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试笔,到53岁时共完成35部作品,累计稿酬多达数亿万。这样的人生奇迹,属于美国当代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闪灵》《克里斯蒂》《危情十日》《绿里奇迹》《尸骨袋》《肖申克的救赎》等名震中外的作品都出自他笔下。
不少人认为,恐怖小说只是类型小说的一种,只要懂得套路,便可信手拈来,与写作技艺关系不大。斯蒂芬·金却说,此言差矣。无论哪种小说类型,能做到普罗大众,畅销全球,都不容小觑。其背后一定隐藏着鲜为人知的写作奥秘。
1947年9月21日,斯蒂芬·金于美国缅因州出生。两年后,父亲离家出走,一去不返。两岁的斯蒂芬·金由妈妈抚养长大,陪伴他的,还有比他大两岁的哥哥。因为缺乏父爱,斯蒂芬·金的童年岁月比较灰暗。所幸,生性乐观的妈妈和擅长搞怪的哥哥为他照亮了那些灰暗日子,而他对文学的爱好也在童年时期开始萌芽。
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妈妈就给他讲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关于死亡的尤其多。比如,一个溺水死去的姑娘,还有一个从旅馆楼上跳下的水手。妈妈说那个水手摔在大街上的时候,溅得满地都是绿色液体。妈妈绘声绘色的讲解,给小斯蒂芬·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可能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热衷恐怖小说的种子。
伴随他童年的,除了故事,更多的是事故——多病的身体给他带来的事故。读一年级的时候,斯蒂芬·金得了一场链球菌咽喉炎,天天躺在床上喝冷水。没过多久,耳朵又出了毛病,竟然引起了咽喉肿痛和发烧。这些毛病刚治好,扁桃腺又出了问题,医生说必须切掉。于是,他休学了。
这一次休学至关重要,直接把小斯蒂芬·金带入了书籍的海洋。他读了六吨连环漫画书,注意,是吨。还读了不少像斯威夫特和杰克·伦敦这样大师级人物的作品。当阅读不足以满足他的胃口后,他忽然有了写故事的冲动。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就有这样的文学自觉,实在难得。
创作始于模仿。他把《战士凯西》这个故事一字不落地抄写在本子上,然后在认为合适的地方加上自己的描写。创作完毕后,他把这个连抄带编的故事拿给妈妈看,妈妈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神秘微笑。妈妈鼓励他自己写一个,一定会写得更好。没过多久,斯蒂芬·金拿着自己的原创手稿来找妈妈。他写了一个关于四个魔法动物的故事。妈妈一口气读完了,问了一句“这个是不是抄的?”斯蒂芬·金说,不是。于是,妈妈以两毛五的价格买下了这个故事,还打印出来寄给了亲戚。
就这样,斯蒂芬·金得到了人生中第一笔稿费,第一次肯定,第一次成功。妈妈的鼓励,为这位文学大师迈进文学殿堂提供了最初动力。这种鼓励,还将伴随他一生。
中学时代开始了。斯蒂芬·金迷恋上的电影。他最喜欢的是恐怖片、科幻片和黑帮片。看完电影《陷坑与钟摆》后,他决定写一部小说版的《陷坑与钟摆》。只用了两天,他完成了八页的小说创作。这还没完,他将这部长达八页的“小说”打印了四十本,拿到学校卖。一下子卖出二十四本,赚了九美元。当时的他,还根本不知道有版权这一说。后来,他又写了一本叫《星级生物入侵》的新故事,打印了八十本,拿到学校卖,最后卖的只剩下四五本。
到了大学,他毫不犹豫地学习了写作、小说和诗歌课程,进一步扩大阅读量,增强写作能力。
1969年,22歲的斯蒂芬·金在大学图书馆勤工俭学,在那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第二个最重要的女人——未来妻子塔碧莎·斯普鲁斯。两人都爱读书,爱写作,因此共同语言尤其多。大学毕业后,他们结婚了。三年后,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四口之家建立起来了。但由于两人都没有从事高收入职业,生活过得很拮据。斯蒂芬·金甚至还到洗衣房打过工。但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写作梦。就算在洗衣房打工,他还是会趁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纸笔,把脑中闪现的句子写下来。
