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近年来对当前活跃着的一些作家关注不够,也许是带了一些偏见,总之,我有一段时间是几乎不读近五年之内国内一些报刊杂志上的作品的,因为多少带了些质疑与不屑。不过近日当我仔细阅读了《钟山》上的一些文字之后,这种想法被彻底改变了。在众多作家中我觉得孙频的文字还是深深震撼了我。
首先是她的语言。我有很久没有读到过这么有质感、有表现力的语言了。它细腻而鲜活,厚重、老到而描述精确,和一些陈词滥调文字相比有云泥之别。
比如,文中她描写外外(外婆):“她拄着拐杖慢慢升 了起来。驼着背,上身太过于臃肿了些,隔着衣服都能看到两条老乳房像丝瓜一样一直吊到了腰上,背上又像蜗牛一样扣着一口锅,两只细腿瘦骨伶仃,站都站不稳”。“她在屋里伸手搭了个凉棚,像个老孙悟空一样,盯着我看了许久,半天才问,你是谁?我说我是小飞啊。她撤下凉棚,张开没牙的嘴,光秃秃地笑了一下……声音震耳欲聋,却自以为很小声地问,这人是谁?”
“外婆把她爹妈的老照片挂在了墙上,两个死去多年的老人被请回来,端坐在墙上,像是忽然拥有了一种神格。她还嫌不够,又在一张纸上画了个粗糙丑陋的菩萨贴在雪白的墙上,见没人反对,便又画了一张更丑的贴了上去,前前后后居然画了八个丑菩萨贴了上去。她还是觉得不妥,又把一盆君子兰摆在菩萨们面前,给它们装饰一番,之后还是觉得不妥,又用盘子盛了三个苹果两个梨一把红枣,都摆在了菩萨面前,请它们尽情享用。然后她便坐在菩萨面前,小声地和它们说话,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过去嘘寒问暖。”
此篇故事发生的场域主要有两个,从胡同搬去风清苑,又回到胡同这儿。此篇重点描述的人物有五个:外外(外婆);母亲,刘太凡;“我”,刘小飞;疯子,氯丙嗪;还有玉林苑的老王。
外外是一个八十九岁的老人,苍老暮年的她像个老小孩,有着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可笑之处。比如,“外婆把一粒小米掉在了桌子上,她停下筷子,伸出两根指头捡那粒米,米粒太小,半天捡不起来,她干脆把整颗头都搁在桌子上,更加专心致志地捕捉那粒米,最后在指头上蘸了点口水,总算把那粒米捉起来送到了嘴里。”
比如,她害怕马桶,怕自己会掉进去被冲走,如厕时旁边必须有人看着她,拉着她,随时准备搭救她。
“刚刚吃过早饭不到半个钟头,她就会疑疑惑惑地向你打听,她吃过早饭了吗?你真的亲眼看见她吃早饭了?怎么吃了还是有些肚饥呢?”
她想尽各种办法来激怒“母亲”。一会儿嫌菜炒得太咸了:你还不如放点毒药毒死我算了,省得还要给我做饭。一会儿又嫌母亲对他说话声音太大了:我白养了你二十年呵,把我磕打得活像二鬼一样,我又不是个聋子。一会儿又说自己攒的钱变少了:我明明在柜子底下藏了一千块钱,怎么就剩下五百块了?不是你拿的?
