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买房翻了友谊的小船
一帘幽梦
对抗涨价,众筹买房
三年前,秦勇认识了女友白薇,半年后秦勇提出结婚。女友的母亲问:“我不想让女儿裸婚,你有房子吗?”秦勇只好硬着头皮向父母求助。在父母的支援下,秦勇带着白薇看了十几家楼盘。半个月后,他们看中了北京市天通苑一家楼盘,交定金时,售楼小姐告诉他们,北京市政府的限购政策规定,只有拥有北京户口或者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才能购买房子。秦勇达不到条件,无奈只好和女友悻悻而归。晚上跟同事吴凯一起吃饭时,秦勇忍不住跟吴凯抱怨:“还是你们本地人幸福,买房子不用担心限购令!”吴凯叹了口气说:“我也一直在为买房发愁呢,眼下房价贵得离谱,即便能勉强凑够首付款,也承受不起房贷的压力。”
女友见秦勇买房无望,最后与他分手。此后不久,秦勇跟几个漂在北京的高中同学聚会,大家不约而同地聊到了北京的高房价,同学赵军却一脸庆幸:“当初我在北京也买不起房子,便和两个关系要好的同事众筹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房子涨了足足两倍,我们每人赚了七八十万元。”大家纷纷夸赞赵军脑瓜灵活,有眼光!
正为房子犯愁的秦勇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和有北京户口的吴凯商量众筹买房。吴凯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为了跑赢不断上涨的房价,两人立刻着手寻找众筹合伙人。同事高博文听说后,表示愿意跟他们一起众筹买房。
2015年4月20日,他们在朝阳区安华桥附近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售价近260万元,算上税费后,每人出资约90万元。因秦勇和高博文都是外地户口,不具备买房资格,房产证上写的是吴凯一个人的名字。不过,购房之前,他们签订了共同购房的协议,约定出售房产的条件是:购房后的2年~5年出售房产,至少要有两个出资人同意才行,所获收益三人均分。
买完房子后,秦勇心里踏实了——如果房价继续如期上涨,等过两年他有了购房资格,就可以如愿将那套房子卖掉变现,再也不用担心到时候买不起房子了。
巨额利益,夺房大战
没买房之前,秦勇和高博文一直在外面租房子,吴凯则跟父母一起住。如今三人有了自己的房子,离公司也比较近,考虑到租给外人怎么也不如自己人住着划算。秦勇提出他和高博文住到那套众筹买的房子,租金按市场价来算,吴凯拿租金总额的三分之一。谈妥后,秦勇和高博文搬进了众筹买的房子里。2015年5月,吴凯与来自西安的女孩刘萍谈起了恋爱。想到之前几段恋情都因为房子而告吹,两人第一次见面,吴凯就向刘萍谎称自己在朝阳区有一套房子,每月光租金就有好几千元。刘萍坦率地告诉他,让她最动心的就是他在北京有套房子。就是这句话,让吴凯不敢将众筹买房的实情说出来,并请求父母帮着自己隐瞒。
2015年11月,吴凯提出结婚,刘萍答应了。为了骗过刘萍,吴凯把自己的苦衷跟秦勇和高博文说了,恳请他们暂时搬到外面去住几个月,等自己和刘萍领证结婚,生米煮成熟饭再慢慢跟她解释。面对好兄弟的请求,秦勇和高博文爽快地表示配合。
就这样,吴凯和刘萍在那套众筹买的房子里住了下来,转眼几个月过去,刘萍怀孕了。想到纸终究包不住火,2016年元旦,吴凯硬着头皮告诉刘萍,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是和另外两个好哥们众筹买的。刘萍得知实情后,气得大哭一场,当即提出离婚,并离家出走。
就在吴凯以为两人散伙已成定局时,刘萍突然跑来告诉吴凯:如果想继续两人的关系,必须把房子夺过来!原来,刘萍有个表姐是律师,心情郁闷的她将事情的经过一一告诉表姐时,表姐告诉她,因为房产证上只有吴凯的名字,所以实际上吴凯才是房屋的所有者。
在表姐的指点下,刘萍决定怂恿吴凯把房子夺过来。
2016年1月12日,吴凯找到秦勇和高博文,为难地表示:“咱们众筹买的那套房子被我老婆知道了,她觉得当初我们签的那份协议不公平,想就眼下房子的利益分配问题重新谈谈,否则就要跟我离婚。”秦勇和高博文一愣,半响,高博文说道:“当初咱们可是签了协议的。”吴凯赔着笑脸继续解释道:“我也知道这样不好,可我也有难处啊!”
