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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兹1988

时间:2023/11/9 作者: 野草 热度: 17241
禹风

  米翎不认识庞莉的时候极其潇洒,他身高一米八三,留着天然有点鬈的长发,穿白衬衣和淡蓝牛仔裤,脚踩尖头皮鞋。他很高兴自己以全市第三的高分考进这个系,并对本专业的学问早有涉猎,游刃有余。他进大学前在一个被满城势利眼崇拜的中学读了六年,大城能给的熏陶都给他了。他还跟着父亲跑东跑西走南闯北地见过点世面:这是1987年嘛,一个大一学生往北已到过京城,朝南去过广州,海边玩过青岛,青山住过峨眉……米翎不能算个书呆子了吧?

  傲气么大家都有点,表现形式可不一样。高三复习迎考,班是提高班,尖子挤成团,也不搞文理分科,就会有那么几个人的总成绩老缠斗在一起,争第一。这些人各展所长,有人凭数学加分,有人就凭作文抢上来,还有人专靠化学物理或历史地理拿偏分,没人稳居首位。米翎喜欢平均成绩93分这个水位线,他各科考试得最多的恰巧也是这分数。稳居93分,简直像在元老院买了终身席位,也方便人明智地保持沉默,观风向,明局势。

  米翎不在人前显摆,却忍不住做过这样的事:

  他课后一直留在教室做作业,熬到其他同学全背起书包回家赶晚饭。三楼整层教室走空,只剩他一个。

  他会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黑皮红脊的硬面抄本子,里头写了些诗歌,例如这首:

  《红日坠海》

  归帆入火团

  不施脂粉的白月牙儿

  跳荡无垠黏稠的红

  跳荡地球蓄积的血

  是阿波罗的睡榻

  是阿芙罗狄蒂的眠床?

  海,你承当了光的重量

  也是人间之爱的生身母亲

  ……

  米翎捧着诗歌本本走到讲台上去,他站在老师的位置上看空荡荡的教室,看看自己那张还摊开着课本的课桌。

  酝酿一下,他尝试着朗诵自己的诗,有点羞涩但激情充沛,对着所有没主人在场的桌椅,深情歌咏。

  平日里他较少和同学们交谈,他止不住发自内心的嫌弃,他嫌弃男生们只热衷足球和街头江湖,也嫌弃女生们像群母鸡,叽咕复叽咕,暗地里从男生堆里物色小公鸡。

  临到高考前一周,发生了可笑的事:同米翎胶着在全班第二第三位置你前我后绝不相让的班长面瘫了。

  可怜的小男人戴着一只白口罩到教室来,眼睛可怜巴巴看着自己鼻尖,坐到座位上答模拟试卷。所有人,男生女生,每隔十来分钟便扭头朝他看,看他是否正巧拿开口罩。

  米翎吃午饭时同大家一起看清了班长面瘫的脸。原来一个人的脸竟可能不听自己使唤的!

  那张羞耻的、暂时无法松弛的、依旧要吃饭的病脸深深留在米翎印象里。他得出的结论会有一点责怪自己:若不是自己老挡住班长力争全班第二的步伐,班长或许就不至于彻夜用功拼到面瘫!

  米翎确信班长在心里忌恨自己,他耸耸肩,决心敬而远之,对面瘫事件假装视若无睹。

  高考结束不久后放榜了,米翎在年级榜单上找自己,仍旧位列班级第三。班长的高考总分高过他十分,位居第二。米翎当即冷笑,觉得毫无遗憾:绝不想为了总分第二而面瘫,第二又不是第一!

  上大學之后,班里同学来自全国各地,什么地方的人都有,共计六十四名,男女人数大致均衡。米翎走进教室时发现自己身量最高,他扫全场一眼,没见什么美女。或者,这些女生给他挺土气的印象。

  不过,米翎还是变了,他不再是中学里的米翎。大学一年级生米翎决心改善自己形象,他有明确的念想,想在校园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位女生。

  因此他换了较秀气的眼镜,开始刮胡子。所以他找到画册,学习国际标准舞,又到校园附近的个体服装市场上挑时髦衣裳。

  他做这些尚有点忐忑,总体上还算轻松愉快,有种求新的快感;他感到没受任何羁绊,他还没看见任何中意的人,他只算在“复习迎考”,他对考前预备工作驾轻就熟。

  这时期,他最大的财富是期待,最大的幸运是有女孩子明里暗里喜欢他,他却装傻充愣。

  他忽然间变得外向亲切起来,公关能力大增,对所有女同学(不管是否有姿色)都殷勤。

  这份殷勤为他赢来一些好感和人脉,他满意自己同女性间崭新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这前所未有,增强了他的自信。你看,米翎进化成这样了呢:

  他换上了新买的淡米黄色休闲西装,大拇指扣在牛仔裤前袋里,像只粉蝶在校园里慢慢飞。

  曾有个挺时髦的他系女生迎面走来,同他打个招呼。

  他没注意到她,他确实没怎么注意她,因为正想着心事。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无礼,就转身向擦肩而过的女生回礼,不知为什么从口袋掏出一样小东西递给她。

  女生一看,是绿箭口香糖。

  他微笑,极其友好;潇洒转身,又像粉蝶飞开了。

  这个口香糖故事不晓得为什么竟在周围传开。就这样,大家觉得他准是个花花公子。

  庞莉的家在这个城市穿城而过的河边的高楼里,比所有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家的海拔都高,虽离云层还远,但她就此懂得俯瞰,知道唯俯瞰才有视野。

  庞莉应该算是个修长的姑娘, 但“修长”两个字没能形容出她的风韵。

  对的,竹子也是修长的,但生硬;螳螂也算修长的,却怪腔怪调;杨柳枝条是修长的,成天恹恹,耷拉着没精神……庞莉的修长仿佛鸢尾花,恰到好处,轻舞万千妖娆。如果鸢尾不通俗,退而求其次,可以说庞莉是株蹿高的仙客来,那种平民女子不常有的娇柔中还带一点淡淡清奇。她身高一米六七,穿高跟鞋更出挑。

  庞莉对自己离开高中进入大学感到惆怅,她在城中这所著名中学就读了六年,从女孩慢慢长成一位新鲜大姑娘。她在这片高贵的土壤里拔节开叶,慢慢吐出自己的花蕾,她在意的是这方小小水土上的蜜蜂蝴蝶。

  她在意的那位男生考取了北京的大学,即将北上。他从没对她吐露过倾慕之情,但他与她有种与众不同的投契,比普通朋友特殊些。

  现在,这段迷梦结束了。这男生仿佛完成了生命中一段旅程,轻松愉快地给庞莉写了一句临别赠言,不比其他人写在她留言本上的文字更暧昧。他显然把她归入了过去。

  庞莉默默生了气,但她把这件事甩开了。她考中的是本地最好的高校,人才济济,她隐约觉得该另起炉灶,寻找自己的缘分。

  期待,总能让浅的伤口很快愈合。

  搬进大学女生宿舍,庞莉并没不适应更拥挤的六人寝。她没竹子的坚硬,没螳螂的阴森,也没柳枝的软弱,她的婀娜透着不讨好人却也不拒绝人的意味。她善于用她沙哑而亲切的嗓音愉快地同室友们交谈,她悄然俯瞰到每个人的优势和弱点,感知她们现处的以及她们期待的位置,推测她们将位移的路线。

  她并不在乎别人的钻营,她的父亲早就让她知道人生依赖得体的钻营。她很容易对周围的人微笑,微笑帮助她受常人直接的欢迎,她和女生们处得还不错。

  至于男生,那是另一种故事。

  所有女生一进校园其实就明白了:荷尔蒙在大学校園是受鼓励的。

  高年级的一些男生踩着黄鱼车,像一群耐不住心猿意马的猴子,等候在校门口。

  不过女新生们立刻感知了一种威胁,她们意识到自己毫无预备地进入一种被挑选的境地。这些猴急的黄鱼车男生并不是来无差别服务新生的,他们只对自己觉得漂亮的女生献殷勤,根本不在乎大部分姿色平庸的女生怎么感想。

  庞莉由阿爸陪同前来,高大壮实的阿爸沉着脸扛着女儿的铺盖和行李,模样更像是保镖。庞莉饶有兴趣地观察了一番校门口的阵势,替被黄鱼车男生围住的那几个女孩感到尴尬。

  她想如果阿爸不陪自己,会不会有黄鱼车朝自己冲过来。她不能确定,她不相信自己是那种会被围住的女孩,她没觉得自己漂亮,她知道自己不是漂亮,而是嗲。

  什么是嗲?不是所有男生都懂,但她确信会有男生懂。

  交谊舞会仿佛是大学区别于中学的首要特征之一,系里召开的迎新晚会就是匆匆致辞后的一场交谊舞会。

  尔后,庞莉意识到每周末学校都有几场地点不同的舞会:最大的那个在学生食堂楼上,场地面积最大,不但满是本科生,还有校外混进的人。工会俱乐部举办有青年教师参加的舞会,青年教师基本上都自己带舞伴。他们避嫌,不会邀请学生当舞伴,但见到学生还是会应酬。另一个是南区研究生宿舍礼堂的舞会,听说比较乱。至于“乱”是啥意思,庞莉不清楚,也无心搞清楚,她不准备去那儿。

  庞莉和同寝室的女生们一起去了食堂楼上的舞会,舞会音响不太好,但人多得像苏州园林太湖石池子里养的鱼,成群结队顺着音乐游。女生在这儿一般不会当壁花,大家像做游戏一样轮流邀请所有人,洋溢一种真正的友爱,以及交谊的冲动。

  庞莉没想到自己竟很受男生青睐,高高矮矮的男生都来邀请她,令她没一个曲子不在舞池里。秘密的带冲击力的新感受是那些男生的手,有的手很礼貌,温柔而善于带领,可有的手却透露出不得体的欲念,让她有被挑逗甚至侵犯的感觉……当然,这一切不断交替着,舞动的人流不容她细想,她就像落进漩流的一朵白色夹竹桃花,不停地波动旋舞,直到终场,曲尽人散。

  她回去寝室的路上明白了一件事:她自己也有原始的、和历来所受约束相抗的,甚至是挺强烈的欲念,那些手令她脸颊泛红,既羞耻又激动。

  第二次参加舞会,有个高大的显得过于壮实的男生请她跳舞,又一再坚持邀请她跳所有的舞曲。他有点蛮横地用自己的身躯挡住并排挤掉想同他竞争的其他男生,这使得温和婉约的她感到不适。但她还是顺从了他的愿望,毕竟,这人并不讨厌,不停地在她耳边以富有磁性的声音说些校园趣事。

  他送她回到宿舍楼前,告诉她他是哪个系的,住在几号楼。他没明说什么,不过他说希望能请她去校外的餐厅吃饭。

  当然,她接受了吃饭的邀请,后来还接受了他送的礼物:一只长毛绒的棕色狗熊。

  不过,她清楚自己的动机是好奇。她想看看这一切会如何进行、如何铺展,又能如何冲突,她完全没经验。

  高个子男生没发现她的隐秘动机,他像明白那神秘的程序,他遵照既定轨迹,按部就班地展开他的行动。但他保持含蓄,不肯对她吐露任何具体的求爱语言。他不止一次让她产生兴味索然之感。她还是愿意等待,毕竟,他仿佛有力量,那种掌握了诀窍并严格遵守的技师式的力量。她的父亲也是一名技师,她崇拜父亲。

  米翎已是大二学生,一年的浸淫,对这校园有了自己的领会和心理投射。他的学科成绩很好,教授们分两派,一派对他很欣赏,另一派见他就暗暗讨厌。

  米翎没遇见令他心动的女生,他也比较巧妙地回避了偶然的性体验的机会,尽力当绅士,不想伤害女方感觉。他倒不是矫情,他只是还向往着真爱,性这东西有点不忠感,他不想没得到爱情就已对爱情不忠。此外,他不很随和,在两性方面并不容易遇到直接诱惑。譬如,吻一个心里不爱的女人,他多少有些卫生方面的疑虑。

  他注意过自己班里一位古典美的女生,女生来自遥远的内地,长相秀美,宛如旧连环画里工笔的嫦娥。系里要参加广播操比赛,每天清晨把学生拉出来练。所有女生里就她妖娆,每个动作皆袅袅婷婷。

  本来他只是看看,不过,没想到有人传话到他,说古典美对他有意思。

  米翎被触动:一个美人青睐自己,这非同寻常。

  他很想切近地看看她,跟她说说话。

  传话的人是她同乡,他明白了米翎心思,晚自习走到米翎课桌前,告诉他古典美在文科图书馆二楼等他。

  古典美同他的来往颇具北方直爽的风格,摆脱了东部城市历来扭扭捏捏的腔调。既然互有好感,姑娘又不掩饰,米翎几乎对她有种报答知遇之恩的感情。

  校园的夏夜多美好,男生和女生身上都有刚洗过澡的香皂味,晚风里则含着旷野舒爽的气息。

  米翎和古典美都规规矩矩带着书包,坐到教学楼晚自习的学生们背后轻声聊天。米翎对姑娘的故乡有浪漫的想象,他觉得她该是骑在马背上长大,夏季草原百花齐放,百灵鸟在白云下啼鸣。她的父兄肯定都是彪悍骑士,如果自己不尊重她感情,这些直爽和好报复的男人们便联袂南下割取他可怜的首级。

  古典美非常文雅,也很保守。尽管她主动示好,但却小心提防着他可能的骚扰。

  她到底寻求什么呢?他有些迷惑。她喜欢问他关于这个她初来乍到的大城的问题,不过她的问题在他听来十分幼稚。譬如她想知道本城女人一天要用多少水洗脸漱口,她想知道往菜里放糖的分量,她想弄明白本地人富余那么多全国粮票,却为何不拿出來换各种紧俏物资,她也想知道他这样的本城男人是不是如同传说描绘的那般风骚花心。

  米翎对其他问题谈笑风生,不过她最后那个关心冒犯了他。也不晓得为什么,他心里开始有点警惕。这警惕减低了他和美人在一起消磨时间的快感。

  有一夜他俩背着书包从教学楼早早出来,不过才晚上八点半,夜色好得很,空气里满是树木散发的芳香。他俩并肩朝学校的礼堂走,穿过礼堂前大草坪,来到礼堂斜梯上,眺望灯火通明的教学楼,聊着各种事。米翎发觉自己确实同女生能聊些细碎家常,这使她们快乐而让他自己平安。

  他俩就绕到礼堂后面去了。后面是落荒的花园,小径边生长着一排排盛开紫花的大蓟。古典美和他都有些羞涩紧张,不过他们彼此明白为何跑来无人之地。

  他选了个石墩坐下,她没地方可坐。他扯了她一下,她的如瀑长发散发着暖香,落满他仰起的脸,她坐到了他腿上。

  现在,美人在抱,她在月色里显得白净清雅,嘴里吐出有淡淡辣味的清香。他没受性的诱惑,他感到的是纯净的美,油画般的,夜色之中的,仙境气息的美。

  她在全班男生中挑选了他,这倒没让他有明显的虚荣,只让他有友好亲切之感,他觉得她有鉴赏力,确实该选择自己。

  不过,上帝的手到此收回。

  他在月色下想吻她柔嫩的唇。可古典美很在意地用力阻止他:“不,我们还没有确定。我不是随随便便的人。”

  他感受了她这话的含意,她不是刁难他,她只是要他确认,把话说明白。

  他的良知从发热的肚腹里浮上他头脑,他放开她,慢慢站立起来。他借助摘取几朵紫色大蓟花的工夫让自己平静。他感到羞愧和抱歉,对的,她有权这般要求。如果没爱情,审美有什么用呢?

  差不多就在这样的天气里吧,命中注定了一个夜晚。

  周末,舞会的乐声回荡在系活动室,系里偶尔组织一次舞会,庆祝系学生会换届。

  听说系里周六办舞会,米翎撇了撇嘴,心里有点抗拒。

  学生会那种地方,米翎肯定不会花心思的。虽然他上中学也当学生干部,但始终是“学习委员”,这角色只需“功课好”,好到学业成为表率, 不需要刻意去“领导”别人。

  大学不同于中学的是全面发展,除了学业,很多人使劲琢磨“当干部”这条陌生而闪着辉光的路。班里有个小胖子说得好:这学校的学生干部等于(起码是)副县级,大学不是象牙塔,是起跑线。

  米翎对这条赛道不感兴趣,虽还不晓得自己要什么,至少知道自己想凭才气吃饭。

  米翎对中文系某学长凭空挥舞的橄榄枝发生了兴趣:那学长快毕业了,他是《在校生活》小报的主编,他想在全校范围选拔自己的继任者。

  米翎的行李箱箱底压着中学那本诗歌本,他揣上这本本,找到了那位中文系男生的宿舍楼。学长晃晃悠悠出来,是个戴细框圆镜片眼镜的瘦子,皮肤白而多毛。他拿走了米翎的诗歌本,让米翎回去等消息:“《在校生活》历来是我们中文系编的报纸,我还得权衡一下。”

  米翎有所期待也有自我克制,他还没形成任何明确的执念或渴望。

  万事如水漫来,他无从选择,也不晓得如何选择。这世界尚是别人的,他观望,他舔着嘴唇,还没产生嫉妒心。他感到模模糊糊有些红艳艳的石榴花在心里开放。

  令他喜出望外且对学校产生好感的是学长次日就打来电话:“我读了你的诗歌,好了,报纸就交给你接手吧。”

  电话接了,心里高兴,躺在上铺午睡,想着办报的种种细节,他了无睡意。忽然校广播台的高音喇叭响了,一个柔和的声音(正是那学长的)说同学们继续午睡吧,我要向大家告别了,告别容纳了我初恋和一切无知的校园,去旷无人迹的远方。我毕业了。

  学长朗诵他的告别诗,起初意象缠绵,中段鲜血淋漓,再是哲思的滑翔,最后落到两句直白:我走了,你们留下;地球照样转,啤酒照样喝!

  被吵醒的人们起初骂骂咧咧,后来沉默着听,再后来就有人感叹:这是铁打的校园流水的才子呀。中文系那家伙竟还兼着校广播台台长。关于他的风流韵事数不胜数。

  这告别广播快结束时,学长宣布自己交棒了,校广播台交给中文系的学弟,而《在校生活》会交给外系的诗人。他报出了米翎名字。

  以此论之,在每个微观人间,都有人当他们的“学生会干部”,同时也有米翎这类人,特意要做没结果的事,例如主办校园油印小报。

  米翎不想去参加系里舞会,正为那是庆祝学生会换届,舞会上的人都多少有点热衷未来的官场吧?

  晚饭后他没留在寝室喝茶,匆匆跑去了文科图书馆。

  图书馆的夜晚笼罩在大片白炽灯光下,苍凉落寞。有种褐色的毛甲虫嗡嗡绕着日光灯管飞,营造出半自然半人间的声音。偌大的阅览室看书人寥寥无几,正是舞会之夜,只有冬烘先生才光顾这凄清所在,残忍地谋杀自己的青春。

  米翎也懂这差不多是对自己犯罪,他勉强翻阅了几本专业书,但什么也没得着。他被阅览室大钟那固执而单调的报时曲惹恼,扔下旧书匆匆跑出去,深吸一口新鲜空气。

  他急急穿过矗立着花岗岩伟人像的校门区,沿“小南京路”赶回宿舍。宿舍里空无一人,大家都去了舞会。他换上西服,梳了梳头发,又把西服袖管翻卷起来,让衬衣包裹袖口,露出前臂。他这才感到自己身在夏季,他最爱的季节。

  走进系办公楼,一栋民国建筑。慢三曲子《友谊地久天长》从活动室流淌出来。他走到活动室门口,两个粗壮的一年级男生把着门。他们认识他,点点头让他进去。他一进去,就进入了暖色调的河流,男女同学从身边旋舞而过,像河里的鱼。他看到彩灯打出的彩点落在自己奶黄西服上,也打在脸上身上。

  有同班女生跟他打招呼,高年级和低年级的男生有几个拍拍他肩膀,他拿起一瓶由专人记账事后付款的橙色橘子水,翘起瓶身仰脸喝,笑嘻嘻看跳杰特巴的人。大多数人笨拙又腼腆。

  他才把空瓶放好,慢三曲子又回来了。慢三曲调没伦巴或杰特巴的顽皮挑逗,也没快三形式化的急促,是富于美感、展示生命形态的音乐,是一种邀请,让人带上同伴,去到子的“川上”,俯瞰逝流。

  他很想找个舞伴,不过中途加入对他不利,很多人已结成固定搭子,不再轻易改变。是的,一场舞会能凸现人的个性。大多数人想保住旋舞的状态,既不想变成下一曲的“壁花”“游勇”,也不奢望换个舞伴就遇到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不是吗?对得起眼前的快活就好,得陇望蜀容易落个提早出场。

  所以,米翎要么选个还在当壁花的姑娘做伴,要么就直直竖在那里,等待戈多。

  他脸上露出了嘲讽的微笑,站在舞池边,靠紧旋舞人流,像个没带钓具的钓鱼翁,徒劳却高傲地看着游鱼。他想再看看本系能有什么出色女子,他和一年级新生还不熟。

  庞莉很早就来了舞会,她已同众多师兄周旋过了,她彬彬有礼随和喜乐。

  大多数男生是些用发酵粉膨胀开的男童,喉结鼓得很起劲了,嘴唇周围有了黑黑绒毛,有的已有暧昧不清的络腮胡,却都还不懂怎么跟女生说话,更别提献殷勤。她猜想他们对她有好感,不过他们那副模样常是冒冒失失来挑衅她。

  庞莉不至于不愉快,要晓得眼前这些可都是全国高考选拔出来的才子,拿起笔写文章都有点小气候,她愿意容忍他们,跟他们处得愉快些。隐隐约约她想到将来,在这个相对出路狭窄的专业里,有可能这些毛头小伙子渐成将来的同事,甚至当上自己未来(遥远或不遥远)的上司。她的父亲深谋远虑,能从目下推演将来,她也随着学会了简单设想。

  庞莉发现自己的柔顺和温存赢得了師兄们的好感,虽然她同他们跳舞有点敷衍,不过他们对她没芥蒂,有人甚至很江湖地称呼她“哥们儿”。

  同班的田小虎也邀请她跳了一曲慢三,田小虎是从某省来的高干子弟,长得挺精神,还比较幽默。田小虎年纪比她小几个月,用半生不熟的上海话逗她:“阿姐,侬很有女人味道的。”

  庞莉不觉得田小虎肉麻,田小虎身上没土气,也没那种匪气。庞莉只是不觉得这话有意思,她说:“滚,等你长大了再来说这种话。”

  她脸上还笑嘻嘻,只眼珠子一滑,眼神从田小虎肩头滑远,看见活动室门口走进一个迟到的男生。这人头发长得好看,一身淡色西服飘逸,皮鞋擦得发亮;再看看,他鼻梁高耸,眼神却比较怪异。

  “小虎,那人是我们系的吗?”庞莉用下巴点了点。

  田小虎笑了:“阿姐,不要这样打击我。你问我,我虽知道他是谁,却有点吃醋,不想告诉你。”

  庞莉哦哟一声,推开田小虎:“要死了,你还有点不识相呢!要不要把你今天的表现说给我们寝室那朵芙蓉听?”

