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评论领域,戏剧评论有其特别之处。首先,在于评价对象的特殊性。一部舞台戏剧作品,因其艺术呈现的即时性、在场性,使其始终处在一种“未完成式”的创造动势之中。即使是相对完备的戏剧文本,除了受导演、音乐、舞台美术等因素影响外,还会因演员临场发挥的再创造而有所变化。同时,观众的现场参与,也会使台上台下呈一种情绪、情感的“多向反馈”状态,这种“活”的戏剧,与一部定稿出版的小说、与同为表演艺术而又被称为“遗憾的艺术”的电影作品相比,其不断生成的综合创造形态,其“有一千个导演(抑或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开放势能,其可以不断修复、弥补“遗憾”的再造功用,为戏剧批评提供了更为深广的建构空间和用武之地。再者,其评价对象所叠加出的多重技术性诉求,对于戏剧评论而言,也是需要胸有丘壑、别具慧眼地予以观照,以期发掘出其技术背后的审美信息及其“含金量”来。
戏剧评论处在一种动态的全视域观照之中。当一部戏的文本甫一完稿,评论就已介入,多次的剧本讨论包括立上舞台后的继续研讨探究,评论者洞若观火的专业审视,深入浅出的审美评价乃至建议,已参加到戏剧作品的建构中来。即使是相对完备的舞台演出,评论家仍会给出新的批评意见和完善方略。这是依据戏剧作品创造特性,戏剧评论本身所秉持的一种姿态,但在目前语境下却依然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一部戏剧一旦公演,付诸文字、见诸报端的大多是好话连篇,或是只见技术夸饰,少见审美评判,或是只见题材、主题的光鲜,少见厘析人物的鲜活质感,或是只有皮相的华彩渲染,少见内里的深度剖现,或是就戏论戏、就技论技,少了历史的逻辑的情感的人性开示与深刻启悟等。究其原因,或是作品的内在缺失,或是评论家与之的心理同构,抑或是评论家本身就该努力成为洞察秋毫的通识者而非“扁口鱼”,是深入堂奥、洞幽烛微的探索者而非“客里空”——这样的双向建构旨归于戏剧本体的充满互动张力的艺术建构!如此,一个戏剧批评家的知识建构在这里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般而言,一个专事戏剧评论的人,他对于中国戏剧的主要载体——戏曲艺术,得有较为通透的理解。比如关涉戏曲编剧的一般理论与特定要求,关涉戏曲音乐、声腔、曲牌、伴奏的相应要素,关涉演员表演的诸多方法、不同流派的表现风格等等。而戏剧的基础理论又引领着戏曲的戏剧性表达,在戏曲上则是“以歌舞演故事”,在戏剧上则是大致依循叙事文本、以演员自身为创造材料、当众表演进而塑造人物的一门艺术。如戏剧结构、人物性格、矛盾冲突、情境营造乃至语言风格,熔铸戏剧性的本体要素,包括戏剧类别的不同特点、特别是“风格化”的把握,都是不可或缺的知识储备。戏剧文学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文学性与戏剧性的是否有机融合,是评论家的一个重要观照点。我们说文艺作品要以人民为中心,归落到作品中,就必然被艺术地转换为以人物为轴心来进行创造。文学,无论是高尔基所说的“人学”,还是勃兰兑斯所说的“人类的心灵史”,人、人类、心灵等,始终是文学的终极关注。这些方面,莎士比亚堪称文学性与戏剧性交相熔铸出的难以逾越的巅峰,他笔下的人物如哈姆雷特、李尔王等,都能在特定戏剧情境中将自身置于更高的精神境界来观照苦难的人生,进而重新思考人的存在价值和终极性的问题。这是文学予戏剧以精神魂魄的魅力所在。
由戏曲而戏剧而文学,评论家自身的知识建构大体完备,但仍需更上层楼,攀上审美的台阶。尽管审美活动不自觉的一直贯穿于前述的创造过程之中,但于评论家而言,这里的审美,已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口语式表达,而是对整个美学体系的通透把握。这就涉及到艺术哲学、审美心理学及艺术社会学的相关学科精髓,即审美地把握评价对象的美学方法的化用。就“当众表演”的戏剧而言,“合规律性的真”与“合目的性的善”的自由统一形式——这一美的本质性法则,就特别切合戏剧的内在禀赋。尽管美学流派纷呈、价值取向或异,但戏剧的“在场”功用,天然地契合于“真与善的自由统一”,于嬉笑怒骂等不同“情境”中,顽强地透射出人性向上的德行之光。诚如雨果所言,“为艺术而艺术也许是好的,但为进步而艺术是更美的。”再如,中国美学中讲求的“含蓄美”“充实美”“杂多统一为美”,原本是戏剧作品的丰富性所在,也多为戏剧作品所践行,但又往往会出现“杂多而不统一、或统一而无跌宕”等现象,这些都需要评论家循迹辨识。与戏剧艺术相关的“文化”,主要关涉到“灵魂”和“文化原型”等人类学、宗教学的一些领域,既具原始性又具终极性,这就需要评论家以更高远更深邃的目光,来审视那些具有人类性超越性和穿透力的作品,提供文化的内视力。比如京剧《曹操与杨修》,今天我们谈它的“经典性”,大多仍止于前述的几个层级的分析厘定,而从更高的文化层面来看,该剧难得地完成了由“类型”到“典型”再到“原型”的艺术飞跃,从一般的典型上升到“统治者”与“士大夫”之“原型”冲突上来,这于评论家包括一些受众,是颇堪玩味的,“集体无意识”中所潜藏的文化密码,会在其所营造的“历史情境”中遽然触发。这正是作品的恒久魅力所在!
戏剧评论的知识建构所要努力达致上述的全阈“统觉”,事实上就构成了评论家良好的审美直觉,也正是在这样的意识上,依托戏剧本身的动态特征,戏剧评论就能够更有力量地参与到戏剧作品的建构中去。这或可正好破解戏剧评论仅仅是“就戏论戏就技论技”的局促与“内视力”不够的尴尬。我以为,评论在戏剧作品的意象建构、诗性建构、情境建构、形式建构方面,都可以发挥精当的点化功用。
一部剧目过眼,我们看重它会留下什么……因此我们倚重于一部作品的创建功能,即它是否建构起了一些什么,如上述的意象建构、诗性建构、形象建构等等,而戏剧评论基于创作的动态生成所秉持的主观能动性,恰可在同戏剧作品的双向建构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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