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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作为文化的复合符号——阎刚系列乡土小说对民俗的表现与建构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江文艺评论 热度: 20084
◆桑大鹏 甘 野

  阎刚系列乡土小说《圣手》《狗事》《皮袄》《调解》《出走》《河葬》《媒人》《口哨》是其“河口系列”以民俗为表现对象的短篇小说集群。小说虽是短篇形制,但含蕴深厚。文本不仅呈现了乡村民俗的原生态,更代入作者对民俗文化的自身体验。故民俗在阎刚笔下不完全是被原汁原味地描摹,还有发乎个人体验的重建,使民俗成为一个文化的复合符号。

一、上头婆婆的最后挽歌

千百年来,民俗是人类为了维护群体的延续而生发的人伦价值与风俗习尚,人伦观是民俗的核心价值,因受到群体的推崇而成为个人的自觉,无数个人对人伦的自觉坚守最终造就了具有统一习俗和行为模式的群体。在封闭的乡村,个人更因坚守人伦才有活着的自信,以及紧靠群体的力量获得感。任何试图撬动这种人伦观甚至不经意间对习俗有所不敬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不祥。这种“亵渎人伦,冒犯习俗将招致不祥”的理念已由乡村的集体无意识转进为个体无意识。小说《圣手》深度揭示了此种个体无意识的巨大力量。

  上头婆婆三姑专为即将出嫁的准新娘扯脸(又称“绞面”)——乡民称专为出嫁姑娘扯脸的年长女性为“上头婆婆”,三姑手艺精湛,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经手的新娘子个个光鲜水嫩,心怀感恩,三姑大半辈子也从中获得成就感。凡封闭山村的上头婆婆,都有一个从不宣之于口但众所默认的共识:她所绞面的姑娘都将以处女身份嫁出去!某次城里来招工,隔壁两位俊俏姑娘为了面试顺利过关,就请求三姑为她们扯脸——这已有违准新娘才扯脸的习俗,但生在人情社会的三姑未能免于人情,就应请把两位姑娘打扮得光彩动人,她们顺利应招之后却到城里从事卖身行当,被警察带走。维护女性贞操是封闭乡村至尊至严的人伦观。消息传到乡里,对姑娘父母和整个山村造成雷霆般的轰击,三姑自以为此事与自己有解不开的关系:为非出嫁的姑娘扯脸已违背习俗,又把她们装点得光鲜水嫩送进淫窟,自己罪孽深重,若不走错第一步,就不会有第二步的严重后果。违背习俗的罪孽感深入三姑的潜意识开始发挥作用,文本写道:

  三姑神情恍惚,那天,她边铡麦秸,就想,要不是自己的这双手作孽,那姑娘兴许就面试不上。三姑的泪水又来了,看那笋尖样的手指象蛇头,铡刀下去,全身雷击一般,殷红的血,成线地往下流。三姑的右手断了三根手指头。三姑被送进医院,同去的人不少,挤得病房满满的。经过手术,三姑的断手指接上了,她泪汩汩地低语,这是报应。

  读者可将此直接视作一种有关精神病理学的叙述样本。三姑所在的封闭乡村千百年来已将处女的贞操视作必须固守、维护的至高人伦,她为无数待嫁的处女绞面是她生存的信心来源和价值基础,为准新娘绞面既是在向旁人宣称“我手下出去的都是处女”,以此印证“我维护了习俗的纯洁与纯粹”,又是让这些嫁出去的姑娘向外宣称“河口乡村的女子依然纯洁,习俗依然淳厚”,这是一件于村社于自己双赢的事,因此表证人伦的纯粹乃至于成为三姑心中牢不可破的原则。如今两个打工的姑娘出去卖身居然是出于自己无意间的设计,这使三姑的心结被无情摧毁。弗洛伊德说:“一个人如果遭受到损毁其生活基础的创伤,他会完全灰心丧气以致对现在和未来都失去了兴趣而永久地沉迷于过去”。如此,三姑自责没有严守只为准新娘绞面之俗而铸成大错,已自觉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与面向未来的勇气。她自觉是传统人伦的罪人,由此产生深重的负罪感,负罪感成为她的心结。

  如果说表证女性贞操的原则推动了三姑积极成为上头婆婆的行为自觉,那么负罪感的心结最终也会表现在行动之上。按弗洛伊德、荣格、弗洛姆等一批精神分析学家的共同认知,人在潜意识里的固结力量会以某种下意识的行动流露出来,其目的和效果就是释放或舒缓潜意识久受压抑的情结。三姑被铡刀铡掉三根手指看似无意,实则正是潜意识的负罪感在惩罚自己以减缓罪孽感,这三根手指曾协助三姑施展妙法使多少处女成为河口村社纯洁习俗的符号表证,如今残酷断指正是对三姑损毁河口习俗的有力惩戒,故三姑坦然地说“这是报应!”——这是一种自觉必须受罚的卑微接受,似乎不如此其负罪感不会得到舒缓。

