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昏昏,除了枕着美梦呼呼大睡,什么正经事也干不了。
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摸床头的手机,不出意外,新闻又为我打点好了一天的愁云苦雨。楼下的两株海棠树,花比往年开得早,谢得也早,仿佛在一夜之间被春雨洗劫,粉红的颜料抖落了一地。我有的是抖不掉的胡思乱想,于人世安泰无益,更于心肝脾肺无益,只好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德国人阿多诺曾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残忍的。”这个因疫情而变得灰色的春天,诗没写半句,却和朋友合谋干了件更没谱的事——写歌。
磨刀霍霍,历时两个月,一首名叫《不凡》的歌曲终于“杀青”。歌名是曲作者“乡村耳机”特意改的,原名叫《理想的马》,更像一个庸俗的散文标题。我说改得好,歌是让凡人听的,名字就得利索,通透,直抵本心。面对乌泱泱的人间面相,修辞的小伎俩,同样也是残忍的。
对乐理一窍不通,令人艳羡的音乐细胞都幸运地长在别人的身体里。流行音乐从小听到大,耳朵忙着享受,脑子就落得很清闲。有一点从未琢磨过,那些婉转动听的旋律,看不见又摸不着,好没影儿的,怎么就凭空从别人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并且被一些语词勾勒出了如此可触可感的迷人容貌呢?
台湾创作人李宗盛曾用了十年的时间来为一段旋律赋形。这股旋律起初在二〇〇三年夏日的一天来到他的耳边,可是直到二〇一三年才凭借着《山丘》的名义面世。十年是一道如此宽阔的鸿沟,世事沉浮,人在年岁的磨砺中一点点地陈旧,词与旋律都不着急,它们幽居在一个人的头颅中慢慢发酵成型,它们在等待一个共同的天赐良时完成命定的交汇。
“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喋喋不休,时不我与的哀愁……”印象是二〇一五年的春天,在诸暨乡下一个尘土飞扬的工地采访完,返回杭州的途中,我累得歪倒在后座,四顾惶然,这首歌不期然地从车载音响里飘了出来,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身体里的每一根骨头。那年我二十五岁,理论上,还远未活到够格听李宗盛的年纪。
记得有人说过的,音乐是神的语言。那么,作曲家就是神下派人间的使者吧。
好多年前,我的朋友昌有给自己取了个“乡村耳机”的网名。他相信自己生来就是神的诸使者之一。这顶虚拟的耳机,兴许就是他和神秘密联络的工具。想想,至少有十年,神没给他传递半点音讯了。曾经,他和神的关系是如此亲密,通讯是如此频繁,不舍昼夜。
我是亲眼见证过的,在我们寒窗苦讀的中学时代。他抽屉里夹着一个青蓝皮的本子,上面填满的,除了青春的激扬文字,还有一页页比数学公式更晦涩的曲谱。天不垂怜,打小不识谱,代表音符的七个数稍一颠倒组合,我的舌头就跟着打结。昌有不同,他天生禀赋,不仅能读谱,还能把随口哼出的旋律翻译成乐谱。大学时代,有了更多空暇,他自学作曲编曲和声与后期制作,创作了数十首各类风格的歌曲,有校园民谣有摇滚,也有RAP,不一而足。
那些年里,昌有昂着骄傲的脖子,无师自通地耍着音乐的十八般武艺,没日没夜地向我们宣读着“神的懿旨”。
可是,就像谁也说不清MH370如何消失的一样,我也没法向你解释,为何大学毕业之后他的音乐灵感一夜之间就蒸发殆尽了。此后将近十年,他再没写下一首歌。属于他的神,没打一声招呼,躲进了云深不知处。
