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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东

时间:2023/11/9 作者: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热度: 17899
王兴菜,男,1980年12月生于安徽,现居北京。1999年至2007年就读北大中文系,获当代文学硕士学位。曾在2003年前往西藏支教一年。2005年开始文学创作,作品散见《中国作家》、《山花》等刊物。

  1

  五年前的深秋,我在饱尝孤独与疑惑中,黯然度过了自己的二十三岁的生日。

  之后不久——确切地说,是在十月下旬的某个星期五的雨夜,一个让人十分沮丧的季节和天气,在北三环马甸桥附近的一个旋转餐厅里,我遇见了宋蓓。

  当时的宋蓓,短发齐耳,高个儿瘦腰,端淑大方,一身鲜亮的空姐制服尤其显眼,加上她近乎完美的长相,引得一帮参加饭局的男人们,围着她团团转,争相献着殷勤。

  与大家侃侃而谈、觥筹交错极不相同,她虽在饭局中熠熠生辉,整晚却面无表情,眼神中甚至充满了莫名深思与似乎无助的纠结。她几乎没开口说过什么话。如此幽冷的神情和多少有些苍白的面庞,自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忆如此清晰,想来令人诧异。大约每个人都很擅长记住漫长故事的开头。

  那时,我从大学毕业不足一年,辞职不足一月。

  辞职的原因说来直接而残酷,可我却羞于启齿,就当时而言,大有永远都不再提及的架势。

  怎么说呢?我出生在南方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城镇,十七岁之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像那个年龄的许多少年一样,我喜欢钓鱼、踢球,乐此不疲地从小书店里租来卷了边的武侠小说,能集中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有总睡不够的感觉。此外,也能接受老师的苦口婆心,埋头在一堆语文、政治、历史的复习资料中苦读。三年高中结束,忐忑不安地参加高考,结果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居然考入了北京那所家喻户晓的学府。在亲戚朋友眼中,我大有一飞冲天的架势。转过头来说,我多少算个要强而懂事的好学生。加上面子使然,于是我在沾沾自喜中,背负着很大的责任,毫不放松地在北四环边上那所著名学府中,认认真真读了四年“圣贤书”。搞懂了一些“后现代”、“知识考古学”等复杂的名词,拿到了让许多人羡慕的名校毕业证。毕业后选择工作很是顺风顺水,被东三环国贸附近一家颇有名气的国际咨询公司录用,而且还打着“管理培训生”的时髦称号,刚一入职,就被大许多岁的同事高看一等,每天上下班路过前台,小姑娘也会殷勤地献上笑容。

  如此一路走来,自然能够看出,我很想在北京混出个柳暗花明来。世事难料,谁又能想到,在工作伊始,我就被迫主动辞职。回头想想,二十三岁的年纪,毕竟不太适合经历这样的挫折。

  2

  说说那一天的饭局。

  那天的饭局是悦光临时召集的,名头是他过生日。

  悦光是我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家境殷实,为人重义气轻钱财,朋友路数很广,加上我们都爱踢球,在一起晃悠了四年,无话不谈无酒不喝无淡不扯。

  悦光给我发了个短信,告诉我吃饭的地点,设在北三环那个考究的旋转餐厅。

  雨天,又是周末,三环不可避免的大堵车。

  我从租住的小区走出来,在旁边的烟酒店买了条烟。花了五毛钱买了份晚报,把烟卷起来,等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打了辆车,司机却傻乎乎地一头扎进三环主路,顿时如同扎入暴雨封锁着的深海,再也难有露头的机会,我只能在马路上焦躁不安地让时间和耐心一点一点耗尽。

  七点过半,等我狼狈不堪地推开包房门,才发现,屋子里几乎坐满了人。

  悦光喝得有些高,见我推门进来,他兴奋地嗷嗷叫,抓起一瓶啤酒就奔了过来。一嘴酒气地冲我吆喝道,必须要罚我酒。瞧着悦光那副德行,我立刻明白过来,我肯定是最后一个到的。

  我一边被悦光逼着往空肚子里猛灌啤酒,一边抽空看了看屋子里的情形。

  大圆桌坐得满满当当,只剩下一个空位。那个座位左边是我的一个同学,右边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陌生女孩,穿着一身浅蓝色外套、淡黄色衬衣的空姐制服,白皙的脖子恰到好处的系着一片国粹青花蓝的丝巾。

  我看她时,那姑娘似乎正在想事,眉头紧皱,右手食指和中指灵巧地夹着一支白而细的烟,简直像超女比赛中反复策划的POSE。漂亮得过头。属于那种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敢多看,却又忍不住时时寻找机会打量的那种人。

  我把那杯啤酒喝完,还没来得及把杯子放到桌子上,悦光一把我扯到了那个空座上:“操,你丫来得最晚,捡了个大便宜,来,护花使者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给你介绍一下,超级大美女,宋蓓同学,职业,空姐。”他故意把空姐二字说得很重。为了显示他的大度,他又拍了拍我肩膀,“兄弟,陪美女喝酒聊天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点点头,坐下去的时候,正人君子般地冲她说了句:“你好。”

  不料,她神情十分冷峻,眼睛根本不看我,半天才挤出个“好”字,然后又神情自若地抽起了烟。

  我有些不快地坐下去。

  在悦光的咋呼下,我不得不拿起酒杯打了个圈,一杯一杯喝下去,很快,轮到了她。

  那时,我已连灌八九杯,小腹涨得如同填进了个花岗岩石球。饶是如此,我还是端起满满一杯酒,微微往上举了举,冲着她笑了笑:“美女,我干了,你随意吧!”

  她一句话没说,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慢慢举起杯,还像刚才那样,自顾自地抿了一口。

  我愣了,同时心中不免有些恼火:“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吗?何必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本来一圈酒喝下来,逢人我都是一口气干完了,这一次我本来要一股脑地喝完,但最后决定要留那么一口。

  等我把剩下的那口酒连同杯子,刚放在桌子上,她却反而主动举起酒杯,一仰脖子,一饮而尽,接着,不客气地来了句:“我干了,你随意吧。”说完,又开始给自己倒酒,然后冲悦光说了句:“来,我也走一圈。”

  一桌人无不开心地鼓掌,大声吆喝着。

  我尴尬地沉默着,眼前那半点酒,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我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女人有点不简单。

  喝到一半,悦光去厕所放水,非要扯上我。

  撒尿的时候,悦光问:“兄弟,怎么样?”

  3

  三年后,同样是深秋时节,我和宋蓓并肩坐在香山顶上鬼见愁坡顶,背对着一轮慢慢落下的红日,目睹着徐徐的清风把面前的景物渐次吹起,面前的杂树林里遍布深红,其中残留着最后一些绿色。

  远处的北京城像一条清澈的河流,缓缓从视野中流过。云彩一点一点从浅红变成褐红,最后又一点一点淹没在青色和黑色的雾里。

  彼时,当我们再次回忆这次聚会时,我们哈哈大笑,互相指责对方装孙子。

  宋蓓得意地说:“那天我就知道你们这些老爷们,都惦记着本姑娘,说实话,本姑娘本来是一身便装,临出门时,忽然想起人靠衣服马靠鞍,我三下五除二把衣服扒了,蹬起丝袜,套上制服,系上丝巾,拉上工作箱,装作一副刚从飞机上下来的样子,果然,一到那里,全部把你们这帮小年轻拿下。”

  我呵呵笑起来,心里不得不服,拿下男人、尤其是二十岁刚出头的男人,对宋蓓这样的人来说,那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那天,你们这帮小年轻,也特别想把我拿下吧?”宋蓓眼巴巴地望着我。

  “差不多吧,你美得本就一塌糊涂,我们又饥渴得旁若无人。大概谁都想多看上几眼,大约看上几眼就觉得那顿饭没有白吃。哪想到你诡计多端,弄了个制服诱惑,你说说,我们那帮人,喝酒都喝红了眼,见了你这样的美人,谁能不怦然心动啊?”我恭维。

  “你动心了吗?”她歪着脸,有点漫不经心地问。

  “想听实话吗?”我卖关子。

  “想听。”她认真起来。

  “刚开始心动得不得了,心跳得厉害,就如同落在瓦篷上的硕大无比的大雨滴。后来雨过天晴,就再没有那种感觉了,心如水缸里的一小钵死水,与世无争。也就是说刚开始想你想的不得了,后来就觉得兴味索然。”

  “为什么?”宋蓓显然有些不解,夹杂着失落。

  我迟疑了一下:“不为什么,只是觉得不大可能。单是你那副又冷又臭的表情,就让我觉得拿下你,比把北京的房价降下去还难。”

  宋蓓本以为我要说些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听我这么一说,立刻开心地笑了,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在秋风四起的山头,她把头上的布发卡往后推了推,然后缓缓靠在我身上:“可世事难料啊,我宋蓓机关算尽,结果还是被你给拿下了。”

  爬香山的那天,宋蓓穿着跟平时不同,一件浅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精致的凉鞋,头发整齐地向后拢去,用一个浅蓝色的布发卡巧妙的挽起,露出白皙微红的耳朵。面庞上白色的绒毛,在夕阳中灼灼生光——这副模样完全不像是去爬山的女生,更像是去游海洋馆的小女孩。

  那个秋风渐起、暮色涌动的黄昏中,一身白色装束逍遥着的宋蓓,与我初见宋蓓时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很少能够记起宋蓓也能拥有如此轻盈的一刻。经岁月洗涤,那一幕深秋景色越发不近真实,犹如一幅岁月弥久、画膏凝固的宫廷画。画中的女子绝非当代,形象鲜明突出,呼之欲出,突然,那女子犹如遥远的飞天一样,衣裙飘飘,渐行渐远,那个熟悉的身影消失在一片苍茫的红叶中,记忆随之模糊。

  这是何种的意象呢?

  那一刻的宋蓓,有着一种近似清风的形象:洒脱,纯净,又不乏忧愁,如同浩渺灿烂的星空中,一颗轻轻划过的小小流星,又像大片腾空而起的美丽烟花里,一点微不足道的黯淡花火。

  这样一想,我心情一时空洞无比,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悲伤,还是该淡然。

  事实上,只有我知道,宋蓓这些年来,一直过得并不快乐。

  4

  从咨询公司辞职后,我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睡眠上。

  老实说,漫无目的的睡眠,那滋味很不好受。刚开始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噩梦连连。没过几天,肋骨大有要被睡断的感觉。我甚至在昏沉的梦中都能清楚地感到,身体深处有个尖锐的骨头,几乎要穿透我的酸痛的皮肉,明目张胆地裸露在皮肤之外。

  一天黄昏,我睡得头昏脑涨,生生被饿醒了。勉强爬起床,趿拉着一双拖鞋,从租住的小区走出来,准备找个小吃店弄点东西吃。刚出小区,迎头看见马路对面安贞华联的商厦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广告画,画上印着一个著名女影星的侧影。我顿时停住了脚步,脑子突然清醒过来,接着,久久愣在那里。

  那幅画是一个珠宝品牌的宣传广告,和我毫无关系,但我一眼看去,却再也挪不动脚步。认真思索之后,我才从她的发型上找到答案。其实那仅仅不过是她漆黑乌亮的长发末梢,恰到好处地烫了几个卷儿,就是那几个卷儿,让我想起了沈乔菁,对,她也留着那样的长发,末梢烫了几个不太显眼的卷儿。如此一想,我心情黯然至极。本来咕咕叫着的肚皮,再无饿意,我转头回到屋里,继续倒头大睡。

  沈乔菁不是别人,是我相恋三年之久的女友,是从大二开始到现在我最最深爱的女人,更是那个无情无义、突然离我而去,消失在人海中的女人。

  5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约摸一个月前,在一个雾蒙蒙的初秋早晨,沈乔菁翻身起床,她没像以往那样下床去卫生间洗漱,而是郑重其事地把我叫醒。

  我努力睁开眼,正瞥见她睡衣中间的纽扣敞开着,露出左边那个我熟悉的白而软的乳房。我像往常那样,想伸手去摸摸它。

  沈乔菁毫不客气,冷冰冰地把我的手甩开了,别闹,听我说正经的,她语气充满了不容置疑。

  我把被子扯过来盖住头说,闹表还没响呢,有啥话待会儿再说,你折腾什么呢,能再睡一会儿就再睡一会儿呗。

  她一把扯开被子,严肃地说,许千山,你别睡了,请你起来,我有话要和你说,很严肃的、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和你说。

  我有些很不耐烦,沈乔菁同学,你能不能等我完全清醒了,再说这么严肃的事。

  她说,睡吧睡吧!你爱听不听!我就是想告诉你,咱们俩分手吧,今天就分手!

  接着,不等我回答,她跳下床,就麻利地开始收拾属于她的东西,杂志、书籍、内裤、胸罩、高跟鞋……几分钟之内,她几乎把整个屋子翻了一个遍,直到确信没有任何属于她的东西遗漏下来。

  如此一来,我就是再困也睡不下去了,至少不好意思睡下去了。

  望着她的这股疯劲儿,我简直蒙了。

  我挣扎着起来,穿着个裤衩,头发乱成一坨,跟在她胖乎乎的屁股后头,可怜兮兮地问她,宝贝儿,我亲亲的宝贝,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沈乔菁本着她一贯的作风,一句话不说,只是挥汗如雨地收拾她那些家当。我知道,这就是沈乔菁,这就是典型的沈乔菁。当她生气的时候或者悲伤的时候,总是以漫长的沉默来回应我,这也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因为她一旦沉默不语,我的脑细胞就必须要急速运转,往往就会有灵光一现的神奇事情发生。

  中午时分,她当着我的面,打了个电话。

  半个多小时后,一个光头穿着黑色T恤衫的中年男子敲开了我们的门,见到他第一眼,我就断定,这个男人背后必定文着一个巨大的虎头,还可能是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

  这个不速之客进门之后,恶狠狠地瞪了我几眼后,接着,恶心吧唧地冲沈乔菁讨好地笑,然后麻利地接过沈乔菁的大包小包,转身走下楼。我从窗户看见,这个可恶的光头男,把我女朋友的全部家当拼命塞进了楼下一辆足足开了有30万公里的夏利。

  几分钟后,那辆破破烂烂的汽车,冒出一股浓重的黑烟,然后带着我心爱的女人和她的全部家当离我而去。整个过程犹如名誉全球的007悬疑片,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回味无穷。

  事实上,沈乔菁离开家之后,我还多少不以为然。

  以我对她的了解,我认为沈乔菁是像以往那样,中文系的女生嘛,多少有些神经质,每每为那些并不存在的情节而大动肝火。时不时地还要生点气,然后搞个离家出走。所以,我断定她同我开个小小的玩笑。我还断定用不了多长时间,她会打过电话来,责备我为什么不早点去接她。

  然而,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手机都没显示那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电话号码。

  难道沈乔菁这厮不是和我闹着玩的?跟我来真的?这么一想,我多少有些害怕了。我想了想,自己安慰自己,算了吧,你大人有大量,就做一回委曲求全者吧。我很大气地把电话拨过去,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电话那头传来移动客服欢快的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几乎不敢相信,心里有些发毛,再次拨通了她的手机号。依然是那个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我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把电话打到她的单位里,这时,我发现问题更加严重了,沈乔菁这厮居然已经辞职。

  就这样,和我相识相知相爱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那个姑娘,和我说过无数次要执我之手与我携老的那个姑娘,与我曾同床共枕在北京并肩奋斗的那个姑娘,悄然离我而去。

  6

  沈乔菁离开我的第一个星期,我还能若无其事的上班。

  我充满了阿Q精神般地鼓励自己,哥们儿,多大点儿事啊,不就是女朋友和自己怄气吗?男人嘛,事业要紧!尤其是刚入职场的男人,没点血性就得被血洗,要像民国那些大家学习,理性节制情感!

  那几天,我毫不放松,每天像之前的十个月那样,如同打了野鸡血,和其他同事一起,吃盒饭、喝咖啡,每天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面前摞起厚厚的A4纸,耐心细致地阅读客户的背景资料,绞尽脑汁为客户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战略与面临的市场竞争分析,当然,也会像这些公司头儿说的那样,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给他们提供组织与变革管理的建议,诸如此类。

  时间耗在单位,并不代表有工作效率,我感觉自己内心深处正在起变化,有些东西在慢慢垮塌。果然,再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开始有些恐慌。我渐渐地搞明白了,这种恐慌来源于沈乔菁的离我而去。

  但从更深层次地讲,是我整个人的状态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内心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以前那种自信心和对未来期盼的向往心完全消失。与同事坐在一起讨论问题,我丧失了全部的底气,总是在走神。夜间极易醒来,多梦。频繁地做一类梦,我被重新拉回高三的教室,和许多新面孔一起参加高考。我在梦里焦急万分,同那些尘封已久的数学题苦苦斗争,往往是把试卷从头看到尾,才发现会的题目寥寥无几。再者,就是语文考试,等交了卷,猛然回味起,哎哟,好像作文没有写,语文老师比我更加痛苦,他几乎是含着泪对我说:“你啊你,怎么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早晨从梦中挣扎着醒来,全身遍布焦躁的汗水,头发一撮撮杂乱地拧巴在一起。我万分伤感之余,多少又有些庆幸,那毕竟只是梦,我自然无需再次参加高考,大学毕业证还好好的在我手中。

  由此可以看出两件事,我被高考荼毒甚深。虽然我顺利考上了中国第一流的大学,但回过头来看,依旧难免心惊胆战。它如同梦魇一般深藏在我身体的某个阴暗处,趁我最虚弱时,便出来折腾一番,讽刺挖苦我一番。另外一件事就是沈乔菁的离去,让一路顺利走来的我变得忧心忡忡,它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像自恋中的那样强大。

  慢慢的,慢慢的,我开始相信,沈乔菁肯定发现了我某个极大的缺点,或者是对我们组合所能创造的未来产生了极大怀疑,这才抽身离去。过去三年多,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到前不久,她在我的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她的离去,对我来说意义十分重大。我如同一座极其雄伟的积木宝塔,在最不可一世的时候,底下那一块重心之砖突然被人抽走,其余的瞬间坍塌,成为一堆朽土。

  7

  沈乔菁走后的第十天,是个周三。

  那天一大早,我就到了单位,一杯没加糖没加奶的咖啡一股脑灌进了肚子里,脑子不但没清醒,反而变得更乱,手放在键盘上,如同得了帕金森,哆嗦着打不出字来。

  我几乎要不争气地流出泪,无奈地坐在工位上干耗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我站起来,来到靠窗的隔间,硬着头皮向头儿请了假。

  老实说,我上班快一年,从未请过假,经理只是略微迟疑了一下,答应了。

  我知道,头儿的迟疑并不是不想准我假,而是他完全没有想到,我这种人居然也会请假。

  离开公司,我打了辆车回到了租住的小屋。像犯了错的孩子,进门后,我反手把自己关在屋里,毫无意义地在屋里转了几圈,接着,把电脑桌上的杂物报纸果皮清理得干干净净,然后泡上一杯茶,点着烟。从早到晚的十几个小时,我就那么坐在那里,一口东西都没吃,只是在认真回忆沈乔菁离我而去之前的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时间过去的并不太久,沈乔菁离我而去之前的那个晚上,事情历历在目。那一晚,我们过得十分开心、快乐,或者说,从未对在北京生活那样自信过。

  当天下午,我跟着的一个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结算完毕后,论功行赏的时候到了。这家公司发奖金从不公开,大老板亲自确定金额,财务照发。头儿扔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然后意味深长地走了。单从信封的厚度来看,已经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等头儿走后,我左顾右盼,确认没有同事盯着我,我才悄悄打开信封。一眼瞟去,三摞钞票用白纸条紧紧扎好,另外还有一堆散钞。我的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身份,瞬间淹没在小城镇没有见识的小青年眼中,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妈妈的,这家公司我算来对了。

  回到家,沈乔菁已经像往常那样把饭菜做好了。

  沈乔菁是杭州人,江浙菜很有一手。那天,桌子上隆重地摆着四菜一汤。椒盐虾、白灼芥蓝、红烧鲫鱼、素味豆腐外加一盆冬瓜葱末汤。如此丰盛,又都是沈乔菁的拿手好菜,我立刻判断出沈乔菁心情同我一样的好。

  我见她笑靥如花,立刻翻箱倒柜,找到一瓶放置了好久的红酒,在电脑桌的抽屉里翻出瑞士军刀,打开瓶塞后才发现家里没有什么像样的杯子。

  沈乔菁见状,转身进了厨房,回来双手背在后头,冲我挤眉弄眼,大大咧咧地取了两个瓷碗:“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才过瘾!”

  我嘿嘿一笑,倒了满满两碗。

  郎有情,妾有意,包里还有三万多奖金,搁谁谁不高兴,何况是这种胡子不长没见过啥世面却见钱眼开的市场经济小青年?

  饭吃到一半,我放下筷子,故意清了清嗓子,冲沈乔菁说:“小娘儿们,给大爷笑一个,大爷有赏儿。”

  沈乔菁咧嘴一笑:“大爷好,夫人我给您请安了。”

  我转身取过包,在里面捣鼓了一番,然后拿出一摞钱来,扔到她面前。这个场面,并非来自我的创意,我是抄袭来的。大四,我在看《刘老根》的时候,范伟在里面扮演的那个“药匣子”,有天晚上得到一笔横财,就是这么一摞一摞钱扔到媳妇面前,哄得媳妇涕泪四溅。

  果然,沈乔菁异常惊喜:“猪头,你发奖金了?”

  我点点头:“再给大爷笑一个,爷还有赏。”

  沈乔菁一点都没迟疑,立刻站起来,右手一抬,像清宫戏里那样有模有样的来了个万福:“大爷好,贱妾我给您请安了。”

  我如法炮制,再扔出一摞。

  这一次,沈乔菁迟疑了一下,没等我开口,她膝盖微微向下一弯,笑嘻嘻地又来了句:“大爷好,小三儿我给您请安了。”说完,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从她刁辣的眼神能够看出,这女人是在故意刁难我,这个我挚爱着的沈乔菁,她一贯如此,每每有些鬼怪精灵的主意,总要实施出来。

  沈乔菁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眼睛斜着瞅着我,估计心里在说着,小样儿,你不是让姑娘我给你笑一个嘛,笑一个就是一万,好家伙,那我接着给你笑!本姑娘我买一送二,来个连笑三次,从夫人、到贱妾再到小三,我们仨都给你笑一次,看你咋办?

  我装作一副很难办的样子,在包里摸了半天,才把最后那摞钱给拿出来,扔到她面前。

  这次,多少出乎她的意料了,我看她脸色渐渐有了些变化。有些苍白,有些微红,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颜色。

  沈乔菁上前一把扯过我的包,翻个底朝天,边翻边说:“靠,你丫挺的许千山,你这个破包啥时候变成聚宝盆了,你不会为了养我,去作奸犯科了吧!”等她翻出剩下那几千块钱零钱时,她的脸色由粉变红,由红变紫,神情有些不自然。

  我见她如此模样,猜测她是高兴过度,自己自然很开心,端起面前的大碗,咕咚咕咚把剩下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后,幸福地看着沈乔菁:“乔菁同志啊,为了你,就是让我去趟中东,从恐怖分子手中弄颗地雷回来,我也去!这点钱算什么,以后我保你在三十岁前开着宝马香车,穿着绫罗绸缎,住着深院宫墙,总之……”说到这里,我忽然发现有些不对。

  沈乔菁不再说话,我一抬头,才发现她两眼热泪,像两处温泉,哗哗流淌。

  我吓了一跳,赶紧扔下手中的碗,把她搂在怀里,反复问:“亲爱的,怎么了,怎么了?”

  良久,她才哽咽着说了句:“没什么。”

  之后,沈乔菁的哭泣在一次次重重的类似打嗝的啜泣中临近尾声。

  我下意识地以为是我的拥抱起了作用,内心得到极大鼓舞,把她搂得更紧了,双手像箍住木桶的铁环,轻声说:“亲爱的,你放心,我会像条狗一样努力,在北京给你挣个大大的未来。”

  话音未落,沈乔菁的哭泣重新启动,接着,哭声几近撕心裂肺,眼泪大颗大颗,哗哗涌出。

  我认真盯着她遍布泪水的面孔,确信她不是因为感动或者委屈而哭。她的哭声中充满了悲伤与忧愁。

  那绝望的不断流出的泪水,让我不禁想起《拯救大兵瑞恩》里的一个镜头。在绝望的海滩上,盟军士兵被德国人密集的火力压制着。一个被子弹击中的士兵倒下后,大声痛哭喊着妈妈,殷红的鲜血从伤口汩汩涌出,无论医务兵多么努力,甚至于用手去死死按住那个伤口,血仍然喷薄而出。

  那一刻,我年轻的心前所未有地害怕起来,沈乔菁的哭声让我觉得陌生。后来,千千万万次我回忆起这个场面,为之动容,为之不解。

  我相信,沈乔菁的突然离去一定和那个出人意料的哭泣场面有着莫大的关联。也就说,如果我搞懂了沈乔菁那一刻为什么会突然哭,也就一定会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离我而去。

  8

  同悦光他们聚完会的第三天,约摸上午九十点钟的光景,我一如往常,大白天躺在床上干睡,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刚开始,我并不想接。

  手机铃声顽固异常,挑战我的毅力,响个不停。

  我猛然意识到,靠,不会是沈乔菁这厮打来的吧?

  这么一想,立刻从床上跳起来,拖鞋也没顾上穿,跑到电脑桌前一把抓过手机,贪婪地看着手机屏幕。

  一看电话号码,不由失望至极,并不是沈乔菁打来的。

  那个打进来的手机号码异常夺人耳目,结尾的八个数字活像斗地主时打出的气势汹汹的滚筒,66778899。哟,看着不赖,像个人物的手机号码,我心里想着,就好奇地接起来。

  电话那边立刻传过来一个欢快的女性声音:“喂,老兄,你在干吗呢?搂着花姑娘睡大觉呢?这么老半天才接电话。”

  从声音听得出,对方明显有兴师问罪的架势。既没有自报家门,也没搞清对方是谁,就气势汹汹地问了我一番,责怪了我一通,这会是谁呢?

  “你找谁?”我客气地问。

  她没有回答我,还是自顾自地问她的话,“我问你,你在干吗呢?”

  我有些怀疑对方是不是打错了:“你打错电话了吧?”

  “错不了,你是许千山,对吧?”

  居然叫得出我名字,看来是找我的,确信无疑,“我是,可十分抱歉,我没听出你是谁。”

  “我是宋蓓啊。”

  “宋蓓?”我吃不准认识这个人,语音里有些迟疑。

  “真是贵人多忘事,前天晚上吃饭时,有个空姐坐你旁边,你还记得吗?那个空姐就是本姑娘。”

  “哦!记得,我当然记得。”我顿时醒悟过来。

  “妈妈的,这社会还有没有天理,是不是你们男人对空姐两字的兴趣,远远超过任何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她埋怨道,居然还动了粗。

  我赶紧道歉,然后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她会打电话给我。

  闲聊了几句,她有问我:“老兄,说正经的,那个问题你是怎么看的?”

  我一下蒙了,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她曾经问过我什么问题,貌似那晚大家并没喝多,“什么问题?那天你问我问题了?”

  “我怎么会问你问题呢?悦光那家伙难道没告诉你?”

  “他告诉我什么?”

  “他那张狗嘴能吐出什么象牙,就是关于我被人包养的事,或者说我一边当空姐,一边给人家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和谐,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如此赤裸裸的话,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那种感觉如同一个大生手,冒冒失失地揭开了一个蒸馒头锅的锅盖,湿漉漉的热气一下子就把人给吞噬了。

  我顿时结结巴巴,“这个……我倒确实没怎么想过。”

  宋蓓在电话那边咯咯笑起来,“你倒老实。对了,悦光那家伙是不是对你说过,他对我熟得不得了,甚至我的乳房长得什么样,流过几次产他都清楚?”

  我没想到宋蓓如此精明,如此了解悦光,只能在电话里讪讪地笑笑。

  “你别笑,我是认真的。我问你,你相信我是个坏女人吗?或者说不上坏,是那种不上道的女人吗,类似过了初一就不会去想着十五的那种?”

  “我想你不会是那类人,单凭第一感觉,就断定你还是蛮好的一个姑娘,一个……有志向的姑娘,当然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次我一点都没迟疑,爽快地回答了她。但这话说得缺少底气,有些言不由衷。

  饶是如此,虽然隔着电话,但明显能够感觉出来电话那头的宋蓓开心极了。

  她乐不可支地说:“行,许千山,你看人情商一定不赖,你看我看得还真是挺准的。也说明了本姑娘没看错你。得了,就你这一句话,也不枉三年多来姑娘我一直在背后死命地挺你!”

  “三年多?”我有些疑惑,“那个……我们认识吗?”

  “当然不认识。”她斩钉截铁,说完,又自己改口,“也不能说不认识,是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咱俩属于单相思的那种吧,我思你,你思着别人,所以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她车轱辘话般地唠叨开了,“其实,咱们上的同一所大学,你住38楼,我住31楼,同你的至爱沈乔菁同住一栋楼,同饮一层水。”说到这里,她话音突然充满了愤怒,“悦光这家伙可够坏的,知道资源垄断啊,我没想到他只说我的坏话,没把我的情况告诉你,鲁迅说得太对了,我真的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

  “哦。”我这才回过来味,“可你怎么知道我的呢?你也是中文系的?或者是听悦光说起的我?”

  “当然不是,”她在电话里开心地笑了,“当初你编的那个‘大宋王朝故事,让住在那栋宿舍楼里的女生,很长一段时间都感到无比振奋!浪漫得不得了,所以很多人都知道你,虽然你的长相有些过于普通。”

  “大宋王朝?”

  “对,就是那个从你口中讲出的,把沈乔菁那个文艺小青年顺利拿下的,那个从大宋王朝穿越而来的故事。”说到这里,她尖叫一声:“哎哟,来不及了,时间到了,我马上要开任务会了,一会儿要飞新加坡,改天我再打给你。”

  瞬间,电话那边嘟嘟嘟的忙音。

  9

  挂上电话,我睡意全无。心里有些得意,接着便有些黯然。

  宋蓓所说的“大宋王朝”事件,确实与我和沈乔菁忠贞不渝的爱情有关。正是这四个字的神来之笔,无意间拉开了我们伟大爱情的序幕,此后一演就是三年。

  说起我和沈乔菁之间的故事,先插一点题外话。

  有一种现象,我始终未能理解,一对相爱日久的情侣甚至夫妇,在携手走过一段漫长岁月后,总会为当初谁追谁而争执不已,喋喋不休,直至怒口相向。我想,我和沈乔菁之间,即使一起待了八十年,共同活到一百岁,也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对于谁追谁这个问题,我在任何情况下,哪怕被国军弄上老虎凳严刑拷打,我都直言不讳——沈乔菁是我花了全部的精力与智慧,像修一门高等数学那样的4学分必修课那样,兢兢业业,从不偷懒,依靠我的刻苦认真,才好不容易通过了期末考试。

  我们初见,有些偶然。

  我说过,我从小城镇来到北京,跟刘姥姥进大观园没什么区别。我生来大概如此,离开习惯的生活环境,到另外一个地方,总会有格格不入的感觉。所以,大一刚进校,我像个毛头小子,啥都不懂,做事畏畏缩缩。没有任何底气,连女生都不敢多看几眼。到了大二那一年,我迷恋上了足球,或者说从足球场上找到了一些自尊。有空就和悦光、老唐以及历史系、哲学系的几个兄弟往球场上跑。一次小角度射门得手、一次香蕉球直接入门都能让我们胸脯挺得更向前,年轻的心更加自信。时间稍长,裸露在外的皮肤晒成褐红色,两条粗壮的腿从脚脖子往上,遍布横七竖八的肌肉,青色的血管如同蚯蚓潜在肉疙瘩中,令很多向往细腻的女孩心生厌恶。

  初夏的一天傍晚,悦光、凯子、老唐我们几个像往常那样到球场踢球,对手是信科学院的几个熟人。

  老唐在后场费了半天劲,断了个球,恰到好处地给我传了个低平球。

  我恰好正对球门,不等停球,就赶紧用脚背正面抽射,可惜没能压住脚,踢了个高射炮,球被踢出了铁丝网外。在他们几个嘲笑声中,我垂头丧气跑到铁丝网外去捡球。

  铁丝网外是一个高高的陡坡,往下是一片颇有气势的绿草,然后通向一条人工河。球被踢得很远,几乎要滚到河边。

  等我走出铁丝网,顺着陡坡跑下,刚跑到那片草地时,一个正坐在人工河边看书的女孩站了起来。

  那女生冲我摆摆手,示意让我站在原地等着,她把球给我踢过来——事实上,她不是踢过来,而是扔过来的。

  那是一个半长头发的女生,体态略显丰盈,一身淡黄色的连衣裙,脚上趿拉着一双红白相间的半高凉拖。相隔十几米,我依然能够清晰地看见她白皙面庞两侧,那闪着夕阳光辉的一层极细的绒毛,散发异性最初的清幽,那张处处印着青春痕迹的面庞,令我怦然心动。她放下手中的书,弯腰抱起脏兮兮的足球,然后小腿稍弯曲,身体轻轻往上一跃,双手用力朝我这个方向一伸。她扔得确实卖力,似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把球朝我掷来。

  这么一个动作,让我内心有些沸腾。表面却装得毫不在乎,甚至都没对她微笑。我不知道,是不是处在青春期的男生都有我这样的感受。一个跟自己屁关系都没有的女生,冲自己撇嘴一笑,或者是一个不经意的瞥见,就能令自己浮想联翩,无比自恋地想着,这女孩或许对我印象不错,或许我身上某些东西打动了她。总之,她站了起来,主动帮我捡球,又把球奋力扔给我,我断定一定是我打动了她,因此,我要装得更屌一点,或者说要不为所动。

  球扔得不是很远,大概也就六七米的位置。

  我赶紧快向前走了几步,把球抱起来。我以往捡球总是转身一个大脚,把球直接从铁丝网上踢回球场。可这一次,我没那样做,我把球紧紧抱在臂弯中,客气地冲那个女生说:“谢谢你。”

  她声音清脆:“没事儿!”说着自顾自地重新坐到河边的石头上,看她的书。

  我的心有些落寞。

  抱着球,低着头,回到球场。接下来,我在球场上表现糟糕极了,停球停不住,射门总是偏出一大截,我们这边很快被几个踢野球的人灌了几个。悦光几个有些不乐意,对我骂骂咧咧的同时,生生把我从前卫的位置弄到了后场。不过如此一来,正随我意。踢后卫的时候,我的眼睛总是不自觉地从铁丝网往外扫,往河边那个方向瞄,黄衣女生一直在认真地看书,丝毫没有察觉我在看她。期间她抬头定定地望着远方几次,然后继续埋头看书。

  由于想多看那女生几眼,我生怕大家早早结束球赛,因为眼看着要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我想着法子,谄媚地说着悦光、老唐的球技大有长进,极力怂恿大伙儿踢下去。我一面劝着大伙,一面又生怕那女生离开。也许是上天眷顾,那女生居然一直坐在那里看书,似乎要和我们耗到底。

  眼见过了饭点,对方也走得差不多了,悦光实在撑不下去了,坐在人工草坪上,大口喘着气,说是要抽筋了,无论如何也不踢了。

  我许诺一会儿到校内商店给他买瓶冰冻可乐。

  悦光毫不留情地拒绝我,他咬定我手淫过度,有回光返照之嫌,精神处在亢奋的头上,但他绝不会舍命陪君子。

  悦光一走,老唐几个也走了。

  我假装生气,自己抱着球走向球门,嚷嚷道,你们都走,丫的,一个两个都他妈的阳痿,软得不行,我自己踢,自己射门。很快球场上的灯亮了,其实天已经很黑了,虽然上头有路灯照着,也已然不适合踢球了。

  铁丝网另一边的小路挨着三教,晚上上自习的男生女生看见我一个人在折腾着足球,毫无例外地瞅着我,大约觉得我是个神经质。

  搁以往,我早会为这样的眼神而羞愧不已、逃之夭夭。但那天,我脑子似乎进了水,整个人变得满不在乎,内心还有深深的满足感,我想这大约也是相思的一种。

  朦胧的灯光下,铁丝网外那个女生仍然在看书,如此一来,她在我心中又增添了些神秘感。女生坐的那个位置很好,恰好人工湖边有个路灯,她借着那光在稀里哗啦地翻书。我猜测这个女生要么是个学术疯子,要么就有心事,在大学文科,那些成绩拔尖的,女生总是为数不少。

  久等未果,一个人把球踢出去之后,又得自己跑到球网里捡回来。干耗了近一个钟头,我再也坚持不下去。攒了很大的勇气,抱着球,绕着铁丝网,再次从铺满草坪的斜坡走下去,走向那个女生。走在草坪上,我很紧张,心里七上八下。跟陌生女孩搭讪,我是一点经验没有。好在四下寂静,没有什么人,加上下午捡球的瞬间,我的自恋感极度膨胀,我打算第一句就问她:“嗨,同学,这么晚了,你还能看见啊?”

  我走到离她七八米的样子,心跳开始加速,估摸着那句搭讪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哪想到,那个黄衣女生忽然把头埋到书中,低声啜泣起来。

  她突然这一下,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

  我有些不知所措,赶紧四下看了看,脚似乎被地上的那片草给拴住了,再也迈不起来。愣了足足半分钟,我才缓过神来,赶紧上前,问了句:“同学,你没事吧?”

  她根本没发现我走到跟前,冷不丁地被我吓了一跳,紧接着是一种难言的害羞。她慌里慌张地边抹眼泪边说:“没事,没事,我看书看进去了,不好意思。”

  对女生的心理,我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我还是能够判断出,她嘴上说没事,其实是在掩饰,在撒谎。

  可我笨嘴拙舌地又问了句:“不对吧,你是不是遇到啥事情了?”

  我这么说,真心希望她说:“哦,同学,是的,我有事,我失恋了。”她要真这么说,那至少说明我是个面善的人,是个可以倾诉的人。她当然不会那么说,果然,她赶紧把书合上,摇摇头,十分客气:“真的,我真的没什么。”说着,右手背还迅速蹭了下眼角,把那里残留的一滴泪给抹去。

  就着这个动作,我那双5.2的眼,瞥见她手中的书,包着一个漂亮的书皮,上面用毛笔字写了三个娟秀的正楷字:沈乔菁。

  我承认,当时,我一下子就被这个美丽的名字迷住了。

  几年后,我陪宋蓓去欧洲度假,在巴黎的橘园博物馆看到了莫奈晚年的作品《睡莲》的真迹,那浓墨重彩的手法,在光影交错中,把一汪睡莲,凝固在永不凋落的时光。

  当时,我坐在橘园博物馆内的原漆木椅上,转身便可望见美丽的睡莲在春夏秋冬中自由交错,心灵被深深震撼,不由惆怅久之。

  坐在那里,我想起了我们校园里的那片人工湖,想起了那片青青荷塘,那个最初的关于沈乔菁的记忆,以及那个写在封面上的魅力名字。这两个完全不搭的景象不可理喻的缠绕在一起,再也不能分离。我百感交集,无可奈何,泪差点夺目而出。

  旁边几个老外看我如此表情,以为我是被画家的画儿感动的,纷纷朝我投来赞许的目光。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冲我哆哆嗦嗦伸出了大拇指。

  我颇为尴尬,当下从橘园走出来,在外面的林荫道上独自走了好久,想起了很多往事。

  过了老半天,宋蓓打电话问我在哪儿,她才从橘园里跑出来,在旁边的一条石凳上找到我。她埋怨了我一通后,指着矮围墙外的一座凸起的高架桥对我说:“当年,戴安娜王妃的车祸就发生在那里。她坐的那辆车就撞在那个桥墩上,戴安娜当场就死了。她的死在巴黎广为流传,据说背后有很多匪夷所思的故事。”

  顺着她指的方向我望去,车流滚滚,人来人往。一个幻化的王妃的影子忽然从中渐次清晰。如醍醐灌顶,我幡然醒悟——记忆不仅不会随着时间流淌而淡薄一分,相反会愈加明亮清晰,而且充满神秘。

  10

  两个星期后,宋蓓再次打电话过来.

  那天,已是凌晨三点多钟,我睡了一整天,正在精神头上,觉得肚子饿得不行,于是,用那壶半开的水,泡了个康师傅,一股脑吃到肚子里。接着,我躺在床上重读古龙的《天涯明月刀》。正当我读到天上的明月也有了杀气那一段,手机十分配合地响了起来。半夜三更的,我吓了一跳,真恨自己为什么没把手机给关上。

  我一把摸过手机,一看是那个“滚筒号码”,不禁有些恼火地接起来。

  还没说话,她就在电话那边咯咯笑个不停,“喂,老兄,你在干吗呢?”听她这么一说,我就知道,宋蓓铁定心情不错。听见她的笑声,我的气劲儿就突然泄了。我还是装作有些生气:“干吗呢?我失眠了好几夜,刚刚睡着,正梦到玉皇大帝要封我为文曲星,结果被你给生生吵醒了。”

  “屁!骗我吧就,你铁定又睡了一整天,这个点我断定你肯定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知道在想些啥呢。”

  我哈哈乐了起来。

  聊了几句,我这才知道,她这一次执飞的任务是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不料飞机飞到了斯德哥尔摩后,航后例行检查中,飞机出现机械故障。由于是发动机的大故障,飞机必须停场检修半个月。从北京调飞机过去补班,也得三天以后了。宋蓓一帮空乘闲着无聊,叽叽喳喳商量一番后,集体买了去芬兰的游轮票,要到赫尔辛基去玩上一天。这功夫,她正坐在豪华游轮的船舱里,看着岛国之国,得意洋洋,饱着眼福。

  我揶揄道:“宋同学,你有些过分啊!自己坐着游轮,看着美景,船上又是帅哥如云,说不定还能邂逅个莱昂纳多似的人物,怎么还有闲心给我打电话?”

  宋蓓见我发了一通牢骚,这才一字一句地说:“老兄啊,要说你这人忒没良心了,你知道中国移动是很黑的,我从北欧打电话给你,付给移动的是大把大把的瑞典克朗,你权当免费收听一把午夜收音机,还有什么埋怨的?”

  我一想,确实是,瑞典那地方物价可是出了名的高。

  接着,宋蓓开心地对我说,刚才她们几个同伴跑到船上的赌场去玩老虎机。其中一个女孩煞有其事地说,玩老虎机的时候,如果心中想着某个人,结果大赢了一把,那说明这人就是你的幸运星。我猜了三个前男友,结果连个毛票都没挣回来。我灵光一现,想到你,你猜怎么着?

