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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最大(三题)

时间:2023/11/9 作者: 台港文学选刊 热度: 25133
古蒙仁(台湾)

  滑板车的夏天

  整整一个暑假,我差点没被滑板车给弄昏了头。整个社会——不管家里是否有小孩,都被这横冲直撞的玩意儿搅得天翻地覆,差点没崩溃掉。其疯狂的盛况,恰如当年三轮车全盛时期的一支小调可以媲美。

  滑板车,跑得快,上面坐个小妖怪,要五毛,给一块,你说奇怪不奇怪!

  奇怪的,不只是这玩意为什么突然兴盛起来,更奇怪的,是父母对小孩的态度,为何总是要五毛,给一块?造就了一群童玩世界里的小妖鬼,也间接养肥了这个市场背后那些老谋深算的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

  我这么说,并没有对这些小主人翁和玩具业者有丝毫不敬之处。而是对流行的这股风潮及背后的操控力量,感到些微的疑惑和不安——尤其以小孩作诉求,用玩具来包装的这股流行次文化,当它强大到足以支配和操控市场,沛然莫之能御地席卷一切时,难免令人对这种社会现象不解和忧心。

  滑板车首度出现,大约在去年四五月间,它的构造是由滑板车加上扶手所组成,滑板车早就是青少年间盛行的运动和休闲器材,尤以都会圈最为流行。但它毕竟需要技巧,需要一番苦练之后才能御风而行,来去自如,否则极容易摔倒、受伤。因此在上面加上手把,再装上煞车的装备,便大大地提高了它的安全性。既不需要高深的技巧,也不需要花费长时间苦练,人人可驱车上路,享受滑板或溜冰的乐趣,确实是个不错的休闲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发明这玩意儿的制造商,确实有商业头脑和市场眼光,注定了这玩意会成为流行的新宠,创造另一股休闲、运动的热潮。

  经销商捉住这个商机,使出手段,给媒体一些甜头尝尝之后,各式各样的媒体——包括休闲的、健康的、儿童的,甚至新闻性的节目,争先恐后地一阵报道,之后,这个轻巧的、俏皮的、新鲜的休闲玩意,要想不引人注意、不成为话题都很难了。水到渠成,时机既已成熟,经销商只要再刊登一些广告,举办几场促销活动,便足以引爆这颗超炫的流行炸弹了。

  而暑假,正是最佳的引爆点。一声巨响,从校门蜂拥而出的学童,前仆后继,纷纷中弹,无一幸免。在“输人不输阵”、“要五毛、给一块”的父母们的推波助澜之下,这股热潮来得尤其凶猛,所向披靡。甫踏出校门的学童,转眼之间已成为滑板车上的小妖怪,迎风驱驰,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连齐天大圣的筋斗云或哪吒太子的风火轮,都得瞠乎其后,退避三舍。本已够混乱的交通,被这批“小鬼兵团”轮番蹂躏之后,更是遍体鳞伤,令人寸步难行。

  滑板车固然风驰电掣,来去自如,不亦快哉,但顶着炎炎烈日,穿街过巷,还是会冒出满头大汗,全身湿淋淋一片,看在父母亲的眼里,少不了会有几分怜恤、责备之意。于是就有聪明而好心的父母们,将小孩带到大型的购物广场、地下街或百货公司里,既有光可鉴人的地板,又有源源不绝的冷气,更没有来来往往的车辆,在这儿玩弄滑板车,不是更安全、更舒适、更愉快吗?

  令人惊讶的是,善体儿意的妈妈,原来在所多有;孟母三迁的苦心与美意,也普遍存在天下父母心中——再后知后觉的母亲,都懂得见贤思齐,有样学样,有志一同地将小孩带到这些室内公共场所,让他们互切互磋,一较长短。于是乎,这些场所俨然成了滑板车的飙车场,小妖怪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室内飙车族,成群结队,呼啸来去,全不把购物人潮放在眼底。原本悠闲的购物环境,也成了险象环生的难民营,人们必须随时提高警觉,左闪右避,以防不测:一不小心被撞个正着,只有自认倒霉的份,要想小鬼或小鬼的妈妈过来给你道歉,门都没有。

