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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人马情

时间:2023/11/9 作者: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热度: 19746
谢文纬,1949年生。1969年赴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其间做过兽医七年;1977年恢复高考,进入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系,毕业后在北京朝阳医院任中医师;1984年赴美国克利夫兰市从事癌症、免疫、病毒领域的研究,最后在美国凯斯西部大学附属医学院任高级研究员,并在美国医学院首开中医课。1996年回国创办北京东方癌症研究中心。主要著作有《两部天书的对话——易经与DNA》《一个中医在美国》。

  1

  我准备给后代留下怎样的文字呢?想来想去,感到最值得留下的,还是我年轻时候的那段特殊经历。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给予人类的教训实在刻骨铭心,在那代人的心灵和肉体上都留下了深深的创伤。虽然我的经历没有那样血腥,更谈不上悲壮,因为我得到父亲的告诫,要躲避政治运动的风口浪尖,尽量到边远的地带生活,学会夹着尾巴做人。我按照父亲的话去做了,结果和许多同代人相比,我果真幸免于难,甚至在那时生活的小天地里,因为与马为伍,好似在“世外桃源”里过着田园般的生活。

  细细回想,那时我只是过了一段贫苦的生活,但我的心灵依然受到了震荡,因为那是我的青春年代。

  2

  故事从我20岁那年讲起吧,我是共和国的同龄人,20岁该是1969年,有一定年纪的人便知道那是个什么年代,20岁本该是上大学的时候,可那时全国所有的学校都已停课,一晃便是三年。当时像我这样的年纪,如果出身好的人会积极参加运动,所谓出身好就是指出身“红五类”的家庭,即出身革干、革军、工人、贫农、下中农的家庭,他们是革命的依靠力量;而出身“黑五类”的家庭,即出身地主、富农、反革命、右派、资本家的家庭,由于父辈是革命的打击对象,因而作为他们的子女在运动中也是不许乱说乱动的。

  我在出身一栏最初填的是职员,这样我在运动中就成为团结的对象,至少在学校不会挨整。至于我的出身为什么会填职员,是问过父亲后填的,父亲让我这样填或许是为了保护他的孩子,而对于我来说则是心知肚明的。我知道父亲在解放前没有固定的工作,因为我的爷爷很有钱,他是个大资本家,上海解放前的第一针织厂就是我家的产业,但父亲那时对经营赚钱之事不感兴趣,他只是一门心思读书,并且追求进步,针砭社会弊端,暗中写了很多政治文章,在一些地下刊物上发表。爷爷对父亲也不强求,为了让父亲有体面的收入,便安排父亲在他控股的一个药厂做挂名总经理,这样父亲每个月就可领到一笔薪俸。父亲认为那药厂是爷爷的产业,他并不参与经营,只不过在药厂担任名誉上的高级职员,并且在药厂中本人也没有股份,因此他个人不算是资本家,所以让我们这些孩子在出身一栏填“职员”该是合理的。

  然而到了政治运动的后期,记得那个阶段的运动被称为“清理阶级队伍”。有一天,父亲单位的“造反派”突然杀到我家,他们是开着大卡车来的,一到家门便蜂拥而入,他们个个横眉怒目,同仇敌忾。记得父亲和奶奶被围在一间屋,我们几个子女被围在另一间屋,这些造反派凶神恶煞般地对我们全家进行训斥。而另一些造反派则在翻箱倒柜,他们将家中的箱子、衣柜、抽屉先翻个底朝天,然后开始挑选,将有价值的东西打成大小包袱扔在汽车上,而将奶奶的钻戒翡翠包成一小包,放在一个皮包中拎走。剩余的不大值钱的东西都装进箱子,而其中有不少是我们平时的日用品,可是箱子却被贴上了封条。最后他们似乎觉得还不够解气,又在我家的门口贴上一条大标语:“打倒资本家!”便是我父亲的名字。

  这对我们来说真是狠招,如芒刺在背,面上刺黥。从此,我们一家人进出家门便抬不起头。那时家中没有厕所,每天不得不到家对面的公共厕所大小便,而每次出去便会看到这条醒目的大标语,然后还要面对左邻右舍憎恨和鄙视的目光。于是我们不得不低下头,默默地去上厕所,再迅速地跑回家门,以致后来我白天不愿意去上厕所,因为害怕那鄙夷的目光。

  自此,我出身一栏再也不能填“职员”,而只好填“资本家”,也就是说我从此便沦为“黑五类”出身,或者说沦为了“狗崽子”之流。此时,偏偏赶上我的分配,虽然高中只上了一年,但也算作毕业,这时上大学已成为南柯一梦。人到了20岁的年纪,应该说到了一个自食其力的年龄,于是国家开始对我们进行安置。

  然而那个时候全是按家庭出身分配的,班中第一批“红五类”出身的同学都参军去了,他们身穿绿军装,佩戴红花,高唱《八一进行曲》,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学校,我的心里充满羡慕,但只能目送着他们,对参军是想也不敢想的,尽管我的母亲也是军人,可她此时还关在牛棚中。第二批同学留在北京的工厂,如果是“红五类”出身,那么必定是有资格的,即使非“红五类”出身,属于团结对象的职员或小业主出身,同样也是有机会的,也就是说我本来是有机会的,可是现在偏偏沦为了“黑五类”出身,于是便想也不敢想了。

  我认为那时最有可能被分配去的是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因为即使家庭有问题,只要不是敌我矛盾都是允许收的,而我又十分愿意去,甚至渴望去。我当时想,虽然自己的家庭出身现在沦为了“黑五类”,但资本家不属敌我矛盾。可是我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因为我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当时父母都被关在“牛棚”里,这便是敌我矛盾的标记。尽管我是班上第一个报名的,可被批准去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的名单下来后,我并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于是我的心一下子凉了,甚至对自己的前途悲观到了极点。

  如果内蒙兵团去不了,就只有去云南兵团,在我脑子里那是个十分遥远的地方,坐火车要几天几夜,所以感到那地方是去不得的。此外便是到陕北或内蒙的农村插队,在生产队里靠挣工分养活自己,我觉得生活没有保障,如果遇上灾荒年,或许会被饿死。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决策面前,我思前想后,不仅犹豫不决,而且畏缩不前。在经过一番苦苦思索后,最后我还是认为内蒙兵团是最值得去的地方,甚至是唯一值得去的地方,那里过的是集体生活,像军队一样实行半供给制,生活有保障,只是我却不被批准。


  那时我家住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条胡同里,父母都被关进“牛棚”,三个孩子每月只靠20元生活费度日,我们只能勒紧裤腰带吃些完全没有油水的食菜。家中的箱子已贴上封条,所有的衣物都拿不出来,每人只有一套衣服可以换洗,结果是穿了洗,洗了穿,衣服不仅褪了色,而且布满补丁。当时偶遇不知情的客人来串门,见此情形,便立刻心中有数,话语不过三句,即会起身告别,大有避之之嫌。

  那段日子,待在家中空空如也,觉得好比关在看守所一样无聊。只记得,那时我唯一的爱好,便是吃罢晚饭,独自去火车站遛弯,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穿梭,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的心情是松弛的,周围没有鄙视的目光,因为谁也不知道我的家庭出身,于是暂时便没有了压抑感。

  当我路过街边的饭馆,看到拥挤的旅客围坐在餐桌旁吃饭,他们吃的是非常简单的饭菜,比如一毛五分钱的“蚂蚁上树”,其实就是少许肉末与粉丝相炒,因为是炒的,因此油水较足,我虽然刚刚在家吃过晚饭,但在那个时候即使看到这道普通的菜,依然会流出口水。这道菜加上三分钱的一大碗米饭,还有两分钱的酱油汤,尽管汤中不过有零星的葱花,算起来一共只有两毛钱一份的饭菜,曾经是我长时间向往的一顿美餐。

  我咽了一口唾液,继续在北京站的大街上行走,最后走进北京站,独自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徘徊,因为面对生活的绝境,我必须要做出艰难而勇敢的选择。我在拥挤的北京站大厅踱步,围着二楼有环形扶手的走廊兜圈子,脑子里却不停地思考着我的人生。那一晚,我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只觉得大千世界无路可走,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于是只能喃喃自语。

  自从家门口被贴了一张父亲是资本家的标语,我就把自己封闭在家中,轻易不出门,每当高中同学来找,我只是龟缩在里屋,将姐姐推出去告知不在家。因此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很少去学校,到了学校,也只露一下面,听听风声,马上掉转头回家。那个时候的我成为一个可怜的孤独者,而喃喃自语便是那时形成的习惯。

  然而在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我十分渴望与同学商议,寻求他们的意见和帮助。既然高中同学不便找,我想起了初中的两位要好同学,他们曾是我的同桌,一位叫春华,另一位是一勤。那一晚,我做出了去找初中同学的决定,希望与他们商议,帮助我选择未来之路。

  与初中同学相交正值政治运动的前夕,不像高中同学被“大革命”分成数派,结下了难解的怨仇和隔阂,因此我总觉得初中同学彼此间的情义是纯真的,我们之间的交流也应该是真诚的,特别是在学习氛围极浓的北京男二中,我们曾一起朝夕学习和生活过,感到那种友谊该是靠得住的,因此在孤立无援的时候,我便想起了他们。在初中,大概因为自小性格蔫蔫的缘故,所以我的结交并不广泛,一般的老师都认不得我,即使在同学中,我也只与自己的同桌相熟。有趣的是,我和同桌不仅交往深,而且个个都是好朋友,其中的春华和一勤则不仅是朋友,简直可称得上是知己了。

  我和春华在初二时是同桌,他当时是体育委员,我的身体比较虚,患有慢性鼻窦炎。有一阵子,放学后我常要到陆军医院去做理疗,好不容易控制住了,一感冒,又会复发,经久不愈。作为体育委员,春华就带动我锻炼身体。记得我坚持早起跑步一个月后,体质增强了,鼻窦炎竟霍然而愈。而我从此便迷上了长跑,但因先天不足,成绩平平,记得初二和初三运动会,我都是本年级400米第六名,但比赛后都会大病一场。春华在上学的时候酷爱文学,记得他有一阵儿喜欢模仿写小说,他会把写的作文给我看,我读后觉得不错,很引人入胜,写的都是战争年代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我很喜欢看,觉得他的思路与众不同,不过和语文老师出的题目似乎不相干。然而春华认为的得意之作,老师似乎并不买账,只给了他3分,我看到他有些沮丧,从此不再模仿写小说了,而是规规矩矩地写,于是5分不断。

  我和春华的友谊持续到本次的政治运动中。有一阵子,社会上逍遥派非常多,我们就聚在一起,有事没事,他都会骑车找我。那时他在清华大学的技校,所以消息特别多,他极富口才,我喜欢听他讲清华大学发生的许多事情,甚至有时我一早会骑车跟他去清华大学看大字报,到了中午,则在清华大学附属技校的食堂吃午餐,傍晚再一起骑车回来。春华和一勤不仅是初中同学,也是小学同学,所以我在政治运动的后期,也能碰到一勤。我和一勤同桌该是在初三的最后一学期,记得报考志愿时,我以为他一定会报二中,因为他的父亲是二中的历史老师,谁知他不想借助父亲的关系,而是做出了令我意想不到的举动,他报考了与二中齐名的八中,并且如愿以偿,所以对于一勤独立奋发的精神,我一直从内心由衷地钦佩。

  我这次执意要去内蒙,不是和同学结伴而行,而是只身一个人前行,并且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自己感到了精神上的孤单,于是十分渴望找到精神支柱。我先到春华在东单临街的家,他妈妈告诉我春华已经去了陕西的三线工厂;我又去找一勤在东堂子的家,他妈妈告诉我一勤也已经去了延安插队,这使我又一次对一勤刮目相看,因为那时的我断然做不出这样的举动。我和一勤的妈妈聊了足有两个小时,临走时我要了一勤在延安的地址,准备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或许去投奔他。

  第二天是个风雨飘摇的夜晚,我依然如期在北京站大厅中漫步走着,反复思踌着,心想既然找不到知己为我策划未来,现在也只有独自做决断了。因为想到实在不行可找一勤这条后路,我的胆子突然变得大了,于是心中便有了某种冲动,竟酝酿出一个果敢的行动计划。这对于一向胆小的我来说,应该是个惊天动地的举动。

  我寻思,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扒车,混在去内蒙的同学当中,到了那里赖着不走,我想那边总该给口饭吃吧,即使最后被送回来,也能避一避眼前的风头。我拿定主意,觉得不能再迟疑,因为打听到这两天送知青到内蒙兵团的火车已开出两列,明日还有最后一列,所以这已是我最后的机会。

  记得那天中午,我向姐姐告别,并向她透漏了我的计划。我嘱咐她说,如果学校来找,就说我已去了内蒙,大概泡在那里不会回来。临走时,姐姐要给我一些钱,但我只要了两毛钱,便挎了个书包,装了点儿简单的生活用品,向家人告别,摆出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架势,大踏步地向北京站走去。当路过北京站临街的那家饭店,我坐下来,要了一份“蚂蚁上树”,一碗带着零星葱花的酱油汤和一大碗米饭,然后非常享受地吃着这顿向往已久的美餐,那顿饭被我吃得干干净净,碗里没剩下一粒米饭。吃罢这顿美餐,我便有了某种满足感,也来了几分精神,多了几分力气,我像壮士一样站起身来,向北京火车站大踏步地走去,耳边响起一段名言: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3

  当我挤进北京火车站,看到一列运送知识青年去内蒙兵团的火车即将发车,成百上千的家长和同学聚集在站台上,车厢外面挂着几条红色的横幅,分别写着:

  “屯垦戍边”

  “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上山下乡”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到最艰苦的地方去!”

  喇叭里大声放着毛主席的语录歌: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我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火车大约有十几节车厢,被批准去内蒙兵团的学生们几乎都已上列车,所以车厢中坐满了未来的兵团战士,因为还未发服装,他们还穿着颜色不同的学生装,而我则穿着一件浅灰色的上衣,和一件褪了色的军裤,这是两年前,我求母亲用我的一条新裤子和医院的战士换来的,现在穿上正好派上用场。我发现所有车厢的窗户都是打开的,车下是欢送的家长和同学,这或许是我的机会。

  我注意到每节车厢的门都有解放军和学校工宣队把守,进入车厢的人只能是被批准去内蒙兵团的学生,他们都有特殊的通行证才能进出,任何其他人都不得上车,这是为了防止一些未被批准的同学扒车前去。我看到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在向下属交代:

  “今天有好多人要扒车,门一定要看紧,否则会有很多麻烦。”

  我意识到要从火车的门进车厢是很难的,因为火车上的解放军始终在清点人数。我夹在一些欢送的学生中,背着个书包,里面有一套洗漱用具、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和一本当时每个人都必须携带的《毛主席语录》。我开始寻找机会,或者说寻找扒车的空子,我认为唯一的可能就是从窗户里进去,而这必须有人帮忙才行。

  我四处观望,发现有个窗户下面,人显得相对稀少,没有家长,只有几个穿着军裤的学生,他们看上去像大院子女,我就走上去和他们搭讪。

  “哥们!去内蒙兵团?”

  他们看了我一眼,看到我穿着一条旧军裤,便也把我当作大院子女,于是答道:

  “我们不去,送一个哥们,你是哪个大院的?”

  “军区总院的。一会儿帮个忙好吗?火车开的时候,托我一把好吗?就是把我顺进车,行吗?”

  只见与我对话的那位,歪戴着一顶军帽,有一撇小胡子,可是他身材魁梧,应该是个打架的好手。然而他对我的要求没有立即作出反应。这也在情理中,因为我们素不相识,所以他表现出几分迟疑,没有立刻回答我。我则二话没说,从胸前摘下一枚毛主席纪念章,塞进了他的口袋,我看见他会意地对我点了一下头。

  火车终于开始鸣叫,车站传来一片哭声,放毛主席语录歌的喇叭声突然被放到最大,试图盖过那哭声。车上车下无数双手在相互握着,家长在作最后的叮嘱,同学在作最后的祝福,这时那个素不相识的哥们在同伴的帮助下,将我轻轻托起,然后迅速塞进了车窗,火车在此时便徐徐开动了。这是当年我扒车去内蒙的一幕,在我一生中是永难忘却的。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完全不能理解我当年为何做出这样的举动,而那时实在是被逼的无奈之举,因为在那个年月我觉得已经无路可走,而内蒙兵团或许是我前面唯一的路。

  车厢里坐满了去内蒙兵团的知识青年,他们还沉浸在与亲人离别的悲痛中,军代表试图打破这种沉寂的气氛,于是带领大家唱歌,可是响应者寥寥无几。因为知青们有的在偷偷流泪,有的在写日记,有的陷入沉思,他们的眼神大多是呆呆的、茫然的,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和个人前程充满疑虑。

  我进入车厢后,试图找到一个保险的藏身之处。列车共有12节车厢,六节车厢是男生,另外六节是女生。我自然首先混杂在男生中,可不巧的是,男生们总有军代表在不断清点人数,查找混到车上的扒车者,于是我不得不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向前溜着,当走到男女生分界的过道,就不得不暂时停下来,因为再往前走,就要进入女生地带,如果走进去,便十分惹人注意,有可能被一把抓出来。可是我看到在男生车厢检查证件的几个军代表,正在向我一步一步接近,无奈只好跳入厕所,将自己关在里面。约莫过了20分钟,听见有人敲门,我怕是军代表,屏住呼吸,始终没有开门,直到听出是一个女生在轻轻喊:

  “没事了!军代表早就走了!快出来吧!我们还要用厕所呢!”

  我轻轻打开门,怯生生地探出头,看到一位高挑苗条的女生站在面前,我只是瞄了她一眼,一位青春少女的美丽脸盘便立刻映入眼帘,这立刻使我怦然心动,脸顿时红到了脖子根。我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接触女生太少的缘故,还是因为她第一眼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虽然只是在人群中看了她一眼,但她美丽的面容如同画中的仙女一般,立刻勾住了我的魂。只觉得她光芒四射,全身都散发着少女的青春之气,我本能地为她让路,甚至在走出来的时候,非常没出息地险些跌倒,她只是抿住嘴笑了一下,然后走进厕所,将门关上。

  两个车厢之间堆了许多麻袋包,我找不到座位,于是胆怯地向两边张望一下,感觉这里暂时是安全的,便倚靠在麻袋上,寻思着是否在这个列车的夹道上过夜。一会儿,厕所的门开了,那位女生走出来,她没有立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看见我傻傻地靠在麻袋上,竟轻轻向我走来。或许她是出于好奇,因为她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扒车者,可我在她面前是个胆怯者,竟连抬头望一眼都不敢,但实际上我的全身心都能感到她正在向我走来,于是心便怦怦跳个不停,本能地将自己的姿势调整好。

  她是那种很大方的女孩子,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竟主动和我搭话,她的声音悦耳动听,使我感到温柔可亲,听了之后就像心中吃到蜜一样,可那个时候我心事重重,对周围的一切极度敏感,我不希望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此表现得多少有些冷淡,只是勉强应答着她的问语。

  “你是扒车的吧?”

  我点了点头。

  “学校怎么没批准你?”

  我没有回答,因为这是我的难言之隐。我只是略微抬起头,并且又偷偷看了她一眼,我看到了她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梳着当时流行的短发,头发油黑,她的脸盘稍大,面色红润,鼻梁高挺,鼻唇沟却很深,加上樱桃般的嘴唇,的确犹如画中的仙女。虽然我一共只看了她两眼,却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不能忘怀,以后只要闭上眼睛,她的面容即刻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楚楚动人,挥之不去。当时我是个20岁的青年,还从来没有和任何女生有过面对面的接触,突然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孩与我近距离讲话,我完全不能应对。我的脸羞得通红,心跳加速,手心不断冒汗,我只能怪自己实在没有出息。女孩看出了我的羞涩和胆怯,也看出了我的心事重重,她抿住嘴,尽量使自己不笑出声来,但她显然对我十分有好感,并且怀有同情心,于是她还是非常识相地暂时离开了我。走的时候,她只是轻轻对我说了一句:

  “需要帮忙找我!我叫张玥,玥是王字旁加月亮的月字。”

  说完,她便悄悄地离开,轻轻走向她的位子。这时,我才敢抬起头,望着她窈窕的背影,目送着她走回自己的位子,看到她坐稳位子后,还向我望了一眼,看见我还痴痴地看着她时,便对我嫣然一笑。我立刻又羞涩地低下头,但顿时心荡神驰,使我这位扒车者的紧张神经暂时有了稍许的松弛。

  火车轰隆隆地开着,那时的旧式火车声音很响,简直有些震耳欲聋,而且晃动得很厉害。我靠在麻袋上,随着颠簸的节奏,不久就昏昏欲睡。当我半睡半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我隐隐觉得火车上的人在吃东西。先是发吃的,后来所有的人都在大口地咀嚼食物,这声音勾起了我的食欲,好在我中午吃了一顿美餐,应该能顶到明天,听说明天中午就能到达目的地,等下了车,我再想办法去填饱自己的肚子。为了节省体力,我选择继续睡觉,于是又昏昏欲睡,但到了晚上八九点钟,我开始感到饥肠辘辘,甚至有些饿得发慌。这时候我就觉得有人从身旁走过,应该说是轻轻走过,感到是一位飘飘欲仙的女子从我身旁掠过,与此同时,一个纸袋便扔到了我的手中。

  打开纸包,里面有一个圆面包、一个鸡蛋,还有一个苹果。我立刻回过头,去寻那刚刚离开的女子,又看到了她窈窕的背影,知道一定是张玥,于是心中又是一阵激动和窃喜。我开始低头咬面包,吃鸡蛋,啃苹果,虽然是一个人孤独地吃,但内心却是热乎乎的,每咬一口,眼前都会浮出张玥美丽楚楚动人的面孔,耳边响起她极为悦耳的女声,于是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幸福。

  火车继续轰隆隆地开着,到了午夜几乎整车的人都进入了梦乡,可我却来了精神,久久不能入眠,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感到都是自己一生从未经历过的,社会毕竟和学校不同,一切都是这样新鲜,一切来得如此神奇,特别是遇到张玥这样一位女孩,看上去她要小我几岁,可是她却比我成熟许多,她的身高接近一米七,肩膀很宽,按现在人的话说,够得上一位“女汉子”的体格。她梳着短发,转身的时候头发会一甩,那潇洒的姿态美妙绝伦,令我如醉如痴。虽然我对她只是看了两眼,却被她的美丽所折服,并且为之倾倒,我觉得她是个奇女子,如同仙女下凡一样,大概是上天特地派她来营救和帮助我这个落难公子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同情我,为什么会帮助我,并且对我有着好感,或许是我的忧郁、我的羞涩、我的心事重重使她感到好奇,所以对我表示出了好感和同情,但无论如何,她的心地一定是非常善良的。那天夜里,我就是这样伴着火车的隆隆声而浮想联翩,也许是我的单相思,也许是我的多心,反正我一直这样胡思乱想到了下半夜,才做着甜美的梦睡去。

  4

  火车行驶一夜,天终于亮了,去内蒙的知青纷纷醒来,他们头发蓬乱,个个显得疲惫,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有的在梳洗、上厕所;有的打着哈欠,还睡意矇眬;有的看着火车窗外荒芜的景物,思绪万千,悲从中来。这时,车厢一阵骚乱,有人从别的车厢跑出来,被后面赶上去的军代表抓住。原来全车正在清点人数,试图将所有的扒车者尽可能查出来,一网打尽,并把他们集中在包头站一起下车,然后统一押解回北京。

  我在车厢之间的麻袋包上睡觉,其实早就引起军代表的注意,半夜在我酣睡的时候,就隐隐觉得有两个军代表从我身旁走过,其中的一个军代表对另外一个说:

  “那个躺在麻袋包上的肯定是扒车的!明天早上注意盯住他!”

  可那个时候,我实在困得厉害,想想要等天亮才行动,所以没有理会,很快又睡过去了,但没想到,天刚蒙蒙亮,他们的抓捕行动便开始了。

  我猛然惊醒,揉揉眼睛,立刻跳起来,四处张望一下,觉得盘查搜捕正在从男生最远端的一节车厢开始,因此我不能往女生的车厢跑,反而迎着男生的车厢逆向挤过去,当走到接近军代表处,发现接连被查到了几位,已先后押解到餐厅,由专人看守,那是根本逃不掉的。于是只得往回走,这时一位军代表大概发现了我,便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只得向另一节车厢迅速挪动,后来竟像贼一样开始小跑,但腿显然不听使唤,两次趔趄地差点儿绊倒,最后几乎又跑回了原地,因为我实在找不到藏身之处。此刻,后面又有一个扒车者被抓住,我慌乱至极,感到已走投无路,准备束手就擒,可还是本能地往女生的车厢溜。

  当我走到男女车厢的交接处,似乎只剩下最后一条路,那就是往厕所里跑,可是厕所的门口都排着队,因为屎尿憋了一夜,大家都在等候上厕所。可我无路可逃,唯一的办法只有抢了。我看到一个女生刚好从厕所出来,另一位女生正要起身,我向她发出一声“慢!”,便将自己的身体抢先横在厕所门口,然而定睛一看,使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女生正是张玥,心中大喜,顿时觉得自己有救了。

  其实张玥早就看到了我被追赶的一幕,她实际上一直在厕所候着,随时寻机帮助我,说时迟那时快,当我刚好跑到张玥身前时,或许是她的一种本能驱动,顺势将我推进了厕所,并小声对我说:

  “快!进去!一定要扣住门!我敲三下,你再出来!”

  那位本来追赶我的军代表因为抓住了另一个扒车者,送回去后,又返回来,因此他没有看到我已躲进厕所。当他走过厕所时,指了指厕所,向张玥询问:

  “有没有看到一个男生跑进去?”

  张玥机警地回答:

  “那个男生又折回去了,这个厕所都是我们女生用,里边也是女生。”

  于是那个军代表便返回去,尽管他不时回头,有些半信半疑,但那边毕竟都是女生,他不方便守在女生堆里。

  火车慢慢驶进包头火车站,在火车的厕所内,我像个贼一样躲在里面,紧张而害怕,一只手抓着厕所内的把手,另一只手紧紧地扒住门扣,我听见军代表与列车员在外面说话。

  “前面的车厢都找了,没有!就差他一个,肯定在这个厕所里。来!让列车员拿钥匙开门!”

  不一会儿,我清楚地感觉到有人在用钥匙开门,我紧张至极,但两只手牢牢抓住门扣,钥匙于是又退了回去,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

  “钥匙拧不动,里面肯定有人!”

  “有没有其他办法打开门?”

  “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办法。”

  这时火车已完全停在了包头火车站,军代表和列车员纷纷离开。我透过厕所的窗户,看见军代表将几个扒车者押下车,交给了另外两个军人。我暗自庆幸没有遭此命运,从内心深处开始感激张玥,并把她视为自己的救星。

  火车又鸣叫了,终于离开了包头站,轰隆隆地向前行驶着,刚才的喧闹声逐渐恢复了平静。张玥悄悄走到厕所门口,她背靠着门,用手在门上敲了三下。我听到这预先约好的敲门声,心中一阵窃喜,知道一定是张玥,是她在给我送暗号,意思是已平安无事,可以出来了。然而我还是像只惊弓之鸟,担心外面还布有圈套,生怕一出来会被军代表抓个正着,但心中明白也不能总待在厕所里,影响一车厢人上厕所,特别她们都是女生。于是怯怯地走出来,紧张地东张西望。张玥看见我这副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声笑起来,那咯咯的笑声表明了她是个爽朗的女孩,那声音悦耳动听,沁入我的心脾,紧张顿时化为乌有,于是傻傻地面对眼前的姑娘。张玥笑着说:

  “怎么吓成这个样子?火车不会再停站了,一直开到乌拉特前旗。他们现在抓你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们也不会抓你了!”

  我舒了一口气,抬起头,看了张玥一眼,脸立刻又红了,天生内向的性格使我一看见女生就会害羞,何况张玥长得如此美丽动人。她的身材虽然修长,却并不妨碍她的胸脯丰满高挺,她的脸色红润,梳着当年流行的短发,不仅充满蓬勃的朝气,同时也散发出青春少女的活力。她说起话来楚楚动人,悦耳的声音像一股股清泉涌入我的心底,对于20岁的我来说,实在无法抵御这位清纯少女对我的吸引,我看她第一眼,就感到她有点儿像电影《渡江侦察记》中女主角扮演者张金玲,可是却比她更年轻更漂亮,更加光彩照人。我终于鼓起勇气,但依然用很低的声音向张玥道谢:

  “谢谢你,关键时候帮了我,我叫文博。”

  “帮你是应该的,谁让我们是革命战友啊!你的名字很好记,我猜是文质彬彬的‘文、博学的‘博吧?”

  我点了点头,张玥便爽朗地笑着说:

  “一听你的名字,就知道你是个书生,让你做偷鸡摸狗的事真是难为了你,要不是我,你早就被抓走了,看你笨手笨脚的,只好来帮你,还真帮到你了吧?你领我的情吗?”

  张玥说起话来像机关枪,语速很快,令我应接不暇,脸又非常没出息地涨得通红,但还是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感谢她的话:

  “你是我的救星!我一辈子忘不了你!”

  这句话终于使张玥也受到感动,她的脸上泛出了红晕,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搭在了我的胳臂上,我的全身立刻像过电一样,激起一股热流,因为这是有生以来,第一位陌生女子触到我,所以我的反应有些过。张玥立刻觉察到了我的激动,所以她很快又把手收了回来 ,她开始和我聊天,但依然与我贴得很近,因为在轰隆隆的火车声中,为了使对方听得清,也只能这样近距离接触才行,于是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女人味道,感受到她的体热带给我的温暖。老实说,此时我体内的荷尔蒙在加速分泌,或者说大脑中的脑啡肽也在加速分泌,反正我是愉悦的,非常情愿地回答她的问题,恨不得将心中的隐私和冤屈都和盘托给她。

  “为什么他们不批准你去兵团?”

  “还不是因为家庭问题,有些问题永远说不清楚,要说我妈还是个军医,可我几个舅舅在美国和加拿大,她就被认为里通外国,被认为是特嫌,所以一直被隔离审查,一直被关着。”

  我唉声叹气地说着,但这已经是我一生中和女孩子说过的最多的话了,而且一开始就敞开心扉,向她说出心中的秘密,因为此时我真把张玥看作是自己的救星,相信说给她听,一定会得到她更大的帮助。

  “咳!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妈解放前因为参加学生运动,被关进过国民党的监狱,有些问题也说不清,现在也挂着呢。”

  张玥显然是在安慰我,她这样坦诚地对我说这些话,并且毫不掩饰地说出她家的秘密,一下子便拉近了我和她的距离,使我很愿意和她交谈,与她交心,或者说找到了知音。她接着又问我:

  “你真特想来兵团吗?”

  我点了点头,张玥突然将脸凑过来,我又一次感到了她的体热,于是热血沸腾,同时闻到了她身上散发的芬芳气息,又沁入我的心肺。她的脸几乎贴到了我的脸,然后神秘而低声地对我说:

  “我认识团部的王参谋长,他是我爸的老部下,到时候我给你说说。”

  这句话更如一杯美酒,浇灌了我的整个心,并且随着血管传遍全身,眼前的张玥原本是我心中的救星,现在则不断升华,迅速成为了我心中的太阳,她不仅帮我逃脱了军代表的抓捕,而且说不定还能帮我留在兵团,更说不定将来……我开始胡思乱想,或者说想入非非,但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至少那时我是把张玥当成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的想法立刻通过自己的表情和眼神告诉了张玥,她只是对我嫣然一笑,然后跑回自己的座位,消失在一群活泼的女知识青年中,列车上传来了她们高唱语录歌的激昂歌声。我傻傻地站在那里,呆若木鸡,但不管怎样,面对自己的前途,我毕竟看到了一线希望,在那个磨难的年代,对于我这样一个20岁的扒车逃难者来说,或许正是靠着这一线希望,使我能鼓起勇气,在迷茫的未来中,试图寻找到一条生路。

  5

  内蒙兵团二师十二团团部卫生所坐落在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安镇在乌拉特前旗是个大镇,在那个年代能够聚集居住几千人便算是一个不小的镇,镇上有桥,桥下有一条横贯全镇的小河,河边有粗壮的老树。离镇中心几里外的东边有个大车店,大车店的房子陈旧,房梁的木头上还刻着龙和凤,似乎建于晚清的光绪年间,而那个时候应该叫驿站。在大车店旁不远处,有个较大的四合院,这是当地闻名遐迩的兽医站,院子中间有个木结构的六柱栏,这是兽医为大牲畜医病必备的,大牲畜要首先拴绑在其中才能被医治,因此六柱栏成为兽医站的标志。

  兽医站的周围有很多农村的四合院,住着镇中较有地位的人,多为干部、技术员或手艺人。从兽医站往北约两公里是镇中心,可看到两排砖砌的平房,那便是团部卫生所,虽然看上去很普通,但在整个团部乃至整个新安镇已算是最具排场的建筑了。

  新来的北京知青到达新安镇后,每人发了一套不带领章和帽徽的军装,而我自然没有,依旧是一身灰制服,和那些飒爽英姿的兵团战士相比,我更加显得落魄和“土气”。这使得我仅存的一点儿自信荡然无存,于是躲在一个靠墙的不显眼处,向一群兵团女战士望去。我看见了张玥,她是很容易找到的,高高的个头,亭亭玉立如鹤立鸡群。张玥穿着崭新的兵团服,尽管没有领章和帽徽,但依然光彩照人,飒爽英姿,相比之下,我这个穿着脏兮兮灰布衣的扒车者,显得格外寒酸,觉得与张玥无法相比,心中充满了自卑和沮丧。

  北京知青虽然是第一次远离喧嚣的城市,来到生活条件有天壤之差的内蒙边疆,但他们毕竟还是幸运的,因为这里的生活相对有保障。第一天除了每人发一套军装外,还有被褥、床单、毛巾和一个印有“屯垦戍边”的洗漱瓷杯。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面对新的环境和得到配发的供给品,他们最初是兴奋和满意的,所有的人都在忙于打扫房屋和安置自己的床铺,谁还会想到我这个唯一漏网的扒车者呢?我显然已被边缘化,几乎被所有的人遗忘。

  我百无聊赖地在新安镇的土路上走着,像个没头苍蝇那样东碰西撞,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下一步该怎么办?是不是直接和军代表谈谈,因为他们实际上都是团部的参谋或干事,可是我总觉得用软磨硬泡的方法试图说服他们几乎不可能,这等于自投罗网,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被他们押解回北京;但如果不去找,我连一日三餐基本的食宿都解决不了,况且我的口袋中连一分钱都没有。我左右为难,在新安镇毫无目的地游荡着,好像一个幽魂漫无边际地飘着。我这样无精打采地晃荡了一整天,天黑了,我感到已无路可走,不知道今天该到哪儿过夜?而眼下又饥又渴,全身乏力,最后竟走进了那个历史悠久的大车店。

  大车店里有两排通体炕,炕上铺着破旧苇席,上面橫七八竖地躺着各地的车夫、驭手,他们穿着气味浓重的布袜,有的干脆赤着臭脚丫,躺在各自脏兮兮的铺盖上。他们东倒西歪,有的在抽烟,有的在喝酒,整个屋子被搞得乌烟瘴气。当时正是四月的天气,我从北京穿来的衣服,到了内蒙便显得单薄,加上肚中无食,被室外寒风一吹,冷得瑟瑟发抖,虽然大车店散发着酸臭的味道,里面的喧嚣、烟气、酒气,使我很容易联想到智取威虎山中的土匪窝,但对于我这个饥寒交迫的扒车者来说,大车店毕竟是温暖的,这足以把我吸引进去,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便端坐在大车店的犄角旮旯。

  在全国边远地区小镇上的一个大车店,或许是当时中国的一个死角,因为那时的中国已是一片“红色的海洋”,因此在北京,我是绝对接触不到最底层的社会,了解不到中国还有如此不堪的角落。到了这里,我真是大开眼界,看到大车店中,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划拳,这场面在今天或许算不了什么,但当时在红色的中国来说几乎绝迹,至少在北京是绝对看不到的,可那天我不仅看到了,而且置身其中,我饶有兴趣地观看几个操着山西口音的车夫喝酒、划拳。过了一会儿,人声鼎沸,他们在呼唤一个人为他们说书,我记得说的是一段在整个政治运动中绝对不可能听到的段子“呼延赞打擂”,我备感好奇,所以便饶有兴趣地听着这位上了年纪的人,操着山西口音的普通话绘声绘色地说书。

  终于到了午夜,喧闹的人逐渐平静,并且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房屋的几盏马灯相继熄灭,只留下一盏灯,但火也被捻到最暗处,于是所有的人几乎都很快进入梦乡。这时,我感到了饥渴,毕竟已一整天没有吃喝,至少我要想办法讨碗水喝,我看到这间大屋子的顶端还连着一间小屋,屋里还透着灯光,便慢慢走过去,想进屋寻一碗水喝。屋里有位三十来岁的男子,中等个子,说话细声细气,但语速很快,给我的第一感觉,他是个能说会道者,不过人很热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这个大车店的老板,但至少是大车店的负责人,或许那个时候称他为店长更为恰当。

  他一眼就看出我的与众不同,又听说是从北京来的,便立刻对我殷勤之至,我好久没有碰到这样热情的人了,心里便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我本能地接受了他的好客。他对我问长问短,当听说我还未吃饭,连忙拿出一个篮子放在我的面前,里面有几块贴饼子;然后他把一小块咸菜疙瘩切成丝,倒了很少一点儿香油拌了拌,放在一个小碗里,也端到了我的面前;接着他又从一个又脏又旧的铁壶中,给我倒了一大碗很热乎的茶水。

  我看着他一分多钟为我整出的粗茶淡饭,要是往常看到这顿脏兮兮的饭,可能会大倒胃口,甚至感到恶心而拒吃这顿猫狗食,可是我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了,看到贴饼子和沾了油腥的咸菜,竟立刻垂涎欲滴,顾不得说上一句客气话,便狼吞虎咽地将那几个贴饼子拼命往自己的肚子里塞,然后慢慢但非常享受地喝着那碗大碗茶。算起来,我这两天共吃了三顿饭,第一顿是扒车前在北京车站吃的“蚂蚁上树”套餐,第二顿是在火车上张玥给我吃的面包、鸡蛋和苹果套餐,第三顿吃的就是这顿贴饼子、咸菜加大碗茶套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是在非常饥饿的情况下吃的这三餐饭,所以觉得如同吃了美味佳肴一样,香喷喷的味道久久不散,回味无穷,以致在我的一生中竟永远记住了这三餐饭。

  在我大口吞嚼贴饼子的时候,感觉到大车店的店长总是用异样的眼睛打量着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被我旺盛的食欲吓住了,因为我把篮子里五六个贴饼子很快一扫而光,他大概不能理解我这个城里来的学生,胃口怎么超过了他们乡下人,可是接下来他说了一句话,使我觉得他可能揣着另外的心思。

  “你们城里人的皮肤真是白啊!你是个啥出身?一定是生在富贵人家!”

  他操着山西口音说普通话,问的问题是我最不爱听的,于是心感到咯噔一下,但我没有回答,继续闷头大口地吃贴饼子,显出一副狼吞虎咽的吃相。那时,我只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地把篮子里的食物都填到我的肚子中,生怕我的回答使他感到不对头,或者不对劲,从而让他反悔,把那篮子吃的突然拿走,那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然而当我把篮子里所有的贴饼子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并且不紧不慢地开始喝大碗茶时,我就感到不能不理睬店长了,于是便有一搭无一搭地和他唠起了嗑。

  店长看起来有着老到的社会经验,面对我这个刚刚步入社会的高中生,他喜欢七问八问,很快便把我了解得一清二楚,知道我是北京知青,是扒车来的,兵团不要我,正走投无路,寻找未来的生计。于是他开始眯着眼睛看我,并且眼珠不时在眼眶中转,但他总对我露着微笑,这使我感到他的慈祥和可亲,他一定觉得我这个“落难公子”远离父母,跑到这穷山沟来受罪受苦,实在有些委屈,所以他表现出对我的极大同情,并且给予了我这样一顿慷慨的大餐,不管怎么说,他让我填饱了肚子,暂时平息了我的饥饿感,于是我对他充满好感,甚至心存感激。

  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一个扒车的逃难者,说句心里话,只求有个人或者有个地方能够接受我,收留我,给我吃,给我住,便十分知足。我没有其他奢求,或者说那时候的我饥不择食,因此对任何人的帮助,我都不会心存戒心,反而会感激涕零。面对眼前这位店长,他的慷慨热情,使我很容易把他和在城市里听到的“贫下中农朴实、善良、助人”的品德联系在一起。

  可是接下来店长的行为,让我产生了疑惑,至少在我心目中,他的“贫下中农的高大形象”发生了动摇。只见店长卷了一支烟递过来,我摆了摆手表示不会,他以为城里来的人看不上他们的土烟,可是他又拿不出香烟,于是他朝我露出一种坏笑,似乎示意要拿出点儿好东西款待我,至少要让我这个北京来的不速之客感到惊喜。

  他从枕头底下掏出一个小铁盒,非常小心地拿出一个白药片,放在一个小盒圆盖上,然后他递给我一根空心的芦苇管,我只是出于好奇捏在手中,并不懂得他的用意。只见他把一根铁棍放在灶火里,待铁头烧红后,便对准药片一烫,立刻冒出一股青烟,他马上拿起芦苇管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示意要我和他一起吸。我警觉地感到他似乎是在做着不好的事情,于是又坚决地摆了摆手。

  店长看我不吸,并没有再请,他独自一口一口地吸,甚至贪婪地吸,他每吸一口后,会闭目养神一会儿,表现出非常享受的样子。当一个整药片,被他一次一次烫,并且全部化为青烟吸到肺里后,他就表现出飘飘欲仙的样子。我想,他吸的药片大概是些镇痛或兴奋神经类的药,或许会成瘾的药物作用,这如同很多人长期吃止痛药也会成瘾一样。

  我不知道吸完药片后会不会出现快感,反正店长看起来显得很兴奋,他将油灯的捻子拧到最低,并示意我躺在炕上,然后他和我没完没了地唠起了嗑。他开始高谈阔论,用带山西口音的普通话不停地和我絮叨,按他的话说,他和我讲的都是掏心窝子话。他好像要给我绘制一张人生的蓝图,说可以帮我落户在他的村子,他和生产队长关系非同一般,要不队长怎么会把大车店的肥差交由他来掌管。他开始与我说一些亲密的话,坦诚地说,他是要给我说亲:

  “我说小兄弟啊!我是有意要成全你啊!生产队长有个18岁的女儿,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白净,但在村子里也颇有几分姿色,能干得很,啥都干得好!甚事都能搞定。她人泼辣,眼又高,村里的小伙子,一个也看不上,谁来追她,不是被她骂得狗血喷头,就是被她揍得满地找牙。”

  说完这几句话,他欠了欠身,把油灯拧到只剩下一丝微火,然后凑过来,对着我的耳朵说:

  “不过我要去提亲,这丫头保准能一眼看中你,她喜欢有文化的老实人,喜欢你们城里来的书生,特别是她一定喜欢你细嫩白净的皮肤。”

  说着他嘿嘿一笑,竟然用手过来捏我胳臂上的皮,我讨厌他的动手动脚,本能地躲闪了一下,可是他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居然大言不惭地继续向我灌输他为我设计的蓝图:

  “你想,她父亲是生产队长,她长得标致,人能干又厉害,你是个文化人,你要是跟上她,村上的人还敢做甚?没有人敢欺负你,你就等过好日子吧!”

