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或可以“斥人”,或“值得师法”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南文学 热度: 13175
阎晶明

  鲁迅也真是个奇迹,那么多高大的身后名也没有让他失去普通读者感觉上的亲切,那么高大的名号后面又有那么多人间烟火气支撑着。作为文学家,他的思想不独体现在有限的小说里,同时还散布在他的杂文和书信里。从任何一个方位和角度进入鲁迅的作品和人生世界,都会看到,原来他都有过那么充分的表达。高深如孤独,世俗如烟酒,在他笔下,都是值得玩味的世界。今次,我们不妨考察一下鸟兽昆虫在鲁迅世界里有着怎样的情形。

  鲁迅自己说过:“古今君子,每以禽兽斥人,殊不知便是昆虫,值得师法的地方也多着哪。”(《华盖集·夏三虫》)而以禽兽“斥人”和“师法”昆虫的文字,在鲁迅文章里实是满眼都是。可以说,在中国现代作家里,鲁迅是写到鸟兽昆虫最多的作家,是将动物的“拟人化”推到极致的文学家,鲁迅还是一个显然对各种生物,特别是俗世间常见的飞禽走兽颇有识别力甚至有“专业研究”能力的人。每以动物比喻某一类人,将特定动物的“标识性”特性写到极致,比附为某种人的性格、品性和处事方式,是鲁迅杂文里的常用手法;借助某种动物强化自我精神状态,是鲁迅《野草》里多处使用的修辞手段;借助动物的形态和声音强化某种氛围,营造某种情境,为小说故事“定调”,是鲁迅好几篇小说收束时的特殊选择。观察一下鲁迅笔下的鸟兽昆虫如何飞走,赋予其何种秉性,决不只是艺术形式问题,或许可以从中看到一个人与人的“类型化”世界吧。

  一、狗最可恨,以狼自喻

  鲁迅笔下有太多飞禽走兽昆虫小蝇。每遇心烦之人,总将其比喻为某种动物,每遇郁结难解,又会自喻某种动物。仅只鲁迅文章里提到的动物种类之多,恐怕是专写“动物小说”和寓言故事的作家也难在数量上与之相比,一些特殊“重点”的动物又被多次写及,简直就是鲁迅小说、杂文及其《野草》随时都会出现、信手即可拈来的意象。

  我大略搜罗了一下,在鲁迅文章中出现的动物,频次较高的有:狼、狗、虎、猫、牛、马、猪、羊、乌鸦、蜜蜂、苍蝇、蚊子。文章中专门就动物本身特性进行过描写的有:蟋蟀、蝙蝠、蚂蚁、猴子、螃蟹、蜘蛛。在描写中提及的有:黄莺、鸱鸮、跳蚤、鸡、鸭、鹅、老鼠、兔子、黄头鸟、画眉鸟、鹌鹑、猹、小油鸡、蝴蝶。按照类别泛指而非特定的有:野雀、野鹿、鹰鹯、狮虎、鹰隼、虫豸、蛆虫、鱼,等等。鲁迅自己可能也不确定其准确名称或指向其品性给定的名字:毒蛇、恶鸟、美女蛇、小飞虫、青虫、小青虫,等等。

  鲁迅曾经就自己的某种状态自喻为某种动物。在他心目中,自己仿佛一匹受伤的狼。狼作为一种意象在鲁迅笔下是一种自况,他有时把这种自喻称之为“野兽”,当他用到野兽一词时,脑子里幻化出的应该还有狮虎一类的动物。鲁迅之所以自喻为狼,强调的是它的野性、孤独,也暗示着与周围世界的紧张关系。在小说《孤独者》的结尾,鲁迅这样描述见过了魏连殳后的心情:“我快步走着,仿佛要从一种沉重的东西中冲出,但是不能够。耳朵中有什么挣扎着,久之,久之,终于挣扎出来了,隐约像是长嗥,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受伤”的“嗥叫”的狼,“愤怒和悲哀”相交织的情绪,当鲁迅独行在暗夜里的路上时,他仿佛感到自己就是这样一种难耐的状态。

