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的故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从表面看,这个故事主要是为了突出武松的勇猛和英雄气概,但是,这个故事背后,却隐藏着大多数人没有发现的、惊人的官吏腐败问题。
首先,官府推卸责任。
在清河县的景阳冈上出现了一只“大虫”,对当地居民和来往客商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已有多人丧命于虎口。维护一方治安、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官府,理应承担起“剿灭大虫”的责任,可他们却把这一任务推给了景阳冈附近的猎户们,要求猎户们在限定的期限里将老虎捕获,否则拿猎户们问罪。
官府这么做,主要是考虑到猎户们经验丰富。但是,在猎户们已死伤七八个人之后,官府不应该出动官兵吗?难道朝廷拿钱供养着的众多官兵,都是吃白食的?
所以说,景阳冈上的“大虫”久久不能“剿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官府推卸责任、不作为导致的。
其次,官府从中牟取私利。
官府贴出悬赏告示,承诺捉住“大虫”,赏银三十两。待到武松打死“大虫”后,官府也确实准备赏他三十两银子。
这些本该官府出的钱,到底是谁出的呢?
《金瓶梅》中说:“将库中众土户出纳的赏钱三十两,就赐予武松。”“土户”,即当地的居民,然而,哪些“土户”愿意出钱来捕捉“大虫”呢?当然是生活在景阳冈附近的,而且被“大虫”影响到生活的“土户”,其中定然包括众猎户。
官府将众“土户”出的用来捕捉大虫的“赏钱”收上来之后,却反过来勒令已经出过钱的众猎户打捕“大虫”,打捕到之后给的赏钱是多少呢?文中一猎户说:“得获时,赏银二十两。”
如此一来,我们不得不佩服官府的如意算盘:让众“土户”出赏钱三十两,然后又让他们捕捉“大虫”;捕到时,只赏二十两,官府平白净赚十两银子。“土户”们呢?冒着生命危险捕捉“大虫”,还得自己倒贴钱。
最后,官吏私心重,见利忘义。
武松打虎之后,官府重用武松,书上说,“知县见他仁德忠厚”。知县的目的是想让武松为己所用,利用武松的英勇擒拿盗贼,为己立功,增加自己的政绩。
可是,一旦武松危及县官的利益,县官就会翻脸不认人。在后面武松和西门庆的案子当中,面对西门庆给予的好处,知县毅然决然地抛弃武松,就是最好的证明。
【原载2016年第4期《特别关注》】
插图 / 武松打虎新编 /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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