  “什么好日子?找那么厉害的女人,整天被她骂挨她揍,哪里是好日子?这眀明是苦日子嘛!”

  我这样应付着他,对他的话题毫无兴趣,可是他看起来似乎下了决心,今晚一定要说服我!并且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试图让我这个情窦未开的傻小子在今夜能茅塞顿开:

  “这你就甚也不懂了!一看你就没碰过女娃娃,过去都要找贤惠的,听话的,能伺候人的,如今世道变了,都要找厉害的,泼辣的,至少嘴要能讲的,否则就等着吃亏。你怎么啥都看不出来吗?如今社会上都讲阶级斗争,我看你这个人太老实,再找个百依百顺的老婆,那就在社会上等着一起受欺负吧!你还看不出现在社会上的道道吗?马善有人骑,人善有人欺。哪天我让你见识见识村里的女娃娃们,她们现在一个比一个厉害,一个比一个泼辣,你看把村里的男人整得服服帖帖的。说也奇怪,我们村男的,现在很少有花心的了,干完活不敢在外,都乖乖回家让女娃娃们使唤着,不听话被老婆骂、挨老婆打是家常便饭,那才有味道哩!找个贤惠的老婆甚味道也没有!你没听说过吗?打是疼,骂是爱,心疼急了,用脚踹。”

  店长操着山西口音的普通话讲个不停,说完又是一阵嘿嘿的笑,我躺在炕上,听他滔滔不绝地信口开河。我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已完全被他的话所吸引,因为这些歪理我确实从来没听到过,而男女之事对于我这个纯洁如玉的书生来说,还是白纸一张。然而先入为主,或许他的这番话,成了对我最早的性启蒙,但总觉得不太对劲,并且感到了几分害怕。心想自己刚刚步入社会只有两天,却经历了过去20年都不曾遇到的事情,我的脑子有些乱,或者说实在有点儿跟不上趟。

  店长终于说得有些累了,话逐渐少了,且慢慢睡去。此时,我劳累了一天,也昏昏欲睡,可是店长的那些话却不时在耳边缭绕,久久不散,结果竟梦见我被一个粗壮的女子掠去,锁在她家,被她戏弄,被她欺负,被她骂,被她打,从此不许回北京,从此失去人身自由。直到后半夜醒来,发现被惊出一身冷汗。细细回想,梦中那个粗壮女子该是店长所说的生产队长的女儿,于是有了更多的害怕,意识到睡在这个地方很不安全,并且叮嘱自己要千万小心!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更不能让自己落入到那个粗壮女子的手中。

  这时候已经到了后半夜,我隐隐感到那位店长也是醒着,并且他的手慢慢向我摸过来,最初我还以为他要偷东西,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便不怕被他偷,故没有做声,也不在乎他在我身上乱摸,可是他的手逐渐伸到我的皮带,并且分明要解开我的皮带,显然他另有企图,而且可能是很下流的企图,他已触碰到我的底线,让我忍无可忍,于是跳将起来,对他大喊一声:

  “你要干什么?”

  可是这类的事情,在一生中我是从未经历过的,又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而且是在人家的地盘,因此我不仅害怕而且紧张,结果那喊声是带着颤音的,就像狗的吠叫并不是都出于勇敢,许多是出于胆小。我的喊声自然没有吓住他,店长先用手指放在嘴唇旁,示意我不要喊,然后又向我摆摆手,示意我坐下。可是我再也不可能躺在他的炕上,与他一起共枕同眠,我要设法离开这个鬼地方,躲开这个危险地带。我将皮带系好,拿起挎包,走出了店长的屋子,但并没有离开大车店,因为外面是漆黑一片,对我来说可能更为危险,我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大车店。

  我爬上宽大的通体炕,小心地迈过横七竖八睡在炕上的车夫身体,最后在一个角落中躺下,半闭着眼睛,佯作睡觉,但却时刻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不一会儿,那个店长走出来,他走到水缸面前,用舀子了一舀水,然后一边喝水,一边转圈,他显然在找我。当他最后发现我在靠里面的一个角落时,便表现出了他的放心,他停止了喝水,放下水舀,轻轻地走回自己的屋子。

  过了一袋烟的工夫,我看见店长从屋里走出来,他身披一件老羊皮大衣,显然他要出去,走到大车店门口的时候,我看见他和守门的老汉低头私语,并且向我的方向指了指,于是那个老汉站起身,踮起脚跟向我望了好一会儿,直到他确定看清了我,才坐下来,继续把守着大门,而店长便披着老羊皮大衣匆匆离开了大车店。

  我躺在炕上,立刻感到了更多的紧张和害怕,我不知道店长是不是到生产队部去通风报信,我是个无人管的知青,一个扒车的逃犯,身无分文,现在像只流浪狗那样四处逃逸,四处觅食。那个经历不凡的店长会不会打起我的主意,回想刚才的情景,他可能对我觊觎了许久,他费了那么多口舌,还把一篮子的贴饼子让我吃掉,或许那只是鱼饵,他正试图钓到一条大鱼。

  我想,像店长这样精明、历世的人恐怕不会做亏本买卖,于是我担心会不会有什么灾难将降临于我,说不定要不了多久,生产队长会带两个棒小伙,或者是两个民兵把我押走,因为我是一个黑户口,身上拿不出任何证件,如果追究我的家庭出身,我属于黑五类,他们完全可以把我当作“阶级敌人”抓起来,然后再施以“美人计”,把我交给生产队长的女儿,让她摆平我,搞定我,将我的一生都交由她来处置。想到这儿,我便感到了诚惶诚恐,感到整个脊梁骨都弥漫着凉气,或者说害怕到了极点。我暗下决心,必须在他们赶来之前,逃离这个大车店。

  那时天开始蒙蒙发亮,我伸着懒腰,揉着眼睛,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趔趔趄趄地走到大门口,可是那个老汉却机警地站起来,一把拦住了我的去路,用同样带着浓重的山西口音说:

  “小兄弟!去啥子地方?你可不能走!刚才店长特别关照,我们生长队长马上到,有好事,你好有福气啊!你可不能走啊!”

  说最后一句话时,他也是压低嗓门对着我耳朵说的,并且两只眼睛也发出异样的光芒,脸上露出与店长一样的坏笑。我发现自己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我不能露出半点的慌张和害怕,所以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对他笑了笑,说:

  “既然有好事,我为什么要走?我出去解个小手就回来。”

  说着,我便从他的身边绕过去,走出了大门,为了让他对我放松警惕,一出门,我就对着地撒了一泡长长的尿,我是故意弄出些响声,好让这个动作慢半拍的老汉相信我并没有骗他。然而撒完尿,系好裤子,我就迈开大步拼命快走,接着便撒开腿跑起来,当我跑出一百多米后,回头望了望,看见那个老汉正跳着脚在后面对我大喊大叫,于是我就跑得更快,而那个老汉似乎表现出某种无奈和遗憾,做出望洋兴叹的样子。

  6

  我跑了一段路,当确定后面没有人追赶后,一颗紧张的心逐渐松弛下来,开始在农村的土路上漫步,我为自己能跑出虎口而庆幸,心中荡漾着某种说不出的快感。后来我在一本书中读到过人产生快感的几种原由,如饥饿时遇到美餐,长时间分离的亲人突然相见,还有就是逃离危险的快感,据说这起源于弱小动物成功逃脱猛兽的追捕,这是一种动物的本能,被遗传到人类,而对于我这样一个自幼胆小的人来说,更能深深感受到这种逃离危险的快感。

  内蒙的四月天还有着几分寒意,我跑起来时身上是热乎乎的,当步子慢下来,便感到了舒适的凉爽,对于一个来自城市的青年,对于一个扒车的逃难者,我走在空旷无垠的土地上,呼吸着大自然新鲜的空气,至少有了短暂的轻松和快乐。

  然而随后我便落入了惆怅之中,因为在这片茫茫的土地上,在离家几千公里的陌生地方,我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不知道哪里是我最后的归路,因为虽然逃离了一个虎口,但搞得不好,可能还会走进另一个虎口。那我该去找谁呢?想来想去,现在只能去找在火车上刚刚认识的那个女孩,在我的心目中,她是我的幸运女神,她心地善良而富有同情心。我本是个无人理睬的扒车者,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以为我的家庭有着多么严重的问题,他们看见我就好像看到一个瘟疫病的患者,在这样歧视的眼光下,我的内心曾经是怎样备受折磨啊!可是张玥却是与众不同的女孩,她不仅理睬我,还救助我,还把她的晚餐分给我吃,就凭这些,我相信只要找到她,她一定会继续帮助我的,说句心里话,现在对我来说,也只剩下这条唯一的路了。

  在危难之际去找一个女孩救助,对于一个20岁的小伙子来说是件十分丢脸的事,可是这一路上,我不就是靠了这个女孩的暗中帮助,才成为唯一幸存的扒车者吗?张玥绝不是一个凡女子,她是一个奇女子,她是我心中的救星,再说“好人做到底,帮忙帮到底”,她不是说认识团里的王参谋长吗?因此,我就是厚着脸皮也要去找她,想着想着,张玥美丽的脸庞便出现在眼前,我真是没出息到家了!连想一下她都会感到脸红,同时还伴着怦怦的心跳,我的心底不由得呼唤起来:

  “我的张玥!我的张玥!你是我的救星!”

  后来竟将那“张”字省略,变成了:

  “我的玥!我的玥!现在也只有求你了!”

  我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团卫生部。我在两排平房不远处徘徊,可此时天还没有完全亮,一切显得那样寂静,我只能坐在离平房一百来米外的一棵大树底下等候。约莫过了一袋烟的工夫,终于一个号兵走出来,吹响了嘹亮的起床号,声音划破天空,传得很远。又过了一会儿,那两排平房逐渐有了响动,有几个穿着兵团服的女战士走出来,她们开始洗漱,我看到几位女战士在刷牙,她们刷牙的动作对我都有着某种诱惑力。我不由得站起来,慢慢走过去,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我的玥。终于有一个女战士抬起头看到了我,她向另一个女战士指点我,两个人显然在交换意见,我收住了脚步,突然想到自己现在不过是个草民,这样莽撞地走入军营,并且偷窥女战士洗漱,她们会不会把我当作“流氓”抓起来,我又想到了自己的家庭出身,不由得害怕起来,因此开始往回走,并且随时准备撒腿逃跑,就像我刚才从大车店里跑出来一样,那个时候我的确像一只惊弓之鸟。

  这时,我看到一位女战士急速跑回屋,想必她一定是去报告我的可疑,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退到了大树前。可是,接着我看到了激动的一幕,一个高个苗条的女战士跑出来,从她轻盈的身姿,我第一时间判定,她就是我的玥;她向我望了一眼,也在第一时间认出了我,于是她向我走来,我的心便随着她的脚步怦怦跳动,她加快了脚步,后来索性跑起来,我有些害怕,便不由得从树前躲到树后。

  她飞快地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这时我才看到了她怒不可遏的表情,立刻就不知所措了。她牢牢抓住了我前胸的衣服,唯恐我逃掉,我却像个贼一样被她抓着,十分狼狈,幸亏我们前面有棵大树挡住了人们的视线,才遮挡住了我的可怜相。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向我大声质问:

  “文博!你昨天跑到哪去了?害得我找了你一天!你把我急死了!”

  我没有做声,我实在不愿把昨天的事告诉她,因为那是十分丢脸的,特别是这样的事是根本不能告诉一个女孩,因此我就一直保持着沉默。她终于松开了手,因为她知道我现在是不会跑的,但她的怒气没有消,我笔直地站在她面前,一声不吭。她继续盘问:

  “你这一天在哪儿吃的饭?在哪儿住的?我都给你安排好了,招待所给你留了饭,给你留了床,就是不见你的人影,我和好几个战友一起到处找你,就是找不到你,你给我说说,这一天你是怎么过的?”

  我的玥真是气急了,甚至气得都有些要发疯,可是我依然紧闭着嘴,一声不吭,但却笔直地站在她的面前,就像小学生站在老师面前一样,听着她对我的训斥,反而心里暖洋洋的,她越急,对我训斥越凶,说明她的心里越有我。终于她忍不住了,用手指狠狠地戳了一下我的脑门,我非但没有任何的反抗,反而十分情愿被她戳,并且被她戳的时候,反而感到我的心跳加速,随后就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玥看我只是傻傻地站着,没有任何反应,又狠狠地在我的脑门戳了两下,我有些扛不住了,差点儿没给她跪下,但生怕被旁人看到,于是依然顽强地挺着。玥却不依不饶,继续盘问:

  “你倒是说句话啊!你昨晚到底在哪儿睡觉的?我找保卫科,他们因为你不是兵团的,所以不管,他们建议我们到大车店找一找,可是我们都是女孩子,我们怎能到这种地方去呢?你说!你昨晚到底在哪儿过夜的?”

  我依然一声不吭,呆呆地站在她的面前,玥的脸涨红了,她生气的时候特别迷人,可是她看见我这副木讷的样子,实在是气得忍无可忍了,于是她便爆发了,她狠狠抽了我两记响亮的耳光,我的脸立刻火辣辣的,我的血虽然更加沸腾,但感到已完全扛不住了,于是不得不向她招供:

  “大车店。”

  “什么?你真是去大车店过的夜,你他妈的混蛋!你丫知道不?保卫科说,那个地方可复杂了,里面隐藏了许多社会渣滓,你他妈的怎么会到那个地方去?你丫没学坏吧?你他妈的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文博!你他妈的混蛋!”

  玥就是这样痛快淋漓地骂着我,并且是满嘴脏字,与火车上温柔的她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可是我完全能理解她,人只有在真正被激怒的时候才会骂人,我能够想象,她昨天在找我时,曾经是怎样的心急如焚!此时,她不过是把积压在心底曾经对我的所有担心,一股脑地发泄出来,她骂得越狠,说明她心里越有我。可是玥觉得骂并不够解气,她觉得要给我点儿更厉害的,否则我不会向她老实交代,于是她狠狠地拧住我的一只耳朵,将我的头拎起来,厉声说:

  “文博!你丫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他妈的昨天在大车店怎么过的夜?你丫在哪儿吃的饭?你丫有没有学坏?”

  说完了,她松开了我的耳朵,却又给了我一个重重的酸鼻,我的眼泪立刻涌了出来,可是她觉得还不够解气,又照着我的屁股狠狠踢了三脚,我彻底被她摧垮了,但同时我也觉得她爱上了我,因为那位店长给我的性启蒙俚语在耳边隐隐响起:

  “打是痛,骂是爱,心疼急了,用脚踹。”

  而我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竟全享有了,所以我断定她已经深深爱上了我,当然此时的我也完全成了玥的俘虏,便支支吾吾地向她继续招供:

  “我就在大车店的通炕上,找了一个旮旯,和衣而睡,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天一亮,我就走了。”

  我看到玥听到这番话,长长舒了一口气,她的气多少有些消了,可是她还执拗地继续骂我:

  “那你丫就不嫌脏?你他妈的就不怕招一身虱子回来?”

  我喜欢被她这样骂着,特别喜欢听一个美女对我说脏话,于是在她面前嘿嘿一笑,她自然不肯这样轻易原谅我,不肯因为这一笑而放过我,她又重重给了我一个酸鼻,然后继续盘问:

  “你还敢笑?你给我站好了!那你在哪儿吃的饭?”

  “我一直饿着肚子呗!后来实在饿得荒,就问人家要了一个贴饼子吃。”

  “那人家也给你吃?”

  “我厚着脸皮要呗!人家听说我是从北京逃过来的,就可怜我呗!就分了我一个吃呗!”

  我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多少带点儿哭腔,我是努力在她面前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希望她能原谅我,或者说是让她饶了我。这一招果然灵,我看到她不仅对我的气全部消了,而且她那颗善良的心分明被我打动,因为她的眼角淌出了两颗眼泪,她就像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一样,同样也控制不住她炽热的爱,她终于忍不住,扑向了我,抱住了我的脖颈,她那高挺的胸脯便紧紧贴在了我的胸膛上,我深深感觉到了她起伏的胸脯,于是全身的血便更加汹涌地激荡起来。

  她的脸颊也贴在了我的脸上,我感到了她脸颊上还淌着湿润的泪水,并且那泪水还在不断地涌出来,她在哭,但她已经不是为可怜我而哭,而是激动的哭,说得确切些,她是为两颗心终于能贴在一起而哭。这是自然的爱,对于我来说是从天而降的爱,所以便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份爱,因为在一生中还未接触过女孩的我,这时已经把一只手搂住了她纤细的腰,我感到了自己在恋爱,这便是我的初恋。她慢慢松开我,然后用一只手轻抚我的面颊,说:

  “对不起!刚才打疼你了吧?我收不住手,打得有些重,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个暴脾气!我周围的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怕我,你怕不怕?”

  “能不怕吗?人家胆子本来就小,当时差点儿被你吓死,险些给你下跪,只是怕被人看见才勉强站住的,不过我内心特别崇拜你这样敢恨敢爱的女孩。”

  玥听见我这样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感受,特别是最后一句更是打动了她的心,竟爽朗地咯咯笑起来,她显然更喜欢我了,于是她主动亲我的脸,并且如同鸡啄米那样疯狂,她的举动真是大胆,我生怕被远处其他兵团女战士看到,但她却毫不在乎,幸亏那棵大树非常粗大,但愿能挡住远处的目光。她终于放开了我,继续向我表示歉意:

  “刚才把你骂得够呛!你可别介意!我平时说话从来不带脏字。”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安慰她,才能使她不感到内疚,或许我想起了“打是痛,骂是爱,心疼急了,踹三踹。”这句俚语,竟结结巴巴对她说了一句傻话:

  “没关系!我喜欢被你骂!喜欢被你打!喜欢被你管!”

  她吃惊地看了我一眼,不知道我的话是不是正中她的下怀,是不是说到她心坎里去了,反正她很喜欢听,她咯咯地笑着说:

  “是吗?你太可爱了!那咱们将来就搭伙过日子!我就天天管你!天天骂你!天天揍你!总之,天天欺负你!你干不干?”

  我竟傻傻地“嗯”了一声,并且点了点头,于是便拨动了她新一轮的欢笑,她又控制不住自己了,扑过来,抱住我,拼命地亲我的面颊和脖颈,并且比刚才更为疯狂,我背靠大树,一方面不让外人看到,一方面苦苦地支撑着身体,因为她的力气很大,按现在的话来说,她是个十足的“女汉子”。我喜欢被她这样用力地亲着,因为此刻,我始终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说句心里话,我喜欢她那种近似疯狂的爱,并且我多么希望她此时还能亲我的嘴唇啊!可是她做得非常有分寸,始终没有吻我的嘴唇,所以她对我的感情依然还有几分保留。

  这时,有人在招呼张玥,使得我们的好事不得不中断。她还有五分钟就要集合下连队劳动,要干到晚上才能回来,她突然感到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向我说,于是她用极快的语速向我交代着:

  “你一会儿,哪也不许去!你给我在招待所老实待着!我和招待所已经说好了,他们管你的饭,管你住,但晚上有一件重要的事,你必须面见王参谋长!”

  一听说要去见首长,我的心里就发毛,我知道玥不能陪我去,我不得不独自一个人去,心里就感到很没底,可玥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蛋样,不过她这次没有骂我,而是给我打气,她很耐心地对我说:

  “没关系!我和王参谋长都说好了,我说你妈给我爸看过病,他已答应帮忙。我现在分到团部卫生所了,你和他磨磨,说不定也能留在卫生所呢,因为你妈妈是军医。”

  我当时根本不敢奢望挑一个好地方,只求能把我留在兵团就行,哪怕干最脏最累的活。玥看出了我的心思,仍然继续给我打气:

  “没事,你就跟他磨,他说话挺管用的。”

  “那就试试吧。”

  我毫无底气地勉强答应着。这时候,不断有人催她集合,她不得不走了,可是过了一会儿,玥又跑回来,她显然对我还不放心,又叮嘱了我一遍:

  “我们今天半夜才能回来,晚上见不着你了,你给我听好了!你今天哪儿也不许去!你给我在招待所老实待着!有人会向我汇报,你要是乱走,看我明天怎么收拾你!晚上七点见王参谋长,千万别忘了!别哭丧着脸,你给我打起精神来!这对你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你给我把事办得漂亮点儿!你要是给我办砸了,看我明天怎么修理你!”

  玥说起话来像挺机关枪,我真是打心眼里喜欢她的性格。然而她说完后刚走了一段路,又折回来,并且冲着我跑过来,我的心怦怦直跳,因为我知道她要和我告别一下,觉得她有可能要亲我一下,甚至会亲我的嘴唇,便眯着眼睛,伸出了我的面孔,同时傻傻地噘起了我的嘴唇,可是她却笑着说:

  “美得你!”

  她没有亲我,而是给了我一个重重的酸鼻。她像风一样被吹过来,又像风一样被刮走了,我摸着自己被她弄得酸疼的鼻子,看着她的背影,我已经完全神魂颠倒。她跑了一会儿,回过头,又给我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嫣然一笑,那多姿的面容便又一次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7

  玥欢快地跑进了已经出发的队伍,刚来的兵团战士还有着几分朝气,他们唱着毛主席语录歌,迈着坚实的步伐,迎着蓬勃的朝阳行进在黄土地上,不久就消失在丛林中。我望着他们,心里有多么羡慕,那时我最大的心愿便是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我呆呆地站在大树旁,这时周围已空无一人,万籁肃静,只有风吹树叶的飒飒声,偶尔也伴着小鸟唧喳的声音。我摸着自己酸酸的鼻子,脸上还有火辣辣的隐痛,甚至屁股上挨的那三脚也在作痛,可是我的内心却激荡着欢快和幸福,那是我一生从来没有过的感受,而那感受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强烈,令我荡气回肠,如云里雾里,于是我哼着曲子,踏着欢快的脚步,走进了在卫生所旁边的团招待所。

  我提了一下张玥的名字,立刻受到了热情的招待,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但那已经不是歧视的眼光,取而代之的是好奇的眼光,她们希望从我那张木讷的脸上,发现我的与众不同。现在我那脏兮兮的外表不再给人以不讲卫生的感觉,或者是“土包子”的感觉,反而为我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至少周围的人都对我刮目相看,因为他们希望从我窝囊的外表中找出被人忽视的潜质,是什么内涵具有如此魔力,是什么才智具有如此魅力,能使张玥这样优秀的女子对我动心,甚至还多少有些痴情。

  凭着大家对我的这种不一般的感觉,我住进了招待所的一个单间,并且在中午还饱饱地吃了一顿美餐。吃完饭,我一个人躺在招待所的床上,哪也没有去,我绝对服从玥的命令,因为感到自己已经是属于她的了,甚至一辈子都有可能属于她的,那么我一定要执行她的命令,并且永远服从她。我在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连日来我太疲劳了,尤其是我的心一直紧绷着,现在终于可以松弛下来。

  当我醒来时,疲劳大部分消去,可是躺在床上,眼前却总是浮现玥的面容,我越想越觉得她长得像电影《渡江侦察记》中女主角扮演者张金玲,只是玥更为年轻,更为苗条,更为靓丽。玥也梳着短发,她甩头发的动作令我着迷,每一甩都透出了她特有的气质,她铜铃般的女高音真是悦耳动听,以致她带脏字骂人的声音对我都充满诱惑力。我闭上眼睛,那痛快淋漓的骂话便回响在耳边,我竟非常没出息地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


  我想爱情真的降临于我,那么初恋中的我是怎样理解爱情的呢?我觉得爱一个女人,就要爱她的一切,并且无条件服从她,不管被她骂还是被她打,不管她怎样欺负我,都没有任何怨言,并且永远义无反顾地爱着她,服从她,这就是初恋时我对爱情的理解。我至今没有搞明白,我爱情观的形成,是受了那个店长性启蒙的影响呢,还是出于我心灵深处的本源?

  招待所晚上五点多就开饭,我又美美吃了一顿饱餐。吃完饭,我要履行玥嘱托我做的大事,于是就在王参谋长的办公室周围不停徘徊着,他的门还锁着,我想如果玥在的话,她一定会把我直接带到他的家中,可是我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做出这种胆大妄为举动的,即使一个人到他的办公室去见这位团首长,我都是怯生生的。

  晚上七点钟,王参谋长的办公室的灯终于亮了,看来他如约而至。我走到门口,正要敲门,突然感到两腿发软,竟退了下来,于是在那排房子周围又开始兜起圈子,后来玥生气时的面容展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此时她看到我这副孬种样,一定会对着我的屁股连踢三脚。想到这里,我终于鼓了鼓勇气,重新回到办公室门口,喊了一声:

  “报告!”

  里面立刻传来一声:

  “进来!”

  我走进去,看到两张对接的木桌后坐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军官,他满脸胡楂,说起话来声音如铜钟般洪亮,给人以某种震慑力,在我眼中他是位大首长,于是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问:

  “您是王参谋长吗?”

  那位军官正在低头批阅文件,听到我的声音,才微微抬起头,开始打量眼前的这位青年,大概是因为我穿着便装,所以他立刻猜到了我是谁。

  “噢!你叫文博吧?小玥给我讲了,你母亲给她父亲看过病,对吧?”

  我稍稍踌躇了一下,接着又连忙点头,我知道这不是事实,是玥有意这样说的,她是为了把我们的关系说得更近乎一点儿。

  “你母亲是军医,你对医学是否也感兴趣?”

  我突然感到这件事有门,好像有什么喜事会立刻降临到自己头上,腰杆顿时硬了起来,并且来了几分勇气,说话的声音也大了。

  “本人对医学略通一二,我还会扎针灸呢。”

  “那因为什么问题不批准你来兵团啊?”

  “家庭政审没通过,我有几个舅舅在美国和加拿大。”

  王参谋长放下手中的笔,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开始踌躇起来,他皱起眉头说:

  “这可是严重的海外关系啊!我们这里是边境地区,看来你不能留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不过看在你母亲曾给小玥的父亲看过病,小玥又托到我,她爸是我的老上级,这点儿面子总要给的。我可以把你留在兵团,但你去不了卫生所,你得下连队,到艰苦的地方锻炼改造。”

  听着王参谋长说的话,我的心先是浮上来,接着沉下去,最后总算稍稍又浮了上去,于是长长地舒了口气。王参谋长在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然后在上面写了几行字,递给我说:

  “你拿着我这个条子去找李参谋,让他给你安排,你不要和小玥比,她父亲是我们部队上德高望重的老首长,他把小玥托付给我,我就要安排好她,照顾好她,并且一切为她着想,为她负责。”

  说完,王参谋长用一双锐利的目光盯了我一眼,好像感到我对张玥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或许早晨我与玥亲热的举动,被人看到后向上汇报,并且传到了他的耳朵。在参谋长威严的目光下,我的脸一下涨红了,并且很快低下头,我的心此时激烈跳动起来,那心跳的声音或许能被参谋长听到。我想,他已经把我彻底看穿了,因为给我的那张条子,他又顺手拿了回去,这使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我想他有可能要反悔,至少他觉得这事做得过于草率,因此他要重新审慎这件事。我感到今晚凶多吉少,玥不在身旁,我变得孤立无援,看来自己的命运也只能一个人面对了。

  我微微抬起头,偷偷看了参谋长一眼,只见他点了支烟,猛吸了一口,然后一缕青烟从他布满胡楂的嘴中慢慢吐出来,他开始思索起来,接着便开始对我进行盘问:

  “你母亲是军医,那她解放前是做什么的?”

  “她是大学生。”

  “那你父亲是军人吗?他解放前是做什么的?”

  “他不是军人,他是知识分子,解放前在上海的一个药厂任高级职员。”

  “那你的家庭出身是什么?”

  “职员。”

  “不对!工厂里的高级职员应该是资方代理人,你父亲在药厂里担任什么职务?这个药厂是谁的?”

  “总经理。药厂是我爷爷的。”

  “那你的家庭出身应该是资本家,也就是说你是黑五类出身!”

  我好像被重重地打了一拳,立刻感到眼前一片空白。参谋长显然是搞政治出身的,他是个整人的高手,在他咄咄逼人的追问下,仅几分钟就把我的家庭背景兜了个底朝天,我立刻成了隐瞒家庭出身的罪人,于是冒出一头汗,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瘫在椅子上。心想,兵团有可能以隐瞒家庭出身、欺骗女战士,甚至流氓的罪名,把我押解回北京。

  参谋长看到我的样,更觉得我远远配不上张玥,所以他决定继续重拳出击,让我彻底死了这条心。他又猛吸了口烟,将青烟一圈一圈吐出来,然后不紧不慢地对我说:

  “小玥出身革命军人家庭,根红苗正,她是红五类出身!你是黑五类出身!你和她的结合是不可能的!你即使想攀,请放心,组织也不会批准!她父亲也不会答应!”

  他的每句话都如刀子一般直刺我的心窝,我心灵的躯体已遍体鳞伤,而我情窦初开的萌芽也就这样被彻底扼杀了。我近乎绝望,可是参谋长并不顾及我的感受,他索性站起来,屋子虽然不够大,但因为只摆了两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所以仍有足够的空间,于是他在屋里背着手,一面踱着步子,一面继续对我毫无顾忌地训话:

  “小玥我是看着长大的,她不仅人漂亮,心地善良,很单纯,就是主意大了些,脾气大了些,性格倔强,认准的事非要做,比较任性。这也是她父亲从小惯的,自小就是父亲的掌上明珠,现在人一大,管不住了,本来可以去当兵,她偏不去,非要到兵团来,她父亲只好委托给我,要我处处为她把关,她父亲最不放心的就是怕她过早交男朋友。现在我郑重告诉你,我们兵团有规定,所有的兵团战士三年内不许谈恋爱。小玥岁数小,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她是很容易受骗的,你要是想留在兵团,奉劝你赶紧和她一刀两断!”


  说到这时,参谋长又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显然他把我看成是一个谈恋爱的高手,甚至是玩弄女性的老手,仅几天,我这个黑五类出身的狗崽子,竟然把一个红五类出身,一个根红苗正、漂亮、善良、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搞到了手。此时,我好像是在批斗会上受到批判一样,低垂着头,讲不出任何一句话。人到了最绝望的时候,也就变得无所谓了,我想自己的命运就由他随便发落吧!

  参谋长作为一个闯荡天下的军人,他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并且经验老到,他感到这件事不能做得太绝,因为他知道张玥已经对我动了真情,不然她不会让他帮这个忙,所以他不得不想出一些妙招,把这件事尽可能处理得圆滑些。

  他已看出了我的老实,看出了我的脆弱,看出了我的不堪一击,他开始往回说了,并且给了我一线希望,甚至使我最终对他不仅感恩,而且简直感激涕零了。他来了个急转弯,他说话的口气变得和缓:

  “不过你妈毕竟也是革命军人,虽然你父亲是资本家,给你资产阶级的影响,但你母亲应该多少会给你无产阶级的影响,所以在你的身上特别体现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下一代的争夺,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胜谁负的大是大非问题,你应该是可教育好的子女,所以我们决定还是收留你,但准备把你送到全团最艰苦的连队,到那里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我听了参谋长这番话,好似被暴风雨掀翻在泥湿地上的野鸟,雨过天晴之后慢慢苏醒过来;又好似旱地上枯萎的禾苗,被雨露打湿后长出了绿叶。我软瘫的身子慢慢挺直,我调整好自己的姿势,试图规矩地坐在参谋长面前,倾听他对我的谆谆教导。我当时想,只要收下我,让我做什么都行,给我开出什么条件都行,我会百分之百接受。参谋长又拿出一根烟,点燃后,吐出了一缕更长的青烟,他背着手,在我的身边走来走去,他果然开始向我提要求了:

  “我留你在兵团,除了下连队外,你还要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我们今天说的事不能告诉张玥,从今以后你不能和她有任何来往,尤其是写信,如果你做不到,被我发现了,那我随时都会要你离开兵团。”

  我立刻低下了头,暗自想我的初恋难道就此被彻底了断了吗?爱情的花朵难道就此被铲除了吗?我显然有些心不甘,于是低声说:

  “我可以做到,但我想张玥一定会来找我的,即使我不说,她会四处打听,早晚有一天,她会找到我的。”

  听了我的话,参谋长发出一阵大笑,然后非常自信地对我说:

  “这个你尽管放心!只要你不说,她是不会知道的。我明天一早会派辆车把你送到连队,但我将告诉张玥,接到北京来的电话,你已经被分到云南兵团,所以一早把你送回北京,我想她得到这个消息后,也就对你彻底死心了。如果将来你们万一搞到一起,那一定就是你的原因,那么到时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既然我有权力把你留在兵团,那么我也有能力把你请出兵团!”

  参谋长的话与计谋十分周全,真是考虑得滴水不漏,他不愧是一个老谋深算的家伙,而我这个十分稚嫩的“狗崽子”,不得不甘拜下风,在命运面前,我不得不低头。他讲完了这番话,便一直用眼睛盯着我,我感到他很像《列宁在十月》中的捷尔任斯基,我已完全被他震慑住了,他一面盯着我的眼睛,一面一字一句地问我:

  “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你答应不答应我的条件?”

  我点了一下头,他走过来,用他那有力粗壮的手,握了握我那纤细白嫩的手,然后说:

  “明天早上六点钟,我会派一辆吉普车,把你送到连队。好好干!好好改造!要脱胎换骨!三年后,相信你一定能改造成为我们革命队伍中的一员!”

  说完,他一边拍着我的肩膀,一边把我送到门口。我连声道谢,退出了团部办公室。此时,我才清醒地感到,我和玥完全属于两个阶层,虽然我一直感激玥,甚至一开始就暗恋上了玥,但在参谋长的敲打下,我终于搞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和地位,我终于有了自知之明,我和玥的结合是完全不可能的,张玥是只骄傲的天鹅,我不过是只癞蛤蟆,从此以后,我再不敢对玥想入非非了。能够留在兵团,已经是对我高抬贵手,我不能再异想天开,不能有更高的奢求,哪怕一丝一毫。我暗下决心,一定按参谋长说的,到最艰苦的地方去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同时也牢记父亲对我的告诫,从今以后夹起尾巴做人。

  从参谋长的办公室出来后,我并没有回到招待所,我说不出那时的心情究竟是怎样的?确切地说是激动与惆怅交织在一起的。至少,我人生关键的一步已被敲定,兵团收留了我,我不必再回北京,不必再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东躲西藏,结果最后被发配到一个自己完全不愿意去的地方。而现在,我对未来的前程终于不用思谋了,我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我马上就会得到两身衣服,还有棉被和褥子。此外,每月还有6元的津贴,这是我一生中首次靠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一想到这些,我就心花怒放。我开始感激那个满脸胡楂子的参谋长了,虽然他的威严使我十分惧怕,他的咄咄逼人在瞬间就把我的家庭背景翻了个底朝天,但他的心肠还是软的,人还是善良的,他对我最终还是网开一面,他还是利用手中权力把我收留在兵团。这就好比在拳台上,他给了我几记重拳,把我打翻在地,然后又走过来把我扶起。因此,我现在终于对他心存好感,并且有了几分发自内心的感谢,但细细一想,他的高抬贵手还不是因为玥的嘱托,所以我真正要感谢的恩人仍然是玥。

  一想到我的玥,内心便会掀起层层波涛,此时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从心底缓缓奏起,那是我自幼在父亲房间中常常听到的,父亲酷爱古典音乐,解放前一位英国友人送了他一台落地收音机。这架一次可放六张唱片的收音机,陪伴了父亲的大半生,他最喜欢播放的便是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唱片,所以那段熟悉的音乐是从小伴着我长大的,此时不由得从我的心底荡起,那汹涌澎湃的音乐使得我的全身心都为之颤动,那排山倒海的音乐节奏令我激动不已。然而一想到从此我便不能见到玥,我的内心深处却感到了阵阵刺痛,玥如果知道我连招呼都不打便无情地回北京,她该是怎样的痛心啊!以她的性格,她甚至会捶胸顿足,一想到这里,惆怅和忧郁便爬上我的心头,取代了先前的欣喜和激动。

  为了遣散郁闷,我就不停地在团卫生所周围兜圈子。我看到两排房子的窗户仍然是漆黑一片,女战士下连队劳动还没有回来,因为玥临走时对我说过,她们半夜才能回来。我不知不觉地走到那棵大树旁,于是眼前又浮现出玥的美丽面容,使我闻到了玥芬芳的气息,虽然今天早上我与玥仅仅在树下相处了短短20分钟,但热情奔放的她却足以向我表达了爱情,以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成为我美好的回忆。相信从今以后,只要是闲下来或睡不着觉时,那激动人心的爱情场面便会在脑中一幕幕出现。

  此时,我倚在粗大的树干上,回味着早晨玥用她丰满的胸脯贴在我不算发达的胸大肌上的感受,她的嘴唇亲在我的脸颊上,她飘逸的头发触在我的脖颈上,对于我这个20岁的男生,一生还没有碰过女孩子的书生,或许这一刻使我的情窦彻底开放,于是我又一次感到了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她生气时同样是迷人的,我喜欢被她质问,被她破口大骂,甚至喜欢听她用带脏字的话语把我骂得狗血喷头,那脏话经她的嘴骂出,便带有电力,进入我的心底后,竟会撩拨起层层爱的波纹。她第二次和我碰面,便用手指狠狠戳我的脑门,使我有了触电的感觉,那是被玥电着了,以致我的全身都在微微抖动,心中即刻激荡起汹涌澎湃的巨浪。而她给我那两记响亮的耳光,打得我整个脸都是火辣辣的,甚至两眼直冒金花,以致玥事后轻抚我的面颊还向我道歉哩。可是我丝毫没有责怪她,反而觉得她是深爱我的,才会下此狠手,以致下午我躺在招待所的床上,摸着自己火辣辣的脸,却反复回味着那一刻我激动的感受。至于她给我的酸鼻,更使我印象深刻,回味无穷。她在和我告别的时候,不是与我吻别,却是给我一个重重的酸鼻,这或许要变成我永久的怀念了。

  我摸着自己似乎现在还有些酸楚的鼻子,呆呆地站在树下,回想着与玥早晨的欢快,或许这棵大树将见证我与玥的爱情,从此将成为我与玥的爱情之树。相信,今后只要我来到新安镇,都回去看这棵大树,而我的心中也会树立起这样一棵大树,并且时时膜拜这棵爱情的圣树。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回了招待所,并且一头倒在床上。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时,一位司机叫醒了我,稍加洗漱后,我便随着他上了一辆吉普车,向着我要去的连队驶去。当车路过卫生所时,我扒着车窗,极力向玥所住的房子望去,我多么希望玥此时能走出来,让我看她最后的一眼。可是那时连起床号还没有吹过,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我的眼泪不禁涌出来。我知道从今以后,按照参谋长的意见,要我永远忘掉玥,可是我怎能忘掉玥呢?唯有将她深藏心底,就像明月藏在水中,在离玥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偏僻的连队,我将默默地想着她,暗暗地恋着她。同时,我知道自己人生中新的一页即将开始,我不得不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在一个远离北京的偏僻地方,在一个穷乡僻壤,在一个孤独没有人爱的地方,开始我的新生活。

  8

  吉普车载着我,向我要去的连队驶去。一路上,我和司机攀谈着,向他了解我要去的连队。我去的连队是一连,排行第一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最为偏远,离团部所在地新安镇约有七八十里。它的名字,初听起来会使人不寒而栗,至少也能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它的正名为“沙头”,谐音为“杀头”。据说沙头原本是劳改农场,关的都是重犯、要犯,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如今被分配到这个连队的兵团战士也都有着不凡的背景,其中不少人在京城还小有名气。

  原来内蒙兵团初建时,最早过来的多为大院子女,他们的家庭本该是革干、革军出身,也就是说他们原本是红五类出身,可是家庭在运动中发生了变化,有的父母成为走资派,于是沦为黑帮子女。还有的大院子女,在运动中成为问题少年,参与了打砸抢一类的事情,进过学习班。如果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应该不难想象他们当时在北京的形象,穿着军呢大衣,戴着袖标,成群结队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在人们眼前闪过,他们喜欢在京城的夜晚神出鬼没。这些大院子女本该是可以当兵的,因为家庭和个人的问题便当不上兵,于是内蒙兵团成为他们最好的出路。

  内蒙兵团共有六个师,我所去的是二师,地处巴盟的乌拉特前旗。二师共有十个团,其中地域最好的是十九团,位于乌梁素海边,家里关系硬的,一般都去了十九团,而我所在的十二团,除了有特殊关系,比如玥因为认识王参谋长才特意去了十二团团部,其余多为黑帮子女和打架斗殴的纨绔子弟。因此问题最多、最能惹是生非者都分到了我要去的一连,而我在王参谋长眼里也属于另类,尽管他口口声声说我属于可教育好子女,但他还是把我发配到了一连。司机不停地向我介绍一连的情况,同时也把我看作是有着特殊关系的大院子弟,他口无遮拦地对我说:

  “你们一连那帮子真行!打起架来如同作战,有谋有略,有礼有节,步步为营,看来都受过爹妈的熏陶,现在威震全团!”

