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未完成的内心无以谈诗意

时间:2023/11/9 作者: 美文 热度: 9457


  陈思呈专栏作家,多家媒体签约作者。著有《我虚度的那部分世界》《神仙太寂寞,妖怪很痴情》《每一眼风景部是愉快的邀请》《一走就是几万里》等。

“出花园”的孩子



  在我们家乡有一条街上,卖的都是一些比如花篮啊红木屐啊红肚兜啊之类的物什,以前我也知道这条街,但觉得它离我甚远。后来我才知道,这条街上卖的是所有婚丧嫁娶出花园所需要的一切物品,而我之所以觉得离我甚远,因为我从不需要操办这些仪俗,自有我妈去主持。

  我十五岁那一年,我妈开始觉得有盼头了。我们家乡的风俗是,满十五岁的孩子要进行一种成人礼叫“出花园”,相当于古代男子二十岁的“加冠礼”。这种仪式要根据每个孩子的生辰八字择日进行,当天仪式繁琐,但是据称办好了这个仪式之后,这个孩子就算“走上了大路”。至于为什么叫“出花园”,我擅自猜想,也许是因为十五岁以前无忧无虑且浑然天成的生活,庶几可比在花园中,而自十五岁之后,出了花园,则踏入残酷的成人社会。

  可以想象当年我妈的心情,这个日子对她来说大概就像驴子前面那根红萝卜,她指望着它带来一个焕然一新、心智大开、人模狗样的女儿。她忍受眼下这个还没完全开窍的女儿,大概是在想象着一旦出了花园,我所有的不懂事都将不翼而飞,所有的顽劣愚昧皆如春冰涣然而解。

  盼望着,盼望着,“出花园”这一天到来了。一大早,我依样穿上了红腰兜,蹬上一双红木屐。木屐大家都知道,日本电影里都可以看到,腰兜其实就是肚兜。现在说起来,这两种事物都是非常古雅、有风情的,还有意地突出了女性美,但在当时,我们却觉得有沐猴而冠的感觉,但为了出花园之后的美好愿景,只能硬着头皮给耍下去。

  仪式当天,饭桌上必须有一只公雞,鸡头要对着那个“出花园”的孩子,表示她已经是成年人了。还有另一道菜必不可少,是猪肝猪心猪肠或者鸡肝鸡心鸡肠,总之就是各种动物的内脏大荟萃。这一道菜的意思是,吃了之后,此人就有了心机,胸中也有了城府,吾乡称为“有肠肚”,不再一片天真混浊。

  对于出花园这件事,大概是我妈和我爸渲染过度了,不只是他们,连我都对它的结果也充满期待。虽然已经被唯物主义教育彻底洗脑,但我仍然想象过了这一天,有一股神奇的力量降临,一道灵光闪过了我的大脑,从此我就像一个被升了级的软件,或者像一个被开了天眼的人,从此我的人生将与众不同,就变成了自己的真心英雄。

  可惜,等我奋力吃完了猪心猪肝,认真咬了鸡头,严格地穿了一整天的腰兜木屐,还静坐家中端庄如仪,隆重地出了花园,但发现花园外和花园内,完全是一模一样,我还是那个我,做个作业还是那么辛苦,成绩没有丝毫进步,模样没有改善,就连头发都没有因此变得柔顺一点。

  多年以后我结婚时,我爸妈也是严格隆重地遵照老家的规矩,几点沐浴,几点拜神,穿的是什么,吃的是什么,洗澡还要用十二种花泡水,洗完澡后要在澡房里自己默默地吃下一个鸡蛋。如此这些诡异的讲究,令我嘲笑不停。我一笑,我妈更是格外紧张,她生怕我有任何不恭,导致以后婚姻有什么闪失。她比当年我“出花园”时还紧张严谨,因为“出花园”是为开窍,而结婚则为幸福,后者在她看来更加不可控。