这些年我逢人就说,昌有把他最巅峰的音乐才华都贡献给了我。在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时刻——结婚、儿子诞生,都有他的音乐亲临现场。一首是《结婚快乐》,一首是《了了》,曲风无华,却因真挚的情谊分外抓人。在我儿子了了长到七八岁的年纪时,我第一次把这首歌放给他听。他瞪大了眼,耸着尖尖的小耳朵,一遍遍抚摸着这支欢快的曲子,吃惊于自己甫一降世便被人写进了歌里。一个孩子的惊喜哪里藏得住呢?对他来说,这支歌的出现,如同意外的荣耀加身,让他在学校里昂首挺胸了好一段日子……
昌有比我勇猛,身居困顿的现实,他居然敢先后两次成为别人的父亲。他的双手环抱着一男一女两个可爱的孩子,自然就没了抱吉他的时间。十年里,他先后买了三把吉他,都是雅马哈牌子的。他摊开双手抱吉他的样子,就像抱着自己的灵魂伴侣。这些年,他抱孩子的间隙当然也抱吉他,只是有点心猿意马,扫出的一律是别人的和弦。每年春节在老家相聚,我都忍不住怂恿他:昌有,写吧,多写点歌,不要浪费了才华。你完全可以出专辑,当一名歌手!他嘴角露出神秘的一笑,说时机未到,尚欠火候。
相信我,当年他可不是这种委婉推托的语气。十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替他记着呢,在二〇〇七年某个清早的南康中学寝室里,大家伙被广播里的《霍元甲》叫醒。起床后,昌有来到墙角的立镜前,先习惯性撩了下额际的一缕刘海,然后豪气万丈地向众人宣布:给我十年,保证超越他!很遗憾,十五年一晃,那个神话般的“他”就算已经懒到了半退休的状态,至今仍然未被一人超越。
时间赐予了昌有过多的谦逊,同时也剥离了他身上一度可贵的锋芒。
我还是不厌其烦,逮着机会就怂恿他写歌。虽然,自己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年涂鸦不了几行字。我说别等了,明日复明日,就现在,你作曲,我来填词,给这死水一潭的生活搅点动静。我哪里会想到,这次他表面推诿,事后竟暗渡陈仓,不到十天就发来了一支哼唱的DEMO。听了几遍,觉得有模有样,副歌尤其带感,激昂的旋律背后透着一股人世沉浮的苍凉感。我说有了,就写写人到中年的感受吧。他当即和我隔空击掌,说想法不谋而合,曲子的灵感就是清早在卫生间洗漱照镜时忽然涌出来的。
镜子里的他,发际线又比昨天抬高了一点,额前早已没有了供他撩拨的刘海。几个月前,他突发奇想,到网上买了一顶假发,试图寻回点青春时代的自信与傲娇。想当年,他面目清俊,尖瘦的鼻梁挺拔有力,头上顶着一蓬乌黑轻盈的秀发,算不上“校草”,“班草”总是够格的。如果说,他的形象有什么可挑剔的,就是脊背不够挺展,由于个子过高,人又清瘦,走路时总像秋收时节的稻穗,向前沉沉耷拉着肩坎上的一截。他戴上假发以自拍形式出现在我眼前时,我蹭了蹭眼皮,以为出现了幻觉。
这顶假发在他三十三岁的头顶上逗留了不过片刻,便被他拽了下来。虽然,假发一定程度复苏了他脸上的少年感,却无形中给他增添了更多精神上的虚无与耻感。他扔掉了假发,挺直了腰身走出家门。
其实,和昌有相比,岁月显然更偏爱在我脸上施展精雕細刻的艺术。这么跟你说吧,就算你变着各种花样挠我的胳肢窝,我也得强忍着,一笑,整张脸立马就四分五裂了。没几月不见的朋友,看到我的近照,上来就一顿慨叹,说:沧桑如你。所谓的沧桑并非偶得,多半凭的是我对岁月雕刻事业的孜孜不倦的配合。比如每天凌晨一两点还在坚持和猫头鹰比拼耐力,比如一天至少消灭一包烟;比如自家的精神自留地里草枯叶黄,还总是探出头去关心别人家稻谷与蔬菜的长势……
不像昌有,我的耳廓缺少和弦的滋养,总是无端刮起山呼海啸的风声,风声尖锐,无障碍击溃一层层脆薄的防线,我听见体无完肤的人在远处无声地啜泣。在朋友圈看到一位作家说自己丧失了写作的动力,而动力这件事是很难建设的。是这样的,灵魂结构的坍圮,就像一地的玻璃碎渣,难以重组。
