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火车在铁轨上疾驶时发出的声音,仿佛来自世界的尽头,哐嘡嘡——哐嘡嘡——空旷辽远,有种长日将尽的倦怠和寂寞。这有节奏的声音在我平静的心湖上荡起一圈圈微小而又均匀的涟漪,让我在喧哗的车厢里也能保持着一份内心的宁静。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现在是正午,我把整张脸都印在车窗上。铁路旁的杨树整齐划一地向后倒去,一棵接着一棵,一排连着一排,永无休止且不可逆转地向后倒着,没有一丝挣扎和反抗,像被镰刀割倒的麦子,像被岁月割倒的人。
走,抽根烟去。坐在对面的大鹏用手碰了我一下。火车得四点多才到站呢。
你去吧,我不抽了。我看着大鹏说。大鹏是这次和我一起出来打工的哥们,从小没妈,经常和小流氓打架,但对我却情同手足。
那我去了。大鹏站起身,从密密麻麻的乘客中间向车厢连接处挤去。过道里人太多,他小心谨慎地侧着身子,不停地说,请让一下,请让一下,语气中带着谦卑。他个子很高,身子很瘦,头发有些长,乱糟糟的没有光泽,像顶着一个老鸹窝。如果仅看他的背影,没人会相信他还只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小伙子。
我叫辛长平,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本意应该是希望我的一生能够平平安安。他们一生遭受了太多的磨难,对生活只剩下了招架之功,早已不敢奢望大富大贵,唯求自己的儿子能够平安健康,少些坎坷。但现在看来,说是一生平平淡淡才合适。
我高中已经毕业四年了,曾经美好的梦想,已经随着高考的结束破碎了。读大学对于我的家庭条件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本来我是想再考一次的,为了省下复读费和生活费,我决定在家自己复习,但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月,就放弃了。父母都六十多岁了,还在为生活辛苦奔波着;我还有一个读初中,而且学习相当优秀的妹妹,所有的这些让我无法心安理得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每当看见父母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地里回来,每次看到妹妹趴在炕沿上认真地写作业,我的脸就会红起来,胸口就像有一把小刀,一下一下地剜着我的心。我不能这样自私下去,我已经不小了,是我应该为这个家庭做出贡献的时候了。终于有一天,我把厚厚的一摞教材一本本地塞进了灶坑。看着伴随我多年的教材慢慢地变成了灰烬,我没有悲伤,相反,那一刻我似乎已经卸去了身上的重担,得到了解脱。
这四年里,我四处打工,维持着家里困窘的生活。我不怕吃苦,又心灵手巧,不到一年就学会了外墙保温这门技术。这工作就是给楼房外表贴上一层泡沫保温板,这样冬季室内的温度就散失得慢些,起到了节约能源的作用。现在北方几乎所有新建的楼房都在采用这种工艺。这工作在建筑工种里也算是一门技术活,并不太累,但是却有一定的危险性,几乎每年都有不少的伤亡事故,所以工资一直相对较高。
外墙保温施工时,在楼房的顶部垂下一个吊篮,施工人操纵吊篮,使之上升或下降,这样就可以在楼房的外表面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我最开始学外墙保温时,下了很大的决心。其实一开始我是在建筑工地做小工的,每天劳动量很大,但赚的钱却少得可怜。后来为了能够挣到更高的工资,我才迫不得已选择了外墙保温这个工种。我刚上吊篮时吓得要命,吊篮在半空中晃来晃去,在里面连站都站不稳,更别说是干活了。我常常用一只手死命抓住吊篮的护栏,用另一只手勉强对付着干。那时正是深秋,本来天气已经很凉了,但我在最初做学徒的一个月里,贴身衣服几乎天天都被汗水湿透。这其实不是干活累出的汗,而是由于过分的紧张导致的冷汗。那时每天晚上回家睡觉时,只要一躺在炕上,就会觉得炕也跟着晃来晃去的,有天旋地转的感觉。
大鹏抽完烟回来了。他站在过道处,对坐在外侧的一个戴着金链子的卷发女人说,大姐,不好意思,请让一下,让我进去。那个女人吐掉嘴里的瓜子皮,翻着毛嘟嘟的大眼睛,白了大鹏一眼,只把肥硕的屁股稍微斜了斜,算是给大鹏让道了。大鹏勉强挤进座位后,她又用手使劲地掸了掸自己的屁股,好像那上面刚才被大鹏沾染了灰尘。
妈的。我看见大鹏的嘴显示出骂人的口型。
大鹏是我学习外墙保温刚出徒时认识的,他比我大三岁。那年我跟着师傅学了一个多月的手艺,后来师傅转行不干外墙保温了,去做了买卖。那时学徒是挣小工工资,老板其实从学徒工身上能赚到不少好处,因为凡是学徒的小工几乎都会拼命干活儿,好及早掌握技术,然后出徒挣大工的工资。当时由于我刚出徒,技术还不是很精,于是别的人都不愿意和我搭伙在一个吊篮里干活儿。当时那个黑心的老板就对我说,你看也没有人愿意和你搭伙,不行你就去别的工地看看吧,言下之意就是要撵我走人。我学徒的时候干的活儿甚至比大工都多,现在出徒了,可以挣大工工资了,他却说这话,明显是不愿意让我在这挣一份大工工钱。这时大鹏站了出来,对老板没好气地说,人家在你这学徒就是为了能挣上大工的工资,现在好不容易熬出头了,你却要撵人走。没人愿意和他一伙儿,我愿意。当时老板瞅了他一眼,我知道他很生大鹏的气,但考虑到大鹏在大工中也是技术过硬的人,所以就没再说啥。就这样,我和大鹏成了朋友。
大鹏十二岁的时候他妈就病死了,前两年他爸又下了岗,所以他的境况也不好,今年都二十七岁了,还没有女朋友。大鹏不是没谈过恋爱,据他说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处过一个对象,两人一处就是三年。但大鹏家太穷了,住的是城乡结合部的一栋不到四十平方米的平房,而且那时大鹏还没有干外墙保温,只在工地做小工,工资很低。大鹏说他那时和他的女朋友很有感情,但女方父母却强烈反对,理由是结了婚他俩连一个窝都没有。就这样,最后他俩不得不分了手。
大鹏现在一干活儿就喜欢对我说,我这些年不知道给多少个楼房贴过保温板,可是那些楼里连脚印大的地方都没我的。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只有无奈,没有抱怨,是一种对命运服服帖帖的表情。而我只能陪着他苦笑一下。
二
火车是下午四点十分到的站。我和大鹏背着装行李卷的蛇皮袋,双手拎着工具筐和塞满换洗衣服的拎包,随着人流向外挤。刚走出地下通道,阳光就像一盆水似的凌空泼了下来,天地间仿佛飞着无数只长着鳞翅的白蝴蝶,晃得人睁不开眼。在站前广场,我放下拎包,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水,然后用手遮在眼睛上,打量着这个繁华而陌生的城市。这应该算是一个中等城市,高楼林立,到处响着汽车的引擎声和行人的喧哗声;到处矗立着富丽堂皇的广告招牌;未燃尽的汽油味、垃圾箱里的烂水果味、男人身上的汗泥味和女人脸上的脂粉味,这所有的气味在温热的空气里混合、发酵之后,又合成了另一种怪味,这种气味就是城市的气息。这种气息洪水一样涌来,我俩瞬间就被淹没在了里面。
这几年,我一次次被生活逼出家门,一年年被命运驱赶着四处奔波,去过不少城市。但每到一个城市,我都会有着淡淡的孤独感,仿佛是在漫长的旅途中暂时寄宿在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客栈,又像一片烂菜叶在水中无助地随波逐流,偶尔被一丛水草挂住,但用不了多久,就又会被水流冲向别处。
我和大鹏找了许久,涎着脸问了许多人,也没有找到通往工地的公交车站,最后我俩迫不得已决定坐出租车。一连拦了好几辆出租,可司机一听我俩要去的地点,却都说那里偏僻,拉不到回程客,不能打表,都一口价,要五十元。五十元太多,大鹏不厌其烦地和司机们讨价还价,最后终于有一台车肯去了,车费四十元。因为省下了十块钱,我俩都很高兴,坐在车里望着沿途的街景,热烈地议论起来。只是司机心里不顺,冷着脸一声不吱,他一定觉得自己太过心急,以至于只收我们四十块钱,亏了。开了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了,清清嗓子说,两位师傅,这路太远,不行你俩再给加点吧。我俩当然不会同意,大鹏说,都是讲好的了,怎么说加就加?你要实在觉得亏,就把俺俩送回去吧!司机一听,刚想发火,想了想,又忍了回去,脸憋得通红,一路再没有说一句话。
转了好几条街,终于到了工地。这里是这个城市的一个新开发区,位于城市的东北郊,距离市中心的确远。因为觉得司机确实有些亏,临下车时我又多掏十块钱给了他。下车后大鹏对我抱怨,你可倒好,这一发善心,我的嘴皮子算白磨了。你看,人家也没领你情。我回头一看,果然出租车已经掉头跑远了,我还真没听见司机对我俩说声谢谢。
这个开发区占地很大,刚刚建起来的楼房一排排地耸立在夏季苍白的天底下,仿佛一支支刺向冷漠天空的灰色利剑,又像一株株冬季落尽叶子的干枯树干。最近几年几乎每个城市都在疯狂地搞房地产开发,各式各样的楼房如雨后的春笋一样在各个城市里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其实这对于我们建筑工人来说是一件好事,毕竟盖的楼房越多,我们的活源就越多,几乎不用为找工作犯愁。
我和大鹏是经别人介绍半路来这个工地干活的,在这之前已经有几十个工人在这干了半个多月了。
