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去年第五期刊登了方舟子先生的长文《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其中第二节距事实颇有距离,需要稍作说明。为了避免歪曲方先生的文意,我只好不避冗长,先把方先生的文章俱引如下:
余英时氏在一九九一年八月为《〈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写的跋语中,推测他的揭发刺着了《十批判书》的作者郭沫若的痛处,引起了郭的反弹,如此说道:
“《十批判书》的作者究竟读过这篇文字没有,不得而知。几年之后《历史研究》上发表了一篇《钱穆和考据学》,把钱先生的一切著作,特别是考据著作,骂成一钱不值。此文后来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其中第四节‘钱穆考据的剽窃和诬妄是专骂《先秦诸子系年》的,而且处处以吹捧《十批判书》作为对照。让我抄摘其中几段以供欣赏。”(第122页)
摘完了以后又总结说:
“此文特别强调《系年》是‘剽窃而成,又刻意把《系年》的考据说成一无是处,而《十批判书》则处处精到,充满创见。在我看来,这两点似乎正是针对我的文章而发。否则也未免太巧合了。我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我的推测,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一推测大概是虽不中,亦不远。我详引原文,也是为了存真。但是我所引的还是属于比较‘文雅的,至于更精彩的样板,只好请读者去通读全文了。”(第124页)
余氏虽然在这里没有明言《钱穆和考据学》的作者是谁,但根据上下文关系,一开头就说“《十批判书》作者”,再说“此文后来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摘录时又加上“不打自招”之类的按语,读者读了,哪一个会怀疑写《钱穆和考据学》的就是《十批判书》的作者?我读了以后,也觉得郭沫若未免有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了。余氏此跋的用意,不就是想通过郭的失态证明自己当初揭发的正确吗?我虽然通读过郭沫若的史学著作,却从来不知道有这回事,也只是觉得自己见闻不博、记性不佳,不疑有他。但余氏在引文时,有一处用了省略号,而根据我阅读余氏多篇辩论文章后所得来的经验,他省略的部分却往往是关键之处,因此就很想知道他在摘引时究竟省略了什么。于是一头钻进了图书馆,翻遍了郭沫若文集,却还是找不到这篇文章。幸好余氏在引文时,注明了出处是“《学步集》,北京,三联书店一九七八年版,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页。原书出版于一九六二年,这是再版,但文字没有改动”,于是根据书名去找,一找就着。一看文集和文章的作者,大吃一惊,原来并不是《十批判书》的作者郭沫若,而是另一位历史学家、仍然健在、刚刚编完了《中国通史》的白寿彝先生!
有没有可能是余氏记错了,把作者搞混了呢?绝无可能,因为,余氏引文时连哪版哪页都写得清清楚楚,显然是拿着书照抄的。有没有可能余氏或者编辑是因为不想让白先生“出丑”,所以才隐去作者的名字呢?也绝不可能,因为文中不仅无一处点明此作者不是《十批判书》的作者,反而从头到尾处处暗示这是《十批判书》的作者的反弹。更恶劣的是,虽然余氏自称是“我详引原文,也是为了存真”,然而为了让读者误以为该文作者就是郭沫若本人,在抄的时候,余氏又偷偷地作了改动。不信让我们也来一段“互校”:
余氏引文:
“《系年》第一三О条举出一个儿说,而对于儿说即貌辩、昆辩,及《齐策》、《吕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记载,他都没有提,是《十批判书》钩出来了。(原注 :《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57页。)第七五条引《盐铁论》,说出齐缗王时‘诸儒分散,但对于稷下学风的实质说不出来。这也还是《十批判书》中的《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才把稷下的内情钩出来了。(英时按:这一段话似乎承认《系年》据《盐铁论》考据出了稷下的史实,则《十批判书》有关稷下的史实取自《系年》已不打自招了。)──他自己还直嚷嚷‘丝丝入扣,朗若列眉,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事了。(英时按:此处忽然破口大骂,也特别值得玩味。)”
原注该引文出自《学步集》,三联书店一九七八年版第二九五页。我核对原文,是:
“《系年》第一三О条举出一个儿说,而对于儿说即貌辩、昆辩,及《齐策》、《吕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记载,他都没有提,还是郭沫若同志钩出来了。(原注:《十批判书》,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57页。)第七五条引《盐铁论》,说出齐缗王时‘诸儒分散,但对于稷下学风的实质说不出来。这也还是郭沫若同志在《十批判书》中的《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才把稷下的内情钩出来了。至于钱穆在自序中所吹嘘的其他各条,都可以说跟先秦诸子学术没有多大关系的烦琐的废话,就更不必提起了。他自己还直嚷嚷‘丝丝入扣,朗若列眉,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事了。”
余氏故意略去“至于钱穆在自序中所吹嘘的其他各条”一句,使得下面的“他还直嚷嚷”一句变成了“忽然破口大骂”,以便让人“玩味”作者的恼羞成怒,这是余氏惯用手法。而为了让读者误以为该文的作者是郭沫若,余氏竟然在抄引时一概隐去原文中的“郭沫若同志”,甚至干脆改成“《十批判书》”。在另一段有关《老子》的引文中,他也如法炮制悄悄做了这样的改动:
“(钱穆)曾把关于老子的考据辑为《老子辨》专书,由大华书局出版。他费了很多力气拼凑出来的论断,经不起轻轻一击。《十批判书》中说:‘老聃本人,在秦以前是没有发生过问题的,无论《庄子》、《吕氏春秋》、《韩非子》以至儒家本身,都承认老聃有其人而且曾为孔子的先生。《老子》其书是一个问题,老子其人又是一个问题。(原注 :《十批判书》,第155页。)话虽不多,已很可以破钱穆的‘老子不得在孔子前的妄说。至于《老子》这书的著作年代,虽不能最后确定,但认为是战国中叶的著作,显然比钱穆之说更为可信。(原注:《青铜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31-244页。)《十批判书》中有一段话,对钱穆是具有照妖镜的作用的,很值得在这里称引:‘道统观念很强的人如韩愈,认为老聃是道家的人们所假造出来,想借以压倒孔子的。这是为了争道统,要想维持孔子绝地通天的尊严。(原注:《十批判书》,第156页。)这正说破了钱穆的心事。(原注 :《学步集》,北京,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297页)”
我们如果仅读引文,又怎会怀疑这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但是如果我们核对原文,发现“经不起轻轻一击”原作“经不起郭沫若同志轻轻一击”,“《十批判书》中说”原作“郭沫若同志说”,“但认为是战国中叶的著作”原作“但郭沫若同志认为是战国中叶的著作”,“《十批判书》中有一段话”原作“郭沫若同志曾说了一段话”,在“很值得在这里称引”之后原来还有一个“他说”,又怎会认为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
余氏后来发现了郭沫若书中的一处无关宏旨的引文小错误(把“外有学堂,即齐宣王立学所也”“抄成”“有学堂,即齐宣王所立学宫也”,是抄错还是异文,待考),如获至宝,为此又写了一篇跋语,一口咬定郭沫若不是粗心,而是公然篡改,如此评论说:“……而且还公然改易文句,正是因为自负是古史‘权威,相信读者绝不敢怀疑他的论据。即使像我这样怀疑的读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会妄诞至此,所以两次都被瞒过了,可见陈垣论考寻史源的两句金言‘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确颠扑不破。但是史料俱在,学术欺诈终究不能行之久远,我写此节竟忍不住要套用两句旧诗说:‘太平《览》、《记》分明在,莫道人间总不知!”(第130页)
这段评语,简直就是余氏的自我批判。他自负是“著名学者”,读者会被他所布下的“为了存真”“文字没有改动”“请读者去通读全文”(指《钱穆和考据学》)之虚张声势所吓住,而绝不敢怀疑他在引文时作了手脚误导读者。他的跋语已发表七、八年,《钱穆与中国文化》在大陆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从来没有人去查核原文吗?连我这样早就不齿余氏文风的读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会下作至此,一开始也被他蒙骗了!他竟然还一再援引陈垣先生的告诫“引书非亲睹不可也”,“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教训已故沫若先生和读者,套用白先生的话说,“真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事了”。我写到此,也忍不住要套用两句旧诗说:“寿彝《学步》分明在,莫道人间总不知!”
