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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半日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南文学 热度: 18912
张映姝

  去旷野吧。

  十几天前,看到友人文章的这个标题,心一下忽悠起来。仿佛泥土里的虫子们,在浑浑噩噩、一无所知的幽长梦境中,被丝丝缕缕神秘、细微又无孔不入的惊蛰之气,温暖、唤醒、柔软。是呀,这种突如其来、让人不得不静默的状态,已经足够漫长,长到从树荫浓重的夏天,转换为落叶旋飞的秋日。而乌鲁木齐的秋天,是短暂得让人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一番,就会被一场毫无征兆的雨或者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夹雪,粗鲁地拉上大幕提前退场的。

  我早就做好了准备,要好好对待每一个秋日。可是,秋天就快过去了。雅马里克山,我每天都站在窗前,看它熟悉的山体轮廓,山窝里的黑绿,山坡上的土黄,山顶的信号塔,山腰墓地的穹顶……每天都想着解封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撒丫子冲向那里,用脚,用肢体,调动每一个细胞,亲近它,丈量它,拥抱它,抚摸它。

  友人笔下的旷野,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西北缘。荒凉,干旱,风大,夏热冬冷。即便如此,她仍写得温情脉脉,生活的艰辛缭绕在岁月叙事中,散发出回眸一笑的从容、淡定。我突然对“回甘”一词,有了另一种解读。

  去旷野吧。这是友人发出的深情邀约,还是旷野对万物裸呈的盛大胸怀呢?



  我们打算去爬山。

  对于以蒙古语“美丽的牧场”命名的乌鲁木齐而言,山一点也没有距离感,触手可及,不对,是抬脚即到。

  市中心突兀而起的红山,自不必说。

  东面,博格达峰一年四季白得耀眼。夏天,吃着沙瓤的西瓜还嫌热,一抬头,博格达峰吹来一股亘古冰川的凉意。冬天,待在被地暖烘得干燥失水的楼房里,头昏脑涨像缺氧的鱼,一抬头,博格达峰的白与蓝得像童话的天宇,点醒你,召唤你,这就是你向往的世界和生活。

  南面,似乎所有的路都通向山,乌鲁木齐人叫它南山。春夏秋冬,任何一个节日假期,我家门前的路都会堵车,一个时间段是上午十点左右,另一个时间段是下午七八点,对应的是,乌鲁木齐人出门去南山玩了,乌鲁木齐人玩完了从南山回家了。

  西面,当然是西山。我在西山住过十年左右,从没看到西山。眼前的,是绵长的雅马里克山,经常爬的,也是雅马里克山。我从未想过那片地方为什么叫西山,现在想一想,原来和南山的命名是一样的道理呀:城市南面的山叫南山,城市西面的就叫西山。

  北面呢,似乎没有可以叫得上名字的山。可是每次去米东,我们采花蹚水吹风拍照的地方,不都是山沟山谷吗?

  这下你明白了吧,站在乌鲁木齐,四面都是山,所有的山都是天山。乌鲁木齐就是天山山脉褶皱里的一个很普通的地方,以前游牧民族所谓的冬窝子。如今,楼群绵延,向四面的山脚铺展,一条条柏油路、高架桥蜿蜒,探入群山深处。冬窝子,早已退隐在时光和记忆的深处。

  我们打算爬雅马里克山,从蓝天森林居民小区大门进去,沿人工水道旁的步道拾级而上,就可到达这座小山顶部的亭子。

  心情就要放飞的我们,在蓝天森林小区门口就被拦住了。非本小区人员不得进入,这是今天最新的防疫要求。

  沿着这条路往前走,雅马里克山这么长、这么大,前面一定有路口可以通到山坡的。我这样对同伴说,更像是对自己说。其实,他们的心思与我一样,居家办公一个多月了,外面的什么都是风景,哪里都比待在家里有趣。