  直到今天我终于明白,迷信的人是因为太过于重视一件事,过于重视了,便不容闪失,便不相信一己之力,便祈祷冥冥之中有神的护佑。所有对子女爱之心切的父母,都是有神论者,都是迷信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祈祷可以被神仙听到,相信上天能看到自己的虔诚,因此而对他们至爱的子女格外开恩。因为,他们无法陪伴这个至爱的生命直到最后。也只有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才看到吾乡这些可怜的老父老母们,在迷信的礼仪背后,那么一颗因为过于紧张而无助的老心。

坦然接受平凡才是真强大



  有一年,我与好友小D长途旅游,去了很多地方。像在祖国大地上的每次旅游一样,旅程中总要各种挤车,上火车要挤,上汽车也要挤,每个人都在挤,也许是怕晚了没座位,也许怕车开走,也许不为什么,只是看到别人挤,便不假思索地加入了挤的大军。跟别人挤,已经内化成本能。我,当然也是这大军中的一名。

  当我忘情地与人群挤在一起时,我注意到,小D在漩涡之外。她每次都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像一棵被水流冲开的水草。最开始,我焦虑她的柔顺,她的淡泊,因为我们是同盟,是利益共同体。但是这种焦虑只持续了几分钟,很快,她身上安静的气场逆流而上,笼罩了我。

  事实上,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并不影响上车,也不会因为稍微慢这几秒钟而迟到。但,不挤而站在最后,这样的选择,却令我在漫长的旅途中回味了很久。

  小D是个天生过度谦让的人,几乎到了迷糊的程度。她小时候成绩很好,但她自己好像不明白这一点。二年级结束时,同桌留级了,她就跟着他,继续到那个留级的班上去。她说她当时觉得,同桌要留级,自己也一样吧!

  她闹的这个笑话像个隐喻,小D的人生一直“自视甚低”。高考选志愿时,她的英语成绩是全班第一,老师主张报英语系,但她选了中文系,理由简直莫名其妙:学英语的都是很漂亮的女孩子,我又不漂亮。

  中文系毕业后本来可以继续读研,但她不好意思再用家里的钱了,就这样,成为某个机关单位的小职员。

  她被随机分到最繁琐的工作,每月要制订工资发放表,每年要收集部门每个人的评职称资料,收上来后又逐一检查,生怕因为格式不对导致对方评不上,种种繁琐。我光听着都暴躁起来,她却好像天生就该如此,没要求过换岗,还常加班。

  我暴躁地说,格式不对,参评者责任自负,你用得着这么认真么?

  她也熟悉我的功利了,笑嘻嘻地回答:“皇帝不急太监急呗!”

  其实我内心,有个羞于问出口的困惑。我想知道,小D真的没有过不甘心么?作为一个属龙的天蝎座,我有一点“超人情结”,觉得与众不同才能刷出存在感。我很困惑,把一整个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用于检查别人各种材料的小D,怎么能不烦不躁,不急不怒?做着这些谁都能做的琐事,难道不觉得自己生活过于平庸?

  羞于问出口是因为,我隐隐感到,这判断里,有很深的势利和狭窄、傲慢和偏见。但我暂时想不出她这样的原因。

  仍是那次长途旅行中,我问起小D不跟人群挤的事,我说,也许你在所有的事上,包括工作,都从来不跟人争。

  小D说:“我知道你觉得我的工作又累又不值得,但我觉得自己这样挺好的。”

  “为什么好?”我追问。

  她说:“人的天分是有差距的,丑小鸭如果硬要变成白天鹅,就会很痛苦。平凡的工作也要有人做,我接受自己是一个平凡人。”

  我急了,几乎口不择辞:“你为什么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人?我成绩没你好,工作没你努力,我都尚且认为自己是个不平凡的人,一个人怎么会心甘情愿地自认是个平凡的人呢?”