昌有发来的DEMO,我当晚就根据节拍画出了空格,摩拳擦掌,准备跨界客串一回方文山。初次试水,我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水平与状态,那些空格就像一个个深坑,我不知道哪些词足以担当填充它们的重任。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埋头坐了两个小时,敲下一行,叹口气,又删去。反复多回,终于失了耐性,合上电脑沉沉睡去。
这一搁置,就是近一个月的时间。昌有熬不住了,套用周杰伦《梯田》里的歌词在群里催我,说等我写完词,他都出下一张专辑了。然后我们顺势讨论起了填词的艺术,术业有专攻,填词和写诗虽同属语言创作的范畴,路径却不尽相同。《梯田》是环保主题,散发着浓郁的台湾原乡风味,词曲由周杰伦一手包办,还提名了当年的金曲奖最佳作词人,看来他的才华不限于从虚空中信手抓取旋律。我和昌有的分歧出现在《分裂》这首周杰伦早期的歌上,词被他贬得伤痕累累,我倒觉得从曲中剥离开来也是一首不失味道的诗。“雨点从两旁划过/割开两种精神的我”,那年的杰伦不过二十出头。分裂,端详这个词,想到曲与词就是灵与肉,必须像齿轮一样紧紧咬合。
我没法给一首通俗色彩的曲子穿上多庄重恢弘的衣裳,小众偏僻的语词也有违歌曲传播的初衷,所能做的只是量体裁衣。顺着旋律的节奏、节拍,情感的起伏、顿挫,我看向了被重重皮肉围裹的自己,也看看大街上、旅途中的陌生人,他们面无表情,胸中自有波涛;他们无名无姓,只活在少数人的呼喊中;他们一边走,一边消失;他们像一阵刮过荒野山坡上的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我想起来了,这个春天,在一个叫胥岭的深山古村里,我见到了一个独身寡居的中年女人。她自称来自北京,而有意将她更早的出生地给省略了。她粗衣布食,盘着粗糙的发髻,身上剥离了在京城深宫里养成的精致容妆,也剥离了口音的地域属性。她弃绝了口音,也弃绝了来处。两年前,她卖掉了北京的房子,一袭素衣南下,路过二千五百年前伍子胥路过的山村,租了一爿旧屋定居。她不走了,她说一个人在这里终老。她将别人舍弃已久的房子整饬一新,办起了民宿。她的民宿十分不起眼,一年来不了几个人,房子里也没有安装一台电视,电视里的世界令她深恶痛绝,陌生颓败的小山村也让她时时警惕。她冷冷地说,你无法真正认识一个人。现代的人类早已四分五裂。她养了一条大型金毛充当夜晚的侍卫,就拴在门口的柱子边。金毛很温顺,一声不喊,或者它已经喊累了。在我凑近抚摸它的一瞬间,它肥硕的块头突然瘫软下来,在地上软成了一摊金黄色的液体,并望着我无端地抽泣。女人早已习惯了孤独,而金毛并没有。女人的孤独闪着致命的寒光,令金毛恐惧,也让我隐隐颤栗。我不想再和女人多讲一句,驱车从被油菜花层层环抱的落寞山村向城市的方向绝尘而去……
我回到了昌有的乐曲里。旋律中有一些哀伤,有一些迷惘,有一些悲壮,最后它们都像一条条在山野沟壑里横冲直撞的溪流,汇入了静态从容的大江大河。出走,远行,客死他乡,一代代孤绝奔走的脊背陈旧如新;薄暮,飞鸟,马匹,寒霜,这些永不腐朽的意象,透过它们,新新人类的你我,热泪再次夺眶奔流。“就这样吧,昌有,才华有限,我写不出更妥帖的了。”他问我词里的南山是南康的南山吗?我说不是,它是陶渊明的,是张枣的,也是耸立在每个凡人心里的。我们远远地遥望它,奔赴它,登上它,穿过漫长一生的苦难然后孤独地葬在那里。
作曲也许可以凭借才华与灵感偶得,编曲却不行,这是个专业的技术活。之前在B站看过《夜的第七章》拆分并置的编曲音轨,庞杂而诡异,十多种乐器声叠加融合,起伏跌宕,如同针表的每个零件精密咬合。如此浩繁的工程,据说花了钟兴民半年时间才完成,最终成就了这首华语流行音乐的天花板。