  于是他给我讲了奇袭维克图和大战桥湾的故事,一路上侃侃而谈,还没有将几个故事全部讲完,车便开到了沙头一连连部所在地。当我所乘坐的吉普车驶进来时,正赶上全连的兵团战士出发下地劳动,我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汽车,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他们大概觉得我很有路子,或者认为我是很有来头的大院子弟,因为竟有吉普车专送。而在连首长眼里,我是王参谋长送过来的,自然也不会对我小视,说先让我在大田排锻炼一下,然后再给安排适合的岗位。但没有人知道,几天前我只不过是个没人理睬的扒车者,自己冒冒失失来到兵团,连档案都没有,结果稀里糊涂混进了兵团,否则他们便不会这样对我另眼相看,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沾了玥的光,再往下想,玥的身影便会出现在眼前,于是我就会眼泪汪汪,只好强忍着不去再想。

  我被分到二排,排长是个复员军人,两位兵团战士把我迎进一间土坯房子,一个土炕睡四个人,在边上空着一个,那便是我的铺。土炕上垫着一层苇席,据说是用乌梁素海打来的苇子编织而成。在苇席上铺个军褥子,再加一条被子和一个枕头,这便是我的安身之处。我得到了两套崭新的兵团服,穿在身上,立刻就有了几分自信。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跟着同屋的战友来到一个大礼堂,看到土坯房外墙壁上写着斗大的四个字“屯垦戍边”。礼堂很大,在大厅中央的地上放着两个大笸箩,里面装满了白花花的馒头,笸箩的旁边放有两个盛有菜汤的大桶,馒头和菜汤都是随便吃的。此外,每人还可排队领一份菜,由两个女兵团战士分发,通常是一大勺,但勺盛多盛少还是有差别的,所以那些兵团男战士伸出手端着饭碗去接那一勺菜时,都会睁大眼睛紧盯着大勺,有的男战士为了讨好女战士,便堆着笑,甚至露出嬉皮笑脸的样子,可是分菜的女战士并不领情,往往适得其反,她们的手会哆嗦一下,于是那勺菜便少了些,结果堆笑的男战士的心也不由得咯噔一下,引得后面的男战士们一阵哄笑。排在后面的男战士们看到此情景,一个个变得老老实实,因为他们不得不看掌勺女战士的颜色行事。我默默走到窗口,将碗递过去,掌勺的女战士并不欺生,反而给我满满一大勺,使我感到舒心和欣慰,觉得这个新地方还行,应该有我的立身之地。

  我因为初来乍到,谁也不认识,便独自蹲在一个角落闷头吃饭。这时候,走来两位男战士,一位个头不高,但长得很虎实,浓眉大眼;另一位个头稍高,剃着光头,长得算是魁梧。他们主动和我搭话,于是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聊起来,我很快知道他们是来自北京军区大院的子弟,他们当然也想知道我是来自哪个大院的,我其实根本不算是大院子弟,虽然母亲就职于北京军区总医院,但那时她谢绝了医院分的房子,一家人住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个胡同里。在政治运动前,我家住的是独门独院,运动后就搬进来一家。这样,按照王参谋长对我的剖析,我既然不在军营中住,就不是大院子弟,所以受到无产阶级的教育会少,而我们一家人住在独门独院,和父亲一起过着封闭式的资产阶级生活,尤其我从小由两个保姆带大,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因此在我的身上,资本主义的影响很大,资产阶级的烙印很深。

  然而出门在外,本来可以靠朋友,而现在只得靠自己了,既然无人知道我是个扒车者,我又没有带着档案来,所以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家庭出身是资本家。他们只知道我是被一辆吉普车送过来的,以为我有着特殊的背景和关系,所以我为何不充一下自己也是大院子弟,于是就对这两位战友说:

  “我是军区总院的。”

  然而接下来,我就露馅了,因为他们接二连三地提了几个人的名字,我都全然不知。他们提到的这几个人其实都是军区总院子弟中的打架好手,如果在社会上混过,都该知道他们的名字,于是这两位哥们最后给我的结论是:

  “你一定很老实!”

  在他们看来,我是个在家整天读书的主,从不和大街上的野孩子玩,更不会和大院的子女串在一起,于是他们和我没有共同语言,便悻悻地走了。我想,他们对我一定很失望。

  晚上,我发呆地坐在炕上,想着白天的事,感到自己在这里很难找到知心朋友,更不敢对异性朋友想入非非,现在也只有夹着尾巴做人,并且要主动接受磨难和锻炼,使自己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于是想起孟子说的一句话: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虽然孟子的话在当时早已成了封建的糟粕而受到批判,可是想到自己目前的处境,觉得仍有几分道理,于是拿出一个本子,在上面胡乱写了几首自称为诗的诗。现在当我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竟然在一本发了黄的笔记本上找到了这些诗,虽然那时的字歪歪扭扭,现在读起这些诗句,不禁哑然失笑,但为了让读者能了解当时我的真诚和单纯,了解我那时的心境,还是摘了几段幼稚和可笑的诗,汇集如下:

  我要到火热的斗争中去生活!

  我愿干最苦、最脏、最累的活儿!

  让繁重的体力劳动压碎我的懒习,

  让暴风雪袭击我的脆弱。

  在我的面前,

  没有舒适的房屋、丰美的酒菜;

  只有人烟稀少的荒草原,

  以及呼啸的狂风和连绵的大雪,

  前面有千难万险,

  有数不尽的曲曲弯弯,

  可是在我们前进的大道上,

  闪烁出四个金光灿烂的大字:

  ——屯垦戍边。

  我要离开城市离开家,

  到内蒙去守卫边疆!

  让我拿起当年南泥湾的锄头去垦荒,

  让我紧握老战士的枪去戍边。

  让寒风磨炼我的意志,

  让阳光改造我的大脑。

  大青山,山连山;

  乌梁素海掀起浪花层层,

  仿佛向我热情地招手,

  戈壁滩千年沉睡的荒地,

  今日睁开迷蒙的双眼,

  好像也在轻轻向我呼唤,

  希望我到这里开荒种田。

  让我用革命的大笔,

  写出最灿烂的诗篇,

  画出最壮丽的河山,

  在火红的战旗下,

  做个勇往直前披荆斩棘的人!

  写完诗,合上本,我便倒头睡觉,第二天,嘹亮的起床号把我从睡梦中唤醒,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我本来是一个扒车者,一个被社会遗弃没有饭碗的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饭碗,便十分珍惜,所以使出十二分的力气,拼命干着分配给我的活儿,努力完成交给我的每项任务。只见我,在地里抡着锄头卖力除草,在所有干活的兵团战士中,我总是冲在最前面;在修渠挖渠的工地上,我抡着铁锹,疯狂地铲着土,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在夏日的麦田中,我弯着腰,顶着草帽,在烈日炎炎下,虽然满头是汗,但仍然拼命飞舞着镰刀,从不知惜力。

  我给周围人最初的印象是一个只知闷头干活的人,一个寡言少语的人,有时会坐着发呆,想着心事,露出凝重的眼神。对于我的底细和背景很少有人知道,但大家都知道我是被一辆吉普车送到连队的,所以周围的人也从不小视我。然而在人们的眼中,我毕竟是个肯吃苦耐劳的人,从不伤及别人,并且总是回避周围的是是非非。我的孤僻,我的独来独往,也多少为我披上了神秘的色彩。因此,在我来到兵团的最初两个月,连队各级领导对我较为认可,同时也赢得周围兵团战友们的好感。

  9

  一转眼,我来兵团已有两个月,在麦收后的某一天,排长竟单独找我谈话,这使我多少有点儿受宠若惊,他笑眯眯地对我说:

  “自从你到连队以来,一直表现不错,大家都看在眼里,我们准备给你安置到新的岗位。现在连队新来了一批马,马班人手不够,他们需要肯吃苦、责任心强的同志,我们研究了一下,决定派你去,不知你是否愿意?”

  我的眼里立刻显出了兴奋,几乎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因为这活儿,我打心眼里喜欢。我一改沉默寡言的性格,竟跳起来,连声喊着:

  “愿意!我愿意!”

  在远离亲人、朋友的陌生环境,在艰苦劳累的生活中,如果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愿的工作,一个自己十分喜欢并且有着浓厚兴趣的工作,这对当时的我来说,便是一件乐事,一件极向往的事,甚至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我那时是很容易满足的,回想来内蒙的这段日子,感到很多事情有些离奇,扒车我是唯一的逃脱者,又奇遇张玥,在她的帮助下,使我阴错阳差地留在了兵团,虽然不能与她在一起,被分配到这偏僻艰苦的地方,但仅仅在大田排锻炼两个月,又让我去养马,这足以使我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认为命运之神一直光顾着我的人生。

  养马班所在的马号看上去很大,应该有足球场那样大,虽然围墙、马厩、牛场以及住房都是土坯盖的,但还是给人以宽大、敞亮、厚实的感觉,至少在远近周围显得很有气派。首先马圈的门很大,两个巨大的土墩子,连接着两根粗粗的木栏。一进门,有一口深深的井,井台很高,架台上带铁柄的压杆很拙实。马饮水时,将一桶桶水打上来,倒入三个足够大的水槽,无论是一群马或一群牛饮水,都是富富有余的。

  我扛着自己的行李,拿着脸盆和洗漱用具来到了马班,马班的小李子迎出来,向我表示欢迎,并将我的行李放进宿舍中。可我此时已经按捺不住对马的好奇,立刻跑到圈马的栏杆旁,看到一群可爱的马儿在院中嬉戏。只见充满活力的马相互啃咬、追逐着,时而两匹马还一起高高跃起,前蹄相互踏着,真让我看得如醉如痴。因为从小喜欢动物,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马群时,便被它们深深吸引,一种从来没有的心旷神怡,将我所有的烦恼、压抑、不快一扫而光。

  那时连队刚刚从锡林郭勒盟买来一群马,多数是当地的蒙古马,身子矮小,肌肉却发达,个个好像上足了发条一样,十分善跑。蒙古马的价格平均500元一匹,在45年前这是很高的价,但连队中还有苏联的卡巴金杂交马,价格要1500元一匹,在当时是不菲的价格,因为那时我们兵团战士辛苦干一个月,也只能领到六元津贴。这种被称为“洋马”的马个子高,腿细长,颈上的鬃和尾巴短而稀,耳朵略长,腰稍细,动作灵敏轻快,跑起来犹如一阵风似的。马都有自己的名字,有的是以外表颜色命名的,如小青、小黄、小黑、老杂毛、大老白;有的是以自己的特点命名的,如四蹄踏雪、土匪、独眼龙……也有的马臀部上烙有数字的印记,便以号码称呼,如71号、27号、34号等。

  刚到养马班,我是不准骑马的,马被赶到庄稼地之间的草地上,我拿着一根树杈在周围巡视,看到哪匹马吃草不耐烦了,想换换口味正对着庄稼地跃跃欲试时,我就远远地吼一声,挥一下手中的树杈,于是马打消了邪念,又低下头来啃草。偶尔邻村老乡的马倌,骑在马上轰赶着牲口,从我身边掠过,我看到后,便羡慕得心里发痒。心想自己连马都不会骑也算作是马倌吗?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先学会骑马。

  有一天中午,我偷偷将一匹马牵到马棚后面的场院里,准备做第一次骑马的尝试。这是马群中最老实的一匹,叫老杂毛,是连队凭着关系从邻村买来的,据说价格只有180元,这仅仅是一匹菜马的价格。老杂毛对人百依百顺,能驾辕,能拉套,谁骑在它背上都不发脾气,而且走、颠、跑都行,任你摆布。我捋了捋它背上的毛,老杂毛乖顺地没有任何表示,于是慢慢地爬上了它的背,刚刚坐稳,马就走开了,接着又颠起来,这时我觉得重心不稳,身子便翻下来,重重地摔在麦堆里,似乎不觉得疼,爬起来继续骑。

  练了几天,我终于掌握了骑马的要领。这就是上马时动作要快而轻,两腿夹紧马背,腰以上放松,注意身体的平衡,手抓紧缰绳,可以同时抓着点鬃毛。马跑时身体要随着起伏寻找和控制重心,马拐弯时身子要倾斜,马急停时身子要往后坐。以后,我又给马鞴上鞍子,这和骑光背马不同,先要根据自己的身长调节马镫,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两脚要使得上劲。骑时将缰绳攥在左手,右手扳住鞍头,左脚踩住镫子,一纵身便上了马。坐在鞍子上,两腿要靠镫的力,代替骑光背马的腿夹的力,马跑时则松开嚼子,弓着背,甚至身体可以略微离开鞍子,好像半蹲似的,这时马就会飞奔起来,如果能自如地驾驭所乘骑的这匹马,你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草原上真正的骑士。

  然而,我们那一带更讲究骑走马,走马与跑马不同。马跑时是一跃一跃的,走马则像竞走运动员,屁股是一扭一扭的,前后两侧的腿是一顺一顺的。好的走马,其速度不亚于一般马的奔跑速度,且能持久,善走长路,人在马背上则感到平稳舒服。骑走马时,身体要略微侧一点,一只脚向外发力,嚼子的松紧要适度,身子随着马摆动的节奏轻轻地晃着,否则马就不会走出顺步,这种骑术非一日之功。大概一千匹马中可找到一匹带有天生顺步的马,更多的走马需要骑术高明的马倌压步。好的走马在方圆一带会名满天下,如果再由远近出名的兽医骑乘,便更会身价百倍。

  刚刚学会骑马,很容易生马瘾,几天不骑,周身便觉着不舒坦。然而那时马班有一条规定,放马时不许骑马,只能徒步跟着马群,于是我就十分憎恨那条放马者不能骑马的规定。在班会上,总设法生出一些理由,妄图改变这个规定。什么附近的草已被啃得差不多了,应当把马赶到远一点的地方;什么个别的马不合群,有时跑到庄稼地,人追不上,人民的财产会蒙受损失云云。我的努力终于使规定作了稍稍的修改,新的规定允许放马者一去一回骑马,到了地里便要把马放掉。于是为了多骑上一会儿马,有时我们故意到四五里远的地方去放牧。

  有一天,班长牵来头骡子让我一起去放。骡子和马是不合群的,一来一回都要由我牵着走。放牧时,我只得在地上打一个桩子,将一根长长的绳子连着骡子,让它单独吃草。在回家的路上,和我一起放牧的小李子骑着马,轰赶着马群,在我前面显得威武无比,我却不得不牵着骡子,一步一步走回来,因为不能骑马,心中便十分不快。

  然而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打量着这头骡子,心头一亮,这骡子不是也可以骑吗?于是我把绳子盘在手中,一只手紧紧地抓住它的笼头,一只手抚摸着它的脖子,乘其不备,一纵身跳上了它的背。那骡子大概是受了一惊,先是一跃,接着便狂跑起来。

  我那时真是骑虎难下,后悔莫及,只好两脚夹紧,双手使劲抓住缰绳,试图在它减速时跳下来,谁知因为没有嚼子,骡子根本勒不住,越勒跑得越快,只片刻便从小李子身边飞过。小李子大吃一惊,被那场面吓呆了,等他清醒过来时,我已逼近马圈。只见远方一排兵团战士刚刚下工,竟举着锄头为我呐喊,他们的喊声又惊动了马号,于是养马班的战友倾巢而出,大家都想看个究竟。

  我慢慢感到有些支持不住了,眼看马圈豁口处有四尺多高的栏杆,我多么希望受惊的骡子能够在那儿停住,谁知它纵身一跳,载着我越了过去,接着冲进了一间马厩,停在槽前,才结束了这场虚惊。

  后来听小李子说,这头骡子从来未被人骑过,我是第一个勇士,居然没有被摔下来,心中不免对自己的骑术有了几分自信,原本十分胆小的我,通过养马骑马,与马为伍,胆子逐渐大起来,我想如果有一天玥能看见我骑马就好了,她一定会为我的进步而高兴。不过自此我没有再骑过那头骡子,因为听人说,骡子是轻易骑不得的,骡子心眼不好,会给人使坏。既然骡子骑不得,那么只能骑马,可是没有多久,所有能骑的马都被我一一骑过了,只是感到还没有骑过一匹真正的好马。

  10

  有一天,排长牵来一匹还未调驯的“汗血马”,说它是汗血马可能有些夸张,因为汗血马今日的价格都在上千万,所以排长牵来的可能只是一匹普通的枣红蒙古马,但我现在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中国古时曾出现过汗血马。史记中记载,张骞出西域,归来说:“西域多善马,马汗血。”故两千年来,汗血马一直神秘地存在于中国,当然纯种的汗血马在中国很难找到,因为汗血马的血统已融入一部分的蒙古马中。

  我认定排长牵来的这匹枣红马,具有汗血马的一部分血统,因为它的个头比一般蒙古马高,性格暴躁刚烈,它是全连马群中最野的一匹,名叫“土匪”,听其名便足以知道它狂野蛮横之程度。“土匪”平时是不让人靠近的,谁只要稍稍走近,它的耳朵便竖起来,鼻孔张开,喷着粗气,前脚不断刨地,一副与人为敌的样子。“土匪”浑身似有使不完的蛮劲和力量,套马时我们十几个人才勉强把它拉住。我不禁暗暗叹道:

  “这样力大无比的烈马,如能被驯服,一定是匹绝佳的好马!”

  那时兵团没有业余文化生活,驯马便成为最吸引人的乐事。驯“土匪”的那天,排长挑头,决心要把它驯服,马号里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大家挤得水泄不通。驯马开始时,两个人紧紧抓住缰绳,一个人甩着鞭子驱赶“土匪”,使它不停地转圈,直到汗水淋漓,好像它已筋疲力尽。这时排长走过去,揪住“土匪”的耳朵,将鞍子鞴好,这时人群中响起一片喝彩声,接着又出现短暂的寂静,几乎是鸦雀无声,大家屏住呼吸,希望目睹最精彩的一幕,那就是飞身上马。

  然而这位骑兵出身的排长,在“土匪”的凶蛮面前,心里却打起鼓,他竟然发起怵,左试右试,总不敢上,甚至我分明看到他的一只脚在抖,可是排长十分要面子,他不愿意让大家看到他临阵脱逃的窘相,为了转移大家的视线,他采用金蝉脱壳之计,他把目光投向我们。

  “谁敢第一个骑?”

  他这样激将着,同时眼睛扫着马号每一位战士,并且最后把目光停在我的身上。也许是因为那时骑马的瘾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也许是那时年纪轻,很想露一手;也许是我心中的压抑和郁闷长期得不到宣泄,反正不知从哪里突然来了一股勇气,或者说心中有了某种冲动,我竟站起身,走了过去。

  排长先揪住马的耳朵,“土匪”的野性似乎暂时被抑制住了。我一纵身骑在马鞍上,拉住嚼子,马并没有反应,可是待耳朵一松,这“土匪”竟像西班牙斗牛一般,跳将起来,然后连续地尥起蹶子,只几下便把我掀翻在地。这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我的一只脚挂在马镫里,被完全套住,这对骑马者来说是最危险的,虽然有人拉着缰绳,但我还是被拖了几米,接着便重重地挨了“土匪”几蹄子。亏得周围上来几位勇士,不仅揪住了马的耳朵,还抓住了马的尾巴,将我从“土匪”的蹄子下救出。我的大腿根部鲜血直流,并且从此在那里留下了一条永不消失的疤痕。

  晚上躺在被窝里,我细细回想,感到极度后怕,因为那条后来的疤痕离我的睾丸只有5厘米远,如果稍稍偏离,即使保住性命,也会落个终身残废,最要命的是会娶不到媳妇。显然我的一时冲动,并不代表我的勇敢,而只能说明我的盲动。我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会变得如此鲁莽,由胆小的懦夫一下子变成了勇夫,由文质彬彬的书生变成了一条硬汉,我并不认为这是在兵团锻炼的结果,也不认为是与马为伍练就的胆量。说句老实话,最重要的原因,那该是心理长期受到压抑后的一种爆发。

  本来我是该得到爱情的,却不能得到,离玥只有几十里路,却不能去和她相约,甚至都不能告诉玥一声,更谈不上给她捎一封信。这种压抑久了,必然会失去心理平衡,出现心理的扭曲,于是便会寻找发泄的渠道,结果我变成了鲁莽的逞能者,变得和以前的我大不相同。后来一想,如果玥看见我现在的变化,或许也不是她愿意看到的,至少她一定会阻止我的盲动,她不希望我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那么为了玥,今后我还是应该冷静对待眼前的事,继续夹着尾巴做人,继续坚守我善良、老实、厚道的本质。

  事后,排长命令用鞭子将“土匪”猛抽一顿,算是对我表示的一点儿歉意,可我虽然挨了踢,但觉得对“土匪”的惩罚并不公平,也不得当,因为我认为驯马不能完全靠暴力,不能仅仅以硬碰硬,而是应该以柔克刚,因为马是通人性的,所以我感到应当用人道的方法与马沟通,对马不仅要有耐心,同时更要有爱心,这样才能真正驯服和驾驭草原上的千里马。

  自我挨摔后,没有人再敢骑“土匪”,它被用来拉车。据车倌讲,每次“土匪”都最卖力气,根本不用鞭催。我心中暗想,这肯定是一匹好马,只是大材小用了,被用来拉车。如果遇到伯乐,经过正确的调教,它应当能成为一匹上好的骑乘马,甚至成为驰骋草原的千里马。

  然而几个月后的一天,我突然得到“土匪”被淹死的消息,这使我极度伤心,虽然它曾踢伤过我,并且险些要了我的性命,但却认为“土匪”的命不该如此。它是一匹极具潜质的烈马,本可训练成为一匹上等的骑马,却去做拉车的苦差事,结果意外夭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连队组织兵团战士去乌梁素海割草,车倌看来没有经验,为了不让马跑掉,将笼头上的缰绳系在马的一条前腿上,马一面吃草,一面往深水渠边靠。当马发现了水,先是过去饮水,随后高兴地跳入水中。然而它们忘记了自己其实是失去自由的,忘记了头上的缰绳是系在前腿上的,于是一下水,头便抬不起来,身子往下沉,只好拼命在水中挣扎,谁知越挣扎头越往水下沉。虽然几个兵团战士跳下去奋力抢救,但无奈有四匹马死去,其中包括“土匪”,车倌说它太有劲了,挣扎得最为激烈,无法靠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土匪”被淹死。

  听人说性情暴躁的马都是好马,“土匪”有暴躁刚烈的性格,有永远使不完的力量,有急速奔跑的矫健姿态,如果遇到伯乐,经过调训它一定能成为千里马。可惜“土匪”生不逢时,在那个年代,不要说马群,就是人群中,也有数不清的人才被埋没着,甚至被摧残着,所以一匹马的死是微不足道的。“土匪”死了,人们认为是死于偶然的事故,不久就把它遗忘了,但后来连队中另一匹马的死,则引起了许多人的怜悯和深思。

  小军马,因为是从骑兵部队退役下来而得名。个子矮矮,却很粗壮,它的爆发力极强,跑起来一溜烟便没影了。它曾受过正规的训练,刚来时还会卧倒起立,所以深受人们的青睐。然而小军马的特殊才能和它在骑兵团的骄人经历,并不能摆脱它要做苦役的命运。它照样要拉车,幸运的是它碰到了一个善良的车夫和三匹与它毛色一样青的伙伴。

  它们被精心照料着,不仅吃喝不愁,还常常被拴在一棵大树下晒太阳,车夫拿着毛刷从头到尾地为它们刷毛,四匹青马的毛片刻便刷得顺顺溜溜。马儿们往往还觉得不够解痒,于是又会相互舔着,啃咬着,玩耍着,生活得真是有滋有味。遇到出车,它们平均使着力,车也跑得飞快,车夫坐在车上,只是吆喝,从不扬鞭,好像在说:

  “我让你们出来只是活动活动筋骨,并没有让你们去拼力气。”

  如果是出远门,车夫便躺在车上,哼着小曲,马则随着曲子的节拍愉快地跑着。到了车马店,卸下车辕,马儿先在地上打一个滚,将身上的汗水蹭干,接着又抖动着身体将土甩掉。车夫将缰绳搭在它们的背上,无须系在车上,只要在车后的木槽添上草料,便可放心去做其他事情,马儿们绝不会离开大车一步。如果要去饮水,只需将其中任意一匹马牵着,其余的马便会跟着走。喝水时,车夫可以走开,其中任何一匹马喝完都不会离开,都要等伙伴们喝完了,才会顺着原来的路,一起走回大车。它们真比亲兄弟还要亲!

  然而有一天,场院上正举行劳动竞赛,一个排眼看要输,于是两位大田排的战士便强行拖走小军马去拉磙子。他们哪里懂得小军马离不开它的伙伴们,也不愿听任那些与它主人声音不一样的人向它发号施令,当鞭子和棍棒朝它身上打来时,它那军马的尊严受到了侮辱,它实在不堪忍受,于是一个背缰,便从驾驭者手中挣脱,然后发疯似的往回跑。

  这不寻常的马蹄声把我从屋中惊出,因为那蹄声太有力了,马只有失控的时候,或者说马受惊时,才能发出如此响彻天空的马蹄声。我预感到要出什么大事,望着小军马的背影,后面尘土飞扬,小军马在无边的盐碱滩上没命地奔跑着,突然它调转马头,朝马号方向跑来,而且分明是向那棵经常拴着它的大树飞奔而来,那里是它最熟悉的地方,最快乐的地方,那里有它的三个伙伴。它离树越来越接近了,但它的速度没有减下来,反而越跑越快,它简直疯了!骤然间传来一声巨响,小军马一头撞在大树上。我立刻奔过去,它躺在地上,头部并没有血迹,我扒开它的眼皮,瞳孔放大,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它死了!我目睹了小军马惊天动地的壮举,目睹了小军马从场院跑出、在旷野里狂奔、反身掉头,最后一头撞死在大树上的全过程,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曾经是怎样地震撼了我的心,直到现在写这本书的时候,闭上眼睛,小军马悲壮死去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然而几个小时后,我更看到了永生难忘的另一幕,三匹青马围着小军马,用舌头在它周身反复舔着,小军马身上的每一撮毛都被唾液润湿,车夫像傻子一样呆站在那里,泪水不住地从他的脸上淌下来。记得当我看到如此悲壮的情景时,眼泪也如注地淌下来,这使我深深感到,尽管那个时代人间缺少爱,然而许多爱是被压抑着的,在世间仍然有着震撼人心的爱,至少我在马群中看到了动物间的大爱,这是大自然中最纯真的爱,让我暂时称之为世间的爱吧!马作为我们无言的战友,它们正是这样纯真、自然、顽强地表达着爱,它们之间质朴的爱心对我有着无法阻挡的诱惑力,因此在人与人之间充满斗争的年代,既然寻找不到人间的爱,那么我为何不去寻找世间的爱呢?

  11

  人在陌生的环境下,或在受压抑的环境下,甚至在痛苦的环境下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而一旦适应了环境,当一切变得顺心舒心,甚至对生活有有了较大乐趣时,便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犹如光阴似箭。我在兵团的生活大体如此,自从我调入养马班之后,我对马的喜爱有时会达到痴迷的程度,我由衷地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致对其他的一切都不闻不问了,甚至对我心中的女神,我的玥都慢慢淡忘了,因为我一直没有离开过沙头,没有机会到团部的新安镇,自然也没有机会和她谋面,哪怕是偷偷去看她一眼的可能都没有。而我沉浸在养马的极乐世界中,觉得兵团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一年过去了,我已经21岁。

  我的工作主要是放马养马,工作的时间都是在夜晚,因为“马不吃夜草不肥”。如果是在春、夏、秋,即使在荒芜的土地上也长满青草,这个时候的马都是以放牧为主。一般在吃晚饭前,拉车、干活或骑乘的马都先后陆续回来,它们从辕子、鞍子卸下来,浑身已被汗水浸透,马儿会先迫不及待地在地上打个滚,然后被关在一个有木栅栏门的马圈内,那时连队总共有几十匹马。约莫晚上九十点钟,我和另外一个战友开始上工。我先站在井旁,将一桶桶的水打上来,把三个槽子的水灌满,然后拉开木栅栏,将马放出,马儿便争先恐后地围在木槽边喝水。

  我拿起雨衣和一根马鞭,再带上电棒,便上工放夜马去了。马儿开始时肚子饥饿,它们聚集在一块地吃草,很快会将草啃尽,于是在一两匹马的带领下,寻找新的草地,所以在前半夜,马会不断游动。因为夜里放马没有必要骑马,我只是跟着马群,我的最主要职责是不让马去吃庄稼,当看到个别的马对着庄稼跃跃欲试时,我会先用电棒射出一道光芒,照射到领头的马,然后向它吼一声,如若还制止不住,我便甩动马鞭,用清脆的鞭声将马吓退。

  到了后半夜,马已不停地吃了五六个小时的草,它们的肚子已经吃得滚圆,马儿终于吃不动了。有的马开始打盹,有的马开始互相啃咬,也有的马因为蚊蝇的叮咬,忍耐不住奇痒,于是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几十匹马最后会聚到一起,它们此时不大会走动,而那时我的困劲上来了,便在马群的边上找一块地,将雨衣铺在地上,躺在上面做短暂的的休息,于是在大自然中,我感受到大地散发出来的地气,这时我会采用腹式呼吸,一方面吸取更多清新的空气,同时也通过自己做气功来接地气,与大自然和谐的磁场共振,于是我便飘飘欲仙了。

  这是在现代生活中很难找寻到的感觉,因此在我写书的时候,我便流连忘返地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我躺在紧贴大地的雨衣上,倾听着大自然的声音,远处传来青蛙或癞蛤蟆的叫声,近处则是马儿不停打着响鼻,偶尔一匹马撒了一泡长长的尿,接着引来连锁反应,马儿相继撒尿,一泡比一泡长,随后恢复了宁静,马儿们低垂着头,开始打盹。

  此时,我仰卧在大地上,向天空望去,看到满天的星斗,时而能看到流星掠过,闪烁一下后便逝去。那个时刻,我躺在天地之间,欣赏着大自然的夜光,夜色渐渐淡起来,预示着黎明即将到来。终于有的马扬起头,它们感受到露水的到来,于是马儿又蠢蠢欲动,它们准备吃最后一遍草,这就是所谓的露水草。“马不吃夜草不肥”,而这遍露水草是至关重要的。这时,我常常会带着马儿到苜蓿地,让它们吃最富营养的露水草,我坐在边上,看着马儿大口地嚼吃着苜蓿,听着马儿的咀嚼声,在寂静的黎明,这一片咀嚼声如同交响乐一样在大地回响,我的心中便荡漾起愉悦的波纹,十分知足地享受着大自然给予我的快乐。这一刻,我忘记了城市相对优越的生活,忘记了远离父母的悲哀和家庭的创伤,以致也忘记了我的玥。

  到了冬天,大地已是荒芜一片,放牧变得毫无意义。亏得秋天的时候,全连战士,特别是女战士们到乌梁素海,割了一车又一车的芦苇叶,于是便有了堆积如山的马草。在冬天的白日,我们会用大铡刀把马草铡碎后,堆放在一个草棚中。到了晚上,喂马同样要喂一宿的夜草。马棚都是土坯盖的,由20多个马厩排列而成,每个马厩有一个石槽或木槽,砌有一米多高,再往上是一根横着的木梁,带着笼头的马便拴在木梁上,我会将铡好的草分别填在槽中。

  每个马厩可放两三匹马,对于种马、好马或暴脾气的马,则每个单间只放一匹马。马槽的前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通常我喂马喜欢单独一个人,在深更半夜是十分练胆量的,我选择一个人喂马的原因,主要是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一个人读书。通常我穿着一件羊皮大衣,这并不是要故意扮作老乡的样子,而主要是因为兵团发的棉大衣不足以挡住塞北的瑟瑟寒风。同时我的手中会提着一盏马灯,这比一般兵团战士屋中的煤油灯要亮很多,所以看书时,有这样一盏马灯照着,十分得力,给劲。

  我提着马灯,走进一个黑黑的长廊,走过一间间马厩,马儿看见我,个个都扬起头,有的马甚至哼叫着,做出嗷嗷待哺的样子。我会一面向前走,一面抚摸着马儿的头,一直走到尽头的草棚,将马灯放在地上,然后拿起一个大笸箩,填满铡好的碎草,再均匀地铺到马槽中。当左一趟右一趟,把所有的马槽都填好草后,整个马房便传出了一片马嚼草的声音。这时,我提着马灯沿着走廊往回走,走到走廊的中间地带,有一间土坯房,房中有土坯砌成的方桌和方凳,我将马灯放在土坯的桌上,从怀里拿出书,开始了我的夜读,这便是我在兵团最快乐的享受。

  读书是伴着马的咀嚼声进行的,因为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所以咀嚼声显得异常响亮,当咀嚼声慢慢弱下来,甚至出现了停顿,说明马儿已把草吃尽,于是起身,开始给马喂第二遍草。当喂过几遍草后,我从走廊出来,到井边不停地打水,直到把三个水槽的水灌满,接下来的工作量比较大,我要把每个马厩里的马缰绳解开,牵着它们去喝水,再牵回来拴好。当20多个马厩的马都喝完水后,天开始蒙蒙亮了,于是开始给马儿喂料,我将玉米、黑豆或豆饼均匀地填在马槽中,马儿拼命吃着最后一顿大餐,那咀嚼声响彻马号。我则提着马灯,带着疲倦和困乏,走回了自己的宿舍,因为我终于收工了。

  一年来,我的生活大体如此。由于马号远离连队,我的工作又都是在夜晚,所以我的生活和整个连队的生活是脱节的,连队开大会我从不参加,这样我也就脱离了政治,脱离了各种整顿和批判会。因为兵团确实有严格的规定,三年内男女战士不许谈恋爱,而我的心中又有阴影,因此便严格地遵守着这条规定,由于我很少在连里露面,许多女生都不认识我,她们也只能在吃饭的时候看到我。由于吃饭时,我也常常姗姗来迟,走起路来又是迈着沉重和缓慢的步伐,加上我平时的生活作风较为邋遢,穿的衣服都是脏兮兮的,因此我很难进入女生的眼帘,以致在兵团生活很多年后,有很多女生并不认识我。在兵团生活最初的两年,我记不得自己曾经和哪位女生说过话,即使到食堂打饭,在窗口看到女生,我也是面无表情地将饭盆伸进去,并不在乎给多给少,可是这种玩世不恭的清高,并没有引来女生的反感和嫉恨,反而会得到满满的一大勺菜。

  比起大田排的兵团战士,我的工作要舒适很多,并且有着无穷的乐趣,但我也不过是个马夫,我只是喂马放马,虽然经我喂过和放过一段的马都会长膘,但我依然是一个养马者,我并没有一匹自己能够独享的马,所有的马都是分给各个车夫的。然而马的生死仍然牵动我的心,特别是两匹我认为好马的“土匪”和小军马的惨死,使我心痛了很久。虽然“土匪”曾经把我掀倒在地,并且踢伤了我,以致我的大腿根部至今还留有一块疤痕,有人对我说“土匪”的死是罪有应得,是报应,可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坚信像“土匪”这样的烈马,如果能用真情真爱感动它,一定可把它训练成一匹草原上的千里马,可是在那个年月人世间缺少爱,那么也只有遗憾“土匪”生不逢时了。

  虽然我已经养了一年的马,但我的兴趣仍然不减,我一直希望能找到一匹真正的好马,最好它是一匹没有驯过的烈马,然后通过我对它的真爱和调训,将它训练成一匹草原上的千里马,并且这匹马为我独享,也就是说归我骑乘。我想既然那个年月在人世间得不到真爱,那么就到世间去寻找真爱吧!如果能用真爱去感化一匹烈马,并从它那里得到爱的回报,成为我亲密的伙伴,这或许就是那年那月我的一个梦。说句心里话,那时我已把玥慢慢淡忘了,因为每次当玥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时,同时也会出现满脸胡楂子的王参谋长,我和他之间有过约法三章,于是便把我心中的爱驱散了。

  12

  连队除了养马班外,还有大车班、养猪班、放羊班和养鸡班,养马班、大车班自然是男生,另外三个班则都是女生,这五个班合在一起,组成了饲养排。排长是骑兵出身的复原军人,他就是在调驯“土匪”时自己不敢骑,却激将我第一个骑的那位排长。他看到我平时不言不语,关键时候却敢于挺身而出,便对我刮目相看,同时他因盲目让我骑“土匪”,险些让我吃了大亏而感到歉意,总觉得亏欠了我什么,希望能找个机会给予补偿。

  记得来兵团之前,那时政治运动已进入后期,有一个时期大家都比较闲,这一时期或许被称为逍遥期。我高中有一位同学的姐姐是针灸师,他从姐姐那儿学了几招针灸术,然后教会了我。我开始给自己试扎,后来也给周围的人扎,当我完全掌握了这种雕虫小技后,口袋里便经常放着一个玻璃管和小玻璃瓶,管中放有几根银针,瓶中放的是酒精棉球,遇到有人不适时,便会主动给人扎针。在我决定扒车到内蒙的前一天,我多了个心眼,将银针和棉球也装进了书包,并且带到了兵团。

  到了连队,特别是到了马班,遇到战友有何不适,我会继续施展这种雕虫小技,拿出银针为人治病,竟常常能手到病除,加上大家都知道我的母亲是军医,认为我出身医学世家,在医术上或许得到过一些真传。为此,有的战友对于我不能当连队卫生员还表现出某种不平,他们认为让我养马多少有些屈才。而这个时候,团部要培训一批连队兽医卫生员,这对我来说或许是天赐良机,是施展我医学才能的绝好机会,排长甚至都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便把我推荐给了连队,因为在他看来,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是再适合不过了,所以非我莫属。

  团部兽医站坐落在新安镇的一个四合院中,院里有一兽用的六柱架,生病的大牲口(马、骡子、牛)都是绑在六柱架中进行治疗。院子的门前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

  “十二团第一期连队兽医卫生员培训班”。

  我背着书包出现在团兽医站的院子中,与各连抽调上来准备参加培训班共三十余人会合,其中一半是男生,另一半是女生,所以分成两个大班,一个男生班,一个女生班。

  团部兽医站共有两位兽医,一位是从骑兵部队下来的李兽医,他是现役军人,但并不给我们讲课,平时话语不多,却有几分威严,可他毕竟已经做了十几年的兽医,因此他的临床经验很丰富。另一位兽医穿着便衣,他刚刚毕业于内蒙古著名的扎兰屯兽医学校,还带着一身学生气,他的年龄与我相仿,和我很谈得来,我们不久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大概因为这个缘故,我被任命为男生班班长,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自小到大,连个小组长都没有当过,我从来都是被领导者,而现在却被委以重任,有生以来第一次做领导了。

  那个时候,兵团都有睡午觉的习惯,中午12点到下午2点,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躺在炕头闷上一觉。第一天,我躺在炕上却睡不着,因为我想起了玥。我不知道玥还在不在团部卫生所,我多么想去看一看她啊!可是一想到那个盛气凌人满脸胡楂子的王参谋长,我就觉得心惊肉跳,特别是回想当时和他谈话的场景,全身都战战兢兢的,因为我和参谋长有约在先,我总不能在他眼皮子底下去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不得不放弃了我的欲望。

  第二天,我躺在炕上翻来覆去,愈加睡不着,我觉得现在离玥近在咫尺,如果有机会不去看她,或许会酿成终生遗憾。至少我应该打听打听她,看她是否还在团卫生所,也许她已经调走,也许她已经离开兵团,也许我的纠结和畏惧完全是多余的,甚至是自作多情。想到这里,我还是决定,在第三天的中午去做一次探查。

  第三天中午,在大家午睡的时候,我蹑手蹑脚地离开了团部兽医站,向团卫生所走去。那时正值烈日炎炎的夏天,只听到树上传来阵阵蝉鸣声,偶尔也有一两声犬吠声,我走了约莫二十分钟,便逼近了团卫生所。两排平房还是老样子。我看到了那棵大树,心便开始怦怦跳,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了那棵神圣的大树面前,立刻置身在一年多前的那个早上,于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我望着卫生所的大门,多么希望我的玥此时能走出来啊!可是奇迹并没有出现,只看见两位个子不算高的女战士,正从卫生所的大门走出来,她们每人抱着一床被子,然后将被子晾在一根长长的绳子上。我本打算走上前去问她们是否认识张玥,但却犹豫再三,结果看着她们又回到屋中,这使我懊悔不及。好在过了一会儿,她们每人又抱着一床被子走出来,于是再次鼓起勇气向她们走去,虽然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两年前的我了,我已从一个胆小如鼠的懦夫变成一个勇敢者,可那或许是对马而言,在女孩子面前我依然如故。

  此时,我的步履好似踏进了棉花地,这表明我的胆怯和毫无底气,因为在那两个护士看来,我怯生生走过来,发不出任何声响,没有动静,自然引不起她们的注意,所以我是个不值得理睬的男生,她们竟对我毫无感觉,又走回到屋中,我再次扑了空。

  这一次,我下决心不能再犹豫,因为对我来说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于是我就站在晾衣绳下,相信她们还会回来,果然她们抱着第三床被子出来了,她们看出我是有事而来,于是开始上下打量我,我很久没有被女孩子这样看过,脸立刻红起来,嘴便笨得张不开口。她们看见我这副窘样,相互笑了笑,问道:

  “你有什么事吗?”

  “我……我……有点儿事。”

  我这样支吾地回答着,在她们看来我是一个很“肉”的男生,是那种三脚踢不出个屁的男生,或许这样的男生最被女生看不起。终于其中的一位有些不耐烦了,便大声问:

  “有什么事儿?快说!”

  “我想打听一个人”

  “谁?”

  “张玥。”

  当我说出玥的名字后,发现她们两个人的眼睛立刻都露出惊异的目光,终于开始全神贯注打量我了,于是我的脸不仅继续红,而且红到了脖子根。她们看到我这副样,竟开始争相盘问起我:

  “你找张玥干吗?你怎么认识她的?你是她什么人?”

  “我……我……”

  我又支吾起来,因为不能让玥知道我曾经找过她,甚至不能让她知道我在兵团,所以绝不能说出我的名字,同时也怕她们会把我可疑的踪迹报告给王参谋长,因此一时不知所措,不知怎么回答,好不容易缓过神来,即刻编了两句瞎话:

  “我们原来是一个大院的,我只是想打听张玥还在你们卫生所吗?”

  听了这两句话,她们显然对我放松了警惕,便随口把张玥的情况都告诉了我:

  “她还在卫生所,她干得很好,她是我们的头儿,只是这两天不在,她到师部医院进修去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的目的已达到,现在最好是赶紧脱身,可是这两个小护士却拦住了我的去路,她们开始继续盘问我:

  “那你是谁?你是哪儿的?你叫什么?”

  我哪里扛得住两个女孩的盘问,很快便说了实话:

  “我是连队的,到团部参加兽医卫生员培训。”

  说到这里,她们咯咯笑起来,其中一个笑得弯腰捧腹,她显然带着看不起我的口吻大声问,“什么?你学兽医?是给牲口看病吗?真好玩!”

  说完她继续笑个不停,我便僵在那里,感到被女孩子捉弄后很难堪,恨不得赶紧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幸好另一个女孩帮我打着圆场说:“不管人医还是兽医,反正都是搞医的,将来我们可都是同行哩!”

  听了这些话,我心里略感舒服,但觉得还是应该尽快离开她们,否则言多必失,于是做出恍然大悟状:

  “噢!我要上课了!不能迟到!我得赶紧走!”