  小D微笑:“你看,你会觉得智商低是天生不足,懒惰是天生不足,你怎么不想,性格里缺少進取心也是一种天生不足呢!性格缺乏进取心,开拓力,就会决定我的生活会平凡一点,我就应该安心接受啊!我在这个状态里比较舒服,不要替我觉得不平衡。”

  这番话令我很震动。这里面也许有消极,但是它照亮了我之前的盲点:之前我觉得,小D认真工作是无奈地忍受,我很少意识到,一个人,真的可以在平淡乏味的状态里,取得平衡。

  小D让我意识到,人不是因为被要求淡泊而淡泊。真正的淡泊,必是自己的选择。真正的淡泊,也不可能只有悠闲——很多人的“不争”,究竟还是争,为自己争得轻松,争得逍遥,争得一个淡泊的声名——可真正的不争,是小D这一种,日复一日地劳作,心里没有怨尤。

  我替小D不平衡,这是因为,我也是一个有“争”的人。同为平凡人,小D的世界是安稳的,而我则动荡。

  人近中年,我才逐渐看到自己对“平凡”的理解狭窄而傲慢。

  小D过的,仍是最平凡的人生,晋升缓慢,收入平淡,孩子还小,家里却开始有了一些变故。人近中年时最怕变故,一点小变故都会在已经饱和的工作量上再添负荷。这时的小D,绵绵不绝地进发力量,这力量不是颠天覆海的行为,而是沉着应对,从不说烦。一个真正接受自己的人,真正接受了自己的状态和命运的人,面对变故就有更大的力量。“逆来顺受”这个词,从前我以为是一个懦弱的姿态,现在想,这里面有着对生活很深的洞见。

  这是一个唯精英马首是瞻的世界。仿佛唯有精英的生活值得一过,唯有精英才值得被讨论,唯有精英的观念、精英的活法值得言说。然而,在小D的身上,我领悟到,对平凡的接受,可能才是一个人对生活真正的诚意,是真正了不起的担当——该盖章时盖章,要填表时填表,在繁杂的工作中,让自己不烦。就像禅宗所言,砍柴时砍柴,吃饭时吃饭。

  接受自己是一个平凡人,不仅仅是接受平凡,更是接受真实的自己。“接受自己”的力量是非凡的。惠特曼曾说,从此我再不要求幸福,我就是幸福。我再不仰望那些星星,我知道它们的位置十分合适。

  而我不会忘记小D在火车上说过的那句话:“你不要替我觉得不平衡。”

未完成的内心无以谈诗意



  人是多么善于粉饰自己的生活啊!这是我无意翻到自己多年前的文章时,一个最强烈的慨叹。

  当其时,我住在广州最大的一座山脚下的某个校园里。山居,成为生活里最易措手的形容词,便于用来表达静好、诗意之类的效果。这是我最安全的抒情,最有效的路径,在贫瘠的生活里模拟丰饶,在脆弱的状态中到达安慰。

  对山居生活的描述如此娴熟,大概与我前面二十年阅读过的田园诗颇有关系。我写出下面这样的句子,把它贴在某个论坛上,得到了无数的艳羡和呼应:

  “在我阳台外,就是山的某道围墙,山上的树叶时时飞落在我的阳台上。山就有这么近。

  有时候我听到别人说白云山怎么怎么,比如说,蹦极啊,缆车啊,公园啊,我会觉得很奇怪,好像他们在说另一座山。白云山那么热闹吗?可是我看到的山不是那样的。

  每天出门,穿过走廊,下了楼梯,抬头便看到山。山迎面走来,枝叶层层披覆。

  有时候,是夜晚,我站在楼梯口,举目与那山对视。山在夜色里呈现出一个毛茸茸的剪影,带着缓慢又恒久的呼吸。

  我们知道最人迹罕至的小路,要翻山墙而出。就好像对一个人,我们知道通往他心灵某处的一条秘密小径。任何时候,只要我想到:我住在一座山下,我抬头,便可见到它。

  我也叫不出那些植物的名字。那些看起来又脏又旧的叶子,细的叶,大的叶。那些野花,一点也不寂寞,黄色的野菊花极其茂盛,而且四季都不缺席。这样结实而充沛的生长有时会叫我漠视。有时候,我走了很长的一条路,回头一看:路上一直都有它。高高低低的叶子,疏疏密密的花,全是它,不曾间断,就像它一直在送着我。