  我承认,宋蓓这姑娘太能绕了,几句话就把我绕进去了。我估计她是赢了钱,心里想着,可我嘴里还是说,结果我猜我跟你的那些前男友一样,你毛票也没挣到。

  她咯咯笑起来:“屁!你跟我前男友一样?亏你说得出这话。我和你八竿子也拉不上关系,再说我哪个前男友都比你长得帅多了。不说了,不说了,扯远了,我告诉你,我脑子想到你时,狠了下心,就下了1欧元的注,谁想啊!居然打了个满堂红,5个大水晶在屏幕上闪烁啊!老天爷,奖励我整整120欧,120倍啊!把我开心的呀。你没看见,老虎机往外吐硬币的时候,身后整整围了一圈人,我的那些好友,一个个比我都激动,还问我脑子里想的是哪个如意郎君。本姑娘见好就收,获利了结。结果,赢的那些硬币砸出来的‘咣当咣当声,持续了几分钟,妈呀,简直比周杰伦的歌儿还好听。捧着那把钱,我立刻回到房间里,给你打了这个电话。”

  我说:“怪不得这么大方,原来是用我赢的钱给我打的电话。”

  她咯咯大笑:“看不出,你的嘴巴也挺能绕绕。说吧,想要什么,船上有免税店,本姑娘赏你!”她把“赏”字说的重重的,表示她对这个决定得意不已,下定决心要办。

  我想了想说:“弄两瓶酒吧,最近我正需要借酒浇愁。”

  她干脆利索:“行,那就买酒。我这就去。”

  说着,不等我反应过来,就挂了电话。

  我拿着电话,傻在了那里,心想,宋蓓这女的也忒急性子了吧。被她这么电话骚扰一番,结果手中的书再也看不下去了,躺在床上睁着眼,干耗着,睡也睡不着,一直挨到窗外天蒙蒙亮才睡着。

  三天后,我几乎把这个电话给忘了。宋蓓从瑞典飞了回来,下了飞机后,她连制服都没换,风尘仆仆,开着车直奔北三环,大方地送了我两瓶法国产的红酒。

  她坐在我那狭窄的屋里,开心地说:“老兄,这两瓶酒可是我精挑细选的,用黑皮诺造出的好酒,都有四五年了,而且葡萄的年份很好,据说那一年法国的阳光强烈,酒味绵长,都能从中品出白云的味道。国外卖得不贵,弄到国内来,行里人说怎么也得翻十倍,姐们儿我千辛万苦从北欧给你背回来,不为别的,只为讨大爷您笑一个。”

  真是好笑,这话我前不久刚刚用来讨好过沈乔菁,风水轮流转,现在反被宋蓓抢去用了,我立即咧嘴一笑。

  宋蓓乐了,你笑得可真难看,比你不笑时还难看,少见少见。不过,光笑可不行,我有件事求你帮帮忙。

  我拍拍胸脯:“说吧,喝了你的酒,就得听你的话。”

  宋蓓没说话,但冲我伸出小拇指,那意思是要和我敲死这事。

  我大方地伸出小拇指。

  她和我拉了勾后,颇为严肃地说:“老兄,我看你块头还行,我想让你最近帮我教训个人。”

  11

  转眼来到春节,父母打了好几个电话,问我回不回去过年。

  这是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满心想回去,嘴里还是没绕过去。我违心地对母亲说,今年恐怕是回不去了,一来手头好多事,估计要忙到大年三十那天,二来现在的火车票太难买了,7天假,路上就要耗两天,我就不回去了吧。

  母亲没说什么,但我显然能感觉出来,她有些失望。

  挂上电话,我难受极了。我自己都奇怪自己的变化。这是从哪一天开始的?自己怎么变得这么不着调,活得这么口是心非,对父母都开始撒这种弥天大谎,如此不像个人。可转眼一想,我怎么回去?到现在为止,我毕业不到一年,工作没工作,女朋友没女朋友,家乡人都说我在北京,名牌大学毕业,混得很好,年薪多少多少,其实呢?我如今比京漂还京漂,回去过年,怕是没一天能过得心安理得,索性,还是留在这寂寞的北京,自己过个年吧。

  当天下午,我到银行取了钱,给家里汇了一万块钱,算是我不回去过年对爸妈的安慰,至少要给他们一种感觉,现在他们的儿子不回家过年,那是为了挣钱。

  农历二十四这天是老家的小年,我到菜市场去买了条鲇鱼,买了只杀好的乌鸡,买了瓶二两装的二锅头,准备自己给自己过个小年。麻辣鲇鱼,清炖乌鸡,一壶小酒,很像那么回事。

  吃饭的时候,我自斟自饮,心情很差,鲇鱼和乌鸡放到嘴里味同嚼蜡。我在想我父母在老家该如何度过这喜庆的一天呢?怕也是买些肉,买些鱼,炖着炒着吃了,然后边吃边哀叹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还在北京一个人漂着。但或许他们更高兴,是的,周围那么多人的儿女,有几个敢到北京闯荡的啊。我能想象得出来他们想到我,那种油然而生的幸福感与自豪感。当初我考上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好像我一步就跨入了上流社会一样。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现在已经弄成这个样子。

  我喝着酒,想到母亲微笑的苍老容颜,兀自就落了泪。

  吃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我以为是家里人打来的,没想到是宋蓓打来的。

  宋蓓问我:“老兄,你在干吗呢?”

  我说:“正吃饭。”

  “吃的啥?”

  “麻辣鲇鱼,清炖乌鸡,另外,还有瓶白酒。”

  她说:“哟,看不出来,你一个人的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的。”

  我说:“那是看着滋润,我自己吃得味同嚼蜡。”

  她说:“老兄,晚上过来帮个忙呗?”

  我说:“什么忙?大年底的。”

  她说:“你不会忘了吧?上次我和你说过的,帮我收拾个人,当时你也答应了的。”

  我一惊:“真的假的?还真收拾人啊,什么人惹了你?”

  她说:“你别问那么多了,你来了就知道了。我下午没空,要开车出去一趟。你自己过来。不想坐公交,就打车过来,车费本姑娘给你报销。”

  我说:“这个没问题,我这个穷人,就喜欢坐公车,尤其是300路。”

  12

  晚上五点半,北京的天已经黑了。

  寒夜初起,四处多少有些冷清,虽然霓虹灯一如既往没心没肺地照亮着北京城的夜,对我来说,多少有些凄凉的感觉,我在想着家乡这时兴许已经开始燃放起五颜六色的烟花了。

  我坐在300路公交车上,人快被挤成相片,脚几乎冻掉了。吃饭的地点在双安附近的一家叫九头鸟的餐厅。我在人大站下了车,往回走了一段。穿过四通桥下时,一个上了年岁的交通协管员同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大吵,引得一堆人围观。

  我挤过人群,找到那家饭店。前脚到,宋蓓就来了。

  宋蓓一来,立刻叫来服务员,点了菜,还叫了瓶酒,武汉产的白云边,52度。

  我说:“怎么?今天跟什么人见面,还要喝白酒。”

  宋蓓说:“你不知道,酒壮英雄胆。不是跟你说了吗,我今天要收拾个人。”

  我说:“真的假的,真要收拾人啊?”

  她乐了:“我宋蓓什么时候乱说过话?你看看我像说假话的人吗?”

  说实话,宋蓓如果不是乐着说这话,我还不紧张。看她一笑,我反而紧张起来,心想:“这女人不会是要和包她的那人的原配PK吧?”想到这里,我没忍住,问了句:“收拾谁啊,不会是你的情敌吧?”

  宋蓓咬牙切齿地:“跟你说,比情敌更可恨!”

  我刚要问下去,包间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年轻的女孩走了进来。长得很像宋蓓,靓丽无比,圆脸长发,苗条的个子,鲜红的羽绒服外套,深青色仔裤,棕色的裤靴。本来宋蓓已经属于美女型的了,这个女生一进来,她顿时显得黯淡无光。

  女孩有些自来熟,来了就拉了椅子坐下,冲着宋蓓说:“我最最亲爱的姐,我来晚了,对不起啊!”接着,她又看看我,“姐,这位帅哥是谁啊?你男朋友吗?”女孩声音柔美动听,简单的问候,让人听得暖暖的。

  宋蓓说:“别瞎说,他是我一哥们儿,你叫他许哥就行。接着对我介绍到,我妹妹,亲妹妹,宋茜。”我这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居然是她的妹妹。其实,我本该猜到的。

  宋茜拿起筷子,冲我嘻嘻一笑:“许哥好。”

  我说:“好,好。”

  饭刚开始时还吃得比较欢快。宋蓓没头没脑地问了宋茜一句:“茜茜,你离开他了吗?”

  宋茜不客气地回了句:“这个你管不着,也不用你管。”

  气氛陡然变得有些凝重。

  宋蓓一脸阴云,一言不发,吃水煮鱼里的豆芽都是一根一根地吃。

  姐妹俩不说话,我自然更是无话可说。

  宋茜自顾自地夹着菜,然后自言自语地评价这菜辣了,那菜淡了。那情形有些尴尬也有些莫名其妙。活似武侠小说中,三个高手决战前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宋蓓端起酒杯找我喝酒。一杯接一杯地喝,似乎是故意要喝给宋茜看。

  宋茜根本不在乎她姐姐的脸色,筷子飞舞,简直就像饿了几天没碰食物,边吃边评论,嗯!这个好吃,这个好吃!湖北佬就是牛啊,这么个破菜都做得这么好吃,服了,服了!

  吃着吃着,宋蓓把筷子重重一放,我和宋茜都抬头看着她。

  我看了看宋茜,她满脸不在乎:“干吗啊姐,谁惹你生气了?”

  宋蓓叹了一口气:“茜茜,你真不准备回家过年?”

  “不是跟你说了吗?还问,真够费劲的。”

  “你想过没有,你不回去,妈她怎么办?”

  “你不是也不回去吗?妈又不是我一个人的。”

  看得出来,宋蓓在努力控制,不让自己发火,她用极压抑的声音说:“我不是有航班任务吗?你知道的,别人放假通常都是我最忙的时候。茜茜,你不回家可以,离开那个姓丁的男人吧,好吗?”

  宋茜放下筷子:“凭什么?你怎么不离开你那个姓郭的?”

  宋蓓还算理性,忍住了:“茜茜,姐错都错了,没办法,你还有机会。”

  宋茜说:“是啊,我觉得这就是个机会啊。”

  宋蓓说:“那个追你的北理工的小姜呢?他多好,人老实……”

  “老实抵个屁用,能当饭吃吗?”

  宋蓓终于有些忍受不了:“宋茜,我跟你说,你要珍惜,错过了就没有了,人就这一辈子,对女人来说,更是要珍惜每一步。”

  宋茜冷冷地说:“我一直珍惜自己的每一步,可又能如何?这一路走来哪一步我不珍惜,可你们让我珍惜了吗?”顿了一下,宋茜抬头木然地看着宋蓓,“姐,你要真觉得姜伟好,我这有他电话,你可以试试,你不是还单着的吗……”

  没等宋茜说完,宋蓓就一耳光打了过去。趁宋茜还在发愣,她右手一把揪住宋茜的头发,把她拖到包间的墙边,摁着她的头往包间的装饰布上撞。一边撞,一边哭着说:“茜茜,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死了算了,别丢人现眼地活着。”

  我简直吓坏了,赶紧站起来,奔过去,生生拉开宋蓓,把她拖到包间另外一边。

  宋茜从地上爬起来,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然后把自己的外套从地上捡起来——本来她是放在椅子背上的,椅子在宋蓓拉她的时候,倒在了地上。

  宋茜穿上外套,拿起自己的包,冷静地说了句:“姐,我早想死了,不过有些事还没做完。我的事不用你操心。”这时,她把外套穿上了,“姐,我走了,还有,我想对你说,你自己管好你自己就行了。说句不该说的,你那个工作辞了吧,挣不了几个钱,弄得那么辛苦。”

  宋茜推门而去。

  宋茜走后,宋蓓瘫倒在地,呜呜哭起来。

  我说:“宋蓓,你别这样,毕竟她是你妹妹,好好劝劝她,她肯定会听你的。”

  过了半天,算是止住了哭。

  她哽咽着从地上站起来,回到座位上,目光呆呆地看着满桌子的杯盘狼藉,忽然又趴在桌子上哭起来,然后又拉着我喝酒。

  好不容易等宋蓓止住情绪,我们闲聊了一会,再无喝酒的兴趣。最后,宋蓓提议去她家里喝咖啡。

  我说:“太晚了,再晚回去赶不上300路的末班车了。”

  她说:“怕啥,守着个美女司机还考虑有没有车?你这人真没劲!”

  我说:“你可是喝了酒的。”

  宋蓓笑得有点夸张:“你啊,笨得要命,警察也要过年的,谁有闲工夫现在出来抓酒后驾车?”

  13

  宋蓓住的地方不远,过了联想桥,从苏州桥往西一点点就到了。在西北三环万柳附近。房子不大,是个一居室,五十几平的大开间,一进门,床啊,客厅啊,尽收眼底。早就听说这一带地价贵得吓人,住的大多为达官贵人和暴发户,一平米均价差不多要三万块钱,所以,这个房子也并不便宜。

  进门后,我快速扫了一下,房子不大,收拾得很干净。进门右边的那面墙全装上了深褐色木板,上面整齐地摆着一排排的书,最上面一层放的全是碟片。

  趁宋蓓泡咖啡的功夫,我过去看了看。

  书是以外国小说为主,被热炒的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罗伯特·佩恩·沃伦的《国王的人马》,还有诸如《追风筝的孩子》等都看得到。

  宋蓓在开放的小厨房里,忙碌了半天,弄了两杯咖啡,叫我过去喝。我们俩坐在餐桌前,喝着咖啡闲聊起来。我故意扯开话题,不提刚才的事,啜了一口咖啡说:“宋蓓,你挺厉害,看的全是外国小说?”

  她在餐桌旁坐下,不无得意:“那是,我还是很有追求的一姑娘,打小就不想一辈子只活在一种感觉里,看看外国小说,挺好的,多活了一次。也是这些小说看多了,才选了这个职业。还有,看中国小说,没劲,真没劲,翻来覆去就是些道貌岸然的说训,恨不得把我这样的女人在书里活活烧死杀死,大卸八块。”

  我笑着说:“那倒不至于。”

  聊了会儿,我们挪到了客厅。宋蓓坐在地上一个红色卡通棉垫子上,突然问我:“喂,老兄,你觉得咱们的生活有意思吗?”

  我说:“我从来都没觉得有意思,也从来不去想我们的生活是不是有意思。”

  宋蓓说:“我们这些人,最可怜,连颓废到底的勇气都没有,时不时还想把头露出水面,畅快地喘上两口空气。跟你说,有几次,我站在窗台上,看看楼底,就头皮发凉,我真是佩服那些敢一跃而下的人。我是绝对不敢的,就是说,每走一步,我都小心翼翼跟在很多人后头。绝对想不到冲在前头,搞些不一样的生活之类的。”

  说着,她又低头,“其实生活有意思没意思,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到目前为止,我的全部生活,就是特不想让我妹过得没有意义,我不想让她那个丫头片子再错过。因为,我们家在过去曾经有一件事做得不太好,伤害了她。所以,我们都活在内疚当中。”

  我说:“宋蓓,你也别太在意,你妹妹她终究有一天会明白的。”

  “可那一天会是哪一天呢?我说的是时间问题,留给她的时间还有一些,我真的不想让她把自己最好的时光全浪费在不正经上。”

  我多少被宋蓓的话伤到了。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想起自己年华渐老的父母,想到他们对我失望的神情。

  接着,宋蓓给我详细讲了宋茜。

  宋蓓说:“有个北理工的大学生,叫姜伟,江苏人,老家在苏北那一代,吃面食长大的,人长得高高大大。那男孩心眼儿特别好,一直在追宋茜。可不知宋茜哪根筋断了,和一个姓丁的中年人搞上了,据说是搞音乐的,去他们学校做讲座,不知怎么就和他搭上了。”

  我说:“看上去,你妹妹是个挺优秀的女孩。”

  宋蓓转着咖啡杯子,神情中透着自豪:“她是很优秀,处处比我都高出一大截。这么说吧,她让我这个当姐姐的都怦然心动、恨不得做个变性手术,把她弄到手。今天晚上,我让你来,是想让你给我壮胆。其实我胆很小,哪里敢打人,背地里骂人都心虚。况且我一直很疼茜茜,她这两年读书的钱大半都是我给她的。”

  我问宋蓓:“那姓丁的也结了婚?”

  “何止结婚,孩子都上中学了。你说这种人怎么就不死呢?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毁了别人一生吗?还有宋茜怎么就那么傻呢?放着姜伟那么好的男孩不要,找了这么个人,真是说不清。或者说,当初我们从一开始,就不该做那件事。”

  我说:“哪件事?”

  听我这么一问,宋蓓脸色布满了紧张,也许是恐惧,接着,便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表情有些愕然。她摇摇头说:“算了,过去了,我真的不想提了。”

  安静了一会儿,续了几杯咖啡,宋蓓又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当然,都是跟宋茜有关。刚开始,宋蓓话语里还有些不快,渐渐的满是自豪。

  “宋茜这孩子有好多奇怪的偏好,或者说怪癖吧!比如她不喜欢打车,坐公交车又容忍不了公交车上有人大声说话。自己的书和杂志绝不允许页脚有卷曲的,否则就要扔掉。不喜欢穿有颜色的内衣,必须得穿白色的,蕾丝花边的绝对不接受,她的腿细而长,却不喜欢穿裙子,这一点,我不知说过她多少次,说她暴殄天物,再不济,也穿个热裤之类的,她从不采纳,再热的天,总要穿一条长裤,诸如此类的癖好简直数不胜数,有点像法国电影《天使爱美丽》里的那些人。可说她喜欢的事情,说出来,真是让人觉得生活很美好,她喜欢下雨的日子把窗户全部打开,让风裹着雨吹到卧室里。所以和她在一起,下雨天,我们的房间窗户总是打开着的,为此,她没少挨我妈妈骂,因为阳台上会有许多积水,总也干不了。偶尔遇到下大雨的时候,她就把自己的书桌移到阳台附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雨,那神情,好像是教徒在参拜神灵一样。”

  “说到她的喜好,有一点是要和你这样的男生说的,她也喜欢打电脑游戏的。而且打得非常好,我叫得上名字的有《极品飞车》、《帝国时代》还有《星际争霸》,我记得这些都是你们男生常玩的游戏。每次打游戏,玩个通宵,次日早晨,还精神得很,眼睛水汪汪的,一点不像刷夜的人,不得不让人心生嫉妒,你说,哪里就会有这么好的精神呢?所以,很多男孩喜欢她,就是从得知她会打游戏开始的。有时,我静下来想想,都替宋茜骄傲,多少见的女孩啊,让人觉得这世界上真是有许多值得去爱的女孩。”

  “我虽是姐姐,可发育得倒比她还要慢,她胸部完美得让我都不愿意同她一起到公共浴室洗澡。脱光了的女人好看的并不多,一丝不挂,比的可就是实力了,过瘦过胖,尽收眼底。宋茜身材好到不可思议,通身水灵灵的,身段简直就像条缓缓流淌的小溪,似乎随着你目光起伏,你想让她如何凸起她就如何凸起,我说她是小魔女。”宋蓓说到高兴处,自己呵呵乐了起来,看得出,她实在是爱自己的妹妹。

  “说到最让我爱宋茜的一点,就是她的声音了。那丫头嗓子真是难得的好听,带她去KTV唱歌,基本都是她唱我听。话说回来,听亲昵的人唱歌是一种了不起的幸福。不过,我最喜欢听她的朗诵,唱歌只能放在第二位。宋茜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总喜欢找她起来读课文,我们那里的方言,外人是听不懂的,所以普通话说得好的人不多。我妹妹是例外中的例外,她的同学说她的声音比新闻联播里的主持人还要标准。”

  “就我来说呢,我真的很喜欢她朗诵。周太玄的《过印度洋》你知道吗,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听得不得了。每次听她背诵,都是一种独特感觉,珠圆玉润,像从芦苇荡缝隙里钻出来的乌篷船,湿漉漉的,听上一段让人落泪。那时,我们一起上中学,我读高三,她读初二,我就买零食逗她背给我听,后来,上了大学,想起她读的那诗来,还忍不住落了两次泪,觉得世上居然会有这么好听的嗓子,朗诵出这么好听的诗歌来,你要不介意,我背给你听一遍?”

  从这些话能够看出,宋蓓是多么为妹妹骄傲,她滔滔不绝地讲了近一个小时,我才插上了一句话:“当然不介意,说实话,我也很想听听这是一首什么样的诗。”

  宋蓓的眸子里立刻就多出一些特别的亮意,她略微清了清嗓子,开始背诵起来。她一背,我就听出来了,这诗我也见过。想了下,就想起来了,是中学语文课本里《我的老师》里引用过的一段。

  圆天盖着大海,

  黑水托着孤舟。

  远看不见山,

  那天边只有云头。

  也看不见树,

  那水上只有海鸥。

  那里是非洲?

  那里是欧洲!

  我美丽的故乡,

  却在脑后。

  怕回头,怕回头,

  一阵大风,

  雪浪上船头,

  飕飕,飕飕,

  吹散一天云雾一天愁。

  一首诗抑扬顿挫地背完,宋蓓眼泪早一滴一滴落下来,她赶紧低下头,用手背抹了一把泪,却总也止不住。我起身到洗手间里寻来一条毛巾递给她:“擦擦吧。”我小声说。

  “谢谢。”她哽咽着。

  “真是难得迷人的好诗,以前没觉得,现在一听,一时真想不起来还有哪些现代诗比得上这首的。”

  “有机会,让她读给你听听,我的嗓子比她差远了。”

  我沉默不语。

  末了,她抬头看我,谢谢你,这些话我早就想说,可实在找不到一个人可说。那晚聚会,我见到你第一眼,就觉得这些话也许可以对你讲。所以,就拉你下水了。

  我说,能被你拉下水,我求之不得。

  她终于乐了。

  喝了最后一杯咖啡,洗完杯子,她给我拿出一套飞机上用的一次性洗漱用具,又指指地板,大方地说,老兄,今晚就委屈你了,目前为止,我们见面次数不超过五次,如果我们睡到一张床上,似乎不大适宜。

  我笑了,对,要讲究科学发展嘛!

  14

  自从那次在球场与沈乔菁偶遇,我就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争取胜利,要想方设法向这个女生靠近,最好还能把她弄到手,像其他哥们儿那样,两个人拉着手上上自习,周末一起爬爬香山。我期盼那样的大学生活。

  也许是因为在路灯下独自落泪的神情,令我年轻的心忧虑重重。同时,这个女生的泪水,也使我执着地相信,她一定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我当时猜她一定是被某个坏小子给踹了),那么一个阳光的女生,遇到如此一类事情,必定是需要人照顾的。如此一想,让我男子汉的同情心无比膨胀,好像我并不是崇拜她、艳羡她,而是为了要用一个大二学生的一腔真情照顾好她。回想起来,这种想法真要命,比小市民还要小市民,毫无一点崇高感。

  那晚,我顺利地把那个黄衣女生送回了宿舍。

  说是送回宿舍,有些厚颜无耻。其实是我动了个歪脑筋,想搞清楚她住在哪里,然后好打听她是哪个年级哪个系的。那天,我站在她旁边,关怀有加地说:“这位同学,天实在晚了,再怎么着也得先回宿舍,也许,回宿舍你睡上一觉,会发现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个女生看看我,觉得我大约不是个坏人,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我很高兴,也有阴谋得逞的兴奋感。在和女生交流方面,我是一张白纸。饶是如此,我最终把这个哭泣的女孩劝回宿舍。女生走在前,我远远地跟着。就这样,我把她一路“送”回了宿舍,弄清了她住在学校的31楼。之后,我又想方设法,花了不少代价,才弄清这个名叫沈乔菁的女生,和我同级,学的是中文,人长得能在中文系里排进前三,据说追她的人很多,但无一得手,因为她的心已有所属。

  追她的过程艰辛无比,困难重重,我几度差点放弃。结果却峰回路转,大获成功。对此我真的不想再提。我只想说说差不多半年后,我把她成功追到手的那个辉煌时刻。因为,这个时刻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甚至可以说,它影响到了我的思维模式和知识结构。

  15

  回首过往几年,我最重要的大学阶段、甚至我如今的知识构成,都与沈乔菁有莫大的关联。直到现在,我还具备一种特别的能力,如果你打开《宋词三百首》,随便说一句,我准能快速准确地背诵出下一句。

  当然,你说的那句不能是那首词中的最后一句。

  我非中文系毕业,具备这个能力,是拜我的至爱沈乔菁所赐,如果没有她,我自然想不到去读什么宋词,更不会脑子进水般地把一本书给背了下来。

  时代早已变了,现在,年轻人谈论的都是去哪个酒吧喝酒,到哪里去度二人世界,甚至成群结队地去开房过周末。稍微有些另类的,则愿意到草场地798,抑或充满江湖艺术气息的方庄去逛逛,感受艺术与另类的气息。总之,连年轻人也变得急切、浮躁、讲究实际,手向钱伸,眼向前看。如此环境,自然很少有人愿意去读宋词了。

  我读宋词毫无任何崇高的动机,只是为了能在中文系的姑娘们中,多看上沈乔菁两眼。

  大二的第二学期,中文系开了一门宋词课。这门课是通选课,不仅中文系的学生可以上。像我这样新闻学院的学生同样可以选,而且可以拿到两个学分。我私下打听了一下,讲课的老师算是有名,颇有几番古代文人的风度,读起宋词来抑扬顿挫,高兴的时候,甚至能按照古音律,为学生唱上一段,而且最要紧的是,这个老师对考试要求不高,期末写个词鉴赏就能顺利过关。此外,我还通过悦光的一个老乡,了解到了这个老师的诸多段子。据说好多女生穿着豹纹、烫着卷发,可愣被他读的宋词,搞得香泪纷飞。作为中文系的骨灰级粉丝沈乔菁,怎么会错过这样的课程呢?

  于是,我这个外系生,打着丰富知识体系,健全美好人格的旗帜,顺利地与沈乔菁同居一室,听一番宋词浅唱深读。

  课堂设在偏僻的第二教学楼,第一堂宋词选读课晚上七点准时上课,等课开始后,我环顾四周,才发现来听课的几十号人中,居然是清一色的女子,就我一个堂堂男子汉。

  第一节课,台上的老师看看教室,摇摇头:“唉,时代变了,八十年代宋词课得在礼堂上,九十年代宋词课还勉强挤满一大屋子,现在怕都是去听啥经济学、金融学了………”第一节课,他兴致颇高,指着窗外说:“我刚来的路上,见月色很好,我们就学晏几道的《临江仙》吧。”

  那节课,只学了《临江仙》这么一首词,不过我从此知道了在那个遥远的宋朝,有个名叫晏几道的痴人,放荡不羁才情横溢,人皆负他他却不恨,更为难得的是,他独钟情世间的好女子,这首词,他就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写。

  课上得很快,很值,尤其是老先生的诵读,几令人落泪,连我这个粗糙不堪的人也被深深打动。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课毕,我追随沈乔菁一帮女生走出教室,才发现刚才上课时,外面居然神奇般地落了雨。雨过天晴,夜空如洗,虽然有些清冷,但我感觉身心俱宁。

  沈乔菁出了门后,就和一起上课的几个女生告别,然后自己走向图书馆。我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头。那一刻,月光柔柔地洒遍大地,地上积雨万千,映出别样璀璨,加上最眷恋的人走在自己的正前方,那真是人间大美胜境。

  几周之后,我已经厚着脸皮在那堂课上坐在了沈乔菁旁边。

  她为人大方,知道我在打她的小算盘。饶是如此,她也没有拒绝我坐在她旁边。甚至在和我熟悉后,她还乐此不疲地同我玩一个嘴皮子的游戏。

  游戏很简单,她问问题,我来回答。她问的问题始终是同一个,却不允许我回答一样的。

  通常是这么开始,沈乔菁问:“许千山,你一个大老爷们儿,上的又不是中文系,为什么跑到中文系的宋词课上凑热闹?”

  刚开始,我对回答这个问题有些难为情。我为什么要来上宋词课,那不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为了追求你啊,这个问题你还怎么问起我了呢?

  我顾左右而言他,磨叽了半天,才说了句:“为了个漂亮女生才来上的。”

  结果沈乔菁脸色立刻就变了:“你这个人,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你要发挥你十二分的想象力,不要动不动就弄个现实主义的答案来,要魔幻化,要让人听着怦然心动。”

  我一听,不由佩服眼前的这个女生,果然是个有思想的女生。

  我简单想了想,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毕恭毕敬地对她说:“报告美女沈乔菁,上学期,某个月的阴历十五,月亮比国家大剧院的那个蛋还要大,我睁着眼做了个梦,梦中有一仙人,骑着一条独角黄牛,那牛不仅独角,而且是独眼独耳,最奇怪的是那条牛只有两条腿。虽然只有两条腿,它还是能背负着仙人从月中稳稳走来。结果这一仙人一奇牛,未经38楼楼长同意,就擅自来到38楼我的宿舍,得意地告诉我,我这个人曾在宋朝文人圈子里混过,颇有几分词缘,须在这学期上一门叫宋词的课,方能大彻大悟,人生才会有一番起色。”

  沈乔菁捂住嘴咯咯笑了起来,点点头:“不错,不错,很有点意思,看来你脑袋瓜子还算不赖嘛!那么,许千山,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一个大老爷们儿为什么要来上宋词课?”

  什么情况,又来?

  我抓耳挠腮,好在受到了她的表扬,自信心极度爆棚,稍微思考一番,这一次,我表情故意有些缓和:“报告美女沈乔菁大人,我本大汉臣民,应当横刀立马,战死沙场,跟帝国主义死磕到底,努力实现伟大的共产主义,扬我国威,让人们过上富足的生活。然,我读了岳飞的《满江红》,才知道,人间大英雄,要能武也能文,方能立不朽功业,因此,我脱去戎装,换上休闲装,来到宋词课,做一回文人。”

  沈乔菁听我这么废话一番,咯咯笑起来,惹得半个教室的人都朝我们看,连那个一本正经的宋词老师,也不怀好意地看着我。

  我脸不由红了,但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如此一问一答,我们乐此不疲。

  毫不夸张地说,每每当我回答得不错,赢得了沈乔菁的夸奖时,心中总是自豪不已,甚至会为此开心上一个星期。也就着她的夸奖,我如饥似渴地背着宋词,吃饭睡觉上厕所,手不离《宋词三百首》。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学期没结束,三百首宋词,我已经背得呱呱叫了。

  很快,秋去冬残,一个学期的时光又悄悄溜走,到了这门课的最后一堂课。

  那节课之前,我估摸着沈乔菁还得问我这个问题。没事就把头蒙在被子里,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个星期,总算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不错的由头。

  果然,眼看着老师说课要结束了,沈乔菁侧过头来问我:“许千山,你好好回答我,你一个大老爷们儿为什么要来上宋词课?”说完又补了一句,“你好好想想,最后一节课了,来个高难度的答案,否则以后想出来好答案,也没人问你了。”

  我一听,赶紧眉头紧皱,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会儿,才抑扬顿挫地说道:“既然你反复问,那我不得不实话实说了。”

  沈乔菁一听,立即挺直腰杆,满脸期待与庄严的神情。

  我叹了一口气:“事实上,我本大宋王朝人,姓晏,名几道。我周围的人皆说我是个情痴,倘若真心爱上哪一个女子,那么自己的心就是那个女子的了,更别说钱财等身外之物了。事实也确实如此,我曾写过‘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的词句,这便是例证。某月中秋,我心有所思,辗转千里,来到西湖,但见月圆如璧,映在西湖中,如同光芒四射的灯笼。那晚,我喝了点水酒,借着酒意,朦胧中,看到湖水中的那轮明月中,居然隐约闪出一个绝色女子,那女子衣裙飘飘,来到我跟前,同我对话。此女身穿一绿色T恤和一条帆布裤子,蹬着一双洁白的板鞋。如此奇怪的装束,我自然是从未见过。结果,这个女人说她身处一千年后,因为有缘,特穿越千年光阴,借西湖之月,前来一见。我当即心痛万分,想不到世间有如此好女子,当即一头扎入明月,遨游千年的光阴,来到现在这个年代。后来,我多方打听,得知此女已从西湖负笈北上,前往京都求学,我于是用心考学,一路从江南赶来,终于在宋词课上,找到此女,这时,我才知道,此女名叫沈乔菁。”

  等我故装神秘地把这个穿越故事说完,美滋滋地等着沈乔菁夸我。可我一扭头,发现身边的沈乔菁灰黑的眸子上蒙了一层水,接着大有眼泪涟涟的架势。我没想到,她居然会是这副模样,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沈乔菁擦了把眼泪,长叹一声道:“许千山,你这个答案是我听过的最好的答案,自此以后,我再也不问这个问题了。”沉默了一通,她又说,“过几天,我要去参加一个饭局,希望你这个故事能给我带来好运!”接着,她喃喃自语,寻求自我安慰,“是的,一定能带来好运的,这个大宋王朝的故事一定会给我带来好运的。”

  如此疯疯癫癫,我却对她情有独钟。我哑然不语,被沈乔菁的情绪深深感染。

  总之,宋词课至此结束,我和沈乔菁依然没能在现有基础上,往前迈一步,依然是那种我在追她在走的毫无内涵的关系,可悲的是,这是种连朋友都算不上的关系。说实话,除了我厚着脸皮蹭的这么几节课,跟她说了几句话之外,其他时候,她几乎视我为空气。

  眼看学期结束,我正抓耳挠腮,冥思苦想着下学期该如何下好追沈乔菁这盘棋时,没想到的事发生了。几天之后,沈乔菁主动给我打了个电话,简单的开场白后,她毫不遮掩地说:“许千山,要不,我们俩谈恋爱吧?或者说,从今天起,我接受你的追求。”

  幸福来得太快,我几乎不敢相信,我记得自己拿着电话傻在那里老半天,笨拙的嘴巴张了半天,不争气地问了句:“这是……为什么?”

  沈乔菁倒是爽快:“为了你那个大宋王朝的穿越故事。”

  16

  沈乔菁离我而去后,最终一去不返。

  时间稍长,我就反复告诫自己,要稳住,要继续阳光下去,绝不能表现出任何悲伤难过的神情。我要让我周围的朋友看到我有多坚强,有多自信;我要让我认识的那些人看到自己有尊严地继续活下去,同时也有尊严地找个好女人接着爱下去。

  春节过后,转眼到了三月,北京城一片春光,玉渊潭里的樱花即将绽放,沙尘像往年那样如期而至。我有模有样地背着旅行包,出去转了一圈。先去天津,后到邯郸。在邯郸的黄粱祠里,我躺在其中的草地上大睡了一场。那片草地挨着一个水绿如墨玉的荷塘,池塘里放生的王八密密麻麻地挤在塘中间的水泥墩子上。就是这么一个人来人往,算不上幽静的地方,我居然睡着了。我始终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在那样一个地方安然睡去。那期间,我第一次对生命有了特殊的认识,似乎什么都不再重要,什么都可以放弃。似乎一切都失去了它们的重量,只剩下了永恒的虚无。似乎一切曾经微笑过的面庞都渐渐消失、隐退,有的只是初夏温暖的阳光和从旁边荷塘里悄悄袭来的悠然的风。我想那时是我醉了,当然也许是累了。一个年轻人在城市里跋涉了那么久,茫然地,不知所措地跋涉了那么久,总会有累的一天。走着走着终于累到再也坚持不住,恰好到了那个地方,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接着就慢慢躺下去,睡在阳光的怀抱里,让夏风轻轻地拂过我消瘦的面庞和茂盛地如同荒草般的硬胡根。

  期间,那个地方的一个工作人员鼓足了半天勇气,来到我的面前,轻轻把我推醒,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笑笑,对他说:“没事,只是这地方太好了,我想在这躺一会儿,休息休息,这里没有规定不可以在草地上睡觉吧?”

  他说:“当然没有这样的规定。”之后,他有些半信半疑地看了看我,走了,他肯定知道我在鬼扯,那地方太好了!好个大头鬼啊,水池子都快臭掉了,远处的垃圾桶里堆满了发臭的垃圾。所以,他走的时候还回过头来看了我两眼。

  我冲他笑笑,他立即冲我笑笑。

  接着,我就睡着了。

  我本以为我会很长时间睡不着。其实不是,当我坐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谢天谢地,我终于不用担心睡不着了。在进入这个大院子之前,我对自己说:“兄弟,你差不多完了,你肯定会像很多街头小报说的那样,连续几十天不睡觉,创下一个骇人的纪录。眼睛红肿到小孩子不敢正视你,眼包大到能装下一只可爱的小袋鼠,太阳穴里热血沸腾,走着走着,人就飘了,慢慢地就走到了半空中。如果真到那种境地,兄弟,你的一切都难以挽回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太阳似乎还在刚才那个位置。

  但从感觉上来说,我觉得自己已经睡了很长时间,许是恰好睡了二十四个小时,时光隔了一天一夜之后。我瞥了瞥周围,很安静。刚才把我推醒的那个男人,早已不见踪影。我坐起来,捏掉爬到身上的几只蚂蚁,把它们扔得远远的。精力很不集中地看了一会儿眼前的那片荷塘。渐渐的,我感到一股特别的力量从脚尖慢慢爬上我的小腿,然后是大腿,腹部,直到占据我的每一根头发。我对自己说了句:“行了,兄弟,我想你差不多该把她给忘了。”

  我拍拍身上的土,从草地上捡起自己的包,穿过荷塘中间的长亭,走过大门楼,到了前面的院子,然后右拐,出了祠堂的大门。门外几处兜售饮料的小摊见了我,立刻来了兴致,冲我喊到:“小伙子,买瓶水吧,瞧你晒的。”见到他们冲我吆喝,我才发觉自己真是渴了,喉咙干得要命。我花了两块钱买了一瓶矿泉水。

  在那个中年妇女找钱的工夫,我拧开盖子,咕隆咕隆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等她把零钱递给我的时候,我把喝干的塑料瓶还给了她。

  她说:“小伙子素质就是高,过来玩的吧?”

  我笑笑,冲她点点头,在她的遮阳伞下拉开旅行包的拉链,翻出那顶帆布太阳帽,戴好。之后,我便朝远处碧绿的田野走去。

  那一刻,我想,沈乔菁这傻丫头在干啥啊?

  这么一想,糟糕的情绪又上来了,面前那摊碧绿的玉米苗变成了一望无际的海面。记得大四时,我和她一起去了趟北戴河。四月的天气里,沈乔菁脱掉鞋子,光着脚,走到潮湿的海边,拢起手,冲着一层一层涌上来的腥咸海水大喊:“我想面朝大海,我想春暖花开。”

  当时,听沈乔菁这么喊,我的腹部犹如猛灌下一瓶冰冷的可乐,胃剧烈收缩成一个捏在一起的拳头,硬地发疼,一股强烈的气体直冲鼻子,眼窝一下子就满了。我不知又因何事而惹了自己的小公主,所以,我只能赶紧低下头,过了一会儿,才敢抬起头,看了看近海处的几处冰冷的礁石。

  沈乔菁不依不饶:“许千山,你记住,你是个混蛋。”

  我低声说:“许千山记住了,许千山是个混蛋!”

  17

  一路南下到了郑州,接着转回头去了趟青海湖看油菜花,结果到了那里,油菜花还是绿油油的一片,那时,我兜里的为数不多的钱差不多花光了。折腾完这一圈花了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眼见大地进入夏天的怀抱里,随身带来的衣服再没什么好换的了,加上身体疲惫到了极点,这才满面憔悴回到北京。

  不回北京尚好,回到北京,见到熟悉的风景,依然有世事无常的感觉。

  一天,我去小区外菜市场买菜,见两个稽查在训斥一个菜农。那两个人穿着厚厚的深蓝色制服,手上动作很多,对那个菜农推推攘攘,嘴里极不干净,什么脏话都用上了。

  菜农约摸五十岁左右,脸红里发黑,背有点驼。天阴沉沉的,微微有些冷,菜农只穿着一双拖鞋,一件破旧的背心,裤子褶皱着,因为长期的漂洗,裤子严重缩水,裤脚几乎要缩到膝盖,露出两条枯瘦的黑腿,如同烧了一半的木炭。

  菜农面对那两个气势汹汹的稽查,一脸赔笑,嘴里反复说着,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说着,狠狠地踩着菜摊子前扔着的一堆塑料袋。很快,我弄清了,菜市场里只准用印着某某菜市场字样的塑料袋,那个菜农违规操作,自己偷偷用了普通的塑料袋,据说是便宜好多。

  这件事对我刺激很大,我站在旁边,恨不得自己有成龙、李小龙那样的本领,痛打两个歪嘴斜眼的稽查一顿。

  本来一件跟我毫无关系的事情,却让我深受刺激,我对自己失望至极,连菜也没买,转身离开了菜市场。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这样的人混在北京,同那个菜农相比,实在好不到哪里去,只是围绕在我周围的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比这两个稽查稍微有些地位而已。

  垂着手徒劳地思考了几天诸如人生、爱情和友谊等人类永恒的话题,动了心思,想彻底摆脱这些虚无的牢笼,决定从北三环那家租住的低矮楼房里搬出来。搬家的想法来得有些突然,一时间自己也不知该往哪里搬。

  思来虑去,大致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假如搬就搬得远一点。搬得离北三环越远越好。比如至少那个地方看不到拥挤不堪的300路汽车——我多少有些怕这些熟悉的场景了。

  给悦光、宋蓓几个能说得来的人分别去了电话,告诉他们我想找个清净的地方住,最好是离市中心越远越好。

  除了宋蓓之外,几个人都比较支持,说换个环境住也好。

  宋蓓在电话里把我大骂一通。她说:“许千山,你个大老爷们儿的,没想到还这么娘们儿家家的,分个手,比死了一回还严重。”

  我说:“你说什么呢,我搬家又不是因为分手。”

  宋蓓骂骂咧咧说:“不是为了分手?那就是为了沈乔菁。”

  我说:“咱们不提她好不好?哪壶不开提哪壶。”

  宋蓓说:“许千山,你什么德行啊?你不让我提她,我还偏要提。出去晃了一圈,回到北京就长本事了,不提人家了?”

  我说:“宋蓓,你说别的还好,你再说她我就挂电话了。”

  宋蓓没心没肺地哈哈乐起来:“许千山,够性格,好,那我就不说了。”

  说是如此说,宋蓓还是帮了我,通过她一个在首都机场工作的姐们儿介绍,我最后搬到了北京东北郊的一个叫樱花园的小区住了下来。

  宋蓓在电话里说,那个地方生活条件有点差,但美女如云,住在里面的人差不多都是在机场上班的女孩,年轻又漂亮,不像名牌大学出来的女孩,个个都露出一副身怀绝技的神情,折腾起男人来没完没了。而且,如果我搬过去,说不定我可以找个比沈乔菁更好的。此外,最主要的一点是离市里远,打车过去没有五十块钱,怕是你连小区的影子也看不到。

  听宋蓓这么一说,我当即决定,搬,明天就搬!

