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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初等学校教育的“文学”纠葛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理论研究 热度: 19513
李 敏

  现代学术分科体系的建立,是中国学术发展的一大关纽。中国古代学术的发展自有源流脉络,文苑传、文集、诗文评构成文章之学的自有体系,古代典籍中的“文学”并非专有名词,甚至并非名词。以词的观念检索古籍可以看到,“文学”二字大多时候可作文、学分解,近于文教、学术之义,具体含义随时代而变化,虽有指文辞的用法,但并非约定俗成。正由于这种特点,在19世纪的中西交往中,“文学”逐渐被用来对译“education”“literature”等不同的西文词汇。而在19世纪的西方语境中,“literature”处于变化中,复因中西传通中的因时改造与误解背离,与之对应的“文学”概念随语境而变化。甲午以后日本的影响逐渐突显,在中、西、日多元知识资源交融下,“文学”含义变动不定,只能在具体情境中辨析。

  近代“文学”观念与学科的演变,受到学校教育、报刊出版等媒介载体的直接推动。进入民国后,学校教育在延续清末以日为师总体方向的同时,教育宗旨因应时代变局进行调整。小、中、师范等初等学校定位于普通国民教育,有别于大学为研究高深专门学问而设,对学科观念在社会的流通具有重要意义。前人对近代“文学”概念的研究侧重词义辨析,对学科观念演变与历史的关联似着墨不多。本文试图回到民初教育变革的历史现场,探讨1917年文学革命主张流布开来之前,在不同知识资源、教育理念影响下,初等学校教育中“文学”观念的复杂形态,以期深化对近代教育与“文学”学科观念建构之关系的认识。

一、新学制创立过程中的“文学”歧见

民国建立后,前清遗留的学制已不适应共和时代,新学制的制定势在必行。在学制酝酿出台过程中,不同教育理念者对初等学校教育与“文学”关系的认识各异。学制方案在照搬日本的同时,还与当局教育方针息息相关。新学制中的“文学”观念,受到西学观念、人事、教育理念的多重影响。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教育部总长的蔡元培,因曾在商务印书馆任职,与该馆诸人多次商讨教育方针,商务印书馆深度介入新学制的制定。据蒋维乔回忆,蔡元培于1912年1月8日造访,谈及对各级教育的看法,特别提到“以美育代替宗教”(蒋维乔,《从南京教育部说到北京教育部》1)。陆费逵等人则在报刊发表议论,冀以往日投身教育的经验及自身理念,影响教育改革。陆费逵在《敬告民国教育总长》一文中,提出速宣布教育方针、颁布普通学校暂行简章等四项建议(吕达 101)。在他列出的中、小学校及初级师范课程办法中,初、高等小学国文科以习字、作文为主,中学校、师范学校国文科第四学年增加“文学史”一项(112—116)。蒋维乔、高梦旦、陆费逵等人还参与教育法令的起草。《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对初高等小学、中学、师范学校的课程科目、时数作出了规定,改变了清末各地学堂“国文”“中国文字”“中国文学”混用的状况,一律设“国文科”(《教育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及课程标准(呈正副总统咨各省都督)》5—8;《教育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及课程标准(续第四期)》10—12)。

  各级学校国文科的课程设置,虽与清末大同小异,但其背后支撑的教育理念却根本不同。1912年2月8日,蔡元培发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定教育方针为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世界观、美育主义。此五大主义分配于各教科,而所占比例视其性质而异,“国语国文之形式,其依准文法者属于实利,而依准美词学者,属于美感”(蔡元培 15)。蔡元培的理念与商务印书馆诸人较为相契,但各自的侧重却不同。陆费逵对其偏重美育、世界观颇持异议,认为教育宗旨应“以养成‘人’为第一义”,其首要在培养谋生之技能,“欲达此目的,非采实利主义为方针不可”(吕达 119)。世界观、美感为养成“文学家”及高深学问所专有,不适用于普通国民教育(119)。教育部北迁后,发布一系列教育部令,教育宗旨以蔡元培的理念为基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璩鑫圭 唐良炎 651)。初、高等小学校国文科,注重简单普通文字之练习,未标示与“文学”的关系(691)。中学校、师范学校国文要旨,除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外,“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669)。从小学与中学、师范的差别来看,接受了“文学”为较高深专门学问的理念。