我俩投奔的外墙保温包工头叫老杜。接完我俩的电话,他就到工地大门口来接我俩了。他眼睛下吊着两只布袋样的眼泡,身体矮胖,呈橄榄型,头和脚都还算正常,只是到了上下半身衔接的腰部却忽然膨胀开来。他应该很喜欢抽烟,厚而发紫的唇间叼着一支燃着的香烟,那支香烟并没有被他叼实,仿佛只是用唾沫沾在唇边,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他先用眼睛上下审视了我俩几眼,像在菜市场里审视肉摊上的两块肉,然后就领着我俩左拐右拐地进了工地,来到了位于围墙边上的一个工棚。他嘴里衔着烟说,这里还闲着两个铺位,你俩就住这吧。每天早上四点开饭,五点正式上班,不准来晚。说完他就衔着半截香烟走掉了。我也是会抽烟的人,但嘴里叼着烟还能清晰地说话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这是一个临时工棚,用从混凝土上拆下来的木模板钉成的,模板上到处是水泥浆和钉子眼。其中一块模板上还画了一幅粉笔画,是线条夸张而拙劣的春宫图。工棚的屋顶扣着凹凸不平的彩钢瓦,也是旧的,蓝颜色已经被太阳晒成了白色。工棚大概有一百多平方,没有门,只用木条简单地钉了个门框,门框上挂着一张沾满了污渍的半旧五彩布。门旁不远处是一滩浑浊污黄的水洼,水面上泛着一堆堆细密的水泡。水泡在烈日下慢慢地膨胀,炸开,散发出一股让人欲呕的尿骚味,显然是工人们晚上起夜出来尿的。水洼旁边是一个垃圾堆,堆满了各种生活垃圾,尤其是一些吃剩的饭菜,早已腐烂发酵了,上面爬满了绿头苍蝇,人一走近,就嗡的一声飞起来,像一群小型轰炸机。工棚右边横着两根铁丝,一根上面挂着两条洗过的花内裤和三双露着脚后跟的线袜子,另一根上挂着几件没有洗的迷彩服。
我和大鹏掀开门帘走进去,一股浓重的怪味迎面扑来,我像被一个隐身人当胸推了一把似的,好悬被呛个跟头。我知道这怪味是汗溲味、臭脚味、烟味和衣物发霉味的混合味。
工棚里很暗,别的工人还没有下班。我和大鹏站在屋里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看清里面的大致情况。屋的两边各有一排离地半米多高的床铺,中间是一米多宽的过道。床铺上面散乱地堆放着工人们的被褥和衣物,没有一床被褥是整齐的,几乎都保持着昨晚睡觉时的形状。靠近门的墙边散乱地堆放着十多个绿色的啤酒瓶,屋地上到处是痰迹、啤酒瓶盖、烟头和方便面包装袋。在最里面的床铺上果然还有两个空位。我和大鹏简单地收拾了一下,然后把行李展开铺在了上面。我选了紧靠墙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这样的习惯,每到一个工棚,我都喜欢选最里面靠着墙的铺位,我上学的时候也是喜欢选靠后的座位。有一次我看心理学的书,说这种行为是一种内心自卑的表现。也许真的是这样吧,因为自卑,所以必须寻找人少的地方,是避免和人群过多地接触,应该算是一种自卑者的自我保护行为吧。
安顿好后,我在门边找到了一把破烂的笤帚,然后和大鹏把屋里扫了一遍,用工地装保温胶的塑料袋装了满满两大袋垃圾。我俩本想把工棚外的垃圾也运走的,但站在那犹豫了好一会,还是放弃了。垃圾太多,还没有运垃圾的工具。大鹏说,别他妈管了,用不上两天咱俩就适应了,也得跟着往这倒垃圾。我点点头。
三
一般刚换新环境,我都睡不好。半夜十一二点了,尽管我的眼皮干涩肿胀,像揉进了沙子,可我还是睡不着。即使是深夜,工棚里也不安静,高低长短不一的鼾声、磨牙声、放屁声、各种内容的梦话声,此起彼伏,从未间断过。我直挺挺地躺着,像一截干枯的木头,不敢轻易翻身,一翻身床铺就吱嘎嘎地响,我怕影响到身边的大鹏。工棚外亮着惨白的灯,灯光透过半掩的门帘照进来,铺在狭窄的过道上,像家乡地头的一段水渠。借着微光,我看见过道两边的床铺上各排着一溜儿黑乎乎的脑袋,像马路边待售的西瓜。想到西瓜,我就记起了一个笑话,说一个患夜游症的工人,半夜拎把菜刀,用手指关节逐个敲工棚里工友的脑袋,边敲边自言自语,说这个还没熟,这个也没熟。他把屋里所有人的脑袋敲了个遍,幸好他没发现熟透的西瓜。但愿这个工棚里不会有患夜游症的人。
我也不知道我是几点睡着的。
早晨不到四点,我睡得正香,就听见外面有人砰砰地拍工棚的木板,一边拍一边急赤白脸地喊,都长没长心,还得天天叫你们,起来了,起来了,吃饭了,吃饭了。是老杜的声音。
刚才还在睡觉的工人,纷纷从被窝里弹起来,像几十个按不住的弹簧。工人们忙三迭四地穿衣服,然后跳下床铺,趿拉着鞋,抄起餐具往外跑。我端着脸盆,问另一个工友上哪打洗脸水?他白了我一眼,像在看一个奇怪的生物,然后说,操,还打啥洗脸水,赶紧去吃饭,要不一会饭毛都没一根了。说完他就急匆匆地向伙房跑去。我和大鹏也顾不上洗脸了,手忙脚乱地从拎包里翻找出餐具,跟在别人的屁股后,跑出了工棚。
我俩还是来晚了。伙房外围满了人,拥挤着,吵嚷着,像一群在食槽前争食的猪。我和大鹏初来乍到,舍不下脸向里挤,只能端着小塑料盆站在人圈外等。终于轮到我俩了,靠近灶台一看,馒头倒还是有,但菜只剩下清亮亮的稀汤。我使劲往锅里看,只看见了自己的脸,看不到一片菜叶。我俩只好一人拿了两个馒头,又各自往自己的小盆里舀了一勺汤,学着别人的样子,蹲在地上开始吃饭。伙房前的空地上,黑压压地蹲了一片人,秃噜秃噜声响成一团,像一群鸭子正把扁嘴插在污水下的稀泥里寻找食物。
早上五点正式开始干活。我们现在施工的这栋楼是二十七号。我和大鹏在一个吊篮里,从一楼开始往上贴保温板。正是夏季,天热得要命,其他的工人都在背阴面干活儿,只有我俩在向阳的一面。但没办法,谁让我俩来得晚呢,背阴面已经没有工作面了。
我和大鹏的吊篮是四米长的,那就是说我俩的工作面是五米宽左右。我大概地算了一下,从一楼贴板贴到顶楼,大概是四百平方米的工作量。这样算下来,我俩把这一工作面的板贴上去,再刮胶刮下来,大概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俩要在这个朝阳的地方顶着烈日苦熬十五天。
我和大鹏第一天来这干活儿,不敢偷懒,也看不见别人干活的速度,只是一刻不停地忙活着。人在忙碌中,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甚至连在这烈日下干着体力活也觉不出时间的煎熬。我有自己的经验,干活时不要多想别的事,更不要总是掏出手机看时间,你越是看时间,时间仿佛就专门和你作对一样,反而走得更慢。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中午十一点,该午休吃饭了。午饭是米饭和土豆炖白菜。米饭是用直径近一米的大铁锅焖的,有些串烟了,而且没有一点儿大米的香味,还掺杂着砂子。我们吃饭时,要边吃边往外挑拣黑色的砂粒,否则稍不注意,就会咯嘣一下咯到牙齿。菜里一点儿油星儿也没有,也许就是用盐水煮的土豆白菜。
我和大鹏打完饭,刚蹲在阴凉的墙根准备吃饭,这时走过来两个人,我认识他俩,是和我们一个工棚的。
一个胖子,黑红的脸,有些秃顶,脖子上长满了痱子,看起来像扒光了毛的鸡脖子,
后来我知道他叫大奎。他端着饭盆晃着膀子走了过来,说,喂!你俩干活时能不能长点眼睛,看看别人干多少活,你俩他妈的干那么快,你让别人咋干?你俩还想弄点奖金是咋地?
你他妈说谁?大鹏忽地一下站起来,像点燃的炮仗。你说话给我注意点,别妈妈的。大鹏小时候就没了妈,性子像汽油,就怕沾火,我最了解他这脾气。
大奎没料到刚来的一个新人,竟然敢和他急眼。他脸涨红起来,像缝了两块红补丁,眼睛惊愕地看着大鹏,喉结上下蠕动了几下,像被米饭噎住了一样。过了好几秒,他终于缓和了语气,又说,我就是想说,咱都是出来打工的,干活互相照应点,你说你俩要是干得快了,我们大伙不就得被老板说嘛,为这点事犯不上。你说是不是?他看大鹏怒气冲冲的,就把头转向了我。都不容易,出门在外,他补充着。
就是就是。另一个矮个儿接过话说,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尽量别拼命干,老板都一个样,你干再多他都嫌少。
我听完后,也赶紧接过话说,是,我俩新来的,也不知道咱们平时都干多少,说实话,谁都不愿意拼死拼活地干,以后就知道了,咱们默契点,好不好?
对对,还是这个老弟说得在理,就拿咱们工头老杜来说吧。大奎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老杜不在,接着说,老杜最不是东西,你看给咱们吃的这是啥饭,就他妈的是猪食,我走南闯北地干过上百个工地了,就他这吃得最次。吃得次咱先不说,可他的活儿还太紧,总盯着屁股追。他还想继续说,看我俩捧着饭盆,有些不好意思,又说,得,不耽误你哥俩吃饭了,快点吃完趁有时间找个凉快地方眯一会儿。说完就咧嘴笑了笑,和那个矮个儿的走了。
下午再干活时,我和大鹏就放慢了速度。大奎说得对,我们一天出的力气已经对得起老板给的那点工钱了,没必要让他剥削得更多,这样放慢点速度更好,省得连晒带累让人吃不消。
四
到工地四天了,我和大鹏贴板贴到了十三层。今天天气格外热,应该有三十多度,早上刚伸手干活,汗水就湿透了衣服。从十三楼望出去,远处的建筑在空气中泛着水一样的波纹,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天太热。连风都懒得出来,空气是黏滞的,像一大锅刚熬好的浆糊。我甚至连喘气都很费劲,似乎被塞进了一个烧透了的砖窑里。刚十点多,我和大鹏就已经喝光了两大瓶水。装水的塑料瓶是大号的可乐瓶,能装五斤水。水是从伙房灌来的自来水,经过太阳一晒,已经成了温水。喝进肚子里的水存在胃里,胃膨大如一个灌满水的气球,身子一动,就咣当咣当响。更多的水变成了汗,衣服水淋淋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安全带箍住的皮肉痒得难受。脸上的汗水最多,我俩的脑袋就像正在融化的冰块。有时汗水流进眼睛里,像辣椒水,火辣辣的疼。
太阳越来越毒,就连吊篮上的方钢护栏都被晒得滚烫,手不敢挨上去,一挨上去就会被烫熟。我机械地干着活,动作无法快起来,身上像箍了一层湿热的粘泥,别说抬胳膊了,就连喘气都很艰难。用锯拉保温板时,保温板白色的碎末被热气托了起来,落在我汗湿的脸上,粘住了,像有许多小昆虫在爬来爬去。我手上粘满了粘板胶,根本没法擦汗。我不得不来回扭着脖子,再勾着脑袋,用脸去蹭肩膀上的衣服,就当是擦汗。最难受的是大腿根也出汗,湿漉漉的,稍一迈步就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好像裤裆里藏着一只蛤蟆。