1970年,一本杂志买下了他写的《他们有时回来》,稿费是五百美元。这是他人生中收到的第一笔巨款。但接下来的几年,他在写作上没有什么成就。流行杂志的地盘都被色情故事占据,恐怖、科幻和犯罪故事的热度在逐年下降。斯蒂芬·金的作品并没有什么市场。很快,日子回归到贫困中来。甚至,1973年的寒冬季节,一家四口没有房子可住,只能在一个拖车房里挨冷受冻。
如此糟糕的处境下,斯蒂芬·金的妻子对他毫无怨言。不仅如此,她还以极大的热情支持丈夫的小说创作。她总是他的第一个读者,也是挽救斯蒂芬·金成名作的那位读者。
斯蒂芬·金起初对他的成名作《魔女嘉丽》没有多大信心,写到第三页的时候就觉得哪儿都不对。于是把稿纸揉了,扔进了垃圾桶。有心的妻子无意中发现这团稿纸,展开来一口气读完,并告诉丈夫,她很想知道故事的结局。事实证明,妻子很有眼光。《魔女嘉丽》写完后,达布尔德出版社最终以两千五百美元的价位买走。后来,简装版版权卖给了图章出版社,斯蒂芬·金拿到了二十万美元的报酬。
稿费是从九美元到二十万美元,这个奇迹只能属于永不放弃的写作者。
在斯蒂芬·金看来,写作,是一个技术活。干活,要有匠人精神,还要有发挥匠人精神所不可缺少的工具箱。
写作工具箱至少有三层。
第一层放的是词汇和语法。斯蒂芬·金认为,在用词上,最忌讳辞藻堆砌,伟大作家们的语言往往就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准确。辞藻过多会对准确构成威胁。
至于语法,听上去是个很让人头疼的东西,其实最重要的就两部分:主语和谓语。只要这两部分不出错,一个句子就能立得住。句子有了,段落就有了,段落有了,写出一本书就不再是天方夜谭。
斯蒂芬·金还特意强调,句子最好不要用被动句。因为站在读者角度,被动句无力、冗长,而且拐弯抹角。一个好的作者在创作时,应当把读者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加以考虑。
现在,打开工具箱的第二层,这里放的是风格。首先,无论什么文风,语言都不能总是正襟危坐,而应该讲让读者喜欢的好故事。其次,写作是一种引诱。一个作者的文风如果没有诱人的力量,就不是一个好作者。如何创建具有诱惑力的文风呢?先要抓住段落这个基本单位。最基本的段落格式是概括性语句打头,紧接着是描述性语句。这样能够让读者紧跟作者思路,明白一段话的主题。段落与段落之间的划分要自然,不要为了分段而分段。当一件事情交代清楚后,便可自然而然地开启下一段。
词汇丰富,语法合理,段落清晰,这是好的工具箱的前两层。是时候打开第三层了。这一层就放着两个字:开始。听上去简单,但很多想成为作家的人却迟迟不肯开始。原因有二,要么是懒,要么是怕。懒汉和懦夫是无法成为作家的。作家就是要一个字一个字写,一块砖一块砖搬,直到对工具箱里的工具运用自如。
不要害怕成为一个作家,不停写下去,写不好还写不坏吗?没有哪个作家不是从收到退稿信开始步入文坛的,被拒绝是被接受的开始。斯蒂芬·金也是如此。因此他建议我们拼命写,玩命写。永远不要坐等灵感找上门,相反,是你要上门找灵感。斯蒂芬·金说灵感不在天上,他住在地下,所以一个作家要把自己降到地下,给他装修出一个满意的房间,他才有可能住下。而装修房子的苦差事,就需要作者来完成了。
要想成为作家必须要做两件事:多读,多写。
前面我们说过,斯蒂芬·金童年时候读过不少于六噸的漫画书,成年后,他每年要读七八十本书,一个月平均六七本。海明威、卡普特、黑利、艾略特等作家的作品他都如数家珍。对想投身写作的人来说,阅读不仅是消遣,它最重要的意义是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如果一个人没有时间读书,他也就没有时间写作。
而且,要想当作家,读书就不能挑三拣四。好作品要读,坏作品也要读。读好作品是要向好作家学习好的写作方法,读坏作品是为了避免像坏作者一样写作。读得多了,自然就知道一部作品好在哪里,有什么独特风格,它是如何讲故事的,故事中的人物性格怎样、命运如何。只有见识了不同样貌的小说后,你才会思考自己该如何讲故事,塑造什么样的人物形象。
斯蒂芬·金每天坚持阅读和写作四到六个小时,至少完成两千字。哪怕遇上特殊日子,比如生日、圣诞节、国庆节,也必然如此。作家安东尼·特罗普洛每天上班之前要写两个半小时,雷打不动。英国推理小说家约翰·克里西一生用十个笔名写完了五百多本书。所以,只要想写,喜欢写,就多读多写,为什么不呢?