  将新学制方案与日本明治三十三、三十四年间(1900—1901年)发布的各级学校规则相比较,可以看出,前者几乎照抄后者。如,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国语汉文要旨,在使生徒能了解普通言语文章,正确自由表彰其思想,兼养其文学趣味,以资智德之启发。”(黑田茂次郎 土馆长言)日本自明治五年(1872年)颁布学制后,各级学校规则几经修订,国民教育理念早已成为社会通识。民初新学制中学校、师范学校国文科中的“文学”“文学史”等名词,即来自日本。而小学校国文科之所以未强调“文学”,亦本之于日本学制,只是在移植到中国时,被赋予新的教育理念。

  新学制注重美育、“文学”,但社会舆论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寄鸥认为,中国衰弱的原由在于过度重视文字,而文字只是教育的媒介,不能代表教育全体。“如雅典之诗歌,虽合于审美的教育,而以偏于文事之故,国势上受其影响,遂有斯巴达武力侵入之结果”,因而“文学家”不足以称为“教育家”(寄鸥 5)。当日亟需的是“教育家”,而非“文学家”。所说“文学”以文字为载体,具有审美的特质,诗歌是其一部分。对于轻视美育的观点,余箴的看法相反。他认为一般人把“专门意义”的美育与“普通意义”的美育混为一谈,以为美育仅为“造就文学家,若艺术家之准备,故不宜于一般教育”(余箴 72)。事实上,真正的文学家、艺术家有专任美育的学校。而普通教育上的美育,目的在于使人的感情获得完全发展,并非欲养成“文学家”“艺术家”。主张以小学校国文,培养国民的审美趣味,“使他日者真正之文学,若艺术,藉是以得孕育之地”,以鼓动国民元气,铸社会品性(78)。

  这些观点都将“文学”与审美、艺术相联系,是当时西学影响下较普遍的看法。但近代中日汉语文化圈内的“文学”概念,远未统一,民国初年教育议论中的“文学”亦具有多样性。1913年,驻日常任调查员袁希洛报告《日本各种教育之系统》,分为文学教育、工业及理科、法律经济政治、农林蚕桑水产兽医、商业等不同类别的学校系统(袁希洛 1—10)。所谓“文学教育”指文科,与理、法、商、医等科目并列,含义较审美、艺术更为宽泛。

  教育部所定学制虽已颁布,但民间舆论在不同教育理念下,对初等学校中“文学”的含义、性质、功能的认识及取舍态度,并未达成一致。杨昌济自欧洲回国后,具有世界眼光,对国粹与欧化采调和态度,主张注重国文、国学。他认为“文学”的作用,并不仅限于“读书识字,作为文章”等与人交往方面,更在于对精神修养的作用,“如此之影响,得之于本国文学也易,得之于外国文学也难”。以莎士比亚戏曲对英美的影响为例,他指出:“一国之文学,乃一国民族精神之表现[……]欲陶冶青年之心性,不可不有赖于本国之文学。”当时学校有重“实科”而轻“文学”、重外国语而轻国文的倾向(杨昌济 54)。“文学”与“科学”对举,国文、国学、戏曲包含其中。

  虽同样强调“文学”的重要,但各自含义、性质却有差别。啬厂认为,中国教育固有特色及今后教育要点在于道德与文学。“文学所以和人情性,使之悦乐,博其兴趣,而发其美感,亦改造精神之要术也。文明国之教育,蔑不重文学者,故诗歌、小说列于诵习。”(啬厂 3)范源廉辞去教育总长后,担任中华书局编辑长。他认为当日中国处于过渡时代,“中国为文学之国,凡欲为过渡时代之渡船者,不可不自文学方面转移国人之思想”(《约翰大学毕业式志盛》10)。国文科“以教授文字为主旨,文字者国民精神之所寄,而个人理想之所由著者也。其教材之内容,常足以使生徒发生文学之兴趣,及资以启发智德或兴起其美感”(范源廉 2—3),肯定国文科对“文学”“美感”的积极意义。