  田小虎脸红了,他不想提什么芙蓉或莲花,他马上老实些:“阿姐,那个是你们上海人嘛,你怎么不认得?我不熟悉,不是我哥们儿。就是广播台报过, 新编《在校生活》的那位。”

  哦。庞莉哦了一声。

  旋舞的人群照旧踏着旧节拍飞转,庞莉从米翎身前旋舞过去两回。

  她能在同田小虎对答如流时仔细观看站着“单吊”的米翎。看出他并不尴尬,也不孤单。这人很愉快地单独站着,看人家跳舞,好像还觉得滑稽,嘴角挂着嘲弄。怎么看上去有点坏坏的模样。

  米翎看见了身材挺高的庞莉。

  米翎首先想这个女生有点特别。

  不会是个外国人吧?高额头,眼睛陷在眼眶里。

  也可能是广东人,有那种广东人的精神,眼神亮亮,很凝聚,有穿透力,透出聪明气。

  他看看其他旋舞而过的女生,一个个好似庆祝会上悬挂的彩纸带和剪纸红花,他不由得笑了,觉得自己这比喻促狭。

  庞莉心不在焉同田小虎聊着,脚下踩准节拍,她看见了米翎在端详女生,又看见米翎坏笑。嗬,这般笑容,肯定藏着什么坏主意!这笑容太……太让人好奇!

  一曲甫毕,庞莉正好转到米翎身边。田小虎轻轻在她耳边咕哝一声:“阿姐,我是明白人,我让位了啊?”

  庞莉没回答田小虎,她看见米翎惊讶地朝自己望过来。

  难道自己脸上有什么不妥当?她很想摸摸脸,或找个镜子照照自己。

  她懂得如何摆脱突如其来的尴尬,她友好地朝这陌生人微笑了一下。

  新的快三步舞曲响了起来……

  是华尔兹。

  穿淡西服的长发男生仍满脸惊讶,不过他也对她笑了,并伸手邀请她跳舞。

  庞莉和米翎第一次握了手,她感到他托住她腰肢的手很热很温存,特别有礼貌。

  他被电击,温和的持久的非常明显的电击。他呼吸困难。

  “这女生并不算漂亮。”他对自己强调。

  但立刻他纠正自己:“她非常特别,我是不是很幸运?”

  庞莉把这人脸上变幻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她看清他额头瞬间沁出许多汗珠。她的手感到了他掩饰不住的加快的心跳。

  不会是心脏不好吧,不会在跳舞时昏过去吧?她倒为这陌生人担忧起来,她曾见过有人在舞台上晕倒。

  不过,这男生舞步没乱,他很认真地踏准舞步,尽力让庞莉施展开舞姿。他终于放松下来,微笑了,因为他成功地让她在拥挤人流里舒展地旋转了几次。

  一曲结束,男生开口:“我能和你再跳一曲吗?”

  他问得毫无把握,问得虔诚,问得让庞莉觉得自己的回答能决定他的荣辱。

  庞莉登时心花怒放。

  她主动伸出手,搭在他肩膀上。她这会儿看清了他的西服是奶黄色的,是种很薄的合成衣料,手摸上去能体会料子的质感。有质感的衣料,飘逸的衣料,仿佛能增添这人的可信度。

  她忽然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干净又好闻。

  他的心跳又加速了,她抬起头,见他满额是汗。音乐变得暧昧,灯光被调暗。所有人的舞步都慢下来,男生女生不再交谈,只彼此靠紧,呼吸着彼此,贴近彼此。啊,青春如水……

  灯光重新亮起,米翎有漫游星空回到地球的奇妙感觉。

  庞莉觉得他身上的气息真是好闻,仿佛飞旋着萤火虫的青草丛气味,仿佛露珠和朝阳的气味……庞莉忽然记不起那位去了北京的男生的长相,庞莉觉得过去非常无聊,而此刻无聊像雾气消退,眼前所有色彩都很生动。

  他笑了,他温存地握着庞莉的手,由衷地看着她眼睛:“嘿呀,你可真苗条呀!”

  庞莉抬起头,其实这姿势有点小小的诱惑性,她的身高和他相差并不太明显。

  她沙哑而轻声地叹息:“难道你想找个胖的吗?”

  爱情和色情各是什么,它们之间什么关系?

  爱情是自由本身。色情是忘记不自由状态的那瓶高度酒,也许是高粱酒,也许是威士忌或伏特加。

  爱情是一只新鲜的新奇士橙子。色情是橙味汽水?

  爱情让你流泪(无论喜与悲)。色情让你流口水。

  爱情让妓女也显出圣洁。色情,无论临到谁身上,都很不卫生。

  爱情让肉欲成为审美感受。色情无论如何折腾,总令人产生当了一番动物的迷惘。

  ……

  米翎四十三岁生日那天写了一首长诗,他读了自己的诗后又写道:

  只有在爱情被判处死刑后

  色情才填补那无可抵挡的巨大空虚

  让爱情瞬间失重

  解放不肯愈合的伤口无尽钝痛

  色情是吗啡

  中年时代的米翎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一种君子如玉和快刀斩乱麻混合的气质。

  他修炼得很温和很文雅,遣词造句极符合語法与雅语规范,像他嘴里吐出来的尽是象牙珠子,在语言上完成了贵族化。

  这方面还是举个例子为好:米翎偶然随一群当技术官员的朋友去延安,当地奉为贵宾,不但红旗招展地敲打腰鼓,且用大盆炖了吴起地头放养的小羊款待(这些羊每天以百里香为主食)。

  晚饭后,当地对等接待的技术官员带着客人们去古装沐足楼沐足,以舒来宾跋涉的“远足”。米翎并没流露对沐足活动的反感,入乡随俗重要的是客随主便,相信主人的品味和善意。他很温洽地接受了群体化的沐足,晚餐是众人吃着饭聊,沐足则是踩在热水里的另类群聊,多些无聊的玩笑话而已。

  临走,米翎悄悄递给为自己沐足的姑娘五十元人民币当小费,对她微笑了一下。这是他坚持了很多年的一个习惯,不亏待向自己提供谦卑服务的任何人,力争做到童叟无欺。不过,他也始终推敲给小费的分寸,让对方感到舒服即可,不可夸张。

  没想到告别当地朋友,同来的技术官员中有好事者说何以销长夜,去街上吃烤串吹啤酒吧,体会一下已走远的青春!

  他们几个高兴地嚷嚷着找到马灯下的烤串摊,一下子叫了一百串羊肉串和二十瓶啤酒。空气中弥漫了辛辣和劣质动物脂肪的气味。米翎皱起眉头,他很多年没碰这种食物,但他依然微笑着接过十串羊肉串。

  闻着肉的热气,他忽然想起当年大学校园后门窄窄的年喜路上那些夜摊档。

  他带着某种忏悔把十串羊肉串吞咽了下去。摊位上来了两个当地妇女,直截了当要两条羊鞭,烤黄了大啃。这些技术官员们惊奇地看着她们,吃吃笑起来;那两个妇女愣了愣,想明白了,也跟着笑……

  终于站起身,已经满天星,米翎以为要回宾馆休息,领头的那个熟门熟路的技术官员带大家来到一个看着像中学校舍的地方,周围暗暗的,越发衬出漫天星光,原野上飘来冷冽的清香。原来,大家来到了夜总会门口,撩起门帘,鱼贯而入。

  一个不怎么正规的地方:长方形百多个平米的房间,一侧摆了些火车座,蒙着脏乎乎的布套子。剩下的就充当舞池,围着闪闪烁烁的珠子灯,蹩脚音响放流行歌曲。马上来了几位伴舞女子,年龄不一。技术官员们和他们的朋友米翎矜持地站着,不说话,有的笑眯眯,有的面无表情。女子们自己选择对象,各傍上一个,热情地问好。

  夜其实已很深了,米翎猜想这城里的正常人已钻进了被窝。

  靠近他的是个高挑且丰满的姑娘,他看她一看,觉得她不过才二十四五岁。

  姑娘不说话,暗淡灯火里朝他笑笑,他也回以一笑。他琢磨自己这个笑,笑得有点奇怪,好像含了太多不必要的尊重在里头。

  大家都搂着女生下舞池,播放的全是慢曲子,米翎也和这姑娘旋转几圈。借着珠子灯几次闪亮,他看清了她,明白自己为什么笑容里多了尊重:这是个模样挺周正的女生,没妖冶之气,温存平静。

  她靠近,身上也没气味,既没化妆的脂粉香也没不好闻的口气,他觉得她的身体是平静的,心里大概也没什么怪念头。她好像只是命不好,这么晚被拖来陪陌生人戏舞。

  “为什么这个小地方有你这样的人物呢?”米翎低声问她,心里为她可惜。

  姑娘微笑说:“我也不知道。您抬举我了。”

  她对米翎仿佛生了些好感,她变得更柔软,也变得舞姿曼妙,原来她跳舞跳得不错。

  米翎有些迷惑,他觉得这该是大学校园里的舞伴,不是一个小城暗吧提供的舞伴。他扭头看看那几个年纪大的女子,也都没什么风尘之色。

  “我简直像在做梦。”米翎扬手让舞伴转个圈,“有误入藕花深处的体感。”

  姑娘点点头:“难道你们几位是一群夜鹭?”

  这就更不正常了,米翎问她是不是大学生,姑娘大大方方说是。

  “你不是本地人吧?”他拖长了声音。

  “我是成都人。”姑娘笑答。

  “你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流落在这地方?”米翎终于直截了当。

  “我也不晓得。我是人物吗?”姑娘没什么情绪变化,还是温和地微笑。

  米翎简直感到了一阵淡淡的恐惧,一定有什么隐情,不过他觉得自己没必要细问。

  他由衷地说:“你让我觉得回到了校园,像在大学的舞厅里。”

  她没回答,低着头,不过,她更靠近他,像一个女学生投入她男友的怀抱。

  米翎听见自己年轻时代的流行歌曲,他搂着一个真实的温雅的美人,他感到苦痛,真的,不是其他什么,正是苦痛。

  这仿佛是一个隐喻,告诉他错过了什么。他的整个校园时代,因为只看见庞莉的活色生香,忽略了很多这样周正温雅的女子。本来,也许他能和这类女生相处好,得到正果。

  再跳了几支,他没其他感觉,只暗自赞叹女生的身高和体型都很合适,很合适自己将她抱个满怀,亲亲热热,欢欢喜喜。

  不过,技术官员们觉得这晚热闹够了,他们请舞伴开亮灯,要老板娘出来结账。

  我们这些人都是些正经人呐,只是找找夜晚的色彩,连一个毛手毛脚的粗人都没。花的钱是公款,这别再提及,不要细究,本来就是彼此招待么。

  老板娘欢天喜地收了一笔外快,她还代舞女们收小费,开了一张整发票。

  米翎与那姑娘先出夜总会门,站在门口梯台上说话。米翎说你不该在这儿浪费青春嘛,要混也到大城市去,才有前途。

  女孩子现在不微笑了,她说大哥难道我去投奔你吗。

  米翎感到一阵毛头小伙子才有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他说你看我不是那种乱许诺的人,我也不打女孩子主意,我就是为你可惜。如果你来上海,我当然愿意尽力帮助,不过,我只是觉得你美好,应该找更好的路走。

  女孩子点点头,她性格仿佛的确温驯,或就是有阅历,不强求人。她说大哥那我把手机号码告诉你,你过阵子要是还惦记我这没出息的,你打电话给我。我不能要你的手机号。

  米翎没回答,他欲言又止。乘着大家还没出门来,他飞快掏出自己钱包,把里头的钱拿了一大半出来,也没数,大概总有一千五六百:“姑娘,你叫我大哥,我很欢喜。你别跟我客气,这是我一点心意。没别的意思,只证明我看重你。”

  姑娘推却说不能要这钱,名不正言不顺。

  米翎觉得她是认真的,越发对她有敬重的意思。他接过姑娘手写的电话号,硬是把钱塞在她外衣口袋里:“听着,不用想太多,你让我想起了我的年轻时代,这很难得。我总得表示一下我的高兴。”他在星光下又看看她,都不晓得她名字,她真的长相周正,身材很好。

  技术官员们一涌而出,米翎握了握那姑娘的手,姑娘说:“大哥再见,谢谢你看得起我。”

  米翎被朋友们裹挟而下,一路嘻嘻哈哈走回宾馆。不过,这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感到哀伤,哀伤那早逝的时光,哀伤自己改变不了的所有故事。他失去了什么,原以为能追回来,可是,时间阻挡了一切……

  第二天上车回西安,在车上,他看了看姑娘留给他的姓名和电话。在到达西安前,他扯碎了姑娘的字条,从车窗里洒出去。碎片飞向金色稻田,稻田背后山巒起伏,秋色烂漫。

  她童年的时候,这个城市的年纪大约近一百三十年。

  比城市更古老的是穿越城区的河流。这条河流从前叫作吴淞江,源自太湖的支流,往东蜿蜒,汇入扬子江入海口。因外国租界屡次划界扩界,河流的南边成了富庶繁华之区,而河流北面曾是贫民窟,后来发展成次级城区,供服务于主城区的劳力者聚居。

  她父亲分到的房子非常理想,是河流南岸难得的高层公寓,证明他在工厂中凭过硬技术获得了高尚地位。她长高到能凭窗而立俯瞰北岸景色时,常常注目这条无波无澜静得像长条形池塘的河流。

  无论阳光灿烂还是狂风暴雨,这条河看不出有流淌的样子。

  阳光在发黑的水面散射亮光,或雨水在水面打出涟漪,河流都无动于衷。

  她看这条河流的时候,她明白河流被污染了,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污染,是像旧故事里所有人拿石头砸一个女人那样,砸了很久很久,经过漫长世纪,被砸得就此难以动弹,呈现一种不会腐坏的死亡。

  河面永远是黑色,雨水漫溢的季节稍微灰黑些。没人见过河的内心,看不见游鱼,也看不见任何水草和藻类。污染加重的日子,河流表面像搅拌过柏油,汪着油花……

  远处有一栋富有历史意义的老房子,是座钢筋水泥的吃过炮弹的仓库,当年国军曾孤军在此抗战,与入侵的日本军交火。之所以人们怀念战火中的孤军,大概是认可其中的隐喻。

  她不像一般女孩子根本不理解历史也不愿思考哲理,她很喜欢看书,同时习惯于思索。她思考周遭和自己直接间接相关的所有事情,她愿意弄明白自己为什么是目前这样子,而未来可能达到什么境界。

  其实这没什么可稀罕,她不过是提早思考这城市所有女人迟早要细想的事。父亲很欣赏女儿的早慧。

  她当然就是庞莉,不过庞莉养成一个奇怪习惯,有时愿意把自己叫作“她”,由此推远自己,用旁观者的眼光审视自己。

  作为独女,生活中曾长时间相处的唯一男人是阿爸。

  阿爸虽也是凡夫俗子,同工友一样会骂会打架会掺和一些姆妈不想他去掺和的事,但令她温暖的是阿爸心里给她留了个牢固且特殊的位子。

  幼童期她在楼下河堤上玩,阿爸每分每秒都在附近看护,眼睛不离开她。她不怕河水,也不怕其他小孩欺负,她听见那些顽皮的男孩商量来抢走她的玩具,不过他们很泄气地说“她家爷老头子在”。她有温柔而友好的心,她主动把玩具借给这些没玩具可玩的男孩子,也不生气他们拧断了娃娃的手臂。男孩们从此成为她的朋友。

  有一次,仅仅只有一次,同楼道的邻居,一个咋咋呼呼的胡子叔叔,出现在河堤上。她感到他没恶意,因为他笑得跟孩子一样。

  胡子叔叔迅雷不及掩耳地跑到她跟前,他没看见她阿爸靠在杨柳树干上休息,胡子叔叔说我考考你胆量吧。

  他其实挺小心地从背后托举住她腋窝把她慢慢举起来,那双手非常有力,让她感到安全。他把小小的她举高,送出河堤的围栏,让她悬空在水流的边缘。

  “看看河浜,看看河浜!”胡子叔叔逗她,“不是每个小孩都可以看河在脚下流。你怕不怕?”

  她摇头说不怕。胡子叔叔吓唬说那我把你扔下去啦。

  她感到紧张,她想喊阿爸。胡子叔叔却已把她放回河堤里侧地面,低头微笑:“开开玩笑的哦,让你练练胆量的。”

  她笑了,紧张但还记得要有礼貌。她后来回想自己那时的笑,觉得自己太易于妥协。

  阿爸走了过来,她见阿爸圆睁怒目,眼珠子都凸了出来。阿爸抡起手臂,清脆地一耳光打在胡子叔叔的络腮胡上:“赤佬,你敢当着我面欺负我女儿?”

  胡子叔叔愣在那里,全身僵住了。阿爸吼道:“赤佬,你今后敢碰我女儿一指头,我打掉你满口的牙!”

  楼里的男孩们非常崇拜庞莉的爸爸。为此,没一個人敢追求渐渐出落成娉婷少女的她。

  “要被她的爷(爸爸)吃耳光的!”他们这样辩护自己的懦弱。

  从公寓楼门口沿河往东走几分钟,她明白自己为何是这城里相对而言的幸运儿。这么个晚上九点后几乎全城没灯火没路人的城市,她自出生,就住在全城唯一一家“日夜食品商店”附近,那个夜晚从不熄灭的红火炬店招是这世界对她的一种承诺,塑造了她独特的黑夜观。

  当然,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和百货大楼离她家公寓楼也不过才几百米距离,这实在是一种待遇。一个正在走入人间的少女,但凡学堂放学,便可以走到城里最繁华的大街上,尝尝这个国家最热旺的人间烟火,尔后,退入安静,回到河边高楼上,眺望那条屏住了呼吸不言不语的河,及河流北岸广大的落后地带。这种生活不但让她长身体,也让她长脑子。

  庞莉觉得自己好笑,她想象过送她长毛绒狗熊的大高个男生同她阿爸起冲突的场景。为什么想象起冲突的场景而非和睦?她为此叹了口气。

  舞会上认识米翎,出乎她意料,也在她的计划之外。当天晚上米翎送她回宿舍,除了说清他是谁,真没多说什么。反正在同一个系,无须多说。他显得很沉醉,对她像俗人对仙女那样。

  庞莉觉得米翎肯定不会跟自己阿爸起冲突的,如果阿爸是只老虎,米翎呢既不是狮子也不是小豹子,他更像一只脖子长长的鸵鸟。

  庞莉为自己这个充满动物形象的判断好笑。当然,米翎比一只鸵鸟更潇洒。他穿着别的男生穿不出气质的淡色西服,模样儿挺风雅。真打动了庞莉的却不是他的外形,是他那明显的真诚和对她的一见钟情。她根本不用怀疑这男生,他大概天生喜欢她,不想掩饰。

  庞莉也喜欢他,她明白自己有感觉。像一小朵火苗燃着,不肯熄灭,烤得人心热烘烘,有股子小小的难受。她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得让那大高个男生明白状况,他可以适可而止了,她从不是脚踏两条船的女孩。

  不过,庞莉不反对打听打听这个米翎,目前她仅知他算校园才子之一,接手主编了《在校生活》。《在校生活》是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报纸,显露强烈的民间气息和写手们的自我欣赏。她读过署名阿白的男生写他小时候的打架往事,这阿白把自己描述成文弱而白皙的情圣,深得女生青睐。于是生活要求他付出代价,常被看他不顺眼的其他男生揍。他被推搡着,不说话也不还手,鼻子挨了一拳淌出鼻血。醋意盎然的半人半兽们没停手,继续揍他的肚腹,导致他蹲下身子呕吐一地,但他什么也没说……她知道阿白这篇文章又帮他赢得了更多女生的共情。

  那么,米翎当了主编,这张学生报纸还会延续阿白之流的文风吗?米翎也很受女生们青睐吗?

