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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羊大则美”中的礼乐传统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品文选刊 热度: 9190
孙 黎

  (温州大学 浙江 温州 325000)

  浅谈“羊大则美”中的礼乐传统

  孙 黎

  (温州大学 浙江 温州 325000)

  “美”有许多种解释,在《现代汉语词典》 中:指美丽;好看。但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美”解释为:味美。所谓的“美,从羊从大,羊大为美”,主要是因为古人以羊为主要副食品,羊肥大,好吃,所以滋味美。羊本性比较驯顺,也是易于管理的集群性动物,所以“羊”意为“驯顺”。“大” 形容体积、面积、数量、力量、规模、程度等方面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与“小”相对,意为“国土辽阔”。“羊”与“大”联合起来表示“国土辽阔,人民驯顺”。

  “美”通常与古代巫术有关,古代的人们认为巫术可以给他们带来安定,祈求神灵的帮助。甲骨文中“舞”和“巫”字是一样的。“美就是羊这种动物扮演或图腾巫术在文字上的表现。” 图腾舞蹈是原始部落社会与生活活动的主要的表现形式。艺术起源于人们对生活的再现,人们审美的开始也正是由于这些舞蹈的出现,产生出审美体验和对美的感知。图腾歌舞、巫术礼仪是人类最早的符号生产和精神文明的产物。

  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单独存在。柏拉图《理想国》中:“美不是具体事物,而是理念,是美的具体事物所以美的原因。”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是生活。”坚持美和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认为艺术是对生活的“再现”。

  柏拉图《斐多篇》中说:“在我看来,绝对的美之外的任何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是因为它们有绝对的美。”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说,意味着经验世界中的具体的美的事物具有美的价值,其原因在于这些价值对于不同的事物有作为绝对价值而形成的美的本身。这种解释太表面,有必要在对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作深层的思考。

  审美是一种社会性的东西向人们展示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人们通过审美直觉来感受事物的美好,聚精会神地观赏它,全部身心沉浸在审美愉悦之中。审美意识是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力反映,是审美心理活动进入思维阶段后的意识活动。它通常是通过人们的感官的不同感受来分辨事物的好坏。在中国古代“美”这个字通常与味觉的快感联系在一起的。“食必珍美”。《管子·五行》曰“然后天地之美生,谓甘露醴泉之类也。”所以“味甘”则“美”。味觉的快感是审美直觉的直接感受,并不是理性思考后的产物。美的感受通常是与人们自然生理需要联系在一起的。美这个感觉,是来自于人们内心的情感,是理性与感性的结合。理性与感性是相关联的,从不同的角度表现同一个事实,即“积淀”,指人的内在自然(五官身心)的人化,逐渐形成了人的“文化心理结构”。然而这种审美感觉取决于人的个人喜好。

  从美学看,美是宇宙与人类的统一,是自然的感官感受与社会文化相互融合统一的结果,也就是“羊大则美”与“羊人为美”的统一。这就导致中国古代人们将味、色、声连在一起来讲人的愉快享受。例如:《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知为乐之至于斯也。”《孟子·告子上》“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中国的美是离不开感性的审美感受的,那些通过味、色、声来得到的享受,被认为是“人情之常”,是“天下之所同嗜”。然而这些审美感受所带来的快乐并不是不受约束的,它们是要受到社会的规定、制度、礼仪的规范的。这就是要在感性思考中要加入理性的思考。从而中国儒家美学的“礼、乐”便出现了。其实远古的图腾歌舞、巫术礼仪经过不断地发展才形成了“礼 、乐”。

  “礼”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古代社会的法则,礼仪;以礼相待,礼貌。” 《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 孔子讲“立于礼,成于乐”,立礼为了立仁,而仁的升华则为乐,故曰“成于乐。” “乐”是人的最高境界。“礼”能够培养出人性,是人性的本源。“仁”则是“礼”的核心,儒家思想的“礼乐”也是具有巫术礼仪的。“礼”用来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注重等级。“礼”中的规范准则,通过感性的秩序建立和要求,则就与“美”有关了。儒家中的“礼乐”是具有审美因素的。孔子《论语·雍也》中:“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乎?”《学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颜渊》:“非礼勿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约”、“齐”有束缚,规范之义;“勿”表现为不许。显然,礼对人是有所限制的。这样,对礼的遵守,就必须以“欲仁”为前提,而“欲仁”,又必须知仁。礼,从本质上看,它还不能说是审美的,只能说具有审美的因素。

  “乐”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为:音乐。《孟子·梁惠王下》:“今之乐由古之乐也。”《礼记·乐记》:“金石丝竹,乐之器也。”音乐可以使人陶醉其间,然后在到人的理性。“乐”与“礼“不同,它是由外物而引起的,直接发自内心,直接作用于人的感情、情绪,再深入到人的理性。人既是理性的,又是感性的;人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人既是群体的存在,又是个体的存在。审美充分体现了这些特征,是自然性中寓于社会性,感性中寓于理性,个体性中寓于群体性。

  “乐”只有在倾诉内在的“心”与“情”,才能与“礼”相辅相成。《国语·周语》:“政象和,乐从和。”“乐”本质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秩序的稳定。“乐从和”是身心、天时、地利、人际的统一,这便是“中庸”,即是所谓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要求。在孔子看来,文艺所表现的情感不但要具备道德上的纯洁性和崇高性,而且要受到理智的节制,讲究适度、平和,不能过于放纵、任其泛滥。这同时也是中国“礼乐传统”所要求的。

  华夏艺术与美学很多特征都来自于中国的“礼乐传统”。正是由于这些“礼乐传统”,才使得中国的艺术不同于西方艺术而独具特色,更加赋予内涵。

  [1] 林君桓,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J],1984年 第03期

  [2] 孙慧玲,时代文学·理论学术版.[J],2007年 第12期

  [3] 李泽厚,华夏美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1月

  [4]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三联书店,2008年

  [5]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1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

  [6] 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 杨赛、洪艳,乐从和.[N],人民音乐,2011:7

  [8] 韩鸿雁,论礼乐传统与华夏美学.[N],文学教育,2007:7

  孙黎(1993-),女,汉族,安徽马鞍山人,研究生在读,温州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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