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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说林 热度: 13783


  离家前他已想好了。去湖边或上火车,实在不行,还可以直接吞下那包氰化钾粉末。一点儿也不会麻烦。湖就在火车站旁边,氰化钾在胸前的口袋里,每天都揣着的。

  自从几天前法院来人保全他的房子,女人就不正常了。一会儿声嘶力竭高声咒骂,一会儿又搂着儿子泪眼婆娑。甚至昨天夜里,还抱起熟睡的儿子要拉他一起从窗口往下跳。她到底不聪明,想不到这样做只会让他更心冷,更想不到她此刻的绝望是他早就经历过的,而且煎熬的程度是她的许多倍。说到底她不爱他,然而他又何尝不是如此?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要不是因为和心里的那个她有几分像,他也不可能娶她。

  昨晚,他最后一次去了陈总的家。陈总自然是不见了踪影。可那位弱柳扶风的如夫人,还捏着细白的茶碗踮着脚在客厅走来走去。显然,她没打算放他进去,即使开门时笑得像一朵未经风雨的晚饭花。当他嗫嚅着说孩子马上要开学了,她的笑意一下子像秋冬的雨丝冻住:“借钱?巧了,我正在借呢,要不要进来一起?”她将门拉开一条缝儿,好让他看见两个黑瘟神般的男人,正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个穿粉色丝绸的小女孩(陈总的女儿)正夹在他们中间。他倒抽一口冷气,忙缩回脑袋,口中喃喃道:“可真是没办法了,要是陈总知道了——”没等他说完,那女人朝他凄然一笑,轻轻掩上防盗门。

  他在空荡荡的电梯里一路下坠。心想,全完了。树倒猢狲散,这女人和自己,就是陈总这棵树上最弱的两个,一个被压住,另一个眼看就要摔死。就像他不算陈总的朋友,她也不是他真正的夫人。真正的夫人——那个最壮的猢狲,听说早已携了巨款,飞向大洋彼岸一个富有的国度。

  走在明晃晃的街上,日光像温柔的瀑布将他包裹住。不知道是跨过了某个心理极限,还是可怜的脑部神经终于支撑不住,他突然失去了焦虑的痛楚,全身暖洋洋的,十分舒服。他一点儿也不恨陈总,真的。相反,他感激他。感激他像喂小狗一样将一些别人不愿接的零散工程扔给自己,让他买房买车,甚至,换老婆生儿子。要不是他,他现在还在劳务市场像牛马一样任人挑选,那些一碰就缩回去的目光,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流着黄脓水的软虫子。是他,让他成为城市的主人,而那些目光中的大多数,不过是流落在城市的可怜虫而已。

  他沿着日光走着,看见一辆公交开到站台,就不自觉地跨上去。车上很空,除了面目模糊的黑脸司机,就只有几个面黄肌瘦的民工。他看着他们,突然想起乡下的瘸腿父亲。他劝他说,大不了坐火车到南方某小城,那里的劳务市场到处是和他一样的人。破了产,没征信,但白天工资日结,晚上睡桥洞或走廊。饿了就吃,困了就睡。做一天歇三天,也不愁过个十年八年。他当时听了没回应,现在却暗中叹气。他知道自己天性循规蹈矩,喜聚不喜散,真要弄得孤魂野鬼、混吃等死,还不如直接死了停当。

  想到死,他不自觉地摸了摸怀里的氰化钾。其实,对他来说,死也不算什么,無非是穷困潦倒、油尽灯枯。他的瘸腿父亲,心脏装了支架的母亲,两个不幸的双胞胎妹妹,所有他这些亲人,看上去是老死、病死,其实不过是穷死、困死罢了。他无所谓,他可以死,就像他也可以活,一切都没有大的区别。

  唯一放不下的,是那个藏在心底多年,想提不敢提、要想又不能想的女人。在决定走这条路之前,他想见她一面。他掏出手机,双手颤抖着,按下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

  二

  这家湖边咖啡馆,是他之前绝不会来的地方。木头做的小房子,用油漆刷成咖啡色的桌椅,墙上挂着的,是那种将太阳画成方的、花朵描成黑色、男人女人如丝线般缠绕在一起的抽象画。他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可能是太激动了,心里有点发木,似乎一切都太快了,轻飘飘的,显得很虚浮。唯一能带给他一点儿真实感的,是手中画册上标价不菲的咖啡。他以前从不喝这种东西,可地方是她挑的,他只能服从。他本来脑子就乱,现在,几乎成了一片空白。电话里,她居然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而且似乎还很高兴。他竭力想弄清楚原因,可愚钝的脑袋久不运转,已然不听使唤。

  太阳在爬坡,天气似乎比方才更热了,他伸出脖子看了看天,发现已近正午。直到这时,他才想起来自己这一天还水米没沾牙。他点了壶铁观音,一百零八元。这种时候,钱是顾不上了,不过是在手机里利息惊人的借钱APP上再添一笔。只是这数字,让他想起小时候父亲听的评书《水浒》。