  她竟然感到了淡淡醋意!这使她又惊奇又欣喜。她希望米翎是风流才子,被女生们暗暗关心,而他,却只为她庞莉倾心。

  这事发生得突然,一切好比刻刀轻轻在木纹上拂过,隐身的雕刻家还没打定主意。

  寝室里连庞莉一起共六个女生,熄灯前好朋友李小琪告诉她米翎在班里有“眼高于顶”的风评,主要针对他那种本地人的崇洋眼色。有个故事说他非议班里女生们不会穿衣服,还给女同学推荐衣服搭配的色系。有女生不服,说他“宝蓝配鹅黄”标新立异,后来却折服,因为这女生上台诗朗诵穿了蓝配黄的裙装,听众惊艳。

  宝蓝配鹅黄?庞莉听得咋舌,不过,这色彩组合真有点别开生面。就他自选那套浅色西服配牛仔裤,洋气两个字,倒还立得住。庞莉想,其实自己更着迷他的长发,虽说不如齐秦粗犷,总也破除了这城市小男生们的奶油气。

  李小琪知心解意,关灯后就着夜色装傻,问其他室友谁知道米翎,这人怎样。

  庞莉在蚊帐里咬着唇,脸红了,谁也看不见她。那四个女生有一个不晓得米翎,其他人倒是听到些风声。有一个讲了听闻的“口香糖故事”,暗示米翎对女生有一套;另一个却为米翎辩护,说舞场上会过,其实挺nice的,会照顾陌生舞伴。是本地人么,本地男人有名的会体贴;最后发言的女生扑哧一笑:“我们楼上303寝室他们班那个‘肉体美’你们都见过哟?米翎同她挺要好的,上课老坐一起,整堂课低头谈心。”

  庞莉从没半夜醒着的经验,不过,这夜她确实兴奋过度,等听见了窗外鸟鸣才迷糊过去。

  这座城市历史上的许多个十年都各有桀骜个性。米翎早晨打开上锁的抽屉,拿出日记本,写下重要的日子: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

  很久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这是他个人人生中一个崭新十年开启的首日。

  这之前的十年米翎并未虚度,当然他这年纪不可能设计人生,所有经历都是上帝赐给他的。他作为一个小学生尔后中学生,一直到进入名牌大学,城市给了他一种机会:见世面的机会。

  小学三年级他见了常人没法见的大世面,被选拔进某种贵族化的专科学校。不过,因为初次开眼,准备不足,最后铩羽而归。中学他又见了常人没见的大世面,甚至去了首都交流。考入大学,同来自五湖四海的青年才俊同窗,继续扩大了他对国度和族群的见识。应该说他不算太狭隘了,当然,和大部分同龄人一样,时代禁锢了他同异性的交往,他对女生的态度是不自然的,是市井故事里小和尚同毒孔雀之间的相互关系。

  若一定要探究自己那发育不良的爱情观,米翎能搬出一本有些古怪的翻译小说:德国人施笃姆的《茵梦湖》。

  他对于爱情的憧憬和揣度限于并陷于这篇小说营造的意境。

  爱情首先将是不顺遂的,尔后显出凄美。人将在被逐出伊甸的悔恨与苦痛中度过一生。

  抱持这样防御性的态度,他却发现自己跃跃欲试。

  不过,生活中的人无法展现文学人物那种精神性的美,即使长相十分出众又很聪颖的女生也无法与《茵梦湖》里的伊丽莎白同日而语。

  米翎就是寻找着感受着,他怀疑自己是飞进春天却找不到花朵的蜜蜂,生错了时代来错了城市。

  舞会上邂逅庞莉是不可思议的。正如费翔热销的歌带反复咏唱:偶然吧,还是奇迹?

  庞莉一句“难道你想找个胖的吗”彻底俘获了他。

  其实吧,越是狐疑、抗拒和保持距离的人越容易被意外俘获。庞莉是活生生的女人,她温柔喜悦,一点不像他和他周围那些人的矜持纠结。她敢说敢当随口给他这么一句,仿佛一个喜悦和走运的渔人,对着鱼大大方方甩来钓钩,钩上扭动着暗红蚯蚓。

  是咬钩还是不咬?米翎认识到庞莉的调皮,她不是那种性格厚重的女生,她笑嘻嘻挥舞着小剪子在人海里走。米翎既得意又有点羞耻,得意自己得到庞莉青睐,又耻于觉得庞莉可能比自己厉害!

  可是,比自己厉害的女生也见多了,哪个像庞莉迷人?他感到浑身一片片地酥在她嗓音里。这可是全新的自然感受,并不符合他从文学作品中体悟的男女魅力,世上可能有不同的爱情形式!

  他想顺着庞莉诱导性的话走下去。不过,万一她只是舞会上逢场作戏呢?

  这个严重的可能性打击了米翎一点点高涨起来的热情,这城市对自己的孩童们从小灌输防骗文化。陌生人的糖不要吃,不能吃!好事情往往不可能那么好,不可能!谁相信好事从天而降,基本后果是早晚吃正反耳光!

  他记起了生活经验,他警告自己别掉到感觉的深井里,别太容易就成为别人的笑柄。于是,他有点恹恹地控制住自己,照常温习功课,照常和室友夜谈。只是心在走神,忍不住想起舞会上那一支支妙不可言的舞曲……

  暂时,他没办法做些什么。虽然他才二十岁,但已模糊地意识到任何试图改变现状的努力只能带来渐变,而转变需要长时间的酝酿,势难一蹴而就。

  一个人哪怕只放纵一下简单的欲望,也可能以出丑告终。他记得年幼时被父母半寄养给房东(白天父母上班晚上接他回家),房东家女儿喜宴邀请他家参加,父母送了点微薄的礼,自己不去吃宴席,让他小孩当代表。他对着那一桌子菜(尤其是炖蹄髈),忍不住大快朵颐。慢慢长大,回想起来他总感羞耻,人家没任何脸色嫌弃他,还鼓励他多吃,但他放开吃了,便吞下了永久的耻辱。

  可是,前夜的舞会多美好,舞会上的姑娘如此亲切,有前世相识之感。

  咫尺之间便是天堂,他没心思分出去想其他任何事,他全神贯注地犹豫,全神贯注地憧憬,又全神贯注地告诫自己必须得体。

  晚餐时间到了,大家都拿出饭菜票和搪瓷碗去食堂打饭,米翎也跟着出了宿舍楼。还没迈开步子,他看见一个袅娜身影,有点熟悉,更有点陌生。

  女孩子朝他走近,对他“嗨”了一声,有点羞涩地微笑,嗓音沙哑甜蜜:“你住这楼呀?”

  他像是被雨水淋到的泥人,马上发软融化:“庞莉?”

  他终于确认她就是她,白天出现在面前的她,和夜晚舞会上的她是同一个人。

  他迅速而认真地看她,她正在腼腆中。他确认她依旧拥有迷醉自己的魅力。

  “其实倒还不饿,寝室里的人都冲出去吃饭,我也跟着。”他自嘲,“你来了,到我们寝室坐坐吧?”

  “我正好走过这里,”她徒劳地解释,“好呀,去看看你们的寝室。”

  庞莉确实对男生寝室有点好奇,她以前从没进入过男生寝室,这个白天她却已第二次踏进男生寝室楼。午饭后她有点忐忑地来到大高个男生的寝室楼,不过只是站在他寝室门口,礼貌地请他出来说话。

  她和大高个男生并肩走下楼梯,她不会说那种话,她勉强维持着微笑,实在开不了口。高个男生并非个个木讷,他走到楼梯拐角,见四周无人,就吞吞吐吐地问她:“你是来同我说再见吗?”

  她很惊讶这人的敏感,心头有点感动,或是轻微的感伤。

  大高个站住了,他屏息等待了十秒。有一种大象愤怒了的气息笼罩了午睡时刻的楼梯。

  庞莉感到紧张,她听见他深深叹了口气:象鼻子从空中垂下,没打到一片树叶。他低下头,沉默着转身上楼,消失在门洞里……

  五月的校园到处开遍野花,庞莉在紫色的大蓟和金黄色雏菊间走动。

  野花在某些安静的隙地开成一片片花海,像要证明每片荒弃的地不但活生生,而且也能热烈。她想去见那个前夜舞会遇到的男生。

  她忽然意识到米翎虽没大高个男生那般高大,却也是一米八十以上的高个,不胖,也不特别瘦,应该算是瘦的,浑身有一种颇为自得的气息。

  庞莉怀疑自己爱上一个陌生人。

  她在校园里游荡了很久,尽情体味自己不同寻常的心情。往日都是序曲吗?但愿属于自己的歌声已唱起。

  走到米翎居住的宿舍楼门口(李小琪的情报),她正责怪自己反常,却迎面看见淡色西服一闪,那人从昏暗门洞里涌身而出,仿佛金鱼从池底浮起。

  他难道等候在这里?不对,手里端着碗,是去食堂。完全是巧合。

  这也太巧了,肯定是老天安排的。一股暖流涌上她心头,对他倍感亲切。

  是呀,她多么需要老天支撐住自己!会有太多的质疑和太多的退缩,她明白这些,她从不曾脱离现实。

  在他陪同下走上楼梯,这宿舍楼比她下午去过的更老旧,像是和学校大礼堂同岁的那类古董楼。他给她奇异的感觉,仿佛他身上每个毛孔都是小小的眼睛,全注视着她。那不是好奇,是关切。

  多么亲切呀,她觉得这不像激情,不像是大家所述的爱情,倒像一种从未体验过的亲情,和久已失散的有血缘关系的人重新见面。

  她抬头笑看米翎一眼,米翎虽也在微笑,但浑身僵硬,走路像个半身不遂的人。她觉得滑稽,大笑起来。

  安静的寝室正中是与她寝室里一模一样的大木桌,保证每个人有一个座位,可同时伏案书写。他请她坐到自己靠窗的座位上,打开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塑料盒,盒里有盏好看的青瓷茶杯。他放了茶叶去拿热水瓶,她问:“我能看看你抽屉里的相册吗?”

  他不动声色地回答:“你可以随便翻我的任何东西。”

  他的抽屉理得整整齐齐,在随意堆满杂物、掩不住臭袜子气味的男寝里显得惹眼。庞莉扫了一眼,看见墨绿色的日记本、清洁的牛角梳、相册和好几块蜂花香皂。她伸手去拿相册,随后问:“怎么把香皂锁起来?”

  “不锁就被他们拿去洗袜子了,他们说臭袜子得用香皂洗才好。可洗完晾着那气味最可怕,镶着臭的香你能想象?”他把茶杯放桌面上,又伸手从墙上木架子拿一个软木杯垫,塞到茶杯下。

  她笑笑,已翻开他的相册。首先一个印象,没太多人物,都是花草和旅游的景色,他旅游过很多地方?相册中间是他与一群同龄学生的合照,应该是中学时代,这些人显得特别生动和精神,男男女女都聪颖快乐。

  “你们中學的同学?”庞莉不由得羡慕。

  “不是,是我参加市一级活动的合影。”他解释,这些人确是千挑万选来的。

  忽见相册里有一个小男孩的黑白照片。男孩穿着灯芯绒裤子和花格子衬衫,坐在人民公园的木马上。眼睛圆又亮,头发天然鬈。

  “这个是你。”庞莉一指头点住了小孩相片。

  米翎笑了笑,还是站着,手插在牛仔裤前袋里。她抬起头,见他温柔地、十分欣赏地俯视她。她一阵欣喜,浑身温暖。

  有个尖头尖脑的同学端着饭菜跑进来:“哦,有女同学来了?”

  庞莉大大方方说了声你好,合上了相册,轻轻推上米翎的抽屉。

  “真是稀罕的哟,”这男生笑得尖脸皱皱,“第一次有女生来看望老米,老米是个有名清高的家伙哟。”

  米翎挥挥手,像要把旁人的影响赶开,他问庞莉:“我们走吧,把这里让给吃饭的哥们。我们去校外走走。”

  庞莉站起身,跟那尖脸男生说再见,她看见米翎迅速地用小挂锁锁住了自己的抽屉。

  校园周围是教工住宅和普通居民区,天色正黄昏,商业区在校园东边两三公里外。米翎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先找个餐厅吃饭,然后去逛店或看电影,也可以做任何你喜欢的事。

  庞莉微笑:“做什么都很好,不过,请你先放松,我身上没刺!”

  米翎立刻就放松了,简直像等着她这一句话。

  放松后的米翎开始有点像传说中的米翎,走路的姿态自然了,西服在微风中飘动。这一段路没店铺没景色,平时学生们都不爱走,庞莉却一点没注意到路况,她享受这位陌生又亲切的男生走在身边。

  她难道不是一直期待着有这么一天?现在实现了,这男生走在身边,走了蛮长一段路。他在说话,他开始说一些调皮话,笑话,渐渐进入角色,他正变成她的同伴。

  她不时看看他,不用仰起脸,只需抬高眼梢,他没比她高太多,恰到好处。他的笑话很有档次,不是一下子能回过味儿的,带一点隽永风味。他当然竭力在卖弄才智,他想取悦她。这一切让她喜不自胜。

  他们来到商业区,所有的餐厅几乎都是个体小店,这不是淮海路也不是南京路。米翎不时瞟着餐厅店面,却不驻足。她有点饿了,她毕竟在校园里逛了一下午。闻到饭菜香味,她觉得同米翎在任何一个小摊边都可以坐下吃东西,烟火气也是一种生活气息嘛。不过,米翎还在东张西望。

  他终于在一家漂亮小店前站下:“这家还好?我也没来过,不知道好不好吃。”

  店里没客人,每个火车座都有专门的吊灯,墙上还挂油画,桌面小花瓶插着塑料花。

  庞莉微笑:“你们班的师姐们夸你洋气。”

  米翎点头,推开玻璃门:“她们还刚来上海,还不习惯。”

  老板殷勤送来双开本菜单,称呼他俩“先生小姐”。米先生很庄重地请庞小姐点餐,庞小姐客气,仍请米先生点。

  米翎最后点了四菜一汤,花了校园伙食月费的六分之一。庞莉很开心能吃上黄瓜拌海蜇头,这是学校怎么也不会有的本地菜。

  走出餐厅,夜色已暗沉,庞莉伸出手去,握住了米翎的手。米翎的手凉凉的,干燥光滑。被她握住时手还僵硬,很快就活了,不但回握住她,还让她觉得这手即便不动,也在轻抚她掌心,就像章鱼的吸盘,软软的,却紧紧地来感知她,让她心慌。

  他俩走过挂着一串风灯的路边摊,有些老太太坐着卖炸臭豆腐。

  “我要请你吃臭豆腐。”米翎突如其来。

  “啊?才吃完饭。”庞莉说。

  “我不管。”米翎笑吟吟放开她,跑到一个年纪足有七十岁的老太婆跟前,“阿婆,我们刚吃过饭,不要多。”

  “弟弟又来了,今天没去外滩上课?”老太婆认识米翎,她朝庞莉上下看看,“小妹妹一副聪明相,跟林黛玉一样!”

  庞莉想这个阿婆眼光好,怎么上来就提我中学里被男生们取的外号?

  阿婆伸出小臂那样长的特制竹筷,从沸滚油锅里挟出炸得金黄的臭豆腐,放到纸盘子上,先递给庞莉:“小妹妹先吃,第一趟来。”

  臭豆腐炸得外金里嫩,阿婆送一小勺鲜红的辣火酱,自家熬的,配得上豆腐,真鲜。

  吃完了,米翎掏出两元钱,阿婆说不要,请请弟弟妹妹。

  米翎把钱塞在阿婆围身的口袋里,阿婆笑:“请女朋友,要摆阔是吗?”

  米翎拉着庞莉手,一路走一路告诉她,这个阿婆对我好。

  庞莉说原来你人见人爱,连老太太都偏心你,其他女人肯定也是。

  米翎很肉麻地说:“我却只爱一个女人,千等万等等她来。”

  庞莉知道这话肉麻,却没真麻,米翎是她见过的人里最真诚最直接的,像没受过长辈指点,依旧傻得……可爱。

  她在习惯上已反感这种赤裸裸的真诚很久了,但此刻心里卻欢喜:“那么,你现在正千挑万选,将来她肯定会出现的。”

  还好米翎没再说傻话,他笑了:“我们还是去看电影吧!”

  电影院人不少,还剩两场,放的是国产恐怖片。

  他和她对着屏幕,谁也不能专注地看情节。别说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破电影,就是放进口大片,他俩也看不进去。

  庞莉想着谁都说米翎“风流才子”,但他事实上缩手缩脚蛮老实,也许是尊重我,这点是好的。可也太拘谨些,笨蛋!

  米翎想着身边女孩子的美好,他喜欢她的长相和身段,她走路像凤蝶飞,她的声音是天籁,沙哑又甜蜜,好性感!

  “阿呀”,忽听庞莉惊呼一声,恐怖片正出恐怖镜头,她曲过身,一把抱住了米翎,把脑袋贴他胸脯上。米翎赶紧伸出左臂护她,低头闻她一头蓬松秀发,他觉得失足掉进了温润的玉……

  米翎四十三岁生日那天,在自己办公室写了一首像诗歌的东西,为搞清楚它到底是不是诗歌,下午他把手下几位女经理请到会议室“开会”,请她们喝咖啡,并请她们接力把这首有点长的东西朗诵了一遍:

  收拢匆匆脚步

  在时间的黄金门槛上

  驻足

  擎茶相对往昔

  怅惘之雾如丝如缕

  隐藏在衣下的年轮

  一圈圈报告着遗失

  生有荣枯

  琐事如花枝上黑绿色蚜群

  死却无传

  不知醉意归宿何处

  枕中红尘

  梦是肆行无忌的船

  到冥海之上惊鸿一瞥

  擦舷而过的航轮

  载着久违的容颜

  来不及挥手呼唤

  梦里的波涛

  记忆的潮汐

  繁华都市牢笼我

  奔突的时辰串不起珠玉故事

  摩挲额头的手指沾了无盐之汗

  青春无痕

  田野上雨前的稻花

  早已结出俗世的穗

  一杯苦咖啡沁香

  一口红酒孕着暖阳

  日头灿烂得像追逐它的向日葵

  四季无休

  我们本能地跳进光明

  干燥发下湿漉漉的毛孔

  别浪费他人时间

  别虚抛自己光阴

  让每次相聚成为快乐

  让每一次失意随风

  夜里我们邂逅

  飞蛾扑火溅流星

  如此美

  春风里数嫩叶

  凝视树冠的柔涛

  如此年轻

  在拥挤和难闻的车厢

  屏住呼吸汗流浃背

  如此坚忍

  生吞陌生人的冷漠

  含住喉咙口的诅咒

  如此平静

  把一粒饱满的紫提子放唇间

  把一件烘干的白衬衣披上肩

  将猫咪揽在膝上

  眺望下午七点月亮葱白的腰肢

  牙膏并不好闻

  细细刷两遍牙齿

  水也太烫

  却浸没身体

  心在唱 嘴只是启合

  哭泣的泪从来多余

  死亡降临时

  不知来不来得及翻一遍相册

  幸福打在额头的瞬间

  不知会不会像市侩一样

  计较它停留的短暂

  不懂四月杜鹃为何娇艳

  不懂水色衣袖挥断旧情的风势

  不懂聪明绝伦的我

  为何成为都市蚂蚁

  不懂为何彼此憎恨

  在互相倾慕之后

  不愿意奉着别人的手臂起舞

  也不愿独自在华宅中孤独

  不能忍受穷尽长路找不到你

  再也记不起亲吻你的滋味

  脱去长衣

  抄起一杆白色捕蝶网

  在山涧里飞舞

  打上金色领带

  两只手躲在黑西裤袋里

  看酒宴上的达人

  虚伪得从容

  无耻得自然

  我爱你

  我爱你吗?

  我爱的也许是我自己

  你恨我

  你恨我吗?

