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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大海(四)

时间:2023/11/9 作者: 小说林 热度: 14625
戏仿与穿越这两种小说手法似乎都是模仿这种方法的延伸与发展。真实存在的现实中的人对于古代人的模仿,像《堂吉诃德》里的中年绅士阿隆索·吉哈诺对于中世纪骑士的模仿产生的是喜剧效果,但却是叫人心痛流泪的喜剧——这样的模仿不能算作戏仿。戏仿是虚构作品对于虚构作品的模仿——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准确。我要说的是,穿越的结果无疑是一种模仿。你的人物穿越到了某个时间带上,所行所思就得模仿这个时间带上的社会范式。阿隆索·吉哈诺尽管没有穿越到中世纪骑士时代,他在他的现世模仿前世——这种模仿相对来说比较好理解一些。假设阿隆索·吉哈诺穿越到了骑士时代,他在这个时代的大环境之中,照样行事,对于那个他穿越进来的骑士时代的人来说,看不出来他是在模仿他们的生活行为,但他自己明白他是在模仿他们。戏仿,滑稽性质的模仿,带有恶意戏谑的模仿,总归还是一种模仿吧。马克·吐温创作于1889年的长篇小说《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是我所知道的最早的运用穿越手法的小说。这位由于头部受到打击而昏迷的美国人汉克·摩根穿越到了公元528年的、传说中的亚瑟王宫廷所在地卡米洛。他把现代科技知識和民主制度带到了亚瑟王朝,并在这个朝代建立了共和国。与阿隆索·吉哈诺对于骑士风范的模仿相比,这位美国人并没有模仿亚瑟王朝的任何行为风范,他把他所生存的时代的现代文明带到了这里,开创出的是另外一番新天地。前者与后者似乎难以比较,主体构架是不一样的,但是我却冥冥中觉得两者必有一个通道相连。汉克·摩根把他生活的“现代”、也就是他的时代通过他这个独特的人带到了亚瑟王朝,那么整个的亚瑟王朝同时也进入到他的时代,也就是美国的十九世纪。两个时代的碰撞,轰轰烈烈,战争连绵不断,一个人对一个王朝的战争——这个汉克·摩根与阿隆索·吉哈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汉克·摩根没有像阿隆索·吉哈诺那样模仿中世纪的骑士英雄行为,他穿越到了亚瑟王朝之后依旧按照他所生活的十九世纪美国那一套现代文明现代科技民主观念生活,并且要把它们移植推广到他所进入的野蛮古老的王朝。那么反过来,是亚瑟王朝整个儿在模仿他,倒转他成了“骑士”和模仿成的骑士“堂吉诃德”。我总感觉到这里一定有模仿存在,原来是一个王朝对于一个人的模仿,这种模仿方式令我吃惊。可以举出例子说汉克·摩根遭到了亚瑟王朝一些人——像王室总管、骑士凯的囚禁,在圆桌骑士那里被判处死刑,还有魔术师梅林及女魔术师、亚瑟王的妹妹仙女摩根的反对与斗争,但是这些因素似乎都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亚瑟王朝大的方向是对于他的膜拜和学习。亚瑟王乔装成农民去民间考察,这都是汉克·摩根教化的结果。当他与国王被俘后,他培训教育出来的五百骑士骑的不是马匹,而是他运用现代科技在这个古老王朝制造的自行车。他在这里还娶了妻子,有了天使般的女儿,他们一家一道到法国度假休养。当他返回英国时,这个古老的王朝里已经没有他的位置了,亚瑟王不幸被害,内战的喧嚣声震耳欲聋。他与跟他已经学会了现代科技手段的勇士们一起退缩到洞穴中,宣告了洞穴共和国的成立,击退了野蛮势力的进攻。他竟然在这个亚瑟王死后的混乱时代受了重伤——这是不可思议的。这个王朝的任何伤害都不会落到他的头上,即使施加于他,也不能对他的身体造成些微损伤。魔术师梅林热心照顾受伤的汉克·摩根,对他施行了魔术,他一直昏睡到了他穿越之前的世纪。