  这时候,街上的人忽然多了起来,像临时拉来的群众演员,或无数死人复活。

  窗外,荡漾的湖水像一汪不断晃动的菜畦,湖心处,几幢灰色的高楼在水面凝视自己的倒影。他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儿约她。早几年,他还能半开玩笑地说,这些城市地标中的某一部分(某一极微小的部分)经过他的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时光如流水带走了过往,什么都没留下,他不知自己有什么面目见她。想到这,他后背开始冒汗,两只手神经质地搓动着,可怜的目光像只看不见的蜘蛛,紧紧黏住咖啡馆的玻璃门。

  好像故意和他开玩笑似的,不停地有女人推开那道透明的门。

  先是一个走路带风的黑裙女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皮肤很白,脸颊圆润,下巴尖成一个可爱的弧形。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开始紧张得透不过气,直到他忽然想起她和自己的两个妹妹同龄,她应该只比他小五岁,她不该这样年轻。可没等他松弛下来,又进来一个中年女人,戴编织帽,圆形脸有点松垮,可脖子里的皮肤依然白到发光。他想起身迎接,那女人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就侧着身子,从他身边走过去了。他刚垂下眼睑,将目光调转开去,又有一个,不,是两个身材窈窕的女人走了进来。她们肩上挎着包,手里牵着孩子,低声谈笑的间隙,忙着用眼睛四下寻找着什么。当他的目光与她们相遇,他吃惊地发现,她们无一例外是尖下巴、白皮肤、小圆脸……

  像被什么东西敲击了一下,他脑中灵光一闪:难道他之所以惦记她,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洋气、像城里人?要是她一直在乡下,和他的妹妹们一样枯糙黄瘦,他还会想着她吗?他想起他的第一次婚姻,在乡下,他的第一任妻子——那个龅牙、矮胖的女人。他一直为她的样貌而羞惭。可没有办法,那时的他没得选。

  他开始为自己的鲁莽后悔。他不该约她的,正像那首歌里唱的“相见不如怀念”。他该赶紧走,在她看见他之前。可不知为什么,他的意志僵持着,迟迟不肯命令他陷在沙发里的身体。他无法离开,甚至无法起身。于是他只能转念,希望她认不出他,以为他失约,转身失望而归。

  她进来的时候,他还垂着头,在胡思乱想中承受着失败的孤寂,是咖啡馆的骚动(一个美女是无法不引起骚动的)让他惊醒。有那么短短的一瞬,他怀疑是债主寻他寻到这里来了。然而进来的是一个穿咖色风衣的女人,她身形窈窕,美腿修长,海藻似的长发下是一张流光溢彩的鹅蛋脸。像很多美丽女人一样,没人会想到她的年龄,更不会想到她来自哪里。可盡管如此,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那个藏在他心里的永恒少女。他的脑袋“轰”的一声,整个人像掉入了甜蜜的深井。他忘了起身相迎,也忘了要替她拉椅子——这些原本是他进城这么多年练就的基本功,幸好她也立刻认出了他,朝他走来。

  不能不说,四周惊羡的目光让他感到极度舒适,甚至自信。他想大笑,或吹一声口哨。

  “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什么时候来的这里?”

  没等在椅子上坐稳,她已脱下风衣,风风火火地开了口。

  他略怔了怔,本能地用唯一的左手拎起那壶茶。

  “不忙——要不要来杯咖啡?先喝点儿茶。”

  劣质铁观音泡出的液体像一汪淡棕色的泉水,注满了她面前的空杯。

  这是只透明的空玻璃杯。他特地和服务员要开水烫了好几遍,很干净。洗杯子时,他想着要是她像玻璃杯一样空就好了,他可以告诉她任何事,而她会选择全信。

  没等茶水注满,她已安静下来,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背上,两只晶亮的眼睛毫不犹疑地盯着他。

  她是这样的。在他的印象里,她是因为自信而美丽。这就是她和他妹妹们的本质区别。可她的自信又是从哪里来的?是她那同样自信的父母遗传给她的吗?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她随父母搬迁到城里之前。那时,她还是不满十五岁的小女孩,是他两个双胞胎妹妹的玩伴。

  “我——来这里快二十年了,”他的语气讪讪的,心里明白她不可能和老家全无联系,以至于对他一无所知。“也知道你在这儿,可一直忙,所以——”他说到这里,又停了下来,探究似的看着她。