  想到要搬离处处充斥着沈乔菁味道的房间,我心情立刻轻松好多。我挂上电话,换掉拖鞋,下了楼,出了小区,从附近超市买回一些纸箱和编织袋,开始打包装箱。

  次日,我拿着宋蓓给我的电话号码,找到她在机场工作的那个朋友刘思佳。

  在刘思佳的帮助下,我在樱花园小区租了一套二居室的房间,月租1200,价钱不高,居住的环境也不错。只是所在的楼房刚刚完工不久,充斥着刺鼻的甲醛味道。

  从郊区回来后,我翻报纸,找到一家搬家公司,约好在第二天上午九点过来搬家。挂上电话,我继续收拾东西。收拾了大半夜,能扔的东西都扔了,光是书差不多就扔了上百本。废旧的杂志厚厚地铺了满满一地板,多是沈乔菁以前看的那些《青年文摘》、《读者》之类的。从床底下,我还翻出了沈乔菁以前穿过的几件衣服,皱皱巴巴,脏得要命。

  恋爱中的人往往会睹物思人,我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只是恨,绵绵不断的恨,也许不是恨,肚子里堵得慌,我在屋里狠命地踢那几件衣服。踢得一身是汗,又觉得自己的做法太损了点,有些猥琐。最后,我失望地一屁股坐在旧杂志堆里,久久没有动弹。

  18

  时至今日,搬家带来的种种复杂情绪我仍记忆犹新。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搬家的滋味不太好受。哎,怎么说呢,多少会有些孤独感吧。搬到一个新的地方,一切都要从零开始,每一条街,每一条路,连小饭店,菜市场,卖水果的摊子,卖香烟的小店都要一点一点熟悉起来。连买东西都觉得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买东西的地方会不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快。

  更难过的是,对于一个二十来岁的人说,搬家这种事情,难免会有一些飘零感。我的那次搬家,飘零感倒是其次,因为搬到了北京四环以外,仿佛是被驱逐出了北京城,像个糟糕的挫败者。

  可那时所处的形势,又不允许自己不搬,要是留在原来的房子里,心情总也好不起来,没日没夜的睡去醒来,连饭都懒得吃上一口。如同置身潮湿的山谷,整日见不着明媚的太阳,从房子那扇布满冬天灰尘的小窗户吹进来的春风,都变得郁郁寡欢。

  像约好的一样,搬过来的第二天,老天就为我这个可怜兮兮的年轻人下了一场小雨。说是小雨因为它恰好可以把地皮淋湿。打开窗户,可以在湿润的空气中闻到焦灼的尘土味道。雨过天晴,接着,太阳炙烤大地。天一点点热了起来。蝉多了起来,声嘶力竭,把小区吵翻了天。

  六月到九月是漫长的酷热夏季,我至今记忆犹新。一只求欢未成的蝉,伏在向阴窗外的国槐树上,凄厉地叫了好几个月。直到一只偶然路过的拉嘴鸟,把它从浓密的树荫里赶走,我才得以清静下来。

  那段时间,我一百二十斤重的瘦人,热到一天要换三套衣服,饶是如此,我却懒得把空调打开。天热,人就变得非常懒,懒到连方便面都不想去泡,衣服洗好了扔在洗衣机的脱水桶里,都懒得拿出来挂在阳台上晾干。

  接着,我明显感觉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

  滔滔不绝的嘴巴生了锈,本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忽然有了老态龙钟的感觉。怕见到人。那些熟悉的人也好,那些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也好,一律不想见。七月的时候,我穿着拖鞋,冒着大雨去小区外的邮局给朋友寄了几本书,回来就着了凉,烧到38度5,躺在床上将近一周,硬靠着湿毛巾和喝剩下的半瓶二锅头把温降了下来。说句不争气的话,我是连医生也不想见的。

  那段时间,我和小区内外的风景相依为命,在孤独和寂寞里寻找着一些所谓的安宁。

  我常常站在租住的房间窗口前往外眺望。空气好的时候,热风夹着庄稼中植物的气息,充盈在房间里的每一处。在漫长且无聊的日子里,我得以亲眼目睹远处的庄稼一点点长高,玉米的叶子一点点从嫩绿变成墨绿。在这里虽略显偏僻,但可以看到各种茂盛的庄稼齐刷刷地挤在一起,只是高矮不齐,在美观程度上大打折扣。如同参加毕业典礼的小学操场,站满发育程度不一的小学生。近处还有一块块碧绿的菜地,常常看见菜农迎着夕阳给菜地浇水。迷迷蒙蒙的视野中,是绝美的画面,甚至到了深秋,这里的菜地还能开出遍地黄花。

  傍晚,凉风渐起,我有时会从床上爬起来,像个北京爷们儿似的,光着孱弱的膀子,穿着沙滩裤头,靠在狭窄的阳台上,迎着太阳的方向极目远眺,眼看那轮巨大的红色一点一点坠落,一点一点把西边的天空染红。红彤彤的夕阳下,小区外庄稼地里茂盛的景色,让人心生快意。

  下雨的时候,这里可以算得上让人销魂。

  我住的是二楼,可以看到雨水落到地面溅起的细小雨花。尤其是晚上,迎着路灯看雨落过灯影,美妙得简直无以复加。有几次,我光着膀子,连续好几个小时看这样的场景,直到浑身冻得冰凉,手脚发麻,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冷雨飕飕的窗口。

  我偶尔有几次在白烈的阳光下到小区内外闲逛。小区里有三张乒乓球台子和一个稍有些破落的网球场。乒乓球台子边人声鼎沸,很少有空的时候。几个上了岁数的老头以打乒乓的方式安享晚年。那个水泥地质的网球场情形完全相反,大多数时间它都是空着的。偶尔有明媚的早晨,可以看到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在双卡录音机的伴奏下,打太极拳,或者是耍剑。除此之外,小区里还有许多秋千,常常可以看见红红绿绿的孩子,在上面荡得开心无比。我有几次在下午散步的时候,长时间远远地驻足观看。孩子们荡漾着秋千,欢天喜地的面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最多不过两岁的孩子,上了秋千,没有两三个小时,无论如何不会同意下来的。因而,那个可怜的奶奶不得不长时间地站在秋千旁,一次次把秋千连同那个亢奋中的孩子一同推向瓦蓝的空中,风吹着老太太的银发,头发向秋千荡出的相反方向飘去。除了这些事实上很闲、却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老人孩子之外,郊区的风物多少值得我这样略带着幻灭感的年轻人的眷恋。

  经过我的一点点开拓和探索,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把小区周围的情景弄清楚了。小区南面是一片巨大的庄稼地,绿油油的很好看。小区后面有一口野塘,看样子是施工取土挖出来的人工塘,里面积攒了许多清澈的雨水。挺大的一面塘,我很喜欢它,有点水的地方总会让人觉得舒服些。

  有些日子过得很有意思,或许是天气的缘故。

  有些日子只能说过得差强人意。

  这些风景这些人,像精心挑选出来的木偶,立在那里,只是在风雨中变得苍老一些,别无新意,只消一周时间,就可以了如指掌。讲小区的这些俗人俗事,不能说非讲不可。但一说起来,就有没完没了的势头。可我虽年纪轻轻,却无所事事,每天能做的事情,就是有意无意地去看小区里的这些人这些事。

  19

  期间,宋蓓来过几趟。

  第一次来,她穿着半截裤和一双玉米色凉鞋。

  宋蓓一下车,就对我说:“许千山,我真没想到,你能在这个地方住下来。”

  还有一次,宋蓓和悦光一起来看我,还叫了她的那个在机场工作的朋友刘思佳。

  悦光来的时候,很大方地从小区外的小卖部里抱来一箱罐装燕京啤酒。

  宋蓓和刘思佳在厨房里折腾了半天,拍了一盆黄瓜,卤煮了一盆花生米,炖了一条鱼。

  在宋蓓和刘思佳热烈的督促和怂恿下,我和悦光边聊边喝,居然不知不觉地把24罐啤酒全部喝完。后来的事,只有宋蓓和她的朋友刘思佳记得。

  据宋蓓后来说,我和悦光两个特给她丢面儿,俩人争着趴在马桶边,把头伸向马桶深处,非常文明地呕吐。同时两人不忘称兄道弟,直至痛哭不已。

  我相信宋蓓说的是真的,那时,我处在失恋状态之中。而悦光,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据说他大学暗恋的女生张蔓蔓,毕业后三个月就穿上了别人的嫁衣,而且嫁给了一个带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富二代,虽然无需为生计烦恼,但过得不太幸福。他为此伤感万分。

  那天晚上直到8点多钟,我才从醉酒中逐渐清醒过来。

  宋蓓打了个电话,问了问我的情况,多少有些安心。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一个多小时,挂上电话,见时间已经到了十一点半,觉得吐得瘪瘪的肚皮,有了吃肉串的欲望。穿衣穿鞋,推门出楼。楼外夜凉如水。这是我来到这个小区第一次这么晚到门口吃东西。让我高兴的是,门口的烤串摊子居然还在。我让老板给我烤了一些肉筋、鸡翅,打包拎回去。我记得冰箱里还剩下几瓶啤酒。那天中午吐成那样,结果到了晚上我居然还想着喝酒,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等烤串的时候,四处明亮,一抬头,才看见月亮明闪闪地挂在天上,唉,居然是个圆月。

  拿着肉串回到家里,一个人喝着啤酒,吃着烤串,不知不觉,居然喝了6罐之多。

  20

  八月份,雨水连绵,小区内的国槐树落了一地黄花。

  等天一放晴,再也热不起来。直到那时,我才感觉到自己浪费了整个夏天。我满怀焦虑地坐在渐吹渐凉的夏季的风中,思来虑去,决定要换种活法,要么挣钱,要么混出个人样。无论如何也要过上像模像样的生活。与此同时,在这一年的夏末,我感到自己骨骼关节不停作响。头发疯长,胡子碴一层层爬满了嘴唇周围。我突然有种长大的感觉。眼见小区外的玉米成片地被砍倒,碧绿的棉花地一夜开满了白色的花。

  时节一变,夏天就过去了,秋天就急急来到了。

  21

  我和沈乔菁相处三年。

  想想这三年,让我不胜悲哀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很多东西,我并不是那么了解。她的人生追求,她的突然神经质般的沉默,乃至她毫无征兆的离去,对我来说,都是此生待解的谜。

  但大体说来,在我眼中,她始终代表了年轻的我所前进的方向。至于这个方向是东还是南,是天堂还是地狱,我从未抬头看过,也未深想过。我觉得和她在一起,是如此的不同寻常,如同青春充满未知。虽然,她总会做出一些让我想不到的事情,但正因如此,我对未来充满期盼,对爱情迷醉至极。比如,我们真正走到一起的第一天,我就摸到了她那不太丰满的乳房。那一天,我一直以来引以为豪、老实本分的小市民性格分崩离析。我内心充满了一夜蜕变成大人的欣喜与自豪。

  这一点,我从未跟别人讲起。我把它当成自己的至宝,深藏于心,秘不示人。

  22

  这么多年,我总能清晰记得,那声莫名其妙的电话铃的响起。那天,恰好只有我一个人留在宿舍。

  那是上完宋词课的差不多一周后,所有的期末试已经考完,性急的学生已经收拾行李,准备坐火车回家。北京就在这个时候,下了场冷幽幽的冬雨。

  机会难得,悦光、淼森这帮兄弟都出去了——跟某个有点姿色的女生约会,或许就是简简单单出去淋场雨什么的——在北京遇到个雨天,实在太难了,况且又是冬雨。北京到了冬天,雪天都没几个,更不要说是下雨了。我没有可约的女生,况且自觉对这些没兴趣。留在宿舍里总不能无事可做。我当然选择看书。当时看的什么书,早已忘了。雪莱的诗集,也许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也许是一本无味的专业书,这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那天我在看书。我记得自己看得很投入,偶尔抬头看看外面烦人的雨水,水喝了一杯又一杯,慢慢就有了很浓的尿意,膀胱涨得生疼,让人受不了。我却不想去厕所,懒得去。雨天就是这样,连尿尿都懒得去。

  电话铃就在这个时候响了。

  我不想去接。平日,找我的电话极少,而且,问题在于,如果一个人憋着尿太久,站起来的那一刹那,简直是要人命的。我两腿紧紧夹在一起,屁股贴在凳子上,整个身体尽可能往下垂。

  电话铃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连绵的铃声就像空荡荡的马桶一样,散发着洁白瓷器的亮光,吸引着我涨得发紫的膀胱。

  最终我忍无可忍,把书倒扣在桌面上,弯着腿勉强站起来,把两条腿挪到电话旁,拿起了电话——喂,找谁?我声音很大,有压抑不住的怒火。摊到这样的事情,谁也不会太高兴,连尿都不想去尿的人,却不得不拖着肥大的水膀胱来接一个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

  “请问,你……是谁?”是个女生,声音有些低沉。她没说她找谁,却反过来问我:“请问,你是谁?”

  我有些反感这样的语言游戏。无聊透顶。我不耐烦地说:“我是许千山,你找谁?”

  电话那头听了后说了声 “哦”,之后便沉默下来。

  我有些着急,恨不得马上扣上电话,跑到厕所里去。站着的滋味不好受,我觉得自己的膀胱几乎要裂开了:“你有事吗?”我问。

  “我是沈乔菁,我是说,我决定了想和你谈恋爱,答应你的追求。”她突如其来的这番话,让我吃惊不小。我哆嗦着说:“你说的是真的?”

  她顿了一下:“那当然,……你如果同意的话,那么现在能陪我出去唱唱歌吗?”

  我显然没想到,沈乔菁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赶紧说:“有空,有空,有空。”

  没想到,电话里,沈乔菁的声音里,满是感激:“那谢谢你啊,谢谢你,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好的,去哪里啊?”

  “你决定吧。”她很大度,似乎是对我的大度的馈赠。

  “那……”我把这个那字拖得长长的,心里赶紧想去哪里啊,唱歌当然去歌厅了。不过我没什么经验,大学这两年,我除了踢球,几乎没去歌厅唱过歌,没机会,没兴趣,也没那么多闲钱。

  “那”字说了半天,我还没想出去哪里,我有些不好意思:“要不,还是你决定吧,我几乎没去唱过歌。”

  她轻轻一笑:“要不,我们去靡靡之音吧。”

  我赶紧说:“好,就去靡靡之音。”说完之后,我又有些难为情地问道:“请问,靡靡之音在哪里呢?”

  她彻底笑开了。隔着电话也能想象出她多么的快乐。她说:“那你就在学校的东侧门等我吧,我一会儿就到。”

  “好。”放下电话,我赶紧拉开门,跑到厕所。

  从厕所出来,我觉得从来没有过的轻松,脚步轻松很多,心情很好,憋尿的乐趣就在于释放之后的轻松,何况又有从天而降的艳遇。回到宿舍,换了衣服,穿上一双高底的半防水运动鞋,拿把自动伞,我一路小跑,出了宿舍。

  冷雨飕飕。

  我猫着腰,刚到东侧门,沈乔菁就到了。

  她笑笑:“我们走吧?”

  “走吧。”我心里有种小人得志的幸福感。她说“我们”走吧,我在雨水淋漓中反复回味她说的那句话,还有那个暖暖的一声“我们”。

  我们俩一前一后走出学校的东侧门。

  我其实想和她并肩走,可不太习惯,似乎那样做也有点失礼。与沈乔菁错开半个身位,我看见她在雨天里楚楚动人——打着雨伞的背影——准确地说是侧影。灰黑色的羽绒服没有拉上拉链,露出里面的浅黄色薄羊毛衫,下边穿着一条正式的黑色西裤,高跟漆黑发亮的牛皮鞋。她打的伞是纯色的天蓝,沾满细小的雨珠,聚成细小的水流,从伞的边缘一条条地滑落。在冬天里,这样的女孩,这样的一把雨伞绝对引人注目。

  以前,我编那个“大宋王朝”的故事时,自己也算滔滔不绝,忽然面对现在这样一个略显沉默寡欢的沈乔菁,我发现自己失语了。如同一个吃饱睡足的初生婴儿,唯有睁眼看着世界,别无任何想法。当时,我很想找个话题来说,在雨天里走向公交车站,有一段距离,总不能无话可说。我想了很久,最后说:“对了,我唱得很不好,我以前基本没怎么去过歌厅……”

  沈乔菁转过头:“没关系,我唱的简直不能让人听下去。”

  两个人默契地笑笑。

  又无话可说。

  我再次看了她一遍——依然是侧影。

  她本来有些微胖,雨天里,她羊毛衫的袖口,绣着几朵浅白色的梅花和褐色的细小枝干,胸脯那块是灰褐色的梅花枝干,被胸脯高高地顶起,起鼓隆咚锵,起鼓隆咚锵,真是美到极点了啊,我在心里快乐地想。

  走了一会儿,我发现她黑色的笔直的西裤下端沾满了泥水,笨拙地摆动着。我想提醒她,要不要走慢点,那样地上的雨水就不会被凉鞋带上来,打湿她的裤子。

  但最终我还是没说,因为实在拿不准,如果这样说了好不好。

  跟在她的身后走了好一段,我才回味过来,她突然找我去唱歌,是什么意思呢?加上那句她同意我的追求,这又会是什么意思?

  沈乔菁始终沉默,似乎始终没说。

  她没说她自己是因为高兴的事,还是难过的事才去唱歌。我猜测,多半她的心情不好。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做的事情都很诡异,都让人不可捉摸。不过我可以肯定,自己心情不是很糟,甚至还有点开心。

  23

  起初我以为“靡靡之音”很远,其实坐公交也不过两三站。

  沈乔菁提醒我到站了。我赶紧起来,走向后门。车一停,我们两人就从后门下车。跟着她往前走几步,进了一栋高大的楼,里面第一层就是那家“靡靡之音”K歌厅。

  两人顺着大玻璃转门转进去,走到大厅,她对我说:“你去开个房间吧?小包就行了。”

  我当然说:“好的。”对此,我根本没经验,怎么样开房?开房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我硬着头皮来到服务台,说,“麻烦您,给我开间房。”

  “先生,您是开大房还是中房?”服务生戴着白手套,戴着黑色的耳麦,极有礼貌地问我。

  我愣了一下,用询问的口气说:“我们其实就……两个人,小包就够了。”

  “哦,那确实,一间小包就够了。”

  服务生噼里啪啦地敲了一通电脑键盘,又抬头看看我:“先生,请问您有没有我们的会员卡,或者打折卡之类的?”

  “没有!”我麻利地回答。

  “那您需要办一张吗?”

  我犹豫了一下:“一定要办吗?”

  “当然可以不办,这个由您自己决定。”

  “那算了,也不是常来。”趁这个工夫,我转头看见沈乔菁正坐在大厅里那几张宽大的沙发的一个角落,低着头,转动自己手中的雨伞。我努力看清了她的表情,有点木讷,除此之外,就是一片平静。

  “喂,喂……先生,您有学生证吗?”服务生不温不火地问着我。其实这个人态度还算好,对待一个毫无经验的人,一点也没有着急的意思。

  “有!”我赶紧回答,连忙伸手去兜里掏钱包,学生证就装在钱包里。

  服务生彬彬有礼,接过钱包,看了看里面的学生证,说:“好的,先生,您可以享受打八折的优惠。您的房间号是1107,请拿好。”

  我接过房卡,来到沈乔菁面前,对她说:“好了,定好了。”

  沈乔菁马上笑了,站起来说:“那我们走吧。”

  另外一个服务生把我们俩带到1107号房,打开房门,来到操作台旁,帮我们调好麦克风和音量。

  我第一次来到KTV,觉得环境有些暧昧,心情按捺不住的激动。我偷偷看了看她。她倒没在意我的目光,正盯着蹲在操作台旁的服务生在看。

  服务生用嘴吹了吹麦克风,背后的立体声音箱就发出了“呜呜”的声响。“两位,好了,有问题可以按服务键找我们。”

  沈乔菁比我有经验,微笑着说:“好的,谢谢你。”

  “不谢。”服务生就退出了房间。

  我不知自己该坐下还是站着。

  沈乔菁冲我微微一笑:“你可以去买些啤酒来。”

  这话让我听着很舒服,似乎她很熟悉我,那种说话的口气,简直就是一对知己,一对老朋友之间的默契交流。

  我说声好。接着就退了出去。等我买回来半打啤酒,她已经开始唱了。歌我是听过的,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我一直不大喜欢莫文蔚,我总觉得她太瘦了,加上那时我太爱《大话西游》里扮演紫霞的朱茵了,独自一人跑到学校的小影院看过七遍,每一遍都被紫霞深深打动,恨不得能跑进电影中,替那个可恶的至尊宝拉开那把伟大的紫金宝剑。爱屋及乌,因此我讨厌一切与朱茵争宠的女人。所以在我看来,莫文蔚一咧嘴,就似乎笑得很夸张,很阴险,而且她总是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有点像只颇清高的大白兔——那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老实说沈乔菁的声音算不上好——同莫文蔚的原声比起来,可毕竟唱的有板有眼——关键是她在唱,不是莫文蔚在唱。

  服务生进来帮我们打开了两瓶酒,之后退了出去。

  我把一瓶打开的啤酒移到她的面前。

  沈乔菁唱着歌的同时,把手伸过去,把啤酒拿起来。趁着节奏的间隙,猛喝了一口。几分钟后,她唱完了。放下话筒,她举起啤酒,冲我一笑,干了!然后一仰头,一瓶啤酒就真得咕噜咕噜进了她的肚子。

  我看得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女生怎么能这样喝酒,而且还是我苦苦追求的沈乔菁?我拿着啤酒的手不自觉得往上抬了抬,嘴挨着酒瓶,也跟着干了。

  24

  喝完之后,沈乔菁对我说:“你再给我点遍这首歌吧?”

  “怎么点?我不太会用这个。”我难为情地说。

  沈乔菁坐了过来,指导我如何使用点歌器。末了,她又重复说:“你就点那个键盘上的重播键,在左下角。”

  我按照她的指点,找到了那个“重播”键,轻轻一按,几秒钟之后,电视屏幕上又开始播那首《盛夏的果实》的MV。

  她拿起话筒,放在嘴边,等着节奏的响起。

  我已经隐约感觉到她有些不对劲了。我下意识地感觉到她也许是真的失恋了,我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知道她男朋友是个有故事的人。

  她唱歌的时候,我站起来,开了门,叫进来一名服务生,又开了两瓶啤酒。

  第二遍快要唱完的时候,她忽然移开麦克风,对我说:“再来一遍吧。”

  这次我就直接按了那个重播键。

  剩下的时光,两人就这样交替着一问一答。

  还唱吗?

  唱。

  ……

  还唱吗?

  唱。

  ……

  再来一遍?

  嗯。

  ……

  再来一遍?

  好。

  后来,沈乔菁就没原由地哭起来。

  她一边拿着麦克风唱,一边哽咽着抽泣起来。哭两声,唱两声,有几次,气卡在嗓子里,堵住了声道,歌声就呜呜的没有起伏。哭着唱出来的《盛夏的果实》,像跌碎在地板上的磁质唱片,让人悲怆欲绝。关键是哭起来的她,让我很心疼,还有那样的歌声:

  “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我以为……或许这代表了我的心……”

  服务生进来帮我们打开最后两瓶酒,见到她边哭边唱,服务生很不解地看着 。我有些窘,不敢看服务生的目光。那样的情境,谁都以为,我把她怎么着了。等服务员退出去之后,我反倒轻松许多,毕竟她愿意在我面前哭,这已经让我觉得自己在她心中不那么一般了,有几个能见到她哭成这个样子呢?

  到了最后,我已经不忍心再点这首歌了。

  恰好她擦了擦眼泪,抬起头对我说:“好了,不唱了,我……唱不下去了。”她拿起刚打开的酒,还是那句话:“来,干了!”咕噜咕噜,一口气又把那瓶酒干了。

  我不知该怎么办,对自己有些失望,该怎么办?究竟该怎么办?我忽然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贫穷得一无所有,我倒有些羡慕起那些满嘴花言巧语,会逗女孩开心的纨绔子弟了——至少这个时候,很能派上用场。我只有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和脚下的地。

  她突然出乎意料地趴在了我身上,呜呜哭起来。

  我吓了一跳,接着不知所措地僵直着身体。

  沈乔菁趴在我的侧面,她不舒服,我也不舒服。过了一会儿,沈乔菁丝毫没有要松开的意思。我只好慢慢转过身子,好让她扑在我的怀里。她就那样顺从地让我转过身子,然后扑在我的怀里,哭个不停,肩膀一耸一耸,似乎受了极大的委屈。

  接着,她突然用手拿起我的手,往她那件羊毛衫里放。我本能地想缩手,我有足够的力气那样做,可我从她的手劲上能感觉出来,她有点不依不饶的架势。我的手就那样被她拖到一个陌生而温暖的地方。她的做法就像一只老鼠,把某件东西拖回了自己的窝里。

  她还在哭,一句话不说。握着我的手的她的手,从箍紧的胸衣缝隙里穿过去,感觉到了一团热烈的柔软。我的手一动不敢动,就那样贴着那团软软的肉。似乎是一个人贴在了悬崖峭壁上,一动不敢动,否则瞬间就有掉到万丈深渊里的可能,那结果就是粉身碎骨。我觉得自己忽然走入了一个迷宫,简直有种要崩溃的感觉。

  沈乔菁似乎觉察出我的胆怯与慌张,用她的手紧紧贴在我的手背上,让我的手死命地按在她那个饱满而温暖的乳房上,与此同时,她的嘴就贴到了我的嘴上。

  我木然地半张着嘴。

  与此同时,我感觉到全身的温度骤然升高,我感觉到自己的头皮在出汗,自己的指甲盖下有东西想往外喷,下体硬如岩石,想钻透一切厚度。我的嘴和我的手都有着同样的感觉,温暖,柔软。

  她吻着我,我没有回应她。

  那是我此生第一次和人接吻,来的毫无征兆,又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怎么知道去如何回应呢?

  当沈乔菁最后逐渐恢复平静时,我悄悄缩回了手。她擦了擦眼窝,认真地问我:“你觉得……我……怎么样?”

  “好。”我只说了这个字。我也只想到了这个字。

  她又问:“那我这样的人,给你做女朋友,你会要吗?”

  我感觉自己头脑里挤满了东西。好在我还能张嘴说话。

  我说:“嗯。”

  “嗯是什么意思?”她问。

  我说:“是可以的意思。”

  她就又哭开了,哽咽着说:“谢谢……你!”

  就在这样一个充满意外而刺激的雨天,在一个名叫靡靡之音的KTV里,在沈乔菁主动打开营门的情况下,我摸到了沈乔菁的乳房,由此和沈乔菁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恋情。

  25

  KTV事件后,沈乔菁便不再联系我,这让我很恐慌。

  毫无意义地在宿舍里坐了两天后,我想,我不能再等了。我反复拨打她的电话。刚开始,她看见是我的电话,很快就给摁掉了。后来,她索性连手机也关了。时值期末,宿舍楼里走得差不多了,从早到晚楼道里都是静悄悄的。本来,我在学院里登了记,买到一张回老家的硬座火车票。但因为突如其来的“艳遇”,冲昏了我的头脑。那天,和沈乔菁刚从KTV回来,我就上了BBS,把车票转让出去了。现在再想去弄一张,简直比登天还难。

  后来,我想既然她不接电话,那我就勇敢一点,直接到31楼宿舍楼前去堵沈乔菁,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像31楼的楼长,准时到31楼报道,把脖子缩在棉衣里,可怜兮兮地晃来晃去。我在寒风中,苦苦等了她三天,也不见沈乔菁那厮下来。可能是我连续几天出现在楼门口,到最后,看宿舍的阿姨跑出来,把我好好地盘问了一番。如此一来,我就再也不好意思去“蹲守”了。孑然一身地回到宿舍,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被这个女生给玩了一把。

  那种还未感受到恋爱的滋味,就受尽了“失恋”折磨的心情,立刻缠绕上了我,一个人越想越觉得窝囊。我坐在宿舍里,能感到两腮羞得通红,这叫什么事嘛,比网友的见光死还要惨得多。那种糟糕的心情,一时无法摆脱,正好那学期的生活费还剩下不少,我决定一个人出去大吃大喝一顿。

  中午时分,我披上外套,像个丧家狗一般,来到校西门外的一家餐馆。点了个水煮鱼,弄了盘花生米,要了瓶二锅头,一人颇为悲壮地自斟自饮起来。刚吃没几口,我情绪一下子奔了上来,眼泪直往上涌,眼见控制不住,我赶紧扔下筷子,慌里慌忙的逃到洗手间。幸好洗手间里没人,我躲进脏兮兮的隔间里,莫名其妙地小声哭起来。这一哭,泪就哗哗往下流,似乎是遭受了如同亲人离去般那种极其伤心的事。到后来,心里平静下来,眼泪还是不停往外翻滚。

  从厕所里出来,眼睛红红的,我在十分钟之内迅速地把那瓶高度二锅头灌到了肚子里。再想要一瓶,酒店的服务员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卖给我。看来,他们也对一个人不喝酒,两个人不赌钱的古训十分了解。无奈之下,我强撑着身子站起来,走回学校。

  刚进校园,冷风迎面一吹,一股滚烫的腥臭从胃里往上反。好在我的意识还算清醒,紧紧抿上嘴,一溜儿小跑到路边的小树林里,嘴一张,吐了个干净。

  之后,坐在一堆干枯的洋槐树叶上,我又开始犯贱地想起了沈乔菁,想起了那如同在梦里触摸到的乳房。脑子里无限大,但都铺满了那张让我想念不已的脸。要命,真是太要命了,我喃喃自语:“这个女人简直就是毒药,不,说毒药都便宜她了,简直是毒品,海洛因!”说完,一个满带着酒意的嗝,再次从身体里猛冲出来,我重新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呕吐。

  那天下午,我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中间渴醒了一次,就我一个人在宿舍,没有人替我打水。我爬下床,挣扎着走到水房,拧开水龙头,灌了个水饱,然后接着爬上床,睡得像个死人。等到电话铃声把我吵醒,我才发现,窗外已经漆黑一片,这个时候会是谁打电话来呢?我翻身下床,走了几步,把电话拿起来。这时,电话那头,又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喂,你果然在宿舍里。”

  是沈乔菁!我疲倦的心立刻沸腾起来。我在高兴之余,又开始鄙视自己,我本来该生气的,为何她的一句话,又重新唤回了我的热情呢?我佯装不快:“我不在宿舍,又能在哪里?火车票被我退了,现在想回老家,一票难求。”我本以为自己这么说,沈乔菁会接着问我,为什么把火车票给退了。可惜,她似乎对我这句话没在意:“请问你现在有空吗?我想和你聊一聊。”

  “聊什么?”我有些紧张。

  “聊聊我们。”她不紧不慢地说。

  26

  按照在电话里约好的,我在八点三刻来到了沈乔菁所在的31楼门前,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几分钟。由于前两天在这里被楼长驱逐过,我躲在松树的阴影处,生怕被楼长发现。

  约摸过了五分钟,沈乔菁从楼里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藕荷色的长羽绒服,深褐色的长靴,一条灰白的牛仔裤,饶是冬天,也能看出她修长的小腿。头发似乎刚洗过,扎了个马尾辫子,青春活泼,加上她围着一条宽大的紫色围巾。整个人显得高贵而不俗。跟第一次见到她,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完全不同,她又一次震撼了我。无论如何,我觉得,沈乔菁是值得我去爱的。她就有这种本事,一出场,总是能够抓住我全部的目光与注意力。

  我本以为,再次见面,我们俩多少会有些尴尬。沈乔菁却一脸轻松,似乎早把前几天的事情给忘了。她搓着手:“哎哟,真该死,我忘戴手套了,这大冷天的可不行。你……早来了吧?如果不介意,我上去取个手套?”

  我说:“你去取吧,我就在这儿等你。”

  寒假已经开始,31楼的女生也差不多走光了。又等了几分钟,沈乔菁才从楼里出来,手上果然戴着一副羊绒手套。

  我们俩绕过宿舍楼门前的雕塑,然后拐向左边,折身往后走去。往日,这里是一条繁华的校内商业街,现在也略显清冷,没什么人。卖东西的小老板,如同寒雀,缩着脖子沉默着。

  走着走着,沈乔菁说:“那天的事,确实有些对不住了。”

  一听这话,我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又紧张起来:“哪里,我应该做的。”

  听我这么说,她就乐了:“你这个人,人品倒还不坏,看来那天我挑你一同去,没挑错人。你也许猜到了吧,我那天心情不好,为了我的前男友。当然,或者连前男友也算不上。”

  “很少看你那么不开心,那天其实我挺为你担心的。”

  “只是那天担心我?”她俏皮地问我。

  “当然不是,日日为你担心。”我耍着嘴皮子。

  “你蛮行的嘛,哄起女孩子来,嘴巴也是挺厉害的。”

  “因人而异,对别人,这些话,我可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沈乔菁微微一笑,然后冲着我认真地嗅了嗅:“你好像有股酒气?喝酒了?”

  “中午喝的。”我坦白道。

  “跟谁喝的,你们宿舍还有没回家的?”

  “就我一个人喝的。”

  “一个人喝酒,你疯了?为什么啊?”

  她的声音软软的,让我觉得无比舒服。几天的不快,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虽然没说上几句,我觉得我同沈乔菁的距离在渐渐拉近,我前所未有的快乐起来,脑子也活络起来了:“为了你啊!”

  “为了我?你这么说可就过分了。为了我,为啥不叫我一起?”

  “你恶人先告状啊,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是一直没接吗?”

  “你也没说是吃饭啊,我以为你又拉我去唱歌呢。”她丝毫不回避唱歌的话题。我们两人同时呵呵笑了起来。我抬头看了看,天上无星无月,但事后许多的日子,我却觉得那晚一定是皓月朗朗,繁星满天。

  我们绕过校内商业街,从浴室旁边走过,像无数对情侣走的固定路线一样。我们从校医院门口绕过,然后来到大草坪。偌大的草坪空荡荡的,满是枯黄的草,几盏昏暗的灯光恰到好处的点缀着。我们走到北边的一条长椅前,并肩坐下。

  沈乔菁侧过头问我:“对了,你上课编的那些故事蛮有意思的,都是你自己想的?”

  “那当然,我是把编故事当作专业课来看待的。脑袋都想破了好几次呢。”

  “吹吧你,反正年轻也是吹牛的黄金时期。”

  “你怎么会上中文系?喜欢文学?”

  她立即摇摇头。

  “说来其实挺可笑。我从一开始,对上什么大学,选择什么专业毫不在意。对别人来说,考上所好大学,选一个时髦的专业,大约是为了以后能揣着一纸证书,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但于我来说,完全没有这种想法。甚至连好好读几本书,接受良好的教育熏陶的这种念头都不存在。我来读书,完完全全是为了那个人。当初,凭我的资质,考上咱们学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个省就那么几个人。可我就是咬紧牙关,不管不顾。大有那种为了追随他,命都不要的架势。”

  刚开始,我还没弄懂,她说的那个人是谁,很快,我明白了,“那个人”一定是前几天伤了她的心的“那个人”。

  “那个人对你影响如此之大?”我有些嫉妒地问。

  “嗯,影响确实很大。我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我爸我妈也都是那种普普通通的人,在我身上寄托了他们许多未竟的理想。把我送到学校后,隔段时间,必定要问我成绩怎么样。当然,也少不了拿我的成绩和他们同事的孩子比较,然后自得其乐。我呢,多少也没让他们丢过面子。高分考进了我们那儿的国家级重点高中,不到半年,忽然觉得人生有了新的奋斗方向,那种方向绝非次次考试力争拿满分那么简单。起因就是那个人,他是我的学长,比我高两届。我高一他高三。我刚进学校,语文课本的第一课《雨中登泰山》还没有认真地读完,他的大名就已经起了老茧。几乎每个老师在第一堂课都会提及他。如何聪明,如何睿智,如何与众不凡。那时,我自恃有些天分,心中难免忍不下这口气,决心无论如何要取而代之。毕竟,我还有两年。”

  如此过了半个学期,他的事情越听越多。什么上语文课必然睡觉啦,上数学课从来不用草稿纸啦,多如牛毛……有一天,我正在教室里苦读,突然来了个不速之客,他进了我们教室,张口就问,谁是沈乔菁同学?找到我之后,他拿着我们的校刊《晨曦》走到我面前,然后指着我发表在上面的那篇文章。我一看,他在那篇文章旁边写了一行字,才思敏捷,灵性俱佳,大有前途。然后转身离去。后来,我才知道,此人就是那个神人。本来,我把这个学长视作对手,没想到,他对我赞赏有加。那一刻,自己真是得意。似乎比得到老师的夸奖还要高兴。自此之后,自己像打了鸡血一样,认真读书。似乎是暗暗地要向他证明点什么。在他的不断强化下,我觉得自己很适合读个中文、历史什么的。在这一方面,也确实下了不少功夫。那年高考,他果然不孚众望,整个省的第一名,嚣张跋扈地考上了咱们学校。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整个省城的报纸都是关于他的报导,实在拉风。不知为何,他考上了大学,我的心似乎顿时被抽空了。心中大有自此以后,永不再见的悲壮。怎么办?认真读书,争取考上他去的学校吧。但如你所知,上咱们学校那实在有些难,成绩拔尖还要点运气。我闷着头,谁也没告诉,反正一门心思想着要来北京,学习那叫一个苦。往往早晨5点就起了床。从高一开始,我就从没有考过全班第二名。饶是如此,还是一点底气没有,只能更加刻苦,大有把石头都榨出水来的架势。说句好玩的,高二下学期,我作息极不规律,弄的月经连续几个月都不来,把我妈吓了一跳。如此,三年下来,居然顺利地考来了,选志愿时,也是毫不犹豫,选了中文系,觉得选这个专业那简直是顺理成章、无需多作考虑的。”

  “同你比起来,我简直就是幸运多于付出了。”

  “或许每个人都不一样吧?但总有一点东西在推动自己往前吧。就本性来说,懒惰总是大于勤奋,走条捷径这样的想法,几乎每个人都有的。”

  “那为何会成现在这个样子?”

  沈乔菁显然被我问到了痛处,她摇摇头,呆呆地说:“我也不知道,但总有一种人,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看看,在我们身边这类人为数还不少。他们比我们看得要透,懂得要多。但似乎有一堵墙,让他们同这个社会隔离开来。于是,看上去,他们就有些另类,不可接近。我想,我那个学长就类似此种人。”说到这里,她语气充满了请求,“不说这个了,好吗?”

  “当然可以,我也正想聊点别的呢!”我嘴上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没底,不知道该和沈乔菁聊些什么。

  “你猜我今天为什么约你出来?”

  “找人聊聊,解解闷?”

  她摇摇头:“才不是,我怕你干出自杀之类的蠢事。”

  “自杀?你怎么会这么想?”

  “其实,前两天,你在我们楼前站了一整天,我在窗户里看见了。可那时我脑子实在太乱了,就没敢下来见你。今天一早,我躺在床上还在想,如果你今天还来的话,那我就下来见你……”

  “我被你们楼长赶走了。”我赶紧插了一句话。

  “后来,我起来见你没在,心里反而更乱了。心想,你别干出什么傻事啊,一个人憋在宿舍里,那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捱到中午,我给你宿舍打电话,你没在。后来,我再打电话,你就接了起来。”

  我暗自庆幸自己的英明伟大,看来站了两天,还是大有收获的。

  沈乔菁忽然长出一口气,然后故作轻松地说:“对了,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喜欢深蓝色。就在深蓝色要脱口而出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改了口,拍了沈乔菁一句马屁:“我喜欢紫色,纯正的紫色,就像你围巾的这种紫。”

  她果然很高兴:“真的吗?那你为什么喜欢紫色?”

  中文系的人果然与众不同,总是推着我皱着脑袋去想象,我脑子转了半天,才说了句:“紫气东来嘛,好兆头!”