  一个淘气顽皮的孩子与一个成年黑人在一条大河上昼伏夜行,逐渐靠近了成年黑人憧憬的没有奴隶制的北方——在这样的航行中,孩子得到了成长。这样的小说人物及故事总令我神往,常常回味,余音绕梁。奔向自由与磨炼成长,这样的主题和意向,不断地激励着黑暗中的人们,他们的想像里还有一个自由的天国存在。这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给我的永恒启示。

  在《横扫东半球》中我反复提到了梅尔维尔以及他的伟大杰作《白鲸》,并把这部长篇巨著作为人类从古到今所有经典小说的双高峰之一。我只选择了两部小说,梅尔维尔的《白鲸》是其中的一半。这位受到过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深刻影响的小说家,他的《白鲸》并不是凭空而来的,也不是他的年长的朋友霍桑能够引导的。霍桑只在某个节点上点亮了一只飞翔的萤火虫,当然这是天意使然。看了他的《泰比》《奥穆》《玛迪》《雷德伯恩》之后,那么你会认识到之后的《白鲸》会必然来到世上。在前面的作品里,你一定能够望见烟波浩渺的远方海浪中那头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的雪白的影子。梅尔维尔一开始写的小说《泰比》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小说,他在游记的记叙中夹杂了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心得,故事情节和人物反而只占了很小的比例。《奥穆》中的大量漫谈性的段落,《玛迪》中对于政治伦理、文化哲学、人性的深层探讨——这样的写法在《白鲸》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拓展与发挥,一般读者无法接受这样的用论文方式写成的小说,没有人写,读的人更少,以致作者本人从文坛淡出,只好以其他工作谋生了。《白鲸》确实是供文学专家研究的小说,一般读者很少光顾,也没有耐心和能力把它读完。要说谁老到,我看除了梅尔维尔一人外,其他人的资格都不够老到。有人说博尔赫斯是作家们的作家,但他的小说还是容易拿下的,一个短篇,无论多么难读,花上一个小时就可以把它攻下,他与前者相比,分量显得轻得多了。梅尔维尔在《白鲸》之后还有《皮埃尔》《伊斯莱尔·波特》问世,不但没有为他重新赢得读者的青睐,还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一些说他的文学才华大幅度退化的样本,因为这些文本的确大大逊色于《白鲸》。《温托尼·西兰诺》也是相对来说一般化的作品。《书记员阿特尔比》的形而上意味令人心里一振。文学史上说《比利·巴德》是一部小说杰作,我读了之后,并没有产生同感。威廉·福克纳的《寓言》与这部小说形神几乎出自一辙。两者都试图在寓言领域开掘出不朽的辉煌,结果却是适得其反。把《新约》的中心人物移植到人类现代社会的努力是吃力不讨好的。在这一点上,苏联时代的布尔加科夫塑造的“文学大师”的形象,可以说接近了基督的水平。这可能是有赖于撒旦沃兰德一行闯入独裁专制的莫斯科所造成的闹剧效果。撒旦一行是专程来救文学大师的,来把他接走的。一语成谶的是,不幸的布尔加科夫在完成这部杰作不久之后,就真的跟随拯救者撒旦走了。

  这部小说阅读心得快到尾声了。我的大放厥词也许会受到许多人的厌恶,也一定会得到善良的朋友们的包涵与喜爱。我还能想得起谁呢?爱伦·坡与梅尔维尔和霍桑同为十九世纪美国的文艺复兴的主将。他的众多的短篇都是天才之作,是超越了善恶界限的艺术珍品。《一桶白葡萄酒》《黑猫》《泄密的心》等小说里有违人伦的杀人游戏,对于你的道德防线有一定的冲击,但你不能不惊讶它的艺术想像之奇异孤高。尤其叫我不能释怀的是《红死魔的假面舞会》,这个短篇小说的容量大于那些现实主义手法书写的长篇社会小说。瘟疫来了,领袖人物带领大伙躲进了山区城堡,把数道大门封死,力图与外面的瘟疫世界隔绝开来。城堡里的空间哪儿会像外面的世界广阔,人心受到挤压,寂寞难耐,于是举行了假面舞会。他们把城堡里的房间一间一间布置得花里胡哨、美轮美奂。舞会进行到了狂热阶段,有一个陌生的假面者出现了。尽管大家都戴着面具,可人们对于那陌生的东西还是一下子就能感觉出来。