后来实在热极了,大鹏就摘下了安全帽,用它当扇子在脸前扇着风。他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一绺绺紧贴在脑门上,好像被牛犊子刚舔过一样。
大鹏说,不行,这该死的安全帽一点儿也不透气,不戴了,快被捂死了,透透风。我说,那可注意点,别被安全员看见,看见就完了。但我这话已经说晚了。安全员就是项目部派来监督我们安全施工的人,这时他就在楼下的阴凉处用望远镜看着我们。他看到大鹏摘下安全帽,就用电子喇叭冲着上面喊,那个没戴安全帽的,赶紧戴上,告诉你,你今天被罚五十块钱。
我刚摘下来,就是想透透风,马上就戴上,凭啥就罚款啊?大鹏转过身来,扯着脖子对楼下的安全员喊。
我不管你是不是刚摘下来,我只看见你没有戴安全帽,别跟我说没用的,开工资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嫌热可以别出来干活,在家里多凉快,出来干活就要服从管理。
你妈的。大鹏低声骂了一句,然后又伸长了脖子,准备和安全员理论。
我胳膊肘碰碰他说,行了,大鹏,你和他说不明白的,挨罚就挨罚吧,下次咱俩注意点就是。
终于熬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大奎和做饭的李六子吵了起来。
李六子是老杜的小舅子。他虽然掌管着伙食,按理来说应该有机会吃些好东西,但他却并不胖,而是奇瘦无比。他的头发倒是浓密,而且乱蓬蓬的,这使他看起来就像一根倒立的拖布。李六子的下巴上有一颗痦子,黑饭豆那样大,上面长了三根很长的黑毛,毛是弯曲的,他总用手指去捋,但总也捋不直。
李六子做的饭总是半生不熟的有些夹生,还老是串烟。做的菜就更不用提了,不但清汤寡水的没几滴油,而且有时候还不够吃。李六子不光做饭,平时还负责买米买菜,工人们都认为他的油水大,暗地里常猜测他贪污了老杜给大家的伙食钱。
这他妈的是人吃的饭还是猪食?大奎用筷子当当地敲着他手里的搪瓷饭盆,大声地叫骂着。今天的主食照旧是掺了砂子的米饭,菜是炒角瓜片,说是炒,其实就是用水炖熟的,而且几乎没看见一滴油星。用的角瓜是那些老得不能吃的角瓜,外面有厚厚的硬皮。
咋说话呢?大奎,我告诉你,就这伙食,你爱吃不吃,有能耐你天天去外边下馆子啊。这么多人就你天天事儿多,不吃拉倒,别在这给我装犊子。李六子仗着是老杜的小舅子,显然是谁都不服。他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操着炒菜的大勺子,隔着众人的脑袋远远地指着大奎。
谁装犊子?大奎当众被骂,脸上有些挂不住,就要冲上去和李六子动手。
就他妈的说你呢,能咋地?李六子一说话,痦子上的三根毛就跟着上下不停地抖,有些滑稽。
去你妈的吧!大奎脸上的血丝一条条地膨胀起来,像爬了满脸的蚯蚓,由于被众人拉扯着冲不过去,就把手里端着的饭盆连带里面的饭菜隔着众人砸向了李六子的脑袋。饭菜在空中散开,没泼在李六子的头上,倒是洒在了几个拉架人的身上。
都吵吵啥?不能好好吃饭啊?!老杜闻声赶来,嘴唇上沾着半截烟头。看明白情况后,老杜并没有说大奎,而是冲着自己的小舅子李六子喊道,就你天天给我惹事儿,以后消停地做你的饭,别跟着瞎掺和。你看看,你做的菜放油了么?还怪工人们有意见?咱们工人干一天活都很辛苦,你管伙食的就该细心点,要让饭是饭样,菜是菜样,不能糊弄。我知道老杜说这些话的意图,他显然是在向工人们买好,好笼络住大伙,给他好好干活。
我放没放油你还不知道?就你天天给的那点伙食费,你还让我多放油。你就别在大伙面前狗带帽子装人了。李六子因为在气头上,所以并不配合他姐夫,而是大声地冲着老杜嚷起来。
你给我闭嘴,再说明天你给我滚回去。老杜被小舅子揭了短,分外恼火,吐掉嘴里的烟头,脖子顿时粗了一圈,嘴唇也更紫了。
回去就回去,能咋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离了你这儿,我就不信我李六子还能去要饭。李六子的声音更大了。快点把我工钱给算了,我好走。
老杜气得原地转了一圈,他一定还想说什么,但嘴唇怎么也磕碰不到一起,最后只好用双手叉住圆滚滚的腰,一跺脚,转身走了。
五
早晨一觉醒来,就听见外面响着滴滴答答的雨声。老杜来喊了一次,让大家去吃饭,但只有两三个人去了。难得的一次雨休,不少人依旧赖在被窝里,蒙着脑袋,希望能补一个香甜的回笼觉,还有几个趴在被窝里抽烟闲谈。
我坐起身子,在脚跟处的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是《中国近现代散文集》,高中时买的,不知翻了多少遍了,书页已经起了毛边。我来的时候拿了五本书,本想每天抽空能看几页,但每天干完活,身子骨就像散架了一样疼,吃完饭就开始迷糊,脑袋几乎刚挨上枕头,上下眼皮就粘在了一起,所以直到现在竟然一页都没有看。
我读高中的时候就喜欢读书和写作,还在本市的两家报刊上发表过几篇豆腐块大的文章,我也因此被推荐为学校文学社的社长。那时我十八岁,正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的年龄。
其实我小时候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最大的理想就是长大后能够天天吃猪肉炖粉条。后来我稀里糊涂地考上了城里的高中,这在我们那是新鲜事,村里人见到父亲就会道喜,夸他的儿子有出息。在他们看来,似乎读了高中就是从此富贵起来,不但自己可以天天吃猪肉炖粉条,就连父母也会沾光跟着吃一样。
我家住在离学校三十多里路的农村,那时学校还没有宿舍,所以父亲一狠心就给我买了一辆新自行车。我每天都要起得很早,从家到学校要骑一个多小时。记得有一天,半夜就开始下起了大雨,直到早晨五点,天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如果等雨停再走就会迟到,迫不得已,我披了一个装化肥的编织袋子出发了。通常,我去上学都会走一段抄近的土路,一向自认为聪明的我那天就犯了昏,为了赶时间,竟然又选择了那条近道。
路越来越难走,地上泥泞不堪,别说骑车了,到了后来,自行车的瓦圈里糊满了泥,就连推都推不动了。我下了车子,使劲地向前推,可车轱辘却一点儿也不转动。我不得不停下来,用手去抠车瓦盖里的泥,但刚抠干净,没走上十米,就又推不动了。雨虽然已经停了,但我的脸上却又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子,浑身的衣服也早已湿透,鞋子和裤脚全是稀泥,身上也都是泥点。最后我不得不扛着自行车呲牙咧嘴地走完了剩下的路。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第二节课了。停好车子,我先去了学校的水房,胡乱地洗掉脸上的泥痕,又把鞋和裤脚擦洗了一遍,才匆匆地向教室走去。敲开门,我鞋底太湿,在门旁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同学们哄堂大笑,我的血液迅速上涌,涨红了脸和脖子,赶紧低头回到了座位。
我的同桌孙晓红,一个漂亮的女生,薄薄的嘴唇,马尾辫,脸颊上有几颗很不明显的雀斑,当时只有她没有笑我。我坐定后,头发上还在滴水,她就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块白色的手绢递给我,示意我擦脸上的水渍。我急忙推辞,她却不肯,甚至想要伸出手来直接替我擦。我受宠若惊,又涨红了脸,不得已接过手绢,在脸上胡乱地抹了两把。洁白的手绢立刻被染黑了,湿淋淋的,像一块抹布。
那时学校同样也没有食堂,只有家离学校特别近的同学中午才有时间回家吃饭,其他大部分同学都要带饭。我有一个铝饭盒,是我二叔从前用过的,由于用的时间太久,上面凸凹不平,布满了划痕,划痕里存着陈年的灰垢,怎么都刷洗不下去。最初的时候,每天吃午饭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令人难堪的煎熬。我带的饭菜总是千篇一律的油蒸米饭。母亲每天早上在饭盒里淘好大米,再放上葱花、盐、和一小勺豆油,然后放在贴苞米面大饼子的锅里蒸熟。油蒸米饭在我家里简直就是美味,但一拿到学校,身价就立马跌得没了踪影。同学们带的饭菜,鸡鱼肉蛋,样样俱全,这让我虚荣而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折磨。每次吃饭,我都埋着头,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吃完。
孙晓红是城里人,父亲是本市师范大学文学院的院长。她家离学校近,本来她是不用带饭的,她看我从家里带午饭,就也凑热闹带起饭来。每天中午,我和她趴在一个课桌上吃饭,她总是不停地把她的菜往我的饭盒里夹。我微弱地反抗着,红着脸吃着她的菜,嘴里香喷喷的,心里美滋滋的,有一刻我的脑袋里甚至冒出了美丽的幻想,以后要能把她娶回家做媳妇,一定是件美事。
我来这之前,孙晓红还给我打过电话,死活不让我出门打工,非要让我在家等着,等着她缠着她爸帮我安排一个清闲的工作。我没听她的。她在我心里就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孩,考虑问题简单。她爸是大学文学院院长,按社会关系来讲,也许真的能给别人找到一份清闲的工作。但他凭什么给我找呢?我和他不认不识,只是他女儿的同学,这点关系不足以让他动用关系帮我。而且如果孙晓红真因为这事缠上她爸爸,他爸爸马上就会觉察到女儿的动机。那样,他就更不会去做这样的事了,谁会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和一个没出息的农村小伙儿扯上关系呢?
