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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时间:2023/11/9 作者: 野草 热度: 17277
西维

  下了山,我走到镇上,问了两个人,很快就找到了前一晚外婆说起的那家照相店。这是一家普普通通的老式照相店,临街而立,一侧是卖烟酒食杂的小店,另一侧是家洗衣店。一分钟快照、证件照、出国护照照片等红色(已经褪成了深橙色)不干胶刻字整齐地贴于大门的浅蓝色玻璃上。靠门边墙脚处放了一些绿色盆栽,长得亂七八糟,一副无人打理却怡然自得的模样。

  走进店里,我从裤兜里掏出U盘递给老板,和他说,我要冲印相片。

  他从一直盯着的电脑前抬起头来,看了我两眼才伸出手,动作慢腾腾的。那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下巴上黑刺刺的一片,微胖,穿着一件宽松的蓝色圆领长T恤,戴了顶黑色棒球帽,帽子上印着一个啤酒品牌的商标。

  他将U盘插入机箱上的插孔后,食指快速地滚动着鼠标滚轮。接着问了我两个关于照片的问题。我一边回答,一边打量这间窄小的照相店。

  像所有开在这种地方的照相店那样,它陈旧,灰扑扑的,过时的照片大大小小地分布在墙上各处的显眼位置。那些穿着红色紫色礼服的年轻女人摆着或妩媚或温婉的姿势,微微笑着,灯光朦胧地打在她们的脸上,脖子上的假珍珠项链闪闪发亮。

  他说了一个我能接受的价钱。我很快付了钱,拿了收条,约好了取照片的时间。在即将迈出店门时,我又折了回来。

  “您还有什么需要?”他已经起了身,目光从我身上掠过,定在了我身后的什么东西上。

  我回了头,看见一位老农挑了两个竹筐。里面是开着淡黄色花朵,兰花模样的植物。

  “你这卖相册吗?”我又把头转回来,问老板。

  “什么?”他似乎没听清楚我的话,目光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相册。照相馆有时候会卖相册的。对吧?”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从没在照相馆买过什么相册。又不是文具店。我觉得自己简直傻到顶了。

  “没有。”他说。他走到门口,叫住了即将走远的卖花老农。

  我在店门口等着,看着他小跑过去,从那篮子兰花草中挑出一束,闻一闻看一看。

  他拿着装了兰草的红色塑料袋回到店里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脸上除了喜悦还有歉意,朝我笑了笑,让我在一把空椅子上坐下。我没坐,而是站到了他的侧面,指着隐藏在电脑任务栏上的一个网购页面,说,“相册。你可以上网买几个,然后再卖给我。”

  他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随后,他坐了下来,正了一下他略微有点歪的黑色的棒球帽。

  “你自己买不是更好,干吗费这个事呢?”

  说着,他点开网页,在搜索栏里输入了“相册”。

  我该怎么说呢?得解释一下我身上发生的事吗?至少得说一部分。说说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方便网购之类的。

  我住在仙盂村。我说。他立刻明白了,点了点头。仙盂,那个山村。他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汽车通不了,连手机信号都没有。

  “你怎么会住那呢?年轻人很少还住在那里的。太偏僻了。”

  “哦,我外婆在那。我不是本地人。”

  “是来玩的?度假?”

  “嗯。度假。”但凡被这么问起,我都会这么回答。

  “那里风景好的。你照片拍得不错。”

  他没再说什么,也不打算再探听突然到他店里要冲印这些没头没脑的风景、静物照片的客人的什么秘密。

  很快他便下好了单,收了我他所付出的那部分钱,没有加收额外的费用。这多少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难得有时间来度假。多待几天,多拍些照片。下次来冲印时给你打个折。” 之前的那副严肃神情已经不见了,俨然是把我当成了他的一个熟客。

  我点点头,笑了笑。

  是的,我还得待上一段时间。恐怕,还不止“一段时间”。

  一个多月前,我在S城,住在一间普通但设施齐全的出租屋里。和这个城市许多与我同龄(我大学毕业一年多,不到25周岁)的年轻人一样。我有一份可以养得活自己的工作,在一家港资房地产公司做房产经纪人。天知道我是怎么头脑发热,才做起这份工作的。上大学的时候,我可没想过以后会去卖房子,每天同陌生的人谈房子。那房子我根本没住过,却要和他们说它的种种好处,它如何如何舒适,几点到几点的太阳光是多么明媚,地板有多好,家具有多新,上家会把热水器留给你,且这个牌子的热水器有什么优点。我推销的不是房子,而是在这个房子里的美妙和舒适以及它所代表的美好未来。好像我在里面住了多年,我对它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可很多时候,我和他们一样,是第一次进到那间房子。所有的话都是演员式的临场发挥。

  没做这份工作前,我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能力。我从客户那里赚到了钱,用赚来的钱付了房租,住在繁华地段的一间小屋子里。我过起了我的小日子。不久后,雅雅到S城投靠我。

  雅雅是我的初中同学。那时我们很要好。我坐火车去她家玩过一次,回来的时候还差点把自己给弄丢。

  不过,她已经那件事忘掉了。连我去她家的时间也搞错了,她说我是初三去的,中考结束后。

  我记得很清楚,是初一结束的那个暑假。拿完成绩单,雅雅就带我去她家里玩。父亲没反对,他挺支持我出去玩,放假了,总要放松一下。况且雅雅的父母我父亲也认识,我去她家,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路有点远,我得坐火车,从我家的这个镇坐到隔壁的一个镇,然后再往回走几里路,就到了雅雅的村子。去坐火车的路上,她和我说了一遍路线,怕我走累了,还反复地强调不算远,也就三四十分钟而已。她那个时候留着童花头,戴着一个有可爱蝴蝶结的塑料发箍。我跟着这个可爱而又热情的女同学,兴高采烈地去乘火车。乐颠颠地在她家享受了三日的田园生活,最后一天去了那个镇子上逛街,买了点零食和一对亮黄色发卡就依依不舍地告别,我乘着返程的火车回家。就是那趟火车,让我哭得泪水涟涟,把那一整年的眼泪都流光了。

  雅雅没告诉我——那么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告诉,那列火车在我要下车那个小站停靠时,并非所有车厢的门都会打开。你要提前找到一扇即将打开的门(列车员通常会提前站在门口)。我没能在一分钟内找到门,火车晃一晃便又开动了。我吓坏了,大哭了起来。

  列车员和大多数的乘客都没有理会正在大哭的我。我靠着硬邦邦的绿色座椅哭,戴着列车长红袖章的中年胖男人正和一个穿花裙子的女人聊得火热。午后的太阳从车窗照进来,投在我裸露的胳膊上,火辣辣的。我没有移动我的胳膊,仍旧靠在原地。似乎手臂的火辣可以抵消内心的恐慌。车子在一个又一个荒凉的小站停下。我没有勇气从车上下来。有无数个岔路的铁轨,要沿着哪个方向走,才能到那个叫家的地方。

  幸运的是,我没有把自己弄丢。最后,我在县城那站下了车。一路问一路打听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终于乘上了回家的中巴车。

  我并没有怪雅雅。我想她大概是忘了。也许是因为放了假太兴奋,或者是我们玩得太开心。开心的时候就容易忘事。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

  它给我的影响是,那之后发生的所有不顺利的事我都认为与之有关。有一段时间,我老想着它,想着世事不定,最好的立马就能变成最坏的。即使我安安泰泰,即使我快快乐乐,即使我成绩好得不得了,我也可能因为一片落叶掉在头顶这样的小事而把什么都搞砸。我担心搞砸。最后的确也是搞砸了。整个高中我过得稀里糊涂,最后去了一所三流大学学会计。这让所有从小就认识我的人大跌眼镜。毕竟,他们觉得我是上重点大学的料。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做了一名房产经纪人。

  做一名房产经纪人也算不上多坏的事,我和雅雅说。她刚来投奔我的时候,我表现得很积极,对她,对生活,对工作。我忙碌,充实,每一天都满满的,每一天都对即将到来的另一天充满憧憬。那些可能签成的单子,可能被人挑中的房子。嗯。挺好。我说。

