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游局
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旅游业实现了由新的增长点到先导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转变,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新疆长治久安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84个,其中5A级景区9个、4A级景区61个、3A级景区90个,旅游景点1171处。新疆旅游业正焕发出勃勃生机,正在向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支柱产业迈进。
一、丰富的旅游资源为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疆是我们伟大祖国的一块宝地,山川秀丽,风光旖旎,景色宜人。在这块美丽神奇、广袤辽阔的大地上,有高耸云端的山峦,雄浑挺拔的雪峰,巍峨壮美的冰川,翠绿如茵的草原,浩瀚无垠的沙漠,苍翠茂密的森林,碧波幽深的湖泊,湍急清凉的河流,还有众多的盆地、星罗棋布的绿洲以及幽思怀古的历史遗存、美幻绝伦的名胜古迹。依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新疆有旅游景点1171处,分别归入67个基本类型,占全国分类系统类型总数的90.5%。旅游资源中自然旅游资源有25个基本类型,占全区类型总数的37.3%;人文旅游资源有42个基本类型,占全区类型总数的62.7%。自然旅游资源中水域风光和生物景观类基本类型较齐全,分别占全国分类系统中同一类型总数的100%;人文旅游资源中古迹与建筑类有28个基本类型,占全国分类系统中同一类型总数的87.5%,占全区基本类型总数的41.8%,是我区的优势旅游资源类型。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观,文化底蕴厚重的人文景观以及浓郁质朴的民俗风情,形成了丰富多样、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旅游资源,具有总量大、类型多、层次高、组合优、功能全的特点,无不令中外游客神往而叹为观止。
二、高位推动为旅游发展提供了的坚强保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在规划发展、项目资金、政策法规以及机制体制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为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使新疆进入了一个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的新时期,新疆旅游业乘此东风迈上跨越式发展快车道。按照张春贤书记提出的“重新思考、重新认识、重新定位、重新谋划”总体要求,2011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10号文件),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富民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发展资金由2009年的4000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2亿元,资金额度增加5倍。全区15个地州市中,14个地州市召开了旅游产业发展大会,13个地州市已将旅游业确定为战略性支柱产业。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和《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等扶持政策,2012年颁布实施《自治区旅游条例》,出台了《新疆星级农家乐等级划分》、《自治区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定》等多个地方标准,新疆旅游发展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全面得到完善,新疆旅游业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三、顶层设计引领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疆旅游业发展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完成伊犁国际旅游谷、大喀纳斯、大那拉提、阿勒泰千里画廊、可可托海、巴音布鲁克等多个规划,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形成“三带四轴五区七线”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将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把南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2014年自治区旅游局启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一心一地”规划建设工作,编制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旅游港规划》,启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规划》、《南疆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自治区旅游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新疆旅游大厦破土动工。在乌鲁木齐成功召开了两届新疆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发展会议,签署了《乌鲁木齐宣言》。伊犁国际旅游谷、塔城边境旅游、阿尔泰山(阿勒泰)区域国际旅游合作实验区、昌吉州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加快建设步伐,为扩大旅游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加强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奠定了基础。新疆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实现了由新的增长点、先导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到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转变。
四、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精品化建设成效显著
旅游投资逐年增大,精品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使得新疆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新疆旅游联盟公司正式成立,新疆西域旅游集团已在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成为我区旅游板块成功上市第一家,旅游集团化已取得突破,成为新疆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新的路标。据统计,2014年全区完成旅游投融资353亿元,是2009年的10倍,涵盖了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旅游、新业态旅游等共计30余类655个项目,比2009年增加了8倍。
2014年底,我区旅行社已发展到340家,相比2009年增长了45%;S级滑雪场28家,比2009年增长40%;星级农家乐发展到1050家,比2009年增长132%;A级旅游景区284家,比2009年增长50%。其中,5A级景区从2009年的4家增加至2014年的9家,目前仍有16家景区正积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喀什噶尔老城景区、帕米尔高原塔吉克风情景区已经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2015年我区5A景区数量有望达到10家,位列西部第一,全国第三,新疆旅游精品集群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精品景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旅游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旅游产品体系更加健全。全区旅游行业按照张春贤书记提出的“开发新产品,推出新线路,培育新业态,努力使旅游业再有一个大的发展”指示精神,加快推出旅游新业态形式。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一心一地”十大工程建设,做好旅游商品开发销售,着力打造“新疆礼物”旅游商品品牌,提升新疆土特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的附加值,对扩大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促进脱贫致富产生积极效应。推出100个新业态重点项目总投资逾547亿元的建设工作,项目涵盖了自驾营地、房车旅游、温泉度假、主题文化、沙漠特种、旅游演艺、现代酒庄、健康养生、低空观光、商业旅游、湿地观光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旅游节庆活动,创新举办了中国西部冰雪旅游节、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纷纷推出具有当地特色、市民喜闻乐见的旅游节庆活动。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既是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更是围绕自治区稳定和发展大局,服务民生拉动消费的重要途径,我区旅游在“商、养、学、闲、情、奇”旅游新六要素的拓展和延伸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旅游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综合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累计接待国际国内游客2.21亿人次,年均增长25%;累计实现旅游总收入2647.35亿元,年均增长27.2%。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09年的4.3%提高到7%。2014年,新疆旅游接待国内游客4802.52万人次,同比2009年增长128.91%,国内旅游收入619.53亿元,同比2009年增长250.02%。入境游客150.17万人次,同比2009年增长3.2倍,旅游创汇4.97亿美元,同比2009年增长2.6倍。旅游人次和消费水平均翻了一番。
今年以来,随着自治区社会稳定形势的好转和舆论宣传的积极引导,以及一系列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上半年,新疆旅游市场呈现快速恢复性增长态势,新疆旅游业已全面回暖,全疆共接待国内游客1568.42万人次,同比增长15.78%;国内游客总消费220.7亿元。接待入境游客66.77万人次,同比增长7.82%,入境旅游消费1.83亿美元。
十三五是我区建设旅游强区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张春贤书记提出的“特色为要、文化为魂、自然为基、人民为本”为总遵循和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旅游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一心一地”战略,着力打造新产品,开发新线路,培育新业态,持续推进旅游深化改革,力争将旅游业打造成为自治区战略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将新疆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
预计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旅游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综合指标达到旅游大省(区)水平,旅游服务质量与国际接轨,旅游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优化提升,旅游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旅游带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接待入境旅游者500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达2亿人次、旅游消费总额力争达到2千亿元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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