  沈乔菁显然对我这一次的答案不太满意,她耐心地对我布道:“中国人喜欢紫色,大多是贪图紫的富贵。你所说的紫气东来,其实是记载老子出函谷关时的情形,大约是说老子从东方来,结果看守关口的官员提前一天看到东方有紫色,推测出明天有贵客路过。在西方,紫色作为一种染料,同样也被视为贵族之气。有人去寻找最原始的紫色后,惊人的发现,紫色其实来自海蜗牛的眼泪,所有,紫色又有一种无法剥离的忧伤之感。那是眼泪的晶莹与情感的悲伤结合所致。”

  我大张嘴巴,只有倾听的份。我被沈乔菁知识的渊博所深深打动。其实,那时我并不知道,我随口一句马屁,抛弃了自己的深蓝色,选了正紫色,无意中推开了通往沈乔菁爱情的大门。与这句我喜欢紫色相比,那些课上我编的故事简直不名一文。

  沈乔菁讲完这些后,摘掉她的毛绒手套,再次紧紧拉住了我的手。寒风习习,我能感觉到沈乔菁手心里湿漉漉的汗水。我们就那么温暖地握着对方的手。虽然没有说什么,那一刻,我们心有灵犀,已经正式开始认可了对方。

  如此到十一点。沈乔菁对我说:“抱歉,有点晚了,再晚回宿舍,楼长阿姨就得审我了。我必须回去了。”

  于是,我就送她回去。在宿舍楼门前,临分别的时候,我们已经拥在一起接吻。虽然只是浅尝辄止,天很冷,我不知从哪来的勇气,猛地冲她的嘴亲了过去。她急忙一躲,我还是侥幸碰到了,只是刚刚感到她的嘴唇的冰冷,两人就分开了。但这足以让我为之沉醉。我想,如果自己有一天混得足够好,可以像个人物一样,给自己写回忆录的话,那一定要提及我和沈乔菁爱情的起点。我们真正的起点,就是这一天,或者说,这一晚,这一冰冷的吻。

  在31楼门前,她对我说:“等我几天可好,我把一切过去的思绪整理得干干净净,然后把所有的过去锁起来,或者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埋掉,再用脚狠狠地在上面踩几下,之后,跟你认认真真的开始。”

  我说:“别说几天,就是几年,我也会等下去的。”

  我的美丽的沈乔菁兀自笑了:“傻孩子,说了几天就是几天,你放心,不会让你久等的。”

  说着,她转身走进宿舍楼。

  我深情地看着她的背影。

  我深情地看着她那条紫围巾。在路灯的照耀下,那条围巾呈现出一种奇异的瑰丽色,光辉无比,过目难忘,充满了宇宙爆炸初期的炙热与单纯。

  玻璃门一闪,沈乔菁和那条紫围巾一起消失在宿舍楼的门厅深处。

  我幸福地站在那里,独自品味着这一晚的韵味。我在空旷的楼前,足足呆了十几分钟,直到沈乔菁推开3楼的宿舍窗户,冲我使劲摆手,示意让我离去。我这才慢悠悠地往宿舍逛去。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看到沈乔菁围过那条紫色围巾。

  27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接下来的几天,我的心情在极度兴奋和简短的平静中交替着。

  我庆幸自己把火车票给退了。

  我每天八点钟准时起床,看书,写两篇需要在寒假期间完成的论文,结果效率很高,一天的时间把两篇论文全部搞定,写得胳膊发麻,手指都快直不起来。到了中午十一点半,我就穿着拖鞋到离楼最近的一区食堂打饭。随便什么饭菜,都觉得异常可口。一贯以丑恶嘴脸出现的食堂大师傅们,也显得可爱无比。只有我知道,自己捡了个漏,得了个宝。

  几天后,沈乔菁再次打来电话。这一次,她故作神秘地对我说:“所有前尘往事已经作古,今天晚上到我宿舍来聊聊。”我并非笨人,差不多了解她“聊聊”的所指。

  那天傍晚,天刚擦黑,我们就一起在校外的一家小饭店吃了饭。

  饭毕,我们直奔宿舍。

  路过楼长室,我还十分心虚地故意大声说话,弄得沈乔菁有些紧张。

  到了宿舍,门一关。我没能再忍住,一手拧着暗锁,一手就忙着把沈乔菁紧紧搂住了,开始是亲嘴。我们没有经验,似乎只有使劲亲,才能达到接吻的效果,结果,很快,亲得我自己都觉得嘴唇有些疼。我们两人的双手上下游动,很快就把敏感的身体唤醒了。接着,开始脱衣服。我们像两个老手那样迫不及待,两人的衣服有的是自己脱的,也有几件是我们互相之间脱的,总之,稀里糊涂间,我们把衣服脱得一干二净。虽然我对避孕这种东西一无所知,我还是问她要不要戴个避孕套什么的?实在不行,我可以到校商店里去买。

  沈乔菁摇摇头说,不用,她在网上查了一下,今天干那个事情,应该没多大问题。接着,我们开始就那个事,认真摸索起来。短暂的几分钟后,没经过几次接触,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些丢人,我连她那个地方到底在哪里,都没搞清楚,就已经一溃千里,汤汤水水的毫无意义地弄了一床单。

  沈乔菁安慰我说:“看来你也是第一次。”

  我点点头,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搂着沈乔菁,有些贪婪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会动的睫毛,看着她不太丰满的乳房,看着她一览无余的身体。

  沈乔菁摸着我的手,轻轻说:“别急,等一会儿再来一次吧。”

  我点点头,接着又开始担心起来,这一次可不能再滑铁卢了。

  沈乔菁慢悠悠地说:“其实最初的时候,像很多老实本分的女生一样,我想一定要把自己的初夜留给新婚,毕竟自己可不是富家小姐。没什么值钱的陪嫁东西。这年代,贞操多少也有些价值的吧。所以,我设想着到时让丈夫买一张大大的床,大到铺满整个卧室,从这边滚到那边,也不会掉到床下去的那种。彼此先在温水里泡上几个小时,换上柔软的浴袍。让他把我抱上床。然后我把浴袍一扯,对他说,亲爱的,来吧,从今天开始,我是你的了,我全部的人都是你的。之后,两个人翻江倒海,我咬紧牙关挺住,总之,要让自己的丈夫无比开心无比快乐。同时,也给自己的身体留下一个最完美的记忆。”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压力陡增,我说:“乔菁,那,要不……咱们今天算了吧。”

  沈乔菁娇媚地摇摇头:“不,现在我已经不再那么想了。我想通了,贞操这种东西如同青春期的种种理想,你真的不知道哪一天就突然坚持不下去了。与其徒劳守着这些,不如边走边放弃,对自己来说也未尝不是坏事。也许,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新开始,说是二次生命也未尝不可。”

  “真的这么想?”

  她点点头,目光充满了宁静。

  这时,我的阴茎再次勃起,全身的血液似乎都积聚到了那里。我们不可避免地来了第二次。这一次,我的下体坚硬无比,自信满满,在没有沈乔菁的指引下,我迅速准确地找到了她的那个地方。经历了短暂的停顿与徘徊,然后便是长驱直入,我觉得自己的那部分被卡在了沈乔菁的身体里,不能动弹,趴在她身上,停了足足五分钟,我才慢慢动起身体。

  一开始,沈乔菁整个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接着,随着我的冲击,她开始不由自主地向枕头方向移去,两条腿也好像无意义地在床上蹬着,似乎是要逃离我的攻击。这一次我坚持了很长时间。整个过程,我紧紧抱着她,如同抱住了我的一生。我不知沈乔菁是如何想的。反正那时的我,如同《勇敢的心》中的华莱士,充满了巨大的勇气与豪情,充满了男人的血性,似乎未来一切都不再畏惧,只要能保护这个女人,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

  事毕,我们虽然事先预料到,可能会有些血。但看见血从沈乔菁那地方悄然流了出来,我们俩还是为此紧张了一番。沈乔菁用卫生纸擦了又擦,最后又让我把床单换掉。弄完这一切,我和沈乔菁穿上衣服,并肩躺下,一直聊到深夜。

  聊家庭,聊情感,聊彼此之间的第一印象。

  那一夜,我们在互相试探之后,迅速融为一体,两人间陡然变得亲密无间,无话不谈。包括互相打探男生女生之间的隐私,并为之捧腹大笑。那一夜,直到窗外传来鸟叫,我们才抱在一起美美地睡去。

  醒来后,我还是没忍住,我小心地问她:“乔菁,能再说说你那个高中的学长吗?他现在读哪个系?”

  沈乔菁摇摇头,凄楚地说:“还是不说的为好。总之,那种人也许有一天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

  28

  我所在的大学在中国享誉盛名,每个高中生对进入这所学校的大门都如饥似渴、趋之若鹜。以至于每个院系每个班级都遍布着形形色色的状元,同时也遍布着各种各样的奇人。

  以我所在的38楼为例,就有沉默哥、KTV哥以及转系哥等等诸多神人。举个例子,沉默哥是隔壁哲学系的人,属于那种三棍子打不出闷屁的人。每天任务只是在看书阅读写论文。乃至晚上宿舍熄灯后,他也会立即拿出一本专业书,站在楼道里,借着路灯默默地看。如此用功,自然让我们这帮以混为主业的人大为汗颜。据哲学系的人说,这哥们儿每天说的话不会超过10句,但年年专业课考试总是第一。甚至他在沉默中,连拉丁语都学到了家。一次课堂回答外教时,他把拉丁语用的是炉火纯青,弄得那个外教当场涕泪四溅。外国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大呼中国有这样的年轻人,一定能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老天,一个人说了段拉丁语,就能被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由此可见那绝非一般货色。这些传奇轶事隔三岔五的被人转述给我们听,沉默哥自然被我们惊为天人。

  我说这些,当然不是为了说我的大学如何如何,更不是为了让自己平淡无奇的生活增添一点传奇色彩。我的目的是为了想好好说说老汪这个人。老汪不是别人,就是我前边提及的神人系列中的转系男。

  我认识老汪是从大二开始。

  大二某天,宿舍楼里忽然涌进一帮形形色色的陌生人,看样子,也都是本校学生,每人抱着一摞厚厚的书,然后非常有秩序地走进了隔壁历史系的一间宿舍,接着,这群人很快消失在楼道中。次日,又是这群人,依然抱着一摞书,再次走进了历史系的那间宿舍。我们一打听,原来有个同学转系到了历史系,这些不过是他原来的同学帮他搬家搬过来的书。如此持续了一周,每天这帮人都折腾一堆书过来。很快,大约有上千本的书就移居到了那间小小的宿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兄弟,人还未到,已经用书证明了他的存在。说实在话,我对此深深佩服,一个学生居然有那么多书,简直人未登场已把我们彻底征服。

  一周之后,书终于搬完了,这个神人出现了。

  我们都迫不及待地想见到这书的主人。但一见这人,我们不由大失所望。此人离高大帅气等字眼实在相差甚远,甚至神情还有些猥琐,头发凌乱不堪,睡眼惺忪,眼角还残留着几滴眼屎。接着,我们便听到了历史系的同仁小道消息,此人虽然其貌不扬,但实在是神人一个。出身很好,浙江省某年高考理科状元,刚开始读的是我们院炙手可热的生命科学系,这个系之所以热门,因为毕业生中十之八九都到了美国读全额奖学金的研究生。此人读了一年,成绩名列前茅。不料,他主动提出转系申请,任凭院系主任苦口婆心,也未能改变他的决心。如此一来,他转到了数学系。在数学系读了一年后,他再次觉得数学无聊,转而想研究历史,于是,他轻松通过转系考试,来到了历史系。听完介绍,我和悦光几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问,此人叫什么,如此的牛气哄哄?

  那位历史系的同仁,满脸布满深不可测的神情:“据说这哥们儿名叫老汪。”靠,果然够神,居然以“老”自居,从此,老汪这两个字钉在了我的灵魂深处。

  我如此不厌其烦地述说这个毫无关系的人,事实上,后来,此人与我的一切关联巨大。

  自从那次我和沈乔菁在KTV以别样方式确定男女关系后,我们俩进展迅速,男女朋友关系日渐稳固。等到了无话不谈时,我得意洋洋地向沈乔菁叙述38楼的奇人系列。

  没想到,当我诉说老汪这个人时,沈乔菁脸上的肌肉立刻变形扭曲,貌似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最后,她抹了把泪,一脸虔诚地对我说:“你说的这个老汪,其实是我的初恋。”

  我顿时傻了眼。

  我一直以自己半斤容量的脑壳而自豪,这一次,无论我多么的能联想,也不能把老汪这个人和沈乔菁联系到一起。

  但事实残酷逼人,这个稀奇古怪的人偏偏就是沈乔菁最钟爱的男人。

  所以,接下来的岁月里,当我听到沈乔菁娓娓动听地向我述说老汪的许多过往轶事,我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可她偏偏爱提及此人,每次都讲得唾沫横飞,绘声绘色。这让我更加自卑,觉得自己与这个人比起来,确实不值一提。在与他的对比中,我甚至觉得自己当初能考入这所大学,绝对是八辈子行善积德攒下的善果。想想自己曾经面对如此一个强劲的情敌,我真是屁股沟子都往外冒冷汗。当时,我紧紧拉住了沈乔菁的手,生怕她突生变故,要继续追随那个神得不能再神的老汪。

  坦白地讲,接下来的日子,我的宿舍生活变得有些痛苦,我备受老汪的煎熬。因为,每次在楼道里遇见老汪那厮,我总是在心痛和幸福的冰火二重天中纠结。我非常不自信,有种连裤裆里老二都比别人短的自卑感。事实确实如此。要不是老汪这家伙读书读坏了脑子,不愿意接纳沈乔菁主动的投怀送抱。否则,我就是从大汉王朝一直编到大清王朝,把《宋词三百首》背得滚瓜烂熟,再把《诗经三百首》背得滚瓜烂熟,也未必能够获得沈乔菁的芳心,更别想在一开始就能顺利把手伸进沈乔菁的衣服里。

  所以,我从内心深处,又不得不感激老汪。

  29

  沈乔菁后来还是详细地把自己的过去对我说了。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和老汪的恋情——甚至也谈不上是恋情,只能说是好感吧,始于最纯洁的高中时代。她还说,每个高中时代的女孩都不可避免地对某类男生有好感,如果那类男生中又有个出类拔萃的,那就真的是要命了!

  沈乔菁和老汪在同一所中学读高中。

  那是杭州一所颇为有名的中学,每一学年总会涌出几个拔尖的学生。而且每个拔尖的学生背后都有一箩筐的轶事,大约总能与天才之类的字眼挂上钩,老汪则是横贯好几个年纪最为拔尖的那个。

  沈乔菁比老汪低两个年级,高一时一入校,就被老汪的名头震到。学生中纷纷流传老汪的神奇之处,比如上数学课时他必然要看语文,上语文课时,他却抱着数学题,皱着眉头在苦苦思索。饶是如此,却没有任何一个老师敢说个不字。为什么要说呢,每次模拟考试,老汪总是一骑绝尘,遥遥领先。老师们要的就是考试成绩这个蛋,至于鸡们是坐着下蛋,还是跑到屋顶上下蛋,他们自然不管。能下蛋的鸡就是好鸡。能考高分的学生就是好学生。这样的思维或许在中国任何一个高中都存在。离高考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沈乔菁一边用心读书,一边腾出大量时间,把心思用在崇拜每次连作文能拿满分的老汪身上。之后,老汪以浙江省高考状元的身份,顺利考上我们这所国家重点大学后。沈乔菁暗暗哭了一场,接着头悬梁、锥刺股,结果成功地再次与老汪在我们这所重点大学相遇。

  沈乔菁曾对我说,在她上大学的第一天,她没直接去中文系报到,而是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独自爬上六层楼,兴高采烈地敲开了老汪宿舍的门。

  沈乔菁手舞足蹈地对老汪说:“师兄,我也考来了!”

  当时,老汪正同几个室友在打拖拉机,老汪受对家拖累,连输好多把,被对方直接PK致死,脸上贴满了各种颜色的纸条,以示惩罚。老汪对送上门的美丽师妹,毫不动心,只是扭头看看,淡淡说了一句:“哦,你也考来了啊?”说着,拍了拍身边的板凳,如同家长对孩子说话般的口吻,“来,你就坐这儿吧,先看我们打会儿牌。”

  我的温柔端淑的沈乔菁,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十分听话,把行李箱放在宿舍门后,乖乖地走过来,坐在老汪指的那个板凳上,清幽地对其他几个死命盯着她看的男生说:“各位师兄好,我叫沈乔菁,是汪师兄的高中师妹,希望以后各位师兄多多照顾。”

  在老汪和沈乔菁所谓的恋爱路途中,沈乔菁付出了极大的艰辛。

  后来,沈乔菁这厮离我而去,我首先冒出来的想法就是她也许是重新把情感大旗挥向了老汪那边。但我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那时的老汪,已经独处寺庙,夜夜诵读着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的经文了,我怎么还能比小人还小人的去想这搭子事呢。

  三年共同的生活期间,我听过沈乔菁跟我反复提及老汪的那些往事。我深深地理解了沈乔菁的苦心,我也坚定地赞同她如此这般地跟在老汪屁股后头,以期能得到老汪情感上的眷顾。

  从那次直接到老汪宿舍报到开始,沈乔菁隔三岔五到老汪宿舍,替他们打扫收拾,然后橘子、苹果、香蕉,成堆成堆地买了送去。可老汪这家伙,不知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对沈乔菁的表现不痛不痒,甚至有些不理不睬的味道。沈乔菁第一次被老汪伤到,依然还是打牌。

  一个周末,老汪同几个室友聚在宿舍里打牌,或许理科生对打拖拉机更为情有独钟。沈乔菁虽然讨厌这样无聊的类似消耗时光的牌局,但依然一如既往地坐在老汪旁边看他打。期间,老汪出了一张臭牌,直接导致对手大胜了一把。沈乔菁见状,小心翼翼说了句:“师兄,其实,你不该这么打的。”

  老汪本来因为疏忽而输牌,正在气头上,当即把牌往桌子上一摔:“那你说说,我该怎么打?你个女孩家家的,周末不去自习看书,跑来看我们打牌,有意思吗?”

  可怜的沈乔菁嘴角轻轻上翘,泪就无声地滑落下来,接着,她起身,转身离去。

  这时候,老汪没说任何歉意的话。只是几天的工夫,沈乔菁又恢复常态,准时来到老汪的宿舍报到。由此可见,青春期的女孩一旦崇拜上了某个男人,尤其是与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男人,那真是要命。要她自己的命,也要跟在她屁股后头追她的那些人的命。

  沈乔菁最终和老汪决裂,始于一条围巾。

  大二那年冬天,也就是沈乔菁给我打来那个电话的前一天。老汪过他二十二岁的生日。作为老汪的铁杆粉丝,沈乔菁自然也是盛装出席,还带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

  在众目睽睽之中,老汪撕开礼物盒,从中取出一条深紫色的围巾。

  与沈乔菁同去的室友,一边吃得嘴巴流油,一边由衷赞叹:“老汪,你这家伙实在幸福了,大冷天的,有了这条围巾,就是把你派到西伯利亚去,你也不会冷啊!”

  老汪大嘴一咧,说了声谢谢,然后把围巾嚣张得意地围在了脖子上。

  随着生日宴逐步深入,大家开始猛烈地喝酒。老汪醉了,到最后,还没等众人们反应过来,老汪就在饭桌旁来了个“现场直播”,那个凝聚着沈乔菁无数心血的紫色围巾,上面立即沾满了许多呕吐物。

  沈乔菁的眼泪,哗地涌了出来,冲上前去,从老汪脖子上摘掉那条围巾直奔洗手间。

  老汪已经醉得不成样子,大声叫嚣:“沈乔菁,你哭哭啼啼的是啥意思?是我重要,还是一条围巾重要?再说,哪有男人围着紫色围巾的?”

  沈乔菁沉默不语,老半天,抬头问老汪:“你知道紫色的含义吗?紫色代表高贵,也代表了深深的忧伤。老汪,别把紫色中的高贵留给自己,而把紫色中的忧伤,全部留给别人!”说完,她拿着那条湿围巾,起身离席远去。至此,有关沈乔菁和老汪共同的故事全部结束。第二天,沈乔菁在一夜焦灼的思考中,神情有些恍惚,然后给我打了个电话,于是,我在紫色围巾事件中,大获全胜。老汪因一条围巾失去了整个粉丝的世界。我因一条见也没见着的围巾,终于追到了我日日夜夜想追求到的女生。

  两年后,我和沈乔菁顺利领到毕业证,被学校一脚踢到社会上。那时,我被东三环的咨询公司录取,沈乔菁则在北三环马甸附近的一家出版社找到了归宿。那一天是七月七号,我顶着炎炎烈日,在北三环边上跟在几个中介屁股后头找房子。老汪在那一天,又成功地放飞了一个原子弹。他从毕业典礼的现场一出来,带着校长插上一双隐形的翅膀的祝福,二话没说,拿着自己的大学毕业证书,直接到海淀西北的一个寺庙报了道。我不得不佩服,老汪越发神了,他最终选择用出家的方式,为自己的青春最后一次转了系。

  消息传开的那天下午,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极端喜悦。

  我如同小人得志一般,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长久以来,那个盘踞在自己心中的担忧与想法——或许自己的女朋友转眼间就能被一个叫老汪的家伙搞走这种糟糕至极的事,终于不会发生了。

  所以,那天下午,当房东一边抹着脸上的汗水,一边故意站在窗边,挡着那扇脏兮兮的窗户,然后小心翼翼地提出他希望2000块钱一个月的房租时。

  我毫不迟疑,立刻答应。

  那个房东愣了一下,随即以为我是富二代子弟,或者是个涉世未久的冤大头,他笑逐颜开,爽快地说了句:“这位小兄弟虽然年轻,但眼光独到。行,这个房子你想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吧!”

  沈乔菁则与我截然相反,她整整一天目光呆滞,如丧考妣。

  30

  认识沈乔菁之前,我的性经验极度匮乏,那时电脑刚刚飞入寻常百姓家,日本AV和苍井空对我们来说都陌生的如同鲁迅童年里的百草园。但,那时的我,也正处在如饥似渴对此探求的年纪,对一切有关性的言语文字充满兴趣。

  举个例子。

  大一下学期的一天,我到学校书店买专业课用的教材,偶然翻开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时至今日,我还记得那本书封面是金黄色的底色,里面嵌着一幅一家三口裸体的雕刻图。或许那本书被无数人翻过,封面卷起,页脚粘在一起,整本书看上去油乎乎的。

  什么书被这么多人翻过,于是,我好奇地翻开这本书,立刻就被吸引住了。当我读到了王二和陈清扬在山上乱搞那段,脸立刻红到脖子根。一种熟悉的陌生感袭遍了我全身,我觉得那场面自己似曾相识,又期盼已久。当时,我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简直对自己羞愧至极。更怕某个熟悉的人跑过来,一把拉住我:“好嘛,你小子居然在看这种书。”我一边觉得应该立刻把书放下,买自己要买的书然后立刻走开,一边又矛盾重重、爱不释手。这时,一个女生走向我这边,似乎是要找一本书。

  我立刻像扔掉热山芋一般,赶紧放下那本书。

  放下那本书后,我突然发觉自己不能立即走开,那时,我的阴茎已经完全无法控制,它像个魔术师砸锅的捣蛋道具,不合时宜地生生横在那里。实在没有办法,我赶紧翻了本旁边的学术书来看。折腾了将近五分钟,才将裤裆那里弄的恢复原状。饶是如此,我还是没有勇气把那本书掏钱买下来。不是没钱,对那时的我而言,就是省吃俭用,活活吃上半个月的炒白菜,也要把这本书买下来。

  由此可见,我对这方面的事,实在有些让人心生怜意。

  我和沈乔菁好上不久,我把自己的一切差不多都告诉了她。包括这个故事。她笑得前俯后仰。当时,我们正在食堂吃饭,沈乔菁几乎要把饭吐出来了,搞得我羞愧至极。对沈乔菁来说,这样的书简直是小儿科。文学上这样的描述实在太多太多了。食堂里,一群人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我们俩。说实在的,如果那些人知道沈乔菁是因为我这个雏儿的故事而笑,我简直要化成一只蟑螂,躲到蟑螂常躲的那个炝炒白菜里——这是辨别我们学校食堂炝炒白菜最好的方法。

  不过,我乐此不疲地把一切都告诉沈乔菁。

  因为,她现在不是别人,她是我的女朋友,是我的恋人。从这个寒假开始,我变得与过去不同,同时,我也变得与众不同。

  31

  五一前两天,我接到了悦光的一个电话。

  那家伙张口就问我死没死,然后大呼小叫,在电话里祝我劳动节快乐,争取下一个月碰上狗屎运,来个大发财。看来这家伙心情不错。

  我跟他在电话里白话了一会儿,问他有事吗。

  悦光得意洋洋地说:“你丫的,我给你打电话,那说明咱哥们儿铁定有事,而且还是个大事。”

  我说:“你还有什么大事?准备去竞选美国总统,还是去解救伊拉克人民?”

  他说:“你哥哥我要结婚了。”

  我说:“真的假的,别吓我!”

  他说:“真的。而且还被套牢了,顺便搞了个日本人来。”

  我说:“你扯吧,怎么还有日本人?跨国恋?”

  他说:“未婚先有子啊。我老婆怀孕了,死活不愿意做掉,只好抓紧时间结婚。否则,以后孩子长大问起来,发现自己岁数比我们结婚时间都长,麻烦就大了。”

  我说:“靠,都到这程度了,现在才告诉我,你他妈的太不够哥们儿了。”

  他说:“得,得,哥唉,我的亲哥,我向天发誓,我绝对是第一个通知你的。结婚这件事,是临时决定,临时决定。”

  悦光定在五月四号结婚,用他的话说,用婚姻来祭奠最后一个青年节,对象是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女孩。

  对象是谁我不好奇,悦光苦恋我们班的张蔓蔓,却最终未能把佳人追到手。从此爱情信仰垮塌,大学毕业这一年多,他身边的女孩一直在换,有的刚认识没几天就已成路人。所以,这一次,和他结婚的女人,我不认识,实属正常。可我实在不敢相信,悦光居然这么年轻就要结婚了。虽说大学已经毕业,可我从没觉得我们这帮人是成年人,我们是介于大学生和成年人中间的那类人嘛!现在是,将来也是,永远是嘛!说的无赖点,我总觉得我们会永远年轻下去,我觉得我们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折腾——我们从来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年轻了,我们不屈服于自己。

  这一年多来,我每天都这么或悲或喜地过活,想用自己的方式去告诉这个社会,我们的个性我们的自由,我们多么不与人为伍,我们多么特立独行,我们多么不循规蹈矩,我们多么天马行空。我总觉得婚姻离我特别特别远,远得对我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然而,还是走出了第一个,悦光,他就这么突兀的结婚了。

  接到悦光电话的那天,我想了很多。

  想到自己怎么就这么不想给家里打个电话,说说自己的个人情况呢,想到自己这一年多么毫无头绪的乱糟糟的活着,想到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啊?悦光打电话是晚上十点多。我挂了电话坐在床上,就这么瞎想,等听到窗外有叽叽喳喳的鸟叫,我才意识到,我居然这么不着调地想了一夜。拉上被子盖住头,我对自己说,兄弟,你该长大了,不能再这么玩下去了。这么说,我又想,我玩了吗?我没玩,我他妈的比谁活的都累,比谁都感到绝望。算了,不想了,想了一夜算是白搭,赶紧睡吧。

  被子盖住了头,我还在执着的想,要是当初悦光顺利拿下了张蔓蔓,他又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呢?但青春总是无法深想的,如同历史无法重演,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原原本本的生活,本就是我们的全部。

  32

  悦光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和沈乔菁分道扬镳后,他陪我扯的淡最多。所以,我无比感激他。

  我想插个空,说说他的爱情。说说他魂牵梦绕的那个张蔓蔓。

  张蔓蔓在我们班上女同学里,算个另类——无论从长相上来说,还是从性格上来说。她骨骼奇特,比别的女孩略显宽大,眉宇突出,头发黑如油漆,面容白皙如面。她的两只臂膀有如长长的灿烂金黄的稻草扎成,纤细匀称得有些不可思议,同时散发出阵阵浓烈的乡野气息。

  这样的特征使得张蔓蔓看起来有些异域风貌。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们几个男生还曾胡乱猜测她有混血的嫌疑。作为张蔓蔓的崇拜者,悦光曾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你们发现没有,我们家蔓蔓特别像意大利的那个女明星莫尼卡·贝鲁奇?

  那时《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刚在我们中间流传开来,在剧中扮演性感玛莲娜的就是莫尼卡·贝鲁奇。

  我们这帮人极其无耻,每次看这部电影,总是迅速拖到贝鲁奇裸露胸部的那一段,然后看得津津有味,而且从不厌倦。

  悦光这么说,我们其他人自然有些不以为然,骂悦光:“兄弟,你别这么爱屋及乌,张蔓蔓怎么能和人家比?”说话的那个同学说到这里,双手故意在胸前上下比划着,“那——简直没法比!”

  悦光争辩:“我又没说她们长的有多像,我指的是张蔓蔓在气质上同她有几分神似。再说,我们小身薄体的中国人怎么能和那些前突后翘的欧美老外比?再说,女人胸脯大一定就美吗?再说,我明显就是比喻一下嘛!”

  接下来又是一阵争辩。

  除了悦光,我们谁也没觉得张蔓蔓和那个莫尼卡·贝鲁奇有任何相似之处。

  悦光争累了,抱着足球扭头走了,有些生气,然后在楼道里扑腾扑腾地把球往墙上踢,借此撒气。

  我们这群人跟悦光较真,还有另外的原因——受不了他每天扎在男生窝里,张口闭口地喊着“我们家蔓蔓”,好像张蔓蔓真跟他有什么特别关系似的。其实,我是理解悦光的意思的。他把张蔓蔓和莫尼卡·贝鲁奇放在一起比较,是说她们身上都有一种冷。

  张蔓蔓习惯独来独往。

  离她宿舍最近的食堂是五区食堂,同级的女生扎堆在那里吃饭。她却不那样。她端着一个长方形的塑料饭盒,绕过五区食堂,走上一百多米,到校园西北角的六区食堂去买饭。六区周围全是男生宿舍,女生很少去。张蔓蔓常常夹在一堆男生中,孤独地立在素食窗口排队买饭。买来饭,张蔓蔓寻着一个偏僻的角落,低头慢慢吃起来。

  这些带有些传奇性质的生活细节都是悦光带给我们的。偶尔那么几次,我们也确实在六区食堂看到这一幕。她躲在一个角落里,安静地细嚼着蒿子秆、蚝油生菜、土豆丝之类的素菜,没什么表情,或者说,我们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一顿饭的工夫,她很少抬起头来。

  有一天,悦光回到宿舍,印着毛主席头像的书包还没来得及摘下来,就吼道:“天哪,我们家蔓蔓还会武术,而且是个高手。”

  我们对这样的八卦新闻很感兴趣,怂恿悦光说清楚点。

  悦光说:“每天晚上她都会在新校区的银杏林里,练拳,一身白色绸缎功夫服,练太极,有点女侠的味道。”

  我有些半信半疑:“悦光,你他妈的骗我们的吧?”

  “谁骗你谁是孙子!不信,明晚我带你们去看看。”

  第二天晚上,我们宿舍几个耐不住诱惑的人,跟在悦光屁股后头,跑到新校区的东南角的银杏树林里,去看张蔓蔓打太极拳。悦光没说谎。借着围墙外高高路灯渗进来的一些光,我们看见张蔓蔓果然一身白衣,在树林里较空的地方正打着太极。一张一弛,有板有眼。

  悦光兴冲冲地领着我们回到宿舍:“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还有,你看看她那眉骨,比别的女孩明显高出一截,这说明她是个高手。”

  借着悦光的话,其他人都极力地回想张蔓蔓的面容,试图从中再发现一些秘密。

  关于张蔓蔓的故事很少。她不喜欢和别人交流。男生不用说了,就是女生,也很少能和她搭上几句话。女生来到男生宿舍逛悠的时候,悦光总会旁敲侧击地问:“唉,那个高高的女孩,叫张什么来着?”悦光在女生面前很矜持,也不想暴露自己,怕以后追不到张蔓蔓,跟其他女生也没有可能了。

  “你说的是张蔓蔓吧?”

  “对,对,张蔓蔓,她怎么样啊?”

  “不清楚,不过她喜欢的东西都挺特别的。”

  “怎么特别?”

  “听她们宿舍的人说,张蔓蔓喜欢看卡通片,还打太极。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一定要倒立在床边的墙角上练瑜伽,而且能立上两三个钟头不休息。”

  悦光听的津津有味,表面上又装出无所谓的姿态。别的女生过来,自然是要谈她们自己的话题,不能老问张蔓蔓的情况。往往到了后来,悦光的嘴角总是轻微地抖动,却又不发出声音。我猜想,他肯定是还想接着问下去,却碍于面子,仅仅装出一副即兴想起的话题而已。这样带有另类的传奇色彩的道听途说,让悦光更坚定信心,矢志不渝地跟随在张蔓蔓的身后。

  我们班四年本科期间组织了好几次春秋游,张蔓蔓只去了一次。

  仅仅那一次,她上了汽车,就旁若无人、径直坐到最后一排,眼睛盯着窗外,直到目的地,都没有扭头看看车厢里的其他同学。她的神情让人以为,整个车厢里,就她自己是个局外人,是个搭车的路人。

  游玩回来后,我劝悦光道:“哥们儿,别费力气了,张蔓蔓那个女人……”

  “我们家蔓蔓!”悦光纠正我。

  “好,好,我真是服了你了,你们家那个蔓蔓,我看你还是别费力气了,她是个冷美人,弄到手或许还是个性冷淡。”

  我这样说,悦光高兴的不得了:“兄弟,你也承认我们家蔓蔓美了,是不是?”

  我有些无奈:“是,我承认了,可那种美,哥们儿,说句酸点儿的,是可远观但不能亵玩焉的那种。”

  大四快结束时,大家像每个大学的大学生那样,自然要吃一顿散伙饭,没料到,第一个倒下的是张蔓蔓。

  那天,张蔓蔓把长长的头发撩到两边的耳朵后面,空出一大块白皙的额头。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翻口衬衣,下面是长长黑色的裤子,质料光滑,富有弹性的那种,脚上穿着一双卡迪纳尔的宽口皮鞋——鞋的前头还缀着两朵浅色的梅花。

  悦光坐在别的桌子上,激动地对坐在他旁边的我和另外一个男生说:“怎么样,怎么样?哥们儿,我们家张蔓蔓绝对惊艳,绝对那个翩如惊……惊什么来着?”

  “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我提醒他。

  “对,对,我们家蔓蔓,今天真是,绝对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悦光神情有些激动,端起酒杯,“来,哥们儿,干一个。”

  悦光跟我们碰杯很豪爽。我们怂恿他去跟张蔓蔓碰一个,他扭捏得不像个男生:“算了,算了,我们家蔓蔓,她不喜欢喝酒。”

  悦光说张蔓蔓不喜欢喝酒,张蔓蔓似乎听到了似了,端起酒一杯一杯地干。无论男生女生,谁找她碰,她笑笑,端起面前的酒杯,金灿灿的一杯啤酒,咣当,一饮而尽。

  张蔓蔓喝着喝着就倒下了。

  那种喝法,就是男生也支撑不了多久。

  悦光终于可以英雄救美一把。和张蔓蔓宿舍的人一起,把倒下的张蔓蔓送回了宿舍。

  悦光从女生宿舍回来之后,高呼小叫,兴高采烈,喝得舌头大得像个猪尿泡,一张嘴就是:“我……刚送蔓蔓回去了。”

  本科毕业后,张蔓蔓回南方老家工作,没过半年就听说她结婚了。

  留下来的悦光有些悲伤。果然,不到一年的时间,张蔓蔓结婚了。这次他没再说我们家蔓蔓。

  毕业一周年的男生聚会上,悦光喝高了,说起胡话。悦光歇斯底里地骂娘,骂的是跟张蔓蔓结婚的那个男人。原来张蔓蔓结婚的那个男人有暴力倾向,张蔓蔓时常遭受家庭暴力。

  我们听到这样的话,震惊的不得了。

  悦光把脸埋到桌子上,痛苦地说:“妈的,怎么会这样呢?是不是个男人?狗日的,打女人算什么?”顿了一会,又埋怨起张蔓蔓来,“张蔓蔓啊张蔓蔓,你不是练过太极拳吗?你难道不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吗?”

  其实那个时候,悦光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就坐在他身边。悦光的那个新女朋友长的乖巧可怜,关键是非常懂事。她似乎习惯了悦光这样的表现,一只手搭在悦光的背上,慢慢地上下移动,帮悦光缓解情绪。她的表情里透出的是关心和爱,没有嫉妒的痕迹,也没有丝毫的害羞。

  到后来,我们这帮老友开始颇为怀疑。因为,我所熟知的那个表面阳光的悦光,其实内心充满了羞涩。我们一致猜测,他或许从未向张蔓蔓表白过,只是在我们面前意淫人家。但正是以为如此,他的大学便充斥着一种巨大的伤感,而且永远无法弥补。我想,这也正是他最早结婚的原因。他的激情,在自己营造的那个美丽故事中,或许早已耗尽了。这多少有些悲哀。

  33

  五月二号那天,悦光一早又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早点儿到婚宴的酒店,去帮帮忙,而且一定要穿西装。

  我说:“一定要穿吗?我一穿西服就觉得自己像躺在一副又窄又硬的棺材里。”

  他说:“我呸呸呸,老子大结婚的,你那张破嘴给我收敛点。这么着吧,你看着办,还想不想吃饭?想吃饭,就人模狗样地过来。”

  婚宴在中关村附近的一个电子楼的顶层。

  我到了大厅,见里面到处摆着鲜花,气球,挂着大红的喜字。此外,还有礼仪小姐,大海报,等离子电视循环播放悦光和他老婆的照片,很像模像样,一看就是个家境殷实的子弟的婚礼。那天,我被悦光安排照相,他塞给我一个佳能的大炮机。我不太会用。在悦光草草教导下,我自己琢磨了半天,算勉强入了门。

  我调着镜头,对准门口,准备抓拍那些来参加婚礼的宾客。我转着光圈,门口的亮光一点一点变得清晰起来,没想到,那个失踪了快一年的沈乔菁突然出现在了镜头中。与此同时,她也发现了我。沈乔菁见我拿着相机对准她,有些不知所措。我很尴尬地收起相机,把头扭向一边。

  瞅了个机会我问悦光:“沈乔菁怎么来了?”

  他含糊其词:“前两天她在网上和我聊了会儿,我不小心就透露了。她要来,我总不能说不让人家来吧。”

  面对突然出现的沈乔菁,我诧异不已,几欲上前质问一番。但不知为何,我的内心深处似乎有种力量强迫我不要那么去做。我一边照相,一边偷偷看着她。

  等客人陆续来齐,十一点十八分主持人宣布典礼开始。主持人满脸带笑地说:“今天是孟悦光先生和赵菲菲小姐的大喜之日,我们首先祝愿二位新人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我这才知道,悦光的老婆叫赵菲菲。主持人说早生贵子的时候,大家笑炸了,谁都能看见,赵菲菲肚子大得要命。

  接着开始吃饭喝酒,我频频举杯,当然有很大的表演成分,演给沈乔菁看,让她看看我多开心,多快乐,我活得多好,多么自信,多么自由自在。

  除了大杯大杯地喝酒,我还拉着桌上的人大声聊天,同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女孩,亲热地套近乎,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

  那女孩长得小巧,有些害羞,眼睛很漂亮,眸子有层淡淡的灰。基本上是我在问她,谈不上对话。放在平时,我肯定没耐心和这样一个略显冷漠的女孩说这么多话。可那天不同,我需要这么一个女孩,哪怕她只是一个穿着衣服的布娃娃。

  一年不见的沈乔菁给我有些沧桑的感觉,她很寂寞地坐在另一个拐角的桌子上。那一桌的人除了沈乔菁,我一个都不认识。我猜测她应该也不认识。因为我瞥见她一直没和别人说上几句话,甚至,她还朝我这桌看了好几次。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是冲着新娘子来的。

  她和赵菲菲一个单位,在一个设计院搞规划,名字叫朱雅诗。和沉闷的女孩聊多了,也挺有成就感,至少知道自己是个多么会没话找话说的人。她两句中必有一句要说赵菲菲多么多么好,是淑女,在单位里人缘极好。

  后来我明白了,她使劲夸赵菲菲,其实是在夸自己。说赵菲菲是个多么正经的女孩,多少有给自己伸冤的嫌疑,谁都看出来,赵菲菲还没结婚就大了肚子,多难为情。

  悦光和赵菲菲一起过来敬酒,他来到我身后,叫了声:“许千山,来,我们俩敬你一杯。”

  我坐在座位上,吃着菜,佯装不睬。

  见我酒杯是空的,悦光把我酒杯倒满:“来,兄弟。”

  我说:“你先干一杯。”

  悦光知道我还在为沈乔菁突然冒出来,参加他的婚礼生气,他不敢含糊,一举手,一仰头,干了一杯。喝完之后,又立刻给自己倒满:“来,兄弟,走一个!”

  我站起来,端着自己的杯子刚要伸脖子喝,见朱雅诗正看着我们偷着乐。我随手拉了她一把:“朱雅诗,来,我们一起敬他们吧。”

  朱雅诗没多少经验,立刻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悦光大呼小叫:“唉,这算什么,你们俩一起敬,算什么?大家说,这算什么啊?”

  他一吆喝,朱雅诗明白过来,赶紧红着脸坐下,一桌子人笑起来。

  我又拉了朱雅诗一把:“起来,起来,听他乱侃什么?我是男方悦光这边的代表,你是娘家人赵菲菲那边的代表,正好。”

  我这么一说,朱雅诗再次站了起来,四人碰了个杯。

  等我重新坐下,一抬头,看见沈乔菁的位子已经空了。我暗自得意,但转念间,心里却突然空荡荡的,有种悲伤沁上心头,我想我干吗要这么孙子,她毕竟是我曾经深爱的人。我赶紧追了出去。电梯口空荡荡的,我摁了电梯,足足十分钟,电梯才升上来。等我再下去的时候,大堂里人来人往,哪里还有沈乔菁的影子。就这么,她再次离我而去。我赶紧回去,厚着脸皮问悦光,有没有沈乔菁的手机号码。

  悦光已经喝的差不多了。听我问的是沈乔菁的事儿,他丝毫不敢含糊,立刻摇摇头说两人只是碰巧在MSN上联系了一下,他实在没想到今天沈乔菁会来。

  我落落寡欢地回到座位上。

  这时,那个朱雅诗兴致上来,主动找我说话。此一时彼一时,沈乔菁已经走了,我没了谈话的兴致。她倒来劲了,问我干什么工作?跟悦光什么关系?平日都喜欢干什么?

  我一一回答,没工作,和悦光是狐朋狗友的关系,平日喜欢和女孩谈情说爱。

  她听我这么回答,低着头乐:“你还挺幽默。”一句话说的我差点崩溃。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交流总是这么富有戏剧性。当你小心翼翼、想方设法套近乎时,她通常会说,你这个人有些……那个枯燥哦。当你不耐烦的拿话搪塞她,她却说,你这个人挺幽默的。

  果然,这之后,她打开了话匣子。我跟着她的话,有意无意地挖苦她,反驳她,顶撞她。她却愈发兴奋,最后,她红着脸问我:“帅哥,问你个私人问题,有没有女朋友?”说完,赶紧又接了一句,“对,肯定有,我怎么能这么问你呢?”哧哧笑起来。

  “你还真猜错了,现在为止,单崩一个。”我冲她伸出左手大拇指。

  她说:“那你得赶紧的,你看你朋友都结婚了。”

  我说:“是,我正努力向他学习呢。”

  我同朱雅诗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大厅门口看。我想沈乔菁可能去洗手间了吧。过了约摸半个小时,还没见她回来,我才觉得她肯定是离开了。我拿着酒杯,自己往杯子里倒酒,找同桌的人喝酒,越喝越不开心。

  一边喝,一边想,我今天是怎么了,我这一年多一心盼着见到沈乔菁,没想到,见到了,却又生生地把她给逼走了。

  接着又想到宋蓓,她应该知道悦光今天结婚吧?越想心情越糟。这时,旁边的朱雅诗偷偷碰了碰我的胳膊:“喂,要不……咱们互相留个手机号吧?”

  34

  悦光的婚礼,因为沈乔菁的突然出现和再次离去,我不可避免地喝得大醉。

  那天下午,我简直丢人丢到家了。参加婚礼的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我还醉眼熏熏地在各个桌子上转悠,一瓶一瓶找剩下的酒喝,甚至那些已经倒进杯子里的也没放过。结果我自己把自己灌翻了,来了个现场直播,然后很不争气地流出眼泪。悦光无奈地喊来酒店服务员,几个人七手八脚弄了几张椅子拼起来,让我平躺着睡了个把钟头。等悦光结完账,收拾妥当,我才勉强能够起身。迷迷糊糊中,悦光把我送到酒店外。这家伙急着要和赵菲菲一起回去共度良宵。结果好不容易说服一个出租车司机,直接给了师傅200块钱,那人才勉强同意把我送回机场。

  一路昏睡。回到机场一进屋里,就看到那些当初搬进来的一箱一箱的书,一直未收拾,看着就烦心。借着酒劲,收拾了大半天,累得实在不想动,看看乱糟糟的心烦得要命,觉得有些饿,再没心情摆弄这些杂物,不过如此一折腾,酒劲差不多就过了。

  走到窗户前,正好看见有两个年轻的女孩说笑着从楼下走过。远处有几个遛狗的老年人,手中牵着的一律是贵妇犬,看上去像羊羔,没一点狗性。我转过头,再次看到屋里一片狼藉,书和纸箱铺满了整个客厅。不知怎么的,我又想起了那个臀骨宽大,半长头发的沈乔菁。我还想起一个雨天的早晨,她突然踢开被子,从床上跳起来,大呼小叫自己上班迟到了,因为那天她约好了要见一个作者。

  我睁开疲惫的眼睛看着沈乔菁脱掉睡衣、换上她那件宝贝似的职业套装。我望着她慌乱的白皙背影,白皙到有些刺目。

  我有些轻蔑地说了句:“沈大小姐,有必要这么着急吗?不就是迟个到?犯得着吗?以后我挣钱养你,你怕个啥啊!”

