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新引擎”理论从经济学经典概念“资源配置”入手,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的新概念,进而在区域政府“双重属性”和市场竞争“双重主体”的理论基础上,建构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成熟市场经济蓝图,创建以区域政府为研究主体的中观经济学理论架构,进而提出“政府超前引领”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经济新引擎”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产业升级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提出了富有解释力的逻辑论证,对后疫情时代“健康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极具前瞻性的政策构想。
关键词:“经济新引擎”理论;资源生成;中观经济学;“一带一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中图分类号:F019.6?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4-0112-007
以《经济新引擎——兼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中观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等著述为代表,从经济学经典概念“资源配置”入手,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的新概念,并沿此路径作了深入的理论探索,提出并初步形成了其“经济新引擎”理论。
在“經济新引擎”理论范式中,从全球经济的视角看来,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主体的新生成性资源,既是全球性准公共物品,又是世界各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这种新引擎对世界各国而言是新的经济增长极,应全力推动以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建设为主体的投资新引擎、创新新引擎和规则新引擎。它有别于“贸易引擎”,将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新引擎”理论产生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伟大实践,系统提出了区域政府“双重属性”和现代市场经济竞争“双重主体”、中观经济学、“政府超前引领”等理论构建。“经济新引擎”理论又为中国经济的深化改革提供新的理论支持,前瞻性地擘画智慧经济、太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链的创新布局,对后疫情时代“健康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构想。
一、市场理论框架的新探索: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学研究的经典范式,被形象地比喻为经济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邃理论思考,指导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反过来又丰富和更新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认识。[1]
“经济新引擎”理论在深刻分析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逻辑的基础上,突破其框架体系,提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核心概念,在全新的理论范式下对政府与市场二者的辩证关系进行研究。无独有偶,在林毅夫教授创建的新结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也是其中的核心概念和重要内容。林毅夫范式、陈云贤范式中的“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何区别?笔者认为,二者虽然都同样提倡揄扬“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但却是不同的论证逻辑与理论路径。一言以蔽之:林毅夫范式、陈云贤范式中的“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殊途同归,异曲同工。
林毅夫范式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内生决定于其要素禀赋结构,国家实现快速包容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方式,是按照其特定时点的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选择所要发展的产业和所要采用的技术。要素相对价格必须反映要素的相对稀缺性,是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按照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选择产业和技术的前提,这只能存在于充分竞争的“有效市场”当中。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是一个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与基础设施、制度环境不断完善的结构变迁过程,必须依赖“有为政府”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先行者给予外部性补偿,以及对完善相应软硬基础设施的协调。[2]林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理论中设计“增长甄别与因势利导框架”(GIFF),整理出可用于具体指导产业政策设计的六步骤过程[3]。林毅夫范式还根据产业发展与国际前沿的差距,将中国产业分成追赶型、领先型、转移型、弯道超车型、战略型五种,政府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发挥相应的因势利导作用[4]。
陈云贤在建构“经济新引擎”理论时,首先对现代经济学的凯恩斯范式进行辩证的理论分析。在陈云贤看来,主张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施以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凯恩斯主义,使经济学的发展跳出商品、价格分析的限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成功,但在基础性理论的构建上存在“模糊区域”:没有严格区分公共工程、公共物品与物质商品的本质区别,对基础设施、城市经济与物质生产、产业经济之间的区别没有进行严格的界定,模糊了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城市经济和产业经济在参与主体方面的不同。
“经济新引擎”理论的构建从经济学经典概念“资源配置”入手,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的新概念,认为资源配置中不仅仅是“资源稀缺”状态,还存在“资源生成”。“经济新引擎”理论进而由“资源生成”提出“生成性资源”的概念,包含硬件、软件和智慧城市等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资源生成的范畴特性,属于生成性资源。[5]