  面对拙劣的谎言,她只是微笑。

  “你一切都好吧?工作忙不忙?家里——”他笑着,更加拙劣地转移话题。

  “我辞职了,现在单身。”她干脆地说,甩了甩额前的短发。

  他这才注意到,她的额前有深深的抬头纹,当她皱眉或不悦时尤为明显。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忍不住想告诉她真相——他破产了,急切地需要她的安慰,甚至帮助。可他很容易就压抑了自己,他知道,如果他说出来,他将破坏这最后的也是唯一的约会。为了杜绝这个可能,他急切地想将谎言的气球吹得更大。

  “我挺好的——我——在郊区有所房子,又结了一次婚,有个儿子,今年五岁——”他嗫嚅着,似乎这些骄人的成绩让他为难。

  她只是冷淡地说了一句:“我知道,都听说了。”

  冷汗再次爬上他的脊背。他想起他现在老婆的出身,乡下不是没有闲话的。那些风言风语,她不可能一点儿也没听到过。不过也不确定,他现在的老婆其实人很单纯,偶尔回去,也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他父母也很孝顺。

  “你——为什么离婚?他对你不好?”他的语气委婉中透着小心,似乎这问题是个珍贵的易碎品。

  她眯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又看向窗外。“不说这个,没意思。再说都过去了。”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起来。他也不得不眯了眼睛,向窗外远眺。阳光已不似方才那样刺目,淡蓝的天幕下,柔和的水波缓缓流动,像一面缀满波纹的铜镜。他不由自主地想,湖水如此,生活不也一样?表面平静优美,底下却污秽芜杂、暗流汹涌。

  “这很怪,”她突然转过头,对他笑了一下,说,“八百年没见的人突然冒出来,说些无关痛痒的空话,什么意思呢?”又盯着他的眼睛,“别说你的时间不值钱,和你前面说的也不像。”

  他一时摸不着她的意思。只得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膝盖,那上面,规矩地搭着自己的一只手。

  “要是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你至少还可以表白,你暗恋我。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从小就知道。你的两个妹妹也是。”

  他只听见自己的心“咯噔”一下,像从深井里又落下一层——一个更加甜蜜的黑暗矿井。他想假笑,想摇头否认。可结果只是望着她,什么也做不出来。

  “说得我好像小孩子一样。”

  半天,他摸了摸鼻子,勉强说了这一句,心里却感到一阵松快。这样也好,至少不必再藏着掖着,他解脱了。他早就该解脱了。他是不可能得到她的,可他至少可以和她好好说说话——就当她是个老朋友。毕竟,他们可是打小就认识的,他们有那么多的共通点:他的家人、她的家人、他的村庄、她的城市。最重要的是,对他而言,她是他现在唯一愿意与之交流的人。

  三

  “你这只胳膊是怎么丢的?”

  她欠了欠身子,好更舒服地歪在沙发上。漫不经心的语气,还带着一丝熟悉的蛮横。是的,这是记忆里的她,那个骄纵的漂亮少女。因为漂亮,加上自以为是的聪明,说起话来总是这样直接,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一个意外。”他说。心里思忖着该给她哪个答案:配电房高压电漏电,台风天气高空作业,还是沙漠毒蛇的杰作?也不算严格意义的说谎,这些经历他确实都有过。

  “什么意外,说清楚点儿。”她嘟着嘴,像是在撒娇。

  他苦笑了一下:“一定要说吗?都过去那么久了。”

  她睁大了眼睛,孩子似的期待着。

  他知道,她不可能一点儿也不知道。她也知道他知道。唯一的可能,是她想知道所有的细节。

  他望着远处的水波,沉默着。属于他的时间如流水般过去了。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长进,只能是在对待往事的态度上。他所记得的,或者说他所愿意记得的,只有那些不让他感到羞惭痛苦的。而那件事,恰恰处于让他感到羞惭痛苦往事的顶端。而现在,她要他直面它,谈论它的来龙去脉。

  “你知道——”他终于艰难地开了口,“你搬走后,大麦小麦干的什么营生——”

  大麦小麦是他一对双胞胎妹妹的名字。

  她犹豫地点点头。

  于是他不得不开始在回忆中展开叙述。他的心因为痛苦而狂跳着。因为心跳带来的窒息感,很多细节显得笼统又模糊。他讲得很快,几乎一触及事件的核心就弹跳开去。她一言不发,只专注地听着,不敢问,也不敢深究。

