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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事

时间:2007/6/17 作者: 叶思 热度: 325243


    到底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还是每个人都不会做的事情,能让你比较特别?

    逻辑上看来,当然是别人不会做的事情,才能令你特别。如果你会飞,你绝对特别;如果你会飞还会生蛋,那你就特别死了。

    但奇怪的是,在我工作范围里,最红的,最名利双收的人,做的通常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唱歌,跳舞,说话。

    即使拍电影或电视剧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最卖座的戏,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比如辛苦的恋爱,失散的亲子重逢,正义对抗邪恶,都是些老掉牙的主题。

    难道历来成千上万的奇人们所表演的异事还不够特别吗?吞剑的,吐火的,被卡车轧过毫发无伤的,不够特别吗?或是拍戏的人造出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比如有人死了却不知道自己是鬼,车祸造成两个人的灵魂对调,不都是很特别的故事吗?为什么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尔出头,却永远不会变成主流,永远不能取代陈词滥调的爱情与战争?

    这似乎说明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人要感觉到娱乐,安慰或者放松时,并没有追求离奇的,超越一般体验的太多的东西。

    很少人会想要天天看火山喷发或海豹猎食企鹅的奇观,但是很多人可以天天看由一家老小每日的生活琐事编成的连续剧。

    史上红极一时的歌手或主持人成千上万,但红极一时的魔术师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完。变魔术很难,既难熟练又难创新,但很少有观众为魔术师疯狂,很少会相看到偶像那样声嘶力竭地尖叫到落泪或昏倒。

    唱歌,跳舞,说话,讲故事,都是很原始的技能。实在很难想象,场景从洞穴里,火堆旁转为剧院舞台,再转为电视,再转为网络,而最打动人心的依然是这几件事情。我常常被问到什么样的人会红,什么样的故事会卖钱。

    很遗憾,答案很老套。

    人类恐怕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喜欢新鲜事。

    ——《有一天啊,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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