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温州 325000)
一、引 言
近年来国家特别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问题,多次强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2]。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这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新要求。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效与它实现形式的运行效率直接相关,因此探寻合适有效的实现形式、提升实现形式运行效率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本文试图通过归纳与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较为典型的几种实现形式,找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现实路径。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研究方兴未已。自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陷入了一定程度的低潮。[3]党的十五大报告肯定了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鼓励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4]此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研究的重点。
总体上来看,国内学界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出发阐释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基本内涵。有的学者从公有制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出发,认为实现形式是公有制载体形式和存在形式的应用及拓展,是具体运营过程中手段与方法的总和[5],它始终坚持农村集体经济本质与基本特征不变[6]。也有学者从现实价值意义出发将其定义为“能够有效提升集体经济综合实力、增加集体成员收入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组经济关系和制度安排”[7]。第二,分析实践中涌现出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研究主要偏向于个案分析,一种是分析某种具体实现形式的发展现状与前景,还有一种是研究某一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第三,总结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关键要素。徐勇(2015)在梳理整个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历程后,认为“产权相叠、利益相关、要素相加、收益相享、治理相适、主体相信、政府相持、头人相带”是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所需的基础条件。[8]第四,探讨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现实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成员股权准入退出机制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10]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所以国外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并不多且较为分散。[11-18]相比之下,国内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成果更为丰硕。但值得肯定的是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他们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研究思路等都对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研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借鉴、吸纳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将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定义为在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或间接支配、运营、管理集体所有资产,以达到有效增加集体财产、保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收益和提高集体成员收益效果的一系列经济关系和制度安排。从既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大都采用个案分析法分析某一种或某个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可行性及发展状况,而少有研究对不同实现形式进行系统的提炼总结,分析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本文试图结合前期在江浙农村地区的调研案例,搭建一个分析框架,借以系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实践类型,总结它们在发展中的共性特征及存在问题,进而探寻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运行效率的有效路径。
二、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现状
本文以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及宏观经营方式为变量建立起系统考察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关系链条,并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中间链条,即重点考察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集体如何发挥好“统”的作用、运营好集体资产的问题。(一)村企合作经营型
村企合作经营型是指在不改变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展开互惠互利合作,合作期间双方共同经营集体资产、共担经营风险、共享发展收益的一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这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推进具有较强的溢出效益,不仅可以有效唤醒沉睡的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还能促进整个乡村的现代化建设。在实践过程中,村企合作经营的具体联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具备区位优势的村庄常与企业合作共建小微企业园,村集体通过集体资产所占股份获得租金收入分红;具备优质景观资源的村庄常与专业运营公司进行合作,公司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下代营集体资产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民宿服务等第三产业;具备一定农业生产规模的村庄常与涉农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双方相互供给彼此需要的发展要素等。
案例一:拥有丰裕生态资源的AD村抓住乡村振兴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努力将地理位置、资源环境等限制性条件转变为助其发展的积极因素,开发休闲旅游业、特色种植业及光伏项目等壮大农村集体经济。AD村与某新能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源要素入股共同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85万元。
AD村顺应市场化发展需求,选择以资源入股的方式与企业合作,双方共用发展资源,共担发展风险,共享发展收益。这种合作方式使得村庄与企业间建立起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有效激活双方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一般来说,不同的联结方式也会对合作双方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像口头达成共识但未签订合约的这种联结方式是最为松散的联结方式,极易造成双方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结果;通过签署合作书将双方应享有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置于法律保护范围下的这种联结方式更为紧密;而构建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允许村庄以土地、资金等要素入股参与经营管理,这种联结方式则是最紧密的。因此,最理想的合作方式就是企业与村庄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型
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型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集体成员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地资源禀赋自主运营集体资产,谋求集体收益最大化的一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运营集体资产的实践主要包括:一是集体资产租赁。将过去积淀的、后期自建或购置的经营性集体资产(厂房、宿舍区等)及部分资源性资产(水塘、林地等)租赁出去获得集体收入。这种经营方式虽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的优点,但其对所在地的资源禀赋、区位环境等条件要求较高。二是农业规模发展。一些村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集中接收农民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小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并按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农民相应股份分红。三是新产业新业态拓展。部分村庄的带头人已经开始探索农业与旅游业、电商行业等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总的来说,这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特别强调资源整合配置与经营方式的市场化。