  有时候,我遇到一只蜘蛛,横在前方,结一个清晰的网。有时候,我走在山间,四顾无人,不知名的果子或枯叶从树上落下,打在我身上……”

  那是每天下了班之后去爬山所见所闻。一点平凡的记录,却被我赋予了种种不易觉察的光环,带着奇怪的优越感。这是我的“靠山吃山”的方式,这山居生活,确实是我不多的写作素材,不多的炫耀资本。

  当时,住在校园里的很多人,确实有很多物质形式上的“靠山吃山”。我的邻居是一个刚毕业留校任教的英语老师,非常漂亮,她的人生里唯一的遗憾是脸上会长痘痘,所以她妈妈每天到白云山去打泉水来给她洗脸,她们家喝的每一滴水,都是白云山泉。我的另一个邻居,是已经退休的老俩口,他们每逢春天便结伴上山挖蕨菜,那种以美丽弧状卷曲生长的野菜,经过复杂的处理之后吃起来非常美味。整个四月,我经常获得老俩口的馈赠,蕨菜特殊的口感,似乎让我有更多可以接地气的抒情内容。

  我父母对这山居生活尤其热爱,父亲曾经打趣说,母亲恨不能在回家乡前,都用塑料袋装几袋白云山的空气回去。

  而这静美,事实上,并没有令我感到真正的诗意。真正诗意的生活,应该是来源于一颗有活力的心灵,而不是通过描述创造的。而我,容我承认,虽年已二十好几,内心却尚未完成。这静美的生活非我所要,但我却不敢说出我要什么,我年轻到没有勇气正视自己的压抑。

  山居生活真的有我前面所写的那么享受吗?没有,完全没有。

  当时我一个人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很多人羡慕这生存环境,除了无敌山景、校园配套设施的便利之外,广州飞飚的房价也让我不敢不“感恩生活”。工作那么清闲,饭碗那么稳定,每年有两个寒暑假,上下班走路就好,三餐都有饭堂。我刚从大学出来,侧身又进了一所大学,毫无疑问地将会在这里轻松地待到老,拿着福利鲜明的退休金,大病小灾全能公费治疗,天天喝着白云山泉,这样的生活,以我一向的低能,难道不应该感恩戴德么?

  出于这种心理,我努力地感恩,用我最为擅长的文字去赞美我身处的生活。我以为自己会被自己的抒情哄住。因为贴在论坛上,它们,确实哄住了很多人,我甚至把它写成一个连载,记录每一天下了班爬山时,看到了哪些植株,它们的生长速度,它们属哪一科哪一目。很多人与我讨论,我在文字里,似乎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隐士。

  热爱植物的人,想必是内心极为沉静的人。可我的“热爱植物”,不过只是沉静的一种模仿。这极为静态的事物,不,放大到当时我整个的、极为静态的生活,很可能,像一个巢,是我在十八岁之前离开的那个巢之后的第二个。

  布罗茨基在他的散文《一个半房间》中写,每一个儿童都渴望成年,巴不得快点离开他的屋子,离开他那压抑的窝巢。出去!进入真正的生活!进入广大的世界!然后有一段时间,他会专注于新景观,专注到构筑自己的窝巢,制作他自己的现实。接着有一天,当新现实被掌握了以后,当他自己的方式实行了以后,他突然发现他的旧巢不见了,他发现他的成就,即他以自己的方式制作的现实,不如他放弃的旧巢有效,发现如果他生命中有任何现实的话,恰恰就是那个压抑、窒息,他原本恨不得逃离的巢。因为他是由别人构筑的,由那些给了他生命的人构筑的,而不是由他,而他太清楚他自己的劳作的斤两了,他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在使用这被给予的生命而已。