  沈乔菁没有搭理我,收拾起自己的头发,之后,她把梳子用嘴咬着,含糊地说了句什么,也没听清。

  我迷糊着双眼看着沈乔菁的背影,看着她抓起包,推开门,重重的关上门。水泥楼梯传来高跟鞋渐去渐远的声音。沈乔菁急匆匆的神情给我带来一种陌生和新奇。

  甚至,在她关门的一瞬间,我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她。我奢望沈乔菁能够心有灵犀,猜出我心中的想法,然后,推门回来,重新投入我的怀抱,把包一扔:“大声喊道,去他娘的工作,我要陪亲爱的许千山同志睡觉。”

  当然,她没能和我心有灵犀。她是沈乔菁,她是已经离我而去的女孩。

  我还记得那天,自己在滴滴答答的雨中清醒过来,盯着关紧的门,再也无法睡去。我忽然觉得爱一个人的滋味原来就是这么无味,就如同自己盯着一扇紧闭的门一样——永远没有突然打开的奇迹。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千万个场景中,选择这样一个沈乔菁。这一幕过后,我感到一阵阵悲伤,胸口剧烈地疼起来,双腿几乎站立不稳。紧接着,我站在窗前不知所措地开始流泪。那时我才明白,自己也是一个脆弱的人。原来我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乐观,那么坚强。

  35

  我住的小区外有个小小的酒吧叫做一点缘。我和宋蓓隔三岔五要在这家酒吧一起坐坐。酒吧外不远处是通向小区的那条路,路很窄,两辆车碰到一起,就要费些周折。路上人倒不少。大都是我住的那个小区里的人。散步的,遛狗的,推童车带着孩子透风的,人丁兴旺。

  一天,宋蓓打电话来说她要来机场备飞,没什么事,找我坐坐。

  我先来到酒吧,点了瓶啤酒,边喝边等她。隔着窗户,我看见一个穿着大红衬衣黑半长裤的女人。身材好得有点不可思议,不由多看了几眼。女人戴着墨镜,红与黑的搭配忽然让我心里多出许多伤感来。她手里牵着三条吉娃娃往前走。三条狗!我想到了爱斯基摩人的狗拉雪橇。我想如果把那些雪橇狗换成这样的吉娃娃会是个什么样子?这么一想,自觉得滑稽得要命,差点笑出声。

  红衣服的女人刚走出窗户的视线范围,宋蓓就到了。宋蓓把车停到酒吧门口的东侧。

  来这里喝酒的人很少,几乎没有远客,酒吧的门口一片空旷,车很好停。宋蓓下了车,往酒吧里走。她穿着一条深绿色的麻纱褶皱长裙,一件白色短袖体恤,上面印着切格瓦拉的黑红头像,大贝壳茶镜,耳朵上晃着对白金大圆圈耳环,很招人看。宋蓓从窗玻璃看见了我,扬了扬手里的小包,吐着大舌头,冲我做起鬼脸。

  宋蓓进来后,绕过门厅的两张桌子,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噔噔的声响。宋蓓来到我的对面坐下,抓起那杯冰水咕噜咕噜喝下大半杯。

  “怎么了,又有什么想不开的事,解不开的愁?需要本姑娘开导开导?”宋蓓摘掉墨镜,放下手中的冰水,一脸坏笑。

  “事没有,就是想你了。”

  “虚伪,你能想我才怪呢。”

  “真的,真的想你了。这两天闲得慌,一个人喝酒怪无聊的,找个人一起说话。想来想去也只有找你。”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各自讲了自己这段的生活。我无非就是吃吃睡睡,看看闲书,偶尔去小区后面的野塘边转转——最近有人在野塘里面放了些鱼,引来许多钓爷过来过瘾;除此之外,我还替别人写了点东西,都是以前认识的,不好推脱,当然我也可以顺便挣点零钱。

  宋蓓也没干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吃吃睡睡,比我多一样,就是去逛街,买点东西。宋蓓还是那副死了半截的模样,讲完自己最近的行踪,多是飞来飞去的疲惫生活。末了,她又加了一句:“对了,还有一件事没说,就是整天躺在床上等着被那个老男人搞,随时等待着……”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笑着笑着,宋蓓突然问我:“唉,许千山,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抬头看着她。

  “你还真就准备在这荒郊野岭一直过下去?人不人,鬼不鬼的?”

  “我嘛……暂时不想考虑以后的事,我觉得自己习惯了这样的环境,挺好的。”

  “切!德行。许千山,你该找个工作了,老大不小的,还真当自己是孩子。或者找个女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她说这话一本正经得让我很不习惯。那神态,好像一个长辈在劝一个失足青年——“哟,可不能这样,得奋起啊,青年人可要珍惜自己的前途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哟。”

  我笑笑:“宋蓓,你这话说的有点像我妈。”

  “切!谁稀罕,有你这样的儿子,起码少活二十年,费心着呢,我还想着给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呢。”她扭头冲吧台那位瘦高的服务员说了句:“麻烦再给我来杯冰水。”

  随后,我们又扯了一些关于最近影院上映的电影,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生活很糟,可放的那些电影更糟。

  我问宋蓓:“最近他对你怎么样?”

  “谁?”

  “他啊,那个老男人,还能是谁?”

  “来过一次,乱搞一通,扔下点钱,提裤子就拍拍屁股走了人。”

  “哦。”

  “不过这样也好,”宋蓓淡淡地说,“轻闲。”

  我说:“宋蓓,你不考虑要个孩子什么的?你和他老这样不温不火,总有断的一天,再说,你也不小了。”

  “不稀罕!断了就断了。我才不要什么孩子。这样的日子,我差不多受够了,生个孩子要跟我一样这么生受,太对不起他了。我现在都有点恨我妈,你说她把我生下来干吗?还有,养不起,养自己都挺犯难的。”

  “你有车有房,还愁这些?”

  “身外之物,混呗,怎么过不是一辈子。”

  我没接着说下去,宋蓓的眼里已水汪汪一片,我猜她可能想到了宋茜。

  她可能感觉到自己情绪有些不对,把头扭向身后,目光呆滞,盯着窗外久久不动,心事重重,不再开口。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说:“宋蓓,要不咱们出去走走?庄稼地中有条田间小路,走上一段,吹吹风,感觉很不错的。”

  “吹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宋蓓转头问服务员有没有520那种烟。

  服务员说酒吧里没有,外面的超市里应该有。

  我掏出点零钱,让服务员帮忙出去买。五分钟后,烟买回来了。宋蓓从服务员手里接过烟,撕开口,扔给我一根,自己抽出一根,夹在手指间。

  两人点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正聊着,宋蓓的手机响了。她掏出来看了一眼,有些抱歉地对我说:“他。”宋蓓拿着电话走出酒吧。隔着玻璃,我看见宋蓓倚在自己的车旁接电话,一条腿撑着地,另一条腿弯曲着,脚尖着地。离得有些远,看不清宋蓓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宋蓓回到酒吧。她没坐下来:“许千山,我得走了。”

  我打趣道:“你真是块热豆腐,我想吃一口就这么难。”

  “豆腐你吃不上了,有人要吃,急得很。”

  我笑笑:“不急,下次再吃。再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宋蓓还没从刚才的情绪里缓过来,她把手机放到自己的包里,对我勉强一笑:“没办法,干我们这行的,得敬业才行。在天上服务旅客,在地上服务老男人。我这块热豆腐随时给你留着,你随时候着就行。”

  我说:“没问题,随时候着。”

  宋蓓出去的时候要帮我结账。

  我不让。

  她有些生气:“穷受什么?跟我还见外。”

  我只好让她买了单。

  买完单,我陪着她走到车前,宋蓓冲我张开双臂:“来,许千山,抱抱!”

  “抱抱?”

  “抱抱。”

  我们俩拥在一起,她靠在我的肩上,一句话不说,过了一会儿,才松开。

  宋蓓上了车,打着车,把前窗玻璃摇下来,冲我一笑:“许千山,说真的,别这么晃下去,该想想自己了。”

  我说:“宋蓓?”

  她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什么事?”

  我说:“我听你的,找个女人踏踏实实过日子。”

  她对我这句话有些意外,系安全带的手顿了一下:“好事,好事。怎么,有对象了?”

  “没,准备四面出击,误打误撞,随遇而安。”

  她扭头想了想,很认真地抬起头:“好事,好事,这样更好,”怕我以为她的话是随意的应付,又加了一句,“真的,许千山,好事,这样才叫缘分。”

  宋蓓走后,我才注意到,天已经黑了。

  头顶的天空雾蒙蒙的黑着,路边贴满小广告的路灯杆子上挂着盏盏昏黄的路灯。

  路灯下,挤满了杂七杂八的小摊:油炸毛蛋、烤肉串、麻辣烫、大排档、骑板车卖水果的小贩,还有我最讨厌的烤毛蛋的煤球炉子,那种呛人的味道每次都令我作呕。形色各异的人或来或走,或坐或站,在选择自己喜欢的小吃,热闹嘈杂。

  北京的黄昏总是这样,人多天暗,所有的东西混沌在一起,一塌糊涂,让我十分反感。

  准确地说,也许算不上反感,或许叫反胃更为合适。

  36

  和宋蓓在一点缘酒吧见了次面,之后,好久都没和她见面。电话打了几个,每次都是匆匆聊几句,就挂掉了。

  那段时间,我开始四下找些活来干。

  一来是兜里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那时,父母还不知我已辞职,自然不能问他们张口要钱;二来实在闲得有些无趣,总不能从二十来岁就开始坐着等死。

  通过悦光,我和北京电视台的一个张姐认识了,跟着她写些电视栏目的文案。

  文案这东西,我上手还算快,张姐对我还算满意。

  不久,张姐给我介绍了一个活,替一个临时搭建的剧组写情景喜剧的本子。张姐给我打电话:“许千山,有个活干不干?”

  我问她:“什么活?”

  “写剧本。”

  “写剧本?我以前没写过。”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很简单,只要你有时间。”

  我乐开了:“这倒非常非常适合我,我觉得我闲得都可以去解放伊拉克,帮美国反恐了。”

  张姐被我逗乐了:“你看,你这话说得多幽默。剧本这东西,只要你有时间就行。等我联系好了,改天再给你打电话吧。对了,是情景喜剧的本子,这几天没事你多看看,什么《我爱我家》、《炊事班的故事》之类的,这类本子其实好写,短平快,弄出一集就是收获。”

  其实,在打电话之前,我就想过这个活儿,自己应该能应付。因为在早几年,每逢节日,一些网站都要赶制一批类似祝福的短信,供人下载转发。我在大学的时候就替一个挺大的网站写短信。短信这东西好写也不好写。字数要控制在七十个之内,超过这个字数,人家发一条短信,得花两条短信的钱。六七十个字,要照顾到节日,还得有点意思,不管你黑色幽默也好,黄段子也好,一句话,得让人家有转发的欲望才行。写多了,手就顺了。关键是有钱可赚,总归是好事。

  放下电话,我就去租了一堆情景喜剧的片子回来看。

  以前看电视见到这样的节目,摁着遥控器,赶快跳过去,觉得那是五六十岁的老大妈,老太太没事时坐在家里对付时间看的,最好她们胳膊上还缠着红袖箍,上面写着小区纠察队之类的字。认认真真地看下去,还挺有乐子,一集接一集往下看,饭也顾不上吃。期间,我还给宋蓓去了个电话,问她怎么看情景喜剧。

  她颇为深奥地对我说了一通:“许千山,你记住,看喜剧的人看不懂才是喜剧,看懂了就是悲剧了,看懂了……看透了,那他就不会再去看了。现在社会,人物质是上去了,幽默感却下来了,或者说缺少了幽默感,才需要你们弄些情景喜剧之类的。春晚最畅销的是什么?小品!所以,我看好这个行当,干吧!”

  宋蓓还给我推荐了美版的《老友记》,她说:”许千山,我跟你说,电视剧还是美版的好,看看人家拍的,那才是情景喜剧,几个年轻人,关系复杂的要命,遇到也不会尴尬到哪里去,搁中国人这儿,不死两个人,你把我宋蓓的‘宋头打掉,变成个‘木字。看看人家青年人,关键时刻,敢跟你玩身体的那种。”

  我放下电话,赶紧到小区外面的碟片租赁店租回了《老友记》。

  看了很多碟片,也上网搜了些跟情景喜剧相关的东西看了,可还是觉得没底气,差点自暴自弃。有一次,手机都拿出来了,想给张姐打电话推掉。想想,又劝自己,不能这样,谁天生就会写剧本?努努力,试试吧。

  去剧组那天,我多少有些紧张,有点丑媳妇见公婆的感觉。为此,我还特意理了发,穿了件雅戈尔的短袖白衬衣,黑西裤,皮鞋,一副正人君子、文质彬彬的模样。

  坐了好久的公交车才到张姐说的那个地方,在学院路的一所大学的招待所里。

  好久没进大学校园,看见运动场和小卖部里挤满了学生,觉得颇为亲切。到了那家招待所的会议室,见张姐还没来。会议室里已经有好几个人在那里等着了,我四下看看,也没人主动找我说话,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来。后来我才知道,他们都是编剧。说白了,就是竞争对手。

  等制片方和张姐都到了,会就开始了。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连我一共八个编剧。八个中只有我穿得最正式,我多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看上去就不像个编剧,似乎邋遢一点,随意一点更好。

  事实情况比我想的要糟。

  张姐点名让我第一个谈谈我的看法,我支支吾吾说的一团糟,张口就暴露了外行的马脚。接着其他的编剧就我的话开始轮番批驳,我当时都有种拍桌子走人的想法。后来我发现,每个编剧谈了自己的看法之后,都跟我享受了同样的“待遇”,心情稍微好转一些。

  接下来,就开始写故事梗概,写大纲。在这个环节上,我胜出其他的编剧。我每天脑子里都能想出十来个奇奇怪怪的故事,从中挑几个好的,像模像样地写出来,结果制片人和艺术总监都很满意。张姐很照顾我,私下里给我发来几个老编剧写的样板稿,这对我太重要了。有了范本可依,我如法炮制。我手快,以前写各种应时文字让我占了很大的便宜。还有我是张姐介绍的编剧,只要不至于太糟糕,稍微改动,都可以过关。

  赶稿子的日子实在不想提,不刷牙,不洗脸,连尿尿的时候,脑子都不给用,站在马桶边,跟打开个水龙头没啥区别。最多的一周,我赶了五集本子。出去买吃的的路上,我神情恍惚,觉得自己走着走着都要飞起来。看太阳都要眯着眼,跟夜行的老鼠似的,怕风怕光。有几天晚上熬到深夜,觉得自己太阳穴鼓鼓的,血在里面凝滞不前。有一次,我的心脏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这令我十分不安,甚至担心自己会猝死在电脑前,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估计自己尸体臭了,也不一定有人发现。

  毕竟,我在北京城是个孤单至极的小角色。

  37

  我写剧本的时候,宋蓓也没闲着,休了几天假,停飞了几天,之后去了趟西安。她自称是跟她“先生”一起去的,公费旅游,陪吃陪住陪玩。

  宋蓓对我还算关心有加,不时从西安给我发来短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励志型的:大编剧,加油,写的怎么样?累了就歇歇,我相信你的水平的,奥斯卡最佳编剧指日可待!一类似乎游记类的:今天看了大雁塔,明天去了回民街,再爬了古城墙,吃了老孙家泡馍,打算再去兵马俑……等等。

  快马加鞭,忙得灰头灰脸,我顺利完成了剧组的任务,领到了一笔费用。

  同自己付出相比,得到的钱实在不算多,按照预领70%的合同,我拿到手的总共有三万多一点,可对我来说,这笔收入非常可观,足够我继续晃荡一段时间的了。

  结清预领稿费那天,我出了那所大学的校门,就打了辆车,直奔郊区的住所。我太累了,想犒劳犒劳自己,不再坐公交车回去。在出租车上,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可以休息了,兴奋得要命,立刻给自己做了个安排:先到一点缘酒吧喝个烂醉,然后回家倒头大睡,睡到自然醒为止。

  路上,我给宋蓓发了条短信:“搞定!拿到一大把钱,准备去喝个烂醉。”

  她回我:“啊,真的?恭喜恭喜,大编剧,有钱人。”

  我回她:“西安怎么样?那么让你留恋。”

  她半天不回我。

  我在出租车上几乎要睡着的时候,她回复的短信来了,很长:“西安没有虫叫,秋初的天气,风高月淡,枕枕而眠,听虫鸣或秋雨入睡,算的上是一种享受。可惜西安的天气总是灰蒙蒙地亮着太阳,晚上则不见星月,也没有秋雨。想念北京。很想念很想念很想念。”

  我很惊讶宋蓓的细腻和文采。

  我回她:“想念北京,那早点回来啊!”

  她很快回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做二奶也要讲究职业精神!”

  38

  几天之后,我忽然接到宋蓓打来的电话。

  我以为她还在西安,没想到她已经回北京了。

  宋蓓第一句话就问我:“编剧,死了没有?”

  “没死,还能说话。”

  “没死就好,晚上一起吃饭?有空否?”

  “有。”

  “好,我一会儿开车去接你?”

  “好。”

  “和他一起。”

  “谁?”

  “还能是谁,他呗,那个老男人。”宋蓓在电话里有些不好意思,这倒很少见。

  我忽然醒悟过来,我说:“他啊?”

  “对,他。行吗?他说他想见见你,对了,他和一些影视公司很熟,对你来说,或许有些帮助。”

  一个小时之后,宋蓓到了我的楼下。我接了她的电话,赶紧下楼。她坐在车里冲我笑笑。

  去吃饭的路上,我问宋蓓:“我穿这身怎么样?”为了正式起见,那天我特意穿了件雅戈尔的竖条衬衣,一条干净的西裤,扣着一条崭新的金利来卡带腰带。那腰带还是我挂上电话,打车到机场附近的国泰商场买的。

  宋蓓自顾开着她的车,看都不看我:“只要不裸着去,怎么都行。大男人之间,还有什么好看的。”

  一路上都是宋蓓唠叨个不停,都是讲西安怎么怎么样,太脏了,太乱了,怎么看怎么不像个历史文化名城,糟蹋了。我没去过西安,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她讲。

  到了约定好的饭店,宋蓓的“他”还没有到。包间很大,铺着厚厚的紫绒地毯,拐角处有两盆肥大的滴水观音。我心里突然有些紧张。没一会儿,服务员进来给我们泡功夫茶,宋蓓问我喝什么茶,我说随便。最后她选了铁观音。

  宋蓓忽然不经意地说了句:“对了,他叫郭常民。”

  我说:“你说清楚点。”

  “东郭先生的郭,经常的常,人民的民。”

  我“哦”了一句,心里盘算着无论如何要记住这个名字。我有个毛病,常常忘记人的名字,同陌生人吃饭,别人刚说自己叫什么,眨眼工夫我就忘记人家是姓李还是姓张。

  约摸十分钟后,郭常民来了。他刚进来,就疾步走到我跟前,伸过手,朝我一笑:”许千山,你好。“看来宋蓓是告诉了他我的名字的。

  我赶紧站起来,迎着他的手:”你好,你好。”

  见到了郭常民,我松了口气。他比我想象中年轻很多,人也很和蔼,穿得也很随意,棉T恤,休闲裤。人到中年,依然能够精神抖擞,满面红光,实在是不容易。我本以为他是个四五十岁,面如呆瓜,脑满肠肥,一身正装的假正派。没想到他给我的印象还不错。

  吃的是泰国菜,也许是广州菜,因为有好几例汤,还有一道特色咖喱榴梿蟹。

  初次见面,我们三个话都比较少,郭常民一直在低头努力地喝着汤,一小勺接着一小勺,仔细耐心的神情让我吃惊。吃到快结束的时候,郭常民抬头看着我:“听蓓蓓说,你写剧本?”

  我放下筷子:“瞎写。”

  “我认识几个剧组的人,你要空时间很多,我可以帮你介绍一下。”

  我说:“我写得太差,怕不行。”

  “没事,年轻人嘛。”

  那天晚饭,给我最大的感觉,郭常民完全不像包养宋蓓的富人,多少有点像宋蓓的父亲。他一句接一句“蓓蓓”,没有害羞扭捏之感,也没有讨好的意味,心平气和得让我都有些惊讶。他说蓓蓓啊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任性,不过蓓蓓是个挺有思想的女孩。听听,这样的话、这样的口气绝对是父亲评价自己女儿的话。他还问了我的人生志向是什么。

  我支吾着说,也许好好写点东西出来就行了。我这样回答他,谁都能听出来有敷衍的意味。其实,我根本没有去想我的人生志向是什么。我在北京混着日子,一无所有,没有花天酒地的资本,又没什么人可以靠着,大理想从来不去想,明知想也是徒劳,我又是那种自命清高的人,心里如何也酝酿不出以天下为己任的大志向。我只是在平庸的生活里寻一些不平庸的味道,希望活出来个自己,仅此而已。

  他说很好——他回答我的话,总有着领导对下属讲话的口气,看来他是这么说惯了。他说:“古人常说立功,立言,立德。立功呢没有一个评价的标准,而立德是极其难的;能立些言,一辈子也算没白活。我早年的时候,还曾迷恋过一段时间的文学,后来觉得不是那块料,赶紧退出来。”

  我说:“您还有这样的经历呢?”

  他说:“那是,年轻人嘛,想的总是比做的要多。”

  我没回他,我觉得他说的这句话含义很丰富,有针对他自己的,也有针对我的,当然,也可能是针对宋蓓的。

  宋蓓极少说话,她在一旁认真地听我们俩谈话,不时帮我们俩夹菜,帮郭常民盛汤,盛了一碗又一碗。

  果盘上来之后,郭常民用牙签穿了一片薄薄的苹果,放到嘴里。然后用湿巾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往椅子上一靠。看他的样子,是吃饱了。我随意吃了点水果,用湿巾擦了擦嘴,然后把湿巾放到桌子上,表示我也吃好了。

  他果然问我:“许千山,好了?”

  “好了。”

  “蓓蓓?”

  宋蓓深情地盯着他:“早饱了,哪像你,吃那么多,跟饿了几百年似的。”

  他幸福而快乐地笑起来,一顿一顿。

  宋蓓也跟着笑起来。看着宋蓓开心的样子,我有点明白过来,郭常民能把宋蓓“征服”了,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我觉得他身上有种天真和率性,虽然人到中年,却有种特别的魅力。换句话说,他们俩之间还是存在着某种爱的。至少我希望如此。看着他春风得意的样子,我对自己的中年也变得有些期待起来。

  郭常民用征询的目光看着我:“要不……就这样。”

  我说:“好的,好的。”

  郭常民扯掉餐布,站了起来,看着宋蓓,“蓓蓓,你们俩再聊会儿,我得走了,约了人喝茶。单我买过了。”他又看着我:“你再坐会儿,待会儿让宋蓓把你送回去,可千万别去喝酒,蓓蓓得开车。”

  宋蓓双手放在郭常民的腰后,死命往外推他:“知道了,烦人。赶紧走吧,烦死人了。”看着略带富态的郭常民走出去,我忽然想起之前看见的那个菜农。人和人竟然如此的不同。一个辛苦的卖菜被人骂得狗血喷头,一个人衣食富足,还可以找个可以当自己女儿的人当情妇。我忽然心生厌恶,心情糟到极点。我开始回味起郭常民同我说的那些话,你志向如何?你再坐坐吧?你吃饱了?那个本来给我留下不错印象的男人,让我有了厌恶的感觉,我回味出他那些带有关心意味的话无不是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

  宋蓓出去半天没回来,我开始琢磨今天这顿饭。

  我猜测宋蓓叫我来和他一起吃饭有两层意思,一是拿我当朋友;二是让郭常民更关心她的朋友,进而关心她的私生活。过了半天,宋蓓才回到包间,她叫来服务员把桌子收拾一下,重新泡上茶。

  宋蓓笑嘻嘻地问我:“怎么样?老郭这个人怎么样?”她的语气有种迫不及待。

  “不错,你挺有眼光的。”我打着哈哈。

  “有你这样说话的吗?你起码得说,他挺有眼光的嘛。”看来宋蓓很开心,沉浸在无边的甜蜜里。

  “两情相悦,你满意了吧?”

  “还有呢?”宋蓓逼问。

  “还有……就是,他挺能喝汤的。”

  宋蓓大笑起来:“这也算评价?不过喝汤喝得多的人,性欲都很旺盛。”

  我大笑。

  宋蓓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真的!”

  39

  秋天一过,冬天再次来临。

  小区里的国槐铁青着枝干,几棵法国梧桐落光了全部的叶子,光秃的枝干上拴着一个个脏兮兮的毛绒球。俨然一副冬天的景象。天乍冷还寒,时时有刺骨的风。阳光很好。我就近到顺义的五里仓家具城买来一张躺椅,每天中午躺在阳台上看书,看累了,就披件厚点的衣服眯上一会儿。

  有一天,快一个月没响过的手机响了,起初我晕着脑袋在想,什么声音,过了老半天才意识到是我的手机在响。

  我从阳台跑到客厅,接起电话。是悦光打来的。

  电话里他嬉皮笑脸地对我说:“小子,你中奖了。”

  我说:“我最近好像没买彩票啊。”

  他说:“比彩票中奖要重要得多。”

  我说:“你别吊我胃口了,说吧,什么事?”

  他说:“有人看上你了。”

  我故作惊讶:“谁啊,这么没眼光?”

  他拉长声音:“你认识。”

  我同他开玩笑悦光:“你不要告诉我,是沈乔菁那厮想来我这儿吃回头草了?”

  他嘿嘿一乐:“许千山,老子给你打电话之前,就猜你会这么问。你啊,不是我说你,你也就这点追求。人家比沈乔菁纯得多。我跟你说,这个女孩连恋爱经验都没有,一张白纸,就等着你这把烂笔来尽情书写。”

  我说:“还有这等好事?”

  他说:“闲话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四个人,你,我,我媳妇,还有神秘嘉宾,我老婆快要生了,不方便出去吃。”

  我说:“我要是不去呢?”

  他说:“凭我对你的了解,你还不至于这么决绝,至少见见面总归可以的嘛!成不成是另外一回事。”

  晚上我去了悦光家里,看见那个神秘嘉宾一点都不神秘,是悦光婚礼上认识的朱雅诗。

  那天晚上,朱雅诗似乎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一件橙蓝白三色相间的薄毛衣,深青色的仔裤,褐色的耐克休闲鞋,加上略施淡粉,挑染的头发,把灵巧的身材,白皙的脸蛋点扮得多少有些动人心魄,简直像个讨好的小狐狸。不过,一顿饭,基本上都是我和悦光在说话,朱雅诗和赵菲菲跟着我们的话大声地笑着,摔着筷子,捂着嘴巴,一派四人约会的大好局面。

  吃完饭,四人又坐在一起看了张碟。看碟的时候,我毛病上来了,开始点评电影,悦光恨不得把我踢出房间,朱雅诗听得很认真,不断问我,是吗?是这样吗?我对她的好感不断增加。我看见她看我的眼神中,有些兴奋,也有些不安,和我说话的时候,目光简直不知放在哪里好。

  晚上九点半,我们离开了悦光的家,下了楼,我对朱雅诗说:“我打车送你回去吧。”

  她没拒绝。

  出租车上,我们沉闷了十几分钟,两人都不说话。也许是自己闲散惯了,变得有些油了,居然斗胆伸出右手一把拉住朱雅诗的左手。

  她显然吓了一跳,胳膊哆嗦了一下,然后使劲往回缩左手。她虽然有点紧张,但不敢说话,怕前面的司机听见。我就装傻,死死攥住她灵巧的小手。如此拉了三四次,没把手拉回去,她就不再挣扎,把头扭向车窗外。我感觉到她柔软的手心不断留出滚烫的汗水。

  下了车,她挎着包,低着头,咬着嘴唇,一句话不说,慢吞吞走着路。

  我叫她,她也不理我。

  走过一个路灯口,我瞥见她哗哗落泪,我吓了一跳,心想,就是拉拉手,也不至于这样吧。到了她的小区门前,她说:“你回去吧,天不早了,说完,就低着头进了楼里。”

  我立在那里,手足无措,不知该干什么好,望着黑洞洞的楼梯口,我想了想,折返头,走了。

  我和朱雅诗恋爱过程进行的十分迅速。几乎算是一晚的时间,我和朱雅诗就成了。后来,我很多次都在想,自己为什么要和这个女孩谈恋爱?我想主要是我太闲了,闲得想找个人陪着说话。年轻人闲太久,就想谈恋爱,会以为恋爱比天都大,爱情比所有的事业都大,可以给自己闲散的生活方式找个借口,可以以爱情的名义忘掉一切。其次,就是我太闷了,一个人住在郊区,想唠叨不停,却没有对象。朱雅诗是个不爱说话的主,看她样子,是能接受我的聒噪的,有需求有供应,供求关系建立起来,其他的自然就不在话下。

  40

  没有沈乔菁,没关系,我现在有了小巧可爱的朱雅诗。

  我觉得生活多少充实起来,至少不再每天睡那么长时间的觉了。那段时间,一到周末,朱雅诗就空了下来,我们俩就一起下馆子吃吃饭、跑到望京星美去看电影,或者泡泡咖啡馆什么的。期间,我们还走形式地去工体听了次BEYOND新组合的音乐会,虽然多少我们俩都有些失望。

  此外,偶尔爬爬香山,游游植物园。

  朱雅诗真是第一次谈恋爱,看得出,她很享受这些。

  在街上,她会紧紧箍住、或者说是抱着我的胳膊,和我一起东奔西跑,幸福得要命,就是一起走商场的扶梯,她也要跟在我屁股后头拉住我的胳膊。此外,在上班的时候,这个小女人也不闲着,一天三遍五遍往我家里打电话,催我赶紧写稿,督促我多赚钱,以后好买房买车,明媒正娶她当家庭主妇。这丫头最常说的就是:“许千山,你可别把自己耽误了,也把我给耽误了啊。你写稿写累了,就停下来,想想我,别没心没肺的,我一不在,就忘了我。”

  平凡的生活上进的心,如同鸦片一样,也能让人心醉其中。我慢慢地被她拉入状态,一种伟大的责任感渐渐在我心头充盈,这是我和沈乔菁在一起从未有过的感觉。我说过,沈乔菁始终是我的方向,一个盲目而不知所措的方向。但现在,我俨然变成了朱雅诗的生活方向,多少要为这个丫头负责的想法,时时萦绕心头。

  有一天,一时兴起,我邀请她来我这儿同住。

  她推辞说:“上班地点太远,不太方便。”

  其实我也只是说说,所以见她推辞,立刻借磨下驴:“那算了。”

  她却又说:“那我再考虑考虑?”

  我说:“好,请朱小姐认真考虑考虑。”

  挂上电话,没几分钟,电话又响。还是朱雅诗。她说:“朱小姐考虑好了,可以搬过来。不过有两条请求,务必请许先生答应。”

  我说:“哪两条?”

  她说:“朱小姐请许先生先答应。”

  我说:“没问题,许先生答应朱小姐的请求。”

  她乐了:“一,不许胡来,我不想像赵菲菲那样,来个未婚先有子;第二,每天早晨早起陪我吃早饭,然后送我到公交车站坐公交车。”

  我欣然同意。

  那个周末,朱雅诗用三个塑料整理箱把她的家当搬了过来。来的时候坐的是公交车。我实在不理解,一个女孩怎么可以把三个那么大的整理箱弄上公交车。搬过来后,朱雅诗捂着嘴笑了半天,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完了,世界上最后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也要堕落了。”

  我说:“你用自己的堕落又挽回了一个行将就木的灵魂,跟耶稣一样伟大。”

  朱雅诗说:“你这种人,就是没有我,也活得比谁都开心。”

  我调侃道:“有了朱雅诗小姐的陪伴,我将更加快乐。”

  她乐颠颠地笑开了,开始把整理箱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整整齐齐挂在衣柜里。

  朱雅诗一来,我的家马上变了样。

  我本来就不是个邋遢的人,自以为家收拾得还算干净。可她来了还是有了很大的改变。书报全部分类,厨房不允许有一点垃圾,就连水龙头上的牙膏斑渍也被她清除得干干净净。家里所有的抽屉都被重新归了类。搬来之后,朱雅诗极度迷恋收拾房子,周末不愿意再出去瞎跑,跪着爬着拖地擦地板。

  我说:“朱雅诗,你没弄错吧?这可是别人的房子。”

  她回我:“我才不管,至少现在是我们的家。”

  我说:“朱小姐,我们去散散心吧,去城里转转,别老窝在家里。”

  朱雅诗不睬:“朱小姐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

  我给宋蓓发短信:事情正在起变化——我恋爱了。

  她回我:恭喜,恭喜,谁家的姑娘这么有福气?

  我回:一个姓朱的北京女孩,在城市设计院做规划,算个机关人士。

  她回:赞,极赞,好好珍惜,改日我做东,请你们。

  我回:甚好,先行谢过。

  她回:对了,朱小姐姿色如何。

  我回:尚佳。

  她回:盛赞。不必回我了。

  41

  朱雅诗来到我身边,在共同的油盐柴米酱醋茶中,我尝到了另外一种恋爱的滋味,那种大多数中国年轻人享受着的恋爱滋味。我习惯了她和卖菜的人喋喋不休地讨价还价;我习惯了她把屋子搞得一尘不染;我习惯了她把自己的规划书往我面前一扔——才子,给我润色润色。

  我不禁怀疑,我和沈乔菁在一起算不算真正的恋爱。

  那时,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只是在想,这个叫沈乔菁的女孩,是我的女朋友,她跟别的女孩不同。她要对我好,我要对她好。我们同吃同睡,我们互赠礼物,一起吃喝玩乐,手拉手地出现在朋友面前,互相讲着黄色笑话,偶尔也脱得精光,火辣辣地抱在一起——仅此而已。

  但朱雅诗给我带来了完全不同的感受。她让我看到了一种喧哗和浮躁下的朴实生活,一种回荡在人生深处的绝妙音乐后的民间小调,一首普通生活装饰起来的类似汪国真般的略显庸俗的赞美诗。那种感觉单调而热烈,忽然让我变得成熟起来。我觉得我得认真起来,要严肃对待自己的人生和爱情,要对这个主动向我靠拢的女孩有一个完美的交待。

  恋爱使人成熟,这绝对是至理名言,但你要找对恋爱的对象,否则,这句话将会变成恋爱使人幼稚。有了朱雅诗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得不可理喻起来。有一段时间,朱雅诗白天去上班,我简直无法安心呆在屋里。我一天时间都在屋里走来走去,瞎晃。我恨不得一个黑夜连着一个黑夜的过,夜夜拥着朱雅诗而眠。我随手抽出一本书,没翻两页,就重新插回去,一天下来,书架就乱得完全不成样子。

  我像中了魔一样。

  一个朋友托我写的一个内部晚会的串词,我憋了整整一个星期,才算完成任务。

  我在认识到自己陷入恋爱的同时,对自己说了一句,你,没治了。

  朱雅诗为此非常得意,她说,许千山同志,你中毒了,中了一种名叫朱雅诗的剧毒,无可救药,只能等死。

  我乐道,原来等死的滋味如此好受。

  42

  小区后池塘边,染柳烟浓,看情形,这一年的春天就要过去,四处氤氲起薄薄的夏风。

  小区中心花园里有许多人迎着夏风,放起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我和朱雅诗也买来一个红色的大眼金鱼风筝,到了周六周日的时候,跑去凑热闹。可惜,我们不是练家子,鲜有能放起的时候。不过我和朱雅诗的加入,显然使得放风筝的队伍年轻化。有时,朱雅诗大呼小叫,拍手跺脚,无意中激起了老人们遗失许久的狂热,他们从朱雅诗身上看到了自己身上残存的活力和激情。

  有一次,因为朱雅诗的大喊大叫,使两个放风筝的老人在一起较真,比着谁的风筝飞得更高,结果两只风筝绕到一起,双双从空中栽下来,细长的风筝线从小区里延伸到外面的庄稼地里,延伸到某个未知的地方。趁着两个老人在一起指责谩骂,我们两人仓皇逃离小区花园。我们手拉手一气儿跑回家,进了屋后,立刻关上门,互相对视一下,开始俯身狂笑,笑到嗓子疼,肚子疼,我们互相支撑着,然后是无休止的接吻,拥抱。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有你的生活。”朱雅诗说。

  我说:“我也是。”

  一个周末下午,我们俩从外面菜市场买了菜,准备动手做一顿大餐。我们双手拎得满满的,刚回到家里,宋蓓就打来电话来,邀请我和朱雅诗一起去吃饭。当时,朱雅诗正准备动手收拾一条鲤鱼,准备晚上红烧。

  我说:“雅诗,别收拾了,咱们晚上出去吃。”

  她问我:“为啥?菜都买好了,多浪费啊?”

  我说:“有人要请咱们吃饭。”

  她问:“谁?”

  我说:“你不认识,一个叫宋蓓的女孩。”

  朱雅诗说:“宋蓓?”

  我说:“你知道?”

  朱雅诗说:“不知道。我怎么能知道呢?你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去,要去你自己去。”她气乎乎的,有些没来由地发着小脾气。

  我说:“我可答应了人家的。”

  她有些不高兴:“你答应了你去,我又没答应。”女人就这样,肉起来实在不讲理。

  我好哄歹哄,磨了好久,朱雅诗才算同意去,还凶巴巴地留了句“下不为例”。

  吃饭的时候,朱雅诗表现得很积极,主动跑到宋蓓的旁边坐下,拉着宋蓓的手,说个没完,早就听许千山说起你,今天才第一次见。宋蓓让她坐我旁边去。她说他有什么好,臭男人一个,把他晾在一边,我们女生聊。宋蓓问,喝不喝酒?朱雅诗更是语出惊人,要不,来点红酒?红酒上来,她一杯接一杯和宋蓓碰,碰得我胆战心惊,唯恐她言词不当。我猜测,朱雅诗早就知道宋蓓这个人,悦光和赵菲菲一定跟她提起过。

  趁朱雅诗去洗手间的空隙,宋蓓找我碰了次杯。

  宋蓓喝了一口酒,对我说:“许千山,想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说吧?”

  “关于茜茜的事。”

  “茜茜怎么了?”

  “她患了情感性精神分裂症,现在住在安定医院里,接受封闭治疗。”

  我大吃一惊:“情感性精神分裂症?”

  “嗯,临床症状就是,情绪不稳,哭笑或喜怒无常,脾气变化莫测,令人难以捉摸。医生说要强制性治疗三个月。如果效果不明显,要继续治疗。茜茜这辈子或许就毁了。”

  我说:“那怎么办?”

  宋蓓神色有些苍凉、悲伤:“我也不知道。我妈来北京了,在安定医院旁边的宾馆住着呢。”

  我沉默,满脑子都是去年冬天见到的活泼可爱的宋茜。

  宋蓓说:“那个姓姜的学生倒很好,三天两头去医院看茜茜。最让人揪心的是,茜茜病得很重,死活不愿意见他。见了姜伟,又哭又骂,闹得满医院的人都以为是姜伟负了她。”再要说,朱雅诗回来了。

  我们就此止住这个话题。

  宋蓓转眼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接着和朱雅诗说笑起来。

  吃完饭,宋蓓非要去逛街买东西送给朱雅诗。

  我们俩拗不过她,只好跟着她去逛。路过一家台湾巴布皮包专卖店,我们走了进去。宋蓓让朱雅诗自己挑个喜欢的,朱雅诗死活推辞。宋蓓最后自己作主,买了个标价228元的白色亚棉布包。

  出了店,宋蓓要送我们回郊区。朱雅诗力辞,我只好也跟着力辞。

  宋蓓有些黯然:“那好,要不就这样?”

  朱雅诗笑得很灿烂:“谢谢蓓姐的晚饭,还有包。”她手一扬,举起刚买的包。

  宋蓓要走回吃饭的地去取车。我们朝反方向走,到附近的公交车站坐公交。临行,我对宋蓓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宋蓓,保重。”

  我说的保重是指宋茜的事,她显然也理解了我的意思,回我:“谢谢,我知道了,不会有事的。”

  回到家里已经十点半,因为宋茜的事,我情绪不高,坐在沙发上发呆。朱雅诗倒了杯水给我,见我神情恍惚,调侃道:“怎么了,魂被刚才姓宋的那女的给勾走了?”

  我顿时来气,冲她吼道:“朱雅诗,你说什么呢?”那是我第一次冲她发火。

  朱雅诗不知所措,一脸无辜地望着我。她一句话不说,突然两眼就涌出了晶莹的泪。怕是长达五分钟的时间里,朱雅诗一动不动站在我面前,眼泪越流越多,肩膀一耸一耸——她故意憋着不让自己出声,老半天,她才哽咽着说了一句:“你……冲我发什么火啊?”

  整个晚上,朱雅诗都面朝墙壁地躺在床上,把整个瘦小的背留给我。

  我扳她,她也不反抗,跟着我的手平躺过来。我一松手,她又背对着我转过身去。如此三四次,我也失去了耐心。我低声下气地说:“朱雅诗,你别这样好不好?”她一句话不说。我知道她没睡着,她蜷缩着身子,像受伤的小猫,面朝墙壁,一动不动。中间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后立刻恢复到原来那个姿势。一个高不可攀的瘦小背影,生生挡在我的面前,把黑夜的黑加重了许多重。

  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叹了口气,披衣起身,来到客厅,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最后困意袭来,不知不觉,居然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等我哆嗦着冰冷的身子醒来,天已经亮了,我身上依然是那件薄薄的衬衣,朱雅诗一夜都没搭理我,都没施舍给我一点像样的铺盖。我心里很堵,到卧室里一看,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平整地躺着,睡衣被叠成动人的方块,只是人已经没了。我这才意识到,朱雅诗已经去上班了,给我留下一间空空的卧室和无边的神伤。

  一整天,我都过得心神不定,老想着朱雅诗别出什么事。毕竟她是初恋,又第一次被我这么吼,不知会瞎想些什么。正想着,电话来了,我赶紧奔过去,一把抓起来:“喂?”