如何科学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而建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角色?“经济新引擎”理论追根溯源,从资源要素属性的角度考察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城市资源:与产业发展相对应的资源,属于“可经营性资源”;与社会民生相对应的资源,属于“非经营性资源”;与城市基础建设相对应的资源,属于“准经营性资源”,包括硬件公共设施、软件公共设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城乡基础设施和逐步开发建设的智能城市系列工程等。这三种资源在市场经济体系的运行当中,要根据不同的属性作相应的原则和政策配套:对第一类可经营性资源,即产业经济,区域政府应按照“引导、调节、监督”的原则去配套政策;对第二类非经营性资源,即公共物品或社会公益事业,区域政府应按照“基本托底、公平公正、有效提升”的原则去配套政策;对第三类准经营性资源,即城市基础设施,在传统市场理论中属于“模糊板块”和“交叉领域”,亟待理论突破、填补空白。[6]
基于“资源生成”的概念、对城市资源三种类型的划分和市场经济体系下区域政府的三大经济职能,“经济新引擎”理论提出区域政府的“双重属性”:区域政府兼具“准企业”“准微观”和“准国家”“准宏观”双重属性。区域政府对准经营性资源即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参与和竞争,以及对可经营性资源即产业经济的“规划、引导和扶持”,使其成为区域内非政府主体的集中代理,通过理念、制度、组织和技术等多种创新方式与其他区域进行竞争——这是区域政府的“准企业”“准微观”属性。另一方面,作为本区域国家政府的集中代理,区域政府履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各项职能,具有公共性和强制力,对可经营性资源即产业经济实行调节、监督和管理,对非经营性资源即公共物品或公益事业实行有效调配——这是区域政府的“准国家”“准宏观”属性。[7]
在区域政府“双重属性”论的路径下,“经济新引擎”理论同时提出现代市场经济竞争“双重主体”論——产业经济的竞争,以企业作为主体;城市经济的竞争,以区域政府作为主体。[8]这就在市场经济竞争主体论方面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理论的既有范式。在市场经济下,区域政府应当如何开展竞争?“经济新引擎”理论将区域政府竞争的外延界定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领域,本质在于对城市经济生成性资源的竞争,旨在对区域城市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城市经济的效率和回报率。企业与政府在产业经济中基本不存在竞争关系。[9]
传统经济学理论持有这样被视为“题中应有之义”的理论设定:市场经济体系只存在企业竞争,只有企业这样一个竞争主体,政府只是在市场的外围发挥作用,等等。“经济新引擎”理论中的区域政府“双重属性”论和市场竞争“双重主体”论,对既有传统经济学理论提出了颠覆性的修订和挑战,是“经济新引擎”理论关于成熟市场经济构建的基石。[10]
二、中观经济学理论分析的新视角:以区域政府为研究主体
诚如前述,“经济新引擎”理论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和“生成性资源”的概念,并进而提出区域政府“双重属性”论和市场竞争“双重主体”论。基于这样的理论建构,以区域政府为研究主体的中观经济学水到渠成,突破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传统理论框架——此二者分别是以“企业”和“国家”为研究主体的。“经济新引擎”理论对中观经济学的拓展得到学界的认可:从中国经济的视角丰富和拓展了德国汉斯·鲁道夫·彼得斯教授提出的“中观经济”的概念、体系和内容,进一步延展了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的研究领域[11]。
在“经济新引擎”理论中观经济学框架下,广义的区域资源涵盖产业资源、民生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三类。区域政府的竞争也相应分为民生经济竞争(主要涉及与社会民生相对应的资源,即非经营性资源)、产业经济竞争(主要涉及与经济增长相对应的资源,即可经营性资源)和城市经济竞争(主要涉及与城市建设相对应的资源,即准经营性资源)三类。各国区域政府的竞争,既表现在民生经济、产业经济、城市经济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上的广义竞争,又表现为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现代化智能城市开放建设项目及其配套措施上的狭义竞争。[12]
企业竞争和区域政府竞争构成了市场竞争的“双重主体”。企业竞争是产业经济中对产业资源配置的竞争,即商品市场中的竞争。区域政府竞争则是在城市经济中对城市资源配置的竞争,即以基础设施投资资源为主的要素市场上的竞争。区域政府竞争体系只存在于区域政府之间,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城市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民生等方面展开竞争。何为区域政府竞争的终极目标?“经济新引擎”理论基于区域政府的“双重属性”,分别对可经营性资源、非经营性资源、准经营性资源在参与方式、遵循规则、配套政策等方面所应采取的举措进行了界定,以实现在产业经济方面增强企业活力,在民生经济方面创造良好环境,在城市经济方面助力区域可持续增长。“经济新引擎”理论进一步提出强式有为政府、政府超前引领和政府创新的蓝图。
区域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可以形成城市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邻里效应等,在开放型的社会经济体系中,投资者在生产要素流向上可以选择,产生了“用脚投票”的现象。2008年,时任上海和广东的领导人感慨“上海为什么留不住马云”“广东为什么没有阿里巴巴”,成为媒体关注热点。以中观经济学的理论思考,这一现象背后潜藏着区域政府竞争的深层逻辑。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辉煌成就,在某种意义上是由地方实验和顶层设计相互作用、正向激励的产物。中国改革的很多重要成果和制度创新,发端于地方,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下实验取得良好成效,其成功经验被提炼总结并纳入新一轮的顶层设计。