方先生是看了由上海远东出版社收入学术集林丛书的《钱穆与中国文化》而写下他的声讨文字的,所以他注明他“摘引余文均出自此书”。为了预防余氏“像封那些与之辩论的国内学人一样,封我为‘大陆官方宣传人员”,方先生未雨绸缪,在文章开始即称庆“笔者幸好身处海外”,强调他“在海外多年”;而在文章末尾又再特地标示他的大作“寄自美国”。我不知道方先生是从台湾去的美国,还是从大陆去美国的时间久了,因此他对部分国情自很精通,而对部分国情已近隔膜。例如他似乎不知道,既然连他这样置身美国的有识之士都能觉悟到余氏的“政治偏见很深”,所以大陆翻印余氏著作,从十多年前的《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到近年的《论士衡史》,都是经过删节的“洁本”,《钱穆与中国文化》也不例外。而他在上文中所指斥余氏“偷偷地做了改动”、“悄悄地做了改动”、“在引文时作了手脚误导读者”的地方,恰恰无一不是他断言“绝不可能”的出版社在编辑余书时更动的。
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的学术集林丛书凡八种,包括熊十力的《存斋随笔》、周一良的《唐代密宗》、徐梵澄的《陆王学述》、李学勤的《古文献丛论》、裘锡圭的《文史丛稿》、饶宗颐的《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殷海光与林毓生的《书信录》以及余英时的《钱穆与中国文化》。我协助出版社做了组稿工作。其中余书是以他在台北三民书局出版的《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中的全部文章与《中国文化与现代变迁》中的部分文章合成的。社方对出版这套丛书态度审慎,专门作了“出版说明”:“丛书的作者,既有国内的学界前辈,又有海外的华人学者;有已故的,也有正当盛年者。治学方法与著述风格,各有千秋;一家之言与价值取向,亦各有所属。丛书出版,供学苑比较研究。”
在编辑余书时,对《〈十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一文,我们也感到二者性质不同,未必宜于互校,因此曾经想把这篇抽掉;但又考虑这样一来倒像我们不敢正视这桩公案,有意讳饰,更坐实了郭沫若先生“抄袭”的罪名,不如印出来供学术界比较探讨,反而能够促使人们明辨是非。为了不让外行轻信余氏的论断,出版社负责人在终审时隐去了郭沫若先生之名,而代之以“《十批判书》的作者”,这样既使学术界的专家获得辨析之资,又试图减免余说在局外人中的扩散。由于余氏在原书中对白寿彝先生颇有微词,遂将白先生的名字和若干语句也一并作了删除。远在美国的方先生自然不暇理会出版社的这番良苦用心,宜乎他要一口咬定这“绝不可能”是编辑的加工了。
《钱穆与中国文化》并没有注明删改情况,但在书中附了《犹记风吹水上鳞》的序文,对该书的结集缘起和包括《互校记》在内的各篇目皆有说明,序末注明的成稿时间是一九九一年;而《钱穆与中国文化》序末注明的成稿时间是一九九四年,明眼的读者不难看出前书为后书之所本。(几年前一位旅日学者就曾将二书文字加以校核,在日本一家刊物上撰文批评过大陆版的删节)可惜方先生为核对《钱穆和考据学》的原文,“一头钻进图书馆,翻遍了郭沫若文集”而不得,最后才“幸好”根据余文标示的出处找到了白书,所费的功夫不可谓不大;但却不知在批判余文之前,也同样去核对一下台北版的原书,未免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以至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现在,我只好把先引起方先生三分困惑、继而激起方先生十三分遐想的两段引文按三民书局版的原貌抄呈方先生:
郭沫若究竟读过这篇文字没有,不得而知。但是中共官方学术界似乎曾注意到它的存在,并且作出了间接的然而又是针锋相对的反应。几年之后白寿彝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了一篇《钱穆和考据学》,通篇都是用下流的暴力语言,把钱先生的一切著作,特别是考据著作,骂成一钱不值。此文后来收在他的《学步集》中。其中第四节《钱穆考据的剽窃和诬妄》是专为骂《先秦诸子系年》的,而且处处以吹捧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作为对照。让我抄摘其中几段,以供欣赏。