  在国民精神改造的共同旨趣下,另一种观点则将“文学”看成专门高深之业,认为不适用于国民教育。张直生指出,山西小学教育弊病在于“不明小学教育之本旨”,“小学教育非养成官吏仕进之阶梯,亦非养成理学家或文学家也,且并非养成豪杰也,在养成一般普通之国民而已”(张直生 3)。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后,中国民气沸腾,国民教育更受重视。凤兮认为今后教育,首须排除国民教育之障碍,“国民教育不可以文学为唯一目的”。一国文字固然为其文化之代表,但国家设学目的,在于培养大多数健全国民,“非必举国民全体皆为精深之文学家”。小学校应教普通应用文字,“至高深之文字,如近人所主张之词章学、经史学,则应让之于专门研究者”(凤兮 2)。将“文学”视为高深学问,以文字为基础的词章学、经史学都包含其中,并不仅限于文辞。王朝阳认为,文学有卑劣、高贵之别。“超自然之文学”能“解去人心之桎梏,开拓灵界之自由”;“国民文学”则“讴歌民族之特性,表扬立国之精神”,二者能导人类于进化。而“卑劣文学”则使人精神软化,志行堕落。“文学”高卑之辨,以思想为衡断,而不当以文词分别。“故无论为诗歌,为小说,为剧本,善用之皆为救济人心之良药。”(王朝阳 1、2)他所说“文学”,即指以文字为载体的诗歌、小说、剧本等艺术形式。虽同样视“文学”为高等学问,但意涵范畴有所差别。

  由此看来,新学制虽接受日本西学经验,“文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名词,但其内涵外延并不固定,这是长期以来“文学”概念变动不定的结果。朝野舆论中,不同的教育理念并存,对“文学”的性质的认识及取舍态度也截然不同。学制制定过程中的分歧,意味着实际教学中也难以达成共识。

二、国文科与“文学”的关系

正如各级学校课程标准所定,各教学科目中,国文科与“文学”关系最为密切。中学、师范学校课程标准虽规定“涵养文学之兴趣”为国文要旨之一,但在实际教学中,国文科与“文学”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在统一的学制方案下,国文与“文学”的联结显得理所当然,但同时也有人质疑“文学”的适用性。

  民国建立后,官方教育理念虽发生了变化,但各地实际授学对清末旧办法有所继承。清末以来,初等学校国文科多以教授文字辞章为目的,在一些官方或民间表述中“国文”与“中国文学”等同,所编国文教材或讲义即径以“文学”为名。清末直隶第一师范学堂教员张佐汉,曾奉学部令编定《文学教授细目》。所说“文学”专指文辞,教授法中西兼采,主张“文学教材以《古文渊鉴》为主,而兼采子史各集之平易雅训者”,其体裁则损益《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分为纪载体、告语体、著述体三种;以《说文通训定声》《经传释词》《名学》《文通》《文典》等为“文学参考书”;取姚鼐所阐神、理、气、味、格、律、声、色中的后四字,作为初等师范生习文之标的(张佐汉 31—34)。1913年,《直隶教育界》重刊此文,欲将此办法沿用到课堂中。