她像松鸦一样到处藏食物,“有时候藏在枕头下面,有时候藏在柜子里、抽屉里,有时候我在衣柜里找衣服,却忽然翻出一只长霉的馒头,有时候就在她枕头下面找出两只饺子,还有时候在她戴的帽子里,发现了半个烂苹果。她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得意只有她一个人才能找到,结果藏好之后,她自己很快就忘得干干净净。”
一次母亲说她是个“老霸王”了,她赌气去她弟弟家,抽抽搭搭地说要收拾包袱去她弟弟家住,示威一般,哭着喊着要走。抱着包袱紧紧跟着她侄子,做出一副永远不再回来的架势。可是在她弟弟家住到第三天,便又哭着喊着要回来。回来又“羞涩地站在门外,还不好意思进来。”
随着年岁的增长,她的老年痴呆症日益加剧,吃饭先要占上一份,然后又忘了。提醒她该吃饭了,她就会伤心地说都没人给我盛饭啊,我还不如一个人回胡同里去,和老马老婆做个伴,死在那里就算了。
“我”为了帮外外,买了一套幼儿学字的卡片,想让外外多动动脑筋,或许会好些。结果效果不佳。
外外惧怕有一天会变成腾子(傻子),“谁都不认得,也不认得你和你妈,像老马老婆一样,一出门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你说可怎么办啊,到时候就没人管你妈了。”
她脸上的表情正渐渐稀少,一盯住什么就死命地看,“眼睛都不知道眨一下,简直能在上面看出一个洞来。她变得完全不认识路了,连小区门口都去不了了,只要出门就必须要走丢。”
她“面无表情地坐在上面,也不说话,只是像口瓮 一样闷在那里,拿着拐杖不停地在地上划圈”。
“她的目光也慢慢变得不会转动了,又空又硬,铁盒子一般,甚至连眼睛都很少眨动了,像机器缺了油,日益僵硬迟缓。看人的时候一眨不眨地盯住人死死地看,像两枚钉子钉在人身上,让人不由得一阵毛骨悚然。”
曾经“谁要是敢惹她,她就敲着铜锣上门叫阵,光用一条舌头就能把对方灭掉”的一个人,走到最后会变成这样,怎不让人伤心难过呢。
而这样一个貌似患了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她有时却又是清醒的。当玉林苑的老王首次出现在那儿透露出他一个孤老头子守着一百二十六平米的房子、还是大飘窗,母亲刘太凡手捧一束玫瑰花回家时,她叮嘱我:那你记得要看好你妈呵,不能让她老是笑,不能让她死在我前头了。
当老王第二次出现时流露出他最好能找一个退休女教师,有点文化的,有共同语言的,长得不赖的,干活利索的,性格绵善的,众人都笑时,“只有外婆一个人低着头,猫着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里拿着拐杖正在地上一圈一圈地划圈”。当众人指出母亲是保姆的合适人选时,外婆回到家里,“我家太凡呢,看见太凡了没,你们要看着太凡,不能让她又被人骗了”。她用拐杖把盘子和碗都扫到地上大声叫“太凡啊,你就听我一句,你不要笑,你快不要笑了,你哭一哭呵,你哭了就好了呵。”
当母亲说她想去老王那儿做保姆时,外婆说“我带着太凡去南街上看戏,走着走着她就不见了呵,我思慕着天黑了她兴许就回来了,可不要让她一个人晚上跑出去呵。”
当母亲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远处走来,被人用一句轻飘飘的话羞辱时,“外婆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悄悄凑到她耳边说,你看见她笑了没?她要是笑了你就骂她”。
当母亲自杀下葬后,外婆像长在了胡同口,纹丝不动地吸附在那里,怎么拉都拉不动。手搭凉棚,不停地朝路上张望,嘴里反反复复地自言自语着,太凡怎么还不回来,天都要黑下来了,怎么还不回来,天黑了她就该回来了呵。
她翻箱倒柜想要寻找女儿,“我要把太凡寻出来,她肯定是躲起来了,她小时候就喜欢躲在这柜子里,她到底躲到哪里去了,怎么哪里也寻不见她?”