  《圣手》把一种民俗放到人物潜意识里来观察,对民俗进行微观透视,解释了民俗得以传承的心智原因与情意力量。文本一面描述民俗的外在表相形态,一面深入人物心理进行内部精神体认,某种程度上重建了民俗得以成立并代代传承的文化心理之根,使民俗成为一种复合文化意象。在此基础上,作者以三姑的遭遇展示了某种民俗在现代意识的冲击下将要涣然冰释的必然,预示了民俗的未来前景。上头婆婆的赎罪之举作为其本人的最后挽歌也成了河口民俗的未来悲歌。

二、芦苇荡里的游魂

人都有“出走”的本能,走到哪里去?走向自己适以自存的乐土,走向某种虚拟的美好未来,走向心中的理想,走向繁复的意义。故“出走”的目的向来不是简单的,对主体而言,它是为了获得某种内在的充实。小说《出走》以某种特殊的表现方式表达了“人”之“出走”的繁复意义。

  父亲因为与母亲的个性矛盾从家里负气出走,走向门前浩渺无边的芦苇荡,从此一去不回,乡亲们推断父亲一定死在芦苇荡里了,请来丧葬队为没有遗体的亡父送丧。幼小的“我”虽见证了父母互不相让的个性冲突,知道家庭破裂和父亲之死不可挽回,但内心里对父亲的依恋使“我”终究不能接受此种纯粹形式化的丧仪,于是众多奇妙的幻象在“我”眼前、在丧葬仪式的行进中一一涌现。奇怪的是,所有幻象都是为了铺就父亲的出走之路。

  有一个神秘的幻象在“我”心中固执地定格:父亲出走的那天下午,火红的夕阳下,门前无边的芦苇荡一片起伏的血色,父亲背着草鞋在芦苇荡里踟蹰独行。“父亲那晚打草鞋很不顺利。中间的绳索老是断裂,父亲总是不厌其烦地接上又织,织了又断,父亲几乎没有织成一双草鞋”———幼小的“我”不能完全理解父亲出走的意义,但“血色芦苇荡”的幻象预示父亲出走将要遭遇不祥,此种预感又在父亲无法织成一双草鞋的事件中得到印证。民俗信仰认为,绳索断裂预示将要遭遇不顺。幻象与实景都在预言一种意义:死亡。

  死亡已成事实,丧葬队伍被请来聚集于“我”家开始做送丧法事,母亲把父亲拒绝用来打草鞋的一片白布撕成布条缠在“我”们头上,让“我”们跪在歌师们面前感谢他们——这些平日里与父亲或近或远的大人们此刻居然不约而同地进入某种仪式,平静而聚精会神地、协同而绝无旁顾地完成某个仪式,丧葬仪式历经千百年的熬炼居然成了指导人的心理、行为的规约性力量。在旁人看来,他们所唱丧歌就是对亡者的理解、悲感、同情与祝福。

  父亲在祝福中似乎又重新“活”过来,“我”看到“父亲的步点恰好应着了那歌师们的鼓点。我这才感觉到,父亲原本不是在穿行芦苇荡,而是踏着鼓点在起舞,虽然他总是那种没有变化的僵硬表情。既然这样,父亲的出走就不是受难,而是享受。因此我们只要听到那节奏分明的鼓点,我们就能在芦苇荡里看到父亲。”——幼小的心灵不能接受父亲死亡的痛苦,他幻觉性地看到了父亲的神魂随着丧鼓起舞,在歌师们的祝福中得到了安宁。

  “复活”的父亲以一种特异的“常态”在我眼前晃动:“其实这里面也有父亲多年的朋友,父亲连睬都不睬,仿佛这些人都是该这么办的。父亲在我们中间穿行,仿佛就是我能看见,我不知他要忙活啥,他一会儿在厅堂,一会儿又去里屋的橱柜前翻检什么。父亲的行动之快是我不能想象的,他就像风一样飘忽着,堂屋里都挤满了为他送行的人,他却能在中间游刃自如地穿行,那些他熟悉的面孔没有谁与他打过一声招呼”——沉默寡言是父亲生活的常态,“我”虽对父亲不理会外人表示不满,但此种熟悉的漠然却对我是无限的慰藉。幼小的灵魂里充满了对父亲复活的强烈愿望,哪怕父亲以冷漠的情态现身。