雨不大,许多工友都换了干净体面的衣服出去了。据小涛说,这里的民工一般上街只有两个去处。第一是彩票站。民工们平时不舍得花钱,但到了彩票站却毫不吝啬。我想,这是民工所处的地位造成的。因为我们自己心里明白,只靠打工,这一辈子几乎都无法改变命运,有些局面不是靠吃苦耐劳就能扭转过来的。所以许多民工就宁愿把未来寄托在希望渺茫的彩票上。第二个去处是小饭店。工地门前的那条街上,有几十家专门针对民工开设的小饭店,应该是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应运而生的。民工们平常的伙食很差,甚至像猪食,这样的伙食只能勉强填饱肚子。为了解馋,吃点好的,喝点酒,民工们隔三差五就会走出工地,去这些小饭店消费。这些小饭店里的菜都不贵,而且实惠,所以吸引了工地里的许多民工。
我和大鹏从早上一直到下午三点都没吃饭,中午几乎没有人去伙房。下午三点多,天似乎有些放晴了,我和大鹏简单地换了一下衣服,然后第一次走出了这个工地。我俩在工地对面的一个小吃店要了两盘我们最爱点的菜——尖椒炒干豆腐和油炸花生米,每人又喝了两杯散装白酒。
六
我和大鹏贴板已经贴到二十一楼了。今天干活时发生了一件危险事。我正低头从胶桶里往保温板上抹胶,从我正上方就掉下来一个手持角磨机,应该是顶楼干活的架子工不慎失手掉下来的。一个角磨机大概有十多斤重,装着锋利的合金锯片,从离我十多米高的顶楼呼啸而下。当时我正专注地干着手里的活,一点儿也没注意到。但是大鹏看到了,他关键时刻大喊一声,把我向他那面猛地拽了一下,也就在这时,角磨机在距离我脑袋不到三十公分的地方落了下来,扑通一声砸在了吊篮里。吊篮剧烈地颤动了一下,铁皮底板被砸出了一个明显的凹陷。我虽然戴着塑料安全帽,但对于从十多米高的高空,带着惯性落下来的角磨机来说,应该是形同虚设。如果不是大鹏拽了我一把,我的脑袋可能就会被锋利的角磨机切削成两半。
其实死亡有时距离生命只有咫尺的距离,你看不见它,它无色而透明,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伺机而动,让人防不胜防。我一直漠视死亡,因为我知道这是自然规律,无论我怎样费尽心机也无法逃脱。但我常想,人要是死也应该死得其所,毫无意义的死亡总是令人不满意。
操你妈!是谁掉的?瞎啊?大鹏脸朝上怒骂着。可哪里还有人影,大概看到惹了麻烦早躲起来了。
大鹏一连骂了好几句。最后我说算了吧,人早没影了,你骂他,他也听不见,再说他也不是故意的,没出事就好。
但他还是骂了好一会儿,充满了愤怒,好像刚才差一点儿砸到的人是他自己一样。这让我心里很感动。
下午工地停了一会儿工。这栋楼的背阴面已经贴完板了,正在刮胶。按照工艺流程,刮胶之前要在保温板上打上胀钉,用来加强保温板的粘结强度,防止脱落。但在阴面刮胶的工人却都打了假钉。打假钉就是没有用电钻在墙上钻眼,就直接把塑料胀钉打了进去。这种打假钉的方法我知道,就是用锤子把胀钉斜着打进保温板里,只从钉子帽看,看不出毛病,但这样的打法丝毫没有作用,只是为了省事,缩短工程进度,是糊弄人的干法。我干了好几年外墙保温了,我知道在许多工地都这样做,如果甲方监管不严的话都能过关。
这次被甲方监理抓住了。他当时就找到了老杜,要求停工,重新打钉。其实这次打假钉是老杜授意的,因为这样做省时省力,也就是间接地给他省了人工费。但不到一小时,我们又接着干了,打假钉的墙面也没有返工,看来是老杜进行了安排。大鹏说,这次老杜又破费了,最少得给监理送一千块。
吃完晚饭,我正躺在床上看书,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是孙晓红发来的短信。她说她马上就要毕业了,还说毕业后她就来我打工的这个城市看我。我知道,自从我上高中和她同桌开始,这个丫头就喜欢上了我。记得那时一开始她的座位是被分配在教室的前几排的,但和我同桌的女生不知道是嫌弃我土得掉渣,还是眼睛真的看不见黑板,反正她就找到了老师,要求调座位。可是老师也不知道该让谁和她换座位,于是上课的时候就问大家,谁眼睛不近视,和她换一下。那时孙晓红就举了手,愿意和那个女生调换。
孙晓红是一个性格开朗却又倔强的女孩。尽管在高中的时候她并没有正式向我表白什么,但我能清楚地知道她的一切想法。上高中时我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谈,而且过分自尊的农村少年,连我自己都无法找出自己有什么优点值得她喜欢。我家住农村,经济条件不好,平时穿的衣服都很土气,但她却一直对我青睐有加。要说我还有那么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就是我爱好文学,能写些诗歌,但我相信只凭这点,是根本无法打动她的,因为据我所知,孙晓红对文学并没有多大兴趣,平时只看些青春言情小说而已。但自从她知道我喜欢写诗后,没事时就开始纠缠我,让我给她写诗,我不写她就生气。有时我会写首打油诗应付她,她看了后就生气,甚至会在桌子下面拧我的大腿。
高中毕业后,我落榜回了家,而孙晓红却在他爸爸的学校读了一个本科,学习金融管理。我打工的时候,孙晓红不止一次找过我,劝我不要打工,让我回学校重读。但她哪里了解我的情况,所以我并不理她。我虽然内心也喜欢这个性格开朗的姑娘,但高中毕业后,我就更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处境:我是一个靠四处出苦力打工的农村青年,一辈子可以望到底,而孙晓红是城里人,有着不错的家世,又在读大学。我和她之间的差距简直就如同高山之于沟渠。我很知趣,即使她有多爱我,我也不会拖累她。何况就算我同意,她的家人也会坚决反对,所以高中毕业后,我就慢慢地对她冷淡起来。
但孙晓红还是经常给我打电话,有时我只能用简短而生硬的几句话应付她一下,她当时虽然气得鼓鼓的,可用不了一天,她就又会打电话或发短信给我。
七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这个工地已经半个多月了。人的思想奇怪而矛盾,就拿对时间的看法来说吧,每天我们在这里干活,顶着烈日,流着汗水,那其实就是一种时间的煎熬。干活时,我们总是嫌时间走得慢,恨不得扬起手中的工具,将日头打落。但静下来时,在我们不得不思考生命的时候,我们却总是埋怨时间过得太快,快如疾风,快如流水,总是害怕还有许多的愿望没来得及实现,生命就到了尽头。早晨吃饭时,老杜通知大家,说晚饭时发工资,要大家准备好零钱。老杜属于包工包料的那种包工头,就是从开发商手里承包几栋楼的外墙保温带料施工工程。这次老杜托了关系,在这一共包了四栋楼。在这个工地,每隔一段时间开发商就给他拨一次款,然后他就从这些钱里拿出一部分给我们开支。
小涛说,别看老杜现在牛气哄哄的,其实他之前是个猪贩子,成天开个破三轮车去乡下收猪,然后再送到屠宰场赚差价,是后来全国各地搞开发建楼房成全了他。老杜收了那么多年的猪,虽然长得肚大腰肥的,但他的脑袋却很灵活,胆子也大,看到建筑行业兴起,他脑瓜一转,不知道靠了什么关系,就进入了外墙保温施工这一行,成了挺胸叠肚的老板。其实老杜自己也没钱,保温材料几乎都是托人在厂家赊欠的,要等到全部完工,开发商把工程款拨给他后,才能把材料款还给厂家。我知道,其实这并不稀奇,自从实行外墙保温后,不少人就办起了保温板厂,行业竞争很激烈,为了打开销路,一些小厂子不得不向外赊销保温板,等完工后再收钱,为此每年都有一些小厂家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关门。
小涛跟老杜干了两年了。他说别看老杜平时总是跟工人没有好脸色,伙食也很差劲,但还从来没有拖欠过工人的工资。也是,现在每个城市都在搞开发,外墙保温的活儿到处都有,你今天不按时发工资,明天工人就有可能打铺盖卷走人,重新找个工地干活儿。
吃晚饭时,老杜果然来开支了。他脖子上挎着一个人造革的皮包,里面鼓鼓囊囊地放着一沓沓百元钞票,手里还拿着一本破烂的日记本和一支圆珠笔。
都蹲在那吃饭,点谁的名谁过来领钱。老杜说话时嘴上的香烟并不用拿下来,而是依旧叼在嘴角,冒着淡蓝的烟雾。他坐在一张用模板钉成的小桌子后面,像一个街边摆地摊的小商贩。
大奎,6410块。老杜念的第一个人就是大奎。
大奎端着搪瓷饭盆,一边往嘴里扒拉着米饭,一边走过去,斜着眼睛看老杜的账本。老杜把手指伸到嘴边沾了一下唾沫,点出一沓钱递给了大奎,然后拿起笔,准备在记工本大奎的名字后面打个勾。但他划了两三下,圆珠笔也没有下油。他骂了一声,吐掉嘴里的烟,张开嘴,把圆珠笔头伸进嘴里,哈——他将口中的热气哈在圆珠笔头上,然后又在纸上划了划,果然出油了。
不对吧?老杜,是不是少开了40 块钱?我可都记着账呢。大奎数完钱后,含混地问老杜,他嘴里还在嚼着米饭,一说话就有几个饭粒喷出来。
咋少了?你干多少活儿你自己心里没个数啊?这个月下了两天雨,一天230 块,这就减去了460 块,还有一天下午四点就没料停工了,所以每人又扣了40 块。
咋地,就少干俩小时活儿就给扣钱了?是你没弄来料,你叫俺们用手指头往墙上贴呀?
就是,也不是俺们的原因,凭啥扣钱?不少正在吃饭的工人也跟着搭话。
在哪个工地不干活还给你们钱,你们就去哪个工地。这好几十号人,要是那两个小时都给你们正常开,就是两千多块,你们说我凭啥要平白无故给你们开。干活要讲良心,出多少力拿多少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有啥好呛呛的。老杜说,唾沫星子横飞。
好了好了,快开吧!以后你可要把料备齐了,别晴天的让我们停工,出来都是为了多挣点钱,都不容易!大奎说。
我和大鹏是最后开的,因为我俩是最后来工地的。我开了3220 块,大鹏因为没戴安全帽,被公司安全员罚了50块,从工资里直接给扣除了,所以大鹏比我少开了50 块。
开完支后,大鹏走到我身边,伸手把我还没吃完的半盆饭菜夺了过去,连同他剩下的饭菜一起倒进了伙房旁边的泔水桶里。
怎么不吃了,我还没吃饱呢?我疑惑地问大鹏。
好不容易熬到开工资了,还吃这破玩意!走,我请客,咱俩吃点好东西去。大鹏把我从地上拽起来。我他妈的要馋死了,就想来一大盘子红烧肉,一口气吃完。
我也馋了,用不用换换衣服?我问大鹏。
有啥好换的,就这一身,我不信咱有钱还不让咱吃饭。他把右手的一沓钱在左手掌上摔打着,发出啪啪的脆响,听起来很美妙。
我和大鹏来到了工地外面的那条街。
已经是傍晚了,街上行人如织。我和大鹏找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店,走了进去。饭店里吃饭的人很多,但大多数都是在开发区干活的民工。找了空位坐下,大鹏豪迈地一拍桌子,喊了一声,来一盘红烧肉,菜码大点,肉炖烂点。他喊完,就不由自主地咽了一下唾沫,好像红烧肉已经进嘴了一样。你再点一个,他说。我看向墙上的菜谱,犹豫了半天,最后说,来一盘家常凉菜吧。
不行。我刚说完,就被大鹏否定了。往肉上点,不怕贵。
又看了一会儿,我狠了狠心,点了一盘溜肥肠。
对,就要溜肥肠,要肥嘟嘟的,里面全是油的。大鹏补充道,向后厨喊。
没用多大一会儿,菜就端上来了。那盘红烧肉只要看上一眼,就会勾起人的食欲,一寸见方的带皮五花肉,闪着红通通的油光,肉上布满了一个个油泡泡。用筷子夹一块放到嘴里,几乎不用牙齿嚼,肉就自动化了,变成了喷香的一股汁液,散布在整个口腔里。
那顿饭我俩整整喝了一瓶北大荒白酒,一人又喝了三瓶雪花啤酒,直喝到深夜,直喝到老板趴在桌子上打起了响亮的呼噜。
走出小饭店,我俩脚步踉跄地向回走,街上已没有了行人,临街的店铺也大都熄了灯,漫天的星斗,像无数只童年时的眼睛,眨呀眨,让人想流眼泪。忽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是罕见的火流星,巨大、耀眼,闪着七色的光芒,拖着金黄色的尾巴,轰隆隆地在头上飞过。我和大鹏一起对着流星呼喊,摇晃着手臂,声嘶力竭,像在呼唤失去的一切。
八
一连下了两天雨,一阵刚歇一阵又起,总也不见晴天,像没完没了琐碎的梦。雨下大时,我头顶靠板墙的上方就会滴答滴答地往下漏雨,是彩钢瓦上的钉眼里漏下来的。我把洗脸盆放在漏雨的下方接着雨水,水滴不紧不慢地落在塑料脸盆里,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声音,像从身边走过的时间。别的工友都趁雨停的间歇出去了。每次赶上下雨,工友们就都会穿戴整齐去逛街,但都不会走远,这里去繁华的市区要倒好几次车,而工地门前的那条小街道又能满足民工们的所有需求。
小涛和大奎几个人又到彩票站刮奖去了。前天小涛只花了4 块钱,就刮出了200 块。这200 块别看少,但却是以小博大的产物,能够绕开辛苦的体力劳动,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这无疑是一种抗拒不了的诱惑。小涛的这次中奖,就像一枚石子投进了水盆,在工友中又掀起了刮奖的高潮。门前那个彩票站的老板娘最喜欢民工光临,因为民工买彩票极少像他们本地人那样,只买双色球等几种能中大奖的彩票,即使买一注,也要在彩票站研究一下午。来这里的民工则不同,民工很少有耐心慢慢地研究彩票的各种走势,而是进去后就每人买一沓当场见效的刮刮乐,拇指一动,立见分晓。
大鹏也出去了,去给家里汇钱。我昨天中午就把钱打入家里的银行卡了,因为当时他忘了家里银行卡的卡号,不得已要等晚上现问他爸,所以今天才趁雨休去汇钱。
雨又下大了,雨点砸在屋顶的彩钢瓦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这声音整齐雄壮,密不透风,仿佛正有数以万计的古代骑兵策马从屋顶奔腾而过。接水的脸盆很快就满了,我放下手中的书,起身把里面的雨水倒在了门外。被我倒掉的这盆水,汇入地面上的水流,它将流出工地,流过工地门前的街道,裹挟着泥沙和细碎的垃圾,灌入肮脏的下水道。然而我知道,它不会在黑暗肮脏的地下停下脚步,它会一直向前流,流入城外的大江,最后流入遥远的大海。
我静静地躺在铺位上,虽然外面下着骤雨,但我却一点儿也没有受到影响,仿佛正置身于空山之中。我看着对面的板墙,那上面有一大片斑驳的水迹,还有许多水泥浆的残痕。我喜欢看这些不规则的图案,我只需随便盯住一处细看,总能在那上面看出一张人脸。如果视线再挪一下,就会有更多的人脸依次呈现在我的眼前。这些人脸或男或女,或老迈或年轻,或和蔼或狰狞,他们被定格在遥远的过去,隔着浩渺的尘烟与我对视。这时,工棚里的一切开始进入时间永恒的循环之中,声音在变远,尘埃在变厚,我的忧郁在增长。
九
我们已经快干完两栋楼了。今天第二栋楼收尾,预计干到下班,这第二栋楼就能完工了。第二栋楼的工期比第一栋楼少用了大约三天,这让老杜十分满意。时间就是金钱,五天时间要少用一百多个人工,这要是折算成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两天老杜心情很好,无论有人没人,动不动就咧开嘴笑。他的笑是真诚的,发自于肺腑,怎么也控制不住。他的脸就像一个欣欣向荣的向日葵花盘,布满了丰收的喜悦。老杜开始频繁地给工人发烟,还时不时地和工人开点玩笑,不像最初那样,总是成天冷着脸,好像我们不是给他干活,而是都欠着他的钱似的。这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就又和工人们唠上了。
小涛,你小子怎么成天跟睡不醒似的,跟叔好好干,我到时候给你介绍个对象。
歇着吧,叔,你都骗我两年了,对象在哪呢?你总哄我多给你干活,别以为我不知道。小涛因为跟老杜已经干了好几年了,所以即使他管老杜叫叔,但和老杜说话时也总是嬉皮笑脸的,没有半点尊重。
这次不骗你,俺家你婶有个侄女,长得好看,还会理发的手艺,到时候让你婶给你介绍一下。
你就忽悠吧,不把我忽悠瘸了你不会死心的。小涛撇撇嘴,他才不会相信老杜的话呢。
老杜又走到了大奎身边。
大奎!我告诉李六子下午买鸡和猪肉了,咱晚上做俩硬菜,白酒管够,怎么样?老杜知道大奎总是因为伙食的事跟李六子吵吵,所以他今天要改善伙食的事儿,第一个就告诉了大奎。
哎呀!老杜今天出血了,是不是这栋楼挣着了。大奎放下手里的搪瓷饭盆,揶揄老杜说,可别像五月节那天似的,早早地就说晚上改善伙食,大伙儿列着架子等,可四五十号人就买了五斤肥肉膘子,到了晚上整了一大锅白菜掺和着炖,一个人还没捞着一片呢。
那哪会,你等好吧,晚上你就知道了。别人揭老杜的短,老杜从来不在乎,也许这就是能当上包工头的素质之一吧?