  这种情况,尤以地下商场最为严重,当滑板车热到最高点时,商场里的店铺全部改卖滑板车,每家店铺里里外外,全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滑板车。由于竞争激烈,各商家都卯力促销,各种降价、优惠的海报,贴得到处都是,更欢迎顾客试骑。不明就里的顾客来到这里,一定会误以为进了滑板车竞技场,试骑的小孩更是有恃无恐,蹬而骑之,可以从这头骑到那头,放眼望去,起码有上百部的滑板车在里头冲锋陷阵,搏命演出。

  而到这儿来的顾客,绝大多数是携子同行,专程来买滑板车的,因此并不以为忤,反倒格外兴奋,立刻让小孩加入战局,还在一旁努力加油呐喊,助长声势。整条地下街仿佛沸腾了一般,外人根本难越雷池一步。

  我有幸目睹这番盛况,并非闲着没事去凑热闹,其实也是奉儿子之命,前往购买滑板车的。暑假开始,儿子便天天吵着要买滑板车。我曾以各种理由制止,但都无法说服,便知这股潮流难以抵抗。当同侪人手一部滑板车,而他们居然没有时,当然无法在同侪中立足。迫于情势险峻,我虽一百万个不愿,终不能免俗地进了滑板车的大卖场,因而见识了这股流行歪风。选购了一部,即落荒而逃。货比三家,果然不吃亏,众商家削价求售,据说我们买到的价格,只有刚上市价格的一半,差可告慰小孩苦候的代价。

  买了滑板车后,儿子喜不自胜,搬回家里,两个家伙便迫不及待地在客厅里试骑一番。狭小的客厅,哪禁得起他们几番折腾?几个回合下来,客厅宛然是个劫后的战场。滑板车牛刀小试,果然轻巧灵动,士饱马腾。二兄弟誓师完毕,只待翌日开赴户外,跃马街头,与多方群雄逐鹿中原。

  户外疆场虽然广大,但公园、学校、运动场上,早已人满为患。各式滑板车精锐尽出,大家挤成一团,滑没几步就撞在一起,未免令人扫兴。但小家伙们仍然乐此不疲,有空隙就钻。实在钻不进去了,便转移目标,滑上马路、街头,与行人车辆争道,个个奋勇争先,险象环生,造成交通大乱。

  为了遏阻这股狂潮、乱流,交通主管单位还使出撒手锏,宣称滑板车不属交通工具,不准驶上街头。警察大人还曾在西门町埋伏重兵,大肆取缔,小妖怪们这才从街头撤退。但滑板车还是造成了几起交通事故,或撞人,或被撞,互有损伤。有一位爸爸骑上小孩的滑板车,因操作不当,不慎摔跤,竟因此不治死亡。这起意外曾在全台性的新闻版面刊出,为滑板车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这股热潮即时降温,大人、小孩这才真正地注意到自身的安全。

  把滑板车说得如此不堪,视为洪水猛兽,其实也有欠公允。白璧无罪,怀璧其罪。要怪只能怪一窝蜂的流行观念,要怪商人促销的行径和手法,以及父母宠溺孩子的心态。当一个商品被炒热,当流行的趋势已然形成,背后牵涉的是多少利益的追逐和交换?商人为了确保和延续这些利益,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处心积虑投消费者之所好。人心一旦被击溃,原有的社会藩篱被击垮,产品就变成洪水猛兽,将小孩和父母的心一一吞噬殆尽。

  流行其实只是人心普遍欲望的一种满足,这种心理层面的欲求,必须靠物质(或商品)的获取或拥有来满足。就这层面而言,儿童的心理其实是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得到满足的。玩具就是最能满足他们欲求的商品,因此这儿总是蕴藏着最大的商机,也是商人永远挖掘不完的黄金岛。只要些许创意,加上一点点的冒险,就能创造流行、创造财富。

  回顾近五六年来的每一股童玩流行风,我几乎无役不与,主要是伴着孩子成长的历程,让我有机会在每一个浪头上玩味思索,窥知它们变化的堂奥和踪迹,也因此得到一些私秘的乐趣,让我常怀赤子之心。

  从卡通人物开始,我共经历了小叮当、蜡笔小新、樱桃小丸子、一休和尚、柯南侦探和皮卡丘几个小王朝;在玩具上,我也目睹了溜溜球、炫风卡、斗片、魔法卡、四驱车和滑板车这几波热潮。

