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三年吧,我到处翻读拉美文学。翻译家李玉民先生不乐意了,他是我的忘年交。他翻译法国文学,雨果、巴尔扎克、莫泊桑、大仲马、加缪、司汤达之类的。法国文学的星空太璀璨了,你也要多读一读法国作家啊!他在电话里叹息着,语重心长。不久,我就收到了他新翻译的埃梅短篇小说全集《我会在六月六十日回来》(李先生知道我是埃迷)、“小王子之父”圣-埃克苏佩里的一系列作品以及他翻译纪德的心得手迹。
与上述电话呼应的是,我手头正读《梅里美中短篇小说选》,译者正是李先生。这么晚才与卡门的“制造者”新雨初逢,倒并不恨晚。缘分无先后,一时有一时的所得与诧见。
我确定梅里美与鲁尔福、麦克劳德一样,有某种独特而罕见的才情。否则,仅凭不到二十篇中短篇小说,如何能在十九世纪傲视全球的法兰西文学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进入与司汤达、雨果、巴尔扎克比肩的不朽行列?
梅里美有何奇异之处?打个比方,如果把十九世纪上半期的文学现场比作一个偶像团体,门面担当自然是乔治·桑,巴黎文化界当之无愧的全方位翘楚;主唱是雨果和巴尔扎克,毕竟《悲惨世界》画幅广阔,《人间喜剧》篇章宏伟;领唱是缪塞,青春是缪塞的灵魂,也是团队的灵魂;主舞司汤达,他偏爱神秘,他的自我容纳了整个世界……梅里美呢,必须是领舞,他的个人特色实在过于浓烈了,又是妥妥的视觉担当。简言之,梅里美的小说太“好看”了。
半神化的江湖儿女
我有一位画家朋友,颇为推崇德国新表现主义画家安塞尔姆·基弗。没错,只要看一眼基弗的作品,那种暴烈而强劲的冲击力,那种热烈而沉郁的陌生感,便立时摄住你心魄。恍惚间,现代文明中逐渐消失的原始力量得以重现,委顿的血性重又膨胀。梅里美是个奇特的存在,他的文字恰如基弗的画,生猛、粗犷、叛逆、异质化,充满神秘和虚幻感,又追求自由的表现,有清晰的识别符号,可你就是无法把他归类。开篇《马铁奥·法尔科恩》,一下子就惊到我了。马铁奥,一个传奇式英雄,科西嘉岛的铁汉,彪悍粗豪,枪法奇准,类似于我们熟悉的武打小说中的大侠。与岛上居民一样,在法律和官府之外,他恪守自认的公平与正义。他爱憎分明、疾恶如仇,在得知自家唯一的香火继承人、寄托他全部希望的十岁的儿子,为贪图一块银表,出卖了被军警追捕的一名强盗时,不由分说,亲手处决了亲生儿子。
一八二九年的这一声枪响,震惊了世界文坛,近两百年来余音绕梁。
这个故事的主旨一目了然,符合我们的传统思维——大义灭亲。此篇的另一个译名可作为佐证——《马铁奥大义灭亲》。在现实中,读者们谁能做到大义灭亲呢?那只好寄希望于文艺作品。基于此,电视剧和电影中常会有那种激动人心的画面:男主角为了民族大义,一枪打死自己的汉奸弟弟;卧底特工为了取得敌方信任,亲手结果自己的家人;丈夫当了逃兵与妻子相会,妻子不徇私情将其击毙。小时候,看过一个露天电影,记不得是阿尔巴尼亚还是南斯拉夫的,一个人举枪对准自己的兄弟,大喝一声“我代表人民判处你的死刑”,啪啪几声枪响,好了,叛徒被锄奸了,正义彰显了,观众看起来如释重负。
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不重要。马铁奥杀子到底有多少真实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梅里美试图让读者坚信,不守承诺,违背江湖道义的告密行为,必然自带一种寓言式的宿命,难逃厄运,死不足惜。
在科西嘉人眼里,叛卖告密行为是最大的耻辱,义士不欺心,“叛徒”两个字就像一把匕首直插马铁奥心窝,不必来第二下。可是,今天的读者越来越挑剔了,他们不再信任那些似乎被固化了的东西,也不再信任那些使自己的想象力和求知欲完全得到满足的作品。如娜塔丽·萨洛特所说,现实并不是如此清楚明白的,生活并不是如此栩栩如生的。
这种貌似虚荣的“邪恶正义”,如何找到可以栖息的思想锚点?马铁奥的逆向极端行为的确给你带来强烈的心灵激荡,令人感到水到渠成,热血沸腾,可冷静下来后,你是不是又会觉得匪夷所思,无法共情?细想一下,马铁奥的故事虽被定义为“大义灭亲”,可这个“义”却是江湖义气,并非约定俗成的大义,与当今时代宣扬和鼓励的大义背道而驰,并不具备社会意义。你可能很快会意识到,不对头啊,儿子告密的对象是强盗啊,让强盗绳之以法,不是更大的正义吗?何以被父亲杀死呢?亲爱的读者啊,这正是我要谈谈这篇小说的缘由。可以肯定的是,马铁奥杀子这种极端行为的刺激性,的确满足了我们质疑一切的“恶习”。我毫不怀疑,怀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特征。