  你已经迷失在你梦里

  下一次

  我可能诞生在

  自由的流浪猫的窝里

  我会有警惕的圆眼

  从屋顶的铁皮避雷带后

  眺望你

  你可不可以坐在椅上

  让我枕着你膝盖

  你可不可以放低心的秤砣

  别把我和利益混在一起

  我不敢相信

  我们都已那么有钱

  连血液里

  都有了它忧郁的气息

  我不知什么是挥霍

  许多人节俭一辈子

  却在小说里寻找人生

  傻瓜倾其所有

  把某个瞬间浪漫成传奇

  却在冗长余生

  扮演被剪掉长脚的蜘蛛

  怀念没爱情也没悔恨的

  颤悠悠的初夏

  上帝制造蜘蛛

  是让它织网捕捉

  上帝制造鸣蝉

  是让它吸足蜜露

  你们彼此羡慕

  互相小心模仿

  却没人改得掉

  上帝的初衷

  虚弱生病

  低落恍惚的日子

  找个黯淡角落

  像倾泻在地的清水

  自由地委顿

  放弃挣扎

  拥有痛感馥郁的轻松

  健康而活跃

  阳光明媚的日子

  欲望钻出毛孔

  如珊瑚上的杂色小鱼

  我们选择爱

  或选择做爱

  就像登上珠峰的人到处插旗

  我们也在人世

  掀起自己的高潮

  证明千篇一律的存在

  不要以为

  游戏不会结束

  快活无需代价

  花开艳丽

  招徕赞美

  到凋零时

  别为枯败尴尬

  更不必悲伤

  假如你感激

  不如收拢落花

  用泥土覆盖

  听见脚步声

  我知道谁在来临

  为爱的人儿

  我心合拍她行走的旋律

  有时也想象陌生足履

  送來浪漫的艳遇

  当你到了成熟的年龄

  譬如四十三岁

  你有敬畏之心

  死神的脚步听不见

  一瞬间 他却来过了

  带走了你宠爱的猫咪

  留下一枝灰色的凉凉的玫瑰

  世上其实没什么 只有时间

  他的时间 你的时间 我的时间

  我们在时间和时间交汇的枝条上

  狂欢

  我们在时间的木筏上

  与黑沉沉的阴间只隔开断裂的年轮

  我们抬头 患得患失

  我们的唯一财富

  以沙漏的嘀嗒声说再见

  光阴人生

  天边一道彩虹

  雨沾润了薄翅蜻蜓

  我在春风里放风筝

  风筝被云彩纠缠

  变得轻飘飘

  终于挣脱了我和它之间

  那条跳跃的绷紧的似有似无的细线

  喉咙在疼痛

  我困难地吞咽唾液

  青春像鲜血

  从额头淌落

  今天我的前额闪烁智慧的色泽

  这是青春离去时留的蝉蜕

  好比童年留给我礼物

  老皇历发霉的褐纸页

  夹着一枚陈旧斑斓的糖纸

  我把它放在鼻翼

  唇间泛起了糖果不真实的真味

  请给我你的手

  让我在你掌心

  放上橄榄树的青枝

  当你以后顺路来访我

  我们可以为这枝条也为你的旅行

  高高兴兴喝多一杯

  过了几天,他有半天空暇。他从本城租金最贵的办公大厦出门,下到了街口地铁站里。他还没想好去哪里消磨这难得的完整属于他自己的时间。他想在冗长的商务时间外做点有意思的事,他必须选对目的地,然后坐地铁快捷地出现。

  他找到站点里的地铁路线图,扫视图上站点,忽然就看见了那个路名:从前庞莉家所在的路名。

  很多年前,他往缀着那路名的地址写了很多信,一开始情思绵绵,到后来悲伤绝望。

  又是很久没想起庞莉了吧?更久更久没路过庞莉家的公寓楼(其实不送她回家不可能经过她家),自从那个秋天同她分手,他没再接近她家周边的区域。这么多年,她肯定已经不住在那儿,她的父母也垂老了,他们或有可能还住在那儿。

  现在,新辟的这条地铁线经过那儿,并在那附近设立了站点。

  他不由自主踏进了地铁车厢,他明白自己犯傻,就是挖开泥土去寻找自己尸体的那种暗淡的自虐,那种对谁都没好处的纯傻。但是,有种力量,悲伤和气愤的力量,要求他到达,他想再看一眼的那栋楼下。

  出了地铁口,他确认自己站在桥头,这是历史悠久的一座铁桥,从河流的南侧通往河流的北岸。他沿着河流南岸往东走,马路似乎保留着原来的宽窄,但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店铺和树木,只确信庞莉住过的公寓楼还在前头。

  走着走着,路边出现很多小小的五金铺子,这条小马路的一段如今成了五金街。他牢牢记得她家的门牌号,他在很多个信封上一笔一划写过那串阿拉伯数字。

  他忽然看见了这数字,可太让人惊奇了,这不是她曾居住的公寓楼,这竟然是,竟然是一个福利彩票站!是一间低矮的、仅仅一层的、几乎带有临时性质的平房!

  米翎目瞪口呆站在小马路中央,时间和空间里布满讽刺的眼睛,密密麻麻的眼睛嘲弄地看他,仿佛他刚从著名的宛平南路六百号病房溜出来。

  米翎觉得自己是一头垂死的象,他困难地拖动自己的脚,脚再拖动身体。他来到河边,河的对岸就是那具有历史意义的仓库,有弹孔有缺口,现在是纪念馆。

  如果公寓楼没了,故事也就变得更虚幻。

  他闭起眼,又睁开眼,看那平静的不透明的河流。他想起那几个夜晚,他和庞莉坐在出租车里,他特意护送她夜归。庞莉在公寓楼门口下车,他恋恋不舍拥抱她,然后坐回车的后座。车驶离时他回头看,她总是那样稳稳地站在路边,一手拎包,一手向他挥舞,目送他和车远去。

  至少,那些瞬间他和她彼此相爱。

  他喜欢她那样子站在路边目送自己离开,正如一个爱着的妻子目送丈夫。

  良久,并没有流泪,他终于离开河岸,往东走了。

  他走到路口,过去总在深夜里亮灯的那家日夜食品商店不见了,那灯塔般著名的位置空空如也,如今是公共绿地。

  看完电影,由惹眼的西服男生护送回到寝室楼,尽管没像校园那些热恋男女当众吻别,庞莉依然感到很多眼睛从窗洞从门廊或从其他匪夷所思的角度盯着自己。她有点尴尬,不过,感觉更强的是幸运和体面,赛过别人没收到鲜花时自己获得一束玫瑰,且由动情的男人亲自为她捧着。

  庞莉觉得这一幕不太真实,从前始终限于想象,或曾凸显在她阅读的小说里,此刻当真发生了。

  米翎看见自己班里的女同学走过,她们好奇而惊讶地望他,眼里闪烁着光芒。米翎知道很快全班都会闲话自己,不过,很好,我和庞莉在一起,所有议论都是春风。

  庞莉不由自主向他靠来,他张开手臂搂住她。她低着头,没仰起脸,他嗅着她发香:“祝你睡个好觉。明天,还有空见我吗?”

  庞莉扭身往楼里走,笑说:“明天我还不知道!”

  回到宿舍,室友们都已回了,个个在忙熄灯前的洗漱(十一点全校宿舍同时熄灯)。她们扭头看庞莉,都笑说“哦”。

  庞莉想这校园实在小,自己第一次和男生上街,就被大家发现了。她笑笑,也去拿毛巾脸盆,发现自己忘了打热水。李小琪拿起自己的热水瓶,对她使个眼色:“走,我们到盥洗室去。”

  在走廊里小琪搂住庞莉腰肢:“喂,我搂着你,你有没有感觉呀?还是得他搂着才有滋味?”

  庞莉笑着推开小琪:“才不过出去吃个饭,你们这些小骚货!”

  “啊,还说我们骚?我们骚也白骚,你得了便宜还卖乖!告诉我,他吻功怎么样?”李小琪一脸坏笑,脸蛋儿紧紧靠过来。

  楼下那个被人议论的家伙竟没走远。米翎走到女生宿舍楼边篮球场上,就在篮球架下站住了。他喜欢这边一丛忍冬(金银花)散发的清香。

  他想着从前暗暗喜欢过的那几个女子,明白了真相:那些喜欢只是喜欢,和此时此刻猛烈的幸福不同。

  这美满的感觉十分陌生,但比酒更让他晕眩,让他想独自跳舞。

  他走到忍冬藤前,鼻子凑上去闻那清甜的香,惊奇地看清晕黄路灯下金银花上满是振翅的夜蛾和蜜蜂,简直是一场拥挤的狂欢舞会!

  米翎回到男寝楼门前,却不愿回宿舍去,宿舍又乱又闹,也许会毁掉这个美好得水嫩的夜晚。他朝深夜大草坪慢慢踱步,他想躺在青草地上,面对有月亮的天空,蓝得像宝石的天空,拥抱住自己的幸福,等待黎明。

  时间不是千篇一律的东西。

  时间和时间不同,有些时间速朽,有些时间则注定永恒。

  米翎明白自己只是凡夫俗子,不过,他也明白就算凡夫俗子也拥有上帝馈赠的宝石般的瞬间。山花烂漫时有许多漂亮蝴蝶在花上盘旋,这类事情不能持久,秋风会赶来收拾幻境。不过,蝴蝶知道花朵存在过,花朵也记着哪些蝴蝶曾经造访。流水落花,鸣蝉不晓得有冰,但花和蝴蝶满满镶嵌过属于它们的时空。那份热闹不需要局外人唱和。

  十五年之后的一个春天,米翎从千万里外异国他乡的学院山坡上跑下来,走到教堂钟声回荡不休的小镇,去寄一封信。

  学院用地属于这个法语城市的总商会,学院不但有丘陵(教学区在丘陵顶端),顺坡而下走到半山腰,还有一个漂亮的人工湖,常年浮着留鸟和候鸟。下到平地上,首先是一个橄榄球场,后面还有赛马场。往幽深偏僻的方向坚持走一走,不但能看到大山毛榉和上百年的英国梧桐,还能找到学院附属的花圃和暖房。

  米翎独自一个人在此留学,他年轻貌美的太太留在国内上班;他手里有很多从中国城买的电话卡,时不时要往家里打越洋电话。他在学生公寓里没日没夜地温习课本,不漏任何一堂课。他不但想获得学位,还想学到本事。

  米翎把单人公寓打扫得挺干净,小冰箱里塞满了从山下超市买的食物。尽管年纪有点大了,他仍奋力苦读,比他当年上本科时拼得多。

  非常辛苦的时候(往往是考完试)他满脸胡茬地到野地里走走,试图恢复过来。他邂逅了那个偏僻少人的花圃,有些正在花期的植物常标价出售,他就买来放在公寓桌上。

  那天也是巧,他看见暖房有仙客来,季节仿佛不对,却培植得美轮美奂,简直不再是仙客来这种俗花,成了高挑的、有蝴蝶兰气质的奇卉。袅袅婷婷的,仿佛中国古装女子。

  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盯着一朵紫色仙客来看。很多年的冰封记忆苏醒,心里隐隐作痛:这株花好像庞莉!

  他买下了这盆挺贵的花,对着花拍了照,拿到小镇上的照相馆洗印。

  他领悟到时间的可怕,原来旧情已飞逝了十几年,现在,不毛的土地上又开始长虚幻的植物。

  他在深夜写了一封信,是给庞莉的。通篇却不提自己是谁,只告诉她写信者在苦读的疲困中如何寻访花圃,如何看到一株仙客来,又如何想起了多年前的一段时光。

  他没落款,也没留下自己地址,就在小镇上把信和仙客来的照片寄往他记得的她的旧家址。他想,自己只是忍不住想和过去的庞莉说说话。若庞莉收到信,也许她会猜出谁寄的。如果她收不到,过去的庞莉也会在虚空里读信。

  寄出信后几天,米翎就把这事忘了。他的金融课考试得了“优秀”,这是令所有人都觉得惊奇的,他原本是个文科生。

  毕业后米翎到一个欧洲国家工作了五年,然后回到故乡。回國工作两年后,有一天他心头一颤,又想起了庞莉。他知道庞莉在哪上班,他打了那家文化单位的总机,总机帮他把电话转接去庞莉桌上。二十多年没听见的沙哑的声音又在电话里响起。

  米翎不过说了一句:“庞莉,你好吗?”

  庞莉短暂地愣了愣,就笑道:“是你呀,我听出来了。”

  他俩约在黄浦江东岸正大广场一起吃午饭。午饭中间庞莉提起了他从异国他乡寄来的信:“那封信写得不错,你写信的水平提高了。”

  他喝着红酒苦笑,红酒是他带来的,好酒。

  “为什么不留下地址呢?”庞莉问,“我那时好想离开,我很想回你的信。我想我会飞过去找你,在外国,我不在乎。”

  他收起了笑容,掂量她说的“不在乎”。

  “看来还是上帝的安排呀,”她摇摇头,很真诚地说,“朋友,我俩有缘无分。”

  第二天白天上课,米翎上米翎的课,庞莉上庞莉的课。不在同一年级,当然没法进同一教室。米翎什么也不想听,他坐在课堂最后一排,被大家偷偷起了“肉体美”绰号的顾佩文照例坐到他身边,同他轻声聊天。

  “老米你今天怎么失魂落魄?”顾佩文盯着他看看。

  “佩文,我能不能问你个不礼貌的问题?如果太过分,你就别理我。”米翎央求。

  “除了流氓问题,其他都行。”顾佩文拍拍他肩膀,“我和你关系这般好,你别担心。”

  米翎点头,看看四周,压低声音:“你是女生,你比我懂。对于女生,我是规规矩矩不要动手动脚好呢,还是主动一点?”

  “哦!”顾佩文嘴唇翘起,笑了,她虚抚红唇,“是谁呀,能先告诉我?”

  “不行。”

  “好吧。”顾佩文摆摆手,“有个前提,她必须喜欢你。如果你明白她喜欢你,总不见得你要她先动手动脚?”

  米翎眉舒眼活,忍不住握住顾佩文的手摇摇:“感谢!找时间我请你吃饭!”

  庞莉上写作理论课,其实课堂就在米翎课堂楼上。

  她有详尽记笔记的习惯,就是人家嘲笑过的那种把老师打哈欠次数也记下来的习惯。今天她想记笔记,却厌倦了!

  眼前日月崭新,有个男生等候她下课。她心不在焉,无心听那副教授女士讲课。

  上完一天的课,庞莉琢磨了琢磨眼前情况,米翎应该不会到课堂或寝室楼来找自己的。不是他故意搭架子,她已感觉到他的追求带有奇怪的“被动性”。他是担心过于强烈的姿态把她吓走,还是他不自信?他似乎希望她采取主动,他听任她摆布?

  这种状况让她有点淡淡的疑虑,她想探究他这姿态的原因。或许,按直觉的提示,他是不是从前追女孩子吃了苦头,于是不再有进取之勇?

  然而,世上哪有没前科的“好男生”呢,如果他失恋过,那么好,庞莉觉得该把那个甚至那些女生看成他的“教练”,她倒应该谢谢她们。想到这分上,她偷偷笑了。

  回寝室梳洗一番,庞莉看时间是下午四点四十,正是好拿捏的时分:五点开饭,现在这时候男生们还在寝室磨蹭,饿的人十来分钟后会跑去抢食堂第一锅;米翎这种人不会抢第一锅的,吃饭急吼吼不符合他的教养。

  她拿起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搪瓷碗和筷子,带好饭菜票,下楼出门,朝他寝室楼走过去,只需五分钟就能见到他。他该在寝室,应该正在计算他的运气,看她是否会来找他。

  如果自己不去,他准会心烦意乱,但暂时还不至于失态地到处找她。

  她算准了,算准他寝室那些容易饿的家伙,他们从她身边急不可耐地跑过去,往食堂冲锋;她也算准了米翎,他坐在大木桌边自己座位上,拉开抽屉,正漫无目标地翻弄着什么,长发在室外光的背景里越发显得有型。寝室里只剩他。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但我在等你。”米翎抬起头,毫不为自己考虑,亲切地对她倾吐心意。太直接,但暖热异常,让她无法不被打动。

  “嗨,我就是来看看你吃饭是不是跑得比谁都快。”她打趣说。

  米翎在清朗春夜里端着热咖啡坐到蔷薇丛边,居住区里所有人大概都已入睡,那晦暗的夜里只有他醒着。

  他呼吸花朵的香气,觉得自己飞到花枝上方,以游泳的体姿向遥远的、过去了的春天回溯。

  五十多岁的他告诉自己这夜其实每分每秒都值得无尽地珍惜,这夜他依然拥有目前还属于他的一切:家庭,房子,宠物,花草,以及别人对他的尊敬。好似一个人还未失去健康,或,更符合心灵,像一个人失恋前的那一小段时光:她还在,她还没透露犹疑和变心的迹象,她还那样地温存,与他彼此迷恋互相索要,依旧温暖,热烈,依旧裹在春天的淡香之中……

  他明白了:是越来越无法预测的生活让自己旧伤复发了。

  他本已忘却的那种惶恐,带着惶恐到来之前的甜蜜和可怜的幸福感沉渣泛起,让他又能真切体验许多年前的那些瞬间,如万花筒般组合在一起的破碎的锦缎……

  那种日子的质感回到了他心头,他喃喃对着暗夜里的蔷薇叹气:“莉莉,这会儿你也在城里吧?”

  他确信她也在这城市的某处住宅之中,同他一样经受着临到每个人的折磨。

  当然,他晓得今天与城同在的庞莉是个陌生女人,他并不认识她,也没必要联络她。

  他明白自己在想念庞莉,那个庞莉,许多年前同他在一起的庞莉,她已不在这城市的今天里。

  他曾把这种现象看成一种死亡,如果死亡的意思是难再相逢。

  不过,慢慢的,他终于承认这是他的怯懦。

  时间类似于催生春花的雨,时间终于在他心里孵化了明智,他分清楚了记忆中的庞莉和生活在同城某处的庞莉。他对后者保持一种劫后余生的友情,对前者细心呵护,因为有许多次在梦中,庞莉的面容逐渐模糊,只剩下沙哑而甜蜜的声音。

  记忆中的庞莉就是他自身的一部分,但不一定是和他一样正在变老的庞莉的一部分……

  他和她,在男女学生多如过江之鲫的食堂里坐一起吃饭。得亲身尝试,才明白那代表着什么。当然,各吃各的坐着聊天,不同于将飯菜放在一起共享。

  庞莉走在米翎身边,他感觉身边有一只不华丽但雅致的蝴蝶。

  他俩走近食堂橱窗,米翎请庞莉点菜。他付饭菜票时庞莉没把自己的递过去,她轻松地说“吃完了你的接着吃我的”。米翎有点尴尬,他知道自己并没富余的饭菜票,所以只好笑笑说“从数学角度看这样行得通”。

  他俩就随意坐到一张长桌边,偎依着。边上有个女生看了局促,端起碗换了一桌就座。庞莉笑了,轻声告诉米翎:“第一次跟男生同吃一盘菜,我这是不是在做梦。”

  米翎想自己何尝不是第一回呢?当着这么多人面,就像当众宣布“快来看我和我的女朋友”。他转脸看看有点害羞的她,他伸手搂住她苗条而有力的腰肢:“我很有面子。”

  他和她,食而不知其味。

  饭后,米翎和庞莉一起到水台上洗碗,并肩慢慢往回走。她请他不必送她到宿舍楼门口,她说:“我待会儿去第二教学楼底楼教室找你,就这样。”

  米翎回寝室,看每个室友都可爱,不说话低着头的也可爱,连老是偷拿他脸盆去洗脏衣服的家伙也没什么可讨厌,人谁没个小毛病?

  他倒没去招惹他们,他此刻不想听什么俏皮话,也不关心任何其他事情。他只想拿上一本书,早点去二教某教室的最后一排占个位子。他犹豫了一会儿,看中公共外语课金发女教师借他读的英文版《麦田守望者》,尚有蛮多生词,譬如反复出现的“phony”,他手头没好的英汉词典,所以他带上笔记本和笔。书包不用背了,究竟穿西装,轻盈些好。

  米翎心神不定地等庞莉,她迟迟不露面。

  他琢磨那个单词“phony”,从上下文推测,大约是“假模假样”的意思,或者就是“假痴假呆”。塞林格是说成人的世界必然“phony”,无法真心流露?

  他发现自己根本读不进书,脑壳里全是庞莉的身影,鼻子里留着她的气味,手指尖是搂住她腰肢的滑腻感,耳朵回响她沙哑的声音。

  这就是爱情吧?他想:我被她迷住了。

  他举目四顾,教室里已坐满晚自习的人,大多数单身,也有几桌情侣。他以前的日子孤身一人,从这晚开始,是否始终和庞莉在一起?教室里的白炽灯怎么如此明亮呢?

  有个高个的女生不停在教室走进走出,手里端着蜜桃罐头,拿一柄小勺不时吃一口。她长相妖娆,但面上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家碧玉态度。她是孤单单的,碰上有人搭讪,便露出鄙夷神色。米翎无事可做,饶有兴趣地远观这位小姐吃罐头。

  教室后门身影一闪,米翎转过头,庞莉微微低着脸,微笑着进来。她的头发洗过了,蓬蓬松松,极漂亮,仔细打理过。

  她一边坐下,一边打招呼:“嗨。”

  她伸出温暖的手握住他:“看什么呢,外文书?”

  庞莉在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没有大放悲声,她心里的主意是等会儿自己还有同父亲独处的机会。

  这个城市的殡仪馆按着功能分不同的两个地点,市区殡仪馆主要供死者亲友举办告别仪式,如今一般人家的送别都在市区结束,由殡仪馆派灵车送死者前往郊外的火化馆,死者家属在指定日期后仍到市区殡仪馆领取骨灰盒。但有个例外,若少数家属要求陪同死者前往火化馆亲眼看着棺木推进火化炉,那也行。庞莉决定自己单独陪父亲去火化馆。

  其实姆妈心里有过疑惑的,姆妈问她你行吗,一般大家就都不去那边了。

  是的,庞莉明白,姆妈的意思其实还挺复杂。姆妈知道她与父亲的关系并不那么和谐,父亲(她只有当面才喊“阿爸”,思考时就是“父亲”),怎么说呢,当然不足与外人言,不过,他这辈子对女儿实施了种种规范,持续不停地影响他喜爱的这个女人,使她的生命在他强大的影响下推衍……

  庞莉知道自己从前对父亲百依百顺不敢违背,同时很崇拜他;到得后来,其实也非特殊,她产生了突如其来的怨恨。这怨恨并非事先明确,如大地上冷不防来了一次泉涌,尔后,从初步的松动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气雾,形成了间歇喷泉。

  庞莉要女儿随她爸爸陪外婆一起先回家,她独自送自己的父亲一程。

  她想单独面对无言躺下的他,最后一次与他面对。

  所有人都不晓得庞莉在她父亲最后的旅程上干了些或者说了些什么。她回家后也没特别诉说,她丈夫历来不过问她情绪的细节,他有宽而粗的性格,讲究为人格局,瞧不起江南男人的细腻,他来自遥远的北方,不是本城人氏。

  他的粗犷给了庞莉需要的呼吸空间,庞莉没同他讲过自己婚前的种种尴尬经历,他也从不显露他想知道。是的,他也许真不想知道,他在乎他和她的家庭生活,所以他放弃对她往昔的知情权,他是个睿智的男人。

  庞莉选择他当然还因为他有钱,他可以说是几十年开放经济政策的绝对受益人,他不但不傻,其实很明白大势,他挣的是大钱,不是那种城市精明人追求的小财富。

  他送庞莉的结婚礼物除了首饰,还有独门独院的宅子。庞莉有自己稳定且社会地位高尚的工作,有房有车有各种保障。她明了自己隐身于城里的成功人士群体,不比别人短缺什么。

  说实在的,她早忘怀了生命中那些过客似的人物,譬如那个昙花一现的米翎。

  米翎不是庞莉的牵挂,不是的。

  米翎唯一的特殊性是他真实的痴情,庞莉愿意有一说一:米翎可能天生就喜爱她庞莉,他追随他的本能。如果米翎吃苦,是为他的本能,不能全怪她。

  而女人呢,女人的人生能跟随情感本能吗?还有,女人能不看人生的时间点随意绽放吗?