  “我很庆幸你搬走了,”他说,“不然就会目睹那个场景。”然后他开始讲述那个初夏的场景。那是一个春耕的早晨,天高云淡,草木温润,露水在秧苗上闪着绿色的光。全村的人都在田野里奔忙着,男人在挑秧,女人在插秧,半大的孩子在田埂上掷泥巴。忽然,远远的,一辆庞大的黑色轿车犹如一座活动的黑色城堡,由远及近,在众人诧异又不失好奇的目光中,两个穿黑夹克、戴金链子的年轻男孩,一声不响踢开车门,踏进秧田——是的,没有脱鞋——在有人反应过来之前,像老鹰捉小鸡似的,将正在插秧的大麦小麦拎上了田埂。没人说话,包括他父母。显然,所有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什么意思?”他扔下秧苗,一个箭步跳上田埂,追了过去。“什么意思?你管得着吗?”男孩中的一个扭过头上下打量他。“青天白日,你们——”没等他的话落地,他的肋骨下方被打了一拳。他支撑着,于是第二拳、第三拳接踵而至。他倒了下去。除了日光摩擦秧苗發出的嘶嘶声,他听不见任何其他声响。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他父母一前一后从秧田里上来,絮叨着哀求男孩住手。大麦小麦也哭着说等一插完秧就打电话给他们。他们互相看了看,拍了拍手,扔下他的两个妹妹,上车扬长而去。

  大麦小麦有没有给打电话,他不知道。插完秧天已擦黑。他父母反复劝他,让他放宽心,说不会有什么。可晚上十一点左右,车喇叭响了,那辆庞大的黑色轿车又出现在他家门口。大麦小麦到窗口张望,他在堂屋的椅子上跳起来,像只警觉的刺猬,“不许去!”他操起门后碗口粗的木棍,呵斥她们。白天朝他出拳的男孩看见他,只轻蔑地吹了声口哨。“是舍不得你妹妹?还是想自己上?”他旁边的另一个说。没等他回答,两人已饿虎似的扑了上来。他情知敌不过,只得下死手,他运气不错,胜在速度,眼力也好,一棍子打中一个后脑勺,又一棍子打在另一个的太阳穴。两人挣扎着爬起来,红着眼睛围着他转。他的注意力在手里的棍子上,没提防其中一个从怀里掏出了一把长匕首。缓缓后退时,右大臂上一麻,低头一看,发现一整条胳膊被生切下来……

  大麦小麦还是被带上了车。父亲扶着他在车后面追,不停地喊救命——杀人了——救命。血似泉水从肩膀里涌出来。他让他父亲不要喊,已经切下来了,喊也无用。他父亲不听。直到村子里的狗都惊醒了,跟着吠叫起来。

  “我知道自己是劳而无功,白送掉一条胳膊。可没办法。那时我心里过不去那道坎——总想着,要是你知道了,会怎么样?”

  他停止了讲述,目光闪动着,凝视她身后的湖水。

  她放在桌上的手动了动,却还是放下了。

  “她们从未找过我。”半晌,她说,“你也没有。我只听我母亲说过一些,我还以为是谣传。”

  他只默默看了她一眼。

  她又低头想了会儿,说:“有一年清明回去扫墓,我问小麦的联系方式,你母亲告诉了我。我按照电话号码拨过去,没人接。”

  他捧起眼前的铁观音,苦涩地呷了一口。

  “所以后来,你就带着大麦小麦进城,自己照顾她们?”

  他更加苦涩地摇头,“不,要是那样,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是我不懂事,没尽到当哥哥的责任。”

  她知道他说的是后来大麦死于非命、小麦家破人亡的厄运。几天前,她母亲下乡回来告诉她,小麦回来了,孤身一人,住在她父母在院子里为她加盖的一间厢房。丈夫死了,十三岁的儿子也死了,就剩她一个。

  “命运就像一条有生命的绳索,”他说,“想把你抛向哪里,想什么时候勒死你,都有自己的算计。”

  不用她追问,他已经自顾自地说下去。想象一下吧,他说,我还怎么有脸再待下去,在那样一个地方。于是跟着一个远亲去了西北某沙漠腹地学水电。因为憋着口气要挣钱,除了水电,还卖过水,开过浴室,承包过各色小工地。也确实挣到了一笔钱。我把钱寄回家,叮嘱父亲别再让大麦小麦出去。父亲答应了,却又拿那钱做彩礼,在几里外一个村里给我说了个老婆。一年后,什么都预备好了,才让我回去娶亲,这时大麦已经离家去一个草台班子学跳舞,小麦嫁了一个乙肝病人,退伍军人出身,为了治病已经一贫如洗。我质问父亲怎么什么事都不和我商量,父亲却说,一切还不是为了你,为了给你娶妻盖房、成家立业。我觉得冤屈,又无从辩解,就又赌气回到西北。

  讲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又看了她一眼,似乎想弄清楚她是否真的想听下去。她感觉到了,说了一句:“那后来呢?后来你又怎么来的这里?”