  我说的这条路,就是我家门口的仓房沟中路。



  天真蓝呀。天空中没有一朵云,连一丝都没有。所以愈发觉得,蓝得纯粹,像我最喜欢的那条蓝水晶坠子的透明、晶莹;蓝得宁静,散发出那个遥远的维吾尔族十岁小姑娘眼眸里的纯真、洁净。那蓝色,望着,让人心里静下来,望着望着,又会莫名地忧伤起来,甚至流下泪。我不愿让忧伤弥漫上来,更不愿流下眼泪。今天是个多好的日子,我的眼里盛满了喜悦、新奇和感动。

  废弃的房屋,走不了多远就有几间,大多坍塌了。有的可以明显看出曾是牧民的住处,坡上低矮破旧的房子下面低洼处是羊圈,圆圆的一片地面寸草不生,那是被畜蹄长久反复踩踏的结果。有些是人为拆除的。时不时可以看到半截墙基立在那里,像巨大的伤口,红色的砖头还没有被日头晒透、雨水淋透、冰雪蚀够,零落于废墟上,像是滴落的斑斑血迹。

  我站在一个门楼的废墟前,试图搞明白这处所在的用途,曾经生活在这里的是些什么人,又去了哪里。门楼后面,从残存的架構可以看出,是两层楼房。门楼和墙面上,都竖贴着窄窄的白色长条形瓷砖。这种面砖我再熟悉不过,我家位于下野地团场的自建小二楼墙面贴的就是它。它是八九十年代乡村楼房的标配。那么,这门楼和楼房的历史就不会太久,居住的历史不长,废弃的历史也不长。三四十年,一栋建筑,不要说和别的比,就是和人的一生,甚至路边的那些大榆树老沙枣树比,都不算长。人,活不过一棵树,让人无奈。一个曾经这么气派、阔绰的院落,送不走一两代人,似乎没完成它的使命和心愿。

  我家的院落,不到三十年工夫,门前的水渠填平了,院子里灰灰条苇草高过院墙,平房墙角虚空成了危房,楼房的窗玻璃大半被风雨或者顽皮的孩童打破了。曾经的岁月,只能在心灵幽深之地保存渐行渐远的温存和温馨。

  沿着山的边缘而走,不时见到坡上随地形挖出的人工洞穴。荒凉的坡上,这些零星的洞穴,洞口没有规则,里面黑洞洞的,隔老远都让人好奇,又有点瘆得慌。我打量了一番,有处洞口可以爬过去,便提议靠近打探一下。小李犹豫片刻,以安全为由劝阻了我。我也的确没有胆量一个人钻进那黑乎乎的洞口。



  几个小时内,竟然两次邂逅了石鸡,真有点不可思议。

  不怕你们笑话,我以前从未见过石鸡。正当我不死心地盯着那个黑乎乎的洞口琢磨,小李大叫一声,那是什么?在动呢。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了又看。光秃秃的山坡,光秃秃的断崖。从断崖截面,可以明显看出地质构造的扭曲、断裂。

  大地平静的外表之下,滚烫的熔岩携带着巨大的能量,不为人知地涌动、翻滚。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它喷薄而出,推动巨大的地壳扭曲隆起,又拉拽另一块地壳下滑、沉陷?

  天山山脉地处地震活跃带,前几年常有地震发生,所幸是在天山深处,震源深,震级小,没有造成危害。震感最明显的一次,我家的花瓶从架子上哐当一声砸在地上。我在卫生间墙角处站了几分钟,听楼道内大呼小叫和杂沓匆促的脚步往下冲。等我走出单元门,人群惊呼,你咋才下来?吓死人了。说话间,楼又晃了起来。一群人站在院子里,叽叽喳喳地,看着楼晃,好像在看电影。那阵子,乌鲁木齐人习惯了这种微震,再地震时,没人往外跑,都忙着在朋友圈发地震了的消息。反应迟钝的人,大多是一两个小时后,才从微信上得知又地震了。专家说,小震频繁,把地壳内部的压力释放出来,大震就不会发生了。这话有道理。人老这样绷着,时间久了,精神也会出问题的。