  忙里忙外的父亲终于可以上路了:他从橱柜里找到了“我”认定的那个灰土布卷成的行囊背在驼弯的背上,直直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歌师们随着他走,我们一行则紧跟歌师,我看见父亲的步履是那样的稳健,歌师们的步点无法跟上,我们自然也跟不上歌师们的步点。父亲是向那片广袤的芦苇荡走去的,那芦苇荡就近在咫尺,仿佛伸手可及,但却怎么也靠不近”——即便歌师们见惯了死亡,但也无法完全跟上父亲死亡的意义,只能在芦苇荡岸边点画父亲的形迹,将一种生命的结束凝定为永恒,使自己恐慌的内心获得暂时的安稳。而“我”们(包括母亲)就对此种死亡的意义完全茫然无知了。眼前广袤的芦苇荡随风舞动,似近实远,正在一力张扬着自己无限的内蕴。沉默的父亲是否因对芦苇荡有着特别的领悟、因无人可以对话而只好沉默?是否因母亲太不理解父亲而有无法打破的隔膜,他只好拿生命来献祭这片芦苇荡的无限?父亲并不是不安于家庭生活,只是有一种内在的丰富无人理解,唯有芦苇荡才能与父亲发生充分的感应,因此走向芦苇荡其实是走向了某种只可意会无法言说的内蕴。“我”至此恍惚能够理解父亲出走的全部意义了。

  一种安抚亡魂的丧葬习俗被作者用魔幻现实主义笔法表现出来,实景与幻觉、生活与玄想交替出现,使得出走而死亡的命意具备了多重意味:父亲走向意义的繁兴,歌师获得仪式的安稳,“我”(包括母亲)对死亡意义的浩叹。至此,丧葬习俗成为一个文化的复合意象。

三、精心设计的狗事

中国传统的乡村,最能践行儒家的人伦之道,人伦在乡村有着最稳定而持久的形态。当儒家伦理被推行于文化的主流价值观时,由这种伦理主导的媒妁、礼法婚姻比法律婚姻更具尊严而应被维护。人伦指引着乡村的婚丧嫁娶、生养死葬,构成了乡村稳定的民俗。但人欲,主要是人的情欲冲动毕竟是最活跃的因素。情欲冲动固然不可冒犯媒妁婚姻的尊严,但却在固执地、隐秘地悄然行事,这就是在乡村虽若有若无、却从未断裂的“偷情”习俗。尴尬的是,一直以来偷情习俗居然与婚姻习俗并行不悖、表里相应。于是,正当与不正当,防范与偷试便演绎着乡村底层世俗民风的精彩故事。小说《狗事》可视作对此种民风的观察与写照。

  丈夫外出打工,王会玲留守在家陪伴读中学的儿子,某天给儿子送去换洗衣服,认识了学校旁边的餐馆厨师吴华民,二人当晚在王会玲家无所顾忌、干柴烈火。王会玲婆母——精明强悍的柳成英为防范儿媳出轨,养了一条叫声如雷轰的大白狗放在门前,照看着儿媳家的后门。每次狗叫声响起,柳成英就唤起老公李友胜出去查看,往往一无所获——小说的故事主干就是一个礼法与情欲的冲突故事,由此释放出自由与规范、防范与冒犯、保守与颠覆、合理与非法、不良阴私挑战公序良俗之互反互成的意义,本质是展现两种民俗(媒妁婚姻与偷情)各自成立的理由与行进轨迹。

  凶猛的大白狗成为吴王二人的心病,某次吴华民在大白狗的轰叫声中摔碎了脚脖,王会玲怨恨婆母,婆媳关系更见紧张。吴华民多方设法要除掉大白狗,但终究计无所出。李友胜多次查探,但意味深长地未置可否——在礼法与情欲之冲突的延展中,人性本质彰显无遗,每个人都行进在各自的意义体认中,因立场不同而使冲突加剧,表明明与暗两种习俗一旦遭遇,其对立是如此不可调和。此中唯有公公李友胜的未置可否意味深长,他大约要试图调和与平衡?但是,平衡有可能吗?

