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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的从政之路

时间:2023/11/9 作者: 杂文选刊 热度: 10106
安立志

  

  梁山一百零八人大聚义后,也就是《水浒传》的第七十回之后,有两次小股活动,一次是宋江元宵节东京看花灯,一次是燕青泰安州岱庙打擂台。这两次活动,李逵都是参与者。

  李逵上梁山之前,曾在戴宗手下干过江州监狱的獄警,大概也算公务员编制。这应当是李逵从政的最初经历。不要以为李逵身上充满兽性、匪性与奴性,其实,李逵上山之初就表达了强烈的从政愿望,他指出:“放着我们有许多军马,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宋皇帝,吴先生做个丞相,公孙道士便做个国师,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第四十回)李逵之所以受赞扬,大约与他这种“造反精神”有点关系。从他这段表白中,可以看出,李逵不仅是一个“想当将军”的“好士兵”,而且深谙从政的基本格局与规则。特别是在宋江刚刚上山的当口,他也知道,晁、宋二位即使当皇帝,也有大小之分;吴用、公孙二公即使从政也不适合当将军,真可谓知人善任!由此可见,李逵从政也是一块好材料!

  可惜的是,作为江州牢城营的小牢子,由于结识了具有谋反野心的宋公明,在很长时间内,李逵失去了“向上爬”的路径与机会。至于他能否适应官场的“潜规则”,能否在政治舞台上纵横捭阖,也失去了显示与施展的场合与机遇。尽管宋江的招安主张,可能创造更直接、更有效的从政机会,然而,直肠子的李逵似乎总是不能深加体会,反而屡加反对。

  就其表象来说,在从政问题上,李逵的知与行似乎是脱节的,关键在于他始终未曾获得从政的平台与机会。后来,机会终于来了,在这两次小股活动中,小说作者用了三个回目的篇幅描写了李逵一路上的行径。李逵随同燕青去泰安州打擂,是第二次行动。返回途中,他只身一人来到了寿张县(今山东阳谷县寿张镇)。黑旋风的令名,足以“医得小儿夜啼惊哭”。他的到来,已吓得县衙吏员作鸟兽散。为了举行一次正式的升堂仪式,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李逵随即颁布“政令”:“着两个出来说话,不来时,便放火……你们令史祗候都与我排衙了便去;若不依我,这县都翻做白地。”(第七十四回)李逵虽然只是“乔坐衙”,但他充分利用了这一千载难逢的实战操作之机会。这个天不怕、地不怕,大碗吃酒肉、大秤分金银的水洼草寇,当他戴上幞头,插上展角,穿上公服,登上皂靴,系上角带,手持槐简,人模狗样地端坐在县衙大堂之上,元代汪元亨所写到的“厌襟裾马牛,笑衣冠沐猴”(《朝天子·归隐》),大概厌、笑的就是这副模样。李逵一本正经地坐堂施政,虽然是开天辟地头一匝,似乎他天生就懂得行政司法一体化的国情,为了过一把发号施令、口含天宪的从政之瘾,他竟然指定两个牢子扮作告状人来应承。且看李逵是如何依法行政或曰依法判案的:

  两个跪在厅前,这个告道:“相公可怜见,他打了小人。”那个告:“他骂了小人,我才打他。”李逵道:“哪个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又问道:“哪个是打了他的?”被告道:“他先骂了,小人是打他来。”李逵道:“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

  先不要评论李逵的判决是否公正,不妨且把他这次的施政看作模拟与实训。然而,从他此前经手处理的两件民事纠纷,即可了解其人的执政能力与施政水平。在李逵的逻辑里,“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最后得知所谓梁山宋江抢劫民女之事,不过是“依草附木,假名托姓”之事,直到真凶毙命,尴尬的李逵只好向宋江负荆请罪。

  【选自新浪博客】

  插图 / 裙带关系 / 张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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