这是五官之外的第六感觉。这个陌生的假面者从布置成不同颜色的房间中穿越而过,王子跟随他进到了一个布置成黑色的房间里,拉开他的假面具,发现那原来是一具骷髅。王子轰然倒地,红死魔越墙而入,城堡里的人成批倒亡,红死一统天下。这样的想像力我辈难以企及。坡这个短篇天才,在他四十岁时,由于生活的无望苦闷,倒在一条水沟里死了。与他结婚的年龄小他二十几岁的十六岁的表妹在她唱歌时,脑血管爆裂,一朵鲜花枯萎了。这都是坡的贫穷导致的不幸。百年之后,美利坚为他迁墓,还大师以尊严与荣耀。号称美国文艺复兴的三位文学大家,其中有两位都是如此境地,生前默默无闻,连一个正常的生活都不能享受,这不能不说是美利坚的悲剧。资本膨胀的车轮如山岳一般轧过文学天才的脊梁,把他们碾成肉泥。因为高雅孤高的文学不会受到同时代人的重视,赞颂之词是后代慷慨赠予的,同时代人从来都是那么悭吝与小气,因为他们怀着邪恶的嫉妒之心。他们会说上帝把才华给了你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你们在物资上也要做第一名吗?太贪婪了。

  华盛顿·欧文的《睡谷的传说》《鬼新郎》《瑞普·凡·温克尔》都是带有浓厚传说色彩的短篇杰作。欧文与中国传说的思维比较接近,其小说像是出自中国人之手。还有库柏的长篇小说也值得浏览。

  一个老头带领着他的儿子、女儿和女婿们整天在他拥有的土地上挖洞,说他多次梦见过埋在下面的金子,但有一亩小块土地是献给上帝的,他从来没有在那上面动过一锨一镢,也不允许其他人动镐动锹,不能有丝毫的对于上帝的冒犯。这个老人叫泰伊·泰伊。在这疯狂的掘金热中,这个家庭充满了血腥的暴力和乱伦的情欲。泰伊·泰伊的众多儿女中,一个当姐姐的女儿勾引她妹妹的丈夫,这位妹妹发现后差点杀了她的丈夫。这位妹夫看上他妻子的嫂子,与她同床共枕之后,去参加纺织工人罢工,混乱中送了命。老头儿还有一个儿子,从外地回来后,也看上了他的嫂子。这个叫格丽塞尔达的女子与这位她的丈夫的弟弟迅速上了床,却被这位弟弟的哥哥撞见,哥哥开枪杀了弟弟之后,无法承受杀弟罪责,自杀了。泰伊一家一下子死了三个男性青壮劳力,老头子心里还想的是埋藏在地下的黄金。他还有一个名叫肖的儿子,他在家庭的性与血的泥潭中盼望着这个儿子回来,开挖新的地洞,他又一次在夜里梦见了金子的光芒,那金光就是在他站立着的那块土地深处放射出来的。这个家庭陷入了最高家长老父亲的金子迷梦中,就像被打上了灾难的魔咒,没有希望,没有前途,有的只是血腥的贪婪之下的凶杀和情欲,对于性的饥渴如同对于金子的贪婪一样,都是使这个家庭毁灭的必然因素——这便是厄斯金·考德威尔的长篇小说《上帝的一亩地》的主要内容。考德威尔是与安德森·舍伍德、威廉·福克納、托马斯·沃尔夫、厄内斯特·海明威同样杰出的小说家。这个欧斯金·考德威尔在我的文学,特别是小说阅读历史中是最叫我意外的作家。2010年我曾经说过即使我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也丝毫不会意外。这个意外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我一直把他当作是三流作家对待,原来他是个伟大的作家,比一流还要一流。他不单单是小说写得优秀才成为一流的,而是他竟然创造了一种使我深感惊奇的创作方法。他用喜剧的方式,最夸张的笔墨,写悲剧。他的人物完全舞台化了,舞台上的木偶,像是中国的皮影戏,皮影被幕后人完全操纵。《烟草路》中的六十多岁的杰特,他的妻子艾达,他的儿子杜德,他的母亲“老奶奶”,他的女儿艾丽·梅,他的女婿洛夫,他的“儿媳妇”贝茜姐妹。他有十七个女儿和儿子,死了五个,还有十二个,其他的都走了,远远地离开了烟草路边的这户农家,像是植物的有翅膀的种子一样飞走了。把长篇小说如此戏剧化处理,如此舞台化,把人物如此简化、棱角化,小说几乎是他们的对话构成的,这样的小说我竟然到今天才见识到了(这话不太准确,其实尼日利亚的奥克利的《饥饿的路》就是这样的舞台戏剧化的小说,我早就读过)。它在我身边躺了近三十年,我今天才把它“宠幸”,这实在太过于滑稽有趣了。我这个号称可能是阅读小说最多的小说家,也会有如此的感慨,这说明什么呢?