  在“文学”等同文辞的意义下,如何将中国旧有的文章学资源接入新式课堂成为问题。教员为应对国文教学,编辑各种教科用书,既受到学制规约,又融入个人学术理念。南社社员顾平之自称担任学校讲席十余年,“中国文学之书,汗牛充栋”,难于取择。而晚近文章选本,如姚鼐、曾国藩诸家所编,“于统系不甚注意,且非教科体裁”。欲编辑国文讲义,借鉴中国旧有的选本体裁,“以文学史之性质甄择之”,期于文章之源流派别有所得(《顾平之编述国文讲义宣言》6)。1913年秋,姚锡钧受聘为浦东中学国文教员,其间作《文学论卮言》一文,评述唐迄清文章派别得失,为后辈学文指示门径,认为“真知唐宋者,必不薄六朝;真能古文者,必不鄙骈丽”(姚鹓雏 645),试图调和古文与骈文之争。任教于松江中学校的雷瑊,创办《文艺杂志》,“以商榷文艺,网罗典籍,保存国粹为宗旨”(《编辑大意》2),同时选清代名家之文,辑为《新编国文读本》。他认为生徒学文当先从事于清代名家之文,学有所得再返观唐宋八家、秦汉诸子,“苟读是编,而不出以轻心怠心也,则文学一途”,可升堂入室(雷瑊)。雷瑊还选录论说文字,编辑《初等学校论说新编初集》《高等学校论说新编二集》《中学校论说新编三集》,供各小学、中学之用(《各校应用之书》第4版)。

  为应对共和时代的教科需要,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出版机构,竞相编辑教科用书。出版既是生意,又促进文化的更新嬗代。商务印书馆编辑小学教科书,“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为宗旨,注重图画、文学的审美性质,称:“书中附图书及五彩图,便与文学相引证,并以引起学生兴趣,而启发其审美之观念。”(《民国纪元商务印书馆发行所落成大纪念 新编共和国教科书五折收价》第2版)在各科教科书中,国语、国文类与“文学”的关系最为密切。林万里等编《订正国语教科书》广告称:“全编大致由浅入深,虽异文言,却非俚语。且足引起儿童兴会,由此进步足为研求文学之阶梯。”(《商务印书馆出版图书》4)蒋维乔编辑《教授法讲义》阐发各科教授要义,强调:“国文之材料新鲜,趣味丰富,则读者不知不觉,自能养成文学上之趣味。”(蒋维乔,《教授法讲义》34)国语、国文课程注意语言文字的练习,为研求“文学”必经之路。国体更革后,陆费逵抓住时代机遇,联合同仁脱离商务印书馆,创立中华书局,即起意于编辑教科书。所编高等小学国文教科书“以养成中华共和国高等国民为宗旨”,“于普通各种文体,大略均备。多选名人文字,以助文学之进步”(吕达 96)。这些编纂者对“文学”的追求,与教育部所定课程标准相一致。

  作为学校教科的主干科目,国文科教授方法改良被广泛讨论。苏州景海女学毕业生华慧纬认为,游历能增长见识,有益于作文。若仅靠批阅、诵读旧籍,难以适应世事变迁,“迂谬少当,不足以言文学”。司马迁、杜甫因在诗、文上的成就,最终为“吾国文学家之鼻祖,而所以补益其文学者,无一不从游历来”(华慧纬 9)。针对有人认为“文学”无用,文字不必深究的观点,江苏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国文教员沈昌直指出,当日文字衰落已极,中等以上学校之毕业生出而任事,于文字之应用左右支绌。从选文、改文、练习应用文字等方面提出改良办法,尤其强调诵读的必要性(沈昌直 1—7)。当时“文学”面临的价值危机,与实用科学的冲击密切相关。1915年,倪羲抱在上海创立国学昌明社,并向社会征文讨论国文教授法改良。泰县启明高等小学校教员丁年甲认为,国文堕落肇因于过分强调实用。“欲图文学之进步”,当先预知国文之重要、近日国文不振之状况及学校国文教授之缺点(丁年甲 1)。从教授、选文、改文三方面谋求补救之法,最根本在于“教者宜将文学之功用,恺切晓谕”,以养成学者坚忍笃信之心(8)。这些论述都将“文学”等同于文辞,认为是中小学校国文所亟需。

  祁垚焕同样强调中等教育“文学”的重要性,但对“文学”所指却大为不同。他认为“文学者,五千载相传之典籍,经、史、子、集皆属之”,不可漠然处之。将“文学”与“科学”对举,近似于国学。同时又将国文与“文学”等同,认为中学国文之目的虽在于造就“科学”基础,而非辞章士,但以半通之文必不能吸取“科学”之精粹。提倡自动的教授法,以教者为之讲解,学者能自读、自看、自作为目标(祁垚焕 35—36)。他所说“文学”既与“科学”对举,指涵括经、史、子、集在内的国学,又用来专指文辞,含义具有多样性。