  嗯,挺好。即使是现在,我还是说着类似的话。从照相馆出来后,我去了菜场附近的一家网吧,给雅雅发电子邮件。

  “外婆家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村。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除了一条算宽敞只能走人不能行车的小土路,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到达那里,当然,山的另一边也还有一条道,就是沿着从山上流下的溪流走,那不算是路。只是条放养在山里的牛们常走的道罢了。松枝上绑了一条条红的黄的带子。驴友们的痕迹。驴友們就喜欢这样的荒山野岭吧?荒山野岭。呵呵,我竟然住到了这样的地方。不知道可以住多久。没事情,每天都无所事事。或许待得久一点可以找到能做的事情。和外婆也得慢慢地熟悉起来。我真像一个突然的闯入者。但愿没把她的生活搅乱……”

  邮件是用笔记本电脑事先写好存在U盘里的。信很长。我每天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打发。我坐在小舅舅曾经的房间里,那张旧书桌边,用笔记本电脑写着给雅雅的邮件。像个作家一样,一厢情愿地编织着现在和过去。到了网吧,把信复制到邮件里时,我又改变了主意,删去了一半多,留下的大多是流水账一般的日常记录。然后点击发送。

  只消一两秒钟,邮件就到了雅雅那里了。要是她待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新邮件到达的滴滴声一响,她马上就可以看到了。要是她在上课,那就说不准了。今天是周二。她下了班要先去杜枫家,给他的女儿做两个小时的家教。路上她会找个小店吃碗面。想到这,我起了身,离开网吧去了菜场。

  我可以给雅雅打个电话。到了镇上,有了信号,我的手机又活了过来。昨晚我把手机的电都充满了。我想好了几个该打电话的人。给雅雅打,或是给在S城因为工作原因认识的客户打。一个多月前我的不辞而别实在是没有礼貌,且显得不负责任。他们信任我,在我这里买了一套又一套的房子,他们自己的,他们的朋友、亲戚的。他们的许多房子还在我的手上。他们曾经对我很热情,就好像,我对他们来说是个多么重要的人。

  他们可能正以相同的热情来对待接替我的工作的人。小李,莉莉,Cindy,阿钱。我脑子里出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从菜场出来之后,闻着突然变得清新起来的空气,我想到,打电话和客户们解释这些事,完全是多余的。他们不会因为少了我,生活就缺了一个哪怕最微小的角。即使再回去,他们也不会是我的客户了。

  我还没考虑好是不是回去,是否再重操旧业。以后的事情我到现在还没有想过。

  当初我离开的时候是那么迅速,果断,不给自己思考的余地。不管愿不愿意,也不论对错。人有时候总得做个决定。辞职,把租的房子退掉时,合同还没到期,又没有提前三个月和房东打招呼,连转租人也没给房东找到,说走就走了。我付了几千块的违约金。看起来,我在所不惜。我把在那个城市的生活,和我一室一厅的小出租屋,大超市,五颜六色的水果时蔬,生鲜货架,以及打上紫色细胶带买一送一的打折菜,晚上六点后的打折面包,统统都抛弃了。

  给雅雅打电话的心情在胡思乱想中被磨耗了。我看着镇子上的那些人,他们在一条并不宽阔的集市街上挤来挤去,既平静又兴高采烈。

  上山前,我给雅雅发了个短信,提醒她收邮件。

  外婆在家里等着我。她坐在门口的一把竹椅上。远远地一看见我就站了起来。我便一路小跑着奔向她。她也迈着老人特有的那种小碎步走向我。那副干瘦的身板在黄昏的日头下被拉得细长。黑黑的细长的影子划过了夜来香丛,瓦堆边疯长的仙人掌,竹匾里散落着的晒得半干了的红辣椒,和正在地面上啄食看不见的小虫的母鸡们,慢慢地拂到了我的脸上。我冒着细小汗珠的额头灰下去的那一刻,她停住了脚步。银色的发丝闪耀着金光。

  我望着她笑。我必须,必然是要像一个小孩子那样傻傻地望着她笑。我抑制不住这样做的冲动。一边笑,一边打开那个随身带着的大布袋子,向她炫耀一下我下山采购的成果。一小袋排骨、一打香干、几截莲藕,还有一堆白花花圆滚滚的小蘑菇。接到她的夸赞后,我挽着瘦小的她带着我们的影子走回我们的房子。

  这景象简直让人落泪。

  我小时候,对外婆并没有什么印象。外婆总共生了三个孩子。我的母亲排行老二。我的小舅舅去了北方的大城市求学,最后留在那里,成家立业。我母亲则远嫁外地。只有大舅舅留在了他出生的这片土地。他没有留在外婆的山村,而是到了县城,靠着做小生意发家致富,后来开着一家汽修店。而外婆,在外公去世后,就一个人守着这幢几乎摇摇欲坠的老房子,守着这个人越来越少的村子。她哪也不去。似乎在这个地方,孤独也变成了一草一木,成了与天地、山野、白云与溪水常年厮守的必须,而终究不觉得有多孤独了。

  大舅舅一年回去不了几次。小舅舅和我妈,就更指望不上。

  我来到这里。她既意外又开心。她的耳朵不是太好。接到我的电话,先是听错了把我当成了别的亲戚的女儿,然后又听错了我到的时间。我到的时候她不在家,到菜地摘菜去了。不过这个村子里谁家的门也不上锁,我自顾自地进到了那幢曾在照片里见过的房子里,拎了把竹椅到她的门口,坐着等她。

  外婆家不难找,她在电话里说过,门口有株比我还高的栀子花的就是。

  那株体型巨大的栀子花,缀满了鼓胀而丰满的花苞,墨绿而沉寂的叶片在阳光下闪着光。叶片很干净,没长虫,除了某些部位有蜘蛛留下的痕迹,一些细细的透明的缠绕的丝网。它立在那里,蓬勃得令人惊讶,壮实得让我心虚。几个花苞已经露出了白白的内里,或许明天就开了。

  我凑过去闻它的香味。想着这是株重瓣的栀子还是单瓣的, 它是何时被种下。接着,我再一次编织了一番见到外婆时该说的话。我很忐忑。真的。坐在凉凉的竹椅上我才开始真正地忐忑起来。我的行为简直不像是个正常人。她或许会觉得她有一个怪怪的外孙女。我得找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出来透透气,暂时放松一下,又或者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进修学习提升?

  又或者,她根本不在意这些,她一个人在这里,我来陪她,光这一点她就会高兴的,对不对?她不是那种对晚辈要求苛刻的老人,不然,怎么会同意女儿嫁得那么远呢?

  我出生后就没见过她几面。对她的印象也只限于母亲相册里的照片。她和她的房子。而她如今的样子与照片已相去甚远。只有她的声音是熟悉的。这么多年来,母亲定期将我们的照片寄给她。每到春节,也会打电话给外婆拜年,并且总是让我对着电话,向远方的她说几句干巴巴的祝福语。

  这么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我听见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在未开的栀子若有似无的气味里,一个小巧干瘦的老人朝我走来,她走得快,超出她固有频率的那种快,拎着装了菜的竹篮子。我突然变得拘束而羞赧,并没有立即朝她走过去。我们之间隔了一段距离,她应该刚从斜对面的房子拐角处出来,看见我就叫了我,我起码应该小跑着过去,接下她手中的篮子。可我愣在那里,看着那个略显陌生的老人。整个村子好像也只有我们两个人。只有外婆的布鞋在路面沙粒上摩擦的声音。的确,万籁俱寂,连只狗都没能够出现。

  外婆即将走到我身边时我终于往前迈了两步。她放下篮子来拉我的手。她的手温热,粗糙,干瘦。我仿佛直接握到了她的骨头。

  我没有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经验。我的父亲,在我还没出生时就已经失去了父母。我没有关于爷爷奶奶的记忆,尽管遗憾,也没有办法。而外婆,或许我小的时候曾被这手拉着走在这个村子里,去地里摘菜,或是走在两边都是青秧苗的田埂上。可我全不记得了。