这并不说明我说的是假话。世界上的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伟大小说的量也是太多了 ,被忽视的可能性也太大了。但幸运的是,考德威尔最终没有被我所忽视,在我心灵里获得了崇高地位。我见识了一种完全不同于我以前所阅读的小说的写法、处理人物的方法,这是我最大的收获。他的《上帝的一亩地》创造了一千四百万册的销量,这部长篇我还没有找到它的中译本,但据我所查到的对于它的介绍,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部小说。这又成了我的一个期待。有期待就有希望,在希望中生存。一个白人农民,他有一大块土地,有两个黑人长工,还有他的女儿女婿、他的儿子什么的,相信他们祖辈传下来的这块土地下面埋藏有大量的金子,他们到处挖洞,把土地掏得像马蜂窝。这些人就在这样的希望中过日子。同时这个农民把一亩地的收成每年都捐献给教堂,他说这一小亩地是上帝的,所有的产出都是他的,从不含糊……这样的内容使我吃惊,创造力想象力都非平庸之辈所能。我回忆起看过这样的电影,美国南方乡村背景,挖金子的角色,我以为是福克纳的小说改编的。福克纳的《村子》中一个骗子到处宣传说他的老宅子的泥土之下有法国人的老祖先埋藏的黄金财宝,还花钱雇了几个工人去日夜挖掘,引诱得买主也去悄悄挖掘,结果还真的挖出金子和古钱币。老宅得以高价脱手。我也写过一篇有关挖宝的短篇,讲的是一个贫农成分的十岁孩子想从地主留下来的老庄子里挖出财宝,结果把一个八口人居住的窑洞挖塌了。这家地主早在土改时就被灭了门,绝了户,少年家居住的就是那地主家的窑洞。在坍塌的窑洞后面,财宝果然出现了,原来是一个陶瓷罐子,罐子打破后,从里面涌出的是蛇蝎、蚰蜒、蜈蚣之五毒虫类,它们漫延而出,源源不断,把整个村子覆盖了。

  西奥多·德莱塞的《美国的悲剧》中的男主角——这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与一个贫穷的姑娘相爱,姑娘有了身孕——这个节骨眼上,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爱上了这个青年。这个青年出身虽然低微,但他有一个实现了美国梦的叔叔,是个企业大亨,这当然是有钱人家小姐爱上这位叔叔的侄子的原因之一。这位青年明白这样的机会是难得的,绞尽脑汁甩掉那有了他的孩子的贫穷姑娘,利用一起去游泳的机会,把母子两条生命——姑娘与她肚子里的胎儿——按进深水里溺死了。他制造的假象骗不过刑警,他的最后归宿是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这又是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诺曼·梅勒的《一场美国梦》写的是同样一个青年,他与一个有钱大亨的女儿订婚结婚,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禀性,有一天,妻子的公主脾气发作,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爆发了,把她扼死了,然后把她的尸体抛下高楼,造成她自杀的假象。这也是一个与美国梦紧密相连的杀妻案。有钱大亨知道女婿之所为,他没有告发女婿,但有一个条件:女婿必须赤手空拳攀援窗台,在百米之高的大楼周围走一圈。这个杀妻犯在深渊之上,成功地沿着窗台走了一圈。之后他远走危地马拉,消失到了荒岛上的原始丛林深处。这两部长篇中人物命运的差别,说明从德莱塞到梅勒之间有四十年的时间距离,从亦步亦趋的现实主义传统文学到现代主义文学之间的裂变进化,把被杀者的父亲的心也改变了,他不把以杀人者必须偿命作为对凶手的唯一惩罚,而是运用了近似黑色幽默的手法,让罪犯在生命的极限危险境遇下,过去的灵魂彻底死灭,而在极度恐惧中完成新灵魂的诞生。这是对于人类法律中的死刑的最高级别的思考,这一残酷刑罚在全人类中全面废除的日子必将到来。前面说的这两个小说家与亨利·詹姆斯相比,差距是十分明显的。