  在国文教学讨论中,另一些论者从不同理念出发,对国文科与“文学”的关系持否定态度。近代教育的发展趋重实用之学,科学获得至高地位,中国文字有废弃之虞。1914年,东吴大学学生组织同门会,主张保守国粹。针对有人认为中国文字不能准确表达“科学之的义”,竞习他国文字的现象,潘襄成认为应一面改良国文教授法,一面明定科学名词。学校国文科,应教授有裨于推阐各种学理之文字。至于“美的文学”,“如晋唐以来之乐府俪文、古风近体,以迄宋之诗余、元之词余等,蔚成文学界大观”,当列诸专门科,以存国粹(潘襄成 20)。如何将小、中学校国文教学与“科学”接轨,受到普遍关注。《中华教育界》专对此征文讨论。江苏省立第七中学校长缪文功认为,中小学校国文病根“在于无系统,尤在于不合教育的,而徒为文学的”(缪文功 1)。“近出教科书,小学犹有教育的研究,中等国文则主义不定,搜罗甚富,而合于教育的独少,以其专知有文学也。”(6)国文教学“若徒事古代之文学的,恐于世界趋向之新理不合”(6),主张“先求其成为科学,须寻出系统。系统既得,仍宜以教育的教材配置之”(7)。言下之意,“文学”性质与教育、科学有别,国文教学不当徒重“文学”。

  

  进入学校国文教学的“文学”,在不同理念的冲击下,地位动摇不定。滦县段洙编辑《中学文法要略》称:“此编第为中学说法,助之产生理想,俾成完全知识耳。若曰神明律吕,蔚为文学名家,则有高等专门之教。”(段洙 3)即便官方学制已确定中学国文课程的“文学”旨趣,但在实际教学中,仍有不少人将“文学”视为高等专门之业,认为非中学文法练习所宜。这是当时教育理念与“文学”观念多元性的结果。

三、《中国文学史》的争议

在以西学为框架的新式学校课程体系中,“文学史”是小学以上国文科的规定内容。清末民初相继出现的国人自编《中国文学史》,普遍受到日本同类著作的影响,但并无固定程式,体例、内容的取择存在广泛的争议。学界先行研究已指出,源自欧洲的“文学史”(literary history)观念,在经日本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因受历史、教育制度、意识形态、中西文化等因素影响,《中国文学史》写作存在差异。从近代“文学”概念流变的进程来看,民国初年《中国文学史》写作的争议,正是分科教育初创期“文学”观念纠葛的表现。

  民初商务印书馆聘请人员编写《中国文学史》,在各级学校国文教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教育部所定中学章程规定,中学第四学年国文科除讲读、作文等外,兼授“中国文学史”,王梦曾《中国文学史》即遵此编纂。该书“准诸文学变迁之大势”,“编纂方法以文为主体,史学、小说、诗词、歌曲等为附庸。文字为文章之源,亦著其因革,其他经学、理学等只旁及焉”(王梦曾,《中国文学史》1)。该书以阐述文章演变为主,除应对学校教科需要外,还有在欧化潮流中保存中国固有“文学”的用意。该书编就后,王梦曾因原书限于篇幅,多引而不发,故编纂《中国文学史参考书》,依照原书章节,对书中所列作品详细援引成文。经教育部审定,称可作为中学校教科书及教员参考书(王梦曾,《中国文学史参考书》1)。张之纯编纂、蒋维乔校订的《中国文学史》,遵照部定师范学校课程标准,供本科师范生第三、四学年之用。该书以“经传为文学之正宗”,兼及与“文学”相关的训诂、性理、内府藏书,词章之中以韵文为多,对于近世日益发达的小说、戏曲,亦择要叙列(张之纯 1—2)。在内容上,与王梦曾所取有较大差异。商务印书馆出版图书广告称:“凡历代文学之变迁、经传之流别、汉宋诸儒之学派及韵文、散文、小说、戏曲,无不详为叙述,洵文学家之南针也。”(《商务印书馆新出版图书》6)内容较为广泛。