当“我”告诉她,“这就是你家太凡,太凡回来了”,并把买来的洋娃娃递给外婆的一瞬间,她干枯浑浊的眼睛里忽然泛起了一层泪光。
当她抽打洋娃娃之后,又抱在怀里,小声说“哭出来就好了,我晓得你心里难受,我什么都晓得,不怕的。”
混沌与清醒就是这样矛盾地存在着。一位身患老年痴呆症的高龄老人走到最后惦念的还是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部分。她貌似胡涂,却有着最清醒的意识,在作着最及时的提醒。许多老人都是这样,走到最后都被人错以为已糊涂了,而事实却常常不是如此。
本文另一个主要人物是六十二岁的母亲刘太凡,她抹着白粉,脸上一丝不苟地画着两条黑眉毛,涂了红嘴唇。在烫过的卷发上抹上油光可鉴的发蜡。她喜欢抄书。卧室的屋子里到处长满了字。在我一个人在外时从不打电话给我,“好像经常想不起我的存在”。对我一直有意无意地疏离着,很少亲近。她未婚先孕,一生都没有结过婚,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被人归之于某个特殊人群,揶揄为“神”,以与正常人进行区分。
她几乎不会生气,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乐呵呵的表情,脸上始终带着一种没有由来的快乐,快乐到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步。她逢人就笑,热情与人打招呼,乐于助人甚至整个县城都知道。他们家若是包顿饺子,那就是整条胡同的节日,若有乞丐上门讨饭,她就把他热情地请到屋里,把饭菜亲自端上去。她做起事来有种凶狠的劲头,本不善言辞,却喜欢很努力地和人开玩笑。下班回家,家门都来不及进,把自行车往胡同口一撂,心急火燎地赶过去参与聊天……
“我”的身世一直是个谜。问她,说“你没有爸爸很正常啊,像我这样一个人,谁能配得上我呢?你说谁能配得上我?”她无声绽放的诡异的笑容,她忽而变得空空荡荡的神情,她对着那个空无一物的角落忽然慢慢地冷冷的笑。她那从没被别人真正爱过的神情让人捉摸不定。她说“(我的外外)记住那么多事情干嘛,人要是没记性了也不见得是坏事”,“给她(外外)吃药做什么?你看她谁也不认识,多好,到死的时候都省得难过”。
母亲先是自己开杂货店,后来在超市里打扫卫生,最后身为民办教师的她为了多挣些钱,去给那个七十多岁的老王当保姆,而这保姆又不单纯是个保姆,还要时不时地和男主人“睡到一张床上去”。这对这个未婚先孕的母亲一定是一个刺激。当她领了一个月的工资,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兴冲冲地回来,给她母亲买了件新衣,把各种蔬菜、水果分给众人时,人群中有人忽然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刘老师,看来老王对你不赖呵。这看似很随意的一句话,也许就是她卧轨自杀的原因,是生命中压垮她的最后那一根稻草。——当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母亲的死是一个无法破解的谜,我们找不到她确切的死因,只好自己判断,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这一生所要面对的、承受的,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想见。而到了人生的垂暮之年,为了钱却还要又一次丧失尊严地去做那种“保姆”,对于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母亲,这会是一种屈辱。这受辱的感觉让她痛不欲生,让她最终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但这样的选择又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如果不肯,她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而不是选择了的同时却又选择了死亡。
纵观全文,母亲的死是突然的,母亲的死又不是突然的。她那诡异的笑早已为一切埋下伏笔。
文中的“我”、氯丙嗪、老王这几个形象也很鲜明。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相比有些小说一个中篇动辄数十个人物,有的人出现一次就不见,有的前面有后面就不见了,《诸神的北方》的笔墨呈现是集中的;相比有些小说整个故事的真实性令人怀疑、破绽百出、胡编乱造,这篇文字看起来是真实可信的;相比某些小说人物没有血肉,随着发展一个个突然冒出来,像是浮在空中的木乃伊,开心时你感受不到欢笑,悲伤时又像是在拼命干哭不掉眼泪,此篇则恰恰相反;相比没有新鲜的情节、故事陈旧老套的作品,此篇情节的安排出人意料;相比需要硬着头皮才能看完,让人昏昏欲睡、困得不行,看完后感觉浪费了自己的时间,阅读的意义只是见识了什么叫垃圾作品,此篇无疑是情节曲折耐读耐品的;相比语言没有文采,都是些陈言琐碎,缺乏表现力,絮叨,平淡,此篇无疑是文采斐然的……
当然了,没有作品是尽善尽美的。此篇也是一样。如果说这篇文字还有不足之处的话,那就是氯丙嗪这个角色的设置,他是一个乞丐,一个疯子,窃以为,把他写成一个哲学家、科学家显然并不合适。他的出现感觉于作品而言并没有太多意义。他不是《红楼梦》中的癞头和尚,试想一个疯子的疯言疯语,有谁会去相信,又能有什么启示心灵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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