为了逼自己开始写作,你必须每天定一个写作目标,并且说到做到。一开始的时候,可以把目标定得低一点,免得完不成损伤志气。可以一天写五百字或一千字。定好规矩后,就要严格执行,不达目标决不离开座位。每天如此,渐渐就养成了好的写作习惯,一旦习惯养成,写作对你来说就变得容易了,因为它已经内化成了你生活的一部分。
有人也许会问,我定好目标了,每天五百字,可是写什么呢?斯蒂芬·金的建议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只有一个要求:讲真话。也许你会接着问,小说不是虚构的吗?怎么能让我讲真话?斯蒂芬·金所说的真话是指心里想说的话。他反对写那些为了取悦别人的话。如果一个人本来心里喜欢纯文学作品,而且也擅长写纯文学作品,但他发现推理小说很流行,于是就去写推理小说,这时候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发自内心的,就不是真话。所以,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把自己对生活的真情实感纳入其中,总有一天会写出属于自己的作品。
一部小说最核心的三个部分是叙事、描写、对话。斯蒂芬·金认为,叙事就是把故事从A点推到B点,最终推到C点。描写就是把读者带入现场。对话就是通过语言让人物有生命力。
不少人苦心经营故事情节,但斯蒂芬·金说自己很少这样做,他更喜欢把故事情节当成一块化石。作者不是创造化石的人,而是挖掘化石的人。也就是说,一个故事的情节如何发展,不取决于作者,而取决于故事本身。故事在作者讲述之前就有了,作者的任务就是把它讲出来。很多时候,情节发展的方向完全超出了作者的掌控,因为小说人物开始自己行动了,他们自觉走向了某一结局,而非作者让他们走向这一结局。
那么,作者如何挖掘化石?从捕捉想法开始。一次,斯蒂芬·金在飞机上睡着了,他梦见一个作家落入了一个精神病患者手中,这个精神病患者是他的粉丝,叫米泽丽。他醒来后迅速把故事记下来,等下了飞机回到旅店,这个梦一直在斯蒂芬·金脑海中翻滚,似乎非要他把它写出来不可。于是,斯蒂芬·金只好下楼找一张安静的书桌好完成写作。他一口气写了十六页,是一个精彩的短篇。而他用的书桌竟然是英国作家吉卜林的。
但想法并不是随时都能捕捉到的,没有想法的时候怎么办呢?斯蒂芬·金建议我们用“如果”式的问题来制造情境,比如:如果吸血鬼入侵你所在的城市,会发生什么?一个女清洁工摆脱了杀害丈夫的嫌疑,却因为另一桩她并没有犯下的杀人案而受到指控,会发生什么?按照“如果”式的提问方法,故事就有一个线头,有了线头就能开始谋篇布局了。
至于描写,则必须有大量的阅读做积淀。唯有如此,才能知道什么样的描写恰到好处。描写不足,读者就看不清事实,描写过度,又会把读者淹没在细节之中。描写应该以推动故事发展为目的,场地的变化、人物表情的变化、说话方式的变化,都需要通过描写来实现,而这些变化都对情节发展有重要影响,也都是为情节发展服务的。
除了叙事和描写,小说的对话也很重要。对话赋予小说人物音容笑貌。生活中,我们对一个性情和为人的了解,大部分也是来自和他的对话。小说对话要忠实于生活,所以最忌讳做作,不自然。斯蒂芬·金好多次因为小说对话而被读者指责,说他满口脏话,轻浮,简直心理变态。而这些读者的根据是他书里的这些对话——“我们快从这个操蛋地方出去”,或者“我们这里不大欢迎黑鬼”等等。但斯蒂芬·金坚持自己的原则,他认为生活中有些人就是这样说话的。生活中,没有一个孩子会把拉屎叫作排泄。所以,对话最重要的就是真实,不做作。
一部小说读完了,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除了故事本身,还有故事里出现的人物。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斯蒂芬·金认为只有两点:第一,观察生活中的人物。第二,写下来。比如你发现有个人在挖鼻孔,而他自以为没有人会看到,把这一细节写下来,就可以放到小说人物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说中的人物都来自现实生活。
小说人物是虚构的,而人物是为故事服务的。小说的核心永远是故事。如果一个人物对故事的发展有最大作用,很显然他就是小说主人公。此外,还需要次要人物来为情节发展推波助澜。读过《战争与和平》的读者应该知道,托尔斯泰为了把故事讲好,写了上百个人物。