  父亲在最初的时间点上指点了她规劝了她,在某种程度上逼迫她,那是为她着想,对她好。父亲那时是对的。

  她毕竟也算明智和聪颖。

  女生是不容易的,她得为自己一辈子考虑,必须艰难地等那个正确时间。

  正确的时间点上才会有合适的男人出现。

  其他情况一概属于有缘无分。

  米翎,对不起!希望你能握握手……

  米翎和庞莉握着手各看各的书。这样子读书,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次?

  米翎只见塞林格笔下的少年满口粗话,不过满口粗话也给他喜悦感。庞莉竟然读专业课本,她右半脑扫描当天教授讲过的那几页,左半脑在想米翎温暖干燥的手:他的手没手汗,掌心没茧子,光滑细嫩,像是厚的丝绸。

  庞莉喜欢这只同自己相握的手,他的手是活的,既没死捏住她,也没乱动。她自己的手一问,他的手便一答。她的手安静一会儿,他的手会像章鱼,伸开触须盘绕上来,不动声色地吸住她,让她的手有被吮的感觉。

  他读着英文原版小说,她明白他在等待。如果他能等待,他就将大获全胜。

  你必须耐心呀,我的如意郎君。

  庞莉可不想再等待了,什么破课本,根本是文字的垃圾。她放开米翎的手,站了起来。米翎抬起头,只见庞莉下巴一扬,给他一个眼色。他立马放下小说,站起来跟她走出教室。

  初夏的夜多清朗,空气中有股树木开花的香味。对面第三教学楼底楼毗邻的几个大教室擠满了人,男生们还吊在窗框上,竖起耳朵听名人讲座。庞莉问米翎为什么不去听讲座,米翎轻描淡写说他不怎么喜欢那些苦大仇深的话题。

  米翎没在校园路上拉庞莉的手,他只同她并肩行。他夸张地吸着气:“好香啊,你闻闻。这应该是金银花,就是忍冬花,这种好闻的气味。”

  庞莉说:“是做金银花露的花吗?”

  他带她穿过校长和校行政人员办公的几栋小楼,来到开满金银花的小草坪,一条小溪流,作为走马塘的支流,从草坪边太湖石间流过。

  朝大礼堂草坪走过去时,庞莉问米翎为什么不停地抬头,是看星星么,可哪有星斗呀!

  米翎说他在看夜色中的树冠。

  “我喜欢树冠,喜欢树冠上的嫩叶。你呢?你看,阳光总洒在树冠上,那里亮堂堂;风从树冠吹过,树叶卷起波浪;蝴蝶也从树梢滚过,色彩缤纷;鸟雀落在最高的树枝上啼鸣……总之,树冠是树林最热闹最辉煌的部位,人生要像树冠一样就好了,光明而繁盛。”他侃侃而谈。

  庞莉觉得米翎并没卖弄,是一种真情实感。她望见了礼堂前长方形的平坦草地:“树冠固然很好,不过人生像树冠可不太真实。人生么,最好是条没波浪的河,平平静静,甚至看上去不在流动。河水别太清澈,河水不脏,要带上庄重的不透明,让人看不见河面之下。我喜欢这样。”

  他俩觉得大概这就是一般谈恋爱的开场,说完了也不尴尬,还彼此挺欣赏。树冠啦,河流啦,岂不都是些美好的场景?

  “不过,若说树的话,我倒是喜欢那些深色的硬硬的矗在那边不声不响的种类,好比松树、柏树或女贞树,给我很好的感觉。”庞莉说完笑了起来,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笑。

  他俩跑上大草坪,这里开阔,周围的系办公楼都黑了灯,没人在楼里。路灯晕黄的光倾泻草地上,五月碧绿的草泛起了不真实的黄光。

  不晓得为什么,这黄黄的草地让庞莉忽起伤心之感。

  一只温暖的皮肤光滑的手伸来,他在这夜里又一次握住了她。热流从他手心淌出,他手心贴着她手心,他竟像看明白她了:“我心里的喜悦流向你。”

  她的伤心被那温热的喜悦冲淡,她也开心了。他俩穿过草地,来到了大礼堂门口。

  踏上右边斜梯,走到中途,在平台上回看草坪。阔大的宁静的校园夜,他俩和所有人隔开了。

  终于来到大礼堂门口,他转过身,面对她。

  庞莉觉得这穿越数十年时光的大礼堂是同属于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舞台。他此刻奉上他毫不遮掩的真诚,在庄重的时间舞台上。

  忽然银光乍现,他俩抬头观看,原来是月亮从云层中脱身,当空高悬。

  “明月夜,你在我在。”米翎喜爱月亮,看见月亮,他明朗地笑起来。忘了刚才他想做什么。

  他拉着庞莉跑下草坪,远处传来低低的乐曲声,是住宅区有人在吹小号。

  很快的曲调,只能旋转快三。他挽住她,竭力想带动她,可青草涩脚,她旋转不起来,她笑了,像所有跳舞的女郎那般快活。他竭力想再转上几圈,终于,她倒在他怀里。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然后他听见了她的。

  她能听见他的心跳,她知道自己的血也在加速。

  不过,他嗅着她秀发,他爱惜地搂着她,像是怜爱,胜过要索取什么。

  她这会儿像个热恋的女郎,紧紧依偎在他胸口了,他们终于和校园里那些大鸣大放的情侣似的,黏在一起走路了。当然,他俩不在大庭广众的地方,大草坪上只有他和她,他们信步走向作各系办公楼使用的民国建筑群。后面是教工宿舍区。

  米翎觉得自己不再孤单,这不光是心灵的感觉,肉体也同样欣慰。庞莉的身体恰到好处地紧贴他。他俩身高相宜,仿佛嵌合的一套,天生合适。

  走过一个自行车棚,他抬头又看见淡黄色的圆月。她看见路灯晕黄的光圈里有夜蛾在打旋。忽然,他俩站住了,站在寂静无人的路灯下,周围的楼都黑沉沉没什么灯火,平素,一个人跑来这里会有点紧张害怕。现在哪有什么害怕?他有佳人,她有郎。

  她终于对着他抬起了脸,他的等待到了颤抖时分。

  她迎上去,他觉得几乎不用低头,她嘴唇微启,他搂住她瘦削的肩背。

  一个不熟练的吻,湿润而温暖。一个初来乍到的吻,回答了很久的疑惑和期许。

  姑娘的初吻和少年的初吻都是时光的金玉。当它发生的时候,他和她只有沉醉,还不晓得这一刻的价值……

  亚当和夏娃同在伊甸园时,男人和女人只有一个义务:上帝谆谆告诫他们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可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之树上的果子不能吃。

  此外上帝对男人和女人别无他求,只希望他们获得纯粹的幸福。上帝创造了人,祂希望人安逸无忧,永永远远住在祂安排的乐园里。

  当然,大家知道最后蛇引诱了女人,而女人又引诱她的男人吃了上帝的禁果。

  这是《圣经》开篇就叙述的要事,米翎和庞莉的时代,他们生活中没《圣经》,连《圣经》故事也听不到。

  近来米翎时常捧读《圣经》,也常常祷告。

  造物主在创造人类的初始,将亚当和以亚当的肋骨造的夏娃安放在伊甸园。

  米翎想多少文人写过“失乐园”。米翎想蛇是人类的天敌,是蛇让全人类有了与生俱来的原罪。也就是说,人不要太责怪自己,罪并不是用来自责的。人有血有气,血气里早潜伏了罪,我们自己并没能力控制自己,甚至不能弄懂自己。

  上帝创世之初给了人(亚当夏娃)照着神的外表造的形象,想让人在他安排的园中无忧无虑地过活。千万不要忽略这重要的安排。需要深深体味上帝的安排揭示什么,这和所有男女之间的情谊相关。

  若照着上帝的意思,亚当和夏娃规规矩矩,也不去听蛇的鬼话,那么,亚当看夏娃就是好的,喜悦的,因为这女人与他本是一体,是他的肋骨做的;夏娃看亚当也是百般顺眼,因为她与他本也一体。男人和女人在园子里有各样的好果子果腹,有上帝创设的大好风景和风月故事填满他们的时间。他和她和和美美亲亲热热,上帝来看他们时就欢欢喜喜出來见造他们、赐他们欢愉的主,岂不是人间至美?上帝为爱而替男人女人造园子,粗略打比方,正如慈心的女孩子为她的小宠物百般设想。

  等亚当夏娃大错铸成(这错奇大无比,所有人类都因而获得原罪,从此与伊甸园有缘无分),主的震怒不可更改。

  上帝如何惩罚男人与女人呢?女人要多受生育的苦,受丈夫管辖。而男人的天罚是最深重的,“必终身受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汗流满面才得糊口”。

  从此伊甸园成为传说,人不得再入,一个也不许。

  米翎想,罪与罚本不会过于可怕。

  你想,你因偷被打手、因抢被暴揍,因果关系简短而直接,犯罪的人预知后果,是选择性冒险,人尚能承当赌一把的后果。而不知有罪者所受的罚可怕,顺着天性而获罪者,是世间最苦的灵魂。

  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尝过甜美,他们的园中记忆也是甜美的。这不可能不遗传到后代的基因中。若罪过可世代相袭,爱的记忆也一样。

  米翎恍然大悟之后再恍然大悟,他的心就有了受启迪的迹象。

  米翎原先以为错不在庞莉,在自己。他后悔莫及。

  如今,米翎终于原谅了自己:错似乎也不是他的,不能从表面上肤浅地理解。

  他和庞莉心里各有伊甸旧梦,因而有缘。可身已不在伊甸,必不能相守。

  他们在人间,统治人间的力量不是上帝的爱。

  人间的力量散布在年轻人四周,像蛇阴暗地吐着蛇信打量亚当夏娃。早晚,这些属于魔鬼的力量要毁坏存有伊甸园印迹的任何东西。

  魔鬼与伊甸是世代为敌的。

  有些算命牌把五月花定为蔷薇,也有些把五月花说成是火红石榴花。其实,蔷薇花在这个城市初绽于四月,五月头上已渐凋萎。而石榴花不那么早,常要等到六月初。

  米翎不知道自己的性格带哪种花的痕迹,他问了庞莉,知道她出生在一月,寒冷少花的一月,也许只有腊梅或红梅在那时节绽开。

  不过,若回想初来乍到这人间,米翎倒有模糊的印象,似乎鸟声鸣啭,天气明朗,万物都热烈地生长。

  认识庞莉后没几天就碰上他生日,没办法同她双双享受生日之夜,他透露得太早,中学老同学们决定乘这好机会到他校园来玩。自己班里也有好朋友张罗,顾佩文替他借用了系办公楼的活动室开生日派对,足以接纳整个班级和外校来的朋友。顾佩文打趣说米翎不用做任何准备工作,她自会使唤自己的人马(她那些追求者)来布置,还会找音响来,以便安排舞会。米翎只需带那个神秘的她现身,就像来举办订婚仪式。

  因为满心欢喜,米翎忍不住告诉了庞莉这“订婚仪式”的玩笑。庞莉忸怩起来,伸手在他小臂上用劲拧一把:“说什么呢?你八字还没一撇!”

  “那你八字有一撇吗?”米翎微笑,他对庞莉的紧张好像消失了。

  不过,庞莉没来出席他的生日晚会,他理解她,其实他跟她说了自己去应个卯,早点跑出来,到教学楼找她。庞莉说那没必要,我正要赶时间交拉下的作业,你尽兴玩吧。

  次日中午他俩也没见面,直到晚上约了一起去木地板吱吱咯咯的第一教学楼(学校楼龄最高的教学楼)夜自修。

  要晓得,男女相约去一教夜自修被看作是一种宣示:这楼处在僻静角落,只有谈情说爱的学生或看人家风景的贫嘴女生们爱去,人唤“鸳鸯楼”。

  庞莉带了个配耳机的小录放机,她有费翔的歌带。她不再装样子看课本了,她就是来同他聊天说话的。

  “你生日收到哪些礼物?”她嗅嗅教室陈腐木地板的微咸气味,问他。

  米翎一五一十说了,无非收到些书和领带。书基本是哲学书。

  “书是老兄弟们送的,领带肯定是女生送的,有几条?”庞莉问。

  “倒也是。”米翎想庞莉猜得挺准,“九条领带。”

  庞莉微微叹口气:“知道女生送你领带的意思吗?”

  “啊?”他發呆,“送男生领带很得体呀,配我的西服。”

  “哼哼,”庞莉摇头,“九条领带不少啊,都想拴住你脖子吗?我可不送你领带,我还不想拴住你。”

  米翎恍然,不过他摇摇头:“那些是关系挺远的女生,领带肯定是家里闲放着送不掉的吧。既然你这么说,我还真想你送我一条呢。”

  庞莉从包里掏出她的礼物,用彩色纸包着:“回寝室再拆。”

  他俩亲亲热热依偎着分享耳机,听费翔的《读你》。

  庞莉把耳机让给他一个人听,教室里已陆续坐下了好几对,都在亲热低语。

  她忽然推他一把,米翎正对她说着好话,不晓得她为啥推他。

  她一把扯掉他耳机,他自己明白了,戴着耳机他把体己话说得太响亮。有两个结伴而来的女生在那边笑他。

  米翎也害羞了,后悔自己笨。他请庞莉出去到校园走走。

  他俩手拉手在初夏夜色里漫步,像两只夜蝶飞过阔大的花丛。走到清雅无人地方,仿佛已不需要犹豫,他和她互相搂抱,热情的长长的吻,难分难舍。

  “我爱你,你爱我吗?”他问。

  “我不知道。”她哑声回答,笑了。

  很晚才回到宿舍,室友们都已在鼾声中沉睡。米翎手心还留着庞莉身体上的温热。他钻进蚊帐,打开手电,细心拆开她送的礼物。

  那是一枚温润的雨花石,灰色的石身,有两个圆圆的淡黄小点,像五月刚开始成熟的江南枇杷。他心里流淌起苏州评弹的雅静小调,庞莉身上似乎有传统的江南遗韵。

  那种红酒是智利的,并不是法国的,但米翎很喜欢,觉得比通常在国内能搞到的任何波尔多酒都好。智利红和波尔多红不一样,波尔多红遵循很多年遗留的传统,不管是哪一种葡萄,必须遵循波尔多的大区标准,体现出法国红的调调。智利更强调自然和个性,是的,个性!这瓶酒,之所以米翎想带来让庞莉尝尝,他下意识大概是想告诉她自由免不去强烈的个性。

  这么多年没见她,她还是原来那模样吗?

  她已经养育了孩子(想到这个米翎感到受伤),应该总有些不同了?他发现自己虽想见她,其实也怕见她。为什么还要见她,难道人家说的“相见不如怀念”没道理?他告诉自己不要虚假,虚假没意思。想见她,无非还存着重修旧好的妄想。那么,若她真愿意,米翎你准备砸毁这些年来建立的一切?

  这种自省只会让人尴尬,而后让人瞧不起自己,米翎终于在出发去正大广场前做出了理智的决定:见见庞莉,说说好话,跟过去和解,不要有任何破坏性的妄念。

  庞莉这边,她放下电话,自问为什么一听就知道是他,难道自己长久以来没忘记他可能打来电话?

  这么些年来,经历了这么多并不如意的情感波折,庞莉还会断断续续回想起校园生活,毕竟,离开这个不成熟的米翎后,她并没在校园里另找替代者。要么不去想校园里的青春,忍不住或自然而然回忆起来的话,米翎,过去的那个米翎总在那里。她心会被那个影子烫一下,又烫一下。回忆里的他总是炽热,她却把他搁在火炉上跑开了。

  他没被烤死,让她不至于被罪感烙印。她挺想再看看他,看他改变了没有。

  当年为了留住她,他肯定会做最大的努力去改变的。不过,那时候她太害怕了,她认定他改不了自己的天性。她判断自己将溺死在他的挣扎中。

  想到他此时此刻就在黄浦江东岸的摩天楼里上班,她觉得世界太小,他跑去天边,还是回来了这城市,落脚在她蛰伏的房子周边,如此切近。

  不过,她还是决定不要步行,步行会透露她就住在附近,她还是对他不能有足够的安全感。她可不希望他像一个疯狂的唐璜那样冷不防出现在她丈夫和小孩面前。至少,过去的他会那样做的。她决定开车去,尽管正大广场很不方便停车。

  米翎很早就离开办公室下楼,他提早两个小时来到正大广场。商厦的底楼有家打扮得美轮美奂的英国茶叶店,经营着来自所有日不落帝国前殖民地的名牌红茶。他温文尔雅地坐到营业代表面前,听任那少妇一样样如数家珍推荐各色茶叶。茶叶都存放在密封小罐子里,打着大英帝国古色古香的家族徽号,但每样有样品可冲泡品尝。他好脾气地接过一杯杯现泡的样品茶,听从少妇指挥以白水漱口,不至于混淆真味。他其实惴惴不安,什么也没听进耳朵,他在温热的茶汤里回想本科一年级女生庞莉的身影和脸容……

  庞莉准时到达了茶叶店门口的商场大厅,她很远就看见了他。她被他的身影感动了一下:只见一个身量颇高的男人笔挺地站在茶叶店门外,身穿合身的高级西服,还打着端正的暗红领带,西裤裤线笔直,脚蹬锃亮的皮鞋。

  这符合他给她的印象的一个面,也就是那从来没变过的真诚和执着。任何女人都会注目这么个明亮端正的男人,无论如何会看一眼琢磨一下的。她自然觉得受了他的恭维。他把她当成珍贵的人。

  她“嗨”了一声,他喊声“庞莉”。

  这一刻两人都觉得尴尬且不安,因为这样子打招呼同校园每次约会一模一样。

  “见到你很高兴,特别高兴。”米翎没伸手过来,他控制好了自己,像商场上的礼仪,不过,他还是诚心诚意说,“你没变,和原来一模一样。”

  真的和原来一模一样吗?容颜可能保鲜,其他呢?

  庞莉前一晚送了米翎一枚雨花石当生日礼物,第二天一早起来,她和李小琪嘀咕了一阵,背起包悄悄出了校门,搭早班公交车回家去了。

  米翎中午在宿舍等庞莉,没等到她,他没吃午饭。下午上课他心神不定,赶回宿舍等她来,一起去吃晚饭。

  大家晚自习都回来了,米翎还没等来庞莉。他饥肠辘辘,这么晚了实在不方便去她寝室楼下,他后悔没早点去认识一下她的室友们,是不是她着凉生病了呢?为什么不通知他?

  辗转反侧睡了一夜,他下定决心,没去自己教室,去了她们班教室门口。他知道李小琪,知道庞莉同她要好。他挺不好意思拦住了李小琪:“不好意思,我找不到庞莉。”

  “庞莉”,李小琪虽好笑,但还是很有礼貌,“师兄,她昨天就回家了呀,怎么你不晓得?”

  米翎从没如此丢过脸,他本是只潇洒的鹤,在李小琪面前成了铩羽的公雞。

  米翎钻进文科图书馆,坐在最偏僻的角落,开始惶恐。他揣测庞莉为啥不辞而别,也不给自己打个电话。或许,有人挑拨什么了吧?

  这下子他才后悔平日里做人清高自许,不把旁人放心上。那么,别人能挑拨什么?他想起了自己同“肉体美”顾佩文交情不错,会不会有人到庞莉面前造谣编派?可庞莉知道顾佩文的呀。他心头一震,想是不是因为“古典美”。自己同“古典美”更说不清楚,至少亲近过。落在谁的眼里都可能,嘴又长在人家脸上,是活的。

  越想越惶恐,越想越沮丧,越来越没自信。他什么书也看不进去,就是抱着脑袋,轻轻揪着自己的长发。不行啊,可不能让庞莉误解!庞莉是无可替代的,庞莉会不会正在生气恼怒自己?

  他从椅上站起来,再坐下去。坐下去,站起来,恨不得长出翅膀,到处去找庞莉,当面跟她解释任何的误会。这么折腾,他发现自己不吃不喝已一天多,有点头晕。

  天黑之后,他走出文科图书馆,街上随便买个大饼吃了,觉得心憋得快炸裂。他走过一家还开门营业的小文具店,买了信纸信封,决定无论如何要给庞莉写封信。他还从来没给她写过信,那到底写什么呢?还真难。回寝室楼他先到楼下传达室,传达室老头说当天没人来电找他。

  又是很难入睡的一夜,室友们都看出他的异常,关心他有没有生病。他早早躺下了,开始另一种担心,担心庞莉家里出了什么事,她赶回去。或者,她是不是不舒服,病了不说,现在去了医院,无法联络。

  次日他无精打采,决定不去上课。寝室里空荡荡,只有尖脸同学养的小乌龟在搪瓷盆里爬动的噗噗声。他觉得这小乌龟多事,明明有吃有地方住,还不住地扒拉盆沿干啥。想越狱吗,逃出去才是麻烦的开始!