我当老师时,任课班里有个男生座位里藏着一包进口巧克力,每到课间,就偷偷拿出来吃一块(学校不准课间吃东西),他同桌眼馋,索要未果,便举报给了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得知后,并未批评带巧克力的孩子,而是批评了告密者。老师清楚,告密突破了人性底线,相比于掌握学生违纪动向,鼓励和培养告密者才是不能容忍的人性大恶。
不可否认,人性中的基本底色、原始道义、原初动力,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已然异化了。试想一下,如果告密成为取义的常态手段,甚至被赋予了某种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堂而皇之为正当美德,原始人性就会丧失,原始道义就会消弭,江湖义气就会死亡,父子之间、师生之间、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就会失去最基本的信任,个体人格就会破产,精神世界就会紊乱,社会架构就会崩塌,群体就会陷入一种附耳射声的猜疑和杯弓蛇影的恐惧之中,极易诱发歇斯底里的戾气。在利益至上的社会,人性之恶就会成倍发酵。这是纳粹德国等集权统治经过“失去人性”的“大揭发”之后所获得的惨痛教训。从这个意义上说,梅里美以一个极富刺激性的传奇故事夸张而倔强地强化了这一点:告密是人性中最卑劣的行为,是无法被原谅的无耻行为。并且,父杀子属于极端爆发性事件,感官刺激性倍增,使人感到极度不安和折磨,达到了矫枉需过正的写作初衷。如此,将一个强盗(在小说中与“流亡者”是同义词)绳之以法的“大义”让位于信守江湖承诺的“小义”,马铁奥的杀子行为便具有了超越时代和国界的意义,马铁奥处死儿子的情节就具备了某种文学性、寓言性而非法律性、真理性。
另有一个与马铁奥儿子形成鲜明反差的孩子,出现在《高龙芭》里,即侠盗布兰多·拉齐奥的侄女齐莉娜,小姑娘与马铁奥儿子同岁。梅里美用一句话就概括了这个小孩子的个性:就是把她剁成肉酱,她也不会出卖朋友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帮助高龙芭兄妹为父报仇的两个强盗。有必要提到的是,梅里美是上流社会的文化精英,十七岁即进入巴黎大学,攻读法律而非文学,(学法律的文豪名字可从塞纳河排到大西洋,高乃依、巴尔扎克、泰戈尔、歌德、席勒、卡夫卡、福楼拜、马尔克斯……)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他若愿意,做个律师手到擒来,可他偏偏喜欢写小说。不仅如此,他在历史学和考古学领域也颇有造诣,当过历史文物总督察官,出版过历史学和考古学专著,因成就卓著,当选法兰西学院院士。我旁逸梅里美光鲜履历的缘由,只有一个,梅里美不同于麦克劳德和鲁尔福,他不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和人物。他的小说与其个人生活并不同轨。
回到正题,悖论产生。我脑海里有另一个声音大声抗议:父杀子同样动摇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亲亲相隐的人伦基础。忤逆天性啊!儿子只有十岁,就算经受不住一块银表的诱惑也无可厚非,况舐犊之情是最深切最原生的自然情感。自古虎毒不食子,父亲仅仅为了维持一个虚无的“英雄血统”,一个所谓的江湖名号,一个稳定守恒的生存现状,任由原始冲动不受任何社会力量和秩序所限制,即便血脉亲情也不能遏制,这是现代人无论如何不能理解也不能认同的。在这个故事中,梅里美如何做到情节的自恰,完成小说内部的制衡与反制衡?
独辟蹊径。在梅里美的故事中,我嗅到了远遁的江湖气息,异质的神话味道。神话,是天界的江湖;而江湖,是人间的神话。我们熟悉的现实世界,慌张又狼狈,平庸又守矩。江湖义气,杳无余音;江湖儿女,事了拂衣。梅里美试探着在人世的边缘虚拟神话,编织江湖儿女的非典型性铁血传奇。马铁奥的原始冲动,加上朦胧的神话和传奇滤镜,就摒弃了大多数小说中的逼真性所引起的那种不假思索、对号入座的现实感,而那种现实感恰是令人怀疑的。这是梅里美的智慧。在边缘中寻找自我,在异域中寻找自我。在空间的边缘、时间的边缘,在最有可能靠近神祇的地方,寻找振聋发聩的冲击力,演绎人神交界处的原始蛮力。