塑造人物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明白,虽然在读者看来小说人物有主要次要之分,但在人物自己看来,永远觉得自己是主角,这与现实生活是一样的。现实中,我们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都认为我的舞台我做主。只要把这一真相带入小说,你会发现,让人物出彩并不是件难事。否则,你只能写出平淡无奇的形象。
另外还要记住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再怎么奇特,他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完全正常。斯蒂芬·金提到一部作品,叫《头号书迷》。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护士,可能有精神病。她把一个作家囚禁在自己家中。这一行为在读者看来很不正常,但这个护士觉得自己的行为合情合理,甚至还称得上是英勇。所以作者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时就不能以旁观者的口吻来写,比如,不能说“安妮那天非常消沉抑郁,甚至想自杀”,而是从另一方面来暗示,比如写安妮乱蓬蓬的头发,写她一直不停地吃东西,强迫症一样地洗手等,这样一来,读者自然就知道安妮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下。这个人物不仅看起来很危险,而且很可怕。最重要的是,她很逼真。
斯蒂芬·金坦言,把一个普通人写活,写得有趣,是一件很难的事。作家的工作就是确保小说人物的行为举止符合故事要求,并且合情合理。反派角色也要有人性的一面,不能是一个冷冰冰机器人,因为这不符合实际。安东尼·伯吉斯在小说《发条橙》里,基本上把主人公亚历克斯按照一个没有情感的物种来塑造的,但即便如此,亚历克斯对疼痛和伤害也是有反应的。总之,要把人物放在现实中考量,而不是在自己的想象中考量。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为了写好故事背景,作家必须做一定的研究工作。如果你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护士,你就需要对护士的一天如何度过做充分的研究。如果你准备写一个程序员,就要对程序员的特点和生活习惯有很多了解。小说读得多了,你就会发现,不同作家各自偏爱某一类人物。比如劳伦斯总爱写矿工,这是因为他父亲是矿工。托尔斯泰擅长写贵族,因为他本人就是贵族出身。作者总是从自己熟悉的故事背景下手,因为了解,所以游刃有余。
故事背景是为整个故事服务的,逼真的背景会让故事看起来更加真实。相反,故事背景如果出现漏洞,会降低小说的可信度,甚至会让读者放弃一本书的阅读。一个作家不可能总写一种故事背景,好的作家总是对方方面面都有所了解有所研究,才不至于在用到的时候捉襟见肘。
讲到如何写小说背景故事时,斯蒂芬·金提到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在这一系列小说最一开始,罗琳就仔细交代背景。她靠真实的描述顺利地将读者带入一个虚构的世界,一个既有魔法师又有麻瓜(普通人)存在的世界。而魔法师和麻瓜看待世界的方式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当你开始为哈利·波特操心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被小说的故事背景吸引住了,你盼望在幕布前面有一出又一出精彩表演。不仅如此,罗琳从哈利·波特第二部开始,讲新的故事之前总要对上一部说了什么进行概括,既是回顾以往,又是对下面的故事进行背景交代。
整部小说应该有一个大背景,小说里的每个人物也都有过去。但是不是都要事无巨细地加以交代呢?千万别,否则就会让读者心生厌倦,陷溺于琐碎的细节之中变得不耐烦。尤其交代人物背景的时候,一定记住三个原则:第一,人人都有过去;第二,其中一大半都很无趣;第三,留住有趣的部分,其他部分不必浪费笔墨。