  他穿了衣服,去盥洗室梳洗了,决定要悬崖勒马。

  庞莉这种反常的态度很可能是她心里发生了什么。她后悔了?想及时终止?不是没可能。说到底自己对她了解多少?才不过十多天的交往,十多天前还不知世上有彼此。反悔对女生而言很正常,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某种感觉,正当的或荒唐的都可以。

  他坐到木桌边自己座位上,翻开自己相册,想象庞莉如何看待自己的留影。或许,一个念头闪过他脑际,令他心里一阵火烧,是不是有比自己更英俊的人出现?他登时觉得自己好几张照片很不精神,那是无可奈何的少年期。

  这么一来,仿佛种种疑问找到了一个无情却合理的解释。也许她,无论缘由与过程怎样,正和另一位男生在什么地方逍遥,她可能正倾听对方的甜言蜜语。

  这完全不可能,他站起来,从枕头底下掏出她送给自己的雨花石。杏黄色的圆点有什么特别含意吗?她想表达什么?

  他颓然坐下,感到大太阳从窗棂照射进来落在自己额上,眼里却添了黑暗,一群黑斑在眼帘上游动。

  他听见振翅的细小声音,抬起头,有只黄蜻蜓不知何时飞进了寝室,如今徒劳地在明亮的玻璃窗上逡巡,找不到出路。他同情这只蜻蜓,却又看不起它,它和自己一样盲目,不能脱困!

  太不正常了,庞莉不上课,也不解释,就如此失踪。他绝对没预料到这情形。

  有人轻轻在寝室木门的小方玻璃上敲了敲,准又是查寝室的辅导员。米翎上次睡懒觉被查获,他谎称自己病了。今天他洗过脸刷过牙坐在这里,总不能再说自己病了。还是屏住呼吸,不要发声才好。

  那人又在玻璃上轻轻敲了几敲,好像指节挺轻盈的,没辅导员敲窗那种滞重感。米翎竖起了耳朵。可是,那人却不再敲门,竟然朝木门踢了两脚,等了等,又踢门。

  他腾地站起身,笑容蹊跷地绽开在脸上,他冲过去打开门,庞莉穿着绣花白衬衣和牛仔裤,笑吟吟骂道:“睡死了么?踢得老娘脚疼!”

  她一闪身进了门,反脚又把门给踢上了。她仰起脸看着他,眼睛亮闪闪,脸上挂着得意洋洋的笑。

  “庞莉!你招呼也不打,去哪里了呀?”米翎又惊又喜,控制不住自己的怨声。

  她没回答,她当胸一把捏住他的衣襟,把他一拉。他吻住了她,一边吻,一边湿润了眼眶。他很虔诚地捧着她瘦削的背,他喜欢她的瘦削,以及所有一切。她沙哑的声音……

  放开她,他还有疑问:“你到底怎么了,没事吧?”

  庞莉身上是干净衣衫的香味,她精神好得出奇,满眼是滚来滚去的甜意,打量他。

  “我?我是想看看自己还能不能离得开你。”

  米翎像听见舞会上她问他“难道你想找个胖的吗”那样,心花齐放。

  “那么,答案是?”他确实表现得没自信。

  “答案是我现在站在这儿。”她笑了,她明白她占了他上风,她证明了自己的魅力。

  庞莉想,让你们编派他的那些鬼话都见鬼去吧。他是我的。他明明白白迷上了我!

  他选的就是英国茶叶店对面的咖啡馆。这咖啡馆还挺安静,分成室外部分和室内部分。米翎双手都拿着东西,请庞莉决定坐哪里。

  庞莉打量了四周,决定还是坐在室内,就分隔庭园的玻璃墙边那张桌子为好。她很想立刻再打量他一眼。他还是挺耐看,不是吗?她明白自己容颜还很紧致,若非如此,也许她不会赴约。

  他慢慢坐下,如今他不像从前那样容易紧张,终归是历练过了,晓得掩饰自己,做个得体好朋友。她感到高兴,她在意这个。

  不过,他穿得一本正经,像出席商务仪式。

  米翎看看庞莉,笑了:“长远勿见,你好吗?”

  庞莉心一阵暖,他能把这么简单一句话说得这么真诚,仿佛他把这些年的关心都押在一句问话上。

  她点点头:“你呢?”

  “当然。我好的。”他低声说,像还想加一句什么,过了微妙的几秒,却没说。

  他从边上拿起礼物送给她:“一点英国茶,好玩。”

  庞莉一边说那么客气干啥,一边打开这个有点大的漂亮礼盒。竟然格子里放下了十几罐不同名目的茶叶。她不晓得怎么说好。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于是她决定提起他那封信,那封信代表着遥远的异国他乡,谈这样的信最安全。

  他彬彬有礼向咖啡店服务生解释自己带红酒的原因,愿意付开瓶费,讨两只干净酒杯。服务生拿来了酒杯,不肯收开瓶费,端上了他点的冰淇淋蛋糕。一切都很流畅很友好很雅致,符合他俩见面需要的和平气氛。

  他为她斟了酒,告诉她这是他最喜欢的智利酒,特点是醇厚有力。

  她平素不怎么喝酒,也不太明白酒水之间的区别,不过,她现在很盼望尝尝这一杯,这一杯是不同的,她喜欢。

  “我不是要给你个诧异,我是担心你不喜欢读我的信,所以就没有落款,也没留地址。”他像明白她要说什么,直抒胸臆,“毕竟,我记得你受不了我,所以,我只想让你知道那朵花。那朵花好奇怪呀,我看见它就愣住了。”

  庞莉忽然有点小小的警惕,她怕什么熟人邻居从这边走过看见自己,当然,看见也没什么,可她毕竟很久没听别人对着自己说情话,她倒有点紧张了。

  但是,她鼓勵地望着他,她很想听他说下去。

  她端起酒杯深深喝一口,她觉得渴,酒浆涌入她喉咙,她胸口暖烫,红色的浆液像风一样占据她的内在。

  米翎犹豫着,拿捏着分寸,不过他还是挺有勇气的:“后来我想,我还是可以对那个夏天的庞莉说说话的,我也许还有这资格,何况那么多年过去了。所以,我就把信寄了。”

  庞莉点点头,她听懂了至少一半:“就算我看不出是你寄的信,她也会看出来的。是吗?”

  米翎扬起眉梢看着她,友好地微笑。

  “你是个诗人,一直是。”庞莉微笑说,“而且你始终是挺会算计的,你想知道她是否还活着。”

  “她?”

  “对,那个夏天的庞莉。”

  “她,她还好吗?”

  “她读了你的信。”

  米翎拿起酒瓶,又为庞莉斟满,他想安慰她,他忍住了叫她一声“莉莉”的冲动:“替我问候她。”

  这么一说,他感到一阵掩饰不住的伤感,立刻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庞莉看清了他表情,她很直白地告诉他:“我本想回信的,我没有你地址。我也许都可能飞过去找你的,那时候我有机会,我也不在乎,在国外,我不在乎。”

  米翎咬住了自己下唇,他又开始喝酒。

  有人如释重负地把爱情解释成多巴胺的释放。

  若上化学课,这么说也许挺合适,皆大欢喜。是嘛,有啥稀奇呢?拥有或没有,无非化学物质释放或不释放。幸与不幸,是一次化学事件。

  尽管得而复失,好比捧着一条五色斑斓的鱼在船头前俯后仰地想留它在手心,鱼还是落回了海里,米翎承认自己是个倒霉蛋,遇见了却留不住。多巴胺?那么拿钱买一支多巴胺注射液往血管里点滴进去如何?会得到爱情吗?

  无论你是谁,无论你贫富贵贱,哪怕你有才有德有貌有趣,多巴胺那么容易产生么?那是命里注定的,只有遇上唯一的那个造物,像莫名其妙的森林遇到来路不明的火星,才迸发山火。否则,人就是一辈子青葱山岗。

  据说多巴胺也不怎么愿意反复产生,哪怕在互相产生过的男女之间。山火过尽,万事皆休,从此只剩余烬。

  所以,米翎和庞莉,无论愿意谈还是不愿意再谈,记忆中的山火总还在,多巴胺一定留下它降临过的永久性痕迹,如火山坑或陨石洞。

  庞莉踢开米翎寝室的门,她经过典型的犹豫,愿意把浪漫进行下去。

  米翎获得了确认:庞莉愿意。

  他看过外文系同学介绍的一本法文小说,标题是《Elle m’a dit oui》(《她告诉我她愿意》)。这番确认比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重大得多。

  正是大自然最美好的季节,校园道路边法国梧桐绽满碧绿叶子,空气清新,阳光明媚,鸟语婉转。米翎和庞莉回归了正常的校园节奏,白天各自上课,必修课分开上,选修课有些可以想办法一起上。他和她除了不得不分开的时段,都互相带着热切的盼望碰头,一起去做任何事。

  一起去文科图书馆,视觉冰凉的图书馆到处有了倩影;一起去学校游泳池,米翎发现有人潜到水下骚扰他女友,和平的他第一次起了打架的心;一起去周末舞会,庞莉认定没男生穿西服能像米翎这般自然合身,透着潇洒,他是得体的舞伴;一起去看望患上流行性甲肝的同学(隔离在西校园一栋老楼里),他俩对病人温柔体贴,就是幸运儿想为不幸的人做点儿什么那种原始自然的感情;庞莉重感冒了一次,米翎有生以来第一次照顾人,手脚笨拙,什么事都做不好,庞莉却感到有了依靠……

  周围人对他俩的议论多起来,他俩却浑然不知。

  那些年学校里空气自由,学生把无拘无束当成了天赋环境,不晓得从前和之后都容不得如此。校园里有很多根本不在乎他人眼神的情侣,庞莉觉得米翎尽管也旁若无人,但还好,他没肆无忌惮,他只是真实做一个为情所燃的情郎,行为举止还是很尊重她的。她没觉得自己的安全感受到撩拨。

  也许一切只是过程,身在其中,随其波流,并不受自己支配。这年正有一支流行歌曲在校园走红,张镐哲大声唱着:不是我存心故意,只因无法防备自己。

  那个傍晚,他俩约了在有八百米环形跑道的大操场见面,天上布满火烧云,跑道上有零零落落几个男生跑步,和风送香。远望食堂和宿舍楼,灯火渐次亮了。米翎穿着海魂衫和齐膝短裤靠在柳树树干上,抱着胳膊,惬意地听夏季初起的蝉声。庞莉身穿白底浅花的连衣裙匆匆走来,嗨了一声。两人面对面搂抱了,都说“你身上好香”。亲吻产生了不同以往的效果,他和她都火烧火燎,像醉了一样,又想离开众人视线,想更亲热。

  离开操场,往静谧的所在去,他俩来到了数学系老楼前的小草坪,这草坪种着丝绒般的青草,踏上去柔如地毯。周围看不见闲人,庞莉投入米翎怀里,贪馋地接受他的吻,任由他的手在身上游动……

  后来,他和她握着手,继续往前散步,走到更大的草坪上,他俯身一棵五六米高的法国梧桐树根,笑吟吟掏出一把小刀,用力在树干上刻庞莉和他自己的名字,让名字缠绕一起,他说:“莉莉,这棵树我们可以领养。”

  夏夜就是无休止的游荡和不停在无人处拥抱亲吻,庞莉发出自我怀疑的诘问:“我和他不过才认识几星期,这不是梦吧?”

  他抚摸她的臂膀,嗅着她的香气:“我们已为此等待了快二十年。”

  她扑哧一声:“原来你生下来就开始想女人?”

  其实,大概就在这时间点上,已有人跑到辅导员们那儿编派他俩了,只不过他俩完全没留心。

  两只刚刚学会飞的蝴蝶,亲亲热热,只见花朵,没听过《梁祝》。

  周末,两个人开始一起回家,路上要倒换三次公交车才到庞莉家,然后米翎再倒三次公交车回自己家。只要天色不晚,他和她还找地方去玩,反正,在一起不愿意分开,在一起多好,以后永远好。

  他问“我爱你,你爱我吗”,她笑答“我想想”。

  周日勉强同父母相处,米翎躲在自己房间写诗,他很顺手地写了一段:

  有一种小小的清香吻在了我的心上

  使我在疲困中有些微微的醺醉

  這仿如田野上淡红的稻花

  都在雨前墨色里慵懒地低飞

  他还想往下写,可试了很多次,都没法满意,只好删了,留待过些天再续。

  米翎和寝室室友们处得微妙,既不是那种打打闹闹拱猪喝酒的哥们,也没什么公开的不对付。庞莉最近老跟他回寝室,免不得坐一会儿。庞莉对人亲切也善于交际,看得出室友们还挺喜欢她。他们因此也对米翎热情了许多,不时开他玩笑。

  这天米翎从教室回寝室,大家都一反常态在打扫房间,像太阳从西边出来。米翎觉得诧异,一个室友说将有卫生检查,只好应付。米翎看看自己的什物全整整齐齐,就在桌边坐下,打开抽屉看。

  有个戴黑框眼镜穿得一本正经的年长男生走进门,手里端个搪瓷缸,一开口,飙浓浓的东北腔。米翎没在意,大概是高年级师兄来找谁吧?

  这人使劲看米翎,很不礼貌地问:“你还坐着?你以为你的卫生搞得很好?”

  米翎下意识朝他笑笑,心想这师兄挺霸道,都还不认识,也要凶上来。他心情好,不计较,低头照旧翻弄抽屉。

  过了不一会儿,这个陌生人忽然伸手,把正扫地的尖脸同学推了一把:“喂,你这样子是扫地?你敷衍得太露相了吧?脏东西,太叫人讨厌了!”

  尖脸同学被推,忍着不发作,愣在那儿,米翎倒生气了。为什么呢?有必要侮辱人,叫人“脏东西”吗?这里又不是你寝室,你凭什么呢?

  陌生人还端着搪瓷缸,像是他的茶杯。他见米翎怒视自己,就对米翎骂道:“你个浑蛋瞪我干吗?起来,打扫卫生!”

  米翎终于发作了,他傲然站起,指着门:“喂,这里不是你的地盘,你凶什么凶?滚出去!”

  穿一本正经老式白衬衣的家伙嗯了一声,像终于逮到个主犯:“好,你有种!你叫什么名字?”

  米翎像豪猪一样竖起浑身刺:“我行不改姓坐不更名,我是上海人米翎。”

  “好好好,你等着,上海人!”那家伙转身走,还回头看,最后走远了。

  寝友们看米翎,眼色里有惋惜有诧异,尖脸同学咕哝:“何必得罪他呀,米翎!”

  “他谁呀?哪个寝室的,跑这里发啥神经病?”米翎问。

  “你不认识他?”大家都吃惊,“系里争取文明寝室,由他负责。”

  “又怎样?了不起,可以欺负我们?”米翎不服。

  尖脸同学苦着脸叫起来:“不是这个,米翎,你不要为了我得罪他。他是你女朋友班上的辅导员!”

  连着两杯红酒下肚,米翎心里挂碍的种种都松散了。

  庞莉也差不多喝了两大杯了,她平时不太喝,现在倒还没太大的反应,不过,她心里不太平,蠢蠢欲动,需要用劲按捺住。

  米翎摸摸自己的领带结,又看看有点儿陌生了的庞莉。是她,是庞莉,差不多老样子,就是年纪不同。她照样有魅力!

  “时间真是一种奇怪物质,”他说,摸下巴,“我们竟然已各自做了许许多多事,讲也讲不完。”

  庞莉并不呼应这宏大的感受,庞莉上下看他:“你怎么样,日子过得还好吗?”

  米翎耸耸眉毛,鼻子里出一声气,似乎愠怒,又似乎只是无奈:“怎么说呀,庞莉,一切都很好,没什么不好。只是……”

  庞莉耐心等他说下去,她等着他的“只是”。

  “只是我又来见你了。”他下决心这么推进他的话。

  庞莉轻叹,看看他,仿佛有点怜惜。她没接话,她把手里一直捏着的车钥匙扔进打开的手袋,拿起红酒杯喝光了残酒。他马上替她续上,她没反对。

  “米翎,你看上去变了很多。”庞莉说,“现在是个沉稳的男人了,是吗?”

  他不但没顺着接她话,他喉结上下滚动,像有什么要说,却哽在喉咙口。他很温和地笑起来:“庞莉,你我难得一见。见到你,我已很开心。不要讨论我这人吧,我沒什么自信,也变不成了不起的角色,至少,在你眼里。”

  这话有刺,她自然已听明白。他听到自己最后一句,也佩服自己还如此小心眼,不肯放开往大路上走。

  不过,出乎他意料,令他的习惯性思路一脚踏空,庞莉忽伸手过来,握住了他搁在桌面上的手。

  他心里一震,多少年了,她的手现在给他凉凉的感觉,不是记忆里调皮而热情的妙手。

  “喂,请你别再责怪我。”她央求说,“也不要责怪自己。谁也改变不了已发生的事。”

  对的,他点点头,他决心到此为止。

  他如今是有阅历的人,他岂不是很高兴再见到她么,那么,高兴就该有高兴的模样。

  “孩子多大了,是女儿吧?我猜她同你从前有点像?”他亲切地说,亲切得自己都觉得虚伪,“你的爸爸妈妈都好吧?”

  庞莉点点头,忽然单刀直入:“有人告诉我你还没成家,是不是?我早想跟你说说这个,我觉得你该和大家一样,不要孤单一个人。”

  他点点头,不晓得该怎么回答她。她显然想让他知道她有点后悔下手太重。

  他微笑说:“那是误传。请放心,我挺好。”

  他终于决心不提他听闻的关于她的那些传言。他没这资格,他不想对她的人生说三道四,做人要仗义,要避免让人误解,更避免让人尴尬。

  她可以问三问四,他决心从此只说令她愉悦的话。他明白,这一刻,自己终于决定放弃暧昧不明的不甘。

  米翎记得自己曾在庞莉寝室楼门外篮球场边的忍冬花丛里拥吻她。

  都因为晚上送她回寝室,难分难舍,意犹未尽。

  忍冬花丛很大很隐秘,周围是盛开的花枝,还围一圈墙一般的冬青树。这是他俩可找到的最私密的空间之一。

  米翎和庞莉都放弃了矜持,其实他俩就是满心想做爱。

  可这不可能!他们都知道不可越过的雷池是什么。

  那更叫年轻男女抓狂,他俩互相用力吻着,摸索彼此,搂得紧紧的,血液像浪涛般拍击,直到极限……

  他对她说他爱她,她这辈子恐怕遇不到比他更爱她的男人。

  庞莉很难受,真的,他让她飘在虚空中,落不到实地上。她回寝室久久难入眠。

  这种激情需要体能和智能同时涌到极限来承当,她有点受不了。但她迷恋他狂热的进攻,她需要他,她想接纳他……

  庞莉听见米翎问她爸爸妈妈好不好,心里陡生一阵气恼。

  她来见他,不是搞什么弥补外交,他和她不需要和解,也不需要“化敌为友”。

  如果有一阵子你下了决心对爱你爱得欲罢不能的人捅刀子,准备好那一刀可能致死,从此你便失去当伪君子的资格。

  没人当了凶手还能退回安全区当伪君子。

  庞莉几乎脱口而出,想对米翎说我阿爸对你不友好,你不用再问候他。

  不过,她按捺住了这番冲动,转而想起了米翎的父母。

  米翎的父亲给她留下过一丝模糊的善意,可他那个可恶的娘!

  庞莉甚至觉得自己当年痛下决心正为害怕他家那个令她无所适从的天敌。

  庞莉约好了同米翎一道出校门吃晚饭,也许还看个电影。她心情不错,这阵子都不错,这小伙子像什么,像条缠人的鳗鱼,像紧拥住她的章鱼?不管是什么叫人害怕的东西,他让她感到自身被紧紧地抱住,被索求,没一丝空隙。虽还没得到真正的满足,她已不能回到不存在米翎的时空去,那里会空荡荡,世界空荡荡,人心也空荡荡。

  下午到系里办了点事,系里老师对她都很热情,她高高兴兴走出系办公室,正下楼梯,迎面上来一个柳眉倒竖的陌生女生,高挑挑的,有些塌肩,嘴唇涂得红红的,像要去参加演出。庞莉特意让出梯道,那女生却站定了,死死看着她,看得庞莉一阵心跳,不晓得此人有没有神经病。

  女生看了她一阵,自言自语说“就是这个樣子么,好普通哦”,说了低头,往楼上走掉了。庞莉以为她搞错人,只好定定心,自己走自己的路。

  在办公楼外碰到李小琪,站着说话,那怪女生忽又走出来,远远地还朝庞莉看。庞莉就把刚才楼梯上的怪事告诉了李小琪。

  李小琪笑得直不起腰,打了庞莉一肩膀:“这有啥可奇怪,你抢了人家意中人,人家没咬你就很好了!”原来,那便是传说中米翎送过一块口香糖的女生哟。

  真让庞莉释然的是次日巧遇顾佩文。顾佩文就住在庞莉同层南侧的向阳宿舍里,她挺热心的,帮楼层管理员阿姨发蟑螂药;庞莉么,担任着自己寝室的卫生联络员。

  顾佩文确实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性感女郎,你看她的三围天生前突后翘,还有丰满红唇和一双富有梦幻星光的眼睛,烫着大波浪披肩发,说话嗲声嗲气。顾佩文一点不叫庞莉生厌,她对庞莉有礼貌,说话漂亮有分寸,似乎家教极好。庞莉喜欢顾佩文的衣着,她会搭色。虽互相不认识,交接蟑螂药的过程却友好而和谐。

  顾佩文没着急走,她低头看看庞莉的收药签名,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哎呀,你是庞莉?庞莉呀,我是顾佩文,米翎是我铁哥们!”