  说完,头也不回地逃之夭夭了,后面继续传出她们爽朗的笑声,于是我逃得更快了。

  13

  兵团的卫生员如同当时全国在农村千百万的赤脚医生,他们都只经过短期的医学培训,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有的只经过三个月速成学习,便被推向临床一线,然后是一边实践,一边学习,提倡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提高医学水平。然而对于我们兽医卫生员来说,培训的时间更短,只有短短一个月,可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不只是马,还有牛、羊、猪、鸡、鸭、兔,而这些不同种属的动物所患的病大不相同,特别是这些动物不会像人那样诉说病情,全凭兽医的观察作出诊断,然后对症治疗。因此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把这些动物常见病的病因、病机、诊断、症状和治疗都掌握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个大概的了解也十分不易。讲课全部由薛兽医讲,他也只能讲要点,每堂课讲几种病。我们开始的时候课本没有到,所以全凭在课堂上记笔记。

  待到我们学习班快结束时,兽医的课本才到。这是一本被我们称之为“红砖头”的《简易兽医学》,因为厚厚的书是被红塑料皮包着,虽然是一本专业书,但全书充满了毛主席语录。我记得每一种病的介绍,都先有一段不同的毛主席语录作为开头,然后才是这种病的简单介绍和治疗方法。然而对于我这个已经有五年没有读书的高中生来说,即使看到这样一本书,也如同高尔基所说的,如同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我爱不释手地读着这本书,甚至每一句话都会细细咀嚼,反复琢磨,因为这样的学习,至少暂时满足了我长期以来对知识的渴求。

  那时的学习与实际操作结合得较紧,因为一个月学习结束后,每个人都会领取一批药,然后在连队独立进行工作,无论遇到牛、马,还是猪、羊、鸡病了,都必须一个人面对,一个人独自进行医学处理。在学习班期间,各连的马要是病了,都会拉到团部兽医站住院,而我们便有了观摩和实习的机会。例如对大牲畜的治疗,首先要牵到六柱栏中,用绳子绑缚住,按行话说,就是先要给动物进行保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随意为病畜打针和灌药。

  我们除了学习医学理论,同时也要学习医学操作。给马灌药是个技术活儿,也是兽医的基本功。灌药时先将一个胶皮的胃导管在水里泡一下,然后从马的一个鼻孔伸进去,一点一点推到咽喉部,试探地刺激马的喉部,这时会引起马的吞咽动作,操作者便顺势将导管推入到食管,最后一直送到胃中,或接近于胃部。接着在导管的另一端连接漏斗,有个助手会将一杯杯药水倒入漏斗,待药全部灌进去后,再用清水冲净,药便滴水不漏全部送入了马的胃中。我第一次操作时,正赶上团首长视察,因为我们是第一批连队兽医卫生员培训班,所以颇受团首长的重视,后来证实我们实际上是全团唯一受到培训的兽医卫生员,因为此后团兽医站再没有开过班。

  我们一帮学员先观看李兽医操作,然后再让我们一一实习,因为我是班长,所以由我第一个操作,旁边站着团部的马政委,心便有些慌,手也不听使唤,结果操作不得要领,马的鼻子出了血,我更加慌张,简直有些不知所措。这时,站在一旁的马政委非但没有批评我,反而鼓励我,使得我一辈子记住了这位领导,并认为他的水平远远高于王参谋长。马政委是这样说的,“不要怕!不要一见血就怕!”

  马政委43年前随便说的一句话,如果他健在的话,或许早已忘记,因为他当时是不经意说的,但我却永远记住了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后来不仅鞭策我成为一个好兽医,而且继而又成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医。

  由于团兽医站还在筹建中,我们一面学习,一面还要劳动,院子里正在盖两间药房,请了几个民工,没白天没黑夜地干着,我们则在早晚做小工。我因为是班长,所以总要带头干,并且毫不惜力,每次都干得满头大汗。记得那天,我因出汗过多而感到特别口渴,于是走进厨房,掀开水缸上的盖子,淘了一瓢水,然后咕咚咕咚灌了一肚子。

  晚上,我睡在炕上,便觉肚子里咕噜咕噜的,接着出现阵阵腹痛,一夜起来好几次,不停地上厕所拉肚子。睡到半夜,实在难熬,觉得全身在发热,于是便不由自主地呻吟起来。睡在旁边的战友被我的呻吟惊醒,他顺手摸了摸我滚烫的额头,立刻坐了起来,大声呼喊着:

  “班长发高烧了!快!到团卫生所叫医生!”

  “快!赶紧给他喝水!他起夜拉了好几次,这样拉下去,很容易脱水。”

  他的喊声唤醒了屋中所有的人,有一位战友穿上衣服,跑到团部卫生所去叫医生,其他战友为我倒温开水、喂水,其中有一位战友还往水里撒了少许盐。虽然我们都是学兽医的,但也颇有人医的知识,因为今天上午薛兽医刚刚讲过大牲畜急性胃肠炎的处理,除了给予抗生素治疗外,及时补充液体,预防脱水也是治疗的重要一环,而这种液体最好是生理盐水。

  值班军医终于带着两名护士赶来,一名护士将体温表放到我的腋下,我微微睁开了眼睛,令我惊异的是,那两个护士竟是我在团部卫生所碰到的护士,她们显然也露出了惊讶,可此时我已病入膏肓,神志不清,只是隐隐听到她们的窃窃私语,其中一位说:

  “怎么是他?”

  当试完体温,另一位护士看了看体温计,又惊叫了一声,“40.3度,怎么这么高?”

  军医走过来用手摸了摸我的脉搏,接着又用听诊器听了听我的肺部,然后又仔细听我的腹部。我想他一定听到了高昂的肠鸣音,接着他又掰开我的眼睑,看了看我的结膜,最后军医果断地说:

  “急性肠胃炎,他随时都可能休克。快!马上送师部医院!他有生命危险!”

  一位护士用水将几片药灌进了我的嘴里,我喝完药,倒在炕上,神志模糊,开始昏昏欲睡,军医和护士跑步离开,他们准备以最快的速度,将我送到坐落在乌拉特前旗的师部医院。

  14

  大约半小时后,一辆吉普车开到了团兽医站,尽管我依然高烧不退,神志不清,全身虚弱得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但依然隐隐感到,我被战友们七手八脚地抬上了吉普车,本来我脑中曾经闪过可能会死去的恐怖念头,特别是听到军医说我有生命危险,而当我被抬上汽车的一瞬间,我立刻觉得自己有救了,我可能死不了。

  旧式的军用吉普车在崎岖的乡村小路上行驶,因为路不平而使汽车颠簸起伏,汽车的前排是司机和一个护士,而我被安置躺在后排的座位上,随着汽车的颠簸,我从昏迷中逐渐醒来,感到自己好像躺在一位女性的大腿上,她应该也是位护士,于是我便有了某种异样的冲动,这对于一个处在青春年华的男青年来说,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来说,此时心中的滋味不可言状,因为这是我有生以来,少有的和女孩子有这样直接的身体接触,尽管我当时疲惫不堪,然而内心却依然荡起愉悦的快感。我矇矇眬眬地听见,坐在车前的护士说:

  “护士长,给他试试表吧!”

  这时,我才知道自己是躺在护士长的腿上,说到护士长,我想她应该是我遇到的两个护士的头儿,那么她有没有可能就是我的玥呢?人烧到糊涂的时候,就会胡思乱想,我竟这样妄想着。此时,我的两只脚搭在车门上,头和身子躺在了护士长的双腿上,我本能地感到护士长的腿富有弹性。坦白地说,女性的肉体已给了我说不出的冲动,我感到她倚着身子向我尽量贴近,她的胸脯离我的面颊很近,实际上,我已经躺在了她的怀里。我虽然处于半休克状态,但还是闻到了护士长身上芬芳的气息,并且感觉到了她起伏的胸脯,这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气息啊!这是多么诱人的女性气味啊!

  护士长将一支体温计放在了我的腋窝下,我感到她稍稍冰凉的手碰到了我滚烫的肉体,立刻产生了本能的反应,一股幸福的暖流瞬间传遍全身,这使得我多少有了些力气,于是微微张开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我看到了护士长美貌的外表,就如同看到了月下美人一样。我觉得她很像玥,于是努力将眼睛睁得大些,终于看清护士长的面孔,眉目清秀,脸孔红润,很像电影《渡江侦察记》中女主角扮演者张金玲,我觉得她就是玥,但我还不能完全断定,所以没有做出任何冒失的举动。

  护士长从我的腋窝下取出体温计,在颠簸的汽车上,借着月光,她看了又看,终于高兴地喊出声来:

  “39.8度,体温退了点儿。”

  当我听到那悦耳动听的女高音,便毫不怀疑地判定,护士长就是玥,我本能地颤抖了一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元气的躯体,突然又涌动出生命的源泉,我蓄积自己全部能量,用尽力气叫了一声:

  “张玥!”

  虽然这声音仍然很轻,但足以使玥感到了激动,她饱含着热情对我大声说,“文博!文博!你终于醒了!刚才可把我吓坏了!”

  玥本能地抱紧了我,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在公众的场合下是很难做出拥抱动作的,所以只能说是抱得稍稍紧了一点儿,但足以使我热血沸腾,我顿时有了战胜疾病的勇气和力量。玥不顾车上还坐着另一位护士和司机,她含情脉脉地对我说:

  “文博!你的烧退了点儿,你会没事的,你一定要坚持,我们很快就要到师部医院,到了那里用上特效药,一输液,你就完全没事了,你一定要挺住啊!”

  我看见玥说这些话时,激动得流出眼泪,而眼泪又落在了我的面颊上,她很快掏出手绢,为我擦去面颊上的眼泪,而手绢便留在了我的手中。

  从新安镇到乌拉特前旗有大约四十里路,因为行驶在坎坷不平的土路上,所以仍需一两个小时,司机在努力加速,他希望尽快把我送到医院,为生命争分夺秒;而此时的我却希望汽车能开得慢些,因为我渴望自己能躺在玥的怀中尽量久些。由于车速较快,汽车在坑洼的土路上剧烈颠簸着,这使得玥的头发能时时触到我的脸,有的时候在汽车经过较大的颠簸之后,玥丰满的胸脯甚至会碰到我的胸膛,虽然我已经病入膏肓,但仍然感到了我在幸福之中。

  当汽车稍稍平稳些后,我便觉得玥用她的唇轻轻吻着我的面颊,她感觉出了我的激动,突然她的嘴唇移到了我的耳边,轻声对我说:

  “我还以为你回北京了,也不打个招呼就不辞而别,当时都把我气疯了!害得我三天三夜没睡着觉,头发掉了一大把。”

  她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在我身上狠狠掐了一下,她在我生病的时候,都不会忘记欺负我,这或许就是玥的本能,可是她却含着笑说:

  “让你兴奋一下,不然你一休克就完了,我还要掐掐你的人中。”

  说着,她真的掐我的人中,这使我更加清醒,但当听到她因为我三天三夜没合眼,还掉了一把头发,我便流下了两行眼泪,她知道我有苦说不出,便紧紧抱住我,用她的嘴唇将我脸颊上的泪水慢慢吮尽,然后用一个手指戳了我的脑门一下,问道:

  “下连队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连封信都不给我写?”

  “王参谋长不允许,我们是有约定的,否则他会把我送回北京。”

  “你就那么怕王胡子?你可以偷偷来找我啊!傻瓜!”

  说到这儿,她又戳了我一下脑门,然后她又把体温计放到我的腋下,结果体温又下了一点儿,39.5度。显然,玥感到我的病情没有再度恶化,只要送到师部医院,我的病一定很快会转危为安。然而这时离乌拉特前旗还大约有半小时车程,我们突然感到了时间的宝贵,在分隔了一年后,我们才有了两小时的偶遇,谁能晓得今后我们是否还能再相遇?谁能预测今后我们的命运会如何呢?

  汽车继续行驶着,我感到玥把我抱得更紧了,我们不再说话,因为言语已不足以表达感情,我感到她的脸颊已经贴在我的面孔上,她的头发触在我的皮肤上,这足以在我的心中拨动出层层涟漪;我闻到了她脸上雪花膏的香味,并且沁入我的心脾;我听到她的呼吸是随着她起伏的胸脯一上一下,而那起伏的胸脯又时时触碰着我的胸膛,令我激动不已。

  离乌拉特前旗越来越近,我们已经感到路况越来越好,玥突然觉得好像就要失去我,她的嘴唇又开始吮吸我的脸颊,最后用她湿润的嘴唇亲吻了我干涸的嘴唇,我立刻被爱所融化,并且全身心地接受和享受着这份爱情,而坐在前排的司机和护士似乎毫无察觉,也许他们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都是好心人,他们希望爱情的花朵能够自然绽放。

  15

  在师部医院的一个简陋的病房里,一间约莫20平方米的平房中,放着八张木床,床上歪七扭八地躺着生病的兵团战士,有的病很重,不断呻吟着,我在一个靠边的病床上躺着,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已经一个星期。每天都在输液,病情显然在逐渐好转,因为我的热度在慢慢退下去,大便的次数也减少到每日一两次,并且已经成形,虽然看上去,我还是灰头土脸,但在萎黄的面色中稍稍透出了红晕。

  一个护士走进来,将体温计递给我。在师部医院,每个人都是自己把体温计放在腋下的。护士看了看输液瓶快空了,赶紧去拿棉球,然后再次走进来,拔掉针头,她把手伸到我的面前说:

  “体温计。”

  我取出体温计,交给护士,护士看了看说:

  “今天烧完全退了,整整输了一个礼拜的液,脸色好多了。”

  我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说:

  “是吗?”

  护士是个爱说话的活泼女孩,她看到我这个一直不言语的小伙子今天总算开了腔,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可不是,你刚来那天,脸色可吓人了,幸亏送得及时,汽车还是快,十六团连队有个和你一样是急性肠胃炎伴有休克,但却是赶小毛驴车送过来的,晚了!没抢救过来。”

  说完,护士匆匆走了,病房里一片寂静,病人们面面相觑,尤其是我忧心忡忡,陷入了沉思,现在想起来真有些后怕,假如我是在偏远的连队患了这场大病,或者那天团部没有汽车,我岂不是也要像十六团的战友那样命丧天涯。当时很多人的命并不值钱,死了就是一抔黄土,最多让父母过来看一下尸体,然后就烧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无比的悲伤,为那个与我同病却已经逝去的战友哀悼,虽然我们并不相识,但我险些步了他的后尘。

  兵团战士平时的生活是艰苦和紧张的,一般劳累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床上,还来不及思索,便会很快进入梦乡。而我已经躺在床上一个星期,当体温完全正常,神志便清醒起来,于是思绪万千,想着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天发着高烧,并且时而昏迷,时而苏醒,以致我认为一切都好似在做梦,我真的遇到了玥吗?我真地躺在了她的怀中吗?她用湿润的嘴唇不停地吻着我的面颊和唇,曾经是那样拨动我的心弦,令我陶醉,可我却认为那激动人心的场面是在梦中。

  然而使我不能解释,并最终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便是玥留给我的手绢,我注意到手绢上有黑线绣的马头,令我格外喜欢,左看右看,那黑色的马头映到我的脑中,在脑海中竟不断放大,并且像动漫一样,动起来,跑起来,最后这黑色的马头竟变成了张玥。玥的身影于是出现在我的眼前,从火车上的邂逅到这次在汽车上躺在玥的怀中,以至她用这块手绢擦拭我面颊上的眼泪,一幕一幕都历历在目。

  由此,我更加坚定不移地认为,玥确实和我相遇了,并且是她亲自把奄奄一息的我送到了师部医院。玥再次救了我,这使我深受感动,每次都在我危难之时,玥便出现在我的面前,使我转危为安,然后她又悄然离去,所以我不得不把她看作是女神,她该是老天派往人世间的女神,专门来营救我这个落难公子的,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虽然我自比公子多少有些不恰当,但曾听父亲说过,我家是南北朝淝水之战的指挥者谢安的后裔,同时我的上两代都居住在苏州拙政园,于是后来我真把自己当做一名落难公子,而把玥当作下凡的女神。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手中攥着玥的手绢,居然整日整夜思念我的玥,我感觉自己活得太压抑,一年来我真是被王参谋长给吓住了,我知道自己虽然不能像玥那样敢恨敢爱,那样直截了当地表达爱情,但我为什么连暗的都不敢呢?就像玥说的,我可以偷偷找她,以致使她曾为我好几夜没睡好觉,并且为我掉了一大把头发,想到这里,我觉得十分对不起玥,于是不断自责,并且备感内疚。我暗暗下定决心,等康复后,一回到新安镇,即刻去找玥,我要一改自己的懦夫形象,向她做最诚恳的道歉,同时也要勇敢地向她表达自己最真诚的爱。

  我想象着在一个夜晚,我把玥约到那棵神圣的大树下,伴着月光,低头向她诉说我的道歉词,那词在心里不知反复背诵了多少遍,但到了她的面前,依然讲得磕磕巴巴,我能想象得出当时的窘相,也能想象出玥看到我这副傻样,或许抿着嘴含笑,或许会捧腹笑弯了腰。总之,我一定要讨得她的欢心,然后向她大胆地表达自己的爱,她对我的爱早已表达的再明白不过了,而现在我不仅是要回报她的爱,并且要更主动地向她示爱,我已经不像两年前那样懦弱了,我连“土匪”那么野的马都敢骑,向玥主动表达一次爱有什么不敢?!

  同样,我向玥示爱的词句也在心中反复斟酌,并且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背诵,那是一篇感人肺腑的《爱情宣言书》,那是诗一般的词句,我会用浑厚的男中音大声朗读,相信可以打动世界上任何女孩,即便她是铁石心肠。那天夜晚,当病人们都入睡时,我因想念玥而彻夜不眠,于是便在心中默默诵读我的《爱情宣言书》,每次我都被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玥不是那种冷冰冰的女孩,她是那种热情奔放的女孩,她一定会被我动情的表达所感动,可是我一定要先于她,抢先去拥抱她,用我不太发达的胸大肌贴着她丰满的胸脯,然后去吻她的面颊和美丽的脖子,最后一定亲吻她的嘴唇,并且要有足够长的时间。我就是这样不停地想着玥,一直到深更半夜,以致天蒙蒙亮时才甜美地进入梦乡。

  16

  我在师部医院一共住了两周,终于完全康复。临出院时,护士交给我一床被子,说是还给团卫生所的。原来那天我躺在吉普车的后排座上,确切地说是躺在玥的怀中时,身上还盖着一床被子,后来玥看到师部医院的被子比较单薄,便把这床被子加盖在了我的身上。我想她当时不得不随吉普车回去,可是她又不放心我,或者说心疼我,于是给我留下了这床被子。当我抱着这床被子,便立刻闻到了玥芬芳的气息,心中暗暗窃喜,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理由去见玥了,我可以抱着被子,正大光明地到团卫生所去,即使碰到王参谋长都不怕,一想到这里,我就热血沸腾。

  回到团兽医站,连队兽医卫生员的培训班已于一周前结束,战友们每人都领取一批药回到了各自的连队,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我决定在兽医站再小住一两天。我想起了要还被子的事儿,虽然一下子会兴奋起来,但真要起身走时,却又犹豫再三,又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或许这辈子我注定是这样没出息,结果只得叫薛兽医陪我去。

  我抱着被子,尾随着薛兽医,来到了团部卫生所。我没有勇气走上前,好在薛兽医和她们都熟悉,于是叫出了第一次与我相识的两位护士,她们一出来就走到我的面前,仔细端详着我,这使我的脸立刻涨红起来,便连忙把那床被子送上去,希望以此掩饰我的羞涩。一位护士终于把我看了个够,然后打趣地说:“气色不错嘛!怎么着?缓过来了吗?我们还以为你那天要去见马克思了呢。”

  说完她们俩咯咯笑个不停,另一名护士也接着刚才的话茬,关心地对我说:“现在全好了吗?那天可真把我们吓坏了,张玥都吓哭了,最后幸亏是她,半夜去敲王参谋长家的门,才批准出的车。”

  我站在那里,不知是身体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还是因为今天要见张玥,显得格外激动和紧张,竟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腿僵在那里,动弹不得,好不容易说出一句道谢的话:

  “谢谢你们!那天多亏了你们!”

  这两位护士都是伶牙俐齿,她们对于我这个笨嘴拙舌的男生是不会轻易放过的,于是在我面前端起架子,居然做出双臂交叉状,然后问道,“怎么谢啊?我们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啊!”

  另一位护士看到我的窘样,大概是有意为我解围,她谦和地说:“咳!我们倒不用谢,可你真应该谢谢张玥,她才是起了关键作用的,她才是你真正的救命恩人!可是她……”

  说到这里,两个女孩的话戛然而止,她们突然卡壳了,脸上的笑容也瞬时消失,我立刻感到了其中的不妙,心中便咯噔一下,迫不及待地问:

  “她怎么了?她怎么了?……”

  两个女孩半天没有说话,最后还是其中的一位护士无奈地说了句:

  “她已经离开兵团,你以后在兵团见不到她了。”

  另一位护士感到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尽快告诉我,于是接着说:

  “你不知道吗?这几天团部的大院子女都跑光了,只要军队有路子的,都到部队参军去了,他们一接到家里的信,和领导战友都不打招呼,全都不辞而别。张玥也是这样,谁也没告诉,就和我们俩说了一声,把她自己的东西都给了我们,前天夜里偷偷跑了。”

  我听后立刻像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如同从头到脚被浇了一桶凉水,呆若木鸡。我不知道自己最后怎么离开了她们,反正两位女孩后来说的什么话我都没有听清,我只想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去静静地思考,我不仅抛开了两位护士,也抛开了陪伴我一起去的薛兽医,一个人跑到野地里,先是疾走,然后没命地狂奔。后来,我跑累了,便又兜着圈子,不由自主地走到了那棵神圣的大树下,一个人默默地靠着那棵大树,陷入了苦苦的思索。

  我觉得命运在和我开着不大不小的玩笑,如同坐过山车一般,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宕起伏。当我经历坎坷、曲折、动荡,好容易走向顺利,好容易稍稍走运之时,当幸福来临之时,当爱情来临之时,当我正准备怀着无比的激情,去迎接幸福和拥抱爱情之时,幸福和爱情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原以为人世间的爱是唾手可得的,在现实面前,我才明白人世间的爱是轻易得不到的,或许只能想,只能渴望,在实际的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如果真想得到,甚至望眼欲穿,那么只能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烦恼。可是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我的内心深处是被爱填充的,如果一味地压抑,我会纠结,我会郁闷,我会悲悯地死去。那么还是让心中的爱自由地绽放出来吧!让爱自然地释放出来吧!如果人间找不到爱,那么就只有到更为宽广的世间去寻找爱了!

  17

  回到连队,我才知道这不是张玥一个人的行为,而是大院子女在兵团的集体行动。虽然他们没有成群结队地离开兵团,但他们是各自为政,在接到家信后,个个都没有和领导与战友打招呼,便不辞而别,在兵团集体蒸发了,然后依靠家中安排的路子,或者走后门,进入了各个野战军。仅仅我的连队,大约就有一二十个大院子女在兵团瞬间消失,然后逐渐出现在各个部队,成为了真正的现役军人。

  在那个年代,大学已经封闭,参军便成为当时社会青年的首选,成为青年追逐的目标,一旦参了军,就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佼佼者,或者说成为时代的骄子。因此,我很清楚玥一旦离开兵团,参了军,她便不可能再回到兵团寻找我这个懦夫,那么我自然就此失去了她,从而彻底断送了我的初恋。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大院子女都离开了兵团,如果是父母仍然有着严重“政治问题”的大院子女,特别是非军队的黑帮子女,在那时想参军也是很难的,因为他们过不了政审关,尽管参军不需要户口,也不需要档案,当时的手续简单到只需在地区的某个武装部登记入伍就行,但入伍时必定要填写家庭出身及父母的在运动中的政治表现,而这都不是仅凭关系和后门能左右的。对于我这个貌似大院子女的兵团战士来说,虽然母亲是军医,但如想追随张玥去参军是完全没门的,因为我来兵团已有一年,可是母亲至今仍关在军区总医院的“牛棚”中,她的领章和帽徽都是被摘掉的,每日的工作则是在病房打扫卫生。一想到这里,不由得勾起了我对母亲的思念和我们最后分别的一幕。

  那该是1968年的秋天,记得那段时间我不在家,被安排参加学校组织在南苑果园为期两周的劳动。而在这两周内的某一天,总院开了辆卡车,几个干部带一群战士对我家进行了一次大抄家,并且抓走我的母亲,从此她被关在“牛棚”好几年。他们抄走了我奶奶一个画箱,奶奶曾是拙政园里的大家闺秀,从小在拙政园跟着名画家冯超然和吴湖帆学画,那个画箱应该是个聚宝盆,其中有价值连城的古砚台和几十幅齐白石、冯超然、吴湖帆的画,据说整个画箱被扔到总院的锅炉付之一炬,而奶奶房间里所有值钱东西,都被顺手牵羊,洗劫一空。接着,我的父亲单位也来抄家,他们拿走了我奶奶的一些珠宝,然后把我们平时用得着的衣物,放到箱子里,贴上封条。走的时候,也把父亲带走,结果关进了外交部的“牛棚”。

  抄家一般都发生在运动初期“破四旧”阶段,而我家的两次抄家都发生在运动后期“清理阶级队伍”的阶段,所以对于我来说真是倒了大霉,因为也就是在我家最落魄失意的时候,正赶上了分配,当时连兵团都不收留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不得不“扒车”来到兵团,像只没头苍蝇一样东躲西藏,像只流浪狗一样漂泊在外。

  在决定“扒车”去内蒙的前一天,我曾到总院的“牛棚”专程看望过母亲,因为我要把自己的秘密决定婉转地告诉她。那时总院也进驻了工宣队,而总院的工宣队却“左”得出奇。我走进医院的一片平房,那里就是当年总院的“牛棚”,关押着一群被称为“牛鬼蛇神”的“反动学术权威”,我的母亲便是其中一员。

  我向工宣队说明来意,他们让我坐在房间中的一个板凳上,等待与母亲见面,当时整个总院都充满恐怖的气氛,而牛棚更显得阴森可怕,我战战兢兢地坐在一个板凳上,觉得与探监的感觉没有什么两样。母亲来了,那时她的年龄应该是48岁,可是她的头发全都白了,她的面色是憔悴的,她说话的声音是低微的,她问:“家里都好吗?”

  我回答说:“都好,大家都等你回来哩!”

  我讲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故意将声音拖得很长,是有意提醒母亲不要想不开,一定要挺住。我告诉她自己要去内蒙兵团,明天就走。我看到她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笑,因为她以为我是正式被批准去的,不管怎么说,在她憔悴面容中毕竟露出笑容,这足以使我感到了暂时的欣慰,那么我何必要把事情的原委向母亲说得那么清楚明白呢?

  我只是把一包内衣交到她的手中,这样我的手便能触碰一下母亲的手,这或许算作是和母亲告别的一次握手,因为假如我真要和母亲握一下手,在工宣队眼中会被看成大逆不道,会立即被认为与“阶级敌人”划不清界限。然而在我触碰母亲的一刹那,我看到母亲的眼睛闪了一下,我想她已经心领神会地感受到了儿子的告别。

  母亲被带走了,房间里剩下了我与一位工宣队的领导,我们面对面地坐下,他显然是要向我交代什么。我想,他大概是要交代我妈的“罪行”,然后对我进行一次划清界限的教育。作为一个工宣队的领导,他该是当时北京附近工厂的一名基层干部,而如今他却能堂堂正正地进驻军区总医院,在这样一个过去看来高不可攀的单位施展权力,特别是他又负责看管这许多昔日的科主任和学术权威,如今的“牛鬼蛇神”们,那么小人的迅速攀升,不能不使他“得志便猖狂”,不能不使他趾高气扬。眼前一个子女居然敢来探望他所管辖牛棚中的“牛”,并且怯生生地坐在他的面前,当然他不会放弃任何炫耀自己权力的机会,于是他点了根烟,慢慢吸上一口,再吐出一缕青烟,喝一口杯中的茶。他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威严的语气对我说:“你妈,在解放前可是个人物啊!”

  为了加重语气,也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他提高嗓门又加上一句:“她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我有点儿紧张,怕他宣布我妈是特务,是国民党派到共产党内部来的特务,因为母亲是共产党员,如果她在解放前被查出什么,这下就完了,因为一旦变成敌我矛盾,我妈就彻底回不来了,我的前途也会变得非常渺茫,于是我屏住呼吸,紧张地等待他说出下一句。

  他又吸了口烟,吐出一缕青烟,喝了口茶,但他似乎并不想马上说出下一句,他很讲究说话的节奏,只是用眼睛扫了我一眼,然后清了一下嗓子说:“你妈那个时候很风流!”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我妈不是特务,那么就不会是敌我矛盾,但说我妈“风流”,又说是个不得了的人物,那么我妈究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我最初想到她是不是在上层人物中善于周旋的交际花?但我还是屏住呼吸,倾听这位工宣队领导对我妈“罪行”的最后宣布。

  这位在我眼中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工宣队大人,又吸了口烟,这次吐出一圈一圈青烟,然后品了一大口茶。他开始用眼睛紧紧盯着我,我感到他有点儿像电影《列宁在1918》中的捷尔仁斯基,心里不免害怕起来,唯恐他把我妈宣布为更坏的女人。他依然注意讲话的节奏,所以又清了一下嗓子,接着他放开喉咙,几乎是在对我大声喊叫,这显然是为了要引起我足够的注意,甚至试图使我感到震撼:“解放前你妈是大学里的校花!”

  我胸中憋的那口气和无数担忧顿时烟消云散,心里立刻感到轻松多了,因为我想母亲的问题不会太严重,尽管她现在还关在“牛棚”中,因为这样的问题构不成敌我矛盾,总有一天她会被放出来,于是第二天我便放心地走了。这件事已经过去45年,但是那个工宣队领导夸张的表情至今还记忆犹新,他的声音至今还响彻耳边,并且后来一直伴着我去内蒙兵团。

  然而我知道工宣队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他们很看重这点,因为大学里的校花,在他们眼里等同于“资产阶级的小姐”,那么母亲被归为“坏女人”,都因为母亲在年轻的时候太过美丽。其实,母亲最致命的不是“大学的校花”,而是她的海外关系,我的两个亲舅舅,一个在美国,一个在加拿大。我曾在外婆家,看到舅舅在美国波士顿寄来的彩色照片,一家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站在一座别墅前面,旁边有一辆汽车,还有两条哈巴狗。这种被称为“资产阶级的糜烂生活方式”,在现在的中国早已不足为奇,可是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这张照片与中国清一色的黑白照片相比,便足以让人眼睛一亮,并成为里通外国的证据。

  想到母亲至今还关在“牛棚”,想到我的海外关系,再加上父亲的资本家成分,在那个年代,我就是有再硬的门路和后门,军队也是绝对不会接受我的,或许我永远只能待在兵团,那么我和张玥注定完全属于两个阶层的人,我们的结合将完全不可能,于是我万念俱灰,我知道在兵团很难再找到人间的爱,那么我除了伤心欲绝,剩下的便只有哀叹了。

  18

  玥走后,我有好几个月像丢了魂似的,感到极度孤独,感到一个人好像被抛到野外,无人问津,一直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然而我毕竟经历了一年多的生活洗礼和磨难,学会了在困境中如何苦苦挣扎,在逆境中如何奋力向前。我努力调节自己的心态,行之有效的方法便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既然我已经入了兽医这行,那么暂且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用于对兽医的钻研吧!

  我从团兽医站回到连队时,带回一批兽药和那本被称之为“红砖头”的《兽医学》。排长给我一间屋子,专门放置兽药,房间本是空空的,没有一件摆设。眼下的北京城如要找旧家具,虽说不是遍地都可寻觅到,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那个时候,我连一块木板都找不到,只好用水泥和砖头砌了一个架子,我将兽药分类摆好。我又用水泥砌了许多方格子,然后发动战友与我一起在放牧时采集中药,我拿出一个中草药的手册,大小和毛主席语录差不多,但却要厚许多。我将中草药的图谱先给大家看,待采回中药后再仔细对照、确认。记得最后采集到的中药有蒲公英、白头翁、龙胆草、知母、菟丝子、枸杞、五味子、柏子仁、肉苁蓉、金莲花、车前子、王不留行籽等。这样,我就在全团的连队中建立起独一无二的中西合并兽药房。

  四十多年前战友的名字已记不大清,但他们的外号却还能清晰记得,所以在这部小说中我只能以外号做头衔来描述那时的事情了。记得在班长结实的带动下,在战友包子、小公鸡、小赵子的帮助下,我在马号赫然竖起六根粗壮的木柱子,修建成一个足够大的六柱栏,与团部兽医站的六柱栏不相上下。当六柱栏在沙头一连马号竖起的那天,我是颇为得意的,因为这是兽医站的标志,虽然我的头衔不过是连队兽医卫生员,然而我俨然以兽医自居,今后无论是马、骡子,还是牛等大牲畜,只要牵到六柱栏中都会变得老实听话,而给它们打针、灌药、清洗伤口便可得心应手。

  于是我的医学生涯就这样开始了,因为只要是那些“无言的战友”病了,我便不得不翻看和查阅那本“红砖头”,找到确诊的依据和治疗方法,然后为我的大小动物们治病疗伤,仅仅培训一个月,就能挂牌行医,这在世界上或许是绝无仅有的。15年后,当我在美国面对一群洋学生讲课时,向他们介绍我既当过兽医也做过人医的经历时,洋人们多少有些吃惊,因为在美国学人医需要八年,学兽医同样也需要八年。

  在那个时候,我就喜欢用中药给马治病。记得兽用的中成药都是机器研碎的粉剂,如清肺散、温脾散等,一包500克,我常用鸡蛋清或凉水将中药粉调成糊状。马每次要灌一包。灌药是个技术活儿,但我自得到马政委的鼓励之后,用胃导管灌药的技术便练得炉火纯青。我有时半天的时间要给几十匹马灌药,而鼻子被导管捅出血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那时连里的马都享受相当于现在司局级的特保待遇,每匹受关爱的马,在春天要灌一包清肝散,清肝火;夏天要灌一包消黄散,清心火;秋天要灌一包润肺散,养阴润燥;冬天要灌一包温肾散,补肾助阳。

  记得有一年春天断药了,团部兽医站从地方兽医那里讨得一个邪招,即放血。说春天多血热,但一放就是500—1000毫升,我开始看着有点儿害怕,可这一招很灵验,凡是放血的马当年不生病,不放血的马,不是生疮长疖子,就是肺热咳嗽。于是这个经验,在很多年后居然也用到自己身上,有一年单位号召献血,正好是春天,我第一个报了名,我的用意是在献血的同时,也顺便清清自己的肝火。

  在连队,我还担负小家畜的防病工作,因为连队的羊、猪、鸡都由兵团女战士饲养,这使我有了和女战士打交道的机会。马号平时和全连有些脱节,或者说是连队的一个死角,而我又一直在马号窝着,所以和连里的女战士没什么接触。我的兽医工作则使我和鸡舍、羊号、养猪班的女战士有了某种交流,一旦鸡、羊、猪生了病,她们都会到马号叫我,当我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她们呼唤时,心中本能地会产生激动,但我的自控能力较强,不大会喜形于色,我只是慢慢地走出来,简单地问一下病情,然后回到屋中,背起药箱跟着她们走,但却是非常情愿地跟着她们走,并且心中常常荡漾着快乐。马号和羊号挨得很近,所以我去羊号的出诊次数最多,每当我随着牧羊姑娘走出马号时,便会发现马号的战友们都向我投射出羡慕的目光。羊那时每年春天要灌一次药,我需要带几位帮手去抓羊,于是马号的爷们都会争先恐后地要我带他们去。

  我给羊治病,印象最深的是治过一只先天无肛门的羊。那天我被她们唤过去,看到一只小羊羔躺在地上呻吟着,肚子胀得很大,她们告诉我小羊生下来就没有肛门,拉不出屎,快憋死了,让我救救这只可怜的小羊。面对这个奇特的病历,我站在那里,手挠着头,有点儿不知所措,但我不能让这些有爱心的牧羊姑娘们失望,于是在那肛门处开了个口子,胎粪便一下子出来,小羊慢慢站起来,一个生命暂时得救了。然而没过几天,那口子长上了,小羊依旧拉不出屎,我又被唤了过去;结果只好如法炮制,在肛门处再来一刀;当第三次刀口愈合时,我只好来点儿狠的,我用火筷子在开口处烫了一圈,使创口无法愈合,结果形成了一个假肛。这只羊后来活了几个月,最后还是死于顽固性便秘,因为正常的肛门有括约肌具有收缩功能,而我用疤痕制造的肛门却没有这种生理功能。

  我与养鸡班的两个女战士也有着某种默契,那时鸡的防治工作,主要是每年注射一次鸡瘟疫苗,打针的那天动静会特别大。吃过早饭,她们先把所有的鸡轰到一个大房间,然后一只一只抓出来。她们一手抓住鸡的身子,另一手握住鸡的两条腿,我则拿着一个特制的注射器,对准鸡肉最丰富的地方来一下子。这样的工作要持续几个小时,到最后的时候会剩下几只非常顽皮的鸡,鸡在房间里飞来飞去,她们便会跳来跳去地追,我看着常常发笑,却没有意识到要去帮忙,只是呆站在那里欣赏着她们,以致几十年后还历历在目。

  对于鸡舍的两位女战友,虽然个子不算高,但她们对我有着说不出的吸引力,甚至有的时候我会把鸡舍当作自己的“避风港”。记得有一次,大概是因为马号有人参与打架,连里要整顿马号的纪律,派来一位喜欢整人的副连长给我们开会,这种会往往是马拉松式的,即使自己不是批判对象,坐在那里同样感到是一种精神折磨,所以我就想躲一躲,故意把给鸡打防疫针的时间与开会安排在同一天。于是在开会之前,我就背着药箱到了鸡舍,我做事向来比较慢,那天我的工作节奏更慢,显然是在“磨洋工”,可是鸡舍的女孩却工作认真、干劲十足,速度一直慢不下来,于是我的心里感到了另一种的着急。

  这时候,“小公鸡”来找我,说副连长让我回去开会,我说这儿实在离不开,便坚守在鸡舍。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来叫第二遍,因为那时开会喜欢搞人人过关,不回去发个言可能过不了关。临走时,我对她们说先歇着吧!可是回来一看,她们的工作并没停止,其中一位代替了我的角色,拿着针管在做注射,另一位在一只一只抓鸡,原来她们看我每打一只就在金属的注射管上推一格,这点儿要领早已心领神会,于是她们就临时客串了一下“兽医”。我将注射器要过来,开始摆出真正兽医的范儿,但我看到她们还多少不情愿,眼神里闪出的不满足,分明是在说:“原来做兽医是这样的容易!”

  那天的工作有点儿提前,我只好坐在她们屋里的板凳上“赖着不走”,在她们看来我一改过去治好病抬腿就走的习惯,今日却变得出奇地“黏糊”,而且我有一搭无一搭地找话闲聊着,直到估摸马号的会该结束时,才背起药箱走了回去。这件事在40年后,我曾把这段回忆写在博客上,居然得到了她们的响应,她们回忆了当时对我的疑惑和不解。

  我与养猪班女生的交往也较多,唯独有一件事记得特别牢,以至几十年过去了还没有忘记。这是有关劁猪的事儿,因为小母猪长到四十多天的时候要实行计划生育,即把卵巢和输卵管劁掉,然而这项技术是兽医中最难的。连里的铁匠早就给我打了一把上好的劁猪刀,我却一直没有机会用,其实劁猪的要领我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但一直苦于没有实践,总想找一只猪试试,可面对养猪班的女生我开不了口,结果朝思暮想,后来竟想出了一个十分丢人的主意。

  有一天凌晨,我把“小公鸡”叫了起来,给了他一条麻袋,让他摸到猪圈,帮我偷一只小母猪。当小猪偷回来后,我很兴奋,马上找了一间空屋子,按照书上说的要领,一只脚踩住猪的左耳,另一只脚踩着猪的右下肢,接着掏出我的劁猪刀,在小母猪腹部第三、四乳头之间,开了一个小口,然后把劁猪刀伸进去,熟练者只要轻轻一拨,白色的输卵管就会冒出来,可我是个不熟练者,左拨右拨就是出不来,半个小时过去了,我满头大汗,最后沮丧地坐在地上。

  我只好让“小公鸡”把那小母猪送回去。过了几天“小公鸡”告诉我说,我们偷猪劁猪的事被养猪班的女战士发现了。于是有一阵子我终日惶恐不安,到食堂打饭看到养猪班的女战士,心总是虚虚的,在她们面前总低垂着头,生怕她们会把我这件丑事说出去,可是事实上她们很大度,几十年来一直包容着我。

  然而这偷猪练技术的事儿也并没有白做,我一直在寻找失败的原因,我仔细对照了猪的解剖图,后来发现教科书上有关在小母猪腹部第三、四乳头之间开口的要领并不靠谱。我研究发现,开口的位置应该从猪后大腿根部髂脊关节处去寻找,几乎是百分之百,我后来把劁小母猪的技术同样练得炉火纯青。一年后,我到湖南的“五七干校”去看父亲,便是带着劁猪刀去的,因为那时父亲的本职工作是养猪,并且因为运用发酵饲料养出的猪又肥又壮,而成为“牛棚”中的“模范养猪员”。我为了帮助父亲减轻政治上的某种压力,在“五七干校”的三天时间里,我把干校猪场骟公猪劁母猪的事情都包了,并且质量做到了极致,这使得管我父亲的班长特别开恩,允许父亲和我到县城的小饭馆吃了一次饭,使得我们爷俩在分别几年后,能够推心置腹地深聊好几个小时。

  19

  人的一生免不了要遇挫折和不幸,脆弱的人会为此沮丧,多数人则采取躲避,然而也有少数人一时想不开,竟会选择自杀,然而那是万万不可取的愚蠢举动,其实有的时候只要我们稍稍再扛一下,时运便会转过来。我一生中经历的坎坷足以写几部小说,我行之有效的办法,便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例如设法去钻研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甚至在我最郁闷和沮丧的时候,我会去写作,因为那时候的心反而能静得下来。当玥突然离去的时候,我的心灵曾经受到过重重的创伤,但当我全身心投入到对兽医的研究后,便慢慢抚平了心中的创伤,并且在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在与连队女战友的接触中,我同样也找到了愉悦,于是玥在我的心中便慢慢被淡忘了。

  然而一匹马的出现,使我再次想起玥。一天连队接到了从团部调来的一匹小黑马,其性格刚烈狂野,已踢伤好几个人,因为驯服不了,便被下放到连队。它是一匹杂交的母马,据团部薛兽医介绍,小黑马的母亲是三河马与蒙古马的混血,它的父亲是纯种的卡巴金马,那么在它身上有着三种马的高贵血统,因此有可能将三种马的特长和优点发挥到极致。薛兽医说小黑马的母亲是一匹黑马,它的父亲卡巴金马也是黑色的,所以它们的女儿毛色更是乌黑,像墨一般黑,丝绸一样亮,身体高挑,前胸突出,四条腿细长,像琴弦一般直,脖子直挺,它的前额和许多名马一样有个白点,再配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昂的头,使小黑马整个的身姿显现出一种诱人的魅力。

  谁要是看上小黑马一眼,必定会被它吸引,就如同在大街上看到美女一样。记得十年后,有一次我在北京等公共汽车,突然在我的前面站立着几位女模特,那时的模特刚刚出现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模特,记得眼睛立刻变得不会拐弯了,因为眼神已完全被模特勾了去,而当我第一次看到小黑马时,便有着这样的感觉。作为一个养马人,一个识马懂马的兽医,第一次看到小黑马时,我真是眼前一亮,心中一阵狂喜,感到自己在兵团日夜梦想得到的一匹千里马,现在竟活生生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和班长结实一起放马,小黑马刚刚送到连队,它第一次加入到连队的马群中,那是在一片旷野上,绿草葱葱,有池塘,有小路。我看到小黑马在马群中格外抢眼,它不停地跑着,显然不大合群。此时,一辆汽车从道旁缓缓开过来,小黑马竟老远迎上去,掉转屁股,蹄子便准确地踢在汽车上,这使司机惊出一身冷汗,他从来未见到世上有如此狂野的烈马,赶紧踩了一脚油门,迅速驾车逃之夭夭。

  与“土匪”不同的是,小黑马是一匹母马,它有着美丽而颀长的外形,但它的性情更为暴躁,谁只要稍稍接近,它便会发出高音的嘶叫,接着蹄子便飞了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第一次看见小黑马,便想起了玥,并且拿出玥留给我的小手帕,上面有玥用黑线绣的马头,竟与小黑马惊人地相似,这是玥留给我的唯一物品,后来我一直把它看作是玥留给我的信物。如今小黑马便在玥走后的一个月,神奇般地出现了。我感到事情有些蹊跷,特别是我发现了小黑马与玥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们的刚烈脾气如出一辙,她们的身材同样高挑苗条富有魅力,于是我不得不把小黑马看作是玥的化身,也许她看到我一个人孤独地在兵团,便化作一匹马来陪伴我。

  有一天清晨,被放逐了一夜的马正在返回马号,大概是因为马群刚刚吃过露水草的缘故,精神格外爽快,它们互相追逐着,跳跃着,突然又撒着欢地狂奔起来。我刚刚起床,站在马号的墙头,和战友们欣赏着奔跑的马群,我清楚地看到小黑马从最后轻松地冲到了第一个,它跑起来,腿和身子几乎成一条线,肚皮擦着草尖,姿势真是美极了!我心中不禁暗暗叫道:

  “真是一匹少有的好马啊!”