  我竟然真的跑到她的身边来了。而且还这么傻兮兮的,羞得说不出话。我之前编织的那些话都跑得无影无踪了。

  她在问我问题,用我勉强能听懂的方言。她问我坐了多久的车,从哪里到哪里,是不是很累,这个村子是不是很难找,我真厉害,一个人就这么找過来了。好像就为这个她就该自豪。

  我闻着她身上陌生的气息,嗯嗯啊啊地回应。我开始担心她听不懂我的普通话。我们连交流都会是个大问题。

  我问起了栀子花。像是从那阵若有似无的香气中得到灵感。寒暄的话题终于落到了令人心安的实处。 那些花,正在太阳底下闪光。

  花是谁种的?外婆指了指她自己。后来又解释了几句,大概是什么人拿来的苗子,和山里的栀子不同——她转身抬手指了指远处的山。什么时候种的?她也记不清了,只说是好久了,那个时候小舅舅还住在家里。

  之后,她领我到楼上的房间。屋子已经为我收拾了出来,换上了干净的床单,铺上了晒好的被褥。桌子上的灰尘也被打扫干净。那原本是小舅舅的房间。她指了指桌上放着的东西,说那是他留下的。她没有示意我不许动它们,她的表情还流露出你要是喜欢你就玩的意思来。她给我指了指门后角落里放着的马桶,说我晚上要小解就在这里。那是只矮矮的旧木桶,原本暗红色的漆已经斑驳。她后面又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清楚。从楼上下来后,她又领着我去了另一个地方。走入对面那排房子间的小巷子,石子路通向一只用木头和塑料板搭建起来的简易棚子,她打开门。是一间现代化的厕所。抽水马桶。马桶的另一侧还隔了一个淋浴房。她显得很开心。像是领着我发现了新大陆。白天可以在这里。她说。

  她看起来很矫健。不停地带着我走到这,去到那,和我介绍在这里生活所必须用到的东西。她屋子里的,还有外面的。像所有的祖母那样,在她准备烧饭时拒绝我去帮忙。我只好一个人在村子里闲逛。不多久,就闻到了从烟囱飘来的木柴燃烧的气味。

  第一个晚上我做了许多的梦。睡得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外婆家的公鸡叫时我醒来了。天还没亮,因为睡得太早,也没有往日早醒的种种不适。我在床上躺着等待太阳出来,期间迷迷糊糊地睡去又醒来,这么反反复复着。外婆在楼下的动静断断续续地进入我蒙昧的回笼觉中。好像一举一动都在眼前。她开门的吱呀声,她刻意放轻的步子,她在门外的水龙头接水,涮洗着什么,刷刷刷——我猜是马桶。又好像这些都是在梦中。不真实。越是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比如躺在这张老式的雕了花的旧木床上,摸着硬邦邦的凸出的床沿,这种不真实的感觉越发明显。像是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另一个陌生的所在。

  我的确是躺在另一个陌生的地方。远离了S城。太阳出来后,我真真切切地感到了这一点。外婆的声音也真真切切地从楼下,沿着这幢楼的木板和空气传来,她在烧早饭。木柴燃烧的气味。

  我的衣服已经被晾在了楼下用竹竿撑起的晾衣架上。我伸着懒腰,站在窗口看向外面时发现了它们。在晨间的微风下,缓缓地摆动。阳光下的衣物很鲜艳。它们再不用关在密闭的阳台里,接受着被过滤了大部分紫外线的苍白的阳光。它们比我更早地呼吸着经历了一整晚后山间清新甜润的空气。它们还经历了那双苍老却依旧十分有力的手。泡在飞满白色肥皂泡沫的盆里。生平第一次离开了洗衣机颠来倒去的水流,在一双老人的手下,以各种途径混杂于纤维间的污物被洗去,变得清洁。

  几只鸡在晾晒着的衣服下踱步。时不时伸长脖颈在沙粒中啄食。公鸡头上的冠一抖一抖的。另一边是一座残破的屋子,墙面白色的石灰几乎全部剥落,露出被风及雨水侵蚀得坑坑洼洼的黄色的土质砖墙。西半边几乎全部垮掉,房梁歪斜着,瓦片也已经掉到地上成了野草和各种虫子的寄生体。房屋一旦失去了主人,就以一种无法想象的速度衰败下去,这几乎和盆栽的植物没什么区别。先是墙角长出了野草,紧接着是不知名的灌木,一根小树苗,那些鸟儿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种子在一场雨之后就发了芽,兴高采烈地占据了新的领地。一场又一场雨之后,瓦片开始漏雨,一片接着一片掉落。藤本植物爬满了墙面,触须穿越窗棂,爬上了屋内被遗弃的家具。家具和家具之间,原本平滑硬实的地面,植物破土而出,并迅速繁茂起来。在这荒山野岭的村落,似乎司空见惯,似乎本来就是那些东西的地盘,房屋的主人只是获得暂时的居住权而已。在他们离开后,被他们遗弃的地方又重新回到原本的主人手里。

  这些房子完全不像经我手我卖掉的那些。

  那一套又一套的房子,城市的房子,旧的,新的,老式公房或是江景豪宅,它们从一个主人那里转到另一个主人那里。或许现在仍旧是空置着,或许被转售,也可能被新主人交到某位才华横溢的设计师手里,几个月之后便旧貌换新颜,钢筋混凝土笼子换上了家的装束,美轮美奂,枝型吊灯之下充满了甜蜜的温情。那是他们的家,没错,不是我的。或许,谁的家也不是。我永远不知道从我手里出去的那套房子的最终命运。我对它们并没有什么感情。我说的那些充满感情的话都是假的,说给它们未来的主人听的,只是为了促成交易。一座城市,有成千上万那样的房子。我也是成千上万的房产经纪人之中最为普通的一个。

  得到这份工作没遇到什么困难,比我争取其他工作要容易得多。在每一处通道几乎都水泄不通的招聘会上,我可以不用费劲挤就能站到招聘人员的桌子前,递上我的简历,还能简单地介绍一下我自己。他们不关心我是不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我简历封面上那个大学的名字也不会在他们面前显得惨兮兮的。名牌大学的学生不会到他们这里来卖房子。我变得自信又善谈了,两天后便接到了录用电话。这份工作来得理所当然又稀里糊涂。我像是没有准备好,却又是义无反顾。

  做房产经纪人。不做房产经纪人。去S城这个魔幻大都市。离开S城这个魔幻大都市。有时候我的确是头脑发热。如今,我在深山的小村子里,睡在和水泥路面一样硬邦邦的床板上。蜘蛛在房梁上爬来爬去,蟋蟀,老鼠,它们在我睡着的时候把这间又老又旧的黑屋子当成乐园。

  在十几年前,我想都不想就决定了去雅雅家,也不了解我乘坐的那辆火车的状况。不是每扇门都会按惯例在停车时打开,你需要提前站到有列车员站立的门前。这点,从没人告诉过我。我不能怪雅雅。她又不是故意的。这种事情,或许只有我才会遇上。而雅雅,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碰上这种事。

  雅雅和我不同。她没在火车上迷失过,也没在任何地方迷过路。她来到S城不久后就认熟了大部分的路。不像我,即使做着房产经纪人这个必须要认熟路的工作,仍旧是靠着包里随身携带的地图辨别方向。雅雅拿着三流大学的文凭,经历了一些小挫折之后便找到了工作,到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她说她运气好,原本对方只招3个人,可不知怎么的,突然变成了4个。肯定不是因为我漂亮,雅雅接到录用电话的那天请我在火锅店吃晚飯,就这么乐颠颠地和我说。我当然知道,论外表,她几乎和我一样不起眼。但在一些小事情上,她有她的过人之处。

  除了外婆,这个村子里还常住着另外两位老人。他们是一对夫妻,年纪与外婆差不多,穿着打扮,身上透着的气息,也差不多。如果我不是外婆的外孙女,而是别的什么陌生人,突然来到这样一个地方,很快又离去,他们三个人,在我往后的记忆里,几乎可以被当成是同一个人。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时我和曾经的男朋友去参加一次徒步活动,在一个山村搭上帐篷住了一晚。在村子里吃晚饭时,许多女人端了饭菜进进出出地忙碌。尽管她们有着高矮胖瘦的区别,却最终谁也没记住。

