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为自己打过狗而自责。最初打狗是初中临毕业时,我们全体毕业生肆无忌惮将学校养的一群狗全打了,大打牙祭。后来下乡插队,又跟几个伙伴先后偷偷打过几条狗饱了口福。不过自责的同时亦有自辩:初中打狗是受了外地学生掀起造反浪潮的激励,以致青春期叛逆性爆发;下乡打狗则是饿得发慌,为了肚子实不得已,都可将责任归咎于特殊年代的。然而心又难免发虚,参加工作后虽是再没打狗,但仍有过打狗主张,比如某年单位要发过年狗肉当福利,自己就热心建议操办者,别买用了麻醉药的狗,宁愿去乡下多花钱,让农民将卖的狗打了。这要套上适用人的法律分析,也基本等于教唆犯罪。所以严格剖析自己,看上去善良,常自我感动心地柔软明丽得好比夏日海滩,其实一直有恶如茅根钻地一样藏于心底的,至少面对狗的时候忍不住就暴露了。
这便又要分析,为什么人在狗面前暴露出恶会不以为恶呢?原因似乎还在狗,因为狗从来可以被人瞧不起。你看好多成语,只要沾上狗就成了贬义:狗血淋头、狗急跳墙、狗仗人势、蝇营狗苟、狗彘不如、打狗散场、狗眼看人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最可恼是狗的低鄙卑贱还会连累到人:人模狗样——这是对人多么恶毒的形容!当然人和狗的称谓本来并无褒贬实质,战国时期那位叫惠子的著名智者就有过论断:犬可以为羊。既然狗和羊的称谓一开始若有互换,即可变成狗在吃草羊在吃屎,那么同理,人和狗的称谓一开始亦可互换而成立,让狗直立行走让人四脚落地。很多人其实都早已深会此理了的,索性把整人也变成了整狗,曾经的那个疯狂年代不是到处高涨“痛打落水狗”的激潮吗。
于是还要让分析再升级了,那个疯狂年代的确爆发太多人性之恶,但即便疯狂年代已逝,人之恶性却并未湮灭只是更多了冒头的狡黠。如此看来,当许多人都在反思曾经有个扭曲人性的特殊时代时,我们是否还能发问:到底是特殊时代将人性扭曲,还是人被特殊时代激发了藏于本性之恶?若为后者,人性之恶是否会在任何时代被任何特殊因素所激发?这升级版的分析似乎已涉及一个哲学命题,而古人早为此大有争辩,思想大师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同为思想大师的荀子则认为人性本恶。我是个一碰哲学头就大的人,不敢钻进古代大师的理论去捞形而上的道理,只想联系自身实际,再去翻阅生活这部实实在在的大书。
写这部长篇小说,就为将自己眼里的生活书页也呈示给读者一阅。好在孟、荀两位大师都赞同人心应该向善,还都认同张扬善的途径就是“教化”,这也使得我在写作中少了背负理论争辩的压力;不过又有位外国小说大师博尔赫斯说了:他写的故事只是为了给人以消遣,不在“醒世劝化”。我也不管他这话是否当真(好像他的作品其实也直指人心),先努力让读者看着有味才好,至于作品中人性狗性相互映衬能否给人带来什么较深层次的心灵感受,人和狗纠缠中牵出的时代嬗变有多少历史价值和社会内涵,也并不多作刻意追求,只要读者将作品一路读下去最终能看到人性的暖色,我就多少有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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