案例二:XS村立足于高山优势,根据本村耕地资源丰富、村民经营土地效益有限、大片耕地抛荒的实际,以每亩500元价格向村民承租水田200余亩。村集体为进一步提升高山水稻的质量,专门聘请农业专家做技术顾问进行生态型栽培。同时,村集体还通过举办丰收节、电视节目宣传报道及网络直播等新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打响特色品牌。截至2020年,水稻种植面积1200余亩,XS村的书记表示“今年水稻预计能为村里增收100多万元”,既解决了耕地抛荒问题,又增加了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
从XS村的发展经验来看,土地资源的整合流转为农业规模化提供发展基础,特殊地理位置及生态种植方式则成就了其农作物的高品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离不开整个集体共同的努力,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型主要是依靠整合、改造及运营各类集体资产来发展集体经济,该实现形式的运行效率与村庄的资源禀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和人才建设紧密挂钩。
(三)抱团联合经营型
一般来说,“超越村级范围、具有较大包容性与开放合作性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或发展模式,最可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19]。近年来,江浙地区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中探索出抱团联合发展模式。它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联合多主体共同经营、共享发展资源与成果的一种集体经济实现形态。抱团联合经营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协作形式:一是多行政村间联合。多行政村联结为一个利益主体,有效整合各村发展资源,共同出资进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二是“飞地抱团”发展。它强调突破村域边界限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将所有的发展要素科学地集中配置到“飞地”这一具有最大发展优势的运营平台,共同建设开发,共享发展成果。三是多主体抱团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农业领域的服务联盟,吸纳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共同参与整合资源,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性服务。这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突破以往村域范围限制向多区域、多主体抱团复合经营的方向转变,经营范围不仅限于同区域内主体间联合,还包括跨区域的主体间联合。
案例三:GH镇抓住了发展契机,将三个经济发展落后的山村联合起来,并启动村落景区打造工程。在镇政府的牵头下,它们组建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开发整合三村所拥有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来提升村落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0年,该景区直接带动了300多名村民就业,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0余万元。村落景区的运营坚持村集体、运营商及乡镇政府“三位一体”的指导,共同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从GH镇抱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这种实现形式对村庄的经济基础、发展资源及地理位置等发展要素几乎没有什么要求,更侧重于解决抱团后如何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及找到更具发展优势的路径问题。这恰恰也证明抱团联合发展型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可推广性,但它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政策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经营队伍建设以及各主体间的协作机制的完善发展。
(四)三种实现形式间的共性分析
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关系链条中,两端分别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为一体且统一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且分散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由于处在链条两端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要么发展要求较高,要么不符合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建设需求,因此本文阐述的是处在链条中段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偏向集体统一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即村企合作经营型、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型和抱团联合经营型三种。通过分析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且偏向“统”的集体经济运营方式,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共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具有较为明晰开放的产权结构。明晰开放的产权结构既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经营,也不妨碍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社会投资主体合作或抱团联合经营,对激发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经济的热情、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化及市场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注重发展资源的整合与开发。集体所有的各类发展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最大的发展优势,清晰地认知发展资源优势所在,并以此找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最大程度地统一整合发展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第三,坚持市场化导向发展。不管是自主开发经营、合作开发经营,还是区域间多主体联合经营,都紧跟市场化需求,科学合理地开拓经营范围、创新经营方式、改善经营内容,努力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第四,发展目的都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集体收入,进而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习总书记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要坚持以人为本,无论选择何种经营方式都要基于自身发展实际与农民发展需求。
三、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面临的问题
基于前期在江浙地区部分农村的调研,发现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特别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断探索新的实现形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从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运行发展情况看,主要存在政策支持与发展需求部分错位与缺位、自身持续发展能力较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融合发展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一)政策支持与发展需求间存在部分错位与缺位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内外合力的结果,外部政策扶持与内部动力激发缺一不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顶层制度设计与基层制度创新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在持续向好的发展环境中不断优化创新。但由于地区间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基础等条件的不同,各地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方向以及对政策需求均有所不同,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政策支持与发展需求方面错位与缺位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集体等其他参与主体的可为空间,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向外拓展。总的来说,农村集体经济对政策支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发展资金、专业人才支撑、土地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好当前政策供给与政策需求的精准对接,完善相关政策供给机制。出现供给与需求错位的原因主要有:第一,部分基层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了解不够深入,不能根据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到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的对口配置与下沉。