  鲁迅有过一篇文章叫《家庭为中国之基本》(《南腔北调集》),文中讲述了“中国的自己能酿酒,比自己来种鸦片早,但我们现在只听说许多人躺着吞云吐雾,却很少见有人像外国水兵似的满街发酒疯。”在鲁迅看来,这种退缩回家的状态与中国人“火药只做爆竹,指南针只看坟山”的国民性是相同的,他因此得出了“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的结论。在鲁迅心目中,野性,甚至是不讲道理的野性,是儒家文明熏染下正在渐失的性格。当他讲到狮狼虎豹时,也常常以此为切入点表达自己的看法。在鲁迅眼里,“狮虎鹰隼”们的野性正在消失,围绕在它们周围的,无论是嗡嗡叫的苍蝇,还是虽然咬人却还要讲述一大堆道理的蚊子,才是自己在生活的世界里最常见到的。国民自小接受这样的教育,失去棱角而不自知,这才是真正可悲的。“施以狮虎式的教育,他们就能用爪牙,施以牛羊式的教育,他们到万分危急时还会用一对可怜的角。然而我们所施的是什么式的教育呢,连小小的角也不能有,则大难临头,惟有兔子似的逃跑而已。”(《论“赴難”和“逃难”·南腔北调集》)鲁迅生活的年代,在他看过来的历史里,在中国与外国列强的比较中,他没有找到秩序的力量,没有公理可言,只有丛林法则是惟一可以说话的道理。中国的国民性里,少了竞争的野性,少有奔跑的天性,少了敢于战胜一切的勇气,所有的就是自我安慰和躲在吞云吐雾里的麻醉。其实,在鲁迅的骨子里,这样的国民性并不是只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愚昧”者才有,实在是以各种名目出现的精英文化里包含的东西。很多时候人们对此并不自知,渐渐地接受了自我陶醉、自我麻木的文化,而忘记了残酷的世间其实仍然在以某种“丛林法则”决定着胜负与高下。鲁迅本人,并不是一定要追求人生的成功与胜利,但他深知,一个国家和民族,需要有一种虎狼精神,与其苟且偷生,不如一句废话没有地去战斗。它们“肚子饿了,抓着就是一口,决不谈道理,弄玄虚。被吃者也无须在被吃之前,先承认自己之理应被吃,心悦诚服,誓死不二。人类,可是也颇擅长于哼哼的了,害中取小,它们的避之惟恐不速,正是绝顶聪明。”(《夏三虫·华盖集》)“谈道理,弄玄虚”是鲁迅最为讨厌、在小说里不惜牺牲小说性而用漫画手法、在杂文里用类型化手法进行讽刺和批判的。“文化”包装下的不过是“擅长于哼哼”的“国民性”而已。无论是早年看日本人杀中国人幻灯片时同胞的围观,还是夏瑜的血被拿去做了“人血馒头”,抑或是纪念黄花岗烈士的活动变成了闹哄哄的游园,这种不断扩大的世相景观,足以让他感到悲凉。

  鲁迅常常面对着这样一种巨大的悲哀,他无力改变这一切,他对文学的热情时而高涨,时而又怀疑它“最没有用”,也都是因为这种强烈的人间景象令人窒息,进而感到无助。作为他自己,却经常表现出决绝的态度,即使赴死,也宁愿选择死于野兽的袭击。“庄生以为‘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螘食,死后的身体,大可随便处置,因为横竖结果都一样。我却没有这么旷达。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是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但养胖一群癞皮狗,只会乱钻、乱叫,可多么讨厌!”(《半夏小集·且介亭杂文末编》)

  说到狼以及“狮虎鹰隼”类的野兽,鲁迅总是浪漫主义的,偏执地传达着自己的某种理想。《孤独者》的结尾运用了狼的意象,幻想着自己的困顿和“嗥叫”状态,而在小说《祝福》里,祥林嫂遇到的狼却是一个疯狂的野兽,是毁掉她半生幸福的可怕动物,远不那么浪漫了。“‘我真傻,真的,祥林嫂抬起她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说。‘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这可不是个知识性问题,一只狼夺去了她儿子的性命,灭掉了她惟一的生命希望。就小说的情节而言,阿毛的死于狼,比起狂人的死于人吃人,似乎更多偶然性,并无太多隐喻色彩,就小说情节的设计来说,这跟人物死于车祸、死于自然灾害一样是一种偶然性的原因,并不是最佳选择。不过,这里面似乎也有鲁迅的某种暗指,虽然不能附会理解,但也并非随意而写。在中国民间,狼是最可怕也最接近人类的猛兽,人们通常把可怕、最凶狠的人比喻为狼。阿毛被狼叼走,暗示和增加了弱者生无保障的恐惧。在谈到“野雀野鹿”这些动物时,鲁迅认为,它们“一落在人手中,总时时刻刻想要逃走。其实,在山林间,上有鹰鸇,下有虎狼,何尝比在人手里安全。”(《夏三虫·华盖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可能更严酷,它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人世间则总有各种可以交易的勾当,有余地,但也生出许多没有用的“哼哼”。《祝福》的主角是祥林嫂,阿毛的死最大的影响在小说里是对祥林嫂内心世界的粉碎,死于狼,也是小说情节可以集中于丧子之痛而非死亡本身的叙述策略。

