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浙江 温州 325035)
从《真腊风土记》解读真腊社会
刘美华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浙江 温州 325035)
元朝温州人周达观笔下的真腊是一个富饶而神秘的国度,《真腊风土记》所描绘的景象尽显吴哥时代柬埔寨社会繁荣的空前盛况,是至今发现少有的对柬埔寨古国真腊记载入微的重要参考文献,对研究柬埔寨历史文化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从《真腊风土记》分析真腊社会各阶级及关系情况,再从等级与生活方式、等级与婚姻两方面粗略考察了等级在真腊社会中的表现和内容,从而初步地探析出“富贵真腊”是一个等级森严的阶级社会。
真腊风土记;阶级;等级;真腊社会
真腊为中南半岛古国之一,即现今的柬埔寨,自古与中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中国各时期史书记载上对它的称呼不一,有占腊、甘孛智、究不事、吉蔑、阁蔑、真里富、甘武者等称谓,《隋书》始有真腊国名,明万历以后称它“柬埔寨”。柬埔寨史上的吴哥王朝(公元802年~1431年)在公元10至13世纪是柬埔寨文明最灿烂的时代,被称为吴哥时代,吴哥人民创造了柬埔寨历史上最辉煌的吴哥文明。“东方四大奇迹”之一的吴哥古迹是吴哥帝国繁荣时期的重要标志,它因《真腊风土记》被世人知晓而闻名。公年1295年,周达观始奉命随元朝使团出访真腊,在真腊实地考察和游历近一年,回国后根据自己在真腊耳闻目见的经历著成《真腊风土记》。全书约8500字,卷首是“叙”,下分40小则,内容涉及广泛,上至国王朝拜仪式,下至平常百姓日常生活等情况都作了详实而生动的记载,可谓是真腊当时代的社会风貌百态图[1]。虽不如志书记载全面具体,但可以从侧面粗略窥探到吴哥时代国内社会的若干情况,对研究柬埔寨历史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在国内外颇负盛名。据书中所载,以及结合其他史料从社会性质的角度来解读吴国王朝全盛时期的真腊社会。
1 真腊社会的阶级分析
判断一个国家的性质可以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进行探讨,特别是对阶级社会的解读,阶级及阶级关系的分析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实际构成了不同的阶级。暂且对《真腊风土记》所记录的当时社会称之为“真腊”社会,初步判明它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国家。在真腊时期社会中,有两个最基本的阶级,一个封建地主阶级,另一个是依附于地主的农奴制农民,他们构成了社会的主体。此外,还存在着少量的奴婢或奴隶,手工业者和商人作为封建农奴制社会的附属物而存在[2]。1.1 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是此时期真腊社会的基本阶级之一,也是该社会的统治阶级。从“城郭”、“宫室”、“服饰”、“官属”、“三教”等数篇章可以总结,国主是地主阶级的代表,也是最大的地主,在政治上处于全国最高的统治地位,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享受最高最优的待遇。他不仅掌控全国的政权、兵权、财权,而且通过一整套官僚机构来实现自己对全国的统治。在国主同农民之间,还存在着一个贵族集团,它是地主阶级的一个重要部分,由王室、显贵、官僚和僧侣等组成。“官属”篇有记载,真腊国内设有垂相、将帅和司天等官职共同辅佐国王治理国家。作为一个宗教色彩浓郁的国家,神权是国王进行统治的支柱之一。僧侣阶层,特别是上层僧侣,可以享受到国王给予的众多特权和赏赐,同时充当国王的臣仆,为国王效忠。“三教”篇中介绍了佛、道、儒三教的基本情况,寺庙和宫观允许用瓦,僧人还可以乘坐金银桥打金银伞,这些都是非寻常的待遇。“室女”篇中的阵毯仪式其实就给僧道阶层赋予了特权,他们不仅受人尊敬,而且有名的僧道还可以享用到充足的馈赠品。地方官吏是地主阶级中的又一个阶层,也可以称为中小地主,他们受中央管辖分派到各个地方任职。“属郡”称:“属郡九十余”,“各置官属”。郡为真腊地方行政单位,每郡设有地方官,作为该郡的最高首长,分区域管理地方各项事宜。
1.2 农民阶级