  我在村子里住下后,和那两位老人渐渐熟悉了起来。他们看见我总是笑盈盈的。他们认为,我愿意待在这样一个荒凉又落伍的地方,还待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本来以为我来住过三五天就走),陪伴着独居的外婆,是多么孝顺。他们总是当着外婆的面这样夸我,“孝顺”,我听得懂,随即报以羞涩的笑容,心里却不免一阵怅然,在他们面前却又不能表现出丝毫。反而,还要显得就是那么一回事。

  有时我会坐在那对老人家门口的走廊上,在被屋檐瓦片遮挡的阴凉处,拿着一个素描本子,找个角度,画着外婆的房子。装了铅笔和橡皮的笔袋放在一旁的水泥台子上。台子的一边是水槽,上方装有铸铜自来水龙头,老人们在这里洗菜,洗衣服,刷锅。除了画外婆的房子,我也画老人们的一举一动,画老奶奶刷着一个木桶,或是用一只竹编的小斗淘米,我用不成熟的线条把她粗粗地画下来。她非但不阻止,反而还为此开心,老爷爷则时不时过来看一眼。他话不多,喜欢用微笑来表示对这进行中的画的态度。他的牙齿掉了许多,嘴唇不规则地内陷,让笑容显出了十足的诚意。我为他的笑容开心。我想我会在这样日复一日的无聊打发中忘了那些困扰我的事。它们时常像幽灵一般不经意地悄然出现——夜里的某次醒来,坐在外婆对面咀嚼着饭粒的瞬间,或是随手关上那个木板棚现代卫生间小门的一刹那。

  S城的恋人。曾经的男朋友。以往每一分每一秒的幸福时光。

  恋爱总是甜蜜的。

  想想我们的认识。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可事后又会觉得任何事情都是环环相扣,有了一就有二,所有我们不能想象的事就在不经意间发生。

  他是我的客户,第一次到我们的门店来询问有没有合适的房源时用的是那种有一搭没一搭的语调,看起来只像是来问问而不是真的想买。我登记了他的信息,按部就班地跟进,定期打电话给他介绍一套房子。打过三四次电话后,他来看房子了。那套房子是房东全权委托出售的,公司拿到了房子的钥匙。一把银色涂层已经被磨损而露出黄铜材质的防盗门钥匙。我拿了钥匙,换了一次地铁两趟公交赶到目的地时已经是大汗淋漓。那是个夏天的下午。房子里翻滚着热浪,打开了所有窗户,仍旧没有风。我用纸巾擦着从额头源源不断流出的汗珠。最普通最便宜的纸巾,它毫不客气地在我的鼻梁上留下了痕迹,而我一无所知,顶着鼻梁上汗津津的缩成一团的纸屑热情地和他介绍房子,还喘着气。我还没从一路的匆忙中缓过神来。他示意我不用着急,他会慢慢看,有问题会问我,又示意我鼻子上沾了东西。我把鼻子弄干净后,滔滔不绝的热情突然冷却,我不再说话,站在一个窗口,大口地呼吸热烘烘的空气,平息自己别扭的情绪。

  他看完后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他的表情显得心不在焉,我的回答也心不在焉。看得出,他对这套房子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原本,他约的是下午五点,因为有事临时改到了两点。下楼梯时,他那副心不在焉的神情却不见了。兴许刚才他在思索什么问题。他开始向我道歉,说是他临时改了时间才造成了我的匆忙。我想他说的是之前我鼻梁上的纸屑。我心领神会地朝着他笑了笑。之后,我们一起走出楼道,淹没在午后的烈日下。接着,他提出在这个小区隔壁的冷饮店请我喝一杯聊表歉意。我接受了。

  在冷饮店的松木圆凳子上落座时,我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在炎炎夏日悠闲地坐下,好好地享用一份甜蜜又清凉的冷饮啦。他替我点了一份冰激凌,自己要了一杯冰咖啡。几乎没问我的意见。或者,他认为女士都爱吃冰激凌。香蕉船这种,任何口味的球都有,不喜欢可以剩着。他大概就是这么想的。对于客户,我从来没什么特殊的要求。而且,他這么做正合我意,我不用面对那本粉红色的冷饮册子左翻右翻,思索价格,点什么合适,不太贵不太便宜,暴露出我在做这类事情时的选择障碍。冷饮端上来后,我们的聊天也慢慢地随意起来。从房子谈到他的女儿。他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儿。买房子是考虑为女儿转一个好点的学校。他女儿的成绩不太理想。他觉得以他和他前妻(一开始他说“老婆”,后来才说是前妻)的智力,女儿的成绩至少应该比一般人要优秀。可她没有比她的同学强多少,反而很多次考试都落在了后面。不过她的女儿不同意转学,她很固执,这种固执很多时候让成年人也受不了。他停住了话,无奈地摇了摇头。无奈中满是父亲式的疼爱。在他一口又一口地喝杯里的冰咖啡的时候,我想到了别的。不是他的房子,是雅雅。一种没来由的兴奋和雅雅一同出现在了我那漂亮的冰激凌杯里。闪闪发亮。

  我问他,有没有给女儿请家教。他说没有。他没想到这个,才小学,似乎还太早,他读书时从没请过家教,同学中请家教的也寥寥无几。现在不同了,我说。她不想转学,就不转,不能勉强孩子。何况搬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抛却了我房产经纪人的身份,真心实地地说了那通话。他专心地听着,且不时地点了点头。

  我和他说,我有个好朋友是学校的老师,可以介绍给他,做他女儿的家教。现在许多孩子都请了家教。他同意了。

  他叫杜枫。往后的日子里,雅雅每周去他家两次。一直到现在。

  在外婆家借住的日子里。我和雅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她极少提及杜枫的情况。大概是怕我伤心,在她看来,我做出离开的决定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尽管它表现得那么冲动。风风火火的。“以后你不要告诉我关于他的任何事。”我离开前这么和她说。她信守了承诺。她觉得我再陷入以往的纠缠之中并没什么好处。我还年轻,犯不着为了一个大自己十岁的老男人要死要活。她就是这么劝我的。不过,不管我和杜枫怎么样,都不影响他与她存在的雇主与家庭教师的关系。这对她来说不是难事。或许,杜枫会向雅雅问起我,她又会怎么说呢?

  他的女儿。那个叫杜甜甜的十岁小女孩。我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巴不得这样。一想起她,我似乎也回到了她这个年纪,变得任性又孩子气。我想,即使再过十年,我也未必能处理好这样的事。这和学习画画,音乐一样,也需要天分的。恐怕我也不适合当老师。这么想来,卖房子在所有职业选择中算是不错的。

  “我女儿有点任性。被我宠坏了。她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她。哦,对,我们离婚了。她之前一直在我爸妈身边待着。”杜枫说,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我知道。我理解。”好像我是真的知道。其实我父母感情很好。也从没和老人一起生活过。

  “她上幼儿园后我把她接到身边来住了。我在她身上花了很多的心思。”

  “你是个好爸爸。单亲爸爸很不容易。”

  我的语气带着同情。不是客套。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不妥,可又抑制不住想说,而且我敢肯定他平常一定不太像这样去谈起他和女儿的感情。普通的朋友、同事、亲戚……他会和谁说?现在看来,他或许是有意的。看房改期,大夏天,冰激凌,隔壁桌年轻的情侣。谁知道呢!