这位出生于1843年的美国小说家,他在小说中的心理性格刻画手法的运用所取得的成就是非凡的。《鸽翼》《特使》和《金碗》是我迷恋了二三十年之久的小说。《鸽翼》中秘密订婚的一对情侣,男子是个穷记者,有钱的另外一方不敢把她与他的关系公开。这位名叫凯特·克罗伊的有钱有地位的姑娘与一个刚刚从美国来的继承了百万遗产的名叫密莉的姑娘结识并成了好朋友。当她得知密莉深染重疴、不久于世之后,她不但设计了密莉与穷记者的现在,还设计了自己与将会获得百万遗产的富记者的将来。密莉在弥留之际明白了凯特与她的丈夫的关系,他在与她结婚之前就是凯特的未婚夫,她没有丝毫的嫉恨,把世界上的美好留给了这对早就私订终身的恋人。这里就有了爱,爱的力量能够使世界美好起来。爱的基础为什么是百万金钱?金钱这个魔鬼的使者,它给善良有爱的人带来善良美好,它给邪恶残酷的人带去的却是邪恶丑恶残酷……

  《特使》这部长篇小说是我在北京工作时买的,一直对它不舍不弃,长爱不易。古老优雅的欧洲改变了这个来自新大陆的特使,他改变了说服派他当特使来的女士的儿子回归美国的初衷,完成不了这样的特殊使命,在美国等待他归来的有钱女士不能兑现嫁给他的承诺,他被这块古老的土地迷住了,即使丢失了新大陆的婚姻也没有什么关系了。《金碗》中的一对相爱的年轻男女,男子与一对父女中的女儿有了爱情,女子与这对父女中的父亲有了婚约。原先的那对恋人一起去古董店买礼物,女子要把一个有裂纹的镀金水晶碗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男子与他的妻子,男子嫌那道裂缝有不祥的预兆,没有同意。后来父女中的那女子去买下这只金碗时,得知了她的丈夫与继母的私情。镀金水晶碗在夫妻争执中打破,这似乎并不预示着这两对夫妻关系的碎裂结构,而是摧毁了他们夫妻生活头顶的梦魇。金碗的打碎预示了旧生活的死亡、新生活的诞生。这两对夫妻中的一对,回到了大洋那边的美国,遥远的距离变成了新的金碗。这碗是纯金的,不是镀金的水晶,任凭什么也打不碎了。亨利·詹姆斯最优秀的长篇小说我觉得应该是《一位女士的画像》。它之所以高于其他小说,原因是这里有一个患了肺病的大银行家的儿子拉尔夫。这个世纪肺病是绝症,是不治之症,死神附在拉尔夫的躯体上,但他的人生态度并不悲观。他有一个表妹,她的父母双双离开了人间,姑母把她从美国带到了英国。拉尔夫爱上了表妹,但他只能把爱深藏心底。他要求父亲分一部分财产给予表妹。表妹有了财产,她的身份地位便改变了。金钱财富资本这个恶魔又到这部长篇小说里来了,它这一次扮演的角色是天使。它一再在小说中出现,在人物的命运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雨果的《悲惨世界》中它扮演过恶魔的角色,也扮演过上帝的角色。它拒绝到沦落为妓女的芳汀那里去,它便是恶魔,它通过树脂玻璃假造宝石到了冉阿让的手里,成了天使。冉阿让经常到黑暗的森林里把六十万法郎埋藏或者取出,给当地创造了一个一个六月魔鬼到森林埋藏他的宝藏的传说。民间口头文学中冉阿让成了魔鬼,那么金钱在这里也应该是魔鬼的形象。表哥拉尔夫在亨利·詹姆斯的这部长篇小说里的角色类似冉阿让,他要把表妹变成天使,先得使她有财产有金钱。果然地位得到改变的表妹成了上层男子们纷纷追求的王后珀涅罗珀。这一切源于有财产有地位的不久于世的表哥,他使她的表妹实现了从贫穷的灰姑娘、丑小鸭羽化飞升为公主王后的梦想。《一位女士的画像》创作于1881年,晚《悲惨世界》二十年,作者所受到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前者就像是后者的一个小型仿制,即使如此,这部小说还是被利维斯这样的文学评论大家称为少数几部最伟大英语文学中的一部,可见它的文学地位的非同寻常。