弑父戕子是希腊神话中很常见的主题。梅里美虽生活于巴黎主流社会,但一饮一啄,伏脉有迹。在希腊罗马神话中浸淫成长的梅里美(只要略微留意一下小说中信手拈来的神话和传说典故,便知我此言不虚),很早就知晓杀子弑父是对神界英雄的第一道考验。“弑父”尤为常见,众所周知的一个是俄狄浦斯的故事。另一个比较有名的是天空之神乌拉诺斯,他把子女们囚禁于地下,最终儿子克洛诺斯用大刀阉割了父亲,取代了父亲在神界的统治地位。克洛诺斯成为神主后并不放心,因父亲死前对他说:“你也将像我一样被自己的儿子推翻。”克洛诺斯恐惧之下做出了一个残忍的决定:把生下来的孩子全吃掉。第六个孩子叫宙斯,出生之后,被母亲用石头调了包,侥幸活了下来。长大后,宙斯把父亲扔出了王宫,自己成为第三代神王。
神话是现实社会的隐喻,神话人物是生命原始动力的产物。希腊神话中,父子之间的对抗几乎都是对权威和欲望的追逐,而梅里美摆脱了神界父子互害的这一隐秘诱因,拟神的外壳里裹着现实之风。启蒙梅里美的,除了神话传说,还有荷马史诗和拜伦诗作。梅里美大学时阅读的作家是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堂·吉诃德的游侠风范和哈姆雷特的悲剧气质,均接近神话,对梅里美的影响不言自明。
异域僻壤最适宜生发半神半江湖的传奇故事。用译者李玉民先生的话来说,梅里美的小说,如同神话,又不是神话,至少不是神界的神话,而是发生在人间的神话,但又不是发生在人间的正常生活中,而是发生在人世的边缘,梅里美的小说人物喷涌着原始的动力,他们的故事也就成了现代神话。
科西嘉岛是梅里美故事的常设背景,《高龙芭》中高龙芭设计复仇也发生于此岛。梅里美病逝后十年,其母国后侪莫泊桑身患恶疾,与母亲选择的疗养地亦是科西嘉岛。科西嘉岛森林覆盖率约占全岛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是滋养绿林好汉的温床。马铁奥、高龙芭都是科西嘉人。两位主角都住在强盗出没的丛林边缘,周身涌动着江湖义气,遇到问题,刀枪解决。他们不仅深受绿林好汉敬重,军警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科西嘉岛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历史上曾有多种势力争夺该岛的控制权。在梅里美生活的时代,科西嘉岛刚从意大利并入法国版图不久,仍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全岛自成一统,有自己的语言、文化和习俗。按照习惯,科西嘉人分为五等,即乡绅、伍长、公民、贫民和外地人。换言之,即便是法国本土人,在科西嘉岛,也是三等之外的公民。荒山野岭的自然环境,社会力量几乎辐射不到的边缘地区,极易成为被文明疏远,被原始强力笼罩和控制之地。
梅里美小说中的这些边缘人群均生活在遥远的异域小城邦。《卡门》《伊勒的维纳斯》《炼狱中的灵魂》发生于西班牙小城镇,《菲德里哥》《卢克莱齐亚夫人街》发生于意大利小城邦,《勇夺棱堡》的战役更远在俄罗斯,而《塔曼戈》中的贩奴故事发生于浩瀚的大西洋。这些地方远离当时的文化中心巴黎,也远离人员密集的文明世界,既是桃花源般的梦想之乡,也是尚勇好斗的化外之地。这样颇具陌生感的地方,传奇和现代神话才能野蛮生长。身处脆弱环境的人,并不意味着与世界隔离,他们更有可能是时代的稀缺品,不被主流思维裹挟,为世界提供另类的思考。
我曾多次查看过欧洲地图,若说法国像一只梭子蟹,其西南部的西班牙和东南部的意大利,就是它的两只大螯。反复读几次,对卡尼古山、西西里岛、马提尼克、旺达尔人、摩尔人、沃洛夫语、塔非亚酒便略有所知。直到读《卡门》,我才终于厘清英国人口中的吉普赛人,法国人称其为波西米亚人,西班牙人称其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人称其为茨冈人,阿尔巴尼亚人称其为埃弗吉特人,希腊人称其为阿金加诺人,伊朗人称其为罗里人,而他们自称罗姆人。
文学家有以作品对社会进行矫正的责任。顺向思维,照搬现实,牺牲读者能动探索,迎合读者旧有的欣赏趣味和规范,没有意义。梅里美厌恶流行的趣味,不愿意漫无节制地满足庸俗群众的低俗好奇心理,他偏爱描绘并发掘的正是人的原始冲动、原始强力。“神化”只是手段,“人化”才是目的。在他眼里,正义没有正邪之分,也没有远近大小之别。在《伊勒的维纳斯》中,梅里美写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恋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即使以现代人的目光审视,这也完全是一种前瞻性的独立判断,这是梅里美的奇特之处。
美杜莎之瞳
