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是在一个小商品店买风铃。当时只有一串啦,男人憨厚一笑,让给了她。但男人离开时,不甘心地问店老板,附近还有卖的没有,当听到否定答案后,又问:“你的店什么时候再有?”得到店主的承诺,男人匆匆走了。
她心生好奇,一个大男人,怎么对这么女性化小资情调的商品感兴趣,在男人与店老板约好取风铃的日子,她也去了,男人见了她,吃了一惊,以为她又要争风铃,憨厚一笑也僵硬了,“怎么,你的就坏了,如果你要新的,就把那个旧的给我,我修修还能用……”见男人急了,她心里好笑,“我可不是来和你抢风铃的,我只是好奇,你一个大男人买风铃干什么呀。”语气听上去并不要男人回答。
男人拿着风铃,小心翼翼。边掉头离开边说,“帮别人买的。”说着男人融入到车水马龙的街市里,把一个谜留给了她。三十岁像一颗罂粟种子,在她的生命里蠕动,她惧怕它冒头。“剩女”的身份,像商店橱窗里的模特儿,完美倨傲的外表,掩盖不了她的挣扎,而且因挣扎的无序,她的肢体语言的总和是寂寞。她有了探究眼前这个男人的想法。
巴掌大的城市,找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很容易。男人是县医院骨科大夫,医术很有名,十多年无偿照顾一个孤寡瘫痪老人,耽误了自己的婚事。老人的灯枯了,给男人提出要一串风铃。据说是想起早逝的女人啦,说是听听风铃,就听见了女人的声音,老人说那个喜欢风铃的女人来接他了。
她毅然决然地到小商品店要了男人的电话,与男人交往、与男人一起照顾老人,一切毫不迟疑,也毫无功利。她和男人结婚得到全城人的默认,所以顺理成章。别人装修房子的讲究,比起他们的来,显得过俗,像一个晒死的茄子,缺乏圆润也不够饱满。他们的仅风铃,就风景这边独好,用风铃做成廊帘、门帘、窗帘,甚至床帘。用他们的话说,爱情的声音在举手投足间,爱情的甜美在风吹草动时……
在清脆悦耳的爱情,在音乐四起的生活,他们度过了浪漫的十八年。除了没有子女,他们的幸福称得上是完美无缺的。突然一天,她的外科大夫颅内出血离她而去,留下那些风铃,那些敲打着她的无眠的精灵,那些蝴蝶纷飞惹人愁的舞者,那些晶莹剔透见证爱情的文字……她很快找回了生活的状态,仿佛那些风铃代替了男人的一切,陪伴着守护着耳语着她的日日夜夜,数年过去了,她依然神采飞扬,欣欣然像刚见到男人时的样子。
一天,一个毛贼翻进她家,进去就傻眼了,毛贼从没见过如此机关,蜷曲一团,动弹不得。她发现了毛贼,不惊不慌,满心是爱满腹是恋满目含情的她,对那毛贼说:“你看你回家,也不让我知道,你也不碰风铃,你想让我惊喜是不是?你看,都快到我们的金婚纪念日了,我想你也应该回来了,可是还是你来早了,你的骨头还没长肉呢……”说着拖出一架白骨,抱着哭起来,这一下把毛贼吓散了架,魂魄从窗缝跑,像一股冷风;肉胎在玻璃上撞,像误入民宅的蝙蝠,而肠子则科幻片似的,飞来绕去的把自己捆绑严实,只等警察捉拿。
听说她捉贼的事后,有人说,是那些风铃帮了她;接她报警电话的警察说,是她机智地利用了外科大夫带回家搞研究的标本,把毛贼吓得半死;也有人说:是爱情帮了她,那些风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让她拥有生活的强大气场,能够逢凶化吉……她什么也没说,但她清楚,她是真把那毛贼当成她男人来诉说的,她太想和她男人诉说啦。我也在想,是不是她晶莹、清脆、闪亮的爱情,像照妖镜一样,把附体毛贼的猥琐、肮脏、罪恶打回了原形?
风铃还不时传出她的窗棂,传出她续写在爱情里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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