  我论述美国小说时,把杰克·伦敦遗漏了。同时遗漏的还有罗伯特·库弗、唐纳德·巴塞尔姆、雷蒙德·卡弗、安·佩蒂、博比·安·梅森等。杰克·伦敦的那些像《热爱生活》《白牙》《野性的呼唤》大家熟悉,没有必要评论它们了。对于我来说《海狼》这部长篇有一個意外感触。凡·卫登这个文学评论家,好像还没有成家,只是个评论者,初写文学评论者,他参加朋友的周末聚会,归途中遭遇海上大雾,船被撞沉,生命岌岌可危。这时他被一艘叫“魔鬼号”的帆船上的拉森救了起来。这位船长原来像《白鲸》里的亚哈船长一样是个独裁者,是个恶徒,他并没有把凡·卫登送上岸,允许他回家,而是强迫他留在船上干体力活。这一下子凡·卫登由一个作家——评论家梦想者变成了捕豹船上的奴隶,被迫劳动,体力柔弱并不能作为逃脱拉森鞭打体罚的理由与借口,想歇一口气,不行!他完全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作为自由人的一切权利。这个转变对于凡·卫登太过于重大了,他必须活下去,他也没有想到自杀,强忍着拉森的奴役,由一个文弱的书生变成了一个高强度的体力劳作者。这种劳动是没有回报的,他成了百分之百的奴隶。这仿佛是一场噩梦,一时难以苏醒过来,也摆脱不了。假如故事就这样延续下去,那么凡·卫登活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掉。既然是小说,而且是名著,还是杰克·伦敦写的,就会出现一个叫莫德的年轻女子被从海里救起。这是第二个被救者。也许那些水手大副二副三副也都是魔鬼拉森救起的。这个年轻女子一上船,船上的世界就有了巨大的变化。这位年轻女子当然也是不会被拉森送回家的,她必须在船上服役。这艘船的象征性一定是值得深究的。凡·卫登经过一段时间的奴隶式锻炼,加上他原本的文学家的气质,两种元素把他塑造成了体力智力双强的强者,莫德一上船就被他征服了,她没有任何条件地爱上了凡·卫登。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拉森是不会把她让给奴隶的。他首先占有了她。她虽有反抗,也不强烈,最后就貌似接受了。她的身体虽然被拉森占有了,但她的心是属于凡·卫登的。凡·卫登也不会因为拉森的行为打在她身体上的印记而嫌弃她。他们都是英雄,天地巨人,海上英雄,不会把什么贞洁当作有价值的东西。英雄与巨人总是能跳出庸常人的可怜框框,享受生命的美妙,而那些庸人却跳不出人为的狗屁观念,结果为自己制造了可悲的灾难——英雄从来不在乎这个女子与哪些男子有过那么一腿,没有关系。这样,在这艘船上,莫德尽管成了拉森随意尽兴的玩物,可她却是另外一个暗藏的未来的更强大者的心上人。他们两个,当然是莫德与凡·卫登从这个专制独裁船上逃走了——这样的逃亡的寓意也是无限深刻的,象征性可以无限扩展开去。男子与女子逃到一座海岛上。意思就更多地出来了,鲁宾逊的海岛,荒蛮世界,这个时候主宰人物命运的不是专制独裁者船长拉森,而是自然本身了,一男一女要生存下去,就得与自然斗争。这是凡·卫登成长为强人英雄的第二跳。与人群里的强者战斗之后,紧接着就得与大自然这个强大的敌人作战。大自然虽然是养育人类的母体,可它在一定条件下却是杀手。没有食品,没有饮水,没有保护自己的房子或者山洞,一切都得从大自然那儿争取过来。这样的类似鲁宾逊的折磨磨炼,他不但有了养活自己的生存能力,还能养活他的另外一半——夏娃莫德。他与莫德把这座荒岛变成了伊甸园,好像成了人类的始祖。接下来必须进行第三个转折了——拉森的捕豹船撞到了这座小岛。上了岛的拉森可不是船的主宰者、船的专制独裁者了,抛弃了船,他把什么都得抛弃。岛的主人是凡·卫登和他的女人莫德。上了岛的拉森还想重现他在船上的那一套,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即使岛的主人不惩罚他,上帝也要处置他了。拉森的大脑病了,是上帝对他处罚的结果。他失去了以权力奴役他人的根本——身体,也就一无所有了。也许上帝叫拉森驾船来到凡·卫登和莫德的小岛,目的是让他给这对情侣送来帆船。上帝恩赐给了拉森的是疾病,是死亡,凡·卫登和莫德埋葬了拉森。拉森的命运完成了。船虽然坏了,一点关系也没有,凡·卫登的体力经过磨炼强壮了,上帝满意了,而且他的智慧正等着施展的机会呢。把拉森的坏船修好,这是上帝安排给他的任务,也是使他走向上帝的宠幸者的必由之路。修好了捕海豹船,两个有情人终于能够回归文明社会了。莫德这位女性由强大转为柔弱,由男性化回归为女性化,这好像也是上帝的安排。