农民(农奴)阶级,是社会主体的另一个基本阶级。在一切社会中,劳动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可以说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的农民皆如此,他们是社会最主要的劳动者。我们把真腊社会的劳动者视为农民(或农奴),是由此时劳动者的地位决定的。《真腊风土记》中并没有直接表现出来,但综合其他已知的材料总结来看,此时的农民已不是地主的完全私有物,而且可以从地主手中租用小分土地来耕种维生。地主不能直接占有农民之后,却有权占有农民的劳动,即通过收取地租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从而最终实现国王对土地的占有权,完成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另外统治阶级还要强迫农奴承担沉重而无偿的劳役,实现剥削的最大化。“奴婢”篇中的撞贼原便属于这一阶级,他们身份虽贱,但有自己的庄稼。“村落”篇中的村落实际就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加强统治和剥削的基层组织,有名为“买节”的“镇守之官”对农奴进行日常管理。
1.3 奴隶
在真腊社会里,还保留有奴隶。“奴婢”篇中用野人充当的奴婢是真腊奴隶的一种,这种家内奴隶被剥夺了做人的起码权利,地位极为卑贱低下,还备受歧视。虽然在真腊社会存在着奴婢,其数量却是有限的。当时吴哥都城拥有奴婢的人家,家内奴隶多的才上百个,少的也就一二十名,达官贵人聚集之地的都城尚且如此,那更不要说其他地方了,所以全国的奴婢数量在当时就很有限。并且此时的奴婢劳动多限于城市,服务于个体家庭,没有大量参与社会生产,所以尚未能构成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在封建制与奴隶制并存的真腊社会内,封建制居社会的主导地位,奴隶制还没有完全终结,仍遗留了过去的某些农奴制因素。
1.4 手工业者和商人
在真腊社会,还存在着封建农奴制社会的附属物,即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虽存在于真腊社会,但始终未能形成一个独立的阶级,他们仅仅是为整个统治阶级服务的附属阶层。我们从《真腊风土记》中手工业品的种类可以看出,手工业者大体分为官府、民间和个体三种。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政府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垄断生产,其产品直接满足皇室消费、政府以及军队的各项需求。在“城郭”、“宫室”、“国主出入”等篇幅中描述的雄伟建筑物和精致的服饰、器具等,以及“车马”篇中的军用器物均可见证。民间的手土业者,多服务于村落,本村社的人共同协力完成集体所需要的产品。比如“舟揖”篇中船的制作;“器用”篇中的人们日用的器具,如做饭的瓦釡,做羹的瓦铫,盛水的锡器或瓦器等。所谓个体的手工业者,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生产,主要是满足个体家庭生活所需,如在“蚕桑”篇中真腊的妇女纯手工织木绵布,用于普通人家的日常穿用。
商人是伴随商业和贸易的兴盛而出现的,早在真腊时期商业已经相当发达。从“贸易”、“欲得唐货”、“流寓”、“正朔时序”、“草木”、“蔬菜”、“桑蚕”等篇章的很多现象和事物都折射出了异域元素,说明当时真腊与外界的交流和贸易十分频繁,商业自然发达。不仅中国的“唐货”在真腊很受欢迎,而且中国人也很受人当地人尊重。真腊的本地妇人很会经商,所以有旅居真腊的中国商人,最初到了那边总是先收一个当地妇女能手为其打点生意。他们在当地也很受尊敬。在吴哥都城,每日有开放时间和地点固定的集市,商贾云集,税官会按买卖规模的大小,用不同的货币形式收取税金。
2 真腊社会的等级分析
所谓社会等级,就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把人分为若干社会集团,用法律强制规定各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级之间壁垒森严,地位迥异,不允许有僭越和逾制[3]。为了维持和巩固统治的秩序,封建时代的政权以尊卑贵贱为准绳,对每个阶层成员的日常行为作了严格而详细的规定,除了在日常言行举止上予以规范外,还在服饰、饮食、房舍、器用等方面作出严格的等级限定。总之,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折射出等级的殊异。真腊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等级社会,等级制度的内容广泛,以下主要从等级与生活方式、等级与婚姻两方面粗略考察了真腊等级社会的内容。