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哲学的逻辑起点是“心即理”,由陆九渊首创。因为受到朱熹格物致知学术的影响,王阳明在青年时期就曾有格竹子的经历,但是最终他什么也没能发现并且最后认为朱熹格物致知的学说是错误的。对于王阳明来说,知识和真理是不能通过外在的观察事物获得的,而是通过专注于自己的内心获得的。阿姆斯特朗描述道:“王阳明哲学的本质是:人本质上都是好的和高尚的。这种美德的来源是人的内心,它能够从上帝接受准则。”在这里心并不是指的肉体的心脏而是指人自己的主观意识。王阳明认为人的内心活动就像是一面镜子,反映出世间的一切并且没有改变其内在本质。因此,心一定是没有偏见的,并且一定不是自私的。王阳明总结出,一个人的本质是和普遍的真理相同的。主体的自由是费希特唯心主义中重要的一点,费希特明确地阐述道:“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应当基于自身的自由选择和自己合理判断的坚定信念去行动。”人自己的思想和决定不应该被社会环境或其他的主体所影响和强迫。康德也秉持着同样的观点。对康德来说,道德不能够被任何内容预先决定。尽管王阳明没有明确地阐述这一观点,但可以有逻辑地推理出王阳明在一定程度上是同意费希特的观点的。王阳明声称我们的心足够使我们知道所有的道德真理和知识,因为我们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们做什么。我们的心作为一面镜子可以自然地知道所有的真理与原则。
朱熹的学术同康德的“自在之物”(thing-in-itself)相类似,事物的本质和样子是在于它们自身,不同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样子。我们可以思考这些事物,但是却不能够了解它们。王阳明和费希特都不同意康德的哲学观点,他们专注于积极活动的主体和忽视“自在之物”的观点。同时,费希特似乎同意部分王阳明的哲学理论。费希特认为:“我们所关注的不是任何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事物,只应该是我们自己。”我们所有的知识和观点都是来源于我们自身而并非产生于外部事物。对于费希特来说,没有外部的“自在之物”可以产生观点和想法。这些外部的客体实际上都是由我们活动的主体产生的。王阳明和费希特都强调主观智力(subjective intellect)的重要性。费希特明确地提道:“智力是积极的和绝对的,从来不是消极的;它不会是消极的是因为它被假定为第一和最高的,并且没有任何东西先于它之前能够在其中说明他的消极性。”王阳明也从两个方面解释了这一观点。第一,人的心是道德知识的来源。作为一个主体,人不需要通过外部客体来发现真理。第二,外部客体的状态是受主观自由意识所影响的。客体消极地改变其自身状态取决于人是否积极地知道了解。
在王阳明的“心即理”学说之后,便是知行合一。“在知和行之间是一个整体或循环,也就是说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结束。”对王阳明来说,知道但没有行动并不是真正的知道。例如,一个人说他知道孩子应该爱父母。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他完全没有尊重自己的父母甚至侮辱殴打他的父母,王阳明认为这个人就不是真正知道一个孩子应该爱他的父母。因此,对于王阳明来说,知和行应该以一个整体来完成。没有了知,一个人就不能够行;同时,没有行,一个人也不能够真正的知。
费希特极大地受康德哲学的影响,但是费希特的理论也有一个很大的创新在于他的唯心主义(idealism)不是基于一些事实,而是基于一个同时也是行动的事实, 可以被称作 “fact-act”。费希特的这一点理论革新正和王阳明阐述的理论一致。对费希特来说,哲学家是使事物正确,并且在最开始制造它的时候知道它是正确的,这便将康德拆分开的理论原因和实际原因统一起来了。这种了解必须是即刻的并且必须是不证自明的。 我们可以看出王阳明持有相同的观点通过阐述状态的转变,这种状态的转变是和人类的知和行同时发生的。
对于康德来说,道德不能够被任何内容预先决定,这就意味着人们做对的事情仅仅是因为做这件事是正确的。人不应该被个人的私欲或者利益所操纵而应去追求道德的标准。这种观点同王阳明的理念是相同的。主体自由地了解知道道德准则并且不被欲望和外在力量所操纵。因此,知和行应该是一个整体。因为“发生知和行分开是因为私欲的干预”。王阳明和康德都坚持道德法应该是客观合理成立的。道德法既不是你的道德法也不是我的道德法,而是一个通用的法。这个观点可以联系到诺瓦利斯关于爱的观念。诺瓦利斯认为爱不应该被当作一个利益合同。在这样的一种合同关系下,一个丈夫只会把他的妻子当作是一个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把她当作目的本身。对于康德来说是一个未解之谜,人如何能够让自己做一个选择但是又没有任何哪怕是微小的力量导致我们去做。但对于王阳明来说,这从来不是一个未解之谜。人可以自由地做有关道德的选择。因为人的心是一切普遍道德准则的来源。
王阳明提出过一个观点,人不能够知道一朵花是否存在和是否美丽,如果人看不到它。没有东西可以存在于心之外。当人对一件事物没有经历的时候,这件事物是以一种安静不活动的状态存在着因为没有主观的参与, 但是这件事物它依然存在。但是当事物被人所经历之后,事物就变成活跃的状态。“知行合一的学说是为了告诉我们如何去获得关于一个人应该做什么的知识,因为根据学说道德真理和对应特定情况的行动同时揭示的。”因此知和行必须同时发生。这个知和行的理论可以联系到康德美学理论(aesthetic theory)里“玩”的概念。康德认为当我们和美好事物玩的时候,我们专注于活跃的事物,感受并且思考它,但是没有最终的结果和评判。我们不会从客体获得知识。王阳明应该乐意同意the notion of play。康德“玩”的概念就如同王阳明“行”的概念。正如王阳明所说,人不会直接从客观物体上获得知识,因为人的心可以自然产生知识通过感知这些客体。
目前为止,上述提及的西方哲学家们至少部分同意王阳明的观点。然而尼采的哲学和王阳明的哲学完全相反。尼采强调人不应该被道德所引导。尼采说过:“道德训练个体去成为群体的功能并且仅仅把道德对他自己描述为一种功能。”道德就像是一个由社会所形成的普遍标准。因此,王阳明和尼采对道德持有不同的定义。对于王阳明来说,道德来自于人的内心,但是对于尼采来说,道德标准是被社会所定义的。然而,尼采希望道德标准来自于自身。王阳明和尼采在关于道德来自于主体本身也是持有不同的观点的。尼采声称:“你的道德是你灵魂的健康。尽管什么决定你身体的健康依赖于你的目标、你的眼界、你的能量、你的冲动、你的错误,尤其是灵魂的想法和幻觉。”因此,尼采认为道德是自我导向的并且不同的人会持有不同的道德准则。然而,对于王阳明来说,道德准则是普遍的。
王阳明还在一点上与这些西方浪漫主义哲学家们所持的观点不同。这些大多数的浪漫主义哲学家(romanticists)认为认可一个事物的存在是通过它相反的事物。换言之,为了了解事物和世界的本质,我们需要一种相反的事物(irony)。但是,王阳明认为我们并不需要相反的事物来让我们知道事物的本质,因为我们的心就可以自然地知道知识和真理。
从上述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王阳明的哲学与西方浪漫主义哲学家的观点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尽管他们是生活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哲学家,但是我们可以有趣地发现他们对相同哲学问题相似或不同的哲学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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