  黄色,绿色,乳白色的柔软的雪球,盛在透明的船形玻璃容器中,配着银色小勺。他接连着给我点了两份。芒果,哈密瓜,香草,甜丝丝的牛奶味再度刺激着我的味蕾时,我感到一种特别的安慰。离开冷饮店的时候我感谢他,说这里的冰激凌很美味。他或许就在等我说这句话。

  我知道一家做手工冰激凌的,味道更好,下一回带你去尝尝。他就这么回答。

  雅雅很乐意我有了这样的艳遇,更乐意自己有了一份新工作。她早说过,我做这样一份工作,总是接触那些买房子的客户,其中肯定不乏有钱人,艳遇这样的事,得时刻准备着。艳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她会在我们洗完澡一起躺在床上啃着薯片看综艺节目聊天时代入我房产经纪人的角色,憧憬着我美好的艳遇和美好的将来。那时,我觉得她真是和我不一样。

  那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她很满意。杜枫给出的时薪很高,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他那么慷慨大方——哪怕是因为我,她也只有尽心尽力地教杜甜甜,比对待她在私立中学那份教师工作还认真。《儿童心理学》《如何与儿童有效沟通》《像个孩子一样》,诸如此类的书她买了许多。她极有预见性地感觉到,我和杜枫最终会成为恋人,甚至,我觉得,她在促成这件事上功不可没。艳遇。艳遇。艳遇。钻石王老五。钻石王老五。她总是在我面前和我说这些煽风点火的话,把我的那一点甜蜜酝酿成一桶蜜浆。她同样极有预见性地感觉到,杜甜甜会成为我们之间的阻碍。“我是去当卧底的。”她这么和我说。她从不和杜甜甜提及我。甚至,在我和杜甜甜认识后,以杜枫的女朋友的身份和杜甜甜相处,她都不和杜甜甜提及我。在杜甜甜的面前,她就是一个家庭教师,与什么都不相干。她说这个角色很好。她能驾驭得了。

  可我不行,我缺乏某种天分。雅雅卧底的所得——杜甜甜的脾气喜好,没有给我和她的关系带来什么改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对一个要和他父亲谈情说爱的女人,而且还是这么年轻的女人,产生什么好感呢?她讨厌我才是理所当然的。这在他送我回家第一次吻上我时我就想到了。我想到了那个小女孩,想着她,然后接受着他的吻,配合着他。可我的舌头不听使唤,他嘴里的薄荷口香糖味在那一刻仿佛成了一个入侵的怪物。小女孩,薄荷口香糖的气味,他不再克制的激情,船型玻璃器皿里的粉色绿色橙色的冰激凌球挤在一块,我拿着银色小勺,稀里糊涂地把它们舀进肚里。

  杜甜甜对我毫无好感。她为什么要对一个她肯定不喜欢的女人有什么好感呢?她关上她的房门,在门缝夹一张做了记号的纸片。我只要一打开,纸片就魔法般地记录了我的偷窥——可我偷窥她的房间干吗?她也不想做别的,不想因为这个事和父亲哭闹。或许是哭闹了但杜枫没告诉我。她不见我,只要我去她家,她就去爷爷奶奶家,去同学家,去图书馆,去电影院。那张夹在门缝里的粉色便笺纸替她打量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它知道我会进去,它等着我,等着我从地上捡起它。那上面一个字都没有。普普通通干干净净粉色的一条儿。在杜枫热心地推开那扇乳白色的房门,让我去里面参观一面精心装扮的照片墙,好好看看他那未曾露面的漂亮女儿时,它飘然而至。划过我的肩,落在了我的足尖。我知道这不是巧合。之后的每一次,只要我走过那扇乳白色的房门,都能看见门缝上那只粉色的眼睛。它每次停在不同的位置,向我眨眼。

  過了一段时间,那扇门打开了。那拉紧了窗帘的暗沉沉的房间却如一个充满敌意的幽暗洞口,它吸收了我的热情,搅动了我的情绪,不论我在房子的哪个角落都会不自觉地朝着那个洞口望去。它提醒着我的身份——对于做后妈这件事,对于这辆不知开向哪里的火车,我心生恐惧。但杜枫不能理解我的恐惧。他为什么不在我来之前把那个房间的窗帘拉开呢?哪怕让一点光漏进来。大不了,在我离开后他再拉上。

  不就是一个窗帘嘛。你这是怎么了?没必要和窗帘较劲啊!

  可这怎么只是个窗帘呢?我说的不是窗帘。

  它只是甜甜房间里的一副窗帘,亲爱的。嗯?

  他想要来吻我的时候,被我躲开了。我冲进了那间屋子,一把拉开了那幅丝绒混着厚棉布的遮光窗帘。他就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突然被阳光照亮的我。脸上是那种奇怪的,惊讶得要命的表情。

  一个阴天的下午,我敲响了镇子东边一幢房子的大门。红漆斑驳的铁门上有许多凹凸的小点。我看着那些小点,敲了一遍又一遍。

  门开了。我们简单地确认了下对方的身份,她就让我进去了。

  那是位微胖的老太太,穿着一身棉质蓝底黄花的睡衣,烫着在这个小镇算得上是时髦的发型。看起来挺和气的,因午睡未能听见敲门声,她还不住地和我说抱歉。看我打量着她的院子,她便向我介绍起那些花草来了。

  紧靠着西边院墙的月季和绣球花正开放着。深红色的花朵和茄紫色的花球,一看就不缺雨水、光线、营养和照顾。东边院墙边的两株枇杷树则结满了沉甸甸的金黄色果实。紧靠堂屋屋脚的墙壁下,我看见了阿强之前买的那束兰花。兰花被种在一个腰身细长的褐色花盆里。

  这是阿强的家。就是那个照相店老板。

  我的快递包裹就放在堂屋茶几上。我把它放到了地上,放在我坐的木椅子边。很快,原来放包裹的地方放上了一杯茶,还有一盘洗好的枇杷。阿强的母亲和阿强一样热情。从她脸上我看不出那种被麻烦了的不耐,她似乎挺高兴看到我进了她的房子。冲了茶,备了水果,一副要和我长谈的架势。

  我想我大概是遇上了好人。到了这个地方,我的运气还不算太坏。我在邮件里这么和雅雅说。说我在照相店冲印照片,接着让老板帮我买相册,之后,又让他代收我的快递。这样雅雅你就可以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帮我寄过来了。我列了一个清单,让她帮我采购。我把钱通过小镇的银行转给她。之后,雅雅便定期寄一些东西给我,有些是我列了单子让她采购的,有些是她觉得我可能需要而特地为我买的。快递到了,阿强就会打电话到我外婆家,通知我来取。外婆好像很高兴能时不时地接到他的电话。因为在往常,她那部电话机一个月也响不起两回。

  照相馆的老板叫阿强。第一次到他店里取快递时已临近午饭时间,取完快递为了表示谢意,我请他吃午饭。我以为他会客套一番,就像我之前认识的那些男人那样。什么举手之劳啊,什么你这样太客气了不如我请你啊之类的。他别的什么都没说,只说好吧。他说好吧的时候人就已经站起来了,关了电脑页面准备往外走。后来我才知道他这么急是因为中午会有客人来取照片。

  他将门关上,挂了块牌子。“午饭去了,稍候。”小木牌在门把手上摇晃,在他转身时划过他衣服的下摆。那是一件灰色的T恤,正面布满了刺绣的小鸟,数了一下有二十多只。

  这件绣满小鸟的衣服现在正挂在二楼的阳台,观赏着枇杷、月季和绣球花团,在午后的微风中打着瞌睡。

  老太太催我吃枇杷。说枇杷上的毛她都用小毛刷刷了一遍,再一个个从梗上摘下来。她是个讲究人,也很健谈,从枇杷树谈到了月季花,而后是阿强在芦城的那个朋友,说他是怎么从一个水果小贩变成一个大超市老板,又怎么娶了个年轻的老婆,并接连生了两个男孩。阿强今天就是去芦城喝满月酒的,他得住上一两天才回来,兴许更久,你知道,他这人平常也不太出去,总待在那个照相店里。这虽说也没什么不好,可老待在一个地方也得出去走走是吧。她就这么扯钱团似的说着,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我却担心聊得太久回到外婆家天要黑了。夜里走山路。又是独自一个人。我可没这个胆。

  她或许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她丈夫呢?阿强没说过他父亲。那么他的父亲应该还在世。或许是去钓鱼了,要么就是去打牌了。

  “现在像你这样印那么多照片的人也少啦!”她又说起了我。

  “嗯。随便拍拍,留个纪念。”我说。

  “打算在山里长住吗?”她的脸转向了我,那种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调调稍稍转了向。

  “不好说。还没定下来什么时候走。”

  “嗯。其实这里也不错啊。县城里也有些不错的工作机会。”

  我笑了笑,捞了一粒枇杷到手里,没有立即回答她的话。之后,我们几乎是同时看了看天色。

  我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站了起来。

  她也起身,给我装了些枇杷,送我到了门口。

  她有点意犹未尽,脸色比刚见她时更红润了一些。有空再来玩。她说。

  阿强的家里,我只去过一次。后来他再没有让我到他家里去取快递。也有可能他再也没有在我快递到了而我又恰好下山的时候出了城。在我们偶尔小聚吃个饭或是喝上两杯的时候,他会说起他的母亲。那副表情就是那种因各种原因未能令母亲如愿称心的儿子的表情。那表情挂在那张胖乎乎的脸上倒还挺令人同情的。