  王会玲利用公公生日买来丰盛的酒食为公公庆生,顺便提出要把大白狗牵到身边为自己作伴,吴华民用牛肉终于收买了大白狗,二人从此安心偷情。与此同时,李友胜对老婆的一番谩骂开导使之如醍醐灌顶:

  李友胜脖子一扭,指着柳成英说,牛日的,你折腾,你再瞎折腾。你不弄出点事来你是不会歇手的。你的那碟子酱谁不清楚?到时候,你不就是想把那狗往镇上一放,帮你认出个人来么?我问你,你就是认出人来了你又能怎么了?你还去撮合他们不成?你也不想想你的儿子。他一个大男人一年四季在外面,他就不会去找女人,他就那么傻二球?你把会玲逼走了,闹得鸡飞蛋打,你就那么心安理得?

  ——果然是醍醐灌顶!柳成英杀掉了大白狗,李友胜的平衡成功了!媒妁婚姻本来不以爱情为成立的理由,按照曾有过出轨经验的李友胜理解,旧式婚姻以传宗接代和性的互相满足为目的,礼法不过是为性的满足提供一种众所公认的合理渠道。既如此,性就可作为婚姻之外的必要补充,此种补充并不会颠覆既有婚姻的稳定,与其逼使儿媳出走,使儿子的婚姻在抓奸的鸡飞狗跳、在众人的非议中土崩瓦解,何如维护他们既有家室的稳定?何况出门在外的儿子也当有所渔猎。当儿子回家后,儿媳自当与奸夫分手。这就是李友胜说服老婆的无可奈何的平衡策,是一种以妥协求胜的选择。

  《狗事》通过细解乡村底层偷情的隐秘民俗,获得了一种“化蛹为蝶”的隐喻效果:众所公认、理所当然的礼法婚姻习俗在情欲的私密冲动挑战中被迫放开禁制,包容异端,以此重获既有模式,但“变异”也就不可避免。这就显示了一种“化蛹为蝶”的意义:一面是既有模式的永无变异,一面是内质的生生不息,蝴蝶永远是那一只蝴蝶,永远又不是那一只蝴蝶。儒家文化笼罩下的媒妁、礼法婚姻习俗以此具备了一种“流变”意味。

四、错谬在河葬中

观念和信仰一旦形成,就被习俗模式固定下来,成为模式的意志,影响人的行为方式。随着时间的延伸和累积,此种习俗模式的意志会对人的情感、心态带来不利的影响。当人们由于无意间的行为错谬而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时,人们会感受到习俗是如此乖张,不合人情。此时,“陋习”之名将是习俗不可逃避的阴影。小说《河葬》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观察习俗乖谬的样本。

  十岁的羊子身患哮喘,羊子爹得顺去找生产队长批准出纳借80元钱为羊子做手术,未果。母亲秀芝亲自去队长家,将身子交给队长借到了钱,但羊子终究死在手术台上。医院汽车将羊子尸体送到村口,队长召集村民为羊子治丧——在今天人们的想象中,上世纪七十年代农村村干部公正而清廉。事实上远不是这样,村干部的权力从来就是可以对底层百姓生杀予夺,即便是一个生产队长,即便卑微百姓想找队上“借”钱,生产队长照样可变现为权色交易。权色交易由来已久,这成了村社人们无奈默认的人情基础,但因权力盲视而来的伤害也会把一种习俗导向丑陋。

  羊子尸体不能抬进屋——短命而死的人之鬼魂会给家里带来灾殃——只能放在屋外,队长和几个壮汉做好简陋的木匣装进羊子尸体。按习俗,早死的儿童(鄂西、江汉平原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等地又名为“化生子”)只能赤条条被埋葬,但秀芝心疼儿子坚持要为羊子裹一片灰土布,队长照办;又为羊子脸上盖上一本语录——他在地下有机会读书,本来有人拿来一本账本,但队长害怕羊子在阴间成为地主将被批斗,不许;人们合力弯弯绕绕走了一个大圈将木匣抬到河滩,挖开软泥准备埋进去。队长为斩草除根,重新剥光羊子衣服在河滩上烧成灰烬,有人要分剥下来的衣服,队长认为拿回去将要包私生子,不许;队长直接将尸体河葬:“讨债鬼,该漂江落河!”“队长蹚到齐腰深的水,就将尸体抛开,双手浇了几捧河水在羊子僵直的尸体上。羊子流走了。”

  一系列讲究太繁复了。大体而言,这一处理化生子的河葬习俗、仪式之各个环节,都是人类文明前夜的原始思维的遗留:原始思维认为人死而有魂,化生子之魂会给家里带来不祥,故遗体不能进门;装进简陋的木匣要使化生子死无可念,另找投生之处;化生子赤条条而来,也要赤条条而去,穿上衣服会带走家里财富;脸上盖书可引导化生子读书;抬棺弯弯绕绕走一大圈是使化生子迷路,不再找到原家;从化生子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如果拿回家只能重新包上化生子或私生子;让尸体随水流走,永别原家。我们还可以发现,整个过程得顺夫妻都没有参与,全是旁人完成,这也是一种原始思维的意味:化生子生死无关我事,别再留念!亲自处理丧葬会使化生子因留念亲情而不能投生或重新投生到原家。