  在所有动物里,鲁迅给予最多嘲讽的是狗。“痛打落水狗”成了鲁迅面对论敌“一个也不宽恕”的标识性意象。而对于狗,鲁迅最恨的是“叭儿狗”,认为“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于跟在脚后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坟》)狗态之丑,其实都是在说人。在鲁迅的杂文里,以狗“斥人”是最常见的,比如“讲冷话的也有,说俏皮话的也有,连只会做‘文探的叭儿们也翘起了它尊贵的尾巴。”(《前记·准风月谈》)

  我们找不到鲁迅曾经被狗侵略过的例证,但他讨厌狗却是与生俱来的。不过,他对狗也有分类区别对待的时候。“我生长农村中,爱听狗子叫,深夜远吠,闻之神怡,古人之所谓‘犬声如豹者就是。倘或偶经生疏的村外,一声狂嗥,巨獒跃出,也给人一种紧张,如临战斗,非常有趣的。” “巨獒”是狗中的不可多得者。然而在城市里,他所见的却是让人讨厌的狗类。

  “但可惜在这里听到的是吧儿狗。它躲躲闪闪,叫得很脆:汪汪!

  我不爱听这一种叫。

  我一面漫步,一面发出冷笑,因为我明白了使它闭口的方法,是只要去和它主子的管门人说几句话,或者抛给它一根肉骨头。这两件我还能的,但是我不做。

  它常常要汪汪。

  我不爱听这一种叫。

  我一面漫步,一面发出恶笑了,因为我手里拿着一粒石子。恶笑刚敛,就举手一掷,正中了它的鼻梁。

  呜的一声,它不见了。我漫步着,漫步着,在少有的寂寞里。

  秋已经来了,我还是漫步着。叫呢,也还是有的,然而更加躲躲闪闪了,声音也和先前不同,距离也隔得远了,连鼻子都看不见。

  我不再冷笑,不再恶笑了,我漫步着,一面舒服的听着它那很脆的声音。”

  (《秋夜纪游·准风月谈》)

  上海城里的“叭儿狗”,比起乡下的“巨獒”,惟一的品质就是令人讨厌。

  鲁迅小说里,也时有狗的出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狂人日记》)“单四嫂子早睡着了,老拱们也走了,咸亨也关上门了。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另有几条狗,也躲在暗地里呜呜的叫。”(《明天》)

  无论是怎样的暗夜里独行,所遇见的狗都是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呜叫着,他投向狗的石头也是寻找着大概的方位。鲁迅在散文诗《狗的驳诘》里,却与狗有一场直接对话,他“梦见自己在隘巷中行走,衣履破碎,像乞食者。”他斥责那条在背后叫着的狗,“呔!住口!你这势利的狗!”然而,那狗却“‘嘻嘻!他笑了,还接着说:‘不敢,愧不如人呢。”作者认为,自己简直是替人类承受了一次“极端的侮辱”。那狗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高高在上的“人”于是被这样的驳诘吓得逃走了,“直到逃出梦境,躺在自己的床上。”一个短暂的梦,一只狗就用这样的言语把人类的尊严逼到绝处。这里,令人讨厌的狗却扮演了让“人”难堪的角色。鲁迅这里的用意显然不在狗,而在势利的“人性”。连自己深恶痛绝的狗都如此鄙夷人类,这真是无以言对的状况。可以说,鲁迅在此对狗的意象引入,也是基于他对狗的总体态度。即使在狗里,“巨獒”和“叭儿狗” “癞皮狗”完全不同,前者有狼性,后者多媚態。《狗的驳诘》没有说明是“巨獒”还是“叭儿狗”,从对其形态上的描写,应该是“叭儿”,对话中的狗却有“不知道分别主和奴”的自述,又或许不是。但无论如何,鲁迅是借此来对“人”的品性进行批判。