  我和他说,我的父母也总在催着我早点回S城,早点让自己的生活回到正轨。但他们没有明说。因为我在替他们履行他们本应尽的义务。

  “对吧,这本来是他们该做的。现在我做了。”这么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有些卑劣。事实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你觉得S城怎么样?”我问阿强。

  “好啊。不错的地方。多少人梦寐以求。”他这么说。露出一种恶作剧似的笑容。之后,又是一阵严肃的沉默。

  “想回去的时候再回去吧。”片刻后,他又说。

  我知道他是少有的那种不把S城当回事的人,至少在我的朋友当中是。我很高兴雅雅没再开我的玩笑,没再把我在照相店的事情当成另一种艳遇。她也变了。不再像以前那个她。我想我在经历这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的时候,她兴许也经历了一些,没我的那么糟糕,但至少是让她成熟的事。她做了班主任,看起来,她在那所私立学校混得还算不错。

  我有时候会和阿强说说雅雅的事情。陈雅兰,为什么每次就这么一个人给你寄东西。最初,是他对这个名字好奇。那是我的闺蜜。初中同学。死党。我说。他明白了。不再问。倒是我,絮絮叨叨地和他说了不少雅雅的事。从我的语气里,他或许能听出来,我是多么羡慕雅雅那种性情。她那种我怎么都学不来的做派。她的无所顾忌。她比我更韧。我终于想到了这么个字来形容,“韧”。想到的时候我挺高兴的。

  阿强不那么想。他对雅雅没那么大的兴趣。不过他是个极好的倾听者。可以无休止地听我的絮叨。照相店成了我在镇上的一个固定据点。在需要去采购或是取快递时,我一早下山,去网吧,菜场,在镇上逛一圈,最后去照相店。在照相店我拆完我的邮包就坐在店里和他闲聊,到了中午就去吃饭。一般常去的是照相店附近的那几家。一家麻辣烫,一家土菜馆,有时候也去牛味馆。麻辣烫店的鲜啤酒味道不错。天气热的时候我们会要上一扎冰鲜啤,边吃边聊。我和他讲我在S城做房产经纪人时遇到的事情。为了省去中介费,那些滑头的下家如何想方设法地要跳掉中介,当然也有些卖房的上家也喜欢这么干。我们有些办法来对付他们,不过有时候也不太管用。

  关于我的男朋友,我也谈起过。我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我在S城有个男朋友。后来分手了。因为他有个女儿。阿强说他理解,这事不好弄。

  “分了好。你年轻,再找一个吧!”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

  那时我在吃一碗超级辣的麻辣烫。为此,我特意选了正对着空调风口的那个位置。

  “对,再找一个。呵呵呵。”我挑起一筷子被辣椒油染得红通通的细粉丝,故意大声地笑了笑,让自己的声音在风口抖三抖。

  “找个好的。”他举起了他的杯子。于是我也举起了我的杯子,像起誓一样重重地碰了一下。杯子里的啤酒都溅了出来,在我的手背上继续冒着泡泡。

  “去他的旧恋情,去他的前男友,就算他来这山沟里求我,我也不跟他回去,哈哈!”我就这么喊着,觉得自己挺放肆的。那时,我觉得一个男人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了。我干吗要为了他放弃了我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东西呢?我的工作,我的出租屋,我的客户们。

  可离开了阿强,离开了我手里的酒杯,兴许我就不这么想了。我把杜枫发来的那些短信全都删了,又为他不再来联系我而失望。这就是你的爱吗?我还幻想过我找他质问时他惊惶的表情。看到他那副样子我说不定会哈哈大笑。也有可能,他像一棵树那样平静,那种立于无风暖日之下广场里的景观树。他把我给忘了,又交了新的女友。他可有一张女人们喜爱的脸呐!去吧去吧,随他去。我不是杜甜甜对付的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杜甜甜像一道火花一般从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那时,我开始庆幸我自己正躺在一张简朴陈旧的雕花木床上。远处山林里的风可以随时随地从那扇打开着的木窗子吹进来。

  起初,我为自己的冲动和逃避感到内疚。我避免与人多说话。我的父母。外婆。我隐瞒了在S城发生的那些事。在外婆的村子里住了一段日子后,或许是山里缓慢而安逸的生活感染了我,我觉得我以往所有的假期都是白白度过的。没有哪一天可以像现在这样,对我拥有的时间以及一切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笃定之情。后来,再遇到别人问起我为什么到这样一个地方来住时,我就说,来度假啊!这里最适合了,比什么海滨浴场,别墅沙滩要美多了。我决定去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来度假的外孙女。这对谁都好。

  每天在山村和外婆待在一块儿。外婆的方言,开始不那么难懂了。在她的举手投足中我渐渐明白了那些话的含义。我习惯了每晚早早地入睡,半夜醒来时在房间角落的马桶里小解,夜间自木板下方外婆房间传来的小溪般的声音时也把它当成和外面虫鸣鸟叫一样正常平凡。我开始早早地起床。像外婆那样站在墻根的水池边洗衣服,然后将它们晒在搭好的竹竿上。一端用麻绳捆好的三根竹子,它可以稳当地立在太阳底下,一边一个,中间再架一根细竹竿,这对我来说已经得心应手。我跟着她去菜地里摘菜,帮她干简单的农活。她还有一小块的稻地。平常到了收割的季节,她会雇好邻村的村民来帮忙。那些收割来的谷子可以供她吃上一年,多余的就给住在县里的大舅舅。

  外婆有时候会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说没想好,总得要等到它们收割完再走。我指着正慢慢变得金黄的稻田说。外婆笑了笑,点了点头。说今年的稻米收成好。

  我知道她希望我能尽可能地多待一段时间。或许,她也会觉得孤独。孤独,有谁能免除在外呢?可她不会离开这里,她,还有住在她对面的那对老人。孩子们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回到村里短暂地待上几天,又再离开。

  这个村子,在前几年也曾经热闹过一阵子。无数的徒步团队,热情的驴友,在周末或是假日到这个村子里来,一户懂得做生意的人家做起了驴友们的生意,供吃供住,村民的空房子成了临时的旅馆。那些木板搭造的带抽水马桶和淋浴的卫生间便是那个时候弄起来的。热闹了几年后,那户人家的孩子在城里安家落户,又有了小孩,管驴友们吃住的那对老夫妇便离开了村子,住到了城里,给他们的孩子带孩子。

  徒步团队的旗子在村子里随处可见,它们挂在了一切可以挂的地方,外婆家的土墙壁上也挂了许多,因为风吹日晒而破破旧旧,上面的签名也还是可以看清楚,那些用黑色马克笔签下的名字依旧坚挺着。只剩了三位老人的村子,他们就不再来了,换了据点。山里还有别的村庄。

  徒步团队是我和外婆话题的一部分。我们的交流变得不那么困难后,我就常和她聊天,聊一聊村子里的事。外婆当然很乐意,不论是这些来了又去一阵风一般的徒步团队,还是她的房子,房子里挂的照片,她或者舅舅们的生活,她都乐意和我讲。早晨洗完脸和昨夜换下的衣服后,我们正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到了厨房烧火做早饭,我帮着她生火,管着那个土灶台的灶孔,火苗在灶膛里闪动,烟从屋顶的烟囱冒出来。她从厨房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拿这个弄那个,踮起脚去够挂在墙上的竹篮,从里面拿一个鸡蛋,再把篮子挂上去。不用我帮忙,似乎把篮子拿下来再把篮子挂上去是必须她才能做的事。这和她为什么喜欢把鸡蛋放在挂在墙上的篮子里一样的奇怪。竹篮里还有些别的东西,桂皮、香叶、大蒜、两捆番薯粉丝。说起她的篮子,她又和我说她曾养的一只鸡,那只鸡下蛋时每次都是先飞到灶台上,再飞到灶台边的柜子上,最后从柜子飞到挂在梁上的篮子里,下完蛋,再咯咯咯地沿着原路飞下来。你不能赶它,它喜欢下在哪就让它下在哪,下在家里总比下在外头要好得多,外婆说。

