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对贪污很痛恨,但都认为这离我很远,或许也没有这么深刻的体会,真的想说一句: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我现在在某书店工作,到书店来的都是爱书之人,也是考虑到这是一片净地,才会让自己深深地溶入进去。我和爱书之人聊很多关于书的信息,真的很开心,也为自己能每天和书打交道欣慰,可是有一天我开始对来书店的顾客有了新的认识,这应该归功于派出所的一个人。当时对他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理解,可能是我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原来靠派出所的名号也能买书!他只是告诉我们他是派出所的,想借几本书(我们的书只售不卖),结果在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的情况下书已经被他拿走了,当时头脑中只有一个概念:他是派出所的,他要借书你就要借给他。经理在无奈之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借的话,他肯定会想办法给我们店小鞋穿的。你还能说什么?
原来国家的公务员就是这样行使权利的,我觉得恶心!难怪贪官猖獗,你看这小小的片警就可以以权谋私,难道书就贵到买不起的地步吗(我给算了两本书7元钱)?有人会说你至于吗?才7块钱就要写点东西,你觉得有没有必要?
还要说的就是他还来了两趟:一趟是还书的(出呼预料)并拿走了三本,还回来的书被经理直接仍进了报废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书上被什么东西给染色了;今天又来是还上次拿走的三本书,并拿走另外两本(还回的书同样仍到报废区,这次没染色但已经不能在出售了)。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要进行到什么时候,我反正已经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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