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张丽上班去了。
吃过早饭以后,朱兵走进叶春的房间时,叶春正在擦桌子。叶春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朱兵靦着脸,一双小眼睛闪烁着狡黠的目光。朱兵不笑还好,一笑,总给人感觉是一幅涎皮赖脸的无赖相。朱兵手里拿着一沓纸,走到叶春跟前。说:“你帮我把这个抄一遍。我写字难看,你肯定比我写的好。”叶春接过材料,看了一眼,说:“行”。叶春把材料放在桌上,就在她转身的一瞬,朱兵突然从她身后拦腰抱住了她。叶春惊慌失措地叫道:“放开我!”她奋力挣脱,朱兵松了手。
叶春从没接触过异性的身体,甚至连手都没拉过。她对男人没有任何的经验,连起码的防范意识都没有,因为从来没人跟她说过,不管是姐姐,还是妈妈。农村的女人,除了那些老脸皮厚的妇女们在一起胡扯外,而正经的女人和女人之间、母女之间、姐妹之间,谈论与性有关的话题,都是难于启齿的。
叶春急促地喘息着,气愤和羞臊使她的脸绯红。她的目光落在桌面上,喘着粗气说:“我不干了,我要离开你们家。”
朱兵退后了几步,倏然之间,一脸的严肃表情,说:“我是和你闹着玩的。你不喜欢这样,我以后再也不碰你一下。请你相信,我向毛主席保证,绝对说到做到。”
叶春没吭声。她见朱兵认真严肃地说出保证的话,她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她没多想,她觉得朱兵既然已经向她做出了保证,这事也就过去了。朱兵见叶春不再坚持走,就从叶春的房间里退了出来。很快,他出家门了。
叶春坐到桌前,看着朱兵交给她的抄写材料。她听见朱兵在楼下发动汽车的声音。随后,声音消失,周围又安静下来。
叶春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她没有考虑自己留下的危险性!她身处在狼窝里,却相信了狼做出的不吃羊的承诺。叶春没有坚决离开朱兵家,除了相信朱兵的保证以外,她留念这份工作的清闲和自由,白天只有她自己在家,活不多,她可以看看报纸或看看电视。她自己可以住一间屋。而且工资不低。这样轻松的工作,在北京不太好碰上。对叶春来讲,反正是当保姆,在同样工资的情况下,她当然要选择活轻松的、自由的、有独立房间的,而不去选择住在拥挤的环境里,一天到晚的活,累得疲惫不堪。但她没有想到,贪图安逸是要付出代价的。
叶春没有急于抄写材料,而是从头至尾看了一遍。这是一份辩护书,答辩区检察院起诉朱兵,指控他投机倒把、做地牟取暴利,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辩护的内容除了不承认以上的指控外,还把朱兵描绘成了慈善家,说他自己富裕起来,不忘帮助困难的群体。列举的善事有:曾多次向中国残疾人基金会捐款,并长期负责两位残疾人的生活费,曾多次为报上刊登的患病儿童,提供捐助等等。
叶春看完辩护书,恍然明白,为什么昨晚登门的残疾姑娘讨要生活费,那么理直气壮呢!原来,她心里很明白,自己是充当了“幌子”的角色。朱兵利用善举的幌子,掩护他的那些不法行径。
辩护书上,有的段落被涂改,在涂改的下方,重写了新的内容,但字体比原来的字体小。叶春仔细辩认着,在新的一页白纸上,开始了抄写……
三天后,朱兵去了广州。这天晚饭后,江河来了。他和张丽在客厅里跳舞。他们伴着《蓝色的多瑙河》的优美旋律,在翩翩旋转。
叶春感到很新鲜,她站在门口观看。她觉得他们的舞姿很优美,她更觉得音乐的的旋律有一股神奇的魔力。优美动人的音乐直指人心,能抓住人心,抓住人情绪,随着她优美的旋律,沉浸在她营造的氛围中,或喜或悲,或热情奔放,象决堤之水,惊涛骇浪,一泻千里;时而又碧波荡漾,缱绻柔情……音乐对人的憾动是直接的。心灵能感受到她的美,自然溶入其中,陶醉其中,不需要去理解她。
叶春看了一会儿,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就他们一对男女在跳舞,老盯着看,有些不好意思。她坐在桌前看起了报纸。朱兵家订了两份报纸,《北京晚报》和《中国法制报》。
叶春看了几段,就去厕所洗脸,准备睡觉。她还是农村人的习惯,早睡早起。这时,客厅的音乐已停止。叶春听到江河和张丽的说话声,从他们关上的卧室门内传出来。
第二天早上,张丽上班前,走进叶春的房间,很郑重地说:“昨晚江河住在这儿的事,你不要跟任何人说!”她边说边把手里的钞票塞给叶春。叶春有些不知所以然,她并不知道江河是昨晚走的,还是今早走的,她很早就睡着了,睡得死死的。她刚问:“这钱……”张丽打断她的问话,说钱是给她的。张丽说完,离开家,上班去了。叶春看了一下手里的钱,四张十元的人民币。叶春觉得这钱得的有些意外,也有些好笑。这钱数比她的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叶春暗自窃喜,心里盘算着买一件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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