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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短发

时间:2007/6/29 作者: 小刺猬 热度: 80555

    终于又把留了半年的头发剪掉了,并且这次剪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短,还染了个葡萄红,弄了个立体感比较强的造型,大部分头发都往上竖着。这下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小刺猬。就我那鹅蛋脸,再配上那发型,一句话,帅呆了。比前一阵那老太婆似的碎糟糟的头发精神多了。整个人也清爽了许多,再也不怕儿子晚上搂着我的脖子睡了。
 
    弄完后自我感觉比较好,天天顶着刺猬头在毒毒的阳光里奔波。有人问,辛辛苦苦留了半年的头发,你真的说剪就剪了,舍得吗?我笑笑,何谓舍何谓不舍?连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况且头发乎?
 
    自家里那小造反派呱呱落地,我一直是以短发示人。偶尔翻起相册,看到以前年轻时的长发飘飘,不能说没有一点惆怅与眼热,也曾想过现在开始下定决心再也不剪一根头发,然而这样并不坚固的雄心壮志一般都随着几天浑噩的日子而烟消云散。琐事缠身只是借口,最主要的是已经没有如小姑娘般细细打理自己的闲情逸致了。
 
    关于头发的文章,以前倒也写过一篇。那还是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是一直在长发与短发里纠缠不休。短发好打理,每天起床一梳了事,然而看见人家的长发又觉羡慕,于是就留起来。每次总是留到快要能扎小辫儿了,咔嚓一剪刀,又没影了。可见我是个多么没有意志力的人。某日灵感突发,才思喷涌,一挥而就,写就短文一篇。班主任挥笔说好,建议我修改。最终此文被发在我早已忘了名字的某份报刊上。当时只顾欣喜若狂,完全忘了还有稿费一说。等到想起时,根本就连稿费的毛都没见到。尽管这样,心里还是欣喜着的。对班主任,也依然是感激着的。当去年听说他生病离世的消息时,还是好一阵难过。
 
    扯远了。记得当年文章的题目就叫“长发·短发”,如今又被我拿来用作题目。也罢,就将我依稀记得的那篇文章的结尾,也拿来当作此篇的结尾吧。
 
    长发,短发,只要自己喜欢,又何论长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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