老杜又转过身来,走到我和大鹏坐着的地方,掏出烟盒里最后两根烟,递给我俩,捏扁烟盒,丢在地上。
我最欣赏的就是你俩了,活儿好,任干,还没啥说的。他身子前倾,脸上的笑马上就要掉下来,把半截烟头递给我,让我把手里的烟对着。你俩就放心干吧,项目部说了,这四栋楼干完后还会给咱们两栋楼,兴许干到上冻都不用挪地方。我俩对着老杜笑了笑,没多说什么。这是老板一贯的伎俩,也可以说是管理人的艺术,没事儿的时候勤忽悠点工人,这样工人干活儿就会更卖力,就如同把一根胡萝卜挂在驴的眼前,引诱它拼命地拉磨一样。
晚饭果然做了两个肉菜,一个是鸡肉炖土豆,一个是猪肉炖豆角。李六子不让大伙像往常一样,一窝蜂地围着灶台自己打菜,而是都排好队,由他看守着菜盆,每人每样菜盛一勺。今天的鸡肉和猪肉确实放了很多,但都切得很碎,李六子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打菜的时候有人捞着了大块肉,有人却只捞着小块肉,引起大伙不满。这边排队打菜时,老杜就从他那辆破旧的雪佛兰皮卡上拎下了一大桶散装白酒。
能喝酒的自己找家伙,今天酒随便喝,只要别喝大了影响明天干活儿就行。老杜大声宣布。
喝点不?我问大鹏。
喝,咋不喝呢。你端着菜,我回屋拿两个矿泉水瓶去。大鹏把手里的小饭盆递给了我,急忙往工棚里跑去,不一会儿就拿了两个空矿泉水瓶回来了。
这顿饭大伙都吃得很香,也都没少喝酒。从我到这个工地以来,这是伙食上第一次改善,以前吃的都是没有多少油的菜汤。要不是工人们隔三差五自己出去吃点好东西,这样的伙食还真难让工人们有足够的体力坚持干这么久。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正看书,电话响了,是孙晓红打来的,我拿起电话,走出了工棚。
辛长平,我毕业了,过两天我就去找你。电话那头传来孙晓红兴奋的声音。孙晓红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我几乎没看见过她有犯愁的时候。以前上学时,只要她一看见我闷闷不乐,就会故意找话逗我,我只好勉强硬挤出点笑容,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笑,她就会喋喋不休地讲个没完。
你还是别来了,我这活儿很紧,我可没时间陪你。我不冷不热地说。我必须努力和她保持一段距离,不能和她走得太近。我是一个出苦力的农民工,而她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父亲还是大学里的院长,这一切的存在都时刻地提醒着我,我和她不会有任何结果。也许她是社会经验太少,言情小说看得太多的缘故,大脑里思考的事情不太全面,所以做事就会显得过分的幼稚和冲动,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意识到,最不适合她的人其实就是我。
没时间陪我我也要去,爸爸答应我了,说毕业后就让我出去旅游一回,我就当是去你那旅游了,好不好?她还是那么兴奋,似乎听不出我的冷淡。
那你不会到桂林、杭州去旅游,那里有山有水的,来这破城市干啥?
你是不是真傻?桂林杭州再好,可那也没有你啊!她说。这下完了,我无话可说了,这丫头不撞南墙不回头,认准一门就连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我沉默了三四秒钟,只好说,到时候再说吧,我们该睡觉了,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躺在床上,我久久没有睡着,一闭上眼脑海里就会出现孙晓红的身影。我知道我是爱她的,但是就是因为爱她,我才不能接受她的爱,我必须替她的将来着想。
十
我拿来的五本书已经被我翻来覆去地看了三四遍了,来的时候没有拿小说,只拿了些我认为耐看的书,两本散文集,三本古文书。上次开支后,我给家里汇去了3000块钱,自己留下了220块钱。当时买了一条白灵芝烟,花了25 元,又买了一管牙膏一块香皂,后来又请大鹏吃了顿酸菜馅饺子,花了30 多。我本想买几本书的,但工地门前的那个书摊上卖的都是言情和玄幻小说,我不喜欢看,只好买了两本杂志。现在我兜里还剩下150 块钱,但我知道,用不上几天就又会开支,所以我这些钱还是足够用的。孙晓红到底没有听我的话,她真的来了。
我们正在干第三栋楼,往上贴板刚贴到第五层。今天也是一个大热天,没有一丝风,人好像蒸笼里的包子。这样的天气,即使待在屋里什么活儿不干都会冒汗,更别说在无处可躲的太阳底下了。阳光照在刚贴在墙上的白色保温板上,又被反射回来,吊篮里的温度能超过四十度。我和大鹏默无声息地干着活儿,天太热,胸部像被绷带缠了几圈似的,喘一口气都困难,哪还有力气说话。
快到中午时,孙晓红来到了工地。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已经来了,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这的。她来到后并没有叫我,而是拖着一个大旅行箱,立在楼下的空地上,静静地看着我干活儿。后来我才知道,从来没有哭过的孙晓红那会儿流了很多的眼泪,因为直到那时,她才真正地知道了我工作的危险和辛劳。
中午下班时我才看到孙晓红。我一边走一边拍打身上的保温板碎末,一抬头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套浅蓝色的连衣裙,梳着披肩的长发,站在阳光里,像一株清凉的植物。工友们向伙房走,都忘记了说话,边走边偷偷地向她张望,并且低声地议论着。这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像一大堆烧红的炭,像一堆乒乓作响的铁,平时干活时几乎很少能看见女人,更别说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了。
孙晓红看见了我,丢下旅行箱,像一阵清凉的风,款款向我走来。一晃又好长时间不见了,她好像变了许多,似乎变得更漂亮了,也文静了。我担心她会不顾一切地冲上来拥抱我,于是就赶紧在离她两米远的地方站住了脚。
你怎么找到这的?我双手都是胶,局促地在裤子上蹭了两下,但还是没有蹭下来多少。
我怎么就不能找到这呢?这才多大个城市啊?你说过你在一个最大的开发区干活儿,我一问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孙晓红盯着我,双眼里蕴满了水汽,像正在融化的冰。她的眼圈有些红,那是之前看我干活儿时哭红的,但现在她白皙的脸上却都是温柔的微笑,像记忆深处的奶糖,一说话就露出一对洁白如玉的小虎牙。
走吧,你换换衣服咱俩出去吃饭吧。孙晓红不管我手上有多少胶,径直伸过手来要拉我走。我躲开了,举起手在她眼前比一比,让她看我手上黑乎乎的胶。
可下午我还要干活儿呢?我说。我有些犯难,这活儿都是一铆钉一楔的,少了一个人,大鹏自己就没法上吊篮。
没事儿,我都跟你们头儿请好假了,他说他会安排好的。孙晓红对我说,同时转过头去找老杜的身影。看到老杜正立在身后,她笑呵呵地说,是不是?大叔。
去吧!你对象千里迢迢来看你,我就是再混蛋也不能不给你假吧。老杜笑着走过来,大度地说,嘴里依旧叼着个烟头。看你对象对你多好,大老远地来看你,你可不能亏待了人家。
去吧,大平,头儿下午不让我上吊篮了,让我在地下找零,没事的。大鹏说。
我只好扛起孙晓红的旅行箱,领着她向工棚走。背后小涛调皮地喊,大哥,大嫂好容易来一次,你俩可要找个地方好好亲热亲热啊!他的话引来了工友们的一阵哄笑。孙晓红的脸也泛起了红晕,像熟透的桃子,充满了甜蜜。我本想回头解释,孙晓红只是我的同学,并不是对象。但这种场合,我又怎能解释。其实我心里也有着小小的骄傲,我毕竟是一个穷打工的,能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来看我,在这个群体中我脸上也会有许多光彩。在内心深处,我很享受这种骄傲,可享受归享受,我觉得这骄傲就像肥皂泡,虽然绚丽,但迟早会破灭,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些,我忍不住感伤起来。
走进工棚,孙晓红不免为工棚里的简陋和肮脏大吃了一惊。
我先打了一盆水,洗了洗脸,一盆清水立刻变成了一盆浑水。我脱下工作服,正准备翻找出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孙晓红制止了我,拉开了她的旅行袋,说,我都给你带衣服了,就穿我给你买的这一套。
我知道你喜欢读书,这些书是我从我爸爸的书橱里偷出来给你看的。她首先从旅行袋的上面搬出了十多本书。
太谢谢你了,孙晓红!我简直想拥抱她,我这次的感激是由衷的。我太爱看书了,这几天没有书看,每天晚上别人围着一圈打扑克时,我只能干巴巴地躺在铺上瞎想。这些书无疑是雪中炭,今后每一个晚上我都不会寂寞了。
这些是我给你买的衣服,还有内衣。她又拿出一条牛仔裤,一件淡蓝色的T 恤,还有一套内衣。她一个女孩子为我考虑得真是周到,连内衣都给我买了。
我知道你的身高和体重,这些衣服你穿着一定合适。她说,拿起牛仔裤递到我的手里。快穿上,看裤腿长不长。
你先回避一下,我穿上试试。我说,脸有些发热,我可不愿意在她面前换裤子。我里面只穿了一条短裤,由于天热,早已被汗溻透了。孙晓红撇撇嘴,调皮地说,你还挺封建,转身走出了工棚。
我开始换衣服。脱掉我干活儿的裤子,我看见我的腿上布满了灰渍,像长了癣。干活时大腿不住地出汗,吊篮里的灰土被脚步激荡起来,顺着裤脚飘进去,就粘在了腿上。我匆忙拿过毛巾,在腿上胡乱地抹了几下,然后开始穿牛仔裤,又套上了T 恤。
孙晓红走进来,围着我转了一圈,说,这身衣服真适合你,显得英俊多了。她又看了看裤腿,发现有些长,于是蹲下了身子。牛仔裤一般都长,必须往上绾一圈,这样才好看。她边说边帮我绾裤脚,柔顺的头发披散开,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这一刻我的心似乎被什么触动了一下,鼻子开始有些发酸,眼泪马上润湿了眼圈。幸好她蹲在地上,没有看见。我赶紧拿起床头的毛巾一面装作擦头上的汗,一面拭去了眼角的泪水。孙晓红是一个多么体贴入微的女孩,虽然我俩之间有着巨大的差距,可是她不但没有因此疏远过我半分,反倒是更加亲密地爱恋着我,我没有不感动的理由。但我更清醒地知道,今天我就必须和她讲明,我不能接受她的爱,我不能让她跟着我一辈子受苦,我想这才是我对她给我爱的回报。
十一
临出工棚,我偷偷从脱下的衣服兜里拿出了那150块钱,干活儿时钱被汗水浸湿了,软塌塌的。孙晓红大老远来看我,作为一个男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叫她花钱请我吃饭,这不仅是我要通过一顿饭来表达对她的谢意,在我想来,更多的应该是出于男人的自尊。孙晓红给我买的这身衣服很合身,人靠衣服马靠鞍,穿上后我整个人都变了样。我的脸被晒得黝黑,但作为男人,这不是缺点,反倒能增添些沧桑与成熟的味道。虽然我不屑于靠一身衣服来隐藏自卑,增加自信,但脱下一身脏工作服,穿上这套合身的衣服,还是令我心情少了一份压抑,多了一份轻松。