  正由于对“文学”概念的不同理解,坊间所编《中国文学史》内容取择存在极大差异。教育部欲将学校课程纳入统一的轨范,对王、张所编教科书的审定评价甚为悬殊。教育部批示称,王梦曾所编“简括得要,甚为合用”(《批商务印书馆中学〈中国文学史〉教科书及参考书各一册改正后一并送核》87)。张之纯所编,“以文学史立名,而支条蔓衍,往往溢出范围”,“如学派异同胪列至十余节之多,殊非文学史上之要点”。“经学家之师承、学校之制度、教育之成才、科目之设置、书籍之存亡、楷书草书之体法等,皆似为中国学术史或文化史之材料。至算学、医学之类,尤与文学无涉。”(《批商务印书馆〈中国文学史〉上下册须大加删汰以合教科书体裁此书无从审定》73)内容过于庞杂,“须大加删汰以合教科书之体裁”,“无从审定”(74)。

  《中国文学史》的出现,是19世纪以来欧洲的学科观念条理中学的产物,对于当时的国人是全新的事物,借鉴日本已有的《支那文学史》成为有效办法。王燦翻译古城贞吉《支那文学史》,以《支那四千年文学史》为题发表(王燦 1)。与古城贞吉原书对比,该文只是原书第一章,包括四节内容。全书于1913年翻译完成并出版。这些日本著作的翻译刊出,对当时的国文教育具有持续影响力。

  1914年秋,正在日本学习的曾毅,接到泰东图书局主人来信,嘱其编纂《中国文学史》,“俾择东籍善本译之”。曾毅收信后,感其创始之难,又不满于日本人所编,乃自编以应命(曾毅 2)。经研究指出,该书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儿岛献吉郎在1912年出版的《支那文学史纲》为蓝本,而有所增删(陈广宏 628—653)。从文本对比来看,曾毅此书在章节结构、内容方面,都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儿岛献吉郎的书。曾书以历代诗文为主,兼及学术,如“中古文学”包含东汉训诂学;“近古文学”中有宋代道学,并涉及戏曲、小说。从曾毅所写《凡例》可看出他对“文学”的认识:“文学之变迁升降,尝与其时代精神相表里。学术为文学之根柢,思想为文学之源泉,政治为文学之滋补品。本篇于此三者,皆力加阐发,使阅者得知盛衰变迁之所由。”(曾毅 1—2)泰东书局图书广告称,该书“杂探经传、史策、诸子百家之言,叙述文学上散文、骈文、诗词、歌赋、剧曲、小说及与有关系之经学、史学、理学、小学。凡一切源流派别变迁之远由,并各时代盛衰升降之特色,靡不钩深索隐,所绍旁搜”(《中国文学史》)。可见其内容之庞杂。

  同时期,钱基厚编纂《中国文学史纲》。据称,该书为作者1914—1915年讲学时所辑,“内分‘正名’、‘原始’、‘考论’、‘谭史’、‘攻子’、‘考文’六节”。印行时,“考论”改为“阐经”,末尾增“完体”一节(陈玉堂 10—11)。其内容包纳经史子集,并不限于文辞一途。

  由于编纂者旨趣、编纂方式的不同,此类书的体例、内容引发了极大的争议,谢无量的系列著作尤具代表性。就职中华书局期间,谢无量编著《中国六大文豪》《中国妇女文学史》《中国大文学史》三部著作。对于正处草创期的国文学科,如何编写体例、内容适用的专门之书实为难题。谢无量意识到“吾国文学甚难知”,旧有的专集、总集、文苑传、诗话文评各有所偏,不能得“文学”要领(谢无量,《中国六大文豪》1)。能代表“中国文学”者,不外屈原、司马相如、扬雄、李白、杜甫、韩愈六家。《中国六大文豪》即以此六家为纲,先论文章与时势之关系,次及作文岁月先后,并证以其行事,“文之精粹,颇加采掇,悉下诠注,并著后之评论,以见指归”,“由是以辨古今文学之源流”(4),欲融合文集、文苑传、诗话文评的特点于一编。他所说的“文学”即指文辞,《中国妇女文学史》亦专论闺阁文章(谢无量,《中国妇女文学史》2)。