  显然,我是布罗茨基所写的那些青年中的一个异数。我竟然,没有离开过巢。在离开童年那一个之后,我飞快地进入另一个,那几乎依照父母心愿筑建起来的另一个,它简直是之前那一个的再造。也正因此,我从来没有制作过自己的现实。即使再没有斤两的劳作,再无效的现实,我也没有制作过。我束手束脚地行走,假装生活静美,用隐士的姿态粉饰自己的无能。

  记得某天,我坐在办公桌前,面对的窗外有几根树枝,树枝上有一只鸟,可能是麻雀,因为它在雀跃,雀跃之余,带动枝条,这无聊的随机运动吸引我看了很久很久,像打俄罗斯方块一样停不下来。

  我站到窗前去,那是一株大叶榕,一到冬天就落光叶子,到春天的时候,每天的变化如此巨大,昨天那枝丫上还是透明的芽,今天已是嫩绿,很快又变成浓绿,并飞快地从紧致变得舒展,从稀疏变得密稠,即使连一棵树,都在提示着一种叫“光阴”的事物。

  我本来可以把这个情形写成一个静态的动植物观察笔记。可是那一瞬间,一种巨大的,对时间的焦虑——不,也许是敬畏,突然到达。一瞬间,焦虑统治了我,与我之前所有潜意识里的努力结合在一起,摧枯拉朽地,迫使我下了一个决心:决心把自己的生活打碎掉,也把自己打碎掉。

  在那個时候我尚没有非常明确地想好打碎后要怎么办。但是多年后,有一次与武志红老师聊天,他无意中,似乎是一种穿越,回答了当时我的问题。他说,能把自己打碎掉再重建的人,他把这称为“自我组织能力”。拿官渡之战中的袁绍和曹操来说,曹操就具备这种能力,所以他敢以七万之兵抗袁绍的七十万大军,敢豁出去听来降的许攸建议,夜袭乌巢劫取粮草,反败为胜。而袁绍则把报告负面消息的人全部杀掉,包括有负面预言的田丰、沮授也杀掉,因为杀掉他们,他就看不到自己的失败。袁绍是把自我不断地裹紧、收缩,他的自我没有重建和再造能力。

  我一直庆幸自己离开那“靠山吃山”的生活,原因也许在此。在我自己小小的战役里,我做了袭乌巢的曹操。尽管打碎之后重建的自己,也并无任何英雄可言,可是一个走在自我完成的路上的人,就可以说是他自己的英雄。即使他潦倒,也可以是一个潦倒的英雄。

  其实那所校园确实很美,在那里,我还是有很多的朋友,她们和当时的我做相似的工作,她们得其所哉,自如快乐。我相信那是真正的自如快乐。不适合我的东西,并不见得不合适他人。用金庸小说《白马啸西风》中的话说:“这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只是不适合我。”

  这一年春天又到。我再一次看到榕树落光叶子之后,以一天一个色阶的变化出现,提醒某种时间的敬畏感,不,焦虑感。而我几乎有点喜欢这种对时间的焦虑感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舍不得睡眠的人,一个有时问焦虑感的人必定也是爱时间的人,是生活得投入和充分的人。《朱子语录》中说,要写得好句“须是看得那物事有精神方好”,如何会得物事之精神,则是“须得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我曾在师长的文章中,看到这个句子中的道理,被指向于读书和写作,可我觉得这个道理,也可以指向生活本身。

  须得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物事之好。作为那个曾写着山居植物笔记的人,其隐士姿态也许是可赞的,可我知道,她未被生活的水浸湿过脚踝,她只敢写写那不会申辩的植物。她从未将船踏翻,从没勇气将船踏翻,她没有什么勇气去谈论内心。若从未通身都在时间中,她更加没有什么理由,去正视对时间的焦虑感。

学琴往事



  我儿子徐宇澄君长到五岁的适龄年纪,我妈就开始催促我带他去学钢琴了。但是我儿子真是不争气,他对钢琴的态度从几个月到今天全都一以贯之,就是用拳头擂!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这么粗鄙,说起来我和他爸都还是有点音乐修养的,只听说负负得正的,难道正正也会得负吗?

