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作家作品推介
说起来父母极度可怜。打小离乡背井,四处飘泊,最后落脚于一个叫做芦草沟的地方,一住就是一辈子。而故乡吐鲁番,从此成为一种记忆,印在脑海里,挂在口头上。特别是父亲,直到离开人世,很少重归故里,成了一生最大的遗憾。
都说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接连生养五个孩子,就如同脊背上背着一口锅似的,随时都要为吃饭问题伤透脑筋。经常都是怀里抱着一个,手里领着一个,大的还没吃完一碗饭,小的又开始“哇哇”哭起来。哪里还有闲暇之心,拖都把人拖垮了。
那时,母亲的生活半径就在地头和锅头之间,而父亲虽说担当着村上的干部,也离不开方圆几公里范围。即使偶尔参加县上三干会议,也是来去匆匆,难得逗留一次。
实际上城乡之间近在咫尺,换作今天,汽车油门一踩就到了;而老家吐鲁番,也远非遥不可及,一天跑一个来回也绰绰有余。然而那时就像道路走不到头一样,因而出一趟远门就成了很大的事情。
越是这种时候,血浓于水的亲情越是让人备受煎熬。只是父母对故乡的思念埋藏于心里,而故乡对父母的牵挂则奔波在路上。于是一年半载之后,或许就有一个亲戚风尘仆仆而来,或相拥而泣,或嘘寒问暖,仿佛都彼此相似的眼神之中,突然看到某个长者熟悉的身影,倍感亲切和激动。
很快,我们就会听到发生于很早以前的一些故事。故事总是围绕着恰特喀勒这个地方展开,这里好像地处沙漠边缘,原先那些低矮的土屋大都被滚滚黄沙埋没了,只有几棵古老的桑树依旧还在生长,到了桑葚熟了的时候,爬上去用脚蹬一下树干,桑葚就像雨点一样劈里啪啦往下掉。
不过以前桑葚都是掉在地上,因为粘满尘土,吃桑葚的同时,也把尘土吃进嘴里。现在就不一样了,先有两个人在树下抻一条布单,然后树上人一蹬,桑葚都落在单子上,干净多了。而且吃不完的桑葚不再糟蹋掉了,装在篮子运到乌鲁木齐,还能卖上一个好价钱呢。
还有一个叫“江格勒巴希”的坎儿井,当初流水不断,清凉清凉的,按习惯吃了杏子就要喝凉水,因而那里就成了孩子们云集的场所。可是去坎儿井要经过一片戈壁滩,而戈壁滩又是蝎子出没的地方,一不小心就被蝎子叮咬光脚丫子,那个疼比针扎了还厉害呢。所以去坎儿井的路上谁突然“哇哇”哭喊,肯定就是谁踩上了蝎子。
回忆童年那些难忘的岁月,让远离故乡的父母多少得到一些心灵的抚慰。可是这种抚慰毕竟都是短暂的,因为往往父母突然提及一个名字的时候,这个人或许已经成为故人,而这个人却很有可能是父母最牵挂的。父亲还好说,生性意志力顽强,再大的悲伤都能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母亲就不行了,听到这样的噩耗,嘴唇哆嗦不止,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一个劲往下流。记得一次母亲一边炒菜,一边泣不成声,我们几个不懂事的孩子,就围在母亲身边开玩笑说“菜吃不成了,妈妈的眼泪都掉进锅里了”。可我们哪里知道,这个时候正赶上有亲戚从吐鲁番来,母亲如此悲痛和辛酸,一定是又一位亲人与世长辞了。
起先总以为来日方长,今日欠下的,以后补回来,然而繁重的家务和拮据的生活,不但没有让父母偿还债务,反而越欠越多,甚至一拖就是几十年。
虽说父母所欠的亲情债务日积月累,几近难以偿还的境地,却从来没有丝毫亏待我们五个子女。就以我为例,如果不是父母倾其所有,牺牲一切,我就不可能一帆风顺,从小学一直上到高中。而且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一辈子土里刨食的睁眼瞎子,硬是破天荒培养出了村上第一代大学生,让我第一次出了远门,千里迢迢来到齐鲁大地,不仅看到了祖祖辈辈从来不曾看到的外面的世界,而且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受益终生的真才实学,为家庭也为社会贡献着一份自己的力量。
