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夏日之城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南文学 热度: 14686
韩浩月

  



  那是夏天的一个午后,朋友顾维云敲开我家上锈的小院铁门,在此之前我已不晓得睡了多长时间,直到外面敲门声如雷鸣般响起方惊醒。对故乡的春、秋、冬均有较深的印象,但唯独对夏天记忆比较浅,可能就是嗜睡的缘故,导致了我错觉夏天太短,短到来不及仔细体会就过去了。可是当二〇二三年夏天重回故乡的时候,烈日当空,蝉鸣如泣,热风浩荡,原来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夏天才是一个漫长的季节。

  住在城郊的一个街巷里。看别人写的文章,笔下的街巷总是热热闹闹,邻里之间你来我往,互送茶饭,欢声笑语,一片祥和,对比之下,我住的街巷寂静得怕人,如果是夜里如此寂静倒也罢了,偏偏是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白昼,也不见几个人影,他们都去哪里了?家人们都忙什么去了?为什么午后醒来,总是我一个人面对空空的院落?

  顾维云穿着白色的衬衣,旧了,但洗得干净,白衬衣立挺着,有些正式,他问我是不是忘记了今天的大事了,我迷迷糊糊地说:“我们还有什么大事?”他提示说:“郯城师专啊,颁奖礼。”我想起来了,我们一起参加了我们县组织的一个文学写作比赛,他获得了一个二等奖,我获得了一个纪念奖,他是叫我来与他一起去领奖的。套上了衣服,但四处怎么也找不到鞋子,只好非常不好意思地穿着拖鞋和顾维云去领奖去了。

  到了师专,拐弯抹角走了一大段路,怎么也找不到颁奖活动举办的场所,直到经过一座红砖垒造的教学楼时,有人打开窗户喊:“是来领奖的吗?就差你俩啦,赶紧地吧。”拿到了获奖证书,我很想给王红写一封信,告诉她这个好消息,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这封信并没有写,事实上那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写出的信。

  我和顾维云是职高农经班的同学,住一个宿舍,我们从家里背着煎饼、咸菜去学校求学,毕业后可能会被分配到农管站或者种子公司之类的地方工作,试想一下,那是一份多么理想的工作,如果可以在农管站或种子公司上班(最好是坐办公室),业余时间写点诗,那简直是神仙一样的生活。王红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政治课老师,那会儿我们交的政治作业,除了正常的作業内容外,还会在后面的纸张上额外写一首诗,她用红笔圈改批阅,并没有说我们不务正业,反而鼓励我们办起了油印的班报。上职高的第一年,别的什么也没学到,光顾着刻钢版、搞油印去了。

  职高所在之地,是一片莲花盛开的地方,这儿开满莲花的湖泊,不是几十亩几百亩,而是几千亩,用现在的眼光去看,怎么拔高,那也不过是一个具有观光附加价值的特色农业基地,而在当时一群少年心目中,却是一片浩渺、庞大、神秘而浪漫的场所,他们的个头也不过与耸立的莲花一般高,走在莲花湖内部的田埂路上,更是渺小得不可见,他们把自己因为学习成绩差而只能被职高录取的原因,总结为这是命运的青睐,得以在三年的时间里与莲花相伴。他们还把周敦颐的《爱莲说》、王昌龄的《采莲曲》倒背如流,痴想自己可以在莲香的浸润下,变成一个不一样的人。

  我们的王红老师,是一位多么聪慧的女子,她自己也偷偷地写诗,也在我们提交的作业上,“发表”她写的诗歌,当然,为了避免我们这些半大小子胡思乱想,她说等到周末的时候,她会去临沂城里,找她还在上大学的男朋友,帮我们润色一下诗歌,她这么装作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我们就懂了。

  我作出辍学决定的时候,只跟顾维云一个人说过,那时候一个学生离开学校,并不需要提交什么申请,事后学校也不会去追踪学生的去向,只要知道这个学生不是因为安全问题消失了就好。顾维云满面愁云地说:“我们分别了,以后也没有人陪我一起写诗一起去湖边散步了。”我说:“你记得要找我,写了好诗记得多抄写一份,到时候拿给我看。”顾维云答应了,的确他很多次到我家找我。后来他毕业分配到了县种子公司开的门市部,我们见面的机会又多了些,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友情总是淡淡的,不像我后来交的那些狐朋狗友,在一起胡吃海喝,闯祸作乱,反倒积攒了更长久的友谊。

  在宿舍收拾好东西,推着我破旧的自行车,向校门口走的时候,经过了王红老师的宿舍,她的窗户亮着灯,她那会儿,该是在批改作业,或者写诗,或者给她的男朋友写信。她是刚毕业的新老师,年龄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应是处在同样充满幻想与迷茫的年纪,不知道她后来的命运如何,是怎样被岁月的手一点点推送到她该去或者不该去的地方。我和顾维云,和王红,和那些个早已记不起名字的同学,都是湖面上初生的还没有扎好根的荷叶,遇到大风水波荡漾,碰一下就分开了。