在路上,孙晓红好几次试图拉我的手,都被我巧妙地躲过去了。她并没有生气,而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跟我说起了她上大学的事儿。她说他们的班长追了她两年,但她从不理他,还说他们班长没有我帅。我只能低着头苦笑,真是一个没有社会经验的小姑娘,帅有什么用呢?不当吃,不当喝。一个女人真正需要的应该是一个有事业有前途的男人,我想这些她慢慢就会明白的。
我找了两家还算不错的饭店,但孙晓红都说不好,最后她看见了一家装修比较高档的饭店,硬拉着我的手走了进去。我俩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服务员拿来菜单,我很有风度地递给了孙晓红。她也不客气,一连气点了四个菜,一个锅包肉,一个地三鲜,一个糖醋排骨,一个凉拌土豆丝。谢天谢地,这些都算是家常菜,我在别的饭店里也曾吃过。我心中暗暗地估算了一下每个菜的价格,一算就放了心,我兜里的150块钱足够了。我又给孙晓红要了一杯橙汁,我要了一瓶啤酒。
孙晓红说,我毕业后就准备留校了,应该是去校财务室上班,但我不太喜欢,先对付干吧,以后有机会再找合适的工作。她往我碗里夹了一大块糖醋排骨,又说,我们学校今年新建了一个大图书馆,听我爸爸说要招一批图书管理员,我看你正合适,但是需要参加应聘考试。再过一个月就要考试了,我这次回去就给你报个名。我知道你爱读书,你要是在图书馆上班该有多好,那里的书你一辈子都读不完。
那倒是不错。我嘴上应着,其实心里更是被这样的一个工作吸引住了。那该是一个多么好的工作啊!不用风吹日晒,最主要的是有读不完的书在那里等着我。但我心里更清楚的是,这种清闲的工作工资一定不会高,我要是真的去了图书馆,就会从此断了我家的经济来源。想到这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我于是摇了摇头,很费力。
我说,但是,晓红,你也知道我的状况。我不能因为这份工作就抛弃了家庭不管。我爸妈都老了,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不能再种地了。我还有一个上学的妹妹,她学习很好,也很刻苦,将来她必然要读高中,读大学。我要是去图书馆上班,那点工资怎么会够我家里的开销?我不得不拒绝孙晓红的这个邀请,就像饥饿的人拒绝一顿美餐,这是痛苦的,是最无奈的选择。
我说你眼光就是短浅。孙晓红有些急眼了,不由得提高了声音。都什么年代了?你以为靠你出笨力气赚的这点钱,就可以长久地养活你的家人吗?不能!你必须做长远的打算。我是想让你一边上班一边读书,将来再参加自学考试,考个学校深造一下。或者你不喜欢考学,你也可以有时间认真搞你的文学创作,万一以后成了个作家,不是一切就改变了吗?孙晓红振振有词,虽然情绪有些激动,但眼睛依旧那么清亮,像乡下的夜空,没有一丝世俗的灰尘。
傻丫头!文学能养家糊口吗?我真想摸摸她的头顶。这个天真的小姑娘真的讨人喜欢呢。
没事,长平,不还有我呢吗?你上班的钱不够给你家人开销的,我上班的工资也可以帮你。我告诉你,我自己还有个小金库呢,这些年也存了不少的钱。放心吧,足够用的。
我十分感动,但不能答应她,她越是对我好,我对她的愧疚就会越大,我不能因为贪图她对我的爱,就把她拉上一条艰难困苦的路。
晓红,你多吃点菜。我给她夹了一块锅包肉。一会吃完我还有话跟你说。我下了决心,必须跟她表明我的态度,要不这丫头一定越陷越深。我们都生活在现实中,不是虚构的文学作品里,现实是那么坚硬,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都会被它砸得稀巴烂。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孙晓红看着我,眼睛开始湿润了。她的手指用力地捏着筷子,筷子呈现出轻微的弧度。阳光从落地窗照射进来,铺在桌子上,桌面的木纹像泛着涟漪的金色湖泊。她的手指是透明的,像玉一样白,捏住筷子的指尖呈现出淡红色。你别以为我是一个天真得有些傻的姑娘,我现在就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你要说的话可以说,但你要是那么做,门都没有。记住!永远不要把我当作小孩。孙晓红越说越激动,眼里已经起了一层雾,我怕她当时就哭出来,就说,好好,不说不说,来咱俩都多吃点,我还真想多吃点排骨呢。
吃完饭,我喊服务员来算账,同时伸手去兜里掏那150 块钱。
先生,一共是260元整。服务员拿着账单,微弯着腰对我说。我的头嗡的一响,像被抽了一耳光,汗一下子就冒了出来。怎么这么贵?我手里攥着那一卷钱,正不知如何是好时,孙晓红已经抢先把钱付了。
走出饭店后,我十分尴尬。真不好意思,你大老远来这儿,我还要你花钱请我吃饭。这菜咋这么贵呢?我抓了抓自己的耳朵。
孙晓红说,我就知道你没带那么多钱。大哥,人家这怎么说也算是高档饭店,你以为是路边小吃部呢?你可真老土。这多亏是和我吃饭,要是和别的女孩子吃饭,看你的脸往哪搁。她说完,就露出一对小虎牙,不停地笑我。我是一个很有自尊的人,要是换作别人这样说我,我早就受不了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孙晓红这样说我,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她分外可爱。
十二
这里是城市的中心。我来这个城市快一个月了,但还没有见到过它真正的面目。这是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就像旷野中的一个巨大蚁巢,构造繁复,里面住着数不清的蚂蚁。这些蚂蚁都有自己的使命,为了自己的使命,所有的蚂蚁都沿着自己固定的轨迹匆忙地爬行,焦躁又麻木。路过一家商场,孙晓红说我的鞋太旧,太落伍,和她给我买的牛仔裤不相配,要给我买一双新鞋。我推辞不了,像胆小的孩子一样,被她硬扯了进去。在鞋区柜台前,孙晓红挑来挑去,不厌其烦地征询着我的意见。我机械地跟在她的身后,根本拿不出自己的意见,只觉得哪一双都很好。她拿起一双,我就点头,再拿起一双,我还是点头。我不善于购物,只想快点离开,商场里虽然开着空调,但我的脑门上却出了一层细汗。最后他选中了一双米黄色的休闲鞋,觉得不错,说和我的牛仔裤很配,让我试穿一下。我扭捏着,始终不肯脱下我的鞋,不停地说,42 号的鞋我穿着正好,不用试了。孙晓红哪里知道,我的袜子正露着脚趾,鞋底又湿又粘,已经和袜子粘在了一起,如果我脱下鞋来,一定会引起别人的注目。
买完鞋,我带着孙晓红找了一家不错的宾馆,为她开了一个房间。这是一个二十多平方的房间,说是单人间,但那么大的床睡两个人都绰绰有余。屋里的环境十分优雅,淡粉色的墙壁纸,淡蓝色的落地窗帘,洁白的床单和被褥。进屋后,我发现孙晓红的眼神有些改变了,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我看,里面含着能把石头融化的柔情,就连说话声也低了许多。我心慌起来,房间里的气氛越来越暧昧,像一个温柔的泥潭,我必须赶快把我要说的话说完,然后尽快逃离这里,否则我将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很清楚,同一个深爱我的姑娘,而且也是我内心深处深爱着的姑娘同处一室,总会让人的意志在某一时刻轰然崩溃,我绝不能等到那一时刻的到来。
晓红,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但是有一件事我不得不跟你说清楚。我努力地把自己的口气装得严肃无比。该说的话不能再拖了,现在到了必须说的时刻。
你先别说,听我先说完好吗?孙晓红坐正了身子,用同样严肃的神情开始和我讲话。
长平,我们是从高一就开始认识的吧?你不是一块石头,我想你也知道,自从我遇见你后,我就慢慢地爱上了你。我对你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没有减少半分,反倒是逐年增加。但我也知道你心里的想法。在高中的时候你就对我不冷不热的,这我可以理解。你是一名农村学生,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你不愿意和我走得太近,我认为那是你对自己自尊的一种维护。所以我并没有向你挑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们现在都已经是大人了,我必须当面明确地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别问我为什么?爱情也许就是这样的吧,说不出原因。但我还知道,你现在对我更加冷漠了,也许因为你没有考上大学的缘故,也许是你家庭状况的缘故,这一切在你心里把你我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远了。但今天我来这里就是要告诉你,我爱你,今生我孙晓红就是跟定你了。
说完这些,孙晓红不顾一切地扑到了我的怀里。她的身体那么瘦小,轻得像一缕凉爽的风,一缕从花丛中拂来的风,带着花香和水汽。这缕风瞬间就沁入了我的身体。那一刻,我竟然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好像多年前从我身体里走失的一件东西,又重新回来了一样。她瘦小的双肩在我的胸前轻轻地颤抖,并且有滚烫的眼泪落在了我的肩上。我下意识地搂紧了她,就像搂紧我走失多年的亲人,怕一松手,她就会再次消失一样。
我是多么地爱孙晓红,从高一起就喜欢她。我曾暗暗地发誓,只要我一考上大学,就向她表明我的爱。可我的梦破灭了,我和她在关键时刻走上了岔路,我们不再是同路人,我们会在各自的路上越走越远。孙晓红,孙晓红,我在心里反复默念着这个名字。这个曾经让我魂牵梦萦的名字现在变成了一只顽皮的小猫,正在我的胸腔里狠命地抓挠着我的心脏。多么好的一个女孩,我怎样做才能不辜负她对我的爱呢?是坦然接受,然后让她顶着父母的反对和压力,跟我过一辈子的艰苦日子,还是长痛不如短痛,当机立断,为了她的将来拒绝她给我的这份爱?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做出决定是那么的艰难。
不,我不能接受她的爱,她现在的思想太过于单纯,没有考虑到人生有多漫长,今后和我在一起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强忍着泪水,没有让它流出来,把孙晓红扳开,让她坐在了床边,然后说,晓红,你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姑娘。其实从一开始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我必须告诉你,这种喜欢是一种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我一直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就像我的亲妹妹一样。我没有别的办法了,不得不照搬一些电影里的桥段来拒绝她。
