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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游记,我们究竟想读到什么?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屋 热度: 22394
常丽洁

  检点《从大都到上都:在古道上重新发现中国》(以下简称《从大都到上都》)的作者罗新的经历,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博士则转入历史系,以后就主要从事历史学的研究。如此,此书称得上是文学专业与历史专业的奇妙结合,以文学的注重感性、长于描述冲淡了历史过于板正的一面,同时以史学的实证与考据功夫挽救了文学的虚飘,使整本书呈现出厚重而不失润泽的面目来。

  作者是个妙人,读他的文字,时刻能感觉到他作为学者的矜持,虽然用徒步的方式行走,想努力跟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等打成一片,可事实上做不到。他一直端着身架没有放下来,将自己和人群的距离隔得很清楚,这与学生口中“罗老师刻意保持和学生的距离”的说法是一致的。与此同时,作者对同类人又保持了高度敏感,路上但凡遇到一个“谈吐不似一般村民”的人,都要追问人家是不是老师,罗老师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忠诚度委实让人感动,也增加了资历尚浅的我的信心。但是,对少数同类人的认可,正可见出与多数人的隔膜,罗老师在本书的后记中将旅游者与旅行者进行了仔细区分:“旅行者不是来猎奇的,你短暂地(哪怕是浅浅地)融入你所经过的一切地方,你不是高高在上的游览者,你是背负行囊汗流浃背的过路人,你是需要而且一定会得到同情的远行客。”——显然他把自己归入旅行者的行列了。然而在我看来,他并没有真正成为旅行者,他做到了背负行囊汗流浃背,也获得了同情(吃饭住宿时常被减免费用),但始终保持着未必高高却一直在上的姿态。旅途中唯一一次真正忘情的时刻,是在瓦窑村看村民打升级:“我蹲在一个穿红上衣、戴珍珠项链的中年妇女背后,看她起牌、出牌,看得入迷,忘乎所以,竟然支起招来。从我的支招中获利的这一位似乎看出我的牌技更高,或瘾头更大,而且出于礼貌,把牌交给我,说:‘你来打,你来打。我猛然意识到我并不是在三十年前的北大32楼,赶紧推辞:‘你打你打,我马上要走了。”——读者看到这里,大概不免莞尔一笑,这才是教授与村民平等、罕见的得大自在的时候。

  作者的学院式知识分子做派不独表现在身份的矜持上,也包括近乎严苛的旅行计划。每天开始与停止行走的地点都是提前计划好的,绝少有变动,而且有板有眼。比如今天在甲地止步,但预定的旅馆在前面乙地,那就让旅馆的车来接,次日再坐车返回甲地重新开始行走,以此保证全程步行,一点也不偷工减料。严谨当然是好习惯,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能做到不苟尤其难得,作者能取得那么多学术上的成就,与这种自律的习惯肯定是分不开的。但事实上古人行旅,势必无法做到如此精确,他们会有走冤枉路的时候,有挨饿与投宿无着的时候,有流连山肴野蔌的时候,有醉酒迟起的时候,甚至有遭遇盗匪侵袭的时候。总之会有许多意外情况发生,不可能完全按计划来,保证走的每一步都不浪费。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的周全、执行的严格以及完成的顺利,并不一定完全值得赞美。“我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喝完了一瓶啤酒,王抒问要不要加一瓶,我没敢,怕喝得迷迷糊糊影响走路。”——看到类似的话,总不免有些替作者遗憾。按照作者所说,徒步是对主流的抵抗,但作者徒步的方式,却又有意无意地迎合了主流的标准,带有完成科研任务似的紧张感,这大概是生当此世的人很难摆脱的习性或曰宿命吧。

  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大意是年轻时读游记,喜欢漂亮的辞藻与修辞,待年纪大点,兴趣就变了,更愿意看路上遇见什么人,小酒馆里吃了什么饭,价钱如何,与人聊点什么话之类的细节。此语真是深得我心。我在这本书里试图寻找的也多是此类细节。作者在这一点上没让人失望,尽管他只写饭菜不记价钱,多少有些美中不足。他喜欢记录沿途风景,从城市到郊区,从山地到高原到沙漠的地形变换,田地里的庄稼从玉米大豆变成了荞麦莜麦,小动物也从蜜蜂蝴蝶变成了土拨鼠和狐狸。所有这些,细心的作者全都捕捉到了。书中几处速写则生动再现了作者笔下的风景与人物,我们不妨摘选两则来欣赏:

  迎面一个老乡骑着黑驴过来,驴的额头上那块红条布虽然褪色了,依然非常显眼。这个骑驴的老乡戴着米黄色耐克棒球帽,一副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只看得清黑黑的颧骨和鼻子,以及紧绷的嘴唇和下巴。我对那一副铁镫很感兴趣,因为过去很少看见骑驴的有这么齐全的装备。他当作鞍鞯兼褡裢坐在屁股下面的,是一个印着美国星条旗的大化纤袋子。

  进入老掌沟,最强烈的感觉是,如同回到了春天。灌木和乔木似乎刚刚进入花期,白杨树正在吐出一团团的白絮。我猜想,此地物候比北京至少晚了两个月。让大家不约而同发出感叹的,是两侧高耸笔立的山岩。山势之奇丽,崖壁之陡峭,景色之壮美,堪称一路所见之最。

  可以看出,无论写景状物,作者笔下都楚楚有致,颇具婉曲之妙。保持对世界的新鲜感和感知力,有能力并且有耐心把它们详细地描述出来,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特别美好的事。

  除了描述沿途所见所闻外,历史学者的身份也使得作者对脚下土地的过往怀有浓厚的兴趣。在行走开始之前或者在行走结束之后,作者一定翻阅了大量的史料笔记与诗文别集,钩稽出一系列“从大都到上都”沿线丰富动人的故事,穿插在行走的间隙讲述,使得这趟旅途越发显得斑驳厚重,充满了历史的纵深感。

  在所有这些讲述中,我最感兴趣的系列故事是关于徐渭的。

  学文学的人对徐渭的了解,大多来自文学史书上的介绍,读徐渭的作品,也基本局限于《四声猿》一类剧本,在脑子里形成一个狂狷天才的模糊印象。在《“题未定”草·六》中,鲁迅早已说过:“选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眼光愈锐利,见识愈深广,选本固然愈准确,但可惜的是大抵眼光如豆,抹杀了作者真相的居多,這才是一个‘文人浩劫。 ”因举例证明蔡邕并非只是碑文中显示那种学究,还有可见于《述行赋》里的血性,而陶渊明其人更绝非选家所选《归去来兮辞》与《桃花源记》里的那种飘飘然可以概括,还有《闲情记》里的垂怜美色,以及“刑天舞干戚”式的金刚怒目,而“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的是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而若想获得这种对于一个人全貌的真实判断,非读全集莫办。《从大都到上都》中引述的徐渭的故事,再一次让读者明白了这个道理。

  “明代徐渭(1521—1593)在他五十六岁那一年,即万历五年(1577),应时任宣大总督的老同学吴兑之招,前往宣府,在明朝的北部边疆生活了大半年。”故事是这样开头的,在接下来的旅途中,随着所到之处与徐渭游踪的重叠,作者对徐渭的描述也越见生动。由于徐渭在北地生活之时,正是隆庆和议之后不久,边境一片和谐,因之徐渭笔下的边塞诗也呈现出与文学传统不太一致的温情脉脉,比如“虏帐朝依水,胡酋夜进觞,舞儿回袖窄,无奈紫貂香”,再如“满城屠菜马,是鼻掩绵羊”。还有一首诗,寥寥数句记载了一个复杂动人的边地故事:“沙门有姊陷胡娃,马市新开喜到家。哭向南坡毡帐里,领将儿女拜袈裟。”——僧人的姐姐被掳去,因“马市新开”而姐弟重逢,姐姐已然嫁人且生儿育女,遂将穿袈裟的弟弟带到自家毡帐里,哭泣着让儿女拜认舅父。乱世中的人生遭际,无论相聚还是别离,都让人怅惘不已。

  而更打动我的则是徐渭在寺庙里与老僧一起度过的客居的寒夜:“东房老衲怜牢落,夜夜来吹鹘打鹅。”所谓“鹘打鹅”,罗老师的解释是用芦笙吹奏的《海青搏鹅曲》。我于音乐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内蒙一带人民在明朝时是不是会吹奏芦笙,只从简单的资料中查知元代有《海青拿天鹅》的琵琶曲,事见元代杨允孚的《滦京杂咏》百首之“为爱琵琶调有情,月高未放酒杯停。新腔翻得《凉州》曲,弹出天鹅避海青”一首,诗末注云:“海青拿天鹅,新声也。”但此曲为琵琶曲,属弦乐,与徐渭诗中“吹”字不合。但不管怎么说,北地寒夜,听老僧吹奏“鹘打鹅”这样充满地方风情的激越乐曲,都是难得的人生体验。何况,罗老师还细心考证出,两人围炉夜话时,炉子里烧的是蔚州炭——一种在当时最受欢迎的、开采便宜的优质无烟煤。简直不能想象更周到的作者了,我想要读的旅行记就是这样的,疏处可走马,密时不透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能搔到痒处,真是异常愉快的阅读体验。