白寿彝特别强调《系年》是“剽窃”而成,又刻意把《系年》的考据说成一无是处,而《十批判书》则处处精到,充满创见。在我看来,这两点似乎正是针对着我那篇《郭沫若抄袭钱穆先生著作考》而发。否则也未免太巧合了。我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我的推测,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一推测大概是虽不中,亦不远。我详引白寿彝的原文,也是为了存真。
余氏对待郭沫若先生和白寿彝先生的态度自然是恶劣的,这我们可以继续批判。但他无意借剥夺白寿彝先生的著作权来达到诬陷郭沫若先生的目的,却是明明白白的。至于劳方先生费心“也来一段‘互校”而核出来的《学步集》原文,我想我就没必要再在这里抄录了,因为那都是余氏本来的引文,并不曾有一个字的改动。方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度准余氏之腹。
我不知道是因为方先生的水平过高抑或过低,竟会产生读了远东版的该文,“哪一个会怀疑写《钱穆和考据学》的就是《十批判书》的作者”的幻觉,我想这也绝不会是删改者的本意。(不知他们看到方先生这样想入非非,是会哑然失笑,还是会心惊肉跳?)照我这样嗅觉不灵敏的普通读者看来,除了“《十批判书》的作者”和“此文后来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二处“作者”相衔,可能(也仅仅是可能)一时引起歧义;而只要通读下去,那么与方先生产生同感的可能应该是微乎其微的。一则如果余氏要“处处暗示这是《十批判书》的作者的反弹”,那么他何以在开始就声明“《十批判书》的作者究竟读过这篇文章没有,不得而知”?二则余氏说那篇文章“处处以吹捧《十批判书》作为对照”,说的是“吹捧”而不是自吹,也没有加定语说是吹捧他自己的《十批判书》,所以按常理亦可知文章的作者当为第三者。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就看被删改过的白文,其中说有关史料“还是《十批判书》钩出来了”;又引《十批判书》语,说“话虽不多,已很可以破钱穆的‘老子不得在孔子前的妄说”,其言“显然比钱穆之说更为可信”;又说“《十批判书》中有一段话,对钱穆是具有照妖镜的作用的,很值得在这里称引”,云云,更句句都是非第三者莫属的口吻,这本是非常明显的。可方先生的读后感偏就是“又怎会怀疑这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正所谓故作迂痴,匪夷之思,我就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在装不懂了。我只是很难想象个性张扬、行文恣肆的郭沫若先生会这样装模作样地像谈论别人一样地来炫示自己的著作,而不出现一个“我”字,这只要读过《十批判书》的首篇《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就不难体会。方先生自称是“通读过郭沫若的史学著作”的,不料他却对郭沫若先生的文风隔膜如此,竟会把这样板滞的文字当成郭沫若先生的手笔,还说“我读了之后,也觉得郭沫若未免有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了”,我看这倒真是对郭沫若先生的侮辱──而那责任自然不在余氏。