  “你他妈的是不是神经病?”是悦光打来的,劈头就骂开了。

  我说:“怎么了?”

  他说:“我问你,你把朱雅诗怎么了?”

  我说:“我能把她怎么了?”

  悦光一口道教口吻:“唉,许千山,你也老大不小了,为了宋蓓那样一个女人值吗?”

  我气又上来了:“悦光,你别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宋蓓怎么了?再说我和宋蓓有什么关系?”

  悦光有些气急败坏:“唉,德行,别狗咬吕洞宾,我是为了你好,你不爱听?我还不爱说呢?”

  我不再理他,扣上了电话。

  电话又响,我拿起来就扣上。再响,我又扣上,这次电话不再响了。结果,电话再也不响了,我又有些后悔,我干吗啊,这是?

  晚上,如我担心的那样,朱雅诗没回来。两室一厅的房间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该做些什么,我甚至都不知道我该站着还是坐着,是立着还是走着。我第一次觉得孤单那么可怕,孤独那么漫长。我不止一次走到窗前,望着外面漆黑的夜,久久凝视不动。

  我回到客厅,站了半天,我转过身,看到防盗门冰冷地扣在墙上。我再次对紧闭的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像两年前,沈乔菁在雨天里关上门去上班时一样。那天,我多么渴望她突然回来推开门,热烈而疯狂地扑到我的怀抱里。现在,那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来到我面前。我迫切希望紧闭的门突然打来,接着,朱雅诗蹦蹦跳跳跑过来,对我笑着说,亲爱的,我回来了。朱雅诗当然不会推开门,而且,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那扇门都是紧闭着的。

  我站累了,回到里屋,坐在电脑前发呆。听着一堆老掉牙的歌,我忽然来了感触,就在自己的台历本上,莫名其妙地写下了一句话:爱情是一扇紧闭的门,我永远也打不开。后来,干脆一把扯掉那张台历,团成一团,扔到纸篓里。

  渐渐的,我被迫习惯了没有朱雅诗的生活。我甚至有过很悲观的想法,难道我和这个女孩的恋情就此结束了?每天我没闲心做饭,打电话给门口一家成都小吃,让他们送些快餐到我房间里。我吃着盒饭,敲敲打打,写些堕落和颓废的文字。下午,天气好的话,我偶尔会出小区散步,看那些老妇人和狗在亲热地交谈;站在那方水塘边,等着落日慢慢沉到对岸的林子里去。我看着天一点一点被黑暗吞噬,看着自己一点一点隐藏在漆黑阴冷的夜色里,看着我心情一点一点变得很差。

  我自然会时时想起朱雅诗。

  想象一个人,脑子里会出现那个人何种模样,我弄不清楚。因为有几次,我居然忘记了朱雅诗的面容。我坐在小区后头池塘岸边的一块水泥板上,努力地想,想那个和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醉一起闹的小巧女孩——她长得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直到后来——几个月之后,我想起这样的情景,还在惊叹不已,为何自己那么亲近的人,突然之间,就在自己的记忆里逃离得无影无踪呢?

  后来,我给宋蓓打了个电话,我问她,我是不是应该去安定医院看看宋茜?

  宋蓓说,谢谢,不必了。医生说,最好不要老有人去看她,让她慢慢恢复。茜茜是突发型精神分裂,有痊愈的机会,在治疗的过程中,最好不要刺激她。

  我说,那等她好点了再说吧,对了,那个叫姜伟的男孩还去看她吧?

  宋蓓说,去,每次还给茜茜带花过去,现在的茜茜已经离不开他了,到了周末,就主动跑到医院会客室里等姜伟,她还在药物治疗,脑子有些木,却也知道痴痴等一个人来。每次姜伟回去,她都会又哭又闹,跑到桌子底下,打医生,抱着姜伟的腿,看着让人心热又心疼。

  宋蓓这番话让我心里变得热热的,我说,那个男孩真不错。

  宋蓓说,姜伟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孩,最好的那个,比你都好,这么说没意见吧?宋蓓说完,嘻嘻笑起来。

  我说,我有什么意见,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不去看宋茜了,就祝福他们俩吧。

  宋蓓说,我替他们俩谢谢你。对了,你和你那个雅诗还好吧?

  我说,好,好着呢,她织布来我耕田,美满恩爱。

  她说,那就好,你要对得起人家才行,别老那么没大没小,活得没谱,有点过日子的模样才行,好不容易等来个俏媳妇儿。

  我勉强笑笑,那是,那是,一定的。你的话我记下了,有机会,我一定把你这些话裱起来,挂在墙上,每日顶礼膜拜。

  她乐了,每次听你侃,会轻松很多。

  我说,我也有这样的感觉。

  43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我憋着不给朱雅诗打电话,她也没打电话给我。

  悦光给我打了两个电话。

  每次我听见是他,随手就给挂上了。挂上之后,我又有些后悔,我想朱雅诗会不会就在那个混蛋旁边呢,如果真的在,那么她会怎么想?我猜测她肯定会强颜欢笑说,没事,他就这个德行。然后假装去洗手间,再偷偷哭个痛快,哭完了,还得想辙,把哭肿的眼泡消下去,我了解朱雅诗,她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女孩,有气总会闷在心里。

  让我彻底摆脱这种折磨的是一个电视台的制片人。

  他七找八找,联系到了我,问我可不可以帮他写几集他负责的那档纪录片的文案。为了缓解自己的心情,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连报酬是多少都没问。干起来,发现其实很简单,就是整理几位地质考察队员采访人的录音,加一些主持人的话,引导情节发展,时不时再搞些悬念。

  这样灰头土脸干了三四天,发过去写好的几集,制片人很赞赏,马上把稿酬打到我的卡里。我找到了被人重视的感觉,也找到了打发寂寞时间的最好方式,每天到了饭点,打个电话,叫外卖,随便对付一下饭食,其余时间都是趴在电脑前码字。

  键盘飞舞。

  天昏地暗。

  没日没夜。

  生活从一种庸常落入另外一种庸常。

  44

  如此过了半个月,电视台的活儿忙完了,我重新堕入虚无时光。

  很多天里,我能连续睡上十八个小时以上,睡得浑身像沉入海底。我感到深海里漆黑的海水所产生的巨大压力把我骨骼挤弯了,把鲜红的血从我的肉里挤出来,把我的灵魂从我带着酸臭的躯体里挤出来。我感到自己的脑袋嗡嗡地疼个不停,感到自己大腿上的皮肤奇痒无比。我不想这么睡下去。可是除了睡,我还能干什么?

  我躺在床上,等着电话或门铃响起,不仅朱雅诗杳无音信,就连和事佬悦光也不再打电话来。我对自己说,如果悦光再打电话来,一定要接起来,听他说说朱雅诗到底怎么样了。寂静,墓地般的寂静。有时,我眯着眼看着窗外阳光正烈,然后我无奈地闭上眼睛,等我再次睁眼,外面已经黑乎乎一片,我也不开灯,在黑暗的卧室里想,为什么我和朱雅诗会闹成这样?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一次简简单单的拌嘴,就让我们成了现在这个模样。我时常能梦到朱雅诗,梦到她流泪的面庞。醒来后,我心酸涩得如同发酵后的秋梨,散着恶心的酒糟味,几乎令我呕吐,可我挣扎着跑到洗手间,又什么东西也吐不出来。有几次,我甚至于不争气地流下大颗大颗的泪,还有意用舌头把泪珠从嘴角卷进嘴里,品尝那苦涩的咸味。

  一天晚上,也不知道几点,我正在迷糊着醒来睡去,睡去醒来,电话在黑暗中急促地响起来,漆黑的屋里不停地闪烁着手机诡异的屏幕光。我揭开盖在身上的毯子,跳下床,光着脚跑到电脑桌前,拿起手机,看了看,是个陌生的号码。

  我赶紧接起来:“喂,你好?”

  那边没有声音。

  “是你吗?是雅诗吗?你怎么不说话?是你吗?”我紧紧攥住电话,生怕对方把电话挂了。

  “是我。”那边说。

  我听得出,这不是朱雅诗的声音。

  “你是?”我问道。

  那边沉默了一下:“我是沈乔菁。”

  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沈乔菁?怎么会是她呢?我握着电话沉默不语。

  她等了一下,见我没说话,问了一句:“你还在听吗?”

  我说:“你找我有事?”

  她说:“没事,就是想给你打个电话。”

  我说:“就这么简单?真没事?”

  她顿了一下:“许千山,我结婚了。”

  我很惊讶,还是若无其事地回了她:“哦,是吗?”

  她说:“不知怎么的,就想跟你说说,我结婚了。”

  我有些生气:“沈乔菁,你告诉我你结婚了,是气我吗?”

  她赶紧说:“不是,不是。我……忽然觉得有些难受,就想打电话跟你说说。就想看看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末了,她说,“许千山,我现在希望你能过得好,比谁都好。”

  我说:“我会的。”

  沈乔菁说:“那我就放心了。许千山,你现在原谅了我没有?”

  我说:“什么年代的事了,早忘了。”

  沈乔菁说:“忘了就好,忘了就好。对了,能问你个问题吗?你刚才在电话里说的雅诗是谁,你的新女友?”

  我说:“不新了,处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她说:“哦,她对你好吗?”

  我说:“很好。”我有些厌烦这样的对话,我说,“没事的话,我就挂了,我还得写东西。”

  沈乔菁说:“许千山,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结婚,和谁结婚?”

  我说:“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吧?”

  沈乔菁说:“我打电话给你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坦诚地告诉你我当初离开你的原因。有些话我憋了很久,总想找个机会对你说。我不说出来,我心里总不顺畅。许千山,你知道,我对未来是多少有恐惧心理的那种人,总不想堕入油盐酱醋之中。那天,我看到你挣了大把大把的钱,为你高兴,又为自己悲凉。觉得再这么下去,我恐怕要变成一个庸俗的黄脸婆了,跟着你相夫教子,当初那些理想难道就不能把握住一个吗?我现在还时常在回想,想也想不通,为何那时自己会有那种想法。于是,脑子一昏,收拾收拾就走了。期间,我也想回来几次,却觉得再也回不去了。”

  沈乔菁又说:“和我结婚的是个法国人,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有自己的房子,不大。他人挺好的,就是比我大九岁,有点老,我们俩说好了,这辈子不打算要孩子了。”

  我说:“这没什么,大你点也好,知道疼你。”

  沈乔菁在那头勉强说了句:“谢谢你能这么说。”

  我大度地说:“沈乔菁,我祝福你,真诚地祝福你,和那个男人一起好好过小日子吧,这样挺好的。”

  没想到,这次她呜呜哭起来,我捏着电话,无言以对。

  她哽咽着说:“千山,说句你不爱听的,现实点更好吧,以后对自己的女朋友好点,给人家一点归宿感,像当初对我那样。别因为我,改变自己当初的想法。”

  我说:“好的,我会的。”

  我捏着电话,光着脚,立在水磨石地板上,想沈乔菁那番话,现实点吧,给人家一点归宿感。我转念一想,在北京,我自己都没有归宿感,我又如何给别人带来归宿感呢?我再回首以前和朱雅诗在一起的日子,才明白过来,那时,她是多么地爱我,同时又对我给予她的那种爱是多么地担忧和焦虑。

  我来到窗台,坐在闲置了好几个月的躺椅上,透过窗户,看见外面天空居然星空点点。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坐在那里有多长时间。

  夜色如水,侵入阳台,身边的一切渐渐凉了。我紧紧把胳膊交叉抱紧,蜷缩在躺椅上,感觉到连自己的阴囊都冻到了一起,可怜兮兮地紧缩在裤裆深处。

  夜越来越深,我宁愿那么干冷着,哆嗦着,因为,我实在没有勇气独自回到漆黑的房间里。

  45

  自从我和朱雅诗住到一起,宋蓓来找我的次数就少了很多,甚至电话也很少打来。

  那时,我和她认识颇有一段时间了,大致对她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这么说吧,宋蓓表面上看来开朗异常,什么违天逆地的话都敢脱口而出,甚至对她和郭常民床上的事情也毫不避讳。事实上,在这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内心深处,却异常敏感。这使得她有种很重的孤独与无助感,也就是说她本质上是保守的,内心时常弥漫着隐晦的情绪,这使她整个人永远无法安宁下来。这些都是我的直觉。我相信我的直觉。

  四月的一天,宋蓓给我来了个电话。

  我说:“宋蓓,你是稀客啊,我好像很久没接到你的电话了。”

  宋蓓说:“可不是嘛!咱俩怕是有一个月没打电话了。”

  我说:“最近怎么样,还好吧?”

  她说:“最近是大大的不好,除了月经正常,其他的简直是坏消息连连。接着,跟我唠叨了一通,大致是发发牢骚的几件事。其中最严重的是她半个月前,飞乌鲁木齐。飞机遇到了强气流,当时,她正在推餐车给旅客添饮料,金属餐车就重重的倒压过来,整个脚面淤血严重,软组织严重挫伤。祸不单行,偏偏有位旅客要喝咖啡,结果一杯滚烫的咖啡全倒在了自己腿上,那情形简直惨不忍睹。”

  我急了:“宋蓓,这么严重的事,你怎么没和我说一声啊?”

  她没心没肺的一面立刻展示了出来,乐呵呵地说:“老兄,没想到你还这么关心我啊!当时我下了飞机,打开手机,习惯性地就想给你拨个电话,诉诉苦也好,寻求点安慰也好。总之,是这么想的,脚受伤了,总得找个人说说吧。可是把你的号码一一按完,忽然又觉得不该给你打这个电话。”

  我诧异:“为什么,为什么觉得不该打这个电话?”

  宋蓓说:“你猪头啊,这么简单的事还问我。你好不容易有了第二春。我再有事没事找你唠叨,假如影响了你的正常感情生活,这个重大责任我可担当不起啊。”

  我忽然感到十分悲哀。十分十分的悲哀。是的,这就是宋蓓。事实上,她对朋友,永远都会站在别人位置上,替别人考虑。

  我说:“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我始终拿你当我最好的朋友。”

  她补充道:“最好的朋友之一。可不要把话说的这么死。男人和女人一旦成了最好的朋友,那结局大多成不了朋友的。如果是最好的朋友之一,或许,这种关系还能维持长久些。”

  我乐了:“你还真能绕绕。”

  她突然变得有些吞吞吐吐:“其实,我打电话给你,是有件事想同你说说。”

  我赶紧说:“看看,又来了,有话就说,跟我可千万不能见外。”

  宋蓓说:“老家来了个人,想让你陪我一起去吃个饭。”

  我爽快地说:“没问题。老家来的是谁啊?用我准备礼物吗?”

  她说:“不用。你到时过来就行了。今天晚上六点,地点就在机场附近吧,你没车,进城也不方便。”

  我说:“行,你确定地点给我来个短信吧。”

  挂上电话后,我给朱雅诗去了个电话,说晚上有个朋友一起吃饭。

  电话那边,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正好我晚上有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刚还说要不要一起吃饭呢。如果太晚了,我就住公司这边了,折腾到机场有点太远了。”

  挂上电话,我隐约觉得朱雅诗有些不快。

  46

  宋蓓老家来的这个人,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卡门。

  名字自然是宋蓓告诉我的。宋蓓开车来接我,路上,她不冷不淡地说了句,晚上一起吃饭的那个人叫卡门。

  我愣了,问她:“什么,叫卡门?”见她一脸严肃,我故意调侃道,“是不是那个大小音乐会结束时,都要锅碗瓢盆一起敲一通的卡门?”

  她冷冷地说:“是的,就是那个锅碗瓢盆一起敲的卡门。”

  我内心乐开了,真没想到,世上还有人叫这么好玩的名字。很快,我们到了,是一个火锅店。

  是我们先到的,到了之后,宋蓓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天,神情中充满了疑虑。我呢,内心一直挺乐,也充满了好奇,我想看看这个叫卡门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几分钟后,包间的门推开。进来一个很胖很胖的中年妇女,年纪约摸四十来岁,但胖得实在有些过分。天气未必很热,她却穿着一身布满浅色兰花的夏装,看的人满眼飞舞,倒也别有一番意境。

  我立刻有些傻眼,不由的问:“这个人就是卡门?”可一个女人家家的,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呢?

  我还没反应过来,那胖女人主动朝我伸出手:“小许,是吧?你的名字我听宋茜给我提起过。”没等我说话,她像机枪一样又突突开了,“我叫卡门。大家都叫我这个名字,你叫我卡门姨就行。我是宋蓓的妈妈。宋蓓给你说了吧?”

  这句话让我大吃一惊,天哪,这个滔滔不绝的胖女人居然是宋蓓的妈妈。宋蓓分明没跟我提起过。

  我脑子转得比较快,连忙跟着说了句:“阿姨您好,宋蓓来的路上跟我介绍了一下。”

  仨人落座,一时都沉默了下来。

  我怎么也没想到,宋蓓说的这个叫卡门的人,不是别人,居然是她的妈妈。她和宋茜的亲妈妈。我偷偷看了几眼宋蓓,她像没事人一样。我观察到了一个细节,从卡门进屋到现在,她始终没叫卡门一声妈妈。

  宋蓓妈妈入座后,沉默了几分钟,就开始说话,肥嘟嘟的脸笑靥如花,两个深如幽潭的酒窝颇有风韵,说的一番话更是令我震惊,她笑着说:“小许,你也许奇怪我为什么叫卡门。这个名字我是自己起的,让她们叫的。叫卡门事出有因,你看看,因为我太了胖,出入各处,时常被门卡住,故曰卡门。”

  真是胖者无惧,啥话都敢说。

  我多少有些开始敬佩她,同时,我断定眼前这个女人绝对不一般。接下来,她像诸多中年妇女一样,开始说起了中医和食补。她说,猪蹄可以美容,西兰花抗癌症,鸭血清肺明目……一顿饭,她嘴始终没停下来,一顿火锅涮出了半本《本草纲目》。

  我被她说得胃口大开。

  虽然只是三个人,但还是补点了三回菜,加了五次汤。

  卡门最后来了兴致,给我发了张名片。我接过来一看,内心唏嘘不已,原来是她是一家颇为有名的民营企业的CEO。发完名片,她又开始给我和宋蓓夹菜。

  我盘子里很快高高地摞起了一堆牛肉、羊肉。

  我大口大口嚼着肉,心想:“这个叫卡门的胖女人,看来还真有几把刷子,可是有这样一个妈妈,那当着小三的宋蓓,还有神经不稳定的宋茜,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饭毕,宋蓓开着车,把卡门送回了宾馆。宾馆不远,机场旁边一家国际连锁的五星级酒店。送完卡门后,她又送我回去。路上,她始终沉默。

  我有些不安,故意找些话题来说,但无论是什么话题,怎么也调动不起她的兴趣。我最后只好放弃。

  十几分钟后,到了我家楼下,宋蓓有些歉意地说:“对不起,今晚其实是卡门想见见你。跟我说了好几次。真不知宋茜那丫头是如何对她说的,她认定你是我的男朋友。”

  我没想到,这顿饭的由头原来是这个。

  宋蓓接着说:“其实,我本来不想答应她的。这几年,只要是她提的事,我都是习惯性拒绝。她说向东,我一定说向西。宋茜比我更甚,她对卡门,基本不搭理。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她向卡门说起了你。我跟你说这番话,你别误会,我只是想跟你说,今天我最终给你打了电话,主要原因是卡门的日子不多了。”

  我一惊:“怎么了?”

  宋蓓说:“得了癌症。肺癌,已经是晚期了,卡门对我说差不多转移到其他好几个组织上了,应该没什么救了。这次来北京,一来是看看我和宋茜,二来是约了北京肿瘤医院的专家给她做会诊。”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想了半天,才挤出句:“吉人自有天相,应该没事。”

  宋蓓很冷静,她说:“其实也用不着你安慰。你也看到了,其实卡门是个很乐观的人。如果我不说,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是个得了绝症的人。”

  是的,我确实想象不出来。今天坐在一起,听她滔滔不绝地讲着,哪有一丝的不快。

  我问宋蓓:“宋茜知道了吗?”

  宋蓓摇摇头:“我和卡门商量了,不准备告诉她了。她最近情绪本来就不好。”

  我和宋蓓告别时,见她眼眶满是泪水。

  夜晚的路灯下多少有些昏暗,但宋蓓的眼泪,我看得清清楚楚,真切无比,那泪水清澈、晶莹,凝结了伤悲,洗去了过往。我猜测,那样纯洁的泪水,必然来自她对母亲最原始最单纯的忧虑与牵挂,虽然整个晚上,她没喊卡门一句妈妈。

  47

  郊区的夏天比北京四环以内要舒服得多。

  这里楼少风大,除了些夏虫鸣叫,一切都归于寂静,晚上睡觉的时候,连空调都不用开。偏偏整个夏天,雨水又很多。晚上从熟睡中醒来,时常能听见外面在沥沥淅淅地下着雨。

  那段时间,我前所未有地喜欢上了这种生活,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

  近黄昏时分,暮云合璧,落日溶金,浅浅的西天被各色云彩拖得长长的,美得完全不像北京。每到周末下午,我独自一个人,去小区外的庄稼地边的小路散步,闲走闲聊,直走到天黑。

  宋蓓就在这个时候出了事。

  当时朱雅诗正在跟我讨论什么是玉米什么是高粱的时候,手机响了。我看了看来电显示,见是宋蓓给我打来的电话。我接起来,宋蓓第一句话就是:“许千山啊,我不知该不该给你打这个电话?”

  我说:“打都打来了,啥事,说吧?”

  她顿了一下说:“我被郭常民那个狗日的给打了,现在在北医三院。”

  我大吃一惊:“真的假的?什么时候的事儿?”

  她小声地说:“今天上午。”

  简单聊了两句,我挂上电话,急急忙忙往北医三院赶,赶到那里,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在住院部二层向阳的一个特护房间里,我见到了宋蓓。

  在见到她之前,我以为也就是普通的打打。见到了宋蓓本人,我大吃一惊。她头包扎着厚厚的纱布,有血渗出纱布,凝固成黑色的斑块。左眼的淤血痕迹很重,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窄窄的缝。宋蓓穿着医院的长袖竖条病人服,看不到她的身体有没有受伤,估计也不能幸免。

  我心里很难受,差点流出泪来。

  宋蓓没睡着,见我来,勉强想撑着坐起来,我赶紧走上前:“没事,你躺着吧。”

  她笑笑,咧着干裂的嘴:“来这么快?”看来是输液输多了,宋蓓的嘴唇干得厉害,泛起一层白白的干皮。

  我说:“怎么会这样?严重吗?”这话仅仅是为了安慰宋蓓。宋蓓这副模样,谁都知道,她伤得不轻。

  她说:“没事,医生检查了一遍,都是皮外伤。”

  我说:“那个姓郭的怎么这么可恨,下手这么重。”

  宋蓓居然还替郭常民辩解:“其实不怨他,这样收场是我这类人最常见的结局。我完全可以接受的。”

  我说:“为什么啊?”

  宋蓓嘿嘿一乐,黑眼圈裹着的那条窄窄的缝隙里流出些泪,过了半天,她忽然转过头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因为我怀孕了。”

  “怀孕了?他要让你打掉?”

  “完全相反。”

  我听不明白,盯着宋蓓看。

  “他的妻子吕晓艺一辈子没给他生出孩子。和他在一起,我一直采取各种方式避孕,他一直以为他还是不行。可我还是怀孕了。我告诉郭常民,他激动得要命,几乎要把我捧在手心里。到了他这个年龄,生活就差个奇迹。对他来说,我有了他的孩子就是他创造了一个生命中的奇迹。”

  我说:“那他为什么还要打你?”

  “我避着他把孩子流掉了。”

  我惊愕。我有些不明白:“宋蓓,这多好,有个孩子,也算有个结果,你也有了自己的位置。”

  宋蓓疯疯癫癫地笑了:“老兄,我还以为你会同意我的做法。我不想生,我想到自己有孩子,简直不能接受。孩子生出来,总会长大吧?他长大了,怎么看我?怎么看这个家?我自己这辈子受够了,我都能预见到他的未来。与其让孩子一辈子困顿不堪,还不如让这个事情根本不会发生。我对不起自己可以,我不能对不起我的孩子。这么跟你说吧,我对现在的自己失望透顶,我都有点痛恨卡门,生我干吗?跟男人偷着乐就行了,干吗非要生出个孩子,还给她起个那么好听的名字,让她上学,让她来北京。”

  我说:“宋蓓,话扯远了,跟你妈妈可没关系。”

  宋蓓低头笑笑:“瞎扯呗,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喽。许千山,其实我叫你来,就是想找个人说话。我一肚子的话。胃里,肝里,肺里,血管里,每一根肠子,每一个寒毛孔里,都是话。我从来没现在这么想说话。这几年,我和你在一起,不是吃饭,就是泡吧,没干什么正经事。我们知道你活得不易,可我们在一起时依然能说说笑笑。我很知足。还有,就是你看得起我,不管是出于表面,还是源自内心。”

  我说:“宋蓓,你别这样说,说的我有些难过。”

  她低头:“对不起。”

  两人沉默下来,不知说什么好,我对宋蓓说:“宋蓓,重新开始吧。我们还年轻着,还有机会。都杀到北京来了,总不能放弃,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就当是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吧。”

  宋蓓看着我,眼神有些涣散:“开始?许千山,我早想过要开始,可怎么开始?这些年,我到别的城市去旅游,走在陌生的街上,总有很多男人在看我。有的是偷偷看着我,胆大的可以直接盯着我的眼睛看一会儿。那时我总感觉很幸福。可我又有些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看中的这个漂亮女孩其实是个二奶。我想我如果当时对他们说,嘿,小子,我是个二奶诶,你还这样看我吗?我敢保证,他们再看我时,就不会那么羞涩,不会那么躲躲闪闪,恨不得把我衣服扒光,放肆地看个够。许千山,真的,我有时真想在那样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让一堆男人去追我,捧我,然后我精心地挑选一个新好男人,每日烧火做饭,过上一辈子。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回不去了。一入侯门深似海,我终究是我。”

  宋蓓顿了一下,抬起头:“许千山,我问你个问题,你能如实回答我吗?”

  我说:“你说吧。”

  她说:“你答应不答应?”

  我乐:“宋蓓,这可不像你啊,我答应。”

  宋蓓的表情突然紧张起来:“许千山,假如我们俩从来没见过,你在陌生的街头遇到我,就我长的这副模样,你会不会喜欢上我?”

  我说:“差不多,不出意外的话我肯定会喜欢,你是个美女。”

  她乐:“差不多?可你喜欢上了我,但突然知道了我以前是别人的二奶,你会怎么办?”

  我说:“依然爱,谁让我喜欢你呢。”

  她继续乐:“扯淡。许千山,你我都是凡人,没那么伟大,真的。当你意识到,我的嘴被一个可以当我父亲的人亲过,我的胸部被那个人摸过,我整个身体被他占有过,许千山,你还会这么想?”

  我说:“当然。”

  她这次很感激地看着我,嘴唇哆嗦着说了一句:“谢谢你。”她长出一口气,往枕头上重重一靠,好像卸下了一个重重的包袱。

  宋蓓休息了一会儿,又抬起头来:“许千山,你能抱我一下吗?”

  我看着她,有些不解。

  她说:“就一小下,我想让个人抱着我。”

  我上前弯腰,把她抱在怀里,她在我怀里呜呜哭起来。

  48

  在我辞职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我身上有很重很重的浪子气。有种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我看不起很多人,看不顺眼很多事。我嘲笑那些张口就学温总理 “为生民立命”的有志青年。我也看不起那些沉浸在灯红酒绿下的男人女人。我夜郎自大,同时自命不凡。

  然而,我还是慢慢长大。我开始热爱生活,同时我开始畏惧生活。我跟在许多成功的人士的身后,替他们写东西,替他们写他们需要的各种东西。我想到了结婚,想到要买房。再不济,也要买辆车。我看着朱雅诗每天上下班,娇小的身躯挤在公车里动弹不得,我十分难过。我想在接下来的春节,带上朱雅诗一起回老家,见我的父母。

  宋蓓说的对,我和她不过是个凡人。我们都是凡人,只不过,我们大家明白自己是凡人的时间有早有晚,有前有后。我们总归都要经历种种,总归都要长大。但无论如何,最终出发的瞬间,决定了我们要路过的种种场景。无可避免。

  49

  宋蓓还是离开了郭常民那厮,这让我很欣慰。

  某个清晨,我正在熟睡,宋蓓给我来了个电话。

  迷糊中,宋蓓问我:“老兄,你在干吗呢?”

  我说:“你神经啊,现在几点才,肯定在睡觉啊。”

  她连声道歉,说:“我忽略了你是靠卖字为生的,熬夜成性。”听她说话的口气,颇为轻松快活。她高兴地问我,“才子,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我说:“你一个侠女,以梦为马,四海为家,我又不是诸葛亮,我怎么能猜出来?是不是又飞到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了?”

  她说:“没有,我请了几天假。姑娘我现在正在湖北省武当山的金顶呢,四周云海飘飘,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大地像胸怀一样广阔,带领我们奔向崭新崭新的生活。”

  我乐道:“你大早晨的就开始酸起来了?”

  她说:“对了,我刚在金顶的许愿树上给你和朱雅诗绑了一条相思带,祝愿你们早生贵子,白头偕老,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我说:“那真是谢谢宋蓓同志了。”

  她说:“我说的可是真的。据说很灵的,况且我又是在一大早就爬到了山顶的。山上道观里有个老道怪得很,不轻易给别人开相思带的光。可我一说,他就同意了,而且很认真地闭上眼,嘀嘀咕咕,说了很多。可惜他没出声,我听不到他说什么。”

  我说:“这不奇怪,因为你长得漂亮,他看上你了呗。”

  宋蓓乐开了:“你这人,这么不敬的话都敢说,小心点啊。”

  我说:“你现在在武当山,接下来呢?”

  她学火车上列车员报站的腔调:“各位乘客请注意,各位乘客请注意!宋蓓号列车,下一站,北京。老兄,我要重新开始,认真工作,飞好每一个航班,给每个冲我微笑的旅客倒上爱心之水,就像刚从大学毕业一样。”

  我说:“了不起。”

  她说:“屁大点事,你还真拿年轻人的立志当回事啊?”

  我咯咯乐开了。

  尘封往事,过往云烟。

  不管你快乐不快乐,不管你以何种阳光对待当下生活,一切都会不紧不慢地过去,那些痛苦的过去,那些不值一提的过去。

  总之,很好,我们似乎渐渐长大了,都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我们了。

  50

  一个多月后,宋蓓打电话给我。电话里她迂回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张口问我,能不能搬到我这里住上几天。

  我说:“咋了, 你自己不是有住处吗?”

  她支吾了半天,最后说是要来我这里,避避风头,自动消失几天,给那个老男人来个下马威。

  我说:“不行,孤男寡女的,多不方便。”

  宋蓓有些不开心:“哟,以前总吆喝着吃我豆腐,现在又说什么孤男寡女的,像个男人吗?”

  我坚决推辞:“不行,哪儿跟哪儿啊。”其实,我的推辞还是有原因的,朱雅诗去向不明,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杀了回来,假如正好碰见宋蓓住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她说:“许千山,你别见死不救啊。”

  我刚要回她真的不行,宋蓓就把电话挂了。几分钟之后我听见有人敲门,我以为是朱雅诗回来了,赶紧开了门。没想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宋蓓,她拿着手机,一脸坏笑地站在门口:“对不起啊,老兄,我已经来了。”

  整个白天,宋蓓窝在沙发上发呆,到了要吃晚饭的时候,她死活说不饿。如此一来,我也不好意思出去吃东西,就坐在沙发的另一边陪她发呆。那天晚上,我能明显看出来,宋蓓情绪很不稳定。刚开始,我们坐在一起索然无味地看了个法国电影,电影节奏极其缓慢,我们边看边聊了点大学时候的事。凌晨时分,电影终于放毕,由于两人都没吃晚饭,几乎同时大喊饿了,饿字一出口,肚子里跑进了无数只青蛙,撕心裂肺地叫成一片。宋蓓主动请缨,来到厨房,把仅有的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添了半锅水,把西红柿放进去,水开了,又放进了两包方便面去煮。

  干巴巴的两包方便面,添入了西红柿,味道很不错,酸溜溜的好吃极了。狼吞虎咽吃完后,我们再无事可做。

  宋蓓目光呆滞了几分钟,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接着,她的泪水突然夺目而出。哭的毫无征兆。似乎是为了遮掩这种难为情的场面,她走过来,紧紧抱住了我,而且把脸冲我背后。如此一来,我再也无法看到她的神情。这一抱,宋蓓久久不愿松开。

  之前,她刚洗过澡,浓黑的头发深处,充盈着洗发香波的味道,芬香异常。那香味从我鼻子中钻进去,然后很快散发至我全身的各处神经。我听见她的呼吸温暖而急促。这么搂着搂着,我的阴茎渐渐变得坚硬无比,饶是我小心翼翼,最终那东西还是触到了宋蓓的大腿。

  宋蓓很快觉察到了,她准确地摸到了我那里,然后抬头看我,用征询的口吻说:“许千山,要不,我们那个吧!”

  我们没到卧室。

  两人似乎都有些迫不及待。在沙发上三拳两脚各自脱去了全部的衣裳。刚开始,宋蓓有些害羞。衣服刚脱去,她的手想要捂住自己的胸部,最后又慢慢放开了。宋蓓的皮肤比我想象的白,比沈乔菁白,饶是客厅灯光黄得柔媚,看上去她还是白得让人怜爱至极。现实中,宋蓓苗条至极,脱下衣服,我发现她还是有些肉的,这使得她整个身子白而柔软。乳房大小恰到好处,我忍不住摸了摸,大有不想松开的架势。我一边轻轻抚摸着她的后背,一边拥着她倒了下来。我们互相亲吻。她用手牵引着我的那东西。我顺利找到了地方。那里温暖湿润,似乎等待良久。我缓慢进入后,觉得里面狭窄紧凑。我努力地探了几下,忽然有了云雾顿开的感受。这时,宋蓓轻声叫了一声,那声音似乎是迷失路途的海豚呼唤同伴的音信,哀怜中充满了一些凄凉。

  放开手脚,我们折腾起来。

  短短的几分钟,我就冲刺到了极点。一股滚烫的热流,不可控制地向宋蓓的身体深处喷涌。脆弱的神经在天地间哆嗦不止。与此同时,宋蓓眼中流出无声的热泪,顺着面颊留下,迅速流入了她的浓发深处。我亲吻她的面颊,如同离开土地多年的农人亲吻着褐色大地。她的眼泪滚烫发咸,这让我清楚地认识到泪是宋蓓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紧紧抱住了她。宋蓓在我下面,也极力抱住我。我能感觉到她指甲盖嵌入我后背的瞬间尖痛。

  那一刻,我们俩似乎都有把对方搂入自己身体内的冲动。

  51

  同朱雅诗第一次做爱后,我的快感迅速消失,随之而来地是阵阵懊悔,心情变得很不耐烦,瞌睡感顿时涌上。我当时和她几乎没怎么说话,就开始套自己的内裤,然后倒头就睡。后来,差不多每次也总是这样。朱雅诗对此习以为常。但这一次和宋蓓我不仅没有一丝的懊悔感,心情甚至平静至极,充满温暖。犹如漫天大雪垂直落入苍青的湖面,除了袅袅水烟,便无其他痕迹。尤其是中途她那声凄迷的叫,让我流连其中,难以自拔。

  接着,我们开始聊天。

  她问我:“刚才,感受如何?”

  我直言道:“非常好,有些迷恋你的身体了。”

  宋蓓微微一笑:“那你之前怎么不提这事儿,我似乎一直对你都没怎么防备吧?”

  “正因为你没防备,我反倒不好意思提及了。”

  “坦白地说,我那地方跟你想的有什么不一样吗?”

  “很大不一样。”

  “怎么个大不一样法?”

  我想了想,脑子转得异常快,想到了以前高中读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的一段。我说:“如同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桃花源。”

  “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个非要描述得那么清楚?”

  “我想听。”

  我有些难为情,最终还是全盘托出。

  好在我依稀还能记得其中一些句子,努力拼凑起来:“说实话,我没想到你那里如此的狭窄紧凑。《桃花源记》里说山有一口,仿佛若有光。复行数十步,才豁然开朗,”我解释道,“刚开始,我小心翼翼,到了你的深处,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

  宋蓓咯咯笑了,眼角还挂着泪珠:“许千山,你可真够坏的。你要去写黄色小说,一定大卖。”

  说完这话,我们俩又抱在了一起。我们真是年轻。精力充沛。第二次比第一次更为绵长细腻。像无边的海层层冲刷着金灿灿的海岸,沙子均匀平铺,没有留下一个脚印,顺着长长的海岸线,通向无人的远方。我们互相慰藉,互相等待,如同一起登山的老友。最后宋蓓发出幸福的叫声,她贴着我的耳边说:“谢谢你。”

  那晚,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相拥、接吻、疯狂。疯狂至极,无法无天,简直毫无停下来的意思。如同一个面临暑期即将开学的小学生,睁大双眼,趴在桌子上,忧心忡忡地恶补着过去落下的功课。

  每一次,宋蓓或多或少都要流些眼泪。这让我大为不解。

  直到最后,我的阴茎前端最柔软处,变得隐隐作痛。两人这才善罢甘休。实在太疲惫,我和宋蓓谁也不想去洗澡。浑身黏乎乎的,那是我和宋蓓汗水的混合体。临睡前,我从窗帘的缝隙往外看,东方既白。清晨四五点钟的样子。我和宋蓓并肩躺在一起,很快睡去。

  次日,日过三竿,时近中午,我们才从沉重的睡眠中醒来。醒来后,宋蓓情绪明显好了一些,她左手托着脑袋,睁大一双眼,侧着头问我:“老兄,真是抱歉啊,我把你拉下了水。”

  我搂了搂她:“这话应该我说啊,我可是个男的啊。”

  宋蓓说:“男的怎么了?男的也有感受啊。采访一下,你跟一个别人的小三睡觉,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吧?或者说,不太那么舒服?”

  我说:“你看,又来了不是?说实话,跟你这么一上床,我还真后悔没早把你哄上床,甚至后悔没早认识你。”

  她开心地笑了:“那是,我对自己的身体一向还是很自信的。”接着,她抬起头,认真地问我,“许千山,这辈子,你最遗憾的事是什么?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你,总之,你把我睡了,我觉得这是你在帮我。”

  她这么一问,又触到了我的神经,我长叹一声:“怕是沈乔菁突然离我而去吧!”

  她把被子往上扯了扯,盖住了肩膀,只露出白皙的脖子:“你觉得自己很爱她?”

  我说:“深爱不已。”

  她说:“那好,我看能不能帮你把她找回来吧?”沉默了一会,她又说,“许千山,你为什么不问我,昨天为什么突然搬到你这里来?为什么突然间想你和睡到一起?”

  我说:“为什么?”

  刹那间,她撑着头的左手似乎突然失去了力气,头重重地跌在了枕头上,呜呜哭起来,断断续续地说:“许千山,卡门……我的妈妈,昨天上午…她死了。真的,我前所未有地感到孤独,感到害怕,我……简直不能一个人想着这件事,我想,我必须来找你,把这件事告诉你……”

  我这才知道,原来前几天,宋蓓去武当山,只是为危在旦夕的卡门求一个上上签。

  52

  宋蓓当天下午就走了,说是有航班任务。

  我劝她:“卡门去世了,你无论如何也该回去看看啊。”

  她忧心忡忡地说:“唉,算了,还是等丧礼再回吧。她的事有很多人操着心呢。”

  说完,无论如何不让我送她。一个人下楼走了。宋蓓走后没多久,我叹着气,抽着烟,门铃响了。我心想难道是宋蓓落东西了?这么想着,赶紧去开门,没想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朱雅诗。

  朱雅诗背着个双肩包,双手垂在身前,拎着一个白色的纸袋。她站在门口,有些胆怯地望着我:“我能进去吗?”她问我。

  我一时愣住,眼前的小巧的朱雅诗,让我有了陌生的感觉。我沉默了一下,上前一把把她拉进屋里,我双手紧紧箍住她,简直想要把她搂到我心里去。我说:“能进来,当然能进来,怎么不能进来呢?门一直给你开着呢。”

  她趴在我怀里,瞬间就哭得稀里哗啦,两只手轮流捶打在我的背上:“你怎么就这么狠?连个电话都不给我打,你怎么就能这么狠?”

  我流着泪把朱雅诗抱起来,把她放在沙发上,没命亲起来。

  朱雅诗跟我一起疯起来,把手上的白色纸袋往地上一扔。我们就翻来滚去,从沙发上滚到地板上,不管地有多脏,不管水磨石的地板有多凉,只想滚在一起,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我们差不多把能想出来的亲昵姿势全用上了。

  我们紧紧拥在一起,那架势似乎永远不想分离。

  事后,我抚摸着朱雅诗消瘦的脸,哽咽着说了一句:“朱雅诗,你他妈的太狠了,心如顽石,怎么就能离开我这么久呢?”

  她顿时泪流满面,哽咽着:“许千山,你他妈的才狠呢,心如蛇蝎,置自己爱人不管不顾,置一颗滚烫的心不理不睬,置一个受伤的女孩不理不睬。许千山,你……不是人,你不是……”

  她趴在我怀里,歪着头,咬我的胳膊,锋利的牙齿嵌入我的皮肤,痛得我刻骨铭心。

  朱雅诗说:“过去三个月,我活得不像个人,许千山,你都不想着去接我,你都不想着让我回到这里,许千山,你是不是打算不要我了?许千山,你不是人,你知道吗?你不是人。”

  我说:“我错了,都是我不好,我爱你,宝贝,我爱你,我错了。”

  她接着嚷:“你狼心狗肺。”

  我低声说:“我狼心狗肺。”

  如此一番咒骂,我以为生活重归平静。那晚,朱雅诗没有多少话,比我还安静。她睡在床上一动不动,像个被人遗弃的布娃娃。

  次日早晨,我醒来后,发现屋里早已没有她的影子,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就连门口的拖鞋也摆得整整齐齐。我起来溜达了几圈,渐渐发现有些不对。朱雅诗最后的几样东西连同她再次消失。我在客厅的桌子上终于找到了她的痕迹,那是一封简单的信,信内容不多,两句话:“真不巧,昨天我来的时候,遇到了宋蓓。也许我们真的不合适,让我们在各自的道路上为对方加油吧!”