  每一波热潮来临之前,我都可以从小孩身上感受到;一股风暴形成,嗅得出那股灼热、兴奋的气息,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潮流涌进来,把小孩卷走。我焦急地伸手去拉他们,最后连我也被卷进去,父子三人载沉载浮,悠哉游哉,一齐遭到“欢乐死”般灭顶的命运。

  溜溜球令我想起小时候玩的玻璃弹珠和陀螺,其实就是二者的综合体,综合了玻璃、绳索和旋转的概念;炫风卡和斗片,宛然就是尪仔标的翻版,都曾在我们的童年中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所谓的流行,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只是换了不同的包装,加了新拌的口味。至于四驱车和滑板车,则是速度和竞赛的化身,再加上科技和悠闲的概念,更风靡一时,掀起了童玩流行风的高潮。

  其中的演变,固然基于儿童好奇、嗜鲜的心理,但玩具商主导或推动的用心日益明显。玩具的单价不断提高,商机也随之扩大,创造了可观的利润。未来玩具流行的趋势,势必更脱离不了商人的掌控,一味往高价位、机械性、刺激性的方向发展,来满足儿童日渐狂野的心灵。而教育性、创造性的功能将逐渐被忽略、泯灭,终至被逐出市场。

  因此,当滑板车热到最高点时,我对它的评价是比较负面的,对商人大力促销的动机和手法,甚至有点反感。写这篇文章的语气,也充满了揶揄和嘲讽,希望这股热潮赶快冷却,让滑板车回归它原有的功能,让小孩对它重新体会。

  所幸随着暑假的结束,这股飙风已逐渐远扬,孩子重新回到校园,公园、街道又恢复了宁静。初秋时节,傍晚带小孩到公园散步,兄弟二人熟练地蹬着滑板车,轻巧地御风而行,我终于感受到一股悠闲的情趣。

  这样的滑板车,才是属于小孩的滑板车。秋天的诗意抹去盛夏的狂热之后,将会在小孩的心目中,谱下最美丽的休止符,也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大哥最大

  我是个“反指标”型的人,对于时尚、流行、时髦、名牌这类玩意一概没有兴趣。对于所谓的畅销、热卖、一窝蜂、所向披靡的东西甚至还有点排斥。因此在我的书架上,没有一本所谓的“畅销书”,也没有任何东西和所谓的“排行榜”有关。在流行文化充斥和市场挂帅的商业浪潮席卷之下,我仍习惯过“依然故我”的生活。

  我最常告诫小孩的一句话便是:“人多的地方不要去。”这句话出自一个怕老婆的笑话:某日早朝,皇帝为了了解众臣的家庭生活,突发奇想,当场就对在朝的文武百官做了一个调查。怕老婆的站到这边,不怕老婆的站到另一边。

  结果满朝文官武将,不约而同都站到怕老婆的一边,只有一位卑官小吏神闲气定,施施然走向不怕老婆的一边。皇帝看了好不兴奋,因为朝内总算有一位不怕老婆的大丈夫,可以委以重任,便欣然问道:“你为何独自站在这边?”该官员脸不红、气不喘,大声回报道:“早上出门之前太太特别交代,人多的地方不要去。”皇帝听了,差点从龙椅上跌下来。

  这位超级怕老婆官员的这句话,不仅成了“惧内俱乐部”的至理名言,为普天下怕老婆者终身奉守不渝,也被像我这类的“反指标人物”奉为圭臬,晨钟暮鼓,永志不忘。

  “人多的地方”涵义甚广,它可以是人群聚集之处,比如市场、闹区、演唱会、运动比赛、政治集会或游行抗议活动;可以是热门行业、有利可图的金钱游戏等等青少年的流行次文化;也可以是一种方向、期待、远景,令人引颈企盼、衷心向往。就像生意人常讲的一句话:人潮即钱潮,只要是人多的地方,便是遍地黄金,商机无穷。

  但也因为这样,它的风险也高,一旦群众失控或发生意外,导致互相推挤践踏,便伤亡惨重;在商场或投资方面,一窝蜂的结果,不是成了最后一只老鼠,便是两败俱伤,互相毁灭,谁也占不了便宜。聪明的人宁可保持距离,冷眼旁观,以免遭到波及,祸殃池鱼。因此反向操作,逆向思考,不仅能够明哲保身,有时还能突发奇兵,见人所不能见,而大有斩获呢!