不,你在说谎,我不想听这些没有意义的解释,不要再把我当做小姑娘了。孙晓红冲着我喊,一股新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她颤抖着,像一朵雨中的梨花,楚楚可怜。
你冷静一下,晓红,其实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我在我们农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们相处三年了,彼此都很相爱,也许今年或明年就会结婚。我不得不又违心地撒了个谎,我真的没有办法了,为了我心爱的晓红我只得这么说。
这都不是真的!都不是真的!你在骗我是不是?这次孙晓红没有再喊,而是苍白着脸低声地问我。
是真的,我没有骗你,我早该跟你说的,但一直没有机会。我又说,你明天就回家吧,你走的时候我就不去送你了,明天我还要干活儿,你走之前自己去我们工棚里拿你的旅行箱吧。
我站起身来,往门外走。我不得不快些离开这间屋子,我怕再多停留一秒钟,我都会坚持不住,我就像一个火灾中的煤气罐,必须快点脱离火场,否则下一秒就有可能爆炸。我怕我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紧紧地拥抱我心爱的晓红,然后一遍一遍地吻她,一遍一遍地说我爱她。
辛长平,你不许走!孙晓红站起身来,拉住我的衣襟。我的眼泪已经涌了上来,我昂一昂头,把泪水重新咽下。我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我感觉像握着一团雪。我说,再见了晓红,你是我永远的妹妹,今生今世都是,希望我结婚的时候你能去。说完,我就毅然决然地走出了房间,只剩下孙晓红一个人无助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一刻她的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人在绝望或极度伤心时,是哭不出来的。
十三
第二天,我们五点就上吊篮干活了。我不知道孙晓红有没有来取她的旅行箱。整个上午我都没精打采,目光呆滞,仿佛魂魄已经被黑白无常拘到了地狱,只剩下肉体还在人间机械地干着活。我一言不发,心里想着高中以来的许多事,想着孙晓红最初的模样,想着她对我的种种的好,和我对她的千般不是。我的眼睛虽然盯着手里的活儿,但手已经脱离了大脑的控制,有时把三十公分量成了四十公分,有时把粘板胶抹在了保温板的正面。怎么了?大平。我看你今天有点不对头,是不是和女朋友闹别扭了?大鹏看出了我的反常,转过头来关切地问我。
我啊了一声,如梦初醒,茫然地看着他,好几秒后,我才听明白他的问话。
大鹏,其实她还不算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她很爱我,但我不能接受。你不知道,她现在刚刚大学毕业,家庭条件很优越,她的前程可以说是一片光明。而我呢?我现在正和你在一个吊篮里,冒着生命危险,流着满身的臭汗,在用自己唯一的资本——力气来赚钱养家糊口。我略带伤感地对大鹏说,他是我唯一的知心朋友,我不希望他多么理解我,我只是要找一个能够认真听我倾诉的人。我必须发泄出我内心的痛苦和烦闷。这一刻我就如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必须马上释放出多余的气体,否则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嘭的一声爆炸掉。我停了一下,又说,如果我接受了她的爱,那么你可以想象,今后我们两个将会面对怎样的一种生活。我不能拖累她,我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要为她着想,让她将来拥有自己的幸福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爱。
大鹏一边听一边干活儿,没有回答我。也许你不懂。我又补充了一句。
大鹏听完我这句话,又沉默了十几秒,然后他停下手里的活儿,转过身来,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
大平!大鹏说,眼睛里射出两道冷峻的寒光,像两把利剑,直逼我的眼睛。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鄙视你,你知道吗?也许你读过几年书,能讲出什么爱和不爱的大道理。但我看你就是虚伪,你在做昧心事。你也爱她这是一定的,要不你不能这么难受。但我看你并不是在为她着想,你就是自卑,你就是自私,你怕和她在一起被人说三道四,怕被她的家人阻挠、轻视。这哪里是对她好?你无情地拒绝了爱你的姑娘,你认为她能好受吗?
大鹏一连气说了这么一堆话。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说过这么有道理的话,我甚至觉得我应该重新认识这个朋友了。
要是有一个这样的姑娘爱我,我不管她爸是总统,还是亿万富翁,我都会拼了命地要和她相爱,就算是粉身碎骨,我也不眨一下眼睛,这样我才能对得起爱我的姑娘,也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停了一会儿,大鹏又说,爱一个人就该满足她的需要,而你这个同学的需要就是你给她的爱。我知道你现在的条件不行,可这世上压根就没有一成不变的事儿,要是我,我就会为了我爱的姑娘拼了命地改变自己。
大鹏的话像一记记重锤,击打在我的心上,让我浑身颤抖。我不仅是惊愕于他的这些言辞,更是因为他的这一番话引起了我深深的内疚。我是多么地爱孙晓红,可我却因为要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无情地伤害了她。她不再是高一时的小女孩了,她已经大学毕业了,她也一定认真地计划过自己的人生。她选择爱我不会是小孩子的冲动和幼稚,她一定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可我——我就是一个懦夫,一个想爱却不敢爱的混蛋。
你给她打个电话,现在就打!大鹏用最严厉的口气命令我。
我掏出手机。手机在裤兜里沾满了汗水,闪着黑色的光,按键的缝隙间塞满了白色的保温板碎末。我把手机在胸前的衣服上用力地擦了擦,又放到嘴边,把保温板碎末吹掉。大鹏立在旁边,一直盯着我,目光严厉。深吸一口气,我拨通了孙晓红的电话。嘟——嘟——电话不紧不慢地响着,我的心像一条破抹布,被一双无形的手攥在掌心里,越来越紧。语音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抬起头,无助地望着大鹏。再拨一次,大鹏说。我又拨了一次,还是关机。我心爱的姑娘一定伤心至极,把手机都关了。
中午休息时,我顾不上吃饭,急忙冲进了工棚。我的被褥和衣物被叠得整整齐齐的,堆在铺上,但却已经没有了孙晓红的旅行箱。我手忙脚乱地翻找着我的拎包和被褥,试图找出一张她留给我的字条。没有字条,但我却在她给我的书里找到了两千块钱,一张张地夹在书页中。孙晓红走了,带着伤心、委屈走了,带着我给她留下的伤口走了。
我中午没有去伙房吃饭。我一个人躺在铺上,用被子严严实实地蒙住了脑袋。痛苦和悔恨像一条绳索,把我裹成了一个粽子。期间我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走到我的铺前,停了一会儿,又走开了。那是大鹏。
我的泪水流了一中午,把被子洇湿了一大片。有些泪水流进了嘴里,苦得像我现在的生活。
十四
第三栋楼的板贴到了十二层。今天没有太阳,天上悬着一层灰白的云,看不出一道褶皱,平整得像放电影的幕布,没人能预知那上面将放映出什么样的影像。
通常人越喜欢什么,什么就越容易失去;越怕什么,什么就越容易找上门来。外墙保温属于高危工种,工人几乎都是在高空作业,虽然有安全绳和安全带的防护,但每年都会出现几次伤亡事故。我们干外墙保温人,心里都抱着侥幸的心理,寄希望于危险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其实这应该算是一种赌博,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去赌养家糊口的钞票。
做外墙保温用的吊篮有好几种,从最原始的手扳压葫芦式吊篮,发展到后来的电动吊篮,这种设备越来越先进,也越来越安全。但电动吊篮的租赁费用通常都比较高,因此许多工地还是喜欢租用比较便宜的手扳压葫芦式吊篮。手扳压葫芦式吊篮是单股钢丝绳,保险系数低,用得时间长了,压葫芦里面的钳块就容易磨损,摩擦力就不够,很难钳住钢丝绳,负重大时,吊筐就容易滑落下来。我们这个工地用的就是这种吊筐。
大概是十点多,楼下忽然传上来一声惊慌的喊叫,有人掉下来了。
这声喊叫像一条挥舞着的鞭子,瞬间抽在了每个人的身上。听到喊声,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一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趴在护栏上向下看。楼下的水泥地上趴着一个人,四肢伸开,像谁用毛笔刚写出来的一个“大”字。
是大奎!大鹏说。我又细看了一下,身子粗壮,有些秃顶,确实是大奎。我和大鹏迅速把吊篮升到窗口,然后急忙跳进楼里,又沿着楼梯嗵嗵地往楼下跑。工友们都从吊篮里下来了,楼下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把大奎围在圈里。站在人群外,我努力地踮起脚,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顶顶晃动着的安全帽。最后费了好大劲,我和大鹏才挤进去。
大奎侧脸趴在水泥地上,脸色暗黄,像盖了一张冥纸。他身体很胖,里面应该储存了很多的血,这些血在他的血管里规规矩矩地流淌了几十年,现在他再也约束不住它们了,它们终于寻到了出口,一涌而出,就像水逃离了被打烂的水壶。血从他的嘴里欢快地向外流,边流边冒着血泡。血泡慢慢膨胀,变薄,变得透明,失去了红色,然后炸裂碎掉。他的脑袋旁汪了一大摊血,黏稠发黑,上面沾着白色的保温板碎末,和细小的尘土。一只苍蝇飞来,在这摊血上盘旋。
他就像搁浅在泥地上的一条鱼,正在失去水,失去血,失去力气,失去温度,慢慢地风干。
大奎是从十二楼掉下来的。当时他正在扳动压葫芦,忽然就出现了故障,吊篮靠他这边的一端急速下滑,整个吊篮几乎上下垂直地立在了半空中。当时和他同一个吊篮的小涛被安全带吊住了,而他的安全带却因为挂得太低,而且已经用了好几年,老化了,就没有承担住他沉重的身体,在急速下坠的惯性下一下子崩断了。
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工友们慌了手脚,只顾乱喊。老杜站在那早已傻掉了,脸色苍白,腮帮子上的肉颤抖着,嘴张得老大,却一个字都说不出话来。
你他妈地傻了,快打电话!闻讯赶来的李六子狠命地扒拉老杜一下,然后俯下身,把手指放在大奎的鼻子下。快快!还有气,快他妈地打电话。他继续喊。这一刻他早已忘记了和大奎打架的事。
半小时后救护车来了,工人们七手八脚地帮着把大奎抬上了担架,老杜和李六子也跟着上了车,去了医院。
