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新:贫贱夫妻百事哀——在小说中,这首先表现为妻子的敏感多疑、神经质,和丈夫对足球和鹦鹉的依赖,更进一步,贫穷几乎化为一种精神创伤或难以逃离的漩涡,在其作用下,即使财富的契机到来,人物也要亲手将之毁灭。这一解读将家庭视为整体,但当我们把着眼点转到家庭内部,又会有新的发现:妻子的敏感指向对丈夫的关照和体贴,丈夫的“依赖”则意味着逃避和沉迷,更不必说诸多家务细节的渗入,于是当妻子看清了那双“小得异常”又“缺乏亮泽”的眼睛时,不过是看清了自己,鬼使神差地放鸟,无非是对自身的寓言性解放。鹦鹉大仙可以撞窗而死,吴悠不能,等待她的是一场家暴甚至更多纠缠。她的“欣慰”“莫名”,但她的疼痛她的愁苦,显而易见。贫穷、家庭、男女、神怪,多重元素的组合增强了文本的丰富性和可读性,也增加了阐发的可能,但也意味着元素之间冲突和龃龉的风险——妻子放鸟的举动,读起来似乎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朱子夏:现代的生活本身,就是一座牢笼。置身其中,我们慢慢发现,将我们整个肉体灵魂重新定义的,是无尽的琐碎之事,以及无限碎片化的时空。“个性”一词,竟成为一种非法的言说,连同人之所以为人的“名字”,一同丢失。因而我们在期许着某个神圣的时刻,某种神性之物;或者是一场意外的发生,一次内心的剧烈震荡。然而文中“鹦鹉大仙”的命运似乎又在暗示着,这座现代的牢笼是如此的坚不可摧,哪怕是撞得头破血流也无济于事。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凭借自己的谄媚和“价值”,来让囿于这座牢笼中的自己,尽可能过得安逸一些。在这里,神圣之物的神圣属性被取消。或者换句话说,在现代社会里,本不存在某种可以称得上是神圣的东西——如果存在,那最多也就是一种世俗的想象罢了。在这组悖论关系中,性别带来的差异大抵是:男性选择沉溺于这种对于“神圣”的世俗想象之中;而女性自始至终对此保持怀疑——恰如她们对待这个牢笼本身的态度一样,尽管这或许改变不了什么,还会落下一身伤痕。
石凡:过去一学年,在课堂上陆陆续续读到了作者的几个短篇小说,每一篇都有新意和惊喜,当然作者在语言和技法上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写作者了,所以每一篇小说的完成度都很高,这里说的惊喜是指作者在写法上所做的各种突破和尝试,在这些尝试中,能看到作者对传统的所谓现实主义写法的不满足以及想要在超现实或者荒诞层面完成表达的意图。当一个写作者开始这种尝试的时候,可能遭遇到的困难或不理解是可以预料的,但仍然要选择尝试,我以为这不仅是写作上的追求,也可能是非这样写不可,因为或许对作者来讲,生活或世界的面貌本就如此。再回到这篇小说,在我读到的作者小说里,我感觉这篇是最“好看”的,因为没有宏大的命题或者设计,荒诞的部分和日常的叙述非常自然地融合到一起,在阅读过程中,被语言和情节所吸引,几乎不会去思考真或不真的问题了。结尾也很有特点,和作者之前的小说比较一致,戛然而止又意味深长。另外惊讶于作者层出不穷的想法和故事,作为一个匮乏且懒惰的写作者,非常羡慕,也非常羞愧。闵芝萍:在各种关于鸟的意象中,鹦鹉身上的烟火气很重,并且被赋予了极高的“类人”的意识。小说中则重新用鹦鹉,乃至鹦鹉身上本身的元素,制造出了琐碎家庭日常里非理性的部分。作者似乎有意抽离了所有轻盈、浪漫的可能,甚至清楚地交代道,“两人相亲时见到对方的第一眼都有点失望”。在这样的日子里,人逐渐变得不像人了;鹦鹉逐渐地学会看球,掌握了庄鹏用来脱逃苦闷婚姻的唯一技能,好像一句句将庄鹏的愤怒与灵魂吞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庄鹏对鹦鹉的了解也更甚于妻子,凭叫声感知情绪,却对妻子的失业并不关心。全文中,鸟既是庄鹏意念的装载处,也是妻子感情的受力点。艳丽的羽翼和困滞的生活,都市伴侣的相处细节与鸟儿行动的互文,这种种相辅被写得很妙。卢秉瑞:《鹦鹉大仙》是一篇颇有《聊斋》气质的小说,一只会预言足球比赛结果的虎皮鹦鹉搅动了一对夫妻无聊琐屑的生活,小说情节高潮迭起,诡怪的日常充满了人性情绪的涌动和交锋。作者善于将两性关系中的冲突、推拉与妥协用简洁意会的语言呈现:丈夫的生活乏善可陈,似追求老庄境界之道却将“大仙”作为敛财的工具,沉溺于自己臆想的未来生活;妻子对神秘离奇的鹦鹉感到恐惧,但还是选择听从痴狂的丈夫,与其说她在对鹦鹉大仙忏悔,不如说对自己不尽如人意的人生的哀告。妻子与丈夫的祈愿和寄托使鹦鹉成仙,但是鹦鹉大仙不会因为鸟笼换兽笼而喜悦,解除禁锢的追求九死不悔,一如最后的妻子,坦然接受丈夫最后的暴行。小说读毕惊觉,谁又被困在鸟笼中,被人端着在屋中盘旋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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