  我的思考模式,也具有这种“颠覆”、“另类”的倾向和特质,一向不喜欢人云亦云,更不屑于趋炎附势、追赶流行,并以“众人皆醉我独醒”、“海滨有逐臭之夫”的谚语自我惕厉,兼自我调侃。即使招致“搞怪”、“顽固”、“龟毛”、“守旧”、“落伍”等诸多批评,依然我行我素,不以为意。

  有趣的是,这种逆向思考或倒行逆施,有时也能提供市场解读的利基。我有一位影视界的朋友,在电视上包揽了许多节目,每次新节目开播,找不到适当的主持人或主角时,就会跑来问我最讨厌的主持人或演员是谁,然后拿着我给的名单去找人开节目。如此几乎十拿九稳,由这些人挑大梁的节目,收视率都相当高,于是业绩长红,财源滚滚而来。我的朋友对我的“铁口直断”自然十分佩服,而那些影视界当红的炸子鸡,大概做梦都没想到他们是被我这样的高人御笔钦点出来的。

  最近这几年,最炫的一股流行风,大概要算行动电话了。拜通讯科技的进步,行动电话的发展真是一日千里,整个“通讯家族”的成员更是族繁不及备载,从最早的“BB扣”、“大哥大”,再到目前通称的“手机”;机型也从又笨又重的“车上型”,发展到袖珍的“掌上型”,各种附加功能日新月异,品牌之间的竞争无日或已。传媒上成篇累牍,尽是这类产品的广告,促销的赠品和折扣战打得火热,真是便宜了广大的消费者。

  在这股热潮的席卷之下,大哥大俨然已成了流行的新宠,手机则成为时代的代言人。不仅商界人士人手一机,青少年族群更是趋之若鹜,一人多机已成了标准配备,否则就别想在同侪之间混了。

  身处这阵狂潮之中,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我竟是极少数不带“大哥大”也没有“手机”的化外之民。当别人理所当然地问我大哥大的号码,而我答以“没有”时,对方那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看到了史前人类一般。更令他们震惊的是,我竟没有一点“惭愧”或“羞怯”的意思,反而落落大方,掏心剖腹,坦诚以告,令对方更难以接受,都认为我是今之古人,老朽的程度已有资格进入历史博物馆展示了。

  其实我的理由再单纯不过——因为没有这种需要。我平常就不喜欢讲电话。有事宁可当面沟通,也喜欢与朋友聚会。家里的电话几乎形同虚设,上班谈公事也尽可能长话短说,绝对不会有“占线”的问题,因此有事要找我的人,保证一打就通。所谓走了和尚走不了庙,我既然坚守工作岗位,大哥大也就无用武之地,真的带了它,才叫多此一举呢!

  但大哥大的存在,已经不是需要与否的问题,而是一种身份和认同的问题。一个没有大哥大的人,在“大哥大族群”的眼光中,根本就是个落单的光棍,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弟弟,因此便是一个不值得沟通的对象,因为连最起码的沟通管道都没有嘛。这种人你说他日理万机,腰缠万贯,一言九鼎,谁会相信?在青少年族群中,更成了名符其实的“小弟小”,别说跟人称兄道弟了,想交个异性朋友,谈场恋爱,门都没有。

  流风所及,整个社会都被卷进这场“大哥大”旋风之中,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从幼稚园小朋友到老耄的阿公阿嬷;从繁华的都市到穷乡僻壤,触目所及,人人手中都握有大哥大。行人边走路边打大哥大。开车族一手方向盘,一手大哥大。公车上、火车上、餐厅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叽哩呱啦地对着大哥大讲个不停。

  不管周遭有没有人,也不管什么场合,只要铃声一响,就有人忙不迭地掏出大哥大来,然后旁若无人,从容自若,或声嘶力竭,或比手画脚,或口沫横飞,或轻声细语,或怒气冲天……总之,大哥大就像个万花筒、显微镜,甚或照妖镜,把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原原本本、巨细靡遗地在公共场所呈现出来。

  或许是我少见多怪吧,也或许自己不用大哥大,当我看到“大哥大家族”的众生相时,更坚定了“反指标型人格”的性格和特质,益发感受到中流砥柱力挽狂澜之必要。即使是螳臂当车,被成千上万的“大哥大”迎头痛击而碎尸万段,亦在所不惜。总要有人勇敢地站出来,在千军万马的“大哥大”兵团之前,摇头说:“NO!”