  二、总有飞蝇与“人”共舞

  在鲁迅文章里,狗是指向奴性,指向谄媚强者而狠对更弱者。苍蝇是和狗一样让人讨厌的飞虫。它暗示了鲁迅最痛恨的“智识阶层”,是连坏事都做不大,却扰人、烦人的角色。鲁迅对苍蝇的描写有一个确实的定位:它看上去并无大害,却正如某些智识者、文人学者一般,嗡嗡叫、弄脏人,还颇为得理,或自信夸自己完美,或嘲笑对方不洁。运用苍蝇而“斥人”,在鲁迅文章里实在比写到狗的地方还要多。

  《战士与苍蝇》在比较中强调的是“完美”的可鄙性。

  “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

  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

  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

  去罢,苍蝇们!虽然生着翅子,还能营营,总不会超过战士的。你们这些虫豸们!”

  《夏三虫》放大了苍蝇“添一点腌臜”的品性。“苍蝇嗡嗡地闹了大半天,停下来也不过舐一点油汗,倘有伤痕或疮疖,自然更占一些便宜;无论怎么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又总喜欢一律拉上一点蝇矢。但因为只舐一点油汗,只添一点腌臜,在麻木的人们还没有切肤之痛,所以也就将它放过了。”鲁迅甚至不惜用极度调侃的口吻描写苍蝇的这种既污人又嘲笑人的特性。“但它在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上拉了蝇矢之后,似乎还不至于欣欣然反过来嘲笑这东西的不洁:总要算还有一点道德的。”这里的“道德”倒也看不出是刻意的批判,是为强化苍蝇的嗡嗡而淡然一笑的笔法。

  讨厌苍蝇,不像厌恶狗一样是心情最坏时的幻觉。苍蝇是来破坏人的状态和情绪的飞虫,鲁迅有时也称其为“青蝇”。早在《坟》的《题记》里,鲁迅就有讨厌苍蝇的表达,此后的文章里,经常会有这样的描述。“苍蝇的飞鸣,是不知道人们在憎恶他的;我却明知道,然而只要能飞鸣就偏要飞鸣。我的可恶有时自己也觉得,即如我的戒酒,吃鱼肝油,以望延长我的生命,倒不尽是为了我的爱人,大大半乃是为了我的敌人,──给他们说得体面一点,就是敌人罢──要在他的好世界上多留一些缺陷。”有时,在同一篇文章里,苍蝇甚至成了文章段落起头的意象。“早晨被一个小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赶开,又来;赶开,又来;而且一定要在脸上的一定的地方爬。打了一回,打它不死,只得改变方针:自己起来。”

  “早晨,仍然被一个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仍然赶不走,仍然只得自己起来。”(《马上支日记·华盖集续编》)

  《野草》里的十几篇文章中,以动物为特定描写对象的,除了《狗的驳诘》,就是写到苍蝇的《死后》了。叙述者梦见自己死的道路上,有苍蝇来搅扰他,使其无法平静地死去。

  “事情可更坏了:嗡的一声,就有一个青蝇停在我的颧骨上,走了几步,又一飞,开口便舐我的鼻尖。我懊恼地想:足下,我不是什么伟人,你无须到我身上来寻做论的材料……。但是不能说出来。他却从鼻尖跑下,又用冷舌头来舐我的嘴唇了,不知道可是表示亲爱。还有几个则聚在眉毛上,跨一步,我的毛根就一摇。实在使我烦厌得不堪,──不堪之至。

  忽然,一阵风,一片东西从上面盖下来,他们就一同飞开了,临走时还说──

  ‘惜哉!……

  我愤怒得几乎昏厥过去。”

  除了比喻的生动,更能感受到苍蝇对人穷追不舍、至死不饶的骚扰。

  鲁迅在写到动物时,经常会用比较式的写法。写狼时会与“狮虎鹰隼”类比,写狗时会比较“巨獒”与“叭儿狗” “癞皮狗”的不同,写苍蝇时则常常与跳蚤、蚊子来比较。最著名的是他的杂文《夏三虫》,这可谓是鲁迅杂文里妙趣横生却又尖锐无比的一篇。文章开头就写道:“夏天近了,将有三虫:蚤,蚊,蝇。”而这“三虫”又被置于一个假定的问题下。“假如有谁提出一个问题,问我三者之中,最爱什么,而且非爱一个不可,又不准像‘青年必读书那样的缴白卷的。