因为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所以项目部就让我们全体停了工。中午没人做饭,所有人也似乎都感觉不到饿。大伙儿默默地回到工棚里,坐在自己的铺上,没有一个人说话,都在狠命地抽着烟,工棚里静极了,只有淡蓝的烟雾弥漫在众人的头上。
生命是那么脆弱,像一个宝贵的瓷碗,我们谨慎地把它捧在手心,千般呵护,万般小心,唯恐失手掉落在地上。但事与愿违,我们不知道哪一刻就会把它打碎,碎成一地碎片,而且再也无法修补。我们从来都没有时间考虑死亡,但它离我们是那么的近。这一刻我深深地懂得了生命的可贵,正因为它的脆弱才愈加地显示出了它的可贵。我必须珍惜我的生命,珍惜一切我拥有的美好。忽然间,孙晓红的身影就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她泪眼婆娑地站在我的面前,只是那样望着我,一言不发。此刻我多么想飞到她的身边,我要紧紧地拥抱她,把我压抑了许久的,对她的爱全部释放出来。今后我要像珍惜我的生命一样珍惜给我厚爱的姑娘。
十五
老李他们仨不断地去项目部,讨要我们剩下的工钱,求爷爷告奶奶,脚后跟快磨平了,却一直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项目部的人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要等老杜回来,老杜不回来不给算账,一会又说开发商老总去外地了,他们说的不算,必须等老总回来再做决定,反正看那意思是不想痛快给钱。这样又熬了两天,我们终于忍无可忍了。我们五十多人,在老李的带领下堵在了项目部的门口。
都回去,你们是给老杜干的活儿,是老杜欠你们的钱,我们工地早把钱拨给他了,现在他跑了,打酒要冲提瓶的要钱,你们这点道理都不懂吗?项目经理挺着肚子,站在项目部办公室门口,理直气壮地对着我们喊。
老李说,我们就不回去,我们给老杜干活儿不假,但老杜的活儿不也是你们的吗?现在他跑了,我们只能找你们要。
其他人跟着说,是啊,不管你们开发商要管谁要,包工头是你们找来的,我们就找你们要。
项目经理说,我告诉你们,你们别给脸不要脸。我们还要找老杜呢,他把我们的活儿半道给撂下了,工程进度无法保证,上头成天追,我们的损失谁赔?你们要是识时务,就赶紧回去,在工棚里老实地给我等着,等我们找到老杜就让他给你们开支。
骗他妈谁呢?老杜跑了还能让你们找到影?工人们群情激奋。
老李转过身来,伸开双臂拦下了大伙儿,又转过身面对着项目经理说,你也别拿俺们民工当二百五。今天咱们好说好商量,你们要是不给我们把工资开了,我们大伙儿就都到劳动局去告你们去,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我们都知道,现在开发商开工前都要到劳动局备案并且交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就是防止你们拖欠工人工资用的,你要真不给,也别怪我们大伙儿真的不讲情面。老李果然说中了项目经理的要害。开发商最怕工人到劳动局去闹,这样对他们所开发的楼盘影响很大,可不是闹着玩的。项目经理听完老李说的这番话,马上缓和了语气,说,你们谁都别吵吵,按理说这钱是必须老杜给的,但现在老杜跑了,我们公司也觉得大伙儿都不容易,我等会儿就向开发商老总汇报一下,看能给你们解决多少?你们把自己的用工数统计一下,送到项目部来。这期间你们不许胡闹,有事派一个代表来和我们谈,要是你们再无理取闹,那你们就别想要回工资了,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我奉陪到底。
好,我就是代表,明天我就把用工数报给你,希望你们早点给我们解决。老李向前迈了一步,拍了拍胸脯。
晚上老李对工友们说,咱们的记工本可能让老杜拿走了,但咱们谁干了多少天自己心里都有数,现在一个人一个人地报上来,谁也不准多报,大伙儿的眼睛都是亮的,谁要是多报想开支的时候多捞点,别说被发现了一分钱不给你。咱们不管要回来多少钱,都按比例分,谁要是多报就是多占了大伙儿的钱。又转过头对我说,大平,这里你文化最高,你拿个纸笔给大伙儿记一下,等要来了钱还得你按比例算一下,再给大伙儿分。
我在拎包里拿出了纸和笔,开始一个一个地给工友们记工。最后记完一统计,总共53 人,一共是748 个日工,按每个日工230 元计算,一共是172040 元。
老李把记工单交到工地项目部后,我们又一连等了七天。在这七天里,老李几乎每天都要去项目部追问几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不是说开发商的钱没到位,就是说项目部的会计还没有笼账,后来干脆找理由说老杜领我们干完的那两栋楼质量不合格,许多地方需要返工重修。
这七天里,我们依旧在伙房里吃饭。老杜走的时候库房里还剩下几袋大米,但蔬菜早就没了。最后老李提议,让大伙筹钱买些蔬菜,等要回来工资再按人头均摊。
等待,尤其是难以预知结果的等待,从来都是一种煎熬。这种等待是心里没有底的那种感觉,空落落的,人像被挂在了山洞里。工人们无所事事,每天除了打扑克,就是喝酒。这期间小涛刮奖又中了200 元,他全奉献出来给大伙儿改善了一次伙食。小涛说,你们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你们只看到我中奖,没看到我花了多少钱。其实我刮奖用的钱有一千多了,但没关系,我就喜欢刮奖时的那种刺激的感觉。这回我用这200 块钱请大伙吃顿肉,不够的钱从大伙儿的伙食费里再添点。工友们都夸小涛这孩子讲义气。
现在不用干活儿了,我每天就把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别人打扑克逛街时,我就躺在铺上默默地读书。每次当我捧起孙晓红给我带来的这些书时,眼前就出现了她的面容。多么可爱的姑娘,一切都是我的不对,是我辜负了她对我的一片爱。我当时是多么的迂腐,总以为为了她的将来拒绝她是对她最好的爱,其实这是一种最无能的逃避。有时我看书看累了,就静静地躺在那里胡思乱想。更多的时候,我是在脑海里构思着一部长篇小说。我准备这次回家后就着手开写。在打工的这几年,虽然起早贪黑没有时间,但我还是写了不少文章,有几篇也被省里的报刊发表了。我知道文学改变不了我的生活,但我知道它能改变我的精神世界,让我在困境中不会放弃,让我在苦难中能够体味出人生真正的乐趣。
第七天,我们不得不又一次集体去了项目部。
项目经理说,事情是这样的,你们刚干完的两栋楼,我们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监理刚刚又进行了最后的验收,发现了不少问题,有许多地方需要返工,所以你们的工资这两天没有发给你们。现在老杜走了,我们只能跟你们商量一下,是你们自己出工出料重新返工呢?还是我们项目部在你们的工资款里扣除一部分钱,留给下一批人帮你们返工?你们自己拿主意。如果你们自己返工,那么所需要的材料就得你们自己拿钱买,我们公司不负责。这是最阴损的一招,其实完工时已经验收合格了,现在又弄出来一个最后验收,明显是要克扣我们的工钱。如果我们答应了自己返工,那么连材料钱和用工数就会无尽无休。这几天我们等得早已失去了耐心,谁也不愿意再在这里耽搁下去了。他们是算准了我们必定会同意第二种解决办法,那就是在我们的工资款中扣除一部分。
正如他们算计的那样,最后经过工友们的商议,同意了第二种解决办法。但具体扣多少钱,还要听项目部给的数目。项目经理说他们要核算一下,究竟需要多少工钱和料钱,明天把具体的数目告诉我们。
晚上我看书时,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号码发来的两个短信。打开一看是孙晓红发来的。原来她换了电话号,我说之前给她打了十几次电话也打不通呢。第一个短信的内容是:你是一个大骗子!你说你在家里已经有对象了,当时我就有点不相信,后来我去了你家,你妈妈说你根本没对象。我还被你家人留下吃了一顿饭呢。你妹妹和我可亲了。红。第二个短信是:这次你不许再欺骗我了。我把你以前写的文章给我爸爸看了,还跟他讲了你的情况。我爸爸夸你有志气,有骨气,有才气。你懂得吧?快点回来,我爸爸替你在学校的图书馆报完名了。红。
读完短信,我的眼泪流了出来。我亲爱的红,我不会再欺骗你,不会再辜负你的那份深厚的爱,我要用我有力的臂膀紧紧地拥抱你,我要用我滚烫的爱来融化你。
我马上回了短信,等我,我马上就会回到你的身边。
十六
项目部最后扣了我们八万块的返工费和材料费,尽管我们和他们交涉了很久,但是依旧没能改变这个数目。钱握在他们的手里,我们不敢来硬的,怕惹恼了他们,最后一分都不给我们,闹得两败俱伤。经过商议,大家决定认了。所有的利害得失都摆在眼前,我们不得不乖乖地就范。
我把到手的九万多块钱按每个人的出工数,计算出了应该发放的工资额,又扣除了这几天的伙食费钱,最后由我和老李给大家发了下去。发工资的那一刻,工友们只是默默地按着我念的名字领着工资,没有一个人多说一句话。工友们不是因为没有如数地要回工资而感到失望和沮丧,而是在这期间,他们深刻地体味到了生活的艰辛和生命中的无奈,所以内心才十分沉重。
分完工资已经过了中午。老李说,我们的工资不管要回来多少,但总归是算清了,明天咱们就都要各奔东西回自己的家了。大伙儿这一次聚在一次不容易,下一次见面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也许这一辈子都没有碰面的机会了。我提议咱们一人再拿30 块钱,中午找个饭店弄几桌好菜,喝个散伙酒,同意的就把钱交到辛长平那。结果没有一个人不同意,都纷纷把钱交给了我。
收完了钱,所有的民工兄弟都换上了最好最干净的衣服,五十多人浩浩荡荡地走出了工地,走上了工地外面的那条街道。许多路人不断地向我们张望,这么大一群人确实引人注目。这是一群怎样的人?我们没有充裕的金钱,没有显赫的地位,一直被忽视,甚至被践踏,就如一粒粒尘土。但有谁知道?其实每一粒尘土里都包裹着火热的心和不屈的灵魂,是尘土构成了巍峨的山脉和广袤的大地。我们虽若尘土,但我们却一直执着地书写着我们卑微而丰盈的人生,无怨无悔地铸成了社会最坚实的基石!
我们在一个比较大的饭店弄了四桌酒菜。那天每个人都没少喝,更有几个兄弟喝得吐了一地。我们是民工,我们来自四面八方,是生活将我们凑到了一起,大伙儿都很激动,有的人甚至流下了眼泪。这时我们才看出了平时显现不出来的那种深厚的兄弟情义。
火车在铁轨上疾驶,哐嘡嘡——哐嘡嘡——好像是游子从远方返乡临近家门时的心跳,浑厚、深沉,带着激动和惊喜。车窗外的杨树飞速地脱离了大地的束缚,一棵棵,一排排,带着无限的憧憬奔向自由的远方。
火车到站了,我和大鹏肩上背着行李,左右手分别拎着工具筐和拎包,随着人流挤出了车站。走出地下通道,我远远地看见了一个穿绿裙子的姑娘,她立在灿烂的阳光下,如同我不断追寻的梦。
我一边微笑,一边慢慢地走到她的面前,然后放下手中的东西,紧紧地把她裹进了怀里,如同把久违的阳光捂在了自己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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