  其实像我这种“天生反骨”的大有人在,尤其在对科技产品一向“冷感”的文化界,更是所在多有。有这许多志同道合的战友支撑,自然会产生“吾道不孤”的共鸣。奈何“大哥大”不像电脑那么复杂,也不像上网那么费事,何况大家都是忙人——忙演讲、忙开会、忙评审,每天疲于奔命,忙得人仰马翻。最后大家还是妥协了,一支“大哥大”在手,所有问题迎刃而解。当这些战友逐一缴械,举大哥大投降,我方阵营亦逐渐分崩离析,只剩少数顽固分子如我者,在负隅顽抗。

  顽抗的结果是:“好糠”的事没人通报,糗事一箩筐;吃喝玩乐没份,请托帮忙应接不暇。平常没事,当然可以悠哉游哉,充耳不闻;遇到急事,就得到处找公共电话,或急得让人跳脚,被人臭骂一顿。

  别人还可以抵挡,太太这一关特别难过。有急事出门,她要我带大哥大时,却不能不从。偏偏我又不善操作,许多功能根本搞不清楚,带了也是白搭,一旦误了大事,回到家里总免不了吃一顿排头。

  幸好急事毕竟不多,危机过后一切又恢复常态,我仍不愿带大哥大,继续过我逍遥自在的日子。不过我也认清了一个事实——大哥最大,没事最好不去惹它,有事再向它求助不迟。即使迟了,又有何妨?现代人的脚步已经够快了,何忍再让“大哥大”来左右生活的步调,弄得自己分身乏术,像无头的苍蝇忙得团团乱转?

  闲话一句:人多的地方不要去。不管大哥多大,我永远比它还大,假如自己都做不了主人,只好反过来让大哥拖着跑了。而这正是现代人最大的悲哀,解决之道无他,只有将大哥大抛弃一途,正所谓千山独行,不需大哥相送。

  遛狗总动员

  我一辈子没养过狗,对狗狗这种人类最忠实的动物所知实在有限。与其他爱狗成痴的人士相较,我既缺乏同情心,更缺乏动物爱,本没有资格与人谈犬说狗,因为不管怎么说,总会得罪那些爱狗、护狗的人士,说不定还会被冠上“人眼看狗低”的恶名,因此始终谨言慎行,不敢对狗狗有丝毫不敬。

  别人关着门怎么爱狗、宠狗、疼狗、恋狗,乃至怎么打狗、整狗、害狗、杀狗,是人家的事。横竖狗是他们养的,怎么对待狗狗,完全看他们的心情而定,旁人丝毫没有置喙的余地。

  但是一出大门,狗狗就得遵照外头的规矩行事,主人也必须遵守社会的规范,再也不能我行我素,予取予求。换句话说,狗狗一旦踏出家门,所作所为,都要为自己负责——主人亦不例外。打狗不仅要看主人,狗狗闯祸,主人也应负连带责任,一齐接受谴责或处罚。

  在外头的狗狗不外两种,一种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种是跷家在外溜达的家犬。不管是丧家之犬或是跷家之狗,不是形单影只,踽踽在街头独行,便是三五成群,据地称王。它们一旦兽性大发,朝女性的短裙咬去,常会吓得她们花容失色;要不就追得小孩哇哇大哭,成为流动在街头的不定时炸弹,令人无从防范。怕狗人士面对它们,不是退避三舍,就得绕道而行,徒增许多无谓的困扰。

  流浪狗的问题,曾沸沸腾腾地成为市政问题和环保问题,台北市政府还曾组成专案小组,责成一位副市长限期处理,成效如何,市民自有感受,绝非一堆捕杀的数字能够说得清楚。家犬则被农委会要求植入晶片,办理犬籍登记,日后若遭遗弃,好循线追究饲主的责任。施行结果,好像也是白忙一场,因为晶片难以辨识,功能不彰,家犬向下沉沦为流浪狗,流浪狗满街跑的现象迄难改善,狗狗危机一时难以解除,社会大众依然生活在遭狗狗攻击和失足误踩狗粪的阴影之中。