我就想,父母的伟大不在于留下多少金银财宝,也不在于见过多大的世界、具有多么高深的学问,而在于教给你如何做人、怎样走路。儿女是父母血脉的延续,父母是儿女精神的依托,所以当我坐着火车,穿行于苍茫大地,感怀江山如此多娇,要么乘着游轮,行驶在蓝色海洋,抑或登上飞机,飞翔那万里太空,惊叹宇宙如此博大的时候,顿觉激情如此澎湃!我就深深祝福我的父母,因为没有父母当年的养育之恩,我那里有如此难得的机遇——饱览祖国山川之壮丽、尽享祖国江河之秀美。
不仅如此,我还曾两次走出国门,一个是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一个是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不一样的国度,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乌兹别克斯坦去了首都塔什干,中亚最大的城市,老城古朴沧桑,新城繁华时尚。撒马尔罕,古丝绸之路上的一座名城,到处都是历史遗迹,凭栏而眺,仿佛打开一册年代久远的书本,因为厚重而感慨万千。还有布哈拉,一个具有浓郁伊斯兰风格的地方,高高的宣礼塔掩映在一片葱绿之中,走进一条小巷,就像走进一个古老的传说。
澳大利亚则在遥远的南半球,墨尔本,先是因库克船长而扬名,后又成为工业重地,拉动着一方的经济。首都堪培拉,花园一样的城市,一座人工格里芬湖,将城市一分为二,四周森林茂密,景色别致。而悉尼更具有现代浪漫气息,那座遐迩闻名的歌剧院,就座落于蓝色的海湾,就像远航的帆船,给人以无限遐想。
如今我的一双儿女,业已步我的后尘,相继考上了大学。如果说当年我从农村走进了城市,而儿女则由一座边城走向了首都北京。儿子在中央民族大学毕业后,接着又报考了母校研究生,而且导师就是大名鼎鼎的民族学教授杨圣敏先生,一个博学而又谦和的学者,今年暑假带队来疆考察,儿子作为考察队一员,受到了先生的赞许。
女儿先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学哲学,四年之后,青出于蓝胜于蓝,成了北京大学哲学系的一名硕士。女儿打小逻辑思维能力强,说话条理分明,一是一,二是二,毫不含糊。而且立志要考取北大,现在夙愿得以实现,她高兴,我们更骄傲。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总算帮母亲完成了父亲的遗愿,回了两趟老家。每次去的时候,母亲都要带上一大包花花绿绿的布块,走东家串西家,这些布块就成了上门的礼行,从母亲的手里转到一个个亲戚的手里。而几十年前为了这些布块,父母攒了又用,用了又攒,到底从来没有凑齐过一回,耽误了行程不说,也让父母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而一双儿女学历层次早已超过于我,而且均在祖国的首都北京继续深造。想必不远的将来,他们走的地方比我要多,眼界比我也要宽广,外面的世界毕竟太精彩,只有心怀大志,才能成为时代的骄子。
心爱的馕
馕是最接近粮食本质和原色的食物,自有历史记载以来,这种作为一个民族不可或缺的生命主食,从来都是在用泥土垒成的吐奴尔(馕坑)烘烤而成,因而带有古典的色泽和土壤的芳香。如同汉民族餐不离蔬,维吾尔人对馕的情感,也是水乳交融,到了难以割舍的程度。所以民间有句俗语:“一日不吃馕,两腿直打晃”,足见日常生活中,馕的重要。
在我们乡下农家院落,或许东家少块菜园,西家缺个鸡舍,却都在醒目之处耸立着一个馕坑。馕坑无论高低大小,清一色黄泥抹就,给人一种亲近感,遇上打馕的日子,整个村子弥漫着一种香味。