斯蒂芬·金提到自己的一个失败案例。在写小说《尸骨袋》的时候,主人公是个40多岁的作家,小说开始时,他的妻子因为脑动脉瘤去世了。传达完这个信息,斯蒂芬·金开始交代背景故事,包括主人公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他是如何走上作家之路的,他如何买到房子,如何过上了现在的生活,等等。斯蒂芬·金的妻子读了这部小说的手稿后,认为没必要把故事背景写得比故事本身还长,她很不客气地说了句“谁在乎?”所以,在写故事背景的时候,切记,背景是为故事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当你放不下一些东西的时候,不妨自问一句“谁在乎?”你觉得值得一读,但读者可能觉得又臭又长。
斯蒂芬·金说,写作有两个过程,先是关上门,然后是打开门。关上门的意思是,每天按计划把自己关起来,完成一定量的写作任务,直到整本书创作完毕。打开门的意思是,拿着初稿给第一个读者看,向他请教修改意见。
关起门写的时候,越快越好,因为灵感总是转瞬即逝,打字速度往往跟不上思维速度。其间,可能有很多得意之笔促使你想把某一篇或某一段拿给别人看。但斯蒂芬·金提醒我们别这样做,为的是保持紧张感。因为外界的质疑或赞许都可能打乱你的写作节奏,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想要说什么。只有等作品的所有部分全部完成,才能把门打开,请一两位读者进来品尝一下你的劳动成果。不仅要品尝,还要点评。而点评,是为了进一步修改。
不止一位作家说过,好作品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斯蒂芬·金的修改意见大部分来自他的妻子塔碧莎和几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他们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可能是赞扬可能是否定。他们会指出一些常识性错误,也会给出其他修改意见。对于常识性错误,一定要经过研究做出修改,对于其他修改意见,不一定都听取,改或不改,作者要自行判斷,自己决定。
打开门请人试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检验你讲故事的节奏是不是恰到好处。很多人认为,人们的生活节奏快,没时间细嚼慢咽,所以好故事节奏一定要快,越快越好。但斯蒂芬·金认为,节奏过快的小说就像汉堡、炸薯条一样的快餐,虽然上菜快,吃得也快,但没什么营养价值,读过就忘。好小说总是把一件事情讲述清楚后,才开始下一部分。他像是一个顶尖大厨,知道什么时候该颠勺,什么时候要慢炖。而不是把一切材料都用一种方式处理。
当你把刚写好的一部作品拿给朋友品尝时,他会感受到故事的节奏是否妥当,是快得让人消化不了,还是慢得让人想放弃阅读。收集到读者反馈后,作者要根据这些反馈适当加以调整。
以上说的是第一遍改稿。言下之意是还有第二遍改稿。第二遍改稿由作者自己完成。但前提是,要先把稿子和作者隔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作者大可给自己放个假,四处旅行,到处玩耍。而稿子就静静躺在书房的抽屉里,等着三四个月或大半年后被重新打开。重读的时间终于来了,你慎重地从抽屉里拿出稿子,一口气读完。你发现了很多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还有些结构安排不当之处,甚至有些段落大可删除。于是你又一次投入到改稿的工作中。这种改稿方式可以反复使用,直到你认为没有地方再需要修改。
很多人喜爱写作,也想通过课程学习提高写作能力。于是就花钱报各种写作班。对此,斯蒂芬·金怎么看呢?他认为,新手作家之所以报写作班,大概是觉得可以从中拿到灵丹妙药,可惜写作没什么制胜法宝。因此,他对写作课持怀疑态度。
T. C.博伊尔有一本小说叫《东即是东》。书中描写了一个作家林间栖息地。那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间小屋,每天在小屋里写作。中午有人默默送上午饭,到了晚上,人们坐在篝火旁,喝着酒,吃着爆米花,听其他人朗读自己的作品,然后展开讨论。看过此情此景,所有想写作的人都想加入其中,但不太现实,也并不合理。
写作小组的讨论往往会打断你的创作思路,甚至会打击你的创作热情。看上去很热闹,但对写作是种伤害。写作是件孤独的事,必须由自己关上门完成。因此,你根本不需要写作课,只需要多读多写。最有价值的课程是自学得到的。而且,斯蒂芬·金告诉了我们一个噩耗:写作根本没有秘诀。所以,与其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写作班上,还不如多买书多读书,多写多改。