  截面上,有一处明显不同。上下都是肉眼看不出差异的土层中间,有一层砾石层,大大小小的灰青色鹅卵石,躺在泥沙里。以前这里肯定是条河,小李信誓旦旦地说,这些石头、沙子,河里才有。我笑着说,更久以前这里是海,整个新疆都是,特提斯海,就是古地中海。

  现在,这条河从地面跑到了山的内里。河床压扁榨干了,石头在,沙土在。水呢,浩浩荡荡的,潺潺欢唱的,涓涓细流的,都去了哪里?这条河的灵魂丢了,它成了一具干透了的木乃伊,一点水分也没有。它像一条蛰伏的巨虫,平展地躺在那里,上面是无尽的黑暗,下面是无尽的黑暗。所有的光亮,所有的生机,都随着透亮的、跳跃的水消逝了。

  就在河流干瘪之处的狭窄台地,或者说是地层与地层的粗糙接茬的那一线,我看到了边刨食边走动的石鸡。是从小曹放大了五十倍的手机镜头中看到的。我并不确定它是什么。小李说它是石鸡,因为它们长得和昨天朋友微信发的石鸡图片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朋友的是昆仑山的石鸡。我们的是天山的石鸡,雅马里克山的石鸡。鲜红的嘴和足,头侧和喉部有完整的黑色环带,翅膀上黑栗色相间的横纹,棕黄色的腹羽,够个性的,头颈背部的黯淡土灰倒可以视而不见,甚至忽略了。

  况且它们不停地发出嘎啦——嘎啦——的叫声。它们就是新疆人经常说的呱啦鸡吧。我在友人的文字里,在与朋友的闲聊中,经常听说呱啦鸡,甚至可能十几二十年前吃过呱啦鸡。可是,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见到活着的、慵懒的、胖乎乎的呱啦鸡,第一次从万物平等的角度,看待一群在山坡上自由生长的呱啦鸡。

  它们活得安全、自在。它们要感谢横亘在它们与我们之间的黑色的两米多高的铁栅栏。而我们是多么无奈、遗憾,差不多要气急败坏了。这么大的山,我们沿着山脚走了好几公里。走到哪儿,铁栅栏都无情地立在哪儿,顶端还带着锋利的铁片,发出冷冷的刺眼的白光,似乎警告我们,要给我们点颜色看看。我们带着总有一个地方没有铁栅栏的念头,一直走到这里。往右看,铁栅栏绵延而来,那是我们走过来的路。往左看,铁栅栏伸展而去,通向我们要去的地方。

  如果没有铁栅栏,这些呱啦鸡会藏在哪里?它们还会活着吗?我们还能见到吗?它们这么肥,难保不被有些人逮住,然后吃掉。那么多的物种,消失于人类的口腹之欲,终结了几十万上百万年的生命进化,永远地退出了自然界生命谱系。旅鸽,它们曾经多么数量庞大,如今它们的身影保存于书籍、图片里,留给人类永远的愧疚和伤痛。真为这些石鸡庆幸、高兴。

  它们嘎啦——嘎啦——叫着,依然保持着与生俱来的警惕,两只爪子扒拉着沙土,一只眼睛搜寻虫子草籽,一只眼睛瞟着我们的方向。我们兴奋的声音传过去,它们愣了愣,然后不约而同地往离我们远一点的方向挪动。知道我们拿它们没办法,可又不愿意被无聊的异类观看,它们边走边啄食,从容、淡定。那条窄窄的台坎边,一只接一只走,真有序呀。

  眨眼的工夫,队形乱套了,后面几只一窝蜂地往前冲,前面的被赶得小跑起来。胖乎乎的呱啦鸡飞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竟然没有一只飞起来。它们不会飞吗?还是不想飞?或者飞不动?中间的一只差点被挤掉下去,它恐慌地张开翅膀,拍打着,掉头往断崖上方冲去。上方几米是另一线台坎。那么陡,光秃秃的,没有可以利用的附着物,它拍打着翅膀,倒腾着两个爪子,就这样有惊无险地爬上去,停在高高的台坎上,骄傲地看着低处的同伴,看着目瞪口呆的我们。