2.1 等级与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依附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而形成的一种生活模式,即生活的一种形式。其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包括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以及价值观念支配下的精神方面[4]。在古代社会中,人们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理想的生活模式,身份地位不等生活方式也截然不同,这种等级界限受法律所保护,甚至强制立法维护,不允许任何违犯。在阶级社会中,生活方式打着深深的等级烙印,等级之分除了用权力与财产之分加以区别外,还可以以生活方式等物化的符号和形态来标识身份,体现等级差别。下面主要从衣饰、房舍、车马、用具四方面择其要而论之。
(1)衣饰
衣饰就是衣着和装饰,最初用于遮羞护体,保暖御寒,后逐渐注重追求美观作外表装饰之用。在传统社会中,服饰最能显而易见展现人们的社会等级和地位,衣饰的材质甚至衣服上的花式都有严格的等级之分。在“服饰”篇中主要描述了真腊人的日常装饰,特别对国主的描述最为详细,作为一国之主的装扮也最讲究,纯金冠、金镯、指展和金剑是国主的标配。衣布也是分等级的,国王所搭的衣布最佳,而且只有国主能穿纯花的布,布上还搭配有三四两的金饰。只有当官的人可以穿有花边的布,但国主对新来的中国人的态度较为宽容,即使穿着花边布也不怪罪。在“人物”篇中介绍了真腊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女性,一是国主的妃子,国主有五位妃子和三五千的嫔婢,其中也是分等级的。平常的妇女装配最朴素,除了椎髻连头钗等简单的装饰都没有,而宫里的人包括陈家兰都配有金镯和金指展。
(2)房舍
古代的房舍建筑规格是分等级的,封建统治者甚至立法明文规定建筑等级划分的标准,居室称呼、具体构建、所用修饰材质、室内外装饰等都极有分寸,不能随心所欲,以此来建立尊卑贵贱的封建秩序。在从“城郭”和“宫室”篇中可体现,国主的宫殿是规格最高的建筑,正殿上的瓦是铅做的,主政的大殿的窗棂是金制的。国主的寝宫是一座用纯金建造而成的塔,这座纯金塔对国主有特别的意义,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出。其他的王公大臣的房子与平常百姓的房屋有很大的区别,官员内部之间据官阶高低也有差别。贫富往往能决定房屋的宽窄,但即使再富裕也禁止用瓦,而老百姓就只能用草毡来盖房顶。
(3)舆马
在古代,有着非常严格的车马制度,车轿车马不仅是基本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是象征身份地位的最高代表。等级地位对出行的车马规格有严格的限制和区分。在“官署”篇中有说明,真腊国出行的仪式有明显的等级,从出行轿子和伞柄的材质以及伞柄数都可以进行区别。“车轿”篇说明了轿的形制,轿的装饰精美程度也是衡量等级的一个标准。“国主出入”篇描述国主出巡。作为一国之主,并不常出行,但每次国主出入的整个仪仗可谓气象恢宏、豪华壮观。出巡的时候,军马走在最前面护卫,旗帜鼓乐在后面助兴,还有众多装扮各异的宫女在其中点缀,有人手举巨烛,有人手拿金银器,甚至有拿武器打扮成卫兵的。又有羊车、马车,都用黄金装饰。国主则站在象背上,手持宝剑。国主的王妃、滕妾和王公大臣们也随行,他们或坐车轿,或骑象马,有用黄金装饰的凉伞遮护。每遇出巡,必能见一座金佛和一座纯金小塔。旁观的人要求必行三次跪地顶礼膜拜礼,否则将被逮捕和终身监禁。国主每天要办公两次,无具体时间。大臣和百姓要见国主,需要行特殊的礼仪,任何人必须遵守规矩,从这点可看出真腊是一个君臣有别的地方。
(4)器具
用具作为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材质、器具丰富度等方面的差异也处处彰显出各阶级的等级之别。“器用”篇中有详细记载。寻常人家虽有房屋,但屋内布置极其简陋,连一些日常的用具都缺有。做饭用瓦釡,做羹用瓦铫,用石头搭灶,用椰子壳当杓,又用锡器和瓦器盛水用来洗手。盛饭用瓦盆或者铜盆,用树叶做成的小碗盛羹,用茭叶做成一次性小杓兜汤喝,就是祭祀神佛也是如此。贫人饮酒用瓦钵,如果是官宦富商却一律用银器,更有甚者用金器。一般人家用布罩食物,而国主用的都是海商们赠送的镶金的丝织品。国中每遇大典庆祝时多用金做成的器皿,且这些器皿和平常所用的又不同,形状很奇特。地下铺用的一般都是产自中国的草席,也有用虎豹麂鹿等野生动物皮制作成的皮毯和藤席的。