还有人对作家是如何联系上出版社的表示好奇,斯蒂芬·金做出了解释。不是每个作家都认识出版社的人,出版社的编辑们经常为找不到下一位畅销作家而苦闷。所以,作家和编辑往往处在捉迷藏的状态,怎么办呢?需要你主动投稿。
作家弗兰克在大学时代就往杂志投稿,他仔细研究自己感兴趣的杂志,看他们的稿件特点是什么样的,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创作,然后投稿。大量投稿的结果是收到大量退稿信,一般人在这时候就打退堂鼓了,但一心想走作家之路的弗兰克却没有。恰恰相反,他仔细阅读每一封退稿信,将对方给出的退稿原因做了详细记录,成为指导自己写作的宝贵意见。再写的时候,就知道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怎样写是好的,怎样写是不好的。一边积累退稿信,一边继续投稿。终于,他的小说《两种人》被《寒鸦》杂志看中,得以发表。就这样,他和杂志社有了第一次重要联系,也算正式步入写作圈。以后的渠道就会越来越广,雪球越滚越大。
经验丰富的弗兰克在被问及投稿的注意事项时说了很多细节,比如要在投稿时给编辑附一封简短的信件,告诉他,你此前在哪些地方发表过什么作品,并用一两行文字简单介绍本篇故事的大意,在结尾一定要记得感谢他阅读你的小说。“你必须在登场时就摆出专业人士的姿态,否则根本没人理会你。”
不少人坦率或委婉地问过斯蒂芬·金这样的问题:你写书是为了赚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赚钱的方式有很多,不只写书一种。斯蒂芬·金的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因为他有话要说,不吐不快。他认为自己从写作中能得到快乐,他就是为写作而生的。持有这种观点的作家很多,《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曾说,要么写作,要么去死。写作对作家而言,不是赚钱的途径,而是一种生活方式。
1999年6月19日,斯蒂芬·金散步时遭遇严重车祸,被送往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五次漫长的手术。腿上装了一个巨大的支架,医生把八根钢钉从他的膝盖骨上下打进骨头里。躺了二十五天后才第一次起身。这时,他想起来自己还有一本书没有写完,就是这本《写作者回事》。但看看自己的情况,根本没有办法长时间工作。可是,对写作的热爱让他克服了身体困难。
有一天,他对妻子说,我想我该回去工作了。他所说的工作就是写作。妻子并没有阻拦,而是为他搭了桌子,放上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台灯、手稿和一切他所需要的东西。工作开始了。第一次只坚持了一小时四十分钟,结束的时候,斯蒂芬·金汗如雨下,整个人在轮椅中僵硬了。但他深信如果坚持下去,会一次比一次好。这是生命中的关键时刻,写作开始帮助他暂时忘掉自己,忘掉身体的疼痛,讓他沉浸在写作的快乐中,觉得自己还有活下去的生命力,还有想要表达的渴望。
我们能说斯蒂芬·金是为了钱写作吗?他写作,是因为不得不写。如果喜欢写作,就去写。“虽千万人吾往矣”。他被誉为当代惊悚小说之王,通俗小说大师。几乎每部作品都是畅销书,每本书的版税均超过一千万美金。此外,他的作品还是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有七十多部电影和电视剧从中取材。最耳熟能详的是《闪灵》《绿里奇迹》《危情十日》和《肖生克的救赎》。2003年,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早在31岁时,他就是全球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
从斯蒂芬·金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一个人做一件事不以金钱为目的,反而会因此获得金钱的青睐。前提是,为了快乐,把这件事做到极致。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责编:梁红
作品 2020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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