  “我没看过大麦的演出,但知道她处境不佳。”他犹豫着说下去,语气却自然多了。只要不是傻子,谁都能明白这一点。他叹口气,想想看,没有固定住所,和十多个流里流气、放荡怪诞的男女混居在一辆没有牌照的废弃房车里。穿得更不像样了,衣服都是一片一片的,没有一件能蔽体。至于什么跳舞,从她发来的视频看,天知道和真正的舞蹈有什么关系。可诡异的是演出竟非常之多。有几次,她甚至还给他寄钱,说担心他钱不够用,缩手缩脚在外面受罪。他不肯收,要退回去,她又转口说,那也先替她存着,就当是将来防老。他隐隐觉得不好,要出事。果然,没几个月的时间,那天,他正在工地的脚手架下搬砖,一根长长的铁丝突然从天而降,要不是反应快,他的另一侧肩膀已成肉串。他上工地从不带手机。等到回到住处,发现有十几个未接电话。他打过去,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妹妹死了,被火烧死的,在一个礼堂的舞台上。

  她插嘴说她知道那场火灾。她看过那个报道,说是商业演出,因为礼堂老旧,消防设施不过关,所幸疏散及时,观众都安全撤出,只有极少演艺人员伤亡。

  “不,不是极少,是那个草台班子的所有成员,”他纠正她,“五男六女,外加一个异装癖的侏儒和一个表演胯下衔玫瑰的八岁女孩。最关键的,那不是商演,而是一场地下演出。神秘人牵线,演什么、怎么演全由观众定,报酬是平常的好几倍。你可以想象,这些观众都有谁,这又是场什么样的演出。”

  她想了想,缓缓点头。

  赔偿金不算少,至少比工地上一脚踏空脚手架的工人要多好几倍。他赶到时,三三两两的“演艺人员”家属已拿到了钱。表演杂技的小女孩的叔叔,脸上甚至露出满意的笑容。他本该按他父亲说的,尽快拿钱走人。可天性中某种执拗,却逼迫他一遍遍在肇事的礼堂门口踟蹰,他想不明白,什么样的消防事故会让整个后台葬身火海?谁都可以看见,除了一道可以从里打开的防盗门,就只有后台两道朝外开着的木门,而它们早就年久失修,腐烂不堪。正如报道里所说,火焰是因舞台电源火线老化而起,一开始只是一点儿火星,溅落到正在表演的演员的身上,后来才越烧越旺,形成摧枯拉朽之势。也就是说,只要演员们有脚,完全可以在火势蓬勃之前,打开防盗门自己逃生。舞台下面观众的有序撤离,也验证了这一点。

  “只有一个可能,防盗门被人封死,无论从里面还是从外面,都无法打开。”他说。

  她更加缓慢地点头,眼里有隐约的泪光。

  “大麦是被活活烧死的。那些人都是。”他说。

  “是该有人为他们讨个公道。”她说。

  他卻突然低下头,低声说:“可那人不该是我,我只是一个底层无名小卒,我没那个力量。”

  四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偏西,阳光从黯淡的云层洒落下来,为远处的湖镀上一层虚幻的金色。她突然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下午,自己竟然和他待了一整个下午,多么不可思议。

  她答应赴约,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她似乎在饭局上见过他。她想求证那件事的真实性。还有,最近她父亲身体不好,让她母亲回老家修房子,因此她时常会听到母亲转述他们一家的消息,有关他的一夜暴富、他那对让人唏嘘的双胞胎妹妹。再有,就是她老了,开始一遍遍回忆自己平淡人生的起点。她想知道,那些旧时光里的人,在与她失去交集的日子里,度过了怎样的人生。

  她记得很清楚,那个意义含混的饭局设在湖边一幢隐蔽的民宅内。和往常一样,参加人员有官员、中间人和商人。她是被某上级领导点名要求参加的。具体目的不明,无非是陪酒烘托气氛,或者装点门面充当花瓶之类。她化了淡妆,也提前在包里备好了解酒药。可出人意料,那晚却过得异常愉快轻松。那天,坐在正位的是个倜傥的年轻人,穿浅蓝色套头毛衣,个子很高。在他两边,挨次是三个部门首脑,一个法学院教授和两个人民医院的主任医生。一整晚,他们谈论的都是新出的楼王、私立学校升学和如何说服父母做肠镜之类的闲散问题。有一次,低调的年轻人甚至提到本省一本著名的纯文学杂志,声称真正的创始人是他父亲。因为气氛过于闲适高雅,席间无人劝酒,更没有人讲荤段子开黄腔。隔着桌子中央一大捧香味馥郁的鲜花,几个巧言令色的商人不过是频频起身,带着他们的老乡和下属,彬彬有礼地为女士们倒饮料、夹菜。那天的菜式也难得的惊艳:中式鱼翅、燕窝;西式鱼子酱、鹅肝;更不用说源源不断的牛排、海鲜、大闸蟹……总而言之,最后,当她拎着古驰包离开包间时,她像只刚刚吃饱的小鸟欢欣惬意。毋庸讳言,只有这样的时刻,她才能找到一点儿优越带来的幸福感。感觉这么多年的书没白读,所有的前期投资都有了回报,自己比这个城市的多数人都过得好。总之尽管有各种不如意,但一切总还值得。