  我自比伯乐,感到发现了一匹千里马,并且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用我的方法训练这匹烈马,那就是以柔克刚,那就是用我内心的爱去感化小黑马,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小黑马建立私情。我首先采用的方法较为简单,甚至显得多少有些庸俗,我到食堂吃饭的时候,在笸箩里多拿了两个馒头,然后走进关小黑马的马厩,试图用馒头讨好它,然而小黑马是有高贵血统的大家闺秀,对我这种小恩小惠毫不动情,并且它把我看成是一个粗俗的小人。我一进马厩,便被小黑马逼在一个墙角,它用屁股贴近我的身体,使我动弹不得,随着一声高音的嘶叫,我的腿上便挨了它几蹄子。

  我摸着被踢青的腿,心中十分懊丧和委屈,但却并不生气,因为小黑马美丽的外形和迷人的气质,使我对它产生不了任何恨意,反而对它刚烈的性格更怀有钦佩之心,同时还怀有爱的欲望。因为此时我想起了玥,在和她开始相处的日子,我也曾挨过她的耳光,可是我并没有生气,反而从那耳光中发现潜藏的爱,于是就扛着,结果促成了我的初恋。小黑马踢我,虽然不属于“打是疼,骂是爱,心疼急了用脚踹”的范畴,但从动物心理学分析,小黑马实际上没有理解我真实的意图,一个陌生的人拿着馒头硬要给它吃,在小黑马看来,我心怀叵测,不怀好意,所以它便尥起蹶子,毫不客气地以蹄子相待。我想,要与这样一匹烈马交朋友,首先要设法去掉它对我的戒心,寻找适当的机会,让它能感受到我对它的爱是真诚的,完全是发自我的肺腑,于是我便耐心等待和寻找这样的机会。

  几个星期后,连队突然传出小黑马被扎伤的消息。那天,紧挨马号的场院出现了劳动竞赛的场面,指导员亲自指挥,战士们干得热火朝天,在指导员的命令下,有几位大田排的战士居然独自跑到马号,强行拉走了两匹马去拉磙子,他们专挑高大的好马,其中一匹便是小黑马。可是他们不懂得没有调驯过的马是不肯干活的,结果小黑马在鼎沸的人群中,跳将起来,带着它特有的高音嘶叫,狂乱地尥起蹶子,其中一蹄子不偏不倚正好踢在指导员的脸上。指导员顿时恼羞成怒,指着小黑马,大声喊着:

  “给我打!给我狠狠地打!”

  于是战士们各自拿着手中的工具围打小黑马,乱打中便有一把叉子扎进了小黑马的屁股,鲜血立刻从小黑马的屁股流出来。一位战士牵着小黑马一瘸一拐地走进马号,小黑马的屁股一直淌着血,马班的战士看见了,个个都心疼,对小黑马产生了无比怜悯,尤其是我,心疼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班长结实走过去,接过小黑马,愤恨地说:“这是谁扎的?下手怎么这么狠?!”

  那位大田排的战士多少有些无奈地说:“不知道是谁扎的,它先踢伤了指导员。”

  听了这句话,马班的战士都不做声了,因为那时连队的指导员如同太上皇一样,谁也惹不起,那么踢伤了太上皇岂不惹了大祸。结实只得叹一口气,将小黑马的缰绳交给了我。

  我牵着一瘸一拐的小黑马,将它拉进六柱栏,然后用绳子把小黑马固定好。大家七手八脚来帮忙,小赵子端来一盆消毒水,放在地上;小公鸡拿来一个凳子,结实端了一个白色的器械盘放在凳子上,里面有纱布、扁头剪刀、镊子等。

  我先用弯头剪刀将小黑马伤口周围的毛剪掉,用大针管吸满消毒水,为小黑马冲洗伤口,再用镊子夹着纱布,蘸着消毒水伸到小黑马伤口的深处,小黑马感到了疼痛,拼命挣扎着,但是由于绳子把小黑马固定得很牢,它动弹不得,只能发出高音的嘶叫。

  几天以后,小黑马的屁股肿起来,还淌着脓血,它已两天不进食,大概是因为发高烧,头低垂着,眼睛凹进去,先前的威风已经完全没有了。我再次把它牵进六柱栏中,用绳子绑住。小黑马此次因发烧而全身无力,它已动弹不得,而且也不想挣扎,因为它逐渐懂得我和用叉子扎它的人是完全两路人。它知道我在为它治病,于是很配合,几乎一动不动,任凭我为它医治。我再次拿起弯头剪刀,剪去伤口周围黏着脓血的毛,用酒精和碘酒消毒露出的一个脓包,然后举起一把消毒好的手术刀,一刀刺进去,脓便喷了出来,淌出很多脓水,接着用消毒水反复冲洗,再用一块涂有药膏的纱布填进去做引流。我想伤口的处理一定很疼,可是小黑马似乎懂得我在为它治病,它没有乱动,只是抖了一下尾巴,也没有发出高音的嘶叫。

  换完药,我为小黑马打了一针油剂青霉素,然后为它松了绑,把它从六柱栏中牵出,并且一直牵着它到马号后面的一片旷野田地遛走。小黑马顺从地跟着我,它迈着沉重的步子,慢慢地尾随着我。有时我会停下来,揪几把青草放到小黑马的嘴边,它先闻一闻,然后用舌头把草搅到嘴里,慢慢吃下去。我喜欢在那旷野的盐碱地里,一个人独自牵着小黑马行走,在远离父母的边疆,我感到这是一种享受,因为遛小黑马时,我会感觉自己是和玥在一起漫步。

  那些天,我每天都会遛小黑马几个小时,有时会走出十多里路。在回来的路上,小黑马似乎有了点精神,我不必再牵着缰绳,它也能默默地跟着我。于是我不断地揪路边的青草给它吃,同时叫着我给它起的名字“小黑”。有时我还故意快走几步,然后高喊一声:“小黑!”它便会努力朝我走来,我们就这样相互熟悉起来,并且渐渐建立起特殊情谊。

  那段日子,我每天给小黑马洗一次伤口,换一次药。每次换药都要把小黑马牵进六柱栏,它已不惧怕六柱栏,并且深深懂得我在为它治病,有时它竟能主动走进去。换药时,我会把旧的引流条用镊子夹出,上面沾满脓血,然后再拿镊子夹着棉球,浸泡在消毒水后,伸进它的伤口,轻轻搅动,将伤口中残留的脓血尽量带出,这样的操作要重复很多次,不打麻药,直接触碰小黑马的伤口,疼痛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小黑马非常配合,它只是抖一下尾巴,有时屁股的伤口处也会抖一下,但始终没有发出高音的嘶叫。

  我给小黑马换好药后,照例要去遛它,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我的两个口袋装满料豆。在路上,我不再去揪青草,而是掏出料豆给小黑马吃,当然首先是喊着它的名字“小黑”。在我精心的治疗和护理下,小黑马的伤口恢复得很快,伤口的脓血也越来越少,并且开始愈合。它已不像先前那样瘸了,它竟能伸长脖子追我,后来料豆吃完了,它依然紧紧地跟着我,就像条忠实的狗跟着主人一样。无疑在我和小黑马之间,已经悄然建立起一种人与动物之间特殊的友爱关系。

  20

  小黑马的伤口痊愈了,它被重新放回马群。它又恢复了昔日的野性,活蹦乱跳,在烈日的照耀下光芒四射,它经常甩着蹄子,同时发出高音的嘶叫。有一天,结实和我一起放马,他惊讶地发现,虽然小黑马依然我行我素,保持着过去的野性,但我和小黑马之间似乎有了某种默契。在放牧时,我只要向马群喊一声:“小黑!”小黑马便会猛然抬起头,向我望去,然后一步一步走过来,贴在我的身旁,它美丽的头颅慢慢抬起,它长长的脖颈伸到我的肩膀上,然后试图触碰我的面颊,我则顺势抱住它的脖子,不停地用手指梳捋它的鬃毛,接着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料豆喂给它吃。小黑马便知足地在我身边,虽然它继续低头吃草,有时屁股和我紧贴着,但蹄子不会飞起来,更不会发出高音的嘶叫。

  因为小黑马是一匹母马,所以它并不会去做劳役,它的使命是生儿育女,也就是为马群添小马驹,马的成熟年龄一般为四岁,到了这个年龄才会让它生马驹,而那时小黑马还不到两周岁,所以它的生活是自由的,也许这是它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小黑马的性格是狂野的,由于未曾受过人鞭打,未曾干过苦役,它依然可以按照大自然赋予它的本能我行我素,它的奔跑、它的跳跃、它的嘶叫,甚至它的四蹄乱飞,均把自然界中一个充满活力的生命体表现得活龙活现,或者说发挥得淋漓尽致,因此这种大自然本原的魅力,这种自然的纯真,不能不对我产生强烈的诱惑力。于是我便深爱小黑马,我爱它黑如炭、丝绸般光亮的毛色,我爱它高挑苗条的美丽英姿,我爱它狂野刚烈的性格,我爱它惊人的奔跑能力,认为小黑马是我来马号后所遇到的一匹最好的马,并且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于是把它视为我的马,从此对它百倍呵护。

  记得有一个星期天,我从马棚把小黑马牵出来,拴在一个柱子上,先用硬刷从头到尾给它捋毛,直到全身的毛乌黑发亮。小黑马在阳光的沐浴下,乖顺地站在我的面前,一动也不动,低着头,半闭着眼,完全是一副自我享受的样子。接着我到井边打了一桶水,将整桶的水倒在小黑马的身上,然后再仔细用刷子给它洗刷,这使小黑马格外高兴,除了舔自己身上的毛,还不时会舔溅在我身上的湿迹。

  因为是星期日,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便和小黑马玩耍起来。我把套在小黑马头上的笼头暂时摘掉,从饲料棚中抓了一裤兜料豆,开始逗喂小黑马。我不停地从裤兜里掏出料豆给小黑马吃,小黑马便不停地追逐着我,于是吸引了不少战友观看。在众人面前,我想和小黑马开个玩笑,乘它不注意,闪进屋中,扒在门背后,想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只见小黑马吃完料豆,抬起头,一时找不见了我,它先是四处张望,然后转来转去,接着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冲出马号,朝着马号外的一片旷野狂奔起来,那速度实在惊人。这使得所有在马号的人都跑出来,观看这精彩的一幕,小黑马奔跑的姿态实在太美了!它跑的时候是一跃一跃的,每一跃足有十几米,也就是说如果让它跑百米,只需七八下就能跑完全程。别看小黑马身材苗条纤细,但它的爆发力极强,所以它跑时的每一跃,四条腿都充分伸展,肚皮擦着草尖。当时所有在场目睹小黑马奔跑的人,无不赞叹不已。我则更为之倾倒而折服,小黑马的速度之快实在超出了我的想象,让我瞠目结舌,看得如醉如痴。

  小黑马为何能跑出如此速度?当然马有时会受惊,我不知道此时小黑马是否处于受惊状态,但它确实是因为找寻不到我,心急如焚,所以才会在原野中没命地狂奔。我先是看傻了,后来如梦初醒,赶紧跑出马号,向着小黑马狂跑的方向大喊:

  “小黑!小——黑!小——黑……”

  小黑马终于听出了我的声音,它突然一个急停,然后伸长它的脖子,竖起耳朵倾听,我继续喊着:

  “小黑!小——黑!小——黑……”

  小黑马终于听出了我的声音,它立刻调转马头,向马号冲来。它越跑越快,我不觉害怕起来,因为我想起了小军马,那次从场院脱缰而跑,也是先在原野中狂跑一圈,然后再折返跑回马号,因为速度太快,收不住脚,结果一头撞死在大树上。而现在小黑马的速度又比当年小军马的速度快了很多,如果最后小黑马以这样雷霆万钧之力撞向我,那么我必定是一命呜呼。于是我心中慌了神,赶紧撒腿往回跑,并围着房子转,小黑马看到了我,便紧紧追逐我,它也只得围着房子追,这样速度便明显慢下来,当然最后我还是被它追到,它猛地咬住了我的衣服和皮带,然后用头一甩,便把我甩倒在地上,它收住了腿,停在我的身旁。显然,它的举动是善意的,小黑马不过是要对我开的玩笑给予一点儿小小的惩罚。

  我和小黑马的结识和互动就是这样开始的,最初的感觉,我好像是把它当做一条狗来养的,我给它起名字,并且呼唤它时,小黑马会马上跑过来。在放牧时,如果呼唤小黑马,它便一步一步走来守在我的身旁,以致它不许别的马靠近,如果有马走近,它的两只耳朵一背,冲过去,对准那匹马的屁股就是一口。

  当时马号也养了几条狗,当陌生人靠近马号时,我们会对狗发出“嗖!嗖!”的指令,狗便立刻冲出去狂吠,使得陌生人不得不远离马号。我把这个指令也教给了小黑马,例如我会指着一匹马,向小黑马说:“嗖!嗖!”它的两只耳朵一背,便冲过去,对准那匹马的屁股就是一口,然后我会赏小黑马一把料豆,这使得它更加情愿听从我的命令。在放牧中,我常常乐此不疲地玩着这个游戏,结果其他马都远离了我,只剩下小黑马在我的身旁吃草。后来,小黑马竟帮我执行着放牧的任务,因为当我看到一匹马有可能冲向庄稼地时,便会带着小黑马去追逐那匹马,同时喊着“嗖!嗖!”于是小黑马会冲上去,咬住那马的屁股,将它驱赶回来。

  30年后,当我们全连的兵团战士从全国各地欢聚一堂时,一个当年绰号叫小工的战友问我:“还记得吗?当年为了小黑马,我输给你两张照相票。”

  我们便一起回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次,小工路过马班。他是连宣传队的,平素喜欢马,没事常来马号观赏马,因此对马也颇有几分眼光,他很早就认识到小黑马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我看他如此喜欢小黑马,便向他夸口说,小黑马能听我的话,我可让小黑马咬任何一匹马。小工不信,并用两张照相票和我打赌。只见我喊了一声:“小黑!”小黑马便走过来,先给它吃一把料豆,然后手指一匹马,喊一声:“嗖!嗖!”小黑马耳朵一背,便扑向那匹马,照屁股就是一口;接着迅速回到我的身边,我再给它一把料豆,手又指向第二匹马、第三匹马……每次小黑马都准确无误地执行我的命令,这让小工当时心服口服,也使我们大家今天回味无穷。

  21

  在与小黑马开的那个玩笑中,我领略了它惊人的奔跑能力,于是一个念头萌生了,我应当骑它一次。这样的好马如果不骑实在可惜,我算了算,轮到小黑马生驹子至少还有两年,那么我何不把它训练成专供我骑乘的坐骑马呢?这样小黑马便可以为我服务两年。我看到地方上的兽医,都是骑着马,背着药箱,十分神气!如果我把小黑马驯成了坐骑,那么我就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背着药箱,气派应该远远在地方兽医之上的。这样,以后我就不用坐大车到团部去领药,而是骑着我的小黑马到团部领药。一想到这儿,我就格外兴奋,幻想有一天能真正驾驭小黑马,并骑上小黑马。在那年那月,这个欲望竟成为我的一个梦想。

  又一个星期天如期到来,我把小黑马牵出,用刷子刷遍它的全身,然后牵着它,走到马号后面一片空旷的盐碱地。我一边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料豆给小黑马吃,显然我是有意讨好它。我除了给小黑马带上笼头,还拿了一副嚼子。我们走到一片空地,这里已远离马号,四下无人,而我却要做一次冒险,这就是第一次骑小黑马。现在回想起来,我选择在无人地带骑小黑马是十分不明智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万一我从马背上摔下来,也许无人知晓。我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何种考虑?或许认为万一我从心爱的小黑马的背上掉下来,是件十分丢脸的事,所以我要有意避开大家的目光;当然也许我太过自信,认为自己征服小黑马一定会成功,那么我究竟用了什么招数驯服了这样一匹烈马呢?这是不能轻易让人知晓的,应该是我的秘密。

  我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仔细斟酌这件事,我该采用何种办法来征服小黑马呢?凭我当年骑马的经验判断,烈马第一次被骑的时候,都会拼命尥蹶子,试图把人摔下来,直到有一个骑手没有被摔下来,彻底征服了它,从此才肯服服帖帖被人骑。我骑“土匪”被摔下来后,没有人再敢骑,所以“土匪”始终没有被驯服。但我骑“土匪”完全是一种盲动,因为我们之前互不相识,所以它必定要把我掀翻为止。而我和小黑马则不同了,我已用几个月的时间和它磨合,并且和它成为好朋友。我为小黑马医治好伤口,它不仅领情,而且深深懂得我在为它治疗,所以当我第一次骑在小黑马背上时,我坚信它不会尥蹶子,绝不会有意把我摔下来,但它可能会因为第一次被人压在背上而受惊,那么它必然会狂奔不止,并且用比平时快两三倍的速度而狂奔,我如果稍有重心不稳,同样有可能被摔下来,而且会摔得很惨。因此,我决定不给小黑马鞴鞍子,这样摔下来不会挂镫,即使摔得很重,至少不会丢掉性命。

  我考虑再三后,便决意采用光背骑小黑马。我牵着小黑马,走到了一个四下无人的旷野地。我把小黑马的笼头换成了嚼子,这是小黑马第一次戴嚼子,它显然不适应。于是我抚摸着它,抱着它的脖子,吻着它的头,让它的心趋于平静,然后乘它对我毫无戒备时,一只手抓住了小黑马的马鬃,同时攥紧连接嚼子的缰绳,身子贴在它的一侧,然后一个纵身便跃上了小黑马的背。

  小黑马显然受了一惊,这是它出世以来第一次被人骑在背上,它有着天然的抗拒,可这是一个真正爱着它的人,它又不能把我掀翻在地,于是它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它像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向着前面的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飞奔,其速度实在惊人,我从来没有骑过这样快的马,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次更大的挑战,说句危言耸听的话,对我也是生死的考验。

  我的双腿紧紧夹着马背靠前的下部,一手攥着缰绳,一手抓着小黑马的鬃,我弓着背,尽可能地控制着自己的重心,此时我和小黑马已完全成一体,只见两旁的地沟、树木、荒草、土堆飞也似地闪过,灌耳的风声嗖嗖的,它跑起来像鹿,像羚羊,完全是一跃一跃的,那有力的蹬踏,一下便有十几丈远,那“哒—哒—哒”的节奏声,至今还回响在我的耳边。我骑着小黑马奔跑时,感到整个大地的画面一幕一幕在不停地翻转,今天只有坐在高铁上才会有那种感觉,而那时我则是骑在小黑马的背上。我牢记骑马的要领,无论骑多快的马,重心一定要尽量靠下,身体的起伏一定要和小黑马的起伏相一致,这样我就能和小黑马完全融为一体,于是我们便在广阔的盐碱地上飞起来。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一生中骑马跑得最快的一次,虽然自此小黑马被我完全驯服,并成为我的坐骑,但以后它再也没有跑出过这样的速度。我仔细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当我纵身跳上小黑马后背的一刹那,这匹狂野的烈马因为第一次被人压在背上,所以它肯定是受了一惊,而马是最易受惊的动物,也就是说我骑小黑马时,它是处于受惊的状态,那么小黑马跑出了超常的速度也就不难理解。因为无论是人或动物在受惊时,都会出现医学上所谓的应激反应,机体会分泌超量的荷尔蒙,使生物体的心血管系统高效超常规水平地运转,如同人在危急时能产生平时好几倍的力量,那么小黑马此时跑出了惊人的速度也是不足为奇的。十年后,当我和妻子在美国克利夫兰市跑马场欣赏赛马时,我对那些价值连城的马是颇不以为然的,我带着几分骄傲对妻子说:“当年小黑马的速度是绝对在它们之上的。”

  小黑马被我征服后,成了我的专门坐骑,别人照样近它不得。倘若我鞴好鞍子,谁要是做出想试一试的样子,小黑马的屁股会迅速掉转过来。有一天,我将小黑马从马棚牵出,正好碰到骑兵出身的排长,他问我:

  “听说小黑马能骑了,快不快?”

  “贼快!反正我从来没骑过这么快的马。”

  “让我骑骑!”

  “不知道它让你骑不,小黑马认人!你可小心点儿!”

  尽管我从内心讲,十分不情愿让自己的小黑马被别人骑,但排长还是走过来,我显得十分无奈,只好把缰绳交给排长,谁知排长刚一接过缰绳,小黑马的屁股迅速掉转过来,蹄子立刻飞起来,并且发出高音的嘶叫,排长立刻躲闪在一边,显出一副狼狈的样子。

  我得意地拍拍小黑马,自豪地说: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吧!小黑马只认我一个人!”

  排长纳闷地看着我和小黑马,他实在有些琢磨不透,他猜不出我是用什么方法,把昔日的烈马训练成了我的坐骑,但排长也没有做过多干涉,因为他明白,作为兽医的我确实需要一匹专用马做乘骑。

  对于一个骑手来说,首先要有一匹好马,然后好马配好鞍。此外,还要有一双马靴。那时的我心中并无大志,有了小黑马这样的好马,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希望能得到一双马靴。我将这一愿望写信向妈妈表达,她当时花了几十元钱,找了京城一位有名的皮匠,用上等牛皮为我制作了一双漂亮的马靴,并且将马靴直接寄到了连队。

  当马靴寄来的那天,战友们还以为给我寄来的是吃的,于是蜂拥过来,因为谁都想分一口吃。可是打开包一看,一双崭新锃亮的马靴出现在大家眼前,我立刻兴奋得跳起来,战友们也为之一惊,所有的人眼睛都亮了。从此,我经常穿上新马靴,骑上带皮鞍子的小黑马,飞奔在田野上,这变成了那年那月我在兵团的最爱。

  那个时期,我经常要到团部取药。从连队沙头到团部新安镇,大约有七八十里路,坐马车需要半天,而我骑着小黑马,只需两个小时。骑上它真是一阵风似的,特别是到了没有人影的地带,我常常松开嚼子,让小黑马尽情地快跑,好马不用鞭催,那奔跑原本就是马的天性、马的本能,小黑马从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它扬起四蹄畅快地狂奔着,我则挥舞着一根树杈,像古代威武的骑士挥舞战刀驰骋在疆场。

  22

  内蒙的秋天是迷人的,天高气爽。那天正好碰上一个晴朗的白天,蓝蓝的天上飘着几朵白云,大地散发着清新的气息,我常常选择这样的好日子到团部取药,虽然一方面是为了工作,但喜欢自由自在的我,也是想借此出行散散心。我知道这样浪漫的工作,在当时不知会引来多少兵团战友的羡慕,因此我很珍惜这样的出行。

  记得那一天,我先把小黑马从马棚牵出,将它拴在柱子上,然后从屋里抱出一副漂亮的马鞍,给小黑马鞴上,自己则换上新马靴。这时排长走过来说,“鞴上鞍子,我肯定能骑你的小黑马!”

  我非常自信小黑马只认我一个主人,它是不会让别人轻易近身的,于是爽快地将缰绳交给排长,说:“那你就试试吧!给你!”

  “不过,你得帮我勒着点儿。”

  排长在我的帮助下,勉强骑上了鞍子,但小黑马却非常利索地先是一个闪身,然后就尥起蹶子,只两下便把骑兵出身的排长掀翻在地,接着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

  我在一旁暗自发笑,同时继续准备着我的出行,我将空药箱套在马鞍上,然后和排长说了一声,“排长,我到团部取药去!也许明天才能回来!”

  说完,我一纵身骑上马,小黑马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驮着我立刻跑起来。我回头望了一眼,只见排长刚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抹了抹嘴边的泥巴,疑惑地看着我和小黑马的背影,他喃喃自语,好像是在说:“真是邪门了!这小黑马怎么就那么听他的话?怎么驯的?”

  我独自一个人骑马出去的确是一件爽事,一出沙头我就放开嚼子,让小黑马撒开蹄子,狂跑一阵儿。我骑着比蒙古马高出一头的卡巴金、三河、蒙古的混血马,一身戎装,虽然不是正式的军装,但足以与老百姓的马倌和兽医相区别。马鞍虽说是旧的,但却是皮的,那是当年小军马带过来的,给小黑马鞴上这个鞍子,就好像大院子女穿上父辈的将校呢大衣一样神气,而我的马靴则是用上等皮子定做的,再背上一个大药箱,可以说是全副武装,这不仅使我神采奕奕,而且显得光彩照人。我这个人行事通常比较低调,不喜欢张扬,不喜欢出风头,但骑在这样高头大马上,又有这样精良的装备做陪衬,虽然我没有趾高气扬,但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和激动。

  从沙头走上七八里路,便到了三连所在地维克图,我骑着小黑马从他们的连队穿过去。如果我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必定会在小黑马的屁股上来一鞭子,然后骑着快马飞奔而过,可我偏偏是个行事低调的人,所以只是勒紧小黑马的嚼子,漫步走过三连。然而即使这样,也挡不住众多的眼球向我投来,因为骑在小黑马背上,本来就高人一截,谁都能一眼看到我,而小黑马又是这样一匹气质非凡的洋马,于是吸引了更多的眼球。我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我又分明看到许多兵团女战士也向我投来了目光,而那时候的我该是位多少有些帅气的小伙子,至少是骑在小黑马的背上足以给她们留下这样的印象。

  然而在女战士的目光下,我会变得羞涩,至少变得很不自在,于是不得不松开嚼子,让小黑马快些走,谁知小黑马以为我给它下达了快跑的命令,居然一阵儿狂奔,使得我像一位勇敢的骑士,驾驭着这匹足以和当年关云长赤兔马相比的小黑马,飞快奔离了三连。虽然我没有回头去望,但相信三连的兵团战士都看到了我的飒爽英姿,特别是那些兵团的女战士一定对我望眼欲穿,甚至踮起脚望着我。

  说到三连,我想起他们的宣传队在全团是有名的,曾到我们连演出过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当时看得我如醉如痴。后来才得知其中一位漂亮的主持人是我高中语文老师的女儿,那位女老师姓兰,曾两次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来读,这足以使我在当时感到受宠若惊。而在《红色娘子军》中扮演吴琼花的主要演员更是婀娜多姿,舞步健美、刚劲、舒展,曾令我好几天睡不着觉。后来才得知她的父母也是总院的,都是科主任,并且她的父亲曾经和我的母亲关在一个“牛棚”。此时,我多么希望那些看见我骑小黑马狂奔的女战士中,也有她们两个啊!

  过了三连维克图,我一路快马加鞭,又跑了十几里路,便来到了六连与十连的驻地桥湾。桥湾看起来是个好地方,比起沙头,树木要茂盛很多,并且有一条贯穿全连的河,这足以给人凉爽的感觉,不像沙头整日暴晒在太阳底下。桥湾的房屋比沙头宽敞和整齐,而且很多是砖瓦结构的房,后来才得知桥湾的前身是乌海劳改农场的场部,沙头不过是劳改农场的一个支队。当然后来我也了解到,沙头的得名并不是“杀头”的谐音而来,据说是因在一片盐碱地中有两个沙包而得名。因此,一进入桥湾,我的心中不由产生羡慕之情。几十年后,我读到乔冠华女儿写的书,才知她也曾去过兵团,并且在桥湾生活过一两年。

  当我走进桥湾时,显然汲取了路过三连的教训,所以在还没进桥湾的时候,我就跳下马来,一手握着马鞭,一手牵着小黑马,大步走向桥湾。听母亲说,我是个早产儿,自小缺钙,这使我的身体多少呈鸡胸状。记得在高中的时候为了改善我的体格,曾经一度每日坚持做50个俯卧撑,虽然胸大肌依然不够发达,但还是多少出了点儿形。平时我的个头偏高,身体略显清瘦,背略微有些驼。然而小黑马却始终高昂着头,迈着如同模特步一样的步伐,这不能不使小黑马优美的身姿,透出了挡不住的魅力。为了衬托小黑马的美丽,我不由得也挺起胸膛,昂起头,并且像个爷们那样,随着小黑马的步伐略微晃动着自己的身子。

  我期盼六连和十连有更多兵团女战士能看见我和小黑马走来,遗憾的是,那天却没有碰到一个女战士,只是碰到几位似是马号的懂马者,他们显然被小黑马英姿的体形所吸引,于是上来和我搭讪:“你是哪连的?这马真有个头,不知跑起来怎样?”

  “贼快!比本地的蒙古马至少快两倍!”

  我一边说着,一边准备在同行面前炫炫我的骑术,同时也要让他们领教一下草原上真正千里马的风采。我按照自己的习惯上马,左手握住缰绳,将多余的缰绳向小黑马脖子的对侧一甩,此时左脚上的马靴已预先蹬在马镫里,右手扳住鞍头,一个纵身便飞身上马。小黑马早已习惯了我潇洒的上马动作,它知道这是向它发出奔跑的指令,于是像炮弹一样弹了出去,随后便是一阵风儿地消失在桥湾,我并没有再往后望一眼,但我敢肯定地说,他们一定都看傻了。

  从桥湾到新安镇还有三四十里路,但却是一马平川的盐碱地,大地上野草丛生,同时泛着黄白的盐碱,然而道路却是异常宽阔。我骑着小黑马,如入无人境地,此时我哼着《智取威虎山》杨子荣上山的京剧一路狂奔,尽管我的音常常跑调,但在空旷的田野上却无人知晓;如遇马车、手扶拖拉机,甚至卡车,我会骑着小黑马飞驰而过,将它们一一甩在脑后。我享受着骑小黑马的快乐,一直飞奔到新安镇团部兽医站。

  23

  到团部取药本来也就是半个小时的事情,一般在团部吃个饭,当天就可以返回连队,但我不愿意把生活搞得那样紧张,或者说那样紧凑。我把骑小黑马到团部取药,看作是一种放松,我喜欢把生活的节奏放得慢些,此时正赶上薛兽医到九连给马驱虫和为牛注射口蹄疫预防针,而我这次到团部取药也正是要回到连队做这两项大牲畜的防疫工作,可是九连因为暂时没有男兽医卫生员,所以这项工作就不得不由薛兽医亲自下连去做,他知道我给马灌药是把好手,很愿意带着我一起下九连,而我能在兽医的指导下提前实习这项技术,同时也能到别的连队见见世面,然后再回到连队更好完成工作,因此我也十分情愿干这份额外的工作。

  九连是十二团唯一靠近乌梁素海的连队,不像我所在的一连只是种田,他们还从事收割和编制芦苇的副业。此外,因为靠近乌梁素海,甚至还能从事渔业,所以他们平时经常能吃到鱼,这使我分外羡慕,因为虽然来兵团已有两三年,却还不曾吃到过一口鱼。一想到鱼,我的口水便不由得要流出来;或者说一想到鱼,我就垂涎欲滴。

  我和薛兽医到达九连后,看到马号把所有的马甚至驴都一一拴在木桩上,这些牲畜已一夜没有喂食,准备空肚子灌打虫药,所用的药就是当时最为流行的敌百虫。马每年春秋各打一次虫,这样马才能吃得膘肥体壮。记得马刚从锡盟买回来时,经过长途跋涉,个个都是皮包骨头,喂了一个多月不见起色,后来兽医根据皮毛焦黄,断定马的肚中都有虫。原来许多牧民虽然养了一辈子的马,却不懂给马驱虫,看到瘦弱不堪的马,便很便宜卖给了兵团。但这些马来到连队后,仅仅做一次驱虫,不消两个月的时间,几乎都长了膘,并且毛色多有光泽,对于马儿来说,它们获得了新生,或者说焕发了青春,其中不乏好马。自此,兵团对马的驱虫工作一直抓得很紧。

  到了九连,我为每匹马算好体重,将一定量的敌百虫溶在量杯中,九连因为没有六柱栏,只好让他们将马头拴在木桩上,灌药时,让一个人托住马头,我拿着一根大拇指粗的橡胶导管,在盛有水的脸盆中浸一下,然后将导管从马的一个鼻孔中缓缓伸进,并且一点儿一点儿推进,当导管到了咽喉部,我开始轻轻来回伸拉,旨在刺激马的吞咽动作,我的眼睛始终盯着马的脖颈处,看到它有吞咽时,便顺势把导管送进马的食管,并且一点儿一点儿推到马的胃中。之后,我会把导管的另一端放到耳朵上听,如果听到呼吸声,说明导管插到气管中,那就要拨出来重新插,直到确保插到胃中,再将漏斗接上,将药水灌进去,然后再灌一杯清水,这样就能保证打虫药滴水不漏地进入马的胃中。

  记得那时正值春天,对于火气较大的马,薛兽医让我为马放血。我在马的脖子上寻找静脉血管,找到后先用扁头剪刀把毛剪掉一块,用碘酒和酒精消毒,然后拿一粗针头,消毒后对准血管,猛刺进去,往往一针见血,血便哗哗留下来。九连马号的饲养员大概第一次见放血,不免有些害怕和心疼,总问是否放得差不多了,我则按照治疗规则,不放到500毫升不住手。

  接下来是给牛打口蹄疫的疫苗,他们将牛赶到一个大大的牛圈,遇到老实的牛,我先将一个针头,乘其不备,剟在牛的屁股上,然后再将一个金属的注射器连接在针头上,一管疫苗都是被金属注射器分成一格一格的,用手一推,一格药液便进入了牛的体内。当所有的牛都注射完毕后,剩下了一条蛮牛,它对我们喘着粗气,两只牛眼瞪得大大的,并且猫着腰,将牛角指向我们,似乎要和人决一死战。这时,九连的一位勇士跳进牛圈,他用牛钳将那蛮牛的两个鼻孔钳住,我乘势把针头刺入它的屁股,正在连接注射器时,那牛开始拼命挣扎,待到我刚把药液推进去时,那蛮牛正好从牛钳挣脱,于是低着头,举着牛角向我冲来,我便拼命逃。幸亏那时年轻,腿脚利索,面对半人高的土坯墙竟一下翻了过去,结果那蛮牛的两个牛角顶在了土坯墙上,戳出两个洞,而我临危不乱的机警表现,使这个足以令人后怕的意外变得有惊无险。

  薛兽医和我劳累了一天,九连的马号想犒劳我们一番,可是连队的伙食却很差,因此只是简单吃一些。他们决定晚上带我们一起捕鱼,用鱼来犒劳我们,这对我来说是个新鲜事儿,便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晚上约莫九点钟,我们摸到乌梁素海边,那里停泊着一条船,我们上到船后便向芦苇塘驶去,到了湖的中央,他们把从老乡那里借来的两张渔网撒了下去,网眼的大小是不一样的,一张是三指网眼,一张是五指网眼。网的底层有重物使其下坠,网的顶层则用浮物使其上浮,这样渔网便在水里成立体张开,小鱼或鱼苗可从网眼自由出入,但大于三指的鱼虽然头能钻过三指网眼,但身体过不去,由于鱼在水中要呼吸,所以鳃是张开的,这样当鱼准备退出时,鳃便卡在网眼上了,结果机敏的鱼便被高智商的人设套捕住。同样道理,大于五指的鱼便会被另一张网捕住。

  我们将两张网撒在湖中后,做好记号,然后将船驶回,到马号睡觉去了。待到凌晨五点钟,薛兽医将我唤醒,我们又回到船上,向乌梁素海的中心驶去。此时天已蒙蒙亮,我们开始收获昨夜的成果,当活蹦乱跳的小鱼在船中跳跃时,我立刻感到了心花怒放。果然一张网上捕到的是三指大的鱼,另一张捕到的是五指以上的大鱼,总共约有两百多斤。这使得我们在中午饱餐了一顿鱼,记得我没有吃主食,只吃鱼,直到吃不动为止,结果吃撑了,因为我胀满的肚子里全是鱼。马号也弄来些酒,虽然不是好酒,只是从连队小卖部买回来的果酒,我们称之为“色酒”,借酒吃鱼,可以多吃些,但同样喝得酩酊大醉。我醉倒了,便在马号睡了一觉,待醒后随薛兽医回到团兽医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24

  在兽医站我只是就着咸菜,喝了一碗粥,因为一肚子的鱼还没消化完呢。此时,我突然想起和排长说好今天必须赶回连队,于是把小黑马牵出来,鞴好鞍子,将从团部取来的药捆绑在马鞍的两侧,准备上路。这时薛兽医走出来,看了看天,对我说,“今天太晚了,要不在这儿住一宿,明天早上再走吧!”

  “不行!我和排长说的是今天一定回去,这两天他正在找我的麻烦,再说家里还有那么多马牛等我灌药打针呢,今天无论如何也得赶回去!”

  “那一个人赶夜路可要小心!一定要注意安全!”

  “没事儿!有小黑马当坐骑,我啥都不怕!因为谁也追不上我们!”

  我自信满满地说完这句话,便告别了薛兽医,一个人独自牵着小黑马,向着团部卫生所走去,因为此时天还没暗下来,我看到镇上游动着属于团部的兵团战士,他们刚刚吃过晚饭,正三三两两地在新安镇悠闲地散步。我感到自己还要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特别是当我和小黑马在一起时,做这件事尤为重要,并且有着特殊的意义。

  走了一段路后,我将缰绳搭在马背上,小黑马便紧紧地跟着我,不知不觉走到了那棵爱情树前,这曾是见证我和玥有过初恋的圣树。我和小黑马在这棵树前停了下来,我陷入了思考,想起我的玥。说起来,玥离开兵团已有一年多,但她杳无音讯,如同在地球上蒸发了一样。她走的最初两个月,我的内心曾经悲痛欲绝,至少那段日子让我饱尝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我并不怪玥,因为我也曾经让她痛苦过,并且还使她掉了两把头发,所以后来当我也尝到了这种能令人肝胆俱裂的痛苦时,便感到还是让我一个人自作自受吧!

  然而说句真心话,玥的突然离去,或者说她的不辞而别,我一点儿都不怪她,她已经对我做得仁至义尽了,她在我大难临头的时候,几次救了我,她该是我的恩人。当我扒车险些被抓时,是她把我藏进厕所,躲过了军代表的抓捕;后来她又通过关系把我留在兵团,使我的人生有了着落;特别是当我患急性胃肠炎伴有高烧、休克的时候,又是她帮我联系到一辆吉普车,并亲自将奄奄一息的我送到师部医院,使我转危为安。因此这辈子我对玥都是感恩不尽的,我欠她太多,所以她离开兵团,能到更好的地方去,能在更好的环境中发展,我会为她而高兴,我没有任何资格埋怨她,相反,应该祝福她,希望她过得更好,希望她过得更加幸福。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古往今来天经地义的事情,我期盼着她有个美好幸福的未来,也许她正在某个野战医院当护士长,当然也可能进一步深造,成为一名军医;不过依照她的性格,或许她会当特种兵,成为名副其实的“女汉子”。不管怎么说,她是我心中的女神,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我心中的女神。虽然她离开了我,但她怕我孤独,还化作一匹马,或者是她向天神申请,让上天派来了小黑马与我做伴。想到这里,我便抱住小黑马的脖子,用我的面颊紧贴小黑马的脸,谁知小黑马竟能心领神会,它开始上下晃动着长长的脖子,然后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

  这动听的马嘶声引来了两位兵团女战士,说得更确切是从团卫生所走出来的两位护士。她们向着我和小黑马走过来,她们最初是被小黑马的嘶叫声吸引过来的,接着她们看到了小黑马美丽的身躯,虽然团部也有几匹好马,但却没有像小黑马那样有着高挑挺拔的身材,并且有着乌黑油亮的毛,这样高大美丽的马必然透着诱人的魅力,特别是它还能发出那样动听的高音嘶叫。

  两位护士希望走近些,看看这匹俊俏的洋马,而无意当中,她们的余光落到了我的身上。面对她们,我定睛一看,正是玥手下的两名护士,她们也同时认出了我,她们看到昔日病病恹恹可怜的我,如今却精神抖擞穿着马靴站在她们面前,并有一匹高头大马紧紧相伴,于是立刻对我刮目相看。我自始至终不知道她们俩的名字,可是她们却知道我的名字,大概是其中有一位护士,曾经和玥一起把我送到师部医院,在向医院交接病人时,便记住了我的名字,于是她们主动和我搭话:“怎么是你啊?文博,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神气啊?”

  另一位护士也搭着腔,她也发自肺腑地对我表示钦佩:“文博,你现在可真够帅啊!真让人刮目相看啊!”

  我则笑而不答,引得一位护士开始讽刺我说:“人家现在是大兽医了!看看他的马就知道他有多牛气!”