  这绝对是朱雅诗的话,她无论何时,都那么励志,就连分手的时候,她心情极度悲伤,也不忘把我推向有为青年的方向。

  奇怪的是,我看到那个纸条,内心平静异常,比前段时间她离我而去的日子更为平静。内心没有丝毫伤感,反而有种石头落地的如释重负感。我觉得自己很卑鄙。那天,我在沙发上抽烟抽得嘴巴发麻,屋子里弥漫着呛人的味道,我也懒得把窗户打开。

  无论如何,我和朱雅诗走到了一起,最终分开。

  不痛不痒的分手,用劳燕分飞这样的字眼几乎都不大合适。我对自己多少有些耿耿于怀,甚至觉得自己颇有些厚颜无耻。

  按理说,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出来,我们是不大适合在一起的。她毕业的大学一般,找到的工作一般。但她有很远大的目标。如同一粒小小的种子,越过高山和海洋,怀着很大的理想,想在北京城里扎根、发芽,直至长成参天大树。她喜欢看各种有关成功学的书,对于那些奇奇怪怪的厚黑学,热衷而深信不疑。总之,她要的是一种常人看来的成功式的城市生活。而我,那段时间,简直就是在混日子,一切都看不上眼,除了万不得已,去写些东西换点钱回来糊口。我对未来的一切一切都没有任何奢望,或者说是兴趣。

  这是两种无法相容、背道而驰的价值观。

  想到这些,我有些自顾自怜,同时在心里颇有些无耻地祝愿朱雅诗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就是那种有自己的车可以开着上下班,住在五环里的城里,每周和自己的丈夫有着固定的性生活,这些对朱雅诗来说,就足够了!

  53

  两天后,宋蓓买了机票,一共两张,她的和我的。她想让我陪她回趟南昌,参加卡门的葬礼。

  我满口答应,似乎毫无回绝的任何借口。

  波音737飞机,拉着近两百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吃力地爬升。

  从小窗户可以看到北方的冬日大地、孤独的苍穹与种种索然无味的风物。若是天晴,大约总是这样,天空褐青直至天边发白,广袤的空间中,无规则地飘着些铅灰色的冰冷的云。下面是群山连绵,浓重的绿色覆盖其上,多是耐寒的松柏和矮灌木。仔细分辨,有时也可看见一汪、两汪水,我猜测是十三陵水库,抑或是密云水库——对此,我总是分不清。

  宋蓓靠着小窗户,双手叠放在一起,紧紧按在腹前,似乎这样可以减轻飞机起飞过程中的冲力。在整个爬升过程中,她目光怔怔地往外看,一言不发,犹如身下沉默着的群山的一分子。

  毫无疑问,如此的宋蓓让我有些陌生。

  我习惯于喋喋不休的那个宋蓓。比如,张口就问:“喂,老兄,你在和哪个花姑娘睡觉?”“喂,从后面帮我看看这条牛仔裤能否把屁股那两疙瘩肉提起来,像两个青苹果那般诱人?”

  飞机经过一阵颠簸,很快平稳如初。宋蓓这个时候打开放在身边的一个小包。那个小包足够小,所以并未放在上方的行李架上。她在包里翻腾了一会儿,然后从中捏出一张照片来:“许千山,你猜猜看看这是谁?”

  我接过来,眼睛立刻一亮。那是一张颇有些年头的照片,照片表面有些发黄,表面氧化的厉害,相片的边角有两个也已经卷出了皱褶。饶是如此,依稀能够看出,照片上是个绝代佳人在类似桂林山水的地方的留影。那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年纪约摸二十岁左右,穿着有些土,从衣着来看,应该是80年代流行的的确良面料的褂子,柔白色的底料缀着蓝色的梅花,穿在身上,光泽明艳,虽体现不出女人的身材丰盈程度,但恰是那种充沛的光泽感,让整个女人青春的身体起伏不定,尤其是胸前高高凸起的两片衣服,犹如一川溢出池塘的春水,好不容易攀过一片高岗,忽然从万丈重归平原,留下一个惊心触目的高坡来,其间的东西简直呼之欲出,整个身子自然充满了诱惑,也许是神秘感。值得一提的是,严重氧化的表面,也依然挡不住那双清澈透顶的眼神,犹如从神农架深处流出的一汪秋水,信心十足地看着眼前,看着未来,看着眼前看着她的那个人。总之,这照片上的女人简直是美到极点,美得让人心生忧伤,让一切故作姿态的明星海报黯然失色。那神情,那姿态,那眼神,我确信自己曾在过去见过。脑子在飞快地转,终于,记忆定格在过去的某个场面中。是的,是宋茜!可宋茜明明很年轻,她无论如何也不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啊。

  “是宋茜吗?但我觉得这张照片似乎由来已久!”我还是没能忍住,问宋蓓。

  “连你也这么说!”宋蓓轻轻叹了口气。

  “怎么了,这么说有什么不妥吗?”

  “当然没什么不妥,只是再次验证了一个事实而已。”

  “什么事实?能够说出来吗?”我怕宋蓓难为情。

  “物是人非,有什么不能说出来的呢。”她从我手中接过那张照片,右手捏着一角,左手轻轻拂拭,“你知道当时这张照片值多少钱吗?”

  “你这么一说,应该不会少吧?”

  “嗯,有人出10万块钱,想拿到这张照片。”

  “介意说那是谁吗?”

  “出钱的人就是照片上的这个人。”她说到这里,抬头看着我,目光中闪烁着温暖,“告诉你,这上面的人是卡门。”

  “你妈妈的照片?”我大吃一惊。

  “对,她二十岁那年第一次跟别人去桂林时留下的这张照片。想想那样的时光,也觉得尤其美好。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穿着她最好的衣服,充满种种期望出门远行,满怀欣喜地留下了这张照片,所以,无论从心情,从时间,从地点,都可以算得上是卡门最后的一张照片了。而且,如你刚才所说,这张照片同宋茜很像,所以,卡门无比地珍视它。但最后,阴差阳错,却落入了我的手中。也幸亏落在了我的手中,才得以保全。也许,那时的卡门永远未能料到时隔二十八年后,在她四十八岁的时候就撒手人寰,而且是以一副肥之若牛的不堪入目的身材而去,整个世界都不曾记得她有过最美好的时光,然而,我这个一辈子跟她对着干的女儿,却把她最好的那一刻留存了下来。”

  “为何会是这样?她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别急,让我慢慢给你说。”她大有要长谈一次的架势。

  “卡门曾经说过,一个女人过于漂亮,应该算是上辈子没做好事,这辈子被上天惩罚,命运多事堪忧,或者说总是摆脱不了折磨。从她长大成人,迈入社会的那天起,围绕她的故事总是比平庸的女人要多的多,所以,要不容易的多,曲折的多。也许这话过于偏激,但对于卡门来说,却是实话。”

  卡门二十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考上大学。她聪明异常,算得上过目不忘。从未上过实验室,却能在纸上复述出复杂的实验步骤。走上经商道路,看似顺畅异常,其实背后总是付出许多艰辛。也许你能猜的出,如此漂亮的女孩经商,从无到有,从相信一切到不相信一切,这个过程中,她付出的最后的便是自己的身体。她曾经喝醉后号啕痛哭,大哭自己为何长得如此楚楚动人。那时我已经八岁多了,宋茜只有三岁。我们不解妈妈为何埋怨自己长得漂亮。难道漂亮不是人人追求的吗?所以,我们只能远远地躲在房子一角看着她,不知如何宽慰她,内心对大人的世界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和排斥。那种隐晦而消极的童年世界,你也许永远不会懂。经由次数多了,我便学会自己给自己壮胆,给宋茜壮胆。譬如,大声说话,为一件毫不开心的事哈哈大笑,直至笑出眼泪,似乎是靠着大声的笑,把潜在身体深处的快乐细胞给激发出来。”

  卡门从未告诉过我和宋茜,谁是我们的爸爸。对周围一切人,甚至是外婆,卡门也从未提过这个问题。十分不幸,我们是天生的单亲儿,如今知道这个问题答案的唯一之人也阴阳两隔。所以,从小到大,我们生活极其富裕,在别人的孩子为一串好羊肉串而垂涎三尺时,我们已经知道了爱马仕等诸多奢侈品的牌子了,但事实上过的并不快乐。等我们渐渐长大,逐渐为卡门担忧。那时,还有许多男人来往我们家。有些人来了之后,同卡门说了几句,卡门便把我和宋茜支走。通常,是给我一些钱,让我带着宋茜到外面逛。时间也有个限制,至少一个小时后才能回家。那个时间,整个城市里所有孩子能去的地方我几乎都带宋茜去遍了。也是那个时候,才六七岁的宋茜已经能熟练地玩各种游戏机、老虎机了。我比她大几岁,隐约能够知道卡门为何要把我们支走,用她的话说是谈生意。但其中事由,我已猜出个七八分了。我小小的心里,充满了耻辱感。我恨卡门。我恨那个家庭。我恨那种富裕但空荡荡的生活。”

  等我们渐渐长大,尤其是我上了市重点高中,多少有些厌恶这样的生活。后来,宁愿住在十六个人一屋的学生宿舍,也不愿回家。卡门这才有了孤独感。她决心要改过自新。常常以家庭主妇的热情,在周末亲手张罗一大桌子菜。但,事与愿违,我处在那个年龄段,正是疯狂地排斥一切的时候,简直把一切跟家有关的东西都看得不名一文。也许是我的叛逆让卡门开始重新思考自己。她突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主意。既然已经足够富有,无需再为金钱付出什么,那么就与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吧!可社会偏偏是这样,并不是你说断就能断的,那些纷扰的电话,那些不得不去的饭局,那些惦记着她身体的人,绝不会主动说断的,但卡门骨子里一贯的硬如黑铁。她开始猛吃,每天加餐好多顿,要把美丽二字吃得分崩离析。有一段时间,差不多一个月,我没回家。一回家,开门见了一个胖胖的妇女,吓了我一跳。我仔细一看,居然是我妈。那个时候,她冲我咧嘴一笑,说了句,闺女,你回来了。看看妈,现在胖的像个妈了吧。我当时就流了泪。此后,卡门毫不顾忌一切,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终于把那个二十岁时名满一时的佳人喝成了历史,喝出了一个崭新的卡门。于是,那些男人开始对她敬而远之,然后拿她当哥们儿看待,久而久之,人们开始遗忘,卡门曾经那么的漂亮过。从高中时,我便很少开口叫她妈妈,所以她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让我们周围一遭人都喊她卡门,包括我和宋茜。”

  人总是这样,得到的不曾珍视,失去了又懊悔不已。有一次,卡门大醉,回来痛哭,然后把自己所有年轻的照片拢在一起,看了又看。然后,终于没能控制住自己,把所有的照片撕碎,然后弄到厨房烧了个干净。我趁着她不注意,把这张照片留下。至此,卡门算是把所有年轻的记忆焚烧干净,留下了胖胖的现在和未知的将来!她终有后悔的一天,有一次,她到处翻腾,想找出一张曾经苗条时的照片,一直未找到。她从宋茜那里听说我有这么一张照片,无论如何想拿回去珍藏。我却死不答应。她来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想给我10万块钱买回去。这就是我刚给你说的这张照片值多少钱的问题。”

  宋蓓定定地看着我:“所以,很多人都奇怪,为什么我上了那么样一所好大学,可偏偏选择了一个空姐的职业。说到底,那是服务行业,靠着脸蛋、勤快吃饭。但当初毕业时,我似乎仍在和卡门怄气。虽然她胖成那样,就是要和她决裂到底不可。我毕业的时候,她十分热心,据说疏通之后,我简单考个试就能进入两三个炙手可热的国家机关,端起公务员的铁饭碗。我相信她有那样的能力。但我从十岁开始,就已经习惯了卡门说东我向西的生活。我不声不响,报了个空乘的面试。物以稀为贵,航空公司拿我这种名牌大学的学生当稀罕物,自然顺利入职。当然,说句自大的话,我的脸蛋本来也算不赖的。这一步把卡门气的够呛。后来,周围的人对我这个职业无不指指戳戳,说是漂亮女孩,周围又都是些有钱人在坐飞机,大有我明天就要跟人跑了的架势。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我又随便挑了个人,甘心做起了小三。总之,我就是这么格格不入。当年卡门随波逐流,到头来,除了弄到两手的钱,不是过的也不快乐吗?好了,那我就拧巴着过,我就不信了,怎么过不是日子啊……”说到这里,宋蓓情绪多少有些控制不住,止不住地流出了泪水,“可我始终没想到,卡门这么快就会死,我想,我会和她斗上一辈子。如今想想,自己这一路走来,走的也许……根本算不得是路。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卡门,就像她的生活也不可能缺少曾经苗条的光辉岁月!”

  我深深动情,两眼潮湿,原来胖胖的卡门也曾有过亭亭玉立的青春。宋蓓趴在我怀里,再也说不出话,唯有哽咽不止。

  飞机广播里这时传来声音:“尊敬的旅客,您好,本架航班大约20分钟后降落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54

  到机场接我们的是个中年男子。

  气温不高,中年男子也只穿着一件整洁的白衬衣,面无表情。他冲着宋蓓说了句:“姑娘,回来了?”接着,主动接过我们手中的行李,礼貌地冲我点点头,把我们引到停车场。

  一辆崭新的褐色宝马730。

  我和宋蓓坐在后面。车速很快,一连闯了好几个红灯。我不由紧张起来,手紧紧拉住汽车顶棚上的吊手。整个路上,宋蓓和那个中年男子未搭一句话,我丝毫揣测不出,他和宋蓓,或者和卡门有什么关系。因为车速很快,60公里的路,似乎眨眼就到了。下了车,我才发现我们直接来到了殡仪馆。此时,有专人引导我们朝里面最大的那个殡仪馆走去。我完全没想到,安排地如此仓促。幸亏在出发前,宋蓓告诉我,最好穿些庄重的衣服,也许下飞机就用得着。

  许多人迎上来,为首的几个和宋蓓寒暄。其他的默默站立在那里,只是看着宋蓓,似乎用这种方式来宽慰宋蓓之心。当然,许多人同样冲我投来劝解的目光。我相信,那一刻,谁都会把我和宋蓓联系到一起。接着,众人簇拥,有人继续领路,把宋蓓和我带进了殡仪厅内部。一进门,我立刻觉得自己似乎走错了地方。本来宽敞的厅内鲜花簇拥,让我吃惊的是,万花齐放,唯独不见悼念亡者的菊。偌大的哀悼厅内到处遍布着艳丽的红玫瑰、粉百合、康乃馨,似乎正在举行盛大的节日,而远不是什么悼念亡者的悲伤之地。在厅的最中央,宋蓓和宋茜的母亲,那个乐观开朗的胖子卡门,一身鲜艳的装束,严肃地躺在透明的水晶棺里,面带微笑,完美到极点,如果非要找一点点缺憾的话,那就是这个伟大的女人的双眼永远闭上了,自此永不睁开。

  如此布置,让我深深震撼。

  我从未觉得人之死,还可如同鲜花绽放,在触目惊心的花海中,让死者全部的好友亲人觉出生命的温暖。当然,这些生机盎然的花远非丧礼最别致的部分。最要命的是,我进去的时候,音乐放的居然是《魂断蓝桥》的主题萨克斯曲《友谊天长地久》,歌声舒缓而忧愁,如同一块熟悉的丝绸,把我们柔柔地包裹: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

  心中能不欢笑,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

  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万岁,朋友,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

  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

  友谊万岁,朋友,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我们也匆匆日逍遥荡桨在微波上,

  当如今已经劳燕分飞,

  远隔大海重洋,

  友谊万岁,万岁朋友,友谊万岁!

  举杯痛饮,同声歌颂友谊地久天长!

  这伟大的友谊之歌为谁而奏?生者与死者的友谊?生者与生者的友谊?抑或是所有死去的人之间的友谊?这样触动心灵的赞歌为何而歌?为了永远的离别而歌?为了在这样特殊的场合再聚而歌?为了不能触摸的过往和未曾到达的将来而歌?

  如此一想,我不能不流泪,不仅我流泪,现场所有的男男女女,早已泪眼潸然。

  此曲刚刚结束,余音未了,哀悼厅内便放起了那首《卡门》序曲。

  锅碗瓢盆同时响起,雄浑激昂,高潮迭起。

  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让这首曲子的旋律在每个人的心中奏起——这是卡门病重时列在遗嘱里的,葬礼的哀乐必须用《友谊天长地久》开头,然后连放十五遍《卡门》序曲。卡门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是耍起性子很横的女人,除了在两个女儿面前,面对其他人她从未退缩,尤其在她成了卡门之后,一个胖胖的女人之后,没办法不这么办。

  殡仪馆里哀伤的气氛和这首能让牛跳舞的曲子格格不入,惹得旁边几处挨着的殡仪厅里的人对我们怒目以视,以为我们对死者大不敬。我曾不怀好意地猜测,那天在隔壁的一些孝子孝女们,也许正搜肠刮肚寻摸着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生生挤出一些眼泪时,不料被卡门丧礼上极其嚣张的《卡门》序曲给冲得无影无踪,简直要怒目相向,恨不得要跟我们血拼一场,因为我们让本来无泪的他们,再也流不出所谓的孝子之泪。但死者为大,我们怎么办?这是那个胖子卡门的意思,何况是我们的卡门,一个对生活有着另类见解的伤心之人。

  毫不夸张地说,那天,很多人生平第一次听《卡门》序曲听到眼泪哗哗落下,情感防线分崩离析。之后,我不停地在想,卡门这家伙是不是也太狠了,抛下这个充满着爱与恨的世界,独自走了,还得让众人肝肠寸断听这首名叫《卡门》的曲子,记得住她这与众不同的丧礼,如同告别,而非永别,如同一幕永不会删除的大戏。

  走出殡仪馆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雨模糊了眼前一片天地,模糊了前世今生。我忽然想起了卡门让人给她烧的那摞纸钱。那纸钱也是精心印制上的,上面写着四个字,梦回唐朝。我终于在最后明白了,卡门这个胖女人也是个爱美的人,纵然她对那个年轻的自己有过憎恨,但内心仍深深眷恋。但她不能回首,非但不能回首,只能完全割舍,哪怕至死也不能再朝花夕拾一番,只是希望来生能回到唐朝,做一个胖胖的,也依然是美女的卡门。我想,也许卡门内心多少是恨这个社会——为什么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必然要遭遇很多不幸?为什么那么多漂亮的女人想获得幸福,是如此的艰辛和不易?为什么一个母亲能顶住世俗的种种压力,而至死不告诉所有人,那两个漂亮如她的女儿,父亲究竟是谁?

  我唏嘘。整个葬礼,我的泪不停地流,像高山奔下的流水,向往远方的平川,势不可挡,大有我是卡门最亲的亲人的感觉。

  无数次,我回味卡门的葬礼,如同她安详地躺在水晶棺里的姿势与面容,几近完美,唯一的缺点是,长得最像她的女儿,也是她引以为荣的女儿宋茜,并未出现在婚礼上。

  55

  卡门丧礼后不久,我和宋蓓一起送她的骨灰到她老家去。

  按照卡门的要求,她的骨灰无论如何要埋回故土。因为那里是她二十岁之前生活的地方,那也是她一生中过得最无忧无虑的时光,生命干净的如同原始森林中的空气。此后,她背井离乡,来到城市,生活逐步走向富裕,但事实上,过得却并不是很幸福。

  卡门的老家,应该也是宋蓓的外婆家,是江西东南部一个宽阔的小城镇。同样是卡门生前的朋友开车送我们过去。车开了将近三个小时,到了那里之后,我立刻被迷住了。

  壮美的山川,凸起的丘陵,满眼是河流在飘荡,气温不高,但依然有黝黑的水牛在河边休憩。

  还没进村,我们就下了车,这是卡门的规矩,那么多年,她依然对故乡崇敬无比。所以,为了以示尊敬,宋蓓抱着卡门的骨灰盒一真走到村里。

  村子很漂亮,大多是白色的墙底,铅灰色的瓦片,房子不规则地摆放在大地上,然后呈现出一种别致的规则来,有点像是徽派的建筑风格。

  村子里似乎走空了,成年人很少。多是佝偻着的老人和神情略显呆滞的孩子。这些人站在路边上,盯着我们看。有几个也悄悄抹着眼泪,似乎和卡门有些联系。

  很快,我们一行人走到村子中间一个精致的小院。我看见一个拄着棍子的老人拉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立在院门前。孩子见了宋蓓,显然很高兴,挣脱老人的手,奔了过来,高兴地冲宋蓓喊了声:“妈妈!”

  我大吃一惊,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是宋蓓的孩子。

  宋蓓蹲下去,把卡门的骨灰盒放在腿上,腾出一只手,温柔地把那孩子搂起:“乖儿子,你又长高了。”

  男孩开心急了,小嘴开始说个不停。

  趁着宋蓓看我的时候,我小声问她:“这真是你的孩子?”

  宋蓓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那,他的爸爸是……”

  宋蓓眼神中有些凄凉,冷冷道:“请别问这个,好吗?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真的请原谅。”

  众人拥进院子,简易的灵堂已经摆好。接下来一个星期,一拨又一拨来吊唁的客人把村子宁静的秩序打乱了。宋蓓的外婆始终坐在卡门灵堂的侧后方,布满皱纹的脸上看不出悲伤,但却满露悲伤。

  那一个星期,我反复在想:“这个孩子的父亲会是谁呢?”

  56

  从江西回来后,我陷入无所事事当中。

  经历了卡门的死,生命在粗糙几分的同时,变得更加坚硬。不再那么贪睡。作息颇有规律。值得一提的是,晚上还坚持起了跑步。每天九点多,拉门出来,围着小区中心的十几栋楼,至少跑上三圈。有时状态好,跑上五圈。慢慢发现,夜晚跑步,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在跑步的过程里,才觉得屋子中的脑袋是混沌的,也许是略带麻木的,两圈下来,汗水从身体深处开始往外涌出,感觉流出来的不是汗水,倒是一种深锁在身体内的情绪,头顶偶尔滑过夜航的飞机,发动机的轰隆声盖住了一切声音。一切都不再那么执着地去想。

  那段时间,沈乔菁在梦中出现过两次,一次微笑着和我一起吃饭,一次远远地看着我,我一走近她,她就离得更远。对比起来,我更相信第二个梦的真实性。

  白天的大多数时间,是靠阅读来度过。

  似乎是为了写出更好的剧本,如饥似渴地阅读了一番侦探和悬疑小说。从爱伦·坡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甚至包括刚刚热炒开的东野圭吾的系列小说。读罢一本,对世界的神秘感又消失了一分。大致明白了这么一个道理:世间神秘的大多数,也许是由人本身创作出来的。正如当初沈乔菁毫无缘由的离开,真是要原原本本地找出原因,怕也是乏味至极。

  如此平静地度过了将近一个月,眼见燕京大地,再次披上春装。宋蓓这个时候,让我陪她一起去趟巴黎。我喜欢上这种既闲散又充实的日子,自然张口拒绝。

  没想到,宋蓓死活要拉我去。

  我说:“欧洲那种地方,阴冷阴冷的,我不太想去。”

  宋蓓说:“这一次,你非去不可。”

  我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吗?”

  “事大了,关系你的终身大事?”

  “我的终身大事?”我疑惑不解。

  “管不了那么多了,总之,你非去不可。否则,以后后悔的一定是你。”

  话已至此,我再不去,似乎不近人情。

  我赶紧办了护照,然后找个旅行社代办了签证,买了机票,简单收拾了些衣服,到银行换了点欧元,饶是如此,也弄了小一个月,才和宋蓓踏上了赴法之路。

  将近十个小时的飞行,飞机先往北飞。三月的时光,外蒙古千山万壑上依然铺满白雪,耀眼异常。一路上,我睡睡醒醒,期间吃了两次饭,喝了两罐机供啤酒。宋蓓一如卡门去世前那段时间的表情,似乎心事重重。见她如此状态,我也没有多问,因为明知问了她,她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后,已是当地时间的晚上近6点,天蒙蒙黑。在等待出关的时候,宋蓓问我:“即将要见心上人了,你紧张不紧张?”

  我一激灵:“什么心上人?不会是沈乔菁吧?”

  宋蓓神秘地笑笑,不置可否。期间她去了趟卫生间,我留在外头看着大包小包。宋蓓从卫生间出来后,突然变得有些不耐烦,我看她那副神情,想逗她开心:“宋蓓,我的心上人呢?来没来接我啊?”

  她白了我一眼:“你没良心啊,一路上你的心上人都在你身边,现在还要找心上人啊?”

  “你说的心上人原来是你自己啊?”

  “不然,怎么能把你骗来?”她终于乐了,露出那口洁白的牙齿。

  半个小时后,我们坐着出租车到了提前预订好的酒店。房间不大,干净整洁,离凯旋门步行不过十几分钟。拖着疲惫的身子,两人在酒店的餐厅吃了个牛排,回到屋里,搂在一起倒头就睡。

  宋蓓笑着问:“怎么累得连性欲都没有了?”

  我点头。

  “连说话都不想说?”

  “说什么啊,这个时间在北京都快天明了,能不困吗?别说了,赶紧睡吧!”

  我连澡都没洗,呼呼大睡。宋蓓则一头钻进了卫生间,美滋滋地洗了个热水澡。据她自己说,那天晚上,她熬到很晚,上网看帖子,直到实在挺不住了,才睡下。

  次日早晨,我早早就醒了过来。发现宋蓓躺在我身边,正沉浸在甜美的梦乡之中。我不由佩服起她来,果然是倒时差的高手。我翻来覆去,干躺了一个多小时,一看时间,不过当地时间凌晨3点。实在也躺不下去了,我翻身起床,跑到浴室洗起了澡。

  宋蓓一直睡到次日早晨6点半,醒来后,第一句话就问我:“老兄,怎么样?和心上人一起在异国他乡睡觉,滋味如何?”

  我说:“妙不可言,只是倒时差有些难受啊。”

  宋蓓用被子把头一蒙,哈哈大笑起来。

  天明起来,宋蓓早已把一天的行程安排的满满当当。先吃早餐,早餐是在餐厅里吃的。有自助餐,我弄了几块生肉,一口咬下去,黏在喉咙里,差点没吐出来。好在有些烤西红柿,煮豆子,我勉强对付点。那几天,我过的十分开心。虽说气候不大适应,但整个氛围我很是喜欢。只是西餐吃得不大习惯。上午走着去看凯旋门,花了6欧,登到了凯旋门顶。凯旋门是爬上去的,爬楼梯的时候,遇到了几个金发碧眼的法国美女。宋蓓冲我挤眉弄眼,怂恿我上去搭讪。我摊摊手对她说:“要是我的英文跟你那么好,你以为我会这么老实啊?”

  她乐了:“德行,就你那胆儿,我才不信呢!”

  宋蓓对这次出行安排得很是紧凑。夜游塞纳河,参观巴黎圣母院,到酒庄去品品红酒,反正国内到巴黎出游的几个必经项目,她一项没落,全安排了。期间,一有空,我们俩学着当地人,站在大街上颇有范儿地抽着烟,然后嚣张地把烟蒂扔到路边。

  抽完烟,就随便选上一家靠街的咖啡馆,点上两杯咖啡,面对着大街坐下,天上海里地神侃,俨然一对甜蜜的情侣形象。

  最后一站是到老佛爷买东西。

  宋蓓痛下决心,给自己买了个皮包,花去了三万多银子。接着,她把我拉到一家名牌店,大方地要给我买了一套意大利产的西装。

  我想推辞。

  宋蓓有点生气:“老兄,你知道卡门给我留下多少家产?告诉你,以前包我的那个郭常民,凭他那点鸟钱,我现在反过来都能够包他的了,这几个钱对现在的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再说,你的心上人给你买几件衣服,有什么可推辞的?”

  我说:“无功不受禄啊。”

  “还非得有功啊?那你晚上好好陪陪我,露两手给我看,就算你立功了。”

  我们俩一唱一和,弄得那个卖东西的法国人一愣一愣的,然后毫无原则地跟着我们笑起来。

  拎着大包小包往酒店回去的路上,宋蓓接到了一个电话,她支支吾吾了半天,挂上了电话。到了宾馆,东西一放下,宋蓓就告诉我,说是要见一个当地的法国朋友,而且非见不可。之后,她把我一个人扔在宾馆,慌里慌张地离开了。

  我在宾馆里睡了好几个小时,眼见离飞机起飞时间只有两个小时了,宋蓓才回到宾馆,我立刻发现她两只眼圈红彤彤的,似乎刚刚哭过。无论我怎么盘问,她矢口否认自己哭过。两人七手八脚地收拾东西,然后拼命往机场赶,总算是在值机柜台关闭的最后五分钟,我们赶到了机场。

  总之,巴黎之行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开始,然后又稀里糊涂的结束。

  57

  半年后,张姐再次邀请我去当编剧。

  跟上次写情景喜剧不同,这次是写社会题材剧,穿插着一些破案的时髦镜头,一共四十集,稿费高得吓人,我主写,但名字挂第二编剧,一个拿过许多奖项的名编挂第一编剧。

  不过对我来说,这无所谓,我看重的是钱。话说回来,我本就是个可有可无的小货色嘛!张姐对我说,如果我能顺利完成,所得钱财,非常可观。我算了一下,这笔钱如果用来买车,可以买一打奥拓,想想这笔钱就令人心动。

  动笔之前,我跟着张姐介绍的人四处去体验生活。

  我隐姓埋名,和那些素昧平生的公司员工,老总,民工,罪犯,还有警察打起了交道。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我见识了各种各样的生活。走到北京的核心,我才明白,生活如此残酷和艰辛,几乎投射在每个人身上的都是阴影多于阳光,对比之下,才知道我们是如此幸运和幸福。

  我渐渐发现了北京的美,我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青年漂到这片嘈杂的城市里,任由生活的皮鞭一次次抽打在他们身上,抽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也不愿离开这里。

  在北京,不管你的梦想和生活虚也好,实也好,都无所谓。这里是个包容的天地,容得不同的人,也容得不同的青春。

  两个月体验生活的日子结束,我开始闭关写作。咖啡、茶叶、香烟、键盘,像所有的自由撰稿人一样,我备了个齐。我一天在屋里要徘徊几十次。我皱紧眉头想着一个个动人的情节,想着剧里的人说的每一句话。我编织着别人的故事的同时,想用辛勤与执着,编织着我的生活和我的梦想。

  一天,我坐在电脑前,奋力地敲敲打打,张姐给我来了个电话,让我晚上跟着一个公安突击组,去某夜总会里体验体验另类生活。我挂上电话,不怀好意地想,另类生活,什么叫另类生活啊。

  带着期待的心情,我从郊区匆忙赶到张姐说的那个分局。来到二楼办公室,找人问了一下,就见到了联系人。那人叫我安心坐在警局里候着。下午的饭在分局的食堂吃的,伙食还算不错。吃完后,又让我回屋继续等着。

  行动定在晚上十一点。十点五十左右,我被人叫出去坐上一辆警用的灰色PASSAT,我瞥见车后面有一排车跟着。车亮着警灯,没拉警报,往前疾驶。二十分钟后,车队到了那家会馆门口。

  行动开始!

  饶是我有心理准备,还是被那个阵势给吓到了。几十个武警荷枪实弹跳下车,迅速控制住大楼几个出口。男警女警往会所里一拥,当场擒住几十位小姐跟嫖客。我跟着一个姓徐的副队,穿梭在各个装饰暧昧的屋子里,见一对对男女赤身裸体,掩面坐在屋里,其中难免有些哭哭泣泣的。

  我感到惊心动魄的同时,又痛心不已。我十分怀疑这赤裸裸的现场难道就是所谓的体验生活?这明摆着就是折磨我脆弱的对于社会的神经。我提到这件事,当然不仅仅是体验生活这么简单。那次突击检查中,让我完全意想不到的是,我居然在那里见到了宋蓓的妹妹,那个漂亮到极点的小女生,宋茜。

  在一间同样大小,同样布置的屋子里,宋茜神情自若,赤身裸体,坐在屋里的拐角,冷冷地看着面前的一起。同其他屋子里的女孩不同的是,宋茜丝毫不顾忌自己脸面,更没去手忙脚乱地穿衣服,而是挑着二郎腿,悠闲地坐在里面那张粉色的床上,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嘴角还挂着微笑,大有丝毫不顾忌自己是个女人的架势,不顾忌自己赤裸着的年轻身体,不顾及自己那对傲然耸立的乳房。

  我看见了她。

  她看见了我。

  宋茜有些吃惊,估计她没想到,在这种场合会遇到我。她记忆力还算不错:“哦,许哥,是你啊?”随后她有些没脸没皮地冲我笑,“怎么,许哥,你改行当警察了?”

  我没搭理她。我本想说上那么几句,可我觉得有把锋利的刀割在我的喉咙上,脖子呼呼漏风,声带断裂,一句话也说不出。

  宋茜洁白的左肩膀上,留着几个鲜红的牙印,血淋淋得有点吓人。

  我指着:”怎么回事?“

  她一边往身上套衣服,一边指着蹲在地上捂着脸的胖子,平淡地说:“他的杰作。人老了,那个东西不行,就只能靠点变态法子,让自己爽爽,也怪可怜的。他说了,咬一口一千,可惜今天这钱我是拿不到了。”

  我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我控制不住自己,简直控制不住自己,大有面前这个女子是我的妹妹,我的亲妹妹的感觉。我冲上前去,抡圆胳膊,一个重重的耳光狠狠抽在胖子的猪屁股样的脸上,又狠踢了几脚。“妈的,狗日的,我踢死你,你个人渣,你个禽兽。”我骂他踢他抽他,我简直想置胖子于死地。

  我是踢足球的,下脚又重,很快,胖子瘫在地上,大嚷大叫。

  一个男警闻声冲了进来,从我背后一脚把我踹倒。

  我爬起来,还要继续踢那个胖子。那个男警又踢了我一脚,麻利地我紧紧抱住,他大声吆喝:“你是谁?你他妈的是干吗的?跑这里撒什么疯?”

  没想到宋茜在这种场合下,展现出了英勇的一面。她衣服刚套了一半,见警察踹我,跟着尖叫起来,冲过来,死命拖那个警察,嘴里骂那个警察:“你妈的个×,你妈的个×,你凭什么踢他?”

  屋子里顿时乱的不成样子。

  那个姓徐的带队警察闻声赶来:“小葛,松开他,松开他。”他命令抱着我的那个警察松开我。

  “徐队,他是谁啊,把这个胖子打得不轻。”

  姓徐的警察看着我,又看了看蹲在地上呻吟的胖子,没说话。

  胖子见有人给他撑腰,赶紧哼唧道:“警察打人,警察打人。”

  我冲他吼:“我不是警察,你别冤枉人家警察。警察才懒得打你个人渣呢。妈的,以后我看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你个废物,打死你个狗娘养的。”我咆哮,我怒吼,我不是我了。

  徐队见状,让姓葛的警察把那胖子先带了出去。

  等姓葛的警察和那胖子走了出去,他对我说:“哥们儿,悠着点,犯不着。”说完,就走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关上。果然是队长,我很佩服他的眼力。他看出来了,我和宋茜有点关系,甚至,很可能关系还不一般。

  门关上,宋茜走到沙发前,从沙发上拿起自己的外套。

  外套穿好了,她低着头一声不吭。

  我说:“宋茜,你怎么会这样?你姐姐那么关心你,你缺钱可以跟你姐姐说啊,甚至可以跟我说啊。”

  她嘿嘿一笑,黑色粗壮的假睫毛差点被她抖落下来:“可已经这样了,”她说,“没解释的必要了吧?”

  宋茜不回答我,抬头对我说:“许哥,我听我姐说,你背诵诗词挺拿手的吧,我给你背首古词吧?”

  她完全不等我答应,就开始背了起来,是李煜的那首《乌夜啼》,这是一首连小学生都能背出来的词。

  宋茜很认真,一字一句地背起来:“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背完了,宋茜痛苦地对我说——她终于感到了一些痛苦,这是我唯一欣慰的地方。她说:“许哥,有些事从开始就注定是个错误。错的一塌糊涂。有些人注定无法回忆。回忆总是充满了痛苦。倘若一个人处在如此的境地里,那么她对未来又会有何奢望。所以,无所谓充斥着我的生活,我唯一的目标是让年轻的自己,能够有些积攒。纯粹靠我自己双手赢得的积攒,哪怕是以你所看到的这种方式。总之,我要说的是,你未必了解我的过去,未必了解我,甚至连宋蓓你都未必了解,所以,你无从批判我是对还是错。我的人生从高中时代开始,就注定要一路向东,谁也无法改变,何况身处中心的我?我的人生只能一路向东,我改变不了,真的改变不了。对不起,许哥,我让你失望了,对不起,但此事与宋蓓无关,所以你能不能替我保个密。”说完,她不等我回答,就推门走了出去。门口站着一个女警,她一伸手,女警就给她扣上了手铐。

  门慢慢关上了,又是一扇紧闭的门,又是一个熟悉的女人走出去之后,门就慢慢关上了。

  宋茜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什么让她无法改变?我不解。我大为不解。我万般纠结。终于,我流出泪来。无声的,泪滚烫,像烙铁从我脸上划下,划出一道深深的伤痕,我觉得一种坚守了好久的美好,在这个猥琐的场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坐在房间里窄窄的沙发上,久久不能释怀。我就那么悲伤哽塞了好久好久,才摇晃着站起来,往外走。

  徐队一直在大厅里等我。他坐在褐色的单人沙发上,抽着烟,见我走出来,立刻站了起来,关心地问我:“我说,小兄弟,你脸色这么差,没事吧?”

  我勉强笑笑:“没事,没事。”

  他望着我说:“兄弟,没事,不算个大事,那女的估计很快就能放出来,走个形式而已,别放在心上,再说,她这样的女人,也合着要……”他说这话,是在安慰我,看我没什么回应,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我勉强说了声:“谢谢你。”

  我和他一起走到门口,我站在台阶上,看他发动了那辆警灯闪烁的PASSAT。

  他摇下车前窗玻璃,冲我伸手,示意我上去。我走上前,对他说:“徐哥,要不你先走,我想自己走走。”

  他愣愣地看着我说:“哥们儿,你没事吧?”

  我说:“没事,就想自己走走,也好整理整理思绪。”

  他想了一下说:“这样啊?那也好,那你方便的时候给张姐挂个电话,就说我圆满完成任务。”

  我说:“好的,好的。”

  一排警车颇有气势地开走了,每一辆车里都是黑洞洞的,像魔鬼的眼睛,我看不清宋茜被关在哪一只魔鬼的眼睛里。我朝着警车驶走的相反方向走去。我大脑空空荡荡,我身体松松垮垮。我茫然地向前走,走过一盏又一盏的路灯,走过一棵又一棵的绿化树。一辆辆汽车呼啸着从我身边驶过,一个个行人默不作声,来来往往。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停了下来,这里是哪里,我不知道?我要走向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就那样漫无目的地等待着红灯一次次变成绿灯,等待着绿灯一次次变成红灯。

  一阵风吹过,头顶的国槐树叶唰唰作响。我仰首望天,不见一粒星月。漆黑的夜空一团混沌,没有内容,没有深度,还是原来那个北京的夜。

  58

  五个月后,我坐在电脑前,终于把这个漫长的故事叙述完毕,也挣到了此生最多的一笔钱。

  或许因为“宋茜事件”对我的影响,我的情感始终高亢而悲伤,故事写得极其投入,制作人和投资方对剧本比较满意,居然破天荒地没作什么克扣,就把总款的70%付给了我。

  我不知道宋蓓是不是知道宋茜在做这样的事情。事实上,我和宋蓓联系都没联系。那段时间,我周围的一切人都很少同我联系。在北京这个2000万人的大都市里,我孤独唯一,独自承受着漫长故事的冲击。

  写完几十万字的东西,我感觉自己再次被掏空,这个时候,宋蓓打来了电话,说是有个人想请我吃饭。

  我问她:“是谁?我一不是官,二不是商的,谁会请我吃饭?”

  “你这个人也真是,有饭就吃,问那么多干吗?你的剧本不是写完了吗?正好也出来轻松轻松。”

  一句话正说到我的心坎里。

  放下电话,我就打了辆黑车,到东直门的簋街和宋蓓汇合。我匆忙赶到那家麻辣香锅店里,发现宋蓓他们已经到了。

  一共三个人,宋蓓,宋茜,还有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浓眉大眼帅小伙,那天的宋茜真是光辉夺目。九月的天气,北京多少已入秋季,宋茜穿着一身浅青色的裙装,上面缀满了玫瑰红的大花瓣,胸部束着一条天蓝色的腰带,中间精心地挽成一个美丽的蝴蝶结。修长的小腿,细瘦的腰身,丰满的身体,完美的五官,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楚楚动人,如同电脑程序设计出来的人物一般,如此完美,让人看着颇觉心疼。

  宋茜甜甜地说:“许哥,那件事,谢谢你哦。”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事后才想起,她说的应该是会馆里头的那件事。

  宋茜接着介绍:“许哥,你好,这是我的朋友,姜伟,在北理工读大四。”

  姜伟赶紧冲我伸出手:“许哥好。”

  宋蓓把我拉到她身边坐下。如此一来,我和宋蓓坐在一边,姜伟和宋茜坐在一边。我和姜伟对着,宋蓓和宋茜对着。大家坐定,宋蓓开心地说:“老兄,你还真行。我这个当姐的那么多年,也没能混上宋茜的一顿饭。她点名道姓地要请你吃饭。说了好几次了,我才敢给你打电话。你瞧瞧人家,我从小到大,都没见她穿过裙子,好,大秋天的,还愣是穿着这么一件漂亮的裙子来了,老许你还记得吗,她这个怪癖,我跟你提起过。”

  宋茜乐不可支,居然破天荒地没有跟宋蓓顶着说,她声音中有些撒娇的味道:“妹为悦己者容嘛!”

  宋蓓立刻闹腾开了:“这个你可得说清啊,两个男人呢,你为姜伟容那可以,为你许哥容,那我可就不批准了。”

  一句话,四个人开心地笑了起来。

  我突然想起来了,前年年末,我和宋蓓在她的小屋里彻夜长聊时,她确实说过宋茜身材极佳,却从来不愿意穿裙子。

  那天,我们喝的是红酒。宋蓓没开车,宋茜也破天荒地嚷嚷要喝上几杯。我和姜伟自然奉陪。结果,一瓶红酒上来,十分钟不到,就全喝了下去。

  酒过三巡,宋蓓俨然以家长的口吻在说话:“老许,你说说,宋茜这丫头像话不像话。你说说,放着姜伟这么好的男孩不要,你说她还想找个什么样的?”

  “谁说我不要了,我只是还在考验他。”宋茜伶牙俐齿地反击。

  “人家工作适应期还有个时间,那你说说你的考验期是多长?”

  “恩……三个月吧,三个月后,要是这家伙表现尚可,我正式接纳他!”

