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卫平的组诗 《我渐渐接受了我的平庸》所体现出来的 “平庸诗学”,意味着与以往的“崇高诗学”“宏大诗学”“英雄诗学”的决裂,当放弃了外在的“英雄情结”之后,开始接受自己的平庸,恰恰是自我内心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正是基于此,一个人才能抛开虚浮的情绪,自己成为自己,自己不再受外力虚夸的蛊惑,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平庸”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寻常而不突出;平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崇尚建功立业扬名立万,崇尚自强不息不断进取,对于“平庸”的认知,大体上是倾向于贬义的,“平庸之子,无英华可以自见,无名誉可以震俗”。诗人在此宣称“我渐渐接受了我的平庸”,是一种可贵的自省。“接受平庸”恰恰是,自己回到了自己,自己与自己和解,只有“我”才是恬然澄明的“在者”。
卢卫平在他的一则诗论随笔中谈道:
维特根斯坦说,看见眼前的事物是多么难。眼前的事物,因为在眼前,常常会司空见惯,视而不见。眼前的事物,因为在眼前,很多人往往不屑于再看一眼。一个中国诗人,一下笔就写西伯利亚的寒流,就写乞力马扎罗的雪,就写天上的黄金,就写神和主,让你一睹就云里雾里的。面对这样凌空高蹈的诗人,我们要提高警惕。
诗歌写作中的“凌空高蹈”并无不可,但对于“眼前事物”的看见,却是“难”的。这种“难”呈现为“自我”被意义绑架,被外在事物劫掠,难以让 “眼前的事物”自己呈现自己。
《纵横》一诗中,“纵横”一词一般都会想到“纵横天下”“合纵连横”的宏大气势,但作者在这首诗中自我定位于“一介书生/性情柔弱/悲天悯人”,当然这就与上述提到的“纵横”毫不沾边,自己对自己也用上了一词“纵横”:“老泪纵横”。“想起半世的风霜/岁月的犁耙/在我脸上留下/一垄垄皱纹的沟坎”,这泪水既有对过往沧桑的伤悼,也有对自我伤情的安慰。在时间的风霜中,安慰自己对于宏大“野心”的收息,有一种人事苍茫的失落感的自嘲。
“漂泊”是卢卫平诗歌中的重要意象,涉及这一主题的有《漂泊》《车站》《墙角的落叶》,从个人身世来看,卢卫平从故乡红安李家塆一路展开自己的生命进程,漂泊到南粤。父母的离世,使得自己彻底成为故乡的“弃儿”。到自己儿时的村庄,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我到哪里吃饭?”只有“在老枫树下/和很多年没有/转动的石碾/自拍了几张合照/就回来了”。读到这里,让人悲从中来。这是一代人故乡情结的缩影。村里已经没人记得“我”,自然也就等于没有一个相识者,也就是说,现在的村民眼里,“我”是一个陌生的异乡客。这种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孤独无以言表。想找一个故乡人与之合影是不可能了,也就只有石碾这等旧物算是相识,和石碾的合影,总算能寄托乡愁和童年记忆,石碾凝聚了故乡、岁月、亲情和流失的自己,是温情的见证。诗中的“我”是孤独的,甚至连与石碾的合照都是“自拍”的。至此,诗人的情绪接近于爆发:“进城四十年后/返乡成了无处落脚的/漂泊”。而作为一首送别诗的《车站》,“被送者”是“我”,送者是“你”。地点是一个“四等小站”。在这样的送别场景中,诗人展开自己的诗歌手段,最终诗歌抵达:“你到车站送我,你来车站接我/除此之外,我不需要赋予车站/其他的意义”。车站是漂泊者“出走”与“归来”的标志性地点。《墙角的落叶》写大部分现代农村家庭的生活状态,卢卫平本是“打工诗人”的代表性人物,这里延续了他的体察、思考和温情。刺槐叶、苦楝树叶、泡桐叶、红枫叶……这些长在乡村里的叶子,聚集簇拥在“墙角下”,诗中的“我”,“只要在他们面前停下脚步/就能听见它们在说话”,这些陈述铺垫托出“像儿女们到了武汉/深圳和东莞后/村里的老人聚集/在祠堂的屋檐下/说长道短”。“落叶归根”作为安土重迁的故乡情愫,在当下语境中,似乎一无可能。“村里的老人”只能谈论一下外出的儿女。乡村的人们,大多数家庭在空间上是分离的,这也是当下中国多数农村人情感的空间分离状态。
卢卫平写亲人的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记忆练习》这首诗中,“翻一本旧日历”本身具有回望、检视、反思之意,这些过去的日子中有着无数多的事件发生,而“一年二十四节气/我只在秋分这个节气上画满泪滴/那是母亲的忌日”。诗的题目叫 《记忆练习》,但练习的却不是什么关于记忆本身的“技术”,而是关于“母亲”的记忆。这个奇崛的结尾,照亮了诗一开始的絮絮叨叨,通过这样一个“反转结构”,实现了诗歌情绪的爆发。练习的是“记忆”,而“记忆”却是“遗忘”的反面,诗人为什么需要通过“练习”才要达到记忆?思念母亲,这人类的普遍情感,对于逝去的母亲的怀念,其本身具有一种对“现世”的一种躲避。《父亲和雪》中父亲盼望“下雪”,父亲的一生都与土、与粮食、与下雪有关,“说土话的父亲一辈子/都在盼望雪落到土里”。这样的一位父亲是幸福的,在与父亲一代人的比较中,作为被土地排异的漂泊者,“我”才会对土地心怀强烈情愫。
