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开始写作。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一个作家,写,只是表达或者倾诉,诚然,这样的写作跟自己的个人经历息息相关,很少有虚构的成分。我把文章贴到网络论坛上,人家说,我写的文章叫作散文。
于是,我成了一个写散文的人,一写就是十几年。
实际上,在我的意识里,我没有文本的概念。我并没有事先预定要去写一篇散文,或者去写一篇小说。我不知道这两者的区别,也不想知道。但是,有那么两三次,我像往常那样把所谓的“散文”投给杂志,编辑说,我把它当成小说发,你有意见吗?
这能有什么意见?又不是说我写得不好。
之所以屡屡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我的散文有相对完整的叙事结构。所以,读的人觉得这是小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写“我”,并且,我已经“我”写了好几十万字了。很多人问我,这种以个体经验得以维系的写作,真的不会枯竭吗?我笑了,他们不知道,我,除了可以泛“我”之外,还可以虚构。
我说的“泛我”,是指,他者的故事用我向的、主格的视角去写。我曾说,我即众生。那么,这样的“我”怎么会枯竭呢?用第三人称的他者视角,会显得隔,而且,情感方面,很难有代入感。
然而,在写作过程中,这个把戏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愉悦。写作,真正的快乐来自虚构。
虚构,不是虚假。我虚构一个鬼怪,描摹出来,它还是个人的样子。
一个瓢,即使你描得跟真的一模一样,那也只是一个匠人的手艺。所以,在我看来,写个人经历的散文,即使打动了你,但从写作上来讲,其实它并没有多高明。有人把一个“真”字奉为写作的高标准,可是,丑陋,低俗,平庸,它们也一样很真,真,跟好坏没有关系。
我理解的虚构是,它冲破了既定事实的母本以犯规之姿达成了想象之马的意形。最终它定格于满足表达想要的效果。写作,如果只是画瓢,抄袭现实,复述经历,那可以休矣。
写作,如果不是由我来拟定每一个字的使命,不是由我来勾画叙事的走向和人物的命运,不是重新虚构另一个我,不是由不可控的想象之翼带着激情游走于字里行间,那么,写作只是在搬运文字的尸体。
我得举个例子。
现在我了解了一件真事。东莞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从大凉山带回来一个14岁的女孩,因工厂风声紧,暂时不收童工,所以,这个人就把女孩安排住进了自己的家,这引起了左邻右舍的猜疑,有人想举报他拐骗幼女。这个故事拿到手,虚构的激情足以让人发疯,它可以发展的方向太多了,好了,第一时间就想到不伦恋的人可以滚了,虽然它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小说。
我相信,很多人会从男女感情的方向着手,它的确是一个常规的切入口。可是,我拿到手,却希望这个人不要把女孩送进工厂,而是要把她送进学校。但最终他的种种努力失败了,这个城市的学校,都没能接收这个文盲女孩。为了避免女孩进工厂沦为童工,这个人和他的妻子决定自己亲自教她学习认字。
我之所以要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我真的希望这个愿景可以成真。我觉得我理解的文学应该是这个样子。
我的另一个朋友听到这个故事,他笑着说,这还用讲,这个黑心的工头很快把女孩转给了东莞夜总会的妈妈桑,赚了一大笔钱。我听了追上前踢了他一脚,虽然我知道,他说的恰恰是最有可能发生的。
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虚构什么样的故事。你心里有光,就不会虚构绝望。
那么,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朝着想要的方向。
一个写散文的人,开了写小说的眼,在一个现成的事件里,用虚构之笔写着自己,写着“我”,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犯规?
可是,写了这么些年,发现有一些题材的确属于纯粹的小说,小说之于我,那是别人的故事,即使有我,也是躲在幕后。当我正要进入的时候,这个“我”就会跳出来理论一番,或者是,跟里面的主人公打架。写作,对我来说,让“我”憋住,或者是穿上别人的衣裳,用别人的嘴去說话,这都让我难受极了,写作也难以为继。
那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这样的小说,“我”可以经常跳出来发一通议论,然后跨上想象之马,去虚构一个又一个的我?
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责编:李京春
作品 202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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