  直到看见了他。长长的昏暗门廊尽头,那个低调年轻人对面站着的一个单只袖管空空的民工模样的人。因为是背对着,她看不清那年轻人的脸,只见他边和那独臂民工低声交谈,边不时朝收银台的方向努嘴。可那民工的脸,她却瞧得一清二楚,那是一张竭力不露出内心的脸,像一张漂亮的透明面具,在主人的竭力调度下,殷勤地配合躯体不停地摇头、点头、微笑。看着这张脸,她怔住了,心里漾起一阵异样之感。那是谁?为何竟如此熟悉,是某个曾经的身边人吗?还是某个镜中的自己?忽然之间,她想起来了,小时候在乡下看人杀狗,在那濒死的狗脸上,她见过这样的表情—— 一种没有表情的表情,一种深陷绝望的绝望。

  那人向她走来了,在她朦胧惺忪的目光中,那张骨骼方正、线条俊美的脸,如一幅画面缓缓掠过。突然,她真的认出来了,这是一张她从小就熟悉的脸:异常俊逸,然而看人时目光清冷,下巴微微抬起,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孤独感。只剩左边一条独臂也对得上,听说他几年前和人打架被砍去一只。显然,他没有认出她。那种情形,他也不可能认出她。

  就是从那天起,她开始留意他的各种消息——他发达了,离婚了,再婚了……她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联络自己,不过她不知道确切是哪一天。

  不过,现在她当然也不便将那场景复述出来,那会让他难堪。

  “听说你认识一个陈姓老总,”她笑着说,“是我们老乡?听说他很照顾你?”

  他吃了一惊,然而很快也笑了。她如蓄意打听,自然能知道他的发迹史。这陈总虽被双规了,可那些呕心沥血的工程,并没有什么让他丢脸的地方。在做事方面,他是个踏实的老实人。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

  “你认识他?”他说,“交情谈不上,照顾也谈不上,合作过几个项目。他其实也不算我们老乡,我是因为大麦的事才和他打交道认识。”

  她摇摇头,说:“不认识。”

  那次饭局过后很久,她才听说那低调的年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陈总——某神秘X代。加上后来又听她母亲说,乡下有流言,说自从跟了某陈姓老总,他便得到若干工程承包机会,飞黄腾达起来。不过,这陈总出事是今年才发生的,自去年年底离职,她已不再关注那个群体,所以不知情。

  他放下心来,于是又接上前面的话头,陆陆续续地说下去——那原是他要浓墨重彩向她展示的,就这样省略了也不甘心。

  大麦出事时,低调的陈总还不是陈总,而是个负责安全的负责人。他从未见过像他这样会揣摩人心的。一看见他,就笑着说:“你很聪明,但聪明人也不止你一个。”见他不肯要赔偿金,又说:“子非鱼,安之鱼之乐也。你为人家抱屈,哪里知道人家还趋之若鹜呢。你可知道这样的表演,可是要通过招标的。”等他期期艾艾说出有人故意将防盗门锁死,不让演员逃散的推断,他不急不恼,只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开口:“所以,你要达到什么目的?说来听听?”他情知胳膊拧不过大腿,到头来极有可能只是多拿一点儿补偿金而已(那个玩杂技的小女孩的叔叔就是这样说的)。就故意梗着脖子,说并不想怎么样,只想要个真相,情愿不要赔偿。他听了哈哈大笑,说:“小伙子有点意思。”又从抽屉里掏出一张名片,用双手递给他,说“听说你是搞装修的,以后有困难找我。”他收了名片。一个月后,听说了地铁一号线招标,就拨通了名片上的手机号。陈总的好处就在这种地方,不能答应你的他从不答应,可答应了你就一定会爽快兑现。结果他玩儿似的给上面打了个电话,那一小截地下工程就归他了。就这样,他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就定下心来跟着陈总。为避免不必要的猜忌,陈总交代,不要和任何人说起这节,只说是老乡。

  “往后的事,就没什么稀奇的了。哪怕是个没脑子的,稍稍动动脑筋,都能想得出来。”

  说到这里,他似乎意犹未尽,略带遗憾的目光又落回到她身上。

  听着他不无得意的口吻,她忽然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也来不及想这刺痛的来由是什么,一句没头脑的话突然冲口而出:“所以,陈总就是‘芝麻开门的咒语,让你成了这座城市的阿里巴巴?”

  他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嘴角微微上扬,暗含一缕不易察觉的嘲讽。

  “哪里?一点儿小生意而已,岂敢和阿里巴巴相提并论。”他忙连连摇头。

  然而来不及了,那无形的裂缝,像深不见底的峡谷,在他们中间自顾自地裂散开去。

  “何必这样谦虚?”她冲口而出,“我又不和你借钱。”

  好像平白无故挨了一拳,他的脸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紫,最后像块过期猪肝飘浮在空中。其实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她不该这样信口开河的。她不是完全没心肝的人,她为大麦小麦感到难过。和他一样,她对她们有感情。

  “不说我了。我的经历,已到此为止。”为掩饰惊慌,他又站起来,抓起那铁观音水壶,“说说你吧,这些年,都顺风顺水?”