  另一群石鸡,出现在玉米地中间的渠道里。九月,已是收获的季节。鼠尾草、苍耳、旋花、灰藜,在结它们的种子,玉米在抽干果实的青绿和水分。水渠已干涸许久,长满了杂草。在渠埂上,每迈出一步,草丛中就会迸射出一粒粒子弹——蚂蚱呀,真多。多有什么用,秋天了,秋后的蚂蚱能蹦跶几天呢?

  扑棱棱,前面传来响动,夹杂着一声:石鸡——我紧赶几步,只看到水渠里晃动的杂草,那晃动顺着渠道的杂草往前涌,带着慌里慌张往前蹿的不小动静。我跟了一百多米,又失望、懊恼地转回来。

  有什么可失望、懊恼的呢?它们活着,按照自然的法则自由自在地活着,还有比这更自然、更让人欣慰的吗?!



  到达那片台地时,小曹说,海拔快一千米了。

  我有点吃惊,这里竟然比城中心的红山海拔还高。而我们还没有上山,还没有找到被铁栅栏圈住的缺口。也许压根就没有那样的缺口,我们这样想,却没有人说出来。

  一路走来,我们看到的绿色,先是大马路边的景观树,榆树、杨树、柳树、山楂树,还有某个小区门口的一棵珍贵的夏橡。然后是乡村路边的苹果树、杏子树、沙枣树,还有越来越低的灌木,锦鸡儿啦鲜黄小檗啦野蔷薇啦。每次见到它们,我都会想起它们明黄、柔嫩的大花小朵,在四月的春风里,五月的鸟鸣中,六月的烈日下,你追我赶开放的样子。

  如果不是眼尖的我,看到路邊枝条上的几粒红色的小小果实,我会以为那丛灌木是罗布麻。摘了几粒,递给小伙伴品尝,转眼看见一朵浅紫的枸杞花挂在枝头。唯一的一朵,开得美而娇柔,我不禁为她没有果实的未来惋惜。秋天,荒野,让她的开放郑重而热烈,还有点没心没肺的坦荡。这样的一朵花,想忘也忘不掉。

  接下来,野枸杞丛成了我们的熟人。走不了几十米,就能看见它们灰扑扑的枝叶,以及灰扑扑枝条上干瘪的依然红红的果实。

  我们已经走在旷野上。九月,许多植物已经完成荣枯的更迭、交替,深深浅浅的黄成为主调,渲染着旷野的荒凉、贫瘠,也让天空更高远、更纯净,让阳光更透明发亮。那些深深浅浅的黄,都走在成熟的路上,都走向枯萎,走向圆满的终点。骆驼蓬一簇一簇,叶片和茎秆已经枯黄,一粒粒白色的果实点缀其上。两三个月前,白色的五瓣花被饱含汁液的绿色茎叶托举,密密匝匝,我无数次蹲下看了又看,即便味道并不好闻。现在,白色的花结白色的果。仔细打量,白色的果都咧着嘴儿,露出里面黑色的小小种子。白色果怎么都裂成了三瓣,一个个就像兔子的嘴,这兔子得有多小呀,我这么想着,不由得咧嘴笑出了声。

  一丛十几公分高的红色花枝跃入眼帘。不用琢磨,我就知道盐生草开花了。这个季节,荒坡荒滩之地,除了耐盐碱的这些植物,像粉苞苣、驼绒藜、红柳等,没几种能熬到现在。这些红色的花,油亮油亮的,有塑料薄膜的质感,却掩盖不了从内而外迸射出的生命激情。假木贼、猪毛菜的花也是这样的。我没发现它们的身影。在四季轮回到万物开始走向颓势的秋季,这些植物熬过苦夏,进入短暂而绚烂的花季。这是它们的智慧,也是顺应环境的自然选择。自然多奇妙、公正,让每个季节都有花开,有希望,有属于自己的风情和姿态。顺应自然,順应它的呈现,发现欣赏它,该是莫大的幸福和教诲。