当她没有爱情的时候,她是强大的,甚至强大过于男人,可当她爱上了某个男子时,她的身心都有了依托时,自然就会弱化,就会温柔化,必须成为爱的化身——这是上帝规划好的。有评论说这位女子的变化是作者的败笔,无疑是评论者没有分析透彻这部作品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铁蹄》过于政治化的内容让一个弱女子担当叙述者,软化了那些社会性的内容,小说性增强了。有一篇叫《寂静的雪野》的短篇,实在是难得的好小说。两男一女,两个男子是淘金的伙伴,茫茫雪野中救了一个女子,女子为其中一个男子所属。一棵千年大树倒了,压得那个女子所属的男子奄奄一息,临终把女子托付给了幸运的男子。自然法则真是强大,不容改变。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了加拿大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这位1939年出生的小说家著作浩繁,用著作等身这样的词来形容,都难尽其意。其他长篇小说不说,我单就《盲刺客》谈一点儿感受。这部作品里的故事有四个层级。姐姐艾丽丝在妹妹劳拉以车祸假象自杀半个多世纪之后,她一直生活在妹妹的阴影里。她已经八十二岁了,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她的大脑里回放着过去的时光。艾丽丝的家族是加拿大某个小镇上的豪门望族,在她父亲这一代,这个家族陷入了衰败的厄运之中。父亲为了拯救这个家族,把年仅十八岁的大女儿艾丽丝嫁给了一位已经四十多岁的、有政治背景的、实力雄厚的企业家。这位父亲便去马克思那里报到了。之后艾丽丝的妹妹劳拉也成了姐夫理查德家的被养育者,失去了一切权利的孩子一样。这样的状况,似乎是姐妹两人嫁给了同一个男子。劳拉爱上了革命青年亚历克斯,把自己的身体和心无私地交给了对方。亚历克斯制造暴力事件,被警方追捕,劳拉与艾丽丝一起把他藏匿到闹鬼的阁楼上。这个家是理查德的,什么事也不可能逃脱他的眼睛,劳拉只好以自己的身体与他达到“三方交易”——她把她的身体交给理查德,对方可以随时随意使用,以此保证亚历克斯的安全。在这个过程中,劳拉一直忍受着姐夫的性欲行动,以致她多次怀胎而堕胎,最终精神反常进了疯人院。经过治疗好转的劳拉出院后,驾车冲下桥梁下的悬崖车毁人亡。劳拉死后留下了一部小说,这部小说的故事讲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与因一次暴力革命行动而致十几个无辜平民死亡的事件之后躲避警方追捕的穷学生之间的生死恋情。相爱的男女双方在城市的原始黑暗的中心地段租了一间房子,私度春秋。这两个恋人做爱之余的平静中幻想出了远离地球的另外一个星球上的瞎子刺客的故事。这个星球被独裁者暴君民贼高压专制,平民百姓尤其是以自由为生命价值追求的知识分子遭到灭绝性镇压,没有人敢于反抗暴君,只有一个盲人向暴君刺出了利剑……这是一部有三个层面镶嵌套合的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第一层面的故事发生在现实之中,劳拉与艾丽丝姐妹,政客企业家理查德,姐妹俩的父亲诺弗尔——这位父亲的行为让我联想到挪威作家哈姆生的《维多利娅》,女主角的父亲为了扭转家庭的破败局面,把女儿嫁给了当地一个有土地有产业的男子,而赶走了与他女儿相爱多年的一个立志当作家的文学青年。我在《横扫东半球》中对这篇小说所做的评述十分详细。《盲刺客》的第一层面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平庸,把理查德这个艾丽丝的丈夫、劳拉的姐夫写得过于邪惡,几乎失去了合理性。第二层面的故事是第一个层面劳拉与亚历克斯故事的翻版。第二层面故事中相恋的男女主角幻想出的第三层面的故事:另外一个星球的刺暴君故事的深度不容低估。这部小说能够在2000年11月击败日本裔移民作家石黑一雄等五位国际上的重量级小说家而获得英国布克奖,也从侧面证实这部小说的内容及技法的优越性。这位女小说家有十多部长篇小说,《羚羊与秧鸡》《强盗新娘》《可吃的女人》等等,篇幅浩繁,一个人的时间与精力实在有限,不可能一一读尽。