面向存在展开的“平庸诗学”还体现在对于时间和空间的重新审视和体认。《青铜马》写的是出土的一件文物“青铜马”,在这件文物身上,蕴含了诗人对“马”的精神的体认和赞美。“时间不会让它停止奔跑/虚无是它永恒的骑手”,作为一件出土的艺术品,制作者把“马”的精神灌注到“物”中,使其自带有精神召唤结构,召唤属于马的本质——自由、奔跑,作为个体的马,当然有其确定的寿限,但作为马的普遍类性,它会恒久持存。作为形式,“时间”和“虚无”都不能改变马作为“类”的普遍精神。而《大海的拆迁》中,“拆迁”作为时代的空间重组方式,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人的周围环境与精神世界的重构。诗人笔下所谓的“大海的拆迁”,只不过是大海“撞击岸边的礁石/像挖掘机用它的长臂/拆迁旧城区老房子时/一面面墙扑倒在地的声音”。“大海的拆迁”的结果是“更加辽阔的蔚蓝”。这里也寄寓了对“拆迁”在其本义上的美好期待。此外,《迷失》这首诗算是一首以诗论诗的诗,从历史文化中看到了“迷失”的符码,庄周的“迷失”、陶潜的“迷失”,再到“我”的迷失。“在写一首诗时/词语让我在意义的词典里迷失/为了神来之笔的降临”,这是诗人的诗歌语言观:是“词语”“让我在意义的词典里迷失”。
《我渐渐接受了我的平庸》一诗,接受了平庸也就摆脱了“焦虑”,“平庸的平是平和的平平安的平/平凡的平卢卫平的平”。大约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从小接受的都是“反平庸”教育,当时《中国少年报》的报头上就醒目地印着:“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一个无论处于什么状态下的少年,一想到自己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是“共产主义事业”的一部分,谁还会再有平庸之感,以至于这一代人,虽然大都相继步入退休年纪,可每当纵论国际形势,还会激情澎湃。我们甚至可以说,集体主义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是消灭“平庸”的。平庸是一种权力,是一种生活主张,也是一种生活状态。当一个人接受平庸的那一刻起,不再对平庸抱有恐惧或厌恶,他才从虚幻的迷雾中回归到作为个体的、普通人的状态。集体主义下的平庸祛除,主要是借助于外物的力量。而当认识到自己的“平庸”,实际上也就实现了真正个体意识的获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就是克服平庸、超越平庸的起点。从更广阔的意义上看,“平庸”也仅仅是儒家伦理的一种价值观念,每一个生命禀赋不同、遭际不同,都在按照自己的意愿、按照外在环境可能的条件,从生到死占有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也无所谓平庸不平庸。诗人在这里接受平庸,并把自己的名字嵌入到诗中,“平凡的平卢卫平的平”,这也是一种自我解放的自信姿态。
组诗《我渐渐接受了我的平庸》,所涉及的主题大致可以勾勒出诗中“我”的精神轨迹:童年生活在故乡的村子里,心怀远大梦想,跋涉到城市里,几经打拼,安居乐业,回望自己的故乡,发现已经无法被故乡接纳,生发出一种漂泊感。在城市与乡村的二元生活中,尤其是在精神结构中,故园永远是童年的李家塆。年过半百,开始接受自己的“平庸”。对于个体生命来讲,接受平庸需要力量,是精神强大的明证,也是一个新生,生出一个全新的、内己的自我。
卢卫平的诗歌具有强烈的深入现实的干预感,对于城乡二元空间对立中的中国人的精神状态、情感走向,都寄予了深刻的关注。著名诗歌理论家吴思敬这样评价:“卢卫平始终在关注着社会的弱势群体,力图用内心充满人文关怀的光芒去照亮世界的暗夜。他的诗歌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底层的生存现状。不过,他没有仅仅停留在底层生活场景的展览上。他深知,作为诗歌,面向底层的写作不应只是一种生存的吁求,它首先还应该是诗,也就是说,它应遵循诗的美学原则,用诗的方式去把握世界、去言说世界。”
为此,一些诗歌评论者认定卢卫平是一位“底层诗人”或“平民诗人”,这些说法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他的诗写状态,但我更愿意把他理解为一位具有人文主义理想的存在论意义上的一位诗人。卢卫平自己宣称:“我的诗歌是向下的。这里的下,是乡下的下,是身份卑下的下,是高楼底下的下,是下里巴人的下……”这种向下的姿态固然基于诗人的人文主义的理想,但这种人文主义理想恰恰是从人的存在展开、从事物的“上手状态”而来的。卢卫平在诗歌中所表达的平庸,已经不再仅仅是伦理实体中的一种道德评价,它更是一种存在论哲学意义上的“无蔽状态”,这是卢卫平“平庸诗学”的哲学底质。
在“眼前事物”中寻找精神及其运动轨迹,这是卢卫平的“诗歌生成法”,这也是他的诗学执拗,“把不重要的东西,通过诗歌,变得重要。把没有关联的事物, 通过诗歌,变得密不可分。把真相大白的事情,通过诗歌,说出新的秘密。”从事物与其外在关联来看,在意义的世界里,有重要与不重要之分,但事物自身无所谓“重要”“不重要”。“事情”的“新的秘密”,隐匿在“事情本身”的内部。由此看来,“我渐渐接受了我的平庸”,也只是存在主义加上了一件温情的世俗外衣。卢卫平的“平庸诗学”也就是加上了世俗温情的 “存在诗学”,是面向存在展开的“平庸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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