  也许我应该去和王红老师告个别,但这个问题并没有使我踌躇太久,大约只是走神了一两分钟,就毅然决然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是盛夏,荷花疯长,旧自行车的声响淹没在花香鸟鸣中,黄昏之后,月色澄明,我向十多公里外的县城骑去。



  顾维云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没有。其实是有的,有也只是一厢情愿地有,人家并没有明确地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问顾维云同样的问题,他皱紧眉头,没有回答我,只是把一本雷米和顾城写的《英儿》交给了我,让我看,那本《英儿》已经被翻得卷了页。

  我在有着生锈院门的小院房间里读《英儿》,夏日的一场暴雨过后,雨滴穿过屋顶漏雨点落到水泥地面上,发出响亮的声响,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关心远方的事情,比如新西兰激流岛,还有一切撞进我眼帘的陌生地名,我想顾城为什么要去激流岛呢,那是多么遥远的地方,还想顾城为什么要举起斧头,他们明明可以有安宁、幸福、诗意的生活……也是从那时候起,我知道了生活有某种巨大的不安定性,越是平稳、安静的生活表面之下,越有可能酝酿着风暴,那种不安定性,让人夜不能寐,心神被搅动,一刻也不能安宁。

  我在城西的街道边上开了一家录像厅,顾维云过个十天半个月左右的样子,会拿着几份报纸或者杂志给我,那些装着印刷品的信封上,写着他所在的种子公司的收信地址,我凝视着那个地址,说种子公司是个多么奇怪的公司名字啊,我们什么时候能把自己像种子一样寄出去呢?顾维云来的时候,经常是清晨上班前,我打开录像厅的门,把门口打扫干净,在吴宇森《喋血双雄》《纵横四海》的台词旁白还有音乐伴奏下,与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我读完《英儿》后把那本书拿给女朋友看,她在一个卖钢铁产品的门市部工作,说是门市部,其实就是大门旁边的一间小平房,硕大的场地上,摆满了三角钢、盘螺钢、钢管、钢板等等钢制品,她清秀的脸庞和这个钢铁门市部格格不入,我总觉得她不会在这里待太久,因为我开录像厅只有晚上才有活儿干,白天的时间里,我整天整天地待在她的门市部,不说话,只是待着,饿了的时候买了两份饭,一人一份默默地吃着。《英儿》那本书在我送给她的第二天她又还给了我,说看不懂。顾维云知道我把《英儿》借给了别人看很生气,说:“要是丢了怎么办?”

  实在在钢铁市场门市部待够了,我在县城的每一个巷子里晃荡,白天的县城,像是罩在一个白色的蒸笼里,隐约地散发着一团团的蒸汽,可是正午的阳光打在巷道的墙上,又显得特别干燥。我用手指划着墙上的砖头,数着一块又一块砖头的数字,数忘了就重头再来,指肚处的肌肉留下了许多记忆,又湿又滑的砖头,长着青青的苔藓,还有粗糙的砖头,不小心就会划破指肚处的皮肤。保持着一个水平的手臂、手掌和手指,间隔一会儿就会掠过一扇门,手指会拨动门环,发出一声响,这一声响不足以让门内人惊醒并感觉到有人要敲门进来,顶多恍惚觉得风大吹晃动了一下门环而已。

  顾维云再次来找我,把一本印刷粗糙的杂志递给我,其中的一页发表了他的一首诗,有他的名字和通讯地址,他说最近收到了很多人的信,我说他的诗写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我和顾维云一直没有一起出游过,包括在巷子里闲逛,去图书馆阅览室读报,到台球厅打球,以及在路边摊吃饭等等,这些我与其他朋友常一起做的事情,和他都没有关系,他偶尔来,我们只是谈谈诗,对了,他的样子是微微胖的,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儿,可他也很少笑,他更擅长很严肃地说一件事,我想我与他的这种散淡关系的形成,大约与我们在湖边的职高一起求学过有关,那座偏僻的学校,让所有的人看上去都有一种清冷的感觉,那几千亩湖水中栽种的莲花,每年盛开并结出莲蓬果,那些花瓣用手摸上去触感是凉凉的,而莲蓬果的滋味则永远离不开淡淡的苦涩。



  顾维云从上海写来了信,他终于离开了种子公司,离开了那份安逸的工作,他说在上海的一家工地打工,搬砖,砌墙,运水泥,打磨地面。他为什么要去上海呢?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然想到此前“顾城为什么要去新西兰”这个问题,难道是因为他们都姓顾吗?总而言之,能离开家的人,就像一柄被生拔出湖面的莲花一样,多少都会带有凄绝的艳丽感与前途未卜的悲伤感,同时又让人着迷。

  每个你认识的人,都会以很特别的方式在你的言行习惯中留下痕迹,由于顾维云习惯在信里把“你”写成“妳”,后来我也习惯了这么写,但这明明是女性的第二人称代词,而不是我最初所认为的仅仅是“你”的繁体字写法。意识到这点后,我在手写信中纠正了许久,但有时候还是会不自觉地把“你”写成“妳”,也许这是对远去朋友的一种纪念吧。