  她差点就要张开她那很多男生梦寐以求的双臂来拥抱庞莉。庞莉虽说有点尴尬,却觉得顾佩文胸无城府热情奔放。

  发一包蟑螂药,顾佩文站在庞莉寝室里,像老朋友一样聒噪半天,才欢欢喜喜告辞。庞莉又好笑又想象:米翎上课若是老让顾佩文在耳边叨咕,他功课能好吗?

  晚上米翎请庞莉到外国语学院的涉外餐厅吃西餐,大概这是附近能找到的最好的餐厅。米翎说他有犯罪感,有几回送她回寝室,她不想吃路边点心,他却饿坏了一个人去吃独食,所以记着请她好好吃一餐。庞莉知他家每月只负担他的食堂餐费和电车交通费,他哪来请客的钱呢?

  米翎说你周末去我家玩吧。我们那儿有公园有购物中心还有人造的河浜,我们可到处散心,都是我熟悉的地盘。

  庞莉笑笑,这可不是儿戏。这时候怎么能去见他父母,开什么国际玩笑!

  后来,他和她回校,又心照不宣去了金银花花丛,那里,他紧拥她,口里滚烫的气息冲进她耳朵:“去我家玩吧,多好,我们在一起!”

  他身上好闻的气息让她酥软,他的不尽的热量像熨斗熨平她的反抗。他吻她,像有磁力吸住她,她渐渐相信去他家会很美妙,终于点头答应。他高兴地放开她,深深吸口气,她却再度搂住他脖子,又亲吻起来……

  很多年来,庞莉早遗忘了很多不必要再记得的往事,好比她最后很酷地告诉米翎:“我们之间,下辈子再说吧。”为什么要记得米翎呢,一个毛头小子,不会照顾女生,也不懂女生的内心,这其实只是各自成长的过程而已。

  有些莫名其妙的时间,真的匪夷所思,譬如庞莉带女儿去练琴,等在庭园里望洋眼,她眉头一皱,会想起米翎的母亲,甚至并不连带着想到米翎。又譬如心里不开心,不能跟人倾吐,她这个不抽烟的人从哪里翻出一支烟点燃,仰脸对着灰色积云,她想起米翎的母亲……

  当然,等她自己当了母亲,她稍能理解那女人当时的心绪。

  她庞莉没给她任何心理准备,突然现身在她巢穴里,摆出争夺她独子的姿势。

  自己那时候太蠢了,米翎更蠢!米翎越显白爱她,吃她吃得了不得,越惹他母亲吃醋。中国男人个个是巨婴啊,这话没毛病!而且,中国女人只能白白且无望地吃巨婴男人的苦,一望没有尽头。

  这位西服革履神态端庄的男人同她喝着红酒谈心,她明白其实这是个陌生人。

  确曾热恋,不过分手已长达十多年,时间是个巨大陷阱,你印象中的一切早过了保质期,再也不可靠。

  或者,这也是一个小小诱惑,她想看看他身上那些毛病是否已被他的岁月滤尽。毕竟,去掉毛病的他,该有不少福分。她,在心底深处,岂能不盼望他平安顺利呢?

  应她的要求,他开始叙述他这些年的经历。她认真听着,感到安心:米翎的话语逻辑顺畅,还是那般真诚,真诚是他的本质。他那样追逐高峰择难而进,他对自己想做的事不离不弃,几乎接近百折不挠,都符合他个性。他有点像战风车的堂吉诃德,他获得了每一次进取的胜利,不过那些荣誉和证书未必带给他期待的福分吧?

  庞莉觉得米翎的叙述能力比从前强大,他能把自己的跌宕起伏描绘得客观冷静,却令她百感交集。最重要的,凭女人的直觉,庞莉觉得他在倾诉一种巨大而坚定的思念。

  他的全部含意就是“我做这些全是因为你”。这种时而显得滚烫且直接的倾吐,叫庞莉阵阵眩晕,她喝了不少红酒,这是不妥当的。

  但借着酒的麻醉力她终于清晰地回忆起那种属于青春顶点的痛苦,她觉得那是举重运动员不断冲击新纪录终于放弃的一刹那,她生命中唯一的、因不知轻重而终于认输的时刻。

  庞莉来到米翎家附近就已后悔,凭着一种直觉。

  居民新村的傍晚洋溢着城市的烟火气,所有人家都为做晚饭而忙碌。男人女人进进出出,手里拎着蔬菜,有人身上穿的是睡衣。没一张脸处于展览状态,所有的脸都是映满了柴米油盐的圆镜子。小孩尖着嗓子在小区的水杉树下跳跃奔跑,没人朝卿卿我我的他俩看上一眼。就这个时刻,她觉得自己莽撞而愚蠢,被他的狂热误导了。

  但他怎肯让她临阵退缩呢?他并非要向他父母展示他新交往的女友,她明白他念念不忘的是他将同她在自己家里独处,同她无所顾忌地亲热。当然,这也是她的渴念。

  不过,她醒来了。她的安全感倏然消失,她觉得自己就站在悬崖边。若是掉下去,很可能只是她一个人的冒险。男生不可能和女生一样,男生一意孤行,她能依靠的将只是他的好意,若这好意能持久,能经得起种种考验。但米翎会可靠吗?

  她来不及改变,他已打开了自己家的门。还好,家里暂且没人,他父母还没回家。

  米翎殷勤地将自己的毛巾拿来,请她洗脸。又烧开水为她沏茶。他有一个属于他的小房间,关起小房间的门,他和她就与世界隔绝。

  他在他的房间里非常自在,这房间无非放满了书籍,有一张书桌、一张长沙发和一张单人床。他愉悦地道歉说很久没收拾,又找出他喜爱的画报放在她面前。他自己接着去洗漱,哼着流行歌曲。

  她暂且感到新的安宁。这时候他父亲回家了。

  米翎立刻向父亲宣告了庞莉的到来,她听见他说我的女同学来了。庞莉闻声到客厅来向长辈致礼。她记得他父亲好奇而欣喜地凝视她,她觉得那是欣赏她的目光。至少,父子俩的审美接近。她说了伯父好,米爸爸立刻请她随意,从胸口口袋掏出钱包,塞给儿子:“女同学来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们?快点出去买菜,家里没准备。”

  米翎高高兴兴携着她手往街上走,他说我爸爸对人一向冷淡,看得出他很喜欢你哟。庞莉也感到高兴,米爸爸实实惠惠,如果反感自己,就不会掏钱包叫儿子去买东西。男人常是简单的,不晓得他妈妈会怎样。

  回到家,米翎妈妈已经在家,她那眼光让庞莉一下子觉得自己高兴得太早了。米翎妈妈打量她,嘴里说着客套的话,这些话全是说给儿子听的,像庞莉并非她的对话者,竟是個旁观者。米翎的妈妈看着是个打扮朴素的机关干部,浑身有干练和久经各种场面的气派。

  庞莉忽然就怵了,她觉得与其坐到客厅同米妈妈对话,不如到厨房去帮米爸爸拣菜。

  米翎却对她妈妈很随意,似乎浑不在乎他妈妈的感受。米翎很肯定地搂住庞莉的腰肢,让他妈妈明白这不是简单的女同学,是他女友。他说:“姆妈,庞莉今天住在我们家,明天我同她出去玩。”

  久别重逢,可说很多浮面经历,米翎说了,但他不想问庞莉的经历。他道听途说过她一些故事,他想保持心里原初对她的印象。他始终嫉妒她人生中的其他人。

  庞莉说自己的这十多年普普通通,守着同一个单位,干着重复的工作。

  他沉默,喝酒,忽然忍不住:“莉莉,当时你迅雷不及掩耳甩掉我,我至今还云里雾里,那到底为什么呀?总不能永远用‘有缘无分’四个字对付我吧!”

  庞莉心一酸,有个事实无法改变,当年她慌不择路,真没再顾及他。这一刀捅出来的洞口,哪还能事后解释?

  “你至今还没长大吗,米翎?”她想自己脸上肯定有了红酒添的酡色,“还问我这样的问题!”

  “是的,也许只是不甘心。”米翎点头,“我晓得原因,我是慢慢才理解的。其实男生不该追求年龄太接近的女生,心理上男的成熟慢。”

  “我没有其他选择。”庞莉感到委屈,不过,至少他已接近于理解她。

  “那是一个特殊环境,一切太快了,就像童话。”他点点头,动了衷心,“庞莉,今天终于有机会,我要对你说抱歉。真的,我始终都很抱歉。对一切,那时的一切。我不懂,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

  那顿家庭晚餐还在庞莉眼前。一个傻傻幸福着的小儿郎,一个为儿子感到高兴的父亲,一个怯生生心里发虚的姑娘,还有一个努力掩饰着自己的母亲。

  庞莉年届中年才彻底明白所谓中国的婆媳关系。那是怎样的一种赌博,年轻的姑娘都是菜粉蝶,根本看不见无形的蛛网!

  晚饭是被迫的社交聚会,所有人都没心理准备。男人们怀着好意,米爸爸是喜欢这姑娘的,他努力维持气氛。庞莉在很久后偶然回忆起晚餐的片段,她认定米翎该感谢他父亲,在他父亲年迈的日子里尽力对他好些。

  米翎的计划是将庞莉安置在自己独立的房间,他晚上去父母房间(兼当客厅和餐厅的房间)打地铺。庞莉抢着要洗碗,米妈妈发出非常反对的咕哝声,占住了自己的厨房水斗。庞莉感到羞耻,她感到自己被推开了。

  那个羞耻的高潮没落在男人们眼里,米翎在自己房间,他请庞莉休息前去洗手间洗漱。庞莉洗漱完从洗手间出来,正遇到米妈妈在扫地。米妈妈低着头,似乎没看到庞莉,可她的扫帚长了眼睛,几乎恶狠狠地朝庞莉脚前扫来。一次又一次,坚决而带着蕴蓄的力量……

  庞莉逃进米翎的房间,米翎情意绵绵地正在为她铺床。

  终于,一瓶红酒喝完。庞莉浑身发热,自己竟忘记是开车来赴约的,等一会儿都不能再驾车。庞莉想那么就放纵这一回吧,那么多年都过去了,自己忘了许许多多感受,竟又和面前这位陌生的还保持着一定气概的米翎有点小小的共情了。她竟能体会他的委屈和伤心。也许因为这酒,酒不能多喝。

  “你知道,我一度怪罪所有的人。”米翎说,“我恨我姆妈,我知道她对你的态度。”

  庞莉摇摇头,不晓得说什么好。米翎打了个响指,跟侍者要了两杯咖啡和一小杯鲜奶。

  “当然,我如此盲目,没有必要,所有的错误都在我自己。”米翎苦笑,“我被宠坏了,我那时爱的也许是我自己。”

  阿爸和姆妈都看出了庞莉在恋爱。姆妈像个女人的样子,趁她在自己跟前,悄悄问她他是谁,什么模样,哪里人,家里是做什么的。庞莉说哎呀你瞎问些什么呀。阿爸终于也打破沉默:“莉莉,最近在忙啥?自己脑子要拎清,不许你糊里糊涂。”

  米翎叫了出租车送她回家的,出租车很贵,他哪来钱呢?不过,这很好,他宝贝她,不让她吃力转车,这是甜蜜的。有件事米翎不用努力就能赢得她的认可:他的真诚。

  有个人真爱你。很重要。不过,似乎光真爱还不够,还有许多其他疑虑。

  庞莉小学里第一次坐自行车后座,表哥说带她上街去兜风。那次她高高兴兴去,回来时已吓坏了。表哥身体棒,是少体校的,骑车骑飞快,竟然和别人的小汽车别苗头,抢红灯。庞莉搂着他腰,一路尖叫,却喊不停发了癫的他,只意识到卡车、公交车、行人、电线杆都从眼前闪过。表哥把她从车后座扶下来,她脚已经软了。后来,她就对这表哥始终有戒心,他给她留下极不安全的印象。

  忽然庞莉觉得米翎和表哥有点神似,他简直比表哥还快!

  谁谈恋爱是这样放火箭似的朝上冲的?他是领头的,庞莉放心跟着他。这些天就像旧小说里不太正经的描写,四个字:打得火热。

  可是,接下来该怎么办?她想象自己坐在米翎的火箭上,低头看,整个城市已化成了星星点点的灯火,火箭飞得太高太高了!她并没恐高症,可是,心荡了!

  特别是那件事……

  那件事起先她没怎么去想,来不及去想。米翎不容她思想,好像一个很会盘球的人,七旋八绕,总在她同样新奇的兴奋和享受中把球带到球门区,他一心就想射门吧?可是,不行呀,这不该是此时此刻的事!若发生,那该怎么办?阿爸会找到米翎打他个半死吗?系里会翻脸,处理我们俩?姆妈会哭……还有,所有人都会变脸吧?

  可是,怎推得开米翎?他火热,他火烫,他像个跟她讨债的!想到他那样子,要死了,她竟悄悄笑了。她知道自己暗地里也期待不顾一切尝尝那滋味!

  一旦火箭刺破白云到达高天,谁都想绕着地球转,俯瞰那壮美的景色。米翎已带她到达了高度,是不是该巡航天际了?这就是矛盾的地方,庞莉觉得其他人都还在地面上,她找不到可咨询的人。她暂且只有一个人可商量:米翎。

  米翎也悄悄从学校消失了三天,不过,他跟庞莉打过招呼。

  庞莉不是跟他说最好有一星期别见面吗?如果留在学校,他不可能做到不去找庞莉。他想尊重庞莉的要求,尽管不确知她为何回避自己。

  他背着一包新衣服去了长途汽车站,那是他帮朋友进入学校商场做生意,人家送他的积压商品,他从姆妈手里要到了她同父异母兄弟们在长江边的地址,此外他还带了家里存着的几条烟。

  他来到母亲家乡小镇,那是一望无垠的平原。他背着重重的背包,打听村庄的方向。他一程又一程走在绽开棉桃的棉花地里,盼望看见蜿蜒而流的长江。

  终于,他找到了舅舅们,舅舅们高兴得不得了,带他走过玉米地,来到家里开敞的木屋,带他走进有巨大白蚊帐的房间。

  他把带来的衣服送给亲戚,告诉三舅舅他想把带来的烟卖掉。城里的烟在乡下很稀缺也很值钱,三舅带他去了烟铺子,他拿到了卖烟的四百元钱。他想,暑假里可以和庞莉一起去山中旅行。

  住了两个晚上,跟亲戚们喝了几场酒,游了长江的支流,在水里摸了鱼虾。米翎晒黑了,他带着舅舅们送的干毛豆和乡下针织联营厂做的两件针织衫回学校。

  庞莉没在学校里,她已经回家三天,待在家里。

  阿爸很赞赏她的“当机立断”,阿爸夸奖了女儿:“莉莉,我看你从小聪明,知道好歹的。对了,我不同你多说什么,你自己冷静下来,就能想明白!”

  姆妈带她去外婆家,外婆家住在九曲桥边老城里,是这城市的老土地呢。从小,她在评弹的曲声里出没,每年看老牌楼的花灯。你能从这地方直截了当地看见传统,看见古老的规则。老城虽陈腐,却总提醒着人们老规则和民间老法。姆妈带庞莉吃点心喝湖心亭的盖茶,问她究竟。

  庞莉没多说,庞莉只告诉姆妈班里辅导员找自己谈了一次话。

  至于辅导员谈了什么,庞莉不想再提,她告诉姆妈有一点长辈们说对了,她确实有点害怕,害怕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米翎像只考虑他和她,其他的,他不关心。可庞莉觉得越来越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班里田小虎特地找她说话:“喂,阿姐,侬别怪我多管闲事,我是你哥们儿,有人想搞米翎,我听说了,你也注意点儿!”

  庞莉对姆妈讲:“我不想做豁边,我也不想他出问题。”

  不过姆妈很老到地回答女儿:“侬别戆,先保牢自己。这个男小顽,我听你说了,估计卖相是好的,否则你不会考虑。但听起来做事不够牢靠。你年纪小,谈恋爱早了点。我们谈恋爱,谈了就结婚生小孩的,拖久了,永远女人吃苦头。”

  庞莉当场就在茶馆店落眼泪了,对着姆妈,永远可以真心流露的。

  姆妈心疼她,就说:“要么这样,你把他喊到家里来,我和你阿爸相他一面。如果真的好,再说。”

  庞莉觉得闷,咖啡馆里人多起来,空气不通畅。米翎立刻看出来,他扬手结账,说我们到江堤上走走好不好,庞莉点了头,他立刻替她拿着他送的礼物,推开朝着江堤的玻璃门,让她先出去。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她觉得米翎同当初第一次见她时一样,仍蕴藏着紧张,浑身毛孔对着她张开,像毛孔可以感受她的脉搏。她轻轻说:“喂,你放松,要不把领带解了吧?”

  米翎笑了,他请她等一等,跑回咖啡馆去。出来他已经空了手,只穿着白衬衣,还解开了两个纽扣,显得潇洒自若。他把东西全寄托给了服务生。

  他变得像从前那个好的他,那个帅的他,庞莉觉得哪怕只一个下午,这样的一个同伴也是好的。她很久没同米翎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散步谈心,啊,太久太久,岂不是快要半辈子?

  米翎完全又变了个人,仿佛所有沉重的东西全扔在咖啡馆里,他手插西裤袋,望着江面上驶过的万吨轮,告诉她他出门看过的世界。他去过很多地方了,不过很多时候是孤零零的。

  他们在江堤上眺望外滩,外滩在江的那一侧,显露一百五十来年的辉光。米翎转身朝庞莉一笑:“我总在回想你是什么样,我渐渐已想不起来。我几回做梦去你家,只记得走道尽头墙上的花式窗,卻想不起你模样。那种梦真空虚啊,可怕!现在,我满足了,我见了你,你还同原先一样美。”

  庞莉没怀疑他的话,他不会虚假地赞美。庞莉晓得自己维持得还不错,女人是可以保持到中年的。庞莉说:“你也很神气,比过去多了成熟的味道。”

  米翎耸耸肩:“朋友,我们应该恢复往来。为什么要隔绝音讯呢,难道我还奢求什么额外的?”

  庞莉勇敢地说:“好的,朋友。”

  他伸出手,不那么坚定;她没犹豫,他们终于又握手了,漫长的十几年是两只手之间的距离。她感到他的手仍是活的,添了微妙的不自然的抽搐。他的手心不那么温热了。

  米翎走进寝室,还没来得及同室友们寒暄,尖脸同学指指他铺位:“你女朋友来过了,还你的书。”

  米翎看见床铺上放着一大叠书,心就惊了。庞莉毫无征兆地把他所有的书都还给他,他并没索要过任何一本。

  这究竟怎么回事?她要他一星期不见面,是为冷静冷静。她当时塞给他她写的信,信上写着:

  你不是总等我回答一句话吗?那你听好了:是的,我爱你!

  这只不过就是上一回见面的事,他觉得一路上坡,同她手牵手到达了高峰,还没来得及看壮观的景色。

  她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米翎到庞莉寝室找她,李小琪在,李小琪的神色有些无奈,她告诉他庞莉又回家了,不在学校。

  对于一个敏感的人,这信号已足够强烈。

  米翎在校园里无目的地漫步,他看见有男生骑着自行车带女生在校园路上兜风,他忽然觉得搂着那男生腰的颀长女生就是庞莉!

  那当然不是她。他入魔了。他觉得有个神秘的竞争者正奸笑着毁坏他的领地。他承认他这领地刚建起,不稳固,是容易被褫夺的。

  他焦心起来。他现在有她家的传呼电话号码,他很想立即打电话找她,可当天时间已很晚了。他不能打。

  庞莉虽留在家没回学校,阿爸已蹙起眉头喝上了黄酒。阿爸保持着沉默,他很担心地留在家里不出去。

  庞莉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样子恹恹的,并没发烧生病,只是心里重得受不住,像大祸临头,可哪里又有祸端呢?她在思考一个问题:米翎会不会受不了刺激?可就算米翎受得了,我自己呢?

  她翻开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她觉得米翎带给她的正是马尔克斯笔下的那种激情,就算在小说里也很难被人们认可。

  她有些恍惚:那个晚上,她住在米翎家,住在米翎的小房间,米翎去他父母房间睡。半夜,漆黑,米翎特地找给她的小风扇摇摆着发出嗡嗡声,他蹑手蹑脚推门进来了。

  她当然没睡着,她其实等待着他。她看不见他,只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如此亲近的气息。

  他摸索到她床前,他没开灯,他轻轻呼唤她,他靠得那么近,他跪在地上。

  他的手没放肆,他只是找到了她的手,轻柔地握着她:“莉莉,我非常非常抱歉,我非常非常爱你。”

  她当时想,语言是多么贫乏。

  她知道他的父母都没睡着,黑暗中像有大大的眼睛注视着这里的情形。她嗯了一声,手放开他,摸到他脸上,然后用力抓住了他头发。她紧紧抓住他头发,他伏下脸,吻住了她。她后来明白,这样的吻是无法忘怀的,是代替做爱的那种吻。

  关于不能提的那件事,其实第二天是有机会的。

  他俩吃过早饭去了附近有大湖和小丘陵的公园,还在湖里划了船。吃过午饭,他们又回到了米家。

  米翎似乎没蓄意,但他在终于没了旁观者和监视者的房间里变得不再彬彬有礼。他变得有进攻性和征服欲,他像一只年轻的猎豹终于攫住了他的猎物,他将庞莉抱到床上,他居高临下按住了她。

  庞莉记得自己是狂热的,浑身每个毛孔都欢迎他的力量,后来,她感到他的手指伸到了她的地方,她惊惶起来,她怕不能承当。但他徒劳地在她的地方摸索,终于招供说他没看见过,不懂得怎么做。听他意思,并非临阵退缩,而是希望她告诉他该怎样……

  这起先是滑稽,后来庞莉觉得事情变得过分了,不是做不做那事本身,而是他难道以为她懂得该如何进行?她觉得羞耻,也认清米翎和自己心目中的男人有差距,他难道不该自己学会当男人的职责?