  “这可是你说的啊!”宋蓓已经有些醉意,笑得更是开心,她举起酒杯:“来,为了宋茜这句话,我们再干一杯。”

  喝着喝着,我发现一件怪事,我们三个都已经有八分醉了,宋茜却像个没事人一样。只是脸上有些酒意,脸色多了几分血色,增添了几分活泼。

  我说:“宋茜,你酒量很好啊?”

  宋茜幽幽地说:“心有所属,便不会喝醉了。”

  我一愣,接着,又被宋蓓拉着找姜伟喝酒。觥筹交错间,我有些喜欢上了这种氛围,亲姐妹,两个男人,似乎算得上是四人约会了吧?我在即将醉倒之前,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想:“如果卡门真的有在天之灵,她会不会为此情此景而感动?她会不会觉得这样的饭更有家庭聚会的味道?”

  59

  那次聚会后,我考虑了两天,下定决心,要和宋蓓一起生活。

  无论未来怎样,经历了过去这些,或许已经能够更好地照顾女人了吧。或许,老大不小的了,总不能就这么晃悠着吧?如果真的要找个女人结婚,周围的人似乎没有比宋蓓更为合适的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我立刻给宋蓓打电话。但与此时,宋蓓如同失踪了一般,我颇为失望地给她拨过去,手机总是关机。她也很久没给我打来电话。期间,剧组让我回去了两趟,跟着组里讨论了几回剧本。这是协议里写好的,我自然不能拒绝。一直没有宋蓓的消息,心中难免不快,跟剧组小吵了一番,最后的尾款也没能全部拿到手。

  眼见着这一年的秋天就过去了,冬天如期来临。

  元旦前,我接到了宋蓓的电话。

  电话里,宋蓓如同变了个人,她声音中充满了不安,少了很多往日的那种干脆,她吞吞吐吐:“老兄,请问你最近可有时间,能否陪我出去一趟。”

  “去哪里?你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对头?”

  “去九寨吧!冬天的九寨据说还不错。”她似乎早已想好了要去九寨。

  “怎么会想到去那里?”

  “九寨,人间的天堂嘛,去那里怀念一下逝去的人,希望他们也能够住在天堂里。”

  我立刻想到了卡门,掐指算算,卡门确实离我们而去快半年之久了。是的,朋友之请,又是宋蓓,我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

  宋蓓末了在电话里的最后一句话是:“明天就走,机票我已经买好了。”

  次日,我们约好在机场见面。一上飞机,宋蓓就沙哑着嗓子,问空姐要了两条毛毯放在身边。

  飞机起飞后,刚刚飞稳,她把座椅往后放了放,拉上旁边的遮光板,给我一条毛毯,自己盖上毛毯,呼呼睡去。我随手翻了翻机载杂志,多是些无聊的广告,名表、豪车、烈酒等等。不久,我困意也袭了上来,跟着睡去。一路上,我们没喝水,没吃餐食,两人如同动物,进入了短暂的冬眠。怕是整整睡了接近2个小时。飞机落地前半个小时,空姐很有礼貌地把我们叫醒,说是飞机快要落地了。醒来的宋蓓依然一言不发,她拉开遮光板,强烈的光线立刻蜂拥进来,让我很不适应,我赶紧把头扭向后边。过了一会儿,我转回头,看见宋蓓正冲我微微笑着,她轻轻地摸了摸我的手,然后扭头定定地看着窗外。

  我对宋蓓的沉默感到有些担心。

  一路走来,我发现自己周围的女人总是喜欢用沉默这种方式来折磨我。当年,沈乔菁一沉默,就表明她生气,极端生气,我就会小心翼翼地装孙子、赔不是,痛下决心要对沈乔菁同学好上一辈子。如今,宋蓓一沉默,我下意识地会猜测,宋蓓肯定又遇到了什么事情,而且是让她纠结其中而不能自拔的事情。

  会是什么事情呢?我想不通,我只希望不是件太坏太坏的事。

  飞机即将落地,发动机轰鸣的声音有些刺耳。飞机下降速度很快,气压把我的耳膜折磨得刺痛至极。我从小窗口往外看,冬日的双流机场附近,小山阔土,层层叠叠,也有不少绿色相间。一条条阡陌把风景分割。汽车如同火柴盒般大小,在其上往来穿梭。

  在双流机场,我们稍作停留,接着,踏上了飞往九寨的航班。下午3点多钟,我们在九黄机场顺利降落。出了机场后,我们俩打了辆车,直奔定好的九寨天堂饭店。酒店比我想象中的路程要远,开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到了地方后,发现酒店确实不错,心中的一些不快迅速消失。

  酒店是宋蓓在网上订的。进了酒店,她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我坐在前厅的沙发上看着行李。

  虽是冬季,酒店里的人依然不少。大多是年轻人,成双成对。男人女人们穿着各式羽绒服和雪地衣,无一例外都是满脸笑容,有些走在大厅里还要把手紧紧拉在一起。看来,这些都是享受冬季特价的小情侣。

  几分钟后,宋蓓办完入住手续,她把一张房卡和我的身份证递给了我:“你住5层,521房间,”说着又补充道,“我住在419。”

  听她这么安排,我有些不解。我本以为我们会住在一间房里。没想到她定了两间,而且分布在两层。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安排,住一间不就行了吗?”

  她痛苦地摇摇头,有些凄楚地说:“别问为什么,就这么住下,好吗?”

  我看了看她,顺从地点了点头。

  宋蓓咬着苍白的嘴唇说,谢谢。

  60

  次日一早,洗漱完毕,我来到419房间,叫上宋蓓一起到酒店餐厅吃了早饭。饭后,我们背着包,在酒店大堂等了一会儿,坐着提前约好的车,开始进沟。

  宋蓓之前来过几次,对九寨沟内的景点十分熟悉。上车后,她直接让师傅开往树正沟。虽是冬日,一路风景也还怡人,我大多数时间看着窗外。对我来说,宋蓓沉默的时间实在有些太久了,让我有些不忍再看她。

  半路上,宋蓓问司机,树正沟什么地方比较清幽,人少些。

  司机不假思索地说,芦苇海,那里人少,另外那里的景色也实在值得一看。

  宋蓓回了句,直接去芦苇海吧。

  芦苇海这个地,我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介绍。高原水泊如海,海中遍布芦苇,黑白鸟儿翻飞其中,很不错的地方。很快,车到了地方。下了车,有种无边的震撼覆盖了我全部的神经。那风景实在没的说。虽是冬日,远处的山头依然遍布着绿色,犹如天地间多了一道深绿色的背景。晴空朗日,枯黄的芦苇肆无忌惮地铺满了湖面,中间只留出一条狭窄的墨绿色水带,犹如一个隐居者的蓑衣中间,卡了一条清幽的玉腰带,恰到好处,过目难忘。深冬时分,纤瘦的芦苇早已枯透,大地一片金黄。无数棵芦苇默默立在日光下,有风吹来,芦苇丛便开始摇曳,面前的大地似乎都要摇晃。能听得见芦苇枯叶互相摩挲的声音。白花干枯的芦花,如同落在黄芦上万只白鸟,永不起飞。

  宋蓓依然是一言不发,把手放在羽绒服的口袋里,顺着路,缓慢地往下边湖滩走去。

  我背着包,紧紧跟着她,本想掏出相机照几张相,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在湖边立了一会儿,宋蓓终于开口说话了:“太美的景色,总让人觉得心里不安,你说是不是?”

  “我没太理解你的话。”我老老实实地说。

  “也许不是不安,是怕一夜之间失去的心理更重些。就像眼前这景色,虽然很美,但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恍若梦中才能见到,”她似乎怕我依然不理解,接着说了下去,“就好像它实在太美了,好像随时都会有失去的可能。你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它,可依然挽回不了局面。”

  我十分不安,说实话,我依然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宋蓓叹了口气:“有时,粗糙点还是好的。过于精细的东西,如同珍贵的瓷器,无论你保护的多么小心,但还是会失去它。简直无法留存下来。”

  “是这么一回事。”我毫无原则地附和着。说这话的时候,我对自己有些失望。我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宋蓓了,事实上并不是。我知道,她说的这些话充满了复杂的意味,她期盼着我能听出她的话中之话,弦外之音。可我如此的愚不可及,居然不懂她说的这番话究竟出自何意。

  她望着眼前无边无际的芦苇,歉意地说:“许千山,这两天,实在有些对不起。”

  我不解地问:“怎么了,有什么对不起?”

  她苦笑:“对不起你的多了。比如,大冬天的把你弄到这个鬼地方来。来了又不和你住一个屋,把你一个人凉在屋里。而且,九寨本来值得一游的,但是我猫着性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也没有征求你的意见。”

  我说:“作为你的跟班,我很乐意你这么做,说明你没拿我当外人。”

  “那倒是。”说着,她又沉默,接着弯腰捡了块小石头,握在手心中,奋力向面前的芦荡深处扔去。

  宋蓓的力气并不大,石头落在不远处的芦苇深处。

  石头坠落的过程中,碰断了一根枯黄的芦叶,落入水中的声音也听得清清楚楚。她拍了拍手,把手心中石头的灰土打掉,随即叹了口气:“我想我已经把事情理清了,所有的事情都理清了。一些事从最开始到现在,包括究竟为何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我始终没想清楚。昨晚我一夜未睡,一切的一切,怕都是已经想清楚了。正因为想清楚了,所以才想着该结束了,我还是需要以后的生活。”说到这里,她看着我,“晚上我想把这些事一股脑地说给你听,行不行?像当初刚认识那样,把一些心里的事说给你听,可好?”

  我点点头:“乐于倾听。”

  接下来,宋蓓顺着湖边开始漫无目的地走。我故意放缓脚步,离她六七米的位置,紧跟不停。渐渐的,我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宋蓓说的这些事究竟是什么事呢?会不会跟我有关呢?

  走在前面的宋蓓忽然惊起了一滩水鸟。

  那些鸟争先恐后地把红脚往后伸出,纷纷探着细长的脖子,争相向远处飞去。阳光从阴云中摆脱出来,照耀着万物。中间那条玉带之水,颜色瞬间大变,金色粼粼中,透着新鲜的透明色。

  所有的芦苇都在沉默。芦花映水,一派寂寥。

  61

  晚上,我们早早吃完晚饭,在电梯里告别,各自回了房间。

  回到房间后,我抓紧时间洗了个澡。用电吹风吹干湿漉漉的头发,换上一身柔软的棉布运动服。我以为宋蓓会很快上来。等了半天,不见她上来,随手打开电视机,正放着新闻联播。原来不过七点刚过,时间确实有些早。几分钟后,我的心渐渐被不安所占据,又盼着宋蓓晚上来一会儿。我实在不知道一向说话大大方方的宋蓓,又会说些什么吞吞吐吐的话来。

  我手里拿着遥控器,换来换去,很快把几十个台都换了一遍,七点多钟基本上放的都是新闻联播,剩下的几个台也激不起我的兴趣。最后,索性关了电视,睁着眼,和衣躺在床上。脑子里如同糨糊,啥事情也想不透彻。每隔几分钟,我就解开手机屏幕的锁,看看几点了。就这样,一直捱到了9点多钟,终于有人敲门了。

  我赶紧跳起来,打开门,门口却站着一个服务生。他手里拎着一个竹制篮子,里面放着一瓶红酒,还有几样常见的零食。见我开门,他说:“先生,这是您房间点的吧?”

  我疑惑地摇摇头。

  他看了看单子:“你是姓许,叫许千山吗?半小时前您打了电话订了这些东西。”

  我立刻想到,可能是宋蓓定的这些东西,赶紧接茬说:“哦,可能是我一起来的朋友定的,你给我吧,一共多少钱?”

  “暂时不用您支付,算在房费里即可。”接着,他把单子递给我,我在上面签了字。他拎着篮子进了屋,用随身带来的开瓶器把酒打开,然后礼貌地同我告别。

  又过了半个小时,敲门声再次响起,我打开门,这一次,门口站着的正是宋蓓,她头发湿漉漉的,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套服,脚上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棉拖鞋,这副模样,显然是刚洗过澡不久。

  “酒送来了吧?”她开口就问。

  果然是宋蓓要的酒。我冲她点点头。

  宋蓓神情有些疲倦:“昨天一夜未睡,今天又山里湖里的跑了一趟,结果刚才被热水那么一泡,稀里糊涂地在浴缸里就睡着了。要不是水变凉,把我生生冻醒了,只怕是要睡到明天早上去了。醒来后,浑身发冷,立刻想到了酒。这样一想,衣服还未来得及穿,浑身往下滴着水珠,就跳出了浴室,光着身子,给前台打了电话,让他们找人给送瓶酒来。”

  我笑了。接着,把宋蓓让到屋里,关好房间的门。把刚才服务生送来的两只高脚杯拿到洗手间里,用凉水仔细地冲了冲。从卫生间走出来,我发现宋蓓已经把那张小茶几搬到了窗户前,几样零食摆在了茶几上,两个小沙发一边一个摆好。

  “挺利索的嘛!”我夸赞。

  “那是,天生当家庭妇女的好手,只是没机会展示罢了。”

  我往两个杯子里倒上些酒。宋蓓端起杯子,熟练地晃了晃,然后把杯子举到鼻尖前,闻了闻,然后用舌头尖喝了一点,咂了咂嘴说:“饭店的酒就是不行,比我们飞机上提供的免费酒都要差一些。”顿了一下,她问我,“对了,你知道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的区别吗?”

  我摇摇头:“无非都是酒嘛,一个白色,一个红色而已。”

  “亏你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学生,怎么一点求知欲都没有呢?表面看是白色和红色的区别,事实上,两种酒从酿造一开始就截然不同。简单地说吧,酿红葡萄酒需要把葡萄的皮和果核全部放进去酿造。而白葡萄酒则是只用葡萄的果肉,皮啊,果核啊,一律要清除掉的。”

  “你对葡萄酒还是蛮有学问的嘛!”

  “那是,这可是我在法国专门跟人请教的。”说到这里,本是兴高采烈的她,又变成白天那副样子,良久,她问我,“你想不想知道,我问的是谁?”

  “专家呗,或者是纯种的法国人,高个子大鼻梁,头发微微卷一些,帅得一塌糊涂……”我喝着酒,信口开河。

  “是沈乔菁。”她说道。

  老实说,这个答案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本来瘫坐在椅子上的,听宋蓓说出沈乔菁这三个字,我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你说谁,沈乔菁?”

  “是的,确实是沈乔菁告诉我的。”

  我愣住了。

  她喝了口酒:“一会儿,我要把一切都告诉你,包括葡萄酒与沈乔菁,眼下,我还不太想说。接着喝酒吧。喝完这瓶酒,我从头讲起。从宋茜讲起。”

  我能说什么?我只能点点头,但心中的疑惑俨然已经从狂风转变成了龙卷风。宋蓓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她又接着给我讲起了葡萄酒的酒经。我第一次知道光秃秃的葡萄干下头的根足足可以长到二十米左右。此外,她还唠叨了一通地窖啊,橡木桶啊,回甘啊,石灰质的味道啊,单宁啊,都是我之前没听过的词语,但跟葡萄酒有关。那瓶酒喝的漫长而学术。宋蓓似乎是为了教会我如何品鉴红酒,才点的那瓶酒。可我清楚的知道,这瓶酒和品鉴红酒毫无关联。

  62

  一瓶红酒细细的品鉴完毕,宋蓓放下了杯子:“先说说宋茜吧!”她不温不火的开了头。“那丫头最终没能战胜自己,选择了自杀,也就是说,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再无需受些什么不必要的折磨。”

  我听了这话大吃一惊:“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会这样?”

  “还记得那次我们四个人在簋街吃饭吗?你,我,宋茜,还有姜伟。次日晚上,她就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宾馆,开了间房,割腕。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没气息了。其实,那天,我们应该有所察觉。她从不那么大口大口的喝酒,从不穿裙子,却以如此一副面目示人,想必是有所考虑的。”

  我脑子里顿时乱的不成样子。我想起了那晚那个装束、神情都几近完美的女孩。那件浅青色的裙装,上面缀满了玫瑰红的大花瓣,胸部束着一条天蓝色的腰带,中间精心地挽成一个美丽的蝴蝶结。那天的宋茜犹如一件瓷器。没想到,此刻已是阴阳相隔。有什么想不开的事呢?要把如此完美的自己送上绝路?留下那么多巨大的遗憾在我们心中?

  “千山,事实上,此次冬天里非要邀请你来这种地方,主要的是想排解宋茜离我而去的糟糕心情。刚来的时候,我心里乱得不行,不知是否该向你开口。好在昨天晚上一夜未睡,想通了不少事情。包括宋茜的离我们而去。按理说,短短的一年时间,送走了卡门,又送走了宋茜,对我来说实在不妙。但我觉得,事实上,从宋茜高中时发生的那件事开始,我就知道,这糟糕的事情也许终有一天会发生。于是,它像预料中的那样最终来了,无可避免。想想曾经的那件事,也许确实是我和卡门对不起宋茜。当时,我们想给她换一条路。但其实我们错了。我想她一定对你说过人的路是生来注定的,不易改变的之类的话吧?”

  我点头。我想起了那天在会所中遇到她,她柔美凄怆地背诵着人生长恨水长东时的情景,如今细细品味,竟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那样的充满宿命感。

  我忍不住地问:“你所说的关于宋茜高中时代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事呢?”

  宋蓓避而不谈,依然按照她的思绪往下说,看来她一定是把所有的思绪都整理好了。她喝了口温水:“今年七月,你陪我去参加卡门的葬礼。然后和我一起抱着卡门的骨灰回她老家,在那里我们度过了十分快乐的日子。你还记得有个五六岁的男孩叫我妈妈吗?”

  我点头:“当时,你说那是你的孩子。”

  “事实上,那并不是我的孩子,而是宋茜的孩子。”

  “宋茜的孩子?”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确实如此,那孩子是宋茜在高二生下的。说来十分可悲,那孩子的父亲与宋茜同岁,当时差不多十七岁。只是在孩子没有出生前,他父亲就离开了人世。”

  听到这里,我似乎只能沉默,心中越发同情宋茜那丫头,有这样的经历,精神上难免不饱受折磨。

  宋蓓继续说着,一刻也没有要停息的意思。

  “宋茜和那个叫小武的男孩是在卡门老家认识的。冥冥之中,也许真的有所谓的缘分吧!那个小武聪颖异常,却性格孤僻,似乎很难和人沟通,有时会坐在空地上,发上一整天的呆。老家那里,沟壑纵横,每家每户都有些竹篓子之类的,用来捕鱼。那小武从未跟别人学过,但只用一片刀,就可以让竹篾翻飞,一上午能编出一堆精致的竹篓来,而且上鱼也比同龄孩子多的多。据说,一切编制品他过目不忘。我看过他曾经送给宋茜的一套竹编的小动物和昆虫,螳螂、螃蟹、青虾等等,每一件都栩栩如生,让人不由心生赞叹。宋茜简直把这些东西当作至宝,经常在晚上熄灯睡觉后,还要起身打开灯来,拿出来细细观摩。只是这孩子家里穷,并未能读几天书,否则想必是个大大的天才。那年暑假,宋茜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始终高烧不退,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血样已经高的十分吓人。医生说,吊瓶已经打的够多,再打下去,怕是连正常细胞也受影响。因此,他建议卡门给宋茜找个清静的地方。卡门想都没想,连夜开车就把宋茜送到了老家。”

  到了老家,宋茜情形确实大有好转,每天吃些从河里捞上来的新鲜鱼虾和菱角藕荷之类的,呼吸从田野吹来的新鲜空气,很是滋养人的精神。过了几天,宋茜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没事的时候就走到庄外的河边,在那里闲逛。结果,她在那里遇到了小武。按理说,小武这孩子见了生人从不说话,但他见了宋茜,眼睛一亮,话也就多了起来。奇怪的是,他一眼就看出宋茜前段时间住过院,身体很虚弱。二话没说,山上湖里弄回来一堆乱七八糟的野菜,放在一个石臼中捣成烂泥,然后抹在宋茜的大拇指和食指相连的虎口处。神奇般的,宋茜居然痊愈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宋茜精神奇好,每天早早吃饭,就去找小武,看他熟练地破开青竹,然后编各种各样的小物件。有时,宋茜出题,说是想要个什么什么样的东西,小武就按照宋茜的描述,很快完工。有一次,宋茜半开玩笑地对小武说,你给我编个飞天吧!小武那孩子从未读过书,哪里知道什么飞天,饶是如此,他听了宋茜的述说,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也就半个小时的功夫,一个翩若惊鸿的飞天就编制出来了。当时,宋茜就流泪了。这是宋茜后来对我悄悄说的。在宋茜眼中,小武对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比较特别,用他手中的竹子来认识,所以他超于常人。”

  是卡门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外婆,最先发现小武和宋茜关系有些不正常的。在老家,没几个人待见小武,一来那人家里实在是穷,二来这孩子有些古怪,没几个大人喜欢他。外婆见到宋茜老往小武那里跑,她没埋怨宋茜,毕竟在她眼中,宋茜是城里人,是客,无需说什么太多的话。但小武就不同了,她私下里把小武找过来说了一通,让他不要再接近宋茜。”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宋茜和小武越走越近,外婆不由担心起来。她苦口婆心说了一通宋茜。宋茜似乎答应了,次日上午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再出去。但到了中午,宋茜趁外婆做饭的工夫,还是溜了出去。外婆进屋取米,发现宋茜没了,赶紧到村外的河边去找。到了河边的柳树下,见小武编竹篾的那些东西还在,但人没了踪影,远处斜坡就是一片茂密的山竹,看样子两人是钻竹林了。外婆顿时害怕了,她担心小武趁着中午,四下无人,做坏事。于是,她赶紧回到家里,叫了几户邻居,上竹林里去找。大中午的,正是最热的时候,十几个人穿行在密密的竹林里。最终把两个孩子找到了。找到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惊诧了。当时,宋茜和小武两个人站在竹林深处,紧紧抱在一起,两人上身的衣服穿着整齐,只是下边的裤子全部褪到了脚脖子,而且一股细细的鲜血从宋茜的大腿根往下流着。总之,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两个人是做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了。外婆一口气没上来,当场被宋茜气昏了。这两人也许是用情太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居然还是过了老半天,才慢慢地把裤子从脚脖子上提起来,大有一切都不在乎的架势。当天晚上,接到电话的卡门,火急火燎地赶到了老家,把宋茜接了回去。宋茜死也不肯,卡门发了脾气,连抽了宋茜十几个大嘴巴子,生生把宋茜弄回了城里。”

  按理说,事情已经至此,算是结束了,毕竟一个乡下,一个城里。但没想到小武那孩子异常执着。不知从哪里居然打听到我们在城里的住址,没几天就出现在了我们家附近的那条街道。卡门一见,担心极了。思来虑去,找了几个小混混,把小武架到黑胡同里吓唬了一番。小武那孩子,丝毫不为之动摇,依然是日日执着地来到我们家门口。宋茜也想方设法偷跑出去。那段时间,家里的正常生活被这两个活宝完全打乱了。最后,还是卡门想出了个办法。她亲自出面,找小武谈了谈,大约的意思是,宋茜现在还小,还得上学,就是两人两情相悦,至少也得把书读完。然后卡门开车拉着小武回到老家,回到老家后,卡门直截了当地给了小武两万块钱,言下之意,小武不要再去缠着宋茜。”

  送完小武,卡门开车回城。那天老天似乎发了怒,卡门开车开到一半,天就下起了大雨。那雨真是大,当时我在城里的家里,整个窗户都黑了,天摇地动,雨水如同河水一样汹涌四溢,整个家里如同沉入海底。我害怕的不得了,到了宋茜屋里,发现她正在默默流泪。我以为她是被雨吓着了,过去安慰她。没想到,她神情呆滞,喃喃自语,说是小武的日子不多了。”

  卡门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将近七八点钟了,雨丝毫没有小的意思,依然势如瓢泼。天地黑成一团,外面的路灯几乎都要被雨淋灭了。我在雨声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安然入睡。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半夜醒来,外面依然在下雨,而且似乎还听到雨中有人在喊叫,接着,又很快睡去。到了次日,天还没亮,我们的家门被警察给敲开了。那时大雨临近结束,天上刮着零星的雨雾。卡门把门打开,这才发现大门旁站着一个年轻人,面色安详,只是略显苍白,全身早已淋透。卡门仔细一看,居然是那个硬骨头小武。真不知他一夜之间,是如何冒着那么大的雨,跑那么远的路。卡门有些生气,刚想责备他几句。警察张嘴说,这个人已经死去多时了。你说说,有多可怕,一个人就硬站在雨中被雨淋死了,当然也许是冻死的。卡门简直吓坏了。警察后来调查一番,此事确实和我们家也没多大关联,便不了了之。但直挺挺的,如同一根瘦长的石棍立在大地上的小武,从此成为了我们家的梦魇。在小武随身带的蛇皮袋里,警察还翻出了两个制作精美的竹编物件,一个气势恢宏的长龙,一个翩翩起舞的凤凰,真是匠心独运。可惜,那东西被警察当作证物带走了。奇怪的是,此事自始至终,宋茜都没有说三道四,更没有什么痛苦万分的表情。她越是这样,我和卡门越是不安。那时,我已经读大二了,很是读了一些大风起于青萍之末的辩证故事。我认为,宋茜如此安静,一定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事实上,我们远远低估了宋茜这丫头。她其实用这种沉默来给自己争取时间。开学后,她像其他学生一样,准时到校上课。成绩一如既往的好,在年级一骑绝尘,各科成绩都是出类拔萃。如此,我和卡门就少了一些担忧,直到次年三四月份。宋茜突然告诉卡门,她再过几天就要生孩子了。卡门听到这个消息,几乎要疯掉了。那时,再做掉孩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何况宋茜意志无比坚决,没等卡门开口,她就把狠话发在了前头。倘若卡门想些不该想的法子,那么她会用一尸两命来回报她。卡门早已被小武直挺挺的死去吓着了,眼下,她对一切都抱以相信。最终,宋茜顺利生下了这个孩子。有了孩子,宋茜长出一口气。只是对卡门再也不搭理。人的心都是肉长的。卡门见了孩子,也就退让了一步。最终,商量来商量去,卡门把那孩子送到了老家。当然,这个孩子来路不明,恰好我已经读了大学。国家规定大学生可以生孩子,于是,这个孩子名义上便是我生的了。也是从孩子出生那天起,宋茜就变得异常节俭,把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给孩子攒着。”

  宋茜割腕前,给我来了个电话。闲聊了几句。那个电话里,宋茜第一次对卡门表示了歉意。她还详细地问了一下她和小武的那个儿子的近况。然后说了些不痛不痒的话,就挂上了电话。接着,又给我来了个电话,说是自己记性很差,希望我能替她记下银行卡密码。这个要求我自然无法拒绝,于是,她便把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了我。当天晚上,宋茜就永远地离开了我。她死后,我拿着她的银行卡去查了一下,老天,这丫头神不知鬼不觉,居然攒下了100多万。真不知她是怎么攒的。后来在遗书中,我才发现,原来她背着我们去了很多会馆,当小姐、做应陪女。原来宋茜对身体厌倦日久,早已想好最终的归宿,因此,在她看来,临走前替儿子攒点钱,必是天经地义的。这一点,让我不能不想起卡门,她们似乎天生一样的宿命,总是以这种可怕的方式来忘记过去的那个自己。”

  总之,在宋茜的事情上,很多时候我在想,我和卡门没错什么,关于那个两万块钱的主意也是我出的。当时,我正在家里过暑假。不过,想想,那么好的一个女儿,一个妹妹,轮到谁当妈妈、当姐姐,都不希望她和一个那样的男孩在一起,因为在我们看来,这丫头简直前途无量。无论如何要拆开他们的想法,在中国也许比比皆是吧。但我们都没想到,人活一辈子,又为什么非要如此的与命运背道而驰呢?所以,宋茜的离去,我为她感到轻松,前所未有的轻松。说点自私的话,我也轻松了很多,终于不用日夜担心那只悬在脑袋上空的靴子,掉下来砸到鼻子上。”

  63

  宋蓓讲完宋茜后,神情大为轻松。她端起面前的杯子,大口大口灌着开水,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那接下来,我来讲讲沈乔菁吧!”

  我惊讶:“你还知道沈乔菁的事呢?”

  宋蓓表情终于有些开心,有些得意,她说:“你以为几年前,悦光过生日,我一身职业装是故意去吊你们的胃口的?我那是肩负重任。”

  “肩负重任,这话怎么讲?”

  “说来也巧,那时我工作刚满一年,刚拿到飞国际的资格证,第一趟航班就执飞巴黎。我自然十分兴奋。在飞机上服务的那叫一个热情。我推着饮料车,走到飞机中间的时候,就觉得有个女的很面熟。仔细一看,好像是同住一个宿舍楼的,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但听说她的男朋友给她编过一个大宋王朝的故事。后来,送完饮料,我走回去,悄悄给她塞了个纸条,问她是不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她看了纸条,一惊,果然被我猜中了,还真是她。恰好那天航班不是很满,我在后头给她另找了座,旁边是空的。这样一来,她在那个宽敞的位置可以好好休息休息。我给旅客送完餐食,就闲住了。我坐在她身边,和她聊了一会儿。聊来聊去,她就说到了你。说到了你的好。当时我很不解,为什么她把你说的那么好,可还要同你分手,偷偷摸摸地来到法国?”

  这番话,如果不是宋蓓说的,我简直难以置信:“你说她同我分手后,去了法国?”

  宋蓓点点头:“千真万确。后来,我渐渐了解了她的想法。总之,从我们那样的大学毕业,很容易让人产生过高的理想,对生活、对人生、对工作,而且还抱有无穷无尽的自信。但如果一个人一直生活在这种状态中,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也不过平庸的一分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也需要在大城市里挤公交车,也需要经受柴米油盐的熏烤,也需要对上司唯唯诺诺,小心翼翼,那么,理想还有吗?最初坚守的那些和大学里学到的那些是否还有用呢?再往更深层次的想,老天爷啊,真是步步在走下山路啊,未来的日子真是永远也快乐不起来了啊!所以,她对我说,突然发现你这么快就能挣到很可观的工资,这么快就要与她谈起结婚生子,甚至买房子买车。她感到害怕了。你们男生或许对这种心理永远不了解。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在你们心中或许永远都有一个女生,但在女生心中永远都有一个巴黎!”

  我重复道:“在你们心中或许永远都有一个女生,但在女生心中永远都有一个巴黎!”忽然前尘往事尽摆眼前,我前所未有的明白了一切,明白了那时沈乔菁为何突然决定离我而去,她不是对我产生了恐惧,她是对我有可能沿着社会给我们铺就的那条未来道路,产生了恐惧。总说,女人总比男人更有先觉,我终于相信了。

  “所以,那次航班回来之后,我就对你这个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七找八找,碰巧遇到了悦光过生日,于是,我便装模作样的去了那里。刚开始,你没有到,我有些失望,话说的也就少了。聚会嘛,就是这样,一开始你话少了,时间长了,你想张嘴也就说不出来了。那天晚上,我一直想和你聊聊沈乔菁的事,但你们一帮人只顾着闹酒,于是,我就不再提及这事。而人总是奇妙异常,那天未说,反而以后见了面更是说不出来了。否则,会多么难为情啊,哦,让你以为我是为了一睹你许千山的芳容,才想方设法靠近你的!”

  我呵呵笑了。

  “那天晚上,在你的家里,我们第一次上床。也不知为什么就抱在了一起,然后不想分开。当时,我知道自己还和郭常民在一起,所以,对我而言,做那样的事儿,是十分内疚的。但那天晚上,我答应你帮你找找沈乔菁,自然就不好轻言放弃。卡门离我而去,我工作也没了多大的动力。当初选空乘主要是为了气气卡门,再说空乘实在是累,飞来飞去,永远没有尽头,大有孙悟空飞不出如来佛祖手心的宿命。但想到你,那么长时间还为沈乔菁动容,没办法,我一边忍着丧母之痛,一边还是咬牙坚持飞航班。我主动跟排班的头儿搞好关系,那段时间,我反复飞巴黎。长航线其实是挺累人的,还要反复倒时差,身体稍差就受不了。但下了飞机,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在驻地同乘务长请了假,就直奔沈乔菁的住处。搞的组里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找了个法国男人,有个保守的乘务员很长时间不搭理我,我估计她是很看不上我这种人,怎么,在国内抱个老男人的大腿,来法国还这么不检点?但我一点都不在乎,总之,我觉得自己那晚答应了你,看看能不能帮你试着挽回沈乔菁。那段时间,我的想法单一而固执,就是一定要想方设法地把她劝说回来。但沈乔菁固执的很。接触了几次之后,我发现,你的那个沈乔菁过的并不如意。你知道的,欧洲经济似乎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巴黎虽说是个国际化都市,你买东西可以,但找工作很难。用当地人的话说,中国人不得了,只会工作,不知道享受。如果把职位给了中国人,那其他人压力都大的不得了。这就叫自己不干活,也不能让爱干活的人进来。所以,她读了两年语言大学后,就放弃了继续读下去的念头。整日在中餐馆、时尚购物店打点零工。期间,遇到了一个高鼻子的法国人。据她说,长得不仅不帅,甚至还有些糟糕,为人懒惰,喜欢沾花惹草。反正被她说的一无是处。但饶是如此,沈乔菁还是选择了和他住在一起。也许是女人天性使然,有个男人在身边,即使是提不起来的男人,也总有些依靠感的。秋天时节,沈乔菁就会和许多当地的中国留学生一起,到勃艮第啊,到波尔多啊替当地人收葡萄。大铁剪,弯着腰,有时要干到月上中天。时间就是金钱嘛,大串的葡萄和黝黑的葡萄枝,把一双柔媚的手,一双读着唐诗宋词的手变得粗糙异常,简直苦的要命,更深层次的说,那是对一贯追求细致生活的灵魂的折磨。但饶是如此,也不想回国。一来既然出来了,什么都放弃了,再回去,自己也觉得有些凄惨;二来,已经逐渐适应了那样的生活。半年后,她和那个法国男人领了证,想通过这个方法取得长久居住权。法国男人便以此为依靠,更加肆无忌惮。沈乔菁先后为他流了两次产。但流完孩子后,依然要辛辛苦苦地到各种店里去打零工。”

  我分明看到了沈乔菁一副无助的样子,心中有股悲伤在翻腾。

  宋蓓两手紧紧交叉在一起:“我劝她回来。我告诉她这几年你是如何想着她的。沈乔菁听了后,挺感动的。她说你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好人。是个有上进心的人。但是她毁了你。否则,也许你会像很多中国市场经济下成长起来的白金一代,能够忍辱负重,能够一天不停地工作二十四小时,能够用自己的肩膀撑下一个家庭,能够昂首挺胸地走在北京的长安大街上。她说大学四年,她其实一直生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换句话说,她不想过那种毕业后,找个事业单位稳定下来,嫁人生子,变成黄脸婆,苦心经营家庭的中国式妇女。她有自己的追求。正是这种思想,让她贻害无穷。她失去了一切。现在回头看看,那种生活也许更适合自己。毕竟她生在中国,有些追求看似前卫,但骨子里早已受到很多国人的影响了。比如存钱这一条。她比任何一个法国人都看重把钱留给明天的生活方式。”

  那一次,我让你陪我一起去巴黎,说是想借着去巴黎,散散卡门离我们而去的心。事实上,我是想给你们安排个见面的机会。出发前,我厚着脸皮,好说歹说,沈乔菁总算同意见你。为了给你惊喜,我没告诉你。但下了飞机后,沈乔菁就变了卦,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见你。我当时就着急了。再打她电话就打不通了。老实说,仅这一点我就有些看不上她。换作是我,就是同男朋友撕破脸皮大打出手怒目相向终成仇人,也不会拒绝再见面的。我从戴高乐机场出来,往酒店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沈乔菁这厮对不起你。我想着想着,忽然觉得自己挺愚笨的。这年头,外面的那些男人多么可怕啊,有几个好男人?有诡计多端的,有性格变态的,有一肚子花花肠子的,总之,能真心实意对女人好的男人怕是没几个。看着你这么个潜力股,为什么我非要费尽力气帮你找到沈乔菁,然后把你拱手送出去。论姿色我也不比她差到哪里。这么一想,就认真起来,陪你好好在巴黎玩了一通。那几天,是我第一次把你当作男朋友来看待的。”

  “回国前,我以为此次巴黎之旅,将以我们关系更加密切而告终时,没想到沈乔菁主动联系到了我。于是,最后那天下午,我找了个借口溜了出去。在香榭丽舍大街附近的一个临街咖啡厅。我和沈乔菁露天坐着,看着车来车往,聊了一个下午。那时我才深深明白,沈乔菁为何不见你的缘由,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小人之见啊。事实上,沈乔菁像很多很多中国高中生一样,在懵懂与仰视中,完成了自己的初恋。她以为老汪是她的初恋。其实,岁月弥久,她逐渐发现,你无论在哪个方面都算得上她的初恋。那种最初的甜蜜也好,那种小心翼翼怕一夜之间失去她也好。拉开距离,反而看的更加清楚。所以,悦光婚礼那次,她正好读的语言学院有个假期,于是她就硬着头皮去看了看你。看完你,之后,弥漫的是无穷无尽的哀伤,以至于她回到法国后,很久很久陷入那种哀伤而不能自拔!你去巴黎那次,她已经习惯了那种孤独的生活,因为有些记忆,没曾沾染现在的生活,所以时间愈久,也越珍贵,她害怕因为见到你而真的永远失去你。我想你知道,沈乔菁一定是那样的女生。”

  我点点头,我能说什么?宋蓓甚至比我更了解那个满脑子稀奇古怪的沈乔菁。

  宋蓓接着述说。

  “那天,她给我讲了个自己的故事,我的泪止不住地流。她说刚到法国不久,身在异国他乡,眼见在国内的那些老友,一个两个有车有房,生了小孩,成了家庭,虽说工作氛围未必那么轻松,但每天也总觉得往上走的感觉。而她呢,越来越觉得自己就这么漂着,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漂着,没有故乡,没有家,没有朋友。虽说后来嫁了个法国男人,但那种同床异梦更让人觉得无味。有一天下午,她索然无味地沿着塞纳河,向着上游走去。那一天,她突然很渴望走向远方,恨不得走进远的不能再远的天空深处,然后再也不用回到现实中来。许千山,你知道吗?后来,有一天,我在飞航班的途中,趁着休息的工夫,坐在飞机后头的小椅子上,读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时,里面那个小王子孤独而忧伤,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小星球上看落日下山。当我的读到‘啊,小王子,我就这样渐渐明白你过着忧郁的小日子。很长一段时期,你唯一的消遣就是欣赏落日的清辉时,我真的没能止住自己的情绪,不能自己的我想到了沈乔菁,想到了在巴黎清冷的街头,她独在异乡为异客,在塞纳河边,她迎着落日在徘徊,我在航班上哭的稀里哗啦。乘务长问我怎么了,我哪好意思说,总不能说,我为了个女孩哭的吧!”说到这里,宋蓓眼圈红红的,转而又乐了,“也挺有意思,跟你在一起,居然也喜欢上了沈乔菁这家伙,她确实是个韵味十足的人。”

  我笑了。

  宋蓓也笑了。

  谁能想到,我们相对而笑,居然是为了沈乔菁这厮。

  64

  宋蓓终于有些累了,她长长地出了口气。

  然而很快,面色再次凝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良久,她还是说出来了,话语充满了不安:“千山,我想也许你会奇怪,为什么这次来到这里,我们会住在两个房间,毕竟我们互相脱光光抱在一起的事情都经历了,那么又何必在意住在酒店的同一间房子里呢?可是我不能。至少这一次我不能。一来,我最近始终在想,也许,那个沈乔菁真的值得你去爱,那是个不错的女孩,你和她经历的那些,点点滴滴,都值得我深深羡慕。”

  一直以来,我也一直未能告诉你,或者说小心眼般地未能直截了当地对你说,如今她人在巴黎,心在中国,或者说心在你的身上。我想,经历了异国他乡的生活和名存实亡的婚姻,或许,再次回来的她,远比那时离开老汪时的她,更为忠贞不渝。二来,说点私心话吧。关于我的。这次,宋茜那丫头特别在遗书里提到了你,她说,以她自以为是、还算睿智的眼光,你呢,还算一个很不错的人。她希望我能像卡门那样,把过去的自己扔掉,用一个崭新的自己,主动点,和你走到一起。当然,如果未能和你走在一起,那么,她希望我去找追求她的姜伟,然后和姜伟一起生活,宋茜说她欠姜伟很多。既然此生做了姐妹,那么偿还感情的事情也只好拜托给我了。但,无论如何,她希望我未来的生活,有个前提,要照顾好她的孩子。

  千山,这一路走下来,我该扔的全都扔掉了,足以有理由重新获得一个开始。所以,经过这漫长的一夜,我说完了,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就我个人来说,我想告诉你,用一颗最真的心对你说,这么说,我多少有些害臊,那就是,我很想和你在一起,很想很想和你在一起。虽然我知道,过往很多年轻时做过的稀里糊涂的事,让我无法对这个结果奢望太多。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人还算不错,那么,你就到419去吧,把419房间里的那个姑娘当作一个陌生的,一个可爱的女生看待,一个在九寨沟风景如画中邂逅的美丽女孩看待吧,然后主动和她说,你好,我爱你,让我们立刻开始吧,我会毫不犹豫地投入你的怀抱,永不再分离!”

  说完,宋蓓站了起来,走向房门,没有回头,然后慢慢关上了门。

  我头再次疼了起来。

  我略显孤单地站在那里,脚不知该迈向何方。

  略呆了几分钟,忽然觉得背后有些不同,扭头一看,深黄色的窗帘外,隐约透出一片苍白。我和宋蓓居然聊了差不多整整一夜。我再看看眼前的小茶几,昨夜用过的红酒杯壁上,残存的红酒已经变成了暗红色的斑点,染得杯子难看至极。

  我一夜未睡,却丝毫没有困意,勉强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

  东方既白,逝者如斯。

  窗外到处是耀眼的白。今夕何夕?竟然在这里又遇到了一场不算太大的雪。夜雪初霁。红日未升,依然处处银装素裹。近处楼下,有工作人员在铲雪,间或互相用雪打闹,一派生机勃勃。远处的群山,隐藏在厚重的湿雾里,不见颜色。

  我想,此刻那芦苇湖上也必是一片宁静吧。

  所有的野鸭都躲在雪的深处相拥安眠。所有的芦苇如最初的姿势傲然站立。正想到湖中那一带碧水也许无比清冷时,忽然,我觉得眼角有些滚烫,如同灼伤般地刺痛着神经。我惊恐地用手一摸,居然不知何时已流下了泪。那泪经由我一碰,迅速从脸颊滑落,倏地跌在了窗前的毛毯深处,不见踪影。

  我一时愣在那里,苦苦冥想,这行泪究竟为何而流,又为谁而流……

  责任编辑 石一枫

  本文选自文汇出版社同名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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