我刚参加工作那年,舅舅从土耳其归来,送了我一个礼物,打开木色丝绒盒子,里面躺着一对耳钉,珍珠大小,蓝色的托帕石被磨成眼眸形状,周围一圈纯银制作的小蛇环绕。“是美杜莎之瞳啊。”美杜莎之瞳(蓝眼睛),是土耳其人非常喜欢的传统护身符,据说抵御“邪眼”的有效方式是佩戴眼状物。土耳其人认为邪恶之眼隐藏在幽暗处,会给人带来厄运,美杜莎之瞳会抵挡和反射“邪眼”侵扰。可是呀,美杜莎之瞳即是邪眼本眼啊,受害者的目光看到蛇发女妖后就会死亡啊。或许土耳其人就像我们祖先说的那样,信奉以毒攻毒,以邪辟邪吧。舅舅说,身处土耳其,蓝眼睛形状的饰品比比皆是,餐盘上、珠宝上、房门上、服装上、建筑外墙上、包装袋上……无数的蓝眼睛包围着你,树上缠满玻璃做成的蓝眼睛,挂毯下面垂着蓝眼睛坠子。
在希腊神话中,美杜莎是最美的女妖,在雅典娜神殿中,被海神波塞冬强暴,波塞冬是宙斯的弟弟,雅典娜无法惩罚他,一怒之下便将美杜莎的头发变成毒蛇,且对其施以诅咒,任何直望美杜莎双眼的人都会变成石像。
拥有“神眼”(也称毒眼、邪眼、魔眼、恶目)的人并非只有美杜莎。神主宙斯的永恒之眼,无不能视;太阳神阿波罗的光眼,犀利如电;天后赫拉的真理之眼,炯炯有神,洞察万物;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神圣之眼,若敢承受,原形毕露;海神波塞冬的蓝眸如海洋,幽邃深沉。
我永远记得阿根廷当代作家吉列尔莫·马丁内斯的一篇小说,名为《一只死猫》,现在想起来还后背发凉。养猫的老妇即长着一双“毒眼”,蜥蜴一样冰冷。因怀疑同院的一对情侣害死她的猫,便用恶目咬住两人。老妇目光仿佛浸透毒液的利剑,直插入怀孕女子的腹部,令其生下全身透明的怪胎。
疫情,战争,空难,地震……众多的灾难使人们的沉重感不断加强,用卡尔维诺的话说,在某个时刻,整个世界好像都被美杜莎的目光“石化”了。
心情烦闷时,我就打开木盒,把美杜莎之瞳戴在耳朵上,银色的小蛇淌出白色的火焰样貌,蓝色的托帕石映出海洋的波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闲逛,幻想自己的双眸是来自神界的星光。一抬头,天上乌云尽散;一低头,地上蝼蚁慌逃。在真实的世界中,感受某种梦境般的慰藉。还有,我们尚能在梅里美的文字中捕获卡门和高龙芭这样美貌而率性的女性,将镶嵌在雅典娜神盾中的蛇发毒眼的头颅复生,活跃我们日渐钝化的感受力,体味远离人间的审美快感。
译者范晔在《丽贝卡的护身符》中提到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的孤女丽贝卡被送至布恩迪亚家,右手腕上系着一颗配着铜托的食肉动物的犬牙,“当作抵御‘邪眼’的护身符”。范晔说,在西班牙文学传统中,说起“邪眼”,大抵会先想起蛇怪意象。
梅里美青年时期痴迷的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都曾在其作品中提到过蛇怪意象。莎士比亚历史剧《理查三世》中,亨利六世的儿子爱德华亲王的遗孀安夫人,咒骂理查德杀害了亨利六世,两人对话十分精彩:
安:我巴不得朝你吐出毒液。
理查德:这么甜蜜的嘴哪里吐得出毒液。
安:毒液从未落在如此丑陋的蛤蟆身上。滚开,你在毒害我的眼睛。
理查德:可爱的夫人,您美丽的眼睛已让我情不自禁。
安:但愿我的双目如蛇怪,好致你死命。
莎氏的另一部戏剧《辛白林》中,再一次提到蛇怪。与公主私结连理的平民波塞摩斯听信流氓埃阿基莫的谎言,怀疑妻子不忠,他拿着公主的戒指,对仆人说:“它就像一条毒蛇,看它一眼就会致我于死命。”
这两处文字中提到的蛇怪,都是指一种叫巴西利斯克的小蛇,古罗马博物学家普林尼在《自然史》中记载,昔兰尼(现利比亚境内)的巴西利斯克是一种剧毒小蛇,除了致命的毒牙和毒液外,其凝视也能致人死亡。任何人只要被它瞪一眼,就会立即丧命。在欧洲传说里,蛇怪是所有蛇类之王,是癞蛤蟆从一只公鸡蛋里孵出来的。
《堂吉诃德》里,牧羊女玛尔塞拉有无可比拟的美貌,男人只消看她一眼,便会爱上她。玛尔塞拉不满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妇女所受的不公平待遇,拒绝一切男子的追求,对喜欢她的人冷若冰霜。深爱着她的格利索斯托莫因她的冷酷拒绝而选择了殉情。玛尔塞拉便成了众人口中的害人精、妖怪。贵族青年安布罗西奥斥责玛尔塞拉是蛇怪,害了自己好友的性命。
在欧洲,传说抵御妖魔鬼怪的除了眼状物,还有镜子和其他闪光物体(东方其实也有这种传统)。镜子能杀死蛇怪的说法,亦脱胎于美杜莎的故事。古罗马诗人卢卡努斯在其史诗《内战记》中指出,蛇怪是从美杜莎的血液里迸发出来的。美杜莎之瞳正是珀尔修斯用雅典娜盾牌的反光制服的。