  庞莉感到未曾预料的退潮,她奋力推开他。他颓然从她身上离开。

  疲劳感渐渐就弥漫开来,庞莉觉得短短的夏天耗尽了自己的精气神。她什么也想不清楚,也不再有气力去想。她想躲开米翎,让自己松宽下来。可一天不见米翎,竟就觉得心里空虚发慌,尽管米翎不好,米翎让人失望,可那种剧烈的亲切感主宰了她,她连父母都觉得生分,觉得自己最亲近的小圈圈里只有米翎。

  她意识到自己认识米翎只不过一个多月,这中间发生了什么魔力呢,真可怕。

  一封信从校园寄到了她家,姆妈出去买菜带回了这封信,她把信放在芹菜绿叶上,留在厨房里。阿爸先看见这信,他拿起信,研究了米翎的字迹。

  他把信送进书房,交给女儿:“字写得还不错,你看看写了什么。”

  庞莉立刻撕开了信封,但她还是保持了自己撕信的优雅手法,让人看不出信封被撕过。

  阿爸没走开,他站在窗口,明显他想知道信的内容。庞莉看完信,把它递给了阿爸。

  那是诗歌:

  有一种小小的清香吻在了我的心上

  使我在疲困中有些微微的醺醉

  这仿如田野上淡红的稻花

  都在雨前的墨色里慵懒地低飞

  莉莉,不见到你,我只写得出前一半……

  庞莉看到阿爸眉头松开,瞬间露出一个没情绪的笑。他把信还给女儿:“玩过家家要注意分寸。你们文文雅雅,我暂时不干涉。如果闹得不像样,我可不答应的。”

  庞莉觉得心里一轻松,阿爸的态度并没像她担心的那样恶劣。

  有个没月亮的夜晚,时年三十岁的米翎很氣闷地走进居住区附近的树林,他告诉太太下去跑步,但他并没跑,而是靠着一棵他喜欢的大柳树抽起烟来。

  他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并不满意,尽管他是行业里的佼佼者。他明白这行业闷住了自己的个性,他委曲求全太久了,当然,羽翼不丰满不能任性,但三十岁是个坎。

  他想辞职,然后想干什么便干什么。他欣赏金庸小说一句话: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只要你真放得下,生命想必也可以重构。

  不过,跑树林子里来,不是为计划,是为后怕。这天下午,有个故旧之友无意中告诉了他关于庞莉的事情。

  他听了整个故事,还问了问情况(对方完全不晓得他与庞莉间曾经的关系),考虑到此君在庞莉工作的集团担当人事部长官,他相信信息可靠。

  故事不复杂,先说的不是庞莉而是该集团一位重量级人士,年纪比米翎大了一大圈,不是同龄人。这位重量级人士有妻室,但妻子是个病人。庞莉不晓得为何年近三十还没成家,也没年龄相近的男人在身边。因为彼此常接触吧,据说庞莉和这位重量级人士很投缘。

  但下午那位说故事的人讲得精彩的不是绯闻,是绯闻的碎裂:重量级人士总有重量级人士的特点,据说他不但对生病的妻子不离不弃,竟对护理他妻子的护士长也不离不弃起来。他妻子日前去了,他终于宣布要和那位护士长缔结良缘。那么,众人的议论就落到了他们觉得不幸因而为之不平的庞莉身上。

  米翎已很久没去想庞莉这个人。陡然听这么个故事,像吞了一只活蝇。

  他慢慢心里翻腾,回到家,竟跑进厨房拉开柜子,看了一眼他收集的各种德国厨房刀具。

  如今他觉得上帝并不是对他纯粹残忍,多年前的棋枰如今看去倒仿佛是一次拯救。

  米翎抬头看柳树之上暗昧的夜空,他承认以他的个性,如果他没和庞莉分开,一旦庞莉在他俩间引进这么一位重量级人士,恐怕他早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悲惨下场,而庞莉也会一辈子活在惊恐中。

  自己会动手做水浒好汉?米翎反复想了想,他不否认这种可能性。他不会对女人做什么,但肯定会迁怒于男人吧?

  当然,那些年中,米翎并不知道庞莉也关注别人传说的关于他米翎的情况。除了误传米翎保持单身之类令她回味一阵的讯息,她还听到不喜欢米翎的人讲的关于米翎如何骄傲如何得罪人自讨苦吃等等八卦。庞莉对自己说过多次,自己的判断没错,米翎身上毛病挺明显,会对他不利,也对与他一起生活的人没好处。

  这合乎人间常理,人们没得到的东西不管如何好,对人必定有毒。人们需要做的是珍惜自己的命运,像赫胥黎《美妙的新世界》里那些按条例塑造的人群,领悟“伸手拿玫瑰必被电击”的真理,好好过各自日子。

  “嗨……”

  只是漫长岁月里,有一声极亲切的招呼声会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刻响起在米翎耳边,把他从现实生活里惊醒。

  “你好吗?”

  也有这么贴心贴肺的一句话,在庞莉最失意的时候从不存在的地方浮现,有那么亲切的感情曾存于世间吗?庞莉记得米翎哀伤地断言过“不会再有人比我更爱你了”。这简直是一句咒语。

  庞莉回到校园,她明白自己和米翎间剩下的时间不多了,除非米翎冰雪聪明找到问题的症结,并愿意置之死地而后生。不过,那基本不可能,她的直觉发出了冷笑。

  米翎确实已很神经质,庞莉觉得他想多了,他总在为现实寻找戏剧性,他沉浸在戏剧性里不能自拔。

  庞莉同他来到大礼堂前草坪上,她告诉他他太快了。对于一个好女孩,他不该那么快。

  当然,庞莉知道米翎听不懂。他也不想听懂,他怀疑她移情别恋。

  庞莉说如果我俩能回到起点,重新开始。她说得那样诚心,她希望奇迹。

  不过,米翎从中找到了他提防着的细节:回去起点,从悬崖上跳下去,跳回平地?这岂不正是女生爱玩的花招,移情别恋的技巧?缓兵之计。

  米翎的爱情青云直上,要么翱翔天际,要么摔個粉碎。这样的人是不考虑在土地上慢慢爬行或步行的。

  他的痛苦庞莉能感觉得丝缕毕现,庞莉握着他手,靠在他肩头,希望帮他度过最难的时刻,她也一样难。只不过她决定退出,跟他期望的相反了。

  米翎记得那是一栋挺高的楼,庞莉家在七层。他来到楼门前,庞莉穿着白衬衣碎花裙子已在等他。她看上去很疲累,没精神,有伤心的神色。

  他在她家门口脱掉鞋子,换上了家居的拖鞋,他把鲜花捧在手里,因为身材高,才没显得过于滑稽。他鞠躬叫了阿姨,庞莉妈妈接过那束玫瑰,请他进屋。

  庞莉的爸爸并不在家,庞莉已三天没和米翎见面,她的眼皮肿了,他晓得她哭过,他因此更害怕不好的结局就在眼前。

  可是,他的心顾不及其他人,他照旧伸出手,庞莉投入他怀中,她的乱发散开在他胸前,他俩悲哀地搂在一起,他眼眶红了。庞莉妈妈躲进了厨房,为那束花找一个花瓶。

  庞莉爸爸回家来,他看见了米翎,打量了他,点点头,沉默地进了自己卧室。

  庞莉一直送米翎走过那家日夜商店,他们走进小公园,公园里的栀子花还未凋谢,香得人喉咙发腻,庞莉说:“你保重!”

  米翎的淡色西服耷拉在他身上,他像一只被枪击的白鹤。

  后来,阿爸对庞莉讲:“女孩子不要光看对方外貌,男人要有魄力,要能解决自己的难题,谁没有难题呢。奶油男孩是靠不住的,被他妈妈宠坏掉的。打扮得山青水绿,一看就太嫩了。他若要长大,你当女朋友的就会被折腾死。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听阿爸的没错。”

  庞莉利用暑假时间给米翎写一封最后的信,她想让他看懂。如果他看不懂,只要他留着信,将来他也能懂她的心。她写了很久,大致表达了几层意思:

  分手依依,我俩有缘无分。

  对一个好女孩,不能这么着急。

  愿你海阔天空,得到更好的人生。

  她寄出信去,就死了心。女生真的不能找同龄人,不能找和自己一样读书考试的男生,他们要长成男人,还需要很多女生当铺路石。女生,该找年纪大一些的才顺。

  米翎收到信,只对“分手依依”四个字有感,他相信她爱他,爱情怎能如此速生速灭?

  当然,很多年之后,尤其他足以当年轻人的长辈时,回看当年自己,他明白任何父亲都不能放心把女儿交给这种跳脱轻浮的年轻男子,他们太危险,因为他们还不懂危机何在。

  米翎到了那年纪,就成了过去那个自己的反对派。法国人爱说:这就是生活!

  终于站在城市中央最开敞的地方,站在黄浦江边,同一个多年前亲近过的男人并肩站在一起。而这样的相会是私密的,是一种隐私,不适合让彼此的配偶遇见。

  庞莉感到有种久违的激动,不是回潮,是漫长平静后被撩动的遗韵。正因为她知道这心情不足为害,所以她觉得安全。你看,今天的米翎不是很克制很得体吗,他也许是被迫的,受时间和环境辖制,没有丝毫来自她的鼓励,如孙悟空被镇在巨石之下,他获得了他的磨炼,也获得了他的财富:悲伤,以及对悲伤的把握。

  庞莉想着,看了他一眼,他的眼角有细密的鱼尾纹,透露了他的历程。

  米翎很小心地问:“庞莉,你说你要是到了国外找我,在国外你不在乎。这是什么意思?”

  庞莉摇摇头:“当时我是那么想的,那封信之前,我已把你忘了。那封信来得不是时候,正巧我多愁善感,正巧我无所适从。”

  米翎不依不饶问:“其实,我这么理解难道不对吗?我和你,如果当时在国外读大学,无论在美国,在欧洲,或在日本,我们都不会受苦的。只要没旁人对我们说三道四,只要我俩年轻时享有自由,可以决定我们自己的个人生活,能同居能做爱能像伊甸园里头的亚当和夏娃,我们就必定保住了爱情,像所有健康的自由人一样享受人生。我们没错,是吗?我也许狂热,但我当时并没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是吗?”

  庞莉感到微热的液体滑过脸颊,泪水落在手臂上。她转身望向大江,她没这样问过自己吗?她问过,在潜意识里,在一些难受的时候。

  “请原谅,这是我在国外游历时想明白的。”米翎说,“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果另一个人当时也爱他,那么,他们是没错的。错的不是他们。”

  “我们生错了时代,也生错了地方。”庞莉回答他,“你和我也不是聪明人。”

  米翎等几个游客从身边走过,终于鼓起勇气说:“我请你原谅。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思念,我还恨你,恨你毁坏了我。后来我明白没人在这样的事情上只毁坏别人不伤害自己。我感到抱歉,因为我的幼稚和愚蠢,让你吃了你的苦。”

  他道歉完,觉得伤心的同时有些小小的宽慰,在被伤害这点上,只是形式不同,他和她毕竟是同病相怜的一对。

  庞莉柔声说:“你毕竟长大了,朋友。你那时死命挣扎,不肯从我眼前消失,那是我最苦的时候。我简直走投无路。”

  “只愿我们今后会互相关心。”米翎说,但他不信自己的话。

  “好。”庞莉回答他,她知道这个下午结束了。是迟到的谢幕,还是续曲的开始?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米翎正在摩天楼办公室回复美国总部的邮件,他感到一阵晕眩,怀疑自己是否熬夜过度。第二次晕眩袭来,他听见了办公室外的喧嚷,他跳起来站到落地大窗前往整个陆家嘴金融区望去,他看不出异样,但感到了摩天楼的晃动。地震?

  他拉开门,正看见自己的助理小方惊慌失措跑来:“地震了,快下楼!”

  没人敢坐电梯,米翎保持着自己的风度,和小方拉着安全门,让一个个女员工先跑过去。他们机械地急促地往下一圈圈转,没人说话,像是曾有的演习。米翎想的是在城区另一栋摩天楼里办公的妻子,他感到宽慰的是她为人聪颖反应灵活,绝对不会留在危险的地方。他想拨打她手机,但没打,紧要时分不要干扰她。

  米翎和小方一前一后跑出了办公楼大堂,中央绿地上已挤满了周围大楼跑下来的人,好像嘉年华会。米翎拨通妻子电话,原来她不但已在另一区的广场上,而且有机灵人抢着去买来了咖啡,正激动地参与同事间的信息交流。她告诉米翎是四川地震,强度高,连东海边都抖。米翎又给庞莉发了个手机短信:你安全?是四川地震。不一会儿,庞莉回答他:安全,勿念。

  小方四处逛了一圈,回来对米翎说:“不用急着回办公室吧?我有雪茄,去江边?”

  站在江边抽雪茄是他们养成的习惯,一般总在午饭后,聊聊公司里各种难题。

  米翎终于打破了界限:“小方,如果初恋的情人出现,你会怎样?”

  “啊呀。”小方叹一声,“不是都说‘相见不如怀念’嘛!”

  机灵鬼打量了上司一眼,笑道:“我得看看她是不是年老色衰。”

  米翎吐出一道烟圈,鼻腔里弥漫好烟草的醇香:“你知道,小方,这不是游戏。对于人生的错误,其实普通人手足无措,好像,好像你可以乱哼流行歌曲,却永远不敢乱哼交响乐。”

  小方也吐烟圈,装得挺深沉:“领导,说句不知进退的话,这属于老房子哦。老房子失火,会烧得一干二净的。老人常常说不要玩火,火可能烧到自己,更可能燒到对方。”

  “你说得对。”米翎果断结束危险的对话,“问你公司业务,你总没心得,今天才晓得是没问到你特长呢!”

  米翎觉得小方就是现实的代言人,小方还算说得有节制:要明白,玩火的人如果没手段,不但老房子会失火,新房子也会被点燃。玩火者必须做好烧个一干二净的准备。

  偶尔,庞莉也通过手机给米翎简短的留言,一般关于米翎同她提起过的事,似乎她关心着他说过的。

  她新近无意中做过一个怪梦。梦里她和米翎还在校园里,但不晓得为什么女儿已经在她身边,刚学会走路。

  梦境不长,米翎扛着他砍断的树枝,树枝上都是圆圆的水果,也不晓得是什么果子。米翎送果子到她居住的日式小楼,女儿从榻榻米上蹦起来,要去接米翎的果子。

  庞莉难以忘记那一刹那梦境给她的幸福感,幸福像温暖的阳光从地平线升起,把人托举在明亮云雾里。米翎眼里满是爱意,把果子放在小女孩手心,他和小女孩笑得明朗而快活。庞莉想跑出去加入他俩,站到阳光里,沐浴那非凡的明媚,可她举步维艰,她身上非常重,就像人在游泳池的深水里无法迈开步子行走。

  她一挣就醒来了,月在中天,月光洒在窗帘上,房间里回荡丈夫沉稳的打鼾声……

  关于她丈夫,他是个沉稳的好人,他是个可以相信的人。为了让她对他放心,他主动提出同她签订一份双方协议。这协议无论怎么看都更约束男方,主要内容简单明了:双方中一方若被发现出轨,家庭所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归对方,犯错者净身出户。他大手一挥签了自己名字,也没要求她同签,就交给了她,还哈哈一笑。

  当时庞莉想想自己情况,她想到蛮多不如意的往事,她也签上了自己名字,愿赌服输。她根本没想过遥远之前的米翎。

  如果说有什么值得一提,大概只有关于文字的小插曲:

  有一个秋天,庞莉在办公室望着银杏树黄叶飘飞,忽然想到季节的歌咏。她回忆起某人的文字:

  有一种小小的清香吻在了我的心上

  使我在疲困中有些微微的醺醉

  这仿如田野上淡红的稻花

  都在雨前的墨色里慵懒地低飞

  她想起来这是米翎写的,米翎没才气写出后半部分,只留下前半部分这四句。

  她在信笺上抄录一遍,然后喝着茶续了一下:

  小小的清香她好奇落你额头

  宽大的前额印满酒的漩涡

  她本是浓云下初红的花瓣

  雨过后却已乖乖结成穗子

  可是,好奇怪,她左思右想,也续不下去了,诗意到此中断,她自己的才气也如笔墨渗不透宣纸,只洇开来,成为一摊新墨渍,模糊又暗沉。

  自从江边一别,虽保持联络,米翎却没邀请庞莉再见面。

  庞莉觉得如果他邀请,是可以见他的。但愿他真已变得耐心会体贴,这样的朋友随便哪个女人也不会拒绝,简直能是一方绿洲。未来是开放式的,只要他给她安全感,他要怎样织补损坏的过去,都可以理解。

  大概就是之后那个冬天,有一次她告诉他她要往合肥出差,在合肥参加会议,住上一个星期。

  米翎回她短信:我也去?

  多年前那个秋天庞莉不再和米翎来往,室友们都知道了这个变故。他们看见米翎长时间躺在上铺蚊帐里戴着耳机听流行歌曲,音量开得很大。尖脸同学怕米翎这么做损坏听力, 就对他说了一句挺有哲理的话:“喂,哥们,不要因为失去了月亮而忽视漫天繁星。”

  米翎控制不住自己,继续往庞莉班级的信箱里放入自己的信件,无非是想和庞莉见面。庞莉守住底线,毫无反应。李小琪代替她出了一次场,同米翎在校园兜了一圈,说:“师兄,不要逼得太急,适得其反。”

  李小琪的家住在浙江省和这城市交界的古镇上,是这个城市的远郊,有着远近闻名的石拱桥。有个周末李小琪回家,她下午坐在家门口替妈妈剥毛豆,惊奇地看见米翎出现在视野里,是她给了他地址,但没想到他一下子就来了。他胡子也不刮,一副可怜相。

  他令李小琪很尴尬,小琪妈妈几乎以为是女儿的男朋友找来了,留他吃饭,可这人一副恹恹的模样,像是生着病,叫人担心。

  李小琪带他到石桥边去走走,决心做做好事,她告诉他庞莉并没和其他男生在交往,不是为这个。至于为了什么,李小琪不能断定。不过李小琪说:“喂,师兄,你也太不了解女生了吧?你怎么随便带她去你家呢?她吓坏了。”

  米翎只觉得一切迷离,他只晓得她一样渴望单独亲热,一样坐在火箭上,往上奋力飞飞飞。她为什么一面到达高峰,一面却推他落悬崖?

  米翎是来央求李小琪当说客,帮他保持“热线”。李小琪点头都答应,但后来没再理睬他。过年之后,米翎终于从她们面前销声匿迹。大家传说他如今只要在校就两点一线往返于文科图书馆和寝室间,而且,听说报考了美国名校的研究生。

  庞莉对李小琪说:“谢天谢地,只要不害死他,我就心安。以后别提他了。”

  世上一万对大学情侣九千九百九十九对因毕业而各奔东西,庞莉对李小琪承认从一开始她也只不过计划同米翎“混到毕业”,只不过他太心急火燎……

  庞莉后来想米翎也算是个了不起的人,差点把自己搞晕,拖进他不现实的梦境里。但生活不是他一厢情愿的,每个女生都要到真的生活里去,成为贤妻良母,让父母亲戚和朋友们看得起,夸赞。她认为米翎终会明白,米翎也会慢慢正常,担当起他应当的社会责任,成为一个大人,大男人,成为为人表率的家长。

  庞莉重逢米翎后,一度觉得自己的设想成真,没什么悬念。她心里踏实,或也算把一段混乱不能言说的往事做个了结。

  不过,自己为何特意告诉他将到合肥一个星期呢。

  他几乎没思考,就回復说:我也去?

  一种熟悉的担忧袭上心头,庞莉没回复他。

  米翎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可怕的事,他明白自己传递给庞莉什么讯息。他可以找个借口搪塞所有人,然后悄悄出现在合肥,住到最好的宾馆里。

  我不会怎样过分的,他宽慰自己,我是有分寸的人。

  那我为什么要去?

  哦,只是漫长岁月的果子。他想。

  和庞莉无拘无束地找机会说说话,也许去风景区玩玩,甚至到最好的舞厅再跳一曲华尔兹。

  Yesterday once more

  他仔细想,觉得最好庞莉不要答应自己。分寸是最难拿捏的东西,万一那种亲切感再次发生,就真玩火了。他确信其他也许没有,那种独特的亲切感存在于他俩之间,只是被压制了。

  终于,过了一天,庞莉回答他了:不,你别去。

  深思熟虑的回复?他的担忧和紧张缓解了,伤感却添出很多。

  后来伤感又渐渐变成一种气愤。他气愤庞莉的回答。这么多年之后,她依旧没信任他,仿佛亲切感也不会再出现。

  他拨通了她手机,她接听他电话的态度很紧张。

  他试图描绘自己的打算:他不会出现在她的工作圈,也许一周里他俩可以找到单独聊聊和一起逛逛的机会。好像,好像《挪威的森林》里男女之间的野外散步或一起在天台上观看救火那样。你明白吗,重温我们的……友情。

  庞莉听着话筒里米翎的描绘,她几乎要轻蔑地哼出声了,他是白痴吗,他依旧如此不懂得人,不懂得人事?什么重温,什么友情?你能负起责任,像个超人一样做,至少当好人猿泰山?谁能信靠你这样的,你何曾给过我安全感?

  庞莉恼怒地对着话筒说:“你怎么还是和过去一模一样呢?”

  【责任编辑 赵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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