  我便只得回答道:跳蚤。”

  说昆虫却说到了“青年必读书”,这是鲁迅笔法的体现,也是非寓言故事的提醒。鲁迅接下来比较了“三虫”对人叮咬、骚扰的异同。为什么只能爱的是跳蚤?因为“跳蚤的来吮血,虽然可恶,而一声不响地就是一口,何等直截爽快。”这与鲁迅一贯的思想有关,与他“死于敌手的锋刃,不足悲苦”的说法相通。他不怕战斗,甚至不惧失败,但希望对手不是自以为是的讲“公理”者,而是一头不讲道理的猛兽。与跳蚤相比,“蚊子便不然了,一针叮进皮肤,自然还可以算得有点彻底的,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幸而我不懂。”再往下类比,则最讨厌的不过苍蝇了,它连彻底的“叮咬”都做不到,然而即使“拉矢”的行为,也要讲一通大道理,还要嘲笑对方的不洁。鲁迅没有提到论敌,读者却看得既心知肚明,又哑然失笑。

  鲁迅在《别一个窃火者》里,讲到了一个非洲民间传说故事,受难的英雄被关在地窖里,来啄他的“也不是大鹰,而是蚊子,跳蚤,臭虫,一面吸他的血,一面使他皮肤肿起来。这时还有蝇子们,是最善于寻觅创伤的脚色,嗡嗡的叫,拼命的吸吮,一面又拉许多蝇粪在他的皮肤上,来证明他是怎样地一个不干净的东西。”写到此处,他还不忘用一下闲笔比喻一下这个传说中的非洲故事正发生在自己身边。“幸而现在交通发达了,非洲的蝇子也有些飞到中国来,我从它们的嗡嗡营营声中,听出了这一点点。”能听出苍蝇来自非洲,只有鲁迅能想到、敢写出,也借此打通了非洲古老故事与中国现实之间的关联。

  生活中的鲁迅可能是属于对蚊子有敏感防范的人。早在他一九一二年初到北京生活,就经常被蚊子叮咬得难以入眠,日记里还时有记载半夜起来打蚊子的经历。在此之后,他也把讨厌之人类比为蚊子的时候,比如唯利是图的“书贾”。“所以上海的小书贾化作蚊子,吸我的一点血,自然是给我物质上的损害无疑,而我却还没有什么大怨气,因为我知道他们是蚊子,大家也都知道他们是蚊子。我一生中,给我大的损害的并非书贾,并非兵匪,更不是旗帜鲜明的小人:乃是所谓‘流言。” “虽然分了类,但不幸这些畜生就杂在人们里,而一样是人头,实际上仍然无从辨别。”(《并非闲话(三)·华盖集》)

  如果跳蚤是“昆虫界”的“狮虎”,蚊子则是讲“公理”的论敌,苍蝇是“智识阶层”的典型代表。鲁迅的心目中,鸟兽昆虫无论是可以“斥人”还是“值得师法”,实在是泾渭分明,比喻精準。

  三、并非寓言的“动物世界”

  鲁迅所观察到的天下,飞禽走兽以及昆虫,是与人类共同制造着声音、争夺着利益、表现着秉性、展现着性格的世界,是一个互相撕咬、互相争斗、互相妥协和屈服的世界。真的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对动物有着如此深入的探究,可以举到那么多动物的名字,可以将某种动物究其一点特性而不及其余地极致化,更将其放大和强化后“拟人化”。他不是来写动物小说,不是来讲寓言故事的,尽管他熟悉伊索寓言,读过法布尔,他自己对动物尤其是中国的动物世界有着深切的了解。鲁迅对动物的了解,基本上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他自幼年时积累下的乡村生活知识,再是他求学期间获得的动物学知识,还有就是他对周围世界的观察。我们基本上可以这样描述,鲁迅眼里的动物世界是分层次、分“级别”的。出没于山林里的狮狼虎豹等猛兽,天上展翅飞翔的大鹰,它们野性十足,当攻击时决不手软;豢养在权贵和贵夫人家里的叭儿狗,摇尾乞怜,媚上欺下,十足令人讨厌;而穿行在屋檐下,出没在人面前的苍蝇蚊子跳蚤,则又是一番景象。这当中还有数不清种类和名号的各种飞禽走兽,它们搅成一团,共同构成一个与人共舞的世界,而它们的特性又常常让人想起人世间的某类人群。