少时,我寄居在姥姥家,姥姥家下放的地方是个四面环山的小乡村,那时农村很多人家的窗户上、门楣上都会挂一面(或多面)小镜子,谁也没见过这种用来辟邪的“照妖镜”真罩住了什么鬼魅,而邻里间由镜子挑起的口舌之争倒是屡见不鲜。我太姥爷不识字,但他有几本线装书,宝贝一样藏着。我和表哥总是趁他不在的时候,偷翻他的宝贝。我最愿意翻的是《三国演义》,表哥最喜欢《西游记》,他羡慕孙悟空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剑一样的眼神一下就可刺穿妖魔鬼怪。表哥觉得孙悟空能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被“六丁神火”熏成了火眼金睛,他也可以。可没有炼丹炉啊,家里做饭时,表哥便抢着烧火,故意把脑袋正对着灶坑,一双眼睛熏得泪汪汪的,直到现在,他眼睛还怕烟熏。
范晔在《丽贝卡的护身符》中引述了一位西班牙人文主义者拉古纳医生的论述,拉古纳医生曾将蛇怪目光的效力与阿威罗伊派的爱情病理学联系起来:“……蛇怪不仅在咬啮我们的同时将它的毒素输入被咬的肢体,还在凝视我们的时候将毒素如爱情之箭射出,经我们的眼睛直达肺腑。只要我们看它,在视线交错之际,它便能把我们慑住。这是最微妙精致的毒素,堪与爱恋中人所啜饮的甜美的毒素相媲美,特别当有人爱上某些不苟言笑、冷若冰霜的女士,仿佛你们向她偷觑一眼便冒犯了她,而她们只需一个眼神就足以夺魄勾魂。”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描述过这种情欲之眼:“因为你的眼睛穿过了我的眼睛,渗透我的骨髓,引燃了炽烈的火焰。我对那些因你而消逝的事物产生深深的同情。”极致之美的破坏力,甚于武器。如同“死”这个词。
梅里美小说中的女性外貌上便已半神化,几乎清一色长着夺人魄勾人魂的“毒眼”。
《高龙芭》中第一个出场的上校女儿莉狄娅小姐,作者并没有渲染她的美貌,我们只听甲板上的水手见到她的一句话便可“妄下”断言——莉狄娅小姐一准长着一双“毒眼”。“以圣母的血起誓,这姑娘真美啊!”水手说道,“我床铺的跳蚤如果长得都像她,那怎么咬我,我也毫无怨言!”正因此,跟莉狄娅一路船行的高龙芭哥哥、伍长的后人奥尔索得了只有爱情才能治愈的病。
小说开头的引语挽歌是整篇情节的概括,先入为主地暗示复仇女神高龙芭,长着一双“毒眼”。
请你放心,为你报仇,
有她一个就足够。
莉狄娅小姐初见高龙芭,便被其出众的美貌所吸引。高龙芭身穿黑衣裙,头戴“美莎罗”,栗色的长辫盘在头顶,骑着一匹矮小而健壮的马,看样子有二十岁,高挑个头儿,肌肤雪白,眼睛深蓝,红唇中齿如珐琅。高龙芭的行为举止丝毫没有山里人的土气,她深蓝色的眼眸,是海神的馈赠,盛满骄矜、不安和忧伤。在她身上,怪异(怪异亦是神迹之一)弥补了拘谨。
小说中对于高龙芭长着一双“毒眼”的重复和强调之处俯拾即是:
她(莉狄娅小姐)看到高龙芭的眼睛放射着光芒,充满她还从未注意到的狡黠的喜悦……额头洋溢着骄傲的神情,微弓的双唇则透出冷笑。
随着歌唱,她那张脸呈现出庄严的神色,肌肤也逐渐变为透明的玫瑰色,越发突显她那副牙齿的光洁、她那对张大的眸子中的烈火。
高龙芭这时则在定睛观察他(巴里契尼先生),她那雌虎一般的眼神,就像看到一头黄鹿走近幼崽待食的虎穴。
担心哥哥被害时是“骇人的目光”;听到哥哥还活着时,目光是“火焰一般”;请求莉狄娅帮助时,“眼睛熠熠闪光”;狡黠地探听莉狄娅与哥哥的关系时,是“锐利的目光”……故事结尾,更是借由农妇之口,直言不讳:
高龙芭走出农舍去上车了,农妇目送她离去,继而回头对自己女儿说道:“你瞧那位小姐,长得多美,可是不一般!我敢肯定,她长了一双毒眼。”
长着一双“毒眼”的挽歌女高龙芭,活脱脱是手持神盾、全身武装披挂的智慧女神雅典娜,她继承了母亲智慧女神的勇谋兼备,既机智狡黠又独立自主,既野性冷峻又激情灼灼。在高龙芭的世界里,没有所谓道德、文明、法律,只有原始的快意恩仇,而这正符合希腊神话的特质。她割下哥哥烈马的耳朵,嫁祸于仇家;带哥哥到父亲被刺杀的地方,给其看父亲带血的衬衫,只为挑起已接受现代文明的哥哥奥尔索的复仇之心,激活奥尔索血液中的民族个性。在她身上,我读到了现代社会已然流失的原始血性、毫不畏死的决绝勇气和有仇不报非君子的执着。那种根本不讲道理的良心上的本能,非“野蛮”一词所能蔽之。每每看到坏人肆虐,庸众那躲避而懦弱的眼神时,我就会想到高龙芭。烈酒般的高龙芭,光芒掩盖了此篇中的所有男性角色。
与村野姑娘高龙芭相映生辉的是《卡门》中的波西米亚美女卡门。卡门甫一出场,穿的也是与高龙芭一样的黑色衣裙,身材娇小,发鬓插着一大束茉莉花,那对眼睛特别大,虽然吊眼梢儿,但又大又好看,借着星辰洒下幽幽的光亮。她那奇异而带野性的美,令人过目不忘:
尤其她那双眼睛,一副又淫荡又凶狠的神色,有那种眼神的人,后来我没有见过第二个。“波西米亚人的眼睛,就是狼的眼睛”,西班牙这句谚语观察得十分准确。如果您没有时间去动物园,观察狼的眼神,那么您就注意看看,您家的猫盯着麻雀的眼神吧。