  这片台地方圆三四百米,和周围的荒滩感觉不大一样。我眼光一扫,便发现端倪:植被密一些,叶片水润一点。不远处有一处房屋,一片树木葳蕤,围墙围着,院外停着一辆白色轿车。应该是一个饲养牲畜之所。我看不出这片台地的秘密,隐约觉得与那个院子里发生的某个普通的行为和事件,有着看似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联。

  就在这片台地,我看到了一些细微之事。这儿的盐爪爪真是好看,一丛植株的叶片呈现出渐变的色彩,靠近根部的是深红色,往上依次是紫色、粉紫、带着一点绿色的紫,然后是带着一点紫色的绿,最后,梢头是不带一点杂色的绿,饱满的、水润的绿。这样滋润的绿色,当它彻底变成水润的红色,会现出珊瑚般的红吧。



  该说说那片遥远、神奇的玉米地了。

  说它遥远,是因为它是我们此行的终点。走到玉米地,我们发现前方已无路可走,除非我们沿水渠穿越不知有多大面积的玉米地,到达那一头。没有人提出继续走下去,因为几个小时的行走,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似乎我们今天走了这么远,就是要找到这片玉米地,似乎看到了玉米地,我们的心就安稳地放在了肚子里。

  说它神秘,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在这么高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大一片平坦的可以种庄稼的土地。这里已经比那个海拔一千米的台地高出很多,水是从哪里引上来的?还有,为什么会种一眼甚至两眼也望不到边的玉米?为什么不是向日葵、马铃薯、小麦呢?

  很快,我的疑惑就被下面结籽上面开花的鼠尾草花序赶跑了,当然还有结着累累果实的苍耳。苍耳子还是青的,连上面密布的刺也是青色,圆鼓鼓的。我摘下一粒,想放进嘴里,尝尝白色的嫩嫩的果仁,最终还是放弃了。凤鸣一再告诫我,在野外,不要把什么果呀花呀都往嘴里放,小心中毒。可是,我小时候吃了那么多黑黑的龙葵果,磨盘一样的苘麻果里的籽,还有苍耳的白果仁呢。

  我忙着看各种各样的杂草。只看了一分钟玉米的青纱帐(应该是半青半黄的)就不感兴趣了,两个小伙伴却劲头十足,对着玉米地连拍带摄。

  一迈步,就惊动了几只蚂蚱。小时候,最乐此不疲的游戏之一就是逮蚂蚱。蚂蚱又肥又大,小拇指那么长那么粗,凝神敛气,小心翼翼地,迅速把拱起的掌心扣下去,蚂蚱粗壮的后腿弹起,却为时已晚。我小时候胆小,看见蛤蟆老鼠壁虎都怕得要死,看到屎壳郎红蚂蚁蜘蛛也躲得远远的,唯独对蚂蚱一点也不怕,甚至在邻居男孩的示范下吃过蚂蚱腿。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下得了嘴的。

  惊飞的蚂蚱都不大,一厘米左右。也不是想象中的绿色,而是灰褐色。我还是准确地瞄准了一只蚂蚱落脚的叶片,用手机拍摄了一张。那边,小伙伴已经做好了遥远的玉米地的视频,两个人在评头论足着。

  该回去了。

  沿着原路下坡。小心又小心,不踩那些废弃的砖头和水泥地面,像走上来时一样。墓里的骨殖迁走了,只留下它们,孤独而落寞,像个弃儿。

  在我们身后,风中,玉米的叶子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我忍住回头的念头。抬头,惊诧地发现,白色的云,一小片,一小片,点缀着依然蓝得动人的天空。

  来的时候,早晨,天上是一丝云也没有的呀。

  责任编辑:吴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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