  上面的叙说,可能会造成鲁迅是把动物的常规特点放大,抽象化到人性世界的印象。有必要说一下鲁迅对动物世界的专业认知以及其中的思考。

  比如对蜜蜂。鲁迅不是研究专家,但他显然对蜜蜂的各种特性有专业的了解。在杂文《春末闲谈》里,鲁迅就蜜蜂采蜜特点进行了颇具科学色彩的描述,当然他的描述又很“文艺”,特别生动有趣。他说,作为“纯雌无雄”的种类,“细腰蜂就是书上所说的果蠃,纯雌无雄,必须捉螟蛉去做继子的。她将小青虫封在窠里,自己在外面日日夜夜敲打着,祝道‘像我像我,经过若干日,──我记不清了,大约七七四十九日罢,──那青虫也就成了细腰蜂了,所以《诗经》里说:‘螟蛉有子,果赢负之。”其中自有隐喻,但叙述又是“科学”与“文艺”的结合。他接着又从法布尔那里读到新说,更加真切地描述了细腰蜂“产卵”的特点。根据法布尔的研究,“这细腰蜂不但是普通的凶手,还是一种很残忍的凶手,又是一个学识技术都极高明的解剖学家。她知道青虫的神经构造和作用,用了神奇的毒针,向那运动神经球上只一螫,它便麻痹为不死不活状态,这才在它身上生下蜂卵,封入窠中。青虫因为不死不活,所以不动,但也因为不活不死,所以不烂,直到她的子女孵化出来的时候,这食料还和被捕当日一样的新鲜。”鲁迅因此解嘲道:“但究竟是夷人可恶,偏要讲什么科学。科学虽然给我们许多惊奇,但也搅坏了我们许多好梦。”其社会世相的意指与科学结合得可谓“无缝”。

  鲁迅还曾就蜜蜂的养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是因为张天翼的一篇就叫《蜜蜂》的小说引起。张天翼在小说里描写了蜜蜂因为采花而伤害了农民庄稼。曹聚仁批评张天翼小说知识性不对,蜜蜂采花促进庄稼生长,农民不会反对。这本来是符合常规知识的见地。但鲁迅认为,张天翼的描写并没有错。假如蜂与花比例适当,曹的批评就是对的,但现实中是人们只知养蜜蜂赚钱而从不考虑加工蜂蜜,所以造成蜂多花少、蜜蜂争吃的状况。“因为争,将花瓣弄伤,因为饿,将花心咬掉”,他进而指出,“中国倘不设法扩张蜂蜜的用途,及同时开辟果园农场之类,而一味出卖蜂种以图目前之利,养蜂事业是不久就要到了绝路的。”这样论述颇有点“科学指导养殖业”的意思了。我们又不得不折服于他的论述果然到位。

  鲁迅总能在专业介绍的同时强调出自己作文的真正意指。谈蚂蚁时也是如此。“蚂蚁中有一种武士蚁,自己不造窠,不求食,一生的事业,是专在攻击别种蚂蚁,掠取幼虫,使成奴隶,给它服役的。但奇怪的是它决不掠取成虫,因为已经难施教化。它所掠取的一定只限于幼虫和蛹,使在盗窟里长大,毫不记得先前,永远是愚忠的奴隶,不但服役,每当武士蚁出去劫掠的时候,它还跟在一起,帮着搬运那些被侵略的同族的幼虫和蛹去了。”(《新秋杂识·准风月谈》)“愚忠” “教化” “奴隶”,这些词匯自然会联想到鲁迅关于的“国民性”的典型论述。他在《谈蝙蝠》则更是将蝙蝠的“骑墙派”特质轻松自然而又入木三分地表述出来。他借此对梁实秋做了一番讽刺,既让人哑然失笑,又不由得对其妙趣比喻称绝。他从来都不是先讲点抄来的知识,再发几句引申后的感慨,他真正是把科普知识与文艺思想从形式到内容巧妙融合为一体。

  有相应的观察能力,还必须有足够生动的描述能力。比如《论雷峰塔的倒掉》(《坟》)里对螃蟹的生动描述,“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这显然是来自生活里的观察和经验,同时更有其个性化的表达。

  鲁迅写到的动物之多,今天的读者定会觉得惊诧。

  “我们能够大叫,是黄莺便黄莺般叫;是鸱鸮便鸱鸮般叫。”(《随感录四十·热风》)

  鸱鸮为何物?