严格意义上说,用“贴馕”或者“烤馕”代替“打馕”,似乎更贴切。维语中“馕雅克”一词,直译过来就是“贴馕”的意思。自打记事起,我就是看着母亲烤馕长大的。按理说,大人烤馕的时候,是不容许小孩靠近的,尤其外村的孩子,必须离得远远的才行。问及原委,就说别人看见了,馕会接二连三从内壁上脱落下来,烤糊了不说,也失去了形状。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才明白其中的道理,说是怕馕脱落,实则担心不测。小孩天生好动,特别是几个男孩聚在一起,不是爬墙头、就是钻地沟,看着热气腾腾的馕坑,闻着扑面而来的馕香,早已饥肠辘辘的淘气鬼,哪能抵挡如此诱惑,说不定一不留意就跳上馕坑,伸手揭开盖子一解馕馋。而馕坑则状若倒扣的水瓮,内壁经过烈火燃烧,温度高得惊人,万一孩子发生意外,后果可想而知。
馕的味道是特殊的,绵长的,就像一曲天籁之声,余音绕梁,回味无穷。我们通常都有这样的感觉,馕是越嚼越有筋骨,越品味越是香气袭人,仿佛所有口腔味蕾都被调动起来,不仅余香满口,而且渗入骨髓。
早些时候,家家户户都很拮据,不可能在馕中添加营养成分。即便如此,馕的神奇魅力依然让人称奇。极其平常的面粉,用水和好,揪成团,再几经揉擀,一个个薄厚匀称、大小适中的雏形便摆满了案板。这个时候,心灵手巧的女主人,还会在馕的正面稍加点缀,让馕看上去像一团团盛开的花朵。接下来就是一道最要紧的工序,用手蘸上盐水,沿着馕坑内壁撩洒,最后才依次把馕贴将上去。同样,馕的背面也必须抹上盐水才行。我就琢磨,烤馕除了火候恰到好处,盐水的作用更是奥妙无穷。就如同做抓饭,看似大米、胡萝卜和羊肉几样简单原料,可不少人就是做不出味道,究其原因还是同盐水有关。我发现,母亲每每做抓饭的时候,总是等油锅沸腾之时不忘洒上盐水,所以抓饭吃起来别有滋味。
馕之所以成为维吾尔族心爱的主食,除了其独特的美味之外,还有许多其他食物难以媲美的优势,其中尤以抗饥饿和耐储存最为著名。许多时候我们都觉得刚吃过饭不久,肚子又“咕咕”叫了,于是有人嚷嚷说,饭没有吃到地方。似乎不马上来一盘过油肉拌面,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换作馕,情况就大不一样。掰开看似一小块,泡在碗里却是满实满载,就跟压缩饼干一样,吃了之后胃里实实在在的,十分耐饿。而且其他食物保质期比较短,特别是没有冰箱和冷藏设备的时期,天一热就怕发霉和馊了。然而馕不仅携带方便,而且还耐储存,即使是在潮湿的南方,只要是空气对流,存放十天半月都不会变质。
馕存放的时间长了,难免变得又干又硬,然而用水一泡,须臾就会松软。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乡下老乡夏日劳作之后,来到一条小河旁,从褡裢中取一干馕,随手向上游一扔,这才开始洗手洗脸。等手和脸都洗利索了,馕也正好漂下来了,蹲在河沿上,馕也吃了,水也喝了。然后来到树荫下美滋滋睡上一觉,一身的疲乏都没有了。所以我就觉得馕是用水来泡的,而且如果是将馕泡在奶茶中,那才称得上是一种享受。
一位著名的文学前辈撰文讲述了一件切身体会。前辈说,由于他在新疆生活时间比较长,期间,曾经有一段日子请一位维族大嫂照顾女儿的起居,潜移默化中,女儿就受到了茶水泡馕的影响。时至今日,虽说物是人非,她却在吃零食之时,依旧习惯性在水中蘸了再吃,令人感触颇深。
记得小的时候,一到暑假,我们几个要好的孩子喜欢结伴去山里掐“地皮”。所谓“地皮”其实就是野草莓,因为味道特别香甜,到了季节总不忘去过过馋瘾。然而由于路途遥远,加之野草莓日渐稀少,馋瘾倒没过足,人却身心疲惫,饿得前心贴了后背。幸亏爷爷家就在附近的牧业队,于是我们拖着灌了铅一样的双腿,好不容易摸到爷爷家,一瞧,却是铁将军把门。也是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就干脆像一群小土匪一样把锁撬了。只见房梁上吊着一个筐子,急忙取下来一看,正好有几个大而厚实的馕,就高兴得疯狗似的抢着掰着,一边大口大口嚼着馕,一边轮换着用勺舀着水缸里的水,“咕咚、咕咚”喝个没完。这几个馕或许是爷爷一家好几顿的主食,却被我们在俄顷之间,三下五除二就消灭得一干二净。