  淡棕色的液体重新注满了玻璃杯,先是她的,然后是他的。她不敢看他,只看着壶把上的那只手——那只骨节变形、表皮皲裂、指甲缝里塞满黑泥与污渍的手,它看上去不像属于某个成功人士,而是某个在底层苦苦挣扎的大老粗。她忽然莞尔一笑,刺痛感也忽然减轻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一切都很平淡。”她的语气冷淡而克制,不像是在说自己,“大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一直干到前年,辞职了。至于婚姻,倒是有过两次,可惜都很失败,以离婚告终。”

  他一言不发,只用灼灼的目光望着她。

  “我这人,只想安心过自己的日子,不喜欢被人勉强。”她只得进一步解释。

  他低头喝茶,神色明显有些萧索。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为好。既然结果已经在这儿,那些波澜壮阔的是非曲直,那些藏在时间皱褶里的隐秘细节,因为无关紧要,所以无需再提——以免它们在讲述中重新获得一次虚假的生命。

  再说让她如何说出口,在漫长的青春期,她的梦里总有他的影子;两任来自乡村的丈夫,眉宇也都与他有几分相似?再说这也不是今天的主题。

  “为什么离婚?非离不可吗?”他问。

  她想了想,说:“第一次,是对方不想让我读书,我想读到博士。第二次,是因为我不想生孩子。”

  他笑了,似乎听了一个特别浅显的笑话。笑完之后又觉得在情理之中,她是这样的女人,她做得出来。

  “那现在呢,你有什么打算?”

  他以为她会说要重新找份工作,没了老公,又没了工作,她怎么养活自己?看她的样子,也不像已经实现什么财富自由。虽然也不像缺钱花。

  “我要走了。”她说。

  他吃了一惊,忙问:“去哪里?”

  “大洋彼岸的米国。”她说,“去留学。”

  五

  他渐渐又重新感受到了自己,像长久处在黑暗中会习惯黑暗,或突然落了水的人竟学会了游泳。准确地说,不仅是走进这家咖啡店前,走投无路的自己;还有此刻那个渐渐苏醒过来,幻灭的自己。眼前这个他心心念念惦记了二十年的女人,不过如此。和周围那些平庸的妇人一样,她不满足,不幸福。因为没有让她心满意足的男人,所以无法过上宁静安稳的生活。他替她感到悲哀,当他看见欲望之鹰在她眼中跌宕、盘旋,就连她那摄人心魄的容貌,在越来越重的暮色中(是的,此刻已夕阳西下),也渐渐被阴翳遮蔽,失去了光彩。

  她是女人,而女人总是天真的。她很快就将自己暴露在他面前。留学虽不是一天两天的念头,可真正提上日程,却是因为一个男人——一个帅气又多金的美国男人。国外理工大学毕业,在加州经营好几家连锁酒店。怎么认识的?五年前单位公派出国旅游,下榻的就是他的酒店。也去过他家,一联排的豪车,带泳池的别墅。不会有假。什么?为什么现在去?一直想去的,现在对方知道我辞了职,主动提出来的。倒也不是为了谋生。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想先读几年书,能不能拿到学位不重要,重要的是求知。我也這么想的。是的,我们三观一致。不觉得我天生不属于这里吗?总是和周围格格不入——没有太多的物质欲求,只要有值得读的书,有可以畅快呼吸的空气,就是天堂。这里缺的,那里都有。真正的蓝天白云、彩绘的教堂穹顶;古希腊、巴特农神庙、古罗马帝国,梵高、达芬奇、米开朗基罗;贝多芬、海顿、莫扎特;基督教、蒸汽机、近代科学的起源,对了,还有苏格拉底、康德、斯宾诺莎、尼采、罗素、维特根斯坦,流派众多的西方哲学。

  她滔滔不绝地说着,有一两次,几点唾沫星子还溅上他的脸。他不自觉地摸出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中凝视着她上下翻飞的嘴唇。他注意到她的嘴唇很薄、很干,下排门牙中的某一颗还有点歪。奇怪,以前他怎么没注意到这些,是后来才变成这样的吧,因为境遇,因为不得志。

  不过更大的可能是,和他一样,她正在衰老、变丑,甚至,变蠢。不过这也有好处,这意味着他们重新有了交集。

  他突然想起一个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某大山腹地,一个男人将为世俗不容的女人带到某个人迹罕至的山巅,多少年过去,生的孩子都下山去了,男人为女人用斧子、锄头筑出一架下山的天梯。他也愿意为她筑就这样的天梯,从天堂到人间的天梯。他愿意一辈子将她捧在天上,照顾她,侍奉她,让她做他一个人的仙女。只要她愿意。