见吴凯执意想反悔,秦勇心里也很不舒服:“我看是你早就打定主意想抢房子了吧,怪不得找借口让我和高博文搬出去!”吴凯的计谋被戳穿,索性撕破脸:“那套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现在我必须争取自己的权益!”这次谈判,不欢而散。
接下来,闹翻的三个人开始商讨解决的方案。吴凯提出把当初的房款归还给秦勇和高博文,另外再给他们20万元作为补偿。由于当初众筹买的那套房子已经飙涨到400万元,秦勇和高博文坚决不同意,并要求立即卖掉那套房子,所得利益归三个人平均支配。
因为谈不拢,2016年3月22日,秦勇和高博文一纸诉状把吴凯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允准他们卖掉那套众筹买的房子,所得利益归三个人平均支配。
在法庭上,秦勇和高博文的代理律师说:“当初被告同意众筹买房所得利益大家均分,双方还签了协议,但现在被告以妻子离婚为由提出重新分配房子的利益问题。原告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被告方吴凯的律师认为:“原告秦勇和高博文没有资格购买房子,他们以众筹的名义购买房子,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客观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当属无效合同。在本案中,被告吴凯具有购房资格,这资格是有专属性的,是属于吴凯本人的,现在房子登记在吴凯名下,该房产就归吴凯所有。原告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法院驳回了秦勇的诉讼请求。
案子判下来后,吴凯想方设法把秦勇和高博文当初的180万元购房款退还给他们,并分别给了两人20万元作为补偿。
不甘欺诈,伺机报复
这场夺房大战,彻底毁了三个人的友谊。过后,秦勇找高博文商量,试图进行报复。高博文劝秦勇别再纠结,自认倒霉算了,就当瞎了眼,错交了一个见利忘义的朋友。但秦勇咽不下这口气,花钱雇了几个社会闲散人员去报复吴凯。被打的吴凯问对方为何要这么做,对方阴阳怪气地表示:“就是想给你一点教训,做人不要太缺德、太贪心,否则容易惹祸上身!”吴凯心知肚明,肯定是秦勇或是高博文找人干的,却苦于没有证据,想到自己确实对不住他们,房子又赚了不少钱。为平息他们的怒火,吴凯主动找到秦勇和高博文,提出再给他们每人10万元,希望他们能就此放下过去的恩怨。原本吴凯以为自己主动拿钱示好,就能修复他跟秦勇的关系,没想到,秦勇根本就无法释怀。
2016年4月,秦勇被任命为单位部门经理,吴凯则变成了他的下属。秦勇开始利用自己的权利处处打压他。
2016年5月6日,总公司核验通过了一笔贷款,其中有两笔款项是吴凯操作的,可下款时,吴凯发现业绩表上根本没有自己的名字,气愤的吴凯径直来到秦勇的办公室询问:“我办理的业务怎么成了别人的了?”秦勇看了看他,冷漠地说:“我是经理,带的是一个团队,必须要平衡。”吴凯反驳:“那我不是白干了?按照比例,我能拿3万多元的提成呢!”秦勇漫不经心地说:“我是经理,有这个权利。”吴凯一听,十分不满地说:“不行,你必须改过来!”秦勇讥讽道:“你应该淡定,毕竟我几十万的亏都吃了,你这点压根不算什么啊。”
吴凯暴跳起来:“你这是打击报复,我告诉你,你今天改也得改,不改也得改!”秦勇大骂:“给我滚!”吴凯气恼万分,掏出口袋里的瑞士军刀,朝秦勇的左侧脖子处捅了过去,顿时,大量鲜血从秦勇的脖子处喷溅出来。血腥一幕怔住了赶来劝架的员工,吴凯也惊呆了。很快,有人拨打了110和120急救电话。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吴凯当场抓获,而秦勇倒在血泊中,已无生命迹象。
2016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钟健12497681@qq.com
莫愁 2017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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