毫无疑问,狼一样的眼神是能杀人的眼神。卡门长着一双“狼眼”,只不过,卡门的眼神带着邪气,射出的毒素是爱情,“她笑的时候,谁见了都会神魂颠倒”,当她硬逼着唐·何塞去杀人越货时,“眼珠子充了血,放射出凶光,那张脸也扭曲了”。她以美色为利器(兼用巫术、狡诈),行走江湖。仅仅是取下嘴里叼着的那朵金合欢花,用拇指弹到唐·何塞的眉眼之间,唐·何塞就像中了一颗子弹,呆若木鸡,成为被她“毒眼”击中的俘虏,甘心抛弃大好前程,忘记了命令和其他一切,做了强盗和杀人犯。她是狼一样的女人,野蛮、凶狠、狡诈、桀骜,同时,又坚韧、勇敢、聪慧、顽强,充满旺盛的生命力。
我相册中有一张梅里美的画像,那是他童年时期,母亲为他画过的一张素描。画像里的梅里美极像一个女孩,金色的卷发蓬松在肩头,宽蕾丝边的上衣精致贴身,一双眼睛大而明亮,无疑是我见过最美的作家童年像。不知为何,他的眼眸令我想起青年时期的弗吉尼亚·伍尔夫。伍尔夫在《论生病》中写道,“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甚至连飞鸟的足迹都是闻所未闻的土地。”在梅里美的眼眸中,我看见了那片原始森林,纯净而深邃。
我相信梅里美潜意识里偏爱女性角色,偏爱原始之美,偏爱“恶”之花。除了卡门和高龙芭这两个世界文学中的经典女性形象,他作品中的女子无一不是美杜莎的化身,又美又飒。且不提《炼狱中的灵魂》里的唐娜·特蕾莎、唐娜·福丝塔姐妹,即便是《伊勒的维纳斯》中坐在基座中的黑色女人雕像,眼神也如母老虎一般,极具威慑力,“她那对大白眼睛盯着您……仿佛在打量您。是的,谁看着她,都要垂下眼睛。”《卢克莱齐亚夫人街》中的卢克莱斯的肖像也不例外。
夸张、变形,是神话的常态,而能够打破传统美学范式的制约,展现“破坏性”文学和“表演性”文学的魅力,怪中藏真、谬中见实,则是梅里美的黑色幽默。毕加索有句看似悖理的箴言,或可作为梅里美小说的一个注脚:艺术不是真理。艺术是一种谎言,它使我们认识真理,至少认识到要我们去理解真理。
极端是种神迹
不记得在哪里读到,梅里美点心做得极其好吃。我有时会纳罕,钻研美食的人,应该是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人啊,怎么会是一个决斗爱好者呢?现代人看影视剧中的决斗场景,白手套、长剑、披风,生死之间,风吹叶落,可谓又残酷又高雅。从浅层来说,十九世纪的欧洲,决斗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种文化和身份象征,体现一种骑士精神和绅士风度,是一种“有门槛”的特殊荣誉。这使得决斗有时更像一种行为艺术。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里提到,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决斗,决斗者大多是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或军官。“剑刺的伤疤”是这种英雄行为的真正标记,而有着光滑的面颊、没有伤痕的鼻子的人,简直称不上一个真正的日耳曼大学生。
历史上参与过“荣誉决斗”的名人“角斗士”不算少。西门子电器创始人西门子、美国前总统林肯(决斗未遂)、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死于与政敌的决斗)、铁血宰相俾斯麦(大学时参加过二十五场决斗,竟然完好无损)……最令人扼腕痛惜的是,一八三二年,年仅二十一岁的法国天才数学家伽罗华,在与情敌的决斗中身亡。他的死,使数学的发展被推迟了几十年。
在文学圈,众所周知的决斗爱好者是普希金。“俄罗斯诗歌的太阳”在决斗中丧命时年仅三十八岁。普希金的死,高度互文了他的诗作《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的情节:诗人连斯基因女人而与无赖叶甫盖尼·奥涅金决斗,在决斗中被奥涅金杀死。不得不说,普希金在自己的作品中写下谶语,预言了自己的死亡。
决斗这种独持偏见的极端行为,同样可视为一种神迹。历史上的决斗事件大多源于对爱情的角逐。黑格尔在《爱欲之死》中提出“绝对精神”的概念,他认为绝对意味着不受限,意味着认可了他者的负面性。“它不畏死,不怕生命之凋零”,绝对精神的生命力源于“死亡的能力”,它的绝对性恰好体现在它直面各种极端和负面情况,并将它们包容在内。
抛开哲学,单从个性上说,决斗爱好者属于边缘性人格,爆发性行为迎合了自身情绪的饱和度,而放任极端情绪外泄,在充满怪异、悖理的世界里一骑绝尘,则非普通人所能为。故此,决斗爱好者易被附会成传奇。