西半球的最北边这块偌大的地域还有一个叫门罗的专写短篇的小说家。我对这位女作家阅读比较晚,大概是2009年吧,为了我的长篇小说《日晷》,给这位远在北京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叫他推荐一本书,对方说的是《逃离》。我当时就买下了,但并没有读。直到门罗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才把它翻出来,八个中篇全读了,其他七篇都忘了写的什么内容,只是第一篇与书名一样的《逃离》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个妻子忽然觉得忍受不了丈夫,决定逃走,便给不远处的邻居——一个女权主义退休教授打电话,这位老太太立即为她安排了奔走远方一个大城市的一切,她坐上了长途客车,踏上了逃离的征程。坐了一段并不太远的路,她突然要求下车,返回了。她的丈夫粗壮结实,像是野蛮部落的野人,他知道了妻子的一切,并没有对她有什么表示。他只是把她拾到并养育的一只小羊羔杀了,扔到了荒野里,叫老鹰啄食得只剩下粼粼白骨。这位曾经逃离过的妻子接受着丈夫的一切粗陋,感到的不是痛苦而是幸福。这篇小说探讨男女之间爱与压迫的问题,应该说是十分古老的人类难题。造物在创造男人与女人的开初,这个问题就存在了。亚当的一根肋骨变成了夏娃,这本身就是把女人放置到了被压迫的位置上了。但是逃离了男人的女人世界还会有生活吗?凭着这篇小说的深度,布克奖和诺贝尔文学奖都选中了门罗是有其合理性的。这个集子中的其他七篇小说,远远差于这一篇,这说明一个小说家要在人类的永恒命题上走出每一步的艰难,即使是小小的一步都是值得奖赏的。

  关于美国小说的阅读记忆终于走到尾声了,从开始迈步的2016年11月21日到今天,这次远行一直在路上走了四十六天。我在一天里步行两个小时到四五个小时不等,走的路程有长有短,今天走到了目的地,感觉到了明显的轻松。明天我再不用这样干活了,肩膀上没有压力了,心理上也就松懈下来了。一个作家要干完一个活,至少得一个多月时间,有的要干好几年,这样的劳动强度是其他行业的人所无法体会的。

  还要重复说明的是,人类情感结构小说是世界上最难出新的小说,它要求的不是形式和技法方面的创新,而是内容本身的创新。情感内容的结构经过人类智慧几千年的探索与试验,已经穷尽了。既然穷尽了,还提出这样的要求,这不是难为小说家吗?我说它穷尽了,这是我的认识水平所认定的,它可能并没有穷尽,还有少量的空间。我几乎阅读完了东西半球所有的小说经典名著,冥冥中感觉到还有空间可以挖掘。雨果的《悲惨世界》和梅尔维尔的《白鲸》是我为我们人类既往的小说所立的标杆,我认为这两部长篇小说是世界小说中的双高峰,再没有其他小说能够与之相比。当然你们也可以树立另外的标杆,确定另外的高峰,也有足够的理由能够证明你们的正确。我是这样阅读的,产生了这样的认识,我把我的认识告诉世界,我想这也算是我做出的贡献吧。

  作者简介:寇挥,男,陕西淳化人。西安医学院驻校作家。长篇小说《想象一个部落的湮灭》《北京传说》分别获得首届柳青文学奖新人奖、第三届柳青文学奖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马车》获陕西省首届年度文学奖。鲁迅文学院第三届全国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出版有小说选《灵魂自述》(新势力丛书)。著有《日晷》《朝代》《虎日》《大记忆》《枯泉山地》《血墨》等十部长篇小说。在国内各大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评论近百篇。中篇小说《长翅膀的无腿士兵》入选《1999年最佳中短篇小说》,短篇小说《黑夜孤魂》入选《21世纪小说选2002年短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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