  那个护士一面说着,一面走过来,试图摸摸小黑马,可是刚靠近它,小黑马立刻把耳朵背起来,接着调转屁股,准备尥蹶子,同时发出高音的嘶叫。护士吓得马上把手缩回来,并且灵敏地向后跳了一步。我赶紧说:

  “小心!这马有时会踢人,它特别认人。”

  “就认你一个人?”

  “当然!因为是我训练出来的。”

  我得意地说着,同时希望在玥手下的护士面前尽量表现一下,说不定哪天我的威武形象还能通过她们传到玥的耳朵里,于是一纵身便跳上小黑马的马背,并对她们大声喊着:

  “今天我得赶回连队,下次来团部再和你们聊,再见了!”

  “文博!下次你到团部一定来看我们!别把我们忘了!我们可救过你的命!有事尽管找我们好了!”

  “不会忘的!下次让你们和我的小黑马一起照相!今天实在来不及了,再见了!再见!”

  说完,我跃马扬鞭,骑着小黑马奔跑起来,一溜烟儿便消失在夜幕中。

  25

  我离开团部时夜幕已经降临,等到上路时天色完全漆黑一片,在七八十里的土路上没有一盏灯,大地昏暗阴森可怕,只有走近村庄时,才会看到依稀的灯火。我骑着马,在夜深人静赶路还是第一次,只觉得耳边隐隐听到树叶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路上没有人行走,也没有车辆行驶,只有我一个人骑着小黑马。在这样黑暗的路上,如果是条汉子独自行走,也免不了会有几分怕意,好在那时我年轻,又有小黑马陪伴,至少最初心中并不感到害怕。

  然而在这样的夜晚,我不敢让小黑马奔跑,生怕有意外的事情发生,于是勒紧嚼子,让小黑马尽量慢步行走,最多是颠几步。如果按这样的速度走到连队或许要五六个小时,但我宁可慢些,稳一些,因为如果马奔跑起来,万一马失前蹄,便有可能连人带马摔在荒山野地而无人知晓。想到这里,我免不了会有几分害怕,开始后悔自己不该做出连夜赶回沙头的决定,不该没有听从薛兽医的建议第二天早起再走,或许这是我的又一次盲动。

  我本想大声哼唱,比如来一曲《智取威虎山》中杨子荣上山的唱段,以此壮胆,可是觉得这不过是试图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如同胆小的狗会抢先吠叫一样。细细一想,如果树丛中,真要藏着个“阶级敌人”,我在明处,他在暗处,那么这样大声吼叫,岂不是最傻的做法?于是便一直没有做声,只是硬着头皮骑马向前,但我的脑子多少有些乱,甚至感到诚惶诚恐。

  兵团战士平时没什么娱乐活动,我们早早躺在被窝里无所事事,常相互讲些编造的鬼故事,试图吓着大家,以此哗众取宠。当时听着这些杜撰的鬼怪故事并不害怕,可是现在那些妖魔鬼怪们便一个一个冒出来,并且躲在两旁的树丛中,好似随时都有可能跳将出来,吓我个半死。这时便感到毛骨悚然,在马背上开始战战兢兢,甚至身子好似在瑟瑟发抖。

  又走了大约五六里路,不知道是因为我在马背上感到了害怕,还是觉得这样较着劲骑马,速度不快,反而感到腰酸背疼,于是跳下马来,想放松一下,然后牵着小黑马继续向前走。我一边走一边想,如果一个人独自走这样的夜路,在平时是绝对不敢的,亏得有小黑马作陪,使我的胆量增了几分。然而又一想,我这样牵着马行走,万一有个“阶级敌人”拿把刀,从草丛中冲出来,正好被他刺个正着,我连跑都来不及。最后感到还是骑在马背上更为安全,因为遇到危急情况,我可骑马快逃,便又一纵身骑上小黑马,但小黑马是个急性子,它显然不喜欢我这样磨磨蹭蹭,它喜欢在田野上奔跑,我突然翻身上马,使小黑马为之一振,以为我给它下达了快跑的命令,便猛然加快了速度,我逐渐感到嚼子似乎勒不住它了,那么就只好索性让小黑马加快脚步。

  然而这样快走了两三里路后,不知什么原因,小黑马的耳朵突然竖起来,接着左右前后乱探,于是它的脚步更快了。我至今没有搞清楚小黑马当时究竟发现了什么,也许树丛中有一只狼,或者有一个“阶级敌人”正要偷袭我,反正小黑马是受惊了,它突然狂奔起来,嚼子已完全勒不住,只好任它狂奔,显然它没有跑在土路上,而是跑到了荒芜的盐碱地上。

  此时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小黑马在穿越一条沟的时候,因为有一个前伏的动作,接着便有一个停顿,这突如其来的惯性,使我飞了出去,然后重重地摔在沟里。我在第一时间蒙眬地感到,自己被摔晕过去,或者说已经不省人事,然后便懵懵懂懂醒来。我庆幸自己还活着,但觉得身子已动弹不得,屁股很疼,一摸血糊糊的,屁股显然是摔在沟里,并被一个粗粗的树杈扎个正着。

  我想这回算是倒了大霉,或许有灭顶之灾,人受伤了,马跑了,说不定要被扔在这荒山野地一宿,可是这一夜会流很多血,很可能最后引起失血性休克,那么在这样夜深人静的野地里,伤痕累累的我是很难被人发现的,即便小黑马跑回马号,战友们知道我出事了,又到哪里去寻找我呢?当然大家一定会四处不停地找我,可是最后找到我时,很可能已经是几天后的事情,而那时我早已一命呜呼,战友们不过是为我来收尸而已。

  然而此时我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小黑马的嘶叫声,那熟悉的高音嘶叫格外嘹亮,在寂静的山野传得很远,这分明是小黑马在找我,这是来自另一生命的呼唤,这是我一直苦苦寻求的世间之爱,这使我感到异常的兴奋和激动,立刻有了力气,并且竭尽全力大声呼叫:

  “小黑!小——黑!”

  我的喊声虽然不够嘹亮,并且是从沟里发出来的,但因为大地是肃静的,所以那声音还是传了出去,至少能被小黑马听到,况且这声音对于小黑马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当我的喊声发出后,小黑马停止了嘶鸣,它似乎已经听到了我的声音,并在极力辨别声音来自何方,于是我又一次拼尽全力大声呼叫:

  “小黑!小——黑!”

  夜空毕竟是寂静的,我感到这次的声音传得有足够远,因为那声音分明在旷野的大地上回荡着,我没有再听到小黑马的嘶叫,它一定听到了我的声音,并且辨别出声音来自何方,因为我忽然听到阵阵的马蹄声由远而近,那是小黑马踏地的声音,对我来说也是再熟悉不过了,它的脚步分明是向我奔来,我试图从沟里爬出,但一阵剧痛,又躺下了。那沟很深,几乎有一人多高,我躺在沟底只能看到天上依稀可见的星星,我不知道小黑马能不能找到我,如果它真的找到了我,又如何把我从这一人多高的沟中救出呢?

  然而这时激动人心的一幕突然出现了,那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我躺在沟底,竟然看到了小黑马的头在沟的开口处出现了,它分明是在沟边往下探,它在寻找我。幸运的是,这时套在它头上的缰绳竟顺势耷拉下来,正好被我的双手抓住。小黑马此时感觉到了那缰绳已经攥在了我的手中,试图把我拉上来。它很会使力,四蹄蹬着地,屁股后坐,不断向后用力,并且它的脖子使劲向上向后用力,结果我居然被它慢慢从沟里拖了出来。

  事后检查,我虽然没有骨折,但屁股挫伤得很厉害,所以站不起来,也就骑不上马。小黑马急得在我身边乱转,甚至我清楚地感到它在不断舔我裤子上的血迹。我示意它卧下来,由于它没有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始终搞不清我的意图,于是我不断向下牵拉它的缰绳,小黑马终于明白了我的用意,便一下子卧在了我的身旁。我艰难地爬上马背,确切地说是爬到鞍子上,但我没有把脚伸进马镫里,我怕小黑马跑起来,我一旦摔下来会被挂镫,那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于是我只是趴在小黑马的鞍子上,一双胳臂紧紧抱着小黑马的脖子。

  小黑马很乖,它知道我受伤了,只是慢慢站起来,没有跑,也没有颠,而是一步一步地走着。我们显然迷路了,疼痛的屁股无法使我坐起,自然也就无法指挥小黑马选路,况且我的方向感极差,也指不对正确的路。有道是“老马识途”,虽然小黑马只有两岁,但它是极聪明的,相信小黑马一定会找到家,于是我就任凭小黑马在旷野的荒地上一步一步地走着,我相信它一定会把我带到安全的地带,并有可能把我直接驮回马号。

  那时我又饥又渴,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尤其觉得口渴,我已经感到筋疲力尽,并且随时都有可能休克。我趴在小黑马的背上,抱着它长长的脖子,脑袋昏沉沉的。我不知道走了多久,有时会苏醒片刻,感觉已是到了深更半夜,不知道我是休克还是睡着了,反正觉得这一夜总是迷迷糊糊的。虽然我觉得鞍子硌得很难受,但小黑马有节奏而稳健的步伐,又使我如同躺在儿时的摇篮里那样舒服,于是我觉得自己好像还是在深睡中。

  小黑马驮着我走了整整一夜,直到眼前出现一缕霞光,这该是清晨的霞光,天终于亮了,我想自己不会死,因为至少在白天我会很容易被人发现。谁要是看到一匹马驮着位伤员,一定会前来搭救,但我更希望能回到自己的连队,回到我熟悉的沙头,回到我的马号,但也许在中途就有人发现我,最好发现我的是兵团女战士,那么就让她们把我抬下马背,让她们把我抬进卫生室,然后由连队女卫生员为我处理伤口,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想着想着,我便有了几分力气,并且有了精神,我开始不断抚摸小黑马的脖子,我回想它救我的每一个细节,它救我的每一个环节,真是感到离奇,马竟然有这样的爱心和智慧,小黑马或许是要回报我曾为它医伤,它对我的爱是真挚的,这便是世间的爱。于是我更加坚信自己的驯马经,训练烈马不能靠鞭打,而是应该以柔克刚,应该用人的爱感化草原上的烈马,那么马是有灵性的,并且十分通人性,它们会以忠贞回报人的。

  小黑马感到了我对它的抚摸,有时会回头看我一眼,看到我还活着,它便放下心,它一心只想尽快把我送回家,我感到它的脚步更为有力,并且充满自信,显然它已找到了回到连队的方向,突然它仰起头,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我猛然间看到了自己无比熟悉的马号,我和小黑马终于胜利回到了家,并且我是活着回来的。

  马班的战友立刻围上来,七手八脚将我抬进屋中,不一会儿,军医带着女卫生员赶了过来,一位高高的女卫生员依照军医的吩咐,为我处理和包扎伤口。食堂的女炊事员,看到小黑马驮着我从食堂走过,她们特为我做了病号饭,并且送到马号,我一边喝着热乎乎的面条,一边向大家讲述小黑马救我的动人故事,他们中很多人听着听着,眼泪便不由自主地从眼角淌了下来,有的战友以致最后泪流满面。

  26

  两周后,我的伤痛逐渐恢复,在我的臀部与大腿的连接处留下一个较大的疤痕,离“土匪”给我留下的疤痕不远,只是后者稍稍在外侧,这是由于两次盲动后在我身体上留下的痕迹。我要好好记住这两次教训,一次险些让“土匪”要了我的性命,另一次如果没有小黑马舍身救主的行为,我的性命或许也保不住。

  然而不管怎么说,我死里逃生,并且把伤口养好,虽然两周后我的腿脚尚不利索,可是到食堂打饭、在马号里走来走去已不成问题,所以吃罢晚饭,我往兜里装了一口袋料豆,便到马圈中去看我的小黑马。它现在是全马号的功臣,本来被单独拴在一个马厩中,每天好草好料喂着。其实这种喂养方式,并不利于小黑马的健康,因为依据我的经验,马的拴养不如圈养,圈养不如放养,所以最后我还是把小黑马放到了马群中。

  我揣着一兜料豆,走到马圈的木栏前,喊一声:“小黑!”小黑马便从马群中猛地抬起头,向我一步一步走来,走到木栏前,它把长长的脖子伸出来,厚厚的嘴唇一直翘着,头则伸到我的面前,我掏出一把料豆塞到它的嘴里。然而我并不满足与小黑马的这一点点交流,于是将木栏稍稍打开,让小黑马走出来,再将木栏关好。我径直向马号后面的一片盐碱地走去,后面紧紧跟着的是小黑马,它没有带笼头,光着脑袋,像条忠实的狗一样跟着我。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我和小黑马在荒芜的土地上漫步,不时我会喂它一把料豆,然后停下来抱住小黑马的脖子,它能在危难的时候,将我从深沟中拖出,然后把我驮回马号,这样的举动使我不敢相信它仅仅是一匹马,它应该是玥的化身,因为只有玥才能这样奋不顾身地救我。我反复抚摸着小黑马的头颅,它直挺挺地站着,眯着眼睛,一动也不动,显然它在享受着我的爱。此时,夜幕完全降临,在皓白的月光下,小黑马油黑丝绸般的毛色微微映出月亮的光芒,在寂静的大地上,我和小黑马拥抱在一起,感到我们已融为一体,那是因世间的爱而相互融合的。

  在满天星斗的时候,我和小黑马走回了马号。自此,我养成了习惯,每天吃过晚饭,便会带着小黑马去散步,就像现在许多家,到了这一时间段会去遛狗一样,我则去遛马,和小黑马一起漫步在内蒙古贫瘠的盐碱地上,在那年那月使我感受到了不一般的幸福,以致成为那时我的最爱。既然在人间得不到爱,那么就只有到更宽广的世间去寻找爱了,然而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田园式的互爱,同样能带来无尽的快乐,至少驱散了我当年在兵团的孤寂。

  我虽然在连队担任兽医工作,但因为牲畜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生病,所以闲余的时间也要参加马号的劳动,这无非是春夏秋三季放夜马,冬季喂夜马。记得那是一个秋天的晚上,轮到我放夜马,在此之前,听说小赵子放夜马时,曾在瓜地“淘”到了瓜,可我并没有吃到,于是也有了去瓜地“淘”两个瓜的想法。说“淘”瓜不过是让话说得好听点儿,其实就是偷瓜,可我不愿意把自己的企图说出来,只是要求一个人放马,理由是小黑马可作为我的好帮手,放区区二十几匹马不在话下,这样可以节省劳力,让更多的人得到休息,而我真实的意图,不过是想独自完成这件不大光彩的事情。

  那时连队种着西瓜、哈密瓜和香瓜,特别是哈密瓜虽然个头不大,但吃起来香甜可口,令人回味无穷,这在当时的北京是吃不到的。虽然连里每个兵团战士最后能分到一些瓜,但常常不能吃畅,不能吃痛快,不能像我在九连吃鱼那样,能够畅快地饱吃一次,能够吃得十分解馋,所以我决定借放夜马之机,闯荡一下瓜地,让我能像吃鱼那样,也痛快地吃畅一次瓜。

  经过两三年兵团生活的锻炼,我的胆量要比先前大了很多,特别听说看瓜的都是女战士,她们是连宣传队的,平时除了排节目演出外,还担负种瓜看瓜的任务。宣传队个个都是漂亮的女生,她们在台上唱歌跳舞时,常常撩拨我的心弦,使我在台下热血沸腾。

  我的行动是在后半夜实施的,因为那时马吃了一夜的草,开始围在一起打盹。此时,我将一个笼头套在小黑马的头上,牵着它渐渐向瓜地靠近,我做出不经意路过的样子,希望很自然地碰到看瓜的女战士,然后与她们套瓷,或者说和她们搭讪,也就是有一搭无一搭地说上几句话,用言词讨好她们,让她们对我产生某种好感,说不定她们一高兴就会赏我两个瓜吃呢。可是万一她们没有这个举动,我就向她们讨水喝,实际上也就是向她们讨瓜吃,确切地说,那时我的脸皮已练得比先前厚了许多。

  然而当我进得瓜地时,并没有看到一个人,在远处确实看到有一个瓜棚,我想女战士们一定都龟缩在里面睡觉哩,那么就对不起了,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我要大饱口福了,先吃个够,待到她们从瓜棚中钻出来,向我这边走来时,那时我骑上小黑马跑也不迟。

  我很快发现一个很大的西瓜,摘下来,只一拳就将其拍碎,那时我的力气可与鲁智深比一比,但不巧的是,那个西瓜却是个半生不熟的,于是嚼了几口,剩余的便给小黑马吃。我又瞄向了第二个西瓜,然后如法炮制,结果又是个半生不熟的,嚼了几口,又扔给小黑马吃。小黑马则不挑食,无论生熟都大口地嚼吃,可是我却一定要吃甜的,吃熟的,于是准备向第三个瓜下手。

  “不许动!”

  这时我听到一声铿锵的吼声,几乎吓破了我的胆,两条腿不由哆嗦起来,两只手竟不由自主举了起来,显然我成了看瓜者的俘虏,特别丢人的是成为了女战士的俘虏,因为那“不许动!”的声音分明是嘹亮的女高音。我偷偷用眼睛瞄了她们一眼,看见四个飒爽英姿的女战士,她们手中分别拿着钢叉和棍棒,可是她们每个人都戴着一个大口罩,所以我看不到她们的脸,但她们的口罩上面都露出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并且不停地闪烁着,楚楚动人。我看不清她们是谁?但她们却一眼看清我是谁,看清楚了我这个大名鼎鼎的兽医,一个书生气十足的正人君子。我想自己这次是彻底栽了,我夜里偷瓜被女生抓的丑闻,明天将会迅速传遍全连,这要比我到养猪班偷猪劁猪的事更为丢人。

  她们拿着钢叉和棍棒把我团团围住,好像抓到了一条“大鱼”,我成了她们足以炫耀的一件战利品,她们示意我把小黑马拴在旁边的一棵树上,然后要把我押走,我当时心里十分没底,生怕她们把我交到连部听候处理,可是现在又无路可走,无计可施,或许在她们面前“装”才是唯一的出路。于是我在她们面前表现得老老实实,希望她们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以我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按照她们的吩咐做,既没有在她们面前表现出有任何违抗之意,也没有表现出对她们有何惧怕,至少在表面上,我表现得很淡定。

  我把小黑马拴在一棵树旁,只好无奈地跟着她们走,我看见她们四个人拿着钢叉和棍棒故意在我眼前晃,或许她们在试探我的心理底线,是不是真的不怕,还是装出来的。可是当那钢叉触碰到我的手背时,我的心中免不了发慌,竟一个趔趄险些跌倒,虽然很快站稳,但颤抖的双腿却暴露出我内心的恐惧,而这一点也被她们完全看穿,因为我分明听到了她们的笑声。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成了她们的俘虏,成了她们的战利品,不仅可怜,而且十分丢人,因为我在她们的印象中,应该是个清高的男子,如今却不得不低着头,被她们押着走,但亏得是在夜晚,在她们面前即使感到十分丢人,感到无地自容,她们并不会马上觉察到,而当时我的脸实际上早已涨得通红。

  我被她们押到离瓜棚不远的一堆哈密瓜面前,她们示意我坐下,我便一屁股坐在了这堆哈密瓜面前。这时那位拿着钢叉的女战士走到我的跟前,她将钢叉故意在我的面前晃,她早已看透了我胆怯的懦弱性格,知道我被她吓得瑟瑟发抖,于是露出得意和骄傲的姿态,她显然是这几个人的头,我至今也没有对上号,她究竟是谁?她的名字叫什么?反正她当时确实把我吓着了,因为她把钢叉插在了我面前的土地上,那明晃晃的钢叉几乎碰到了我的脚,她双手叉着腰,开始盘问我,或者说向我训话,“进瓜地也不打个招呼?怎么就这样偷偷摸摸进来了?”

  “我以为你们在瓜棚里睡觉呢,所以没敢打搅你们。”

  “那你就偷瓜吃?”

  “我……我……一宿没喝到水,实在太渴了!”

  从不结巴的我开始结巴起来,当然为了求得她们的宽恕,我还是极力在她们面前装出可怜,希望她们饶了我,放我一马。因为我知道,只要在她们面前服软,她们的心地都是善良的,她们会高抬贵手,因为她们本质上都是好心肠,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后来证明我的想法是完全对的,因为拿钢叉的女战士很快把话锋转了,“太渴了,也不能挑生瓜吃呀!吃两口,就扔了,你这不是毁我们的瓜吗?!”

  “我都给小黑马吃了,它不会浪费的,它救过我的命。”

  “真的吗?那给我们讲讲吧!”

  一提起小黑马,我的话就多了,我开始讲述小黑马那天救我的故事,她们很快被我的故事所吸引,并且慢慢把钢叉和棍棒都收了起来,因为她们很快到了要换班交班的时候,她们何不做个人情,于是她们便叮嘱我:

  “你可以坐下来随便吃,可是不许你摘不熟的瓜吃,要吃就吃我们摘好的!记住了吗?要是再被我们抓住,就真的对你不客气了!”

  我连声称是,在她们面前完全是一副卑躬屈膝的嘴脸,为了能痛痛快快地吃一次瓜,并且求得她们饶恕我偷瓜的罪行,即使让我给她们下跪都是肯的,反正四外无人,又是在漆黑的夜晚,谁也看不到我的奴颜。在这种场合下,我是非常现实的,这或许应了一句“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俗语。可是她们说完这番痛快淋漓的话后,似乎觉得并不解气,感到不能这样便宜了我,于是她们在我的面前又晃了一下钢叉和棍棒,我急忙躲闪,却笨笨地被绊了一跤,结果非常狼狈地摔在地上,几乎来了个嘴啃泥,我的蛋样,自然引来了她们的一片哄笑。


  她们开心地伴着笑声,满足地离开了瓜地,于是瓜地剩下了我一个人和地上的几堆瓜,这些都是采摘下来的熟瓜,这是准备白天送往连部的瓜,而我则一个人坐在瓜地上。现在终于到了我可以尽情畅快吃瓜的时候了,于是狼吞虎咽地将一个个瓜吃到肚里,吃得肚子胀胀的。然而我还不甘心,松了松自己的皮带,又撒了一泡长长的尿,继续吃,直到吃得几乎走不动路,才准备离去。可是看着那金灿灿的哈密瓜,仍然依依不舍,于是将上身的兵团服脱下,用衣服包了五六个哈密瓜,又抱起一个西瓜,捆包成一个大包,放在小黑马的背上,才满足地离去。对于我来说,今夜应该是满载而归。

  回到马号,我把西瓜藏在了兽药房,将哈密瓜一个一个塞到战友的被窝中,当他们醒来时,看到被窝中出现了金灿灿的哈密瓜时,立刻感到一阵窃喜,于是他们从被窝中爬起来,一面分享我的果实,一面还余兴未尽地问,“文博,你可真有本事啊!你是偷的,还是要的?”

  “我哪能偷?当然是她们给的。”

  “啊呀呀!看来还是你的面子大,以后还是你一个人去放夜马吧!这样我们也能沾点儿你的光!”

  我被战友戴了高帽,自然有几分得意,但我绝不会对他们讲述吃瓜拿瓜的全过程,特别是不会去讲,我曾做了她们的俘虏,被她们押着走了一百多米,更不会去讲我曾在她们面前如何狼狈,被她们如何哄笑,为了饱吃一餐瓜,我在她们面前又是如何卑躬屈膝!但我这个人是属于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类人,于是心里开始盘算,今后该从哪里搞些瓜来应付我的这帮小兄弟,因为再到瓜地去偷瓜,或者说要瓜,我不仅没有胆量,更没有脸面。

  事情十分凑巧,第二天便有一位老乡牵来一匹马求我看病。马的后背长了一个脓包疮,这一般都是驾车硌破后感染所致,我为它做了清创术,并且没有收分文,走的时候老乡问我,有无需要帮忙的?我把他拉到一边,低声说村里有没有种哈密瓜,能不能卖我一麻袋?他说回去和队长讲一讲,看能不能按社员价卖给我。没想到第二天的中午,正当我给小黑马梳理鬃毛时,那个老乡赶着辆毛驴车,为我送了一大麻袋哈密瓜,正好我的战友们都在睡午觉,我把这袋哈密瓜放到了我的兽药房,而这个房间只有一把钥匙,由我掌控。老乡收了我七元钱,算起来每斤只有几分钱,但七元钱在那个时候也是一笔可观的支出,因为在兵团的头三年,我们每人的津贴只有六元,而那时已是第四年,我们每月的工资也仅为28元5毛钱。

  有了这袋瓜,便给我撑足了面子。每次放夜马回来,我把马群轰回马圈,便到兽药房取出五六个哈密瓜,然后把瓜一个个送到我那帮小兄弟的被窝中,以博得他们的一乐。这件事的真相,我始终没有说出去,而我特别要感谢的是那几位宣传队的女战士,因为她们始终包容着我,没有把我在她们面前的窘相说出去,尽管我一直不知道她们的名字,因为她们当时都戴着口罩,即使她们不戴口罩,在当时我也是不敢正眼看她们的。或许她们早已把这件事忘记了,因为即使在几十年后兵团连队的聚会中,我也不曾听她们谈起过我这件十分丢人的事情,大概是在那段时间偷瓜的男生有很多,被她们抓到的也不计其数,而我只是去了一次,在她们看来算不了什么,所以早就把我遗忘了,而我则是平生第一次去做贼,做贼自然心虚,并且伴着各种恐惧的内心活动,因此印象极为深刻,所以我便牢牢地记住了这件囧事。

  27

  回顾那年那月的那段日子,屈指算来,我来兵团已过三年。天地良心,我来到兵团是幸运的,在大田排只干了两个月,就调到马号,这使我很早脱离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和严格的管理,因为到了马号就不用整日提心吊胆地听起床的军号响,神经变得松弛,自己的空间和所支配的时间会较多。马号的工作是放马与喂马,整日和牲口打交道,虽然熬人,但生活有趣。更使我感到幸运的是在马号工作一年后,我被选为连队兽医卫生员,虽然送到团部只培训了一个月,但在读书无用,甚至读书反动的年代,我便可名正言顺地读书和钻研业务了。

  对于兽医的研究,全凭我自己,因为上级再也没给过我培训和进修的机会,而我仅仅受到过一个月的培训,其中有半个月因生重病送到师部医院住院又耽搁了。所以对兽医的掌握,其实全靠自学,亏得上级发给我一本“红砖头”,称之为《简易兽医学》,并且通篇都是毛主席语录,但在毛主席语录之间,还多少夹杂着每种病的简单诊断和治疗方法。于是无论马、牛病了,还是猪、羊、鸡病了,我都先要翻看这本“红砖头”,寻找最基本最简单的治疗办法;然而倘若治疗效果不佳时,我多么希望再找一本医学内容更详尽的《兽医学》作对照,但在那个时候是根本找不到的,因为那个时代是专业书最为匮乏的年代,以致后来我连续几年回家探亲,想买一本不带语录纯专业的《兽医学》,无论是在新华书店还是在旧书店,都一直未能找寻到。

  那时治病,如果一旦我用“红砖头”的方法不灵,常常会变得一筹莫展。此时,最便捷的方法便是选用民间偏方,例如马牛常见一种急腹症,叫急性胃扩张,得病原因多为马牛跑进了庄稼地或场院,饱吃一顿,结果吃撑了。马牛发作时会躺在地上呻吟着,哀叫着,苦苦挣扎着,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快会被憋死。对于这种病,“红砖头”没有说清用什么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我只得大胆采用一个民间偏方,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灌醋,但常常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记得有一天,一头牛跑进场院,吃了一肚子的麦粒,被驱赶回来后,又去喝了一肚子水,于是引发胃扩张。老牛躺在地上,流着涎水,哼哼着,好似随时都会断气。我得知牛的病情后,一边打发人到食堂要一斤醋,一边拿出牛夹钳,夹住牛的鼻孔,在战友的帮助下,将牛轰起来,然后把牛夹钳高高吊起,这样牛的头也高高被仰起,我用一个牛角勺,将醋一勺一勺从它的嘴边灌进去,然后松开牛夹钳,放倒牛。在半小时内,老牛先不停地打嗝,后来又放了几个响屁,最后竟自己站起来,摇摇尾巴,在拉出一堆牛粪后扬长而去。

  当时马还有一种常见的难治之病称为“结症”,如果按西医学解释,学名便是肠梗阻,患病多发生在夏季,特别是服劳役的马,不断出汗,却又不能及时补充水分,使身体长期处于脱水状态,结果干硬的粪球便梗阻在肠道的某个部位,虽然起病不像胃扩张那样迅猛,发病比较缓慢,然而一旦发作起来,常常成为死症。马结症的治疗相当棘手,绝不是灌一斤醋那么简单,至少对西兽医来说,马结症的治疗效果很差,死亡率极高,因此在老百姓的眼中,结症被称为马的绝症。

  如果按照“红砖头”介绍马结症的治疗方法,无非是用西医的泻药,诸如石蜡油、硫酸镁、蓖麻油之类的生猛泻药,然而我看到其他兽医用过这些泻药后,不仅毫无效果,却还往往起着相反的作用。于是喜欢钻研的我,便把这种病当作了我近期研究的目标,甚至成为我那个时候业务上的主攻方向,我希望自己能研究出治疗马结症的有效方法,因为每年连队都会有几匹马死于这种病。

  我曾向地方的兽医请教过,因为他们多是土兽医,他们学习的启蒙课本,并不是“红砖头”,而是《元亨疗马集》,这是中国明代兽医的著作。这部书好似中医的《黄帝内经》,或者说是中兽医的经典之作,称为圣书。书中介绍如何观察马的姿态来诊断马的疾病,例如该书介绍马有三十六起卧、七十二症。当我向经验老到的中兽医请教马结症如何治疗时,他们对西兽医治疗马结症颇有微词,常常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态度,认为有一部分被西兽医诊断为结症的马,其实是误诊,在他们看来这些马患的不过是胃肠虚寒症,如果用了泻药,必然是雪上加霜,只能加速马的死亡;所以对于这一部分“寒性”的结症,他们采用温胃的方法,竟能药到病除。

  我那时对中医的了解不多,所以我研究治疗马结症,基本上是按西兽医的思路进行的。马的结症既然是肠梗阻,首先要区分的是不完全性肠梗阻,还是完全性肠梗阻,而发病多是从不完全性肠梗阻开始的,此时如果患马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常常持续数小时在地上打滚呻吟,最后发展为完全性的肠梗阻而痛苦地死去。所以治疗马的结症,如果在马刚刚出现症状时,就给予及时适当的治疗,或许能阻断马由不完全性肠梗阻向完全性肠梗阻的转化。我因对马有着不一般的感情,为了救治这些无言的伙伴们,我不断钻研,逐渐摸索出一套有效的疗法。

  当我发现马患结症时,一般不会先用泻药,因为泻药不仅泻不下坚硬的粪便,反而会导致病马肠蠕动剧烈加快,引起肠坏死,甚至肠穿孔。而我的治疗是和缓和保守的,我会给马先打一针安纳伽(强心、止痛、促进胃肠蠕动),其作用有些像中兽医运用的温胃健脾法。然后我会用肥皂水灌肠、用电针在马的特定穴位上刺激20分钟,再用鼻饲管给马注入一些盐水,让一位驭手牵着马,不停地遛,直到马的肛门出现排气,甚至最后排出粪便。我的这套治疗方法,对于轻症的马结症,或者说对于患不完全性肠梗阻的马来说,是实用和颇有效果的,但对于较重的结症,或者说对于患完全性肠梗阻的马来说,却往往不能胜任。

  我是个有心人,或者说是心很重的人,每当遇到因结症而死去的马后,我会连续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有时间便苦苦思索,希望自己能寻找到治疗马结症的方法,试图攻克这一顽疾绝症。有一天,我从报纸上读到38军某师军马科李留栓兽医,创造了用“捶结术”治疗马结症的报道,便非常渴望到他的驻地河北省正定县去学习,但那时我不过是连队的普通兽医卫生员,兵团不可能安排我去学习。好在那时我已来兵团三年,享有探亲假,而我的父亲在湖南干校,所以当我和母亲从湖南探亲坐火车回北京时,我便在河北的一个小站跳下来,我找到了那个军马科的兽医站,虽然是部队的兽医站,却位于当时正定县的县城,于是我便在正定县的招待所住了下来。

  那个时候,李留栓不仅是兽医,也是军马科的副科长,他因报纸的宣传而一举成名,所以也就成了忙人,到了那里我根本见不到他。兽医站中只有一位女兽医看家,我估计她是李兽医的学生,我向她请教“捶结术”的治疗要领,她只是简单给我讲了讲,由于当时并没有一匹病马,我看不到实际操作,所以只能是略知一二了。

  那位女兽医看到我的求知欲极为旺盛,又是远道而来,既没有看到实际操作,又看不到李留栓本人,而且第二天就要离开,她觉得十分对不起我。于是她向李科长请示,希望专门为我讲一次课,但这可不是一对一,因为一听说李科长要讲课,闻风而来的便有几十个人,于是一间大屋子便被塞得满满的,我只是坐在专席上,面对着当时崇拜的偶像。李留栓兽医那时约有四十岁,他十分健谈,也富有口才,他的思路十分开阔,在那个人人受到压抑的年代,能遇到思想这样活跃的人,使我耳目一新。他不只是讲授“捶结术”,也聊很多别的事,似乎总是围绕着哲学在谈,反正我很爱听他讲话,因为他举的许多例子,当时就令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使我在现场听得如醉如痴。因为我是带着极强的求知欲,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课,所以李留栓老师的许多令我开窍的观点和生动的例子,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先介绍自己治疗马结症的捶结术,他说捶结术来自中兽医的“掏结术”,古代称之为“谷道入手取结”,这一治疗结症的方法早于明代《元亨疗马集》,是我国古代兽医的一项卓越成就,而他的发明不过是在此基础上的改进。简单说来,就是将手用肥皂水打湿后,从马的肛门进入肠道,然后隔肠寻找马的坚硬粪球,设法推至腹壁,再用另一只手捶击粪球,直至击碎。他用这种方法,救马无数。

  接着,他向我们讲述了创造这一方法的过程,主要是源于他的不断思考,他是个喜欢琢磨的人,他举了两个例子。他原来军内的一位领导,患有顽固性呃逆症,就是不停地打嗝,大概除了睡觉时不打外,只要醒来就会从早到晚不停地打,各种治疗都无效,因为顽疾影响到工作,因此他也不适合留在军内,于是复原到地方,但因为他在军内是个团级干部,所以到了地方担当相应级别的干部,而在县城来说便是个大官,结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几乎所有的当权派都难逃挨斗的命运,而他也不例外。

  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李兽医偶遇这位老领导,发现他的顽固性呃逆症竟完全好了,于是非常好奇地问他是怎样治的,回答是不治而愈,说可能和挨斗有关,因为那时每天要做“喷气式飞机”,就是撅着挨斗,先做九十度的弯腰,两条胳膊被“造反派”反式押解着,如同飞机的两个翅膀,可是挨斗回家后,发现打嗝越来越轻,后来竟然痊愈了。于是李留栓便悟出了治疗呃逆症的形体疗法,即连续向前90度鞠躬,同时两个胳臂后翻,每天做50次,轻者当场有效,重者需反复做一段时间后,也能不可思议地痊愈。

  另一例子也很奇妙。有一天,李兽医正在伏案写东西,发现他的胳臂被臭虫咬了好几个包,同时看到一个臭虫在桌上爬,正好旁边放着一瓶廉价香水,他用手指蘸了少许,围着那个臭虫画了一圈,结果那个臭虫便一动不动,不知是惧怕香水味,还是被香水熏晕过去,但李老师就此悟出香水可以驱除臭虫的生活经验。自此,这经验也传给了我,一生中每逢身上被臭虫咬出包后,都会找些香水洒在床褥上,臭虫便落荒而逃,居然屡试不爽。此外,我的病人若出现不停打嗝的症状,我也会教他们做向前鞠躬、胳臂后翻的形体运动,竟也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算起来,我和李留栓兽医只是一面之交,他的即兴讲课也不过一个小时,但40年过去了,他的相貌、他讲话的神态、他深入浅出的话语、他讲“捶结术”的要领和他所举的生动例子,都深深刻印在我的脑中。如此深的记忆,说明当时我是怎样被他吸引,而我又是怎样因渴求知识而全身心在倾听,特别是后来我依据他治疗马结症的“捶结术”,回到连队果真救活了几匹濒死的病马。这使我深深感到当年老师的面授,让我终生受益,使我一生中,不仅因为得到他的教诲而成为一个好兽医,而且后来还成为一位有成就的中医,以致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都十分盼望能再次见到李留栓老师,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健在?他在何方?

  每当我书写得投入时,有时会不经意地感到与天地相通,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不知这是不是古人所说的“显灵”。这一节昨夜写到午后一点钟,本来写到“他在何方?”,算是本节的结束,可是现在又不得不加上一段,因为第二天出门诊时,我竟意外碰到一位38军的前部长,便有意无意地讲起了李留栓,虽然他不认识李科长,但他能确认河北省正定县是38军114师军马科所在地。他当即打电话给一位老战友,委托打听李留栓的下落。临走时,他说一有消息,便会短信通知我。

  中午时分,短信便发了过来,说李留栓后来转业到郑州的河南省畜牧研究所,可惜六年前因胆管癌病逝。这条短信如针一样刺痛了我的心,我和李老师只是几十年前有过一面之交,如果不是写这部小说,或许我早已把他遗忘,但一旦想起了他,各种画面和声音便像开了闸的水一样涌出来。他讲课时的神采,他的妙语连珠,他所举的生动例子,都一一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他曾经让年轻的我如此着迷,他的讲课曾令我如醉如痴,我曾视他为自己崇拜的偶像,把他视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虽然他因胆管癌病逝,而这种病恰恰我成功地治疗过几例,但却没有机缘为他效力,这或许是我的最大遗憾,但我愿将他在世上的足迹和贡献用文字描述出来。

  我尤其要阐述的是,他对我一生医学生涯的影响,不仅仅是我运用他发明的捶结术救活过几匹马,更重要的是他曾开启了我求知和探索科学的欲望,使我在那个压抑的年代,年纪轻轻竟敢于去攻克医学的难关和绝症,并最终成为一名有作为的医生。虽然我再也看不到李老师,但我愿将他的功绩写在书中,他的后辈如果有幸能读到这部小说,便能领会到他们的祖辈曾经是怎样一个了不起的人,尽管骡马曾经是军队打仗和农村生产不可或缺的,而如今已经被现代社会几乎淘汰殆尽,自然李留栓发明的捶结术也因此被边缘化,就像他转业后不再受到重用一样,然而他创造性的思维、不断进取的研究精神,却曾经深深启迪了我,并且影响了当时的年轻一代。

  28

  我探亲回到连队,正赶上麦收,这是使用大牲畜做苦役的季节,无论是马车、牛车,甚至是驴车都被使上了,但仍然供不应求,而牲畜拉车在全连是运输的中坚力量,因此牲畜们都被过度使用着,甚至连母马都不放过,除了怀驹子的母马,一个也不放过,自然小黑马也不得不去做劳役。我看到小黑马每次回来,全身都湿透了。看后十分心疼,可是那时候几乎所有的马都是这样,天气炎热加上马的过度劳役,致使马儿大汗淋漓,可马不能像人那样能随时喝水补充水,马只有卸了辕,吃上几遍草后,才能被允许喝水,因此它们便长时间处于脱水状态,这就形成了马患结症的基本条件,于是我变得异常忙碌起来。

  马一般卸辕后,先会在地上打个滚,将身上的汗浸入土中,粘在身上,然后再不断通过抖毛,将身上的土抖尽,这便是马自我净身的本能。马打完滚,驭手们先把马拴在马厩,喂上几遍草后,才允许它们饮水,喝完水再在马槽上加一遍料,这是每天养马的程序。可是有的马并不是由马号的驭手使用,而是大田排的战士临时牵走,他们不懂养马的程序,于是问题迭出,麻烦不断。

  且说有两匹马被牵去在场院拉磙子,连续几个小时的劳役,马儿不仅筋疲力尽,而且大汗淋漓,身上的汗不知出了几身,两匹马都处于极度脱水状态,所以当它们打完滚后,大田排的战士或许出于好心,或者是完全不懂,他们站在井台上一桶一桶打水,灌满了水槽,结果让两匹马空腹时,饮了一肚子的凉水。然而没过多久,两匹马便呻吟地躺在地上,疼得不时打滚,这显然是因空腹时暴饮凉水所致的胃痉挛,我先给两匹马各打了一针阿托品,但对这两个庞大的家伙来说,好像没有什么作用,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两匹马仍然蜷缩着,在地上翻滚着,看起来十分痛苦,这时我只好来点儿土的,我要战友们从食堂要来五棵大葱和五块老姜,分别切成段和片,找了一个大砂锅,先将水煮开后,将葱、姜放入锅中,焖煮了15分钟,待葱姜水由热转温后,我便将姜葱水分成两份,每份大约有一大碗,每碗倒入一小杯白酒,然后用胃导管分别灌到两匹马的胃中。十分钟后,这两位难兄难弟居然先后爬了起来。接着我又为每匹马打一针安纳伽,旨在强心、止痛、促进胃肠蠕动,然后让两位战友牵着它们不停地遛,直到两匹马完全没有了痛苦。第二天,我又为每匹马灌了中药温脾散,终于使两匹马痊愈。

  这两匹马如果按西兽医的思路治疗,再忽略问病因,只看眼前马的姿态和症状,很容易被误诊为结症,实际上马的胃痉挛或是因劳役后空腹喝凉水,或是因秋日里吃了较多打霜的草引发,虽然病马同样表现为腹痛,并且疼痛难忍,回头顾腹,重者还卧地打滚,但实际上这不是肠梗阻,而是胃痉挛。如果让有经验的中兽医看,他们很容易排除结症,而认定胃寒症。这和我的思路一样,所以我采用温胃的葱、姜、白酒,再加上中药温脾散,最后治愈了这两匹马。

  在割麦收麦的夏季,连日来因过度使用马匹,卸辕后马又失养,使得马儿接连生重病,于是对于我这个连队兽医卫生员来说,考验一个接一个。几天后,一匹真正患结症的马出现在我的面前。只见这匹马时卧时起,精神烦躁,转圈行走,头颈伸直呻吟着,它不仅回头顾腹,还四肢踢腹,它已有两天没有排粪。我先用老办法治疗,但灌肠、电针、安纳伽都无济于事,看来这匹马患的是完全性肠梗阻,一定有坚硬的粪球,堵死在肠子的某一处。这时用泻药非但无用,还极易造成肠坏死和肠穿孔,因此我绝对不能用泻药,那么现在也只有用捶结术一试了,否则这匹马必死无疑。

  我在几个战友的帮助下,将这匹马放在了六柱栏中,然后用绳子紧紧勒住它的肚子,否则它一定会躺倒在地。我先用肥皂水给它灌肠,将留在直肠的余便清除干净,再将我右手的指甲剪短、磨平,将袖子撩起来,在肥皂水中浸湿整个胳臂,然后从马的肛门中缓缓伸进去。我小心翼翼地用手探着,试图先熟悉马的腹腔,因为是隔肠触摸,所以全凭感觉。同时我也注意观察马的感受,因为被梗阻的部位一定会有个痛点。然而因为我是第一次操作,所以毫无经验,全凭自己摸索,探查了约20分钟,却毫无建树,我找不到梗阻的粪球,只好把手从马的肛门退出来。

  那时我已学会抽烟,于是点了支烟,坐在地上慢慢吸着,一缕一缕的青烟便从我的鼻孔中冒出来,再从我的面前飘过。我仔细观察这匹马的动作,深知如果找不到结在肠子上的粪球,这马就没救了,可是我的治疗对象不是人,而是动物,它不能告诉我疼痛的确切位置,也不能通过影像学进行诊断,因此我只能通过观察这匹马痛苦时所呈现出来的姿态和所做出的动作,揣测梗阻的大致部位。

  我看到这匹马不时回头看它的左下腹,并且用后蹄踢那个位置。于是当我第二次将手伸进马的肠腔中时,便有意朝马左下腹的位置探查,终于摸到了一个硬硬的粪球,而且在我触摸那个粪球的时候,分明感到了马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并且发出一声哀叫,我将那个粪球缓缓推向马的腹壁,并用手握住,尽量固定,显然我的另一只手已经发不出力,于是叫来结实对准那个粪球,用拳头捶击,我则极力顶住,一下、两下、三下……结实一连捶了七八下,虽然每捶一下,那马会哆嗦一下,发出一声哀叫,但那时我们已经顾及不到马的感受了,直到我突然感到手握的那个粪球被彻底击碎,顿时心中涌出说不出的快乐,只觉得我成功了!更为重要的是,那匹马得救了!