第二,一些基层政府由于缺少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的长远规划,在根据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制定地方性运行办法过程中,没有侧重考虑适合该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供给体系的完善。第三,部分相关政策的商议、出台及落实等工作程序复杂、历时较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诉求的更新速度则相对较快,从而出现政府政策不能及时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的情况。第四,基层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中其他参与主体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尚不完善。基层政府了解不同发展主体发展诉求的渠道闭塞,参与主体表达发展诉求的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二)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在国家系列政策文件帮扶与支持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也有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缺乏自我造血能力、过度依赖政府部门的资金和项目帮扶,从而导致其收入结构单一、创收渠道较少、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处于停滞的发展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深刻认识,或是单纯地将提升集体经济的经济效益为目标,倾向于发展短期获得较多收益的项目;或是紧盯上级政策亦步亦趋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未形成关于农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的清晰规划;或是缺少创新性发展思维,坚守维持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抑或是存在“等靠要”等传统经营思维依旧存在,缺少创新性发展思维,致使农村集体经济这一发展平台缺乏持久生命力,既不利于与其他社会投资主体长期融合发展,也不利于实现形式的进一步优化拓展。第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统筹能力差,不能将自身发展资源与下乡各类资源有效融合。随着“政经分开”的农村改革与书记“一肩挑”制度设计的推进,村书记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有些村书记在组织经营过程中受专业知识、发展观念、个人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没有现成的发展经验可以参考、村内事务也比较繁杂,对资源统一整合与优化配置有心无力。第三,各类乡村人才匮乏。人在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离不开具有市场、技术、信息等专业知识的人才支撑。即便农村集体经济在政府政策扶持下获得发展的启动资金,后续也会因为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技术指导等方面支持而难以推动产业持续发展、带动农民的回流参与。(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
作为非完全市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及其实现形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承担着开发利用集体资源、经营管理集体资产、融入市场经济等经济职能,在发展中优化现存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或创新推出另一种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它肩负着公共管理与社会性服务的责任,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由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好健康发展尤为重要。“任何组织后期能否保持良好的发展,就要看它能否有效处理好各要素之间配置以及组织之间的交易、资源和利益分配的关系”。[21]研究发现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运营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第一,部分集体资产经营主体不清、管理混乱。部分村干部没有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组织的职能边界,容易出现管得太严太宽、太松太混乱的情况,不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职能的发挥有所影响,还影响整个基层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二,制度执行不到位。受到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与综合文化素质、乡村传统文化秩序与行为方式等的限制,内部管理制度难以落地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缺乏信任,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干部等内部人控制,而自己对集体资产的支配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参与感与归属感都比较低,由此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认同,也不愿遵守。第三,激励农民机制不足。多数农民集体观念薄弱,重视个人发展利益而非集体利益的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持不关心、不参与的态度,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再加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偏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忽略为组织成员提供更多切实的社会福利,这使得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结不紧密,难以形成发展合力。(四)融合发展机制缺乏灵活性和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多的主体也加入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队伍之中,为其带来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支撑。多主体间协作发展能够促使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的双向发力与融合,进一步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动力。当前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创新尚未推行而依旧延用之前传统的经营方式,致使集体经济组织在运营中缺乏生机与活力、缺少促进多主体融合的举措,当然也有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开始探索多元主体融合发展机制,但还没有成熟的发展经验。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缺乏专业人才或机构针对性指导。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融入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合作中股份如何合理分配、合同条例是否具有法律效用与漏洞、发展项目是否具有长远性与可行性等专业问题,有经济能力的村庄聘请了职业代理人代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与发展,但这仅只是少数。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不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在遇到问题时通常会寻求基层政府或亲友不够专业的意见,存在较大潜在发展风险。第二,主体间协作发展意识薄弱。多主体协同发展需要各利益主体将自身发展利益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益结合起来,使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协调不是简单累加而是有机耦合。在实践过程中,部分主体受发展利益、发展条件等客观因素及发展目光、经营能力等主观因素的限制,协作发展意识薄弱。第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发挥组织统筹功能,对其他参与主体的牵引力较小。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主体性地位不明晰、经济与社会职能失衡等多因素影响,尚未真正嵌入农村经济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位置,与投资企业、抱团的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只是简单地停留在配合方面,对其他参与主体的牵引力较弱,也未结成紧密的社会经济关系。四、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路径探析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内容具有反作用,因此可通过完善实现形式,使其更好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的服务与保障机制、提升自身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多元主体融合发展和风险预防机制。(一)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的服务与保障机制