梅里美是普希金的铁杆粉丝。他认为普希金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一八四九年,梅里美翻译出版普希金的小说《黑桃皇后》,一八五六年,梅里美又翻译了普希金的小说《枪击》,后又翻译了普希金的很多诗歌。梅里美是法国最早引入普希金的译者。顺便说一句,梅里美除了作家头衔,还是一位出色的翻译家。上帝不仅给梅里美开了一扇门,还给他开了好几扇窗。梅里美在语言上的天分登峰造极,精通英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希腊语、吉卜赛语等多种语言,在所有语言中,他自称最喜欢俄语,他认为俄语的特点是高度浓缩,通常用一个词就可以表达非常多的思想。对于写诗来说尤其适合。他还到处跟朋友“安利”俄语:“为什么不学习俄语?它可是欧洲语言里最棒的,包括希腊语在内。它比德语更加丰富,并且具有无与伦比的明确性……”除了普希金,梅里美还翻译了果戈理的《钦差大臣》以及屠格涅夫等人的小说。
普希金的决绝个性,激发了梅里美敏锐的感受力,他的个人气质和文学气质都自觉地向他的偶像靠拢。在《伊特鲁里亚花瓶》《古花瓶》《炼狱中的灵魂》《高龙芭》等作品中,梅里美或多或少都写到决斗情节,甚至有一篇小说,题目就叫《决斗》。实际上,梅里美并不满足于文字中的操练,他少不了要亲身实践,以致敬他的文学偶像。一八二八年,二十五岁的梅里美同情人拉科斯特的丈夫费利克斯·拉科斯特决斗,决斗地点不详。梅里美身中三枪(左胳膊被打伤)没有还手。一八三〇年写就的《伊特鲁里亚花瓶》影射了这次决斗。
在《炼狱中的灵魂》里,唐璜的父亲在他成人时,送他的礼物是饰有家族纹章、剑柄镶银的一把剑,父亲嘱咐唐璜说,一位贵族最宝贵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名誉,而你的名誉,就是马拉纳家族的荣誉。我们家族哪怕断子绝孙,也不能让家族的名誉受到一点污损。唐璜是怎么做的呢?赌博、酗酒、追女人,早晨跟那些女人的丈夫决斗,晚上则同交际花宴饮。你能想到的男人的一切缺点,他都有。就是这样一个坏事做尽的恶徒却因一场噩梦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慈悲的修士。
当了多年老师,我会习惯性想到,如果以此篇作为应试素材,小说的主题可以套用一下答题模板,作者通过对唐璜一生经历的描写,讽刺了资产阶级纨绔子弟无法无天、不择手段、荒淫无耻的罪恶行为。再深刻一点,资本主义司法的腐败和罪恶导致了人心的堕落和道德的沦丧。
这是梅里美想要表达的吗?未必。
你有没有发现,无论唐璜的行为举止多么离谱、放荡、邪恶,他在我们心中激起的情感并不是愤恨(梅里美似乎也不是要批判他),甚至连厌恶也谈不上。宗教、法律、社会秩序,唐璜都不放在眼里,他被原始动力所支配的不羁、狂浪,像炸弹一样,不仅摧毁了朋友、爱人、无辜的众人,还有他自己的灵魂。
梅里美小说中的人物,无法简单地用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来界定和归类。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即每个人都我行我素,率性而为,做事极端,一意孤行,视生死为儿戏。《塔曼戈》中的奴隶贩子塔曼戈是这样;《菲德里哥》中的赌徒菲德里哥是这样;即便是《伊勒的维纳斯》中的女神雕像,也任性又强悍,只因青年阿尔封斯无意间将结婚钻戒套在铜像的手指上,铜像便默认了两人的关系,在阿尔封斯新婚之夜以铁腕扼死了他。事情还没有完,厄运一直追逐这个铜像的拥有者,自从铜像被化铸成一口钟,为伊勒的教堂效劳后,当地的葡萄已经冻坏过两次了。嗨,铜像都这么有趣、任性。
我想,大概只有梅里美这种极端的个性、独特的气质,才能塑造出这些独一无二的人物形象。梅里美塑造的人物都不是传统小说中的典型形象,这些边缘人就像荒原上的野草、沙漠中的灌木,自生自灭,随生随长。他们顺遂生命的原始勃发与冲腾,我们无法赋予他们以固化的某种社会意义。事实上,执意赋予人物行为以意义是没有意义的,也是痛苦的。在梅里美笔下,任何社会意义都被原始动力摧毁,不断拆分和瓦解,最终变成齑粉,返回生命的最初源泉。人物生命中自然焕发出的神采,使得他们成为了文学史上并世无两的“这一个”。
我读书时,唯老师马首是瞻。记得有一次肚子绞痛,想去厕所,憋得脸煞白,可老师说上课不准请假上厕所,真就不敢举手报告。直到成年,参加工作,也还是顺从死板,不敢逾矩。社会在我眼中,门就是门,窗就是窗,门出不去的话,绝对不敢跳窗。后来,年龄渐长,读书渐多,手脚方有所松动,倒是慢慢生成些“泼妇”举止。可是,当我读完梅里美,读完高龙芭、卡门,才猛然发现,必须每天口服一剂梅里美,我,“药量不足”呀!
