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今年50来岁,中等个子,放暑假后老婆带着儿子回了乡下老家,他一人居住在市里。晚上他不喜欢外出散步,唯一 嗜好,就是喜欢洗完澡后,置身裸体地占在阳台前向下看外边的风景。
对面楼上住着位40来岁的杨女士,她的客厅正好对着王先生的落地阳台,每次看到王先生肥胖的裸体,都觉得特别羞涩,甚至恶心,吓得不敢往对面正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杨女士向小区物业反映了这一情况。
小区物业负责人找到王先生,说明情况,希望王先生今后注意点形象,也能考虑到邻居的感受,不要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王先生听后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反而大发雷霆,理直气壮地说:“我在自己家里,爱咱地就咱的,谁家没有夫妻之事,鱼水之欢,她管得着吗?她不爱看别看,谁让她看来?”
小区物业负责人说:“在自己家里没错,但你应该拉住窗帘才对呀!不应该暴漏在大众广庭之下,这样有損公序民俗和社会道德啊!”
王先生说:“大街上、公园里年轻人搂搂抱抱、亲嘴的多了,你们为什么不去管管。”
小区物业负责人也没有办法,临走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
之后王先生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家里跳起了裸体健身操。
杨女士目不忍睹,又无可奈何,一气之下报了警。
警察经过走访,暗查,取证,最后指认王先生虽然在自家阳台,但没有拉窗帘属于故意裸露身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四条,处七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王先生越想越生氣,心生了报复之念。
每天夜里把自己家里灯拉灭,盯着杨女士家,窥视着杨女士的一举一动。
机会终于来了。杨女士家的窗帘没有拉严,她发现杨女士洗罢澡披着浴巾来客厅里穿睡衣。王先生瞪着鸡蛋大的眼睛,头拱在阳台玻璃上,怎么也看不清个眉目。
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他买了个高倍望远镜,对着杨女士的客厅,“哼”了一声,“有初一就有十五,你叫我难看,我叫你丢人。”
杨女士老公在外地工作,女儿也不在身边,一个人随便惯了。天热,她天天冲澡,每次洗澡都是把衣服脱掉后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洗罢澡披着浴巾来客厅里穿睡衣。
王先生从杨女士家的窗帘缝用高倍望远镜,看的是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白白的皮肤,秀美的五官,修长的身材,凸凹分明,丰胸虾腰肥殿,粉松的秀发披在肩后,晶莹的水珠从白皙光滑的肌肤上,越过高山峡谷,滚落下来,如雨中荷花,似出水芙蓉。王先生看的垂涎欲滴,血液涌动,心跳加速。除饱了眼福外,拍下了一张张各种姿势的美女裸照。
一天,王先生眉飞色舞,兴高采烈地找人写了材料,附上裸照,用同样的理由把杨女士告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经过现场勘察,取证。最后认定王先生窥窃她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且有高倍望远镜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十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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