  这些话题让我高兴。外婆在这些话题里也显得活泼了很多。像是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她年轻时是个活泼能干又漂亮的姑娘。她留存的装了许多旧相片的相册我翻了许多次,并且还打算画一画那些旧相片。因此我又买了许多画画的材料。我一次又一次去镇上取雅雅寄来的快递,除了零食、衣服、书、餐巾纸、我常用的那个牌子的卫生巾诸如此类的东西外就是画画的工具了。

  我也画外婆。现在的她和过去的她。一天上午,我在舅舅的书柜里找到一本相册,里面有张外婆年轻时的照片。最开始我甚至没有认出来,因为那照片夹在舅舅自己还有他的一堆朋友同学之中。后来我认出来了。照片里的姑娘就是每天和我呆在一起的那一个。我的外婆。她站在一幢屋子前面,侧着脸,盘起的辫子上别了一朵月季花,身后的大门边倚着一个稻草扎的小人,和她一般高。我觉得这照片很有意思,和一群年轻人一起夹在册子里,同样年轻的外婆。羞涩又明亮的笑容,健康丰润的身姿,还有她那朵红色的月季花,以及身后的稻草人。于是我画下了它。当然,做了一些改造,我把稻草人从门边——它本来头靠着一边的红对联,挪到了外婆的身边,让外婆把头靠在了它的身上。它有一副呆板却又忠诚的表情。我用画笔给它穿上了衣服。一身蓝色的布衣。而外婆则穿着一身白底碎花连衣裙。外婆说裙子是拍照片的人来了才特意换上的。裙子是叫镇上的裁缝做的。我给外婆的老屋涂上了一层层亮眼的黄色——柠檬黄、钴黄、土黄、亮橙,在层层叠叠的油彩堆砌之下,那房子漂亮极了。包括那个稻草小人,还有正值妙龄的外婆。整幅画明亮又生动。我把画拿给外婆看时,她用一种小女孩的口气几乎是大惊小怪地喊道——稻草人。接着,她又眯起眼,凑近了,把那画仔仔细细地瞧了一遍。那细致而又温情的目光,倒像是在打量曾经的情人。

  “他像你的男朋友。”我开玩笑。

  “是啊是啊。比男朋友还好的。”她回答。

  “已经很久没扎这东西了。”她又说。

  我翻出我冲印好的照片,找了一张我拍的邻村的稻田照片。照片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干瘦的稻草人。几乎就是一个木头架子穿上了一件衣服,扣了个帽子,在一边的木棒上绑了根布条,风一吹,布条和空荡荡的衣服一起摆动。

  “做得真粗。哎!”外婆眯着眼睛看完,叹了叹气。

  “那照片里的人是我自己扎的。”她又说。

  她说那时她还年轻,没有出嫁,田地里要放个稻草人,她就好好地做了一个。

  做好稻草人刚好照相的人来了村里,她就照了一张。

  “我是把它当活人做的。没人这么干。我也没跟别人说。我怎么能这么说呢?他们会觉得我疯了,犯神经了,会嫁不出去的。”说着,外婆笑了。

  我笑盈盈地看着画中的那个金黄色的小人,那呆板却又忠诚的表情里,似乎也暗暗带了某种不易察觉的笑。

  夏天的时候,蚊子占领了整个村子。蚊子和蚂蚁、蜜蜂、潮虫、蟋蟀、鸟,和这里的一草一木,空气、水一样,是这里的一部分。这里所有的一切不可能撇去蚊子而存在。而我的血液也自然是它们食物的一部分,和牛、羊或是别的动物的血似乎没什么区别。我裸露出来的手臂和脚踝总是被咬上一个又一个的包。外婆替我挂上了棉纱蚊帐。在夜里,我得以安睡。

  雅雅寄了防蚊液、薄荷膏、驱蚊手环等花花绿绿的玩意儿给我。我在给她的邮件里谈起了蚊子给我带來的烦恼,比如那个我上厕所洗澡的棚子里总是挤着无数的蚊子,个头大又对我毫不畏惧。我只好将一卷点燃的蚊香长期放在里面。

  雅雅寄来防蚊用品的时候,在包裹里塞了一张纸条,字迹有点潦草,她写得很快,似乎是在封箱前临时写上的。

  纸条里简要地说了一件事。杜枫的女儿要离开杜枫去她的母亲身边生活了。就是说她要去美国了。

  杜枫的前妻当年在美国修完硕士学位之后就和他离了婚,并迅速地找了一份工作和一个美国的丈夫。而现在,她需要她的女儿了。她可以给她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教育。

  杜枫同意了。杜甜甜也同意了。

  对这件事我有点震惊。除了它的突然,还有许多无法理解的部分。虽然整件事挺理所当然的。

  你回来吗?这是纸条上的最后一句话。

  在寂静而又灼热的夏天,对待这样一个消息,我的心,没有跟着一起灼热起来。而似乎,为这个消息灼热起来的人不是我而是雅雅。她那潦草、仓促的笔迹里似乎暗含着她的担忧。她是希望我回来?

  可事实上,我不会因为杜甜甜的离开而欣喜万分,不会紧跟着就离开了这个村子,再一头扎入以往的生活之中。我怎么会那么做呢?我要是那么做了,连阿强都会认为我是个十足的傻瓜。

  可雅雅,雅雅难道不了解吗?

  “洗澡水给你放好了。旁边有两个桶,一个里面是热水,一个里面是凉水,衣服可以放在旁边的竹凳上。”雅雅的母亲和我说。

  我和雅雅在床上打着滚。我们刚从村子外面散完步回来。捉了一瓶子的萤火虫。关了灯,我们把玻璃瓶放在床头的桌子上。雅雅的母亲进来叫我去洗澡。

  雅雅的床散发着干稻草的气味。草席下垫着一层薄薄的稻草。即使到了夏天也不拿掉。她说没了干稻草,床板硬硬的像是睡在石板上。到了冬天,干稻草就换成厚厚的一层。

  雅雅的隔壁是谷仓。那里终年盘着一只花斑狸猫。

  想起这些的时候,我正坐在会计证考试的考场里,等着监考老师发卷子。雅雅先前寄给我的那套会计证考试的资料在我房间(小舅舅的房间)的书桌上放了一个月之后我开始认真地看了它。

  在这个夏天,我平静地坐在考场答完了所有的题目。离开考场后,灼热的阳光毫不客气地晒在我裸露的胳膊上。我有了那么点想要流泪的冲动。

  雅雅。陈雅兰——转寄到他店里的包裹,那个寄件人的署名栏。这是个显得土气的名字。别人叫她小陈或是陈雅兰。她父母叫她兰兰。雅雅是我帮她取的,因为这个名字更洋气。

  雅雅没告诉我事情的全部。那就是——杜枫恐怕也开始叫她雅雅了。就像我之前在他面前提及的,雅雅如何如何。而不再叫她陈老师。

  雅雅履行了她的承诺,永远不再在我面前提及那个名字,不再谈及他的近况。她做得很好。他被排挤在我们的话题之外。可在我们之外呢?我给她的那个名字,雅雅,却悄悄地自然而然地被另一个人窃取了。

  我多么希望这是我的臆断。

  我是否该等着她自己把这件事情告诉我。那个下午,我独自在外婆的村子里徘徊,那些无人居住逐渐破败的房子告诉我,她不会。她会履行她的承诺。即使没有承诺。她也有保留秘密的权利。

  “囡囡,我去菜地了啊,想吃什么?”外婆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她等在那座长了几丛茂盛蕨类植物的石墙拐角处。

  “扁豆!紫扁豆!”我冲着她大喊。

  外婆很快就消失在那堵石墙边。她去地里忙她的活去了。我也该回屋了。去打个电话。

  外婆的那部电话,我只在雅雅的快递到了才会抓起那只黑色的听筒,听着阿强在照相馆里告诉我的消息。这一次,我在上面拨了雅雅的手机号。问她是不是和他在一起了——我仍旧没提那个名字。她说是的,先是犹豫而后肯定的语气。她说,她只是需要一个男人。不像你。她说,我不像你。你可以把应该珍惜的东西随随便便地就放弃。

  “可我不能,我做什么事情都拼命地去争取。这样我才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她笑了。或许我听错了,这个时候她怎么可能会笑呢?