2.2 等级与婚姻
阶级制度成立的主要条件有二:一曰将全部社会之人划分为统治阶级和被治者之两级,永沟绝而不能相通;二曰此两级人不通婚姻,各保持其血统勿使相混。婚姻行为与传统的等级制度息息相关,古人关心的是婚姻对社会、对整个家族的意义,个人要无条件服从家族的安排,从而个人的意义会遭到无视[5]。特别是统治阶级,为了保证统治权威的纯正性,他们会极力强调和维持这种壁垒森严的等级界限,不允许任何人有所越界。在“官署”篇中就有所记载,真腊国有有丞相、将帅、司天等官职,这些重要的官职大都是由与国主有血缘关系的王公贵族担任,为了维持官位的稳定以及谋求更高的发展,他们乐意献上自己的女儿给国主当嫔妃。“奴婢”篇中奴仆的人身权利就受到严格限制,身份低贱,只能同是野人的男女自行婚配,他们的后代永远只能做奴仆,绝不允许越界。主人不屑和自己的奴婢发生任何联系,仅仅保持正常的主仆关系,对于其他跟他们发生关系的人,主人也会有意疏远那些外人,鄙夷不洁。
此外,迎亲的车舆、婚礼的仪式和程序,乃至新人的礼服等,都必须符合相应的等级身份。虽在《真腊风土记》全篇没有特立篇章介绍这方面的内容,但在“室女”篇中可以折射出相关的情况。“阵毯”在真腊社会中是一项很重要的仪式,类似于当今的女性成人礼。女孩到了一定的年纪,父母就会请来和尚或道士为她们破处。阵毯之后,父母就不会管女孩的男女之事。真腊人十分看重这个仪式,相比婚嫁时候,这个仪式更加正式隆重。官员富豪可以为女儿选择有名望的僧道,阵毯的僧道也能从有名望的人家得到丰厚的馈赠品。富家的女孩从七岁到九岁就可以阵毯,由于阵毯太费钱,穷人则是没有选择的,所以穷人家的女孩一般要延迟到十一岁。阵毯的那夜大摆酒宴,鼓乐喧天,一个高棚搭在门外,棚上装饰着数量不等的泥人泥兽,但普通穷人家就没有这些泥像。
以上仅从阶级和等级两大方面对真腊社会进行解读,简要分析了《真腊风土记》中的真腊社会的基本情况,探析出当时的古国真腊是一个等级森严的阶级社会。在当时的真腊社会中,地主阶级和农奴制农民是两个最基本的阶级,他们构成了社会的主体。此外,还存在着少量的奴婢或奴隶,手工业者和商人作为阶级社会的附属物而存在。各阶级之间以及同一阶级的不同阶层之间都有严格的等级限定。不仅可以从生活方式等方面外化区别,而且婚姻和等级有着密切的联系,婚姻对维持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真腊古国有着一般阶级国家的共性,同时又有着本国独特的个性,从《真腊风土记》可窥见十三世纪前后柬埔寨古国的多个侧面情况,使我们对神秘的“富贵真腊”有了全新的认识。《真腊风土记》不仅是研究柬埔寨中世纪史的重要参考文献,对于研究同时代的中国也是不可多得的古籍史料。书中关于两国经济文化交流情况的记载能为我们研究中柬两国的交流史提供参考,同时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对于增加当代两国之间的互信合作,加强友好联系和促进共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许永璋.我国古籍中介绍柬埔寨的一本专著——《真腊风土记》[J].开封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01):91-96.
[2] 陈显泗.真腊-柬埔寨社会的阶级、阶级结构及阶级关系[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06):67-70.
[3] 吕思勉.吕思勉文丛[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40
[4] 周作明.旅游策划学新论[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15:57.
[5] 马作武.等级社会与法律[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S1):91-95.
刘美华(1990-),女,汉族,湖南益阳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学生,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G125
A
1672-5832(2017)08-004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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