  可她当然不愿意。她自作聪明地委身于一个金毛碧眼的骗子。她得意洋洋地给他看对方的照片。一个坐在椅子上的没毛“大猩猩”,露出一半头皮的阴阳头,发达的肱二头肌,小臂上纹着张牙舞爪的青龙。当然是骗子,仅凭男人的直觉,他就意识到这一点。更不用说逻辑上的种种矛盾,一个开豪车住别墅的富豪,会和一个女人千辛万苦跨国恋?还鼓励那女人读书?只是傻女人的自我欺骗罢了。劝她慎重的话像一条情急的蛇,好几次想从他的舌下滑出来,又被他辛苦地咽回去。她不会听的。她会以为是妒忌。他也确实妒忌。

  该怎么形容呢,这种失落之痛?像千辛万苦爬上山巅,却发现除了空荡荡的风、一览无余的悬崖,什么也没有。怎么办?是怅然拖着步子下山,还是干脆闭上眼睛,纵身一跃?

  “祝你心想事成,一切顺利。”

  她的讲述出现一个短暂的缝隙时,他忙接了上去。他想的是,等她走后,他要立即履行他的计划。太阳就要落山了,他不能再耽误下去。新的一天,对别人来说是美好的,对他,却是更深一层的地狱。

  她终于回过神来,发现他意兴阑珊,似乎对她光辉灿烂的前程并不感兴趣。她马上意识到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或者就像自己常说的,对于精英而言,大众从来不是好观众。

  “我去一下洗手间。”她说。

  那甜美清脆的足音渐渐远去了。有那么短暂的瞬间,他沉浸在妙不可言的幻觉——她是他的,他的妻子、情人,至少是女友。难道不是吗,此刻,在咖啡馆的任何一个旁观者看来,难道他们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她喜欢他。这一点他一直有把握。那她为什么就不能爱他?至少,他比那些欺骗她的男人要好得多——包括她的两个丈夫。那么,是他错了吗,起先他不该自卑,后来他又不该放弃?不,他做不到,换了任何人都做不到。错的只能是境遇和命运。如果能换个时空,换个世界,让生活重来一遍,难保他就没有机会。而他是擅长把握机会的,已经有过的生活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他掏出那包氰化钾粉末,唯一的左手颤抖着。他的脑中掠過无数疯狂残忍的画面:肮脏的地窖里,他扭住她晶莹的躯体,用指头粗的铁链与镣铐将她囚禁;她跪在雪地上,吐出粉色的舌头,为他舔去腿上鱼鳞似的疥疮与污垢;他举起铁锤挥向她的脑袋,她像个麻袋倒下去,灰白的脑浆熔岩般缓缓流出……

  可即便如此,他并未打算将粉末倒入她的玻璃杯。他只想了却自己,在她面前,或她走后不久。他想让她知道,他渴望自己的生命与她建立某种联系,以任何一种可能的方式。

  他托着那矮胖的玻璃杯,久久转动着。白色的晶状体已溶解完毕,他知道,这东西是剧毒,以他刚刚洒下的分量,足以让他在短短几十秒毙命。他屏住呼吸,聆听着,不放过四周任何一点儿声息。他渴望再听到那美妙的足音,他想象着,用佯装不在意的姿势侧过脸去,微笑着说一句:就这样吧,再见,谢谢你。然后,就一仰而尽喝下这杯东西。

  他好像进入了某个定格,或者说,他被时空魇住了。足音迟迟没有响起。她是迷了路?还是窥伺到了一切已暗中溜走?就在他出神之际,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窗前的湖水边缈缈而来。

  “我打算把房子卖了——不行,再找人借点——反正也不回来了——”

  他不知道天是不是黑了,因为忽然之间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咖啡馆、湖水、父亲、母亲、大麦小麦、陈总和他的如夫人.......一切都被悲伤的黑暗淹没了,无声也无形。他徒劳地歪过头去,想再看她一眼,就一眼,可诡异的是,她不见了,她不在那里。这一瞬间,他对时空的实在性产生了怀疑。她真的来过吗?他真的和她共度了一下午?还是,他已经不知不觉喝下了那杯东西,才出现了这样的幻境?不然,他怎么会看见自己的左手,正摇晃着端过面前的杯子,和对面的那只漫不经心地互换?他不是做这种事的人,他这样做,一定是出于不忍,他不忍看她落入圈套,重复和自己类似的悲惨命运。

  作者简介:李蔷薇,1979年10月生,江苏江都人。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文学硕士。2014年开始小说创作,中短篇小说作品散见于《作家》《山花》《长江文艺》《上海文学》《西湖》《野草》《作品》等刊物,有作品入选《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16中篇小说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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