  我接着不断为那匹马灌肠,终于听到了马儿亢奋的肠鸣音,随之则马屁连连,接着排出细碎的硬球,此后接连排便。当我将那匹马从六柱栏放出来时,它已不愿再躺到地下,而是一步一步跟着牵遛它的驭手,迈着不大费力的步子走着,它显然得救了,不会死去。

  夏收的日子该是马儿患重病急病多发的日子,好不容易救治了一匹患结症的濒死的马,本以为可松一口气,没想到第二天驭手又牵来一匹患重病的马。当驭手把马牵到我面前时,我看到这匹马蹒跚地几乎不会走路,显然它的四蹄疼痛难忍,不敢沾地,走起路来则是跌跌撞撞的。那时我已经当了两年的兽医,对这种病治过几例,我翻看了马的结膜,又询问几句,便胸有成竹地诊断那病马患的是“鞍揭风”。

  “鞍揭风”在《元亨疗马集》中可以查到,属于痹症范畴,但却是急性发作,病因为当马骑乘或劳役后,在马大汗淋漓时突然揭开马鞍。因为此时毛孔是张开的,如遇中医所说的贼邪之风,便会乘虚而入,侵犯经络,闭塞机体的神经传导,马就会变得突然不能行走。

  患“鞍揭风”的病马,往往精神沉郁,皮肤发紧,肌肉僵硬,形如木马,强行运动便会跌倒;同时伴有耳紧尾直,牙关紧闭,脊硬项直,口内垂涎,粪尿却正常,所以虽然和结症的起因有些相似,都是与劳役后出大汗有关,但却是和结症完全不同的病,好在我治疗这种病颇有心得,并且有很大的把握。我至今不知道西兽医是怎样治疗这种病的,而我的治疗方法多少有些粗鲁,或者说是类似“某地大夫”的方法,至少看起来是十分鲁莽的疗法。

  只见我,先拿一盆水对准马的四个蹄子泼了又泼,这是为了清除蹄子上的泥土,然后拿一把扁头剪刀,在蹄子上缘中央与皮毛的连接处,剪掉一块毛,露出里面的硬皮,再用大镊子夹起一个大棉球,蘸了蘸碘酒,涂抹在硬皮上,其实那本是马的四个穴位。接着我拿出一根很粗的放血针,用碘酒消毒一下尖锐的针头,然后对准四个穴位,各刺一下,基本上是针针见血,因为马那时站都站不住,自身不保,所以不会躲。这使我用放血针刺得很准,以致站在身旁的战友们,被我出其不意的麻利动作所惊呆,因为他们想不到我这个平时的书生,在关键的时刻居然会有如此身手。

  做了这一处理后,我点了一根烟,嘴里慢慢吐着青烟,烟便一圈一圈飘在我的面前,然后我摆出一副经验老到的样子,向牵马的驭手吩咐道:“现在需要找一个大水坑,把马牵进去,用水泡20分钟,然后牵出来,再遛上一个小时,问题就不大了!”

  驭手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当再次把马牵过来的时候,马便行走自如了。患“鞍揭风”的马,我治过几例,都是用这种方法治的,可以说是屡治屡效。然而现在细细一想,这种类似某地大夫的粗莽疗法是无法被现代西医所接受的,因为放完血,便有了创口,我却要马到肮脏的水坑中泡蹄子,这在西医看来是禁忌,因为很容易引起感染,但在我的医学实践中,并没有发现马的蹄子出现过感染,相反,经过这样治疗患“鞍揭风”的病马都被治愈。后来,我在一本前苏联的《兽医学》上,看到有对“鞍揭风”类似的描述,他们认为马在极度疲劳后,会发生代谢紊乱,出现酸类物质积聚在四肢,而我对马蹄子放血,不过是在排毒,于是毒素从马的体内排出,这或许就是马最终治愈的原理吧。

  29

  兵团的夏收季节是连队最忙的时候,首先要在烈日炎炎下,将麦子用镰刀一刀一刀割下来,然后打成捆,码在地上,再由马车、牛车,甚至毛驴车,将麦子运送到场院,铺在场院平地上,让牲口拉着磙子来回轧,以便将麦粒和麦壳分开,而我的小黑马就是没日没夜地干着这样的苦役,一身身的大汗出着,却喝不到水,它一直处在脱水状态,直到傍晚时分才被送回马号,关在马群中,此时它一定是又饥又渴。当好容易等到放夜马的时间,小黑马随着马群,拖着疲惫的身体,在水槽旁如果抢不到足够的水,日积月累便很容易患可怕的结症。而那段时间。我因一直为牲畜的治疗忙得不可开交,即使稍有空闲,也会发配到地里去收割麦子,所以根本顾及不到小黑马。直到有一天,小黑马病倒了,并且患的便是死亡率最高的结症,才使我想起这段日子亏待了小黑马,对它实在是照顾不周。

  小黑马病倒在场院,它是在生产第一线上病倒的,它突然躺倒在地,翻滚着,呻吟着,回头顾腹,烦躁不安,同时还用四肢踢腹。当小黑马由大田排几个战士连拉带拽好不容易送到我面前时,我几乎不敢认小黑马了。它比先前消瘦了许多,它的皮毛已完全没有光泽,由于出汗,又在地上打滚,看上去浑身不仅脏兮兮,而且土头土脑的,好像昔日的绅士如今变成了行乞的叫花子,昔日的公主如今变成了卖花姑娘。

  它不断呻吟着,一副病恹恹的体态,唯有两只眼睛还流露出仅存的一点儿精气神,特别是看到我,眼睛便闪出了向我求救的目光。我的心如刀割一样难受,从来不会发脾气的我,终于忍不住向那几个战士吼叫起来:

  “你们怎么把小黑马折磨成这个样子?它是一匹母马呀!你们是不是非要把它使死,你们才心甘啊?!你们的心也太狠了!”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是跳着脚说的,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并且发出愤怒的目光,显然我是被深深激怒了,于是便不顾一切地咆哮起来,以致那几个大田排的战士看到平素的我,不过是个文弱的高中生,而现在却表现出一副要拼命的样子,不免对我产生了畏惧,于是放下小黑马,一个个都溜走了。

  现在只剩下了我和病重的小黑马,它俯卧在地上,呻吟着,哀鸣着,我跪在地上,翻看了一下它的眼睑,又摸了摸它干干的舌头,几乎没有唾液,我用听诊器探查它腹部的各个部位,几乎听不到肠鸣音。小黑马的肚子胀得大大的,它痛苦地躺在地上,已经奄奄一息,它显然患的是结症。我注意到小黑马总不时回头看它右腹的前方,这该是盲肠的部位,如果是盲肠结症,那便是最为凶险的,因为往往有巨大坚硬的粪球被堵在那里,即使用捶结术也很难奏效,而泻药更是无济于事。我突然感到,小黑马今天将要面临生与死的考验,如果治不好它的病,它有可能过不了今天,于是心中产生了莫名的悲伤,心沉重得好似被吊着一个重重的秤砣。

  我呼唤着结实和小赵子,将小黑马固定在六柱架中,开始了对小黑马的拼死抢救。我先用肥皂水反复为小黑马灌肠,仅有很少的宿便排出。我将右手五个指头捏在一起,做出一个锥体状,然后从小黑马的肛门口,像条蛇一样,缓缓地蠕动进去,进入小黑马的腹腔后,开始隔肠探寻坚硬的粪球结块,因为我注意到小黑马一直回头看右腹的前方,并用它的蹄子踢那个部位,而那是马的盲肠部位。于是我便向那个方向探去,小黑马立刻表现出不安,终于摸到了一个大大的硬块,形状如孩子的头大小,却是硬邦邦的粪球,这个大硬球的形成应当说有日子了,至少小黑马持续失水半个月,甚至个把月才能形成如此巨大的结粪。

  我艰难地把那个粪球推至小黑马的腹部,然后我让结实按照上次治疗那匹结症马的方法,捶击顶在小黑马腹部的粪球,只见他挥舞拳头对准那巨大的粪球连续捶击,但捶了七八下却毫无作用,依然是坚硬如石,可是每击一下,小黑马便会发出一声哀叫,这声音立刻会像锥子一样刺痛我的心,我向结实摆了摆手,将手退了出来。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小黑马的旁边。

  我点了一支烟,一边吐着青烟,一边苦苦思索,我知道今天如果想不出一个真正有效的治疗方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小黑马痛苦地死去,这将是多么心如刀割的一幕啊!听着小黑马一声声地哀鸣,嘶叫声一声高过一声,这分明是叫给我听的,这声音几乎使我肝胆俱裂,可这是小黑马在向我发出的最后求救。我又点了一支烟,站起来围着小黑马踱步,我心急如焚,苦苦思索,或许应了一句“急中生智”的成语,我终于想出了自认为有可能成功的治疗方案。

  我找来两个50毫升的大针管,一瓶500毫升的生理盐水,一瓶250毫升的液状石蜡油,让小赵子拿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个消毒好的略粗稍长的针头,我对结实和小赵子做了些交代,然后将右手指搭捏在一起,做出椎体状,又从小黑马的肛门口,将手臂缓缓伸进了小黑马的腹腔。

  我再次把小黑马盲肠中巨大的硬粪球顶在了它靠右的腹壁,好在我的手臂足够长,我用左手从小赵子端的托盘上,拿起一个针头,对准硬粪球的上端,一下子便刺了进去,然后我又拿起一个针头,对准粪球中间偏下的位置,又刺进一个针头。我吩咐结实拿出一个大针管,从生理盐水瓶中吸满后,接在上端的针头,将生理盐水注射进小黑马盲肠的硬粪球中,一管又一管,将500毫升的生理盐水都推了进去,我的意图就是要软化那个巨大坚硬的粪球。与此同时,我让小赵子用另一针管吸满石蜡油,接在粪球下端的针头,一管又一管,将250毫升的石蜡油也都推进了粪球,我的意图在于润滑肠道中的粪球。

  当把500毫升的生理盐水和250毫升石蜡油都注射到小黑马的粪球后,我相信那个顽固不化的硬粪球一定会发生变化,但这需要一段时间,于是我把小黑马从六柱栏中放出来,然后牵着它向马号后面的一片盐碱地走去,小黑马迈着蹒跚的步伐跟着我,有几次它要躺到地上,都被我使劲牵着缰绳,将它拉起。它已经很久没有和我在这片盐碱的旷野中散步了,然而这毕竟是小黑马曾经熟悉的环境,这使得它不顾疼痛,习惯地跟我一步一步走,或许它在想,即使走向死亡,也要由我陪伴着它,但那时我已信心满满,认为过不了一个小时,小黑马一定能脱离危险。

  约莫遛了半个小时,我把小黑马重新牵进六柱栏,用绳子绑好。我找了一个锤子,用一块毛巾把锤头包好,再用绳子扎紧,交给结实,示意他一会儿锤击小黑马粪球时,不必再用他的拳头,而是用这把包好布的锤头,这样既使得上力,又伤不着小黑马。此时,我的操作已经变得熟练,右手很快进入了小黑马的腹腔,并且顶住了那个大粪球,我感到粪球不再坚硬无比,明显软多了。我立刻召唤结实用锤敲击粪球,虽然每敲一下,小黑马仍然发出哀叫,但它的声音却是一声比一声轻,而我所顶的粪球却一下比一下小,在结实连续锤击了十几下后,我终于感到那个巨大的粪球已被击碎,我的心中顿时荡漾起无比的激动,因为在这一瞬间,我知道小黑马得救了,它将起死回生。

  当我再次把小黑马从六柱栏牵出来时,它显然已经不甚痛苦,因为它的肛门开始排气,接着便马屁连连,这实际上已达到了西医所说的胃肠减压作用。我牵着小黑马继续在旷野的盐碱地上走着,而现在我的心中已不再充满忧虑和担心,却是怀着愉悦和轻松了。

  我突然感到那天夜里,天气特别好,夜空中满天的星斗都在闪烁着光芒,微微的清风吹在身上,十分凉爽。小黑马的步伐也越来越有力,终于走到一处,它慢慢将尾巴拱起,然后一摊粪球便被排了出来,我感到一阵儿窃喜,回过头来,抱住了小黑马的脖子,这是人与马的拥抱,小黑马也明显感到了我对它真挚的爱,它知道是我救了它,就像上次它救了我一样。我感到了小黑马的兴奋,它终于伸长脖子,发出了一声高音的嘶叫,那声音划破夜空,传得很远,以致马号的战友都能听到小黑马的嘶叫声,虽然他们并没有见到小黑马,更不知道它已经排出坚硬的粪球,但小黑马嘹亮悦耳的嘶叫声,足以使战友们放心,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健康的小黑马,才能发出如此动听的高音嘶叫。

  30

  记得那夜,我一直在马号后面荒芜的盐碱地上,牵着小黑马行走,我感到它的步履越来越有力,并且不时停下来,排出它的粪便。小黑马每排一次宿便,我便感到一阵儿激动,因为这意味着它离死亡又远了一步,离复活又近了一步。我就这样独自牵着小黑马,在四外无人的荒地上遛了大半夜,那时的心情不仅轻松而且快乐,在晚风的吹拂下,更感到内心充满愉悦的快感,于是仰望夜空,看到一轮明月当头照,这使我想起了玥。玥已经离开我两年,她不可能再回到这个鬼地方,我想她现在一定是在某野战医院当护士长,或者升任军官,豪气万丈。玥身穿带领章帽徽的军服一定很帅,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她手拿钢枪飒爽英姿的身影。

  虽然我的身旁还有小黑马陪伴,它一度被我看作是玥的化身,但它毕竟不是玥,它只是能使我想起玥。我把小黑马看作是挚友闺密,或者是相依为命的另一生命体,那是因为在它身上闪烁着玥的身影,它或许是玥的一个附体,但却是我的精神寄托,是我在穷乡僻壤中赖以生存的一线希望。我之所以这样奋不顾身抢救小黑马的性命,就是怕失去我在孤寂中仅存的依靠,因为在它身上还蕴藏着我未来的希望哩,或者说是人生幸福的期盼。我牵着小黑马在夜光下行走,好似与玥一起漫步,于是便梦幻般地对未来开始盘算。如果有一天我能和玥结合,说得更明确些就是和玥结婚,那么现在首先需要做到的,或者说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我一定先要离开这里,跳出这里,也就是说首先要冲出沙头。

  今天能救活小黑马,在我看来意义非凡,至少说明我在攻克马结症方面取得了突破,虽然周围的人并不懂其中的意义。他们认为,兽医的职责就是治好牲畜、家禽的各种病,不管是顽疾还是绝症,在他们眼中,这些病马、病骡子被我左试右试后,都一个一个活过来了。这样的事情似乎每天在发生,所以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他们并没有把我看成是“英雄”,或者是一个了不起的“神医”。事实上,在这样一个偏僻的乡村,在这样一个内蒙古建设兵团极普通的连队,我在医学领域中已经做出了惊天动地的事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我的业绩却无人知晓,因此我实际上是被社会埋没的。

  然而那一夜,在我救治小黑马的整个过程中,我不仅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自信,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非凡的医学才能。天生我有才,既然我是个肯钻研的人,一个擅长思考的研究者,那么只要我的思路对准了某一种病,不管是疑难杂症,还是顽疾绝症,治疗的办法早晚都会被我研究出来。因此,我坚信有一天,自己会做出重大的创造发明,为人类的医学做出贡献,从而出人头地,一鸣惊人。到了那一天,我就有可能被某个医学研究部门看中,将我调去从事专门的研究,从而使我最终冲出沙头。我这样盘算着自己的未来,心中燃起了憧憬未来的希望之火,并且因此而产生无穷的力量。

  那一夜,我的确很爽,心情好极了,牵着小黑马,如同牵着我的战利品,在大自然的天地间,向世界炫耀。男人到了这个时候,都会飘飘然的,于是不断遐想,甚至想入非非。我想着自己有一天真的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低调地说在社会上混出了点儿模样,于是我昂起头,挺起胸膛,伸直腰杆,带着几分骄傲去找玥,因为我感到自己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有了基本的择偶条件,有了迎娶玥的起码资格,所以我便毫无顾虑地、大大方方地去寻找玥。想着想着,心中不由荡漾起兴奋和幸福的涟漪,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似乎看到了一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最终有可能走得通的路。

  那么我选择哪种疾病作为自己研究和主攻的方向呢?我感到马最难治的疾病被称为绝症的“结症”都被我攻破,似乎在兽医界已没有更难的疾病值得我去研究了。于是我把目光转移到人兽共患的疾病,而这种病最好是不治之症,只有这样的绝症才值得我研究,研究起来才会觉得过瘾,一旦研究出点儿名堂,我才能一鸣惊人,而在我看来,这种疾病非癌症莫属。那时我只有24岁,一个只有两年多兽医临床经验的“赤脚兽医”,居然下决心研究癌症,并试图攻克这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医学难关。那么我小小年纪,为何会萌生出这样野心勃勃的念头,是不是出于年轻人的轻狂呢?或者说是异想天开呢?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在临床中,我确实遇到了一匹患癌症的病马。

  这匹马是一匹普通的蒙古母马,因为是白颜色的,所以大家称它为小白马。小白马与众不同的是,它是天生的走马,这在马群中非常稀少,我来到马号多年,也仅仅碰到小白马一匹,它属于天生的走马。所谓走马,是指马两侧前后腿一致,走起路来是同步的,即一顺一顺的,人骑在上面非常舒服,而且速度不亚于一般的跑马,但十分适于跑长路。后天的走马要靠好的骑手压步而成,非一日之功,即使每天压步,也需要几个月的工夫。如果中间碰上一位生手骑乘,有可能将已压成的走马步子搞乱,结果前功尽弃。能够压出走马步的骑手在整个兵团恐怕很难觅见,即使在老乡中也是寥寥无几。我曾试图将小黑马压成走马,却始终没有成功,原因不外乎小黑马是天生跑马的料,它跑起来是一跃一跃的,每一跃便有十几米远,四肢充分展开,肚皮几乎擦着地皮上的草尖。所以小黑马奔跑的姿势和走马一顺一顺的运动姿态相差甚远,这便决定了小黑马压不成走马。

  然而团部为了给连队培育更多的骡子,曾经专门到陕西关中地区买来一头大叫驴。关中驴是中国著名的大型驴,公驴体重约700斤,因此这头大叫驴的个头不亚于普通马,当时买来的价格约800元,比一等马的价格还要高很多,足见其不凡。因为小黑马四岁之后将准备育子,于是我不得不考虑今后由谁来担当我的坐骑,选来选去,最后竟选中了大叫驴。选中大叫驴的理由是因为它被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调顺出了“走马步”。 驴一般不善跑,它们喜欢快走,虽然大叫驴不是天生的“走马步”,但在我不断的骑乘和调教下,居然被压出了“走马步”,它走起来又稳又快,于是大叫驴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后来的坐骑。

  大叫驴的个头在驴群中至高无上,在远近无驴可比,骑上它自然招人注目,但偶尔也失大雅,因为当我骑着大叫驴行进时,如若被它看见母性的驴或马,它会立即起性,大叫着,不顾一切地冲过去,其叫声同样响彻四方,于是便会有更多的眼球投向我。很多战友在40年后都能记起我骑大叫驴的姿态,那时的我背着药箱,骑着大叫驴经常来往于团部和连队之间。

  非常幸运的是我找到了当年骑大叫驴的一张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大叫驴的头有我头颅三四个大,加上它700斤的体重,可以想象它的巨大无比,在荒芜的内蒙盐碱地上,也足以凸显当年大叫驴的风采。这张照片当时我并没有保存,或许是那时我偏爱小黑马的缘故,觉得这张骑驴的照片不值得保存,但我却将这张照片寄给了一位中学同学,他居然保存了几十年,并且后来送还给了我。

  大叫驴被我压成了“走马步”,这个本事如果细细推敲,可能要追溯到中学时代我曾经练过长跑,并且也学练过竞走,尽管是自学,但毕竟琢磨过竞走。我初中在北京男二中就读,教体育的蒋老师以前是竞走运动员,他的中长跑也不错,在北京春节环城赛跑总能拿到名次,我因为练长跑,所以对他极为崇拜,每当春节常会骑车尾随他看比赛,蒋老师采用跑和竞走交替进行,十分省力,于是我常常模仿他竞走。竞走的要领便是扭动臀部,从而使大腿充分展开,并且带动小腿,这样步伐会变得很大,走起路来像上了发条一样,十分舒展。

  到了兵团,我没有忘记竞走。有一次,走夜路,我便扭动臀部,摆动双腿,像竞走运动员一样走开了,我觉得在乡村的土路上,迈开自己的步伐,行走如飞,非常过瘾。当走过一个村庄的时候,我与众不同的行走姿势吸引了村里一帮孩子,他们叫喊着追逐着我,并且大声地为我喊着一二一,同时发出嘻嘻的笑声。他们感到我的行走十分神奇,这恐怕是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开始他们以为我的神经出了毛病,后来从我行走的速度中悟出了道理,于是他们幼小的心灵似乎开了窍,原来走是可以这样扭动屁股,甩动双腿大步行走的,或许《水浒传》中那个能够“日行八百里”的神行太保戴宗就是这样行走的。

  大概因为我了解竞走的要领,所以我对如何压出“走马步”也颇有心得。我的诀窍是,先让马或驴的腿充分展开,然后使它们每侧的两条腿,尽量要一顺一顺的,而人骑在马上或驴上,重心要靠后,并略有倾斜,用嚼子掌控好马或驴的头,但不能勒得太紧,稍稍松开,这样马或驴就会自然走出“走马步”,并且像竞走运动员一样扭动起来,如同开足马力的一条游轮瞬间驶过,与奔跑的马不相上下,所以用“行走如飞”来形容走马是不为过的。

  小白马虽然是天生的走马,但如不得要领,也骑不出“走马步”,开始只有我和小赵子能骑,后来许多人摸得规律,掌握了骑乘要领,便都能骑出“走马步”了,于是争相骑乘,结果先是发现小白马的肚皮被磨破,我进行伤口处理后,还未愈合,又被人骑乘,于是又有新的伤口出现。虽然我一再制止骑乘,但连队领导都知道小白马是天生的走马,常常点名要这匹马出勤,结果通信员将马牵回来时,我发现小白马肚腹上勒鞍带处,常常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这样反反复复磨损、擦伤、感染,伤口久治不愈,终于有一天小白马肚腹的伤口处,冒出了一个硬硬的肿块,而且还渗着血。肿块在不断长大,仅仅几个月,便有脸盘般大。

  我知道,小白马的肿块不是好东西,那时我脑袋里还没有肿瘤的概念,但经过各种伤口的外处理和消炎治疗后仍然无济于事,于是我让大车班的战友将小白马送到团兽医站住院治疗,可是结果有去无回,小白马再也没能活着回来。我没有参加小白马的手术,手术是由李兽医主刀,在手术中发现小白马已经怀孕,怀有五个月的小马驹。在剥离巨大肿瘤时,小白马一直流血,当手术完成后,小白马的血也流尽了,也就是说,小白马没有下得手术台。小白马最后被诊断为腹壁恶性肿瘤,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癌”。

  31

  小白马的死让我难过了好几天,对于它的死因、病因、发病过程、诊断、治疗,我思索了好几个月。马的肿瘤发病率很低,可是我却碰到了这样一个罕见的病例,并且观察了这匹马发病的全过程,于是在我的心中便萌发了对癌症的研究。母马、怀孕、内分泌改变、久不收口的外伤……这些问题终日缠绕在我的脑海中。从马号到食堂大约有几百米的路,每日我要来回走三趟,这段时间便是我思考的时间。那时的我是个非常邋遢的青年,整日蓬头垢面,衣服也是脏兮兮的,看上去是一个典型的落魄青年。我的性子很慢,走起路来迈着四方步,步履蹒跚,显得暮气沉沉。虽然周围的人知道我似乎在研究什么,但谁也不知道我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甚至当我走到食堂的橱窗前,将饭盆递进去的一瞬间,所有的人此时都会盯紧盛菜的勺,生怕那勺会有意无意地抖动一下,而我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心思,只是把饭盒递进去,接到菜后,我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转身就走,脑子里仍然想着小白马患的病,想着我所要研究的癌症。

  在终日思考小白马发病的全过程后,使我感到肿瘤的发生似乎和体内的某种内在因素有关。我慢慢悟出了其中的内在关联,认为是内分泌紊乱诱发了肿瘤的发生。在回北京探家的一个月,我依然像个呆子一样痴痴地研究癌症。记得我先后到过陆军医院、同仁医院和肿瘤医院的图书馆,在那里搜寻我要找的各种癌症资料。我的书包里装着从父亲的抽屉里翻到的空白卡片,当我看到有关癌症的宝贵资料,便会抄录在卡片上,同时标明出处。

  探家回来,别人会带上各种兵团紧缺的食品,我却带回了上百张写满字的卡片。那时很难买到或找到专业书,只有在医院的图书馆才能看到有限的学术杂志和书籍。我研究癌症都是在夜间喂马时进行的,因为是我独自一人喂马,又是夜深人静之时,这为我提供了绝好的研究条件。于是在喂马的间隙,即添完草料后,马要吃一会儿,每次的间隙大概有半小时,这就是我研究癌症的宝贵时间。我将马灯放在马房的一个土坯桌上,然后把我从北京带回来的卡片拿出来,细细读,反复推敲,再结合小白马发病的整个过程,慢慢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自己对癌症的认识。

  这些对癌症的认识和见解日积月累,逐渐成熟,于是我便有了要把这些看法和观点写成一篇学术论文的欲望。终于一天夜里,我实在忍不住了,在给马添完一遍草后,我把马灯放在马厩的土坯桌上,然后将一沓发黄的糙纸放在我的“红砖头”上,开始撰写我一生中的第一篇学术论文,记得题目是《癌变机理探讨》。当时我把癌变的根本原因,首先归为内分泌紊乱。坦白地说,那时我对癌症的思考还处于最初的萌芽阶段,后来在此基础上不断推敲和完善,提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癌变假说,认为癌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各种致癌因素长期和反复的刺激下,使局部细胞分泌的促素与抑素长期处于紊乱,这实际上是细胞内的一种“阴阳失衡”。随后我还提出了生癌野的概念,即细胞所处的局部环境中,如果促素长期分泌过剩,抑素相对不足,细胞就会在生癌野的范畴内逐渐发生癌变。

  我大概花了两周的时间,利用喂夜马的间隙,完成了这篇论文的初稿,然后不断修改后抄写了两份,一份寄给了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的吴桓兴院长,一份寄给了中国医科院肿瘤研究所的病理学专家李铭新教授。我做这些事情都是一个人暗中进行的,不免给人以行踪神秘的感觉。

  一位战友在20年后曾经回忆,他们看到我神秘的行踪,出于好奇,想搞一出恶作剧,在半夜吓唬我一下。于是两位战友身披羊皮大衣,他们故意把毛翻在外面,试图装神弄鬼,两人悄悄摸进马厩,并且站在了我的背后。我因完全沉浸在论文的写作中,似与外界完全隔绝,对他们竟毫无察觉,甚至当两位战友向我大吼一声时,都没有立即反应,而只是慢慢抬起头,转过身去,然后用呆滞的眼光看着他们,因为那时我还没有完全从论文中醒悟过来,或者说跳出来,结果倒是把那两位战友着实吓了一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了回去。第二天,大概他们把昨夜未果的恶作剧说给了其他战友听,于是身边的战友都用一双疑惑的眼光盯着我,当看不出我与常人有何不同时,才放下心,否则他们或许会向连部报告,当然他们也有可能向卫生室报告。

  一个月后,我先收到了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吴桓兴院长的回信,虽然读后欣喜若狂,但也只能是偷着乐,因为这事儿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我一遍一遍地读着他的信,内容都是鼓励我的,认为我的观点有道理,希望我能找到进一步深造的学习机会,使我将来在癌症方面的研究能不断深入,为医学事业做出贡献。吴桓兴院长是中国肿瘤学和放射治疗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他所总结的肿瘤治疗的基本原则被中国肿瘤学界广泛运用。为了纪念他在中国肿瘤防治方面作出的贡献,他的塑像一直矗立在中国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大院内,同时还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桓兴肿瘤医院”,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

  今天当我为了写这部小说,到网上查看他的介绍时,看到了他慈祥的照片。我和他只有这一信之交,但对当时只有24岁的我来说,他曾是我心目中比李留栓更为高大的偶像,而他因是归国华侨,又是英国剑桥大学的归国留学生,并且是癌症治疗的顶尖学术权威,所以政治运动对他的冲击相对较少,他一直是在职的中国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和肿瘤研究所所长,他的忙碌与时间宝贵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他居然对在内蒙古偏远地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写了回信,还给予了令我激动不已的鼓励,这也许仅仅是他日理万机中所处理的一件寻常事,但至少也要占去他一定时间读我的论文和给我写亲笔信,这体现了老一代知识分子在当时对一个有志青年的关怀和厚望。

  然而正是这样一封信,改变了我的一生,或者说为我的一生树立了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以致在很多年后,我终于考上了北京中医药大学,后来又到美国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在实验室进行癌症研究,回国后又致力于中医临床的抗癌研究,开创了无毒抗癌治疗的新途径。而我一生所取得的成就,实际上最初的原始动力来自吴桓兴院长回复我的这封信,对于当时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的一个青年人来说,手捧这样一封信,就如同饥渴的人喝到一杯蜜水,干枯的禾苗吮吸到晨雾的露滴,而对于一个孤寂、失落、悲观的我来说,这封信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我和吴院长从未谋面,只有这一信之交,他给我复信后恐怕早已忘记,他不知道大概也不会预料到,他的这封信曾对那年那月一个落魄的知识青年,起到了怎样巨大的激励作用,并且影响了他的一生一世,使他最终也成为抗癌战线上的一位佼佼者。如果后来的考证者,试图寻找这封信,考证这封信,那么我要告诉他们,这封珍贵的信至今还保存在我的档案中。

  过了几天,李铭新教授也同样给我回了一封信,他的信要更长一些,不仅对我的学术观点给予了某一方面的肯定,而且认为我具备很强的科学推断力,因此他同样建议我要努力争取获得上学或深造的机会。两位前辈对我的鼓励和建议,很自然地使我的心底涌出了想上大学的强烈欲望,尽管当时大学招收的都是工农兵学员,但毕竟能提供一个系统学习的机会,因此我依然万分渴望。

  32

  工农兵大学生是那个时代的特殊产物,一般不需考试,只需所在单位或连队推荐,但政治审查极为严格,所谓的政审主要是对家庭的政治审查。对于兵团战士来说,一般的审查主要靠连队给父母单位发调函,那时父亲在“五七干校”劳动,母亲在军区总医院的工作一直没有恢复,还不允许她佩戴领章和帽徽,加上复杂的海外关系,我想返回来的调函一定写得很糟糕,所以我要在那个年代上工农兵大学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使兵团推荐上去,到了大学一看档案,立刻会被打回来。然而1973年的夏季有些特别,国家的教育政策似乎有了重大调整,那一年的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特别多,分给我所在一连的名额竟达6名。更使我感到振奋的是,这次大学生的选拔增加了文化考试,于是感到似乎对自己有利,竟跃跃欲试,这不能不使我在穷乡僻壤的沙头做起了大学的美梦。

  那年探亲,我偷偷带回了课本。在每天喂夜马的间隙,我提着马灯,坐在土坯的马房里,翻看那些久违的中学课本,对知识的渴望和上大学的梦想,在那段日子里,我的心中常常荡漾着快乐和希望,感到离开兵团,冲出沙头的目标有可能实现。报考的程序是一步一步进行的,先报名,然后全连各排各班讨论投票,虽然女生对我并不熟悉,但都知道我是个兽医,平时不爱说话,与人不大交往,生活上较为邋遢,然而是个喜欢钻研的人,并且给牲口治病有两下子,所以在她们的心目中让我这样的人上大学较为靠谱,对国家有好处,结果在全连投票选举后,我顺利选入准许参考的名单中。

  一位当年荣幸成为大学生的战友,与我一起到团部参加了考试,他后来撰文回忆那时我们在一起参考的情景,写得颇为详细。他对我的印象是好钻研,常有惊人之语、奇异之念。他回忆道,在1973年夏,我们与众人一起到团部大礼堂席地而宿,准备考场一搏。夜半,他醒来,看到我端坐在被窝,反复审视两手,且念念有词:“左手、右手、左手、右手……”结果惹得醒来的人都哑然失笑。我记不得那天是在精心准备考试,还是在梦呓,但可见我对这场高考的重视,连睡觉都不忘背物理学中的“左手定律”。 考试那天我的确很自信,记得考数学只用了规定时间的一半,便胸有成竹地将考卷递了上去,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自己已经跨进大学校门的一幕。

  我的文化考试虽然不错,但那年那月的事情说不准,后来果然发生了变故。有一天,报纸上登出了张铁生交白卷的文章,那时每个排订有一份《内蒙古日报》,每个班有一份《兵团战友报》。我因为和排长住一个屋,便首先读到报纸,读到了张铁生在白卷上写的文章,特别是读完转载的《人民日报》编者按后,心当时便咯噔一下,因为我觉得政治形势会因此发生变化,后来大学招生果然将文化考试成绩作废,政审又成为重要的标准,于是我立刻感到了岌岌可危,感到我的大学梦即将破灭。

  然而那时我对上大学的欲望太强烈了,大概我正处于人生中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每日思潮汹涌,对知识的饥渴到了垂涎欲滴的地步,因此我不甘心自己和大学就这样失之交臂。在那段日子里,我心急如焚,像个没头苍蝇那样在马号的后院走来走去,整日六神无主,不知所措。有一天凌晨,天还蒙蒙发亮时,我将小黑马牵出,鞴上鞍子,骑着它向团部奔去,到了新安镇,我把小黑马放在兽医站,一个人独自向团招待所走去,几年前我曾在那里住过一夜,而大学招生的工作人员那时就住在招待所。

  大学招生组的同志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们查看了我的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更为重要的是,我掏出了自己的一张王牌,那就是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吴桓兴院长给我的信,我的一位上了大学却十分同情我的战友后来回忆道,“他珍藏的并在紧要关头出示的那封信,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和看过,我幸运地也在其列。那是中国科学院肿瘤研究所所长用红头公文纸给他回复的亲笔信,内称:你的论文已由所内同志传阅。你的设想有一定道理,但还需证实。望你继续努力研究,为攻克癌症做出贡献(大意)。”

  大学招生组的同志最初看到吴院长的信时,十分震惊,他们打量了我许久,想象不出在这样远离大城市、医院、研究所、图书馆、实验室的穷乡僻壤,居然有人这样执着地在研究癌症,试图攻克世界上的医学难关,感到国家最应该将这样的青年挖掘出来,送到大学培养深造,为国家积累科技医学人才,因为国家会有求才若渴的那一天。可那个时候政治风潮已变,他们担心我的政审不能过关,但依然答应我和连队进行沟通,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在连队等了许久,每天都在连部周围转,我仔细观察着每位连首长的脸部表情,希望从中寻找出细微的变化,以推断我能否上得大学。遗憾的是,我看不到他们对我有过一丝笑容,便感到我的结局会不妙。在团部,我委托薛兽医秘密为我打听消息,在发榜的前一天,其实我已经知道这次主要是因为政审不过关被刷了下来,而政审最主要的问题已不是父母,而是我十分复杂的海外关系。细细想来,我母亲的兄弟姐妹,也就是我的舅舅、阿姨中,共有五个在美国,一个在加拿大,虽然他们在十年后,曾联手资助我到美国留学,以弥补当年因为他们而对我上大学的影响,可那都是后事了,然而在当年对我的打击,或者说对我精神上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当得知上大学彻底没戏的那个晚上,我牵着小黑马,在马号后面的盐碱地遛了几乎一宿。那本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地方,每当我和小黑马走过,都会带来不尽的愉悦,使我忘记艰苦,忘记劳累,忘记孤寂,忘记背井离乡的思念,同时给我带来轻松,带来快乐,带来无尽的遐想,甚至带来对玥的想念,从而又带来对未来的憧憬和期盼。然而那一夜的天空是阴沉沉的,密布的乌云遮挡了月亮,只有依稀的星星,发出惨淡的光芒,我的心情已经悲凉到了极点,感觉万物俱寂,整个大地都是死气沉沉的,好似世界只剩下了我和小黑马。

  我迈着沉甸甸的步子,蹒跚地走着,小黑马只是像往常那样紧紧跟着我,而我走着走着,眼泪不由得从眼眶涌出,而那泪水实际上是从我的心底涌出的。几年来我练就的勇敢、坚忍,甚至标榜的硬汉形象,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的懦弱、无能、毫无出息却顷刻暴露无遗,我看不到未来的希望,哪怕是一丝一毫,感到在我的前面已经无路可走,似乎人生已走到万丈深渊的绝路。我想自己永远也冲不出沙头,这辈子就只能窝在这里了,我永远见不到玥,或者说没有资格再去见玥,自然也不可能和玥结合了,那么我在世上还有什么活头呢?