中国农村改革始自安徽,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同志冒着政治风险,支持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大包干”改革。中国经济特区的创立始自广东,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同志建言中央并主创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经济特区,是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典范,其创建和推行莫不符合地方实验和顶层设计交互作用的轨道。地方政府的有为与担当,保护、支持和激励这样的制度创新和制度性的地方实验,在历史的关键节点立下不朽的功勋。很多学者也将普遍意义上的“有为政府”视作区域经济发展和引领制度创新的驱动力。如周黎安教授从经济学的激励与治理理论入手,在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互动背景下,提出“行政发包制”“政治锦标赛”的概念及“官场+市场”的分析框架,肯定在民间企业家创新精神之外,地方官员的政治企业家精神亦对中国经济改革和转型发展起到重要作用。[13]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进行小城镇研究,总结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江模式三类成功经验。苏南模式以发端于社队企业的乡镇企业为代表,温州模式以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为代表,珠江模式以“三来一补”外向型企业为代表。[14]按照经济学理论的分析,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的创建符合彼时彼地的要素禀赋,并发挥其比较优势。在“有效市场”之外,区域“有为政府”也对三种模式的成功起到重要作用。
201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隆重表彰100名改革先锋,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在百名改革先锋名单当中,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和江阴华西村党委原书记吴仁宝赫然在列,按照经济学体系的框架,“大包干”带头人和吴仁宝是作为微观经济学层面产业经济代表的身份入选。此外,原张家港市委书记秦振华、原义乌县委书记谢高华、原蛇口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袁庚也入选改革先锋名单。秦振华是“张家港精神”的创造者,为推动张家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谢高华在主政义乌期间,首创“兴商建县”的区域发展战略,他精心孵化培育的义乌小商品市场,今日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小商品市场。袁庚创办培育了我国第一个外向型工业园区——“蛇口工业区”,并由此催生出招商银行、平安保险等一批优秀企业,他提出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成为改革的标志。秦振华、谢高华和袁庚,在费孝通范式下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江模式中以区域政府领导人的角色出现,他们被授予改革先锋荣誉,是历史对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江模式的高度认可,也是中观经济学层面“政府超前引领”理论的验证。[15]
当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治理中,某些地方政府剑走偏锋,偏离了“经营城市”理念下增加土地价值和盘活城市资产的主线,对“土地财政”和“土地炼金术”甘之如饴。我们要以这些“政府失灵”的负面典型作为镜鉴。
三、“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资源与新引擎
从“生成性资源”的概念出发,“经济新引擎”理论提出:旧的以贸易拉动增长的需求侧“贸易引擎”作用已发挥到极致并呈现出不可持续性。全球经济发展要遵循从要素驱动上升到投资驱动、创新驱动的路径。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主体的新生成性资源领域,既是全球性准公共物品,又是世界各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由‘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构成的现代市场体系中,发动供给侧结构性新引擎,将在竞争中充分发挥企业对产业资源、政府对城市资源的配置作用。这类供给侧结构新引擎包括结合了有形与无形要素的投资引擎、创新引擎和规则引擎,将对全球经济治理与发展起到作用。”[16]
理论的作用在于总结实践、认识世界,理论更新在于不断增强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力。另一方面,理论的作用又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理论更新亦在指导改造真实世界的实践中臻于帕累托最优状态。
“经济新引擎”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解读——“有为政府”+“有效市场”论,以及中观经济学视域下区域政府“双重属性”论与市场竞争“双重主体”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成功,是其经济学理论构建的意义所在。对引领当下及未来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一带一路”建设,“经济新引擎”理论也能给出富有解释力的逻辑论证,并提出被实践检验的政策构想。
“一带一路”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6年多来,“一带一路”从倡议转化为广受欢迎的全球公共产品,从总体布局的“大写意”阶段转向精雕细琢的“工笔画”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习近平主席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联动发展。”[17]
为什么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关键?为什么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经济新引擎”理论提出构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从学理上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回答。
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实施路径,“经济新引擎”理論提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的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除了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之外,产业园区配套构想是PPC(港口公园式城市)开发模式,将以“丝路驿站”为代表的产业园区(以海港、空港、内陆无水港等核心交通节点建设为切入点,以临港的产业园区为核心和主要载体,系统解决制约东道国产业转移的软硬件短板问题)打造成支持经贸互联互通和产业发展的大平台。通过港口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施以管理先行、产业园区跟进、配套城市功能开发等举措,东道国区域将实现联动发展,进而形成较为完善的港口、物流、金融园区生态圈。[18]从实践来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配套”的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引擎。6年多来,中国按照“一带一路”合作重点和空间布局提出的“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互联互通架构已基本形成,基础设施“硬联通”与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实现相互促进。