人靠衣裳马靠鞍,昌有说自己目前的乐理造诣太浅,还是请专业的师傅操刀吧。两个拮据之人,瞒着各自的妻子秘密凑了一千五百块钱,在淘宝上找了一家四川的音乐制作公司。编曲师坤沐让我们提供参考曲目, 昌有提出的《平凡之路》《海阔天空》等,我都觉得不太搭。后来灵光一闪,想起了去年春天一次驾车出城的路上,偶然听到一支叫《出埃及记》的曲子。十多年前, 我买过一本《圣经》, 但只读过前几章,未来得及探究这背后的故事。但这并不妨碍我用耳朵感受它恢弘而悲壮的叙述,并由此想象出一片广袤的在马蹄声中黄尘飞扬的埃及沙漠,它覆盖了我眼前绿色潮湿的中国南方的山岭。那次出城,被我想象成了一次豪迈的出征,四个车轮化为达达的马蹄,铿锵小号渗透着无尽的哀矜,为我辟出一条辽远的大道通途。
后来得知,除了小号版,《出埃及记》还有一个克罗地亚钢琴家马克西姆演奏的钢琴版。一定是上帝赏饭吃,让马克西姆长出了十根行云流水的手指。它们落在黑白的琴键上,琴键即刻发出了天籁般的呻吟,节奏时而猫走碎步,时而猎豹狂飙,大珠小珠落玉盘时,我的心脏早已大汗淋漓。熟悉他的朋友应该瞬间领会了,我说的是他的另一首经典代表作——《克罗地亚狂想曲》。我不相信有谁的耳朵可以拒绝这支钢琴曲的诱惑;同样的,我也不相信当琴音魔性狂舞时,你能克制住自己的十根手指在空气中一顿指点江山的冲动。
受了马克西姆的致命诱惑,我掏出压箱底的一万三千元积蓄,于二〇一七年夏天购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台钢琴。牌子是雅马哈的,我在杭州城北的二手钢琴市场一眼便相中了。据老板的说法,它已近五十岁高龄,当年原价在十五万元人民币左右。钢琴涂了蜡,又敷上一層薄膜,琴身乌亮,完全看不出它已如此高寿。老板很实在,诚不欺客,其实对于我这个门外汉,他说什么我都会点头相信。老板又介绍,它身体里流淌的是日本的血脉,一周前刚刚坐巨轮漂洋过海来到这里。我想象它在岛国某户人家里度过的声色辉煌的前半生,从一九七〇年代至今,少说也陪伴了两代人的音乐启蒙和成长吧,或许造就了某位钢琴家也未可知。老板说我想多了,钢琴在日本十分普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并非是音乐人家专属,它的前半生很可能就是一件寂寞的普通家具,摆在墙角吃灰的。命运的迁徙流转是如此奇妙,即便面对老板泼来的冷水,我仍然固执地保留对这台钢琴前半生的所有美好想象,雇车将其运回家。在局促的卧室里安置好后,我以微微颤抖的手抚摸它的每一寸皮肤,并在心里对它说道,老伙计,你后半生的辉煌,就交给异国他邦的我来续写吧。
五年后的今天,我应该感到惭愧,并向这台钢琴诚挚地道歉。是的,我食言了。事实证明,它的下半生很不幸,它以为可以托付余生的新主人其实是一个十足的伪钢琴迷。他即时性的热情洪水般来得异常凶猛,由于缺少持续性的降雨供给,水位退去的速度自然也非常快。这个过程短促到连三个月时间都不到。不可否认,那段时间他确实用心坐上了钢琴的冷板凳,一双粗笨的手指在八十八个黑白琴键上来回地寻寻摸摸,却总是找不到真正进入的窍门。当然不可能是《克罗地亚狂想曲》和《出埃及记》,在攀登这两座高峰之前,他得先找几个小山头练练手。他选择的是周杰伦的《最长的电影》,一首贯穿他整个青春并深度影响过他的歌曲。他照着网上找来的曲谱,按(没错,是按,不是弹)下了一个音,再按下一个,他按对了接下来的每一个音,好了,当他尝试连贯起来弹奏时,这首歌曲被演绎出了史上最拉胯也最令他羞愧的钢琴版本。他感到了气馁,他的气馁不是一种情绪性的过渡,而是结局。是的,没有戏剧式的反转递进,没有后续,就是剧终。就像一个被吹得过于肿胀的气球,被针芒一下子戳破了。他对钢琴演奏洪水猛兽式的疯狂追逐,就此刹住了脚步。
后来昌有十分不解地问我:既然不弹,何不把它卖了呢?