到了高中的时候,我中午的伙食就是半个馕。然而让人感慨的是,这半个馕往往到了中午之时就不翼而飞。我知道是被同学拿去吃了,直到后来都毕业了,其中才有人对我说:“没有办法,肚子太饿,再说你那半个馕,也着实味道太香了。”那个年代就是这样,馕虽好吃,但毕竟有限。就像岳父生前所讲的:馕的贵重,只有饥饿的心知道。岳父有一段时间在山上伐木,因为从事重体力劳动,按规定奖励适当生产粮,岳父就存起来烤成馕,打算回家时带给孩子们。可是回家经过一座座牧人的毡房,总是看到牧人的孩子盯着他肩上的袋子。岳父就觉得不是这个像他的儿子,就是那个像他的女儿。于是不忍心停下来,掏一个馕给孩子,等回到家时,馕已送得所剩无几,就只好对一群围上来的儿女说:“等下一次,一定给你们攒满满一袋子馕。”
说真的,到了我在内地上大学的时候,情况已经有所好转,至少可以确保吃饱肚子。可是我依旧怀念馕的味道,如同一个维吾尔族男声组合所唱的一样:“想起母亲烤的馕,心中升起一轮金色的太阳”。寒窗四年,只要接到家里寄来的包裹,我就像过年似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因为包裹中有我朝思暮想的馕,虽说隔着一层白洋布,我仍然闻到一种挥之不去的亲切味道,仿佛一下子回到故乡,回到了父母的身旁。
馕的味道的确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无论走进任何一个维吾尔族人家,不管富有还是清贫,餐桌上没有馕是说不过去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在品种繁多的食物中,馕的地位始终处于最高状态。出远门的时候,别的可以不带,而馕一定是少不了的;订婚的时候,一对新人必须同吃蘸过盐水的馕,以此表明白头偕老。同样,如果有谁将馕踩在了脚下,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是发了毒誓。所以说:馕是信仰,无馕遭殃。
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各民族饮食文化的相互融会,馕的内在成分和品种也日趋呈现多样化。有掺了植物油和鸡蛋的,也有用蜂蜜和牛奶做成的;除了小麦粉,还有苞谷面,甚至专供糖尿病人的荞麦馕也应运而生。像锅盖一样大的叫“艾曼克”馕,像茶杯口一样小的是“托喀西”馕,放有洋葱的称之为“皮芽子”馕,包有羊肉馅的则名曰“果西”馕。简直品种多得很,品位各不同啊。正是因为发展到今天,馕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大众化食品,一些机敏的商人索性给馕进行了注册,诸如“阿布拉馕”和“苏莱曼馕”就是其中典型代表。可以高兴地说,新疆的馕不仅驰名中国,而且走向了国外。前些日子,一个朋友的亲戚从美国到上海出差,打电话告诉朋友,说他特别想吃阿布拉的馕,让朋友想办法带几个馕给他。
还有一件事不能不提。就是2008年汶川“5·12”大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之后,全国各族人民心系灾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除了捐钱捐物,各种方便食品也是源源不断运向灾区,这其中就有新疆的馕。当我从电视上看到这条新闻,止不住热泪盈眶,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馕,而是代表了新疆各族人民一颗颗滚烫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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