政府支持力度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效,因此政府需要积极回应、精准对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参与主体发展需求,尽其所能地为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向外拓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支撑条件。第一,网格化精准对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资金、人才、土地等发展要素的支持工作。一是关注资金的开源与节流工作。积极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支农惠农资金,推进惠农资金打捆统一使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贷额度与优惠利率,拓宽其融资渠道;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济业务的相关税收、土地、贷款等优惠政策,缓解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二是做好土地、专业人才等要素供给工作。政府部门可以每年适度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专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并对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考察与监督;继续完善乡村专业人才的培育与引进机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输送集体经济组织职业代理人、种植能手、技术骨干等专业人才。第二,明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在政策制定方面有计划、有目的地为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预留更大的可为空间。一是深入调研了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邀请农民、社会投资主体、村干部等代表参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座谈会,做好前期政策意见的收集工作。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组织各部门讨论相关政策条目、协调整合各部门的意见与适用规则。三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新实现形式不着急作出回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其探索发展。第三,搭建多方发展诉求信息沟通平台。常态化运行以基层政府牵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多方主体沟通平台,根据程序积极回应不同主体的发展诉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合理的利益诉求。(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自身“造血”能力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其发展环境与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自身“造血”能力的提升则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整合自身发展资源与各类下乡资源,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发展平台。第一,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大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干部发展观念与发展能力的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理论教育和“调研+跟岗”实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整个领导班子的进取、创新等发展观念和统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村干部的发展意识。支持引导集体经济带头人积极主动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不管是委托职业经理人代为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是尽个人所能号召乡村精英、企业家等主体的加入等,总之一切行动方式要为农村集体经济更好发展服务。第二,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整合与统筹能力。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与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站在集体经济发展的角度长远考虑自身利益问题。二是积极主动向农民阐述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景规划与方向,做好农民的组织动员与思想工作,整合分散的农村自身发展资源。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与乡贤等乡村能人的人力资源优势,促进村庄自身发展资源与下乡各类资源有效融合。第三,加紧各类人才的培育与引进建设。一是积极同高校、社会机构对接合作,争取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二是邀请专业人才开展教育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努力培育乡村本土人才。三是积极宣传吸纳有能力的外出务工农民回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能使农村集体经济保持旺盛的生命活力,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自我激励、自我维系、自我发展。第一,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的职能定位。一方面纠正部分带头人的错误认识,村党委书记“一肩挑”并不意味着对“政经分离”改革的否定,“政经分离”依旧是今后改革发展的趋向。另一方面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独立开展运营发展工作,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第二,完善内部事务管理机制。真正发挥股东大会、监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作用,改变部分内部治理机构特别是监督机构、股东大会的时常停摆状态,保证好农民对集体资金运行情况、重大发展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与监督权,增强农民的参与感与归属感,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及相关考核信息的公开公示,促使权力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三者相互制衡,形成民主高效的治理机制。第三,完善农民发展动力激活机制。只有满足农民发展需求、能使农民看到收益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才能调动起农民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一是明晰农民在集体财产中所占份额等相关集体经济权益[22],确保农民的收益权,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二是保持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渠道通畅,尊重农民的话语权,使之能积极表达自身经济利益与政治诉求;三是提升农民的认识,借用典型发展案例在街道两旁的宣传栏、宣讲会、集体动员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中向农民展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处,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四是完善面向农民的培训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及技能培训机构参与到提升农民素养的行动中来,推动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组织与机构协调配合,提升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四)完善多元主体融合发展和风险预防机制
随着多元主体的参与,如何实现各主体的有序互动、防范潜在发展风险,成为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新挑战。创新完善多元主体融合发展与风险防范机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部门组建专业人才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专业事务咨询、风险评估等服务。一是提供相关法律帮扶援助服务,包括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告知带头人相应条款的法律效用等,防范潜在发展风险。二是提供发展项目长远评估服务。从拟发展项目的市场前景、优势与困境、预期收益率、收益规模和收益周期等方面入手进行审慎的风险评估,从中挑选出发展潜力较强、收益相对客观、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进行支持。三是做好参与主体的资格审查工作,排除集体资产被侵吞的潜在风险可能。第二,多方着力引导各主体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共识。经济主体的认知与其行为存在因果关系[23],促使各经营主体达成协作发展共识是必要的。一是通过多渠道宣传让各主体更进一步了解协同合作的意义以及协作机制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性质,引导它们自觉主动地协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完善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激励奖励机制,在有效保证多元主体均获得合理利润和得到集体组织成员允许的前提下,拿出部分集体收益设立奖励资金,奖励对集体经济发展有积极贡献的参与主体。第三,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牵引能力。一是注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优势的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主体地位优势,整合各参与主体带来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发展资源建立共享发展平台,更好地服务参与主体。二是健全多主体协同发展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各主体的合法利益的同时设立专门调解机构,通过基层政府、村干部或第三方主体协调利益争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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