  对于前者,虽时有所闻,毕竟还算少数,也尚未在我身上发生;但对于后者,大多数市民一定感同身受,狗粪对环境的污染,几已到无所不在的地步。不管大街小巷,路边草地,凡有狗迹之处,必见其排泄物,行人稍一不慎,就会踩个正着,比之战区地雷,还要令人怵目惊心,其下场之惨烈——臭气薰天,与粉身碎骨相去亦不远矣。

  关于这点,我的感受特别强烈。因为我是典型的“压路机”,每天花在走路、散步上的时间超过两个小时,住家附近的巷弄、公园里的小径、登山步道,都是我每天必经之路,晨昏两次,风雨无阻。因此路上看到的,脚旁错过的狗粪,是一般人的好几倍,对我视觉的污染、心灵的干扰,乃至步行的威胁,更是难以计数。经年累月,耳濡目染,我对狗狗不友善的态度,实则肇因于此。狗狗与其粪便一旦画上等号,要想洗刷它们的恶名和臭名,赢得人们的尊敬和宠爱,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

  撇开流浪狗和跷家犬不谈,一般养狗人家外出遛狗时,同样成了“环境的杀手”或“粪便制造者”。所谓遛狗,也成了狗狗外出大小便的代名词。除了极少数的主人,会带着小铲子和报纸就地清理之外,绝大多数的爱狗之士,都把大地视为狗狗的公共厕所。众目睽睽之下,都可以若无其事地放任爱犬随地拉撒,完事之后,一声呼啸,即扬长而去。

  积我多年散步的经验和目睹的实际情况,遛狗亦分多种类型,有纯遛狗者,有纯大小便者,也有“摸蛤兼洗裤”者—— 一边遛狗,一边让狗狗大小便。遛狗人士更是包罗万象,有天真的小女孩,有可爱的小男孩,有清纯美丽的少女,也有文质彬彬的绅士,还有一边抽烟、脚趿拖鞋的市井小民。表面上看起来真是一幅温馨、美丽的画面,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关怀之情溢于言表,怎不令人对他们充满了敬意与羡慕之情?

  然而,一旦狗狗在树下或草丛停下来,扬起后腿,或安静地蹲踞,往下的动作保证令人不忍卒睹,大倒胃口。原先美丽、温馨的画面,与此刻的动作完全无从连接。天真的女孩,可爱的男孩,乃至清纯的少女或彬彬有礼的绅士,在那一刻统统变成另一张脸孔,还原成为一张张虚假而又顽劣的狗脸。

  这样的描述,对狗狗似乎有欠公平,狗狗也有动物的本能,有吃喝拉撒的需求。满足自身生理上的需求,本就是身为动物者天经地义的严肃课题,何有高尚或低下之别?要怪当然要怪他们的主人,没为它们设想周到,却为了一己的方便和自私,让它们排泄的行为暴露在众人的眼光之下,而且污染了属于大众的公共领域,因而承受了人们不悦和谴责的异样眼光。

  狗狗确实是无辜的,主人不愿意为它们清理粪便,便假借遛狗的名义,一举解决狗狗的大小便问题,倒不失为一石二鸟的上上之策。养狗人家有样学样,每天晨昏时刻,大门一开,或让狗狗出去自理,或由主人牵着,到外面遛达一番,顺便解了粪便回来,神不知鬼不觉,何等逍遥又自在。无怪乎遛狗之风日盛,到处都可看到狗狗的踪迹,也到处可看到它们遗留下来的杰作。

  这些粪便若在草丛之中,或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地也就罢了,偏偏不知狗狗性急或愈来愈明目张胆,晚近连马路中央或人潮密集的巷弄,都可看到它们的加工品,结实累累,宛若一座座小丘,当街耸立。车子闪避不及,轮胎正面攻坚辗过,就像盖印章一般,轮胎每转一圈,那粪便便印在路上一回,一路迤逦,少说也会留下十个印记,才会失去踪迹。一个粪便化为十个分身,若再被其他车辆辗过,宛如细菌繁殖一般,整条马路千疮百孔,全印满了狗狗的粪便。行人再怎么当心,也难全身而过,而恶臭盈庭、苍蝇飞扑,这等景象已成了台北寻常可见的街景,狗粪为害之烈可见一斑。

  为了避人耳目,遛狗族愈来愈喜欢在夜间遛狗,趁着夜色掩护,如入无人之境,真是不亦快哉;有些安全岛则成了遛狗者的乐园。特别是林荫大道上的安全岛,既宽且长,上有绿荫,下有芳草,在熙来攘往的车阵中,宛然是一座孤岛。遛狗族只要趁着红灯的空档,携狗闯入,便可悠哉游哉地遛起狗来。