  徐渭还写在蒙古人家做客:“胡儿住牧龙门湾,胡妇烹羊劝客餐。一醉胡家何不可?只愁日落过河难。”写路上偶遇的美姿容、精射术、又为家中妹妹索要甜食的少年:“胡儿处处路旁逢,别有姿颜似慕容。乞得杏仁诸妹食,射穿杨叶一翎风。”

  这哪里是世人所以为的那个放纵不羁、行止失常的徐渭呢?这分明是带着好奇与欣喜深入边塞生活的江南书生,是具有敏锐观察力和上佳描述力的浪漫诗人。他笔下记录的,是生命中一段难得的辽阔无拘的悠游时光。

  作者的梳理帮我们呈现出一个与文学史中的描述大不相同的、立体多面的徐渭形象,成功激起了我阅读徐渭与边疆史料的双重兴趣。

  我得承认自己是个略有些挑剔的读者,作者的寻章摘句,固然是关乎脚下正在行进的土地上曾经发生的故事,有时却并没给人亲切或浑然一体之感,有些可能是行走前的预备,更多的则可能是事后整理时补入的资料。但另外一些看似无意引用的资料,却又让我觉得无比妥帖,读的时候,甚至连它们与“从大都到上都”这段路途毫无关系都全然未觉。比如引明王士性《广志绎》里的一段文字:

  晋俗勤俭,善殖利于外,即牧畜亦借之外省。余令朗时,见羊群过者,群动以千计,止二三人执棰随之。或二三群一时相值,皆各认其群而不相乱,夜则以一木架,令跳而数之。妓妇与肩酒肴者日随行,剪毛以酬。问之,则皆山以西人。冬月草枯,则麾羊而南,随地就牧,直至楚中洞庭诸湖左右泽薮度岁,春深而回。每百羊息羔若干,剪毛若干,余则牧者自得之。

  讲的是山西的牧羊人赶着羊群在晋楚之间千里游牧的动人故事,可以算是我读到的最好的中国故事之一。用时髦的话讲,就是既有诗与远方,又不放弃世俗的欢娱,想来会是很多人怯于声张的理想生活吧。

  徒步又似乎格外能触动久远的记忆。行走在丰源店乡时,作者坐在路边草地上假寐,恍惚回到了三十多年前的密云火车站,那时与几个同学正准备坐火车去承德,“就在那时候,我注意到爬出花坛木栏杆的牵牛花藤蔓,以及藤蔓上粉色和蓝色的牵牛花。无法解释,我那时竟被这些牵牛花深深感动。坐在丰源店乡X404路边草地上半睡不睡的那一瞬间,我再次看到了当年的那些牵牛花,那么真切,连花瓣上的露珠都晶莹透亮”。

  又一次,在小厂镇古老的集会开始前一日,作者与旅伴在一家餐馆午饭,“各点了一碗刀削面,外加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盘土豆丝,一盆家常豆腐”,然后聊起共同的往事,聊起早夭的青年学者刘聪,“现在,在远离北京、远离熟人的地方,忽然想起她,竟然一下子沉浸到往事之中”。于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描述刘聪爽直、敏悟而短暂的一生,还提到芝加哥大学东亚艺术研究中心为刘聪树立的纪念碑——一块中国乡村的磨盘石,“往事就是这样。生命就是这样。不期然地,在这个凉爽的高原之夜,疲惫之下,恍惚之间,又一次想起故人”。

  類似情形的出现,大概是长时间徒步旅行最吸引人的地方,难得脱离日常生活秩序,不被琐细而庞杂的信息围裹,单调的行走也容易让思维松弛与简化,对沿途的光影变幻与花香虫鸣增加了许多敏感,潜伏在记忆深处的一些细节遂因之浮出水面,在意想不到的时刻与人相遇。甚至,不妨用这样的广告词来号召人参与徒步:“去徒步吧,找寻生命中深藏的记忆,在旅途中与尘封的往事不期而遇。”

  如果问我读游记时究竟想读到什么,我的答案可以给出来了:我想读到看人打升级的忘形,读到对骑驴老人的素描,读到另类徐渭,读到晋楚间的千里游牧,读到不期然念及的故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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