  当时学界对“文学”含义及“文学史”内容的争议,在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中有所体现。他列举中外学者对“文学”的定义,将当日受西学影响出现的“文学”一科,指为“施于文章著述之通称”,并上溯到《论语》中的“文学之科”,认为古今一贯。所列中国古代“文学”实为关于“文”的论说。他对“文”与“文学”的认识,受到章太炎与阮元、刘师培之间分歧的影响,并接受西方“文学”具有美、表情特质的观点。在综论各家学说后,采用章太炎有句读文、无句读文的分类,归纳中国古今文章体制(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1—6)。《中国大文学史》在民国时期影响甚大,该书内容庞杂的特点引起了批评。1919年在北大读书的傅斯年,批评该书“并不是用文学史的作法去做的,也不是一部著作,不过是小文学史的长篇”,“但论材料,也不能使人满意。《淳化阁帖》里面荒唐无稽的上古书契,居然引据到‘字形之变迁’里来”。认为没有批评的价值,“想把原意扩充,不单评谢先生这部书,去做一篇《中国文学史的编制法》”(傅斯年 390)。傅斯年的批评,恰反映出以西学为准的学科范式创立过程中的艰难与曲折。中国的文章之学以文集、文苑传、诗文评为载体,自有特点,与西来的“文学”“文学史”观念差别悬殊。自19世纪中期以来,中文世界的“文学”一词受中、西、日多元观念影响处于变化中,在民初虽较多地指向以文字表达“审美”“艺术”之义,但仍具有多元变化的特点。在近代学科体系草创期,当国人面对全新的西式学科形态时,由于知识眼光的差异,看法难免歧异。

  民国初年初等学校教育“文学”观念纠葛的历史,给中国教育与文学留下了无尽的思考。近代分科的学术观念,以西学为基准演化而来,不仅改变了近代以来的知识形态,而且深刻地影响了世人对中国传统学术的认识。当前构建中国特色的学术知识体系,需对传统文化进行更多的探索,求其本真,避免简单地以外来观念附会之。而近代以来的学校教育,改变了中国旧有的文教体系,不仅是学术传承的主要媒介,而且关系着民族精神、审美趣味等文化品格的养成。初等学校教育应明确教育的目的和意义,立定方向,国文教学面向大众的同时不失高雅,以锻造多元文化品质。凡此种种,尤须突破近代以来的学科畛域,以贯通的眼光上下求索。

  ① 学界先进对近代“文学”概念的研究,存在以后来形成的对译“literature”或专指辞章之学的固定用法,回溯其历史之嫌。笔者前期研究对19世纪“文学”的含义作了具体辨析,与前人有所不同,提请读者注意。见桑兵、关晓红主编:《分科的学史与历史》,“第一章 近代中国‘文学’源流(1819—1876)”。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65—95。李敏:《从书报传播到学堂立科:1896至1898年间“文学”概念的流播》,《广东社会科学》5(2020):121—131。李敏:《清末学制改革与“中国文学”的演生》,《史学月刊》9(2021):49—57。

  ② 文、史学界代表性研究主要有:陈平原:《作为学科的文学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栗永清:《知识生产与学科规训:晚清以来的中国文学学科史探微》。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余来明:《“文学”概念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陈广宏:《近代中国文学概念转换的历史语境与路径》,《文学评论》5(2016):84—98。桑兵、关晓红主编:《分科的学史与历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罗志田:《近代“道出于二”语境下学科认同的困惑》,《天津社会科学》1(2015):175—183。

  ③ 近代日本的“文学”概念,可参阅铃木贞美:《文学的概念》,王成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

  ④ 参见戴燕:《文学史的权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⑤ 参见儿岛献吉郎:《支那文学史纲》。东京:富山房,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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