  顾维云去上海的时候,天气正燥热得厉害,夜晚的录像厅没有空调,只有一台摇头扇在无力地摆动着头颅。女朋友周末休息的时候,我带她去县城的每个角落闲逛,去师专校内的小河,去北关再往北的田野,到新华书店顶楼天台上站着俯瞰全城,只要我想带她去的地方,她都不问缘由,都假小子似的愿意跟着去,但她从来没有一次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那天在北关再往北的那片田野深处,阳光让人无处可躲,在寻找任何一棵可以乘凉的小树时,发现了一个废弃的深井,我们在井边坐着闲聊天,一根又一根地嚼着翠嫩的草叶茎,我突发奇想说,如果你不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她说你可千万别,我说,我要跳,她说别,我说必须跳。话音未落整个人就到了井底,从井底抬头往上看,一片圆形的天空晴朗无比,她甜甜的表情中带着一种焦虑和担忧,她很生气地说如果你不爬上去我就自己走了,我说你走吧,她没有走。井底下有点凉,再不爬上去就凉到骨头缝里了,我悻悻地费了不少的劲才爬到井上面,她用手把我拉了上去(那是我们第一次拉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这是这辈子我第一次如此花费力气却徒劳无功,自这之后再遇到任何徒劳无功的事情我都觉得很正常了。

  有时我想给王红写一封信,告诉她我和我女朋友之间的故事,我打算隐瞒真相、修改结局,告诉她在井底时女朋友答应了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前提是以后不能再做跳井这样的傻事。顾维云写信来告诉我,王红已经从职高调动到了我们县城的一中(命运的浮萍又被水波推动了一下),得到这个消息后我知道这封信不必写了——我和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一千米。我不会再在作业本上写自己的心事给她看了,自然也不会去县一中找她,直面那种永远也不会发生、一直处于想象当中的尴尬。我想像顾维云那样离开县城,去上海,去北京,去任何一个说中文的但却最遥远的地方。



  顾维云从上海写信来,说他从打工工地的脚手架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腿,又接上了,至少需要休整半年才能康复。我特别为他担忧,也深为以前在县城时对他照顾不多而内疚。他一个人在上海举目无亲,现在又受了伤,如何能熬过漫长的养伤时间?我想去上海看他,但那时我的活动踪迹,还从未超过县城周边方圆五十公里,上海太远了,我不敢去。我说,不用工作了,你有时间,可以好好写诗了,如果在上海活不下去,也写不出诗,回县城,也许还能继续回种子公司上班。

  顾维云收到我这封信之后,一直没有回信来,再次收到他的消息,是十多年后我在北京时,有一天我打开许久不登陆的博客后台,看到一条留言,留言的作者是一串英文、字符混杂的名字,留言内容短短不过几十字,但我还是迅速判断出来他是顾维云,我很想知道他在上海的腿伤痊愈了没有,之后又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我回复了留言,问他是顾维云吗,如果是,请打我的手机号码。后来我十几次登陆博客后台管理界面,再也没有收到他的回复。我和他的联系终止在那个夏天。

  顾维云也许不知道,在没收到他回信的日子,那个夏天的末尾,我也成了一名工地工人。录像厅因为观众太少而关门了,我爬上了高高的脚手架,用双腿把自己固定在脚手架的时候,我把解放出来的双手伸向了天空,想去捕风捉云,那是无比幼稚的动作,能换回来的评价最多是工头在地面上的怒吼:“不想活啦,想死也不要死在我的工地上。”有时我爬上高高耸立的吊车操控室,俯视着整个县城,街道上的绿树,还不足以成荫如盖,平房与楼房的房顶都光秃秃的,这让我非常失望,觉得城市如此单调枯燥,夏天如此漫长无趣。

  二〇二三夏天我回到故乡后再次想起顾维云,事实上每次回乡都会想到他,但却从未想过主动地去寻找他,去哪儿找呢,问谁找呢,我们的青春在某个夏天开始,又在某个夏天结束,以后无论有多少个夏天,都是对以前的重复。我在这重复中挣扎,借助酒精的作用,在午夜的街头呼号两声,然后又沉沉地睡去,夏天的闷热仿佛凝固了一切,它与硕大的冰柜作用其实是一样的,高温不会让一切的保鲜期都变短,不会让一切都缓慢地腐蚀、变烂,当夏天具体作为一个季节写进大脑记忆里的时候,它即是永恒。

  这年夏天,在饭局的酒桌上,我见到了一位三十五年没见过面的童年朋友,我拥抱了他,我们的眼泪都湿了对方的肩膀。他就在这个县城工作、居住,有很多次联系和见面的机会,但两个人都没有行动,我们那晚说了很多的话,喝了很多的酒,互相加了微信,但在此之后,仍然疏于联系,这闷热而狭小的夏日之城,如同《权力的游戏》中寒冷的北境,它锁住了时间、记忆、习惯,也锁住了一些人的一生。

  顾维云,我还是不会问你現在在哪里,某天我们在县城街道上遇到,最好都已经眼花到互不相识。

  责任编辑:胡汀潞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