高龙芭、卡门的行为,即便以两百年后的现代人思维来理解,也绝对有些超纲。两人同属极端性格,做事决绝。高龙芭对现实社会的规则抱有深刻的不信任感,她只为报父仇而活。我更喜欢的是卡门。卡门是非典型性吉卜赛女郎。我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吉卜赛女郎形象还停留在《悲惨世界》中的艾丝美拉达那种,接近人类童心,美丽、善良、柔弱,对爱情的理解肤浅而幼稚,容易被蛊惑和迫害。而卡门美丽中带着凶狠,独立中充满邪暴,她是善与恶的集合体,美与毒的双面娃。“她的每一个缺点总有一个优点作为陪衬,而这个优点在对照之下,变得格外显著。”她彻底追随内心的想法,不受任何羁绊,她鄙视和道德有关的一切,规则、法律、人情世故,统统被踩在脚下加以唾弃。她走私、卖淫、杀人、越货,爱男人如爱草芥,她是男人口中的“荡妇”,是女人心口的白玫瑰。卡门的珍贵处在于天性使然,这就与那种认同社会道德却又为了某种目的明知故犯的人区别开来,与主观上要报复社会的人区别开来。
一八四五年《卡门》发表时,法国女权运动创始人西蒙娜·德·波伏娃尚未出生。一八四七年,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出版,简·爱被贴上叛逆女性的标签,成为女权主义的代表人物。然而,简·爱所追求的自由独立,是不想依附男性而终究依附男性的自由独立;她所追求的平等,是“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的性别平等;她的反抗,是对男权社会中女性被物化的反抗。与罗切斯特喜结连理的大团圆结尾,使简·爱的女性主义光环黯然失色。智利作家罗贝托·波拉尼奥有一篇小说《安妮·穆尔的一生》,安妮·穆尔可看作简·爱的进化版。相比勃朗特和波拉尼奥,梅里美在作品中表现得更像个女权主义者(仅仅是“像”而已)。我反对给灵性的卡门贴上女权的标签(很多评论早已贴上了),那绝对是对卡门这个形象的轻视和矮化。卡门是强力主角,她在永恒背叛,也在永恒求索。她的爱情,没有中间地带。当她爱一个人时,愿意为他去死,当她不爱的时候,宁可用死来换取自由。男性也好,死亡也罢,对高傲的卡门完全构不成威胁。在卡门这里,甚至两性关系倒错,男人要为她所用,她不愿意任何人对她发号施令,她要的是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自在。“作为罗姆,你有权杀掉你的罗米,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她认为唐·何塞因她不爱他了要杀死她,是唐·何塞的自由,她连说一句假话敷衍他,也不愿意。她天生具有“吞吐破裂世界的能力”。当然,她看似荒谬和不可理喻的行为,她这种极端绝对的自由,并不为人世所容,也许,只有神界仙境,才配得上卡门这样的女子。一想到卡门,我就不由得想到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中的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两人同样是以触目惊心的“恶之力”在读者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对于卡门以及吉卜赛人而言,自由就是一切。这个自由是如能少坐一天牢,宁可放火烧掉一座城市的自由。用吉卜赛谚语来说,活得欢畅,癣也不痒。
从某种角度说,卡门超越了世界文学经典中所有的女性形象,她对个体生命特立独行的张扬力度使得安娜·卡列尼娜、包法利夫人、苔丝、玛格丽特、羊脂球、斯佳丽等其他女性形象相形见绌。她的惊世骇俗极具颠覆性。没有梅里美诡谲的文笔,就没有诡谲的卡门。反之,从卡门等人物身上,我分明看到了梅里美本人的分化光影。
我仿佛瞧见梅里美撇着嘴角,睥睨的眼神匕首一般刺入读者的胸口,嘲弄道,我没必要弄虚作假呀,看我怎样给你们做出坦率的榜样。梅里美曾爱恋过一位西班牙贵族的千金,千金后来嫁给了蒙蒂霍伯爵,梅里美与蒙蒂霍伯爵夫人唐娜·玛奴艾拉保持了长期的亲密关系,终生通信。爱而不得,梅里美又爱上伯爵夫人的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是拿破仑三世的皇后欧仁妮,这使得梅里美得以长期混迹于皇宫中。梅里美与女作家乔治·桑也曾短暂相恋过,两位“海王”都自视甚高。一则轶事便可论证:众人听闻两个恋爱中的名人在剧院看戏,纷纷围观,两人都认为围观者是自己的粉丝,各自搔首弄姿。如此强势的一对,恋情必然夭折。一夜风流,分道扬镳。乔治·桑对梅里美很是不屑,大放厥词说,与梅里美上床根本没什么。以上内容都是传说,绝无实据。以下内容确凿无疑,有据可查:梅里美对乔治·桑睚眦必报,在其《回忆录》中针锋相对,“她(乔治·桑)是一个性冷淡的荡妇,对男人只是好奇,并非有真正欲望。”另一面,梅里美侠义果敢,一八五二年获得过骑士团勋章。同年,他为朋友——偷书贼纪尧姆·里布利辩护,被判藐视法庭罪,入狱十五天,罚款一千法郎。一八七〇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失败,拿破仑三世被俘,欧仁妮皇后长期流亡英国。梅里美为逃亡的皇后四处求情,义气毕现。屠格涅夫在《回忆录》里高度评价了梅里美:“他在表面的冷漠和冷静底下,隐藏着一颗最仁慈的心灵;他对朋友一向忠贞不渝;当他们遭到灾难的时候,他同他们就贴得更近,即使那并不是无妄之灾。”
我推荐大家去听曼波皇后葛兰在一九六〇年的电影《野玫瑰之恋》中演唱的《卡门》,真是美杜莎附体,风情万种,令人销魂。歌词在现在看来,也足够前卫: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
一点也不稀奇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
有什么了不起
尽管梅里美离世已逾一个半世纪,我仍要将他归入先锋作家的行列。只因他令人意外地写出了“独特的这一个”——卡门。我最爱的卡门,“生于”现代,永远先锋,永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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