当前,百年未遇的“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引发全球政治经济的剧烈变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及国际经贸合作等都遭受严重破坏。面对疫情冲击,“一带一路”框架下“健康丝绸之路”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必要性与有效性日益凸显。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主体的新生成性资源,对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作用更为重要。共建“一带一路”是新型全球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和实现方式,也是应对疫情严峻冲击的有效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以投资驱动和创新驱动为引领的“健康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同样依赖于新生成性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后疫情时代,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携手共建“健康丝绸之路”,也将从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体的全球性准公共物品的开发和建设着手,依靠医疗卫生技术创新,推动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构建综合管理网络体系,使“健康丝绸之路”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框架下,以新生成性资源互联互通为基础,造福各国民众。
“数字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框架下数字经济合作的有效实践和成功典范。它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依托中国与“一带一路”各个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支付系统、物流体系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础上推动形成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
全球抗疫期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依托“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构成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新生成性资源互联互通,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及时沟通、数据分享和数字技术合作,在实时监测、追踪防控、流行病学调查、防控资源调配、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掘“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发挥生成性资源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的新动能,助力全球合作抗疫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后疫情时代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同样遵循从要素驱动上升到投资驱动、创新驱动的路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释放以5G、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的“新基建”潜力,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合作与贸易便利化,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合作力度,构建“数字共同体”,以数字化方式创新区域与全球治理,弥合“数字鸿沟”。
四、“政府超前引领”理论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新引擎”理论认为,成熟市场经济一定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有序运行的经济。“有为政府”按照国家三类资源配置中对民生经济、产业经济和城市经济配套政策措施的程度可以分为“弱式”“半强式”“强式”有为政府三个层面。[19]“经济新引擎”理论对强式有为政府提出了“超前引领”的要求,即“政府超前引领”理论,包括“政府超前引领”的前提、原则、手段、目的等方面。“政府超前引领”的前提是依靠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其原则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同时政府对产业经济发挥导向、调节、预警作用,对城市经济发挥调配、参与、维序作用和对民生经济发挥保障、托底、提升作用;其手段是运用规划、投资、消费、价格、税收、利率、汇率、法律等政策,开展理念、制度、组织、技术创新;其目的是推动供给侧或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领先优势和可持续发展[20]。
“经济新引擎”理论还从行为节点、调节侧重点、政府职能角色、运行模式等方面比较“政府超前引领”理论与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理论的本质区别:在行为节点方面,前者强调事前的顶层设计、规划和布局,后者侧重事中和事后干预;在调节侧重点方面,前者侧重政府对产业资源、城市资源、民生资源的引导、调节和监督,后者强调从需求侧即投资、消费、出口等进行调节;在政府职能角色方面,前者强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作用,认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是“强式有为政府+强式有效市场”,而后者在理论框架中仍然将政府置于市场之外;在运行模式方面,前者与后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后者强调政府干预和侧重需求,而前者突出政府引领与侧重供给相结合,暨秉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原则,又强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引导、调节和监督的作用[21]。
