全地去推进项目。这,业已成为律所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领域。
律师还可以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帮助企业去开展一些重大项目的谈判。而要跟很多外国的机构合作,实际上就不能只按中国的规则去跟他谈判,就需要非常了解这个行业的律师协助。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谈判,直至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续合同的履行,这些实际上都是律师可以承担的工作。
王寿群介绍说,律师是懂社会经济的,而且学习能力也很强,因此在国外他们有一条发展路径是通往政界的。像美国的总统,很多都是律师出身,都有法学院的背景。现在我们国内也在逐步地开放,当然目前律师从政的例子还比较少,但这已经是一个发展的趋势。
第二种就是担任商业律师。有些律师可能学过管理学、经济学,所以他们能做很好的企业。商业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做规划、资本运作、风险管理等。像阿里巴巴集团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蔡崇信是一名出生于中國台湾的律师,他在阿里巴巴刚成立时即加入,就任首席财务官。蔡崇信的到来,才使这家公司真正规范化运作。当时他主动放弃在德国一家投资公司年薪70万美元的工作,不远万里来投奔马云,每月只拿500元人民币的薪水,帮马云去注册公司。他主要是做投资的,帮助马云谋划融资和商业模式。蔡崇信参与了阿里巴巴集团许多里程碑式的事件,包括于1999年领导成立阿里巴巴集团香港总部,2005年主导收购中国雅虎及雅虎对阿里巴巴集团的投资谈判,帮助阿里巴巴拿到了第一笔国际投资,最后在美国上市。如果马云没有遇到蔡崇信,阿里巴巴就不可能有今天。因此,商业律师实际上对企业很有帮助。
第三种是担任产业律师。因为现在有更多的新兴行业在快速发展,我们的法律反而跟不上,在许多产业领域都还没有立法。但是,法律是规范企业和政府以及老百姓的行为很重要的一种规则,而法律又具有滞后性。所以,客观现实很需要一批懂产业的律师。这些律师一般都有产业背景,譬如学习过相关的课程专业等,很了解这个产业,知道这个产业在国外的发展状况,然后针对国内的立法现状,研究这个产业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从而就能在资本运作、海外合规等方面给企业做一些指导,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更规范地发展。
产业律师为政府服务,可以帮助政府制定企业海外投资贸易等合规的地方性标准。比如像2020年疫情期间,我们有一批出口到国外的口罩,因为未能全面了解欧美等国家的标准,结果导致合规率很低,遭遇退货等情况,使当时我国的口罩出口一度受挫,也给国家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其次是可以帮助政府开展一些新兴产业发展的法律风险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让法院和司法部门能够充分了解企业的需求,通过研究案例、审判指引等方式,引导企业创新,帮助其了解自身的发展方向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因为企业本身是无法依靠一己之力来研究如何规避风险的,这就特别需要像华商林李黎所这样一个具有专业背景的机构去做研究,从而保障这些新兴产业更好地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华商林李黎所倡议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生物医药产业研究院,后来又创立了区块链数字经济研究院、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合规法律研究院。目的就是通过成立这样一些研究院,通过与国际顶尖的研究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对标国际的合规标准,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合规,并推动其合规。而企业如果坚持合规经营,它的成本实际上是最低的,效益也是最大的。
法治先行,深圳示范。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提出深圳应“经过五到十年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这,成为30年前深圳取得特区立法权后,法治建设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进程中,前海无疑是深圳市的排头兵和探路者。十余年来,前海法治探索和创新业已取得了令人刮目的成就。
2021年9月,深圳制定《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七个率先”的重点任务: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制度体系。
——坚持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深化司法机制制度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司法制约监督,率先形成全面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环境。
——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探索推进超大型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率先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率先形成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机制制度,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社会监督,率先健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机制制度。
——坚持面向港澳、面向世界,率先健全涉外涉港澳法治交流合作机制。
面向未来,深圳已然确定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目标。到2025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0年,基本形成体现深圳特色、辐射全国、具有卓著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法治环境,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在深圳市加快打造法治城市典范的进程中,在中国式法治化道路的征途上,前海必将继续发挥其举足轻重的探路者作用。
【作者简介】李朝全,中国作协创研部副主任、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著有《最好的时代》《国家书房》《梦想照亮生活》等。曾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庄重文文学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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