  我站在堂屋一角放电话的桌子边,先是对着桌前的墙壁,后来面向大门,看着那群母鸡带着即将长大的鸡群一晃一晃地从我眼前出现又消失。我听着雅雅说她的事。

  “可你选了他!”被她点燃的火苗烧了起来。

  “你选了他。”我失望地重复着。

  我看到那些火苗,它灼痛了我的皮肤。不止是皮肤。那一刻,我突然想留住雅雅。我就这么轻易地失去了她。我们曾经紧挨着彼此,谈论那些我们伤害了或是伤害了我们的人。我想起了我们的过去。雅雅谷仓的那只花斑狸猫。我去抱它时,它挣扎着抓伤了我的左臂。

  我想留住她。出于自尊,我不会将这样的话说出口。汗珠从我的手心不断地沁出,我把左手的汗全都抹在了桌子的边缘,那汗津津的右手,却仍旧紧紧地握着那只黑色的听筒。

  “你已经不需要他了不是吗?你不需要了。放弃了。你这么随随便便地就放弃了。”她说。

  “随随便便,你说那是随随便便?”

  我笑了。她再一次提醒了我。我们的友情,我以为的那样。在我的笑声中,她沉默了,也许她想说对不起。从头到尾,她都还没说对不起。可她为什么要说呢?

  “随随便便。”

  我重复着。想再说些什么。我应该再说些什么。

  外婆回来了。她和鸡群一同悠然地出现在门框那端,带来了我嘱托她摘的扁豆。

  “就这样吧。祝你幸福。我们别再见了。”

  或许,她需要的,是我把她推开。随随便便地,就像她说的那样。

  我站在那里,看着在两米之外站立不动的那个瘦小老人。她拎着她的竹篮,装了紫色扁豆、青白色葫芦和触角一般的长豇豆的竹篮。我朝她冲了过去,用尽了我剩下的力气,第一次拥抱了她。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男孩。外婆说。

  那天的晚饭,她用那篮子的蔬菜给我烧了几道简简单单却又美味无比的菜,炒扁豆,烤豇豆,葫芦丝面饼,小葱炒鸡蛋。我吃了不少,似乎我的食欲一点没受那点忧伤情绪的影响。我把自己撑坏了。

  我怎么能这样呢?我骗了你。我真傻。结果别人也骗了我。我说。

  这真是活该真是好笑啊!我心里想着。

  这没得事,没事。囡囡。没事。以后经历的事情多啦,就会觉得这根本就没什么。不是外婆在给你讲大道理。年轻的时候去喜欢人,多好。你还会有别的喜欢的人的。也还会有别的朋友。就像外婆的这一季豇豆,快要下市了。明年我还要接着种。你明年再来吃。

  外婆说了她那些庄稼的事情。接着,她说她年轻时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她说这事的时候没有一点过渡。她没有给我准备聆听的时间,甚至没听完我打完一个饱嗝。说完蔬菜就说她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对方也喜欢她。

  我们很好的。她笑笑。但是他家人给他早就定了亲,是邻村的一个姑娘。在他结婚前几天,我和他约好了要离开这个村子,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那会儿当然还没想好去哪里。太阳还没露头时的村口黑漆漆的,我和他手拉著沿着小路往下山的方向跑。我心里有点怕。没一会就累得要死。可能也是吓的。我好像还没准备好就被推着上路了。

  外婆说得并不连贯。断断续续的。想一想再继续。桌上放着我们吃完了还没收拾的餐盘。她动也没动它们。任由它们躺在节能灯泡下方的餐桌上。

  他心疼我嘛,让我坐在他的鞋面上休息一会。不能坐地上,地上还有露水。还有,晚上爬出来的蚯蚓和别的虫子。我走的时候总怕踩到它们。我就坐在他的鞋面上,喘着气,看着模模糊糊的被雾气包围的田地。那时候太静了,东方已经有了点亮光。我看见了几个人。我做的稻草人,它们一个个地就竖在那里,田地里,远远近近的。

  后来。后来我休息好就又回去了。外婆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她干瘪的大腿。像是刚刚说了一个笑话似的。

  然后呢?

  然后他结婚了。我也嫁人了。

  他不怨你?

  不怨。这点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我们都好好地在这地方待着。谁也没生什么大病,孩子们都长大了,成家了,我们这把老骨头还能活到现在,还能天天见着。私奔十次都换不来啊!

  在外婆那略显羞涩的笑容里,我猜想着那个当年的男孩的身份,并把我的猜测向她求证。可她调皮似的抿起了她的嘴,不再说一句话。而是仔仔细细地收拾起了她那张桃木餐桌。将盘碗捧到墙边水池子里。

  而我,我只等着我好好睡上一觉,等着第二天天亮,我去斜对角那幢屋子的门廊里坐上一天,看看外婆当年的爱人和他的妻子。

  那个门廊上多了一只小狗,白底子,后背和一侧的腹部有几块黄色的花纹。那只刚断奶的小毛球摇摇摆摆地从门廊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他来嗅我的足尖时我就摸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大概是谁送来给他们做伴的。

  我离开之后,这个山村又得恢复到我来之前的模样。三个老人,一群鸡,再加一只小狗。想到这,我一把抱起刚从我的脚边走过,正小心翼翼地去尝试一节对它来说还太高的石梯的小家伙。我像小时候抱洋娃娃似的把它搂在胸前,它发出轻轻的哼叫声。是我抱得太紧了。我干吗要抱得那么紧呢?好像是要和它做一个痛苦万分的离别似的。它亮晶晶黑曜石一般的眼睛看向我时,我忍不住笑了。它要开始它的新生活了,这多好啊!我轻轻地吻了吻它毛茸茸的前额。

  “你喜欢啊!” 刘老伯从地里回来,正扛着一把锄头慢慢地走上石阶。

  “啊。很可爱。”

  “以后你也可以养一只嘛!”

  “喜欢也不一定要留在身边嘛!”我放下狗,冲着他咧嘴一笑。他微微地点点头。将锄头靠在门廊一侧的墙壁上,撸起袖子走到水池边。自来水哗哗地流出,冲过他沾了星点泥土布满皱纹和茧子的手。

  我走到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

  “嗯,过几天我就要回去了。”我说。

  “哦。好好。有空来看看。”他转过头来冲我说,似乎我告诉了他一个意料之中的消息,尽管这是我刚做的决定。

  我打消了那个刨根究底的念头。他是不是外婆故事里的那个人,这问题不去问了。旁敲侧击毫无意义,只需像尊敬外婆那样尊敬他。这想法让我觉得高兴。

  在村子里最后的那几天,我的许多时间都是在那个门廊度过的。我在那里扎了几个稻草人,外婆教会了我。我像她年轻时那样将扎好的稻草人像战利品似的竖到田地里去炫耀,尽管没什么人可以看到。在它们之外,我就不再炫耀任何的东西了。

  我把我的衣服和帽子留给了它们。不管它们愿不愿意,我把它们变成了“她们”。离开山村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们。白天,夜晚,工作间隙,甚至和男人约会的时候。

  我留恋她们身上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外婆在一个秋天的夜晚离开了我们。我们谁也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是刘老伯发现的,他打电话通知了我的大舅。那个秋天,山村因为外婆的葬礼而重新热闹起来。刘老伯的子女也来了。他们来说服他们的父母,让他们尽早离开这个村子。

  喝完解秽酒后,我独自待在村后外婆劳作过的那片菜地里。她们中的一个陪着我。午后的阳光在她身上投下亮眼的金色。我想了一些事,外婆说过的话,还有她的爱情故事。哪怕,她只是为了安抚我而编了那样一个故事。

  “你看见了几个?”我问。

  “四个,三个,或者五个。它们是小黑影。连我后面的那个也像是小黑影啊!”

  她的小黑影。她的爱人,男朋友。她的爱情。比起我经历的那些,他们更为真实。

  我跨過一排排露出白白的肥硕身体的萝卜,再一次来到她面前,摘下那顶经历了日晒雨淋已经褪了色的旧帽子,将我头上的灰蓝色圆顶小礼帽轻轻地戴在了她的头上。

  【责任编辑 赵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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