  我将小黑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朝着更为黑暗的远处慢慢走去,我不知道下一步会做出怎样的蠢事,反正我感到绝望,感到世界的末日即将到来。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小黑马的一声高音的嘶叫,我不舍地回头向小黑马望了一眼,却依然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然而使我意想不到的是,这时传来小黑马一声高过一声的嘶叫,并且感觉到它在不停地刨地,终于它从笼头中挣脱出来。我的背后随即传来小黑马狂奔的马蹄声,我不由得转过身,面对着它,似乎在迎接另一生命对我的救赎。

  小黑马直冲到我的胸前,打着响鼻,不断向我的怀中冲撞,我抱着小黑马的脖子,终于控制不住自己而失声大哭,因为四下无人,我便可放开喉咙大声地哭泣,希望把心中悲愤、不平都发泄出来,哭泣的声浪在寂静的大地上响彻四方,并且回荡了许久,因为那次失学对我的确很伤害,才使得我的心中有如此的悲痛。然而当有了这样心胆俱裂的宣泄后,我的情绪顿时好了许多,以致最终放弃了愚蠢的举动,并且在心中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我感到人生还没有走到尽头,世界的末日还未到来,至少有小黑马与我为伴,有小黑马和我相依为命,那么就在沙头延续我的生活吧!相信有这样通人性的小黑马为伴,至少能够暂时摆脱我的孤寂和绝望,那么就让我耐心地等待黎明,等待世道的改变,等待未来的机会吧。

  我抚摸着小黑马的鬃毛,用我的面颊紧贴着它的头颅,它的下巴便架在了我的肩膀上,我们相拥了许久,我闻到了小黑马的体味,却想象着好似与玥拥抱在一起,在人经受最困苦的时候,在遭受致命打击的时候,唯有爱能将绝望驱散,唯有爱能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唯有爱能使人重振旗鼓,唯有爱能鼓励我在人生的路上挺起腰板,继续向前。

  我松开了小黑马,希望它在我的周围吃青草,我宁愿坐在它的身旁,和小黑马相守让我心碎的一夜,这将是我最难过的一夜。然而小黑马似乎并不情愿,它从我撼天动地的哭泣声中,已经听出了我心中的悲哀,甚至我的绝望,它怕我做出愚蠢的举动,竟不停地打着响鼻,在我的前面来回转圈,它试图挡住我继续向前的路,它开始用嘴不断拱我的身体,显然它在示意我往回走,我不知道小黑马的这个反常的举动,是因为玥的化身在作祟,还是出于它的本能,反正我觉得小黑马已觉察出,把我一个人扔在荒凉的野地中是十分危险的,只有让我回去才是安全的。

  小黑马不像以往那样,只是紧紧跟着我,而是低着头紧贴我的身,它的嘴不时顶着我的后背,好似在押解一位失落的青年,将它送归大自然的怀抱。我明白小黑马的心思,停下来,用我的嘴亲吻了它长长的面颊,然后慢慢爬到小黑马的背上,我没有直起身,而是俯身在它的腰背上,就像上次小黑马救我一样,它曾驮着受伤的我走了几十里的路,我喜欢这样被它驮着,因为我愿意享受马对人的爱,渴望得到世间的真爱。我好似卧在爱的摇篮中,让小黑马驮着我一步一步走向马号,在有节奏的摇摆中,我感到了幸福,感到了世间的真爱,同时也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我深爱小黑马,并且在一生中永远不会忘怀这匹极通人性的小黑马,因为它将我从黑暗中驮出,把我送向光明;它将我从绝望中救出,让我走向新生。

  33

  六位兵团战友荣幸地成为工农兵大学生,他们是继大院子女出逃当兵后,又一批冲出沙头的先驱者,我对他们由衷地羡慕,并且祝愿他们学业有成,前途无量。至于我没有得到这样好的学习机会,虽然感到失落,并且纠结了许久,甚至感到悲痛欲绝,但最后我不得不认命,因为我的命运便是继续留在沙头。

  一个星期后,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一切如常,我依旧养马、做兽医,但我还是感到了不同,发现与我亲近的战友都先后走了,玥离开兵团当兵去了,一位可称为知己的战友这次上了大学,结实因为是独生子女,也幸运地调回了北京,我的周围已没有了知己和好友,只剩下了我和小黑马。既然从此只能与小黑马为友,与它相依为命,那么我就该无微不至地关心小黑马,不仅关心它的生老病死,也应关心它的婚嫁和生子。转眼间,小黑马已经成为四岁的母马,它到了配种怀胎的最佳年龄,也就是说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有一天,小赵子放马回来,他牵着小黑马,向我大声喊着:“文博!文博!小黑马发情了,咱们连的两匹公马争着要和小黑马配,还打起来了,可是小黑马踢它们,好像根本看不上它们。”

  我走过去,接过小黑马的缰绳,将它牵到六柱栏中,把小黑马绑好,准备给它做妇科检查。几个月前我曾到王广和配种站培训过三天,那里是巴盟地区有名的配种站,将要引进一匹纯种的卡巴金种马,提供免费的冷冻人工精子,实施一项国家改良马品种的计划。因为我受过正规的培训,所以懂得如何给母马做妇科检查,通过肛门指检卵巢的发育情况,以确定最佳的配种时间。那次学习回来,我准备在连队开展大牲畜优良品种的配种工作,只是连队的公马平平,然而我们连的关中大叫驴则是远近闻名,它的个头高大,在驴群中如鹤立鸡群。经过反复考虑,我最后决定以大叫驴为中心,开展连队的配种工作。为此,我选择了几匹矮小或劣等的母马,作为大叫驴的三妻六妾,以供它享用,其实不过是让大叫驴为连队繁殖一群品质较好的马骡。

  于是乎,只要我为大叫驴选定的母马发情,小赵子就会立即通知我。接下来的工作,我会把母马牵到六柱栏中,做例行的妇科检查,当触摸到母马的卵巢发育即将成熟,便会安排第二天让大叫驴配种。然而当这个消息一旦走漏,第二天来马号围观的人便会有很多,比演一出戏还要吸引人,甚至场面超过我那次骑“土匪”,可谓盛况空前,但我们也不得不挂出“女生不宜”的牌子。

  配种的开场常常是这样的,一位战友先将母马牵出,然后我牵着大叫驴出场,意在试情,母马如有意,会心领神会,立刻叉开裆,撒一泡长长的尿,而大叫驴闻到了含有荷尔蒙的尿后,会非常没出息地起性,它的阴茎立刻硬了起来,足有一尺多长,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这声音像个无赖或泼皮发出来的。大叫驴一面吼着,一面冲过去,贪婪地去闻母马的阴户,终于它忍耐不住,引发了强烈的性冲动。作为配种员,接下来我的工作则是帮助大叫驴,将它的阴茎导入母马的阴道,使其交配成功。于是围观的人便看到大叫驴的尾根部不断上下抽动,臀部肌肉也有节奏地抖动,结过婚的人都心知肚明,大叫驴正在射精。

  待射精完毕,我将筋疲力尽的大叫驴慢慢牵下来,于是人群中有人开始起哄,并且为大叫驴的出色表演鼓掌。这个场面对于当时清一色“光棍” 的兵团男战士来说,真是大饱眼福,自然也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一件乐事,所以印象深刻,以致一位战友在四十年后,还绘声绘色地将这一场景描述如下:

  文博给我们表演了一场“配种”大戏。那天,他早早给连里的大叫驴加了料,料里面还拌了两颗鸡蛋,然后把养精蓄锐的大叫驴牵到马号的空场“吊”起来(驴头高昂,精神抖擞),他细心地为大叫驴刷毛,而那大叫驴表现出一副十分受用的样子。一会儿,沙头老乡牵着一头发情的母马来了,大叫驴远远闻到气味,嗷嗷叫起来,张开大口,喘着粗气,尾巴乱甩。文博则走上前去,和老乡确认一下交易细节,不外乎先给连里多少鸡蛋多少马料,配种成功再给多少多少(现在回想起来,文博也是在为连里创收呢)。

  配种终于开始了,文博将缰绳一松,那大叫驴早就迫不及待,因为箭在弦上,便腾地扑将上去。可惜,它欲速则不达。关键时刻只见文博挺身而出,两手一托一送,转身又到大叫驴后面去推臀部。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完全按教科书上的要求,做得一丝不苟。然而在周围一圈弟兄看得目瞪口呆之际,文博一反常态,大声呵斥那牵马的老乡:“快拽走!用劲儿拽啊!”接着抬脚就向那母马屁股踹去(据文博后来解释,母马一走路,意味着“满载而归”,可保证受孕)。由于文博既专业又敬业,那母马后来成功产下一头骡子,价值相当于于几匹马的价格,而文博也因一心一意协助种畜配种,得了个“第二射手”的不雅之号,周围村里的老乡却趋之若鹜,时不时牵着牲口来找他,企盼从他手里整个马骡或高大的驴出来。

  战友的回忆和细致入微的描述,说明了我当时不仅精通兽医工作,同时对配种工作也很在行,但我绝不会让大叫驴给小黑马配个骡子,这样就把小黑马毁了。我把小黑马牵进六柱栏后,先给小黑马灌肠,再将自己的胳臂和手用肥皂水洗了又洗,然后伸到小黑马的肛门中,检查它两侧的卵巢,结果发现小黑马左侧的卵巢即将发育成熟,于是我非常有把握地对小赵子说:

  “后天配,一配一个准。”

  然而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从哪里寻找一匹好的公马,一匹能配得上小黑马的公马呢?我拨通了团兽医站电话,希望得到团兽医站的支持,薛兽医与我做了如下的通话:

  “既然小黑马发情了,就可以给它配了,小黑马一定能怀个好马驹!”

  “我们连没有好的公马。”

  “还记得你们连往西二十里外,有个王广和镇配种站吗?这是国家办的,专门为了改良当地马的品种,那儿有一匹纯种的卡巴金公马,上个月已上岗到位,提供免费配种,当然主要是人工配种,如果你能和站长好好说说,进行一次自然配种,那小黑马肯定能怀上一匹好驹子!”

  薛兽医的一席话说得我很兴奋,我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如果能让纯种的卡巴金黑公马与小黑马进行一次自然的交配就好了,于是我决定第二天亲自带小黑马到王广和配种站。

  34

  那天,我为小黑马鞴好鞍子,骑了约二十里路,来到王广和镇,这里没有兵团进驻,但有知青点,我牵着小黑马来到在巴盟地区颇负盛名的王广和配种站,在那里我曾经学习过三天,也算是熟门熟路了。但在我学习期间,那匹种公马还没到位,根据薛兽医给我提供的信息,这匹马上个月才正式交给配种站,所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这匹纯种的卡巴金公马,毛是油黑色的,个子比小黑马要高一截,真可称得上是“黑马王子”。那个时候作为一名兵团战士,我没有照相机,即使拍下照片,也只是黑白的,展现不出“黑马王子”昔日的风采,好在今日网络发达,我从网上搜索,很快找到了一张卡巴金纯种马的照片,而且毛色同样乌黑油亮,与我几十年前看到的“黑马王子”外形相仿,所不同的是,当时我所看到的那匹卡巴金马,是拴在一间高高的马厩里,而照片中的卡巴金纯种黑马马则正在草原上奔跑。

  卡巴金马,肌肉发达,体形高挑,奔跑的动作优美轻盈,不仅速度快,而且耐力好,卡巴金马最初养殖在苏联高加索山脉地区。少数的卡巴金属草原马,大多数的卡巴金则属高山马,苏联的骑兵部队基本上都是清一色卡巴金马配备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匹乌黑的纯种卡巴金马时,真有眼睛一亮的感觉,就好像领着漂亮的女儿去相亲,看到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帅小伙。那天美中不足的是卡巴金公马精神不佳,头一直耷拉着。

  站长走出来,他是一位五十余岁的长者,我恭敬地向他打招呼:

  “站长,您好!我是兵团的,您还记得我吗?我在咱们这里参加过学习班,我的这匹小黑马是有卡巴金血统的母马,想让您的纯种卡巴金公马给配一下。”

  站长眯起眼睛,打量了小黑马好一会儿,说:“马倒是好马,但的确不是纯种的卡巴金,我看它卡巴金的血统能占一半,另一半有三河马和蒙古马的血统。”

  我对他的眼力和经验由衷地佩服,于是顺势奉迎着他说:

  “站长真是好眼力啊!您简直是当代的伯乐!它的父亲是纯种卡巴金,它的母亲是三河马与蒙古马的混血。它跑起来,我敢说全内蒙恐怕很难找出追得上它的马。”

  站长会意地点了点头,同时也得意地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然后说:“你要是让我的马配,生出的马驹,就有75%的卡巴金血统,可能跑得会更快!”

  站长的话虽然有自夸的成分,但正中我的下怀,于是兴奋地应答:

  “说得太对了!我相信肯定能配出个好马驹,说不定是匹草原上的千里马呢,那就让您的马配一下吧!”

  可是站长来了个急转弯,摇了摇头说,“不巧,你来得不是时候,我们的冰箱坏了,保存的精子全报废了。”

  “那就让您的马自然配一次吧?”

  “第一,我们从来都是人工授精,采一次精可配很多马;第二,大马现在病了,正在发烧,不能交配!这次只好对不起你了,等你的马下次发情再来吧!”

  “那就要等明年了,求求您了,就让您的马给配一次吧?”

  站长摆摆手,走进屋中,似乎在说,这件事没得商量。

  我只得无奈地离开配种站,可是走出五六里路后,我又牵着小黑马往回走,因为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带着小黑马悻悻地回去。心想如果错过这次机会,小黑马就要等到来年,或者很可能被一匹普通的公马配上,而这些都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感到十分懊丧,为了小黑马的未来,我心急如焚,这时候一个念头在脑中突然闪出:

  “我为什么不带着小黑马去偷一次情呢?”

  这是绝对的好主意!可我天生胆小的性格又非常没出息地显现了,虽然有这样的想法,我却不敢实施,俗话说“有那心却没那胆”,用来形容当时的我再恰当不过了。当一想到要做如此大胆的行动,我的心立刻跳个不停,两条腿也不由得软下来。说实在的,以我的本性,的确不敢做出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情,但在那年那月,我和小黑马相依为命,它的生老病死、它的前程、它下驹子的优劣都与我息息相关,可以说小黑马在那个时候是我的命根子。于是我犹豫再三后,突然产生了某种冲动,这样的冲动在决定扒车来兵团前有过,在被排长激将骑“土匪”时也曾有过,而现在又一次显现,终于使我横下一条心,准备再做一次“惊天动地”的事情。这件事情既是一个人独自完成的,自然也未曾透漏过给别人,如同当年扒车来兵团那件事,除了玥知道外,我也从未告诉过第二人。

  那年那月大家都有睡午觉的习惯,记得中午时分,王广和镇上几乎看不到人,整个村镇一片寂静,只有树梢上不时传来知了的鸣声,那是个多云的季节,太阳时隐时现。我牵着小黑马慢慢潜到配种站附近,在一棵大树旁,我将小黑马背上的鞍子卸下来,然后牵着它,走到高大的马厩旁。我探进头向里望了望,看见那匹卡巴金的纯种公马,被拴在一根柱子上,柱子靠上的部位有个铁环,公马的缰绳穿过环,拴在另一木柱上,好在缰绳留得足够长,正好不影响公马做交配动作。

  “黑马王子”今天看起来真的病了,低垂着头,精神不好。但当它看见我牵着小黑马慢慢走来时,立刻便来了精神,它长嘶一声,接着一只前腿拼命刨地。我四下看了看,确保周围无人,感到这件事必须速战速决,于是赶紧把小黑马牵过去。小黑马到了跟前并不胆怯,将后腿叉开,撒了一泡长长的尿。“黑马王子”先嗅了嗅尿,它闻到小黑马尿中的雌性荷尔蒙,尽管“黑马王子”身体不适,发着高烧,表现出精神萎靡的样子,但尿中的气味立刻唤起了公马的本能,使它的雄器坚挺,接着它便趴到了小黑马的背上……

  在一阵儿激烈的抽动后,一颗“龙子”便种在了小黑马的肚中。

  35

  回到连队,我没有向任何人讲述给小黑马配种的详细过程,只是对马号的战友说,做了一次常规的人工授精,但谁都会觉察到,我从此对小黑马关怀备至,呵护万千,就好像自己的妻子或闺女有了身孕一般。

  首先大家发现,我每天按时将小黑马牵到六柱栏中,绑好,然后将一支体温计缓缓插入小黑马的肛门。过上几分钟,我拔出体温计,看看温度,将温度记在一个本子上。终于有一天,我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是我自大学落榜后,第一次露出这样的一丝笑容,小赵子正好走进来,看见我手握温度计,便问道:

  “怎么?小黑马病了?”

  我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高兴,说道:

  “没有!小黑马很健康!它有喜了!它怀上驹子了!”

  我一边兴奋地说着,一边拿起本子给小赵子看,然后滔滔不绝地说:

  “这是配种前的温度,这是配种后第二天的温度,温度整整提高一度,而这几天温度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这说明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说明小黑马怀孕了。”

  说着,我重重地给了小赵子一拳,然后迈着轻盈的步伐回到屋中,拿起我的一件旧军大衣,向连队旁边的沙头村走去,我准备给小黑马买些营养补品。可那个年代人都吃不上一顿好饭,能给马吃什么呢?其实最实惠最富有营养的便是鸡蛋。

  到了村里,我挨家挨户询问,谁家有鸡蛋?最后总算找到了全村养鸡最多的一户,有位老大娘走出来,她家养了几十只鸡,在那个年月就算是养鸡专业户了,她眯起眼睛看着我,问道,“你要多少鸡蛋?”

  “我要一篮子。”

  于是老大娘从里屋小心翼翼地抱出一个大篮子,里面装满了鸡蛋,足有一两百个。老大娘又眯起眼开始上下打量着我,然后疑惑地问道:“这一大篮子鸡蛋你都要吗?”

  我看到有这么多鸡蛋,眼睛都绿了,或者说眼睛发着光,心想这下小黑马的营养问题彻底解决了,于是贪婪地说:“我全要!多少钱?”

  还没等老大娘开口,旁边的老大爷便抢先说:“30。”

  我看得出,他们觉得今天要走大运,碰上了一个大买卖。可是30元在那个年代是一大笔钱,觉得那位老大爷是存心要敲我一笔,可那时我一心只想着小黑马,已完全顾不及讨价还价的问题,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我的全部钱,里面有很多一元、两元的钱币,甚至还有毛票,但显然这些钱不足以买下这篮子鸡蛋,接着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些粮票,交给站在面前的两位老者,他们拿起粮票左看右看,最后老大爷说:“这些钱和粮票只够换一半。”

  老大娘开始蹲下来,要将篮子中的鸡蛋捡出,我忙拦着说:“慢着!”

  话音未落,我便把军大衣扔给了老大爷。二老立刻表现出惊喜,二话没说,摆了摆手,意思是成交了,允许我将整篮子的鸡蛋全部拿走。我抱着那篮子鸡蛋,一路上哼着小曲快活地走着。在临近马号时,我多了一个心眼,生怕弟兄们会偷吃小黑马的鸡蛋。于是悄悄走进来,将那篮子鸡蛋,锁进了我的兽药房,就像当年把哈密瓜藏在那里一样,因为我确信,将东西藏在兽药房是最可靠的,可保万无一失。

  自此,隔三差五地,我会端着一小脸盆马料,用钥匙打开兽药房,将藏匿在角落中的那篮子鸡蛋掀开,拿出四个鸡蛋,磕入马料中,用手拌匀。然后再端着盆子走进马棚,叫两声“小黑!”小黑马便一步一步走进马厩,我将马料倒入马槽,小黑马便贪婪地大口吃着。我在一旁傻傻地看着,感到丰富的营养进入小黑马体内后,便立即被输送到另一稚嫩的生命体中,那是颗“龙子”和小黑马的卵子交融成的新生命体,正在每隔几十分钟翻倍地增长着。我能想象得到,在小黑马肚中有一个新的“王子”已经诞生,并且在迅速发育、成长,即将变成一个未来有可能成为千里马的小马驹。

  小黑马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可是这种大有些超乎寻常,于是我开始担心那颗“龙子”是否会发育成一个超大的马驹,这样小黑马产驹子的时候有可能发生难产。为了防止这样的悲剧发生,我决定对小黑马进行单独饲养,每日除了限量喂一些普通的饲料外,还会喂鸡蛋、黑豆、胡萝卜、苜蓿等。此外,每日吃过晚饭,我又恢复了遛小黑马的习惯,一天两三个小时,雷打不动。

  我牵着小黑马在熟悉的土路上漫步,而此时的小黑马已失去苗条的身材,虽然它的毛色依然油黑,并且发着健康的光泽,但它的体形已被我喂得愈来愈“发福”了,因此用“膘肥马壮”这样的词汇都不足以形容小黑马那时的体态。小黑马的肚子不仅圆,而且肚腹下垂,冒尖,按照老马倌的经验判断,这是生子的征象。看到这一迹象,我的心中便暗暗窃喜,感到小黑马有可能喜得贵子。

  小黑马的步伐已不像先前那样轻盈,而代之以沉重的步伐,因为它的肚中还有一条生命。小黑马的步伐不仅吃力,有时还打着晃,于是我的步伐也慢下来,好像我与一位产妇在一起轧马路,它即将临产,我不得不小心翼翼。我回忆起带小黑马偷情的那一刻,这对我来说是惊心动魄的一幕,也是激动人心的回忆,尽管当时做这件事的时候,我始终感到惴惴不安和胆战心惊,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到十分过瘾,令人回味无穷。不管怎么说,偷来的“龙子”已种植在小黑马的子宫中,正在被孕育成另一个高贵的“黑王子”,一想到这儿,我就感到心花怒放,感到激动不已,并且期盼着小黑马产子的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36

  那一天果然如期到来,但同样是惊心动魄和扣人心弦的。记得一天凌晨,天色还蒙蒙亮,放夜马的小赵子急急忙忙冲进我的屋中,将熟睡的我推醒,大声嚷道:

  “文博!文博!小黑马快不行了!它生马驹了!生不下来!快起来!救救小黑马吧!”

  我立刻意识到最为担心的难产果然发生了,又一场生死考验摆在小黑马的面前,于是便一骨碌爬起来,一面穿衣,一面大声叫喊着,“快!给我拿药箱!再打一桶水提过来!”

  我三步并作两步,跟着小赵子蹿了出去,奔向远处的旷野地,奔向小黑马生驹子的地方。我一路跑,一面焦急地胡思乱想,于是各种担心和不测都涌上心头,生怕小黑马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先前所有的好事美事会在一瞬间变成坏事,成为泡影?想到这里,我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真不该为小黑马偷情,将那么一个身高体大的“黑王子龙种”搞到小黑马的肚中。此外,我给小黑马的营养也有点过,那一大篮子鸡蛋,经常四个四个的,添加在马料中,然后吃进小黑马的肚中。这样日积月累,小黑马子宫中的胎儿便养育得越来越大,早已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想,以致这两天我在遛小黑马的时候,分明感到了它在吁吁作喘。

  想到这里,我的脚步越跑越快,在离马号二三里的旷野地上,终于看见小黑马横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小黑马看见我来了,好像看到了救星,它的眼睛分明向我抛出了一种求救的眼神,而这种眼神只有我和它之间才会相互传递,并且我们俩都能心照不宣和心领神会。

  在几年来与小黑马的相处中,只要一看到它那几乎是哀求的眼神,我就不顾一切了,对小黑马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小黑马多次救过我,虽然我也救过它,但这一次却意义非凡,因为我要救的是两条命。一位战友提着一桶水随后赶到,我从药箱中拿出来苏水,往桶里倒了约20毫升,桶中的水立即变得乳白浑浊,我将双手连同胳臂用来苏水反复冲洗,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小黑马的阴道慢慢将手伸进去,还好!我摸到了小马驹的两条前腿和头部,胎位是正的,只是小马驹太大了,才造成小黑马的难产。

  我一点儿一点儿将马驹的前腿和头部移出阴道,并随着小黑马的宫缩,有节奏地把小马驹往外拉,小黑马也很努力,它知道我在帮助和搭救它,因此它非常配合。此时,养马班的战友都已经到来,我让一位大个子抱住我的腰,然后大家依次相抱,就像儿时玩过的拔萝卜游戏一般。我牢记接生的要领,虽然我并没有经过专门的接生培训,只是平时看那本“大砖头”时,偶然瞥见过接生要领,即随着小黑马的宫缩,有节奏地使劲,就像竹节一样,一节一节发力,一节一节往外拔。在我,或者说在我们,共同有节奏的用力下,终于把小马驹完全拉了出来。虽然我们最后一起摔在地上,大家的脸和手都是脏兮兮的,头上也冒着汗珠,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因为我们知道小黑马母子平安,特别是还有一个新生命降临世间。

  这时小黑马也如释重负,它从地上站起来,拼命舔着它生下来的小马驹,它似乎有天生的生儿育儿经验,它先把小马驹连接在胎盘上的脐带咬断,然后将所有的黏液舔尽。这时,我清楚地看到一匹像墨一般黑的小马驹出现在我们面前,个头要比普通马驹大了几乎一倍,只是它睡意蒙眬,步履不稳。

  “是公马!”

  小赵子第一个叫了起来,这给了我们又一个大的惊喜,小黑马不负众望,喜得贵子。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将眼睛还从来没有睁开过的小黑马驹,轻轻抱到了已为母亲的小黑马身下,将它的嘴对准小黑马已经胀起的乳头,马驹立刻自动吮吸。或许这是动物的本能,它将初乳喝到肚中,这对一个新生命十分重要,因为初乳中含有各种抗体,能使这个娇嫩的生命抵御各种疾病的侵袭。小黑马的难产,经过抢救,终于使它脱离危险,由难产变成了顺产,特别是它生下了一个比通常大一半的小马驹令人吃惊;而油黑如炭的毛色和酷似洋马的体形,更加引人注意,惹人喜爱;这好比谁家的媳妇生了个娃娃是混血儿,结果不仅惊动全马号,而且轰动全连,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不同时间跑过来,要亲自目睹一眼小黑马生下的贵子。

  37

  在草地上,一群马在吃草,这群马中除了一匹公马护群外,其余都是母马,其中有几匹母马带着自己的驹子,而小黑马与它的黑驹子尤为突出,因为“黑公子”非常可爱,谁见了都不由得想去摸一下,它天生老实,脾气极好,可以说是个人见人爱的“乖乖马”,谁摸都可以,它从不躲闪,也不抗拒,倒是小黑马常常要护着,不许陌生人接近。

  然而在放牧中,我逐渐发现其他马驹都是活蹦乱跳的,而小黑马的马驹则显得无精打采,甚至看起来呆头呆脑,虽然它的个头细高,却不善奔跑,或者说根本跑不起来,而且很少见它做出过跳跃的动作。它完全没有我第一次见到它母亲时所表现出的活力,更没有它母亲所发泄出来的狂野。可是说心里话,我不喜欢乖乖马,至少不喜欢它的死气沉沉,因为在我的期盼中,它该是一匹活蹦乱跳、生性狂野的烈性小马驹,可它偏偏是个三脚踹不出屁的孬种,于是心中免不了对我年前所作所为进行反思,对我曾经的得意之作表示怀疑,并且随后感到非常失望,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便向小赵子问道:

  “你看,小黑马的马驹咋这么蔫啊?咋这么‘肉啊?”

  “看来大洋马配出来的种,个子虽大,却不中用。好马从小就能看出来,要不特别有活力,要不特别性急,你看小黑马刚来时性子多急,可它儿子简直是个‘囊囊踹,将来肯定是‘大肉马一个。”

  小赵子的话尽管是随便一说的,可句句都让我感到不中听,就好比人家说我的孩子如何傻笨、如何丑陋一样,尽管不爱听,也不想听,可句句又都戳在我的心窝子上。我由开始的生疑变成后来的失望,再由失望变得扫兴。在小黑马生驹子之前,我曾多少次梦到小黑马生出一个漂亮、油黑和高挑的小马驹,并且它刚一出生,就主动去吮吸小黑马的奶,吃完奶后便在草地上奔跑,还尥着蹶子、撒欢。因为有过这样的美梦,才支撑着我这一年能够在兵团继续孤独地生活,然而现在看来我的美梦变得支离破碎,至少变得不再圆满。

  当小黑马驹刚刚出世的一瞬间,我曾经是怎样的兴高采烈和欣喜若狂啊!就好像自己的孩子来到世间,可是随着小黑马驹的本相逐渐被大家认清之后,它的懦弱,它的先天不足,它软绵绵的性格暴露无遗后,我所有曾经的喜悦也就荡然无存了。

  我现在不得不要面对现实,至少要承认小马驹的习性太过温顺,这不是我喜欢和欣赏的,因为根据几年来养马的经验,我很明白好马性子急,千里马最初都是烈马,小黑马当年暴躁的脾气更是出了名的,以致当年我曾吃过它不少的苦头,可是它的儿子却是个十足的慢性子,一个懦弱的坯子,唯有的只是个头细高,而且将来可能会长得比小黑马高,但这不过是一个傻大个,因为它毫无朝气,四肢疲软,按当地老百姓的话说,从小就是一个“肉马坯子”,长大后必定是一匹“大肉马”。

  我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发现有先天残疾一样,心中感到十分沮丧,感到懊恼不已。我不得不承认,当初无意中犯了个大错误,我太看重外表,被那黑马王子的高大英俊所迷惑,特别是那匹种公马当天正在发烧。我却忽视了这一基本问题,其实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该知道,发烧会大大降低精子本身的质量,虽然我的偷情如愿以偿,并且交配成功,但结果却是让小黑马这样优良品种的马生下了一匹“肉马”,这实在是我的一个败笔。

  现在回想起来,王广和配种站站长当初没有让小黑马与种公马相配或许是对的,他作为这方面的专家,自然有他的道理,而我爱马心切,盲目让小黑马与发着高烧的公马相配,结果酿成了我的败笔。此外,贪图公马高大的外形和过度喂养,则险些造成了小黑马的难产。

  然而转念一想,毕竟小黑马还是生下个驹子,尽管和我先前期盼它生一匹千里马的结果相差甚远,不过正是因为帮助小黑马偷情,才足足让我高兴了一年,尽管那是暗中高兴,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一个人偷着乐。虽然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在这一年中,毕竟使我和小黑马都有过美好的愿望,有过心中的窃喜,它排遣了我大学落榜后的绝望与孤独,使我没有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继续哭泣,而是带着某种美好的念想,顽强地在沙头活着。世界上的事情总是不能圆满,完美的生活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因此人有时不得不认命,在许多过不去的“坎”上,不得不低头。然而“好死不如赖活着”,暂时的屈辱,暂时的失落,我们暂且扛着,哪怕在生活中苦苦挣扎,以等待时机的转变,等待世道的变化,等待来日的机遇,或许这是我那时活着的唯一希望。这也是我刚刚步入社会,在艰难的生活中力拼几年后所获得的人生体验。

  现实的生活让我变得愈发现实,既然小黑马生下的小马驹成不了千里马,那么作为与小黑马相依为命的密友,我同样有责任帮助小黑马安排好它儿子的前程和未来。这如同当一个家庭的孩子最初被发现是聪明过顶的天才时,会不惜血本,培养其成才,让他上重点的小学、中学、大学,让他读研究生,甚至出国深造;如果当发现孩子的智商平平,甚至有先天残疾时,就要面对现实,不取其一而取其二,将他人生的目标定低一点,比如让他有个一技之长,而这一技之长自然不是什么大才,而只要是能养家糊口的立身之本即可,比如让孩子上个适宜的中专或大专,毕业后找个对口的工作。而作为父母,再帮他找个能勤俭持家过日子的媳妇,丑一些也无关紧要,只要贤惠就行。接下来便是让他们结婚,生儿育女,过一辈子普通人的生活。

  正是这样的现实主义,指导了我帮助小黑马规划它儿子的前程,为此我和小赵子整整讨论了一个晚上,最后我们制定了一个非常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完全托付给小赵子来操办执行。马的哺乳期约两个月,在“黑公子”生下来第三个月时,我们采取了一个有力的措施,将小黑马的驹子和驴一起养。几个月后,我常常看到小赵赶着一群毛驴,而小黑马的驹子也在其中,此时它已经长成一匹细高的黑马,如鹤立鸡群般夹杂在驴群中。

  在此后的一年中,小黑马与“黑公子”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它一直被小赵子与驴一起放养着,渐渐失去了马性,以致它与小黑马见面时,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显然它已不认为自己是一匹马,而认为自己是驴了。“黑公子”后来被小赵子培养成一匹专配驴的公马,它平日守护着一群母驴,和它们打成一片,它在周围的驴群中,逐渐成为一名远近闻名的“驴公子”,在一群比它矮了好几头的母驴面前,它表现出十二分的骄傲,反倒是母驴们为了能取得与它调情的机会,常常争风吃醋,打得不可开交,所以远离马群的“黑公子”在驴群中赫然成为了“黑王子”。它很满足眼前的生活,并且自我感觉幸福指数很高。我认为对小黑马驹子的这种安排是十分现实的,小黑马驹既然成不了一匹盖世的千里马,那么就让它当驴公子吧!如果它能为社会培育出更多有价值的骡子,同样也没有枉费我当初为小黑马所费的一片苦心。

  38

  后来的一天,知青开始纷纷返城,我也要离开沙头了。

  对于沙头,我确实早已厌倦,感到是个不值得眷恋的地方,而唯一使我恋恋不舍的,便是我的小黑马。

  记得那天吃罢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走到小黑马面前,用刷子给它反复梳着毛,然后给它鞴上一副漂亮的鞍子。我穿上马靴,带着几分醉意,先牵着小黑马在马号转了一大圈,然后飞身上马,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上狂奔起来,身后扬起一片尘土。

  我骑着小黑马一口气跑了七八里路,来到了我们经常去的一个集镇,地名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叫庞三。到了镇上,我跳下马背,将缰绳搭在马鞍上,小黑马便默默地跟着我,一直走到一家小饭店面前。我将小黑马拴好,走进去买了两斤烙饼,然后把小黑马带到附近的一个石槽旁,摘下它的嚼子,解开它的肚带,将烙饼掰碎后,放在石槽内。小黑马先嗅了嗅,向我疑惑地望了一眼,然后大口地吞吃起来,它已经好久没有吃这香喷喷的烙饼了,它也有一段时间没有和我一起出行了,尽管它在生完小马驹后,早已恢复了昔日矫健的体形,特别是恢复了它惊人的奔跑能力,它只是感到这一段我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可是它也许不知道,也许万万没有想到,它这是与我最后一次出行,这是我所能给予它的最后一顿美餐了。

  看着小黑马嚼食烙饼时的贪婪样子,想着这将是我和小黑马最后的一别,我的眼眶湿润了,泪水竟涌出来,流在我的衣服上,流在饼子上,流在小黑马的鼻梁上。小黑马吃着吃着,便感到了我大滴的泪水,它对我的泪水总是那样敏感,因为它深知我的脆弱,知道我是个爱哭泣的小伙,而每次哭泣必定会有什么大事发生,而那一般都是悲哀之事。于是小黑马停止了咀嚼,抬起头,望着我,露出惊诧的表情,几年来它对我的情绪变化总能心领神会,它开始对我的悲伤表现出十分的警觉,小黑马试探着将嘴巴挨近我的面颊,先是轻轻一嗅,然后伸出舌头,将我脸上的泪水一一舔尽,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痛苦,抱住小黑马的脖子,失声大哭起来……

  从庞三到沙头约有七八里路,因为有一条修筑的土路存在,使整个路面显得平坦。马出行需要鞭催,但倘若是走在回家的路上,则常常无须鞭催,马就能跑得很快,不知道是不是小黑马已意识到我将离开沙头,并且有可能永远地离开这片土地,自然也要永远地和它离别,因此它要我痛痛快快地骑它一次,就当作永远的记忆。小黑马突然发出一声高音的嘶叫,耳朵一背,像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接着便发疯似的狂奔起来。

  我微微弓着背,屁股稍稍离开鞍座,穿着马靴的脚结结实实地踏在马镫上,并且时刻随着小黑马奔跑的节奏,调整我的重心,几年来我和小黑马一直配合默契。小黑马知道我要骑它最后一次,知道我要过最后一次马瘾,它对我的意图心领神会,于是我感到了小黑马在暗暗加速,它越跑越快,它的四肢已经完全伸展,那有力的蹬踏,一跃便有十几米,它的肚皮几乎擦到地面上的草尖,它的蹄子有力地蹬踏在地面上,发出的哒哒声响彻天空,同时也震撼大地。我只觉得耳边传来嗖嗖的风声,这样的速度或许如今只有坐在高铁上才能领会。显然,小黑马带着我要彻底疯一次,小黑马要我记住它的速度,要我永远记住它曾经是草原上的一匹千里马。

  回到马号,卸下马鞍,小黑马浑身上下已是汗流浃背,我感到它为了让我们的离别不同凡响,竟然这样不顾一切地卖力奔跑,心中不免十分心疼。我拿起一把硬刷子反复给小黑马刷毛,将湿漉漉的毛刷得油光锃亮,明日一早我就要离开沙头,我不甘心这样和小黑马匆匆离别。我牵着它,向马号后面的盐碱地走去,我曾无数次和它一起在那里遛弯,而今夜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次。

  我索性将小黑马的笼头摘去,让它像狗一样紧紧跟着我,它低着头没有我高,它昂起头则比我高出一头。那一夜,天气晴朗,满天星斗,一轮明月当头照,新鲜的空气吹拂着我,使我感到全身凉爽,于是忧伤悲凉的情绪便被驱散。小黑马像个活泼的女孩,它竟昂起头,不断发出高音的嘶叫,那动听悦耳的马嘶声响彻四方,显然小黑马是在为我吟唱,它要我永远记住它的声音。我想着几年来,和小黑马一起走过的路,走过的风风雨雨,不禁感慨万千。

  如果没有小黑马的陪伴,我很难在穷乡僻壤的沙头生活下去,它是我的伴侣,它是我的精神寄托,我和它之间,也就是人和马之间,有着常人不可理解的友爱与情义,在一个缺乏人爱的年代,这种人和动物的爱弥补了我心灵上的空白,使我在那个压抑的时代能够顽强地活着。当我的初恋情人玥突然离我而去时,由于小黑马的出现,拯救了我濒临崩溃的灵魂,以致一度我把小黑马看作是玥的化身;那次骑夜马,我被意外摔在阴沟里,又是小黑马将受伤的我救出,走了一夜的路,将我驮回了马号;而那次大学的落榜,我的精神再次崩溃,险些做出愚蠢的举动,是小黑马看出了我情绪的波动,并且全力阻止了我幼稚的蠢动。诚然,爱是相互的,我也不止一次地救过小黑马的生命,当它身患结症面临死亡的时候,当它难产时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同样全力以赴,使出全身的解数,将它的生命拖回。

  几年来,我们之间如此相互的救助,必然结下最真挚的友情和互爱,而如今我和小黑马却不得不离别,想着想着,我突然感到痛苦难忍。在寂静的黑夜中,在无际的旷野中,我再一次抱住小黑马的脖子号啕大哭起来,这发自肺腑的情感或许也感动了小黑马,它显然感到了不安,并且躁动起来,突然它也发出一声声高音的嘶叫,和我的哭声混合在一起响彻四方,但愿这世间的爱能感动天,感动地,为我们祈祷各自美好的前程和归宿。

  在经历了一番感情的互动和宣泄后,对于小黑马这样极通人性的马,它一定感知到了我们即将离别,而且是永远的离别,因为它突然跑到了我的面前,拦住了我回马号的路,它显然要与我尽量多相处些时间。它站在我的面前不动,似乎示意我骑在它的背上,它没有戴笼头,可我毫无顾忌地骑到了它光裸的背上,它不跑也不颠,只是一步一步在旷野的大地上漫无方向地走着,它没有嘶叫,我也没有哭泣,大地恢复了寂静,只有微风吹着树叶飒飒作响。

  此时,我感到好似进入一个生死离别的场面,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个梦幻般的场景,只有在电影大片中才能显现。草原已不是绿绿葱葱,因为那正是内蒙古的秋后,即将进入隆冬的季节,虽然草原依旧宽广无垠,但只剩下了荒芜的草滩,我骑着小黑马在草滩上行走。一位蒙古歌手用抑扬顿挫的声调唱出一支悲天悯人的歌,曲调似《三套车》,又似《我和草原有个约定》,于是那动人的歌便在我耳边久久回响,余音缭绕:

  我牵着小黑马在无边的草滩上行走,

  回想我们度过的那年那月那春那秋。

  它驱散我心中的孤独和苦愁,

  它伴我走过人生低谷和坎坷;

  它让我度过青春的彷徨,

  它使我懂得世间的真爱。

  小黑马,你是我的黑美人!

  长发飘飘黑油油,

  你是天上的月亮,

  你是地上的流水,

  你是草原上的千里马,

  你是我心中的黑女神。

  我骑着小黑马在荒芜的田野上行走,

  回想我们度过的那年那月那春那秋。

  心中充满惆怅的哀伤与悲痛,

  从此我要远走高飞一去不返;

  难舍之情让我泪如雨下,

  刻骨的记忆永存我心头。

  小黑马,你是我的黑美人!

  长发飘飘黑油油,

  你是天上的月亮,

  你是地上的流水,

  你是草原上的千里马,

  你是我心中的黑女神。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为小黑马刷毛梳理,并为它进行全副武装的包装,我穿上马靴,一身兵团服。战友们叫来了连队唯一的摄影师老霍,在马号的土坯房前,为我和小黑马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这也可算作是我们的离别照,我一直保存至今。在马年,我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写成这部小说或许是颇有意义的,因为在马年,我会特别牵挂小黑马,一闭上眼睛,它在旷野上飞奔的英姿便会展现在我的眼前,它曾在我一生中最艰难困苦的时候陪伴我,给予我勇气和力量,给予我友情和真爱,使我能够在最压抑的年代顽强地活着。

  尾 声

  现在要讲的是30年后的故事,自从我离开沙头,离开小黑马后,我的人生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调到42团后,果真将其当成跳板,在朋友的帮助下,不足一年便以“病退”的名义调回北京。

  十年前,正好赶上兵团成立35周年,也是我和小黑马别离30年。那一年,许多知青纷纷返乡寻根,我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一家三口说走就走,甚至没有买到卧铺票,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动身了。

  我们与小商小贩、打工仔、打工妹挤在一辆超载的火车上,好在北京南站是起点站,三个座位中有两个靠窗,天气闷热,车内的空气很糟糕,这使我想起当年自己在内蒙回北京的情景。记得那时火车一到站,车上的人往下挤,车下的人往上拥,全都堵在门口。我则寻找合适的窗口,先将行李塞进去,然后一纵身,从窗口爬进。当火车开动时,我心安理得地坐在位子上,看着车下许多人还未能上车,竟沾沾自喜,并深有感触地认为,人生有时犹如搭乘列车,关键的时候如果不拼一下,或者找点窍门,随时有可能被时代的列车所抛弃。

  我们在呼和浩特附近几十公里处找到一个蒙古包,并且如愿地骑上了马。广阔的草原,清新的空气,使我想起自己的青年时代,毕竟在这片土地上,与马为伴生活了六年。我开始思念小黑马,一种莫名的伤感顿时涌上心头,我与小黑马离别之后,它的归宿会怎样呢?算起来,那时我离开兵团已有30年,走的那年小黑马该有五岁。如果它活着,应该已是一匹三十多岁的老马。只是不知道残酷和实用的人,在它没有利用价值时,会不会让小黑马活到这把年纪。

  小黑马在哪里?小黑马是否还活着?小黑马有多少后代?我确信小黑马不会只生下驴公子一个,它一定会儿孙满堂,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匹母马在生过八个马驹后,又被公马配上,只是不知道小黑马的后代中,有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千里马?这一连串的问题,使我有了寻找小黑马踪迹的欲望和冲动,于是也成为我们全家的计划和行动。

  我们来到内蒙乌拉特前旗,找到了当年团兽医站的薛文和兽医,他后来在旗畜牧局当官员,现已退休,却又重操旧业。我向他说明来意,他深知我对马情深义重,于是亲自带我们到乌梁素海,希望能找到马群,结果连马的踪影都见不到。他摇了摇头说:

  “现在的人很实际,养一匹马的成本很高,而马跑起来的速度又抵不上一辆摩托车,所以现代交通工具在这里早已取代所有的马车、骑乘马,马恐怕很难找得到了。”

  我急切地想知道,当时连队留下那么多马,它们都到哪里去了,也就是它们的归宿,特别是小黑马今日在何方?薛兽医长叹一口气,说道:“别提了!当时兵团解散时相当混乱,有些人趁火打劫,不知从哪里来了一群马贩子,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几乎把兵团所有的马匹买走。这些马都是用车皮运往内地的,由于日本人大量定购马肉,所以这些马最后都被宰杀,好肉运往日本,美其名曰出口创汇,碎肉被制成肉酱,在当地出售。”

  听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心中感到阵阵隐痛。一股无名之火突然升起,脸上的青筋都暴起来,难道小黑马……薛兽医已注意到我的眼神变化,立刻将话锋一转:

  “不过小黑马可是幸运多了,离咱们这儿一二百里路,住着一个骑兵团,赶在这些马贩子之前到兵团选购马,他们专挑具有卡巴金血统的马,对年纪较轻的母马更是首选,所以小黑马肯定被选中,也就是说小黑马参军了。”

  听到这里,我长舒了一口气,纠结的心总算松弛下来。薛兽医接着说:“小黑马到了军马场,它的职责便是繁殖后代,如果一年怀一个马驹的话,它应该有生育10个以上马驹的能力。听说那里现在已不是军马场,但马还在,主要是为拍电影而用。”

  听到这里,我心中无比高兴,我知道小黑马有了很好的归宿。我相信小黑马惊人的奔跑能力,一定会传给它的后代。从此以后我要留心看电影,特别是有马奔跑的国产影片,凡是长相与小黑马相像的,说不定就是小黑马的后代。我的这段记述,曾经出现在我七八年前的一本书中,那个时候网络还不够发达,所以我无法寻找到骑兵团的下落,而如今当我写这部小说时,试着在网上搜寻,终于找到了小黑马的踪迹,或者更确切地说找到了小黑马后代的踪迹,我愿意将这蛛丝马迹记录在此:

  我国的骑兵部队都在内蒙军区,他们是有军旗的部队,而我军仅存的骑兵营驻扎在内蒙古巴盟五原县境内的阴山脚下。他们平时除了担负军事训练任务外,很多时候是表演、拍电影,以及每年在内蒙古的那达慕上表演军事马术。部队的军马现在都散养在营区后面的阴山脚下,个个膘肥体壮。

  责任编辑 杨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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