  我们家呢,在音乐上,还是有点家学渊源的。小时候我看到家里长年订一本杂志叫《广播音乐》,现在想想一个人对着简谱学唱歌不是挺傻的吗?当年我爸就是这么干的。他会的乐器不要太多,还都自学。口琴手风琴这种当然不用说了,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比如什么三角琴之类。我和我妹学过小提琴,当时他的任务是监工,有时要示范一下,他一拿起琴来就自己陶醉地拉开了,然后就忘了坐在一边的我和我妹,然后我们就顺便放下琴玩开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爸对音乐确是真爱。如今他身为一个老头子也经常看中央八台的音乐频道,上面经常有些交响乐团演出古典音乐曲目,也就是俗称能让人听睡的那种,但他听得很投入。

  我妈的品位相对低一点,她喜欢的是演出。与其说喜欢音乐,不如说喜欢舞台。唱歌、跳舞、报幕,她都很热衷。她声称自己本来可以在音乐上有更高的造诣,但由于是家里吃得不好导致营养不良,再导致身材不够高,再导致在舞蹈上优势不足,最后导致没法成为更重要的文艺骨干。不过,上帝在这边关了门,就在那边开了窗,跳不成舞蹈她就专心发展声乐了。我妈说起嗓子的护理偏方来那真是一套一套的,比如说,吃生鸡蛋,喝热茶闷木炭,都是她万一上台表演前刚好嗓子哑了的应急措施。听起来跟巫术似的。

  那么,鄙人当然也是受到熏陶了,所以当然也是一个雅人了。虽然没眼光的人轻易看不出来。

  說到我学琴的经历,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重复烂泥扶不上墙的命运罢了。不过当时有很多同学羡慕我,比如丁丁就经常说,如果她也有机会学个乐器该多好啊!她一定不会像我这么不懂事、不争气、不珍惜。

  我虽然是个三不少年,但我脑袋灵啊,点子多啊,我就跟丁丁说,你妈不让你学不要紧,我可以教你嘛!你妈不给你买琴也不要紧,你用我的琴练习就行了!丁丁很高兴,虽然她对我的水平十分怀疑,但好歹也算是向艺术殿堂的方向迈了一步。考虑到她也没钱可以向我上交学费,我不知道我们当时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协商的,反正协商了也没用,因为事实上只开展过一次课。

  第一次上课我就和我的学生丁丁闹翻了。我告诉她,握弓的手掌要松松的,虚虚的,里面好像握了一个鸡蛋,这是老师的原话。然后我又说,虽然虚握,但是要很有力,不能软绵绵,这也是老师教我的原话。丁丁就不满意了,说我自相矛盾。我也不满意了:你这是挑战我的权威吧?

  我们吵了起来,师徒关系也走到了尽头。

  说到练琴我还想起一件往事。上大学时有一次路过学校的相思湖边,听到有人在拉小提琴,是一名男生。那男生长什么样子我完全看不清楚,他拉得也不算很好,但无论如何,一个人站在湖边练琴这个情境是多么的浪漫啊!多么的让人心动啊!简直是产生艳遇的最好桥段嘛!一个会拉小提琴的人,在艳遇事业上,将是多么有竞争力啊!当时我真想过去跟他攀谈一下,说,哎,其实我也学过哎。但是,如果他把琴往我这一塞,邀我来琴瑟相和,我那三脚猫功夫不就露怯了吗?

  这个时候我就隐隐地理解了当年我爸妈让我学拉小提琴的苦心了。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