  “然而猪羊满脸呆气,终生胡涂,实在除了保持现状之外,没有别的法。所以,诚然,智识是要紧的!”(《智识即罪恶·热风》)

  他讽刺的却不是猪羊。

  “我还记得中国的女人是怎样被压制,有时简直并羊而不如。” “羊,诚然是弱的,但还不至于如此,我敢给我所敬爱的羊们保证!”(《忽然想到七·华盖集》)

  有的人比羊还卑微懦弱。

  “这样的山羊我只见过一回,确是走在一群胡羊的前面,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铎,作为智识阶级的徽章。”(《一点比喻·华盖集》)

  羊群里也有“阶层”,也有通叭儿狗者。

  “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动物的,倒提着鸡鸭走过租界就要办。”(《倒提·花边文学》)

  一个小场景却引出之后的大观点。

  “鹰的捕雀,不声不响的是鹰,吱吱叫喊的是雀;猫的捕鼠,不声不响的是猫,吱吱叫喊的是老鼠;结果,还是只会开口的被不开口的吃掉。”(《革命时代的文学·而已集》)

  可以见出鲁迅始终坚持的“捕食”或战斗观。

  “譬如有一堆蛆虫在这里罢,一律即即足足,自以为是绅士淑女,文人学士,名宦高人,互相点头,雍容揖让,天下太平,那就是全体没有什么高下,都是平常的蛆虫。但是,如果有一只蓦地跳了出来,大喝一声道:‘这些其实都是蛆虫!那么,──自然,它也是从茅厕里爬出来的,然而我们非认它为特别的伟大的蛆虫则不可。”(《“论语一年”·南腔北调集》)

  比喻之大胆完全超出了读者的想象。

  “最普通的是斗鸡,斗蟋蟀,南方有斗黄头鸟,斗画眉鸟,北方有斗鹌鹑,一群闲人们围着呆看,还因此赌输赢。”(《观斗·伪自由书》)

  想起了鲁迅批判的“看客”。

  列举的例子即使再延续数倍,都难以穷尽。鲁迅写这些飞禽走兽,一是博识过人,二是意指总在对象之外,即使通篇写动物,让读者想到的仍然是某类人。

  当然,上面说了那么多,仍然难以消除一种感觉,即鲁迅写动物多且频繁,固然是他对动物了解甚广且不失专业知识,但目的都是为了“拟人”,是“斥人”与“师法”之用。然而我必须强调,如果读者有了这样的印象,那实在是因为他的描写太过精到,且“动物”与“人类”勾连紧密,致使我们不得不时时引发这样的感慨。而我要说,鲁迅对于各类动物的描写,实在也是他创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元素。他的小说、散文、散文诗里,动物的引入频率一样很高,或许在别的作家笔下不会如此表现,甚至属于“闲笔”,但鲁迅,无论从其记忆中挖掘,从幻觉中感知,从知识中引申,从观察中带入,都会不由自主、不同程度地写到动物。我们不妨列数一下他在杂文之外的哪些创作作品中写到了动物,不管他是怎么写的,意指什么(个别的前面已经讲到)。

  《狂人日记》——狗、狮子、兔子、狐狸。《药》——乌鸦。《明天》——狗。《风波》——蜈蚣、蚊子。《故乡》——猹、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阿Q正传》——虎、鹰、羊、小鸡、狗、豺狼。《白光》——狮子。《兔和猫》——兔、猫、狗、鸦鹊。《鸭的喜剧》——鸭、青蛙、蝌蚪。《社戏》——蚯蚓、牛。

  《呐喊》里大概只有《孔乙己》《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端午节》四篇没有写到动物。也许有读者认为,提到一下也算么?是否有过度阐释之嫌?这个问题要看如何解释。鲁迅小说里有标题就是动物的,有描述动物形态的,也有看似只是顺笔提及一下的。但正是这一不经意的提及,或许可以看出鲁迅对动物的敏感以及对其描写的特殊作用。比如小说《白光》并没有专写狮子,但两次说陈士成“狮子似的赶快走进那房里去” “狮子似的奔到门后边”,这样的比喻难道不是很奇怪也借用得很形象么?