“政府超前引领”理论诉诸区域政府的经济改革,经实践检验可以有效引领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进而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改革探索,都提供了有益参考。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深圳奇迹,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政府超前引领”理论的印证和诠释。深圳“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融合的鲜明特征,不仅体现在产业经济的飞跃发展上,还体现在城市经济的资源优化配置、区域竞争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上。深圳的改革从1979年起步,到20世纪90年代初,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心。在当下,深圳继续引领第一流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经济新引擎”理论深刻诠释深圳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产业经济、社会民生、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其内在推动力是“市场+政府”——一个创新型市场经济思路的价值重构,并沿着这样的理论逻辑,擘画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蓝图。[22]
无独有偶,2008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冲击,佛山市政府以“政府超前引领”理论为指引,探索佛山改革之路。无论是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腾笼换鸟”战略,还是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四化融合”构建的“智慧佛山”,佛山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的成功实践有效验证了“政府超前引领”理论的科学性。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将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建设等界定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界定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23]同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等,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24]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信息、互联网、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有效集成,与传统基础设施可以实现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使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如虎添翼”。“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短期是扩大有效投资、对冲经济下行的重要抓手,在长期是促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在技术、业态、产业链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别,不能墨守政府直接投资等陈规,要按照“政府超前引领”理论的框架,从前提、原则、手段、目的等多个方面科学规划和积极实施。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有序运行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可期,大有可为。
“政府超前引領”理论对于后疫情时代借助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作用,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溢出效应,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冠疫情使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遭受严重冲击。在后疫情时代,“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和规划方兴未艾。“一带一路”建设以实现互联互通为基础,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运用“政府超前引领”理论,厘清“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方向、原则和路径,发挥中国比较优势,在高质量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溢出效应,有利于“一带一路”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在短期内扩大有效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在长时段内推动经济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结 语
“经济新引擎”理论从经济学经典概念“资源配置”入手,创造性地提出“资源生成”的新概念,进而在区域政府“双重属性”论和市场竞争“双重主体”论的基础上,建构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成熟市场经济蓝图,创建以区域政府为研究主体的中观经济学理论架构,进而提出“政府超前引领”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经济新引擎”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产业升级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提出了富有解释力的逻辑论证,对后疫情时代“健康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极具前瞻性的政策构想。
“任何理论都是刻舟求剑……以初生婴儿的双眼那样不带任何过去理论和经验的‘常无心态来观察世界,这样中国的经济发展与转型中许多用现有的主流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将会是经济理论创新的金矿。”[25]林毅夫教授曾经这样诠释中国经济发展实践与经济理论创新之间的关系。
“经济新引擎”理论的产生、锤炼和发展,也来自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丰沃土壤——“创建新经济学体系和市场理论没用‘中国这个定语,但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为这一理论发展提供了广阔素材。[26]”从改革开放到“一带一路”,从粤港澳大湾区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新引擎”理论的字里行间,我们读到一代中国经济学人的学术志业和理论雄心。[27]
参考文献:
[1]李秋风.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理路[J].理论建设,2019,(1):75-81.
[2]林毅夫.我在经济学研究道路上的山下求索[J].经济学(季刊),2018,(2):733-734.
[3]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典藏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2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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