  种种迹象表明,当原始思维渗透到仪式的各个环节时,也有仪式所属时代的观念跟着印入,脸上盖书本是通行于每个时代的固有方式,但盖什么书?盖上账房先生的账本将会成为地主,会被批斗,只好盖上当时随处可见的语录,寄托“读书明理”的愿望。但语录那么尊贵,怎会随死人陪葬?若细思其实相当惊悚,但原始思维似乎并不打算疏通显而易见的矛盾。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对此有更深的理解,他提出了原始思维具有“原逻辑”之说,原逻辑就是人类理性逻辑发生前夜、以感觉和想象为主导、以物我互渗意识为特征而发生神秘体验的初始逻辑:“可以把原始人的思维叫做原逻辑的思维,这与叫它神秘的思维有同等权利,与其说它们是两种彼此不同的特征,不如说是同一个基本属性的两个方面。如果单从表象的内涵来看,应当把它叫做神秘的思维;如果主要从表象的关联来看,则应当叫它原逻辑的思维……我说它是原逻辑的,只是想说它不像我们的思维那样,它首先是且主要是服从于‘互渗律’”。总之,原始思维的核心就是原逻辑,其特征是:1.只对对象的神秘力量和属性感兴趣;2.人与对象、实体及其符号代码之间是互渗关系;3.不关心万物之间显然的对立与矛盾,但也不回避矛盾。其实对矛盾的粗率处理,正是原始思维的特征之一,这也是它能够接受异质观念的原由。

  队长处理完羊子的河葬又与秀芝鬼混,惊闻羊子是自己的种。秀芝讲述了不小心怀孕的原委,队长如五雷轰顶,失魂落魄。

  除夕的晚上,队长喝了许多的烧酒,酒火烧心,晃晃然来到河谷的软泥上,打嗝,望河中心的急流。“羊子,我儿呐,你不走了,我来接你,你等着,你等着……”队长舌头直僵僵的。队长下水了,走了很远,沉下去了。

  ——在队长心中,他严格执行的河葬仪式至此对自身造成无可挽回的错误和钻心的伤痛,他主动沉入河水就是为此错误和伤痛殉葬。我们可以看出,队长似乎并不是为自己亲手葬子而后悔,而是感到河葬对亲生儿子过于残酷,自觉心中的痛悔只有自杀才能抹平。那么此时,他所一力认同和严格遵循的习俗会在他心中留下什么印象呢?

  现代文明强调对于死者也要保有必要的尊重,此种尊重不分种族、性别、年龄,不因他(她)是殇子、化生子就稍有疏忽。中国古来虽尊重“死者为大”,但这种尊重多是献给得享天年、寿尽而死的老人,对早死的儿童却极尽蔑视,并以习俗传承下来,体现在仪式的各个环节,成为一种对生者、死者带来巨大伤害的陋习。小说《河葬》揭示了此种乖张陋习对人的伤害,把此陋习虽能接受每个时代的异质观念但形式至今无变的本质描写出来,营造了一种文化的复合意象,虽是文学文本,但具有人类学的实证价值。

结语

阎刚系列民俗小说当然不只如上四部,但这四部具有代表性,代表了民俗的各种面向:《圣手》表述了守贞习俗本身对人的吸摄力,《出走》描写丧葬习俗对个体的意义启示,《狗事》透视礼法婚姻习俗意义的流变,《河葬》观察极化的殇子处理陋习对生者死者的双重伤害。丧葬习俗的各个环节能够诠释死者每个生命时段的价值,是其意义启示的源头之因;守贞习俗因其模式化而凝聚群体形成强大的集体意志,为个体提供力量来源,这是引人沉迷的动力之因;礼法与情欲冲荡不息,是其“化蛹为蝶”的流变之因;走向极化必将为生死两方带来双重伤害,是其必将被淘汰的自陋之因。站在历史发展的时间立场,《狗事》代表了习俗发展的未来方向。四部小说所涉民俗不仅本身具有复合意义,若通观阎刚民俗小说,其符号更具包容性,意义层累,叠床架屋,使民俗最终成为一个文化的复合符号。

  注释:

  [1]【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导论讲演》,周泉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242页。

  [2]【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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