  《祝福》——狼。《在酒楼上》——蜜蜂、苍蝇。《幸福的家庭》——蛇、猫、蛙、鳝鱼。《肥皂》——鸡。《孤独者》——狼。《伤逝》——狗(阿随)。《弟兄》——乌鸦。《离婚》——黄鼠狼、鸡、狗。

  《彷徨》的十一篇里,《长明灯》《示众》《高老夫子》没有明确写到动物。应该说,上述写到动物的,总体着墨也并不多。但只要它们影响情节推进,或改变走向,或强化效果,或突显性格,就都应当计入。本文也决不是见字就拆,比如看到写了“马路”就说写了“马”,提到了“猩红热”就说里边有猩猩。这是要请读者朋友放心的。

  《补天》——巨鳌。《奔月》——乌鸦、麻雀、“胡蜂、粉蝶、蚂蚁、蚱蜢”、兔、马。《理水》——“人”“虫”难辨的大禹,绰号“鸟头先生”的学者,百兽、凤凰。《采薇》——马、“乌老鸦”、鹿。《铸剑》——老鼠。《出关》——牛。《起死》——蝴蝶。

  《故事新编》因为多涉人类早期社会,神话、传说,旷野、荒原,写到飞禽走兽实在自然不过。有的如《铸剑》里的老鼠逼真尖锐,有的则营造出一种人兽混杂的氛围,如《补天》《采薇》。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童年、青年时代的散文集,其中涉及绍兴生活的文章里,多有对动物的描写。《狗·猫·鼠》自不必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土地里、墙角下、树枝上,各色小兽昆虫满眼都是;《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隐鼠和书中令人幻想的不知有无的怪兽,制造出一个“人与自然”的宇宙;《父亲的病》里关于“昆虫也要贞节”的随记,流露着鲁迅的中国文化观。所有这些描写,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在鲁迅的童年生活及记忆里,他眼里的世界不能缺少飞鸟昆虫的存在。

  《野草》的总体象征是植物,但其中飞舞着、穿行着、鸣叫着各种动物,有不知名的恶鸟、小青虫,有视之生畏的赤练蛇、铁线蛇,有采花的蜜蜂、蝴蝶,更有鲁迅最多写到的狗和苍蝇。

  这实在是一个深广的世界,我们完全可以感觉到鲁迅的世界是一个人兽共存的世界,是一个在某些方面互相映照、互相襯托、互相角逐、互为参照的世界。鲁迅决不是仅仅简单化地将他厌恶的人指斥为某种讨厌的动物,也不是诗意化地把美好的人和事比附为某种可爱的动物,即使面对同一种动物,他有时而特指又有时另有歧义,时而归类又有时严格区分,时而象征又有时直指,时而冷峻又有时温暖。鲁迅是爱动物而且深通动物学的,单看他对“隐鼠”哀悼就可知他有一颗爱怜动物的心,再看看他对蜜蜂及其养殖学,对蚂蚁及其“等级社会”的描述,就可知他是把动物学知识和文学笔法结合得让人称奇的人,而《夏三虫》那样的精致与推理,可谓是他对昆虫世界“师法”的极品,不可多得。

  本文即使就这么一个特定话题写了那么多文字,却仍然不过是素材罗列加浅薄分析,不足总结这个广阔的、生动的世界。鲁迅本人也没有想到他会在漫长的写作中如此频繁地写到鸟兽昆虫吧,将某些人比作某种大小不等的动物也是逐渐形成的吧,但他真的是喜好将人与兽、与鸟、与昆虫看成是一个共存的世界,并对这些人类之外的生命进行个人化的描写。为了证明鲁迅每谈大事,时有用动物比喻的爱好,不妨以一个极小也极早的例子来收束本文。那是“周树人”远没有成为“鲁迅”之时,一九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鲁迅在致好友许寿裳信中,概述了自己与志同道合的青年好友试图从事文学革命而未见前程时说:“已得同志数人,亦是蚊子负山之业,然此蚊不自量力之勇,亦尚可嘉。”尽管是借喻自庄子,但鲁迅对蚊子的最早提及却并非负面。同年七月三十一日致许寿裳信中,鲁迅对自己的“职业前景”颇感渺茫,对于什么地方、什么位置适合自己也无把握,并感慨“而家食既难,它处又无可设法,京华人才多于鲫鱼,自不可入”。然而他后来还是变成了一条“鲫鱼”,并且从南京“游”到了北京,有了可以保证“家食”的职业,最终在京华的“鲫鱼”群中变成了一条弄潮中国新文学的大龙。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