我说:放着吧,就是看看,也是一种艺术的享受。
他没再吭声。我知道,这个回答无懈可击。
但,仍是莫大的遗憾,对我,也对这个老伙计。五年,也许更长的时间里,从它的琴键上流淌不出《克罗地亚狂想曲》,也流淌不出《出埃及记》。我不知道五十多岁高龄的它还能活多久。我甚至不知道,浑身上下被杂物侵占的它,今日是否健在。我只知道,要让我的十根手指在琴键上学会跳舞,比希伯来人当年举族浩荡地出埃及之路更为艰险、困厄与不可测。
耳朵告诉我,虽然马克西姆版本的《出埃及记》足够大气磅礴,也足够波澜壮阔,但仍不及小号更能勾勒出一个伟大而苦难的希伯来族群命途迁徙、雄浑悲壮的画面感,它哀而不伤,它有对这个族群命运的极致共情与哀怜,它的喇叭打开了天地苍茫的辽阔空间感,对听者构成了足以夺魂摄魄的强大杀伤力。耳朵还告诉我,马克西姆弹得太激昂流畅了,它的流畅在任何地方都适用,唯独在这里不行。在面对这样宏大的主题时,流畅是失效的,甚至是背离的。而小号则完全相反,它是涩的,器质的干涩,音色的苦涩,节奏的阻涩。想象一下吧,前有红海波涛滚滚的深蓝天堑,后有万千法老追兵奔袭而来,卷起漫天黄沙,希伯来人出埃及每一步的行进都面临着巨大的羁绊。浩浩汤汤的族群,冲散,零落,重组,埋头继续行进。如此反复。是的,羁绊才是这支乐曲的灵魂所在。更为重要的是,小号的喇叭口后面对应的是嘴巴,是喉咙,是胸腔,是沸腾的心脏,更是演奏者的整个心魂。而马克西姆的手指,毕竟距离心脏太远了。
就它了,《出埃及记》。我和昌有一致认定。可是,当编曲师坤沐问我参考哪个版本时,我还是犹疑了。我说,你都听听吧。坤沐又问,您是要管弦感觉的吗?这个是纯音乐,和曲子不搭吧?弦乐铺底就能营造一个大气的感觉吧?一连串提问,把我们给整懵了。我怯怯地说,我们是门外汉,所做的歌曲没那么宏大,就是作个参考。他说,行,我懂了。
他确实懂了。三天后,他发来样品,前奏一响,我们就知道,对了。管弦,钢琴,电吉他,架子鼓,以及别的七七八八我们听不出来的乐器,他都一锅炖上了。他以两只专注的巧手,炖出了我们设想中的大气磅礴的感觉。可是,多听几遍下来,我们又心虚了。很显然,这首歌的词曲出自两个卑微的业余人士之手,它骨瘦如柴,气色虚弱,面对人群睁着生嫩的怯生生的眼,如何配得上这样精致华丽的衣裳?
经过几番修改与心理拉锯战,在虚荣心的暗自支配下,我们最终还是坦然接纳了这件衣裳。
这是少小相识以来,也是人到中年,我和昌有以极大热情酿出的第一个音乐作品;肉麻点说,是我们精心孕育的“孩子”。在她即将出门远行之前,我们没理由不给她提前备好最美最精致的嫁妆。
在我们针对编曲反复推敲修改的过程中,昌有的妻子给我打来一个电话。她说,宝光,你劝劝昌有吧,他已经魔怔了,这几天没日没夜,一首歌反反复复地放,我和女儿萌萌都快听吐了。
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没办法,我也听了几十遍了,我连自己都劝不住。我又说,这是属于两个“老男人”的难得的一点快乐,望你理解。
她当然知道了我们合伙掏“巨资”做编曲的事。也许是碍于电话中我的在场,她没有明显当即向身边的昌有“发难”。但我仍然从手机听筒里嗅出了她对一家四口柴米油盐的隐隐顾虑,这很真实,也很自然。
《不凡》。那就不妨理解为我和昌有蓄意谋划的一次困厄日常中的“出埃及记”,或者说,是奔着建设理想未来的击鼓出征吧。
【责任编辑 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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