鉴于方先生在文中的过失主要是出于无知,我无意再东施效颦地来作“英时《犹记》分明在,莫道人间总不知”之类拙劣的句型练习。但方先生因无知而膨胀的自负,使他不仅在文中振振有词地教训余氏,同时还居高临下地教训大陆的学者,指责余氏的“跋语已发表七、八年,《钱穆与中国文化》在大陆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从来没有人去查核原文吗”?这就太陶醉于自己的只眼独具了。他不知道他自鸣得意而实则是无事生非的这种查核,其他的学者不是因为无识而不知去做,而是因为无聊而不屑去做。这更不意味着大陆学者对余文就全无认识。余英时也包括钱穆的政治观点和学术观点,不少都是可以而且应该批判的。事实上大陆学者早就关注到了这一问题。北京的《中国史研究》、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都曾发表文章,对余说进行了驳斥。但那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内行,所以用的靶子都是原本的《犹记风吹水上鳞》。方先生在这一点上不免外行,而对国内的研究状况又一无所知,但他却俨然作出一副国人皆醉、只有他在美国圆睁着警惕的眼睛、只身维持着国内治安的扮相来,这样的自视无论如何是过高了。在全文的末尾,方先生引录了郭沫若先生一九五○年在《十批判书》改版书后《蜥蜴的残梦》中反击他人批判时所说的一段话:
不逻辑竟到了这样的地步!老实说,做学问的人是不能够这样的,一定要虚心,要把别人的著述先作适量的体会,从全面来了解别人,然后才能进行批判。不懂就是不要假充内行。假充内行的结果,只是表示自己的无知。单纯的无知倒还可以救药,只要虚心地多读书,改正一下头脑,知识倒也会积蓄得起来的。假使在无知之中再加上敌忾,敌忾而且很强,巍巍乎俨然一个大权威那样,是的,那才是“很有问题”的!
方先生说:“文史全才代不乏人。但近代以来,在文史两领域都有郭沫若那样的天才,都作出了开拓性多方面的成就的,却几乎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对“近代以来”的“文史两领域”中的众多学者──例如从王国维到钱钟书──的著作,我既没有水平全部读懂,更没有能力详加比较(我想恐怕也不宜于比较),所以不敢妄下雌黄。至于方先生颂赞郭沫若先生“文史全才,一代宗师”,则是我完全同意的。不过,正如越是末学而肤受者或者索性就是不学而有术者却越要急不可耐地亮出“业师钱钟书”的幌子,而真正的登堂入室者反而讳言自己是钱门弟子、“原因很简单:不配”一样,郭沫若先生这样的“师”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宗”的。全才不论,就说郭沫若先生在前面就治学态度所作的谆谆教诲,方先生就根本是佯奉而实违的。在我看来,上引方先生的文章正是一个“在无知之中再加上敌忾,敌忾而且很强,巍巍乎俨然一个大权威那样”的“很有问题”的标本。方先生自称他是一个“多疑的人”,但他无疑更是一个勇于自信的人。他曾怀疑:“有没有可能是余氏记错了,把作者搞混了呢?”回答是“绝无可能”。他又曾怀疑:“有没有可能余氏或者编辑是因为不想让白先生‘出丑,所以才隐去作者的名字呢?”回答是“也绝不可能”。之所以以事实为绝不可能,恐怕就是因为很强的敌忾在起作用。在提及余氏时,方先生称自己是“不能不对他的一切学术论著都保持怀疑态度的”。但他偏偏没有怀疑,既然余氏存心舞弊,一再“在引文时作了手脚误导读者”,“处处暗示”白文“是《十批判书》的作者的反弹”,却为什么还要清清楚楚地详注《钱穆和考据学》的出处是“《学步集》,北京,三联书店,一九七八年版,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页。原书出版于一九六三年,这是再版,但文字没有改动”?以至方先生查证时只要“根据书名去找,一找就着”。这等于是余氏一面作贼,一面却把赃证当奖杯似地高高举起来招摇过市,以便引来方先生一捉一个正着。方先生竟不多心天下为什么会有这等好事,还喜出望外地说“连我这样早就不齿余氏文风的读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会下作至此”。其实方先生当初最该怀疑的倒是:即使余氏出于方先生所设定的目的而真“下作”到如此丧心病狂,他也未必会“下作”得如此弱智。
一九九九年十月
(此文曾在日本出版的《百年》杂志1999年11月号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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