  由于彼此都是遛狗族,有志一同在这儿任凭狗狗撒野,既不必遭人白眼,彼此还可攀谈一番,交换遛狗的经验,诚然是狗狗的城市乐园。但此处也不幸成为狗狗的公共厕所,芳草掩盖下尽是见不得人的粪便,行人千万别被表面上的绿草如茵欺骗了,想到那儿散散步,则必然身陷恶臭之境,败兴而返。

  遛狗族的另一趋势是,改由菲佣或外劳代劳。一般而言,会养宠物的家庭,都请有菲佣在家帮忙,遛狗既然少不了遭人冷眼以对,索性让这批外籍兵团代打。她们反正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谁也不认识,加上言语不通,也不必担心有人责难,正合主人的心意。主人虽少了遛狗的乐趣,无法和爱犬共进退,但隐身幕后,坐享其成,待狗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回来,再和它们耳鬓厮磨一番,不是更省事、更方便吗?遛狗乃成了菲佣必备的工作项目之一,大势所趋,经此大换血,遛狗族已逐渐成为菲佣的天下。

  我对遛狗族这么苛刻,难免有一篙子打翻船之嫌,仿佛遛狗族个个是贼,外出遛狗纯粹是为了让狗狗方便,一定会引起遛狗族公愤,这也是实情,因为在我每天例行的散步中,也会遇到一些气质高雅、教养良好的妇女、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一手牵狗,一手拿着小圆锹、小塑胶袋,一旦爱犬蹲下方便,他们立刻弯下腰去,一铲一铲地装进塑胶袋里,或者用卫生纸包起来。看着他们优雅的动作和无比的耐心,常令我感动不已。他们的爱心不仅表现在爱犬身上,也表现出对环境和过往行人的尊敬上。因此对这几个熟悉的身影,我心头总是充满了敬意。

  这些人中,又以外国人居多,幸而我所居住的地区有许多外侨,这才让我见识到他们对待宠物的态度,而遛狗恰好最足以显示出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这是教养、生活习惯和对待宠物方式的整体表现。他们这套社会规范已深入人心,自律的机制远甚于法律条文,最最重要的还是对环境伦理的重视和遵行,因此他们遛狗必携清洁工具,举手之劳实则是文化和教养的具体表征,这是我们的遛狗族有待学习之处。惟有如此,遛狗才是一项优雅的休闲活动,也才能赢得他人的友谊与尊重。

  人们遛狗,另有一独门功夫,喜欢勇闯禁区。台北市大小公园或某些公众场所,都立有告示牌,明令不准携犬进入。但这些招牌或法令形同具文,不只遛狗者视若无睹,照样大摇大摆地携狗入内,也不见管理人员出面制止,任众多家犬野狗在公园内大会师、追赶跑跳,如入无人之境。对此我亦深感不解,难道遛狗族都是文盲,看不懂门口树立的告示牌?或者那些告示牌只是聊备一格,管理人员既无心,也无力管理?那么何不把那些招牌拆了,免得让人看了刺眼,成了最大的讽刺?

  早年外国租界地的公园,即明令中国人与狗禁止进入,曾被中国人视为奇耻大辱,而今中国人站起来了,公园内依然狗影幢幢,脏乱依旧。始作俑者,难道是洋人不成?假如这就是所谓的民族性,我们民众的素质和水准,仍停留在过去殖民地的时代,确实令人汗颜。

  对于猫狗等动物,我一向本着佛家众生平等的观念,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或歧视。但长期对人们豢养宠物行为的观察,负面的印象总多于正面的评估,尤其对环境的污染,更令我难以释怀,故出言不逊,本文很可能得罪众多的爱狗家族。以后在路上被他们碰上,搞不好还会下令众狗狗对我鸣鼓而攻之,我何苦冒颜犯上?又何必引起众怒,自找苦吃?

  因此在下若有冒犯之处,还请诸位慈悲为怀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同时也别忘了遛狗之时,随身携带清洁工具,举手之劳做环保,那么我唠叨了半天,惹人厌烦,也就有回报了。

  (选自台湾九歌出版有限公司《大哥最大》/古蒙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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